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社会生活中的保安族妇女
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以及伊斯兰教宗教礼仪的约束,保安族妇女的社会经济生活深深地打下了传统的烙印。她们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之中,担负着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的责任,从事着辅助性的农业生产劳动,逐渐形成了勤劳、善良、贤慧的品性和美德,对维系保安族社会稳定、家庭和睦,以及保安族的生存与发展,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历史上,保安族长期生活于封建统治与其他民族上层的统治之下,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这就决定了保安族妇女社会地位极其低下的事实。保安族妇女的生活领域基本上被局限于家庭之内,同时由于保安族生产及生活方式的特殊性,保安族和西北其他穆斯林民族一样,普遍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在家庭内部生儿育女、孝敬老人、操持家务及家庭教育、家庭成员关系维系等许多方面,保安族妇女发挥着很大作用。长期以来,保安族家庭和睦、稳定,保安族社会道德风尚良好,与保安族妇女有直接关系。
但是,传统社会生活中的保安族妇女由于社会制度、思想观念和生活环境的局限性,严重制约了她们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从总体上反映出保安族妇女社会地位低下的状况。
1.社会生活方面。在保安族的传统社会生活中,受中国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保安族妇女没有参与社会政治及决定社会事务的权利,也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调查资料表明,解放前,99%以上的保安族妇女是文盲。
2.恋爱婚姻方面。保安族传统的婚姻制度以伊斯兰教婚姻制度为基础,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并存,但以一夫一妻为主。其传统的婚姻形式有族内婚、族外婚、教内婚、表亲婚、交换婚及童养婚等形式。保安族传统的婚姻缔结习俗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为主。调查资料表明,解放前,保安族妇女的婚姻99%以上由父母包办,一般的保安族女孩在十一二岁时,就由家长做主订下小亲,女孩子十五六岁结婚的现象极为普遍,这表明在保安族传统的婚姻习俗中,妇女有早婚的习俗。
3.家庭生活方面。保安族妇女在家庭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不仅表现在生儿育女方面,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家务劳动中,她们终日围绕着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睡,从事着烧水做饭、洗锅抹灶、缝补浆洗,清扫室内室外、院里院外的卫生,喂鸡喂羊、碾米磨面等一系列繁杂的劳动。保安族妇女性情温和,注重礼节,她们在家庭生活中以温和的态度为人处事,厚待老人,体贴丈夫,默默地尽着传统社会为她们规定的家庭义务。
4.经济生活方面。保安族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民族,农业劳动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经济生活中男女分工较为明确,妇女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保安族妇女不但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而且农业中的一切主要劳动也都由妇女来承担,如挖肥土、背粪、下种拔草、收割打碾、开渠灌水等。妇女的劳动强度大、时间长、分量重、种类多,她们承担了全年农时农活的70%到80%,而男子在农活中一般只参加春播、秋收、冬藏等庄稼“三忙”中的扶.犁、碾场、运输,其他时间多从事跑生意和手工业加工等副业劳动。
从上面的简述中可以看出,解放前,保安族妇女在传统的社会生活中,处在遵循传统社会的道德规范,被限制在以维持家庭生计为主的范围内,因此,保安族妇女传统的社会生活具有封闭型的特征,这是由她们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造成的。
保安族妇女社会生活的变迁
21世纪的今天,保安族地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乡村公路四通八达,从而加快了保安族与外界的社会、经济、文化的交流;初级教育普及到农村,中等教育普及到乡镇,电视的普及不仅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生活,也使他们了解认识了外面的世界,特别是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更引起了保安族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保安族经济社会的变迁是朝着从封闭到开放,吸收外界的积极因素与本民族的传统融合的趋势发展,而这一切同样从根本上改变了保安族妇女的经济社会生活状况。
一、保安族妇女社会地位的改变
1949年新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得保安族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了新的社会生活,她们以崭新的精神面貌,以新社会主人公的身份,积极投身于新的社会生活。首先,在政治上保安族妇女成为国家的主人,与男性一样享有法律赋予她们参与国家、民族及社会事务管理的一切权利。保安族妇女的命运由此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有史以来她们第一次拥有并享有参与管理国家大事和民族事务的权利,她们第一次拥有并享有与男性平等的身份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活动的权力,保安族妇女的政治地位得到极大的提高。如保安族妇女马丽云当选为积石县副县长,代表保安族妇女参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建设的领导、决策,她成为积石山县第一位副县级的保安族妇女。建国以来,从全国到地方再到基层的历届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保安族妇女代表参加,如保安族妇女马克力苏和马秀梅分别当选为第五、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在积石山县的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中,保安族妇女均占有一定的比例,人数最多时达6名。在历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中,也有保安族妇女代表参加,并占有一定的比例。在各级政府机构中,保安族妇女干部从无到有迅速成长,人数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为数不少的保安族妇女还担任着领导职务。据2000年12月份统计,积石山县共有干部2966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631名,保安族妇女干部79名,占全县干部总数的2.34%,占全县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1.29%;在28名县级干部中,少数民族县级干部20人,保安族妇女干部1人,占少数民族县级干部的5%;全县共有科级干部490人,其中少数民族科级干部266人,保安族女科级干部5人,占全县少数民族科级干部的1.33%。各项社会统计数据表明,今天,保安族妇女以和男性平等的身份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以及各项社会活动,为数不少的保安族妇女跨出了农村、迈出家门、步入社会,成了县、乡、村的国家公职人员。她们有的担任行政管理工作,有的从事社会服务工作。这些看似很普通的数字,对保安族妇女来说,却有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保安族妇女历史新纪元的标志。
其次,保安族妇女获得了受教育的权利,逐渐地改变了妇女不识字、无文化的状况,这对于保安族妇女社会生活的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支持下,保安族妇女冲破传统社会习俗的约束,勇敢地迈出了家门,踏进了学校的大门,开始了接受现代教育的历史。经过50多年的发展,保安族的妇女教育事业蒸蒸日上,据2000年的统计,积石山县保安族在校学生为2487人,其中保安族女生为934人,占该民族在校学生总数的38.6%;在学龄儿童中,全县保安族学龄儿童的入学率为90.6%。保安族女童的入学率达85.2%,与1996年相比,保安族学龄儿童和女童的入学率分别提高了10个百分点和4.2个百分点,表明全县保安族学龄儿童和女童的入学率呈逐年提高的发展趋势。据我们在保安“三庄”的调查,25岁以下的保安族妇女约90%的人受过小学教育,约50%的人受过中学教育,这表明保安族妇女教育发展水平日益提高。
为不断提高全县广大成年妇女的文化科学素质,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对成年妇女的扫盲教育、文化学习和在岗技术培训。仅1999年一2000年,县妇联就举办各类妇女技术培训班约100期。全县参加培训班学习和受训的成年妇女有4万余人,掌握两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的妇女占参加受训人数的70%以上,妇女脱盲率达到90%以上,这其中就包括了为数不少的保安族妇女,调查数据显示,全县的保安族女职工中基本没有文盲。
建国以来,保安族妇女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逐年提高,为保安族妇女参与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今,她们正以其所获得的教育和文化科技知识,在广阔的社会生活领域里充分发挥着“半边天”的作用。
二、保安族妇女恋爱、婚姻、生育观念的转变
建国以前的保安族妇女没有恋爱与婚姻的自主权,她们的婚姻大多是由父母包办的。建国后,保安族妇女的婚恋观念有过两次深刻的变化,即50年代初期和改革开放以来。50年代初,随着我国《婚姻法》的颁布与实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确立,尤其是在贯彻新婚姻法的初期,保安族地区普遍开展了提倡自主平等的婚姻,反对父母包办子女的婚姻以及婚姻生活中男女平等思想的宣传,使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等一系列对保安族来说前所未闻的现代婚姻观念逐渐为群众所了解,同时也唤醒了保安族妇女婚姻自主的意识。然而,这一观念变革的实际进程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发展较为缓慢,因为这些观念的树立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基础。在80年代以前,保安族社会处于相对封闭落后的发展状态,90%以上的保安族妇女的婚姻仍然不能完全自主,父母的意见在子女的婚姻中依然起着重要乃至决定性的作用。据对100户访问对象的调查统计,其中40岁以上(结婚大多在80年代以前)的访问对象中,自主婚(“自己作主未征得父母同意”、“自己作主征得父母同意”)的约占调查总数的25.6%;半自主婚(“父母作主征得自己同意”)的占调查总数的52.1%;非自主婚(“父母作主未征得自己同意”)的占调查总数的20.3%。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保安族地区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人们社会交流领域的拓展,以及保安族妇女社会参与程度的提高,男女交往机会的增多及其对婚姻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保安族群众对婚姻家庭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因此,保安族妇女择偶的自主性大大地增强。据调查资料统计,在40岁以下(即80年代后结婚)的访问对象中,自主婚占调查总数的51%,半自主婚占调查总数的42%,非自主婚占调查总数的7%。尤其是近几年,保安族男女通过自由恋爱确定婚姻的事例在保安族地区已不罕见,这表明在保安族妇女的婚姻生活中,择偶的自主性比以前大为增强,自主婚姻逐渐成为确定婚姻的主要方式,非自主婚姻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50年代初期,新婚姻法的颁布以法律的形式对男女结婚的年龄作了限定,新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分别为20岁和18岁。通过宣传贯彻婚姻法,保安族妇女的早婚现象较解放前大为减少,但传统观念依然影响着部分妇女的婚姻行为,不到法定年龄结婚的现象时有发生。80年代以后,保安族妇女积极响应国家提倡晚婚晚育的政策,晚婚率较前有所提高。90年代后,随着保安族地区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保安族的婚姻观念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特别是年轻的一代在“先立业,后成家”的观念影响下,有意识地推迟结婚年龄,使得保安族男女的初婚年龄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各种统计资料表明,80年代后,保安族男女初婚年龄比80年代以前推迟一年左右,其中保安族妇女的初婚年龄平均为20.5岁。同时,经过50多年的发展,保安族妇女的婚姻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问卷调查表明,在已婚的访问对象中,对“夫妻相处状况”持“满意”态度的占被调查家庭总数的96%以上。
生育观念的变化是建国以来,尤其是80年代以来,保安族妇女思想观念转变最为显著的一个方面。由于保安族地处“少、边、穷”地区,长期以来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落后,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生多生少是“前定”等等旧的生育观念在保安族中根深蒂固,特别是在大集体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下,在“人多力量大”的思想指导下,传统的生育观念进一步得到强化。尽管“少生优生,计划生育”的政策在70年代初就开始提倡,但70年代末在保安族地区仍然没有得到推广,以至不得不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基层的干部与群众也因此常常发生矛盾冲突。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保安族地区的进一步宣传实施,保安族妇女从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尤其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逐渐地体会到多生多育给她们自身发展所带来的种种制约,同时也认识到无节制地多育既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难以过上好日子而且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她们的生育观念由此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少生孩子好处多已成为如今保安族妇女新的生育观念。在问卷调查中,在问及对“少生优育”的看法时,90%以上的人持“赞成”态度。在“生育意愿”的调查+中,绝大多数人的生育意愿与政策的规定相吻合(即每对保安族夫妇可生二胎)。调查统计数据表明,在保安族家庭中,二孩化的家庭占家庭总数的70%~80%,农村中三孩化的家庭约占家庭总数的20%~30%。近年来,一孩化的家庭在城镇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特别在女青年及初中以上文化者之中,生育观念的转变更为明显。
总之,建国以后,保安族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她们的自主、自由、自决和自强的意识因而被唤醒,并呈日益增强的发展趋势。这也促使保安族妇女乃至整个保安族社会的恋爱和婚姻以及生育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传统的婚姻制度和观念以及生育观念对保安族妇女们的约束力大大地减弱,为保安族妇女事业的进一步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保安族妇女家庭地位的改善与提高
建国后,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保安族的家庭制度和家庭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这种变革主要表现为在家庭生活中过去由男性说了算的男子集权型的家政决策方式,逐渐被家庭成员及夫妻共同商议的民主型决策方式所替代,在少数的保安族家庭中则直接由妻子当家理财。在百户家庭问卷调查中,根据被访问对象对“家庭谁当家谁理财”这一问答的回答表明,目前由男性当家理财的保安族家庭占调查总数的40.1%;由夫妻共同当家理财的保安族家庭占调查总数的52.6%;由妇女当家理财的保安族家庭占被调查总数的7.4%。在被访问对象中有85%以上的保安族群众对“男女共同当家理财”的新观念持赞成的态度,表明保安族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得到明显的改善。
1949年以后,社会变革使大多数保安族家庭妇女能够同男性一样参加社会生产劳动,但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作为根深蒂固的习俗依然没有多大的改变,似乎妇女生来就是做家务、生育孩子、伺候公婆与丈夫的,做饭、洗衣、针线活就连妇女自己也认为是份内的事而心甘情愿地承担。
8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保安族家庭经济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大多数家庭穿衣不再需要自己动手缝制,而是以购买成衣为主,更不像过去那样补了又补,再加上生育孩子数量的减少,围绕孩子和缝缝补补的家务活与以前相比大大地减少,所有这些使大多数保安族妇女从繁忙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在家务劳动变得日益轻松和用时减少的情况下,有为数不少的保安族男性也很乐意动手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并认为这是增进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的一种手段。当然,有着千百年历史传统的家庭分工模式不可能一夜之间就完全改变,在承担家务劳动方面,目前在保安族社会中依然存在着明显的男女性别上的差异。根据百户家庭问卷调查统计,被访问人在回答“您家庭的家务劳动主要由谁承担”这一问题时,回答“以男性为主”的占被调查总数的3.2%,回答“以女性为主”的占被调查总数的70.8%。回答以“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占被调查总数的26%。调查数据表明,在大多数的保安族家庭中,妇女依然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但与以前相比,男性或多或少地参与到家务劳动中来,家务劳动完全女性化的格局有所改变。在“决定家庭经济支配”方面,由夫妻共同商量的占被调查家庭总数的50.1%,以妻子意见为主的占被调查家庭总数的10.8%,但在“决定购买大型生产工具、盖房以及贷款”等大的家庭经济支出事项中,绝大多数的保安族家庭以男性意见为主。尽管如此,在决定家庭经济支出方面,与以前相比妇女有了一定的参与和决定权。
各项有关家庭生活方面的调查统计数据表明,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保安族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得到明显的改善,呈现出日益提高的发展趋势,她们在家庭中不仅与男性一样享有一定程度的平等权利和地位,而且在家庭经济管理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与支配权,在家庭事务管理方面依据家庭事务的大小,她们也享有程度不同的参与权。这与以前保安族男性一统家庭的局面相比,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尽管变化的幅度不尽人意,但对保安族妇女来讲意味深长。保安族妇女以其勤劳、善良的品质,勇敢地挑起了家庭劳动和社会生产的双重重担,她们不仅是家庭的守护者,也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如今的保安族妇女已不再是昔日只会生儿育女、缝缝补补、吃饭穿衣依靠丈夫的家庭主妇了,她们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也随着她们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地位的不断提高,正逐渐朝着由家庭向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保安族妇女经济生活的变迁
建国以来,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保安族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她们走出家门,走向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更为保安族妇女参与经济活动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保安族妇女逐渐摆脱封闭落后的经济发展状态的约束,朝着文明、科学、富裕的经济生活领域迈进,她们所扮演的经济角色也因此开始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
一、保安族妇女逐步参与生产的组织、管理、决策
如前所述,在保安族传统社会中,保安族妇女不仅在家庭经济生活中,而且在农业经济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她们在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与其所处的不同时代有着直接的关系。在50年代民主改革以后的相当长的时期内,保安族地区实行的是以集体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制,不允许任何个体经济成分的存在,妇女和男性一样从事集体劳动,集体出工,集体收工,每天晚上收工已很晚,夫妻间多说几句话的时间都没有,子女也得不到很好的照料,妇女也不能从事除农业生产之外的任何经营活动,与传统的社会生活相比,这一时期保安族妇女在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一种被限制在集体经济体制下的单一劳力型的角色,而保安族妇女的一些传统角色特色还因此被改变了不少。
自80年代保安族地区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保安族的家庭功能也发生了变化,在新的经济体制下,家庭既是一个生产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交换、流通、消费的单位。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对保安族社会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和观念以及妇女在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形成了强有力的冲击波,使保安族妇女的潜能和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大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与承包前相比,保安族妇女的劳动强度减弱了,在劳作时间减少的同时还可自由支配剩余时间,农业科技的广泛推广和使用,使得保安族妇女耗费在田间的劳作时间也相对减少了,使她们有较好的精力和较多的时间来照料家庭,可以更好地安排家庭生活,照顾老人、丈夫、抚育子女,使家庭生活比以前更加和睦,最为重要的变化是妇女可以自由地从事除农业生产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这一时期保安族妇女在发挥传统生产技能、发展商品生产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众多的从事商品生产的女能人。以及以家庭为生产基地的致富的女能人。如刘集乡陶家五社的保安族妇女陈尕锁,投资1万多元,办起了养殖厂,饲养羊牛10只(头),在实践中,她摸索和掌握了一整套的饲养经验,在她的精心饲养下,羊只茁壮成长,出栏率高,年收入达5000余元。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还了解到,像她这样成为家庭经济的组织者、管理者、决策者的保安族妇女为数不少,且呈逐年增长的发展趋势。部分保安族妇女在经济领域所扮演的角色已由昔日默默无闻的家庭劳动力逐渐转变成为生产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保安族社会的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据调查统计,2000年大墩、甘河滩、梅坡、高李村保安族男劳动力有50%~70%的人加入劳务输出的行列,从事第二、三产业,或从事诸如腰刀等手工业的加工行业,农业生产中75%以上的劳力都是妇女,她们承担起种粮、种菜、养殖等农副业生产,成为名符其实的“半边天”,在农业生产中,她们甚至“三分天下有其二”。调查统计数据表明,保安族妇女在家庭农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为50%一100%,平均值为68.1%;而男性在家庭农业收入所占的比例在50%以下,平均值为31.1%。由此可见,在保安族社会的农业生产中,妇女们不仅从事农业生产,而且从生产、计划到种植、管理、销售都由她们负责,她们真正地成了家庭生产的顶梁柱以及振兴发展保安族农业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保安族妇女生产领域的拓展
近年来随着保安族地区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保安族妇女进一步拓宽生产领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保安族妇女的生产领域由单一的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拓展。
从就业状况来看,在保安族妇女就业人口中约95%的人从事农业生产,虽说从国家机关到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中均有保安族女性分布,但分布在各行业中的保安族女性占该行业在业人口总数的比例相对较低。而这也表明,如今保安族妇女的经济参与领域及从业结构虽然仍以农业为主,但各业兼有,从而打破了昔日在第一产业从业的单一从业结构模式。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保安族妇女劳动力由过去从事单一的农业生产发展到从事多种经营,由参加自给半自给的劳动发展到专业化、商品化的劳动,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发展。过去保安族农业生产以粮食种植为主、品种单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意识浓厚,商品意识淡薄。改革开放以后保安族妇女的科技生产意识以及商品意识不断增强,她们根据市场的需求,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餐饮业等多种经营活动。如:大河家镇梅坡村二社的保安族妇女马香梅,办起了家庭养鸡厂,投资1万余元,2000年养了1000只鸡,在她的精心饲养下,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年收入达5000余元。在她的示范效应下,周围村社的不少保安族妇女办起了各类养殖厂,达到了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的目的。据不完全统计,在4500多名保安族妇女中,仅2000年,在农村就有1800多名保安族妇女参加“双学双比”活动,她们中有500多人从事种植业。栽培种植的品种有鸡蛋皮核桃、花椒树、果树等,还有一部分人从事温室栽培蔬菜;有800余人从事养殖业,养殖的品种有牛、羊、鸡等。从事以经营保安腰刀为主的商户约有20余人,从事餐饮业的有100余人,从事运输业的有30余人,摆摊设点的约80余人,她们的年收入最少的2000元,最多的达百万元。在我们的调查中还了解到,一些有见识的保安族妇女,生产经营的意识超前,她们蕴酿着自愿组成各种专业的联合体,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道路,以期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使保安族地区的地方工业、乡镇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也为保安族妇女提供了新的生产经营领域,她们尝试着涉足一些男子一统天下的行业,由单纯的劳动者转变为亦工亦农、亦农亦商的新型劳动者。在乡镇企业中就有为数不少的保安族妇女从事各类经营活动,各类乡镇企业中保安族女职工所创造的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如保安族妇女马福英,利用大河家地处甘、青两省交界,以及独特的资源优势,于1995年投资45万元,创办了积石山县益保牛毛绒加工厂。1998年益保牌羊绒被获得了国家的专利产品;1999年,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生产能力及业务量不断扩大,生产经营领域也不断拓展,遂将企业的名称更改为“甘肃积石山县益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0年,公司总投资已达1100万元,仅固定投资就达450万元,公司拥有150名工人,其中女职工达120人,羊绒被的年产量达5万床,仅这一项的年产值就达2000多万元。现任县工商执委的马福英并不满足眼前所取得的成绩,她大胆地提出了“全县乡镇企业联营、集约经营,各子公司自负盈亏”的发展构思。
随着保安族地区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作为生产要素的保安族妇女劳动力也不断地涌人劳动力市场,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保安族妇女涉足的生产领域也在不断地拓展,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开放性,使她们潜在的聪明智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她们在浩瀚的商海中崭露头角,成为流通领域中一支生机勃勃的娘子军,可以肯定,她们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施展更大的才能,创造更加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保安族妇女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保安族妇女参与经济领域的拓展,参与程度的提高,加上市场经济竞争性的日益增强,广大保安族妇女也从生产实践中亲身体验到了科技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她们意识到如果不尽快地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就会有被时代发展淘汰的危险。基于这样的认识,近年来,保安族妇女开始重视自身素质的建设,积极地利用一切机会学文化、学技术,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她们逐渐地向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的新型劳动者转变。建国以来经过各级政府的努力,保安族妇女的教育现状大为改观,然而,由于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在保安族地区妇女文盲、半文盲人口约占保安族文盲、半文盲总数的80%。自1989年以来,保安族妇女积极参加各类扫盲学习班,90%的保安族妇女基本脱盲,另有70%的保安族妇女参加各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参加培训的90%的人掌握了一门以上的生产技能,30%的人掌握了两门以上的生产技能,其中有的妇女还评上了农民技术员的职称,涌现出了一批科技致富的女能人。如刘集乡高李村一社的保安族妇女马阿飞雅,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后,掌握了一整套的温室蔬菜种植技术,她投资一万多元,建造塑料大棚2个,当年投资当年见效,年收入达到8000元。在她们科技致富示范效应的带动下,在保安族妇女中形成了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潮,从而推动了保安族妇女劳动力由昔日的体力型逐渐朝着智力型的方向转变。
新世纪保安族妇女发展面临的问题
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保安族妇女的经济社会生活现状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她们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比例显著增长,参与经济建设的领域不断拓宽,受教育的水平和科技文化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这些深刻的变化有力地推动了保安族妇女事业的发展,乃至对整个保安族社会的发展进步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由于千百年来封建社会残留的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在保安族社会仍未根除,再加上受保安族社会经济发展缓慢的制约,在新旧经济体制的转换过程中,尤其在新世纪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这一切无疑给保安族妇女经济社会参与程度的提高,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
(一)社会的快速发展与保安族妇女整体素质相对偏低的矛盾问题。
由于历史及社会的原因,保安族妇女的整体素质与本民族的男性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妇女相比偏低。保安族妇女文盲、半文盲人口的比例明显偏高,女童失学、辍学的现象依然存在,女童在校生的比例呈现金字塔的发展趋势,能上到高中的保安族女童廖廖无几。保安族妇女教育事业发展的滞后性,已成为制约保安族妇女全面发展及保安族社会全面现代化进程的障碍,同时,保安族妇女文化科学素质偏低的现状,使她们不能同本民族的男性以及其他少数民族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程度相对较低。因而保安族妇女应该重视自己和子女的教育,踊跃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文化教育,减少文盲率,不断提高文化科学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实际生产技能。保安族妇女只能选择不断提高文化科技素质的途径,才能适应市场竞争和快速发展的社会需求,逐渐步入高科技产业的领域,更全面、更广泛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二)大市场、大流通的经济发展趋势与保安族妇女经济参与程度低的问题。
由于保安族社会经济处于相对封闭的发展状态,受信息封闭、经营资金短缺、流通渠道不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制约,保安族妇女大多“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仍未能完全摆脱小农经济和自然经济的模式,这就直接地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发展的程度。因此,只有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加快保安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这样,保安族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才能得以提高。
(三)现代社会的快节奏、高效率与保安族妇女安于现状的问题。
尽管长期以来,保安族妇女为社会和家庭创造了大量的财富,但往往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认同。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一些保安族家庭,妇女是家庭生产的主要参与者、管理者,但在社会上被评为各类劳动模范的往往不是妇女本人,而是她们的丈夫。这是由于保安族传统观念所形成的对女性的偏见,加上妇女们对自身价值认识的模糊,自卑心理严重,对重大事情缺乏自信心,易于满足现状所造成的。因此,应加强对保安族妇女进行“四有”、“四自”教育,使她们克服自卑心理,帮助她们树立新的价值观,重新认识自我,勇敢地站到社会生活的前台,和男性并肩投入到市场经济的洪流中。我们有理由相信,保安族妇女必将以更新、更美的姿态参与新世纪的社会经济生活建设,在发展本民族的各项社会事业中,真正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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