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构成
文明是人类进步的标志,生态文明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和人类追求的目标。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目前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阶段。生态文明是人类对传统文明形态特别是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它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健康合理的消费模式及和睦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主要内涵,倡导人类在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追求物质与精神财富的创造和积累。注重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是人类宝贵的思想财富。生态文明既是理想的境界,也是现实的目标。党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站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并逐步明确了生态文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而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为认识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意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提出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立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确定“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这也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心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农村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以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创新机制;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主要目标: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摸清全国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率均提高10%以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严重的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意见》还提出了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措施。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并对其主要任务作出部署,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倡导生态文明观念,使之广泛深入人心,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报告进一步指出:“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展环保产业。加大节能环保投入,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促进生态修复。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贡献。生态文明被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大创新,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2008年1月29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明确强调:“贯彻落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必须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生态文明建设至此开始与其他四项建设一起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构成部分。
国务院于2008年7月召开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召开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和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农村环保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环保工作仍然十分薄弱,农村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我国仍然是农业大国,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绝大多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也发生在农村,做好农村环保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生态文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改善民生,都迫切需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和农业是连接人与自然的主要纽带,农村地区是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根基,必须站在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群众对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期盼,要求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广大农村实现全面小康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城市环境与农村环境是有机整体,务必改变农村环境保护薄弱的状况,保障城乡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安全,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0年10月,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保护好草原和湿地。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江大河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强城乡防洪能力。全会对如何搞好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总体上的方针和具体上的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了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战略目标、政策措施。建设乡村生态文明的内涵应包括实现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人的思维观念的生态化转变,创造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建设经济活动与生态环境有机共生、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文明农村,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乡村生态文明是一个综合性的文明成果,是农民在农业生产与生活中,改善和优化农村内部结构、建设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塑造良好的农村面貌所取得的一系列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从经济发展、村容村貌、生态环境、社会文明等方面因地制宜地进行全面生态化建设,把乡村建设成为村容整洁、环境宜人,各产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共生,社会、经济、生态之间协调、可持续发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直接关系着国家生态安全,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的实现。
第二节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总地来看,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着重视不够、极度缺少规划设计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较大地影响着乡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各地区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重视不够
我国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大国,有6.7亿多农民生活在农村,绝大多数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也发生在农村。因此,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目前考核地方政府的政绩是唯GDP,促使地方官员片面追求经济总量的提升以及急功近利型的政绩工程。而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对许多政府官员来说,战线长、投资大、见效慢,不容易引人注目,难以引起重视。具体表现是:其一,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还没有从根本上纳入地方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许多政府置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于不管不顾,放任自流,基本上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落实在实际上少之又少,甚至全无。其二,政府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作用没有得以充分发挥。全国除成都等少数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没有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高度,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全面规划。同时也没有整合社会的力量侧重搞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却把有限的环境保护投资及资源主要置于城市,造成环境保护和治理上的城乡二元结构。全国多数乡镇没有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绝大多数乡村没有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条件治理环境污染。而城市作为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和人口的高度集中地带,占据了绝大多数的环境保护资源,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来防止城市的环境污染以及治理污染,但对广大农村环保方面的投入却相当少,造成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
二、城市、工业污染对乡村生态破坏加剧
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和工业的污染渐次转移到了农村,对农村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破坏,给广大农民的生活带来巨大影响。一方面,城市固体垃圾、污水、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等各类污染,以多种多样的方式和渠道向乡村的土地、地下、水域、空间等渗入和扩散,成为乡村生态恶化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为改造城市,一些地区的政府把一些高耗能、重污染的企业搬迁到农村去,加剧了对乡村生态破坏的程度。再一方面城市向市郊、部分乡村等区域扩张,破坏性地占用耕地,缩小了乡村的耕地面积,也给乡村带来了污染源。据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统计,2009年,中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其中两大水系为重度污染。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589.2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77.5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22.6万吨。
三、乡村、农业污染的危害性严重
目前,乡村土壤、地上水域、地下水域、空气等污染严重,生物保护存在严重问题,农业污染日益加剧。改革开放以来,不少乡村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大力招商引资,由于受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资金短缺、信息匮乏以及基础设施不健全等不利因素的制约,引进来的大部分是一些对环境破坏严重、消耗资源巨大的低附加值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占用大量耕地,而且严重污染耕地。同时,一些私营业主开办的小造纸厂、小化工厂、小矿厂、小煤窑等,对土地和江河湖泊以及近海污染严重。尽管各级政府对这些污染企业进行了整治,但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在短时间是无法恢复的。由于缺乏对农民进行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的教育和培训,农民的环境与生态保护意识非常弱化,普遍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之乡村环境基础设施的匮乏,供水和垃圾处理等基本环保都难以得到保证,农村面源污染加剧。乡村大部分垃圾由于没有相应的设施,不经任何处理就直接随意乱扔、乱倒、乱堆,严重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破坏乡村景观。绝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渗入地下或直接排入沟渠、水塘、江河,直接污染着水源。全国还有相当的乡村没有通上自来水,致使乡村农民饮水型地方病多发。随着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造成土地持续的沙漠化,大量的水土流失,野生物种的栖息地面积不断缩小和遭受破坏,加上一些地区的滥捕、滥猎、滥采,导致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减少,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
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也很严重。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具有地少人多的特点。为了弥补土地资源的不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农民使用农药、化肥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的范围。普遍过度使用农药和化肥,导致地力下降、土地污染、水体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农产品品质下降以及通过食物链给人畜带来危害等问题的出现。另外,由于农业生产中大量建塑料大棚,以及残留农膜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且综合利用率低,导致农村面源污染严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第三节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
全国农村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是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的纲领性意见。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着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农村环保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分步实施。近期重点要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管力度,有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解决部分农村人口喝不上干净水的问题,建设清洁水源。要着力防治工农业生产污染,严格工矿企业环境准入和达标排放,强化节能减排,加强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设清洁田园。要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行“以奖促治”集中整治危害严重的环境问题,实行“以奖代补”鼓励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建设清洁家园。综合整治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务求实效。在新的形势下,做好农村环保工作,要处理好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经济发展中促进保护,在保护环境中求得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处理好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的关系,逐步改变农村与城市环境保护不平衡的状况,从总体上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处理好主动预防与被动治理的关系,预防和治理并重,多还旧账不欠新账。他最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政策、增加投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使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不断取得新成效。会议确定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有所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严重的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10%以上。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结合会议精神以及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诸多问题,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地区发展定位,切实做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是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考量和全面规划,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做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明确地区发展定位,突出地区的特色,融入城乡一体化的战略框架,确定总体发展规划。
1.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地区发展定位。地区发展定位是地区前进的航标,是凝聚民心的旗帜,是激发民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强大动力,更是编制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前提要件。尽管全国许多地区在不同历史时期均有不同的发展定位的表述,但是这些常变常新的提法因充满长官意识、脱离实际而缺乏持久性,难以在公众心里形成牢固的理念。对此,建议成立由决策层、专家学者参加的地区发展定位课题组,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取他山之石,集思广益,兼顾地区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走向,形成地区定位的一套或多套方案,并向社会公众告示,组织社会各界充分讨论,逐步达成共识,进一步修正、完善方案。如此,依靠社会各界的智慧,充分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即可形成富有地区特色、表述通俗准确、获得群众广泛认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地区发展定位,使地区发展定位能够内化为乡村群众自觉的意识和行为,起到凝心聚力、踊跃参与、激发干劲的作用,也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打下可靠的基础。
2.明晰规划核心价值目标,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规划设计好比行动路线图,设计科学与否,实施是否具有权威性,直接关系到行动是否能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关联到规划能否到达目标。同样,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也有赖于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一方面,要明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核心价值目标在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全方位谋求城乡发展协同共进、互补共荣,使城乡居民平等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体现以人为本原则、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实现城乡均衡发展、支农惠农无疑应成为贯穿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核心价值目标。这也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随民心所愿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统筹解决好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问题,关键在于完善规划工作运行体制机制以及领导决策层的高度重视、有效组织和强力推进。从根本上看,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设计的科学性要由完善的规划工作运行体制机制予以保证。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设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处理好区域发展与国家发展战略要求的关系,要协调好区域内的各个区位之间协调发展关系,也要整合好总体规划与各类分项规划之间的关系,更要处理好城乡协同发展的关系,等等。因而,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必须立足于地区的实际,以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充足的资金保证和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为强有力的支撑。一是规划设计要凸显地方特色。规划设计的启动,应首先对地区行政辖区的资源禀赋、区位态势、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系列问题进行详尽调研、分析和论证,为科学编制特色规划做充分准备。二是构建规划编制的民主决策机制。建立由规划部门、专家组、公众参与的工作组织,设立规划的公示和听证会制度,提高公众对规划编制的知情和认可度。打破现行的城乡规划分治及条块分割的体制机制,构建由规划部门统一协调管理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及各级规划工作部门之间的统分结合、权责分明的工作机制,使地区行政辖区的规划设计工作统一协调、科学高效、有序运行。三是建立规划设计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以地区财政投入为主及区市县、乡镇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合理分担的资金投放机制,并以预算内资金保证及必要合理的预算外追加为基本形式,确保城乡各项规划工作均拥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要制定规划设计工作的责任追究制,确保规划工作质量。四是制定规划设计的人才保证制度。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总体规划要富有世界眼光、站在时代的高度、体现整体性和长远性,因此应聘请全国或全球顶尖级的规划设计师,借脑搞规划,使总体规划的设计体现全国乃至全球的最高智慧。各个区位的规划以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应在全国范围内聘用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使规划设计的具体空间布局、量化标准、实施流程等操作层面问题的解决符合规律、尊重科学,确保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依规、科学推进,杜绝出现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现象。五是借鉴国内外社会管理的先进管理模式、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地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基本确定后,应在全社会进行公示,让社会各界广泛发表意见,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并为社会公众所认可。六是领导要有科学规划意识。领导特别是主要决策者的规划意识、战略视野和求真务实科学精神素养的高低,对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影响很大。因为,主要领导拥有科学的规划意识,必将影响本地区、本部门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并对漠视规划的长官意志行为起到强有力规制作用。反之,规划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就会缩水、打折扣,规划工作中就会严重出现凭经验、拍脑门等长官意志决策的现象和行为;主要决策者拥有强烈的科学规划意识,会促使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锐意创新的政治勇气为科学规划的编制创造条件、保驾护航,即整合各类资源和力量,为科学编制规划提供必要的条件与保证。
3.规划执行要有权威性。科学编制规划是全面实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必要前提条件,但不是重要条件。科学规划编制之后,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全面地、严肃地、连续地执行和实施,才能保证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目标预期达成。鉴于此,应从立法、督察、考评等方面,牢固树立规划执行的权威性。规划最终确定应通过人大立法的程序,出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工作条例》,以保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规划执行督察制度建设,应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各级政府部门的督察工作制度,加大督察工作的力度和实效。既要有定期督察的工作制度,也要有随机抽检的制度设计,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严肃查处规划执行过程出现的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严格执行规划的自觉意识。二是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设立规划执行情况的定期公示制度,确保公众拥有自始至终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现群众对规划执行情况予以全程监督。确立规划实施过程中合理调整和部分更改规划内容的公开讨论制度,力戒某些领导干部暗箱操作规划的调整与更改,并借此为自身及少数集团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产生。三是健全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各类媒体对规划执行的全方位跟踪报道,及时曝光违规行为。四是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制度的杠杆作用,对直接或间接参与规划制定和执行的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要量身定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理解和执行规划的能力及工作业绩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作为奖惩和职务晋升的根本依据。对那些执行力差甚至存在违规行为的人要及时调离岗位或严厉查处,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二、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保证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章可循
完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融入城乡一体化进程之中。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农业、农村、农民三大方面,涵盖生态农业、村容村貌、乡民环保义务和责任、基础设施、土地、环境建设、自然生态保护、绿化、污水、垃圾处理、财力保证、科技支撑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可谓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为保证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开展,首先,应组织环保、发展改革、农业、建设、卫生、水利、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从宏观上建立健全全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借以指导规范、约束、检查各地区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其次,各省、市要结合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体系,结合本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建立健全适宜本地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以加强县、乡镇、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诸如,完善农民土地流转法规,制定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实行发展绿色农业、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激励政策,制定有关土壤污染防治、村民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按照地域特点,研究制定村镇污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技术及设施建设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加快制定农村环境质量、人体健康危害和突发污染事故的监测、评价标准和方法,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农村环境监管体系、种养业良种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组织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工作。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因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内涵的丰富而复杂多样。为此,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必须科学、完整、细致,而且要相互配套、互为促进,形成全方位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体系,用以全面、有针对性地指导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三、形成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合力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内涵相互关联、互为支撑的多种因素,需要着力解决发展现代、科技、生态农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等诸多问题。因此,单纯靠政府或只依靠农民是难以解决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必须确立党委、政府、企业、社会各阶层、各个社会组织、各界人士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即形成党委挂帅、政府主导、企业广泛参与、社会各方协助的整体合力。对此,一是各级党委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有效地指导、监督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着力整合政府资源,做好广泛动员和组织工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特别是要按照设计规划要求,加大财力、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力度,并形成投入的长效机制,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深入开展以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示范村争创活动为龙头,着力推动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卫生镇、省级卫生村、生态示范村等创建活动,以此强化示范导向,引导带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争创活动中,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核心指标,对争创后备镇村的环境基础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明确环境整治要求,制定综合治理计划。通过积极开展示范争创活动,实施“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加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真正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尤其是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的力度。要逐步建立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支出不断增长的长效机制,中央集中的专项资金应安排相应的比例投向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应从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高度,改变以往重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轻视或忽略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行为,在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兼顾城乡,重点搞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地方政府应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加大对乡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撑体系、生态补偿、宣传教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外来有害入侵物种防控、生态示范创建、重要流域和水源地的区域污染治理等投入力度。加强投入资金的制度安排,研究制定乡镇和村庄两级投入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责任到人。同时,要以优惠的政策,集聚各方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投入保证,形成谁投入谁收益的机制。应将财政支持的重点,从用于治理污染改变为支持使用农家肥、低排放等绿色农业,支持循环农业。要采取优惠税收、政府补贴、对口帮等方式,以社会招标的形式,广泛吸纳内外企业参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项目工程。三是应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在科技、文化、教育、就业、法律、权益保障等方面,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注意发挥民间环境保护组织在推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四是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搞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献计献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涉农干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毛泽东曾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高质量落实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发展规划,要有一批素质高、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而干部素质和执行力的提高,关键在于发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杠杠作用。因此,对直接或间接参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规划执行的各级干部,要量身定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理解和执行规划的能力及工作业绩作为绩效评价的基本指标,以此引导涉农干部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作为奖惩和职务晋升的根本依据,切实发挥涉农干部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决定因素”。具体要求是,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要以全面、实践、群众的观点为政绩考核要旨。用全面的观点考核涉农干部的政绩,就是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城市变化,更要看农村发展;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用实践的观点考核涉农干部的政绩,就是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即讲实话、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各项政绩能够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历史考验。用群众的观点考核涉农干部的政绩,一方面,检验涉农干部是否善于走群众路线,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忠实履行执政为民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实现群众的利益作为政绩追求的根本目标。另一方面,检验涉农干部的政绩,最根本的是看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的高低就是衡量干部政绩的最高尺度。
五、发挥群众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显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全国如此众多的农民作为实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主体力量,充满着巨大的能量,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和正确的引导。对此,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广大农村蕴含着极大的人力资源,自觉引导广大农民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善于发挥广大农民的能动性,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生态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生态环境权益,在政策上积极动员和组织他们投入到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另一方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乡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树立农民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他们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尤其要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生产技能,使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功立业。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生态环境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引导广大农民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首要的位置,使村民生态、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并成为自觉行动,摒弃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从传统“征服自然”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转变。倡导生态消费模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价值观,向广大群众倡导健康合理的生活消费方式,培养节约资源,珍惜易耗品的生活习惯,倡导使用绿色环保产品,杜绝浪费,回收利用废弃物,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对于高消费以及对环境具有消极影响的消费方式予以曝光批评,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加强乡村中小学生环保教育,争取将环保课程纳入各类学校教育培训计划。结合“世界环境保护日”“爱国卫生宣传日”等节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家庭”等群众性活动,形成积极参与创建乡村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再一方面,转变和创新广大农民的生产方式,要从过去“环保制约经济发展”和“先发展后环保”的思维定式中解脱出来,从“人统治自然”过渡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树立“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克服传统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方式,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生产、流通等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在技术水平、生产规模、质量标准、成本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诸多方面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增加科技投入,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道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行效能农业、“生态家园”的复合经营模式。转变和创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要求各级政府应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乡村经济建设之中,引导农民以“无污染、无公害、无损于子孙后代”的标准,以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在推进农业生产的过程中,注重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优化,自觉发展生态农业,把发展生态农业作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程,积极探索具有地区特色的绿色农业、环保农业、创汇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精品农业,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发挥农业的生态功能,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生态农业体系,减少农业生产中的污染,提升对环境的贡献率,使广大农民在转变和创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切切实实获得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大农药、化肥、畜禽粪便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广池塘循环水生态养殖新技术。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以保护耕地为重点,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重点污染区域的土壤进行改良和整治,尽快恢复地力,进行复耕生产。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利用水资源,推广滴灌、渗灌等先进技术。采用配方施肥技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替代化肥、农药等,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以优惠的政策鼓励和扶持广大农民开展绿化造林活动,采用合理的绿化布局和灵活多样的绿化形式,通过对经济林、生态林、景观林的合理布局及树种搭配,构建结构合理、科学配置的村庄绿化体系,提升综合效益,重点绿化荒山、荒地、荒坡,加强河道两侧、湖泊沿岸防护林以及乡村道路林荫道建设,在农田四周、房前屋后植树增绿,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产业化推进相结合,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立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推进农村环保产业的发展。要推动农村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大力研究、开发,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发布制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通过试点示范、教育培训等方式,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重点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和农药、提高农业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开展有机农产品生产等,使农村环保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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