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这条路走了一段之后,警察们停住了脚步。天色已经擦黑,而他们抓了人之后,天已经黑沉沉的了。他们并不好受。从一开始,他们就知道干警察这一行名声不好。虽然罪犯们不是危害了社会秩序就是窃取了他人财产,可是没人愿意看到一个有学问的人被抓进监狱。更令他们烦心的,是他们深知自己身处于一个人口稠密的国家的中心,这里随时随地都可能陷入战乱,这里的人们随时随地都会被恐怖的刑具所折磨。往车站去的路很长,蜿蜒曲折的道路两旁丛林密布,繁茂的枝叶严实地遮蔽着某些路段,即便是满月也无法穿透这浓浓的黑暗。白天这些人可以肆无忌惮地给大天使戴上镣铐,必要的话还可以用警棍抽打他,可一到了晚上各种怪异的声响折磨着他们的神经,令他们备受煎熬。
两个人一左一右架着哲人;另外两个人则一前一后围着他。他们就这么逶迤前行,透过一丝微光,他们看见前方的道路隐没在小树林里。走近小树林时他们踟蹰不前:走在前方的男人(那位沉默而烦躁的警察)猛地转过身来。
“跟上来,听见没有?”他说:“你们到底在磨蹭什么?”他大步走进黑色的裂口。
“好好看着那个人。”后面的那位警察说。
“别扯开话题。”右边的人回答他。“我们盯得够紧了,再说他太老了,行动不便,不是吗?”
“不管怎么说,再卖力些,要不然的话他一定会想办法溜走,就像狡猾的黄鼠狼躲进灌木丛那样。那些个上了岁数的都是老滑头。看这儿,先生,”他对哲人说,“如果你妄图从我们手上逃跑,我就用警棍敲你的头;你给我记住!”
他们才往前走了几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就让他们再度停滞了步伐,站在前面的警官走到了队伍后面。他恼了。
“你们是打算整晚杵在这儿吗,你们到底要干嘛?”
“您就稍安勿躁吧,”另一个说,“不是您叫我们看紧人犯,以防他摸黑逃走吗?”
“他有想过要逃走吗?”警官说道,“拿好你的警棍,肖恩,要是他把头转过去就打他。”
“我会的。”肖恩说着便抽出了他的警棍。
哲人被这突如其来的灾祸弄得不知所措,他被生拉硬拽推推搡搡地走着,他的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了,什么也说不了,然而此刻短暂的停滞,反而帮他梳理了思绪。起初,他搞不清自己怎么就突然被抓起来了,而眼前这四个人又一直围着他跑,异口同声地对他发号施令,每个人从不同角度拽着他,令他还以为自己是被一群暴民给包围了,可他却无从得知对方想要干什么。
过了一阵子他才发现身边只有四个人,看这阵势他认为自己被当做杀人犯给抓起来了——这让他更摸不着头脑了。他难以想象他们怎么会把他当做杀人犯,这简直是莫须有的罪名;想到这里,他不禁羞愤不已。
“我不会跟你们走的。”他说,“除非你们告诉我你们要把我带去哪儿,我犯了什么罪。”
“老实交代,”警官说,“你为什么杀了他们?从他们的尸体上看不出任何外伤,每一颗牙齿都完好无损。”
“你们在说谁啊?”哲人质问道。
“你还装得这么无辜,”警官说,“我还能在说谁,不就是和你同住在那栋小房子里的一男一女吗?你给他们的是毒药吗,是什么毒药?肖恩,拿个本子做笔录。”
“您糊涂了吗,长官?”肖恩说,“这地方黑咕隆咚的,连支笔都没有,更不要说本子,叫我怎么写?”
“这样的话,我们就去车站,一路走一路听犯人的口供。现在就出发,这儿也不是说话的地方。”
他们继续动身前进,又过了一会儿,他们的身影被夜幕淹没。行进了一小段之后,前方传来怪异的声响,像是某种庞然大物的喘息,又像是什么东西在曳地而行,于是他们再次停住了步伐。
“我们前面有奇怪的东西。”有人低声说道。
“我要是手边有火柴就好了。”另一个人说。
中士也停下了。
“到路边去,”他说,“把警棍持在身前。抓紧那个男人,肖恩。”
“我会的。”肖恩说。
就在刚才,有人在自己的口袋里找到了几根火柴并擦亮了它们;四周无风,所以火很容易就擦亮了,所有人都盯着前面看。一匹拉车的大黑马躺在路中央安详地酣睡,感受到灯光的照射后它立起身来,长啸一声后飞快地逃走了。
“这还不够让你们吓破胆吗?”一个人说着长叹一声。
“是啊,”另一个说,“这儿黑咕隆咚的,要是不小心踩到这畜生,后果可是不堪设想。”
“我对这儿的路记不太清了,”过了一会儿警官说,“可我觉得我们应该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右转。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走过了;这九转十八弯的路真可怕,也黑得吓人。你们有谁认路吗?”
“我不认识,”有人说,“我自己还是卡文郡的人呢。”
“罗斯康芒,”另一个说,“我是那里的人。我现在真希望我在那儿,真的。”
“那么,我们要是一直走下去,一定会走到什么地方,所以出发吧。肖恩,你抓紧那个人了吗?”
“抓紧了。”肖恩说。
哲人开口打破了黑夜的沉寂。
“你捏疼我了,长官。”他说。
“我根本没捏着你。”那人说。
“你就是捏疼我了,”哲人反击,“你把我的胳膊压得死死的,你要是再不松开,我就赖在地上不起来。”
“这样好点了吗?”那人说着松开了些。
“是不是你也就松了一半儿,”哲人回答,“现在总算好多了,”他接着说,于是大家继续前行。几分钟以后,哲人再次开口打破了沉默。
“我觉得警察这一行没有存在的必要,”他说,“我也不明白这个职业是从何而起。猫儿狗儿们也没用什么气势汹汹的警察,它们的世界还不是井然有序?群居的乌鸦有固定的住所和有组织的秩序。它们常常聚集在荒废的塔和教堂的楼顶,它们的文明建立在互相帮助、互相忍让的基础上。它们非凡的迁徙性和耐寒体质使它们不怕风险,这样一来它们便可以自由地建立它们自己的规矩和习惯。如果这样的制度需要警察存在,乌鸦们一定会这么做,但是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断定,乌鸦王国的字典里没有警察一词的存在——”
“你说的我一个字也听不懂。”警官说。
“没关系,”哲人说,“蚂蚁和蜜蜂们也是特殊的群体,各项功能都齐全。就连长于治国的它们,还不是没有依靠警队来维持社会治安——”
“你知道吗,”警官说,“你现在所说的一切都将被用于呈堂证供?”
“我不知道,”哲人说,“也许这些族群都是守法好公民,没有无政府主义者,所有的一切都被规范化。因而,警察没有存在的必要,可我不相信这些个族群们不靠着投机取巧也能达到如今这么先进的文化——”
“既然你开口了,就告诉我,”警官说,“他们是被你从药房配的毒药给毒死的,还是被你用枕头给闷死的?”
“我没有,”哲人说,“如果有了警察之后人们才开始犯罪,那我要说寒鸦是惯会鸡鸣狗盗的家族——它们的个头比乌鸦大一些,它们会从绵羊的背上偷羊毛来盖窝;众所周知,它们还会把偷来的一先令铜钱藏在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
“我自己就有一只寒鸦,”有个警员说,“我花了四便士从一个提着篮子上门叫卖的妇人手里买下了它。有一天我母亲踩在它背上,滚下床去。我用一枚三便士的铜钱割下了它的舌头。它曾经用一条跛腿跳来跳去,然后就会不声不响地偷走了你的袜子。”
“闭嘴!”中士大吼一声。
“假如,”哲人说,“这些家伙们不仅偷羊毛还偷人的钱财,假如它们偷窃的目标升级,我不知道它们还会不会金盆洗手,因此,如果可能的话,寒鸦们才应当设立警队,然而这个家族却没有。真正的原因在于它们是一个深谋远虑的家族,它们只是小奸小恶——一个吃,一个偷;这是被默许的规定。对于一个哲人来说,没什么可说的了——”
“他在说些什么鬼话?”中士问道。
“猴子是惯会偷窃的半人类群居动物。它们住在赤道纬线上,吃坚果——”
“你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吗,肖恩?”
“不知道。”肖恩说。
“它们应该设有专业扒手组织,但是众所周知它们并没有这一行。鱼儿、松鼠、耗子、海狸和野牛们也同样如此——因此,当我坚持警察没有存在的必要,我的这一观点是有逻辑和事实根据的,并不是偏激的一家之言。”
“肖恩,”中士说,“你有看紧犯人了吗?”
“看着呢。”肖恩说。
“那么,他要是再多一句嘴,你就用警棍抽他。”
“是。”肖恩说。
“那儿有一点灯光,可能是有人在点蜡烛——我们去那里问问路。”
大约三分钟过后,他们来到一栋被树木掩映的小屋前。如果没有那点灯光,他们在黑夜中准会与之错过。他们听到门内传来责骂的女声。
“总算有人来应门了。”警官说着敲了敲门。
责骂声戛然而止。几秒钟后他再次敲门;接着,门内有人开口了:
“托马斯,”这人说,“你去把那两条狗带来我再开门。”
门开了一条几英寸的小缝,一张脸探出门外——
“大晚上的这个时候你们想干嘛?”女人问道。
“不想干嘛,太太,”警官说道,“问问路而已,我们不清楚我们是走了很长一段路,还是只走了一小段。”
女人注意到他们身上的警服。
“你们是警察吗?那你们可以进来,如果想喝点牛奶的话,我这儿倒是有很多。”
“有牛奶就再好不过了。”警官说着叹了口气。
“我这里有一点烈酒,”她说,“但是没有这么多人的。”
“这样啊,那么,”他说着,严厉地目视众人,“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很幸运,”他由部下们尾随着迈进屋子。
女人从酒瓶里倒了一小杯威士忌给他,又给其他每个人一杯牛奶。
“牛奶总是清肠排毒的好东西。”有人说。
屋里有两张椅子、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哲人和他的同伴们坐在床上。中士坐在桌前,另一人搬了张椅子坐下,女人则疲惫地坐在余下的椅子上,面带怜悯地看着那个犯人。
“你们要把这个可怜的人带到哪儿去?”她问道。
“他是个大坏蛋,太太。”警官说。
“他杀了与他同住的一男一女,还把尸体埋在他家的壁炉底下。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可要记住。”
“上帝保佑,他会被绞死吗?”
“这可不得而知,不过如果他被判了绞刑我可不奇怪。可是太太,你好像有什么烦心事,我们大老远地就听见你痛心疾首的叹气声。”
“是的,一点不假,”她回答,“因为我儿子伤透了我的心。”
“可以和我说说嘛——他对你做了什么?”警官责备地望着一个背靠着墙,站在两条狗中间的小伙子。
“他算是一个好孩子。”她说,“可他太过于痴迷鸟兽。他可以和那两条狗一起在狗窝里待上几个小时,和它们嬉戏玩耍,可要是我干活累了,想亲亲他抱抱他,和他待上两分钟,他就像鳗鱼一样,不情愿地扭来扭去,直到我放开他——这可真伤人,的确如此。瞧瞧吧,长官,我是他的母亲,可他却毫无母子天性。”
“你该为此感到羞愧,你个小崽子,”警官疾言厉色地说。
“还有那匹马,”她又说,“你们刚才在路上可能已经见过了吧?”
“是的,太太。”警官说。
“是这样的,它进来的时候托马斯想把它拴上,以防它在马路上乱跑,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过了一会儿,我让这孩子进来,可他没有进来,于是我就出去,接着就看到他和他的马互相搂着对方的脖子,就像疯了一样。”
“天哪,他可真是个怪孩子!”警官说,“你和那匹马有什么好卿卿我我的,托马斯?”
“我能做的就是把他弄进家来,”她继续说,“然后我跟他说,‘过来坐这里挨着我,托马斯,陪我一小会’——因为我真的感到长夜孤单——可他根本就坐不住。他一会儿说,‘妈妈,有只蛾子绕着烛火飞来飞去,它会被烧死的,’接着就,‘有只苍蝇掉进了角落里的蜘蛛网,’他必须要把它救出来,然后,‘有个长腿叔叔撞到了窗玻璃,’他得去放了它;可是每当我想要亲亲他,他就把我推开。我的心备受煎熬,是的,在这世上我除了他还有别的亲人吗?”
“他父亲死了吗,太太?”中士温和地问道。
“说实话,”她说,“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死是活,很久以前,我们住在布拉克利市,他一下子丢了工作之后,就再也没回到我身边。我想他是觉得没脸回家。可怜的人,因为他身无分文;其实我根本不在乎他有钱没钱——当然了,他非常爱我,长官,我们本来可以白头到老。后来我回到我父亲在这里的住处;另一个孩子死在我怀里,我父亲也随之离开人世。我只有这一个孩子时不时地伤透我的心。”
“清官难断家务事,太太,”警官说,“不过这孩子也许只是缺少父爱才变得野性难驯,也许他只是太依赖你,没有一个孩子是全无母子天性的。现在开始你要改正你的行为,托马斯;多陪陪你母亲,别再管那些畜生和虫子了,你要做一个端庄体面的男孩,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花鸟鱼虫会比你母亲更爱你。请您告诉我,太太,因为我们在黑暗中无法辨识方向。我们是否已经走过了这条路上的第一个十字路口?”
“还在前面,”她回答,“沿着这条路走十分钟左右;你们不会错过的。你们走到树林里的一条小沟就可以看见天空,那条小沟就是你们要去的十字路口。”
“谢谢您,太太,”警官说;“我们该走了,因为在夜宿之前我们还需要长途跋涉。”
随着他的起身,众人也纷纷站起身来,那个男孩突然小声说了一句。
“妈妈,”他说,“他们要绞死那个人。”他哭了。
“哦,嘘,嘘,”女人说,“当然了,他们也无力回天。”她立刻蹲下来,张开双臂,“到妈妈怀里来,我的心肝宝贝。”
男孩奔向母亲的怀抱。
“他们会绞死他的,”他迸出尖细的哭腔,用力揪扯她的胳膊。
“听着,听着,小子,”警官说,“别这样。”
男孩突然转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警官。他抱住警官的双腿,对他又踢又打。袭击如此突然,猝不及防的警官被推到了墙边,接着他拎起男孩,绕着房间旋转。一转眼,那两条狗跳到他跟前狂吠不止——而这两只狗一只被警官踢到了角落里,又站了起来,双眼通红;另一只被女人给逮着了,几分钟的回合之后她逮住了先前那只。震惊的众人纷纷挤到外面,猛地关上门。
“肖恩,”警官吼道,“犯人还在你手上吗?”
“在的。”肖恩说。
“他要是逃跑了,我就打得你肠穿肚烂;你给我仔细些!你们给我打起精神跟上来。”
他们沿着这条路,悄无声息地前行。
“犬类,”哲人说,“是智商最高的族群——”
“老天哪,他又来了!”警官说。
“从古时候起它们的智慧就已经被观察和记录下来,所以古代文学中关于它们的睿智和忠诚可是洋洋洒洒不下千字——”
“你能闭上你那张乌鸦嘴吗?”警官问道。
“不能,”哲人说,“大象同样以超凡的智慧和忠诚而闻名,无论是建筑城墙还是抚育幼崽,它们都赋以同样的智慧和满足感。马儿们也是如此,可是鳄鱼、母鸡、甲壳虫、犰狳和鱼类却不为人类所偏爱——”
“我希望,”警官咬牙切齿地说,“所有这些畜生全都塞满你的喉咙,这样你就可以闭上你的鸟嘴。”
“没关系,”哲人说。“我不知道这些动物们是如何将嗜血的兽性隐藏在温驯的外表之下,而它们任由饲主差遣以自相残杀,心不甘情不愿地进行各种荒唐的搏斗。我不相信这是出于对饲主的惧怕,可是即便是最凶猛的野兽也懂得如何去爱,只不过是没人发现这一点。如果有心之人加以研究,它们也会跻身于高等动物之列,与人类达成默契。”
“肖恩,时刻注意找一找树林里的那条水沟。”警官说道。
“我一直在找呢。”肖恩说道。
哲人又说:“我为什么就不可以对牛弹琴呢?当我与同类相顾无言的时候,我对我人生的不完整深感惊讶,我曲高和寡,与世隔绝——”
“肖恩,”警官大叫。
“别打断我,”哲人说;“你总是在那唧唧歪歪——低等动物,被贬斥为低等动物的它们,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能力。一只蚂蚁的智商就相当于我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鸟类可以在高空中飞翔,这一点我们穷尽一生也无法企及;只要亲眼见过蜘蛛结网,蜜蜂在无迹可寻的空气中畅通无阻,谁又能不赞叹生命的奇迹呢?就连随处可见的蚯蚓,也令我顶礼膜拜——”
“肖恩,”警官说道,“行行好说点什么吧,让我再也听不到那家伙的聒噪。”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肖恩说道,“我本就不善言辞,也没什么文化——我个人认为他说的话与狗有关。你养过狗吗,长官?”
“你说得很好,肖恩,”警官说,“继续。”
“我认识一个人,他的狗会数到一百。他用这条狗打赌赢了好多钱,也发了一笔财,只是有一次我发现他一直在对狗眨眼睛,当他不眨眼睛了狗就停止数数。于是后来我们就让他转过身去,让狗数六便士,可是这条狗数得超过了五先令,差点数到了一英镑,直到它的主人转过身来踢了它一脚。每个被他赢过钱的人纷纷要他还钱,可这个人当晚就逃去了美国,我希望他和他的狗在那里别再穿帮了。那该死的狗是一只硬毛小猎狗,养狗真是要人命。”
“这可是闻所未闻,”哲人说,“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冲动,人们居然去美国那地方——”
“继续,肖恩,”警官说道,“你可帮了我一个大忙。”
“好的,”肖恩说,“我养过一只猫,它每两个月就会生仔。”
哲人又开口了:“如果这些移民有什么规律可循的话,倒是有一个实例。比如说鸟类。鸟类在深秋季节举家迁徙,往异国他乡寻求食物和温暖,如果它们不挪窝,到了寒冷的冬天就走不掉了。鲑鱼也是如此,自尊心强的粉色鲑鱼们,从大西洋游向内陆的溪流与湖泊,在那里休养一季,还经常被渔民骚扰——”?
“打断他啊,肖恩,”警官急吼吼地说。
肖恩赶紧大声地接口:
“猫儿们有时候会吃掉它们的幼崽。吃幼崽的猫儿是冷血动物。我见过一只这样的猫——它有四条腿和一条长尾巴,每次吃幼崽的时候它都会扭过头去。有一天我实在受不了它弄出来的血腥味,就用锤子砸死了它,我实在受不了——”
“肖恩,”警官说,“除了猫儿狗儿你就别的可说了吗?”
“可不是,我真没什么可说的,”肖恩说。“我小心翼翼地迎合您,累得一身汗。如果您能给我找个话题,我会尽我所能。”
“你是个傻瓜,”警官郁郁地说;“你永远干不了警察这一行。我觉得我宁可听那家伙聒噪,也不想听你说话。你看紧他了吗?”
“是的,”肖恩说。
“那么,继续前进,也许我们今晚就可以到达营地,除非这条路根本没有尽头。那是什么?你听见什么声音了没?”
“我什么也没听见。”肖恩说。
“我觉得,”另一个人说,“我听见路边的树篱那儿有什么东西在动。”
“那就是我听到的动静,”警官说。“也许是一只鼬鼠。我祈祷我们离开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鬼地方。现在你听见没,肖恩?”
“就是那样了,”肖恩说,“树篱那儿有情况,一只黄鼠狼是不会弄出那样的声音的。”
“保持队形,各位,”警官说,“继续出发;真有什么情况也和我们无关。”一阵哒哒的脚步声突然而至,警官立刻住了口,紧接着四个人就被包围起来,从各个角度遭到棍棒和拳脚的袭击。
“拿好你们的警棍,”警官大叫,“看紧你手上的犯人,肖恩。”
“是,”肖恩说。
“其他人,给我围住犯人,狠狠地反击。”
袭击者鸦雀无声,四周只有混乱的脚步声,挥舞棍棒的声音和身体被击打、相互碰撞的声音,以及此起彼伏的喘息声;但是四个警察造出的动静可大了,他们疯狂地挥舞着警棍,诅咒着黑暗的长夜和来路不明的对手。
“让开,”肖恩突然大叫,“再不让开我就打碎你们的脑壳。有人拽着犯人,我的警棍已经掉了。”
畏惧于那警棍之猛,袭击者们如来时一样,无声无息地散去。刚才的两分钟仿佛一场莫名其妙的噩梦,夜幕复又一片静寂,唯有树叶摇曳,好风低吟。
“继续前进,各位,”警官说,“此地不宜久留。你们有谁受伤了吗?”
“我抓到了一个袭击者,”肖恩气喘吁吁地说。
“你抓到了什么?”警官问道。
“我抓到了一个袭击者,他正像锅里的鳗鱼一样扭来扭去。”
“看紧他,”警官兴奋地说。
“是,”肖恩说。“我感觉他块头很小。谁来帮我看着那杀人犯,这样我就可以腾出手来看着这个人。眼下这个才是货真价实的凶徒啊!”
另一个人抓住了哲人的胳膊,肖恩用双手牢牢抓住了他的俘虏。
“我说,别出声,”他说,“不然我就掐死你,我说到做到。天哪,我怎么感觉他是个小男孩!”
“小男孩!”警官说。
“是的,他还没到我的腰。”
“肯定是刚才在农舍里放狗咬我们的那个小崽子,就是那个动物爱好者。告诉我,孩子,你这么做是要干嘛?你会为此而坐牢的,我的小坏蛋。你的同伙是谁,呃?现在给我老实交代?”警官倾身向前。
“抬起头,小宝贝,对长官老实交代。”肖恩说。
“哦!”他大吼一声,突然向前冲了一小步。“我抓着他呢,”他气喘吁吁地说;“他差点就跑掉了。他根本不是个小孩子,长官;他脸上有络腮胡子呢!”
“你说什么?”警官问道。
“我摸到他的下巴上有络腮胡子。我一惊之下差点让他跑掉了,没错,是这样。”
“再摸摸。”警官沉声说道,“你弄错了。”
“我不喜欢摸它们,”肖恩说。“它软得就像山羊胡子一样。也许你可以自己去摸摸,长官,我说过我怕它。”
“把他摁在那儿,”警官说,“看紧点。”
“是,”肖恩说着,不情不愿地拉长了脸。警官伸出手摸那人的头。
“他只是个小孩,没错,”他说着,手向下滑,摸到了他的脸,然后迅速抽回了手。
“是有胡子,”他一本正经地说。“这究竟是个什么鬼东西?我从来没见过这样长及地面的胡子。也许是假的,也许是那男孩乔装打扮。”他再次伸手去够那人的下巴,用力一拽。
就在这一刻,所有人都被突如其来的大声惨叫给吓得跳了起来。
“这是真的胡子,”警官说着叹了口气。“我要是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就好了。他声若洪钟,这是事实。你们身上还有火柴吗?”
“我的背心口袋里有两根。”有人说。
“给我一根,”警官说;“我自己来点火。”
他摸索着从对方手上接过火柴。
“你们确定看紧了他,肖恩,这样我们可以好好看看他的样子,说不定这是造物主的奇迹呢。”
“我用两只手摁着他呢,”肖恩说,“他现在毫无还手之力,我的胸压着他的头。”
警官擦亮了火柴,用手护了一会儿,就把火柴转向他们的新俘虏。
他们看见了一个穿着绿色紧身衣的小个子男人;他有着苍白的宽脸、明亮的双眼,下巴上有一小撇灰色的胡子——火柴熄灭了。
“是个矮精灵,”警官说道。
众人沉默了足有两分钟,最后还是肖恩开了口。
“你就告诉我这个?”他若有所思地说道;“总之这是一个奇迹。”
“就这个,”警官说。“难道它不是矮精灵还会是别的什么吗?要不你自己看。”
肖恩蹲下身,与俘虏目光对视。
“告诉我钱在那儿?”他压低嗓门说。“不然我就拧断你的脖子。”
其他人也好奇地聚拢过来,对着矮精灵大喊大叫。
“给我闭上嘴,”肖恩厉声说道。“他能一下子回答你们这么多人吗?”他再次转向那矮精灵,摇晃他的身子直到他上下牙齿打颤。
“如果你不告诉我钱在那儿,我马上就杀了你,我说到做到。”
“我身无分文,长官,”矮精灵说。
“别耍花腔,”肖恩大吼。“给我老实交代,不然你就惨了。”
“我真的没有钱。”矮精灵说,“山上的米豪·麦克穆拉楚不久前偷走了我们的坛子,还把它埋在了一个灌木丛底下。你要是不信,我可以带你去那里。”
“很好,”肖恩说。“现在跟我走,如果你胆敢逃跑我就抽你;你记住了吗?”
“我干嘛要逃跑呢?”矮精灵说:“我当然喜欢和您在一起了。”
警官向他们走来,用尽力气大喊。
“听好了,”他话音刚落,众人就自发地跟了上来。
“你和你的犯人要干嘛,肖恩?”他尖刻地问道。“今晚的长途跋涉你难道还不够累吗?带上那个矮精灵去营地,不然你就死定了——你听见我的话没有?”
“可是金子要怎么办,长官,”肖恩心有不甘。
“有金子的地方就有宝库,而宝库归国家所有。你忘记身为警察的职责了吗,肖恩?记住你的身份,我的下属,别再问那么多。不管是谁,带上那个杀人犯,马上出发。”
黑暗中传来一阵喘息声。
“哦,哦,哦!”有人恐慌地大叫。
“你怎么了?”长官问道:“你受伤了?”
“那个犯人!”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他跑掉了!”
“跑了?”长官怒不可遏。
“就在我们看着矮精灵的那会儿,”那人愧悔不已地说,“我准是忘了另一个——我,我没看紧他——”
“你个蠢货!”警官咬牙切齿地说。
“是我手上那个犯人逃跑了?”肖恩沉声问道。他咒骂着倾身向前,给了那玩忽职守的同僚一个大耳光,那人被打得连连后退,他的头重重地磕在地上,回声敲打在每个人的心上。
“起来,”肖恩说,“起来,我还没打过瘾呢。”
“行了,”警官说,“我们回去吧。我们会成为全世界的笑柄。你们这些家伙给我听好咯,总有一天我会要你们为此付出代价。带上那个矮精灵,快点跟上来。”
“哦!”肖恩的声音像是喉咙突然被扼住了。
“又怎么了?”警官不耐烦地问。
“没事,”肖恩回答。
“那你乱‘哦’什么,你个猪脑子?”
“是那个矮精灵,长官,”肖恩支支吾吾地说——“他跑了——就在我打那个人的时候我完全忘了矮精灵那茬:他一定是跑到树篱那里了。哦,长官,天哪,别骂我——!”
“快点前进,”在警官的命令下,四人一言不发地在黑暗中前行,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平静罢了。
二
凭借多年来居住松林深处的经验,哲人可以在黑暗中辨识方向,当他发现自己恢复了人身自由,便垂着头优哉游哉地迈开了步子。他一直在苦思冥想“我”这个字的含义,竭力从刚才发生的种种奇遇中理清思绪。“我是凶手”这一事实令他震惊不已。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匪夷所思。他知道不是他干的,也知道自己再也无法摆脱这个阴影。还没走多远就觉得有谁在拉扯他的袖子,他低下头去,看到一个戈特-纳-克洛卡-莫拉的矮精灵在他身边小跑。
“尊贵的先生,”矮精灵说,“想和你攀谈可真不容易。刚才有很长时间我一直在和你说话,你都不理我。”
“现在我在听你说话来着。”哲人回答。
“的确如此,”矮精灵诚恳地说,“我的兄弟们都在马路另一边的围篱外边,他们都想和你说话;你愿意跟我来吗,尊贵的先生?”
“何乐而不为呢?”哲人说着就掉头跟着矮精灵走了。
他们轻手轻脚地穿过围篱,来到一块田地里。
“跟我来,先生,”哲人跟着他的小向导穿过这块田地。几分钟以后他们来到一片厚厚的灌木丛里,矮精灵的兄弟们都藏身在灌木丛的叶子里。他们蜂拥而出,眉开眼笑地迎接哲人的到来。瘦女人伊尼斯-玛格拉斯也和他们在一块,她温柔地拥抱了丈夫,为他的顺利逃脱而感谢上苍。
“天还没黑,”有个矮精灵说,“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谈谈下一步的打算。”
“我累坏了,”哲人说,“昨天我可是走了一整天,今天也走了一天一夜,现在我真想找个地方坐下来。”
他们在灌木丛中坐下,哲人点上了烟斗。他们坐的这块空地除了袅袅升起的烟雾,几乎什么也看不见。这团烟雾仿佛夜幕中的一个黑影;但是除了地面干燥、空气寒冷以外,一切都好。
哲人吸了几口烟之后,把烟斗递给旁边的人,他的烟斗就这样在人群中传递开来。
“我把孩子们哄睡觉以后,”瘦女人说,“怕你来不及弄吃的,我就带着一盆玉米粥来到路上,上帝保佑你!我想着你一定饿了。”
“我的确饿了,”哲人忧心忡忡地说,“可我不怪你,我的爱妻,我不怪你把粥洒在了路上——”
“我一路走着,”她继续说,“我在路上遇见了这些好心人,当我把发生的一切告诉他们,他们就跟过来看看能帮上什么忙。我本想和他们一起冲出围篱和警察干上一架,可我又怕把粥给洒了。”
哲人舔了舔嘴唇。
“我听着呢,我的爱妻。”他说。
“所以我只好待在原地,用我的披肩包着玉米粥——”
“那你弄洒了吗,我的爱妻?”
“一点都没有,”她回答道。“现在我带着它呢。我想,粥已经完全凉了,可总比什么吃的都没有的强,”她说着就把碗递到他手上。
“我放了糖,”她羞羞答答地说,“还有葡萄干,我口袋里还有个勺子。”
“味道不错,”哲人说着就风卷残云般把粥一扫而空,他妻子见他饿成这样心疼得哭了。
这时烟斗传了一圈又回到他手上,哲人很开心。
“现在我们可以商量商量。”他说着,对着夜空狠狠吐出一大口烟雾,痛痛快快地长出一口气。
“我们还以为,”瘦女人说,“你且有一阵子回不了家了:警察一定会在科依拉多拉卡林子里搜寻很长一阵子;一个人若是鸿运当头,不一定会顺风顺水;可一个人若是倒霉了,他在这世上可就寸步难行了,不是么?”
“一针见血。”哲人说。
“所以我们是这样安排的——你应该和这些矮人们一同住到他们在戈特-纳-克洛卡-莫拉的那棵紫杉树下的房子里去,世界上还没有一个警察能找到那儿去;或者你还可以赶夜路去,安格斯·奥格本人会给你安排容身之所。”
有个矮精灵插了进来。
“尊贵的先生,”他说,“我们家地方不大,但是我们全都热情好客。你和我们在一起会很开心,我们会带你在月夜漫步,见识世间奇闻,因为我们常去拜访山中的?他们也拜访我们;我们总是无话不谈,我们还在山顶和山洞中跳舞。别觉得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过得很幸福,就连?和安格斯·奥格都没我们这么快乐。”
“我可想跳舞了,”哲人回答,“因为我坚信跳舞是一个人最初和最后的职责。人生要是不快乐,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可是现在,尊贵的戈特-纳-克洛卡-莫拉人们,我不能和你们一起走,因为我必须去警局自首。”
“你不许这么做,”瘦女人不舍地大叫,“想都别想!”
“一个清白的人,”他说,“是不会被打垮的,因为他有坚定的信念、纯净的灵魂。只有罪人才会被严苛的刑罚所摧毁,因为他受不了良心的拷问。这就是我的想法,一个人的肉体可以屈服于刑罚,而他的灵魂是自由的。我已经被逮捕了,被执法人员押送,我必须跟他们回去,这样他们就不得不依法行事。”
哲人又吸起烟卷来,其他人苦口婆心说了很久都未能说服他改变初衷。因此,天刚蒙蒙亮他们就动身了,沿着十字路口一路去了警局。
瘦女人和矮精灵们在村子外面向他道别,她说她会去拜访安格斯·奥格,恳求他为丈夫伸出援手,之后,矮精灵们便和瘦女人回到来时的路上,而哲人却向警局走去。
三
他敲响了营房的门,开门的男人顶着一头乱蓬蓬的红发,看上去就像是睡梦中被吵醒的。
“大晚上这个点的你想干嘛?”他说。
“我想投案自首。”哲人说。警察看着他—“像你这么大岁数的人,”他说,“不应该四六不懂。给你个建议,现在就回家,不管你干没干杀人放火的事儿,别对任何人提一个字。现在跟我说说,你是事发了,还是主动来自首的?”
“我当然是必须来自首了。”哲人说。
“如果你非要这样,那就自首吧,行了就这样。在扶手那儿把脚擦干净再进来——我要给你录口供。”
“我没有口供给你,”哲人说,“因为我什么也没干。”
警察又瞪着他。
“要那样的话,”他说,“你完全没必要进这个门,也没必要把我吵醒。也许,不对,你是不是在纳斯路上的那个猎獾人——嗯?”
“我不是,”哲人回答,“我被通缉了,罪名是谋杀了我的哥哥嫂嫂,尽管我连碰都没碰他们一下。”
“你就是那个人?”警察说着,语气简洁起来,“你就和杜鹃鸟一样讨喜,真的。进来吧,在我们的人睡醒之前你爱怎样就怎样,他们见到你一定会很高兴。昨晚他们进来以后说的话我一句也没听懂,因为他们除了互相掐架,诅咒着伦斯特省的妖精们[1]以外,什么都没做。您请坐在火炉边那张高背椅子上,您还可以睡一觉;你看上去累坏了,您一定是走遍了爱尔兰,靴子上才沾上了这么多泥浆。”
哲人对他表示谢意之后,就在那张椅子上四仰八叉地躺下。因为他实在累坏了,所以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几个小时以后,他被一阵人声吵醒,就抬眼往上看。昨晚逮捕他的那几个人就站在他的床边。长官高兴得容光焕发。他只穿着衬衫和裤子。头发乱糟糟的,还光着脚。他握起哲人的双手,发誓说他愿意付出一切努力来安慰哲人。和他一样衣衫不整的肖恩问候了哲人,声称要做他一辈子的朋友和跟班。肖恩还声称自己断然不信哲人是杀人凶手,再说就算他杀了人,那也是因为被害人罪有应得,要是他被绞死了,自己一定会在他的坟上载满鲜花;他这么做是因为哲人是这世上最高贵、最静默和最博学的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这些尊敬和赞誉抚慰了哲人的心,他们之间的互敬让那个红发警官目瞪口呆。
有人送给哲人面包和可可当早餐,他和警官们一同吃了起来,然后警官们外出执行任务去了,他被送进后院,他被告知可以在那里自由行动,他可以在那里抽烟抽到脸被熏黑。警官们每人送了他一支烟卷、一罐烟草、两盒火柴和一本字典,然后他们都走了,听凭他自行其是。
花园大约有十二平方英尺,四周的围墙高大而平滑,阳光照不进来风也吹不进来。有个角落里有一丛荒疏的豌豆花顺着墙爬上来——它的每一片叶子都被咬得千疮百孔,一朵花也没结出来。
另一个角落里长满了矮小的金莲花,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竟也有两朵花含苞怒放,可它的叶片也是千疮百孔。第三个角落里爬满了常青藤,饱满的叶片富有光泽,可地面上裸露的灰色根茎却盘根错节。第四面墙覆盖着一株稀稀疏疏的弗吉尼亚爬山虎,每片叶子看起来都像爬虫。这一小块地的中央处心积虑地以草坪覆盖和装饰,有些地方修饰得很是精心,然而满地七零八落的瓶瓶罐罐却让院子里的植物了无生气。
哲人在这儿来来回回地走了很久。他仔细端详着那朵可怜的豌豆花,很是为它伤感了一阵子。他再一次赞叹那两朵枝繁叶茂的花儿;可一想到它们赖以生存的这个花园,回忆起那令人留恋的自由就黯淡了他的心绪。
“是啊,可怜的小东西们!”他说,“你们也是身处牢笼呢。”
这空旷而静寂的院子令他困扰不已,最后他去找那个红发警官,恳求他现在就让自己去蹲牢房;因此,他被送去了普通的牢房。
这间牢房是一个很小的地下室。墙顶的一根铁栅栏倒是接着一线微光,可这里的光线还是朦朦胧胧的。一架木梯子从天花板上的一个洞口伸进牢房,这个洞口也为这里带来一点光明和空气。石墙上涂满了石灰,可是多处的石灰都剥落了,满眼只看见光秃秃的墙面。
牢房里还有两个人,哲人对他们行礼;可他们没有回礼,也不发一言。墙边接着一排低矮的木床,那两个男人隔得远远地歇着,手撑着头,胳膊肘搭在膝盖上,每个人都一动不动地盯着脚下的地板。
哲人来来回回走了一会儿,也在木床上坐下,用手撑着头,满腹忧伤地进入了梦乡。
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一天中有两次,一个警察提着三份面包和可可走下楼梯;光线渐渐黯淡,夜幕无声无息地降临。过了好一会,这个警察又来了,这次他带来了三张床垫和三张粗糙的毛毯,他把这些打包了从洞口递过来。每个人拿到一张床垫和一张地毯,把它们铺在地上,哲人也照做了。
此时此刻他们看不到彼此,所有的动作都凭借手感来完成。他们自顾自地躺在床上,死寂的静默笼罩着这个房间。
哲人却毫无睡意,他始终紧闭双目,只因闭上眼之后的黑暗不及周围的黑暗浓厚。当他闭上眼睛,他可以掌控所有关于光明、色彩和温暖的图像,但是,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迫使他每隔几分钟就重新睁开眼睛。
身处牢笼之中,他没有办法苦中作乐。
黑夜令他如此伤怀,很快地,黑暗潜入了他的眼皮之下,淹没了他欢乐的图像,直至黑暗不仅占据了他周围的空间,也占据了他的心灵——“心也可以像身体一样被囚禁吗?”他说。
他在绝望中竭力地重获心智的自由,可无济于事。除了恐惧,他什么也做不到。恐惧的幻象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它们来自他眼中的黑暗,还有渗入他心中的黑暗。
他的思想和想象力被黑暗所禁锢。这一刻,他明白,他成了名符其实的囚犯。突然他听到一个声音打破了黑夜的寂静——那声音刺耳却彬彬有礼,可他无从得知这是哪位狱友在说话。他可以想见那个饱受黑暗桎梏心灵煎熬的男人,试图摆脱那足以杀死他的虚幻的心魔,强迫自己发出一言半语,唯恐被内心的绝望所淹没、被深不可测的恶魔给附身了。那声音一直在诉说着生活的冷漠、人性的残忍——支离破碎的语句,孤芳自赏的乖僻言语,事件渐渐地联系起来,在黑夜里构成了一个故事——“我认识一个人,”那个声音说,“他是个小职员。他每周有三十先令的薪水,五年来没有一天缺勤。他是一个精打细算的人,可是他有老婆还有四个孩子,仅仅一周三十先令是没有多少结余的。房子的租金很高,老婆和孩子必须得养活,给他们买衣服和鞋子,所以每到周末这男人的三十先令就花光了。可他们总算撑了下来——这一大家子人总得穿衣吃饭,孩子总得上学,这男人总是惊奇这么少的钱怎么能做这么多事,原因不过是他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后来这男人就忧郁成疾。一个穷人是没资格生病的,一个已婚男人又不能赋闲在家。一个人要是病了肯定是病来如山倒;可他必须照常工作,不然谁来挣钱养家呢?不然,当他回去上班,他可能会发现自己的活被人顶了。这男人一病不起,可他根本无力改变现状:他照常起床去上班,他想方设法度过了这一天,没有引起上司的注意。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生了什么病:他只知道他病了。有时候他会剧烈地头痛,之后的几个小时里他疲惫不堪。让他挪一挪或抬笔写字都觉得费劲。他开始写一封信,开头是“亲爱的先生”,他写开头字母“D”时,落笔极其痛苦而缓慢,以至于装饰了细线、加粗了笔画而不得不重写一封;写第二封信的时候手麻木了,又恨恨地写第三封。每一个词落笔的时候,男人如释重负——每个词都是惊人而孤立的事件,和世界上其他的事情没有联系。每开始写一个词,他都感到责任重大,为了保证词的独立性,他必须用不同的字体来书写它。他坐在那儿,双肩耸动,笔停在纸上,入迷地盯着那封信看,恐惧感使他清醒,他疯狂地工作,以求不落后进度。这一天如此漫长。时针分针好似定格了。每一分每一秒好比一个巨大的转轮淹没在空气中,不停地发出嗡嗡的叫声。对于这男人来说,他的手格外需要休息。不用手工作也太奢侈了。最好是随时随地放在纸上,一支笔握在指间,然后看着他的手休息——对这个男人来说,需要休息的是手而不是身体,每当手中的笔滑动,它就被惊醒,重新投入工作。”
他体内似有本能驱使着手中的笔永不停歇,每次他一动笔,他的双手就会机械地开始工作。每晚他一回家就立刻躺下,墙上的一只苍蝇和天花板上的一条裂缝他都能盯着看上几个小时。他妻子和他说话时他感到她的声音似乎很遥远,而他的回话声也微弱地像是从云端传来。他只想一个人呆着,静静地盯着墙上的苍蝇和天花板上的裂缝,以此打发时间。
“一天早晨他发现自己起不了床,或者毋宁说,是他懒得起床。妻子叫他起床时他一声不吭,而她似乎每过十秒钟就会叫他——‘起床了,起床了’,叫声在他耳边打转;它们像炸弹一样在他身周纷纷爆炸:它们从四面八方袭来,爆炸开来,直窜上天,旋转着、摇摆着、相互碰撞着。接着,叫声戛然而止,他耳边响起一个声音‘你迟到了!’他能看到那些字句像一块污点一样挂在空气中,正悬在他眼皮上方,他就这么盯着这块污点,直到进入梦乡。”
安静了几分钟以后,这声音再度响起。
“这男人卧床不起足有三个星期——他精神恍惚,羸弱不堪,大好时光如水流逝,无休无止的聒噪声在耳边缭绕。当他再次提起精神来打量这座房子时,发现一切都变了样。多数家具都没了,那些可是他们省吃俭用才买到的。到处都不齐整——椅子、镜子、餐桌:凡他目光所及之处,皆是空空如也;楼下则更糟——为了寻医问药,柴米油盐,他妻子变卖了所有家具。而她也面目全非:姣好的容颜已然消褪;她形销骨立,憔悴不堪——可她认为丈夫已经恢复了工作能力,以此自我慰藉。”
“他往办公室走去,脑海里浮想联翩。他无从得知雇主会如何看待他的病假。他也许会责怪他的无端告病——他想知道雇主会不会付给他病假期间的薪水。他心存忐忑地站在门口。他的脑海中突然浮现了上司那骇人的眼神:那是刻板、凌厉、死气沉沉的眼神;可他还是推门而入。他的老板正和另一个人在一起,而他试着以一种自然而冷静的腔调道一声早安;可他知道那个陌生人已经取他而代之,对这事的了悟占据了他的舌头和思想。他听到自己结结巴巴地开口了,他感到自己的忍耐力毫无下限。他的老板飞快地说着什么,那个人也鬼鬼祟祟低三下四地拿眼看他:他的眼神中流露着鸠占鹊巢的抱歉之情——看到这样的眼神,他也就只好勉为其难地嘀咕了一句‘日安先生’。就步履蹒跚地离开了。”
出了门以后,他无处可去。过了一会儿,他往市中心的花园走去。那儿很近,他坐在池边的一张铁制长椅上。有小孩子围着水池来来回回地拿面包喂天鹅。时不时从这里路过的有行迹匆忙的工人和信差;有漫无目的、衣着邋遢的中年人;有时还会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妇人心不在焉地经过。当他盯着这些芸芸众生,他的直觉是这些人根本不是在散步;他们是在地狱里受煎熬,他们绝望的眼里映照出的除了魔鬼以外再无他物。他看到他自己也加入了这些形容惨淡的人群……他不知道回家以后怎么对妻子交代。他在心底排练了一百遍需要向妻子交代的被开除理由。老板的样子,他说的话;还有他冷嘲热讽的回击。一整天他都坐在公园里,夜幕降临时,他按照惯常的下班时间回到家中。
“他的妻子问他上班的情形,问他病假期间有没有薪水;他对答如流,吃了晚饭后便上床睡觉;可他没告诉妻子自己已经被解雇了,也没拿到这个星期的薪水。他试图说出实情,可她的眼神逼得他说不出口——一想到她听到这消息之后会有的表情,他就胆战心惊——她,肝胆俱裂地站在这颓败的房子里……!”
早晨他吃完早饭又出去了——他妻子认为是去上班。她求他一定要问老板追讨三周病假的薪水,还得提前支付这一周的薪水,因为他们已经快要揭不开锅了。他保证会尽力,可他一出门就直奔公园,在老位子坐下来,一边看着眼前的池塘和过路的行人,一边做着白日梦。中午时分,他惊慌失措地起身,在城里的各大办公室、商店和货仓四处奔波找工作却一无所获。他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公园,坐了下来。
“那晚他又对妻子撒了更多的谎,还编造了老板对他要求加薪的回答。他对孩子们的碰触烦不胜烦。过了一小会儿他就溜去睡觉了。”
“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他再也没去找工作。他就坐在公园里,双手撑头幻想连篇。 明天就该拿薪水了——就是明天!已经无法拖延了。他妻子要是知道他一无所有了会说什么?她会盯着他,满脸通红气冲冲地问他——‘你每天不都去上班了吗?’——然后他要怎么对她说,她才会很快地接受?”
“天亮了,男人一言不发地吃着早饭。面包上没有黄油,妻子似乎在道歉说家里一点黄油都没了。她说,‘我们到了明天就会好了。’当他对她发火时,她觉得这都是因为他吃了干面包心里不痛快。”
“他去了公园,在那儿坐了好几个小时。他时不时地起身,散步去附近的街道,但总是在半小时左右回来。晚上六点就是他一如既往的回家时间。六点钟到了他却没挪窝,仍然一动不动地坐在池塘边,头埋在胳膊里。一个小时过去了。到了九点钟,一阵铃声响起,每个人必须得离开。他也走了。他站在门外,左顾右盼。他该往何处去?每条路对他来说都是一样,最终他还是转了个弯,往什么地方走去。那一晚他没有回家。他再也没有回家。从此以后,他在这大千世界销声匿迹。”
说话声戛然而止,沉默再度笼罩了这间小小的牢房。哲人一直在专注地聆听这个故事,几分钟以后他开口了——
“你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向左转弯,那里整条路都掩映在树丛中——鸟儿在林中歌唱,愿荣耀归于上帝!那条路上只有一栋房子,房子里的妇人给我们牛奶喝。她只有一个儿子,那是个好孩子,她说其他孩子都死了;她说她丈夫离开了她——‘他干嘛不敢回家呢?’她说——‘我当然是爱他的。’”
短暂的停顿之后,那声音又响起了——
“我不知道我说的那个男人后来怎么样了。我是个大名鼎鼎的贼。我觉得那个男人在这儿一定不会受欢迎,他凭什么呢?”
又一个牢骚满腹的声音打破了寂静——
“我要是知道有地方欢迎我落脚,那我会飞快地赶去那里,可我不知道有这样的好去处,我也永远不会知道,我这个岁数的人,对任何人能有什么用处呢?我也是一个贼。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偷窃就是从一个小院子偷走了一只母鸡。我在一条沟里把它给烤着吃了,从那以后我就一发不可收拾。我觉得我会活到老偷到老,我最终会死在一条沟渠里面。不久之前,要是有谁告诉我说我会做贼,即便饥肠辘辘,我的自尊心也会受伤;可现在谁会在乎?我做贼是因为我已经不知不觉地老了。别人发现我老了,我自己却没发现。我觉得人就是不知不觉变老的。我们记不清自己的脸颊上何时布满了皱纹;平淡的生活让我们得了各种各样的小毛病,你会看见无数的年轻人过早地谢顶。一个人要是没有机会对别人透露自己的年龄,要是他自己从来没想过这个,他不会察觉自己十年以来的变化,因为我们生活在平静而缓慢的时代,年年都没什么大事儿发生,就这样周而复始,千篇一律。”
“我曾经有许多年寄住在一间房子里,有个小女孩在那里长大,那是我房东太太的女儿。那个时候她总是轻盈地沿着楼梯扶手滑下来,弹钢琴也总是弹得很难听。我为此困扰了很长一段时间。她总是给我带早饭和晚饭,还经常在我吃饭的时候和我聊天。她是个很健谈的女孩,我自己也是个很健谈的人。就这样一直到了她十八岁,我已经习惯于和她朝夕相处,所以如果当天送饭的是她母亲,我会一整天都闷闷不乐。她灿若骄阳的脸颊,慵懒且漫不经心的举手投足、大大咧咧的步态和一团孩气的说话方式,都让人感到只有在她陪伴的时候,孤独才会越发明显。我常常对此牵念于心,我觉得那就是开始。那时的她什么都听我的,因为她丝毫没有主见。她是个好女孩,只是思维和行事上懒怠;实际上,她一团孩子气。她言行一致;她总像是在思想的扶手上溜滑梯一样;她思维散漫,言语跳跃那时的我全都看得出来,但我对自己聪慧的商人头脑太过自负,而且尽管我那时还没意识到,我厌恶我精明的商业伙伴——亲爱的上帝!我记得很清楚。所谓头脑人人都有,但如此娇憨可爱,没心没肺的女孩实属罕见。在某人面前有优越感,即使是对一个女孩,那也是很开心的。”
“有一天我有了一个想法——‘我是时候该安定下来了。’我不知道这想法是从何而来;我老是听到这话,但它似乎总是用来说别人的,可我不知道它竟何时在我心底生了根。我也是个傻瓜:我买来不同的领带和领结,将我的裤子折好了放在床底下,然后整晚都躺在上面——我忘了自己年长她三倍。我带糖果给她吃,她高兴极了。她说她最爱糖果,她还硬要我和她一起吃糖;她还喜欢记录糖果的味道。我为此牙疼过,尽管我几乎像怕牙疼一样怕吃糖,我还是忍了。 于是我问她可愿意和我一起出门散步。她心甘情愿地陪我去,而那次的同行对我来说是一次新奇的经历。的确是一段难以忘怀的美好时光。”
从那以后我们经常一起出门,有时会碰到我的熟人,同办公室或其他办公室的年轻人。有些熟人会趁着打招呼的功夫冲我挤眉弄眼,我还怪不好意思的。当我对女孩一一介绍他们的姓名、职业和薪水时,我心里美滋滋的:因为我扮演着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人物。我还对她津津乐道我自己的职位,以及上司对我的殷殷嘱咐。有时我们还会谈论晚报上的内容。一桩谋杀案或离婚案也好,政客发表的言论和股票价格也好,都会成为我们的谈资。我说什么她都感兴趣。而她就在谈话中扮演着倾听者。路过的女士们所戴的帽子都能煽动她的好恶情绪。她告诉我哪些女人丑,哪些女人可爱。尽管大多数人在她眼里不是滑稽的小丑就是高贵的上等人,我还是从她的樱桃小口中多少对人类有了一些了解。尽管大多数人对她来说都是普通人,我还是发现她从不说人是非。和她出门之前我连商店橱窗都没见识过,就更不用说珠宝店的橱窗了:橱窗里陈列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她告诉我怎样佩戴头饰和项坠,还教我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衬衫领扣;它们都是金子做的,内里镶嵌着红色的宝石;她还会当着我的面试戴那些使她看上去光彩夺目的珍珠或钻石项链:有一天,她说她对我深有好感,把我哄得飘飘欲仙,可出于一个生意人的精明和谨慎,我还是三缄其口。我不喜欢一时冲动。
“那时的她每逢周一和周四都会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出门去。我不知道她去哪里,我也没问——我想她是去拜访熟人,见个女友什么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打定主意向她求婚。我已经对她知根知底,知道她是个善良开朗的好姑娘。我爱她的一颦一笑,爱她的温顺谦让。她吸引我的地方不止这些,只是我那时还没有意识到,她的言行举止也颇具魅力,她亲切友善;我没有分析它,但我知道那就是她的青春魅力。我记得我们每次出门的时候她总是款款而行,可是在家里她却在楼梯间蹦蹦跳跳——她是多变的,而我不是。”
“有一天晚上,她一如既往地盛装出门,并敲了敲我的房门,问我需要捎带什么东西。我说,等她回家后我有重要的话和他说。她保证会尽快赶回洗耳恭听,我们相视一笑,她随即轻盈地滑下楼梯。自从那天晚上以后,我再也没有笑过。她走后我收到一封信,我从信封的形状和信的笔迹辨认出这是办公室写给我的。我为此大惑不解,不情不愿地打开它……信中说,考虑到我上了岁数,决定让我退休,并希望我衣食无忧地安度晚年。落款是我的上司。第一眼读到这封信,我发抖的手指险些握不住信纸,然后我以为这是一个骗局。我久久地坐在房中,大脑一片空白。我梳理着凌乱的思绪:我头昏脑涨,无法集中精力;我的脑海似有千军万马在奔腾,我盯着我手中的信,努力地拼凑脑海中零散的思绪,我的耳朵正在捕捉什么动静。关于那段时间的记忆清晰了起来。我在房中来回踱步。怒火在我体内爆发。我记得当时我嘀咕了一两次,‘丢人哪!’又说,‘荒唐!’说到年龄,我望着镜中的自己,仿佛窥见我惨淡而沉重的内心。我似乎是从某种奇怪的重压下向外窥视。我觉得有什么我长久以来紧紧守护的东西正在流逝,并且我觉得这样东西的流逝无异于一场灭顶之灾……镜子里那张奇怪的脸好陌生!多么饱经沧桑的老脸!头顶稀稀疏疏的几根灰白头发。嘴唇哆嗦,眼窝深陷。我离开镜子,坐在窗前往外看。我看见街道上空无一人:眼前只是一片黑暗。我的思绪正如这夜幕一般空旷而沉寂。狂风裹挟着雨珠,掀起一阵漩涡;我的思绪随之飘摇起伏;一阵眩晕感惊醒了我。我不准自己再胡思乱想,但我的脑海中时不时会浮现一些字眼,犹如彗星般划过夜空,刺耳的余音萦绕不绝:一个是‘失业’,另一个是‘年老’。”
“我不知道自己忍受着这些字眼的煎熬就这样坐了有多久,直到我被街上的一阵动静惊醒。有两个人,一个女孩和一个颀长的青年,正往这房子缓缓走来。他们似乎对这倾盆大雨不以为意。那女孩迈着优雅的猫步绕着路边的大水坑,青年却止步不前。他抬起双臂,握紧拳头,跳过了那水坑。接着他和那女孩停下来看着水坑,显然在计算着跳了多远。借着路灯我可以清晰地瞧见他们。他们正在挥手作别。女孩为他紧了紧外衣领子,就在她伸手的那一瞬间,青年突然展开双臂,强硬地抱她入怀;他们拥吻后分开。男的走到水坑前停下,微笑回望她,之后便跳进水坑中央手舞足蹈,泥水直溅到膝盖上。‘别跳了,傻瓜!’女孩大叫着奔向他,听到她回家,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任她敲门也不回答。”
“几个月之后我的钱花光了。我找不到任何工作,因为我太老了;他们声称只找年轻的。我付不起房租,正如一个婴儿,一个老年婴儿来到一个新世界一般,我又被孤零零地放逐到这个世界。我到处偷吃,任何角落都不放过。一开始我总是失手被逮到。我经常被抓去坐牢;人们有时任我自生自灭,有时又对我拳打脚踢;我最终学会了像狼一样生存。如今我可不那么容易被抓住了。可无论是去坐牢,还是准备偷一只母鸡或一条面包,每天都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我喜欢现在的生活,觉得过去的六十年都白活了,我现在有许多时间用来想事情……”
天亮以后,哲人被一辆车送往大城市,在那儿他也许会被判处绞刑。这是惯例。
[1] 在凯尔特文化到来以前在爱尔兰这个岛屿上存在了,只是爱尔兰传说中的一个小角色,以前只流传于北部的伦斯特省,现在被宣传成具有国家代表性的神话角色。(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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