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鬼-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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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离开杜师娘的院子,我跟着众人走进了连绵不绝的菜花田。这是一片会让人迷失方向的花海,它实在太大了,简直广袤无边,一条渺小的人组成的队伍,似乎无法逾越这片巨大如金黄色潮水般的田地。走在黄花夹道的田埂上,我的眼睛不断被随风飞散的花粉弄得模糊而刺痒,很多蜜蜂在脸颊边和鼻尖上“嗡嗡”飞舞着,我用手掌扇它们,它们就迅速飞离,悠悠然地振动着翅膀,像直升飞机一样停在半空中看着我。当我放弃对它们的关注继续赶路时,它们便再一次飞到我的脸庞边,利用一切机会干扰我的视线。就这样,我与蜜蜂们周旋着,走在由众多人组成的一列纵队的中间。

    我们在菜花地里迂回了十五分钟,依然没有走出田野。我踮起脚尖,想看看田野究竟有多大,可视线却无法穷极身陷的这片黄花,如果没有人带着我,我肯定会在菜花地里迷路。

    我问三婶婶徐兰芬:什么时候才能到家啊?

    徐兰芬伸手往东一指:快了,一泡尿的时间!

    杨淑英曾经说过,刘湾人在表示时间、大小、长度等等计量单位时,从来不会给你提供一个具体的数字。不仅刘湾人这样,但凡乡下人,都这样。这是杨淑英说的,她总是说:乡下就是这样的,乡下人没文化。

    杨淑英所指的“乡下”无非就是刘湾,虽然她的学历也不高,但她总算还是一个初中毕业生,虽然她的初中年代是在游行、串联和批斗大会中度过,但她还依稀懂得四则运算和单位换算等基础知识,想必,当年她在刘湾乡下,几乎被这里的人们当成一个“文化人”了。

    现在,徐兰芬的回答是:快了,一泡尿的时间。

    说实话,徐兰芬能肯定一泡尿的时间,那是最明确的说法了,要是她说“一顿饭工夫”,那就说不定了,一顿白粥加酱菜,三五分钟就可以吃完。若是一顿酒席,那就要半天了。

    果然,差不多一泡尿的时间,我们就从连片浓密的菜花地里钻了出来,一抬头,就看见那块巨大的“KFC”广告牌矗立在不远的天边。

    天边——我向来认为,天边是一个很远的地方,然而此刻,天边似乎离得并不遥远,只要走出菜花地,只要抬头眺望,就可以看到天边了。长年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一定不知道什么叫天边,举目远眺的时候,通常会看到鳞次栉比的大楼,大楼外面还是大楼。城里是没有天边的,城里只有被成群的大楼割裂成一条一条的灰色破布似的天空。可是在刘湾镇,天边是可以用眼睛看见的,宽阔而连绵不绝的田野尽头,就是天边。徐兰芬指着远处的一群小楼说:看,我们乔家宅,就在那里。

    那是一片墙连着墙、瓦挨着瓦的房舍,四周散布着整块整块镶拼的黄色和青色布匹,那是盛开的油菜花和青绿的麦苗,杨柳树围绕着宅子,柳丝在风中摆动,摆出影影绰绰的嫩绿幕布,如同一幅春天的水粉画,湿润而色彩温煦。在今天之前,我对我的故乡毫无印象,现在,我终于看到,我祖祖辈辈生活着的乔家宅,就在不远的天边。

    我发现,我果然是喜欢刘湾这个地方的,倒并非这里的风景有多么好,也不是因为久离的故乡使我陡增怀恋,不是的。江南农村,无非田园,没什么青山秀水,只有几片麦田菜花,算不得好风景。对于故乡,我自小缺乏明确概念,当然,我从不认为闸北区贫民窟的那间小屋是我的故乡,然而,刘湾镇也从未给我留下过温情抑或忧伤的记忆。没有记忆,就没有感情。所以,当我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刘湾时,我想,一定是另一种无关“故乡”的记忆起了作用。

    然而,这种“记忆”究竟来自何处、何人、何事?我却无从获知。我很清楚地记得,我是忽然喜欢上这里的,那感觉在一瞬间产生,这瞬间,即是我的双脚跨出杜师娘的西厢房,一头扑进四月阳光的那刻。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么想着,我就轻轻地打了一个哆嗦,不是恐惧,也不是寒冷,而是因为,我感觉到了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的羞涩和甜美,我必须用浑身颤栗的反应才能稍稍抑制内心几乎迸溅而出的快乐。

    2

    我就这样跟着众人,一路走到了天边的乔家宅。大队人马到达宅口时,爆竹一阵阵激烈炸响,以徐兰芬为首的丧者亲属张开嘴巴,发出了此起彼伏的哭声。门廊通到宅内的一条青砖小路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他们嬉笑着,打闹着,对着进宅的队伍指指点点。如果不是徐兰芬以及乔家亲眷声势浩大的哭声,眼前这情形,我肯定会以为是在进行一场结婚之类的喜事。

    叔伯侄子半老头一边哀哀地哭着,一边抽空在我耳边介绍:小爷叔,这就是我们乔家宅。哎呀——三叔公啊,苦日子熬过了,好日子来了,你倒走了!

    我点了点头,我已经看出来了,这就是乔家宅。

    小爷叔,你要是自己来,肯定找不到乔家宅。你即使找到乔家宅,你也找不到当年住的那间房。哎呀——我的叔公啊!日子好过了,吃鱼吃肉了,住楼房了,你怎么就走了呢?

    为什么找不到?又不是小孩子。我对半老头的说法颇有意见。

    别说小孩子,大人也不会找得到。乔家宅里的房子大多翻修过,已经没有原来的样子了。小爷叔你住在这里的时候,乔家宅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

    我便放眼看向周围的房子,的确都是二层的新楼,尖顶,红瓦,雕花栏杆阳台,窗框周围镶着彩色饰边,外墙刷着粉白或者粉红的涂料。旧房也还有一些,但只是在一幢小楼与另一幢小楼之间,夹着一两间低矮破旧的老屋。

    我不知道我父亲与母亲结婚的时候,把他们的婚房设在了哪幢房子里,我六岁以前生活的这个地方,是否还保存着可以令我回忆起一些什么的痕迹?这几天,我一直在怀疑,小时候我是不是很弱智?为什么对那段生活没有留下一丁点儿记忆?好像我的头脑在六岁那一年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格式化,我把自己完全融入了城市,刘湾乡下从此在我的记忆库里完全删除。时隔二十六年后的今天,当我回到刘湾老家,进入乔家宅的时候,我看到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个乡村宅子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怎么会在四月的这一天来到这里?这真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拉得很长的队伍继续往宅里走,首尾相连,至少有一百米,队尾刚进入宅子门廊,队首已经停在了一幢两层小楼门口的场地上。徐兰芬走在最前面,她捧着一个暗红色木匣子,边哭边唱着进了小楼的大门:小凡玉她阿爸,我们回家啦——元德啊——我们转来啦……

    叔伯侄子半老头在我耳边说:到家了!

    我跟着人们进了屋。屋内的客厅里,已有一张灵台摆在正中,周围簇拥着很多花圈,灵台上点着两柱蜡烛和一束香,中间供着瓜果,后面是一架镶照片的镜框。照片上的男人,想必就是三叔叔乔元德。

    乔元德正在镜框里笑眯眯地看着我,仿佛只隔着一扇窗框,他黑白两色的笑容从窗内传递出来,站在窗外的我,便接收到了他的笑。那是一种熟悉而又亲切的笑容,带着一点矜持和欣喜,就像早已相识的两个人在久违之后的重见。可他又分明是一个陌生人,如同任何一个普通农民,他黑瘦的脸上透露出朴素的聪明相。这样的面容,我肯定在以往的日子里见过,比如工地上的工头、批量贩卖蔬菜的小老板、装修公司的领班……我抬着头,仰望着镜框里的黑白照片,心想,三叔叔究竟是个工头,还是个蔬菜贩子,还是装修队的领班呢?

    这么想着,就有人把我拉了出去,未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被簇拥到了客厅旁边的一间侧房里,不知是谁正指挥着:快快快,把他的衣裳换掉,白布拿来,黑纱拿来,快换上!

    我像一个被乡下人绑架的城里人,几个不认识的女人把我按在一张椅子里,很快,我的外套像蝉蜕一样被剥了下来。等到我再一次被推进客厅时,我身上已经不再是那件驼色阿玛尼休闲外套了。如同每一位乔家人一样,我披麻戴孝,以一个送丧者的身份,站在了灵堂中央。

    已经化成灰烬的乔元德住在那只小小的红木匣子里,他以无声的威慑力,让我以乔家唯一的男性后代的身份,在灵台前跪了下来。我向着三叔叔的灵位足足磕了九个头,才被搀扶到侧房里的一张八仙桌边坐了下来。这半天,叔伯侄子几乎成了我的侍卫兼保镖,他始终站在我身边,做着我召之即来的服务工作。他小声在我耳边说:小爷叔,幸亏你来迟了,只磕了九个头。你要是一早来,就要磕九十九个头。你要是三天前就来,那要磕三百九十九个头了。

    我吓了一跳:为啥要磕那么多头?

    行礼啊!来一个吊孝的客人,丧家的小辈都要磕三个头。我估摸了一下,这一回三叔公死,前前后后大概来了一百五十个客人,每人三个头,你要磕多少个头?

    叔伯侄子传达的这个消息,使我备感庆幸,还好迟到了,要是早一点来,岂不是磕头都要磕死了?便凑过身问他:你,怎么称呼?

    被我这么一问,远房侄子有些不好意思似的,摸了摸花白的头顶:我,就是小爷叔您的侄子,我叫乔九斤,他们都叫我九斤。

    我点了点头:那,我们俩,究竟是怎么个关系?

    叫乔九斤的半老头又摸了摸脑袋,好像这个动作能刺激他的思维:小爷叔,这么讲吧,你阿爷有兄弟姐妹五个,你阿爷是五个当中最小的小弟,我阿爷的阿爸呢,是五个当中最大的大哥,你阿爷是我阿爷的小爷叔,所以,你也是我的小爷叔。

    也许是我一脸迷惑的表情使乔九斤觉得有必要进一步普及他的族谱教育,他说:这样吧小爷叔,我给你画一张家谱图,你一看就明白了。

    我慌忙阻止他:不用了不用了,九斤,我问你个事,以前我阿爸住的房子还在吗?

    早就拆了,八几年的时候拆掉造了两排平房,零三年的时候,又翻造了这幢小楼。

    心里觉得有些遗憾,但还是点了点头,举头环顾这八成新的大房子,我忍不住想,如果当年杨淑英没有把我带到城里去,我一直住在这里,这里岂不也是我乔凡谷的家?

    忽然,我胸腔内的心脏猛烈地跳了几下,早搏似的。我连忙一手按住胸口,眼睛看向四周。还好,没有人注意我紧张的表情,此刻,我必须压住内心按捺不住正涌动而出的兴奋。我的头脑忍不住继续投入想象:阿爷或者阿爸去世的时候,有没有想到他们还有一个孙子或儿子?三叔叔死的时候,有没有忘了住在城里的乔凡谷也是乔家的后代?他们好像很热情,他们似乎很希望乔凡谷回到刘湾乡下,那么,他们希望他成为乔家宅的常住居民吗……当然,一切只是假设,虽然假设的实质就是虚构,但,乔家宅是我的故乡,难道不是吗?

    我的沉默无语让乔九斤觉得有责任与我聊一些什么,便搭讪着说:小爷叔,你肯定饿了,马上就可以吃饭了,小爷叔你喜欢喝什么酒?黄酒还是白酒?

    我这才注意到,八仙桌上已经摆好了碗筷,客人们正在纷纷落座。这一间侧房里,摆了四张八仙桌,有两张已经坐满了人,有人正在斟酒。酒香和卤菜的香味一并飘逸而出,钻入我的鼻子,肚子适时搅动了一番,饥饿的感觉随之潮涌而来。我点了点头:还真饿了,不过不可以喝酒,还要开车的。

    刚说出这句话,我就想起了我的尼桑:啊呀,我的车还停在三里村呢。

    乔九斤快速眨了几下眼睛,拍了拍胸脯说:放心小爷叔,你先吃饭,车么,你把钥匙给我,我叫我儿子去开回来。你那个是什么车?告诉我就是了。

    我说:是尼桑,还是我自己去开吧,这个车……

    我不想告诉他这车是借来的。乔九斤好像很懂人情世故:小爷叔我知道,你的车蛮高级的。不过我儿子是开出租的,你只管放心让他去开。小爷叔你吃完饭后,我带你到乔家宅各处走走,认认亲眷。等一圈走下来,酒性也过了,车也开来了,不是正好吗?

    乔九斤很有一些办事的头脑和能力,既然都安排好了,我就答应了下来。随即,我面前的杯子里就被倒满了黑红色浓酽的液体。

    豆腐宴丰盛之极,热菜都用大海碗盛,实打实的,一碗一碗地堆满了八仙桌。我早已饿极了,便吃了不少冷菜和热炒,还吃掉了半只鸡,三分之一只蹄髈,一大碗酒酿圆子,六只菜肉大馄饨。在吃菜的间歇,我还不断地接受着众多亲眷的敬酒。这豆腐宴的场面,简直热闹得像是办喜酒。客人们好像都很兴奋,酒过三巡,就有人开始猜拳赌酒,还有赌吃走油蹄髈肉的。每张八仙桌上都进行着某一种与“赌”有关的游戏,随着游戏的进展,人们不断发出争执、嬉笑、斗法、喝彩的声音,气氛变得越来越热烈。

    看着一大屋子吵吵闹闹的人吃喝着,我不由得想到我和杨淑英这几年的生活,相比之下,我们的日子过得实在是太过冷清寂寞了。在杨淑英的描述中,乡下是没有什么娱乐生活的,无聊到只能玩结婚游戏,所以,杨淑英就嫁给了乔元生。可是现在,我所见到的乡下生活,竟如此丰富多彩。这种欢乐和热烈的程度,这种让人一旦进入就充满了归属感的吸引力,是城里无论如何不能比的。我从来不曾知道,我居然是喜欢这种热闹的生活的,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每天参加刘湾乡下的豆腐宴,也不愿意参加城里的喜宴。现在,我想,我找到了第二条喜欢刘湾的理由。

    我拍了拍乔九斤的肩膀:九斤,你说奇怪吧,大概我生来就是乔家的人,所以,尽管我离开乔家宅已经二十六年,但今天一回来,我就感觉,我还是喜欢这里,真的,非常喜欢,比城里好多了。

    乔九斤张嘴哈哈大笑,刚塞进嘴里的一大口走油肉顿时喷出几缕白汪汪的肥肉沫子,几粒白芝麻似的猪油射到了我的脸上。乔九斤赶紧伸手在我脸上乱抹了一气,一边抹,一边说:小爷叔啊!你要么是生在福中不知福,要么就是吹牛皮不打草稿。要是乡下的日子好过城里,那你姆妈当年为啥要带你回城啊?死都不肯留下,一百个不听劝,哪怕城里没有房子住也要回去。这是为啥?还不是城里比乡下好?

    我连连摇头,学着古装电影里的台词说:此话差矣!

    正在我预备阐述乡下比城里好的具体理由时,徐兰芬端着酒杯过来了,她端着酒杯径直走到我面前,用一种严肃到近乎决绝的语气说:阿弟,你回来一趟不容易,你三叔叔要是不死,你还不会回来。今天乔家人团圆了,我替你三叔叔喝掉这一杯。

    说完,徐兰芬仰头喝下了一盅白酒。徐兰芬新丧在身,还能这么大口喝酒,令我很是佩服这个乡下女人的豪爽。只不过,她的话听来似有骨头,什么叫“你三叔叔要是不死,你还不会回来”?好像,她是在谴责我乔凡谷忘本。

    没等我猜透徐兰芬话里的意思,跟在后面的乔元德的女儿和女婿也来敬酒了。乔元德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叫乔凡玉。乔凡玉比我小五岁,听这名字,就知道和我是一家人,我们是堂兄妹关系,只是今天之前,我们兄妹从来没见过面。乔凡玉站在我面前,比我矮了半个头,她长得一点都不像徐兰芬,她承传了乔家人身材瘦小的基因,并且,她的五官也与我相似,眼睛不大,脸庞不宽,鼻子不挺,是一个不算漂亮也不算丑的年轻女人。她也头顶白布,腰缠白巾,我想象不出,她若穿上城里女孩的时装,会是什么样子。

    乔凡玉长得瘦小,可她老公却又黑又壮,像座大铁塔似的跟在她身后。我一眼就看出这男人是个体力劳动者。体力劳动者叫了一声“阿哥”,瞪着带血丝的牛眼,郑重地举起酒杯:阿哥,我是乔家的上门女婿,上门女婿就是儿子,所以,我就是乔家的子孙,你我就是兄弟。谁要是不承认我是乔家的子孙,不承认我们的兄弟关系,我就和他拼命。阿哥,来,为我们兄弟第一次见面,干杯!

    上门女婿的话里不仅有骨头,还带了比较浓重的火药味,我的心脏不禁又一阵乱跳。那只披着友好使者身份的酒杯已经撞上来,发出了挑衅的“呯”一声脆响。仿佛要用良好的表现争取到这位兄弟的友情,我一仰头,迫不及待地喝下了整杯酒,只觉面庞一热,我知道,我胆小懦弱的毛病又发作了。

    接下来,几乎所有的乔家亲眷都过来敬酒了,乔九斤介绍了一大串小舅公、二爷爷、三姑太太、四表叔什么的,我根本分不清谁是谁。他们大多很热情,有些亲眷的祝酒词,让人听来很受用,他们对我赞誉有加,在他们口中,我成了一个替乔家光宗耀祖的有功之臣,是乔家无愧的骄傲。他们还邀请我去他们家里做客,并且承诺在我光临的时候,他们会像招待市长一样招待我。我很想告诉他们,其实不必如此隆重,哪怕只是像招待乡长一样招待我,我也会被他们感动得一塌糊涂。当然,我没有说出来,我只是喝下了一杯又一杯酒。

    活到三十三岁,我从未感受过如此庞大而热烈的亲情,然这种感觉几乎让我不知所措,我一边感受着温暖,一边又觉得缺乏安全感,乡下人远比城里人有人情味,可这人情味,又不是纯粹的人情味,它有着无以名状的复杂性,他们除了表达热情的问候和敬意之外,还暗示着某种既定事实背后不可更改的本质。也就是说,在乔家宅,我乔凡谷只是一个客人,而他们,才是主人。

    酒精让我感到兴奋,思维也活跃起来,我的脑细胞高效率运作着,很快,我又有了一个重大发现。我粗略统计了一下,但凡对我很热情、很亲切的那些人,都是乔家的远房亲眷。而血缘关系相对较近的那几位,却似有些相互排斥的意思。这一发现,恰恰证实了先前我还没有来刘湾镇时的判断:血缘关系是人际关系中最不堪一击、最不可靠的一种。

    目前,我就在这样一种不可靠的关系中周旋,我既享受着亲情的温暖,又遭受着亲情的威逼。必须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血缘关系的维系是有条件的。条件符合了,血缘关系就是至亲至爱的关系;条件不符合,血缘关系甚至会变成敌对关系。虽然我喝了点酒,但喝了酒我才感觉出来,我以乔家唯一的男性子孙的身份来奔丧,这种身份的威胁性无疑相当巨大,过于直接的亲缘关系使我很容易触犯别人的利益。而眼前所有的关系中,乔凡玉的男人是最凶险的角色。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感到了几分骄傲。在今天之前,我从未如此理性、如此周全地思考过有关人际关系的问题。我总是用最自然的法则与周围的人相处,我自然地希望拥有毛三这样的朋友,自然地恭敬对待我的老板,自然地排斥我的继父郑宗义,自然地在郑宗义为我找到工作时稍稍改变一下态度……我是一个比较现实,同时又是一个比较怕麻烦的人。然而,回到刘湾老家才大半天,我就发现,我已经得到了一次飞跃式的成长。

    现在,我觉得,我理解了杨淑英,为什么当年她带着我离开刘湾老家的决心那么大,那么义无反顾,并且一去不回,我相信,她是出于自我保护。杨淑英只是一个女人,一个女知识青年,一个即将失去丈夫的准寡妇。如果她不离开乔家宅,不和乔元生离婚,那么她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寡妇。试想,孤儿寡母怎能与乔家的整个家族匹敌?与其说她是想让自己变回一个城里人,不如说,她是在逃避,逃避在一个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家族里生活,逃避与乔家人的迂回争斗。

    当然,这是我的猜想,杨淑英从未提及过乔家人对她的态度,或者说,在乔家做媳妇的那些日子里,她的生活究竟过得如何,她没有在我面前评价过。

    3

    豆腐宴差不多结束时,我说:九斤,带我去宅子里转转吧。

    说完,率先起身,轻飘飘地跨出门槛,轻飘飘地走出门前的场地,又轻飘飘地向着乔家宅内的某一条巷子走去。乔九斤赶上来搀扶着我,所到之处,像个导游似的给我介绍起来。

    据说,乔家宅是刘湾镇周边最有历史的一座宅子,西边是镇中心,东边是农田,乔家宅处于农村和乡镇的交界处,若不是前几年翻造了很多新楼,那是可以做成现今流行的江南古村落景点的。瞧瞧,宅口的门廊石柱,上面布满了雕刻,雕的是五子登科、福禄寿喜、喜鹊报春,连环画一样,有故事情节。虽然有些磨损,看起来模糊不清,但留下的痕迹,还是让人觉出来,那些雕刻是很精致的。所以说,当年,乔家宅也算是个殷富的宅子,不是那种没有点滴积蓄的三代贫农的家。

    再看宅口门廊边的那座小钟塔,小是小了点,就像现在城里的流动厕所一样站在门廊边。可这小钟塔,也是有历史的。塔中间的空当,原本挂着一个挺大的铜钟,铜钟下面是一个祭祀台。早先,造这个钟塔就是为了纪念一对蛇,这一对蛇是两姐妹,姐姐叫“乔金花”,妹妹叫“乔银花”,刘湾人都叫她们“金花娘娘”和“银花娘娘”。后来,成立了人民公社和生产队,就不许提乔金花和乔银花了,铜钟就成了出工的集合号。再后来,生产队又变成了村民组,铜钟就没用了,也就不知去向了。有人猜,是被懒潦痞瘌痢头乔阿七偷去卖掉了。现在只有一个空洞洞的石塔,黑咕隆咚地坐在门廊边。原来挂铜钟的空位上,有人在上面挂了一个破了角的篾篮子,篮子里终年摆着两段麻绳。

    钟塔钟塔,有塔无钟,这不就是徒有虚名的钟塔了?这么些年过去,就剩下了一堆破石头。宅子里的小孩玩耍的时候,两三个一起爬到塔顶上,一人憋出一泡尿,同时淋下来,霎时间,青石头堆就被淋成了黑石头堆,就浑身挥发出一阵阵热烘烘的尿臊味来。冬天太阳好的时候,有人把被子铺在上面晒,一条被子正好把钟塔完全蒙住,倒像是一个蒙头蒙脸的大头鬼,小孩子就撩起被子钻进去躲猫猫,或者,整个人靠在被子上晒太阳,暖暖的,舒服得很……

    乔九斤站在钟塔边娓娓讲述着,并且伸出手,拍了拍突出于一堆破石头的一个半球体,手掌与石头碰撞出“啪啪”的两声脆响。我忍不住张开手掌,盖在那个石头半球上,问:这是什么?

    钟塔顶上本来有个大珠子,有一天掉下来,摔碎了,只剩下半个。

    我的手掌继续覆盖着半球,轻轻地抚摸着它,分明是冷冰冰的石头,手心里却感到温暖柔软。它让我想到杨淑英的乳房,但手下的这个半球更加结实,更加坚硬,显然,如果这是一个女人的乳房,那么它一定属于一个年轻的姑娘,而不是一个中年妇女。

    我的脑中忽然跳出金花娘娘和银花娘娘,这种联想让我的手一时无法离开石头半球,同时,我脑中的羞耻感以及好奇心更是不肯罢休地剧烈冲突起来。我的脑子命令我的手离开这个我臆想为金花或者银花的乳房的石球,可我的手却并不听命于脑子,继续在石头半球上耐心地抚摸着。并且随着手掌的安抚,石球果然慢慢地从冰冷变得温暖起来,于是,它就更像是隆起在某一个年轻的胸脯上的健康而结实的乳房了。我甚至没有发现,乔九斤已经喊了三次“小爷叔,走吧”。最后一次,他用拍击我肩膀的方法,把我喊出了梦魇般的想象。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乔九斤指着不远处的一幢二层楼房说:小爷叔,到我家去坐一会儿吧,就是那幢了。

    “等等,你刚才说,乔金花和乔银花,是一对蛇?真的还是假的?”我还沉浸在某种意淫的想象中。

    乔九斤抬头看了看天色:传说罢了,不说这些了,走走走,去坐一会儿。

    我们进了乔九斤的家门,在楼下客厅的沙发里坐下。家里没有别人,九斤老婆在徐兰芬家里帮忙,他儿子到三里村开尼桑去了。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这里的格局与三叔叔家基本相似,一个中厅,两边是侧房,可以想象,楼上是全家人的几个卧室。我说:九斤,你知不知道,我阿爸当年是得什么病去世的?

    乔九斤沏了两杯绿茶回来放在桌上,拉了拉裤腿,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慢吞吞地开讲:这个事,你不晓得吗?你姆妈,她没跟你说过?

    杨淑英从来没有提过乔元生是得什么病死的,在今天之前,对这个问题,我也从来没有产生过要了解一下的兴趣。乔九斤说:是这样的,你阿爸,我叔公,他生的是软骨病……

    乔九斤刚说出“软骨病”这三个字,我就感到两条腿有些隐隐酸痛,便情不自禁地伸手捶了捶膝盖和大腿。乔九斤的话,还在耳边继续:

    你阿爸是死于软骨病,这病,是从他的双腿开始发作的,他在死之前的四年中,一直躺在床上没法下地。那时候,你还是一个小孩,你当然不会记得。当时,你阿爸一直想要一根拐杖,一根很好的拐杖,可以让他拄着下地劳动的拐杖。可是直到他死,也没有得到一根好拐杖。

    我截过乔九斤的话:那我姆妈怎么就没有给我阿爸去弄根拐杖?

    乔九斤笑了笑:这我可不晓得了。你阿爸还没有死,你姆妈就在做回城的准备了,那时候她大概也没心思去给他弄拐杖了吧。

    我摇头:不可能,我姆妈不是这样的人,肯定是我阿爸对拐杖的要求太高,我姆妈找不到我阿爸要的那种拐杖。那时不比现在,市面上啥东西都买不到,有钱也没用。

    我嘴上虽在为杨淑英作着开脱,可心里却不是这么想的。那段日子,是杨淑英一生中最关键的阶段,她可能一直在酝酿一个如何让自己顺利离开乡下,恢复一名城里人身份的办法。她的脑子里充满了回城、回城、回城……她为自己和儿子的回城问题操碎了心,她已经顾不上乔元生的一根拐杖了。

    然而,我又无法想象乔元生究竟想要一根什么样的好拐杖,依我所见,好拐杖,应该是那种金属做的,银色的,闪闪发光的支架。必定是要金属的才好,若是木头的,那也得用质地坚硬的上好木料做。便问:我阿爸要的好拐杖,你知道是什么拐杖吗?

    乔九斤点了点他花白的头颅:你阿爸生病的时候,我也还是个读书郎,我是听人家讲的,你阿爸当时说,要是能装一条金腿就好了,金子做的腿,火都烧不毁的。

    我再次被吓了一大跳,乔元生理想中的拐杖若真的是一条金子做的假腿,那么不仅杨淑英没有办法做到,就是现在的我,也没有能力做到。乔九斤继续说:其实,老代人说的金子做的东西,就是金属制品,我估计,你阿爸要的,是不锈钢假肢。

    这么一解释,我就松了一口气。乔九斤似是十分理解:小爷叔我知道,你是想弄一根拐杖给你阴司间里的阿爸。你要送,就不能送金属材料的。你想想看,他现在是在什么地方?你怎么才能把金属拐杖送给他?

    乔九斤看着我,等待我的回答,似是故意要用这个难题来考我。屋里很静,只有墙上的挂钟发出“滴答滴答”的走针声。我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洞开的屋门,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透,乔家宅众多房屋的轮廓一轮接一轮地延伸而去,远处,宅口的那个门廊,影影绰绰的,像一个巨大的相框,把乔家宅框在了黑暗的世界里,框外的天边,却泛出一层黄色的光晕,仿佛,框外与框内,就是两个世界。

    一股冷风从门外吹进来,我打了一个寒颤,感觉胃里有些翻动,同时,腿上的酸痛感比刚才更强烈了。我欠身拿起茶杯,一口喝干了杯里的茶水。这杯茶非常及时地让我的胃开始了一场翻江倒海的战争,我张开嘴巴喘气,千军万马好似要从口腔里涌出来。我说:九斤,卫生间,哪里?

    我冲进卫生间,抱着一口白色的马桶倾吐着胃里丰富的储存物,耳边是乔九斤重复的声音:哎呀,早晓得这样,不应该让你喝那么多酒。

    大约十分钟后,胃里渐渐平息下来,我放开马桶站了起来。我站在洗脸池边,冲了一下脸和手,然后,抬起还微微犯晕的脑袋看水池前面贴在墙上的镜子。这一看,就把我吓得大叫了一声,镜子里居然杵着一个白衣的影子,冷汗顿时从额头上和脖子里涌出来。

    乔九斤急问:小爷叔,你怎么啦?

    我闭着眼睛指着镜子,几乎说不出话来,但我还是说出了一个字:鬼!

    乔九斤看了看镜子,一脸无辜地说:那不是小爷叔你自己吗?

    我壮起胆子睁开眼睛,镜子里,那个头顶白巾,身披白衣,脸色苍白得像鬼一样的人,正看着镜子外面的我。乔九斤花白的脑袋,在镜子里的白衣人身后偶露一角。果然就是我自己,我忘了,我身上穿的是一身白布孝衣,而不是阿玛尼外套。

    我抹掉一头汗水,大叹一声:唉——九斤,我还是回三婶婶那里吧。

    4

    乔九斤搀扶着我出了他家的门,现在,我的脚步不再是轻飘飘的了,酒醒了大半,步履倒沉重起来。我说:九斤,我想,为我阿爸找一个好拐杖,你说,什么样的拐杖才好?

    乔九斤很高兴看到这个城里人越来越与他们乡下人一样了:小爷叔,现在你明白为啥会中邪了吧?要的,给你阿爸送根好拐杖,要的要的。

    可不晓得怎么才能把拐杖送给他,这事,我不太懂,你帮我打听一下吧。

    乔九斤犹豫了一下:小爷叔,我帮你打听是没问题的,不过,你为啥不叫你三婶婶打听呢?我要是太积极,你三婶婶会不高兴的。

    乔九斤还在犹豫,我就补充了一些话:九斤,你儿子开出租车肯定很累吧?我有个最铁的哥们儿,他开了一家4S店。你儿子会修车吗?要是会,倒可以进4S店工作。九斤,以后你要是去城里,就来找我,有啥事我能办的,我会尽力而为。说这话的时候,我用的是毛三惯用的口吻,此刻,我需要让我的形象接近社会上的那种“老大”。

    乔九斤脸上即刻堆满了笑容,黑暗中,都能感觉到他眼角的鱼尾纹正在怒放:哎呀呀,小爷叔,这真是,真是的,叫我说什么好呢,你真是对我太好啦!

    说完,他站住脚,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把脑袋凑到我耳根边,轻声说:我告诉你吧,其实,你阿爸当年住的老房子,就在他们新造的楼后面,还留着两间,他们当仓库堆杂物的。

    这个消息仿佛是一剂强心针,我抓住乔九斤的手臂:带我去看看!

    乔九斤笑嘻嘻地说:我指给你,你自己过去。你看,沿着这条小路,走到拐角口,往左转,就是你们家的后墙,贴着后墙过去,有两间连在一起的旧房,就是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九斤,谢谢你!

    沿着九斤所指的方向,走了大约二十多米,果然看见两间低矮的老房子窝在夜色中。黑木门紧闭着,正方形木窗格里一片漆黑,没有一丝灯火透出来,低矮的屋顶有些塌陷,一股霉味钻入鼻孔,看情形,仿佛一百年没有人来过这里了。我趴在窗口往里看,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

    一墙之隔的二层小楼里灯火通明,有一桌客人,从豆腐宴开席吃到现在,划拳赌酒的声浪穿透墙壁,不断地传到我的耳朵里,其中最粗最响的那个声音,是乔凡玉的男人黑铁塔。

    我围绕着老屋兜了一圈,后墙外就是一条小河,墙基几乎浸没在河道里。沿岸有泛着白光的石块垒成的台阶,从水里一层层叠上来,连接到老屋的后门。站在夜色中的小河边,凉风吹过,感觉有些冷,但脑子却被吹得清醒了。我清醒起来的脑子,又开始了想象:如果,以后有了像梦里的菲菲那样一个女朋友,一个真正的女朋友,她会不会愿意跟我到刘湾镇上的乔家宅里生活?如果,我也把老房子翻造成小洋楼,菲菲是否愿意嫁给我?

    我又在做梦了,虚构的菲菲一起参与了这个暂时还是虚构的故事。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我觉得这个故事完全有可能变成现实。从我有记忆的那一天开始,我就不认为自己会与远离都市的乡下小镇之间有什么瓜葛。我也从不知道,对未来的希望可以寄托在祖辈赐予的财富上。我一直以为我的祖辈根本没有什么财富,或者,我根本就没有祖辈。

    现在,我想我有必要纠正自己,我不就站在祖辈生活过的房子门口吗?这里也是六岁之前的我生活过的地方。虽然我已经把它遗忘殆尽,但我想象的头脑很快就把自己的身世安置在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年轻的乔元生和杨淑英在这里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我还看到了童年的乔凡谷在这间屋子里享受着父母双全的幸福,这里造出的人间烟火,就是我乔凡谷曾经拥有的一切。这种想象让我几乎潸然泪下,我被自己的故乡情结或者怀旧情绪感动了。假如我想回归故乡,故乡是不会拒绝一个游子的吧?

    我轻轻咳嗽了两声,然后张开嘴巴,铿锵有力的声音随之脱口而出:不会,当然不会!

    是黑夜中的乔凡谷在回答自己,我咧开嘴巴,禁不住笑出声音来。

    “阿哥,一个人在这里笑啥?”

    谁?谁在叫“阿哥”?这回不是我自己的声音,这个声音一边说话,一边向我靠近:寻了你老长时间,怎么跑这里来了?

    走近了才发现,发声音的是乔凡玉的老公黑铁塔。黑铁塔在黑夜中倒不显得黑,张开嘴巴说话的时候,牙齿还闪着白光。我支吾回答:我找茅厕。

    黑铁塔一步跨到我身边,搂住我的肩膀,嘴里吐出一串白灿灿的话:找啥茅厕啊,家里有卫生间,走吧走吧,尼桑给你开来了。

    黑铁塔的手臂很有力量,我像一个被绑架者,在浓重而强烈的酒味挟持下,被动地朝二层小楼的灯光里走去。黑铁塔搭在身上的手臂很重,我被他压得几乎矮下去一大截,我闻到头顶上飘过酒醺味:阿哥,实话告诉你吧,我丈人虽然没有养出一个儿子来,不过,他找到了我这个半子可算是他的福气,我这个半子,比儿子还顶用。

    黑铁塔用另一只空闲的手指着二层小楼说:你晓得吗?这幢房子,是我一手造起来的,没有我,就没有乔家这幢楼房。这一点,我丈人也是很清楚的,所以,他临死前关照过了,他说,他要是死了,这个家,就让许福星来做主了,以后他不在了,许福星就是一家之主……

    原来黑铁塔名叫许福星,也许刚才敬酒时他自我介绍过,但我没记住。我努力发出几记类似笑的声音,说:你看,你的名字就很好,你叫许福星,你就是乔家的福星嘛!

    许福星抬起手,狠狠地砸了一下我的肩膀:你这句话说得好!我就是乔家的福星,自从我进门后,乔家一天比一天兴旺。谢谢你阿哥,到底是城里人,说话就是有道理。

    许福星一边夸我,一边不断地砸着我的肩膀。我在他友好的打击下,迈步的双腿不断地发软。终于走到门口场地上,我掰开他的手说:福星,我要回去了,以后城里有啥事,尽管来找我。你是乔家的半子,我是乔家的儿子,我们是兄弟,是一家人嘛。

    许福星眼睛一瞪:什么话?看不起我?乔家的一草一木都有我的汗水,你要是再跟我提“半子”,我就要跟你好好理论理论了。

    这个人蛮横得莫名其妙,刚才他自己说他是半子,这会儿又不允许别人说。然而我嘴上还是寒暄道: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是儿子胜似儿子。

    许福星还想反驳,乔九斤捏着一串钥匙打断了我们:小爷叔,尼桑开回来了,停在宅口门廊下。

    徐兰芬也跟出来了:阿弟啊!你这就要回去了吗?就不住一晚了吗?今天忙里忙外的,怠慢了你,我过意不去呀。

    乔凡玉站在徐兰芬身后说:阿哥,你开车要当心啊!

    徐兰芬补充说:阿弟,我就不送你了,到宅口就这一条路,你开车当心点哦。

    我还没有宣布要走,他们就开始说送客的话了,我就只能说:好的好的,那我走了,以后你们城里有啥事,就来找我好了。

    我捏着钥匙转过身,刚要抬腿走,徐兰芬又叫住了我:阿弟啊,我还是送送你吧!你不认识路的,我送你到宅口。

    刚才还说不送了,现在又要送,真是奇怪的人。乔九斤走到我身边,很快很轻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礼金,给礼金。

    我这才意识到徐兰芬为什么忽然又要亲自送我,直到现在,杨淑英交给我的那501块礼金还没有露面。我慌忙掏衣袋,不想一伸手,却发现身上穿的还是白布孝衣:我的外套呢?外套怎么不见了?

    乔九斤想起来:对了,刚才回来时换下来的,脱在侧房里了,小爷叔我帮你去拿。

    乔九斤慌里慌张地跑进屋,过了一会儿,提了一件驼色外套出来了:小爷叔,是不是这件?你看看。

    我接过衣服,掏了一下内袋,沉甸甸的白信封安然无恙地躲在里面。我抽出信封,双手捧着,郑重其事地递给徐兰芬:三婶婶,这个,不成敬意,节哀顺变。

    徐兰芬接过信封,嘴巴一撇,“哇——”地一声,又开始了一轮号啕大哭。应该一见面就做的事,留到告别时才做,就感觉好像丧事即将重新举办一次似的。不过这一回,徐兰芬哭得只听见声音,看不见眼泪,并且,本来已经是破锣一样的声音,更是嘶哑得支离破碎。

    在众人的劝说下,徐兰芬接收礼金必须的礼节性哭丧只进行了一分钟就草草结束了。一停下,她就撩起白布衣襟,把信封塞进了里层的口袋,然后张嘴招呼道:九斤,把阿弟送到宅口。阿弟,叫你姆妈有空来走走,不要蹲在屋里不出门。阿弟,我就不送你了,阿弟,你走好啊……

    徐兰芬嘶哑的余音把沉寂的夜空反反复复地击碎,我就在这破碎的声音以及众多的告别声中,向着宅口走去。

    乔九斤送我到宅口,尼桑远远地停在门廊下,像一口黑色的棺材一样安稳而沉重。破败的钟塔像流动厕所一样安静地站在一边,如同一个尽职的守灵人,一动也不动。我按了一下遥控钥匙,一声短促的喇叭鸣响,与此同时,车灯射出两道耀眼的亮光,正好射在钟塔上,钟塔顿时变成了一个通体发亮的透明石堆,在夜色下闪着冷冽的光芒。

    一阵风刮过,挂在钟塔上的那个破篾篮摇晃着,幽光一闪,一根细细长长的东西从篮子破掉的一角掉出来,水蛇一样扭动着,钻进了石塔底座。霎时,我手臂上的汗毛全部竖了起来,一根根矗立在肌肤上。我停住脚步,一把抓住乔九斤的手:看,蛇!

    乔九斤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钟塔,竟笑了起来:小爷叔你是被吓破胆子了,哪里有蛇?

    我指着钟塔说:真的,就两秒钟前,我亲眼看见的,一条蛇从篮子里钻出来,钻到底下去了。

    乔九斤眉头一皱:哦?我怎么没看见?

    说完,乔九斤走到钟塔边,踮起脚看了看篮子,又弯下腰看钟塔的底座,然后,伸手到底座的凹洞里,一把抓出了一段长而柔软的东西:小爷叔,是这个吗?哈哈哈!

    就着车灯的亮光,我终于看清楚,是一段麻绳。乔九斤说:这是人家晒被子的时候用的,把被子的四个角绑在钟塔底座上,被子就不会被风吹到地上了,绳子一直放在篮子里的。

    我重重地吁了一口气,忍不住骂道:操,这鬼地方。

    乔九斤就说:小爷叔,你总不回来,鬼都欺负你这个陌生人。

    我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了“鬼”,这使我想起了那个传说,便迅速找到钟塔边的石头半球。我的手,就像犯了瘾一样,迫不及待地向着石头半球覆盖下去。圆润、光滑、冰冷的半球在我温柔的抚摸下,又开始渐渐变暖。

    我问:九斤,你说那对蛇仙,金花娘娘和银花娘娘,为啥都姓乔?

    乔九斤笑了:在乔家宅里,就姓乔。要是在王家宅李家宅,那就姓王姓李了。

    我的好奇心又上来了:到底是传说还是真事,你讲给我听听。

    乔九斤还挺会卖关子:时候不早了,以后再告诉你吧。今天你身体出过毛病的,一路开车真的要当心点儿。

    我点了点头:拐杖的事,拜托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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