杨周翰作品集: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弥尔顿的悼亡诗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兼论中国文学史里的悼亡诗

    悼亡诗可以算是抒情诗的一个“亚种”。在西方表现哀怨的抒情诗的品种很多,但专为怀念亡妻的悼亡诗则极为罕见,而在我国则几乎可以说有一个传统。这里原因何在,还需进一步研究。我们现在只拟将弥尔顿的一首悼亡诗和我国一些有代表性的悼亡名篇作些比较,看看有些什么特征。

    弥尔顿的悼亡诗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他第一次婚姻的一个反衬。弥尔顿第一次结婚,如果不是完全失败,至少不是很幸福的。据他的外甥菲利浦斯写的传记,他在[1642年,三十四岁]降灵节后(约五月二十一日左右)离开伦敦出外旅行。“他左右的人都不知出行的缘由。”过了一个月,他带着新婚妻子玛丽·鲍威尔(Mary Powell,十六岁)和她的亲属回来了。庆祝了几天,六月底新娘的娘家人回去。又过了一个月,新娘吵着要回娘家,弥尔顿和她讲好迈克尔节(九月廿九)一定回来。她就在八月一日回娘家去了。一直到1645年夏她才回来,夫妇才和解。此后他们生了三女一男,男早卒。玛丽在生了第三女后不久,于1652年6月去世。

    据菲利浦斯分析,玛丽最初主动要离去的原因是:她出生在牛津郡一个保王派乡绅的家庭,过惯了热闹、快活的生活,和弥尔顿共同过了一个月清教徒的简朴、克制的生活(a philosophical life)很不习惯,因而离异。也可能是因为当时国王的朝廷设在牛津,玛丽的父亲理查想进一步攀附王朝,对长女嫁给一个政见不同的人有些后悔。三年后的和解则是因为王党失势,他见风转舵,经双方亲友斡旋,于1645年七八月间又言归于好。

    因政治立场不同而婚姻不就或婚姻不谐的事例,历史上不是没有。弥尔顿在他的《杂记》(Commonplace Book)里就记下下面一则:“参看伊利莎白[女王]的答复,由于宗教的不同,她拒绝了[法国]昂茹(Anjou)公爵的议婚。”宗教的原因实际上是政治原因。有时甚至一家人兄弟、父子,因政见不合而分道扬镳[403]。但是政治的分野在当时并非总是黑白分明,大而言之,如议会军将领费尔法克斯(Fairfax,马伏尔的“东翁”)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立过功勋,但后来又率领代表团去海牙迎回查理二世复辟;小而言之,在议会军节节胜利,王党失利之际,弥尔顿于1646年7月照样接纳失意的岳丈一家。如果全因政治不合,那么弥尔顿根本不会娶玛丽,玛丽离去后也不会和解,更不会在和解后共同生活达七年之久。所以政治的分歧,并非弥尔顿婚姻不满的原因,或唯一、主要的原因。

    索拉的假设[404]——认为玛丽拒绝与弥尔顿同居,因而离去——已被推翻。蒂里亚德[405]认为弥尔顿第一次婚姻不美满主要是因为他自己在选择配偶上犯了错误,伤了自尊心;不能离婚,因此不能改正错误,因而更加恼怒。格里尔逊[406]等人也持此说。

    以上这些原因都或多或少存在,但根本原因可能还要到弥尔顿的婚姻和爱情观里去找。这里先暂时不谈。

    弥尔顿从1644年下半年开始,目力就开始下降,到1651年而近乎全盲。玛丽死后四年多(1656年11月12日)他第二次结婚。关于他第二位妻子卡特琳·伍德科克(Catherine Woodcock),最权威的弥尔顿传[407]也说除弥尔顿的悼亡诗外,一无所知。希尔教授除了指出她是一个名叫威廉·伍德科克的军官(Captain William Woodcock)的女儿,而威廉早在1644年故去之外,还揣测她可能与一个教友派(Quaker)也叫威廉·伍德科克的有亲戚关系。这位教友派于1659年曾被召请参加民兵组织[408]。如果是这样,那么卡特琳应是出身于共和国时期的一个激进派家庭。弥尔顿和她结婚后,第二年十月十九日生了一个女儿,再次年1658年,母女先后于二月和三月去世。弥尔顿的悼亡诗可能即作于1658或1659年。从这首诗看,他们的结合是幸福的,感情是和谐的,反衬出他第一次婚姻的不幸。[409]

    这首悼亡诗用的是十四行诗形式,1673年的弥尔顿诗集,列为第十九首,没有题目。试译如下:

    我仿佛看到了去世不久圣徒般的妻

    回到了我身边,像阿尔塞斯蒂斯从坟墓

    被尤比特伟大的儿子用强力从死亡中救出,

    苍白而虚弱,交给了她的丈夫,使他欢喜。

    我的妻,由于古戒律规定的净身礼

    而得救,洗净了产褥上斑斑的玷污,

    这样的她,我相信我还能再度

    在天堂毫无障碍地充分地瞻视,

    她一身素服,纯洁得和她心灵一样,

    脸上罩着面纱,但我仿佛看见

    爱、温柔、善良在她身上发光,

    如此开朗,什么人脸上有这等欢颜。

    但是,唉,正当她俯身拥抱我的当儿,

    我醒了,她逃逸了,白昼带回了我的黑天。

    这首诗的调子非常低沉,在弥尔顿的诗里是罕见的。他在悼念亡友的《黎锡达斯》(Lycidas)里,还表现有希望:“明天将到新的树林,新的草原去。”当然,他和爱德华·金(Edward King)只是同学,没有深交,悼诗主要借友人之死抒写自己的一些感想[410],并多少带有应酬的性质。他在这场合——有人为悼念爱德华·金,倡议出一纪念诗集的场合,弥尔顿贡献了这首诗。有关亡友的话无非只是惋惜一个有才华的、将来可能为宗教做出一番事业的青年不幸溺死。当时弥尔顿只有二十九岁,大学毕业后在乡间自学进修。但是在他写悼亡诗的时候,他已年过半百,经历了不少沧桑坎坷,心情自不相同。特别是从1649年3月被任命为“国务会议外语秘书”,直到1655年双目完全失明而事实上退休这五六年间,正是他全心全意投身到政治斗争,忙于撰写外交文件,著文反驳海外王党之时,正是他多年韬光养晦之后实现他用世的抱负之时。但是到了克伦威尔统治的末期,革命力量内部矛盾变得日益尖锐,1658年9月克伦威尔去世,他的儿子理查继任为护国主,庸碌无能,不到一年就被迫逊位,大权落在一批军队首领手里,加以一些激进派对资产阶级上层不满,酝酿起事,资产阶级政权不稳,最后导致复辟。弥尔顿写悼亡诗的时候,恐怕就在他写致友人书《论共和国之破裂》(On the Ruptures of the Commonwealth)(1659年10月)之前,而且从此弥尔顿被迫搁笔,不能再写政论文了。在那封信里,他发现他以前所信赖的军事领袖原来是争权夺利之徒,共和国面临着危机。在政治理想遭到破灭、个人遭遇不幸的心情下,他写了这首悼亡诗。如果在这首诗里还能看到什么希望的话,那只是可能在天堂再见到亡妻,看到爱、温柔、善良,但目前是一片黑暗,全诗落脚却落在悲观绝望上。特别是当我们考虑到弥尔顿第二次结婚时已双目失明,从未见到过妻子的容貌,只有在天堂才能“毫无障碍地”[411]看到她,更增加了这首诗的悲怆情调。

    这首诗的关键恐怕是在“圣徒”(Saint)二字上,全诗是围绕着这一概念展开的。阿尔塞斯蒂斯同耶稣和圣徒们一样,是为爱而自我牺牲的象征[412]。诗人首先拿亡妻和阿尔塞斯蒂斯相比。其次,“尤比特的伟大的儿子”(Jove's great son)很自然引起“上帝之子”(Son of God)即耶稣的联想,也就是耶稣使诗人的亡妻得救。此外,耶稣也是为了爱人类而自我牺牲的。这些联想的累积增强了卡特琳—阿尔塞斯蒂斯形象后面的为爱而自我牺牲的圣徒涵义。在第二个四行里,“净身礼”和圣徒概念的关系则更为明显。耶稣的母亲玛利亚生了耶稣以后就履行了“净身礼”(就是“圣烛节”Candlemas的由来)。以下的梦中亡妻的外貌和她的品德的描写,更是适合于一个圣者的身分。形象的朦胧(“脸上罩着面纱”)、恍惚(“仿佛看见”),但又欢乐明朗,既是由于诗人目盲,又切合梦境,又切合圣者甚至天使的形象。[413]

    这首悼亡诗所表达的感情是十分真挚的。但这感情需加以具体分析。这就牵涉到弥尔顿的爱情观和婚姻观。弥尔顿由于他处的时代和社会地位,当然认为男尊女卑,妻子应当顺从丈夫,这在《失乐园》里已表现得很清楚。而且许多人都指出弥尔顿的自我中心,这从他的几篇主张离婚自由的文章里也可以看到。他主张言论自由、私生活自由、宗教自由、政治自由,中心是个人自由。在他的恋爱观里,他并不排斥性爱(人文主义),甚至艳羡多妻制(非基督教),而另一方面,他又强烈主张男女双方婚前婚后的贞洁(清教思想),有时他又憎恨女性(《力士参孙》)。在他的全部生活中,他的爱情观有变化,有矛盾,但根本的、中心的、积极的思想是一种带宗教色彩的爱情观。爱不是欲,爱是“纯洁的、更为内在的(天生的)欢乐,是由于把自己和一个相配的、交流的灵魂(a fit conversing soul)相结合[的产物],这种欲望才称得起是爱[414],它比死亡还强有力,像基督的妻[指教会]所想的那样;多少水也扑灭不了它,洪水也不能淹没它”[415]。从但丁开始,西方就有一派爱情观把男女之爱看作通向上帝爱的第一层阶梯。[416]弥尔顿虽然继承了人文主义和基督教两个传统,但后者在他却占主导地位,这也是他与文艺复兴前期的诗人不同之处。在上引那部著作中,弥尔顿又说:“爱是‘孤独’之子,在天堂成孕,上帝在男女之间种下了彼此相伴相助的自然倾向,从而产生爱。”[417]针对他第一次不幸的婚姻,他又说:“结婚是一种契约,它的精义(the very being)不在勉强的同居和虚伪地执行职责,而在于真诚的爱与和平……婚姻中的爱情如果不是相互的,就不可能存在或维持下去。”[418]这是他清教徒思想的另一方面——理想主义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与他的政治理想、宗教理想、道德理想等是相一致的。典型的新教或清教的婚姻观是灵与肉的完满结合,而不是偏重哪一方。偏重灵,就变成禁欲主义,这是弥尔顿所不取的;偏重肉,就与保王派同流合污,更为他所不齿。因此,爱情要用理性去制约,去判断。在婚姻爱情这一伦理问题上,他力图能解决一个是非和善恶的问题。韦利(Willey)说弥尔顿是道德领域里的一个追寻真理的“实验科学家”,也就是说,他也受到以培根为代表的实验科学精神的影响,这话不无道理。但他又受到剑桥柏拉图派的影响,把理性与上帝等同;爱应服从理性,也就是服从上帝的指示。正如十六世纪瑞士宗教改革家布林格(Bullinger)所说:“结婚使上帝喜欢,不亚于去教堂听传达上帝的话,去崇拜上帝,以使他喜欢……在信仰的基础上成婚,上帝是欢喜的。”[419]从他们的理论上说,上帝是一切爱的源泉,男女之爱是上帝之爱的摹本。[420]

    弥尔顿对婚姻和爱情的理想在《失乐园》里也可以得到佐证,特别是亚当和夏娃“堕落”之前的一段对话(四卷,634—775行):妻的从属地位,夫妻的和谐关系,爱是上帝的命令,既区别于禁欲,又区别于贵族的纵欲;上帝的命令也包括繁衍族类。但弥尔顿在婚姻问题上一旦受到挫折就走向另一极端,甚至主张多妻制,憎恨女性,埋怨上帝创造了这“大自然中的美丽的瑕疵”、“陷阱”,质问上帝为什么不把人类创造成天使一样,只有男性。但是这种动摇只是一时的,不能抵消他爱情观里的“精神性”。

    Erasmus:Enchiridion Militis Christiani §I.7.[421]

    You say that you love your wife simply because she is your spouse. There is really no merit in this. Even the pagans do this, and the love can be based upon physical pleasure alone. But, on the other hand, if you love her because in her you see the image of Christ, because you perceive in her His reverence, modestry, and purity, then you do not love her in herself but in Christ. You love Christ in her. This is what we mean by spiritual love.

    ——Dolan tr.

    〔你说你之所以爱你的妻子,只因她是你的配偶。你这样说可真没有什么值得表扬的。就是异教徒也会说出这样的话。爱情的基础也可以仅仅建筑在肉体快乐之上。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你爱她是因为你在她身上看到了基督的形象,是因为你在她身上看到了主的尊严、谦恭和纯洁,那么你不是在爱她本人,而是在爱基督形象中的她。你爱的是寄寓在她身上的基督。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精神恋爱。〕

    又参看本书p. 22—23。

    A lengthy discussion in The Courtier:

    Love is a coveting to enjoy beauty. Beauty cometh of God, and is like a circle, the goodness thereof is the centre. Good and beautiful are one self thing.

    〔在《论朝臣》中有一大段相关论述:

    爱情是欲享受美的一种渴望。美来自上帝,其形如环,而善居其中心。善和美本为一体。〕

    这种精神爱或带有宗教色彩的爱情观,在西方,如前所述,不外两个来源:基督教和柏拉图哲学。我们已看到基督教把爱与上帝等同起来,上帝是爱之源。关于柏拉图哲学,可以再说两句。柏拉图把爱看成是一种宇宙原则,它不仅统治人间一切,而且是支持宇宙存在的力量,是超越时空和永恒的。到了剑桥柏拉图派手里又把上帝的概念灌入这唯心的“宇宙原则”。从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爱情诗大体有两支(当然不能截然划分):一支入世,强调感官享乐,以至佻荡、玩世不恭,主要出自宫廷贵族诗人之手。一支则把爱情理想化、精神化以至宗教化,到十七世纪又掺入清教思想——清教徒的重实际、恋爱以结婚为目的和归宿、突出贞洁观念(以抵制贵族之荒乱),因而在精神中又增加了新的因素。

    弥尔顿这首诗在西方文学中若不是绝无仅有的,至少是极罕见的[422]。西方文学充斥着爱情诗,一旦爱情成功就不写诗了,很少有诗歌颂夫妇之爱,更无论悼亡。所以说此诗十分独特。爱情多写追求爱,悼亡诗则是惋惜失去的爱,可以说是一个钱币的正反面。也可以说悼亡诗是爱情诗的一个支派。西方没有悼亡诗的传统,但在我国文学里悼亡之作却有很悠久的传统。其原因恐怕要从社会学、伦理学等方面去找。我们只能从文学表现形式上考察一下弥尔顿此诗与我国悼亡诗之异同。

    关于中国文学里的悼亡诗这一品类,论者似乎不多。刘大白《白屋说诗》提到。他讲《诗经》,认为《邶风·绿衣》和《唐风·葛生》都是悼亡诗,很有见地。作为例证,他引了两个很有名的写悼亡诗的诗人,潘岳和元稹。我们略为翻阅一下中国文学史,便可发现历来联绵不断有人写悼亡诗。六朝如与潘安齐名的孙楚,还有沈约、阴铿、薛德音,唐有杜审言、温庭筠、李商隐、韦庄,宋有苏轼、贺铸,元有虞集,而到了明末清初,作者更多,仅王士禛就写了二十六首。此外,悼亡姬亡妾、哭子女、怀前妻、哭亡夫,以至和人悼亡,也代有其人。而似乎在某几个时期,如元朝、明末清初,悼亡诗特别集中,其中原因有待发现。

    我们不妨选几家有代表性的加以考察,看看有什么共同特点。

    《绿衣》的基本意象是“衣”, (“绿衣黄里”,“绿衣黄裳”),由实物引起思念(“我思故人”[423])和悲悼(“心之忧矣”)。一件实物,一个思念,这是最简单朴素的悼亡诗。《葛生》以“葛”起兴,主要意象为“角枕”,“锦衾”,此诗明确地引进了时间观念,用它来反复表达思念和希望(“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诗经》里当然还有不少写夫妇分离的诗,如征人思妇(《邶风·击鼓》,《王风·扬之水》,《豳风·东山》),妇思征人的诗(《周南·卷耳》,《卫风·伯兮》,《王风·君子于役》),弃妇诗(《邶风·谷风》,《卫风·氓》),意象虽不同,但情调与悼亡相似。汉魏诗里,这几方面的也占很大比例。只有到了西晋才出现潘岳(247—300)和孙楚(? —293)的悼亡诗。《文心雕龙》(496)的文学分类,列哀吊为一类,刘勰把悼亡诗归入此类,认为是从《诗经·黄鸟》[424]开始的哀诗传统的继续。(“潘岳继作,实踵其美”。)萧统(501—531)编《文选》又析为哀伤与挽歌,哀伤一类很杂,包括悼亡诗,并首次正名为悼亡诗。《艺文类聚》(618—626)仍列入哀伤。《初学记》(八世纪)有挽歌而无哀伤。

    孙楚的悼亡诗是他除妇服时写的,沈德潜虽把它与潘岳的诗并列,但诗写得有些搪塞,并不像王济(浑子,字武子)所说的那样“未知文生于情,情生于文,览之凄然,增伉俪之重”。八句中只有最后两句似乎还有点真情:“临祠[425]感痛,中心若抽”(庄子,形容槔,“挈水若抽”;梁庾肩吾亦有“空知思若抽”)。

    潘岳不仅有悼亡诗,且有顾内诗(《艺文类聚》作内顾诗)。潘岳的人品似乎很坏[426],但他的悼亡诗历来被奉为这类诗的典范。《晋书》说他“尤善为哀诔之文”。直到郑振铎,[427]也说他“岳时有深情之作,故辞不求工而自工”,“岳惟哀悼之诗最为杰出”。

    潘岳的悼亡诗有两个特点,一是念念不忘仕宦,二是多用闺阁中实物形象以及代表死的坟墓,给以后的悼亡诗定了调子。当然这些实物可以勾引起一定的感情,但比较浅露[428]。清陈沆《诗比兴笺》论潘岳《哀诗》,认为这也是潘岳的悼亡诗,它远远超过三首《悼亡诗》,其原因是“比兴之与铺述,含意之与直情,固不侔耳”。意思是,它并非平铺直叙,而是用比兴诗法,十分含蓄。这评论极有见地。从这一点说,潘岳的两首顾内诗也优于悼亡诗。也就是说,在意象的选择上要能超脱眼前直接的事物,而去捕捉一些能反映由悼亡而引起的更深一层的情感思想的意象。例如《哀诗》的开始四句:“摧如叶落树,邈若雨绝天;雨绝有归云,叶落何时连。”就把个人的哀伤同大自然和宇宙联系起来。又如《顾内诗》之二,“形体隔不达,精爽交中路。不见山上松,隆冬不易故;不见陵涧柏,岁寒守一度”,继承了《诗经》和古诗的传统,把人的思想感情提高到一个宇宙原则。

    我们再看看以写悼亡诗著称的元稹的诗。陈寅恪对元稹之于双文始乱终弃,又高攀名门韦氏,妻亡不久又纳妾这样的人品,深有贬辞,并推知微之与韦氏之感情,决不似其所言之永久笃挚。其于韦,于双文,均“一时感情之激动,言行必不能始终相符,则无疑也”。又说:“综其一生行迹,巧宦自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429]但陈氏后来又说元韦“关系纯洁”,因此他的悼亡诗“能措意遣词,悉为真实”,“夫唯真实,遂造诣独绝欤”。他还说:“情文并佳,遂成千古之名著。”陈氏先否定元稹的多情,后又肯定他有情,而且“关系纯洁”,前后矛盾。如果我们撇开他前半段的论点,专看后半段肯定部分,则知陈氏所肯定的“情”指的是贫贱夫妻同甘共苦之情,再加上用写小说的笔法,遂使元诗成为绝唱。他说,元悼亡诗“皆只述其安贫治家之事,而不旁涉其他,专就贫贱夫妻写实,而无溢美之词,所以情文并佳,遂成千古之名著,非微之之天才卓越,善于属文,断难臻此也”。所谓“善于属文”指的是“实由其特具写小说之繁详天才所致”,所以才能“缠绵哀感,遂成古今悼亡诗一体之绝唱”。陈氏所谓的“写小说之繁详天才”,当然指的是元稹写过《莺莺传》,在这方面有过训练。不过他的悼亡诗并不是一个有首尾有结构的故事,而只是摘取妻的言行和眼前一些事物,表示悼念。我觉得元稹悼亡诗中最有“诗意”的,不是三首《遣悲怀》,而是《梦井》。这首诗和弥尔顿的诗颇有相似之处,都是通过叙述一个梦中故事来抒情。所不同者,元所梦见的不是亡妻,而是一只井瓶,绠断,瓶不可得,用此来象征他心灵上的不能消除的渴念,并在“寻环意无极”之余,把思念之情“哲学化”,“所伤觉梦间,便隔生死境。”这不仅有玄学派的巧思,也有其思辨。如果用这标准来衡量,则像李商隐《悼伤后赴东蜀辟至散关遇雪五绝》,苏轼《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十年生死两茫茫……”),贺铸《鹧鸪天》(“重过阊门万事非”),只说些补衣、梳妆,就浅显多了。

    最后我们来看看王士禛的悼亡诗。沈德潜《国朝诗别裁集》卷二十一李必恒悼亡诗评注说:“渔洋悼亡诗风雅之中纯乎富贵气象”,确是的评。诗中“少小香阁”,“门第河东”之类的辞藻可证。但他又偏要“荩箧”、“黔娄”、牛衣对泣,而思念之情也无非鳏鱼、遗挂、冬衣不到,有点脱离不掉潘、元的套子。元·杨载《诗法家数》论哭挽有云:“哭挽之诗,要情真事实。于其人情谊深厚,则哭之。无甚情分,则挽之而已。随人行实,作要切题,使人开口读之,便见哭挽某人方好。中间要隐然有伤感之意。”这无异是把哭挽之作置于酬酢之列,把为了自己的缘故而抒发的私人感情,按照诗匠的诗歌作法,变成公开的表演。王士禛的悼亡诗难免有这种嫌疑。我想一首悼亡诗和其他抒情诗一样主要是为自己求得感情上的补偿而作,公开发表应是求得同情。若纯粹作为一种仪式,或仅为满足社会风习的要求,文学价值是不会很高的。

    在清初许多写悼亡诗的作者中,我觉得上面提到的李必恒的两首悼亡诗值得一读。这两首诗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其“鬼气”。第一首开始,当他妻子尚在病中,就是“一室何啾啾,人语杂鬼哭”,“飞来白项鸟,哑哑上我屋”;当她死后,则“空房起昼阴,冷气出枕席”;当她入梦,则“前夜梦见之,色惨体更瘠”(极似弥尔顿的pale and faint)。尽管结尾“忘情愧太上,庄缶钜忍击”也落入潘岳的老套,但全诗能赋予传统意象以新意,做到景情交融。据沈德潜注,李高邮廪生,宋荦选江左十五子诗,十五人中后来大部分都当了大官,“而李丈以诸生终,且耳聋多病,年止中寿,何其厄也”。也许正因为他穷愁潦倒,才使他“诗格之高,才力之大,可久者应让此人”。

    潘岳悼亡诗写于何时,不可考。他虽然谄事贾谧,但终以纠缠在政治漩涡中以致见诬,夷三族。关于元稹生平,我们知之较多,809年他“为执政所忌”,出为河南尉,是年韦氏卒,不久又奉使东蜀,劾严砺,“执政有与砺厚者,恶之,使还,令分务东台”,旋贬江陵。《梦井》一诗可能就是在江陵所作。王士禛一直为官顺利,十七岁结婚,四十三岁夫人卒,虽然其诗看不出深情,宦途当然也难免有波折,“宦情薄似秋蝉翼”。苏轼政治上一向不得意,写江城子在熙宁八年(1075)四十岁上,时知(山东)密州。“贺铸一生渴望建立事功,隐退江湖本非所愿”(胡云翼《宋词选》),所以才“去国讴吟”。悼亡诗总需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而促成之者,往往是生活遭遇坎坷,从悼亡中寻求同情与补偿,符合抒情诗的总规律,符合诗可以怨的原则。[430]

    在爱情观上,中西有很大不同,但总需真挚。不真挚,只为酬酢,难以感人。表达真挚的方式,沈德潜以为“越琐屑,越见真至”,但恐不止此,还在于诗人的思想境界和深刻。在弥尔顿则把爱情提高到宗教和哲学的高度,而在李必恒则把失爱与死亡从感受上写得凄厉阴冷,以反衬出生时的炽热。

    悼亡和其他抒情诗不同,难免要回忆。回忆可以是零散的,也可以有时间的顺序。后者即所谓“叙事抒情诗”,即通过有秩序的叙述,用“写小说的天才”来表达情感。“叙事抒情诗”与叙事诗不同,与抒情诗也不同。叙事诗写别人的事,叙事抒情诗则写自己的事。抒情诗可以用比兴或赋的方法,意象可以自由选择安排,叙事抒情诗中的事则需有时间次第,通过叙述与自己有关的事,抒发情感,做到“情事交融”。弥尔顿的诗是叙事,讲他做的一个梦,有梦有醒,有首有尾,做到情在事中,甚至意在言外,不直陈自己的感受,也就意味着无限的感受。白昼来了,白昼应代表光明、希望、真理,但对诗人来说则是黑夜,也就是盲瞽、失意、失欢、悲伤、黑暗[431]。同样,李必恒的诗,从妻病说起,到临危的遗嘱,到她死后诗人自己的悲凄,到他做梦、梦醒。本来两诗到此为止就非常完整,可惜最后添了两笔而落入俗套,不留余味。元稹的《梦井》是一首叙事抒情诗,他的《江陵梦》第一首也是写梦中所见所闻,但梦觉之后大段直抒胸臆,虽甚感人,艺术上则欠完美。“叙事抒情诗”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恐怕最见功效的莫过于悼亡诗,这恐怕就是为什么悼亡诗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有其独特之处的一个原因。

    悼亡,前面讲过,是求爱、得爱的反面——失爱,由于失爱才希望求得补偿,因此也反映一种期望,所以往往出之以梦或恍惚的幻影。梦在中外文学里的功用极多,在悼亡诗中,诚如元稹所说“情知梦无益,非梦见何期”,是一种补偿。但还不止此,还在于打破幽明之隔,是向死亡的抗议。

    悼亡诗为什么在我国很多,在西方极少,原因何在;悼亡诗的特点为何,能否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学类型或从属类型,很值得研究。以上只是一个初步比较与探索。

    翰案:悼亡诗题目可以扩大,到赠别,到骚,到谏,到悼儿女等等,其共性在对孤独之恐惧,中西皆然。但中国对孤独之恐惧,则惧脱离伦理之网,而西方自文艺复兴以后,个人独立,其恐惧在脱离某种宗教伴侣(a fit convessing soul), Dante, Petrarch莫不如此。从此可以见出中西文化之不同。——88.1. 21.追记近日所见。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