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爱-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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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爱,我当然是指那种我们称之为“相爱”的状态;或者如果你愿意的话,是指那种恋人“如醉如痴”的爱。一些读者可能会感到惊奇,因为在前面的章节中,我把慈爱描述成似乎最接近动物的那种爱之体验。当然,可能有人会问,性功能同样会使我们更接近动物吗?

    就人类性的总体来说,答案是十分确定的。但是我并不想如此简单地谈论人类的性欲。只有当性成为“相爱”这种复杂状态的要素时,它才构成了我们话题的一部分。没有情爱,没有彼此“相爱”,性的体验也可能发生;而情爱除了性行为之外,还包括其他东西,我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更愿意我这样说的话,那么我正在探寻的不是我们和动物,或者甚至是所有人都共有的性,而是探索一种人类性的独特变异,它在“爱”中形成——我称之为情爱。情爱中的性欲或者是动物式的性元素,我打算(遵循一个古老的说法)称其为性爱。谈到性爱,我指的不是某种神秘或者纯粹意义上的性——就像深层心理学家可能探索的那样——而是一种极其显而易见意义上的性,是被那些曾经经历过它的人所了解的性,是那种通过简单的观察就能证明的性。

    没有情爱或者作为情爱的一部分,性行为也可以进行。让我马上补充一下:我所做的区别仅仅是为了限定我们的探究,并没有任何道德上的隐含之意。我绝不是在赞同那种普遍的观点,认为正是情爱的缺失或者存在,才使得性行为“不纯洁”抑或“纯洁”,堕落抑或美好,不合法抑或合法。如果所有那些躺在一起却不是处于相爱状态的人都是令人憎恶的,那么我们都是来自于受玷污的血统。婚姻依赖于情爱的时代和地域只占少数,我们大多数祖先年纪轻轻就与父母选定的伴侣完婚,这与情爱毫不相干。他们除了,可以说是,简单的动物欲望之外,在缺乏任何“激情”的情况下,就发生了性行为。

    他们的行为是正确的:诚实的基督徒夫妻,遵从父母之命,清偿彼此的“婚姻之债”,怀着对上帝的敬畏,扶养家庭。相反,在一种将理智的作用降低到无足轻重,在激昂而斑斓的情爱影响之下,这种行为可能完全就是通奸行为,它可能伤透妻子的心,可能欺骗丈夫、背叛朋友、玷污盛情、遗弃子女。罪恶和义务的区别应取决于美好的情感,这一点不能使上帝感到满意。正像其他的行为一样,这种行为由更为平凡而确定的标准判定其正确(与否);由信守或是违背诺言,由正义或是非正义,由慷慨或是自私,由顺从或是悖逆来判定。我对情爱的探讨排除了纯粹的性欲——没有情爱的性欲——因为它与道德无关,因此它与我们的目的无关。

    对于进化论者而言,情爱(人类的变异)植根于性欲,是古老的生物性冲动后期的复杂多变和发展。然而,我们绝不能认为,它必然会发生于个人意识中。也许有些男人对某个女人起初感觉到的只是纯粹的性欲望,但是后来迷恋上了她,“爱上了她”,但是我怀疑这种情况到底是否是普遍的。通常,起初发生的仅仅是对被爱者的迷恋,想要预先据为己有——是一种普遍的、非特定的对其整体的预先占有。这种状态下的男人真的无暇思考性,他太忙于想着一个人。她是个女人这一事实远远比不上她是她自己更重要。他充满了欲望,然而他的欲望可能没有性爱的色彩。如果你问他想要什么,他真实的回答常常是:“接着想她。”他沉浸在爱的冥思苦想之中。而且,后来当毫不隐晦的性成分被激活,他将不会感到(除非科学理论正影响着他)这是整个事情一直以来的根源。他更可能会感觉到,那滚滚涌起的情爱之潮,已经冲毁了许多沙子建成的城堡,建造了许多岩石筑成的岛屿,如今他带着胜利的第七波浪潮终于也淹没了他本性的这一部分——普通性行为的一洼浅水,在这潮流到来之前,它就在他的沙滩上了。情爱就像一个入侵者闯入他的世界,一个一个地占领、重组所征服国家的各个机构。在它到达他体内的性之前,它可能已经控制了许多其他的地方,并且它也会进行重建。

    没有人比乔治?奥威尔更简洁而明确地指出过那种重建的本性。乔治不喜欢这种重建,而是更喜欢处于原始状态下的、不受情爱玷污的性行为。在《一九八四》中,他那令人恐怖的男主人公(比他优秀的《动物庄园》中四条腿的主人公们还要没有人性!)在他与女主人公做爱之前,总要求对方做出保证:“你喜欢这个吗?”他问道,“我指的不仅仅是我,我指的是这件事本身。”直到他听到回答“我喜欢这个”,他才会心满意足。这个简短的对话定义了性爱的重建。没有情爱的性欲需要它,需要这事情本身,而情爱需要的则是所爱之人。

    这事情是一种感觉上的愉悦。也就是说,它是发生于人自身体内的事情。当我们说起一个好色之徒在大街上游荡,那是他“想要个女人”时,我们往往使用了一个最不恰当的词语。严格说来,女人恰恰是他所不想要的。他想要的是一种乐趣,而女人恰恰是那种乐趣所必不可缺的一件器具。他对这样的女人到底有多在意,可以通过在他得到满足五分钟后,他对她的态度判断出来(烟盒里的烟抽光后,人们是不保留烟盒的)。现在看来,情爱使得一个人真正想要的并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女人。从某些不可思议却非常明白的方式上看,爱人渴望的是所爱的人本身,而不是她能给予的那种愉悦。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一个人曾经寻求他所心爱的女人的拥抱是因为他深思熟虑过——不管多么毫无意识地——他们的拥抱比与其他任何女人的拥抱更加令人心情愉悦。如果他提出过这个问题,毫无疑问,他也会期待这样的结果。但是提出这个问题,那将是完全地走出情爱的世界。我所知道的唯一一个曾经提出过这一问题的人是卢克莱修,他提出这一问题时,一定不是在恋爱中。关注他的答案是很有趣的。那个严厉的酒色之徒,认为爱情事实上损害了性的愉悦。

    感情是一种令人分心的事物,它破坏了对这种趣味冷静而批判的感受力。(他是一个伟大的诗人。但是“上帝啊,这些罗马人真是兽性大发啊!”)读者会注意到,情爱奇妙地把典型的需求之乐转变成了所有乐趣中最典型的欣赏之乐。向我们展示这个纯粹与我们的需求,即使是与我们短暂的需求相关的对象,是需求之乐的本质。但是在情爱中,一种最为强烈的需求,最为强烈地把对象看成是她本身值得赞赏的一件事,这远远要比他与爱人的需求关系更为重要。

    如果我们完全没有体验过这个,如果我们仅仅是逻辑学家,那么我们可能对这个概念难以置信:渴望一个人与渴望他所能给予的任何愉悦、安慰或者服务是有区别的,而且这必定是难以解释的。当恋人们说他们想要“吃掉”对方的时候,他们正在试图表达部分的渴望(不是很多)。弥尔顿已做了更多的解释:他设想出身体是由光构成的天使般的生物,他们可以穿透彼此,而不仅仅是拥抱。查尔斯?威廉斯也曾说过这样的话,“爱你?我就是你。”

    没有情爱的性欲,就像所有其他的欲望一样,是一个关乎我们自己的事实。在情爱中,它反而是关乎所爱之人。它几乎成为一种感知模式,完全是一种表达模式。它给我们一种客观的感觉,是现实世界中在我们之外的某种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情爱纵然是乐趣之王,却总是(在他的巅峰状态时)给人一种把乐趣当作副产品的感觉。这种感觉就会使我们重新陷入自身,回到我们自己的神经系统中。它会扼杀情爱,就像你通过将整座山脉都置于你自己的视网膜和视神经中而扼杀那最秀美的山色一样。不管怎样,谁会拥有这乐趣呢?情爱首先要做的事之一是消除赠予和接受的差别。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试图仅仅是去描述而不是去评价。但是某些道德问题现在无可避免地产生了,对此我绝不能隐瞒自己的观点。

    我只是提出观点,而不是盖棺论定。当然我欢迎那些更好的人、更好的爱人、更好的基督徒来修正它们。

    过去,人们普遍地认为,而今天,许多不谙世故的人可能也认为:情爱的精神危机几乎完全源自自身的肉欲因素,当性爱降低到最低值时,情爱是“最高贵的”或者是“最纯洁的”。当然,那些更远古的道德神学家似乎认为,我们在婚姻中不得不防御的危险首先是一种毁灭灵魂来屈服于感官的危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圣经》的态度。劝阻他的皈依者勿要结婚的圣保罗,除了阻止对性爱长期的节制,他对此事的那一方面并无其他言论。(《新约?哥林多前书》)他所担心的是全神贯注,是需要不断地“取悦”——即,考虑——对方,以及家庭生活的重重困扰。正是婚姻本身,而不是那张婚床,才有可能阻止我们安安心心地侍奉上帝。那么圣保罗就一定是正确的吗?如果我可以相信自己的经验,正是(有无婚姻都一样)那种对这个世界实际而审慎的关心,即使是那些最细小、最平凡的关心,才是最大的分心。对下一个小时的行动,像小昆虫似的重重小焦虑和决定已经比任何激情或者是欲望更多地干扰了我的祈祷。婚姻伟大而永恒的诱惑并不是性欲(坦率地说),而是贪婪。怀着对中世纪原则应有的尊重,我不禁回忆起他们都是独身主义者,他们可能并不知道情爱对于性行为的影响;他是如何减少了(远远没有加重)纯粹欲望的纠缠不休和上瘾成性的特征。而且并不只是通过满足它那么简单。情爱,没有削弱欲望,而使得节制更加容易。毫无疑问,他倾向于一种对所爱之人的全神贯注,这可能就是精神生活的一种障碍。但这并不主要是一种感官上的全神贯注。

    总的说来,我认为情爱中真正的精神方面的危险存在于其他地方。随后我会再来谈这个问题,现在我想说说那种常常困扰爱之行为的那种危险。对于这个问题,我不是与整个人类意见不同(远不是那样),而是与许多道貌岸然的代言人意见不同。我认为我们都被教唆着太把性爱当回事了。不管怎样,这种严肃是错误的。在我的一生中,一种荒谬可笑、煞有介事的性庄严化典礼一直在进行着。

    一位作家告诉我们,性爱应该在“庄严而神圣的韵律中”循环往复于婚姻生活的始终。我曾经把一本年轻人非常欣赏的小说描述成“色情的”,他十分迷惑不解地说:“色情吗?这怎么可能?它对待整个性事多么严肃啊!”——似乎拉长脸是一种道德的消毒剂。我们那些在黑暗之神庇护下的,即“血柱”派的朋友们,严肃认真地试图恢复某些类似对阳物崇拜之类的信仰。我们最为色情的广告用神魂颠倒、刻骨铭心、信誓旦旦等措辞来渲染性,却少有一丝的喜悦。心理学家已经用性的无限重要性以及实现它的几乎不可能性使我们深受折磨,以至于我可能相信,现在一些年轻的夫妇做爱时,会把弗洛伊德、克拉夫特?艾宾、哈夫洛克?埃利斯和斯托普斯博士的全部著作都摊在他们附近的床头柜上。喜悦的老奥维德,绝不会把这事视为鼹鼠窝一般,不屑一顾;也不会把它看作一座高山,抬头仰望,他的看法会更到位。我们已经到达了舞台,在这里没有什么比老式的哄堂大笑更需要的了。

    不过,它会得到答复说,这事是严肃的。是的,从四个方面讲是这样。第一,从神学上讲,情爱是肉体与婚姻的分享,婚姻由上帝选择,是上帝与人类之间结合的神秘象征。第二,因为情爱是我敢称之为次基督的,或者异教徒的,或者自然的圣事,所以是我们人类参与和展示的自然生命力和繁殖力——是天父和地母之间的联姻。第三,从道德层面上看,情爱的严肃性是基于为人父母和先祖所担负的责任以及所具有的难以估量的重要性。第四,在参与者的头脑中,它(有时,并不总是)有一种巨大的情感上的严肃感。

    不过,进食也是严肃的:神学上,如同圣餐用具;伦理上,鉴于我们为饥饿之人提供食物的义务;社会角度上,因为自远古以来,餐桌就是交谈的地方;医学上,正如所有的消化不良者都知道的。不过,我们不会把蓝皮书带到餐桌上来,也不会在吃饭时表现得像在教堂一样。正是苛求吃喝的人,而不是圣徒,才最有可能这样做。动物对食物总是很苛求的。

    我们切不可对性爱百分之百地认真。的确,我们无法在不粗暴伤害人性的情况下,彻底严肃地对待性爱。世界上的每一种语言、每一种文学都充满了关于性的笑话,这不是毫无原因的。许多性爱的笑话可能无聊透顶或者是令人作呕,甚至几乎所有的都是老得掉牙。

    但是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它们代表了一种对性爱的态度,从长远看来,这种态度远远不及对性爱虔诚的严肃更能危害基督徒的生活。

    我们绝不要试图在肉体中找到一种绝对,驱逐爱情温床上的嬉戏和笑声,你可能会放入一个虚假的女神。她将比希腊人的阿佛洛狄忒更为虚假。因为他们知道,即使当他们崇拜她时,她还是“喜欢笑声”的。广大民众在坚信性爱是一定程度上的喜剧精神是完全正确的,我们根本没有义务用特里斯坦和伊索尔达那样令人悸动的、天长地久的、悲痛欲绝的方式来唱出我们所有爱的二重奏。取而代之的是,让我们常常像帕帕基诺和帕帕基娜那样唱吧。

    如果我们对她(偶尔)表现出来的严肃信以为真,性爱本身就会报以可怕的报复。报复的方式有两种,一种由托马斯?布朗爵士最诙谐地做了阐释——尽管不带有任何喜剧的意图。他说性爱的服务是“一个明智的男人一生所做的最愚蠢的行为,当他考虑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稀奇古怪而又毫无价值的荒唐之事时,再也没有什么会比他冷静的想象力更加令人沮丧了”。但是,如果他当初就带着很少的严肃性去做那件事,他就不会饱受这种“沮丧”之苦。如果他的想象力没有受到误导,他的冷静就不会带来如此的反感。不过,性爱还有另一种更为恶劣的报复。

    性爱本身是一个爱嘲弄、爱淘气的神灵,与其说是神,更像精灵,常常戏耍捉弄我们。当所有的外部环境最适合它的服务时,它会使爱人的一方或者是双方完全地厌恶它。当每一个公然的行为都不可能,甚至无法交换眼神时——在火车上、商店里,在漫无尽头的聚会上——它会用尽她所有的力量攻击他们。一小时后,当时间和地点允许,它将神秘地撤退,也许只从他们中的之一退出。这必将给那些曾经将它奉若神明的人们增加一种什么样的烦恼啊——怨恨、自怜、怀疑、受伤的虚荣心和所有当下关于“挫败”的喋喋不休。但是,明智的爱人一笑置之。它仅仅是游戏的一部分,一种千方百计的游戏,而且逃跑、跌倒、迎头碰撞都被当成是一种嬉耍。

    我不禁把它视为上帝开的玩笑之一,就像情爱一样,如此高亢、如此明显超然的激情,就这样与肉体的欲望联系起来,共生于一种不和谐的关系中,这种欲望就像其他欲望一样,不加掩饰地暴露了它与那些世俗因素——如天气、健康、饮食、传播和消化——的关系。

    在情爱中,有时我们似乎飘飘欲仙。情爱突然猛拉了我们一下,提醒我们:我们实际上是被俘获的气球。它不断地证明了一个真理:我们是合成的生物、理性的动物,一方面与天使同族,另一方面与动物同类。不能把它当作玩笑接受,是一件糟糕的事;不能把它当作上帝的玩笑接受,是一件更糟糕的事。我向你保证,我们是要付出代价的(谁会怀疑呢?),但也是为了我们受益无穷。

    人对自己的身体持三种观点。第一,那些禁欲的异教徒,称它为灵魂的监狱或“坟墓”,对像费希尔一样的基督徒来说,它是“一袋粪”,是虫子的食物,是肮脏的、可耻的。对坏人来说,是诱惑的根源;对好人来说,是耻辱的来源。第二,是新异教徒(他们很少懂希腊语)、裸体主义者、黑暗之神的受害者,对他们来说,身体是光荣的。但是第三,我们的观点,是圣弗朗西斯通过把自己的身体称作“驴兄弟”来表达的。所有这三点可能是——我并不确定——合情合理的。但是我还是同意圣弗朗西斯的观点。

    称身体为驴是极其正确的,因为没有人会从理智上敬畏或者是仇恨一头驴。驴是一种有用的、强健的、懒惰的、倔强的、耐心的、可爱的、使人恼怒的牲畜;它应得到的时而是一顿棍棒,时而是一根胡萝卜;它的美既哀婉动人,又荒谬可笑。人的身体也是如此。它无以生存,直到我们认识到它在我们生命中的功能之一就是去扮演小丑的角色。在某些理论使他们变得复杂化之前,世界上的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对此都了然于心。我们拥有身体,这一事实是现存最古老的笑话。情爱(就像死亡、人体素描以及医学研究一样)可能时常会导致我们绝对严肃认真地对待它。错误就在于得出了情爱应该永远这样做,并且永远废除那个笑话的结论。但是,事情并非如此。

    我们所认识的所有幸福恋人的面容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恋人,除非他们的爱生命短暂,否则他们会无数次地感受到情爱在身体上的表达,不仅有喜剧的成分、嬉戏的成分、甚至还有滑稽的成分。而且如果不是这样,身体就会使我们感到灰心丧气。它是一件太过粗笨拙劣的乐器,以至于无法演奏爱的乐曲,除非它独特的粗笨使人感觉到,如同在全部的体验中添加它自己的奇特魅力一样—— 一场次要的或者滑稽的哑剧表演,它的灵魂更加庄严地扮演着它自己所热衷的混战(因此在古老的喜剧中,男女主角之间热情洋溢的爱情,立刻会被某种更低俗的,发生在诸如试金石和奥德蕾[1]之间,或者男仆和女仆之间的风流韵事所模仿和印证)。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也无立足之地。在某些时刻,确实有一种崇高的诗情存在于肉体本身。但是,如果你允许我这样说的话,同样也存在一种顽固而荒唐的、无法制约的非诗情成分。如果人们在一个场合没有感觉到它,它就会在另一个场合出现。把它作为一种有趣的解脱,落落大方地植根于情爱的喜剧之中,远远胜于你假装没有注意到它。

    因为我们的的确确需要这种解脱。诗情与非诗情;性爱的庄重与轻佻;强烈的激情或深沉的欲火。快乐,被推到了极致,就会像痛苦一样,使我们粉身碎骨。对交融的渴望,这种只有肉体才能调节的交融,而肉体,我们彼此独立的身体,使得交融永远无法企及,这种渴望只能是一种形而上学所追求的辉煌。情意绵绵和忧心忡忡都会使我们珠泪涟涟。但是,性爱不会总是这样出现,“全部地,紧紧地缚在她的猎物身上”,她有时会这样做,正是因为我们对她的态度之中总保留着一丝的玩笑。当自然的东西看起来最为神圣之时,魔鬼就会现身。

    这种对深深陷入的抗拒——这种对轻率的追忆,即使目前,仅仅表现出庄重——尤其与某种态度相关联,这种态度在性爱最为强烈之时,从大多数(我认为不是所有的)情侣中唤醒。这种行为能够导致男人极端地专横跋扈,尽管短暂。男人俨然变成了征服者、俘获者,居于支配地位;而女人,相应地则变得顺从之至、屈服之至。

    因此就有了某些粗暴,甚至猛烈的性爱游戏。“爱人的拧掐,虽然伤痛,却仍旧渴望”。一对理智的夫妻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或者一对基督徒夫妻会允许它发生吗?

    我认为在一种条件下,它是无害而有益健康的。我们必须承认,这里我们与性行为中我所称作的“异教徒的圣餐”有关。在友爱中,正如我们所注意到的,每一个参与者代表的就是他自己——他是独立的个体。但是在情爱的行为中,我们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我们也是代表。认识到那种比我们更古老且更少有个性的力量在我们的身上发挥着作用,这绝不是使性爱枯竭而是使之充沛。这个世界的所有男性和女性,所有的攻击者和回应者,都被短暂地关注。男人确实扮演了天父,女人确实扮演了地母;他确实扮演了形式,而她确实扮演了实质。但是我们必须赋予单词“扮演”以完整的意义。当然,从作为伪君子意义上来看,二者都没有“扮演角色”。不过,每一个人都起了一份作用或者扮演了一个角色——不过,是在类似于神秘剧或者仪式中(在一种极端下),在类似于化装舞会,或者甚至是在猜字游戏中(在另一种极端下)。

    一个女人,如果把这种极端的自我屈服当真就接受为自己的,那么她就是一个女性偶像崇拜者,为男人提供只属于上帝的东西。一个男人,仅仅作为一个人,如果他攫取了性爱赋予他的某种暂时的统治权,却自鸣得意,那么他就必将成为花花公子中的花花公子,一个彻头彻尾的亵渎者。但是不能合法地放弃或索取的东西,却可以合法化。在这种仪式或戏剧之外,他和她是两个不朽的灵魂,两个生而自由的成人,两个公民。在那些男性在性行为中的统治地位被极大地渲染和承认的婚姻中,假如我们认为丈夫更有可能成为整个婚姻生活的主宰,那么我们就大错特错了;相反的情况也许更有可能发生。但是在性爱的仪式或者戏剧中,他们变成了男神和女神,他们之间没有平等——他们的关系是不对称的。

    一些人会觉得奇诡,我竟然会在我们曾经做过的,常常被认为是最真实、最不伪装、绝对真诚的性行为中发现礼仪或者化装舞会的成分。难道我们不是赤身裸体时才是真实的自我吗?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裸体这个词原本是一个过去分词;裸体的人是经历了赤裸裸这一过程的人,即脱掉衣服或者剥皮的过程(你使用了用于坚果和水果的动词)。自古以来,对我们的祖先来说,裸体之人不是自然人,而是非正常之人;不是无须穿着衣服之人,而是由于某些原因脱掉衣服之人。还有一个简单的事实—— 一个任何人都能够在男浴室中观察到的事实——裸体凸显了共同的人性而削弱了个体的人性。

    在那种方式下,当我们穿着衣服时,我们“更是我们自己”。凭借裸体,爱人们不再仅仅是约翰和玛丽,这里强调的是普遍的他和她。你几乎可以说,他们穿上了裸体作为一种礼袍——或者作为一种看手势猜字游戏的服装。因为我们必须还要当心错误的严重性——尤其是在爱的旅途中,我们因此要参加异教徒的圣礼之时。天父本身只不过是异教徒想象中远比宙斯更伟大、比男人更阳刚之人。一个凡夫俗子,甚至不是天父,不可能真正戴上他的王冠,只不过是一顶金箔纸制成的仿制品罢了。我这样称它,并非出于蔑视。我喜欢仪式,喜欢私下的戏剧表演,甚至喜欢猜字游戏。纸制王冠有其合法的而且(在适当的背景下)尤有其严肃的用途(“如果想象力改善了他们”)。

    最终,他们不会比一切世俗的桂冠更加轻薄。

    但是我不敢在提及这种异教徒圣礼时,不转身避开,以警惕把它和无与伦比的更高神秘混为一谈的风险。正如,自然在那简单活动中为人加冕一样,基督教戒律则在永恒的婚姻关系中,为其加冕,赠予他——或许我是否该说是,强加于他?—— 一种确定无疑的“领导地位”。这是一种非同凡响的加冕典礼。而且,因为我们可能极易太过严肃地对待自然之神秘,因此我可能对基督教之神秘缺乏足够的重视。基督教作家(特别是弥尔顿)有时带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自鸣得意,来谈论丈夫的领导地位。我们必须回到《圣经》中去。他对于她,就像基督对于教会,至于此,丈夫才是妻子的主宰。他爱她就像基督爱教会一样——接着读下去——“甚至为她献出生命”(《以弗所书》)。而这种领导地位,并没有最充分地体现在众望所归的那个丈夫身上,而是体现在这个人身上:他的婚姻最像一种磨难;他的妻子接受得更多而付出得最少,最配不上他,是——在她自己的纯粹本性中——最不可爱的。因为教堂里没有美,有的是新郎所给予她的;他没有发现她的可爱,而是使她变得可爱。这种糟糕透顶的加冕盛典的圣油仪式,并没有在任何男人婚礼的喜悦中看到,而是出现在一个好妻子的悲伤、疾病、痛苦中,或者是出现在一个坏妻子的种种错误中;出现在他不知疲倦的(从不炫耀的)关怀或者无法原谅的宽恕中:宽恕而不是默许。正如基督在尘世瑕疵的、骄傲的、狂热的或者冷漠的教堂中看到的那个新娘一样,有一天她会没有了斑点,没有了皱纹,并且为此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因此拥有基督一般领导地位的丈夫(他绝不允许成为他类)永远不会失望。他就像考费杜阿王,二十年后,他依然希望那个沦为乞丐的女孩,有一天学会讲真话,学会爱干净。

    我这样说,并不是说在缔造一桩包含如此痛苦的婚姻中,有任何的美德或者智慧。在寻求毫无必要的殉教或者是故意招致的迫害中,智慧和美德是不存在的。不过,正是在遭受迫害或者是殉教的基督徒身上,主的行为模式毫不含糊地得以实现。因此,在这种糟糕的婚姻中,一旦他们得以产生,丈夫的领导地位,只要他还能维持下去,就最像基督了。

    不苟言笑的女性主义者,无须在异教徒或者基督徒神秘之中,对男性得到王冠而忌妒在心。因为一个是用纸制成,而另一个是用荆棘制成。真正的危险不在于丈夫会如饥似渴地抓住荆棘制成的王冠,而在于他们会允许或者逼迫他们的妻子去篡夺这个王冠。

    以上是从性爱、情欲中的肉欲成分谈起,现在,我从整体上来谈谈情爱。这里,我们会发现同样的模式反复出现。正如情爱中的性爱不会真正以愉悦为目的,情爱也不以幸福为目的。我们可能以为它是这样。但是,当情爱接受测试时,却证明并非如此。众所周知,试图证明一对爱人的婚姻将不会是幸福的,并以此方式来拆散他们,是毫无用处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并不信任你。毫无疑问,他们通常会这样。但是,即使他们信以为真,他们也不会接受劝告。因为这恰是情爱的标志,当我们情爱在心,我们宁愿与所爱之人分担不幸,也不愿在任何情况下独享幸福。即使两个相爱之人心里成熟而富有经验,懂得破碎的心终能愈合,并且能够清楚地预见,如果他们曾坚强地挺过当下分离的痛苦,那么十年后,他们注定比现在可能从婚姻中获得的幸福会更多——不过,即使是那样,他们也不会分开。对情爱来说,所有这些深谋远虑都毫不相干,就像卢克莱修冷酷的评判与性爱无关一样。即使当它摆脱了一切借口,变得更为清晰起来,与所爱之人的婚姻也不可能走向幸福——它甚至无法保证除了照顾一个无法治愈的病人,贫穷与绝望,背井离乡,忍辱负重之外,还能带来任何其他的生活——而情爱会毫不迟疑地说,“这要比分开更好。与她一起痛苦比失去她的快乐更好。如果我们的心要破碎,那就让她一起破碎吧。”如果我们发自心底的声音不这样说,那它就不是情爱的声音。

    这是爱的伟大与惊骇。但是,请注意,就像以前,与这种伟大相伴相随的还有嬉戏。情爱如同性爱一样,都是无数笑话的主题。并且纵使两个相爱之人,他们的境况是如此的不幸,以至于所有的旁观者都忍不住潸然泪下,他们自己——在贫困之时,在医院病房之时,在去监狱探视之时——有时也会因为一种欢乐而感到惊奇,这惊奇打动了旁观者(而不是他们自己),令他们伤悲不已。没有什么比认为嘲弄是必然怀有敌意的观点更加错误的了,直到他们有了个孩子可以去嘲弄,否则情侣们总是彼此嘲讽。正是在情爱的伟大之中,深埋着危险的种子。情爱如同神一样说话。他一切的承诺,对幸福的漠然置之,对自我的超然物外,宛如永恒世界发来的信息。

    然而,正如它所呈现的,它不会是上帝自己的声音。情爱,虽然说话时带着那种十分庄严的口吻,展现出对自我的极大超越,既可以激励良善,也可以怂恿罪恶。没有什么比这种信仰更加浅薄:认为一种引向罪恶的爱在性质上永远低于——更加兽性的或者更加微不足道的——那种引向忠诚的,成果丰硕的基督徒婚姻之爱。那种导致残忍的,发假誓的婚姻,甚至是双双自杀或者是谋杀他人之爱,不可能是游荡的性欲或者是懒散的情感。它很可能就是拥有它所有辉煌的爱,是令人心碎的忠诚。只要不放弃爱情,便时刻准备做出任何牺牲。

    一直有一些思想流派,认为情爱的声音是真正至高无上的东西,并试图证实它发号施令的不容置疑。柏拉图认为,“坠入爱河”

    是两个尘世灵魂的彼此相认,他们早在先前,在上天,就已经选配好了。遇见所爱的人,就是认识到“我们在出生前就相爱了”。这个表达情侣感受的神话,美妙绝伦。但是如果逐字逐句地接受它,结果将是令人尴尬的。我们将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纵然是在天国,在被忘却的生活里,事情也不比尘世管理得更好。因为情爱可能将两个最不适合的伴侣结合起来。许多不幸的婚姻,许多事先可以预知不幸的婚姻,都曾是爱情的结合。

    我们这个时代,一个更可能被接受的理论是我们所称作的萧伯纳式的崇拜——萧伯纳本人可能会称为“超生物学的”——浪漫主义。这种理论认为,情爱是昂扬的生命活力和蓬勃生命力的呼声,是“进化的欲望”。这种强大生命力对情侣的征服,是为了替超人寻找父母(或是祖先)。它对于个人幸福和道德原则都毫不在意,因为它旨在追求萧伯纳认为的更重要的东西:我们物种未来的完美。但是如果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它很难解释清楚,我们是否——如果要遵守,为什么——应该遵守它。然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所有关于超人的想象,都是那样的索然无味,以至于人们可能会当即立誓独身,以免招致超人的危险。其次,这种理论必然会引出这样的结论:生命力并没有很好地理解它(她?或者他?)自己的使命。就我们所见,两个人之间情爱的存在或者炽烈,无法保证他们的子孙极其令人满意,或者甚至他们无论怎样都会有后代。两个优良的“品类”(从畜牧业者的角度考虑),而不是两个虔诚的爱人,是培育优秀后代的良方。

    在无数的时代里,当子嗣的繁衍,很少依赖于彼此的情爱,更多地取决于既定的婚姻之时,当遭受奴役、强暴之时,生命力到底在做什么呢?难道它是恰好想到了这个改良物种的绝妙点子吗?

    无论是柏拉图主义或者是萧伯纳式的情爱超验主义论,都不能帮助基督徒。我们不是生命力的膜拜者,我们对先前的存在一无所知。当情爱以最似神的口吻说话时,我们绝不能无条件地服从。我们也绝不能忽视或者试图否定那神样的高贵品质。这种爱的的确确就像上帝之爱。其本身确实与上帝接近(从相似性来看)。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必然地就认为是一种趋近。情爱,被如此尊崇之至,就像对上帝之爱以及对我们同伴的仁爱将是容许的一样,对我们来说,可能变成趋近上帝的一种方式。他的鞠躬尽瘁,就是一个爱的范例或榜样,融入我们的本性,是我们应该对上帝和人类顶礼膜拜之爱。就像热爱自然的人,自然赋予“壮丽”以丰富的内涵,而这也赋予仁爱以深刻的内涵。这好比基督通过情爱对我们说,“因此——就像这样—这样慷慨大方地、不计代价地——你将会爱我以及我兄弟中最小的那个。”我们对情爱有条件的尊崇必然会依情况而变。在一些情况下,需要完全地放弃(当然并不是轻视);在其他一些情况下,以情爱为动力,为典范,来开启婚姻生活。婚姻生活中,情爱本身将永远不会满足——只有当它以更好的原则,在不断地千锤百炼,不断地加强巩固,才能真正地得以生存。

    但是,在毫无保留地尊崇,毫无条件地顺从下,情爱变成了恶魔。这正是它所索求的如何被尊崇和服从。它犹如神一般对我们的自私自利报以冷漠,但也如魔鬼般地对上帝或人类反抗它的每一个声明做出反叛。因此,正如一位诗人所说:仁慈打动不了相爱的人们,反对迫使他们更像殉道者。

    殉道者一词恰恰是正确的。许多年前,我写了关于中世纪的爱情诗歌,描述了它神奇的、半虚幻的“爱的宗教”。我当时太理解失误了,以至于把它当成了一种几乎纯粹的文学现象。现在我了解得更清楚了。正是情爱的本质滋生了这种宗教。在所有的爱之中,情爱,处于巅峰之时,更像上帝。因此,也更倾向于得到我们的崇拜。而情爱本身,总是易于把“相爱”变成一种宗教。

    神学家们总是担心,在这种爱中有一种盲目崇拜的危险。我认为他们这样说是指,相爱的人可能盲目崇拜彼此。在我看来,这似乎并不是真正的危险——在婚姻中肯定不是。那种婚姻生活中的甜美怡人、朴实无华以及讲究实际的亲密无间,使得彼此崇拜荒诞无稽。

    那种一成不变地披着情爱外衣的慈爱也是如此。甚至在恋爱的过程中,我都怀疑那些曾感到渴望上帝的人,或者甚至是梦想感受到的人,是否曾以为他们所爱之人能够满足这一渴望。作为朝圣的同伴,同样的渴望刺痛了他们,也就是说,作为朋友,所爱之人可能是关系重大的、荣耀而有意义的;但是作为渴望的对象(我不会是粗鲁野蛮的),将是荒唐可笑的。在我看来,真正的危险似乎不是相爱之人会彼此崇拜,而是他们会对情爱本身盲目崇拜。

    当然,我并不是说他们会搭建圣坛或者是对它祈祷。我所谈到的盲目崇拜体现在人们对上帝话语的普遍误解之中。上帝说:“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更多。”(《路加福音》)从这个情景中,尤其从先前讲述的借贷者的比喻中,这句话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了:“她对我的爱之伟大是我赦免她罪恶之深重的证据。”这里的“因为”正像“他不可能已经出去了,因为他的帽子还挂在大厅里呢”中的“因为”一样;帽子的存在不是他还待在家里的原因,却是他在家里的一个可能的证据。但是无数的人对此的看法完全不同。

    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他们首先假定,她的罪恶是贞洁的罪恶,尽管我们都知道,他们可能是放高利贷,是做生意欺诈,或者残忍地对待孩子。接着,他们就会把主说的话当成:“我原谅她的不贞,因为她爱得如此之深。”其隐含之意是:一个伟大的情爱减轻了——几乎是认可了——几乎是神圣化了——任何它所引发的行为。

    当相爱之人谈及我们能责备的某些行为时,说“爱,让我们这样做”。注意这里的语气。一个人说“我这样做,是因为我惧怕”,或者“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生气”,说话的语气是完全不同的。他是在为他感到需要开脱的行为提出一个借口。但是相爱之人却很少这样做。请注意他们说爱这个词时,是多么的胆战心惊,又是多么的近乎虔诚,与其说他们在诉求一种减轻罪恶的情形,不如说他们是在渴求一种权利。这种告白几乎就是一种夸耀。其中还有少许的轻蔑。他们“感觉像殉道者”。在极端情形之下,他们的话语真正要表达的是对上帝之爱的一种庄重而坚定不移的忠诚。

    弥尔顿的大利拉说:“爱之法的理由早已超越了善。”这是问题的关键。在爱的法则中,“在爱中”,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法”,一种我们自己的宗教信仰,我们自己的神。在真正情爱存在的地方,违抗他的命令,就像是背教。然而,那些真正的(根据基督教标准的)诱惑,却以义务——准宗教义务的口吻,说出对爱的虔诚而狂热的行为。他在相爱者的周围建立起了自己的宗教。本杰明?贡斯当曾注意到,情爱如何在几个星期或几个月内,为他们创造了一个似乎是无法追忆的共同的过去。他们不断地带着惊奇与崇敬去重温那些日子,就像那赞美诗作者重现以色列的历史一样。其实,它就是爱之《旧约》;记录着对他所选择的一对,直到他们第一次知道他们曾经是情侣那一时刻的爱的评判和仁慈。从此以后,它的《新约》就会开始。

    他们现在处于一种新的法律之下,处于与此相对应的(在此宗教的)美德之下。他们是新生事物。情爱的“精神”取代了所有的法律,他们绝不能使它“伤悲”。

    似乎所有他们在其他方面不敢做的行为都得到了认可。我的意思不单单是,或者主要是指那些亵渎贞洁的行为。他们很可能成为对外界不正义或者不仁慈的行为。他们好像会是对情爱虔诚而热情的证据。这对恋人,可能会以一种近乎牺牲的精神对彼此说:“正是因为爱,我才忽视了我的父母——丢下我的孩子——欺骗我的伴侣——在朋友最需要我的时候,辜负了他们。”在爱的法则里,这种种理由,冒充了良善。那些信徒甚至可能会从这种牺牲中,感受到一种非同寻常的价值。供奉在爱情圣坛上的祭品,还有什么比人的良心更昂贵吗?

    一直以来,那个冷酷的笑话正是这种似乎发自永恒天国的情爱之声,本身却未必依然是永恒的。它在我们所有的爱之中,恶名昭著,是注定要死亡的。世界充满了对他善变情感的声声抱怨。令人困惑不解的是这种变化无常却和他的声明永恒相结合。相爱,就是打算一生不离不弃就是承诺一生一世的忠诚。爱使得山盟海誓不必言说;爱要立下誓言,势不可当。“我会白首不渝”,这几乎是他开口就会说出的话。没有虚伪,只有真诚。没有什么经验会治愈他的这种困惑。我们都听说过每隔几年就又恋爱一次的人。每一次,他们都由衷地相信“这一次是真正的爱情”,他们相信他们的踯躅将一去不复返,相信他们已经找到了真爱,找到了真实的自我,并将至死不渝。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讲,情爱做出这种承诺是正确的。坠入爱河这件事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我们拒绝接受转瞬即逝的爱这一难以忍受的观点是正确的。情爱纵身一跃,就跨越了自身那堵厚重的高墙,它使得欲望本身变得无私;将个人幸福弃之一旁,如同平凡琐事一般,而将爱人的利益植入我们的心中。我们不由自主地、毫不费力地,就履行了爱人如己那个法则(尽管只对一人)。如果上帝之爱无人争抢时就占据了我们的内心,那么对我们来说,情爱是一种象征,一种预示。这甚至(更好地加以利用的话)是对此的一种准备。仅仅回到从前的状态,仅仅再一次“跳出”情网,这是——如果我能创造一个令人厌恶之词——一种反救赎。情爱被迫承诺其本身无法实现的东西。

    我们能够这样无私、自由地生活一生吗?恐怕一个礼拜都不能。

    在可能最好的爱人之间,这种高度的状态也是断断续续的。过去的自我很快就不像原来那么死气沉沉——仿佛在宗教皈依之后的情形一样。不管在哪一种状态下,他或许被暂时打倒了;但他会迅速地站立起来;如果他不能站立起来,至少会爬起来;如果他不是咆哮,至少会回到他粗鲁的声声抱怨或者可怜的苦苦哀求中。性爱也常常沦为单纯的性爱。

    但是这些堕落,将不会摧毁“两个得体而明智”之人的婚姻。

    那些必然受此威胁并可能被毁掉的婚姻,是那些对情爱盲目崇拜之人。他们本以为情爱拥有神一般的力量和真实。他们期盼纯粹的情感必然会为他们做一切,并将永远地坚持下去。当希望变成了沮丧,他们会对情爱求全责备,或者,更多情况下,是苛责他们的伴侣。然而,实际上,情爱已经夸下海口,并且在你回眸一瞥中,展示了其承诺的成果,已经“完成了他的本分”。他俨然一个教父,发出爱的誓言。是我们必须信守誓言;是我们必须努力使我们的日常生活与他展现给我们的生活和谐一致。当情爱不再,我们也必须做情爱要求做的事。这是所有优秀的情侣所知道的,尽管他们不善思考、不善言辞,只能用一些惯常的习语来表达,诸如“艰苦与顺利相随”,不要“期望太多”,要有“一些常识”等等。所有美好的基督徒情侣都知道,这种方案,听起来朴素,除了凭借谦恭、仁爱、神圣的美德之外,无法得以实现。从某一特定的角度看,这的确是整个基督徒的生活。

    因此,情爱就像其他爱一样,但是因为它的力量、甜美、惊骇、高瞻远瞩,更加引人注目、展现了其真实的状态。他本身无所作为,然而,如果要保持情爱,他必须有所作为。他需要帮助,因此需要加以制约。情爱之神死去后会沦为魔鬼,除非他服从上帝。如果他毫无例外地死去,在这种情形下,倒是一种万事大吉。但是他会继续活下去,毫无怜悯地把两个互相折磨的人拴在一起,使每一个人都遍体鳞伤,每一个人都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贪婪地接受,偏执地拒绝赠予、忌妒、怀疑、憎恨,为抢占上风苦苦挣扎,坚决地要求自由,却不允许对方享有任何自由,终日以“吵吵闹闹”为生。读读《安娜?卡列尼娜》,不要认为这种事情仅仅发生在俄国。那种情侣间“吞掉”彼此的古老的夸张手法,几近真实,令人恐怖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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