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是个多雨的季节,雨中的小小山城乌兰浩特市烟雨蒙蒙。第一次来这个城市,只为一睹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风采,才在爱人的相伴下慕名而来。
其实对我来说,游任何名胜古迹,名山大川都不及有爱人陪伴的旅行更令人惬意,所有的旅行于我来说更着意于守护身边的那个人。
爱人很解风情。
真正的旅行从火车启动那一刻开始了。一路上细雨霏霏,坐在车厢里吃着爱人买的零食,偶尔瞄一下窗外被淋湿的街景或旷野,心被幸福塞得满满的。尽管这是我生命中一段很短暂、很不遥远、很不奢华的旅程,但因为有爱人的相伴,在仅仅四个小时的车程里,我被突然涌动上心头的温暖感动了无数次。
如果时间会很快就流逝掉,如果幸福的时刻格外匆匆,就让我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吧。(爱人很忙,这样只属于我们的共处时间很少。)
列车驶进乌兰浩特小站的时候,雨突然加劲儿了,带着热烈欢迎的气势,磅礴而泻。爱人的兴致很高,竟然在列车停稳的一瞬间拉着我从车厢上一步跳进雨里,他说:“好久好久、大约有十年的光景不曾这样淋过雨,好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一直走到成吉思汗庙去。”
“好啊!”我扬起沾满雨水的脸兴奋地响应着他。
“那可不行。我们必须买一把伞,你这三天两头就病恹恹的身体是禁不住这样猛势的大雨的摧残的。”爱人抓住我的手臂在雨中飞快地奔跑着,跑进站前的超市里。他精心为我挑选了一把湖蓝色、镶着米黄色碎花花边儿的雨伞。
雨中,撑开它,它的下面是一方小小的晴空。
伞下,孤陋寡闻的我喋喋不休地问这问那,爱人一改昔日的沉默寡言,变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开着玩笑冲我说:“哥已游走江湖很多年!哪里还有不知晓这小小乌兰城的道理?乌兰浩特,在蒙语里就是红色的城,就像呼和浩特是青色的城,查干哈特是白色的城一样。”
“哈,我们从白色的城转眼间竟然跑到了红色的城,有机会你要带我去看青色的城哦!”我们这样说笑着,在雨中牵着手慢慢地走。反正是玩,所以走在雨中也不必那么急。
我以为成吉思汗庙离乌兰浩特市会很远,爱人却说:“如果你不觉得累,我们可以步行。在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向北一拐,穿过三条街,就可到达。”旅游旅游嘛,还不就是为了看风景,把自己关到车里飕飕地跑还有什么意思?
雨中的风景是心情愉悦的最好调剂品。步行就步行!
乌兰浩特市坐落在大兴安岭的东麓,是东北平原的西部边缘。这里是平原和丘陵的过渡地带,因此乌兰浩特市三面环山,一边傍水,四周布满了苍松翠柏,洮儿河像一条玉带缠绕在它的脚下。小城地势北高南低,所以去往成吉思汗庙的路上,雨水汩汩地从北山上流淌下来,向市中心拥挤着,我和爱人牵手并肩逆流北上。
成吉思汗庙就坐落在乌兰浩特市北边的罕山公园里,在高约三百多米的小小罕山之巅。祠庙坐北朝南,行在路上的我们远远就望见了它。这座融汉、蒙、藏三个民族建筑风格于一体的庙宇,呈“山”字形,很雄伟、很壮观。
一到公园的正门口,雄姿威武的成吉思汗骑着高大的铜塑骏马的雕像最先闯入视线,举目仰望,仿佛屹立在灰蒙蒙的云端里一般,给人以一种庄严肃穆之感,敬畏之情陡然而生。脑海里瞬间勾勒出一个大约八九百年前粗犷的、豪放的、坚强的、刚毅的,大口大口喝酒,大把大把抓肉的既高傲又谦恭的男人:他真诚而又狡狯,仁慈而又残忍,凶狂而又谨慎,大度而又偏狭。这些相反相成的词汇集中在这样一个怀揣着想征服世界的梦想的“草原角斗士”身上,才使他在历史的舞台上站稳了脚跟,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成了名不虚传的东方不败!
雨就在我们伫立在雕像前那一刻不那么稠密了,我收起伞和爱人打趣说:“你要对着成吉思汗许一个诺言,就说这辈子只爱我一个人。”爱人听了煞有介事地说:“好!只爱你一个人!”然后双手合十,闭着眼睛,在高大庄严的成吉思汗面前微微颔首,口中默默念着什么。零星的雨滴散落在他的肩膀上,面庞上,把头发染成一缕一缕的,使他整个人在雨滴中渐渐水润起来。看着湿漉漉闭目许愿的他,这一刻,那张被岁月揉皱了的脸上露出了孩童般的天真和可爱,我的心实实在在地被温暖了、踏实了。至于爱,会不会真的持久到一辈子,两辈子,三辈子,突然让我觉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一刻的相守,是今生最美的享受,又何必想用一句许诺套牢住什么呢,又何必把爱转嫁成重担让他去肩负呢?成吉思汗一辈子戎马生涯,南征北战,建立了强大的蒙古帝国,被无数后人尊称为“战神”和“人类帝王”,可最后还不是江山分裂?江山尚不能世代永固,而我们——我和爱人区区凡夫俗子又何必给一个“爱”字赋予“千秋万代”般沉重的负担呢?还是静下心来好好沐浴这雨,好好畅游欣赏这先祖为我们用鲜血和灵魂一起护佑的大好河山吧。
雨稠一会儿,停一会儿,停一会儿,又稠一会儿。
重又把伞举过头顶时,爱人把伞轻轻向我这边移靠过来,我看见他右边的肩膀湿了。男人的胸怀总不是在伞下的,男人的肩膀必定是要经历风吹雨打的。这伞是他给我的一片天空。爱人遮在伞下左边的肩膀干爽着,让疲惫的我随时可以靠上去。就像他的心一半在为我们的幸福打拼,一半在支撑我们的幸福。
逆着水流拾阶而上,为了躲避雨继续打湿他的肩膀,在去往正殿的台阶中途我们停了下来,拐进了成吉思汗的箴言长廊里。长廊里竖立几十块刻有成吉思汗箴言的大理石石碑,碑文上雕着蒙语,旁边有汉文对照,书法字体或龙飞凤舞或端庄秀丽,刚柔相济。长廊里成吉思汗留下的箴言很多,一一读过,记下的却没有几个:“读书的糊涂人,必定超过生来的聪明人。”“知己之弊病,问他人而知之。辨治国的失误,向贤者而学之。”……印象里他说关于喝酒的箴言颇多,可惜一条都没记住,大意都是喝酒误事,不利国,不利家,害人害己之类的。
在长廊里待了很久很久,来来回回在碑文面前折返,一是不舍离去,二是长廊外面的雨还没收敛它的气势。渐渐地,天色将晚,爱人等不及了。他想在晚饭之前登上正殿。于是我们再一次撑开湖蓝色的米黄碎花雨伞冲进雨中。
雨让这一次的旅程多了一道风景。雨水从共有81级的花岗岩台阶上一级一级地滚下来,钻进我们的鞋子里,调皮地冰冷我们的脚丫。成吉思汗说过:“人生最大的乐事是战胜和杀尽敌人,夺取他们所有的一切,乘其骏马,纳其妻妾。”他的人生理想和最大快乐只有两个字:征服。而聚在伞下的我们又何尝没有征服的欲望呢?我们要征服这雨给这次旅行带来的困扰;我们要征服褪去华丽伪装之后岁月残留下来的小小磨难;我们要征服一年四季聚少离多所带给我们的思念;我们要征服这踏在脚下﹑浸在水里、去往正殿的81级台阶……
81级台阶被我们冰凉的脚丫征服了,高达28米的正殿近在咫尺了,东西两侧为偏殿,高16.62米。正殿和偏殿共有九个尖顶。用绿色琉璃镶制,正殿圆顶中央悬挂蓝色长方形匾额,上用蒙汉两种文字书写“成吉思汗庙”。庙殿建筑面积822平方米。正殿有16根直径0.68米的大红漆明柱,大殿正中的大理石台基上坐落着高2.8米、重2.6吨的成吉思汗全身铸铜坐像,两旁陈列元代兵器。东西偏殿陈列元代服饰、书简、器皿。三座大殿天花板绘有蒙古古代图案,大殿和走廊墙壁有成吉思汗箴言字画与当代画家思沁绘制的大型壁画。
阴天的缘故,在正殿里逛了一圈再出来的时候,傍晚提前到来了。正殿里亮起了灯盏,我和爱人在灯光的照耀下从正殿里走出来,站在垂着雨帘的正殿门口,居高临下放眼望去,乌兰浩特——一座红色的城尽收眼底。山峦起伏,苍松翠柏绿意莽莽,升腾的雨雾氤氲在小城的上空,让这座红城变得神秘、高雅,一股子牵牵绊绊的思绪从灵魂深处飞将出去,出生在蒙古乞颜部落贵族世家的一代伟人,在公元1206年,也就是他44岁那年,建国称帝,只凭弯弓和长矛就统一了蒙古高原各部落。在位21年,“戎马倥偬,征战终身”,“一代天骄”受之无愧!
离开的时候,雨彻彻底底地停了,收了伞,结束了一天的旅程。
肚子比心情要好打发得多。所以和爱人的晚餐很简单,二两小酒,一碟小菜,每人一碗白米饭。吃饭时,我把那把伞很小心、很仔细地挂在了桌子的一角处。用爱人的话说:“这段旅程有这把伞的陪伴,我们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这伞见证了我们曾到这里来过。”
酒足饭饱,因为爱人临时接到外地出差的任务,就着悄悄穿破云层的月光,我们踏上归途。
列车行驶在回程的轨道上,我偎着爱人左侧的肩膀若无其事地望着黑黢黢的窗外时,爱人轻轻地碰了碰我的手臂问:“伞呢?”我怔怔地望着他,片刻泪水就涌了下来。
那把伞应该还挂在红城的那家餐馆的桌角处。还会挂在那个桌角处吗?
泪水湿透了他左肩的衣衫,我听见他说:“落下也好,我们不能在活生生的日子里天天面对回忆,因为我们注定要从不管有多美的回忆里走出来面对活生生的现实!”
可是,我不那么认为,我觉得是红城要给我留下牵挂,我要给红城留下思念。这一切是注定的。
婚姻
他仿佛失踪了。十几天了,我没有他的消息,倔强的我几次摸起电话想打给他,可每次把电话号码翻出来的时候,总是差那么一点,我没有勇气拨出去。因为每次要点接通键的时候,总会在耳边响起他的那句话,那是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他对我说的一句话,至今不能忘,也许永远也不能忘。
那句话是:“不要轻易打我的电话,也不要没事就发短信给我。你要知道,不管我们见不见面,能否听到对方的声音,我的心都是想着你的。”
我知道这是一句骗人的鬼话,但我还是遵守了,因为我喜欢他!这是千真万确的!
天黑之前,他的名字终于在我的手机上闪动了起来,我没接,好像对于他这十几天的失踪因为我的没有资格去过问而使我失去了再与他对话的勇气。我按了拒接,甚至想到了到此为止。
是的,我找不到继续下去的理由,因为一个男人不该平白无故对一个自己曾说过爱的女人突然就没了影踪,而且一没就没了十几天。这只能说明我在他心里根本就不算什么,不知道我在惦记他、思念他。
夜了。楼上的男人和女人打架,几秒钟的工夫,男人的祖孙三代全都从女人的嘴里蹦出来了。男人想理论,女人的嘴却像传送带,把男人家的老老少少从阴间输送到阳间,再从人间送到地府。男人终于忍无可忍了,想要夺门而逃,女人拉住他:“你又想去找你的小奶奶吗!你要是敢走出这个门,我就把这个家给你烧了!”男人推开她,咣的一声,她砸在地板上,号啕大哭起来,男人的祖孙三代又开始从她的嘴里往出蹦了。男人吼着:“你骂,你再骂我撕开你的嘴!”女人不管,自顾骂着,嗓音渐渐干涩起来,听起来仿佛要裂开了,仿佛会有血丝溢出来,但是她“不屈不挠”,“负隅顽抗”。
我躺在被窝里不敢动,我问睡在我身旁的男人,我说:“她想干什么?”
睡在我身旁的男人说:“她想留住那个男人。”
我说:“这种方法管用吗?”
睡在我身旁的男人打了一个哈欠说:“答案马上会揭晓!”楼上的谩骂声还在持续,还伴随着噼里啪啦的破碎声。我说:“这回八成把家都砸烂了,不用过了!”说这话时,我想楼上的那个男人一定会在下一秒钟摔门而去,从此离开这个家。我挺希望他走的!
可能是楼上能搬得动的东西都砸完了吧,可能是那女人的嗓子再也骂不出一句脏话了吧,楼上突然就悄无声息了。
睡在我身旁的男人往被窝里一缩,说:“睡觉吧。”
我说:“不能睡,一会儿再骂怎么办?再砸怎么办?叮叮咣咣的还得吵醒!”
睡在我身旁的男人说:“不会了,战争结束了。”接着他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就睡了,我又听了很久,楼上一直很安静。
我有点失望,想着他,彻夜没睡。
翌日,清晨,我看见那女人红肿着眼睛上了昨晚她痛骂又痛打她的那个男人的车。他们看见了注视着他们的我,竟然还挤出了一抹很像样的微笑。
望着他们,好像昨晚吵架的是我,骂人的也是我,我带着说不出的尴尬,望着那个睡在我身旁十几年的男人。他走过来,面无表情,对我说:“这就是婚姻!”
手机里的秘密
同事安白和小米去喝咖啡。
安白给小米讲了一个笑话:一个已婚男人有一个情人,为了不被老婆发现,他就把情人的手机号存为10086。情人给他发短信,老婆要是看到了若问,他就很坦然地说,又是10086。老婆粗心大意总是笑笑说,移动公司可真逗,总发这么肉麻的短信。
令安白没想到的是,笑话刚讲完她看见小米哭了。安白看着小米问道:“你怎么哭了?”
小米讲了一个故事,是她自己的故事。
两年前小米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一个男人,把她认为自己能够给他的一切都给了他,她的肉体和灵魂全部依附着他。她的梦里,白天和黑夜都被他满满地占据。
小米说她希望她可以跪在苍天下,对上天祈求让她嫁给他,做他的妻子,可以照顾他的冷暖饥寒,关心他的悲欢喜乐。
小米说她愿意守在一个哪怕狭小的屋子里,只要能嗅到他的味道,她愿意独守一份空寂,24小时全部都用来等他,她也不在意。
小米说:“我多希望,我能和他在属于我们的巢里永远地相爱,相爱到永远!”
然而,永远有多远?
那是一个多雨的季节,那个傍晚被淅沥的小雨搅扰得心神不宁。黄昏,带着几分羞涩的晦暗,把最后一丝明亮掩盖得阴郁深沉。小米走在蒙雾一样的雨里,穿过长长的雨巷去看他,小米看到他的窗子透出了灯光,温暖的灯光,让小米的心倏地热乎起来。她想到了他宽阔的胸膛,想到了他浓密的胡茬子,还有那双深邃的眼睛。他的一切是那么让她着迷,让她忘我……
小米把一个湿漉漉的自己塞到他暖暖的怀抱里。他吻了她。小米拥着他的脖子,任由他轻柔的手指触摸她冰凉的身体。那一刻除了渴望,小米说她别无所求。
小米讲到这里的时候冲安白笑了笑,笑得有点拘谨,有点尴尬。她问安白:“我是不是很卑贱?”安白没有回答,安白多多少少能猜到这个故事的结局应该并不圆满。安白手捧着咖啡的杯子小心地问了一句:“他很爱你吧?”
“我不知道。”小米说。
“那你爱他什么?又凭什么死心塌地地爱他?”安白不解地追问小米。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不管他怎么样,我就是爱他。哪怕我死了,在坟墓里,只要他的一声召唤,我都会生出力量爬起来!”这是小米对安白的回答。
那天的雨下得优柔寡断,让看上去的美好和浪漫背后暗藏了一种冥冥的危机。
他的手机响了,就在他们彼此缠绵的时候,打乱了两个人粗拙的喘息。小米瞭了一眼手机,又看见他愣了一下的表情。他握着电话屏住了呼吸。良久……电话里的一曲终了,他没有接。是女人的直觉让小米问了一句:“谁的电话?”面对小米,他的眼神开始游离。
神情恍惚的他突然语无伦次地答了一句:“啊?不知道呢。”
小米固执地说:“来电显上明明写着名字,你怎么会不知道?”
他无处躲闪,倒也坦白地告诉了小米,是董雅的电话。
小米突然愣住了,因为电话响起的那一刻,她分明看到来电显上显示“东亚”……
小米没再说一句话,眼泪一串一串地淌下来……董雅,“东亚”……
小米流着眼泪想到了曾经听到过的关于他和董雅的种种传说……
安白握着冰凉的咖啡问小米:“后来呢?”
后来……
小米说,爱情是价值连城的白瓷瓶,因为太珍贵,所以不敢碰,所以不能蒙上岁月的垢。一旦脏了,连擦拭的勇气也没有。
小米告诉自己离开他。不管他和董雅是怎么样的关系,也不管为什么董雅变成了“东亚”,还需要他解释什么呢?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的名字故意用两个谐音字存成男人的名字,还用得着解释吗?凡是不能以真面目示人的东西,里面必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小米说,她也想就像什么也没看到那样继续好好爱他,依然渴望着做他的妻子,可是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脑子里出现的不是董雅这个女人,而是“东亚”这两个字!这两个字像个鬼魅的影子,也像个无法愈合的疤,让她总想问问自己,一个人到底可以多大度,能够允许自己爱的人心里还装着一个“她”。
小米说离开的时候很干脆。没有吵闹,没有歇斯底里地咆哮,因为还爱着他,只是再也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有多爱他!
爱情防盗扣
梅子呼哧带喘跑进来时,我正在吃饭。她跨进门劈头盖脸地砸过来一句:“妈,我爸就在粱婶家床上歪着,你还有心思吃?”我正夹菜的手一抖,几叶油菜落在了桌子上。梅子说:“妈,你去把我爸拖回来!”我没动,把菜叶重新夹起来送到嘴里,嚼着。梅子一跺脚,含着泪花摔门而去。
夜沉了。梅子她爸回来了,后面跟着梅子。我问:“吃了吗?”梅子白了我一眼:“你除了吃还能不能想点别的?”我笑了,看着梅子她爸。她爸一愣,继而底气十足地说:“吃了,四个菜。”我说:“她粱婶那人真好!”真的真好!她爸就愣眉愣眼地看着我。我笑着,铺好一床被子说:“洗洗睡吧。”
梅子在哭,梅子说:“妈,你怎么这么窝囊?”我吻梅子的额头,摸她的长头发,关了灯。
夜更沉了,我听到梅子和他爸的鼾声,推门走了出去。她粱婶家的灯灭着。我轻轻地叩响门,怕吓到屋里那个单身的女人。屋里怯懦地问了一句:“谁啊?”我说:“粱嫂,我是彩菊。”灯亮了,门开了。借着灯光看到粱嫂的脸子有那么几分不自然。
“这么晚来?有事儿?”
“嗯!替梅子向你道歉,梅子今天来你这儿喊她爸又嚷嚷你了吧?她还是孩子,你别记恨她!”
粱嫂的脸唰就红了,一言不发。
“粱嫂,我今天来是有事求你的,你是好女人,喜欢梅子她爸,你们两情相悦,我看着高兴!”粱嫂的眼睛顿时就圆了,她颤颤地叫了一声:“彩菊……”我挥手,示意她听我说。“粱嫂,如果不是看着你人好,今天这话就是憋到死我也不会和你说的。”我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张我揣了多日的纸,递到粱嫂的眼前。粱嫂看着纸上的字,脸一点一点变成了土灰色。我说:“粱嫂,看清楚了吧,这就是我成全你们的原因,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你要对梅子好。”我说完一只手捂着嘴巴哭着钻进夜色里。
梅子和她爸还在睡。我收拾好自己的衣物,装在一个旅行箱里。把那张刚刚给粱嫂看过的纸夹在一叠红色的钞票里,丢在梅子她爸的枕边。我看着梅子她爸的脸,那张英俊的我拥有了14年的脸,我不舍得轻易放下。他侧翻了一下身子,我百般不舍地拎起旅行箱走出了家门,走在茫茫夜色里。
躲在车站的一个座椅里,眼见天边泛白。这会儿梅子她爸该醒了,醒了该会看到那叠醒目的红票子,乐滋滋地抓起钞票看到里面夹着一张纸,然后惊愕地发现我已经不见了,接着会是怎样的心情呢?我捏着一张车票,眼睛盯着车站门口的位置。
天微微亮,一个熟悉的身影扑进车站。我遂站起身来,混在长长的检票队伍里,低着头缓缓地移动脚步。他从后面喘着粗气跑过来,从人群中拽出我,紧紧地抱在怀里:“怎么不早点告诉我?一切都来得及,我们回去!”我摇着头,泪水禁不住地流了出来。我说:“以后和粱嫂好好过日子吧,要对梅子好!”他哭了:“别胡说,我谁也不要,就要你好好的。”他拖着旅行箱拥着我的肩走出车站。我把那张车票攥在手心里揉成团丢在身后。
我给医生打了一个电话,预约第二天去查身体。
是梅子她爸陪我去的。一切检查完毕,梅子她爸把那天我夹在钞票里丢在他枕边的那张纸摊在医生面前。医生说:“是的,肝癌,最多活半年,超过这个期限就是爱的奇迹。”梅子她爸哭了。
梅子她爸对我越来越好,每每去复查,医生都说,要出现奇迹。
许多年过去以后,我依然活着,挽着梅子她爸的手臂我们散步在海边。我告诉他我撒了谎,是为了这个家。梅子她爸看了我好久。“我早就知道了。”他说。
伴儿
我喜欢养一些花花草草,却从来侍弄不好它们。总是莫名其妙就死了或者枯黄了,也不长大,就那么含在那里,一副不急不躁的样子。
第一次见到张太的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会养出那么娇艳的花。她黑黑的一张脸满是老年斑,背弓着。一张口你不侧耳听,无法知道她在说什么。她有点大舌头。
她是临街老李的保姆,从15年前一直到现在,伺候着老李。很久以前,总能隔着一条街看到老李在院子当中支上一张桌子,摆上棋盘,散步的老人三三两两围上来,他们一玩就是一个上午或是一整天。
现在,再望过那条街,那院子清冷了许多。老李病得很严重,下不了床,尤不能提象棋,一提起象棋,老李就会走火入魔,一个人躺在床上飞象跳马拱小卒,叨咕起来没完没了。张太附和他:“你赢了,将死我了,行了你赢了,你已经将死我了。”老李常常在听到张太这样说完后,乖乖地躺在枕头上,带着满足的笑睡去。
老李睡了,张太就把窗台上的花一盆一盆搬出来,摆在房门两旁,一点一点地浇水,一片一片地擦拭叶子。我总能站在玻璃窗前看见她对着一盆花待上良久。
她的花格外的艳,总想向她取点经。一个下午,她正在院子对着那些花安静地坐着,我推开了她的小铁门。
是我开门的声音太大惊醒了睡着的老李,我听见屋子里传来哭声:“别走!别走!”
张太陡然一站:“我在呢,在呢。”我尾随她进了那间小屋子。她爬上炕角,摸起一块毛巾沾去老李的眼泪,把他重卧在枕头里。老李又睡了,她坐在他的枕边抓起小蒲扇,悠悠地给他扇着风。“取经?哪有什么秘籍呦!只要你有爱心。对花也好,对人也好要有爱心。”她轻轻地扇着风,漫不经心地说着。
这房子要拆了。她看起来有点语无伦次,刚刚还在说花,这会儿又说房子。“拆了我就得走了。”
“去哪?我听出她的话里有一丝凄凉。”
“我一生无儿无女我能去哪呢?”她陷入一种茫然。
“那老李呢?”我问。
“房子一拆,他的儿子就接走他了。我这个保姆就干到头了,也要找个地方养老了……”她手中扇动的扇子慢慢地停了。
15年,是有感情的,分开了会想念吧?我扫了一眼炕上,看见张太的行李挨着老李的铺盖挤在一张狭小的炕上。
“不想!想人家干什么?不想!”张太仰起脸看着屋顶笑了,嘴角轻轻一翘。
“我想!别走!老李又醒了。”又哭了。翻动着身子。
……
临街的房子到底是拆了。
那天,我站在窗前看到老李被他的儿子接走了。张太拎着浇花的喷壶进进出出,一遍一遍地浇花,从早晨一直到中午。
她看见我时朝我挥挥手,我走过去,站在她的大门口听她说:“都送给你吧,我也要走了!”
去哪?我感觉心口有点堵,闷得难受。
搬走吧!她扬了扬手,转身进了屋子。
……
张太送我的花开在我的阳台上,我学着她的样子侍弄着它们,她说过,要有爱心。花开得很好。
只是对着花我总会想,张太是不是正坐在某扇门旁,安安静静地看着一盆花,满脑子全是老李。
剃须刀
迄今为止,梅子买过两次剃须刀。
梅子喜欢胡子。男人的下巴上青青的一片,像冒出的笋尖,梅子幻想着摸上去,痒痒地刺着手心。
第一次给爱人买剃须刀的时候,他们才刚刚恋爱。恋人从一个城市赶到另一个城市去看梅子。那是个早春,上午还是蒙蒙细雨,晚上却飘起了雪。梅子赶到车站去接他,他敞开大衣把梅子裹进去。抬眼看他的时候,脸颊就触到了他的胡子。那些小笋尖已然冒出了两三天,毫不客气地扎疼梅子柔软的肌肤。梅子知道那是他乘了两天火车的结果。
那个雨夹雪的天气里,梅子想送他一把电动剃须刀的想法,还源于梅子的一点私心——他每天刮胡子的时候,用梅子买的剃须刀就像看到梅子一样。
记忆里,那把剃须刀是红色的,上面还粘着一块镜片。他很喜欢,尽管梅子只花了八元钱。
那把剃须刀他一直用了五年。
五年后,它被他们的儿子摔掉了上面的镜片,变得很难看,也停止转动了。他很心疼,小心翼翼地放在抽屉里。梅子几次要扔掉它,爱人都执意在抽屉里留一个角落给它。
搬新家的时候,梅子背着爱人把它送给了垃圾桶。爱人很惋惜地对梅子说:“那是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
多年后梅子却背叛了爱人,爱上了另一个男人,义无反顾。又逢那样的早春,依然飘着雨,偶尔舞动成雪花。那个男人在电话里说来看梅子,梅子想送一件礼物给他,梅子突然想送剃须刀,因为她觉得剃须刀就像自己的手,可以每天摸着男人的下巴,爱抚着他,会让他想起她。
梅子在风雨交加的时候匆匆跑下楼去,一连跑了三家超市,花了208元才买到满意的一款。急着往回赶的时候,梅子一跤摔在了雪水里,透骨的冰冷瞬间钻进毛衣的缝隙,在皮肤上疯狂地触摸着,像一把游离的匕首。手掌被沙粒划开一道口子,渗出几滴鲜血。还好,剃须刀外面包着包装盒,包装盒外面套着购物袋,完好无损。
情人的电话在梅子还没有爬起来的时候打过来,去不了了,老婆约了客人。梅子说:“我一直在等你。”电话里说:“别发神经了,老婆都发话了我还有什么心情。”梅子流下眼泪,把那把剃须刀装进自己的包里。
爱人无意中从梅子的包里看到了那把剃须刀,他惊异地尖叫起来,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他说:“剃须刀就像老婆。用老婆买的剃须刀,无论身在何处,都能感受到老婆的体贴!”
剃须刀像老婆,情人也说过这样的话。大滴的眼泪从梅子的脸颊落到地上,发出碎裂的声响。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病中记录一
去年的7月份,我得了一场病,加之低血压、贫血导致整个人轻飘飘的,每天只想着睡觉,想24小时赖在床上不愿起来。
老公每天下班回来,总是劝我出去走走,我不去,他就把我从床上拉起来,夹上一个小垫子,说走累了就让我坐在路边的台阶上歇一会儿。
他像牵着小孩一样牵着我的手,沿着家门口的路向南拐向有着一坛一坛粉色花朵的地方。他说,那里安静,还有鲜花陪伴,心情会好些。我累了,他又牵着我折返回来,在一处静且净的台阶上,铺上垫子,让我靠着他的肩膀,坐下来。
我和老公结婚十年了,平时我们两个逛街,他也总拉着我的手,让我走在他的左边。我有时会调侃他:“都老夫老妻啦,还拉着手逛街,不怕人笑话?”他总是一本正经地说:“笑话咋办?你那么让人不放心,总是一副不着调的样子。这辈子算是栽到你手里了。”
由于我的身体不好,我们的家务、孩子也大部分都是他在料理,我这么一病,他就更是整日不得空闲了:一日三餐,接送孩子,洗衣服,还要在工作的空闲里给我熬药,熬参鸡汤。他把很多应酬都推掉了,怕我孤单。
每晚我倚在床头打吊瓶,老公一边熬参鸡汤一边陪我聊天。有时顺手抓来一本书给我读。他知道我喜欢三毛,有一次就拿来贾平凹的散文集说:“我给你读《哭三毛》。”接着又读《再哭三毛》。他读着读着,我就哭了。他抹去我眼角的泪水,笑我是多愁善感的人,跑去厨房看汤,又回到床边,抓起贾平凹的书,还要读与我听。我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念了,他就静静地坐在我的一边,一手抓着书,一手按在我的手上,字字入神地沉浸到书里去了。
我看着他——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准备耗尽生命的所有来陪护我一生的人,从相爱到结婚,为我读过无数次书,不同种类的书,雅的,俗的,我们都一起分享过。看着老公的身影在厨房和卧室间穿梭,我又心疼又着急。他的脸色熬得晦暗了,却还为我挂着疲惫的笑容。而我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呢?老公总能洞穿我的心思:“好好养病,什么也别想,伺候你不是问题,钱也不是问题,苦和累都不是问题,要是有什么力量让我们一家三口分开了那才是大问题!”
其实老公和我谈恋爱的时候,就知道我的身体不是太健壮,我喜欢静,喜欢独处,也很少做剧烈的运动,包括大笑的时候都很少。老公曾说过:“那时候看着你,就像一个每天都趴在窗台上等着看星星的可怜巴巴的小孩,总会让我想起一首歌《天使的翅膀》,就想知道你那么安静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呢?有一种想保护你的欲望。”
我们一起走过了十年的时光,日子在某一天骤然风起浪涌,又在某一天骤然平淡宁静。我们争吵过,又和好了。再争吵过,再和好了,甚至其中某一个人离家出走了,最后又因无家可归而回来了。但是在彼此最需要的时候,终究是他守着我,或是我守着他。
就像天使一样彼此护佑着!
病中记录二
晚饭过后,出去稍走了一会儿。老公带了一个小垫子,说走累了,就让我坐在路边的台阶上小歇一会儿。
我们沿着家门口的路一直向西走,走了200米就向南拐去,一直往南走,沿着一坛一坛的粉色花朵,走了似乎很远很远。我累了,折返回来,在一处干净的台阶上,老公铺上垫子,我挨着他的肩膀,坐了下来。
因为昨晚刚刚和朋友聚会过,我和老公的话题就是谈论聚会中的朋友,说他们中每个人的性格如何、脾气怎样,还胡诌八扯了每个人的命运和前途。也许说得太多,也许和朋友在一起的那份欢愉还没散尽,太过兴奋的缘故,我终于把自己折腾累了,累得呼吸刹那就不畅快了。我把头歪在老公的肩膀上,闭着眼睛,那一刻我们两个都沉默着,任凭街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呼啸而过,三三两两的情侣牵手相依。我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总是觉得心里有一丝酸楚,闷闷地横亘在胸口,让我觉得我在满是委屈的世界里绝望地渴盼着破灭的希望能够重生。
盲道上飘来一个女子,露着两条颀长的大腿从我身边闪过,在这个早秋阴郁的夜晚,这身打扮我顿感心头一冷,打了一个激灵,想到了家的温暖,想回家了,就攥着老公的手,彼此相牵着,回到那个让心灵和肉体都能安居的地方。“70岁有个家,80岁有个妈,彼此相扶相携还要有个他(她)。”我跟在老公的身后含糊不清地念叨着,他保准没听清的,也没回头看我,就那么拽着我,走在昏暗的路灯下……
换上睡衣,斜斜地靠在沙发上,茶几上有一本朋友带来的杂志《家庭》。那里有他发表的一篇文章,捧过来读,见文章我以前读过,但已被他又修改过了,觉得他把自己一生中饱满的真情都倾注在家庭里了,我在回味里竟然不觉就睡去了。我感觉到老公轻轻走过来,发出一声细微的叹息,而后将一件衣服盖在了我的身上。我睡得不是太实,缓缓地醒来,知道他是叹我的病呢,带着几分心疼,也夹着几分幽怨。他走了,我撩起蒙在脸上的长发,感觉我枕在头下的右臂大片大片地潮湿着,抹抹眼角,原来,在睡着那一刻看似我无意识也无梦的安详里,我痛快淋漓地哭过了!
我为什么哭了呢?我揩去眼角的泪痕,把身子平放在沙发上,让自己的身体尽量舒适起来。我问自己,怎么就哭了呢?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给出的答案竟然是因为我想起了三毛,我真的是想起了三毛啊。
几个小时前,就在晚饭前的时候,我倚在床上打吊瓶,老公刚刚给我读过关于贾平凹写三毛的文章。贾平凹在自己的文章里一遍一遍地追问:“三毛,到底是什么原因而死的呢?”老公读完也说,到底是什么原因而死的呢?我给了老公一个答案,我不知道这个答案是不是正确,但我确是这样说的。我说,我读三毛的书,她在很多文章里多次提到,她常常想自杀,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就像贾平凹在文中质疑的那句:“是一时的感情所致吗?”去掉“吗”就是三毛的死因。我偶然觉得我在某一刻和这个深奥的女性做了灵魂的交流,甚至大言不惭地想说,我走进了她的心里,突然看穿了她所有的孤独,那给了再多的辉煌都无法摆脱的与生俱来的寂寞。我能懂她,是因为我觉得某一刻,我毫无刻意,却彻头彻尾地重复了她,像极了她。我甚至会想,我会不会也重复她的人生,除了她拥有的成就之外。
老公说我有了三毛那般的孤寂不好,把吊瓶管子插到另一个瓶子里转身去了厨房为我熬参鸡汤。我不知怎么了,就在他这一转身间,我就开始了想念,我又想起了三毛在一篇《白手起家》的文章中写道:“有时候荷西赶夜间交通车回工地,我等他将门咔嗒一声带上时,就没有理性地流下泪来,我冲上天台去看,还看得见他的身影,我就又冲下来出去追他。”三毛在那一刻觉得自己不应该,而我在这一刻则觉得我是太不应该。老公和我并没有像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那般的分分合合地折腾,可我却的的确确感受到了那般的孤单。
老公在厨房里忙活了一会儿,又回到床边,我看着他的样子,眼前的他,让我从十年前回想起来,多少有些老了,那时候彼此是那么年轻。而年轻的时候又总是有那么多的可以忘记不快乐的理由。那时候谁又有过烦恼呢?透过岁月的光轴,我又陷入了另一场回忆,我记起从前的日子也有过为我念书的人。
第一次俨然已是很遥远了,那时候,还在读书,20岁左右的样子,在一堂选修课上,胃突然疼得受不了,我趴在桌子上,我右手边的男同学就用同样的姿势趴着,把一本小说铺在膝盖上,一段一段地念给我听,一页一页翻过去时,总不忘了问一句:“还疼吗?或好点了吗?”毕业,分手,他做别人的老公,我做别人的老婆,可我的记忆里仍然残留着青春的美好,和对失去的珍视。这一切在岁月里,混合成一种味道,有时飘着香,有时荡着涩。
我也很浪漫地恋爱过,带着翘首以盼的奢望,每天数着日子,从这个月数到下个月,从这个城市数到那个城市,想着他什么时候能来,我什么时候能去,想着日久天长不得一见,我又该怎么去打发时光呢?他倚在枕头上为我念过《读者》里的经典句子,也在电话里给我念过沈从文的一句话,来解释我对他的误会。终于那些忍无可忍的想念,让我带着撕心裂肺般的疼痛战战兢兢地和他说分手,我怕他说可以,我都听你的!那样我又会舍不得,会痛不欲生。我和他到底恋爱了多少年呢?我数不清了,不是日子太久,也不是日子太短,而是爱得太深!他沉默,不理会我,我怕他生气,用心去安慰他,告诉他“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告诉他“天涯何处无芳草”,告诉他我想得太苦,不知道每天的日子是怎熬过去的。他全然不理会,重重地丢下一句:“明天天塌了也一定去看你。”我再想对着电话和他说些什么更坚决的分手的话,他已经决然地挂了电话,直到明天见面之前永远地沉默着。我的梦里,那张脸总是骤然乱了我的心跳,由远及近地飘来,又由近及远地飘去。他是我人生最深刻的划痕,也是心口处最疼的伤,即便记忆中的他常常伴着夕阳、垂柳、小河和长椅,可是品过了太过浓重的甘甜之后,嘴巴里就难免不分解出苦涩的味道。时光原本是一架打磨机,把所有的美好和曼妙都研磨成凄苦而又迷茫的过往。像是再也不堪回首了。
老公睡在卧室里,打起了响亮的鼾声。夜,渐渐深了。所有明朗的气息都被暗淡的色调越掩越深。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望望窗外,目光和天上的几束星光对视着,真正存在的东西就像真正的光亮一样,总会越来越接近心里,让你看透自己,看透别人,也看透是有还是无。该去洗把脸了,把一天的尘垢洗掉,把所有凌乱的心情洗掉。对着镜子,看着凌乱的长发,又回到了刚刚睡时的迷茫,在心里不禁又问了镜中的女人一句,为什么就哭了呢?
仅仅是因为想到了三毛吗?
还是一时的感情所致呢?
也许,一切都不需要解释吧?
那个只允许我暗恋的时代
如果此生成长的路上,没有蒙受些许知遇之恩,我现在应该是一个标准的农妇,被上帝遗忘在某一个幽僻的角落,还会为一个粗糙的男人生孩子,因此而沦为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也说不定。
生命之爱始于父母,人生第一次蒙人恩惠始于叔叔。是叔叔的一个毅然之举,让我有幸在单纯的心里,深埋一段永恒的记忆,永远地记住了那如花儿般绽放的年月里还有那样一些人惹我回忆!
18年前叔叔刚参加工作,是个普通的税收职员。那天是他下乡收税,路过我的学校,便去看我。看到他那一刻,小小的我孤单的心里满是委屈。
我的家庭条件不好,父亲的腰疼病早已不堪生活之重,所有的负担压在母亲单薄的肩膀上。家里正承受的一切,使我没法还坐在教室里静下心来好好地读书。也许是平日里倔强的缘故,眼泪憋得太满,在叔叔面前竟那么不自禁地落下来了。他问我怎么了,我甩甩马尾辫说:“叔,我不想再上学了,我想回去帮我妈干点活儿。”
在空旷的操场上,叔叔就站在我的对面,沉默了好一会儿,声音不是很大地说了一句话:“这么小的年龄还是什么也不要想吧!收拾一下东西跟我走,就当我多养了一个女儿!”我愣在空气里,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半信半疑地看着他的脸。他微笑着催促了一句:“去收拾东西吧,我去找校长说情况。”
就那么简单,我和叔叔走了,到了一个城市的中学。
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像是一个很渴很渴的人,在生命之源即将枯竭的时候,有人在我的嘴角挤落一滴甘露。于是我拼命地吮吸,带着一颗极度感恩的心,暗暗发誓,努力奋起。
到新学校报到那天,是叔叔送我去的,他把我介绍给班主任以后,就走了。他走了,那个老师不屑地问我:“你的学习成绩怎么样?我们班可是平行班里的优秀班。”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突然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带着略微的怀疑。我壮着胆子说我在原来的学校是年组前五名的学生。他竟然咯咯地笑了,操着很重的鼻音说:“那是农村,我们这儿可是城市!”我便再也不敢言语了。从那一刻起开始讨厌他。只是后来那种讨厌不知何时在一次次措手不及的相处里一点一点消融,没了棱角。
在第一次月考里,我自认为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有点得意。有意在他面前放纵。在他的语文课上用手指转动圆珠笔,他狠狠地训斥了我:“把你的笔收起来,比你转得好的人多着呢!”我装作没有听清,继续我手里的动作。他从讲台上不温不火地走下来,很随意地笑着,站到了我的面前:“以为自己这次成绩很出色吗?不要用这种方式引起我的注意!”然后轻轻地伸过手来,用两根指头捏起还舞动在我手尖上的圆珠笔。看不出他发一丁点儿脾气,就那么将笔掷在地上,漫不经心地抬起脚,毫不在意地落下去。“咔嚓”一声脆响,回旋在全班六十多个人的耳边。他却缓步走向讲台若无其事一般。我哭了,气愤,羞恼。
班里有一个男生,基本上没人喜欢,所有人都不和他一张桌。我亲眼看见他一周被老师调了三次座位。当那男生像一颗炸弹一样被安置在我的右侧时,我怀疑由于我是新来的,老师选择让他来“欺负”我。说是“欺负”一点都不夸张,如果不是考试,那个男同学会在我们的桌子上画上三八线,我是断然不敢越雷池半步的,他的拳头总是让我毫无防备。我和他坐了一周,和谐过90分钟。因为那90分钟在考试,他需要抄袭我的卷子。忍无可忍让我把罪魁祸首直指我的班主任。下课时,他刚走出教室,我就迎在他前面,他低着头像看天外来客般看着我,我却突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满脸泪水横飞。还清楚地记得上午第二节课的时候,我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大意是指责他不近人情,把那么麻烦的一个男生安在我的身边,以达到他惩罚我的目的。
第二天他倚在教室地角落里看了我好久,我心生寒意,等待一场劫数的降临,一整天都很压抑,放学的路上,一个人慢慢地走在街上。不晓得他已从后面赶上来,依然是很重的鼻音:“明天给你调座位,放心吧!”然后几步跨到我的前面,又回过头冲着我笑了一下。
就是那一抹随意的微笑,那个在我眼里一直冷酷无情的人突然就温暖了我。一直以来我故意挑衅,曾那么高傲地想在他心里占有一席之地,单纯的心里原以为他罪不可赦,像个可怕的恶魔,于是常常激惹他,却只不过是想让他把我放在心上。那些是多么可笑的一个小孩子的伎俩。
他开始关心我,主动和我说说话。
我开始留意他。如此用心。
他是打乒乓球的高手,更是球迷,每天必打,据说不打球会有发疯的嫌疑。中考临近那段日子他不打球,球室都不进,整天神出鬼没地看着我们。为了工作,为了学生,他放弃了自己的爱好,我突然敬佩他,欣赏他,膜拜他……我喜欢他的才情,喜欢他的认真负责,喜欢他的霸道和真实。
不知何时我开始沉默,一句话都不想说。我是暗恋他的,我不得不承认!
我喜欢音乐,每周都去音乐室练琴,唱歌。常常看到他会溜进去,坐在下面听一会儿,然后又倒背着手静静离开。我不敢去看他,目光故意躲避。从他咖啡色的近视镜后面,我总能用余光看到那双锐利的眼睛,射出一束光,折返几个回合再落到我的身上。我害怕,怕他探到那个属于我正值青春的秘密。那一年我应该14岁的样子吧?
随着毕业,不得不和那个时代说再见。把他存在毕业照里,当心情疲惫的时候,拿出来翻阅,用臂肘拭去灰尘。把那段积累在青春里的往事放逐于阳光之下,默默地回味,咀嚼。看着他露出一排白白的牙齿,笑得那么温馨,心里就翻腾着难以言说的依恋。照片里我站在他的后面,还记得照相那天他回过头看着我说,一会儿别忘了喊茄子。
他曾嘱我学文,千叮咛万嘱咐的。可是因为叛逆我从了医,以为这样可以忘却那段记忆,好好地找个男人嫁了,不会再想他。然而在医疗岗位上工作了多少年以后,我的心灵又回归到文字里。那个让我曾经顶礼膜拜过的人,我常常这样安慰自己说,只是因为膜拜吧?也许!
时过境迁,竟然不经意就敲出这样的文字,才知道自己在心里一直无端地珍视着那段年华。想象着再也不曾遇过的他现在的样子也许老了吧?应该有四十七八岁了,还是那样习惯地背着手,沉思,踱着步子或端着一杯茶凝视一本书……
生命里不会再有那样澎湃着激情的日子了。那么默默地享受一种爱戴,一种拥有,在时间里坚守,在记忆里翻腾。那么青涩,略略地无知,略略地懵懂,略略地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又懂得放弃。
再也没有那般如水年华了!开始面对处心积虑的人性,猜测真诚虚伪;开始在世事中艰难地思考,辨析善恶;开始在生活里探究脚步的动向,是进是退?把那段我不敢说爱的时光,镀满了我的真诚。面对长大后的复杂,我像简单又无辜的羔羊,依然什么也不懂。有人对我说:“如果你懂了,你会发现,怎么一夏之后,还未到收获的秋,咋就冬至了呢?还是保持你最初的单纯和优雅吧。用平和的心安宁现在的生活。”
你那里下雪了吗
还记得,那年的雪铺天盖地。
还记得与你的初识与一场雪有关。你走在雪的前面,我在后面踩着你的脚窝,你回头看我的时候,我仰起晶莹的眸子,睫毛上挂着水珠一眨一眨地看你。你笑了。于是,你继续走,我继续跟着,一段路走下来,我们相爱了。
相爱,是多么简单的过程啊。就是彼此相随着走一段路的过程。
而一段旅程结束了,也许两个人分开了,不在一起了,但情感还在,思念还在。就像现在我每天都在想你一样,什么都不曾变,只是两个人的空间距离拉长了,心还紧紧地贴着。彼此温暖着,把寒冬里的雪用遥遥的相思去捂化。
今天,我这里飘雪了,这个冬天一直不停地飘雪,一直不停地让我思念你。倚在窗前我一遍一遍地问自己,你那里下雪了吗?你听得到吗?也许我是想说,你想我了吗?或者我是想说,你还好吗?但我终究没有说出口,我只是在问,你那里下雪了吗?因为雪里曾经裹着我们的一串脚印,还有我们火辣辣的两颗心。看着窗前那洁白无瑕的雪,我分明看到两颗跳动的心,在雪地里追逐嬉戏。它们冷了,它们拥抱在一起,就像很久以前你拥抱着我,我偎依着你那样的甜蜜,就像你走的那天我紧紧地拥着你那样的不愿散去。
所有的别离都在一场雪里被勾勒得无限完美,完美得以至于我都忘记了悲伤,忘记了你的远行,甚至忘记了你再也不会回到我身边。有什么?有思念让我回味,足够;有曾经一起肩并肩,手牵手,足够,我以为。
我知道我错了,我认识到自己错了,是我发现我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坚强。对于我,关于你和你的消息,一天,我在思念;两天,我在等待;三天,我承受煎熬;四天,我的世界一片混乱……全乱了,从此不得安宁。
纷纷扬扬的雪啊,是我凌乱的思绪,被时间揪扯得七零八碎,铺天盖地地洒下来,落在你的脸上了吗?那是我的眼泪啊。
你那里下雪了吗?你可还记得那雪里的绵绵情话?如今的我啊,还徘徊在你来过的地方。
一生难忘的春节
有生以来,再没有比2008年的春节更令我难忘了。那年我30岁,而我的儿子才刚刚学会龇着两颗小牙叫妈妈。
2008年我是带着对生命的无限感慨和对儿子的无限依恋过完春节的。别人欢天喜地的时候,我手上扎着吊瓶脑袋埋在被窝里哭。我被医生判刑了,我觉得这将是我生命里的最后一个新年。
因为我,我知道我的亲人都不快乐。躲进被窝里,我依然能想象出爱人一脸凝重,可他却故意哼着歌曲,用变了调的嗓子和儿子一起唱新年好。孩子被他逗得咯咯笑,笑得那么清脆,那么诱惑,好像我们家正沉浸在无比的幸福里,我的整颗心都被这温情揉碎了。那一刻,我觉得我是不仁道的,老天爷也不慈祥,你既然不能让我同他白头到老,为何还要促成我和他的姻缘?他那么善良,那么忠厚老实,你为什么要拿我的生命去惩罚他?我走了,他怎么办?他拖着一个刚刚冒出两颗牙的孩子,怎么生活?说到底还是我对不起他,结婚四年,什么也没给他留下。也许会有一些快乐值得去回忆,但那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当初就不认识,从来没有相爱过,那样他就会娶一个健康的女子,和他相伴终老。如今再说什么都晚了,我越想越伤心,我的眼泪把枕头淹没了。我的儿子伸出肉乎乎的小手在我的脸上胡乱抹了一气,这使我不禁号啕大哭起来。
一个孩子如果没了妈妈他会变成什么样子?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傻傻地站在院子中央,头发蓬乱着,一脸的尘垢,一溜儿鼻涕淌过了嘴角。看见有人经过,他就胆怯地靠在角落里,一声不吭。我想那就是我的儿子,我走了以后,一个没了妈妈疼爱的孩子。
往年,总是早早地把电话打给母亲,祝她新年快乐的。2008年的新年,是母亲把电话先打给我的。是我不敢打,我一开口就会哭,我怕我的哭声搅得所有人不得安宁。电话响起那一刻,我还是控制不住了:“妈,我不想死!”这是我给母亲拜年的第一句话。这句话一出口,方觉得,30岁的人生是多么短暂,不说你有多少愿望还没能去实现,就说父母吧,养了我二十多年,我回报了什么?刚刚有能力去回报了,老天爷却要收我了,这是多么的不公平啊!这根本不是上天在惩罚我,而是在给爱我的人痛不欲生的折磨。那一刻我想,幸亏我不是家里的独生女,幸亏我还有一个弟弟能让我的父母去依靠,否则他们的晚年可怎么过?
30岁,我想我实在是太年轻了,我的父母年岁大了,我的孩子太小了,而我的爱人他一生的幸福都被我给毁了!
母亲也哭了,她说:“闺女,你不会死的,我和你爸一辈子没做过坏事,你爸见着蚂蚁都绕着走,这种灾难怎么会落到咱们的头上呢?你一定会好的。不要乱想,你一定会好的。”我知道那只是宽慰。
2008年,我们家的新年在悲泣中上演,又在悲戚中落幕。
正月初八,爱人带我踏上了四处求医的火车。他背着我在一座一座城市间穿梭,累了、渴了、饿了,我躺在医院的长椅上枕着他的大腿,看他就着矿泉水一口一口地吞咽干巴巴的馒头。我说:“放弃吧,早死晚死都是死,为什么还要拖累你?早走一天你就早点解放。”他愤怒了,哭着把啃剩下的一半馒头砸在我的身上:“你要再敢说一个死字,我就成全你,我一把就能掐死你,你信不信?你怎么就那么自私啊?为什么不想着好好活下去?”
如今又过去五年了,再想起那些,觉得死神有时也是一个调皮鬼,它把你折腾来折腾去,最后嬉皮笑脸地告诉你:“嗨,我在和你开玩笑呢!”于是我就又活了。
活过来就更懂得珍惜,一家人平平淡淡地在一起,真好!
勿忘我,紫花淡淡香
宇有一个朋友叫周,是个正直豪爽的人,喜欢吟诗,喜欢摄影,还喜欢写文章。宇提及周的时候总是一脸的敬慕,说周是文采飞扬的人。
周病了突然住院。宇那天说,周在省城住院。很惦念他。可人又去不了,怎么办呢?
我给宇出主意,我建议宇送鲜花。宇傻乎乎地问:“这么远鲜花怎么送?”
我告诉他可以网上订购,送花上门。
宇大喜。但宇说他不会网上购物,委托我为他办理。我欣然答应。宇还设计了一个能给周带来意外惊喜的情节,就是直到鲜花送到病房之前,绝不向周透露一点我们快递给他鲜花的消息。
网上购花的时候,逛了两家花店,没有联系上客服,于是很着急。就给省城的同学打电话,和同学细细说了经过,让她帮着选一个花篮,再冒充一下快递员。
我告诉同学选择花以紫色调为主,一定搭配两只百合,要漂亮,要大气,不要紫玫瑰。然后再附一张贺卡,写上“淡淡紫花香……”署上宇的名字。
同学办好一切后,提着紫色的“勿忘我”花篮去了医院,在医院的大厅里她按照我给她的电话给周打过去,说是快递公司的,送邮件。
不一会儿,同学电话打回来。她说周很警觉,说自己刚刚住院不会有邮件寄到医院来,还说这是愚人节的恶作剧!
我告诉同学说周是官员,不会轻易见客人。你再打一次就说他的朋友委托你带来一份礼物。不要告诉他是谁,也别说是什么礼物。
不一会儿同学的电话又打回来,她说周不但更加确信这是愚人节的恶作剧,还很严肃地说如果真是礼物更不会见她的,告诉她怎么拿来的怎么拿回去。
同学很无奈地对我说:“看来这个谜底必须你先解开,那个周先生才会见我。”
听同学这样说,我突然对周生出几分钦佩,为宇能有这样正直的朋友而高兴。
我给周打电话,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周听后开心大笑,笑宇原来还有这种浪漫情调,竟然给他一个大男人送花,差点误会是愚人节的恶作剧提前来了。笑罢,周却很遗憾地告诉我,由于有一个紧急会议,他昨晚已经连夜赶回市里了,现在并不在省城医院。
不知怎么我心里很是惋惜那篮“勿忘我”,本想给周制造一份惊喜,却因这份惊喜的半路搁浅,自己先失望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宇去说。
电话那头的周似乎意识到我的失落。他说:“病房还没有退,周日还要回去,因为周一还要复查。要不让你的同学把花篮放在我的主治医生那里,我回去复查的时候会看到。”
听周这样说我突然觉得和宇煞费苦心设计的这一切特别好笑,因为周日正好是愚人节。本来想给周带去一份惊喜,却成了愚弄自己的礼物。我悻悻地想,等你看到时候,估计花已经枯萎了。
周依旧开心地说,护士会把花放在我的病房里,我去的时候,一定会嗅到满屋子的花香。
听周说到花香,心里豁然舒畅了,即便所有的鲜花都凋谢了,还能留下一种味道,香香地飘成记忆,在脑海里开出淡淡的“勿忘我”,那就是友情!
一路风景一路尘
应作协朋友之约,下乡,看自然风光。斟酌了很久,就去了。
一路风尘仆仆,带着久违的忐忑和再见的羞涩,我又站在了它的面前——那个我阔别多年的既陌生又熟悉的地方。那里一直都很美,可是曾经它不是我的天堂。
友人的车子颠簸在沙丘之上,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路环绕在庄稼和丛林旁,蜿蜒,曲折,坎坷不平。那些地地道道的城里人看着眼前的一切那么惊奇,茂盛的树带被他们看成森林,浓密的野草是他们眼里的原生态。无尽无边的草原,放眼无边,车外艳阳高照,车内其乐融融。到处的风景,满眼的绿,城里人的脚上沾了浮尘,而我却有拔不出的根。
车子在很卖力地走,人的兴致却很高。他们看风景,我看车子。我觉得那车应该是很高级的吧?它走得如此费力,是因为它离开了它的“土地”!那高级的轿车注定与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物为伍,走在平坦的柏油路上,风风火火,譬如那些地地道道的城里人;它注定夏天睡在凉棚下,冬天藏在暖库里,安逸舒适,譬如那些地地道道的城里人;而我不一样,我的根在农村,我是半路被移植到城里的,移植的时候为了怕我水土不服,还在根上带了一大捧家乡的泥土。那里哺育了我,我不用刻意去亲近它,我的梦里依然处处花香,带着忧郁的伤。
车子依然在辗转。我猜,他们的心里会想什么呢?他们都在说美,在说漂亮,假如可以他们愿意为此留下来吗?应该没有人会愿意。这只是他们眼里的风景,他们只是一路看客。他们能说这里美,那是源于好奇吧?不懂农人生活的人,只会享受那份恬然安静,蓝天白云朵朵,燕舞莺歌;他们不会担心天什么时候该下雨,土地为什么会龟裂,草木兴衰的个中缘由。他们习惯了便利的生活,出门打车,散步打伞,口渴来瓶矿泉水,回到家里开着舒适的空调,来过三天农人的日子又有谁会愿意呢?看那些“狭路”相逢的农人们,黝黑的皮肤,憨厚淳朴的神情,车里的人会不会突然有一种高姿态,得意于“不必面朝黄土背朝天”呢?不要厌恶我说这样的话,“得意”又有什么不正常呢?生活,我们都在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只是不要太轻狂!
我们索性下了车,纷纷取景拍照。自然确实让人感到和谐之美,心旷神怡。可是这一切竟是在我离开它后多年不曾再亲近以后才感受到的。我忽又觉得,在城里人的眼里,这美是别致,别于繁花堆砌,就如同与我艳羡城市的喧嚣。不过再怎么样就算我们同样用诚实来形容农人和城里人还会看到两个不同的结果。同样的心地纯净还是会有一个最先清澈见底。人,无论飘忽到了哪里,都如同一粒种子,终究要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用来生根发芽。
中午,饥肠辘辘,疲惫不堪,却笑谈遭了一把“幸福的罪”。农家饭,小笨鸡,野生鱼,蘸酱菜……觥筹交错。我不善言辞,不会借题发挥,默默听那些酒桌上的慷慨陈词,为这一行而动容。他们都信手拈来一般说得那么好,酒量也好,而我只有一杯的酒量(啤酒),被我很有准备地留给轮到我说提酒词时再喝。我喜欢将酒一仰而尽,尽管只是一杯,那也叫畅饮!关于酒词,我说什么呢?我突然有些惭愧,不禁暗笑自己如果可以写出来读一读可也未尝不好!在座的每一个人应该都是我的老师吧?人生要不断跨越,迈开步履求得进步。而进步除了需要一个平台,还需要同行者的指点,每一个愿意为我出谋划策的人,他们的观点无疑会影响我或受益匪浅。那么这些姗姗而聚又要匆匆而别的朋友们是不是我的驿站,我如同一辆颠簸的车?是的,我是行在旅途的车,这没错的!先前他们都在谈文学,甚至说到我的小说,在夸赞我,我愈加惭愧了:一滴豆油怎敢谈灯?我是车,或车手,新车,新的车手,我需要大度的师友拓一条明路,我想到了谦行的车子要为自己打好舵,再谦逊地说句:新手上路,请多关照!
歌舞升平,丰富的午餐,盛情的晚宴。晚照的霞光格外的炫彩。我躲在车里,看着他们在握别,称兄论弟,姐妹相拥。城里人?农人?高官显赫?呵,无非文人在惜别!对,都是文人!这一刻我们灵魂平等。不,任何时候我们都平等,我们以同一种方式来(这个世界),又要以同一种方式去。红尘,满路风景,自然和人,还有人和人,最终散场,各自奔忙,一路风尘,唯想念在心里珍存!
银饰
逛街是从想买一双换季的单鞋开始的,所以一开始她一个鞋店一个鞋店地走,几个店走下来就忘了自己最初的目的。她开始看服装,看牛仔裤,还去了玩具店,连两元店都没放过,不知怎么的在最后时刻竟然站在一家金店门口就迈不动步了。推门进去时心里还在想,买不起,看看总不要钱吧?
这是她生平第二次进金店,一跨进这门第一次时的情形就在心里翻腾倒海起来,那一次是她和一个男人一起去的,她第一次爱的人。
她总以为都市会比乡村暖一些,因为都市的人多,接踵擦肩,光是每人一个微笑都够热乎半天的了。可事实不是那样的,她第一次去的那个都市叫安城,那里没有微笑,那里奇冷无比,那里有世界上最冷的冬天。
他的手指总是冰凉的,他习惯牵她的手,却总是把手指尖藏在她的手心里,她愿意温暖他的冰冷。尽管他从来没有说过他爱她,甚至连小礼物也没有收到过。没关系,他愿意和她在一起,她能感觉到,她相信自己的感觉,相信他早晚会说爱上她的,甚至寸步不离地赖上她。她梦想着有一天能收到他送的礼物,哪怕写在一张纸上的几个字,她都会珍爱若宝。
走在安城的街,他们依偎着,她想她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情愿就在这里走着,在这里冷着,却再也不愿意回到她的乡村。她忘了她是村姑,只记住了他曾说的,不是村姑,是春天的姑娘,走到哪里哪里的冰雪就会融化。就像她融化了他的心一样。是的,他总说,他那颗也曾爱过的心早就在他那个没有温暖的家庭里死去了,是她激活了他,让他死而复生。
都说,一个男人要是肯为一个女人花钱那他不一定是爱这个女人的,但如果一个男人不肯为一个女人花钱,那他是一定不爱这个女人的。所以走到安城的金店门口,她拐了进去。说实话,她只想试探他一下。
她明显地感觉到身后的他愣了一下,于是她的心瞬间就零下了。
她还是大跨步地走了进去,绕过金饰的柜台,向银饰走去,含着笑对服务员说:“来一枚银戒指吧,我喜欢银饰。”身后的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一只手轻轻地揽在她的腰际,满是爱抚。
服务员介绍说:“来这对情侣对戒吧,小狐狸形的,可以把心爱的人拴在身边。”
他说:“好。”
她说:“不,来一只简单的光面指环就可以了。外加一根红绳。”
那天,一走出安城的金店门口,她就把那枚指环用红绳系上,挂在了他的脖子上。
她离开了他,离开得特别坦然。她不欠他的,如果那天他领着她在金饰的柜台前浏览一下,她都不会舍得放弃他。
这一刻,她绕过银饰的柜台,直奔金饰,她看了又看,说:“来一枚戒指吧。”
她倾其所有,它在她左手的食指上闪闪发光。
别样二月二
与春节、情人节比起来,我更重视二月二。从25岁那年开始,以后每年的二月二都成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日子。十年前在那一个龙抬头的日子,我成了一个男人的新娘。
结婚那天,祖母说,二月二龙抬头,人也抬头!是个好日子。
可我结婚那天母亲哭得很凶,她说:“你找的老公太穷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我看着母亲的样子,我很难过。我坚信自己的选择不会错,但我的坚持伤了母亲的心。为了掩饰我对母亲的歉疚,那天我笑得很开心,没有流下一滴眼泪。我说:“妈,别人都说你闺女是有福之人。”
时间一晃,结婚整整十年了。十年里,我的爱人,他的额头已爬上了皱纹。他一直为了让我幸福努力着。他很卖力很卖力地工作,还在假日里去打工。记得谈恋爱的时候,他说:“给我十年的时间,我给你想要的生活!”
如今,正逢结婚十年,而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呢?对于相爱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两个人守在一起更重要呢?
十年的时光里,我们从一无所有的两个人变成三个人;我们从租别人的房子住到买了自己的楼房;我们从一元钱掰成三瓣花,到可以随意买自己喜欢的衣服。还记得刚刚结婚的时候,我们从来没吃过反季节的蔬菜、水果,迎着季节买最便宜的土豆、大白菜、霜打的茄子、秋后的黄瓜妞儿。爱人看着我的脸色,被吃成了大头菜的颜色,他哭了。他说:“等到我们结婚十周年的时候,我要改变这一切,还要送你一枚戒指,把结婚时没有给你的,在那一天补给你。”我笑了,现在想来不是因为我期待。
我的婚姻已走过十年,十年的磨砺,已不需用一枚戒指去套住感情的生命。在时间的搅拌机里,我们早已融进彼此的骨肉里。我们可以在平常的日子里吵闹,却绝对不会因为苦难分离。
龙年的二月二又到了,我看到爱人又在日历上画下了这个日子,看着他每年都如此认真的样子,我说:“亲爱的,你知道吗?你每年都会很认真地在这个日子上画一个圈,对我来说比什么都幸福!”从来都不会玩浪漫的爱人拍拍口袋说,戒指我买回来了,是不是现在给你?突然有泪盈满我的眼角,这个让我踏踏实实的男人,即便和他过再贫苦的日子,我的心也有一个安稳的岸。
我说:“你用红绳穿上,挂到我的脖子上吧。”他说:“戴在手上多好,谁都看得见。”我说:“我想让你的爱贴在我胸口。”
没有穿过婚纱的女人
还清晰记得谈恋爱的时候,我喜欢他靠在一张椅子上安安静静地整天整天地看书。偶尔抬起头来看我一眼,嘴角总是挂着浅浅的笑,眼睛溢满柔情。
是在一个阳光温馨的午后,他被阳光照得灿灿金黄,透过近视镜片的小眼睛很深情地看着我,说:“妍儿,我们结婚吧!”
除了彼此爱着,我们什么也没有。我揣着他给我的5000元钱幸福地筹办我们的婚礼。我们去拍打折的婚纱照,只花了288元,我们走出影楼还在偷笑,真是命好啊!捡了天大的便宜一样。我去给他买廉价的西服,还很有理由地说服自己,婚礼上的衣服,就穿那一天,就是个道具,不用买太好的。顺便还给自己买了一块印着红喜字的面纱,做我结婚的红盖头。
结婚的前几天,我路过了一家婚纱店,透过那橱窗,看着那洁白的婚纱,忍不住驻足了。
人这一辈子,最好就结一次婚,结一次婚的人才是幸福的人。这个观念是妈妈灌输给我的,她说好女不嫁二夫。而我多么希望在这仅有的一次婚姻里,我不仅遇到了对的人,还披上婚纱……我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又是怎么跟着营业员鬼使神差地进到店里面的。那个眼睛上粘着长长的假睫毛的女孩子神圣地举着婚纱让我试穿。她说:“你又高又瘦,穿上一定很漂亮。”我捧在手里,一下子触到了那上面的价签,我好像从一场梦里瞬间惊醒了,带着几分对现实的恐惧,丢开那件婚纱,逃也般地跑出那间婚纱店。
我很奢侈地花了150元钱为自己买了一身紫色的毛呢裙子(赝品)。婚礼上,我就穿着它和他结婚了,就这么错过了婚纱!
十年过去了,我正坐在这里讲述我的过去,敲击着键盘,在温暖舒适的楼房里。
我是一个连婚纱都没有穿过的,曾经一无所有的女人。结婚后,我们没有房子,恰巧爱人在农村工作,我们就在他单位附近借了一户农民的两间土房子。我们仅有的家当是一口大黑锅、四套行李,外加半桶荤油,还有整整两个大木箱子的书。
日复一日,我们的爱情依旧,面包也有了。在一个阳光洒满房间和心头的日子,我无意间看见那身紫色的毛呢裙子,用手轻轻触摸,小心地存放在角落里,暗想,这辈子有爱情做我的后盾,除了婚纱,还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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