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硬道理:邓小平发展观研究-邓小平外交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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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小平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也是国际社会一致公认的杰出的国际战略家和外交家。前英国驻中国大使理查德·伊文思称:“邓小平是一位外交天才”。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以来,邓小平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纵览国际风云变化,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把握当今时代特征,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周恩来外交思想的基础上,制定了新时期我国的外交战略和外交政策,并创立了完整的、科学的邓小平外交思想,即邓小平的外交发展观。它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乃至21世纪我国制定外交政策和进行外交实践活动的指南。1995年12月12日,江泽民在外交部举办的邓小平外交思想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邓小平同志的外交思想是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外交工作的指导思想。”他在十五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坚持邓小平的外交思想,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邓小平外交发展观内容十分丰富,博大精深。他为新时期我国外交战略确定了一系列重要原则,这些原则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邓小平强调说:“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参加任何集团。同谁都来往,同谁都交朋友,谁搞霸权主义我们就反对谁,谁侵略别人我们就反对谁。我们讲公道话,办公道事。”这段话既完整地概括了我国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本内容,也集中反映了邓小平的外交发展观,极大地拓展了我国外交工作的领域。

    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加强同第三世界的团结和合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虽然没有爆发大规模的世界战争,但世界并不太平。据统计,二次大战结束至90年代初,大约爆发了800多场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约2000万人死于战火。时至今日,战火仍在延续,每天还吞噬着数十人的生命。这些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有其复杂的原因,除帝国主义仍然是现代战争根源外,由于大多数战争和武装冲突是由超级大国和一些国家推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所引起的,所以霸权主义也是现代战争的根源,而且是主要的根源。1979年初,邓小平明确指出:“霸权主义是世界最危险的战争策源地,是危害世界和平、安全和稳定的根源。”1985年3月,邓小平会见外宾时再次指出:“中国在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领导的时候,就强调反对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并认为霸权主义是战争的根源。”所谓“霸权主义”,就是指通过强权政治手段,即用军事或经济威胁的手段,对其他国家进行干涉、颠覆、渗透甚至武装占领,推行其侵略扩张政策,谋求实现对某一地区或整个世界的统治。这就是说,霸权主义是一种国家行为,是一个国家推行的对外政策。资本主义国家可能推行霸权主义,社会主义国家因领导集团背离马克思主义或某种原因也可能推行霸权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也可能推行霸权主义。由于霸权主义是现代战争的主要根源,因此,要维护国家的主权,维护世界和平,必须坚定地反对霸权主义。

    1.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们对外政策的纲领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多次明确指出:“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们真实的政策,是我们对外政策的纲领。”“我们奉行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外交政策。谁搞和平,我们就拥护;谁搞战争和霸权,我们就反对。”他还说:“中国的对外政策是一贯的,有三句话,第一句话是反对霸权主义,第二句话是维护世界和平,第三句话是加强同第三世界的团结和合作,或者叫联合和合作。”这就是说,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们对外政策的纲领,也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和总政策。我国之所以把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作为对外政策的纲领和总政策,这主要是因为:

    第一,霸权主义是现代战争的主要根源,霸权主义威胁世界和平,威胁我国的安全。事实表明,二次大战结束后,美苏两国为了争夺世界霸权,疯狂地扩军备战,进行军备竞赛。据有关资料统计,到80年代中期,美国拥有总兵力215万人,其中海外驻军占到近50%,苏联拥有450多万兵员。美国拥有作战飞机3700多架,苏联有7000多架;作战舰艇,美国有206艘,苏联有293艘;坦克和装甲车,美国有1万多辆,苏联高达5.1万辆;美苏两国垄断了世界核武器的95%以上。美国有核弹头2.6万个,爆炸当量约160亿吨,战略运载工具2000件;苏联有核弹头2万个,爆炸当量100多亿吨,战略运载工具2600件。当时,全球平均每个人头上都悬挂着近5吨当量的核武器。美苏拥有的核武器足以把地球毁灭几十次。如此庞大的军备被用于对世界霸权的争夺,势必对世界和平和人类的生存、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美苏两国除了进行疯狂的扩军备战外,还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对势力范围的争夺,干涉、控制、侵略其他国家。二战后,尽管美苏两国之间直接的大战没有发生,但是,由它们插手、挑起和直接参与的局部战争却连续不断。规模较大的就有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中东战争、阿富汗战争等。美苏两国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战、引发的冲突与危机更是数不胜数,并给各国内部动乱留下了无穷的隐患。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实际上没有什么和平,大战没有打,但小战不断。小战在哪里打?在第三世界。根源还不是超级大国霸权主义在那里挑拨,在那里插手!”除了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之外,地区霸权主义也是引发当代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要维护世界和平,维护国家的安全,必须坚定地反对霸权主义。不仅要反对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而且要反对地区霸权主义。

    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美苏两极体制解体,国际形势发生巨大变化。随着苏联解体,美苏之间的冷战宣告终结。但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一些国家并没有放弃冷战思维,仍然把它视为实施自己全球战略的灵丹妙药,并根据它来露骨地推行以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为基础的对外政策。美国新任总统布什在宣誓就职时公然宣称:美国将继续参与世界事务,建立一支“无可匹敌”的国防力量,保护盟国和美国在全世界的利益。其突出表现:一是继续扩大和加强军事集团和军事同盟。在欧洲,冷战一解体,美国就借对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进行职能改革为名,极力推动北约组织向东扩展。到1999年4月,北约组织接纳波兰、匈牙利和捷克为第一批东扩新成员。在亚太地区,美国加强了对其冷战期间结成的盟国的控制。二是大肆推行所谓“人权外交”,肆意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三是由于西方国家推行强权政治,致使南北经济关系的不平等及南北经济发展的水平差距进一步恶化和扩大。所以,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虽然,“当前国际形势总体上继续趋向缓和”,“但是,冷战思维依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要维护世界和平,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第二,我国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主张维护世界和平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宗旨和原则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以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准则,时时刻刻关心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它本身并无任何私利和对外扩张的欲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大量资金主要靠发展经济来积累,绝不允许去掠夺别人。社会主义本质之一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我们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来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就是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决不能成为侵略者,决不能依靠军事和经济实力推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政策。所以邓小平强调说:“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社会主义,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中国现在是维护世界和平和稳定的力量,不是破坏力量。中国发展得越强大,世界和平越靠得住。”这就是我国实行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因。

    2.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

    中国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都经历了饱受外来侵略和压迫的历史遭遇,有着为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而进行长期、英勇斗争的经历,现在又面临着反对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发展民族经济,建设自己国家的共同任务。邓小平指出,中国的对外政策,主要是两句话。一句话是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另一句话是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他说:“中国现在属于第三世界,将来发展富强起来,仍然属于第三世界。中国和所有第三世界国家的命运是共同的。”所以,中国一贯把支持第三世界国家的正义斗争,维护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作为自己应尽的国际义务,并把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作为自己对外政策的一个基本点。具体地说,就是:

    第一,中国一贯同情和支持第三世界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正义斗争。从50年代至70年代,中国先后进行了支援朝鲜的抗美斗争,支援印度支那人民的抗法抗美斗争,支持阿拉伯国家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支持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和人民反对新老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斗争,支持拉美各国人民的民族主义斗争和不结盟运动的正义斗争等。80年代以来,中国继续支持亚洲国家反对霸权主义和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的斗争,发展同非洲国家的友好合作,积极推动中东问题的和平解决,大力发展同拉丁美洲及南太平洋各国的关系。

    第二,中国坚决支持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民族经济,争取改革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努力和要求。中国政府给予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力所能及的援助,加强和发展我国同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和技术合作,促进各自民族经济的发展。中国完全支持第三世界国家反对现在的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的斗争,主张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这一根本目标和解决发展中国家当前紧迫问题正确地结合起来。如中国支持77国集团,支持南北对话,积极参加南南合作等。

    第三,中国一向致力于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团结与互相支持。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边界、领土等问题和民族、宗教原因以及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的挑拨离间,一些第三世界国家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和分歧,甚至发生武装冲突。对此,中国政府历来主张:第三世界国家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它们之间的分歧和争端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来解决,排除外来干涉,通过友好协商和平解决,反对外部势力的插入和干涉。

    二、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参加任何集团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和中国政府,就制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并指导我国的外交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的独立自主外交政策,多次强调指出:“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参加任何集团。”“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的不结盟。中国不打美国牌,也不打苏联牌,中国也不允许别人打中国牌。”中国“坚定地站在和平力量一边,谁搞霸权主义就反对谁,谁搞战争就反对谁”。邓小平在继承毛泽东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基础上,还根据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和国内中心任务的需要,对我国的对外战略和外交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更加充实、完善。

    1.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

    独立自主,是指对于一切国际事务,我们都要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不屈从于任何外来压力,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不搞军事集团,不参加军备竞赛,不进行军事扩张。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明确提出了新中国要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他说:“中国必须独立,中国必须解放,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张,自己来处理,不容许任何帝国主义国家再有一丝一毫的干涉。”周恩来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一直坚持和平的外交政策。”“在政治上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关系”。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独立自主外交走过了一条不平坦的道路。从建国到50年代末,中国与社会主义国家及其他一些友好的国家相继建立外交关系,挫败了美国的侵略和战争政策,维护了国家的独立主权和世界和平。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中国在同周边国家建立和发展睦邻友好关系的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和各国人民的正义斗争。1963年4月至5月,刘少奇主席应邀访问了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寨和越南四国,这是我国国家元首第一次访问东南亚国家。1964年周恩来总理又出访亚非13个国家。刘少奇、周恩来的相继出访,使中国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合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在此期间,中国同西方国家的关系也取得重大进展。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并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这是中国外交战线上的一个重大胜利。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得到进一步发展完善,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工作的新局面。

    2.我国的对外政策从“一条线”战略到实行真正的独立自主,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实行了我国外交政策的重大战略转变,即从“一条线”战略到实行真正的独立自主。我们知道,从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开始,由于苏联霸权主义恶性膨胀,中苏关系日益恶化。苏联领导人以“老子党”地位自居,企图使中国成为苏联的“卫星国”,还企图将中国纳入苏联全球战略的轨道,要求在中国领土上共同建立“长波电台”,同中国一起建立巡弋于中国海岸的“共同潜艇舰队”。这些有损中国独立主权的荒谬主张,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政府的严正拒绝。当时苏联十分霸道,不仅撕毁了同中国签订的各种合同,撤回了驻中国的专家,逼中国偿还债务,而且还以军事侵略相威胁,向中国施加压力。1969年3月,苏联公然入侵中国领土珍宝岛,从而爆发了一场中国反击苏联入侵的武装冲突。70年代,苏联霸权主义更为嚣张,支持印度肢解巴基斯坦,制造安哥拉内乱,插手南也门政变,支持越南侵略柬埔寨,干预阿富汗内政以至直接出兵阿富汗,等等。针对苏联霸权主义的狂妄野心和侵略行径,毛泽东指出,苏联已经不是社会主义,而是社会帝国主义,是最危险的世界战争策源地,也是中国最危险的敌人。因此,在一个时期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提出并推行了“一条线”的战略路线,即从日本到美国到欧洲乃至在世界范围内努力建立一条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统一战线。应该说,我国采取“一条线”的战略,这在当时的国际背景和战略形势下是有其客观理由的,也是正确的。它对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孤立和反对苏联霸权主义,遏制苏联的扩张主义行径,扞卫我国的主权和安全,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宁,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按照唯物辩证法,任何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到了70年代末,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国际形势和战略力量发生了很大变化,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力量的增长,大规模世界战争有可能推迟或避免。当时苏联对我国战争威胁也趋向减轻。马克思主义者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制定正确的战略和策略。邓小平审时度势,在1985年6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及时地提出改变“一条线”战略,实行真正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他在论述“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超过战争力量的增长”,“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有可能的”之后,谈到了我国对外政策必须实行战略性转变。他说:“过去有一段时间,针对苏联霸权主义的威胁,我们搞了一条线。现在我们改变了这个战略,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就是说,我国坚持同所有国家(不管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都来往,对苏联对美国都加强来往;还有同欧洲、日本发展关系,更重要的是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和合作。1990年邓小平重申:“我们坚持一个方针:同苏联继续打交道,搞好关系,同美国继续打交道,搞好关系。”我国重视广泛的国际交往,在打交道的过程中趋利避害。不树敌,不与任何国家结盟,也不与某些大国建立战略关系,广泛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关系,较之过去显然是一个重大的战略转变。

    3.我国奉行“真正的不结盟”政策,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也不参加任何集团,独立自主地处理一切国际事务

    我国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就是要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独立自主地处理一切国际事务。我国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也不参加任何集团,既不屈从任何人的压力,也不受任何人的摆布。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多次强调指出,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的不结盟。他说:“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参加任何集团。同谁都来往,同谁都交朋友,谁搞霸权主义我们就反对谁,谁侵略别人我们就反对谁。”“我们不打别人的牌,就是说不打苏联的牌,也不打美国的牌。我们也不让别人打我们的牌。”他还说:“我们不能坐到别人的车子上去。”这就是说,我国不屈从任何外来压力,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不搞军事集团,不参加军备竞赛,不进行军事扩张。邓小平的论述,深刻地总结了新中国建立以来对外关系的经验和教训,使建国以来就坚持的独立自主的原则有了新的发展,表现出更加鲜明的特点。

    奉行“真正的不结盟”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准则,在国家关系尤其是同世界主要大国关系上坚持不打牌,保持高度的独立自主。真正的不结盟,就是不依附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不同它们结盟和建立战略关系,对于一切国际事务,我们都要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独立自主地决定自主的立场和政策,决不仰人鼻息、受制于人,也决不看人家的脸色行事。邓小平说得好:“只能是看着美国人的脸色行事,看着发达国家的脸色行事,或者看着苏联人的脸色行事,那还有什么独立性啊!”

    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之所以坚决主张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坚决不参加任何军事集团,这是因为:第一,中国是一个拥有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是一支举足轻重的战略力量。这支力量无论加到哪个力量一边,无论同哪一个大国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都会使世界政治军事天平发生倾斜,都会引起世界军事格局的重大变动,使国际局势激化。第二,中国有自己的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需要维护。在当今国际舞台上,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严重存在,以大欺小,以富压贫,以强凌弱的事比比皆是。经验告诉我们,依附任何一个大国,都可能以牺牲或损害民族和国家利益为代价,成为大国的附庸,不得不吞下损害自己利益的苦果。所以,邓小平强调指出:中国人民“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第三,中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政治、军事斗争中有自己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不屈服于任何大国的压力,独立自主地处理国际问题。中国坚定地站在反对霸权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维护世界和平的立场上,坚决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中国不称霸,也反对来自任何方面和任何形式出现的霸权主义。总之,谁搞霸权主义就反对谁,谁搞战争就反对谁,坚定地站在和平力量一边。这就增强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增强了中国在国际问题上的发言权,有利于我们大胆地一心一意地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正是根据邓小平的对外战略思想,独立自主地决定中国的一切对外活动,不依附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不屈服于任何大国压力,不同任何大国结盟,也不同任何大国建立战略关系;在国际事务中我们坚持正义,主持公道,不迁就于一时的事变,不拿原则作交易。一些国家以种种方式向我国施加压力,我们泰然处之,沉着应付,不受他们挑动。80年代以来,我们根据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既改善了同美国的关系,也改善了同苏联的关系(苏联解体后,我们同独联体各国的关系也很好)。我们还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别,广交朋友,即不论国家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历史传统、战略地位如何,均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友好相处、平等往来、以诚相见。这样,在动荡的国际局势中我们一直处于有利地位。

    三、坚持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处理国际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家政权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往往利用政权机关为维护本阶级利益服务,把本阶级利益作为国家利益。这就是说,国家是占统治地位阶级的国家,其国家利益必然是在国家占统治地位阶级的利益。国家利益是一种体现国家意志的价值取向与需求,它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权力消长和利益得失。因此,任何一个国家在国际交往及处理国际事务中,都要体现和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利益的涵盖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外交、文化、地理等诸多领域。就对外政策而言,维护和发展国家利益是国家制定和实施外交战略的出发点,也是一个国家外交战略的根本目的。邓小平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利益观和当代国际关系的现实,提出了着眼于自己的国家利益,而不是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来处理国际关系的最高准则。1989年10月31日,他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强调要“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他说:“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所以,一个国家的外交战略除了必须以国际环境为基本依据之外,国家利益也是确定外交战略的根本依据。

    1.维护国家利益,国家的主权和安全利益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国家利益通常主要包括:一是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的安全;二是国家政治制度和优良文化传统的保持;三是国家经济繁荣和科学技术发展;四是国家荣誉的维护和国家影响力的发挥。中国作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立的主权国家,上述国家利益都需要维护,这是肯定无疑的。但是在诸多的国家利益中,什么是最重要、第一位的呢?邓小平明确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而在国家主权中,特别重要的是领土主权的完整。领土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载体,主权国家的领土,包括领陆、领海和领空,在任何场合,我们都要旗帜鲜明地扞卫国家的主权和国家的安全。

    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要放在第一位,这是由它们在国家利益中的地位决定的。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构成独立的政治实体的根本标志。它是指一国对其领土范围内一切事务有管辖权和在国际社会中不受他国干涉的权力。依据主权原则,每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有权独立自主地决定和处理本国一切内政外交事务。在国际社会中不受他国干涉,享有国际社会平等权力,拥有独立的国际法人地位。国家安全是指本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领土、主权等不受侵犯,保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不受损害和侵犯。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是一国生存发展的基础。没有国家主权与安全,也就没有独立的国家利益,其他一切也无从谈起。因此,国家的主权利益和安全利益是一国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在国家利益中处在首要地位。

    基于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先决地位,邓小平认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比如,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政府绝不承认英帝国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在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谈判时,针对英方提出的历史上条约仍然有效,1997年后英国要保留对香港的部分主权,并享有对香港治理权的主张,他严正而旗帜鲜明地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一九九七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在中国政府坚定的立场面前,号称“铁腕女人”的撒切尔夫人不得不退却,不得不决定向中国交还主权和治权,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2.维护国家利益,要着眼于国家的发展利益,特别要着眼于国家的最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维护国家利益,除把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放在第一位加以着重维护外,还要着眼于维护国家的发展利益。在邓小平看来,发展才是硬道理,国家的发展利益主要表现在“民族能力”和“民族、国家兴旺发达”等方面。“民族能力”是指一个民族征服自然或不被其他民族所征服的整体力量,也就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这种能力主要体现在国家和民族的教育、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国防实力上。“民族、国家兴旺发达”也集中体现在一个民族和国家是否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否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和国际地位是否得到提高。所以,邓小平将发展国家经济和教育、科技实力作为国家发展利益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标志来看待。邓小平指出:“我们在国际事务中起的作用的大小,要看我们自己经济建设成就的大小。如果我们国家发展了,更加兴旺发达了,我们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就会大。”事实也正是这样。观察一个国家是否兴旺发达,确定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其基本标志之一就是看这个国家的经济和教育、科技实力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在世界各国中居于何种水平。因而,我们在学习领会邓小平社会主义发展观时,就要懂得维护国家利益,要着眼于国家的发展利益,要紧紧抓住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教育、科技发展不放。

    维护国家利益,着眼于国家的发展利益,应该始终以国家的最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重。其实,国家的最根本利益也就是长远利益。什么是我们国家的最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呢?邓小平指出:“同心同德地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全国人民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是决定祖国命运的千秋大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最根本利益,也就是国家的最根本利益。邓小平经常对党的高级干部讲要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他说:“总之,大家都要从大局出发,照顾大局,千方百计使我们国家经济发展起来。发展起来就好办了。”邓小平讲的“从大局出发,照顾大局”实际上是讲要从战略的高度着眼于国家的最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就是要集中精力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经济科技发展起来。当国家的长远利益需要牺牲眼前的一些局部利益时,应当舍得付出一些代价,不怕吃亏,敢于牺牲一些局部利益或暂时利益,以换取长远的重大利益、根本利益。

    3.意识形态利益仅仅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国家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

    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都有维护自己统治、统一社会思想的意识形态。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属于国家政治利益范畴。在国家对外关系中,意识形态利益作为国家利益的一部分表现在各国对外政策之中。因此,意识形态也是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新时期,邓小平根据国际战略格局的新变化,强调指出,国家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不以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异同来划线。这一重要的外交原则揭示了意识形态因素在国家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国家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是因为意识形态利益仅仅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必须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核心利益。意识形态作为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不能代表国家利益的全部内容,它与国家整体利益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即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在发展国与国之间关系时,“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就是说发展国家关系,主要着眼于国家的整体利益,包括战略利益、主权与安全利益和经济利益等,同时着重发展国家间的共同利益,不能以意识形态作为判定国家关系的惟一的甚至全部的标准。如果仅以意识形态异同作为发展国家关系的标准,就犯了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错误,必然损害国家的整体利益、战略利益。

    其次,国家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的原则,是当代国际斗争实践和国际形势发展需要的产物。邓小平指出,国家关系的历史不是看社会制度。长期以来的国际斗争实践表明,意识形态在国家关系中并不总是处在重要地位。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就是在意识形态相近的资本主义国家间首先打起来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意识形态不同甚至对立的苏联与美国、英国却走上了联合作战的道路。二次大战以后,意识形态相近的西方各国尽管没有发生武装冲突,但矛盾和利益冲突却始终存在着,有时表现得相当尖锐。50年代末以后,意识形态相近的中国与苏联却从盟友走向对抗,双方敌视20多年。70年代初,意识形态截然对立的美国和中国为了共同的战略利益,从对抗走上了关系正常化的道路。近一个世纪国际斗争的实践表明,意识形态因素并不一定是决定国家关系亲疏的标准。意识形态相近或相同的国家间存在着冲突与合作,意识形态不同甚至对立的国家也存在着冲突与合作。这就是说,真正决定国家关系亲疏的是两国间共同的战略利益。正如邓小平在1989年10月与来访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会谈时所说的:“我知道你是反对共产党的,而我是共产主义者。我们都是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

    当前世界面临着和平与发展两大全球性战略问题。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任务和根本利益所在。这就要求我们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一切力量,超越意识形态限制,实行反霸联合,共同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同时,为发展本国经济,促进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各国也必然超越意识形态限制,实行全方位的开放与合作。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国家相互之间都应该合作。冷战解体后,一方面,西方强权政治有所升级,美国的霸权主义尤为猖狂;另一方面,各国之间的关系变得异常复杂。意识形态相同或不同的国家之间,特别是大国之间都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既竞争又合作,既合作又矛盾冲突不断。当然,为了维护本国的主要利益,该合作的就合作,该斗争的就斗争,坚持又合作又斗争。

    再次,国家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的原则,要求任何国家不应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于别国,不应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和社会制度。邓小平说:“国家关系应该遵守一个原则,就是不要干涉别国的内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决不会容许任何国家来干涉自己的内政。”为什么在国家关系中不容许干涉别国的内政?这是因为“如果西方发达国家坚持干涉别国内政,干涉别国的社会制度,那就会形成国际动乱,特别是第三世界不发达国家的动乱”。事实也正是这样,如果一个党和由它领导的国家,干涉别国内政,侵略、颠覆别的国家,那么,这就是大党主义、大国沙文主义。任何党、任何国家都可以发表意见,进行指责,进行斗争和抵制。其实,每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是各国人民根据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决定的。邓小平说得好:“要求全世界所有国家都照搬美、英、法的模式是办不到的。”我们是有12.5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别国的社会制度如何我们管不了,但绝不允许别国干涉我国的内政。现在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打着所谓“人权”和“社会制度不合理”的幌子干涉我国内政,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我们绝不能屈服,也绝不会屈服。

    四、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它反映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体现了联合国宪章的精神,为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确立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基本的普遍原则。中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和扞卫者,一贯坚持按这一重要原则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在新时期,邓小平外交战略和外交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继承和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多次强调指出:“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们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

    1.和平共处原则最具有强大生命力,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最好方式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50年代首先由中国提出和倡导的。它的提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不仅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而且完全适应现代国际关系发展的需要。二次大战后,除一些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外,广大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接连获得民族独立,建设自己的国家,它们强烈要求改变在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弱肉强食的基础上的国际关系,在各国都可以接受的国际关系准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国际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正适应了这个需要。它的重大积极作用在于:其一,它有利于全世界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共同反对各种形式的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其二,它有利于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和地区,首先集中精力解决自己的发展问题,把经济搞上去,从而增强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力量,使国家的独立建立在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之上;其三,它有利于缓和解决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和争端,有利于缓和国际局势,减少国际间的矛盾和冲突,甚至还可以消除国际争端中的一些热点问题。正因为如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响应,在许多国家的双边条约和协定中,在许多国家的文件和宣言中,都以不同的措词表达和平共处的思想,并多次被写入联合国有关宣言和决议中,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几十年的外交实践以及世界外交史上的几十年风云,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了进一步发展,指出:“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原则是最好的方式。其他方式,都会带来矛盾,激化国际局势。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邓小平还明确提出要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界限,普遍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从而增进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他特别强调,观察和处理国际问题,不是看社会制度如何,不计较意识形态的差别,应把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当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

    历史实践表明,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如果都能够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完全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和友好的关系;如果违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侵犯别国的领土和主权,干涉他国内政,实行损人利己政策,即使是意识形态相近、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可能引起尖锐的对抗,甚至发生武装冲突。鉴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在新时期,我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向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全方位开放。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同谁都来往,同谁都交朋友”。“我们谁也不怕,但谁也不得罪,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办事,在原则立场上把握住。”从而维护了世界和平,也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际政治关系的最高概括,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

    到了80年代中后期,世界形势进一步发生变化,长期存在于世界政治、经济关系中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抵制,霸权主义、集团政治或条约组织是行不通了。旧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已不能适应人类社会和平发展的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遂不失时机地提出要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而且讲了多次。1988年9月21日,邓小平会见斯里兰卡总理普雷马达萨时说:“现在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同年12月21日,他再次指出,最近,我同一些外国领导人和朋友都谈到,“世界上现在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90年代初,作为两个超级大国之一的苏联在东欧国家剧变后也解体了,亦即苏美两极对抗的格局解体和终结了,很多旧的秩序规范被打破了,世界向多极化方向发展,世界上的矛盾更为错综复杂。这样,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任务就更为紧迫。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说:“我们对外政策还是两条,第一条是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第二条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和经济新秩序。这两条要反复讲。”

    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怎样建立?它应该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之上?或者说,用什么样的原则指导建立国际新秩序、解决当今世界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邓小平明确指出,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说:“现在确实需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准则。”

    邓小平倡导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新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准则,其基本内容应包括:第一,不干涉别国内政。邓小平指出:“国际关系新秩序的最主要的原则,应该是不干涉别国的内政,不干涉别国的社会制度。”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具体体现,符合主权独立与平等的国际准则,是国际新秩序的核心。第二,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拥有参与国际事务的平等权利。邓小平指出:“国不分大小强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就是说,国家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应当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平等参与国际事务。国与国之间理应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平等相待,友好相处。第三,国际新秩序应奉行互不侵犯、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国与国应该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以武力侵犯别国。邓小平历来主张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武力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应当遵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通过协商和平解决,不得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第四,平等互利原则。邓小平主张以平等互利、公正合理、等价交换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代替旧的不平等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邓小平倡导的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主张与西方少数大国的主张有着本质的区别。这就是说:在世界秩序的参与者问题上,西方国家主张由少数大国主宰控制国际秩序;而邓小平则主张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拥有参与国际事务的平等权利。在世界有关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发展模式等问题上,西方要求用资本主义一统天下,用西方的“民主”、“人权”作为普天下的共同价值观念;邓小平则主张尊重世界的多样性,各国有权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反对把某种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强加于人,干涉别国内政。在有关国际安全秩序上,西方国家主张依靠少数大国的军事强权和组建军事政治集团来维持地区与世界和平;邓小平则主张国与国之间应和平共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用和平方式,通过政治谈判和协商来解决国际争端与分歧。在国际经济秩序问题上,西方主张建立开放的市场经济体系,维护它们在国际经济中的垄断地位;邓小平则主张改变旧的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解决南北问题,建立平等互利、等价交换、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总之,在国际新秩序问题上,邓小平的主张与少数西方大国的主张的本质区别主要在于:一个要结束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确保世界的普遍持久和平与共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说:“新的政治秩序就是要结束霸权主义”。另一个要维护少数大国的霸权地位,依靠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来维护自己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

    五、在四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党际关系

    四项原则,即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它是在邓小平关于正确处理党际关系思想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政党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政治现象,只要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政党就必然存在。当前世界上的各类政党,不仅以自己的对内政策活跃于国内政治舞台,而且以自己的对外政策活跃于国际政治舞台。因此,党际关系就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领域,是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共产党在党际关系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发展新型党际关系的指导原则和通过党际关系推动国家关系的新方针。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谈话时指出:“各国的事情,一定要尊重各国的党、各国的人民,由他们自己去寻找道路,去探索,去解决问题,不能由别的党充当老子党,去发号施令。我们反对人家对我们发号施令,我们也决不能对人家发号施令。这应该成为一条重要的原则。”1987年6月,他又说:“任何大党、中党、小党,都要相互尊重对方的选择和经验,对别的党、别的国家的事情不应该随便指手划脚。对执政党是这样,对没有执政的党也应该是这样。”“经验告诉我们,党与党之间要建立新型的关系,因此我们提出了处理这种关系的原则。”这就是说,各国的党要独立自主,相互之间完全平等,要互相尊重,不应该干涉内部事务。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总纲中明确规定:“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工人阶级政党的关系。”1987年党的十三大,根据党的对外关系的发展,又进一步明确指出,上述四项原则不仅适用于同外国共产党和工人党的关系,而且适用于同外国其他政党的关系。1992年党的十四大将上述思想写入党章:“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这就是说,中国共产党把原来运用于处理无产阶级政党关系的原则,扩展到处理所有愿意与中国共产党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的政党之间,不仅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增进政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党际交流和合作关系,而且要通过党际关系的发展,促进国家关系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新型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

    首先,“独立自主”是建立和发展新型党际关系的首要原则。独立自主原则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之一,也是我们正确处理党际关系的核心和立足点。所谓独立自主,就是各国政党根据本国实际和自身条件,自己选择本国革命和建设的发展道路和方式,自己观察国际国内形势并决定自己的路线、战略、策略和政策,自己管理自己党内一切事务并处理与其他政党的关系,包括判断与评价党与党关系中的成败得失和是非曲直,自己决定在国际事务中的立场和主张。历史经验证明,一个国家的革命和建设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党和人民能否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正确的道路。这是邓小平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一百多年的历史经验教训所得出的科学结论。1982年10月26日,他在会见法国共产党总书记乔治·马歇时说:“一个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应当由本国的共产党独立处理。”1983年4月29日,邓小平在会见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中央代表团时再次指出:“任何国家的革命道路问题,都要由本国的共产党人自己去思考和解决,别国的人对情况不熟悉,指手划脚,是要犯错误的。”“一个国家的革命要取得胜利,最根本的一条经验就是各国共产党应该根据自己国家的情况,找出自己的正确道路。”“一个党犯错误是难免的,就是犯了错误,也要自己去总结,自己去解决问题,这样才靠得住。”邓小平之所以特别强调独立自主原则,是因为独立自主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各国实际相结合的前提条件,是任何一个党能够有所作为、能够对人类进步事业有所贡献并因而能够得到本国人民信赖和拥护的政治基础。

    其次,在四项原则中,“互不干涉内部事务”是最关键的一条。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就是互不干涉对方行使独立自主处理党和国家内外事务的权利,即既不干涉别国党的内部事务,也不利用党的关系去干涉别国内政。其实质就是,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应该由本国的党和人民去探索去选择,一个党的内部事务和一个国家的内政外交应该由本国的党和政府独立自主地处理。一百多年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大党、大国强制和包办代替,强制推行自己的经验和模式,插手别国党的内部事务,否定别国党独立自主的地位,只能损害社会主义在别国人民中的根基,损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声誉,到头来损害自己。所以,邓小平特别强调:“任何大党或老党都不能以最高发言人自居。”同样,一个党如果屈服于外部压力,照抄照搬别国的经验模式,跟随别的大党的指挥棒转甚至随人俯仰,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别的党、别的国家身上,长期丧失独立自主的权利和自己的思考能力,到头来,在西方资本主义大国“和平演变”战略和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冲击下,只能导致垮台、失败的悲剧。

    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具体要求,就是邓小平1980年11月24日对西班牙共产党总书记卡里略所说的:“任何国家的事务只能由那个国家的马列主义者、共产主义者去判断,而他们所犯的错误也应该由他们自己去纠正。任何人都不应该把自己的观点和革命经验作为模式强加于人。”不要对别的党处理完全属于自己内部事务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具体行动说三道四,指手划脚。各国党的方针、政策和主张是对还是错,“不应该由别人来判断,不应该由别人写文章来肯定或否定,而只能由那里的党、那里的人民,归根到底由他们的实践做出回答。”当然,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决不意味着各党之间互不往来,互不关心,更不是可以放弃原则。邓小平明确指出:“一个党和由它领导的国家的对外政策,如果是干涉别国内政,侵略、颠覆别的国家,那么,任何党都可以发表意见,进行指责。”

    第三,“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也是党际关系中必须遵循的重要的和不可缺少的原则。198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会见西班牙共产党总书记卡里略时说:“党与党之间的关系是兄弟党关系,不是父子党关系”;“国家无论大小,党无论大小,应该一律平等”。所谓完全平等,就是不论大党还是小党,历史长的党还是历史短的党,执政的党还是没有执政的党,都不能有尊卑上下之分。我党十二大报告中的这一概括,准确地反映了邓小平关于各国政党之间的应该完全平等的精神实质。坚持完全平等原则,就要反对以“老子党”、“父子党”、“中心党”自居,不能轻视侮辱别的党。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证明,即使是无产阶级政党之间,也不应该有领导与被领导、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更不容许搞大国沙文主义、霸权主义那一套。各国无产阶级政党之间的正常关系,只能是平等的同志式的、朋友式的兄弟党关系。而对于各国性质根本不同的政党来说,更是要把平等原则放在首位,否则,就失去了相互交流最起码的基础和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多次谈到各国政党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的问题。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南共联盟中央主席团委员科罗舍茨时说:“至于过去的经验,也值得总结一下。我想有一点最重要,就是任何大党、中党、小党,都要相互尊重对方的选择和经验,对别的党,别的国家的事情不应该随便指手划脚。”互相尊重,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尊重各国党独立自主处理本党本国事务的权利,尊重他们选择适合自己国情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不仅要尊重他们探索和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也要尊重他们失败的教训,因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都是宝贵财富。即使他们犯了明显的错误,只要这个党及其国家的对外政策不是干涉别的党的内部事务,不是干涉别国内政,不是侵略、颠覆别的国家,就不要公开争论和指责;而只能以同志式的或朋友式的真诚态度交换意见,让这个党自己去总结经验教训,改正自己的错误。任何党都不能充当最高发言人或裁判官,更不能以居高临下的方式以大党、执政党,甚至以老子党、中心党自居,对别的党进行说教,横加指责甚至乱扣帽子、乱打棍子。

    实践证明,“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这四项原则是正确的,是行之有效的,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并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党所赞同和接受。正是在邓小平外交发展观和上述四项原则指导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同世界上120多个国家约300多个政党建立和保持了不同形式的联系,其中相当部分是各国的执政党、参政党和有影响的重要政党。这对于广泛发展我国的对外关系,加强我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合作,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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