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世纪英国文坛,文艺复兴的戏剧已成尾声,1642年议会通过法律关闭剧院,演员遭到鞭笞,观众受罚。复辟以后的戏剧虽也有较好的讽刺喜剧,但在深度上不能和文艺复兴盛期戏剧相比。诗歌除了玄学派和弥尔顿等少数诗人的创作之外,宫廷诗人的诗歌大都显得虚浮。唯有散文成就较大,这大半是由于激烈的宗教政治斗争的需要,以及强调实用而然。在激烈斗争时刻,散文在公开场合也好、私下也好,是最直接的表达意见的手段[457]。在散文中,除了政论、哲学、历史(包括考古、传记、地理等)、宗教文章(包括布道文)等巨作外,也出现了其他品种,如日记、传记、沉思录、格言录、小册子之类的作品。燕谈或谈话录也属此类。
十七世纪英国最擅长于谈话的莫过于塞尔登。约翰·塞尔登(John Selden,1584—1654)早年学法律,训练出一副逻辑严谨的头脑。他博识多闻,号称十七世纪英国最大的学者,“活图书馆”[458]。二十二岁时他就写了《论诺曼人征服前的不列颠政府》[459]一书。1614年他发表了《荣誉封号》(Titles of Honour),研究爵位封号,也属于历史著作。1614年的《论叙利亚的诸神》(De Diis Syriis)是有关叙利亚的地理、希伯来语以及多神教的起源和历史的书。这部书使他声名远播欧洲,据说弥尔顿在《失乐园》中创造的异教神,可能参考过这部书。[460]《什一税史》(History of Tithes,1618)的主旨是反对教会征收什一税,理由是什一税不是jure divino[根据神订的法律],引起教会的不满,被列为禁书。同年他完成了《封闭的海洋又称制海权》(Mare Clausum, Seu Dominio Maris)反对荷兰人格罗修斯(Grotius)写的《自由的海洋》(Mare Liberum);塞尔登主张国家有领海权,暗示英国有权控制海洋。1621年因反对詹姆斯一世的特权而入狱。1624年他进入议会,1628年参加草拟“权利请愿书”(Petition of Right),得罪了国王查理一世,又入狱。1629年又因谋反嫌疑入狱。他虽然开始站在议会一边,但不久就日趋保守,站在国王一面主张王权应控制教会,特别反对长老派[461]。他的骑墙态度引起清教徒统治的议会的怀疑,把他关进伦敦塔(1630—1634)[462]。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死,塞尔登基本退隐。他在政治上的动摇,根本原因还是出于他的核心哲学,即个人自由。在他的藏书上都写有他的希腊文的座右铭:peri pantos ten eleutherian“自由高于一切”。他依附党派并不坚定,他既不愿当大官(国王曾想任命他为掌玺大臣),也不愿接受学术界的荣誉(不肯就任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可能因为他非常富有,对历史、考古、法学有兴趣,又练达世故,使他能一定程度地独立于政治漩涡之外。这也正是《燕谈录》里他的形象。
塞尔登一生勤于著作,但他的著作现在除专门家外,已无人问津。唯有《燕谈录》可以称为传世之作。可是这本书并不是他写的,是他的“听写人”弥尔沃德(the Rev. Richard Milward)纪录的他的话,不仅他生前没有见到,弥尔沃德也没有见到,而是在后者死后九年出版的(1689)。据说所记是他最后二十年的言论。这部书历代受到好评。他的朋友克莱伦敦勋爵(Lord Clarendon,保王派政治家、历史学者)在他写的自传中谈到塞尔登的文章风格说,塞尔登的文章晦涩古奥,但“他的谈话却是最清楚不过的,他最善于把难懂的事讲得明明白白,使人能理解,在名流中首屈一指”。约翰逊在和鲍斯威尔谈话时讲到法国的ana(言论轶事作品),约翰逊说:“他们有少数同类的书还不错,可是我们却有一部这种书比他们任何一部都好,那就是塞尔登的《燕谈录》。”科勒律治则用最高级的字眼赞赏他的“通情达理”:“我发现,这本书里比任何一个有灵感的作者写的同样厚的书里有着更多的有分量的、金条般的情理。”
塞尔登的拉丁文和英文巨著,风格显得枯燥沉滞,而闲谈则精粹、简洁、有力、贴切。这部分地是在学法律的训练中、在议会辩论中培养出来的口辩。当然有人提出疑问,这里纪录的话是否忠实,这问题前面已作解答。又有人惋惜未收共和时期的言论,这和纪录他最后二十年言论一说显然矛盾,即使确未纪录,那也许是因为他没有言论,因为他是个识时务者,不当言者不言。
《燕谈录》的全名是《燕谈录,约翰·塞尔登先生言论集,对各种重要问题,尤其有关宗教与国家的问题之意见》,共分155个题目,按字母顺序排列,每个题目下,列一至十几条言论,都不甚长。
我们现在翻译几段,以窥一斑。
纪录最多的,如书名所示,是有关宗教和政治的言论。在这方面,他表现得真像一个“自由思想者”,有明显的折衷主义、相对主义,甚至蒙田式的怀疑主义,出言往往能一针见血:
问:教会和圣经,何者能裁判宗教问题?
答:说实话,都不能,只有国家能。
足见他认识到宗教问题不是表面的信仰问题或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在这问题上,他采取的完全是英国国教的立场,就像布罗德论培根一样[463]:“他是一个诚恳的基督徒,但不甚热情,属于练达的一派,这一派认为英国国教是文官制度的一支,坎特伯雷大主教是英国宗教事务部长。”当然,他对国王和议会都不抱过多幻想:
自从解散寺院以后,他们并没有确立国王的最高统治权,他们想到的只是把教皇排挤出去。因此〔国王就发动了〕几次《圣经》的翻译,强加给我们。我们现在可要注意,否则国王就会把他喜欢的宗教强加给我们。
议会党〔指清教徒〕,如果法律对他们有好处,就号召立法;如对他们不利,他们就按议会程序办事〔拖延?〕;如果又有好处,他们就又号召立法,就像一个人起初要来撒克酒,暖暖身子,随后,太热了,又要来淡酒压压热,后来又要撒克酒,给淡酒加点热,就这样周而复始。
他对天主教当然是反对的,但他对国教会也不抱幻想:
国王不给教会权力,这其实是教会耍的伎俩,这样,它就可以喊打倒国王,为教会叫屈;而当教会需要利用国王权威的时候,就把一切置于国王的特权范围之内。英国的天主教徒是前者,宫廷的教士〔指国教〕是后者。
经文上说“把凯撒的东西还给凯撒”,这话对国王有利,也不利,因为这明明是说有些东西不是凯撒的。教会专爱用这句话,首先是为了拍国王的马屁,然后指出经文里后一句:“把上帝的东西还给上帝”,就是交给教会。
教会的伎俩,他似乎已看穿:
教会的法对教会最有利,因为是教会自己制订的,就像司掌封典的官最是个绅士,因为他们自己制订了自己的家谱。
对清教徒也一样:
这帮清教教士,假定他们有什么好话的话,都是从教皇派的书里来的,当然他们是不会承认的,怕老百姓不高兴。不知好歹的圣职人员算不得高明。
他认为宗教存在在每个人的心里,不在身外:
我们寻找宗教,就像屠夫寻找屠刀一样,不知屠刀衔在自己的嘴里呢。
宗教就像服装的时尚,有人的上衣有褶,有人束腰,有人是素的,但人人都穿上衣;同样,人人有自己的宗教。我们的不同只在花饰上。[464]
一个光荣的教会就像一席盛筵,有各种各样的菜,但每人拣他爱吃的一两样,其余的不去问津。不论教会多么光荣,每个人从中只选自己的信仰,并以此维护自己,其他不去问津。宗教既然存在于每个人心里,因此宗教论争是无聊的:
宗教论争是永无休止的,因为没有标准,所以此事无法裁决。清教徒说,人们应当用上帝的话衡量他,其实他若说得明白些,他的意思是用他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他。此外,他还要我只相信他,整个教会都不可信,虽然教会和他一样都读过上帝的话。一个说东,一个说西,我告诉你,没有一个标准可以结束这场争论。就像两个人滚木球,都用自己的眼睛去裁判,一个说他击中了,一个说我击中了,没有标准,争论就永无休止。本·琼生在《巴托罗缪集市》里写蓝托恩和木偶的对话,就讽刺神学家们的争论[465]。是这样,不是这样;是这样,不是这样,彼此争吵了一刻钟。
假定经文里有“蛋”这个词,我说这蛋指的是鸡蛋,你说是鹅蛋,经文并没有说明,所以你我都是以意为之。
同时,也不要迷信经文:
如果我们只承认我们在《圣经》里读到的东西,那么把议会置于何地?因为《圣经》里没有这个词。
基督教既然本身就具有欺骗性,宗教争论适足令人厌烦:
土耳其人告诉他们的百姓说,有一座天堂,天堂里的快乐是可以感受到的,也有一座地狱,但是到地狱里会受什么苦,他们说不知道。基督教恰恰相反,他们对我们说在地狱里我们会感受到痛苦,而在天堂里我们会享受些什么,他们却说不出来。
詹姆斯〔一世〕王对苍蝇说,“我不是有三个王国么[466],你为什么非往我眼睛上飞不可呢?”除了宗教,戏院里、爱情里[467]、筵席上,不是还有许多可以胡搅蛮缠的事吗?
他讽刺宗教里的祷告和布道:
祷告务必短些,不必告诉万能的上帝为什么原故他应当赐这个福,赐那个福;上帝最知道什么对我们有好处。假设你的儿子向你要一套衣服,对你说了许多理由,你若不给他,“他就没法子服侍你啦,没法子出门啦,就会给你丢脸啦”。你能容忍吗?你比他更懂,让他讨一套衣服就完了〔何必讲许多理由〕。
布道,按这个词的最初意思,在福音书写成的那一天,就已停止了。
我不懂为什么,教会已经成立,我已经知道了该做什么,还老要布道。就像一个农户告诉做活的该做什么,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收割,说了一次,当天又来把他们已经知道的话重复两遍三遍。什么十月种麦啊,八月收麦啊,如此等等。
为什么一天要讲两遍道,他们主要的理由是,他们每天吃两顿饭;肉体要吃饭,灵魂也要吃饭。照此,我也有理由可以说,我应当长两个鼻子,因为我有两只眼睛;长两张嘴,因为我有两个耳朵。吃饭和讲道,彼此有什么关系呢?
他和培根一样极其练达世故:
一个聪明人对任何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要做出决定,因为你若不能实践你的决定,就会引起人们的耻笑。国王有关苏格兰的宣言中说,有多少事他决定不做,但他却样样都做了!每个人只能按形势的变化行事。
请看培根:
莽撞者难践言。医人体,有庸医;医国体,亦有庸医。治痼疾者服药两三剂,病者或愈,不过侥幸耳,无科学根据,故不能必。反之,莽撞者往往做出“穆罕默德奇迹”。穆罕默德谓人曰彼能召山,于是登山祝祷,信徒群集静候,穆罕默德召之再三,而山屹然不动,穆罕默德毫不气馁,谓众人曰:山不即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可往就山。
塞尔登也知道如何明哲保身,他用一个通行的寓言来表明这种哲学:
在乱世,聪明人一言不发。你知道,狮子把羊叫来,问她,他是否口臭,羊说“是的”,狮子就把她的傻瓜脑袋咬掉。狮子又把狼叫来问,狼说“不臭”,狮子把他咬成碎块,因为他阿谀。最后狮子把狐狸叫来问,狐狸说:它感冒得很厉害,闻不出来。
他认为一切意见和判断都是主观的、相对的,前面已点到,现举两例:
我们总用自己以为自己有的某些长处去衡量别人。纳施是位诗人,很穷(诗人总是穷的),他看见一位市议员挂着金项链,骑着高头大马,便用不屑的口气对一个同伴说:“你看见那家伙了吗?多神气,多了不起?可惜啊,他却做不出一句无韵诗来。”
不然,我们就用我们自己为标准去衡量上帝的善,用我们所谓的我们自己身上的公正、善或智慧去衡量上帝的善、公正或智慧,那就像戏里的那个乡下佬。他说,他若做了国王,他就要过大人物的生活,每天吃豌豆和火腿,还要拿一根唰唰的响鞭。
各人都凭主观去观察、判断、行动,因而引起争论,争论使天下不太平。
古时的柏拉图信徒有个很妙的想法:天神位在人类之上,他们有些品德,人类也有,那就是理性、知识,但天神安安静静地循规蹈矩。禽兽位在人类之下,它们也有些品德是人类有的,那就是感觉和生长的能力,但禽兽也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但是人类有一种品质,却是天神和禽兽都没有的,它给人类带来无穷的困扰,是世界上一切混乱的根源,那就是人类的“意见”。
这种折衷主义,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哲学,根子是不可知论:
不管你怎样反对传统,我们辨别词义却离不开传统。你说《圣经》是圣灵所写,但是你懂得写经的语言吗?你不懂。那么,举这句话为例吧,In principio erat verbum,你怎么知道这句话意思是“太初有道”,还不是因为传统,因为有人告诉你。
塞尔登的《燕谈录》虽多涉及宗教、政治、法律,但几乎条条可读,不仅可以增长对当时一派人的思想意识的历史知识,而且也可以增长一般性的历史知识,例如他谈到《圣经》的英译:
《圣经》的英译本是世界上最好的译本,最好地传达了原文的意思,詹姆斯王的译本如此,主教译本[468]也如此。詹姆斯王时期,翻译的方法极好。《圣经》的各部分都交给最精通该部分语言的人去翻(如《经外经》由安德鲁·道恩斯〔Andrew Downs〕译),译者集中在一起,由一人朗读译文,其余各执一本其他语言的译本,如法、西、意语等。发现有错,就喊停,没有错,就朗读下去。
又如“语言”一条:
Latimer是Latiner之讹,意思是拉丁文译者。即使他译法、西、意语,他仍叫国王的译官(The King's Latiner)。
这些虽非什么僻典,但也足增识见。关于《圣经》译文的特点,他说:
我若把一本法文书译成英文,我一定按英文习惯翻,而不翻成法文式的英文。Il fait frois,我翻天冷,不翻“天作冷”。但《圣经》却是逐字翻成英文的,不照顾英文习惯,保存了希伯来语的习惯说法,例如“他揭示了她的羞耻”,对有学问的人来说,这不成问题,但对普通人来说,我的天,他们会以为是什么呢?
实际上他不赞成死译硬译。关于翻译他还有一段话也很有见地,可惜他这方面的言论不多:
[把一本书]翻译出来很有好处,因为翻译可以当做评论看,也就是译者这个人[对所译书]的判断。
好了,我们可能已经介绍得太多了,可以回顾一下。
塞尔登的这种哲学——折衷主义、相对主义、怀疑主义、主观主义、实用的处世哲学(道德观)以至犬儒主义,当然是不足取的。但放在他那历史环境里去看,还是可以理解的。在革命日渐逼近和发生革命的时日里,我们看到一头有最激进的掘地派、平等派,另一头是保王派,两者之间还有各种不同色彩、不同层次的社会力量,而且各派社会力量表现自己的表现形式也是千变万化的。塞尔登就代表了在这动荡时代想要超然物外的一部分社会力量,但事实上他究竟未能完全躲过急流漩涡。我们介绍塞尔登的目的之一就是想把这一历史时期在文学中的反映描绘得全面一些。十七世纪不仅有弥尔顿、德莱登,还有大大小小的塞尔登,所谓“一只燕子成不了春天”。
对我们今天来说,读一点像塞尔登这样的作者,可以扩大一下我们的专业知识面,提高文学修养,同时也可获得乐趣。文学总有一个传统问题,不论思想内容、品类、风格,各方面都有一个承上启下的问题。就拿对“人”的看法,神—人—兽这个链条,塞尔登明显地是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通行的观念,下启十八世纪蒲伯–斯威夫特对人的看法[469],也就是西方整个人道主义长链中的一环。从风格上讲,塞尔登的《燕谈录》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上承培根的论说文,同样简洁、锋利,只是一个是书面文学,一个是口述。更恰当地说,他是上承本·琼生的谈话,下启十八、十九世纪更多的燕谈。这些谈话之所以引起听者的注意,值得纪录下来,总是因为有所见,精辟而且引人入胜。正如培根在《论谈吐》中所主张:谈话既要有洋溢的才华,更要言之有物。塞尔登的燕谈所以流传,正是符合了这两个标准。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