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
立夏
每年四月初一前后(公历5月5-6日之间)太阳到达黄经45度时为农历的立夏节气,“斗指东南,维为立夏,万物至此皆长大,故名立夏也。”此时,太阳黄经为45度,在天文学上,立夏表示即将告别春天,是夏日天的开始。人们习惯上都把立夏当作是温度明显升高,炎暑将临,雷雨增多,农作物进入旺季生长的一个重要节气。
初夏
立夏之后,天气渐热起来。南坡池塘里的蟹尚未黄,而作酒肴最佳的蚕豆也才刚刚吐了芽瓣,倒是黄山的明前茶采摘了,有人从南方捎了些来,放在黄泥色的小茶壶里,坐在团棚瓜架下,安静地等待着小火炉子烧的冷水沸起来,好生沏了它喝。罗锅兄又来了信,催我为他写诗,他才办了民间诗刊,说是读者和作者都是些老头子,要发些半旧的旧体诗或者扭扭捏捏的艳词,可是我哪里倒会写诗!他若约我喝酒,我勉强了还能饮他半杯,说些云山雾罩的话出来,现在没有酒,没有蟹,也没有花生米和咸蚕豆,硬要我写出诗来,岂不是想要了我的命?更何况,他错把我当成老头子,我哪里又到了老头子的年龄呢?再加上我近来打理田亩,一天下来,颇觉劳累,所以,我便不写,即使他一遍一遍提了狼毫毛笔用正楷写了信在花笺上,一次一次地引诱我,我还是没有诗作出来;我只在我租住的这片小田地里,自娱自乐着,下了班过来,种种菜,拔拔草,读些书,写点小字,再没事的时候,就这样坐在瓜架下的小竹椅上,一边等着炉子上的水沸起来,一边呆呆地什么也不想,任小圆桌子上半开的《阅微草堂笔记》就那样散开着;就看两则草堂里的神狐故事,也比在这个初夏里苦思冥想地胡诌几首诗强啊。写诗本是春天的事,夏天炎热,还是写字画画为好。我想好了,他若亲自来催,我便用居易翁问刘十九的那首来塞搪他吧——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可饮一杯无?——即使季节并不吻合,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到了五月,先是枣花多起来。小泥屋东侧的山枣树上,开满了细细黄黄的小花粒,一有风吹,就簌簌地落,落得人满衣裳都是,抖也抖不干净。风吹动着窗子,窗下后来移栽的两株芭蕉倒是长得快,一眨眼,叶子变得又宽又大,要是有雨下,想那雨珠打在上面,不停地发出些声音,倒应该是美妙的。我每年都有画芭蕉的习惯,虽然画不好,但每年都要画,这种恶习我不知道要延续到几时,只是糟蹋了那芭蕉,糟蹋了那纸和墨,让我每次画完都心生悔恨。
立夏那天,我在田地里站了一天,想观察这满坡的植物们从春天到夏天里有什么变化。但我什么也没有看出来,只是在午后看见在花架中飞出来两只苍蝇,还有一只半只的蚊蚋,再就是来了一两只蜜蜂,嗡嗡嗡的,好不热闹,很有些夏天的味道了。夏天里虫子们多起来,这是必然;而我,也是有这样的经验的。这些蚊蚋虽然很扰乱人的休息,也不卫生,但我还是愿意在夏天里看见它们,没有它们,这个夏天就没有了味道。这些虫子们应该感谢夏天,夏天才是它们的天堂,夏天包容了这天地间的许多生命,给了它们生出来的机会,虽然短暂,但是也足够绚美的了。
但夏天除了有这些虫子们,于植物来说,就是花繁……比之春天,夏天里的花开得舒展,开得朴实,开得淡然,好像拉长了架势,不急不缓地开下来,是成熟的性格。连最庸俗的月季也是如此,一月一开,沉稳不躁,今日和昨日和明日一样的淡然;比如那簌簌而落的枣花,虽然细小,却繁密而朴实,连香气也是平淡的,不刺鼻——我的观察发现,春天里的花每一朵都开得大,以独自娇艳取胜,争先恐后,争强好胜,唯恐自己不能出人头地,而夏天里的花大多细小,繁密,每个人都缩到后面,不张扬,不妩媚,有淡定之美——花色也不艳,不媚。我最喜爱的就是那一架蔷薇。春天里只是把叶子和枝蔓伸展出来,不声不响地攀爬,探头探脑地生长,有了绿色的枝条,接着就长出满条的绿叶,叶子每片也不大,细小而扎实,看其他花儿一咕嘟一咕嘟地开,它一点儿也不着急,就那样长着叶子,你看不见一点儿花朵。只有等立夏那天一过,其他的花儿“落英缤纷”,成了残花败柳,它突然就在一夜之间开满了细小而热烈的花朵。密密麻麻地点缀在整个墙头似的绿色茎叶上,浅红和红色间隔,细看每一朵小花,都有多层的花瓣,层层叠叠,不张扬,内敛却美丽。它们的花虽然多,但是也不抢了叶子和茎藤的主体风头,它们只是点缀,只是热烈,把一颗淡定而美丽的心挂出来,而且,最喜人的是它们开得久,时间长,不声不响,平平凡凡地开着。一直开到夏末。贯穿着整个夏天。开得沉醉,开得投入。
这就是夏日的姿态,是酣,是醉,是眠。天气一天天热起来,人整个儿身心都酣醉起来,全身舒展着,虽然不时地要出一身汗,但出汗也是快乐的,痛快的。天气一热,毛孔都伸展开来,人体成了一个通道,喝下去的水就在这些毛孔里蒸发出去,只把细密的盐粒留在皮肤的表层,在阳光下一晒,又成了细碎的金子,闪闪发光。我每到了夏天都要午睡,我觉得这午睡才是最美的睡眠。是有诗性的,是最有韵味的,和喝酒,吃蟹,作诗是一个层次的。晚上的睡眠,目的性太强,不睡也要硬睡的那种,好像是吃馒头,不吃就会饿死的;而午睡别有风味,好像是吃小点心,捏了送进嘴里去,甜,又不腻,还仿佛作了一首诗。“午睡醒来愁未醒”,那就写一首词吧,坐在瓜架里,徘徊在布满泥巴小路上,看着窗下的稀疏而阔大叶子的芭蕉,看着满架的细密的蔷薇花,还有那些唧唧嗡嗡的小虫子们,那满身刺还未变硬的绅士般的小刺猬,步履姗姗,你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呢?
再过几天,雨就会多起来。那时候的夏天又会是另外一副样子,你坐在当门的蒲团上,就着微暗的天色读《诗经》或者《阅微草堂笔记》,读半首诗或者一片词也可,那时候的小圆桌上,已经有了熟透的蟹或者新鲜的花生米了,再有半壶酒,一盏茶,更过分的是偶尔再有一条红袖那么伴着,你就不怕罗锅兄再来信催你写诗了,不仅不用催,就怕你的诗写了一首又一首,多过了那墙上蔷薇的花朵。用毛笔抄在微黄的草纸上,晾晒了满园,无法插脚来的。
土地
词典上的土地有多层释义,但在我的少年记忆里,土地指的就是鲁西南平原上我家的那几亩几分地。名叫乔辛村的百余户人家的平原小村落,村前村后村东村西,都有我家的土地。我家的土地四处分散,并不集中,这在别家的也都一样。平原上村庄稠,土地一般都星罗棋布,大小不一,地况质量也不尽相同。早晨、傍晚,麦假、秋假,我常跟随了祖父、父亲和母亲,去田地里犁地、耩地,播种、撒肥,割麦、收豆,砍玉米、拾棉花。孩子做不得多少农活,但在自家土地里撒欢、玩耍,脚踩泥土,亲近庄稼,却是别有一番自由的滋味,也是人生弥足珍贵的回忆。
村前的土地最好,旱涝保收,母亲称它为一等地。那一块地有二亩多,是我家的粮囤,秋种麦子夏种玉米,每到麦季,我们全家老少挥镰收割大片大片的麦子,父亲在前,母亲断后,我和妹妹满地里捡拾麦穗。割过的麦茬黄灿灿的,倒地的麦穗沉甸甸的。它是我们家的主心骨。一年四季我们能有白面馒头吃,我去学校交伙食带粮食,全靠它了。它能旱涝保收,早先是因为那里有一条蓄水渠,干旱季节,从黄河里引过来的水通过水渠缓缓流进麦田里玉米地里,滋润庄稼,拔节生长;大雨时节,囤积在麦田里的水又可以通过水渠排泄出去,流进池塘、水库。早些年,水渠渐渐淤积,被人填平种了地,后来,那方地里村上打了一口机井,每到干旱时节,一台大马力抽水机日夜不停,把清冽的甘泉从地下抽上来,浇灌到各家地里去,也足以保证庄稼的生长成熟。自我记事起,这块地都是麦田,我所有麦子的记忆也都来自于村前的这块土地。从麦子出苗、越冬、拔节、灌浆、开花、变黄、收割,甚至轧场、打麦,都在这里。我在无数的文章中、诗歌中,用我的文字书写过麦子,歌颂过麦子,这都与我的麦子情结分不开的。在南坡这块我自己租种的土地上,我第一的想法仍是种上麦子。虽然,现在吃馒头用面都可以用钱从超市里买来,但面对一片麦田,看麦苗绿油油直至变黄变干的过程,体验麦芒轻刺手腕的微疼、感受收割麦子的记忆,则成为我缅怀亲人、回溯故乡的重要情感通道。在这块地边上,是我家的麦场,光滑整洁的一片空地,忙时充满人事,闲时站成风景。夏季收割了麦子,都是在这里轧场或打麦,秋季里在这里轧豆子,春冬季节,则伫立起高高尖尖的麦秸垛或者豆秸垛、棉花垛,成为童话世界。
村后一块土地属河滩地。它处在黄河堤外,沙质,是黄河河床。枯水季节,它也能一年四季保收,秋天种麦子春天种大豆种高粱或者蓖麻。涨水年份,黄河水大,水位上涨,一夜之间就会淹没这块土地,成为河滩涝地。我印象中有几次跟着父亲蹚着水收割过高粱。父亲把高粱穗削下来,我负责用编织袋盛起来。但涨水年份不多,好几年才有一次。我记得一九九八年,黄河涨大水,全县调来上万人驻扎黄河大堤上,防汛防决口,那一年,我家种的是西瓜。绿秧秧的一大片西瓜地,夏天收获了一茬的西瓜后,到了初秋,第二茬西瓜快成熟的时候,突然村上大喇叭喊起来,说黄河上游开闸放水,要求防汛抗洪。父亲一听,急坏了,我家满地的大西瓜都已经长得斗大,眼看就要上市,这可怎么办?情况紧急,必须尽快收获,不能再等到瓜熟蒂落了。于是那天傍晚,我们全家连同左邻右舍,全奔赴我家西瓜河滩地,帮忙收西瓜。大家不顾黄河局工作人员的呵斥,冲进地里,把所有的西瓜都摘下来装车,哪里还管它熟不熟了。结果,好歹抢收个差不多,晚上黄河发了大水,一夜奔洪,第二天再去看,河面上还有漂浮着的未来得及摘完的绿皮大西瓜。这是一块经济田,收获的西瓜、大豆、棉花卖了钱,成了我们全家一年的花销和我的学费。但因为旱涝不稳,所以自我童年起,我家经济状况就不好,有好多次,快开学的头一天晚上,父亲和母亲拖着沉重的脚步,直至半夜才从邻居百舍给我借来学费。唉,这一块土地呀,让我爱恨交加。这次种地,我种了十几棵西瓜,除了喜爱这种水果之外,也算是体验当年种西瓜、看西瓜、收西瓜的生活,感受生命家庭的万般滋味。
村东一片只有几分地,算是菜园。那时候,在我们村,家家都有一片菜园,自给自足,一年到头,基本不用买菜吃。肉又很少吃,所以,一个家庭的花销除了有学生上学交学费外,几乎也很低。我家的菜园是和爷爷家、叔叔家在一起的。半亩多地,三家分开来。菜园中心有一个压水井,那时候没有电机,浇园全靠人工压水。菜园里的黄瓜、豆角、西红柿,是水性蔬菜,一天离了水也不行,爷爷就常年在那里压水浇园。现在想来,那是很辛苦的活儿。一个细细的白色塑料管,接在水龙头上,缓缓流进每一块菜地里。爷爷的庄稼地父亲和叔叔替他种了,爷爷就全天候打理菜园,管好菜篮子。他手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子,很大原因就是摁压水井的缘故。我也常去菜园里玩,爷爷让我压水,我压不几下,就喊累,手被磨得通红,爷爷就笑我。我去了只知道吃,摘黄瓜吃,啃茄子吃,抓西红柿吃。我们家菜园里,最早结出的蔬菜,都是我先尝的。爷爷不阻拦,看着我吃就眯着眼笑。他坐在凉棚子下抽烟,还带着一个小酒壶。凉棚子上的丝瓜秧葫芦秧慢慢爬满了架子,绿叶子遮出了阴凉,把丝瓜和葫芦垂下来,美得好像一幅画。我今天能在南坡种菜,全仗了那时候爷爷教我的一些菜园常识。
村西的那块二等地,地质不错,也平整,但是只能靠天吃饭。没有水渠,也没有机井。母亲常在那里种大豆、种棉花,这两种庄稼抗旱。立夏之后,春豆快速生长起来,母亲就带着我去豆地里拔草、除草,或者就去给棉花打杈。天气热起来,烈日炎炎,周末或者傍晚,母亲常带领我和妹妹,去村西地里看看。不知为什么,那块地,野草和野菜总是很茂盛。在我的印象中,似乎永远有锄不完的野草,稗子草、三叶草、灰灰菜、苦苦芽……放了暑假,我不得不下地干活。特别是锄草这活儿,还必须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最好,那样锄掉的草会很快被太阳晒干、晒死,要是阴天凉爽的时候,除掉的草如果不及时拾起来抱出去扔掉,草就很难死去,一个夜晚,它们就又倔强地活了起来,恼人得很。当然,等大豆、玉米和棉花棵子起来,我常常坐在它们下面偷懒,它们的叶子遮住了太阳,我坐在地上,屁股下面的泥土凉凉的,很是舒服,有一次我躺在里面睡着了,醒来时母亲已经回家了,天色黑将下来,看着土地里那几处耸起的坟堆,我吓得拔腿就往家跑。这块地也有很多野菜可食,每到中午或者傍晚收工时候,母亲就会拔一些苦苦芽、薄薄丁、扫帚菜什么的,带回家去,凉拌了给我们吃,或者裹了面粉过了油炸或者蒸了蘸蒜泥给我们改善伙食。那种味道如今再也找不到了,即使是农家乐里专业厨师,也没有母亲做得好吃。
哦,土地。这就是你留给我的最深的印象。它带给我的是局部的、局限的、生动的,也是具体的、鲜活的、主观的,我没有像现在许多诗人一样见了泥土就要亲吻泥土的矫情,也没有王公贵族傲视一切、蔑视土地的无知,没有秦牧在《土地》里的土地就是政治和家国的峭拔和高蹈,也体会不到艾青“我的眼里常含泪水”的深沉和激动。
但我了解土地、熟悉土地,爱恨土地的馈赠和艰辛,就像熟悉我村的邻居百舍一样,就像我爱我的故乡和逃离故乡一样况味复杂。土地只在我的心中,就那么一小片,就那么东西南北几条小径的距离。土地就是庄稼、蔬菜、杂草,就是征缴皇粮、打药收割、自给自足,土地就是一脚泥巴半腿草籽,就是哺育、喂养和陪我长大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以及沉眠地下亲人的坟堆。
多年前,我厌倦了土地的劳作的辛苦和贫瘠土地带给主人的可怜的收获和尊严,发奋读书,狠狠地背叛了土地,从一个农民变成了“吃国粮”的,如今,将近中年,我又从城市的罅隙里滚了回来,在山坡上收拾一块泥土、观察土地上生命的变化,并在纸上还乡,用汉字在田垄里书写着一行一行笔墨庄稼,那些茂盛的植物和植物中鸣唱的活物们,我就这样今生与你们纠缠不清、相伴到底了。
桃树
进了夏天,变化最快的便是桃子。暖空气频繁地吹过来,气温慢慢升高了,阳光也猛烈了许多。一株桃树,终于完成了它开花的使命,把粉红色乃至渐变为白色的花瓣全洒落进地上,慢慢腐烂,渗进泥土里。前些日子我们攀着桃树的枝桠照相,对着桃树吟诗,挑逗我们的是桃花。自古桃花如流水,自古桃花寓情色。我坐在泥坯房的草棚子里,竹躺椅上就摇曳着一首诗。我闭目养神,看见《聊斋》里的小红小翠,看见一笑三百年的婴宁袅袅走来。
但桃花败了。终究敌不过时光,抵不过夏天。桃树矮矮的,旁逸斜出的枝桠,像一张蒲扇。我有时候攀上去,坐在上面想入非非,但桃树的叶子一天天长大,浓郁起来,碧绿起来。掀开叶子的那一刻,就蓦地看到生出了的一个个的小毛桃。毛茸茸的,还是那个比喻,像少女的初乳。在夏天里,我们等待着收获桃子。这种落叶小乔木,不仅花儿漂亮,有风尘的俗艳,它的果实也汁而甜。很多人都喜欢吃桃子。《西游记》里的猴子在蟠桃园里吃桃的一幕,许多人都印象深刻。桃子的种类很多,有水蜜桃,有毛桃,有油桃,黄桃等。可惜我叶公好龙,什么桃子也不爱吃。毛桃太多的毛,我有毛发过敏症状,咬在嘴里,毛发与牙齿发出摩擦声,我会过敏疯掉。扁桃的毛更多,洗了三遍还是毛茸茸的,看了就让人发冷。油桃还好一些,光滑的表面,可惜长不大,而且也不甜。黄桃颜色发黄,也比较甜,但是果肉发硬,吃起来有咯吱咯吱的声音。水蜜桃长得大,皮薄,虽然有毛,但可以把果皮全部揭掉,里面的果肉汁多饱满,用嘴一吸,像是桃浆。啊呀呀,写到这里忽然觉得性感,记得少年时候看过一部港台的情色片《蜜桃成熟时》,女主演是李丽珍,饱满的胸部波涛汹涌,让我多夜辗转难眠,得了相思病。可惜这一株桃树不是水蜜桃,它只是最普通的华北毛桃。否则,则可以治愈我的“蜜桃”妄想症了。
这一株桃树,春天是田园里的一首诗,夏天是一部微电影,毛茸茸的桃子,成为最容易幻想的电影情节。
麦子
一写到这种植物(还有芦苇),我就收不住笔。我从小吃这种植物的种子长大,即使到我终老,我也离不开这种植物了。其实,上面是写的麦子的整体,一片麦田或者关于麦子的故事,下面我写一下我这块田地里一棵麦子的样子。
麦子品种不同,株长也不尽相同,高的可及腰部,矮的则刚过膝。还有的就是,天气干旱,麦子就长得矮小,穗子也小,而且不结实,产量很低。一棵麦子由它的毛发状的须根生出,就做分蘖。它是越冬植物,一个冬天里都懒洋洋的,甚至会叶子变黄枯萎,但它泥土里它的根部却正在吸收水分、储存养料。立春之后,麦子返青,把黄叶子全褪去,黑油油的绿叶子生出来,气温越高,长得越快。有时候快得不可思议,一天一个样子,瘦瘦长长的美腿,很快亭亭玉立起来。离地面十公分左右,中空的茎秆会抽节,像竹子。一节一节高高伸出,举起沉甸甸的麦穗,再不分节。叶子修长,披针形,长长地垂下来,像兰草。但麦子叶上有毛刺,发涩,刺在皮肤上,像小锯齿,会刺伤皮肤,让身上刺痒。麦穗大约七八公分长,两侧小小的巢穴房子紧密排列,每一个小房子里都有一颗种子,就是麦粒。麦子先是开花授粉,之后快速生长,麦粒由小到大,渐渐长得结实、饱满,尖上有芒,像针尖,俗话说“针尖对麦芒”。进了夏天,就会快速成熟,繁殖能力强。爱情期短,孕育期短,为的就是能尽快成熟落地再生。一旦果实饱满,茎秆麦株迅速衰老死去,变黄,发干,麦粒水分蒸发,变得坚硬结实。
大约到了芒种前后,就可以收割了。收割后的麦子脱粒,晒干,麦子打成面粉,吃进我们的肚子里。麦茬则焚烧在田地里,成为下一年的肥料。麦秆收起来,可以用作编织草帽什么的。我们小时候,用麦秆编织草戒指。我小时候喜欢邻家的女孩,送给她的第一个戒指就是麦秆编织而成的草戒指,她伸出修长细嫩的手指,我给她把戒指戴上,她让我轻轻吻了嘴唇。那是我的初吻。在麦田里,在一枚草戒指的见证下。有一首歌叫《风吹麦浪》——
远处蔚蓝天空下
涌动着金色的麦浪
就在那里曾是你和我
爱过的地方
当微风带着收获的味道
吹向我脸庞
想起你轻柔的话语
曾打湿我眼眶
嗯……
我们曾在田野里歌唱
在冬季盼望
却没能等到阳光下
这秋天的景象
就让失散的誓言飞舞吧
随西风飘荡
就像你柔软的长发
曾芬芳我梦乡
嗯……
但麦田里的浪漫毕竟是很少的,麦田里多的是汗水和艰辛,直到最后,成堆成垛的麦秸秆被填进灶膛里化成熊熊火焰,把香喷喷的小麦馒头蒸熟,或者运进造纸厂,变成一卷卷洁白的纸张,带着麦子的温度,让我们书写,麦子也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小满
小满(grain buds)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夏季的第二个节气。其含义是夏熟作物的籽粒开始灌浆饱满,但还未成熟,只是小满,还未大满。每年5月20日到22日之间视太阳到达黄经60°时为小满。
樱桃树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读这两句诗的时候我就口舌生津,满眼葱茏,想那芭蕉是如何在田园里的黄泥小畦里被雨水淋洒,变得墨绿的;而樱桃树则突然在某个早晨从绿叶中抽出一串一串的红果子,女孩子们一般羞涩而性感。我有时候觉得,樱桃和芭蕉都不应该是这世间的俗物,她们只适合生长在一首一首的宋词里,让我们读罢唇齿生香,惜香怜玉。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大雅的便是大俗的,或许阔叶的芭蕉只适合在窗下听雨,而那红了的樱桃却可以吃进肠胃里去,并在口里留下清甜的汁液。
现在到了初夏的天气,桃树旁边的樱桃树把它的玛瑙般的透红的小珠子举在枝头,诱惑得一些鸟雀们纷纷飞来,停落在上面,叽叽喳喳地叫着,用尖利小巧的喙不停地啄食那红色的小果子,颇是美妙。我田里的这棵樱桃树据说已经十几年了,如今亭亭娜娜高过了人头,高过了茅棚上尖尖顶,把枝干举到房顶上去了,每年能结近百斤的樱桃果。能在初夏的天气里吃到这种清甜的小果子,的确是我的福气。有一次,我像孩子般爬到树枝上去了,坐在树杈上大把大把地贪食着,而一只鸟雀竟然不怕我,歪着小脑袋在我面前的树枝上看我。我和它一起食用这棵樱桃树的果实,它也是这棵树的主人,而我,只是一个租客而已。
樱桃就是这样离我很远又很近。远的时候它隐藏在远古的诗词里,和芭蕉一样让我心生一种隔世的感觉;而近的时候,它就在我的身边,经过我的口舌到我的身体里去。樱桃。我喜欢这个词。我记得我曾写过一篇《樱花》和一篇《桃夭》,那样的文字就让我陶醉,而樱桃,这个羞涩俊美的词语更让我痴迷。我多么希望它是一个女子,一个修身束腰的小女子,每年初夏的天气里站在我的窗前招摇,送给我微笑的酒窝和清甜。
后来的时候有一部日本的动漫叫《樱桃小丸子》,那是一个小女孩,可是并不修长,而且矮。我不知道为何她会拥有一个这么美丽的名字。我不喜欢这个片子的,但是我却喜欢这个名字。我有时候想,什么时候我才会认识一个叫樱桃的女孩子呢?
叫小满的女孩
小满。小满。我看到这两个字,心里就充满了喜悦。古人给节气命名,真是有意思。比如谷雨。比如清明。比如白露。比如芒种。我有时候想,给节气命名的那个古人一定是个文学家。日历是俗事,农事本劳人,却能得到一个如此文雅的名字,实在难得。苇岸曾经在《大地上的事情》专门来阐释这些节气,文笔曼妙,贴近大地,读来颇为怡人。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这样解释:“四月中,小满者,物致于此小得盈满。”在农村,小满的节日,到田野里去,总能看到满田的麦子已经开花尽落,果实充盈饱满。碧绿的海浪般的麦田,沉甸甸将要成熟的果实,着实招人喜爱。“小满小满,麦粒饱满。”“小满不满,芒种开镰。”过了小满,不须多日,就是芒种了。而芒种,对于北方农人来说,便是收割,便是劳累,便是喜悦。夹在谷雨和芒种中间的小满,那就是一个农人虚设的一个节日,一个用来展望希望的时刻,是一首诗。此时的庄稼颗粒饱满,田野里麦浪起伏,古人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于是开口便说了“小满。小满。”吧?
但小满却不仅是个节气,还是一段往事。有些疼痛的往事。小满是一个人。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小满生在小满这天,也由此得名。我在家乡的时候,她还很小。小满年纪虽小,却聪慧可爱,那时的我在中学读书,小满还没有上学。周末回家来,小满就跟在我的身后,听我读诗,看我写字。我说,小满,你也来。我把笔递给小满,她开始不肯,羞涩得满脸通红,好像院子里通红的石榴。我说,小满,你写。小满便比葫芦画瓢,但她画得像,画得真,画得单纯,画得可爱。小满听我读诗,自己也写一首。小满的诗虽然稚嫩,可是清新扑鼻,充满灵气。我说,小满,长大了你作女诗人。小满就天真地问,诗人是啥?我呵呵地笑,小满也笑得露出两个酒窝。到了学校里,我总是想着小满。想着纯净的小满。快乐的小满。会作诗的小满。又是一个周末,回到家里,我去找小满。母亲的眼里泪汪汪的,说,小满走了。之前毫无征兆,突然得了怪病,临死还说要当诗人。诗人是个啥?我母亲不识字,不知道什么是诗人。我的心突然一紧,心里喊,小满。小满。
……我来到麦天里,到处是充盈的麦粒。小满就是在小满这天走的。我看见麦田里一个小小的坟头,我知道那就是小满。我把我保存的小满写的那首诗烧在小满坟头,我仿佛看见小满手握铅笔,羞涩得满脸通红。此后的每年,到了小满的节日,我就要想起一个叫小满的女孩子和关于小满的一段往事。这一个美妙的名字给她,也算是天赐佳名的了,可是,为什么,天又把她收走了呢?
西瓜
我对这种瓜果的喜爱之深,感情之复杂,让我不厌其烦地多次要写它。在我租种的这片田园里,在麦田和菜园之间,在薰衣草和地瓜垄之间,我种下了十几棵西瓜。入夏之后,西瓜秧爬得很快,开花的小瓜纽也长得极快,我浇了两次水之后,西瓜便一天一个模样地长起来,由鸡蛋大小,到拳头大小,到皮球大小……我每天都来看它们,数它们,随着它们的饱满,我心里有了许多久违的幸福感。
之前我在小说《看瓜记》《西瓜、电鱼船和魔术师》以及《苹果熟了》里反复写过这种瓜果,每次都写得我口舌生津、满心喜悦,下面一个关于西瓜的故事,却让人满腹辛酸,颇有况味——
有一次我父亲进城卖瓜,就和别人打架了。来找事的是街头的小贩,看我父亲的西瓜卖得快,过来抱了马车上的西瓜就摔在地上。那个西瓜很大,是当年的瓜王。头一天晚上摘下来的时候,我搂着它睡了一夜。我不舍得卖它,可早晨装车时父亲还是默默地把它搬上了马车。可是,那个瘦个子的穿花衬衣戴变色眼镜有些结巴的年轻人,他凭什么把我家的西瓜摔在地上?那一年我七岁,上一年级,我和父亲一起到县城里卖西瓜去。我很害怕,也很委屈。我藏在马车后面,眼里蓄满了泪水。我父亲气得有些哆嗦,他一手拿起西瓜刀,一手拿起铁秤砣就靠上去了。我父亲三十多岁的年纪,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和人打架。为了一个西瓜。为了我的委屈。后来,我父亲的头流血了,而那个年轻的瘦子也没有沾上多少便宜,被父亲砸了一秤砣后,嘟嘟囔囔地退去了。这就是那个夏天,有关西瓜留给我的记忆。
我对这种植物,爱之也切,恨之也切。后来,我父亲进城去卖瓜,我和母亲总是担心。父亲是一个老实的农民,可是城里只接受他种的西瓜,却容不下他一刻的停留。我们只知道西瓜的甜美好吃,却不知道种瓜的艰辛。那些西瓜的幼苗春节过后就要培育,而我的父亲要穿着棉衣去雪地里给它们烧炕加温,他自己的房子里却不舍得点一把火炭。种到地里后,我母亲就要每天在瓜垄里跪着爬着给它施肥,锄草,以及矫正秧条。西瓜开花的时候,早上八九点钟,母亲就要给它们去授粉,一朵花,一朵花的,所以,地里的每一个瓜,我母亲和我父亲他们都熟悉,就像他们自己的孩子。而当我父亲进城卖瓜的时候,我们从来不舍得吃一个好瓜。凋落的,碎裂的,父亲卖完剩回来的生瓜,我母亲从地里把它们背回家里,或从马车上拾出来,给我们兄弟切开了解馋。现在想起来,我家种瓜的那几年,我们吃得最多的就是生瓜。
这几年,父母已经年迈,他们早已经不再种瓜、卖瓜了。可是,我现在在城里,每次看到在夏夜的街头上卖瓜的农民,我总是想起我的父亲。我经常去买他们这一天的最后一个西瓜,并且绝不讨价还价,我在内心里把他们当成我的父亲。这么晚的夜色,只剩下一个西瓜没有卖出去,他们还是不走。他们家里也有为他担心、等他安全回来的妻子和孩子吗?这么晚的夜色下,他们有推着木轮车来城里的,他们怎么一步一步迈回家去?等卖完了最后一个西瓜,他们就高兴了,脸上的皱纹荡漾开了,他们会有一个好梦吧?
西瓜,西瓜。
这种绿皮红瓤的清甜瓜果,在我的记忆里,却是一种痛和沉重。当我用刀子把你打开,把你摆在干净的木桌茶几上,你到底是哪一个母亲曾经亲手采摘还有哪一个父亲把你带到县城里来的?你很漂亮和美味,可是我看见你的时候,想起的却是一段往事。
韭菜
韭菜,倒更像是一种草。在我经营的菜园里,菜畦中的这种植物一小撮一小撮地生长着,长长的叶子,墨绿色的样子很是可人眼目。我有时候觉得它更像是一种兰草的亲戚或近邻,但兰草只可观瞻,它却是可以入口的一道美味。我拿着一把断柄的镰刀,在春日或夏日的傍晚,扒开肥沃潮湿的泥土,去割回一把韭菜来。割,这个动作也很有意思。这本是金属和植物的交锋,但在这里却不能有割麦子或豆子的强悍,必须要温柔。把割这个动作变得温情脉脉,因为韭菜割了还要长出新的叶子来,切不能伤其根的。割了一茬,再生一茬,这让我想起《诗经·采薇》中女孩子挎了篮子去野外采薇草的事情了。
我喜欢韭菜炒鸡蛋这道小菜。每次入宴,我少不了要这个菜。这个菜制作简单,成本低廉,却极是好吃。搛一筷子入口,鸡蛋包卷着韭菜,韭菜缠绕着鸡蛋,温暖而有青草的滋味,再饮一盅半盅的白酒,不一会就有微醺的味道了;而微醺我觉得是人生最好的状态——似痴似傻,半清半醒,脚下轻飘,口舌生津,岂不妙哉?不仅味美,这个菜,其色也鲜泽,金黄的鸡蛋,墨绿的韭菜,清泠泠的白瓷盘子,鲜艳而又素朴,不及入口,只是欣赏,也很可以悦目了。我不是美食家,却对菜肴的颜色审美有着特殊的癖好,比如虾皮油菜——翠绿的叶子、粉红的虾皮,二者相依,红绿分明,我就很喜欢;再比如,蒜薹肉丝,比如红辣椒炒豆腐,都是很好的颜色搭配,我一律喜欢吃,甚至百吃不厌。在这些小菜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韭菜鸡蛋,此菜入口,曼妙无比,余味悠长。这也是我之喜爱韭菜的缘由吧。
韭菜虽然不停地割,但是也分季节来吃,才叫好吃。春节过后,头刀韭菜最为鲜嫩,炒了吃或包素馅的三鲜水饺可谓极品;春分过后,夏天以前,韭菜味道清爽而甘洌,温软而绵长,是最好食用季节。而到了炎热的夏天,韭菜疯长,也容易腐烂,所以此时有六月烂韭菜之说,此时的韭菜不若春天的味美,若食用则可以用它和粉条一起做蒸包来吃,味道也算不错。这时候雨水频繁,韭菜长得很快,如果割得不及时,韭菜转眼长大起来,就要开花了。大约秋日时刻,韭菜中央抽出一根茎来,乳白色的韭菜花顶在茎端,细小的花朵组合在一起,成一个圆形,很是漂亮的。它的花朵不仅可以悦目,而且也可以食用。那就趁它未老之时掐下来腌上,入冬后作咸菜吃,其味道大约也毫不逊色于韭菜鸡蛋的。
芒种
芒种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一般在6月6日前后,太阳到达黄经75°的时候。芒种字面的意思是“有芒的麦子快收,有芒的稻子可种”。《月令七十二侯集解》:“五月节,谓有芒之种谷可稼种矣。”此时中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将进入多雨的黄梅时节。
黄瓜
黄瓜或许取名绿瓜更名副其实。从顶着一朵黄花的小瓜纽儿到长大成人,它都是绿色的。只有到了暮年,水分尽失,绿色褪去,渐成黄色。这种蔬菜是最普通的菜蔬,是百姓餐桌和贵族厨房都可以拥有的。不仅如此,生吃、熟炒,炖汤、腌制,都是美味。说来固执,我读大学的两年,竟然吃了整整两年的黄瓜炒鸡蛋。碧绿的黄瓜,黄灿灿的鸡蛋,盛在洁白的盘子里,看上去像是一件艺术品。这种菜价格低,口感好,颜色鲜,是我的最爱。直到现在,我还是常做这一道菜,只可惜妻子和女儿都不爱吃,我每每独享,也自有一番欢乐。
这种菜蔬不必多写,谁人没有见过黄瓜?吃过黄瓜?我只写几件小事,算是与黄瓜的缘分。一次是偷黄瓜。那时候我还小,因为有点种晚了,村东菜园里我家的黄瓜迟迟结不出来,邻家大婶种得早,浇水勤,那一架黄瓜,“万条垂下绿丝绦”,两天工夫都成了一拃长的嫩黄瓜。我垂涎欲滴,望眼欲穿,终于在一个黑夜,与堂弟一起钻进了她家的黄瓜园,偷了她家三根黄瓜。正当我抱着黄瓜要钻出来时,一抬头,妈呀,大叔那铃铛般的大眼睛在黑暗中闪着蓝光正在园边上看着我呢!我撒腿就跑,黄瓜也不要了……第二天,大婶拿了四根黄瓜给我送去,说,想吃就摘,可不敢偷了,长大了变坏了!我羞得满脸通红,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别忘了,我可是我们村小学公认的三好学生、少先队员呐!
母亲种菜园那几年,我家成了菜农。村前的一等地,划出来一亩地,全种了蔬菜。其中,黄瓜和豆角最多。父亲和母亲每天天不亮就进园劳动,特别是卖菜的时候,为了蔬菜新鲜,必须是当日早晨现摘现卖,每天五点钟父母就起床趟着露水去菜园摘菜,装满了筐篓,由父亲骑着自行车,歪歪扭扭驮到集市上赶集。有一次到了夏末秋初,黄瓜结得正多的时候,父亲驮了足足有二百斤黄瓜去赶集。结果一直到中午,也没有卖出去二十斤。黄瓜太多了,满集都是,再说了,庄稼人不缺菜园,谁家不栽上几棵?最后,一分钱一斤,也没有人要。气得父亲歪歪扭扭又驮回来,骑到半道,又渴又饿,气急败坏,父亲把车子一歪,整筐整篓的大黄瓜全都倒进了沟渠里,不要了。自那天之后,父亲赶集再不卖黄瓜,十几架黄瓜顾自悬垂在瓜架上,一个个自由生长,都如胳膊一般粗,足足半米长。入秋之后,黄瓜绿色变黄,真成了黄瓜,眼看瓜熟蒂落。要是落地,黄瓜破裂,里面黏稠的黄瓜汁液夹杂瓜种就会淌出来,弄得满地腥臭。还是后来,母亲央养鱼的表叔开三轮车来,把黄瓜全摘了,装了满满两车,全投放到池塘里喂了黑鱼,才算处理了事。自那之后,父亲和母亲的菜园,再也没有栽种过那么多黄瓜,这种瓜太能结了,多到无法处理,成了麻烦。
现在我菜园里的两架黄瓜,有二十多棵,在我勤浇了几次水后,也夜夜疯长,最终收获了二百多斤。我把它们分别送给左邻右舍,同事朋友,他们都高兴地欣然接受,表示感谢,简直与当年求别人来帮忙处理黄瓜天壤之别啊。一些小黄瓜纽儿,我学着母亲当年的方法,用盐和酱油腌制做成了咸菜,每天早晨当作喝粥的佐料,倒真也别有一番风味了。
茄子
我不太爱吃茄子,就只种了不足十棵,却是两个品种。四株是大叶矮茎,黑紫色球形茄子;四株是瘦叶高杆,长形茄子。球形茄子用来做红烧茄子、茄子汤,长条茄子可以清蒸浇蒜泥来吃,而且生吃也好,甜甜的,嫩嫩的,像是水果一般。我更喜欢的是,看这些植物,一个个小枝条上,悬挂着一个又一个油黑发亮的紫茄子,让人觉得美气,并不禁赞叹自然奇诡,生物玄妙,要是入画,一定惹人喜爱。
豆角
豆角的种类最多。长的短的宽的圆的,各式各样的豆角,不同品种,不同风味。长豆角像垂柳一般,根根垂立,宛如长腿细腰的美人;宽豆角,满架攀爬,形如刀状,偶有紫色,挂满枝头,像一把把闪光漂亮的小刀子;圆豆角果粒饱满,果皮厚实,花开成簇,结果成堆,煞是喜人。各种豆角采摘下来,放在一起,宛如豆角博物展览,美不胜收。但不管外在形状如何,果皮之内的豆粒都差不多,基本为椭圆形,像小小肾脏,睁着迷离小眼睛。今日我们将之作为菜蔬,在其娇嫩之时就摘掉了,其实,它们的生长和多实是为了繁殖。由此观之,这种植物的生命繁殖力十分旺盛。大豆也差不多,抗旱植物,茎秆粗壮,豆角复数,每一个豆角里都有数粒种子。毛豆之时,摘下来和鲜花生煮了,配上扎啤、烤肉,备感人生之不亦乐乎。
豆角品种多,产量大,吃法也就百变。切段、切丝、整条,干煸、蒸煮、旺炒、作馅,皆可以制作美味。它和黄瓜一样,命贱好活,普通平凡,多食不腻。在任何一户农家的田间菜园里,在任何达官贵人的餐桌碗碟里,谁会少了一盘豆角呢?
西红柿
西红柿是外来蔬菜,舶来品,但很快风靡全国,受到各个阶层人的欢迎和热爱。因为它不仅生食如水果一般美味,也可炖牛腩、做蛋汤,颜色鲜亮,味道绵醇。尤其是在全世界最为普遍、最欢迎的西红柿炒鸡蛋,已成为一道经典,甚至一门处世哲学。
不仅如此,西红柿结果之时,青秆细叶,纤细的枝条上挂满大大小小的红灯笼,好一个大红灯笼高高挂!若将其入画,便成佳品。种植于庄稼菜蔬之间,一片碧绿之中,它婷婷袅袅,卓然不群,成为全园美妙的点缀和灵动的升华。
关于麦子的故事一
割麦,割麦
说起割麦的事来,对我已经十分遥远。那时候,过了小满,祖父就不断地往麦田里跑。他吸着烟袋,用小塑料袋装上一把烟叶吧嗒吧嗒地吸。祖父每天回来,都要在吃饭的时候通报麦田里麦子的情况,饱粒了,半黄了,有时候捎回一把青麦穗来,让我母亲塞到锅底下给我烤出一把烧麦来吃。终于有一天,祖父掐着手指头,算来算去,说,明天就是芒种了,我看地里的麦子熟透了,明天开镰吧。我父亲也抽一颗烟,半天说一句话,开镰吧。
晚上的时候,父亲就去磨镰。呲啦,呲啦,父亲往磨刀石上沾点水,把挂在墙缝里的闲了一冬的镰刀摘下来,开始打磨它们。母亲就招呼我们早睡,明天一律下地干活。早晨起来,天还不亮,祖父就用扁担挑了水筲,牵了大马去麦场里去了。村前有一片场地,就是专门用来打麦的,祖父和父亲要先去滚场。先用水泼了一遍,铺上去年的一层麦秸,祖父就套上我家的枣红马,拉上碌碡,滚上一遍,做好准备工作。祖父戴个草帽,站在场中间,挥舞着鞭子,吆喝着。祖父天生一个干农活的好手,使用起牲口来,也是得心应手。我仿佛仍然看见祖父吆喝枣红马的架势,有板有眼,一如雕塑。
回来吃过早饭,我们全家便去割麦。而在芒种这一天里,全村好像约好了一样,田野里一下子站满了人。男人。女人。学生。老人……那些金属的镰刀一把一把握在手里,闪闪发光。割麦子的活计看上去容易,实际很累人,尤其是累腰。弯腰割麦,不一会就要腰酸背痛。但人多力量大,我家割麦总是与我叔叔家联合,五六个劳力一起割麦,有说有笑,倒也很快。我祖父割了几垄,回过头来找我,看到我早就坐到地头的大树下乘凉歇息去了。祖父就哈哈大笑,骂我是个滑头。我也并不申辩,很快溜回家去,奶奶在家里做饭,煮上几个咸鸭蛋,不留神的工夫,我就偷了一个,剥开吃掉了。
割了麦就要打麦。我们用排子车把麦子运到场院里,摊开,在烈日下暴晒,大约下午时分,我祖父便又驾上枣红马,拉着碌碡开始打麦了。后来的时候,我们村上有用打麦机的,送进去麦秆直接出麦粒,这样很省事,可在我记忆中,我家没有用过一次。一是我祖父嫌它浪费粮食,二是我家有一匹能干的枣红马,用它拉碌碡打麦更有过麦的味道吧。有一次,打麦的时候,我的一个堂哥拉着西瓜从我家场院边上走过(他家里种了早西瓜出售),就给了我们一个。那时候,在乡村,割麦的时候一般吃不上西瓜。于是,我在场里用拳头当场砸开吃了,西瓜甜不甜我已记不清了,可是吃西瓜的事件却记忆犹新。
我的母亲和父亲一样去田里割麦,她手腕里系一个花手绢一是好看,二是擦汗。她手握镰刀站在麦田里,眼睛了充满了劳累和希望。
关于麦子的故事二
晒麦,晒麦
麦子打下来了,仓促地堆在仓里,时间长了就要发霉。所以,那几天,平时不大看电视的父亲就要每天等着看天气预报。如果天气晴朗,第二天,父亲就要带着我们去晒麦。有一次,我的一个堂叔在场院里晒了一大场麦粒子,本来上午还好好的太阳,下午突然来了乌云,一阵雷声,雨点子噼里啪啦地下来了,结果几千斤麦子被冲入了沟渠,喂了王八。我的堂叔顿足大哭。我的婶子披头散发大哭,还上了一次吊,幸亏被人及时救下,才算了事。
如果是个日头毒的好天,我的父亲就要早起,拿了扫帚到柏油路上去占场地。以前没有柏油路,晒麦子都是在土场里或房顶上(我家的房顶是水泥的平房,晒麦的时候我父亲扛上布袋一次次把麦子弄到屋顶上去,后来父亲年纪大了,村边又修了柏油路,就不在房顶上晒了)。在场里晒麦子有土,往往收不干净,现在有了水泥路,大家一律在路上晒了。因为要晒麦的人家很多,所以要早起去占场地。吃过早饭,我和弟弟一起帮父亲把仓里的麦子灌到口袋里,一个个抬到排子车上,然后,我们拉着铺在柏油路上,摊匀,整平,好似一片金黄的沙滩。当然,看麦子的任务就是我和弟弟的了;看麦子主要看鸡和麻雀,看过路的羊群和牛马。
我在这里说的看麦事情,还有一些故事。有一次,李国在路上晒麦子,一不小心,就被一辆大卡车给撞了。卡车把他刮倒,然后从他身上碾过去,李国当场死亡。麦子成了血染的麦子。其悲惨的样子,让人震惊。还有另一次,中午王强在路上看麦时拾到了一牛皮包钞票,牛皮包相当于一个普通的公文包,王强看见一个摩托车飞驰而过,掉下来一个黑色的东西。他拾起来一看,竟然是一个盛钱的皮包。王强没见过这么多钱,一下子激动得双手发抖。正好张镇从这里路过,拿了他的皮包要和他分钱。王强不依,两个人很快厮打起来,结果惊动了派出所,来了几个穿警服的人,不仅收走了皮包,而且带走了王强和张镇。
到了下午,太阳西斜,麦子就要晒好了。父亲带领我们拿着工具收拾麦子,先是用木锨扬一扬,接着灌进口袋。然后,倒进仓库的时候,还要买一盒保粮药放入其中,否则,就会生了虫子。但是保粮药有剧毒,不小心沾染了就要丧命。我曾有一个侄子,他爸爸让他买药,结果他同时用摸药的手买块雪糕吃了,很快便中毒,送到医院抢救,医治无效而死亡。
那些金光闪闪的麦粒子,在太阳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可是在这些麦子的背后有许多一言难尽的故事呢。
夏至
夏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每年公历6月21日或22日。夏至这天,太阳直射地面的位置到达一年的最北端,几乎直射北回归线,此时,北半球的白昼达最长,且越往北越长。
中国古代将夏至分为三候:“一候鹿角解;二候蝉始鸣;三候半夏生。”
薰衣草
写下这三个字,我就觉得有一种幸福感。在众多花卉,我非常喜欢这种平凡而团簇、香气袅袅的小植物。名字也好,薰衣草——又名香水植物,灵香草,香草,黄香草,拉文德。原产于地中海沿岸、欧洲各地及大洋洲列岛,如法国南部的小镇普罗旺斯,后被广泛栽种于英国及南斯拉夫。其叶形花色优美典雅,蓝紫色花序颖长秀丽,是庭院中一种新的多年生耐寒花卉,适宜花径丛植或条植,也可盆栽观赏。自古就广泛用于医疗上,茎和叶都可入药,有健胃、发汗、止痛之功效,是治疗伤风感冒、腹痛、湿疹的良药。
词条上的解释显得呆板,在我的意念里,这种花草的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就像是一见钟情的暗恋,是淡淡一笑,是回眸轻颦,是回味无穷的涟漪和幻想。在我这一块大俗的烟火气浓郁的园子里,种地瓜、种麦子、种大豆……种各种蔬菜,都是可以用来食用的,可以果腹的,唯独这一种植物,是用来看的,用来闻的,用来想的,用来爱的。就像一首豪放词里的婉约,就像战场上决战前悠扬的琴声。它是虚的。
有了它的虚,我的整块地才活起来;有了它的香,我的整个人,才美起来。薰衣草,它的花语是“等待爱情”。它的产地是欧洲,最著名的是法国小镇普罗旺斯。我没有亲去过,但看到过照片,那些成团成群的薰衣草,浓红的、紫色的,都袅袅地飘着颜色的空气,让整个小镇的空气中都有着甜腻腻的暧昧的爱情的气息。
我种植它并不是为了等待爱情,但爱情于我,却是人生最美好的甘露和幸福。我的妻子喜欢这种草,我的女儿也喜欢这种草。妻子带着朵朵到薰衣草的中间去,她们是那样的美丽和幸福。在庄稼与菜园之间,在这一条狭长的瓦河边的土地上,我种植了几百株薰衣草,它们静静地生长着,细小的种粒长出蓬勃的茎叶,茎叶间开满紫色的小花,它让我的大地生辉,让我的田园升华,让我,和我的爱情有了结晶,让我每一次涉足,都沉醉于土地的美好花草的美好和人生的美好。
每次回家,我都要采摘一把薰衣草。我把它插在客厅、卧室和厨房的花瓶子里,花瓶是古典的,就那样淡淡地看着它。我还把它送给我的是邻居,我的亲人,我的诗人和画家,还有那如百灵鸟一般婉转高歌的音乐家朋友。
他们都幸福起来。
向日葵
山枣树旁边,在东边的田埂上,是七八棵向日葵。我对这种植物的喜爱,与薰衣草是另一种不同。薰衣草是幸福感,向日葵带给我的是快乐。每次看到它们,看到那粗粗的秆,那带着毛刺的大大的绿叶子,特别是那黄色的花盘,哦,我的亲亲的向日葵,我爱你!
向日葵的花头如果拿给物理学家和数学家看,那会是多么科学、优美的排列和几何图形?如果拿给文学家看,那就是一首诗,一篇散文,是爱的十四行!如果给哲学家看,那会是宇宙如何的组合、生命如何的呈现。我喜欢这种颜色,甚至到爱极,因为我一看到它,就欣喜如莲。心里像盛开了一朵莲花。
向日葵的美,多和少都可以达到极致。成片成片的向日葵,滚滚的向日葵花和花盘,我在一个忘记名字的电影里看过,那种美太震撼,足以让生命涅槃和重生。那好像是个日本电影?但我记得在内蒙古某个地方种植有成百上千亩的这种植物,东北也有?有机会,我一定去看看,钻进一眼望不到边的向日葵园里去走一走,跑一跑,拍无数张美丽的照片。或许也可以感受到梵高笔下熊熊燃烧的向日葵的生命火焰。
如果不多,即使几棵,哪怕一棵,在田间地头,在庄稼与菜园中间,就一棵挺立的向日葵,也会醒人眼目,让人欣喜。众多的植物中间,它黄色的花盘,那般醒目,那般热烈,那般殷实,那般绚丽。
向日葵生命力是极度旺盛的,一个花盘可以结出多籽粒?只可惜它的种子太好吃,收割后被芸芸众生嗑掉,但也给大家唇齿留香,成为众人最休闲最自在的生命时间。
芦苇
我最喜爱的一种植物,真不知道从那里说它。它拔节时的清脆、苇根汁液散发的清香,修长美丽的叶子、细高纤美的长腿以及那梦幻般的苇楣子花,平凡而脱俗的姿态,无处不让我着迷。我也用文字无数次地描写过它,有散文《亲亲芦苇》,有给我带来声誉的中篇小说《西北望蒲苇》,还有许多许多散落在其他篇章里的关于它的汉字。
在我的茅屋一侧,在我挖掘的小小池塘四周,我栽种了这种绿色的伴我成长的故乡植物,我看它、亲它、做苇笛儿、吹苇叶儿……这才是我的“田园”,我的“东篱”,我的“采菊”和心灵的憩园。这让我想起来十多年前对它的吟咏——
亲亲芦苇。
那些草从黑色的泥地里长出来,它们和地下的根一样,也长的一节一节的,它们有着竹子一样修长的叶子,但是我的祖先却叫它们芦苇。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父亲告诉我,芦苇到秋天的时候,就开一大团一大团的白花,冬天的时候死去,第二年春天再活过来;而竹子不开花,竹子一开花就永远的死去了,再活不过来。
我的故乡遍布这种叫芦苇的植物,它们成片成片地生长在村庄的周围,跟着一条叫蒲苇河的河流曲折蜿蜒,长成一大片茂密的芦苇荡。这些植物的年纪比我祖父的祖父年纪还大,我的祖先还没有来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在这儿生长了,一年死一次,一年生一次。它们把根深深地扎进黑色的泥土,向四周肆意扩展,你拿一把铁锨随意找个地方挖下去,都会切着它们纤细的根。父亲犁地的时候,就常常翻出一两棵脆脆的白生生的苇根,那可是一块种了多少年的熟地啊。它们藏在地下,一有机会就冒出尖尖的头来,并且趁你不留神的工夫就迅速生长成一棵挺拔的芦苇。这些根在土里就像千万只飞鸟在空中一样任意飞翔,占领着空间和泥土,织成一张巨大的网。我们整个的蒲苇桥村庄就坐落在这张大网上。这里到处都长满了芦苇和蒲草,我们的村庄就是以它命名的。父亲说,实际上我们都是蒲苇桥一棵一棵活着的芦苇,我们的根像芦苇一样深深扎在大地上,我们永远离不开这黑色的泥土。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懵懂的少年,但是,我隐约觉出父亲是一位乡村哲学家,除他之外我还没听谁说过人是一棵芦苇。
地面是一个界点,芦苇在两个空间里生活。根向地下使劲伸展,死死地抓住泥土;茎则直直向上,抢占着地上的位置。芦苇是一种特殊的植物,它一节一节地长着,就像我们进行一次长途旅行,总要走一走歇一歇一样。每歇一次,它就挑起一把叶子作绿伞。我觉得芦苇更像一个人,抑或是人在冥冥中学了芦苇。但人和芦苇是不一样的,一位哲人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会思想使人比芦苇高明,但会思想也使许多人长得歪了,不能像芦苇一样正直地生长。人群中有歪心斜术之人,但谁见过一棵弯着生长的芦苇?
芦苇一路直直地长下去,慢慢高过我们的头顶,我拨开苇丛走进去,后面的芦苇复又合拢,苇荡把我淹没了。这些细细的苇叶组织成了翠绿的空间。它们像一叶叶小舟,又像一队队纤柔的少女,这让我想起那首古老的诗谣:“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些长腿细腰的美人儿可就是我二十年梦中夜夜梦见的伊人?我顺手捋过一支细长的苇节,做成清脆的苇笛,这是芦苇的情歌,汩汩流淌。
我看见母亲的羊群走进苇荡,苇荡里马上就绽开了洁白的花朵。苇荡里偶尔会有一小片芦苇稀疏的地方,这儿长满了丰茂的野草,有水稗子草,芨芨草,开白花的野荞麦和许许多多不知名的野草,母亲的羊群就在这里吃草,一切都充满了神秘的色彩和浪漫的情调。
这让我想起我的先人,他们一拨一拨地走进苇荡,最后睡在苇荡里滋养着芦苇,不知道我的身体能生出多少棵挺拔的芦苇?
秋天的芦苇开出大团大团白色的苇絮,它们像温暖的诗歌四处飞扬,遍布整个蒲苇桥乡村,天空中弥漫着乳白色的馥郁的香味。
雨声响起来了,敲打着祖母门前挂着的翠绿的苇叶,那是为端午节包粽子采摘的。祖母已经年迈,但她的手却灵活如鱼,她把淘洗干净的糯米和一颗红艳艳的枣包进苇叶,一绕两绕就成了一个小巧玲珑的粽子。她把粽子摆进锅里,拉起了古老的风箱。我听见扑嗒扑嗒的风箱夹杂雨声把水煮沸了,粽子的香气飘溢出来,在潮湿的空气中游走,充盈进蒲苇桥的角角落落。
傍晚的时候,祖父抱着一抱苇叶从野外回来,脚步声一路穿过青石板巷,衣襟上还残留着泥土和野草的味道。他拍一拍身上的泥土,把苇叶放进水槽里进行清洗,他吸一吸鼻子,闻见了锅里粽子和苇叶的香味。他点燃一袋旱烟,看着远处茂盛的苇荡。
月光下的苇荡蛙声如鼓,我的二叔拉响了黝黑的二胡。乡下种地的二叔酷爱音乐,他怀抱二胡的姿态痴迷而虔诚。我的二叔唱的是一曲情歌吗?音乐夹杂着芦苇的味道丝丝缕缕地飘荡。我看见我美丽如花的婶子腮边红霞飞动,她凝视我的二叔心事起伏,她在那一刻美若仙子。
祖父会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带领我们出发,大家手握镰刀浩浩荡荡地走向原野收割芦苇。祖父的年纪已经拿不起镰刀,但他会到处指挥着我们进行收割。许多年以来都是如此,甚至某一天祖父晚去了一会,我们就不知从何下手。已近五十岁的父亲仍没有能力指挥这一年一度的大行动,祖父不在他就显得烦乱不安。这愈发使我对芦苇产生无比的膜拜。
收割后的芦苇在漫长的冬夜里被破成苇篾,祖父再带领他的儿女把它编成一领领苇席。祖父是蒲苇桥编席最好的老人。跟他学习编席的人像他的白胡子一样多。一个冬天我们的席子就可以堆成一座洁白的小山,父亲套上家里那一头壮实的老驴,拉着一大车苇席走向百里之外的那座古老的小镇,那里有一个乔记苇席店,蒲苇桥的芦苇就从这里行销全国。
这些苇席鼓荡着蒲苇桥生生不息的生命气息,充满了蒲草和芦苇的苇的味道。至此,我看见天南地北的席炕上铺满了来自蒲苇桥的苇席,有多少男女在席上奋然交欢,蒲苇的野性刺激了他们的欲望,我听到了肉体相撞的声音。承载了生命之欢的苇席,又有多少生命在上面啼哭降落?又有多少生命在上面悄然离去?
我听祖父说,大约要有一大抱挺拔的芦苇才能编织成一领苇席,那么一大抱芦苇能有多少棵?大约得有多少泥土才能生长这么多芦苇?而一个人一生要睡坏多少领苇席?也就是一个人一生需要多少棵芦苇?而死后,我们的身体又能滋养出多少棵芦苇呢?
芦苇依然挺立不语,这使一组沉默的诗歌,但我知道它的内心一样激情飞扬。
一棵芦苇就是一个人,一个人就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
西北望蒲苇(小说节选)
……许多年之后,我老态龙钟的祖父坐在这座城市的阳台上浸淫往事。他微闭双眼在记忆的长河里翻腾不止,他把蒲苇桥故乡的历历往事复活得鲜亮如初。午后的阳光让他的须发愈显苍白,我看到他的身体已如沧桑的楼阁倾颓不堪,但他的记忆却壮如青禾,他在那一片长满野艾、蒲草和芦苇的野地里茫然四顾,痴迷于寻找当年的景象,久久不思回归。他在他漫长的记忆里沉浮起落,流连忘返。
祖父说他听到了蒲苇桥故乡对他的呼唤,他看到了老如枯树已去多年的祖母在蒲苇桥村口翘首迎盼,他说他要回家,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他——要——回——家——
祖父说我们都是蒲苇桥的子孙,我们的血脉之河流淌的是生生不息蒲苇桥的血液,对此祖父说我们注定是乔姓子孙,我们别无选择。我由此听到了祖父的叹息在我的体内声如惊雷,我知道祖父的记忆将在我身上绵延不绝,我看见时光的铁轨在我面前延伸不止,我在祖父的记忆长河里潜入千里以外的蒲苇桥乡村,试图闯进这片鼓荡着浓浓生命气息的繁茂野地。我又一次听见祖父在我的耳边轻声呼唤:我要回家。
我的蒲苇桥的父老乡亲啊,当我在千里之外的米山小城翻开祖父带来的乔姓宗谱,我听到了蒲苇桥故乡门上锈迹斑斑的铜锁轰然而开,我看到了苇絮飘飞的季节里,我祖父的祖父,祖父的兄弟,祖父的乡亲在灵魂四处游荡的苇荡里收割着一垛一垛的蒲草和芦苇,在黄河故道的村头地野铺成一片芦苇的世界。充满野性充满血腥气息的空气把古运河里的运载苇席的航船浮上浮下。我以一个乔氏子孙的身份飞越故乡的角角落落,把祖父的回忆进行简单断续的摘录。
……
“秋天已经老了。”我听见祖父喃喃自语。
秋天是属于蒲苇桥的。顺河绵延百里的蒲苇茂密而成熟,到处充溢收获的气息,刺激着蒲苇桥的每一位乡亲。大财主乔家伟独占五百亩良田与三百亩苇荡,我看见成熟的高粱河飘絮的芦苇将长袍马褂的大财主重重包围,娶过七房姨太太,拥有无以数计的白花花的银子与沉甸甸粮食的乔家伟红光满面,在浓浓血腥气的空气中浮出苇荡。我看见他国字脸膛肥头大耳,白皙丰满的面庞依稀可见他俊朗的容貌。他身材高大而略显丰腴,透露出乔氏家族人特有的威严和富贵之态,这是蒲苇桥乔姓家族中重中之重的人物,他的一生如历史的藤蔓缠绕进乔氏族人身上让人摆脱不掉。
“蒲苇桥是乔家伟的!”
我听见大财主乔家伟傲视蒲苇桥的绵延苇荡哈哈大笑。
收割后的蒲苇桥出现旷野的荒凉。我听见历史的骨节啪啪作响,我的二祖父黑蛋在原野里奔跑如飞,清冷的苇茬刺破他的厚厚茧皮红血飞溅,洒满百亩苇荡,我嗅到一股血腥气直冲脑门。乔家伟头顶祥云俯视蒲苇桥的一切,他看见他的傻弟弟黑蛋欢快如狗,在他的苇荡里撒欢腾跃;他看见一垛垛芦苇冲天而起,蒲苇桥乡村到处飘荡芦苇的气息,乔家伟在俯视中英姿勃发。
白花花的苇席在一夜之间被破成苇篾,蒲苇桥的男人女人手指翻腾在乔家伟的空场院上编织苇席。蛰伏的冬天,蒲苇桥充满了劳动的热气腾腾,一领领苇席高高垛起,高过乔家伟的黑色阁楼,乔家伟头顶上的富贵祥云浓密聚集。等春水涨起,古运河里乔家伟的运席航船就要一字排开,浩浩荡荡开往千里以外的米山小城了。乡亲们说:
“那是一年一度的奇观啊!”
“狗日的乔家伟又要发大财了!”
祖父说,他听到了蛙鸣。
鼓浪般的蛙鸣夹在浓浓的罂粟的甜腻气息中穿越蒲苇桥故乡千里而来,在米山小城的二楼阳台上久响不息。老态龙钟的祖父说蛙鸣在唤他回家。我从祖父的叹息中看到那一片红艳似火的罂粟地里,身穿警服的镇长龙满年的弟弟龙满俊带一伙治安队的弟兄顺河狂奔,他们杂乱的脚步声像年底的鞭炮一样噼里啪啦,身后的枪声远远传响。我看见蒲苇桥镇上那个神秘的几百岁的老女人布,她坐在河边的桑树下闭目养神,她身后高大的桑树上结满紫红的桑葚,桑葚下她干瘪的乳房像布袋一样吊在胸前,半夜里她的咳嗽声传遍蒲苇桥镇的整个乡村,让人知道又有一颗灵魂走进了天堂。我看见躺在芦苇地里恋爱的男女一边爱抚一边大口大口吞食迷人的芦苇的花香,他们身体内欲望的河流哗哗流淌,声若洪涛,他们的动作持久有力;在那些繁茂的苇丛里野狗遍布,它们守着割草的男女奋然纠缠,毫不避讳;我看到很快那些割草的男女扔掉镰刀走进草丛,不久便传来生命的欢乐之音。我的二祖父黑蛋带着一条白狗整日在芦苇丛中钻进钻出,足迹遍布苇荡的每一角落,他看到苇丛中男女的白腿交缠蠕动,听到压折的苇节啪啪作响,眼前的青蛙也成双成对。他对男女之事无师自通,口中喃喃道:“我要女人,我要女人”。
我的远隔千里的父老乡亲啊,你们知道乔氏子孙在许多年之后芦苇繁茂的季节里翻开蒲苇桥充满欲望的苇荡听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吗?
池塘
一个乡村,一个孩子的童年,一块田地,一个人,终究绕不过一口池塘。我整个春天,费尽力气,在田间地头挖出这一方仅十几平方米的池塘,在它的周围遍植芦苇,在它的水面栽种水草,在它的水里养上青蛙、蟾蜍、草鱼、鲤鱼和鲢鱼甚至水蛇,我是在着意打造一个我的世界和王国。
这里面有我的梦想,有我的童年欢乐,有我的少年体验。这是一个立体的世界,有清清的瓦河水,有咕咕的蛙鸣,有碧荷睡莲,有俊美的红眼鲤鱼的身影……我搬一把竹椅,在我的茅屋前的瓜架下,吃茶,看书,写字,对着一片小小的池塘发呆,享受这最原始的田园的气息,我是一个有福的人。
为此,它让我想起我少时的村庄、人事和池塘——
村庄总爱临水而居,没有水,村庄就失去了灵气。有了水,村庄才成为了活着的村庄。乔辛毗邻两条大河,北行一公里,翻越大堤,是黄河;绕村而过,穿村而行,芦苇遍生的是运河。两条水把乔辛裹起来,乔辛村就水生生的,乔辛村的姑娘也滋润润水灵灵的了。庄稼地里浇灌着黄河的水,水退去了留下金灿灿的细沙土,沙土里种上啥庄稼都长得茂盛,草也茂盛,乔辛就是了一个植物的世界。植物葳蕤起来,活物们也繁殖得快,芦苇荡、红柳林里,虫子们没黑没白地交配,河汊里池塘中锦鲤排卵,蝌蚪满池,田野里游狗、灰兔和野猫生下了一窝一窝的小崽子,小崽子们顺河满地乱跑,把村庄活跃成一个立体的图画,到处蓬勃着自然分娩的馈赠。
黄河水黄,运河一堤之隔,水却清得很。水清可以吃可以洗可以饮牛喂猪,也可以濯足浣衣裳。夏天的夜里,男人们脱光了进去洗澡,妇女们也光了身子下去戏水。清水河从遥远的地方流过来,又带着男女们满河的欢笑朝北边的黄河流进去,走累了,就歇一歇,每歇一次脚,一滩一滩的脚印就成了一个一个的池塘了。河都是季节河,春日里枯水,人在河床上点下种子收获庄稼,夏秋里暴涨,河水就淹没了堤坝,家家把后码头的小船儿撑起来去收高粱去割芦苇。但池塘是一年四季有水的,池塘的中间是一个深潭,池水深蓝深蓝的,有一脉泉眼,从没有干枯过,大旱的日子它救人的命救庄稼的命也救牲畜的命。
哪一个村子没有这样的池塘呢?它或在村中,或在村头,春日里涟漪,冬日里结冰,夏天铺满了碧绿的荷叶。孩子们少年的快乐有一半是因为它。早晨起来村人们到池边洗脸,黄昏收工牲畜们去塘边饮水,中午灼灼阳光下,是光屁股的孩子像泥鳅一样在里面游泳、嬉闹。它承载了村庄太多的故事,太多的秘密,太多的村人的快乐、伤疤和疼痛,一只鸡被狗撵进了池塘竟然创造了凫水过塘的奇迹,一头牛跌进去被迫喝了鼓鼓的肚腹,半夜里西邻的三婶把女儿怀着的野种溺死在里面,凌晨时东邻的二伯不忍病痛跳进去结束了生命,一对殉情的男女投塘自尽被早起打水的三伯救起,一个涉世未深的孩童失足掉进了脆裂的冰窟……奶奶说,池塘的深潭里有一条红眼鲤鱼精,这精怪有几百岁了,每年都要吃掉一个不听大人话的孩子,她告诫我们不要在中午没人的时候独自下塘洗澡,因为今年的指标还没有完成;奶奶说,有一年爷爷用篾网捉住了一条红眼锦鲤,那是鱼精的子孙,半夜里鱼精来敲窗要鱼,吓得奶奶连夜把鱼丢进了池塘,那一年咱家的庄稼喜获丰收;奶奶说,在池塘中央深潭上方,每到月光很好的夜晚,就会凭空出现一个戏台,有一群绿胡须红眼睛的妖精咿咿呀呀地唱戏,那是红眼鲤鱼在庆祝丰收。
呀,每一个村庄都有这样的祖母,在滴雨的夜晚讲给我们奇幻魑魅的故事,每一个村庄都有这样一两个池塘,充满了常理难以解释的蹊跷和神秘。其中,鱼精的故事必不可少,就像我们成长中需要的糖或者盐,增添了生命的滋味,等我们慢慢长大,从远方风尘仆仆扑回故乡,才蓦然发现那个池塘是那样瘦小那样猥琐,当年充盈我们大脑的深信不疑的神话竟那样经不起推敲受不起琢磨,可祖母给我们讲得有鼻子有眼、绘声绘色,让我们完全相信了。我们念了书考了学,又没黑没白地写了一箩筐又一箩筐的文字或材料,印出了一麻袋又一麻袋的著作,到头来却都没有不识字的老祖母的故事讲得有滋味,这都是那一口干瘪的将枯或者已枯的池塘种下的种子。
河流也罢,池塘也罢,沟渠河汊也罢,这些水不仅供我们肉体成长,也丰盈着我们的精神,那一条河水的秘密,那一个池塘的隐私,每一个节点都精彩得胜过小说。
任何一个土地上的村庄,任何一个简小清浅的池塘都会有一大堆传奇的故事,任何一条流淌的小河,也都会埋藏村庄隐秘的心事,任何一个孩子的成长都难免伴随着池塘深水区的鲤鱼精的蛊惑和诱骗,就像每一个成人的心灵,任你再成熟,也都有一个私密脆弱的角落,成为盛放心事的深水区,在孤独的深夜或者黎明,失眠的眼睛瞪着天花板,那条童年的鱼精就会跳出来,搅一搅你心灵池塘的涟漪。
小暑
每年7月7日或8日太阳到达黄经105°时为小暑。暑,表示炎热的意思,小暑为小热,还不十分热。意指天气开始炎热,但还没到最热,农作物都进入了茁壮成长阶段。
进了小暑,菜园一早一晚都会蒙上一层蒙蒙的雾气。那是泥土和庄稼、蔬菜呼吸吞吐排放的空气。植物的叶子开始繁茂起来,长得大大的,颜色也由嫩绿变得深绿;茎秆粗壮起来,腰杆挺拔得倔强,粗粗的纤维透过薄薄的皮膜就可以看得见;一切的根茎舒展开来,在几场夏雨之后,土地变得热腾腾软和和的。地瓜开始迅速地爬秧拖蔓,已经把土地遮得严严实实,我掐了些嫩地瓜叶,弄面搅拌了蒸了吃,成为餐桌上备受欢迎的野味;割了麦子的麦茬,在雨水的浸泡下开始发黑、慢慢腐烂,化作秋泥,点种的玉米苗已经有脚踝高,两三个叶子中间卷着个喇叭筒儿,像朝天吹;西瓜已经长得足够大,我摘下了一个,已经红瓤,再过些天,就会熟透了;辣椒细细的,绿绿红红,悬挂在辣椒叶子下,像丝线,看了就让人口舌生津,炒或者腌,吃起来那味道一定够足的!
除了这些植物们,除了这些高高矮矮开花结果的花草们,在我的田园里,还有一些小动物们。有在冬天的时候就在这里做窝的田鼠一家,有柳树上的喜鹊,有飞来飞去跳跳落落的麻雀,有藏在麦垄里孵卵的鹌鹑,有大张飞蚂蚱,有夜半鸣叫的蟋蟀,还有许多不知名字摇头晃脑的昆虫和健美俊俏的蚂蚁……它们都是我的朋友,与他们相处的日子,我感到了舒展、快乐和纯粹。
大地上的活物们,和我一样,我们依赖土地而生存,我们都是大地的衍生物。
麻雀
我观察这种小鸟由来已久。我喜欢看见它或它们缩着脑袋,蓬松着灰麻的羽毛,停在窗前的柳树上,或者在阳光斑驳的天井的泥地上跳跃。它们灰褐色的伶俐的小脚跳来跳去,雀跃着。对,就是这一个词,带着调皮,带着灵动,让我的心也牵动着。有时候它们歪着小小的脑袋,东张西望,孩子一般讨人喜爱。让人觉得温暖。温暖。这是麻雀给我的感受。朴素。这也是麻雀给我的感受。好像一个庄稼孩子一般,总起来是让我觉得踏实的。
它们喜欢成群结队的,三五只,七八只。扑啦啦飞起来,又落下去。骨碌碌的眼睛充满了狡黠和警惕。麦天的时候,我们的新麦摊在场院里,金黄的麦粒让它们垂涎。麻雀们就藏在沟渠旁边的草丛里,土屋破旧的屋檐下,或者不远处的树丫上,下来偷粮食。我拿了一个草帽、一本书或者一张报纸遮了颜面,躺在树阴下装睡,我看见它们试探着走近了。先用喙蹭一下麦粒,然后慌忙抬头,看我的反应。看我依旧雕塑一般安然,它们就大胆了,有一只竟落到我的草帽上来了。噗地拉上一摊屎。我于是猛地跳起来,手一扬,吆喝一声,它们哗的跳飞起来,像一群受惊的小鹿,惊恐的眼神,让我不安起来,我就知道了什么是惊弓之鸟。它们真是一群可怜的孩子呀。
少年的时候,我家谷地里是绑了一个稻草人的。我父亲把一根棍子插在地里,绑上稻草,再分别插上两只胳膊,手里扯上两块红布,风吹过来,像招展的两面红旗。而还是要在稻草人的头上戴上一只草帽的,似乎这些贪食的麻雀只害怕戴草帽的老农。但我家的谷子还是少,一片一片的谷秕子筛落下来,我的母亲气得要哭,拊掌大骂,老麻,老麻,断子绝孙的老麻!麻雀们很快就和稻草人混得厮熟了,它们飞上稻草人破旧的草帽,放屁,拉屎,调情,交配,肆无忌惮。稻草人还是那样呆笨的样子,木偶一般。我的父亲就气坏了,于是假扮了稻草人站在谷地里,手里扬了一根竹竿,头上还是那只落满白色鸟屎的破草帽,一动不动。麻雀们又来了,呼朋引伴的,落到草帽上拉屎,调情,却没有发觉在草帽下面我父亲是抽着一只卷烟的,我父亲脸上同样有了狡黠的微笑,猛地把手一伸,扑啦啦,抓住了一手鸟毛。老麻们丧胆般飞逃了,多时再不敢回来。
我的前面又落下了一只麻雀,就一只,我不知道它为什么离开了它的妻子儿女,到我的眼前来。我微笑着观察这一只小鸟儿,夏天的阳光照耀着它,那么安详,它缩起脑袋,蓬松的羽毛像一只小鸡,一下一下地跳跃着。有时候它就歪着脑袋和我对视一番,它一点也不怕我。我细细地喘着气,生怕惊扰了它。它低头觅食,是不是饿了?我想反身给它取一点面包屑吃,可就在这时,它一转身突然就飞走了,看都没看我一眼,我突然觉得有点说不上来的失落。天黑下来了。
蚂蚁
在土里生活的小虫子,我最喜欢的是蚂蚁。蚯蚓让人有些悚然,而屎壳郎则名声太坏。那么,这种细腰长身的小动物,就让我觉得俊俏而可亲。我曾长时间观察过这些忙碌的成群的小蚂蚁,它们或在地上跑来跑去的觅食,或者蜿蜒一队爬到树上去,我就在闲聊无事的时候痴呆呆盯着它们不动,看着它们一片草可以拿来当世界,一棵树可以当高山的自在,甚至慢慢生出艳羡的成分来了。
不知许多年以前的庄周有没有观看蚂蚁的体验,他却是看过水,看过鱼的。我喜欢这个散淡的老头儿,对,名字也好,庄周。真好。我也是一个庄周般的闲人,虽然并没有他的思想。我在午后总是对午睡很吝啬,我老是不舍得睡觉。我就端了小红泥茶壶蹲在树阴下看蚂蚁吧。黑色的蚂蚁我见的最多,偶尔可见红色的,却是一律米粒般小,而且嫩,而且多。大蚂蚁也见到过,却往往是独行侠。我在园里拔草,它就呼啦啦跑过来,像一个指甲肚般的大蜘蛛。让我吓了一跳。这里说出来,不知是不是耸人听闻。我当时是颇以为是个蚂蚁精之类的东西的,现在看来也许是聊斋看多了的缘故吧。
我对蚂蚁充满了好奇。它们健康而且修长的身体,灵敏的触角,它们的语言和爬行的速度。这对于我都是一个谜语。我有时候很想变成一只蚂蚁,钻到门前的草坪里,那可以算作我的原始森林了,或者爬上那个园子旁边的小小山丘,我钻进最细小的土缝里去,那是何等的自在。当然,我更好奇的是蚂蚁的洞穴。我曾经拿小铲子挖掘过数个蚂蚁的洞穴,就像我曾经用铁锨挖掘过无数个秋日田野里田鼠的洞穴一样,但是我都没有成功。蚂蚁的洞穴太过细小,我把它们都挖坏了。我只有想象,它们是否也有自己的建筑师?是否也会和人类一样建造三居室或别致的别墅?法国著名昆虫学家(名字忘记了,我总是记不住外国人的长名字)拍了一个反映微小生物的片子《点虫虫》,在那里我清晰地看到了这些可爱的土里群居的小动物们。它们的身躯在显微镜下庞大起来,好像一个男人的手指一样壮硕。我看见了它们的眼睛,闪光的眼睛,还有纤细的触须,柔软颤抖的触须。我看到了那些男蚂蚁女蚂蚁(当然是猜想),还有老人和孩子。还有乳白色的蚂蚁的透明的卵,幼小的孩子。可爱的孩子们!它们睡卧在母亲铺好的柔软的洞穴里,后面是装满麦粒的仓库,那样安详。
下雨了。蚂蚁忙着搬家。天不时就要下雨,而蚂蚁一生就要不停地忙碌着搬家。从低处到高处,从天井到屋檐下,从土里到茂盛的树洞里。我从它们门前走过的时候,我总要停下步子,给它们问候一声;我总要对我自己说,我要为这些小生灵们祈祷,愿它们快乐。
我不知道蚂蚁听到了没有,但是我知道我热爱蚂蚁。
燕子,黑色圆舞曲
夏天潮湿的傍晚,在野外的天空,充满了这些跳黑色舞曲的身手轻捷的燕子们。它们适宜在夏天里飞翔和舞蹈,饱满而又娇小的身躯,成群成队地在空中,在沟渠边,在柳丛里,或落或飞,叽的一声就划出去老远,清脆的鸣叫像一根细细的粉丝伸进耳朵,让人在躁动的春天里获得一片惬意的宁静。
这种黑色鸟儿是一种特殊的鸟儿。我们故乡的人们全都喜欢它们,包括那些以掏鸟窝为乐的孩子们,他们从来不会擅自聪明地爬上屋梁伸手去掏它们的幼雏。这些十几岁的孩子,喜欢那些鸣叫的漂亮或不甚漂亮的鸟儿,麻雀,喜鹊,苇喳子,甚至包括鸽子。他们会把这些鸟儿抓出来,装到笼子里,或者用一根麻线绑起来,牵着它们到处飞翔逗乐。但是,任何一个孩子,决不会去抓一只燕子,他们敬重燕子,把这些古诗当中出现的黑色的精灵们放到心里去爱,保护它们,甚至会不顾大人的呵斥,爬上房梁为这些燕子们挂上一块硬纸片,以免那些带着稚嫩黄嘴的燕雏儿掉下来摔着。他们从小接受爱护燕子的教育,知道那是一种专吃小虫子的益鸟。
其实,我觉得喜欢燕子更在于它的美丽的纯黑的羽毛,和它饱满灵巧的身段,以及,那些燕子们用自己的青春带来的夏天里盎然的黑色的圆舞曲。那也许是鸟类中最漂亮的舞蹈,成群的燕子,苍白或蔚蓝的天空,夏天里的气息浓浓的,成群的燕子,纯黑的燕子,掠过天空,给略显单调的夏天带来灵动的一抹,好似平静的大海上飘过的一片风帆,好似单调的底色上一点俏皮鲜亮的颜色。
没有绿叶的陪衬,就没有炫耀的肤浅,不像蝴蝶那样斑斓,却自有自己的沉静的气质在里面。它们的舞蹈就是纯粹发自内心的,发自生命一种展现了。是蓬勃的生命的舞蹈,那是一首生命之轻歌。
黑色的燕子,黑色的舞蹈,黑色的深沉的表白。
鸽子,鸽子
在田野,什么鸟儿都能遇见。有时候,就会飞来一群鸽子,不知是野的还是家养的。我把残余的麦粒撒给它们,看它们咕咕咕地啄食,是一种幸福。
那是一群白色的精灵,它们的存在让人觉得温暖,抚摩它们肯定会有一种毛茸茸的感觉。这些鸽子们随着夏日傍晚的炊烟一起升落,在村庄的上空盘旋,在你的身边迈着零星的步子,让人备觉亲切。它们大片大片地落在站满高粱的田间地头,或者落在贫瘠的屋檐上,屋顶上,咕咕咕咕地叫着。一把任意的粮食就可以让它把你引以为朋友,饱满的麦粒,通红的高粱,撒在整洁的地面上,它们一边啄食一边回头冲你咕咕地表示感谢。它们还会落到你的肩膀上去,用它稚嫩通红的喙去亲吻你。你用手把它们捧在手掌上,观看它玲珑的小巧的脚趾,那是一双如何晶莹美丽的脚呀。这就是可爱的田园的鸽子。傍晚的时候,从某家某户门筒子下草窝子里飞出来,如此亲近地与你共度寂寞的傍晚的时光。
你可以想象,或许最美的是那大雪飘落的傍晚。橘黄的如豆的灯光,透过门缝洒落在屋外厚厚的雪地上,一家人围坐在火红的炉子旁叽叽喳喳地说话。那些大门洞子或者马厩房檐下的鸽子们,咕咕地叫,欢快地叫。它们偷偷听你们的谈话和偶尔发出的欢快的笑声。在那过去的无数个绵长的夜晚,在那大雪飘飞的充满寒气的傍晚,一群与人同居的鸽子们就这样陪你度过。
它是鸟群中唯一一种被人青睐的鸟儿。它们拥有自由,活得潇洒,有人们给筑的巢穴,有人们给泼撒满地的粮食,甚至那一间生出小雏的寒屋里有主人给升起的冬天里的一把炉火。它们不会像鹦鹉一样被主人关进笼子里,它们也不会像一只麻雀一样被主人的孩子用麻线拴住腿脚捆绑在窗棂上。它们成群结队地和人平等的相处。难道是因为它身上那一片片纯白颜色的羽毛?还是它温和的性情,善解人意的表情?
曾经,在蒲苇桥故乡的任意的一个傍晚,我漫步在整饬的田埂上,漫步在收割之后深秋的斜阳里,身边不时有一群白色的鸽子,温暖的鸽子扑啦啦飞起或落下,那该是多么让人温馨的事情呀?
喜鹊与回忆
在我的南坡田园里,高高的杨树梢上,有一个喜鹊窝。那是这片土地上,除了田鼠一家,另一个美满的家巢。里面有一对喜鹊夫妻,还有两只喜鹊孩子。它们一家鸟常在树枝上欢叫,带给我“喜上梢头”的美好隐喻和淡淡哀伤的往事怀念,因为,少年时,我和一只喜鹊亲密过——一只喜鹊的故事。
我少年时候,曾经和弟弟养过一只喜鹊。十多年过去了,这只喜鹊早已经不在了人间,而我和弟弟对它的思念,却始终没有断掉。这些日子,漫步在田园,看到那高高的白杨树梢上隐约可见的硕大的鸟巢,聆听着在树枝间跳跃的几只喜鹊的鸣叫,竟然又回忆起当年我们共同饲养的那只叫“哈儿”的喜鹊了。
那时候我的弟弟尚小,还不足上学的年龄,而我也只是刚刚上了初中,平日里寄寓在乡中学简陋的集体宿舍里,周末的时候才得以回家睡上一个夜晚。记得那一个周末,我回家来,刚停住车子,我弟弟就从屋里捧了一个鞋盒子出来,那只叫“哈儿”的喜鹊便藏在里面。我看了很惊喜,说,怎么有一只喜鹊?弟弟说,我在村后的杨树林中救的。我更惊奇,说,你救的?弟弟便说了原委——这原来是一只落难的雏鹊儿。我弟弟和一帮子不上学的小伙伴在杨树林里玩耍,那日起了大风,杨树梢上的鸟巢被刮得东倒西歪,就有一只小喜鹊跌落下来,落在了弟弟脚下。按常理讲,几丈高的杨树,幼鸟儿跌落下来,应当当场殒命;巧的是这个喜鹊虽尚不会飞翔,可是也羽翼渐丰,跌落的过程中,想必是肉乎乎的双翅拼命地扑腾,又借助大风的摇摆,转着旋儿跌落下来,才不至于摔死,只是损伤了一点翅膀。我弟弟自然高兴,把它捧回家中,细心照料,一个星期的工夫,等我回家的时候,已经伤病痊愈了。我弟弟把它从盒子中拿出来,轻轻朝天上掷,它便借助着抛掷的力量也能在空中滑翔几米远,或者落在地上,或者落在屋沿,或者就落在我家开花的压低的梧桐树上,双脚紧抓树枝,身子前仰后合地来回俯仰,好似刚刚站上钢丝的杂技运动员。
我和弟弟被它的憨态逗引,于是不停地抛掷让它学飞,它每飞一次,都要发出一声“哈儿”的叫声,仿佛初学发音的幼童。我和弟弟便给它取名为“哈儿”,我们唤它的时候,就“哈儿”一声,“哈儿”一声地起伏不止,它也似乎有了灵性,听懂了似的“哈儿”“哈儿”地回应,于是,它便有了“哈儿”这个怪名字。我的父亲听见了,出来说,孩子们,喜鹊是一种好鸟儿,你们要好好照顾它。谁家有喜鹊落在枝头鸣叫,那谁家就有好事哩!“出门见喜”,“喜上眉梢”嘛!我的父亲原来是乡村小学的教师,他有学问,我们就都信了他的话,盼望着喜事接连不断的到我们家里来了。我们也“哈儿”“哈儿”的喊得更起劲了。
喜事很快来了,我的父亲很快被摘了帽,平反了。不仅平反了,而且还恢复了乡村教师的身份和职务,父亲又可以领工资了。我们都十分高兴,尤其母亲,去集上割回来半斤猪肉,用白菜粉条剁了馅子,包了一顿水饺犒劳我们。母亲给父亲夹水饺,说,你吃,你吃。父亲竟然激动得流下了眼泪。我和弟弟把“哈儿”也抱上饭桌,硬是给它喂进去了一个水饺。父亲和母亲不但没有嫌我们,而且也说“哈儿”是我们家的功臣,正是因为“哈儿”的到来,我们的父亲才从牛棚走了出来,摘下了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的“走资派”的大帽子。这是第二个星期我回家时候的事,这时的“哈儿”已经会飞了,我弟弟把它掷出去,它便盘旋着在院子上空飞一圈儿,末了落在院子的梧桐树上,喳喳喳喳地叫个不停。我弟弟伸一伸手,喊一声“哈儿”,它便仆人似的听话,从树枝上飞落下来,带着梧桐树的花香,落到我弟弟的手掌心里去。弟弟双手托着它,掌心被它抓挠得痒痒酥酥的,说,哈儿,哈儿,你轻点儿呀。
我也很快与“哈儿”混得厮熟,让它落到我的肩膀上来它也照落不误,于是我和弟弟就更得意,肩膀上架着喜鹊,招摇过市,唯恐我们村上的其他人不知道我们喂养了一只听话的喜鹊似的。其他的孩子们都屁颠屁颠地跟在我和弟弟的身后,我们便带领他们去田野里捉蚂蚱。喜鹊是喜欢吃“活食”的,那些蚂蚱成了它的美味,它叫得更欢了,我们每到一处都赢来大人们的夸奖和欢迎,他们说,看这俩孩子,多么招人喜欢!他们喜欢喜鹊儿到他们家去鸣叫,他们说,喜鹊叫,好事到。只是他们更加憎恶乌鸦,我曾看见村上的刘四拿了坷垃去掷乌鸦,疯了似的把乌鸦赶出了村外还不罢休,他说,狗日的乌鸦,让你叫!让你叫!你到别村叫丧去吧!刘四家原来是富农,后来他的父亲被批斗致死,母亲也随之病死,只剩下刘四自己蜷缩着忍受了许多人的白眼,他痛恨乌鸦!谁不痛恨乌鸦呢?乌鸦不仅叫声难听,而且还和丧气联系紧密,哪里比得上俊美而且叫声漂亮的喜鹊呢?刘四看见我和弟弟,觍了笑,说,小涛,小波,把你们的喜鹊带到我家也去叫叫吧?我和弟弟看他可怜,就带着喜鹊到他家叫了一回,他高兴得要跳起来,到屋里摸出了糖给我们吃,我们哪里敢吃,要知道,那时候他还是“可教”子女呢!
“哈儿”就这样陪伴着我们,我们快乐它便快乐;它快乐,我们也便快乐。而“哈儿”真是一只善良的鸟儿,它不仅不怕我和弟弟,而且连其他人也不怕。谁一唤它,它便可以落到他的手掌或者肩膀上去,拿喙去亲吻他们的脸或嘴,它喜欢和人交朋友哩!它真是一只真诚的鸟儿,它与谁也不陌生,在它眼里,这个世界上应该是没有一个坏人吧?这是它的本性,还是因为是人类救了它的性命?
然而,好景不长。那一日,“哈儿”失踪了。我那时候在学校里上学,不知道“哈儿”的消息。后来听说,“哈儿”是在那一天早晨突然失踪的。弟弟起来唤它,它不答也不应,整个院子里静悄悄的。弟弟觉出了不妙。于是弟弟发动起小伙伴都来寻找“哈儿”,他们不停地叫喊着,村前村后的树林里都找了,也没有见到“哈儿”的影子。我的弟弟急哭了。他回家把那只黑猫轰了出来,黑猫的嘴角什么也没有,连一片羽毛也没有,可是我的弟弟偏认准了是它祸害了“哈儿”。要不的话,它能飞到哪里去呢?一定是它!弟弟用一根绳子把黑猫吊起来让它招供,眼看都要把黑猫勒死了,黑猫还是一副无辜的样子,喵喵地冤个不停。
红林跑过来,对弟弟说,小波,小波,找到“哈儿”了。不是黑猫干的!弟弟听了手一松,黑猫顺势逃跑,弟弟焦急地问,哈儿呢?哈儿在哪里?红林压低了声音说,喜鹊被村长家秋山给捉去了。秋山?那个无恶不作的小坏蛋?
秋山大我弟弟两岁,经常欺负我弟弟;我弟弟打不过他,可是我弟弟也并不怕他,尤其是为了“哈儿”,弟弟什么也做得出来。那天弟弟是疯了,他在厨房里擎了一把菜刀就朝秋山家跑去,他说,快还我喜鹊!还我的“哈儿”!
不知道是菜刀起了作用,还是秋山自知理亏,在我弟弟答应了他玩半天之后,喜鹊“哈儿”儿又回到了弟弟的手中。一件物品失而复得,带给人的惊喜可想而知,我再回家的时候,弟弟把这个故事讲给了我,我一方面感动于弟弟的勇气和弟弟都对喜鹊的感情,另一方面,又为喜鹊儿担心——这个鸟儿它毕竟太善良了!它把所有人儿都认做了是朋友,它看每一个人都是善良的,它想着和每一个人亲近,无论熟悉的和陌生的,它不知道人群里不像鸟群里,人群里藏着许多险恶的、歹毒的甚至披着羊皮的狼呢!
一个月后,“哈儿”再次失踪。厄运到来,父亲又被拉去交代罪行。虽然此去时间不长,而且又被顺利地放了回来,可是我们的喜鹊“哈儿”却真的失踪,永不再来了。上次喜鹊失踪之后,我就告诫弟弟是不是把“哈儿”关进笼子里,否则的话,“哈儿”很可能会再次被别人抓住,而再次失踪是否可以失而复得实在难以预料。弟弟沉默着,不说话。他知道,那样的话,“哈儿”将面临着失去自由。
看来,弟弟并没有把“哈儿”当作囚徒关进笼子,他给了“哈儿”自由。既然这样,哈就存在危险。果然,又一个傍晚,哈儿飞出去后再没有飞回来。弟弟坐在院子里的梧桐树下等了一夜,哈儿仍没有回来。第二天,弟弟哭着喊着满村上去找,没有找到;第三天,弟弟发动他所有的小伙伴去找,仍没有找到;第四天,弟弟偷偷爬墙头到秋山家查看是不是“哈儿”还在他家藏着,结果仍然没有找到……“哈儿”生还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弟弟也茶饭不思,迅速地瘦下去。
又过了些时日,弟弟听说我们村上的一个人在彭庄见到过一只驯熟的喜鹊,可能就是“哈儿”。我的弟弟听了顿时看到了希望,一个人径直到彭庄前去讨要。彭庄离我们村三里路,而且彭庄的人素与我村的人不合。弟弟这次去,结果可想而知。据说,他找到了那一家,见到了那个抓住“哈儿”的孩子。开始的时候,那个孩子根本不承认,后来,终于承认说是“哈儿”死了。
活要见鸟,死要见尸。弟弟坚持要看一看“哈儿”的尸体,可那孩子迟迟不肯说出“哈儿”的尸体在哪里。弟弟就在那里纠缠不走,直到那家大人不得已硬捉了弟弟给送回来。送回来,弟弟也没有甘心。他还是每天跑到彭庄那户人家附近去偷看,他试想着有一天被他发现“哈儿”的藏身处所,然后,偷偷把哈儿偷回来。就这样,弟弟坚持了有一星期,一点也没有见到“哈儿”的影子,他才相信,“哈儿”可能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那一年,弟弟都很失落;不仅弟弟,连我和父亲、母亲,也都很失落。我知道,父亲失落的,不仅仅是一只喜鹊的失踪,他失落的也许还有那些失落的人心。
多年之后,我和弟弟都已经长大了,我们仍然为一个问题感到疑惑,那就是:为什么一只喜鹊可以如此善良地相信每一个人,亲近每一个人,而人,却不能呢?
弟弟来我的田园找我,我们散步在高高的白杨树下,回忆着那只喜鹊和关于喜鹊的故事,我看见弟弟也已经是一个快要做父亲的年纪的人啦。而当年他寻找喜鹊的那种坚毅,还隐约闪现在他的脸上,只是,那脸庞更黑了些,也更成熟了些。
大暑
在每年的7月22日至24日之间,太阳到达黄经120°。这时正值“中伏”前后,是一年中最热的时期,气温最高,农作物生长最快,大部分地区的旱、涝、风灾也最为频繁,抢收抢种,抗旱排涝和田间管理等任务很重。民间有饮伏茶,晒伏姜,烧伏香等习俗。
麦秸垛,干草垛
麦收过去,我在田园的一角,垒起了一个圆顶的麦秸垛。这些曾经墨绿了一个冬天和一个春天的植物,把果实奉献给我之后,变成了枯黄衰败的景象,干干净净地从土地上抽身而退。我端着木杈,在胡二的帮助下,拙笨地把麦秸堆在了地头上。本来的是,胡二要我跟随他的麦秸一块卖给纸厂,那样几乎可以卖一二百元钱。但我拒绝了。我喜欢麦秸垛。我喜欢它们安安静静地垛在原野的样子,没有麦秸垛的乡村怎么能是乡村呢?我的土屋里还有一灶土锅,冬天的时候,这些麦秸可以化作锅灶下的温暖的火焰。垛起来那天,我为它拍了好多照片。我喜欢黄昏时分,看着夕阳照射到金黄的麦秸垛上的温柔之感,连同远处村庄袅袅升起的炊烟,好一幅温馨家园的画面。
那个圆顶的麦秸垛,伫立在那里,让我有了巨大的成就感、收获感和满足感。麦秸垛的旁边,是胡二一个夏天收割的干草垛。他除了放羊,时刻准备着为羊群储备过冬的食粮。他背着一个大筐篓,每天傍晚都会背回一大堆小山似的青草,堆在地边上,和我麦秸垛毗邻而居。那个干草垛尖尖的,已经有一人多高了。呀,麦秸垛,干草垛,那是一座座充满梦幻的童话王国,里面有我写作的源泉。那里面会发生一个个新鲜的故事,包括一只远处奔来的芦花鸡在麦秸垛的窝窝里产下的一只带有余温的鸡蛋;包括胡二倚着草垛吹奏的温情脉脉的唢呐,以及美丽如花的乡村姑娘腮边飞动的通红的云霞;还有不知名的少年忧伤的心事和让人心动的爱情。哦,麦秸垛,那里面有多少支富有弹性的麦草,就有多少个让人怀念的故事和初恋。
那些狗尾巴草,水稗子草,那些结过麦穗空剩下麦秆的麦秸穰,它们曾经站在春天的春风里面含微笑,它们也曾被雨水悄悄滋润,它们的洁白的根部抓紧紫黑的泥土汲取过大地的养料,直到如今,那些草根们仍然留在黑色的泥土里,它们将随着今年的第一场大雪慢慢腐烂,最后化为同样紫黑的肥沃的泥土。但是,今天,那些生长过的植物们已经告别大地,告别原野,被我木质的排杈端起来,扔到远离地面的高度,那也许是它们一生都难以企及的高度。然后,那些麦秸们将化作灶下熊熊的火焰,化作烤地瓜和南瓜汤的温暖,一起涌进我们的身体。而那些充满清香味道的干草们,会在寒冷的雪夜被胡二温暖的大手抱进羊厩,被那些温驯的白羊慢慢咀嚼,像老人回忆往事一样慢慢反刍。
而曾经,在我的遥远的故乡,小时候,我,红林,月锋和宝华,就在这样的麦秸垛和草垛间玩游戏,捉迷藏。捉迷藏需要几个人一起,一个先蒙上眼睛站着不动,其他几个分别手忙脚乱地藏好,也许藏到麦秸垛后,也许藏到麦秸垛上,再也许,我们会在草垛里掏一个洞,钻进去,然后,喊一声“开算”,蒙着眼睛的就开始寻找那些藏匿者们,找到了,一把抓住,或者扯上一点衣襟,就算被抓住了,他就会接着被蒙上眼睛再去寻找其他的藏匿者。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游戏,被我们乐此不疲地玩了那么多年,一直到十几岁,一直到在一起玩游戏的红林和翠儿谈上恋爱,一直到我们渐渐长大。
有一次,我们就在草垛里掏出几只带有余温的草鸡蛋来,甚至有一次,我们亲眼看见一只骄傲的老母鸡在草垛后面悠然地领出一窝毛茸茸的小鸡崽来。天哪,鸡鸡二十一,那需要二十一天的孵化,持之以恒的哺育,一位羞涩的处女鸡就是这样在草垛后变成一位骄傲的鸡母亲的。
故乡的那些草垛都是父亲们母亲们用镰刀把它们从原野中搬回来的。每天傍晚,我们看见父亲们就埋在一大捆散发清香的鲜草堆里,上半身已经被青草们完全覆盖,我们只看到他们挽起的裤腿的双脚缓缓移动,还有那一把闪着金属光芒的镰刀插在草捆里,那是一个比他们还重还大的草捆啊。然后,阳光就会吸收它们的水分,这些草们在阳光的照射下慢慢老下去,最后皱纹满面地被垛成一个高高的草垛堆在打麦之后空旷的场院里。
这些麦秸垛、干草垛,我曾经在俄国著名画家列维坦的油画里见过——一个慵懒的戴着草帽的男人,躺在草垛旁,草帽盖在半个脸上,嘴角衔着一根稻草,他睡得正香。旁边是一把夕阳下闪光的镰刀。周围一定还有虫鸣。还有将要升起的月亮。而最给他温暖和安全的是——他依靠着的安静的充满母性的麦秸垛。
黑夜
好久没有在黑夜里出来过,好久没有走过夜路了。如今,在这一块我的世外田园,我终于有许多机会在夜晚的时候待在田野,在皎洁的月光下走走夜路,在漆黑的夜里听听虫鸣了。这一块不大的贫瘠的土地,给了许多现世难以企及的满足,给了我一个原以为不会再现的温暖童年。
有时候,夜色就在我的身后渐渐地涨起来。由下到上,由浅到深,我刚才在土路上走过的脚步声还清晰在耳,可慢慢地它们就变得模糊起来,隐约起来。我一转身的工夫,黑夜就把我湮没了。那些潮湿的空气夹杂泥土的味道,青草的味道,以及黑夜的味道,让我的呼吸更加湿润。我看见黑缓慢地铺过来。黑。浅黑。褐黑。灰黑。蓝黑。甚至浓黑。它们遍布我的周遭,我的头发上,耳朵里,我的左肩和右肩。我随手抓上一把,黑夜就在我的手里了。我喜欢黑夜。喜欢这种铺天盖地的感觉。喜欢这种缓慢涨溢的感觉。喜欢这种纯粹的黑夜的感觉。
我少年时有过在黑夜里走路的经历。从一段山冈到另一段山冈。从一片麦田到另一片草地。一切都隐没了。白天里我所看到的绿油油的麦田,麦子的细小乳白的小花朵。还有鹧鸪。那种藏在麦田里偷偷孵化儿女的鸟儿。我都看不清了。我只嗅到成片的海浪一般涌过来的麦子的清香,那是多少瓶香水倾倒在原野里了吗?我只听到纺织娘和蟋蟀在草根上细声歌唱,我只听到鹧鸪鸟儿在麦垄里为自己的恋人和孩子吟诵着动人的情诗。那是黑夜内幕里生命的交欢和柔情蜜意吗?我少年的脚步走在灰黑色的田塍上,我的背上是一捆刚刚割来的青草。水稗子。细小的芦苇。茅草。阔叶的缠豆丝。它们像孩子一样伏在我的背上。我手里握着一把镰刀。我记得我下午的时候穿过这片麦田,穿过那片斜坡上的白杨林,到河边的草地上去割草。一大片草地,各种颜色的鲜花和茅草,像一个软绵绵的草甸子。我躺在上面舒服地睡着了,睁开眼的时候,黑夜就在我的眼前一寸一寸地升起来了。我第一次感觉到在田野里的黑夜是这样让人惬意。那种被黑色包围的安全的感觉,那模糊不清的隐约的远山——我伫立原地,静静地享受。当我的眼睛变得模糊的时候,声音响起来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响起来了。我在这些声音里穿行,那些高高的白杨林,像我的兄弟。我的祖母把她的羊群撒在这无边的黑夜里。那些在黑夜中蠕动的白色的斑点,是我祖母挥赶的一只只归家的鸟。
现在,淡淡的月牙就挂在黑夜的手臂上。我看见浅灰色的天地,地上交错的枝柯,枝柯间慢慢爬行的小虫子——那是出远门走路的蚂蚁,他能在夜色里认清自己的家门吗?在遥远的路途上,有没有一家挂着红灯笼的温和的旅店和胖胖的老板娘那同样温和的微笑等着他?我看见自己的影子,植物的影子,山冈的影子。简朴。纯净。单调。黑夜并不是太黑,它把影子留给了我们。倾斜的影子。疏朗的影子。而我的影子在行走。那是我的轻飘的灵魂吗?它追随着我,几十年,一生不停地追随着我。有时候它就在浅淡的夜色里出来和我做伴,等我的身体形如枯槁,奄奄一息,它就会在黑夜里飞走了,飞到一个鲜花盛开的天堂里去。而现在,我还年轻,我年轻的脚步试图踩到我的影子上,我想掂一掂我灵魂的分量。
有一段时间,我喜欢在这样的夜晚唱歌。我把自己隐藏在黑夜里,一个人在田园一侧的白杨林里,倚在光滑洁净的树干上,唱那些著名的俄罗斯曲子:《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白桦林》《三套车》……我喜欢俄罗斯,喜欢莫斯科,喜欢夜晚的或下午的白桦林。那些俄罗斯的黑白电影,那些干净漂亮的插曲,那些在冬天的夜里醉醺醺推开酒吧的木板门带来一身寒气的俄罗斯男人,那些肥胖的露出诱人的圆球一样丰硕的乳房的俄罗斯女人,那些夜晚露宿街头的流浪汉。我喜欢,我都喜欢。印度的黑白电影《流浪者》也曾经让我一度痴迷,“到处流浪,到处流浪……”那蛊惑人心的音乐和舞姿,诱惑我一次次产生在黑夜里出走的冲动。我用拙笨的声音在黑夜里唱歌,夜色给了我自信和勇气,我觉得安全。月亮在树梢上悄悄地移动,黑夜让我陶醉。曾经,一个女孩子,漂亮的乡村女孩子,被我夜色中忧郁的神情和慵懒的歌声诱惑,她静静地把自己藏在夜色中,一双秋水般的眼睛比黑夜更明亮。哦,我的恋人。我亲爱的少女。你为我奉献了一个少女甜蜜的初吻,我像品尝甘霖一样饥渴,我的心像烈火一样在黑夜里燃烧。你是一条蛇,你那美玉一般的微凉的肉体,让我颤栗。一种隐秘在我的心里,在我的黑夜里缓缓绽开、释放。那是一朵黑夜中的罂粟之花吗?
曾经,我在黑夜里坐上那辆隆隆而来又隆隆而去的火车的。火车,这一条爬行的蛇,它把我裹在它的腹中,在茫茫的夜色中开向远方去了。“我要去桂林,我要去桂林……”年轻的我们都唱过这一首歌,我踏上没有方向的火车。我的内心充满了激动。K606次。我记忆犹新。18岁。一个热爱黑夜的年龄。火车上坐满了旅客,有漂亮的少妇、流浪汉、乞丐、扒手、小贩、单位出差的职员、出门打工的农民、厨师……那是一个行走的夜晚,一个行走的火车。墨绿色的火车鸣着笛在黑夜里穿行,黑色把火车包围了。它两条探照灯像两道深深的隧道,隧道里有我模糊的前途和方向。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看着窗外或浅或浓的夜色。那是一个春天的夜晚,火车在里面穿行。从一个山冈到另一个山冈。从一块麦田到另一块麦田。还有大片的油菜花。那些应该是浓密的金黄花朵,在阳光下闪光的花朵,可是我却看不清晰。黑油油的一片一片地向后跑去。我只感觉到铺天盖地的香气。夜晚的香气。
有一年,某一个夜晚,一个夏夜。我和一个伙计醉醺醺地来到了小城郊外的火车站。穿过一个桥洞,我们来到了火车站台。石子铺就的地基,向远方无限延伸的铁轨。周围是黑乎乎的一人多高的玉米秸。夜色降临下来,我们逃过里检票人员的盘问,来到了站台上。我们脱了上衣,露出白天不敢暴露的身体。我们沿着铁轨撒尿。我们踢着硌脚的石子,耳朵趴在铁轨上感受热烘烘的温度和远方传来的隐约的鸣笛声。一列火车开过来了,在黑夜中开过来了。我们赤裸着上身,挥舞着上衣,疯狂地扭动屁股跳舞,向火车里昏暗灯光下一个个窗口里面的乘客挥手,飞吻。我看见一个漂亮的女孩,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们,她的眼睛里充满了羡慕和火热,我看见几个愣头愣脑的少年,向我们打着呼哨,跷起大拇指,我也看到有些老人投来的迷惘的不屑的目光。但是,黑夜掩盖了一切,掩盖了我们虚伪的浮白的面庞,黑夜让我们没有羞耻,只有刺激、兴奋和疯狂。
这就是黑夜。隐秘的黑夜。包容一切的黑夜。有一种秘密的花朵在黑夜的心尖上绽放开来,而我们在享受这种黑夜的花朵。那是一种缓慢的感觉,正如黑夜在我的身后慢慢涨了起来。我喜欢这种包容和涨溢的感觉。
树林
在田园东侧的平地上,一条延伸向山丘的小路隐没在一片树林里。我常在劳作间隙去那片树林,我喜欢树林。我喜欢高高直直的树干,喜欢树林中的荫翳,喜欢踩在树林中松软的泥土上,喜欢看见树林里不时冒出的小蘑菇。
树林真是上苍给予土地的馈赠。
土地之上,一层薄薄的青雾浮起来,那些草和树木就淹没在青雾之中了。树木很多,几百株,甚至几千株,一律高大修长的身材,排列在一起,树脚下是稀疏的青草,因为得不到阳光,也一律的瘦长,有些像国画中的点缀,却瘦得正好,瘦得有韵,简直美妙绝伦。就这样,甚至再晚一点,傍晚时分,黑夜的帷幕缓缓落下,有一轮毛茸茸的月亮挂在树林的斜上方,月光是疏淡的,银灰色,覆满树林,树林里偶尔的空隙,我就在这样的树林里静静地站立,享受树木,享受月亮和黑夜。
有一段时间,我对这样的幻想产生了沉迷。那真是一片美妙的林子,白杨林。那些白杨高大,丰腴、光滑的树身上是一层乳白色的毛茸茸的碎屑,我却觉得干净、性感。我喜欢细高的女人,我也喜欢细高的树种。白杨树的枝干很高,并且低矮处没有分枝,不像柳树拉拉杂杂,随处可折,这也是我觉得干净的原因之一。我在树林中行走,脚下是松软的泥土和花草,那些沾满露珠的草叶拂过我的足踝,微微的刺疼中带有些丰润。而许多杨树的根就在土地里凸出来,暗色的树皮和微白的树干形成比较,颜色鲜明。这些树木长得很快,它们的碧绿的叶子浓密可爱,须仰视方可看到,有时候,在春天里,我就看着它们慢慢地慢慢地从嫩黄的褶皱里绽放开来,轻微得让我心疼。
我喜欢它们。这些站立在泥土里的树木,我惊喜于它们的成长和生命,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就这样站立着,它们的年纪甚至比我的父亲我的祖父还大,可它们依然年轻;我面对一棵树木,那就是一个充满沧桑的睿智老人吗?有时候翻读历史,我就会想,让我们去读一棵树吧。那是时间的仓库,是阳光和月色的仓库吧?当它们成群结队的站在一起,它们营造出一种氛围,藏身其中,那是一种美妙的感受。我家乡也有茂密的树林,林子很大,那里以白杨为主,苍茫浩荡,绿色葳蕤,仿佛一片海洋。尤其有月亮的夜晚,林子里浮满青雾,我在青雾中飘浮。有一条溪水在树林中穿过,蜿蜒曲折,并且清澈见底,静静的夜晚,流水发出淙淙的声音,间杂树林中的鸟声和虫鸣,宛如天籁。
俄罗斯的油画中到处可见白桦林。那是比白杨林更美的一种树木,可惜我们这里不常见。那些阳光夕照的傍晚,俄罗斯男人和女人穿行在白桦林中,金色的阳光照在俄罗斯男人浓密的胡子和女人美丽的衣饰上,他们的脚步是那样的安静。树林外的田野,是刚刚割过的麦茬地,那里有高高的干草垛,还有架子车和树林中吃草的马匹,一切都那么安静。白桦林产生一种高贵的气质,把一切包围。那些树木比这些白杨林更加高大和美丽,它们那样修长,带有异国的神秘色彩,让我膜拜。我多么想到那样的树林中去,去散步,去和那美丽多情的俄罗斯少女约会,听那曼妙的俄罗斯曲子《喀秋莎》《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我没有见到过这样真实的情景,我只在列维坦的油画中见到过,在俄罗斯的电影中感受过,可我是多么渴望有一天,傍晚,月亮薄薄地挂在白桦林的树梢上,我就在这样的树林里,深深呼吸。
我对这些树木的感情由来已久。我对树木的甜腻的温暖的味道也沉浸已久。我的父亲就是一个木匠,我家的院子里总是堆满了一截树木或家具的半成品,被我父亲剧开的树木中白色的木质细腻光滑,我经常坐在我父亲亲自打造的一个椅子上想入非非。我想,这个改造成家具的椅子曾经是怎样的一棵树木啊?它经历过风雨和月亮,木头的深部有它的思想和秘密吗?今天我和它靠在一起,可是它比我的年纪要大上不知多少倍。它吸收了田野的泥土和水分,长成大树,然后的一天,我的父亲把它剧开了。而我,是和父亲一起拉锯把它的秘密公布于众的吗?我家的院子里堆满了碎屑的锯末,我称它们是树木的花朵。它们蓬松而柔软,我的母亲在冬天里把这些树木的花朵塞进我家的铁箅炉子里,变成温暖的火焰。
我喜欢树木,喜欢成片的树林。一片。一大片。挤在一起,规则或者不规则,绿叶变成浓得化不开的翠墨,修长的树身变成细瘦的美人,而月亮也有,月色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想着,我推开窗,看见窗外的那片树林和亮一起跑到我的稿纸上来了。
草们
如果一块土地能很好地生长庄稼,那么,它一定能生长出一片丰茂的草来;如果一片土地不能很好地生长庄稼,那么,它也会长出一片丰茂的草来。这些顽强的草们,随便一块富饶或贫瘠的土地,都可以使它们长得活泼而高兴。
这一片田园里,算不得肥沃,甚至可以说贫瘠,但依然野草丰茂。虽然我勤勉于庄稼与蔬菜的打理,但我拒绝不了那一棵棵野草。我也从未将它们视为敌人,甚至会故意在庄稼的田埂垄隙里,留下那些漂亮的说不上名字来的野草。
它们不用撒种,更不用你在阳光下戴着老花镜像挑选其他庄稼种子一样挑选它的种子,它只要在你稍不留神的哪怕一会的工夫,就可以在你的眼皮下迅猛地冒出头来,把你田里的庄稼挤到一边去。如果你有几天忙了一些其他的活计,修修房子,补补屋顶什么的,隔上几天没来得及到田里去,那么,当你再一次走进田野,你就会发现你前几天辛辛苦苦锄好的地全被一片绿草覆盖了,它们冲你摇头晃脑,甚至“嘻嘻”地偷笑,笑的工夫儿又唰唰地长出一大截来。
你不喜欢他们那张狂的姿势,但也明白草绝不是土地的敌人,草们才是土地最自然的儿子。
这些原野里的草们,卑微而朴素的草们,在我出生以前就早已存在,在冥冥中等待着我的到来——我活着的时候,它们每天直接或间接地被我吃掉,一点一点地构成我的身体;我死亡之后,它们也将继续存在,并且我将和它们为伴,一起钻进泥土,我的身体将化成无数棵草,和它们一样覆盖大地。
我就是我的母亲在割草的时候生下来的。为了迎接我的到来,母亲喂了三头牛,就是因为这三头牛换来的钱我才健康地活了下来。而我的母亲,就要每天去野外割草。那天傍晚,母亲像往常一样走进原野,刚割了两镰,就感到肚子疼痛难忍,然后,我就出生了。我一落地,就躺到了那些散发着清新香味的草上。我首先嗅到了一股泥土和青草味。我看见那些翠绿的茂盛的野草把我和我的母亲覆盖,我的母亲躺在草地上深吸了一口气,我也学着母亲在草里深吸了一口气,我的母亲看着我笑了,她说,你就叫草吧。母亲就是这样给我取了小名,我喜爱这个名字甚至超过了我的大名,就是当我长大以后,每次听到有人喊我的小名,我都会从心底幸福无比。每次我回家,我最爱听的就是母亲喊我的名字,草,草,母亲喊,我不应,草——草——母亲又喊,我只想让母亲多喊我几声小名,在外面没人知道我叫草,只有在家里我才有这份耳福。
伫立在原野,遥望时光的故乡,我仿佛看见父亲手握镰刀又一次走向原野,父亲已经有些年迈了,但他的步履仍然稳健,握着镰刀的手臂依然有力。整个夏天父亲都在割草,就像往常每一个夏天一样,他总会在秋天的时候收获一个高高的干草垛。年轻的我握着镰刀跟在父亲身后,我已比父亲高出许多,但在父亲面前我依然虚弱无比。父亲走过他的草垛,草垛已高过了他的头顶,那都是父亲一镰一镰割回来的,我突然想到,那不也是父亲的著作吗?
而我,在那样高大的著作面前只是一粒谦卑的沙粒罢了。
我努力遍识那些长在野地里的草们,因为我们的祖先都曾为它们命名。那些长着一节一节骨节的绿色的矮草叫败节草,那些一节一节的绿色的长草叫芦苇;那些能预示天气的草叫耆耆草,那些长在稻田里被称为敌人的是水稗子草;我常常泡茶喝的那种叫苦苦芽,开黄白色花朵的叫金银花;开一把小伞似的叫蒲公英……草的种类很繁多,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我辨认这些野生的植物们。这些草的名字充满了智慧,我就是吃这些草长大的,并念着这些草的名字认识了汉字。这些草是大地的毛发,割了一茬还会有一茬。它就像我们身上的毛发,我们也给它们起了名字,叫头发,腋毛,汗毛和阴毛。它们都是一样的植物,一样顽强地活着,一样顽强地生长。
人与草会生死相依。它们吸取了大地的灵气,才长得如此繁茂。而我们吸取了草的灵气,才生活的如此滋润。去想一想草吧,去读一读那些长在空间最底层的植物,去思考一下那些顽强的植物们生存的意义吧,它们将带给我们多少生活的思索,带来多少生命的震颤?
我一直像一棵草一样卑微地生存着,我也一直都像故乡的野草一样顽强地生活着。昨天是这样,今天是这样,明天我死亡以后也将如此,我将和草一起从泥土里钻出头来,生长在茂盛的原野,抑或是整饬的稻田,让农人温厚的手掌把我从稻田里剔除,扔出老远;或者就又有哪一个手持镰刀的父亲用有力的镰刀把我割起,堆成一个结实的高高的草垛?
我看见我的后代坐在高高的草垛上,充满健康和微笑。他知不知道,不久之后,割过的鲜嫩草茬还会长出一蓬一蓬繁茂的野草?而长起的草地里会有多少天籁虫鸣,会有多少活物踩过的脚印?
田野的风
在田园,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听风。可以见识真正的自然的风,那些风是泥土和植物们呼吸的空气,带着原始的味道。它绝不同于城市里的风,城市里的风,干燥,单薄,狂暴,没有味道儿。
风从田野上走过,把那些树、庄稼、草和虫子们大口大口呼出的空气卷起来,一路直直地刮过去。宽阔的大道就成了风的路,风从这些路上跑进村庄里,又通过一根一根细细的胡同,钻进你家里他家里,掉在每一户的篱笆院子里。我有时候就想,这些看上去给人走的胡同和路,实际上走过的最多的还是风,风才是这路上的主人,它没黑没白日夜兼程地跑,把田野和村庄通成一个整体。如果说这个整体就是一个人,那些大路就是大动脉和大静脉,胡同就是一条一条的毛细血管,庄户就是一个一个的细胞。而风,跑来跑去的风,就是汩汩流动着的鲜红的血液。它从田野里吹进来的是氧气,从院子里带出去的是二氧化碳之类的废气。
闻一闻这田野里吹来的风,就知道它有很多好味儿。透着股清香味的是野薄荷,有一丝甜味的是玉米秸,带着融融的暖意的是洁白的苇絮,有一点点清爽的苦味的则是兔子最爱吃的苦苦芽,当然还有敦厚的泥土的味道,透明的河流的味道,风把它们一股脑都卷起来,送过来。
夏夜里,坐在瓜架下乘凉,看着天上的星星闪啊闪,夜渐渐静下去深下去,仔细地听一听,就能听见田野里的声音隐隐传来。那是风的声音,田野里风的声音。它把一田野的天籁之音捎过来,让人像听了一场音乐会。这风里有树的窃窃私语,草们的绵绵情话,有蟋蟀的吟唱,有千万只不知名字的野虫子的奏鸣,偶尔,还会刮过来一两声邻村的狗吠;野地里还有看庄稼老头的绵长的咳嗽,以及水汽露珠的声音,这音乐是纤细的又是无比恢宏的,是悠闲的又是充满情调的,这是风的声音,真正的原野的声音。
黑夜里在田野里走一走,顺着白天踏过的田埂,走向庄稼,走向草,走向泥土和河流,走向田野里的风。其实,我们上世都是田野里的一棵树,一茎草,一粒泥土,一丝野风。我们融进风里,融进泥土里,融进庄稼和草里,悄悄隐藏。当我们死亡以后,我们的身体并未消失,我们藏进三棱草的绿叶里,躲进蒲公英的花朵里,钻进泥土里生成一只一只的小虫子,大口大口地呼出空气,变成一脉清风,轻轻吹去。
田野之风,带着夜的黑,带着味道和声音,顺着大路,径直吹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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