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农民阶级发展问题研究-当代中国农民阶级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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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中国社会30多年来的变革、转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三农”政策的演进,当代中国农民阶级在生产方式、经济活动、生活水平、思想观念、政治地位、内部关系等方面均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当代中国农民阶级这些新变化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彰显了农民阶级在当代中国社会的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分析农民阶级的新变化,对于正确认识农民阶级,充分调动农民阶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三农”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第一节 生产方式:从“大锅饭”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56年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国农村逐步确立起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模式。这种模式在生产资料“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前提下,实行统一经营、集体劳动、按工分分配。人民公社模式下的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中国农村的基本实现形式,它废除了土地私有制、避免了两极分化,成为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巩固工农联盟的制度保证。但是,1958年以后逐步形成的政社合一、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则脱离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一是经营管理权高度集中、过度行政化,使农民失去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也剥夺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的权利。农民自留地、社队企业、农村集市贸易一度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割除,严重阻滞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途径;二是为了防止农民的两极分化,在劳动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导致出工不出力、吃“大锅饭”混日子的现象普遍存在,削弱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制约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1958年到1978年的20年间,农村的落后面貌未得到根本改善,直到1978年尚有1亿多农民未能解决温饱问题,农业经济仍带有浓厚的自然经济色彩。

    始于1978年的中国改革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温饱问题,因此改革的大幕最先在农村拉开也就成为必然。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重要文件,从此拉开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生产方式改革。就在1978年的春天,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曾冒着坐牢的风险秘密签订了家庭承包的协议书,他们的举动竟与党中央的决策不谋而合,这充分说明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农村改革不仅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顺民心合民意的。1979年9月28日,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980年9月27日,党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农村改革工作会议纪要》;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对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予以充分肯定。在党中央的决策和推动下,人民公社旧体制下的生产方式被逐渐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新型集体经济体制下的生产方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农产品购销体制的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深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粮食生产出现了转机,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据统计,从1978到1984年,中国粮食总产量由3000亿公斤上升到4000亿公斤,全国农业总产值增长68%,全国农民收入增长166%。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体制的建立,不但拓展了农民的经营空间也改变着农村的经济形态,它使农民由以往单一从事农业生产向农业、非农业并举并重转变,由自给自足为主的自然经济向以市场交换为基础的商品经济转变。

    第二节 经济活动:从固守田园的劳动者到面向市场的经营者

    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农民的经济活动被固化在土地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从事着以手工为主的农业生产,所获劳动成果主要用于缴纳地租和满足自身的需求,用于社会交换的劳动产品相对较少,农民世代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樊篱内固守田园,重复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1956年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虽然把农民的经济活动从土地私有为基础的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转变为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社队统一指挥的集体劳动,但囿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二元结构的束缚,农业生产仍处于自然经济状态,农民的经济活动依旧被固化在土地上。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打破了禁锢农民经济活动的锁链,推动农民从固守田园的劳动者向着商品生产和市场经营者转变,改变了农户与集体、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在人民公社旧体制下,农户与集体的关系是一种生产劳动者和生产组织者的关系,是“服从”与“指挥”的关系,农户与农户之间即为“成员”与“成员”的关系,农户没有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一切经济活动要服从社队集体统一指挥和安排。但在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农户凭借对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自主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农户变成了独立的“经济实体”。这样,农户与集体、农户与农户之间就衍生出一种新型关系,即商品生产者与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商品经济关系。商品经济关系的出现加速了自然经济的解体,确立了农户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为农民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农民阶级经济活动方式的改变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不仅打破了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格局,而且进一步带动了原来的社队企业即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局面。到80年代末,乡镇企业达到1868多万,十年增长了十倍多,乡镇企业产值超过了农业产值,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对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吸纳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以及促进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三节 生活水平: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

    改革开放前,受僵化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束缚,农业和农村生产力发展缓慢,生产力水平的低下直接制约了农民生活的改善。截至1978年,不仅有1亿多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而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4元。不仅物质生活相对贫困,精神文化生活也十分匮乏,农民的文化娱乐活动仅限于听广播、看几种有限的书刊、偶尔看一场电影而已。由于农村交通的不便,使得广大农民基本上处于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党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从物质生活到精神文化生活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并达到了总体小康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到2008年提高到4761元,扣除物价因素,30年的年均增速为7.1%。从消费看,2008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7%,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2.42平方米,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的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洗衣机、电话机和移动电话已分别达到109.1台、30.2台、52.5辆、49.1台、67.0台和96.1台,空调和电脑每百户已有9.8台和5.4台。这些数据表明,改革开放30年来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当然,由于体制机制方面的某些欠缺和一些深层次的原因,90年代后又出现了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农民增收困难等新问题,但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中央决策高层的关注,并正着力于逐步加以解决。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也出现了新的需求。针对这种新的需要,各级政府不同程度地推进了乡村文化事业的建设:乡村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读书室及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公益性文化设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激励下,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勃兴而起,成为农村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部门和基层政府组织的电影、戏曲、图书、歌舞、科技培训等文化下乡活动,以及民间文艺团体的演出和自娱自乐活动内容日益丰富;电视、广播、音像制品、报刊、电脑等先进文化媒体开始进入农民生活中。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农民文化生活的内容和质量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一项关于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调查显示,农民空闲时选择“看电视、听广播”的比例最高,占37.1%,选择“阅读书报刊”的占20.3%,选择“聊天闲逛”的占13.5%,选择“打牌搓麻将”的占9.3%,选择“参加文体活动”的占8.2%,选择“其他”的占5%,选择“去娱乐场所”的占3.4%,选择“上网”的占3.3%。这表明,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不仅越来越丰富,呈现出个性化和差异化的现代文化消费特征,而且凸显出增长知识、提高技能、了解信息的发展型文化需求高于聊天闲逛、打牌搓麻将等娱乐休闲的文化消费需求,反映出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水平和质量总体上在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也应当看到,不仅与城市相比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尚存在着差距,就农村而言,各个地区的发展也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乡村还严重存在巫婆、看相、算命、看风水等封建迷信以及赌博成风、网络游戏成瘾等不健康的文化消费。这些问题,正是当前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所要解决的新课题。

    第四节 思想观念:从传统观念的固守者到现代观念的接受者

    根源于两千多年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农民阶级形成了根深蒂固且高度同质化的传统观念:安土重迁的土地依赖意识,重视地缘和血缘关系的浓厚乡情和亲情观念,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和宗族意识,推崇经验、墨守成规、求同斥异、求稳怕变的保守思想,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观念,等等。两千多年来,小农经济的传统观念禁锢着农民阶级的头脑,阻碍其思想的进步与更新,制约着乡村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一僵化局面的打破是1978年开启的农村改革,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新变化,农民阶级思想观念也呈现出由传统向现代的变革鼎新。

    思想观念的变化,最终总是要体现出观念结构的根本变化。同样,农民阶级思想观念由传统向现代转型,也主要体现在观念结构模式的革新上。农民观念结构模式更新指传统农耕文化的外控性很强、自主性很差,封闭性很强、移人性很差,守成有余、创新不足的旧结构体系被打破,建立起一种自主的、开放的、拥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现代观念结构模式。农民的观念结构模式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主要表现为:

    文化塑造的自控能力逐步增强。在取向过去、崇尚经验的传统乡村社会里,农民文化塑造的自我意识水平很低,自主选择、自我塑造的自控能力很差。他们习惯于根据前人的、他人的、社会的一定之规或经验之谈办事,至于规则或经验的是非对错则很少作深入思索,更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所以,传统农民存在着盲目从众、缺乏主见、依赖性强等人格缺陷。而今,这种情形正在发生变化,农民的文化性格开始向自主、自控型转变。一是农民的权威意识弱化,平等、自主意识有所提高。农村的改革开放激发了农民的自信心和平等意识,农民不再一味地把自己置于被动、盲从的地位,思想行动不再简单地遵循世俗的成规、权威的意见,而是逐步地用一种平等的、自主的心态独立地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二是农民从依赖转向自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揽一切,农民发挥能动性的余地很小,结果养成了农民等、靠、要的心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逐渐放弃依赖心理,积极开发自身潜能,主动发挥自身优势,依靠自己的力量创造幸福生活。

    顺应和理解新文化的能力逐步提高。传统乡村文化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在这种文化的塑造下,农民也形成了恪守经验传统、祖上遗风和既成习惯的保守心理。这种心理严重影响农民对外来新文化的理解和吸纳,农民面对自己所不熟悉的新文化,常常持冷漠、怀疑态度。当新文化与本土文化发生冲突时,他们要么视其为异端邪说予以抵制,要么用乡土文化予以改造和同化,结果导致乡村文化的进一步凝固和僵化,从而使乡村文化散发着沉闷而古老的气息。现今,改革的春风使传统乡土气息逐渐离散,取而代之的是现代文化气息,农民理解和接受新文化能力日益提高。一是,农民对待新事物、新文化不再视而不见,而是以一种新奇的情感、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并产生了对新事物、新文化的渴求。二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民已开始主动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更新自己的思想观念,自觉地培养和提高自身素质。三是现代农民不仅有勇气从乡村走进城镇,而且逐渐把生存发展空间向大城市延伸,农民适应新环境的能力不断提高。四是在适应新环境的基础上,渴望打破各种禁锢、求新求变的意识逐步萌生,农民的文化创新能力开始显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创造力得以发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民阶级以独特的胆识和魄力创造了许多奇迹。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开辟了中国式农村工业化的道路;有组织地兼并村庄、集资建城,为农村的城市化另辟出一条蹊径;新中国第一张股票于1983年7月在以农民为主体的宝安集团问世,开创了股份制改革的先河……这些创新和改革,正是农民阶级的思想观念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结出的丰硕果实。

    第五节 文化心态:由封闭到开放

    文化心态的形成同特定历史阶段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的发展状况紧密相连,并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及社会生活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而变化。同样,伴随着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变革,农民的文化心态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实现着由传统向现代的全面转型。

    价值文化心态从顺从忍耐走向自主自立,由一元走向多元。顺从、依赖是传统农民的主流价值文化心态,主要表现为农民对权势的顺从,对艰难生活、艰苦环境的隐忍,以及对命运的屈服。农民这一心态在改革中不断弱化,自主性、参与意识逐步增强。农民开始肯定自身的价值,注重潜能的发掘,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自觉地学习文化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他们依靠自身的努力获得生活的幸福,不再相信命运而死等苦熬,逐步淡化安土重迁的乡土观念,不断扩展生存和发展空间。

    在商品经济的驱动下,农民价值观由一元走向多元。在利益价值观方面,传统农民表现为家本位观念,视其为自身一切思想和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家庭兴旺、光宗耀祖成为一生的目标和追求。而准现代农民则冲破了单一的家本位束缚,代之以多元利益价值观,其价值的实现既注重家庭利益、也重视展现个体生命的价值,同时也能不同程度地兼顾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在择业方面,准现代农民不再依恋土地,能够丢弃终老田园的思想,顺应社会多元发展所需,积极在经济社会领域中寻求自我发展,形成多元的择业理念;在生产方面,传统农民的劳动对象只是土地,生产活动以从事农业种植为主,形成“单打一”的价值思维定式。准现代农民则以城乡广阔的地域为活动的舞台,在“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各行业中,展开生产经营活动,以“弹钢琴”取代“单打一”。

    物质利益文化心态由平均主义、畏富怕富向敢于致富、理解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转变。平均主义的物质利益观是传统农民共有的价值理想,体现了农民反对两极分化,进而实现对社会财富共有的愿望。农民的这种心愿带有浓厚的小农经济色彩,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不能正确理解合理的利益差别,容易形成追求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偏向。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为农民走向富裕的生活创造了条件,农民欢欣鼓舞,又怕政策有变,便陷入了想富不敢富、富了又怕露富的矛盾状态。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农民物质利益文化心态开始走向成熟。党的富民政策给农民吃了定心丸,农民获得了思想解放,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广开致富之途,尽收致富之果。现今,绝大多数农民对合理的利益差别也有了正确的认识,能以平和心态对待现实中的贫富差距。同时,农民在广泛而现代的人际交往中,逐渐抛弃了原有的狭隘保守的习气,形成了互利合作、助人为乐的新品质。先富起来的农民热心地帮助他人,无偿地传授致富技能和本领,带动一批农民走出贫境,对农民最终走上共同富裕道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政治文化心态由畏惧权势、消极无为转向参政议政、人格平等。传统农民带有畏官怕权、顺从权势的政治人格和对公共利益、政治生活漠不关心的消极心态。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从改革中获得实惠,走上致富之路,农村面貌和农业经济发生了巨变,并极大地激发了农民投身于经济政治活动、争取民主权利、追求人格平等的热情,展示出农民崭新的政治文化心态。农民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改革,关心改革的进程,参政议政、拥有民主权利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推动了乡村民主政治的建设。

    道德文化心态由封建的家庭伦理向现代的道德文明转变。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逐步打破了封建社会“三纲五常”伦理思想樊篱的束缚,道德文化心态向现代的道德文明转变。一是农民摒弃了在长期封建权势的压抑下形成的忍气吞声、顺从依赖的人格弱点,逐渐形成了自立自强、自尊自信、敢想敢干、崇尚平等自由等现代道德文明的人格意志;二是传统农民奉行的重夫权、父权等级辈分的伦理观念逐步弱化,子代家庭与父代家庭的伦理关系由从属转为平等,家庭内部男女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得到提高;三是农民在长期的艰苦环境中养成的不讲究环境卫生、公德意识淡漠的心态正在被扭转,讲究公共文明、美化环境、保护环境的社会公德意识日益提高。

    生育文化心态由早生多生、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向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现代生育观转变。传统农民的生育文化心态是同小农经济的生产、生活方式相联系的,是农民多种思想观念的集中反映。它包括早生多生、多子多福的生命价值观,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实用价值观,传宗接代、香火不断的宗族观和生育伦理观等。这种传统的生育观念经过世代传递,形成了乡村社会根深蒂固的生育习俗,影响着农民的生育行为。随着乡村社会的变化与发展,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广泛而深入的开展,农民的生育文化心态发生了一些变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观念已经确立,男女平等、男女无别的生育观逐步形成。

    人生文化心态由消极保守向进取创新转变。传统农民一直奉行求稳守常、知足常乐的人生准则。这种消极的人生观不仅形成了农民的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为人生、随俗沉浮的性格,而且成为农村社会改变落后面貌、实现现代化的思想障碍。但准现代农民精神深处的消极情绪正在化解和消失,一种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正在不断展现。一是创新和进取意识有了提高。商品经济的大潮造就了农民敢闯敢干、勇于面对失败、敢于担当风险、积极参与竞争的心理素质,提高了战胜困难、抵御挫折的意志品质。二是自主性和个性意识增强。农民认识到缺乏主见,只能消极地随俗沉浮,慵懒无为。只有强化自主意识,主动接受新事物,追求新的人生经历和体验,注重自我创造和超越,发挥个性和优势,才能主宰人生。农民自发掀起的进城务工浪潮便是农民自主和个性意识增强的客观表征,是农民人生文化心态向现代转型的重要标志。三是追求高质量、高水准的人生目标。传统农民的人生目标低下,只要解决了温饱问题便自满自足。准现代农民正在从小农生活中走出来,开始追求时尚、高雅的城市化生活。

    农民文化心态的变迁,从正值效应角度审视,无疑为农民自身的现代化以及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但农民文化心态的变迁尚存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大多数农民都已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走上了文化心态更新的轨道,但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乡村的农民,以及同一乡村不同的农民个体之间,其变化的程度具有很大的梯度差别,具有不平衡性。就地区来看,东部沿海开放地区的乡村,因其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商品经济发展迅速,乡村文化氛围变化的程度高,农民文化心态更新的总体水平也很高。这主要表现为农民具有很强的民主法制观念、效益观念、竞争意识、创新与风险意识。沿海开放地区农民文化心态的现代化程度很高,基本上进入了现代化的发展阶段。而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虽已经走上了改革的道路,人们的文化心态也开始了变革,但变化的幅度不大,农民文化心态中的现代化因素和成分相对较低,血缘亲情、家庭观念、乡土意识等传统文化心态还在农民的心中占有重要地位。中部地区,改革开放的程度和经济发展的水平虽然慢于东部沿海地区,但总体上快于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与之相适应,农民文化心态变迁的水平也要高于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进入或正在进入准现代化发展阶段。可见,农民心态的变化,同其地理位置差、商品经济发展缓慢、经济发展的水平密切相关。因此,促进农民文化心态的更新发展,不同地区应采取不同的策略,不能一概而论。就乡村间的区别来看,一般说来,那些乡镇企业发展快、经济基础雄厚、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卓著的乡村,农民文化心态更新程度较高;而经济条件较差、非农化进程慢、基层领导不重视思想文化建设的乡村,农民文化心态的更新程度和整体水平相对较低。不同的农民因自身素质的差异,对乡村文化氛围变迁的心理反应也不尽相同,从而形成了文化心态变迁的个体差异性和层次性。部分心理、能力和思想素质高的农民,对社会环境变化能做出敏感而正确的反应,并自觉地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文化心态的现代化程度较高;而那些心理、能力和思想素质相对差一些的农民,虽然也能顺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但因其自身素质的限制,其文化心态变革的程度则低一些。他们或是刚进入文化心态的变迁阶段,或是已具有“较现代”的倾向。农民文化心态变迁过程中存在的地区间、乡村间、个体间的巨大差异,使农民在整体上实现向现代文化心态转型的过程中面临着复杂性和艰难性,制约着农民、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整体进程和水平,阻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因此,从整体上提升和推进农民文化心态的现代化水平,疏导农民的不良心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节 政治地位:从俯首听命到村民自治

    在数千年封建专制社会里,身处社会底层的农民,虽然在形式上具有一定人身自由,但毫无民主权利可言,更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面对权力的压迫只有俯首听命,在王朝统治和地方乡绅压迫的夹缝中艰难地生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使农民在政治上获得了解放,成为新中国的主人。1953年全国土地改革的完成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阶级在政治上的彻底解放奠定了经济基础。但是,在人民公社旧体制下,由于民主规则和程序等微观机制建设不尽完善,宪法赋予的农民阶级主人翁地位和参政议政的权力未能真正落到实处。相当一段时期,农村中以行政命令为主的管理方式,不仅剥夺了农民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也导致了农民传统的畏官怕权、顺从权势的政治人格及对公共利益、政治生活漠不关心的消极心态并无多大改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彻底改变了人民公社体制下的政治权力结构和权力运作方式,开启了农村民主生活的新进程,农民的政治地位也真正发生了改变。

    村民自治是以1980年底广西河池地区的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组建村民委员会开创村民自治的实践为开端,以1987年11月《村委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为标志,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了农村地区基本民主政治制度和治理形式。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探索,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标志着村民自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起来。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四项政治制度之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村民自治的地位、作用及其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

    30多年来村民自治制度的探索与推进所取得成就是巨大的:一是促进了农村社会民主政治建设,找到了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扬民主,让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人民民主权利决不单纯是写在宪法上的条文,必须设计出能够付诸实践的具体形式。实践证明,村民自治符合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农民阶级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村级政权在民主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大量资料显示,凡是村民自治搞得好的地方,不仅民意顺畅、干群和谐、干部廉洁自律,也会推动当地经济较快发展、村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以及和谐发展氛围的构建。二是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政治热情和参与意识,增强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村民自治为8亿农民依法行使和维护自己当家做主的权利提供了体制机制上的保证,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农民知事、议事、决事的民主参与意识,农民开始改变对公共利益、政治生活漠不关心的消极心态,积极参政议政。三是村民自治的伟大实践进一步提高了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譬如,为了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力,更好地参政议政,一些地区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还有的采用了“海选”等新的方式开展村民自治活动,从而使宪法赋予农民的公民权利和主人翁地位在实践层面得以真正落实。

    第七节 内部关系:从高度同质化到出现差异化和阶层分化

    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政治权力的主导下,农村逐步形成了高度同质化的农民阶级的阶级结构,即农民成为身份相同、职业单一、利益分配均等化、思想观念传统化的社会群体。在改革开放前的近30年时间里,受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束缚,高度同质化的农民阶级在职业流动、身份改变等方面基本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以及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使农民阶级出现了向市民化等多元方向流动以及内部的阶层分化。

    农民阶级的阶层分化是就农民阶级的内部关系而言的,指农民阶级的高度同质和集体同构状态被打破,开始分化成若干个职业不同、利益和愿望不同的阶层。目前农民阶级的阶层分化仍在进行中,尚未完全定型,但农民阶级阶层分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尽管学术界对农民阶级内部阶层的划分持有不同的看法,但多数学者赞同社会学家陆学艺的以职业特点及与之相关的利益和消费水平差异为划分标准的八大阶层理论。一是农业劳动者阶层,是指以承包集体耕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全部或多数收入依靠农业的阶层。农业劳动者是农村其他阶层的母体,但其经济收入和消费水平却是最低的。二是农民工阶层,是指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二、三产业劳动,但户籍在农村,身份是农民,有承包田,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和待遇的群体,其人数仅次于农业劳动者,收入和消费水平略好于农业劳动者。三是雇工阶层,是指受雇于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有择业自由,其收入远低于雇主,但高于农业劳动者,是与农民工的收入大体相当的阶层。四是农民知识分子阶层,是指具有一定专门技能,从事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艺术等智力型职业人群。他们的收入、地位、声望高于农业劳动者、农民工和雇工。五是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多为农村的能工巧匠,有某项专门技术或经营能力,自有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某项专业劳动或经营小型工、商、服企业,雇工在7人以下,其收入和消费水平高于农民知识分子的群体。六是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指生产资料私有,自主经营,以营利为目的,雇工8人以上的阶层。他们对企业人财物拥有支配权、决策权、指挥权和受益权。较之其他的阶层,他们有很强的商品意识和冒险精神,经济收入较高,但社会地位和声望低于乡镇企业管理者。七是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是指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厂长、经理及主要科室领导和供销人员。他们都是乡镇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人,收入比较高,在乡村的地位和影响力也很大。八是农村管理者阶层,是指乡村两级的农村基层干部,他们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组织管理者,起着党和国家联系广大农民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农村干部素质的高低、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党在广大农民中的形象,并且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发展状况。其收入和社会地位总体看低于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应当指出的是,近些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农民的阶层分化在结构、比例及各个阶层的经济、政治地位等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仍需要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入跟踪研究。

    中国农民阶级从高度同质化到出现异质化的阶层分化,是我国市场化取向改革和现阶段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种分化以及分化的程度、速度、结构、利益关系等,对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目标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高度关注和研究农民阶级内部的阶层分化,把握分化的趋势和走向,并因势利导地将其引入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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