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静
在十七世纪英国作家里,也许在全部英国文学史里,沃尔顿可以算是一个相当特异的作家。他有两部散文作品传世(他偶尔也写诗),一部是传记作品,一部叫《垂钓全书》(The Compleat Angler)。这两部书的内容互不相侔,但精神上却是一致的[473]。
关于沃尔顿(Izaak Walton,1593—1683)的生平,我们知之甚少。他出生于伊利莎白朝,卒于复辟以后,他出身自耕农,在伦敦以经营铁器为业。但从他的作品看,他颇读过些书(他读过的古代的书都有英译),而且同当时许多知名人士有交往,如邓约翰(沃尔顿系邓约翰教区的教民)、诗人德瑞顿(Drayton)、外交家沃顿(Sir Henry Wotton)和宗教界人士如摩理(Morley)主教等。从与他交往的人和他的著作看,他是个忠实的国教徒、保王派。有一个传说称他在内战时期曾受委托将一件王室珍宝辗转交还战败逃窜的查理二世。他写最早作品(《邓约翰传》)的时候,已是四十七岁,其时邓逝世已九年,查理一世已被处死,英国正处在内战前夕;他写最后一部作品(《桑德逊传》)时,已八十五岁,是复辟后的第十八年。但他的态度可以说是始终如一。这个现象也不难解释,因为从某个意义上说,这一段历史就是英国国教与内部很不统一的反对国教的力量的角斗,而最终还是国教胜利(政治上的复辟),而沃尔顿则以不变应万变。他对当时的理论上的论争似乎并不感兴趣,而只是通过写他所崇敬的人物,一贯地宣扬他的“原始基督教”的理想。他认为这是最纯粹、最虔诚的基督教精神。伊甫林(John Evelyn,1620—1706,国教徒)[474]总结了这一派的思想,认为英国国教最符合它的精神,他写道:“英国国教在世界上一切信奉基督的教派中当然是最原始的,最符合使徒教导的,最卓越的。”[475]加尔文派,日内瓦的也好,苏格兰的也好,都充满了“骄傲与恶意”,违背上帝所代表的“爱、仁慈、秩序、和平”[476]。至于天主教,就更无论矣。沃尔顿提出秩序与和平,很说明问题(《胡克传》出版于1665年),是从他的立场总结了英国革命的“教训”而提出的。
沃尔顿一共写了五部传记,这五个对象都是国教徒。邓约翰是由天主教改变信仰,他又和赫伯特(George Herbert,诗人)一样,被迫放弃世俗的野心,皈依宗教。沃顿是由一个成功的外交家同样被迫就任伊顿公学校长而接受教会职务的。桑德逊( Robert Sanderson)则抵制了清教徒统治的议会的拉拢,表现出国教徒的坚定和忍耐。[477]胡克(Richard Hooker)是五个对象中沃尔顿唯一不相识的(胡克死时,沃尔顿才七岁),则写他为国教而进行的论争。
这五部传记中,一般公认以《邓约翰传》和《沃顿传》写得最好,因为他们都是他的朋友,其中《沃顿传》的前半部写得尤为生动。传记虽然写一个对象,但不可避免地也在写自己,这表现在对对象的态度,对对象言行的选择,以及所运用的手法上。我们从沃尔顿所写的传记里也可以看出沃尔顿其人。他写的传记进度平缓,枝节很多,但因此而富于节奏感,不单调;他非常注意避免一般化,尽量具体[478];他行文澄澈如水,写的是“阿提刻散文”[479],又颇具诗人的气质。这些都是他的“习静”哲学的表现。“十七世纪初期的传记一般都是浮夸臃肿。这时期的悼诗,每悼念亡者而不令苍天化为泪滴,散文的赞颂不争相堆砌形容词以拔高其谀媚,决不罢休。”[480]过分的赞誉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干巴巴的纪实,如福勒的《英国名人纪》(Fuller:History of the Worthies of England),都是辞典式的简短的纪事。沃尔顿写的传记也不像奥伯利那样零散而毫无选择。因此沃尔顿的传记也就鸡群鹤立,至今有一读的价值。
我们且看他怎样写一个外交家:
沃顿早年服务于埃塞克斯伯爵,埃塞克斯因为谋叛,被伊利莎白女王投进监狱。沃顿虽与此事无关,但他“考虑与其留在英国等到关进大狱再自我辩白,不如离开英国更安全些”,因此他就逃到法国,又转到意大利。其时女王已老,继承王位的显然应是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481],但天主教徒反对,企图谋害他。他们的密谋被佛罗伦萨大公发现,就派沃顿暗中去苏格兰向詹姆斯报警:
沃顿辞别了大公,取了一个意大利名字,只讲意大利话,一路上为了逃避英国谍报的耳目,避免危险,他取道挪威,前往苏格兰,了解到詹姆斯王在斯德林,于是夤缘国王侍臣伯纳德·林赛,要求火速单独谒见国王,对他说,他有要事,受佛罗伦萨大公派遣,仓促离开祖国意大利,来向贵国国主禀报。
林赛报告国王之后,国王听说是位意大利大使,有些吃惊(也带有警惕),便问他的名字叫什么(答说,叫奥克塔维奥·巴尔第[482]),随即约定当晚某刻单独接见。
奥克塔维奥·巴尔第来到了接见厅,侍从要求他把所佩长剑解下(当时意大利人都佩长剑),进到厅里,他发现国王之外,大厅各个角落还有三四位苏格兰大臣远远地站着:他见此情况,便停止了脚步。国王见他停步不前,便叫他不要害怕,尽管把他的信息说出来,左右的人都是可靠的。奥克塔维奥·巴尔第于是就把信件呈上,并用意大利话向国王陈述了来意。国王接过信件,过了一刻,奥克塔维奥·巴尔第走到国王案前,用他本国语向国王耳语道:他是个英国人,请求国王陛下同他密谈,并要求在他逗留苏格兰期间为他保密。国王同意,并当真做到(他停留了约三个月)。在这期间,国王对他感到很满意,奥克塔维奥·巴尔第对苏格兰所能提供的一切也感到满意。他离开苏格兰时,仍然是个地道的意大利人。
他回到佛罗伦萨之后,就向大公作了如实的汇报,并表示感谢,过了几个月,消息传来说伊利莎白逝世,苏格兰詹姆斯王继位为英格兰王。大公认为,增长智慧的最好办法就是游历与办理事务,而这两方面,沃顿都得到了锻炼,于是劝他立即回英国,去庆贺国王得到了一个更好的新王位,自己也可等候运气送来更好的差事。
詹姆斯王到了英国之后,在女王的旧臣中发现有个爱德华·沃顿爵士,后晋封沃顿勋爵,当时任王室司账,便问道,他可知道有个久居国外的亨利·沃顿?沃顿勋爵回答,他熟知此人,此人就是他的弟弟。国王便问,他此刻在何处,答说在威尼斯,也可能在佛罗伦萨,不过从他最近的来信看,他目前已在巴黎。国王便说,叫他来,他到了英国之后,让他悄悄地来见我。沃顿勋爵不免有些惊讶,便问国王,国王是否认得他?国王回答道,在你没有把他带来见我之前,我不能告诉你。
这次谈话之后没有几个月,沃顿勋爵就带着弟弟去晋见国王,国王一见就拥抱他,说,欢迎他这位奥克塔维奥·巴尔第,还说,他是他见到过的最诚实的人,因此也是最善于伪装的人。又说,我看你既不缺学识,又不缺游历和经验,而且我对于你的忠诚和办外交的才能,已经得到过真正的证明,今后,我要在这方面重用你。的确,国王在位二十二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实践了诺言。但此刻,在他把奥克塔维奥·巴尔第打发走之前,恢复了他的旧名亨利·沃顿,并封他为骑士。
这一段材料选择得很典型,也是陈述方式的范例。从这段叙述里,我们不仅能了解到当时的政治,官场的内幕,而且对沃顿作为一个外交家的机警,在这非常具体的叙述中,也得到深刻印象。他的机警随处可见,当时谍报密布,他必须绕道,改变身分,警惕周围一切人,专心于忠实执行任务。通过惊险曲折的情节,叙事引人入胜,富于戏剧性,对话生动,而整段又十分紧凑简洁。
当然,刻画一个外交家仅用这样一个插曲是不够的。从1604—1624年二十年间,他三次出使威尼斯,两次出使德国,几乎都在国外。一次,他出使意大利,路经德国,有人请他在纪念册上题词。在座的人士正在谈论使节,他便很风趣地写了一句从此驰名的话,作为使节一词的定义:Legatus est vir bonus peregre missus ad mentiendum Reipublicae causa[使节是一个派往国外为了国家的利益而扯谎的好人]。天主教抓住把柄,就用这句话指控新教国家,事情传到詹姆斯耳中后大怒。沃顿就写了两个检讨,一个给德国东道主,一个给国王。这个检讨或自我辩护怎么写的,沃尔顿没有交代,不过他提到这句话翻成英文就是An Ambassador is an honest man, sent to lie abroad for the good of his Country,关键在lie,它可以是“扯谎”,也可以是“驻留”,暗示沃顿显示了他的诡辩之才,致使国王公开宣称沃顿犯了再大的错误,他的辩才也足抵消。“断骨接好之后,比原先更结实,沃顿不仅恢复了国王对他的恩宠,而且国王比以前更加坚定地宠信他。”这段插曲写一个外交家把一次失误变成有利的形势,不必点明,读者已能心领神会。
此外,沃尔顿还写了沃顿的文化艺术修养,他的交际,像一个文艺复兴时期的多才多艺的人,有了这种准备,又写他如何善于折冲樽俎,都写得简练而生动。后半生则写得远不如前半生。后半生写他作为国教徒,“原始基督教”信奉者,不如其他传记。
在以“原始基督教徒”为中心对象的传记之中,以《邓约翰传》写得最好。因为他要突出邓的虔诚,所以邓青年时代的纨袴生活——写情诗、出入剧场、寻花问柳,都一笔带过,而重点写他由于是个天主教徒,仕途坎坷,又迫于国王的指令,不得不改信国教的痛苦过程。这一点同赫伯特有相似之处,赫伯特虽是国教徒,但也是仕途绝望,不得不当乡村牧师。两人的笃诚之中都饱含痛苦与矛盾。特别是赫伯特,沃尔顿每每把他的生平事迹同他的诗歌创作结合起来写,使我们对赫伯特的诗理解更深入。
沃尔顿写邓的内心矛盾,这种矛盾在我们是很难理解的。不过,在西方,尤其在十七世纪新旧交替矛盾尖锐的英国,宗教信仰是个现实的迫切的问题。
他现在已届十八岁,这时他还没有皈依任何宗教派别,只还是一个基督徒。理性和虔诚使他相信,如果依附某个有名谓的教会不是绝对必要的话,那么分裂也就不成其为罪恶。
大约在他十九岁的时候,当时他还没有决定依附哪个宗教,考虑到选择最正确的宗教对他的灵魂是至关紧要的,因此(尽管他年轻,身体好,来日方长)为了消除在这问题上的一切疑虑,立刻放弃学习法律,放弃学习其他一切可以被戴上派系头衔的学科,而开始认真地浏览、研究有关新教和罗马教会的争论的神学著作。……他怀着谦卑的心情进行研究,并采取了最妥善的办法,那就是经常祈祷,对双方都不偏不倚。
如果沃尔顿的记载属实,那么一个十八九岁的出身天主教家庭的青年,生活在新教的国家,在这国家里天主教徒已受了几十年的“迫害”,当然要考虑宗教信仰问题。沃尔顿写得很婉转,所谓“某一有名谓的教会”云云,说穿了就是英国国教,而所谓“分裂就不成其为罪恶”的“分裂”(schism)即天主教。在矛盾难以解决的时候,只有采取“最妥善的办法”——祈祷。这不仅是一段了解邓的好材料,也是了解这个时代许多人在宗教问题上引起的精神痛苦的好材料。
邓结婚后十分贫困,他的朋友摩尔顿(Morton)劝他放弃在朝廷中求职的希望,而为解决生活问题,劝他当一名国教牧师。“邓听了这话,呼吸微弱,面容惶惑,证明他内心的冲突。”这时他还下不了决心,他说他早年生活不检点,恐怕不宜出任圣职;又说出任圣职是为了上帝的荣耀,不能单纯为了解决糊口问题。“如果我问自己的良心能否接受教规,那么此时我的良心在这个问题上还感到茫然,我无法给我自己,也无法给你做出回答。先生,你知道常言说,一个不受良心谴责的人是幸福的。此外我还有其他的理由,不过请你恕我不多说了,我以感激的心情辞谢你的好意。”这种矛盾一直发展到“我看到了一线希望,那就是我很快就要死了”,这种绝望情绪最后发展到了神魂颠倒。虽然有人还在为他争取朝廷职位,国王虽然也极为赏识他的才能,但指出只有出任神职一途。最后,他只得屈服。沃尔顿用一段内心独白来纪录邓的转变:
主哪,我算个什么,你竟这样关心我?这样关心我,四十年来指引着我经历了许许多多诱惑的荒原,穿过生活中各种险径,你对我这般仁慈,最后竟感动了我的心,使我同意这神圣的动议,你的动议,我决心同意。用圣母的话说,你认为怎样最好就怎样对待你的仆人吧;神圣的耶稣,我现在拿起得救之杯,呼唤你的名字,宣传你的福音。
邓的转变和转变所引起的内心矛盾是事实。对待这样一个事实,沃尔顿运用了小说家的手法,用想像出来的对话,用想像出来的内心独白,同样也用书信、诗词这些真实的历史材料,用他那简练、朴素而感人的散文,刻画了一个在那动荡时代受了创伤的心灵。转变以后的邓就和赫伯特、胡克、桑德逊一样成了一个虔诚的笃信耶稣的“原始基督徒”了。
《邓约翰传》中提出的另一个我们不太能理解的问题就是死。
这在泰勒和其他十七世纪作家那里,我们已经遇到。再早,在莎士比亚等人的悲剧里也占显著地位,即使不是中心地位。《李尔王》里的“人们必须忍受离开人世,正如他们必须忍受来到人世那样,成熟就是一切”。哈姆雷特说“有准备就是一切”。死是西方文学一大主题。我国古代对死的看法,以前已略为提到,但也许还有这样一面,即死是生的继续,也作准备。皇帝一登位就经营生圹,坟墓中的一切都要和生时一样。西方在基督教的影响下,死是另一个生的开始,不是今生的继续,是不得回头的另一处[483],是一个与上帝同在的世界,把灵魂交给上帝的世界,因此死前必须忏悔,作好灵魂的准备。因此,像邓死前叫人用裹尸布裹起他的身体,只露一张脸,立在一个瓮上,叫人按身体同样尺寸,画下来,再把画像立在他床边,供他每时每刻谛视,画像面朝东,“他希望看到他的和我们的救主耶稣能从那个方向第二次来临”[484]。我们同样也很难想像赫伯特在大学任职期间给他病危的母亲写信对她大讲死的欢乐,因为死是灵魂痛苦的解脱,“你考虑一下,上帝的意图是要把你的灵魂当成他自己居住的圣庙,他决不允许忧伤住进去占一席地,也不允许悲哀作他的竞争对手”。可见人应当在痛苦中准备一个欢乐的灵魂,才好去见上帝。
沃尔顿用了很大篇幅写他的对象的虔诚,笃信上帝,仁爱,也就是“原始基督教”精神,或所谓“宽容主义”(Latitudinarianism)。在写胡克传时,他用一种烘托法来反衬出胡克的“原始虔诚”,他写胡克的时代,作为人物的背景。可见沃尔顿并非像有人评论他的《垂钓全书》时把他写成是桃源中人那样,他对时代认识得很清楚。我们知道胡克的《教会组织法则》是为国教辩护,主要反对清教徒的一部巨著。沃尔顿在他的《胡克传》里,打断了对生平的叙述,插进一段关于那时代的分析:
谈到这个时代的特点,为了使读者了解,请读者允许我追溯到伊利莎白女王统治之初,当时许多人觊觎王位,叛国阴谋不断,万一她一死谁来继承的问题、她登位以前的内战、玛丽女王统治时期残酷的宗教迫害导致大量流血,对这些,当时的人们记忆犹新,国内最虔诚睿智之士莫不感到忧虑,惟恐那种日子还会重现或出现在下一代。因为担心发生这种危险,于是人们就衷心希望教会与国家的问题得到解决,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可以使人们平平静静地坐在自己的葡萄架下或无花果树下,安享自己的劳动果实。但是有了和平时代,有了富足,却又产生了自私,自私又产生了敌意、嫉妒、对立,得到了向往已久、竭力追求的福祉,超出了希望的福祉,而不知感激。
这就是女王统治之初的时代情绪,这种情绪持续得太久了,那些通过宗教改革、脱离罗马而得到了他们衷心追求的好处的人却像坟墓一样,永远填不满,永远渴求更多的东西,把他们逆境中担心害怕时所许的愿置诸脑后,不遵守,不实行,不久就出现了三个利害不同的派别。每派都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无所畏惧,日夜不安,为了区别他们,可以把他们称作积极活动的罗马派,坐立不安的非国教派(这一派还分许多类)和被动的、和平的新教徒。第一派的主张是在罗马考虑决定的,第二派是在苏格兰和日内瓦两地和我们英国腹地的许多排外秘密危险团体内考虑决定的,第三派则靠已经制定的教会法和民法来为自己的事业申诉辩护,这一派如果表现积极,那是为了防止其他两派破坏上述法律给他们和他们的后代所规定的一切。
关于罗马派反对教会[指国教]和国家的许多危险阴谋,我不想在此提及,因为这段插话的主要目的是陈述非国教派的意见和活动,就是为了反对他们的言行,胡克先生才最后万不得已参加这场书战,而且在这场书战中,他并没有把对方当作敌人,而是采取了温和说理的精神。
这段历史回顾十分扼要简练,不多不少,适足以说明胡克的“原始基督教”精神。这说明沃尔顿有很好的分寸感。在形容人的外貌和活动时,他也不肯偏离心目中对象的基本特征。胡克晚年(其实只有四十岁,他只活了四十六岁)担任乡村牧师,下面是沃尔顿的描写:
波恩(Borne)教区距坎特伯雷三英里,在坎特伯雷至多佛的大路边。胡克到此一年,他出版的书、他的天真的性格、一生的圣洁,都引起人们的注意。许多人,尤其是学者都特意离开大路来拜访他,因为他们都崇敬他的一生和学识。但是,可怜啊,就像我们的救世主说施洗约翰一样,“他们会看到什么呢?一个穿着紫色细麻布袍的人吗?”当然不是,而是一个默默无闻、与世无争的人,一身粗布长袍或道袍、腰里束着一条带子、中等身材、驼背,他的灵魂和思想却更卑微,他的身体消瘦,但不是因为年龄,而是因为学习和苦修。他满脸小疱,这是由于他不活动、伏案工作的缘故。除了这形貌之外,让我再描写一下他的性格和行为,上帝和大自然赐给了他一种羞怯的性情,在他早年,他的学童敢正眼看他,他却不敢正眼看学童,不论在彼时或晚年,他从不肯主动正视他人,他性格温和谦逊,他和教区的副手对谈时,要么两人都戴着帽子,如果对方脱帽,他也一定脱帽。此外,他虽不全盲,但目力极差而近视,他布道时,一开始眼睛注视一处,一直到布道结束,还是盯着那处。他的谦和与微弱的目光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信得过丘奇曼夫人替他择妻,我这解释,读者信不信,有他的自由。[485]
沃尔顿从未见过胡克,有些细节多半根据传闻,但他们相隔终究不算太远。他根据这些传闻,运用匠心,生动地刻画出一个天真谦逊的“原始基督徒”的形象。
在结束沃尔顿写的传记之前,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就是这些传记和文学史的关系。这五部传记至少有三部同文学史有关。《赫伯特传》就提供了某些诗篇写作的背景,如《创痛》(Affliction)一诗就是他顺从母亲的命令留在大学任职之后写的。在赫伯特的末年,沃尔顿特别提到他的一个朋友法勒(Nicholas Farrer)和他的交往,用了相当的篇幅写法勒其人。法勒也是个忠实的国教徒,他在小吉丁(Little Gidden)有一座庄园,“他和他一家就是一座小小的学院,共约三十口,严格遵守四旬斋和斋戒周,禁食,按教会[国教]的规定进行苦修和祈祷,每逢礼拜五和守夜日,或圣徒日前夕,都照做不误,生活俭朴克制,周济贫困,这还不过是他慈善行为的一部分,其他慈善行为只有他和上帝知道”。这段叙述当然使人联想到艾略特。他的第四个《四重奏》即以小吉丁(Little Gidding)为题。法勒[486]的“小小的学院”建于1625年,是一个国教的宗教团体,经营出版业,赫伯特的诗集是法勒出版的。查理一世几次访问过此处,据说内战时期,他曾到此避难。1647年为清教徒议会军所破坏。艾略特重访此地后作诗,一方面纪念重游他的思想发源地或故乡,一方面借此抒发自己对现实和未来的疑虑。他来到(十九世纪重建的)小教堂,作了今昔对比:
你到此为的是跪下,
此处的祈祷一向灵验。
…………
死者,在活着的时候,不能用语言表达的,
如今死了,却能告诉你。
艾略特认为现代人缺乏宗教信心,怀念古人之有信心,现代人应从他们那里获取信心。从这一例可以看出西方文学(或任何文学)的连续性。[487]
《垂钓全书》[488]这类讲钓鱼术的书,在沃尔顿之前就有,所以并非他所首创。他这部书里的技术部分,除对钓徒有兴趣外,一般读者多略去不读,而且据说也欠准确。沃尔顿喜欢垂钓,他的一些朋友如沃顿、赫伯特都有此嗜好,他在书中屡屡提到。作为文学作品,应属牧歌类,关于牧歌,前面已提到,不赘述。不过沃尔顿的《垂钓全书》有它独特之处。它不是一部简单的散文牧歌夹杂着一些诗歌,描写钓鱼人在小溪边度过悠闲自得的时光,鱼袋里装着干牛肉和一两个小红萝卜当早餐,到了夜晚投宿小旅店,睡进“干净的、散发出干草芳香的被单里”,这里“饭菜好,招待也好”。这种田园风光当然是有的,但更重要的是,这是一部寓言,有象征意义。“钓鱼人都是诚实、有礼貌、安静的人。”钓鱼人Angler既是钓鱼人,又是国教徒Anglican。Anglican 一词出现于十七世纪三十年代,距沃尔顿写书(1653)有二十年,而且从通篇看来,钓者即国教徒是没有疑义的。这位钓者反对无神论[489],反对天主教,自不必说,他也反对非国教的新教徒[490],而且是个狭隘的爱国者。[491]这个钓者显然是以他本人为原型,反映他本人的理想:忍耐、知足、安详、虔诚,一句话,“原始基督徒精神”。钓者对猎人说:“关于我的单纯,如果你的意思是指无害,是指我们时常在原始基督徒身上找到的那种单纯,那些原始基督徒正如我们大多数钓鱼人,是安静的人,遵守和平的人,他们的单纯中有智慧,不出卖良心来求得财富,不是有了财富又愁得要死,怕得要死。……先生,如果你认为我们钓鱼人就是这种我所说的单纯的人,那么我本人和我的同道很高兴你们是这样理解我们的。”
这已经说得再明白不过了。那些“出卖良心求得财富”的人中间就有清教徒。“只有我们这些在过去二十年里生活过来的人,才确切知道金钱引起了多大的祸害。”“过去的二十年”正是革命内战时期,是清教徒胜利的时期。他在讲到狗鱼(pike)的时候,显然是在责难清教徒。他引用的有关狗鱼的材料来自瑞士自然科学家盖斯纳(Gesner)的著作,谈起来却像寓言:
狗鱼都活得很长,养鱼人却吃不消,因为这种鱼是以其他许多鱼的死来维持生命的,它甚至吃它的同类,有的作者称之为河霸,或淡水狼,因为它有胆大、贪婪、吞食的性情。盖斯纳讲过一件事,说有一个人牵了一头驴到池边饮驴,池里有一条狗鱼,看来已经把其他的鱼都吃光了,那狗鱼一口把驴子咬住,驴子把狗鱼曳出水面,就这样驴子的主人用驴把狗鱼钓了出来。
寓言是此书的一个方面,另一面即经常被人注意和称赞的一面——垂钓之乐。
已故的伊顿公学校长亨利·沃顿爵士,我常和他一起钓鱼闲谈,他为国出使外国,富有经验、学识、才华和乐观精神,和他在一起可算得是人间一件乐事。他十分赞赏垂钓,这就足够说服任何对此婉转吹毛求疵的人,他本人也最爱垂钓,经常实践垂钓的艺术,他曾说:他有闲暇才钓鱼,这样时间就不浪费了。在思考疲倦之余,钓鱼使他的脑筋得到休息,愉悦精神,排遣焦虑,平息起伏的思绪,缓解激情,引来满足的心情;钓鱼能使人养成和平忍耐的习惯。的确,我的朋友,你会发现钓鱼有类乎谦卑的美德,也就是心平气和的境界,以及随之而来的许许多多其他的幸福。
这种所谓的“满足的心情”仍然是和那些富有的清教徒对比而言。他说,要知道“钱太多了和没有钱同样痛苦”。“我们只看到富人外表很幸福,很少有人想到富人多像一条蚕,蚕表面好像在戏耍,其实这时候她吐的丝正是自己的内脏,她正在消耗自身;富人也是这样,忧愁压在身上,腐蚀着他,为的是保有他也许是昧了良心而得到的东西。让我们感谢上帝,我们身体健康,生活过得去,而最重要的是良心平静。”《垂钓全书》以“习静”这句格言结束,也正是贯串他的传记作品和本书的思想。
《垂钓全书》用的是对话录的形式,对话人开始是三个:钓者、猎人、捕鸟人,他们的对话沿袭中世纪的所谓“辩论”文学(débat),各方夸自己的优点,后来捕鸟人渐渐隐没。由于上述的思想基础,所以和传记一样,行文节奏舒缓,常有奇趣和幽默。加以点缀着一些诗篇、景物描写、自然界的趣闻、文学旧话、文学评论以及人间异事(如梦兆[492]),内容丰富多采,使这部作品具有很高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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