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报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与规律-辩证法是中国道路的“代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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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新元

    贺新元,法学博士,副研究员,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室主任,西藏社科院特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当代西藏研究。

    【摘要】中国道路从哪里始,学术界观点各异;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开拓,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方向去,思想基本一致。本文认为,中国道路的历史延伸与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发展相辅相成,中国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前人摸索基础上,成功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引领民族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道路,是一条引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这条道路是包括革命道路、建设道路与改革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有机整体,不能随意割裂。这条道路充满着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辩证法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实现的民族路径的一种必然表现。

    【关键词】辩证法 中国道路 代数学

    中国道路,从历史走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中国道路,向历史走去,乘风破浪,铸造辉煌。

    中国道路,是一条由中国共产党人在前人摸索基础上,成功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引领民族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道路,是一条引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中国道路,经过自1840年鸦片战争始的各路仁人志士的80年的艰辛摸索,于1921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迎来新的曙光,历经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在辩证思想中艰难前行,在改革开放进程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越来越正确,越来越宽阔。如果借用列宁的“辩证法是革命的代数学”思想来观照中国道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发展轨迹与实践,我们可以说,辩证法也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代数学”。

    一

    辩证法告诉我们,自我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人类社会要获得竞优系统,离不开人类充分发挥自身的“革命”、“建设”、“改革”因素,去“能动”地改造社会。在俄国,列宁将辩证法中“革命”因素成功地运用到俄国革命运动,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把“建设”因素运用到俄国社会主义实践,探索出一套符合当时俄国实际的“新经济政策”,但斯大林迫于国际形势而过早放弃“新经济政策”,走上一条政治经济文化高度集权化的模式。之后,“改革”因素要么迟迟不能到位,要么干脆就来个“休克疗法”的突变式“改革”,最后致使苏联社会主义事业大厦轰然坍塌,并殃及东欧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却以巨大的理论勇气与政治智慧,坚持“走自己的路”,把辩证法中的“革命”、“建设”、“改革”因素成功地运用到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道路的中国道路。中国道路成功开拓的辩证思维集中体现在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等几对范畴及其相互关系上。下面就革命、建设与改革三个时段来对应性地阐述这三对辩证思维范畴中发生的历史作用。

    当然,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并非只体现在中国革命道路中,在建设与改革道路中也充满着。例如,在改革开放中通过“非典”这一偶然性事件导出的“科学发展观”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建立在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的,是对20多年改革开放经验的总结。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绝非只体现在中国建设道路中,在革命与改革道路上同样存在。再如,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就充分展现了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问题。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更是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当中,革命时期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和社会主义改造,建设时期对社会主义的中国式探索。

    二

    中国革命道路在偶然性中前行,以必然性形式出现。中国道路的历史轨迹是众多偶然因素共同作用的合力所致。晚年恩格斯对历史发展提出一种“合力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80]促成中国道路的历史合力中存在一个“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作用的力量”,这个力量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以及由此导致的阶级矛盾演变和激化的程度;还有国际阶级矛盾在国内体现的民族矛盾。除此之外,还存在许多偶然性的力量因素。

    历史向前发展是一种“被断定为必然性”的运动,同时又是以碎片式的历史事件的“纯粹的偶然性构成”,这种“偶然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81]。中国革命道路就是这样一种由诸多偶然性表现出来的并最终接近必然性的正确道路。

    当然,偶然性不可能自动接近必然性,其变化发展过程离不开历史主体——人的作用。在中国革命道路的开拓中,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同时没有忘记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始终牢记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他们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所提示的“两个必然”原理,紧紧抓住第一次世界大战、巴黎和会、五四运动、俄国十月革命等国际国内事件的影响,创立中国共产党;抓住各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矛盾及所支持的国内军阀割据混战的机遇,与国民党携手合作而进行北伐战争;总结“四一二”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的教训,在南昌打响武装起义第一枪;经秋收起义、广州起义,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辟,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不同于俄国革命道路的中国式革命道路——井冈山革命道路开创;行进在这条道路上的中国共产党在遭受国民党四次强大围剿的洗礼后,在广大群众中的影响力越来越深,根据地面积随之越来越大,中央革命根据地和中华苏维埃政府成立;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突围北上,开启伟大的长征之路,革命火种得以保存且从东燎原到西,从南燎原到北,延安革命根据地开创,革命新局面打开;运筹延安,决胜全国,在民族危亡之时,放弃党争,与国民党再度合作,在统一战线下,八年抗日奋战胜利,形成独具特色的延安革命道路;重庆民主协商建国未果,我解放区遭到国民党的全面攻击,解放战争爆发,国民党势力被赶到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肃清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的残余武装力量和土匪,没收、赎买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企业并把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国民经济在三年内迅速恢复;“三化一改”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

    割裂看来,这些都是一个个、一件件偶然性事件;系统来看,这些看似碎片的偶然性事件,却有机地勾勒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发展链和发展必然性。

    三

    中国建设道路在可能性中选择,以现实性展开。社会主义政权的取得,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不等于建成了社会主义。夺取政权,只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提供现实的可能性。如何使这种可能性变现,依然离不开辩证法。但是,能否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能否建成社会主义,在诸如当时俄国和中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还将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在俄国,由于认识上的问题,加上特殊的战争环境,十月革命后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导致1921年春国内的政治经济危机。面对严酷的现实,列宁晚年对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提出一个迂回性质的“新经济政策”,先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然后过渡到社会主义。但由于后继者没有很好地在建设社会主义中运用辩证法,列宁当时所认为的“最后的,也是最重要、最困难”的“在破坏了的封建基地和半破坏的资本主义基地上为新的社会主义大厦奠定经济基础”[82]的经济建设还没有根本完成,就过早宣布苏联已经建成社会主义,这就为后来苏联解体埋下了伏笔。

    然而,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探索中的经验教训也证明,可能性变为现实性不是自然而然的,也不能一蹴而就。1956年4月,毛泽东发表的《论十大关系》讲话初步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提出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本来确立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既符合国情,又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苏联经验模式的束缚,可在苏联二十大秘密报告的影响下,为社会主义建设指明了方向的八大精神被搁置,接着就是反右倾运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83]、三年自然灾害、中苏论战,直至发动长达十年的全局性的社会内乱——“文化大革命”。1981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1956~1976年20年是这样评价的,“由于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经验不多,党的领导对形势的分析和对国情的认识有主观主义的偏差,‘文化大革命’前就有过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和在经济建设上急躁冒进的错误。后来,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长时间的严重错误。这就使得我们没有取得本来应该取得的更大成就。”[84]

    比较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总结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27年的经验教训,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从社会主义政权取得到建成社会主义的这种可能性到现实性的道路是非常漫长的,有时甚至需要迂回前进,作必要的后退,而后再更好地前进。那么,社会主义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究竟应该如何建设?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曾说过,“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85]邓小平认为,当时的苏联“新经济政策”如果能坚持下去,社会主义建设由可能变现实的基础就有了。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邓小平才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智慧,果断地把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启了改革开放道路,在吸取1956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探索“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四

    中国改革道路坚守着普遍性,以特殊性形式体现。无疑,作为一般规律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道路全过程。但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是最能体现中国共产党人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典范。

    马克思主义革命导师一直强调,他们的“学说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86],并要求马克思主义者在每个历史关头和历史阶段都必须根据基本原理对各种关系和具体特点,作出经得起历史客观检验的最确切的分析与判断。

    列宁曾经针对当时有人对十月革命道路的指责,严厉地提出批评:“他们到目前为止只看到过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在西欧的发展这条固定道路。因此,他们不能想象到,这条道路只有做相应的改变,也就是说,作某些修正(从世界历史的总进程来看,这种修正是微不足道的),才能当做榜样。”[87]之后,列宁又强调,“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88]列宁这些话的意思非常明显:我们不能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普遍性进行教条化、凝固化,而要根据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作出适当的修正,如果不这样,无异于用规律性、普遍性去限定社会的发展,用人的主观意志去支配历史运动,这就是完全抹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严重者会滑入历史宿命论的泥淖,而与辩证法背道而驰。

    毛泽东则用中国语言特色把“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概括为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89]。至于如何做到“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他强调中国共产党人要“善于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善于应用列宁斯大林关于中国革命的学说,进一步地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和革命实际的认真研究中,在各方面作出合乎中国需要的理论性的创造”[90]。结果,成功地开创出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和建设道路。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说,“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科学著作是我们行动的指针,但是不可能给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各种问题提供现成答案”。[91]邓小平在1989年会见戈尔巴乔夫时也说过类似的话,他说:“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92]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秉承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辩证思想,并把其运用到“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当中,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局面。首先,邓小平站在时代的高度,分析、把握中国特殊的国情。一方面,邓小平高度重视对新的历史时代的把握,提出了世界时代主题已由战争与革命向和平与发展转变的科学论断。他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93]另一方面,邓小平也高度重视对我国特殊国情的分析。他认为,中国“底子薄、人口多、耕地少,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94]这一国情决定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将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正如列宁所说的,“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95]就是在这种特殊性前提下,中国共产党人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成功走出了一条在落后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

    事非经过不知难。站在今天,回溯30多年改革开放历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路线、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结伴而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无不体现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普遍性与中国特色的特殊性的科学统一。

    五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从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作为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中国建立,本身就是一个新生事物,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一个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需要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这种自我完善与发展就是辩证法过程,同时又是自然历史过程。

    其实,辩证法本身就是“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96]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践中,娴熟地运用唯物史观和辩证法,通过对中国社会结构和国际形势的分析论证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战略实施的策略问题。战略性主要是指“两个一百年”目标[97]的实现,策略性主要是指为实现这一伟大战略目标而采取的逐渐形成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大大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不仅从视野上开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也深化了一步,并且从价值目标取向上超越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而指向人类理想社会。

    辩证法思想贯穿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中所形成的“中国道路”。在迂回中曲折前进的“中国道路”的创造充满着历史运动的辩证法。从这个意义上讲,辩证法不仅是中国革命道路的“代数学”,而且是中国建设道路的“代数学”和中国改革道路的“代数学”。由于中国共产党人在90余年的革命、建设与改革中逐步掌握与成功运用着这一规律,中国才取得今天的“根本性成就”。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正在继续把这一规律运用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实践中,抓住历史的偶然性、可能性、特殊性给予中国的每一个、每一次机遇,去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我们的制度必将越来越成熟,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将进一步显现,我们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我们就是要有这样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98]

    但是,由于“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探索民族复兴道路,是极艰巨的任务”,尽管前面的摸索付出许多,收获许多,但由于任务的艰巨性和国际环境的复杂性,我们今后的发展可能还会出现彷徨、曲折甚至失误,我们一定要有忧患意识。同时,全党和全国人民又要完全坚定对中国道路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这条道路充满着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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