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简称上海银行,由陈光甫、庄得之等发起筹设,1915年6月正式成立,陈光甫任总经理,庄得之为董事长。开办时资本10万元,初期办理一般存放汇业务,由于经营得法,信用良好,发展到1000万元的资本,一跃而为上海著名的“南三行”之一,与浙兴、浙实并驾齐驱。该行原设商业部与储蓄部,1917年增设国外汇兑部,1923年增设旅行部,1926年旅行部改为中国旅行社,作为该行附属机构。开办农贷是1931年的事。
开办农贷的动机与条件
陈光甫在旧中国是金融界著名人物,办事有远见,富有探索创新的精神。上海银行成立后,陈光甫提出以“服务社会”为办行方针,认为商业银行不仅为城市工商业服务,而农村为工业生产提供原料,为商业提供贸易物资,主张城市资金应该流向农村,把广阔的农村作为银行服务的重要基地,商业银行的业务才有发展前途。本来,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一般都喜欢对工商界做短期放款,不愿把资金投放到农村,实际上我国民族工商业受到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和压迫得不到发展,因此银行资金也找不到出路。同时,由于内政不修,连年天灾人祸,农民濒于破产。在都市资金有多余而农村经济十分枯竭的情况下,陈光甫为了缓和城乡资金供求的矛盾,认为开创农贷业务,办理农村放款,是刻不容缓的事。这是上海银行开办农贷的动机。
上海银行是由私人集股创办的,资力比较薄弱,资金投放到农村去,为了保障存款户和银行本身资金的安全,不得不慎重其事。1931年,该行先与华洋义贩会和金陵大学农学院合作,分别在河北省和安徽省做小规模试点,摸索前进。通过两年的试点,初步取得了经验,证明银行把资金投放到农村去,资金用于生产,农民守信用,还款有保障,从而为兴办农贷业务进一步树立了信心。在农贷试点取得经验之后,陈光甫着手延揽人才,建立策划机构,积极创造条件,把工作推向前进。1933年,该行正式成立农村贷款委员会,聘请杨介眉、赵汉生、卓铺诗、郑健峰和邹秉文为委员,邹秉文为主任委员。同时,在总行设立农业合作贷款部,主管农贷业务,由邹秉文兼主任。邹秉文为我国农业专家,曾任国立东南大学农科主任(现任国务院农牧渔业部顾问)。聘请南京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主任、农业金融学教授徐仲迪为农业合作贷款部副主任,主持研究设计工作。侯厚培、严恒敬等担任贷款部具体工作。条件既已具备,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艰苦奋斗,不久,该行开创的农贷在全国农村打开了新的局面。
农贷业务的发展
商业银行办农贷,上海银行是第一家。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两行以及声称农贷专业银行的中国农民银行办农贷都较迟。上海银行办农贷,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31年到1932年为试点阶段,农贷对象以信用合作社为主,贷款金额不多。1933年为开创阶段,农业合作贷款部成立后的第一年,对信用合作社贷款计98处,对农产运销合作社贷款计7处,对农业仓库贷款计25处,对农民抵押贷款所贷款计1处,发放贷款的对象共计131处,1933年底贷款总金额为1022596元。1934年到1936年为扩充阶段,1934年起贷款区域逐步扩大,到1935年6月底止,贷款区域扩大到10省2市,各种贷款对象共达906处,最高农贷总金额为5360370元,到1936年底为6080000元,3年内贷款金额增加6倍多,发展极为迅速。
上海银行提倡城市游资向农村流,先后在农村开辟了6条渠道。也就是说,农贷的对象主要有6个方向,其中以合作组织为主,合作组织又分为农业生产运销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两种,此外为农业仓库、耕牛会、农民抵押贷款所和其他农业贷款共计60类。
(一)农业生产运销合作社:是从事各种农业生产和运销农产品的农民自有团体。该行辅导组织的农产运销合作社规模之大,当时在我国历史上是空前的。
该行办理农业生产运销合作社的目的首先是促进农业生产。当时,农村资金枯竭,农民贫困,无力购买生产资料如肥料、农具等,影响了生产,农产品产量低下。以当时的棉花产量来说,每亩平均皮棉产量只有25斤。该行通过生产贷款,提高农民购买力,添购生产资料,促进了农业生产。其次是改良农产品的质量,当时许多农业改良机关如棉产改进所、农事试验场等都希望有一种农民团体作为农业推广的桥梁,该行提倡的农产运销合作社,既解决了农业推广的桥梁问题,又解决了银行农贷的对象即贷款渠道问题。这种组织受到棉产改进所和农民的欢迎。如各棉区原种的本地棉,纤维短,产量低,棉产改进所推广具有纤维长、拉力好、产量高的斯字棉和岱字棉之后,改进了棉花的品质,提高了棉花的产量,增加了棉农的收益。
农业生产运销合作社的经营方式可分为:(1)各个生产,共同运销;(2)一部分各个生产,一部分共同生产,共同运销;(3)共同生产,共同运销。核发贷款,均由当地有关的农业改进机关会同该行派驻人员共同审核和发放。该行在贷款过程中,之所以要当地的有关农业改进机关派员参与其事,实行审查监督,这是因为当地的机关社团对农民的情况熟悉,既有利于达到农业改良目的,又为该行减少派出工作人员,更可得到贷款的保障。组织这种合作社的先决条件是对组织农产运销合作社所在地区必须是经济作物区,并须有农业改良机关合作。
该行对农业生产运销合作社贷款的种类计有棉花、茶叶、蚕丝、烟草、甘蔗、杏仁、小麦、猪只、菱白、土布、草纸等,而以棉花产销社为最多,范围也最大。至1935年6月底止,棉花产销社共计122个,分布在7省,社员共42144人,棉田共计有722269亩,贷款共2008139元。其他产销社244个,范围不若棉花产销社大,贷款数也较小,贷款金额共为982923元。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这种合作社最初是在当地从事农村救济工作、农业推广工作或农村教育工作的机关团体辅导下成立的,是农民自己组织、自己经营和自己享受利益的群众性的乡村金融机构。因资金不足,以严密的组织,集体的信用,向银行贷款,也可兼办银行业务。以当时信用社来说,大多只办贷款业务,办理银行存款、汇兑业务的则很少。
信用合作社在我国倡导已久,后来各省有合作指导委员会的设立,是对合作社管理、登记的法定机构。该行不直接派员组织,只是组成后派员检查,检查时注意两点:第一,经合作行政机构承认并登记;第二,组织健全有适当的领导人。当时该行内部把信用合作社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未承认,未贷款。在组织管理上尚存在问题,须加以整顿后再研究可否贷款。第二类已承认,未贷款。组织管理比较健全,可以贷款。第三类已承认,已贷款。组织健全,可扩大贷款。
信用合作社的组织分互助组、单一信用社、兼营信用社和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四种。互助组是信用合作社的准备组织;单一信用社是单纯经营信用贷款的合作社;兼营合作社是信用社兼营农产品加工和运输业务的合作社,如山东历城区信用合作社兼营棉花运销和加工业务,有的兼营合作社是兼营水利建设,主要是凿井;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是在一定地区内由两个以上的信用合作社联合组成,业务范围大,经济力量强,如汤山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乌江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等。乌江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比较完善,兼营银行存放汇业务,当时在我国是乡村银行的雏形,它是经过上海银行总行和南京金陵大学农学院作为提倡和实验合作事业在乌江试办的。
信用合作社的贷款,以供给社员需要的生产资金为主。至1934年6月底止,该行贷款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有352个,分布在7省1市,贷款总额78万元,以江苏省为最多。
(三)农业仓库:农业仓库主要是农民融通资金的一种机构。办理农业仓库的目的是:(1)在农产收获季节,农产品大量上市,农产品价格常被商人压低,农民为了免受贬价的损失,可以向农业仓库储存农产品,以便在适当时候出售。(2)农产品储存仓库后需要用款时可押款,以应不时之需。(3)农产品在仓库储存后,储户随时可以向仓库接洽赎取押品,自由处理。(4)办理农业仓库,也有积谷防荒的意义,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民的目的以储押贷款为主,是一种抵押贷款的方式,用以融通资金。农业仓库储存的物资首先以稻、麦、杂粮为主,其次为棉花等农产品。仓库的房屋大多是利用乡镇的公共房屋如庙宇祠堂,加以装修,因陋就简,不出租费。其业务除办仓储外,亦有兼办运销加工业务的,如邢县民众教育馆主办的农业仓库兼办运销小麦业务。仓库规定必须保险。
该行贷款的仓库有三种:(1)自办仓库,由该行派员筹设并管理,如宜兴县的和桥仓库;(2)特约仓库,由地方团体主办,该行供给资金,如昆山县农民教育馆主办的仓库;(3)合作社兼办的仓库,这种仓库的优点是仓库管理人员由合作社职员兼任,开支费用省。利息和盈余归社所有,增加合作社收入。
至1935年6月底,该行在江、浙、皖3省11个地区办理50处仓库,贷款总额为1359642元。
(四)农民抵押贷款所:是一种改良的小型抵押贷款机构。最大的特点是农民可以农具或生活用品为质押品,取得贷款。目的是为经济条件较差而未加入合作社的农民融通小额资金的金融机构。
这种贷款机构是仿照旧式典当加以改良。典当在乡间为农民所熟悉,但旧式典当有许多陈规陋习,如押款期限偏短,到期不赎,没收押品,对押品百般挑剔,估值偏低。经改良后的农民抵押贷款所,与农业仓库性质相似,但抵押品不限于农产品,衣服首饰、小农具、农家生活用品都可抵押。期限加以合理限制。抵押期分两部分,春夏为一期,称为衣物抵押季,这时期天气温暖,生活用品闲置,可以到抵押贷款所押取贷款,同时催赎抵押的农产品。秋冬为一期,称为农产储押季,这个时期秋收登场,农民可以用农产品储押贷款,同时催赎生活用品。因农民生活用品不多,到了冬天也需应用,此时赎回甚是需要。这样一来,农民可以适当地有计划地办理储押贷款,农民称便。此外押物办理十足保险,较旧式典当更为妥善。
农民抵押贷款所分两种:一种是该行自办的如东台县大丰农民抵押贷款所、江宁县湖熟农民抵押货款所。还有一种是合作社兼营的如东台县裕丰村合作社附设的农民抵押贷款所,该所至1935年贷款达9万多元,到期不赎需要转期的不到1%。
(五)耕牛会:耕牛会是作为信用合作社的预备组织。会员向银行贷款,以耕牛为担保。耕牛会亦有其特点:(1)从耕牛头数可以推测其种植的田亩数、生产资金需要量及其偿还能力。(2)可以促进耕牛的保护。由于耕牛作担保,耕牛会要大家关心耕牛的饲养管理。耕牛联合会聘请兽医定期为耕牛注射防疫针,保障耕牛的健康,同时还办理耕牛保险。至1935年6月底,该行在江苏省江宁县、江浦县和安徽省宣城县组织有9个耕牛会,贷款179705元。
(六)其他农业贷款:一种是该行参加农业贷款银团。该银团是由上海银行、金城银行、浙江兴业银行等共同组织成立。上海银行参加该银团搭放的农业贷款计有:
1.陕西省水利局局长李仪社是深孚众望的水利专家,该局为预防旱灾,兴修水利,向农业贷款银团借款150万元,用以凿井、修筑径惠渠和洛惠渠,上海银行承贷22500元,受益棉田90多万亩。
2.导淮工程处向农业贷款银团借款750万元,上海银行承贷60万元。
3.黄河修理工程处向农业贷款银团借款计200万元,上海银行承贷22万元。
4.浙江省蚕桑改良场向农业贷款银团借款300万元,上海银行承贷39000元。
总计该行搭放1084000元。
另一种是合作代办的农业贷款。
1.该行与华洋义贩会合办贷款。1933年通过华洋义贩会在河北省贷给农民的贷款计4400元。
2.该行与金陵大学农学院合作,贷给乌江农业推广实验区5000元购买轧花机,该行承贷2000元。
3.该行与宜兴县和桥蚕桑改良会合作,通过蚕桑改良会贷给蚕农资金1500元。
4.该行与广东省甘蔗试验场合作,通过试验场贷款373000元,受惠蔗农367户。
5.1935年该行与各省农事机关合作办理的农贷,计江苏省13处,贷款1万元;陕西省1处,贷款2000元;湖北省1处,贷款1000余元。
贷款用途和期限
该行办理农村放款,强调必须用途正当,确实用于生产,并能促进生产,增加收入,防止挪用贷款或浪费贷款。就银行方面来说,贷款落在正当用途上,还款就有保障。至于用途的监督,层层把关,或由贷款单位如信用合作社互相检查和监督,或由介绍贷款的单位如蚕桑改良会进行督促和抽查,有时该行在贷放过程中派员从旁参加监督或事后进行抽查。
(一)生产贷款:主要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如肥料、耕畜、农具等。此项贷款尽可能结合实物发放。该行和农业改进机关合作,用贷款来促进良种的推广,即在贷款中以一部分用于购买良种和其他实物,如棉农贷款由棉产改进所供给斯字棉或岱字棉优良棉种,茶农货款由茶叶改良场发放种苗,蚕农贷款由蚕种改良场推广无毒改良蚕种。这种贷款占该行农贷总数的70%。
(二)加工贷款:这种贷款用于购买农产品的加工设备。如棉花加工用的轧花机、打包机,制茶用的烘烤机等,大多是由集体购置,供社员应用,或集体加工。酌收费用,归还贷款。这种贷款占该行贷款总数的15%。
(三)运销贷款:即农业生产运销合作社用于运销农产品的周转资金,如运费、税金等。这种贷款约占该行贷款总数5%。
(四)水利贷款:主要用于兴修水利所必需的资金,如凿井、开渠等。这种贷款约占该行农贷总数10%。
关于贷款期限,因该行是私营的商业银行,无力举办长期贷款。从上面所列四种贷款用途来分析:生产贷款和运销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加工设备贷款的归还期视加工收入而定,大多也为1年,有时为2年;至于水利贷款,大多以所收水费来归还。兴修水利的工程至少需要3年到5年,因此这种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还款期限虽订有合同,但如遇有人力不可抗御的特殊情况,取得银行同意后,仍可变通办理。
客观的评价
1935年,陈光甫在上海银行行刊《海光》上发表一篇文章,题为《值得纪念的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开办国外汇兑;第二件事是创办中国旅行社;第三件事就是办理农村放款。说明了上海银行的农贷是陈光甫非常重视的一件事。银行办理农村放款,区域分散,金额零星,手续烦琐。就当时社会制度和经济情况来说,上海银行的农贷,在短短六年中,是取得一定成绩的,具体表现在七个方面。
第一,活跃了农村金融。我国农村多年来经过军阀的割据蹂躏,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以及连年遭受水旱灾荒,农民濒于破产,民不聊生,不但城市金融界不敢到农村投资,而且农村富户反移居城市,资金集中城市,农村患有贫血症,促使农村经济衰退。上海银行在这种形势之下,能以商业银行的性质提出“资金向农村流”的主张,不但聪明而且及时。该行创办农贷之后,带动了其他银行乐于向农村投资,在一定范围内活跃了农村金融。陈光甫说过:救济农村当然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农贷虽然是我行发起的,继而同业中都知道这一类放款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也和我们取同一步骤,通力合作,把城市游资投放到农村去,从而扩大了农贷资金的来源。所以说,上海银行开创的农贷在一定范围内起到了活跃农村金融的作用。
第二,冲击了农村的高利贷和中间商的剥削。农村私人借款利率很高,据1935年江苏省的调查:借款利率月息在2分以上的有23县;3分的有9县;4分至5分的有8县;8分的有3县;10分的有6县。利率之高,骇人听闻。而该行贷给华洋义贩会的农贷利率只有月息几厘,由华洋义贩会转贷给农民月息1分。又如东台大丰境内农民要借款,须到一百几十里外县城的典当办理押款,因本人去县城费用大,委托当地交通机关代办,取手续费每次1角(往来2次),典当要收押款利息月息2分,又加管理费1分,借款人的负担实在太重。自该行在该地办理抵押贷款后,只收月息9厘,不取其他费用,农民称便。安徽乌江的当地私人借款,月息为3分至5分,自该行对乌江信用合作社贷款后,私人借款利率降低到月息2分。
第三,促进了农副业的生产。该行发放农贷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反之,农民如得不到这些贷款,无力购买生产资料,必然影响了农业生产。此外,农村有许多副业生产,因无资金而不能兴办,如江苏唯亭和淮阴的养猪,句容的烧缸,都是生活必需物品,又是有利可图的农家副业,但无经济力量举办。经该行贷款后,这些生产事业兴办起来了。湖北省武昌第六区需要兴修水利,因缺乏资金而搁置已久,经该行贷款4000元,组织塘堰利用合作社,修筑塘堰,解决了灌溉问题,增加了农业生产。1935年陕西省水利局得到该行和其他银行合放的贷款后,开凿径惠、洛惠两渠,可灌溉农田40万亩,解决了干旱问题,增加了棉花和粮食的产量。
第四,增加了贷款社员的经济收入。经贷款的社员从以下几方面增加了收入。
1.借用的生产资金的利息得到减低,购买生产、生活用品的价格有了降低。该行一般农贷利率为月息1分,如从私人处借入须2分至3分。如乌江信用合作社借款3次共78100元,月息为1分,只占私人借款利率1/3,可省利息17200元。东台大丰农民抵押贷款所发放抵押贷款24000元,农民可省手续费26元。陕西径惠渠合作社兼办供销部,供给社员生产和生活必需品,价格一般比私商较低。
2.减少商人中间环节,提高售价,增加了社员收入。如山东临朐县蚕桑区组织蚕农合作社,将2500担干茧直接运往无锡新华丝厂出售,每担19元至20元,较一般蚕农每担增加收入一倍多。陕西杏仁产销合作社运销杏仁至天津、青岛等地,每担售价45元至48元,较当地价高出4元至5元不等。陕西省径惠产销社自办棉花加工设备,轧花费用较当地轧花商的价格低3/10。此外,商人的陋习,对棉花掺水掺杂,影响棉花的品质,办合作社后由于有严格检查就可避免。
3.平稳当地物价。在旧社会,各地的商人往往垄断当地物价,尤其是在穷乡僻壤地区更为猖狂。自办合作社后,物价趋于平稳。
第五,消除了金融界向农村放款的顾虑。过去都市金融界对农村和农民有错误的看法,怀疑农民是否守信用。农村放款期限长,成本高,风险大,问题多,投资是否有保障?该行通过实践,以事实说服了金融界:“农民是守信用的。”据该行统计,按期还款的达90%,因故延期还款的不到10%,吃倒账的则未发现。这主要是农民守信,此外,组织严密和严格审查用途也是能如期收回贷款的一个原因。
第六,协助了农事机关的农业推广工作。该行有一部分农贷是协助农事机关采取实物贷放方式办理的。如协助棉产改进所推广斯字棉、岱字棉,改进了棉花的品质,提高了棉花的产量。协助蚕桑改良会推广框制无毒改良蚕种,既预防蚕儿微粒子病的发生,又改良蚕丝的质量。
第七,带动了农村合作事业的发展。各省合作指导所辅导成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促使合作社的组织逐步走向健全,帮助合作社发展生产,增加社员收入,从而带动了农村合作事业的发展。该行为了在人力上协助合作事业的发展,曾提供资金6万元,委托金陵大学农学院代办农村合作人员训练班,由金陵大学聘请英国信用合作专家史德兰和美国农产运销合作专家史蒂芬来华讲学,培养了一批高级农村合作人员,帮助农村合作事业的发展。
上海银行的农贷,虽有一定的成绩,囿于社会性质,不可能根本解决农村经济恶化的问题,而且办事过于拘谨,从而使工作也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
1.对商情估计不足。办理农产运销合作贷款时,由于农产品的运销牵涉商情范畴,在旧社会市场情况瞬息万变,农村合作贷款部的工作人员大多数对商业方面缺乏知识和经验,对运销合作基层组织未能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例如,1934年陕西省棉花产销合作社大量集中的籽棉,一则因在汉口周恒兴工厂定购的加工设备未能准时交货,以致大量籽棉无法加工,不能及时运出销售;再则因对市场情况缺少灵活而及时的情报制度,以致棉花即将运出而棉价跌落,又被迫停运。后来虽陆续销售处理完毕,但已蒙受经济损失。又如祁门红茶,由运销合作社运到上海时,适逢茶价下落,经当地经济委员会出面,出售给茶栈,方得减轻损失。
2.贷款对象问题。在当时的政治社会条件下,上海银行和其他民族资本银行一样,在放款业务上很注意贷款收回的可靠程度,从而使贷款对象不得不有很大的局限性。例如,有些贷款组织是被地主富农所把持,于是就对贫雇农显得照顾不够。又如,贷款往往根据贷户拥有田亩数或耕牛头数来核定,因此贫农得不到贷款者甚多;即使少数贫农得到贷款,也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阶级路线问题。
3.对贷款的金额和期限掌握偏紧。该行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加速资金的周转,贷款审核从严,每一社员贷数有限,一般不能满足生产周转资金的需要。此外,由于该行是私营商业银行,无力办理中长期贷款,对中期和长期贷款的比重均偏低。1936年之后,上海银行的农贷逐步紧缩,老人员陆续离行,多数又参加到中、交两行农本局和中农行继续从事农贷工作。
(1984年2月)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