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中心论”和“农村中心论”之争:毛泽东面临的时代课题
由于地处东方的中国有着与西方不同的极为特殊的国情,20世纪的中国社会存在着两大历史性难题:一是如何进行中国的革命,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状况,即实现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二是如何进行中国的建设,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即国家的繁荣和富强。而要破解这两大历史性难题,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而言,关键在于必须做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即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最首要的问题是如何取得革命的胜利,所以,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他们所面临的时代主题就是解决中国革命问题。当时,迫在眉睫的救亡与反封建既是时代主题的要求,也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而如何解决中国的革命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其核心和焦点是中国革命选择什么样的革命道路。但是,在这一问题上,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往往遭遇教条主义的困扰。具体说,在国民革命失败以后,关于中国的革命道路,究竟是继续照搬以俄国十月革命为代表的“城市中心”道路,还是选择和开辟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中心”道路,这在中国共产党内“左”倾教条主义错误领导者(甚至是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内正确力量之间,始终存在着原则性的分歧。所以,能否突破“城市中心论”的影响,成为1927年国民革命失败后,事关中国革命走向复兴之路的关键性问题。而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来说,实质就是摆脱教条主义的困扰,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成功破解中国革命的难题,开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事业的重大历史课题。
所谓“城市中心论”是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以城市为中心的革命道路理论的简称。其核心内容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将革命工作的重点和重心放在城市,争取工人阶级,积蓄革命力量,等到革命形势成熟时再举行城市工人武装起义以占领城市,然后将革命扩展到农村,最后夺取全国政权。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史上,巴黎公社和十月革命都属于城市暴动。但是,“城市中心”道路作为一种典型的革命模式,则是以十月革命为代表的。在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革命中,布尔什维克党人从俄国的实际出发,成功地开辟了先夺取中心城市,然后再占领广大农村的革命道路,最终取得了俄国革命的胜利。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对这一革命道路的经验做出过总结,因而“城市中心论”无疑是无产阶级革命学说的有机组成部分。然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不认为“城市中心”道路是各国无产阶级革命必须遵循的普遍和唯一道路。列宁一再告诫别国的共产党人不要生吞活剥地全盘效仿俄国的经验,尤其是东方共产主义者要认识到其国家的革命所面临的任务是极其特殊而困难的,这些任务的解决在任何一本马克思主义的书本中都是找不到答案的,需要东方马克思主义者“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解决这种任务”。可见,列宁是不主张将十月革命的模式神圣化、教条化和绝对化的。但是,从国民革命失败前后开始,到土地革命前中期,“城市中心论”非常流行,并在中国共产党内始终占绝对优势地位。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首先。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在这一时期掌握着中国革命的直接指导权,很大程度上作为领导中国革命的主角,由于共产国际和斯大林并不完全了解中国的国情和中国革命的特点和规律,所以他们必然是按照俄国十月革命的模式来指导中国革命;其次,对当时尚处于年轻时期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还不善于把握中国革命的特点和规律,特别是当时党内盛行把共产国际决议神圣化和圣旨化、把苏联经验绝对化的倾向,这就必然导致在革命道路的选择上完全依赖苏联的经验,照搬苏联的模式。可见,“城市中心论”的影响,实际上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探索中国革命新道路艰难历程中一个巨大的障碍,也是早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一大艰巨任务。
“城市中心论”在十月革命后随着马克思主义传到中国。尽管这一理论是欧洲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因而在根本上并不适合中国国情。但由于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还比较缺乏武装夺取政权的经验,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认知水平和实践经验缺乏,在国民革命失败前后,中国共产党接受共产国际的指示,完全按照俄国十月革命通过实行城市武装起义夺取全国政权的经验来指导中国的革命。譬如,1927年相继发生的上海工人暴动、南昌暴动和广州暴动都和“城市中心”的指导思想有关。这三次暴动在国民革命失败的危急关头,都给予国民党反动派以有力打击,因而其历史功绩不可磨灭。但就武装暴动的模式的选择而言,都属于在中心城市的暴动,这并不完全适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因而其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以失败而告终。实际上,在国民革命失败后,从南昌起义开始到1928年底,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相继领导的上百次武装反抗国民党的武装起义,绝大多数都是城市暴动,都没有摆脱过去革命的老模式。总的来看,从国民革命失败到遵义会议召开,“城市中心”道路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盛行一时,在党内关于革命道路的认识上始终居于支配地位。因为,在国民革命失败以后先后担任中央领导人的瞿秋白、李立三和王明等人,并没有从历次武装起义的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继续以“城市中心”思想来指导中国革命。共产国际虽然在南昌起义和广州起义失败后,提出了中国革命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土地革命,但却认为这只是对城市暴动的一种配合和辅助。正因为如此,党内三次“左”倾错误的领导人始终恪守“城市中心论”。譬如,在1927年11月,瞿秋白主持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强调“城市工人的暴动是革命的胜利在巨大的暴动内得以巩固而发展的先决条件”。在立三路线统治中央期间,曾通过了《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案,该决议案认为中国革命“没有中心城市的武装暴动,决不能有一省与几省的胜利”。在之后王明“左”倾错误统治中央的四年中,仍然继续推行“城市中心”道路的革命模式。总之,“城市中心论”在党内的流行,不但没有解决中国的革命道路问题,反而导致了中国革命的巨大挫折。土地革命前中期党内三次“左”倾错误给革命造成的惨重损失,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中国革命照搬“城市中心”这一模式带来的恶果。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国民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领导的上百次武装起义,凡是企图夺取城市即以城市为中心的,其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相反,在起义过程中实行战略转移。将革命重点转向敌人统治力量相对薄弱的山区和农村地区的,一般都保存了武装力量,并使革命有所发展。在这一事实面前,中国共产党内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部分同志,开始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中国的特殊国情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在领导秋收起义部队向农村转移和建立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了中国革命中心由城市向农村的转移,并在总结土地革命和农村根据地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农村中心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理论,最终突破了“城市中心论”的束缚,从而完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的第一次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中国革命从失败到复兴的伟大转折。
当然,“农村中心论”的提出,特别是这一思想为全党所接受,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一个艰难曲折和漫长的过程,中国共产党也曾为此付出过巨大的代价。在这一曲折而漫长的过程中,毛泽东为使全党摆脱“城市中心论”的束缚和影响,在提出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理论——“农村中心论”方面,为全党树立了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并做出了杰出而巨大的贡献。他以其扎实而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素养,以对中国国情的深刻了解和洞察,从中国是一个农民大国和中国革命的总体态势是敌强我弱的实际出发,通过总结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和全国其他地区武装割据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实行“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创造性地提出了系统、完整、深刻的“农村中心”革命道路理论。也就是说,中国特色革命道路理论的创立经历了从“工农武装割据”思想到以农村为中心的“农村中心论”这样一个完善发展过程。
所谓“工农武装割据”,其基本内容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以土地革命为主要内容和以农村革命根据地为战略依托的三者的密切结合。它是毛泽东在把马克思主义革命道路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对中国革命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和科学概括。就其实质而言,它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在突破“城市中心论”的影响,实现党的工作重心和中国革命中心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在农村革命斗争所要采取的总的形式。该思想主要体现和反映在1928年10月到1930年1月毛泽东先后写作的《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三篇著作中,这些著作不仅在理论上论述了中国革命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性和中国红色政权在农村可以存在的原因和条件,更重要的是已经开始突破“城市中心论”的框框,明确提出了以农村为中心的思想。所以,“工农武装割据”无疑是中国革命道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这一思想并未解决党的工作重心放在农村以及小块红色政权与夺取全国革命胜利的关系,因而并不说明其已经完全解决了中国道路理论的所有问题,但它却成为毛泽东提出系统而完整的“农村中心论”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工农武装割据”思想的提出、特别是以农村为中心的理论原则的确立,这是毛泽东在中国革命道路问题上的一个认识的飞跃。但是,这一思想并没有为全党所认识和接受,相反遭到了党内“左”倾教条主义的攻击和反对。他们不仅继续热衷于组织城市武装起义和攻打中心城市,而且将农村游击战争和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斥之为机会主义和逃跑主义。为了摆脱“城市中心论”的影响,指明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毛泽东在以农村为中心的理论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土地革命以来建党、建军和建政的经验教训,从1930年春到1937年初夏,进行了大量而艰苦的理论创造,对以农村为中心的理论原则做出了全面、系统而又深刻的阐发,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关于中国革命道路的“农村中心论”。在这一过程中,有两个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事件。一是他在1930年5月写作的《反对本本主义》,该文对党内盛行的教条主义提出了明确批判,指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毛泽东所写的第一篇反对教条主义的文献,他从思想路线的高度为“农村中心论”奠定了基础,为中国革命道路的开辟指明了方向。二是遵义会议的召开。从开创中国革命新道路的角度看,遵义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开始摆脱共产国际束缚和“城市中心论”影响的重要转折点。由于毛泽东在党内的事实上的领导地位的确立是以遵义会议为标志的,所以这就为毛泽东的正确思想和理论在全党的支配地位的确立提供了组织保证,从而使全党开始自觉和统一地接受“农村中心论”成为可能。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长征结束以后,毛泽东相继写作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实践论》、《矛盾论》等著作,进一步发挥和完善了以农村为中心的思想理论。在前一篇文章中,毛泽东重点对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和规律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和总结,并从新的角度对农村革命根据地存在的主客观条件进行了阐述,从而完善了以前的理论。而后两篇文章则主要从认识论的高度阐述了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关系,深刻揭示和批判了教条主义的思想根源及其危害,为中国革命道路理论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哲学基础。至此,“农村中心论”作为一条有别于欧洲“城市中心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理论正式形成。并为全党所接受。
综上所述,“城市中心论”与“农村中心论”的论争。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20世纪上半叶中国面临的如何革命这一时代主题出发,在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所要解决的首要的历史性课题。毛泽东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既是中国共产党摆脱“城市中心论”影响和束缚的过程,同时也是提出和确立“农村中心论”的过程,其实质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和中国的特殊国情相结合,也就是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在这一艰难曲折的进程中,毛泽东不但为全党作出了表率,而且为“农村中心论”的创立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二、“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在中国共产党内。毛泽东是倡导并践行实事求是的第一人。实事求是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而且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在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在同党内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潮、特别是同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斗争中初步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所以,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确立、发展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
据史料记载,“实事求是”一词最早出自东汉时期著名史学家班固的《汉书·河间献王传》,说的是西汉河间献王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善书,必为好些与之,留其真”。唐代著名史学家颜师古在对《汉书》进行注释时,把“实事求是”解释为“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意思是说,在研究学问时要根据事实材料求索真相。可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实事求是指的是一种严谨的治学作风。毛泽东的贡献是将“实事求是”这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重新赋予新的内涵,做出新的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即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并将其确立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原则。这一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毛泽东从接受马克思主义并投身革命起,就十分重视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强调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国实际的结合。而对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原则的理论上的思考则始于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中国共产党内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把苏联经验神圣化之风盛行。为了批判党内教条主义错误给革命带来的危害,毛泽东在1930年5月写作了《反对本本主义》一文。在这一中国共产党内反对教条主义的第一篇文献中,虽然还没有明确提出“实事求是”的概念。但却处处充满和闪烁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光芒。该文的基本思想概括起来有:一是首次提出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观点;二是正式使用了“思想路线”这一概念,提出了不唯书、不唯上和只唯实的思想;三是提出了“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的著名论断。当然,由于当时共产党还处在幼年时期,特别是由于教条主义在党内的盛行和“左”倾错误在党内的统治地位,毛泽东的这些思想并未引起党内大多数人的关注。但是,反对本本主义的思想为后来冲破教条主义在中国共产党内的统治地位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因而在确立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原则的进程中具有奠基石的作用。
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的实际领导地位。红军长征的胜利,使全党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了毛泽东的一系列关于中国革命的思想和策略的正确性,其中也包含毛泽东关于党的思想路线的思想理论。1937年7月,毛泽东又相继写作了《实践论》和《矛盾论》两篇哲学著作,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对党内教条主义进行了理论上的清算,进一步阐发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在《实践论》中,毛泽东着重阐明了认识和实践、知与行的关系。毛泽东指出,人类的社会实践是人的认识产生和发展的来源,随着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认识不论对自然界和社会,都是一步又一步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强调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所以,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而“左”倾和右倾机会主义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在认识论上“都是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以认识和实践相脱离为特征的”。所以,马克思主义者是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或右的错误思想,主张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而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则主要阐明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这一最根本的法则,特别是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与此同时,毛泽东指出,教条主义者不了解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也不懂得具体事物的矛盾的特殊性。“左”倾和右倾错误在思想方法上的错误之一,就是割裂对立与统一、斗争性和同一性的辩证关系,不了解客观事物在对立中存在同一,在同一中存在着斗争,而且对立和同一在一定条件下还能相互转化;不了解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互联结,由此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同时,毛泽东还阐明了列宁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即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的论断,对党内教条主义的党八股作风进行了深刻批判。可见,毛泽东从认识论的角度划清了马克思主义和教条主义的界限。
总之,《实践论》和《矛盾论》的写作和发表,不但克服和改变了以往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主要是通俗普及型和纯学理性的倾向与不足,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实现了理论研究性,并使理论研究与中国革命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打下坚实的哲学基础。同时,关于中国革命经验教训的哲学概括和总结,从认识论的角度划清了马克思主义和教条主义的界限,使全党深深懂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所以,“两论”也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确立奠定了哲学理论基础。
在此基础上,1938年10月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作了题为《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在该报告中,毛泽东对实事求是的党的思想路线进行了较为明确地阐述,从而标志着实事求是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原则的形成和确立。这是因为:
第一,该报告第一次正式使用了“实事求是”这个概念。他说:“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因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只有远见卓识,才能不失前进的方向。”需要指出的是,在《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虽然提出了“实事求是”的概念,但并没有对其内涵做出阐释。
第二,在该报告中,毛泽东不但正式向全党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概念。而且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原则。毛泽东明确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对于中国共产党说来,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指出“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在这里,毛泽东不仅首次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而且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原则一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并认为这是一个摆在全党面前的十分重要而又十分紧迫的历史课题。这表明,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指导原则已经形成。
1941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干部会议上所作的《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批判地继承了实事求是这一中国传统思想的精华。并做出了全新的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和发挥,从而系统全面地阐释了实事求是的科学内涵。他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毛泽东的精辟论述,言简意赅地概括了“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实质,集中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要求。正如邓小平所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此外,在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还在其发表的《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一系列著名著作中全面阐述了党的实事求是这一思想路线。譬如,他曾形象地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比喻为“有的放矢”,明确指出理论之“矢”必须射中实践之“的”,“有的放矢”才是真正的实事求是精神。总之,经过延安整风运动,不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与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机结合和统一起来,而且,实事求是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原则成为全党的共识。从那时到现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不止一次证明:“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唯一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三、“新民主主义的革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的核心和经典的内容。它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历史状况和社会状况出发,深刻研究中国革命的特点和规律,把马克思主义的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并经过艰辛而曲折探索的结果。历史和实践证明,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作为指导中国民主革命胜利的思想武器,以其崭新的内容、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民族形式,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革命的理论,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主革命的理论
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在其理论体系中,有着非常丰富的民主革命理论。当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时候。从全世界来看,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依然处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是资本主义相对较发达的欧洲,大量存在的仍然是资本主义虽有一定的发展,但并没有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国家。所以,在席卷欧洲的1848年革命中,无产阶级面临的并不是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是如何进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马克思、恩格斯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出和形成了一系列无产阶级对待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理论。
第一,无产阶级必须高举民主派左翼的旗帜,积极参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在1948年德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了当时德国的主要矛盾和阶级状况,明确指出封建专制统治不仅是资产阶级的敌人,而且也是无产阶级的敌人,封建专制制度的存在妨碍无产阶级去打击资产阶级。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工人革命的前提”,无产阶级必须高举民主派左翼的旗帜,积极参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动资产阶级彻底推翻封建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当然,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不是一般地作为资产阶级的助手,而是应当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从而为将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做政治、思想及组织上的准备。
第二,无产阶级要坚持不断革命论和革命阶段论的统一,推动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
所谓不断革命论是指,消灭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实现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终极目标。所谓革命阶段论是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可能会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序幕,不能跳过历史发展的阶段而直接实行共产主义,而只能依次经过必要的革命阶段不间断地推动革命向前发展。不断革命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法国大革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将其首先运用到德国民主革命的实践中,指出参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不是德国无产阶级的最终目的,“资产阶级革命只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序幕”,无产阶级的终极目标是通过不间断的革命最终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但是,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者应当“通过一切不是由他们而是由历史发展进程造成的中间站和妥协,始终清楚地瞄准和追求最后的目的”。
第三,资本主义经济不发达的落后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揭示人类历史总体上按照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五大社会形态的基本趋向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同时,也指出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实际历史发展总是以“跳跃性”的具体形式来实践的。特别是关于经济落后的国家是否一定要经过发达的资本主义阶段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马克思和恩格斯以俄国为例,指出这些国家“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实行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并不是一切国家都不可避免而必须经历的,经济落后的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实行社会主义革命。
马克思、恩格斯去世以后,列宁在领导十月革命的过程中,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革命理论。这就是:无产阶级应当积极争取民主革命的领导权;无产阶级必须和农民结成联盟,工农联盟是实现无产阶级领导权的实质问题;社会主义革命不仅能够在落后国家发生,而且可以在帝国主义链条上这一最薄弱环节首先取得胜利,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思想。不仅如此,列宁还把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革命理论运用到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革命,创造性地提出了民族殖民地革命学说,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首先是反对帝国主义和中世纪剥削的民族民主革命,这种革命就其性质来说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第二,必须把被压迫民族和压迫民族区分开来,明确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应当积极参加民族民主革命,且在同资产阶级的合作中要坚持自己的独立性,积极争取民主革命的领导权。
第四,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民主革命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新的时代,在国际无产阶级的帮助下,可以避免资本主义前途而过渡到共产主义。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存在着极其丰富的关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思想和理论,这些理论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理论之源。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既是马克思主义民主革命理论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民主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民主革命理论中国化的结果。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理论
1,马克思主义民主革命理论中国化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民主革命理论中国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革命的理论与中国民主革命的实践相结合,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过程。这一理论的探索是一个漫长而又艰难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刚成立的时候,由于还缺乏对中国国情的认识,并不懂得中国革命与十月革命的区别,把实现共产主义规定为党的奋斗纲领。中共一大之后,在革命的实践中全党很快就发现一大对中国革命认识上的不正确性。并展开了积极的探索。1922年的中共二大根据列宁的《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纲领》,对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和半封建性质即中国革命应分两步走等有了初步认识,制定了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反帝反封建纲领,并将此规定为党在实现共产主义之前的奋斗任务,即党的最低纲领。党的最高和最低纲领的区分,特别是民主革命纲领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开端,因而也就成为马克思主义民主革命纲领中国化历程中迈出的可喜的第一步。
国民革命时期,飞速发展的革命形势和斗争实践对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探索革命理论和策略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全党大规模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创造了条件。1925年中共四大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农民问题。与此同时,一大批党的领导人和理论家,如李大钊、瞿秋白、邓中夏、毛泽东、周恩来等对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在他们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进行了初步而有独到的阐述。其中,毛泽东所发表的《国民党右派分离的原因及其对革命前途的影响》、《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堪称这一时期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代表作。在这些文章中,毛泽东从考察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人手,精辟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和在革命中的表现与作用;初步明确了中国革命的对象、动力;阐述了无产阶级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高度赞扬了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指出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初步分析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初步揭示了中国革命的特点,认为中国革命既有别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又不同于以往的资产阶级革命,革命的目的不是建立资产阶级一阶级专政的国家,而是建立一个革命民众合作统治的国家。
总之,国民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已经开始把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革命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初步形成了中国化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特别是毛泽东对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农民在民主革命中的重要作用的正确认识、把中国的资产阶级分为两部分及对民族资产阶级两面性的初步认识、对中国民主革命特点的揭示等,既是这一时期党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探索中极具价值的重要成果,而且又是对当时初步形成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思想的概括而明晰的表述,因而成为后来的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的前身。
第二,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初步形成。
如前所述,国民革命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已初步提出。但是,正因为是初步的,这就说明党对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阶级关系、中国民主革命的规律等还比较缺乏深刻地了解和认识,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相关问题在表述上还比较原则而没有化为具体的现实的政策和策略。特别是陈独秀代表的右倾错误在革命的后期占据了党的统治地位,一些不乏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思想并未在全党形成共识,因而国民革命虽然轰轰烈烈,但最终难免失败。从国民革命失败到遵义会议,中国共产党内又相继出现了三次“左”的错误,结果导致土地革命蒙受巨大的挫折与失败。如果从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角度看,三次“左”倾错误的共同之处,都是在对中国社会性质、革命性质、革命动力、革命对象、革命前途等一系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问题的认识上,将马克思主义和苏联经验教条化、神圣化使然。因此,继续展开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探索,不仅是革命斗争现实的需要,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要求。
国民革命失败以后,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民主革命理论的实践中首要的问题是如何判断中国的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等重大问题。1928年的中共六大总结经验教训,批评了党内的“左”倾、右倾错误,正确分析了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动力、任务、前途,提出了建立红军和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及实行土地革命的任务。但是,由于受斯大林“三阶段”论的影响,全党普遍认为南京国民党政权代表豪绅资产阶级,中国革命已经就要是社会主义革命了。特别是在中国革命道路问题上,“左”倾错误的领导人始终坚持城市中心道路,结果导致了土地革命的挫折。毛泽东等人则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暴力革命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对井冈山等革命根据地的经验教训进行理论上的概括与提炼,撰写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文章,深刻阐述了中国革命走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等问题,初步提出和形成了关于中国革命新道路的理论。
在中国共产党人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过程中,瓦窑堡会议的召开具有标志性的意义。经过土地革命的长期实践,特别是经历了三次“左”倾错误在中国社会性质和中国革命性质问题上的危害,毛泽东在1935年的瓦窑堡会议期间所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中,总结党在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上的经验教训,较为全面地阐述了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尤其是对如何认识中国的资产阶级和民主革命的前途及转变这两个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探索中的关键问题,提出了符合中国实际和合乎规律的认识,初步形成了关于中国资产阶级和中国民主革命前途的理论。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路线和策略上实现了重大转变,也表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经过长期而艰苦的探索,把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革命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结合,对中国民主革命的规律得出了基本正确的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初步形成。
第三,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成熟。
土地革命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等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做出了系统、全面、深入的论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体系确立并达到成熟的地步。
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实现了国内时局的转换,中国革命和国共关系处在即将发生重大变化的历史转折关头。为了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在1937年5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党代表会议上,毛泽东作了《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任务》和《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的报告,针对新的形势下党内的思想状况,从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出发,集中论述了无产阶级领导和革命前途及转变等问题。抗战初期,毛泽东写成了《实践论》和《矛盾论》,对中国革命两次胜利、两次失败的经验教训做了深刻的哲学总结。“两论”所确立的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正确的思想原则,对于推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成熟具有极为重大的指导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革命运动的胜利发展,毛泽东认真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革命的历史经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分析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研究上取得重大进展。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发表了《(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系统而又深入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在这些著作中,尤其是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把中国共产党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系统化,构建了完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体系。首先,深入分析了近代中国社会的基本国情,正确论述了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主要矛盾。其次,首次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的科学概念,深刻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再次,系统地阐述了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革命性质、前途,揭示了中国革命分两步走及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中国革命的基本规律。
总之,以《新民主主义论》为标志,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完整创立,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革命基本规律的认识发生了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意味着中国共产党找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道路,马克忠主义的民主革命理论与中国民主革命的实际相结合实现了历史性飞跃,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趋于成熟。
2,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主要内容
第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
总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一个相对比较长的历史时期的总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是建立在科学地分析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国社会各阶级相互关系的基础之上的。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民主革命的斗争中,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方法,根据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本质和相互关系的全局分析,制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它的概括提炼和准确表述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核心而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理论的集中体现。具体包括对中国社会性质问题,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领导权和前途问题,中国革命的阶段性等问题的思想和理论。
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毛泽东认为:“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因此,正确分析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这是正确认识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等问题的基础和条件。毛泽东指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在一方面促使中国封建社会解体,促使中国发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一个封建社会变成了一个半封建的社会;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们又残酷地统治了中国,把一个独立的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国。”所以,“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些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的矛盾”。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规定了中国革命的性质是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且中国的民主革命发生在十月革命之后。“在革命的阵线上说来,则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了”。
关于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领导权和前途。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主要矛盾,决定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所以,中国民主革命的根本任务是“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革命和对内推翻封建地主压迫的民主革命,而最主要的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在中国社会各阶级中,除了无产阶级是中国民主革命的领导阶级和最基本的动力之外,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都是民主革命的动力。其中,农民阶级占全国人口80%以上,因而是中国革命的最广大的动力和主力军,也是无产阶级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军。小资产阶级也是无产阶级的可靠的同盟军。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革命性和妥协性的阶级,对待民族资产阶级要采取十分慎重的政策。无产阶级的特殊优点决定了它是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坚持无产阶级领导中国民主革命,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核心问题。“五四”运动以前的民主革命由资产阶级领导,这是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而由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区别就是领导阶级不同。毛泽东认为,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特点和民主革命的实践已经证明,中国民主革命如果没有无产阶级领导,革命就不能取得胜利。因此,是否实现无产阶级领导权的问题,是涉及中国民主革命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无产阶级的领导决定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而不可能是资本主义。
关于中国革命的阶段性问题。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过程,只有完成了前一个革命过程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指出:“只有认清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区别,同时又认清二者的联系,才能正确地领导中国革命。”党内长期以来盛行的主张把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直接贯彻到民主革命中的“一次革命论”的“左”倾观点和主张“二次革命论”的右倾观点,只能导致中国革命的失败。所以,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两步走”的思想,深刻地阐明了中国两个革命阶段之间的关系。
总之,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科学地分析了革命的敌人、队伍和司令官这些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问题,规定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对象、领导力量、动力及前途,即规定了无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的总的战略任务、奋斗目标及在革命中依靠谁、团结谁的根本路线,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第二,农村包围城市的中国革命道路理论。
关于中国的革命道路问题,是“城市中心”还是“农村中心”的问题,长期以来,在共产国际、斯大林、党内“左”倾错误的领导者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等始终坚持“城市中心论”的错误观点,而毛泽东则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式的革命道路理论。这一理论主要包括中国革命道路的必要性、可能性及正确处理武装斗争和其他斗争、农村工作和城市工作的关系。
中国革命为什么必须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首先,中国“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主的国家,而是一个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国家;在内部没有民主制度,而受封建制度压迫;在外部没有民族独立,而受帝国主义压迫。因此,无议会可以利用,无组织工人举行罢工的合法权利。在这里,共产党的任务,基本地不是经过长期合法斗争以进入起义和战争,也不是先占城市后取乡村,而是走相反的道路”。也就是说,中国的社会性质使中国人民没有任何的政治上的自由权利,这就决定了中国革命的主要方法和主要形式不可能是和平的,而必须是武装的。其次,中国革命的敌人既有强大的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还有和他们沆瀣一气与人民为敌的资产阶级的反动派,“在这样的敌人面前,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和残酷性就发生了”。由于敌人异常强大,又长期占据着中心城市,使得中国革命的力量只有经过长期的艰苦斗争,才能形成足以最后战胜敌人的力量,同时也决定了中国的革命不可能走首先夺取中心城市的道路。最后,农民占中国人口的80%,他们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特别是贫农构成了中国革命最广大的动力,因而是无产阶级的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者。正因为如此,毛泽东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武装斗争,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农民战争。”又指出:“在中国,只要一提到武装斗争,实质上即是农民战争,党同农民战争的密切关系即是党同农民的关系。”无产阶级只有深入到农村去,同农民结成坚强的联盟,发动农民开展土地革命,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革命军队,进行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农民游击战争,才能战胜武装的反革命,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以及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否则,中国革命战争是不可能取得胜利的。
关于农村可以最后战胜城市的依据,即中国革命道路的可能性问题。毛泽东指出,“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是统一的资本主义经济),由于中国土地的广大(革命势力有回旋的余地),由于中国的反革命营垒内部的不统一和充满着各种矛盾,由于中国革命主力军的农民的斗争是在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也就是说中国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和各个方面发展不平衡的国家,这就使得“中国革命有在农村区域首先胜利的可能”。特别是毛泽东所指出的:中国处于历史上进步的时代,它已经有了无产阶级,有了已经觉悟或正处在觉悟的广大人民,有了中国共产党,有了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有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革命经验,在这种进步的基础上使得中国依托农村根据地进行革命的武装斗争有了最后胜利的可能性。
关于正确处理武装斗争和其他斗争、农村工作和城市工作的关系。中国革命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武装斗争和其他斗争形式的关系。毛泽东认为:“在中国,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而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其他一切,例如民众的组织和民众的斗争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都是一定不可少,一定不可忽视,但都是为着战争的”。也就是说,武装斗争虽然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中国革命并不能放弃其他斗争形式;其他形式的斗争都是围绕武装斗争的,武装斗争如果没有其他非武装斗争形式的配合,是不可能取得胜利的。其次,必须正确处理农村工作和城市工作的关系。中国革命的重心必须放在农村,但是,“着重农村根据地上的工作,不是说可以放弃城市工作和尚在敌人统治下的其他广大农村中的工作;相反,没有城市工作和其他农村工作,农村根据地就处于孤立,革命就会失败。而且革命的最后目的。是夺取作为敌人主要根据地的城市,没有充分的城市工作,就不能达此目的。”因此,中国革命运动应以农村工作为主,城市工作为辅,城乡配合,直至夺取革命的最后胜利。
总之,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特色革命道路理论,揭示了中国革命的客观规律,并以独特的经验和新鲜的结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
第三,中国民主革命的“三大法宝”。
毛泽东科学地总结了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它们的关系是:“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是战胜敌人的两个基本武器。统一战线,是实行武装斗争的统一战线。而党的组织,则是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我们能“正确地理解了这三个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等于正确地领导了全部中国革命”。
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其基本要求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阶级、阶层、政党、团体和个人,结成最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最主要的敌人。在统一战线中,要始终保持无产阶级的独立性,采取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策略和方针。
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的地位,就没有人民的地位,就没有革命的胜利。中国的武装斗争,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以农民为主体的革命战争。因此,无产阶级要通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用先进思想、组织性、纪律性来提高农民的觉悟水平,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实行土地革命,进行革命战争。
党的建设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只有把党的建设搞好,才能正确地领导好和指挥好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由于中国是一个无产阶级人数很少,农民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国家,如何在这样的国度建设一个具有强大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是极其艰巨的任务。因此,加强党的建设,是一个伟大的工程,需要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展开,尤其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着重于从思想上建党是党的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一切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中国革命三大法宝的系统总结,解决了如何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问题。因而,三大法宝思想的提出,不仅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懂得了中国革命的特点和规律,而且懂得了中国革命的方式、方法及革命中的各种联系,掌握了战胜敌人和夺取革命的最后胜利的基本武器。毫无疑问,三大法宝思想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体系的重要而有机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是一个多层次的有机整体。其中,既包括对中国社会和历史特点的认识,又包括中国革命的特点、革命的具体道路、革命的一般进程及如何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等问题。如果从认识的角度看,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特别是关于中国革命的道路问题是整个认识过程的最高层次,是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特点的纽结点。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系统阐述表明,马克思主义民主革命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了质的飞跃,产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理论。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社会的历史状况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革命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深刻研究了中国革命的特点和中国革命的规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思想,创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从而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
1,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规定了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总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它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理论的集中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民主革命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
如前所述,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制定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这一总路线规定了党在民主革命中的总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正确解决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对象、任务、动力、领导权和前途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因而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理论的集中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民主革命理论在中国的具体运用和发展。这里,主要强调两点:
一是“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科学概念的提出。不仅科学地揭示了中国民主革命的特点,而且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领导权思想。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之前,世界近代历史上成功的革命主要有英法等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两种类型。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虽然中国继续面临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但其所处的历史时代和国际环境及国内条件,既和英法两国资产阶级革命时的情况不同,也不具备俄国十月革命的条件。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状况和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民主革命有着自己的特点。一方面,从中国民主革命的对象和任务来看,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是中国革命的三大敌人,中国民主革命包含了反帝反封建的双重任务,这是中国革命不同于英、法、俄革命的显著特点;另一方面,正如毛泽东所说:“现时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已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种革命已经过时了,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我们称这种革命为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在革命阵线上属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范畴,其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前途是经过新民主主义逐渐过渡到社会主义。特别是无产阶级领导,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区别。这一认识,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革命中坚持无产阶级领导权思想的具体运用,更是从中国革命的实际出发对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的极大发展。
二是毛泽东关于中国资产阶级问题的理论,既成功地解决了中国革命中最复杂而又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理论的巨大发展。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殊国情,使中国资产阶级既不同于西方的资产阶级,也不同于俄国的资产阶级,有其显著的特点和复杂性。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土地革命时期出现的三次“左”倾错误,其实质都是对资产阶级在认识上的错误所致。因此,提出符合实际的中国资产阶级问题理论就成为中国民主革命中最复杂而又最关键的问题。在长期的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毛泽东逐步掌握了中国资产阶级的规律。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资产阶级的理论:中国的资产阶级分为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两部分;官僚资产阶级具有封建性、买办性和垄断性,而民族资产阶级则具有革命性和妥协性;官僚资产阶级总体上是中国革命的对象,民族资产阶级则是中国革命的动力。尤其是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分析,构成了毛泽东的资产阶级问题理论中最具特色的部分。他认为,生长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受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双重压迫,具有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要求。但是,因其先天发育不足,政治上经济上异常软弱,因而既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勇气,也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力量。所以,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策略和原则是既联合又斗争。总之,对资产阶级问题的正确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一方面成功地解决了中国革命中最复杂而又最关键的问题,成为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对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理论有巨大的发展。
2,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理论和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思想,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而且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典范。
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道路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没有涉及与论述过的,在世界历史上没有先例而属于破天荒的首创。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实际出发,冲破教条主义的束缚,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即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结果。这一理论一方面遵循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武装夺取政权的暴力革命理论,同时又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强调以农村为中心进行革命,主张把中国革命的战略重点放在农村。所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道路理论,不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而且是继十月革命之后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的又一个伟大创举和一条崭新的革命道路,因而成为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光辉典范。
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都是马克思主义题中已有之义,从本质上讲,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理论在基本原则上与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及党的建设理论是完全一致的。但是,由于中国革命所处的特殊的国际国内条件,“三大法宝”思想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结晶,它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革命特点和规律的正确把握和认识。正如周恩来所言,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中是有的,但毛泽东把这些原理丰富了、发展了,既不是教条主义,又不是经验主义,而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起来。所以,中国革命“三大法宝”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
3,中国革命“两步走”的思想,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和革命转变论,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代表。
众所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1848年欧洲革命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不断革命的理论。列宁后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提出了革命转变论,主张在推翻封建统治后建立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然后再过渡到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在探索中国民主革命理论的过程中,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中国革命“两步走”的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和革命转变论。毛泽东认为,中国革命是包括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两个革命之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是性质不同的两种革命,各有其明确的内涵,不能将这两个革命阶段混淆;同时。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又是互相衔接而不可分隔的,民主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革命的必然趋势。无产阶级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一最主要的特征,决定了中国革命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而不可能是资本主义。总之,中国革命“两步走”的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和革命转变论,以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代表。
四、“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有中国特色的过渡时期理论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就客观而现实地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面前。面对这一严峻的考验,作为中国共产党内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大师和娴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问题的能手的毛泽东,再一次显示了其高超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水平,以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为指导,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理论,最终在中国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即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学说,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首先提出来的。后来,列宁又根据对帝国主义时代的矛盾和斗争的分析及总结十月革命的经验加以系统化而逐步形成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位革命导师生活在资本主义时代,虽然他们没有经历过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巨大历史转变,但是却根据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一般规律对这一过程提出过科学的预测:“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也就是说,由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指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之间必须有一个过渡时期,这个时期是从经济上和政治上全面形成社会主义条件的时期。无产阶级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至于过渡的具体环节,马克思、恩格斯也有一些论述。如,怎样对待小农经济,他们提出合作制是改造小农经济的途径之一;对待资本家的财产,暴力剥夺不是唯一手段,也可以和平赎买,而且和平赎买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当然,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看到他们所预见的无产阶级革命的发生,更没有看到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的实现。因而,他们在过渡时期理论上仅仅提出了一般的原则性的设想。至于在经济落后的国家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更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没有也不可能涉及的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列宁是实践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的第一人。不仅如此,列宁还在十月革命后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践中,通过对实践经验的积累与提升,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过渡时期理论。
列宁认为:“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他通过具体分析俄国过渡时期的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明确提出并详细论述了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必须完成一系列极为复杂的改造资本主义和小商品经济的任务。关于过渡时期的特点,列宁指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幼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也就是说,过渡时期在经济上存在着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共产主义等多种经济成分,政治上存在着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从这一实际出发,列宁提出了过渡时期无产阶级的任务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镇压反抗者;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造成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大力发展商业,促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高涨;以国家资本主义为中间环节,充分利用资本主义,帮助无产阶级建成社会主义;通过合作社吸引和组织农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列宁还不止一次提出过“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这个公式,消灭阶级首先是消灭地主和资本家等剥削阶级,这是在过渡时期必须完成的任务;其次,要消灭工农差别。这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只能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逐步完成。总之,过渡时期的艰巨任务决定了其在一切国家都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尤其在资本主义不发达的落后国家所需要的过渡时期就更长。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认为,过渡时期在一切国家都将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而且是一切国家和民族走向社会主义都必然经历的历史阶段。究其原因是,无产阶级革命与资产阶级革命有着本质的区别。无产阶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它不仅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而且要运用自己的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最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资产阶级革命则是以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在这一革命之前,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在旧的社会内部产生和发展。所以,当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就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已经建立,资产阶级革命也因此而终结。但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在旧社会内部产生,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还必须经历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来实现和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经济任务,从而通过改造旧的社会经济来发展社会生产力,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过渡时期就必然成为一切国家和民族走向社会主义的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而且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
(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必然经历一个过渡时期,这是任何国家走向社会主义都不能超越的历史阶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然而,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的政治和经济从未得到独立发展。这种社会性质和经济状况决定了中国的革命首先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然后才是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建立起来的只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因此,中国的过渡时期则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一方面反映了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同时也反映了中国革命两步走的客观历史必然性,更决定了中国过渡时期理论的探索必须是把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过渡时期理论。
1,中国共产党人探索中国过渡时期理论的历史过程
关于中国的过渡时期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解决的问题。但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怎样从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对过渡时期理论的探索和认识,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则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认知过程。
从20世纪30年代到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代初,这是探索的第一阶段。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人对过渡时期问题的探索和认识最早可以追溯到1935年。在当年底召开的瓦窑堡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指出,中国革命现阶段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这种革命何时转变为社会主义的革命,“不到具备了政治上经济上一切应有的条件之时,不到转变对于全国最大多数人民有利而不是不利之时。不应当轻易谈转变”。后来,毛泽东又指出,新民主主义是暂时的、过渡的,是一个楼梯,将来还要上楼和苏联一样。
毛泽东等真正对过渡时期问题展开进一步的思考是在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战争进入战略决战之后,民主革命的胜利已经指日可待,中国革命由第一步跨入第二步的历史转变时期即将到来。如何为这一转变的来临做好理论上的准备,将过去提出的有关过渡问题的设想和原则加以充实和丰富,便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重大课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48年9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有关过渡时期理论,初步对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他不但预计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大约15年后向社会主义进发,而且还提出了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崭新的科学命题。在后来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决议进一步指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也就是说,中国必须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如此?毛泽东认为,近代中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现代工业比重极小的国家,只有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继续搞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使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在迅速恢复的基础上得以发展,使新民主主义内部的社会主义因素逐步增加,这样才能为过渡的实现创造坚实的基础和有利条件。可见,毛泽东等对我国开始过渡时期的时间的考虑,既是慎重的,又是冷静而客观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等对过渡时期问题的思考和认识,在坚持原来设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化。在过渡时期的时间问题上,毛泽东等在许多场合下都认为需要10年至1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1951年2月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又提出了“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战略思想,并要求省、市级以上干部都要明白这一点。所谓“三年准备”,就是从新中国成立开始,用3年的时间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为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准备条件;所谓“十年计划经济建设”,就是用10年时间发展生产,增强国力,为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做好准备。这一战略思想是后来完整地提出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的一个基础。
总之,在探索中国过渡时期理论的第一阶段,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基本的认识和设想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要集中精力进行一段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在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等成熟以后才能开始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应该说,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过渡时期理论的进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所取得的初步成果。
从1952年下半年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即将完成到1953年提出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这是探索的第二阶段。
虽然原来党的领导人提出在新中国成立后进行一段新民主主义建设的基础上,再考虑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问题。但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形势发展之快出人意料。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短短3年里,我们完成了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相继取得了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和“五反”运动及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并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的艰巨任务和实现了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另一方面为大规模展开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以往关于过渡时期理论的基础上,使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达到了认识上的新境界,从而把对过渡时期理论的探索推向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从1952年下半年起,毛泽东对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问题做出了不同于以往的新的判断。首先。对过去的发展一个时期的新民主主义再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提法进行了修正。在当年9月的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认识上的变化呢?因为,这时的中国情况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变,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的完成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人民民主政权得到巩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比重与日俱增,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逐渐加强,国内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所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迫切而现实地摆在了全党面前。据此,毛泽东等在过渡时期问题的认识上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如果将这一新的认识与以前的看法做一比较,可以发现,其最大的不同就是毛泽东认为在过渡问题上既要慎重又要积极。就是说,他坚信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是一个渐变的过程,需要采取逐渐推进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和政策,促使新民主主义内部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增长,一步一步地向前过渡,而不是等到10年或者15年之后采取突变的方式,一步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应当说,这一思想和认识是符合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这一循序渐进的客观规律的。
对于毛泽东的这一事关中国革命转变的战略全局的创造性的崭新构想,中共中央既十分重视,又相当慎重,多次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展开讨论,并征求了斯大林的意见且得到他的肯定。后来,毛泽东在湖北视察时向一些领导干部这样解释过渡时期:什么叫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类似过桥,走一步算是过渡三年,两步两年,三步一年,10年到15年走完。在10年到15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及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经过长时间的反复酝酿和讨论,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充分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虽然其中存在不全面之处,但它的提出对实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及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它把中国共产党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理论的历史进程推向一个崭新的阶段。
2,中国特色过渡时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过渡时期的理论,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不断运用马克思主义总结中国的实践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是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其主要内容是:
(1)提出了中国“过渡时期”的科学含义。即我国的过渡时期是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关于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多次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同于社会主义社会,而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历史发展的特殊阶段,即属于过渡的阶段。但当时毛泽东所说的过渡性其含义较为广泛,和马克思主义所讲的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在内涵上有较大的区别。也就是说,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最早毛泽东是从一般意义上讲它的过渡性,并非特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在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时候,毛泽东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明确指出中国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的社会。这一思想缘于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的准确把握和科学分析,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认识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虽然有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两种经济成分,而且他们彼此斗争着。但是社会主义因素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处于领导地位,是起决定性的因素,这就决定了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取得最后的胜利。所以,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只能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的社会。总之,明确把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与马克思主义所说的过渡时期联系起来,不仅明确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历史任务,最终为中国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和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而且揭示了中国过渡时期的科学含义,极大地丰富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过渡时期理论的内涵。
(2)明确提出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过渡时期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
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于长期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专制统治的压迫,中国现代工业在整个国家的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只有10%左右,大量的是落后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其比重占到了90%左右。因此,在民主革命胜利以后,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最为迫切而艰巨的任务,就是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建立一个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用先进科学技术装备起来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必然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在过渡时期所面临的一个艰巨任务。只有完成这个任务,才能改变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过小的局面,使之在工农业生产总值中占绝对的优势,并处于整个国家经济的领导地位,最终完成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3)正确揭示了在整个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之间的辩证关系。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明确提出,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中国共产党有两大任务:一是稳步地实现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向先进的工业国的转变,二是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变。然而,对于这两个转变之间的关系,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基本的看法是,首先实现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即先完成工业化建设,然后再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党对过渡时期理论探索的逐步深入,中国共产党人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提出了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观点。在酝酿和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之时,毛泽东正式将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列为党在过渡时期的两个总目标和总任务。不仅如此,而且认为工业化是总路线的主体,社会主义改造是总路线的两翼,这二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体”、“翼”关系,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为社会主义改造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而社会主义改造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前提和条件,工业化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改造而孤立进行。换句话说,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因此,过渡时期总路线实际上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
(4)提出了一系列适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途径、步骤和办法,从而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之路。
在马克思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中。虽然也有相关实现过渡的具体环节和形式等论述,如消灭资本家的私有财产除了暴力剥夺之外,更多的应采取和平赎买办法;关于对待小农经济的问题,提出了合作化的途径加以改造等等。但总体上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改造私有制的具体途径和方法的论述并不多见,而且比较原则和抽象。因此,在探索中国过渡时期理论的过程中,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的有关论述与中国的实际结合,特别是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过渡问题上的原则与设想具体化、中国化,顺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艰巨任务,这是时代对中国共产党人的严峻考验。历史和实践都证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经受住了考验,而且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重大问题。在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对资本主义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加以改造;对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改造,通过合作化的形式引导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走上社会主义集体道路。最终,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三)过渡时期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
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理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理论与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以其独创性的内容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第一,中国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其起点和基础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而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作为一个过渡性的社会实际上就是过渡时期在中国的特殊体现。这是在过渡时期问题上做出的新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过渡时期理论中,过渡时期是指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即过渡时期的起点是资本主义。然而,近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在这种畸形的社会中,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政治从未得到过充分发展。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础上所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和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并存,但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自身的优越性及其处于领导地位,决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与日俱增,最终将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相反,资本主义经济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特别是国家采取的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小,最终的发展趋势必将是由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的转变。总之,中国社会的特殊状况决定了中国没有也不可能经历发达的资本主义阶段,因而中国在完成第一步革命任务即新民主主义革命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就成为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起点。
但问题在于,正因为中国跨越了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没有经过发达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所以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脱胎而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特点是,社会生产力落后,经济不发达,现代化的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极小,落后的农业和手工业比重过大,这一现状决定了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起点很低,基础较差。这样,如何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一问题的实质就是,中国是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阶段之后,再开始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还是把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同时并举。显然,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也不可能回答的问题,也是一个无先例可借鉴的新问题,只能靠中国共产党人独立自主,创造性的解决。面对这样一个重大课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结合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实际,大胆探索。新中国成立后的实践特别是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使得毛泽东认识到,新民主主义社会既是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过渡创造经济条件和奠定物质基础的阶段,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因素与日俱增和不断发展的阶段。因此,在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判断上。毛泽东最终突破了原先提出的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是大搞经济建设和实现国家工业化的认识,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新民主主义建设阶段同时就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毫无疑问,新民主主义社会就是中国的过渡时期的结论,既是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结合的结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第二,把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二者统一,提出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并举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对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任务的论述是一个巨大发展,这在内涵上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过渡时期不但是指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且这一理论是建立在对西方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的。由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具有较高的工业化水平,所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探讨关于过渡时期无产阶级的任务时,对发展工业化问题的论述并不多见。尽管列宁在十月革命后俄国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程中,从俄国的实际出发提出了振兴工业的问题,但并没有将其和所有制的转变平行并列。而在中国特色的过渡时期理论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仅把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看成是过渡时期的重要任务,而且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结合起来,认为二者必须同步展开,同时进行,共同构成过渡时期的两大任务。工业化建设为社会主义改造提供物质基础和保证,社会主义改造是发展工业化的前提条件。二者之间紧密联系,相互制约,缺少任何一个,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都不可能。所以,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国情进行深刻研究和深入分析的必然结果。这一思想和理论在实践中不仅体现为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根本性措施,最终保证了过渡时期的顺利结束,而且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理论的内涵。
第三,在具有中国特色的过渡时期理论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带有中国特色的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途径、形式和步骤,这不仅在实践中找到了一条成功的中国式社会主义过渡之路,而且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必须借助具体环节的设想增添了新的内容。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在马克思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中,对于怎样实现过渡的具体问题论述不多,特别是有关落后国家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具体环节的论述就更少。十月革命后,列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一般性地提出了落后国家不可能突然进入社会主义,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只能借助于一系列中间环节。对于这一原则性的论述,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过渡时期理论的过程中首先加以继承,并结合中国的实际予以创造性的丰富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实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途径、形式、办法和步骤。具体是:对个体农业采取合作化的形式,创造了从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个体手工业从供销环节入手,逐步发展到走生产合作的道路,具体采取了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等逐步过渡形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分别采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个别行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步骤逐步加以改造,最终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这些关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具体形式和步骤,从实践的角度看,找到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之路;如果从理论创新的层面讲,它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的关于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必须借助于一系列中间环节和形式的设想具体化,从而为马克思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做出了新的贡献。
第四,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是中国过渡时期理论中最富有创造性和最具中国特色的内容,因此就成为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中国化的典范。
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如何解决资产阶级私有制,即完成对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提出了暴力剥夺和和平赎买两种方式,并认为和平赎买的办法对无产阶级来说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在俄国对和平赎买的方式加以实践,但由于种种原因而陷于失败。毛泽东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出发,正确分析了中国资产阶级的情况,认为对官僚资本必须无偿没收和剥夺,而对民族资本则只能有偿赎买。新中国成立后,如何解决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客观而现实的摆在了中国共产党人面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明确提出,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的方式和政策,既是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能的。因为,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在民主革命时期和中国共产党又有长期的统一战线关系,再加上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国家对国民经济命脉的掌握,虽然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民族资产阶级确实有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一面,但也有被迫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可能性的一面。正是基于这些正确的分析与认识,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的办法与政策,通过采取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最终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而把马克思主义的和平赎买设想第一次在世界上变为现实。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与实践,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过渡时期的实际的完美结合,成为马克思主义过渡时期理论中国化的典范。
当然,中国共产党的过渡时期理论并非尽善尽美,相反在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出现了要求过急、速度过快、工作过粗、形式过于简单化一等缺陷,并为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带来某些消极的影响。但是,用历史的眼光看,过渡时期理论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指导理论,它对中国完成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最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以及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产生的巨大作用是不容也无法否定的。正因为如此,具有中国特色的过渡时期理论作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大成果。
五、“以苏为鉴”: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艰辛探索
1956年底,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时的中国虽然已经基本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但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究竟应该怎样进行,这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一个全新而又重大的课题。因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论证和设想过的社会主义应该是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历史产物,而包括中国在内的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却都是产生在资本主义并未获得充分发展的欠发达国家,它们的最大特点是经济文化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作为直接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新中国,其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起点更低、物质基础更差。尽管中国共产党人拥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但它并没有具体指明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尽管新中国还有苏联40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可资借鉴,但实践证明它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毛泽东从来就不是一个教条主义者,相反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能手,是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前10年,毛泽东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艰辛而曲折的探索。在这一探索中,尽管出现过这样和那样的失误,但在总体上看,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和形成了许多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理论和有价值的思想。这些思想和理论,以其真知灼见和独创性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一)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揭示了支配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运动,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理论。并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依据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曾做出过某些原则的论述,体现了经典作家的深邃的洞察力,但限于历史条件,他们并没有对此问题做出全面的解答。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由于他们所处的时代还没有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实践,他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未来的发展和变化,只应该也只能说出个大的方向”。所以,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并没有出现在他们的面前,他们没有也不可能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的和具体的论述。列宁在十月革命后,从建立和巩固苏维埃政权斗争的实践经验出发,在许多场合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大大向前发展了一步。但毕竟列宁过早去世,没有经历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因而他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论述也没有达到全面而系统的地步。相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来说,历史和实践给予了斯大林比较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来研究和回答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然而,他却在这一问题的探索上出现了失误。斯大林在1938年所写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明确否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强调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是“完全适合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之间在政治上和道义上的一致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长期以来,社会主义社会“无矛盾论”几乎成为定论。直到斯大林去世前一年所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才开始承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存在着矛盾。但是,斯大林到去世为止都没有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作为全局性的问题予以重视,更没有认识到它是将社会主义社会推向前进的基本动力。总之,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并没有解决的问题。
在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各个方面都存在着矛盾,并对这一问题做出透彻分析和深入研究的第一人是毛泽东。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将他的哲学名著《矛盾论》的观点全面运用于社会主义社会,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理论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其结晶就是他于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该讲话第一次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学说和理论,不仅解决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长期未能解决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而且独创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第一,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并且指出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
如前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严格地说,在毛泽东之前,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都未系统论述过有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甚至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矛盾的错误观点。毛泽东正是在总结了苏联、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同其他社会一样,不但存在着矛盾,而且到处充满着矛盾。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正是这些普遍存在的矛盾的运动和发展才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动力所在。他指出:“许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学说其主要内容有:
——指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性质。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以前的任何社会一样,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矛盾的性质有所不同,不是对抗性的矛盾,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
——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主要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基本相适应前提下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
——指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得以解决的方式和途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决定了矛盾解决的方式和途径就是有计划地通过调整和改善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的方面,通过调整社会基本矛盾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制约关系,使得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巩固和发展。
总之,毛泽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学说,并且这些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一个创造性的贡献,并且为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哲学思想基础。
第二,首次提出了“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两个不同性质矛盾的概念和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的学说。
毛泽东在正确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按性质分可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毛泽东首次正式提出和使用“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两个概念,是在经他修改发表于1956年12月29日的《人民日报》上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虽然这里讲的两类社会矛盾仅限于国际范围,还没有涉及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类矛盾问题,但这确属毛泽东对两类社会矛盾学说在理论上的探索之源。毛泽东真正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问题是在1957年1月召开的全国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讲道:“社会上的事情总是对立统一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对立统一的,有人民内部的对立统一,有敌我之间的对立统一。”又讲:“怎样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就我国的情况来说,现在的阶级斗争,一部分是敌我矛盾,大量表现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阐述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尤其是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从而创立了系统地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学说。其主要内容有: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矛盾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毛泽东认为,要正确区分和认识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首先必须分清楚什么是敌人,什么是人民。人民和敌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内容。“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工农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及各党派内部的矛盾,民族之间的矛盾及民族内部的矛盾,科学、文化领域中的各种矛盾等等。而敌我矛盾主要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同对抗、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之间的矛盾。“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毛泽东认为,正由于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故解决的方法也就不同。敌我矛盾是分清敌我的问题,需要用强制的、专政的方法加以解决;而人民内部矛盾是分清是非的问题,只能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解决。
——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不仅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是运动变化的,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对立双方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也就是说,对抗性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非对抗性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总之,毛泽东认为,矛盾的双方是可以转化的,但重要的是条件。没有一定的条件,斗争的双方都不会转化。
第三,明确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的思想。
毛泽东认为: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革命时期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旧社会的基本矛盾有着根本不同的性质,所以解决矛盾的方法必然有着根本的不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方法总体上讲不是采取激烈的阶级斗争。而主要是采取和平、渐进的方法。所以,“我们提出划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线,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就是十分必要的了”。在这里,毛泽东明确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一论断无疑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又一丰富和极大发展,也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提出了重要的理论论证。
综上所述。毛泽东创立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理论,第一次全面、系统、深入地回答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长期未能解决的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独创性贡献,而且也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发展和创新的最主要成果之一,同时也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
(二)以苏为鉴。总结自己的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中国的经济建设在很多方面和很大程度上是仿照苏联模式。这种模式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及打破美国为首的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等均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是,在中国进入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后,新中国成立初期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挥过作用的苏联模式,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展开,其固有的弊端日益凸显出来。对此。毛泽东等党的领导人已经有所觉察,并认为仿照苏联模式是“缺乏创造性,缺乏独立自主的能力。这当然不应当是长久之计”。这样,在“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历史新课题面前,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从1955年底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内率先提出以苏联为鉴戒,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大命题。到1956年4月发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正式开启这一探索,在社会主义建设前10年,毛泽东集中全党智慧,在理论上提出和形成了一系列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思想,初步开创了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第一,初步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确立了把中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
1956年2月至4月,毛泽东在听取国务院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及国家计委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汇报的基础上,在同年4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该讲话以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片面发展重工业、牺牲农业和轻工业,损害人民利益,在经济建设中陷于被动为鉴戒,同时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和经济各部门的意见,初步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其主要内容是深刻分析和论述了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大关系,即: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中国和外国的关系。
《论十大关系》中讲的前五个关系,是从经济的角度阐述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几个主要经济关系问题。其中,前三个关系讨论的实质是关于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问题,实际上是提出了一条有别于苏联的中国工业化道路。这就是必须以苏联的教训引以为戒。决不能片面甚至一味地重视重工业而忽视和牺牲轻工业与农业,必须优化产业结构,注意保持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投资比例,正确处理好发展重工业与发展轻工业尤其是发展农业的关系。第四、第五个关系,通过讨论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实际上已涉及到对过分集权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问题。而《论十大关系》的后五个关系,主要论述了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等领域的关系,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并通过论述要正确处理好中国与外国的关系而提出了广泛学习一切国家与民族的优秀文明成果等事关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问题。
毛泽东提出和论述的这十大关系,虽然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还是初步的,但却在某些重要方面已经指向苏联模式的弊端,从而开启了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历程。更为重要的是,它表明毛泽东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已经确立了“走自己的路”的思想和把中国建设成为伟大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并对后来的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长远的指导意义。
第二,以苏联为鉴戒,提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理论。
如何将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转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大国,关键取决于能否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工业化道路。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特殊的国际国内环境,新中国选择了苏联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到“一五”计划后期,暴露和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主要是:农业发展完全跟不上工业发展的要求,农产品供应日益紧张;轻工业由于受原料不足的限制而得不到充分发展;在重工业生产的安排上,没有考虑到为农业和轻工业服务等等。这些问题的实质是由于重点发展重工业,结果导致了农业和轻工业不能完全满足和保证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有鉴于此,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开始对苏联工业化道路重新审视,这正是中国工业化道路问题提出的深刻背景。
毛泽东认为,中国不仅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也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解决数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是头等大事。因此,农业搞不好,吃饭问题解决不了,工业化可以说是无从谈起。这既是毛泽东写《论十大关系》的出发点,也是他开始探索中国工业化道路的切入点。从《论十大关系》毛泽东开始涉及中国的工业化道路问题,中经《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再到1959年庐山会议,最后到1962年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历时7年之久的艰苦探索,毛泽东最终提出和形成了中国的工业化道路理论。
——中国的工业化道路问题,说到底就是要正确处理好重工业和轻工业尤其是农业的关系问题。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论述的第一大关系就是关于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他认为,中国不能照搬照抄别人的经验,尤其指出在工业化方面要以苏联为戒。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更明确指出:“工业化道路的问题,主要是指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关系问题。”可见,毛泽东不是一般地谈论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而是把它提高到事关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高度来认识的。
那么,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怎样来处理呢?毛泽东认为:“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认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是以重工业为中心,这一点必须肯定。但是同时必须充分注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显然,深谙辩证法的毛泽东是以辩证的观点和态度来认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的。他认为,更多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并不认为重工业不是重点,更不是不要重工业。毛泽东认为,发展重工业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少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一种是多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从长远观点来看,前一种办法会使重工业发展得少些和慢些,至少基础不那么稳固,几十年后算总账是划不来的。后一种办法会使重工业发展得多些和快些,而且由于保障了人民生活的需要,会使它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可见,毛泽东是非常重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
——发展中国的工业化必须坚持以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为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为了真正落实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在实践中走出一条带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毛泽东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指出,过去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次序是重工业、轻工业、农业,现在应该倒过来改为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以农、轻、重为序来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思想,这是中国工业化道路思想的一个重要发展。
——“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在60年代初期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毛泽东总结了“大跃进”的沉痛教训,在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重要思想,并被中国共产党确立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这充分表明,农业是发展工业化和国民经济的基础已成为全党的共识。至此,毛泽东关于中国工业化道路的认识发生了质的飞跃,达到了一个崭新的理论上的高度。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反复、充分地证明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这一思想的正确性和重要性。因为,农业不仅关系到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而且为工业发展提供粮食、原料、市场、劳动力及资金积累,在一定意义上说,农业就是工业。没有农业的发展,就没有工业的发展,更没有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毛泽东的中国工业化道路理论,概括起来,就是在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二者同时并举,发展重工业和发展轻工业二者同时并举。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核心和精神实质是,既要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又要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让人民有吃有穿,从而把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二者紧密结合起来,辩证统一起来,使之更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这是毛泽东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原理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探索到的一条不同于苏联模式而带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对中国工业化道路从实践到理论的探索,无疑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初步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历程中辉煌的一页。
第三,提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设想。
作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毛泽东,其一生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始终体现和充满着解放思想、破除迷信的可贵精神品格。当苏联模式的弊端日趋暴露的时候,毛泽东率领全党开始了对适合中国情况的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探索。
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着重从国家经济生活中存在的许多矛盾的角度,首次论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思想。1956年底他在同工商界人士的一次谈话中。针对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已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情况下,要不要保留部分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地下工厂所以存在并发展起来,是由于社会的需要,因此要使它成为地上并合法化,只要有条件,有原料和销路就可以搞;可以开夫妻店,可以雇工;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并把这些称之为“新经济政策”。他甚至提出可以在一定时候让外国人来中国办工厂、开矿山,向他们学习技术。毛泽东的上述观点表达了其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原则性的设想。
在率领全党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毛泽东用很大的精力去努力探索企业管理问题。他认为,建设社会主义仅仅注重宏观经济管理远远不够,还必须重视微观经济管理,即改革企业的管理体制。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也就是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问题。企业能否实行民主管理,直接关系到人的积极性的发挥;而人的积极性的调动又事关企业生产力的提高和企业的发展。经历了“大跃进”的教训后,毛泽东比过去任何时候都重视社会主义的企业管理。1960年3月,毛泽东对鞍山钢铁公司的管理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尤其是对其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实行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企业管理制度给予高度评价,称其为“鞍钢宪法”。毛泽东认为,“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办法应在全国推广,并作为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方针。在许多大型企业陆续试行这种管理制度的基础上,1961年中共中央制定颁布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正式地肯定了这个制度,并且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实行这一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后来它就成了我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鞍钢宪法”是毛泽东在改革新中国成立后沿用的苏联企业管理制度,探索适合中国实际的企业管理体制的过程中提出来的,尽管并非完全适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但是,就其体现的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和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及扩大企业民主的这一基本指导思想而言,无疑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看,“鞍钢宪法”的基本精神实际上也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防止国家机关和其他管理工作中滋长官僚主义而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第四,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双百”方针和“双用”方针。
社会主义建设不仅包括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也包括文化建设。鉴于苏联在文化方面管得过死,常常用行政方法管理学术,给不同学派贴政治标签,结果给文化建设带来消极影响的深刻教训,为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和文化艺术工作者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毛泽东在1956年4月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繁荣社会主义科学和文艺事业的基本方针,并多次对其进行了阐释。所谓“百花齐放”,是指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所谓“百家争鸣”是指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双百”方针的主旨是倡导科学和艺术上的民主。由于它在根本上揭示和反映了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因而成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必要条件。实践证明,这是一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正确方针。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还必须正确对待外来文化和传统文化。在这方面,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有过深刻的教训。抗战时期,毛泽东在写作《新民主主义论》时,全面、深刻总结了近代中国的教训。提出了批判地继承的思想。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过程中,毛泽东结合新的历史条件继续坚持并发扬了这一正确思想,明确提出了对待古今中外一切文化成果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关于如何学习外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运。他们的短处、缺点,当然不要学。”关于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文化,毛泽东认为要继承中国历史文化的优秀遗产,努力创造社会主义的民族的新文化。他指出:“中国的面貌,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都不应该是旧的,都应该改变,但中国的特点要保存。应该是在中国的基础上面,吸取外国的东西。”指出“我们应该在中国自己的基础上,批判地吸收西洋有用的成分。”
第五,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展开了初步的探索。
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的探索与认识,既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长期没有很好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事关新中国经济建设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问题。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面对这一极具挑战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且取得了较大的理论成果。
毛泽东对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探索与认识,比较多和集中的论述是在1958年底至1960年初这段时间,这与纠正和总结“大跃进”中的“共产风”错误及经验教训的背景直接有关。特别是在这一时期他带领中央领导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时的谈话中,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对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等问题的看法和见解,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深刻认识。其主要内容有:中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一个国家,商品生产不是消灭的问题,而是要大力发展的问题。中国需要一个商品生产发展的阶段;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概念。他认为,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相联系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如果和社会主义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因此,要利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商品的范畴既包括生活资料,也包括生产资料,所以,商品生产活动既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也包括生产资料的生产;商品生产的发展最终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密切联系。毛泽东认为:在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是适合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但它们并不是永生不灭的范畴,而是历史范畴,将来总有一天会被生产力的发展所突破而完结自己的命运;等价交换在社会主义时期是一个不能违反的经济法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要重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毛泽东指出: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
综上所述,发展商品生产,重视价值规律是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核心内容。这些闪烁着理论智慧和思想光芒的见解和观点,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理论。尽管毛泽东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思想并未在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有多少付诸实践,相反,在“文化大革命”中甚至走向它的反面。但是,作为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艰难曲折的探索历程中的第一步,毛泽东的开拓之功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作用。
(三)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针
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是事关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关键。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方针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探索。尽管其间也伴随着一些失误,但总体上看,最终形成了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方针在理论形态上较为完备的具体的概括和表述。
1,对“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建设战略目标的探索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许多场合强调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民族工业。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明确指出,在革命胜利后必须把“由落后的农业国转变成为先进的工业国”作为我们的首要任务。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新中国建设目标的最初认识和构画。
新中国成立后,在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实施“一五”计划中,毛泽东已经认识到把实现“工业化”作为中国唯一的建设目标是不够的。在经毛泽东修改和审定的中宣部编写的《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明确指出: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可以促进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可以建立和巩固现代化的国防。在这里,毛泽东不仅首次提出了现代化问题,并把实现工业化视为推动国家现代化的重要途径。真正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在认识上取得重大突破和发展,是在1956年开始的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初步探索之后。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毛泽东明确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概括为:“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把“现代科学文化”视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之一,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提法上均比过去更加妥当。进入60年代以后,毛泽东通过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教训的反思,对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认识与思考逐渐趋于完善化。在他倡导的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活动中,毛泽东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在原来的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文化现代化的基础上,应该再加上国防现代化。正由于毛泽东的建议,1961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中指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1964年12月,周恩来受党中央的委托,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向全国人民提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从此,“四个现代化”就正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
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毛泽东还对实现社会主义建设战略目标——“四个现代化”的时间进行了思考。毛泽东认为实现这个任务是一项极其艰巨的工程,因此,需要较长的时期。1955年3月,在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毛泽东指出要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需要有几十年的努力,要有50年的时间,即在本世纪的整个下半世纪。同年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又提出大约在50年至75年的时间内,就是10个到15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才可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1956年9月,他在接见前来北京参加中共八大的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代表团时进一步指出,要使中国变成富强的国家,需要50年到100年的时光。经历了“大跃进”和三年国民经济困难以后,毛泽东对实现现代化的时间做了更长的估计。1961年9月,他对蒙哥马利说: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在中国50年不行,会要100年或者更多的时间。1962年1月的“七千人大会”。毛泽东指出:中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要使生产力很大地发展起来,要赶上和超过世界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100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总之,关于实现现代化的时间,尽管在不同时间毛泽东的估计不尽相同,甚至在“大跃进”期间毛泽东一度还将其缩短了许多,但总的来说,毛泽东对实现现代化这一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艰巨性在思想认识上还是比较清醒的。
2,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社会主义建设方针
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毛泽东在全面而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仍然需要实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什么是国内外一切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因素呢?毛泽东指出:“在国内,工人和农民是基本力量。中间势力是可以争取的力量。反动势力虽是一种消极因素,但是我们仍然要作好工作,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国际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要团结,不中立的可以争取为中立,反动的也可以分化和利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关键要在“一切”和“转化”上下功夫。所谓在“一切”上下功夫,就是“我们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所谓在“转化”上下功夫,就是要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总而言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是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思想,虽然他晚年没有能够很好地加以坚持,但历史的经验教训反复证明,它是推动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前进的一大法宝,作为毛泽东留下的宝贵的思想遗产,它将对我们当今和未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产生深远的指导意义。
综上所述,在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毛泽东为探求一条有别于苏联的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发出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的倡导,并在实践中对这一结合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艰辛的探索。尽管在这一探索中出现过一些失误,但毛泽东在探索中所取得的积极的思想成果及其积累的实践经验,不仅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做出了巨大的发展和独创性的贡献,而且为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提出和形成系统、完整而又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奠定了重要而坚实的思想基础。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既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也有深远的现实意义。这一深远而伟大的意义不仅为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所证明,同时也被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所发生的严重倒退从反面予以证明。正如著名学者胡绳指出的那样,毛泽东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开拓者,毫无疑义,其开创者的历史功绩应当用最浓的笔墨记载在史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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