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6:纠结的大清、天国与列强-开始忙碌起来的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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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欲静,风不止

    这世界上的事就是如此地耐人寻味——当1856年春夏,美国驻华特别代表伯驾不厌其烦地游说甚至恳求英、法两国与美国保持对华“修约外交”步调一致,三国舰队应一起开赴渤海湾内白河口,用武力逼迫清廷接受三国修约条件时,英、法两国仅给予外交辞令上的“充分支持”,却始终不肯派出一兵一舰,甚至直截了当地告诫美国人“此时此刻,派遣一支不恰当兵力进入北直隶湾(渤海湾)将丝毫不会促进问题解决”“我们不会和你们共同北上,去完成一个可预期毫无结果的使命”;当伯驾在这年11月徒劳无功,悻悻然从上海折返香港,并从此在“武力逼迫换约”问题上转趋消沉之际,原本高唱“我们不干涉中国内部事务”的英国和法国,却开始认真讨论起舰队北上、武力逼迫换约等问题,而且很快就向世人尤其是将两广总督叶名琛当作与“夷人”交往唯一“传感器”的咸丰皇帝奕詝证明,他们可绝不会仅限于讨论。

    这一切都是因1个月前停泊在广州黄浦的一艘小帆船引发的。

    这艘船名叫“亚罗”号(The Arrow),是1854年(清咸丰四年,太平天国甲寅四年)在中国内地建造的“鸭屁股船”。“鸭屁股船”又称“绿壳”“老闸船”(lorcha),起源于公元16世纪中叶的澳门,排水量约100吨,船身使用欧式帆船的线体,帆装却沿用中国“广船”的传统硬帆,其特点是比中国传统帆船速度快、航海性能好,又比欧式小型帆船需要水手少,操纵简便,价格也更便宜,特别适合短途江海联运,因此在珠三角一带颇为风行。

    “亚罗”是一个外国人的名字。1854年8月7日(清咸丰四年七月十四日,太平天国甲寅四年七月初二日),居住在香港的中国籍公民苏亚成出资建成这条船,并从波碌行[丹麦驻香港总领事波碌(F.H.Block)注册的公司]购得一张香港执照,价值1000港币。之所以命名为“亚罗”,是因为当时香港华人习惯雇用外国船长并以其名义申报执照,当时亚罗正是苏亚成雇用的水手,月薪为30港币。这条船建成后主要用于香港—上海沿海散货运输。

    翌年,这艘船被海盗劫走,后又在省河中被清政府团练截获,作为战利品被转卖。几经辗转,1855年(清咸丰五年,太平天国乙荣五年)6月被香港波碌行买办、中国籍公民方亚明购得。他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一纸香港执照,批准日期为1855年9月27日,有效期1年,注册船长为爱尔兰人托马斯·肯尼迪(Thomas Kennedy)。

    1856年10月8日(清咸丰六年九月初十日,太平天国丙辰六年九月初二日)上午8点,中国商人黄林纳(音译)在广州黄埔水面偶遇“亚罗”号,发现这艘船曾经于同年9月6日在兴宁县上川岛水面试图抢劫自己的商船,并认出船上水手梁明大(化名李明太)正是当日指挥海盗行劫的头目。于是他立即报告了广东巡河水师。随后,水师千总梁定国(一作梁定国)随即率水兵40余人登船搜索,扣押了船上全部12名水手。

    这12名水手都是中国籍,其中3人随后被不止一名中国和外国商人、水手指认,曾从事海盗行为,“亚罗”号也曾向澳门运送过抢劫来的物资。事发时,年仅21岁的肯尼迪船长并不在船上[1]。闻讯后肯尼迪急忙赶回,和梁定国交涉,梁因人证物证俱在未予理睬。肯尼迪随即以“这是条英国船”“中国水兵侮辱了英国国旗”为由,通报了英国驻广州代理领事巴夏礼(Sir Harry Smith Parkes)。

    巴夏礼很快赶到“亚罗”号上,以“亚罗”号是英国船为由警告梁定国,称“如果不是弄错了,这就是对英国的侮辱和对英国权利的侵犯”。他要求带走全部12名被扣水手,由自己在领事馆内审问,如果其中确有证据确凿者再引渡回中方。

    梁定国对此表示不能同意,他指出“亚罗”号的香港执照过期12天且并未续期,因此船和船员都是中国籍,应由中方自行处理,英方无权干涉。

    接下来,肯尼迪宣称中国水兵曾扯下“亚罗”号上的英国国旗;而巴夏礼则在事后宣称,自己试图带走被扣水手时遭到梁定国推搡和“一下殴打”。

    回到领事馆的巴夏礼连夜写信给驻香港英国海军总指挥、海军准将阿里咢(Commodore Elliot),希望他立即以武力“增强我的地位”,并要求包令“放权”。但对于巴夏礼和肯尼迪的说法,包令和阿里咢都感到有些勉强,因此倾向于先进行外交交涉。

    巴夏礼随即递交叶名琛照会,将“亚罗号事件”称为“极其严重性质的侮辱”,要求中方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由梁定国当着巴夏礼的面,将被扣水手送还原船。

    10月10日,叶名琛复函同意释放9名水手,但坚持认为“亚罗”号是中国船,拒绝道歉,且不同意释放李明太、梁建富两名海盗和另一名人证。

    10月12日,巴夏礼得到包令确切指示,支持其照会中要求,且须责令叶名琛书面道歉,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如后者48小时内不能满足条件,则英国海军将“对中国船只采取必要行动”。这等于说,英国驻华公使授权对中国采取可能引发战争的行为。

    叶名琛对此复照表示不能接受。

    10月14日凌晨一点,英国海军采取行动,抢走了广东水师最大的一条平底战船。巴夏礼、包令先后威胁叶名琛,如果再拖延满足要求,“后果将很严重”。巴夏礼甚至直接表示:“英国海军战舰已经在黄埔、腊德炮台和你的广州城前面了,这是对你的提醒。”

    如前所述,叶名琛是一个谙熟中国官场之道、懂得固身容宠的老资格官僚,他一方面和洋人“打太极拳”,试图用拖延敷衍之法得过且过,另一方面则竭力向皇帝隐瞒实情,并利用皇帝不愿“夷情”扩大尤其不愿自己直接面对“夷务”的心态,试图向皇帝表明“自己能包办洋务”而无须皇帝操心,并千方百计排斥其他官员插手,以免戏法被戳穿。

    “亚罗号事件”发生之初,他所遵循的也仍然是“一拖二瞒”的一套,对于送还被扣水手之类认为无关痛痒,但道歉、赔偿、公开露面、书面具结等却是他绝不愿做的——这并非因为他觉得这样做是丧失主权尊严,而是因为这些一旦传到皇帝耳中,自己以前精心架构的一整套谎言,就将不攻自破,这对自己的政治前途,几乎是灭顶之灾。

    应该说,他的顾虑并非一点道理都没有——在这方面,他的“老前辈”耆英,后来就在奉命办“洋务”时,被此前和他“情投意合”的洋人将从广州总督署搜到的“两面派”证据扔到面前百般羞辱,弄得死去活来。问题是,这位当时清朝法定的、唯一有权和外国政府、军队合法进行外交交涉的高级官员,根本就还没弄明白,把军舰开到自己门口的洋人到底想要得到什么。

    16日,他照复包令,声称被英国海军劫走的并非战船,而是商船,表示对威胁置之不理,且并未向皇帝奏报正在加剧的危机(或许他根本没有觉得发生了什么了不起的危机)。

    21日,巴夏礼再度发来最后通牒,限24小时接受全部条件,否则后果自负。

    如果说叶名琛直到此刻尚不知英国人的战略目的,但他至少已经知道,如果不答应,英国人就可能进攻广州城。于是他立即复照,表示将尊重英国国旗和条约义务,送还10名被扣水手,但回避道歉。次日,他不见对方答复,便下令将12名水手全部释放,但为时已晚——英国人如今要的是冲进他的广州城。

    亚罗号战争

    就在叶名琛释放全部12名水手的这一天,即1856年10月22日(清咸丰六年九月廿四日,太平天国丙辰六年九月十六日),包令、巴夏礼将“亚罗号事件”转交给英国海军上将西马縻各厘爵士(Sir Michael Seymour)。所谓“亚罗号战争”就此爆发了。

    23日,英国舰队越过虎门,夺取了4座清方炮台,毁炮150门,抵达广州。巴夏礼借机再次通牒,威胁叶名琛“必须答应我们每一项要求”,否则将继续进行武力攻击。

    此时正是广州武举乡试,正在主持乡试的叶名琛闻讯后以为英国人仍会像以往那样“日暮自走”,于是要求水师战船不要轻举妄动以免激怒对方,对最后通牒置之不理,仍按计划“出堂看箭”(当时武举考试仍然考射箭)。

    次日中午,英军“炮声大震”,进攻省河南岸凤凰岗炮台。炮台旋即被炸毁。此时叶名琛仍好整以暇,主持武举乡试,“声色不动”,随即以“风大”、不便射箭为由宣布考试暂停,召开了军事会议。

    叶名琛的对策和道光廿九年(公元1849年)反入城时如出一辙,即扬言“整齐团练”(号称要动员2万人),并授意城内外各社学组织“同仇敌忾”,对“外人”进行“剿杀”。很显然,他仍旧将事件的性质当作一次纠纷或骚乱,因此因袭“以民制夷”,自己躲到后面,胜则邀功、败则诿过的故技。殊不知英方此番的目的,已变成了凭借武力扩大在华利益,发动的是一场真正的战争。叶名琛的对策所能纠合的不过是乌合之众,根本不是英国正规军的对手,而“剿杀外人”的含糊口号,却令这些被英军行径激怒、被官府号召唤起的民间武装转而迁怒于同样是“外人”却更容易“剿杀”的商馆和普通外侨,从而让英方获得更多扩大战争的口实。

    咸丰六年九月廿八日(公元1856年10月26日,太平天国丙辰六年九月廿日),叶名琛下令关闭粤海关。次日,西马縻各厘在包令授意下再提“外国人入城”问题,叶名琛照惯例置之不理,他以为这一次还会和以前一样,雷声大雨点小。

    当天下午1点,停泊在省河江面上的英国军舰猛烈开炮,轰击两广总督署,每隔5~10分钟就齐射一次。门役兵丁逃跑一空,叶名琛却穿戴整齐坐在二堂,发布了“安民告示”:

    “照得英夷攻扰省城,伤害兵民,实为罪大恶极,合行晓瑜,公同剿捕,为此示、仰阖省军民铺户人等知悉:尔等务即戮力同心,公同剿捕,帮同兵勇,但见上岸与在船滋事英匪,痛加剿捕,准其格杀勿论,仍准按名赏银三十大元(银元),解首级赴本署呈验给领,决不食言。各宜凛遵,毋稍观望。”

    在政府军全无战斗部署的情况下,这样的告示能产生怎样效力,显然是不问可知的。

    就在他发布告示的第二天,即1856年10月28日,英国军舰开炮,在城墙上轰开一个缺口,英军并纵火焚烧靖海门外民房,火势蔓延至与总督署只隔一道城墙之处。

    此刻叶名琛感到害怕,当晚让家属转移到距离战火较远的广州内城及广东巡抚衙门。次日,他本人也借口要照例去内城文庙进香,撤离了总督署。

    10月29日下午2点,英国军队登陆,开进了他们一直梦寐以求想进入的广州城,并遭到零星抵抗,死3人,伤11人。当天,英军闯入总督署,但不敢久留,傍晚全部退出广州城。此后数日,英国军舰每天都会炮轰城垣,并在11月12至13日攻占了省河上清军最后的要塞——虎门横档、亚娘鞋炮台。

    直到1856年底,“亚罗号战争”都以十分诡异的面目出现:英国官方不断加重威胁语气,向中国政府提出越来越多的要求,却再也没有进入过广州城;叶名琛明明丢失了所有城外的炮台、要塞,让英军得其所愿地进入广州城,甚至一度丢掉了自己的衙署,却在惊魂甫定后开始向广东军民甚至远在北京的皇帝宣称——我们胜利了。

    英国方面此时此刻一心扩大战果,当然并非要“克制”或手下留情,而是兵力不敷。

    当时在广州城外的英军,仅有海军2000人,陆战队500人,陆军1484人;能够在短时间内赶来增援的,还有驻香港、新加坡的印度兵(分别为400人、500人)。这样的兵力足以毁坏广州城,但不足以长久占领。此时英国在印度也陷入民族战争之中,一时很难腾出更多兵力增援遥远的中国。

    不仅如此,正如后来出任英国赴中国特别使团首席特使的额尔金(James Bruce,8th Earl of Elgin and 12th Earl of Kincardine)所质疑的,英国人此时已经发现,在广州不论做怎样大的动作,“给北京朝廷的印象总是很小甚至全无的”,皇帝可以坐观成败,而不对叶名琛的行为作出任何反应。因此,英国人也在思考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才能让“亚罗号战争”达到其最终目的——迫使清廷接受此前不愿接受的条件。

    当然,英国人也希望拉到更多盟友。在10月29日入城时,美国驻广州领事裨理(Oliver H.Perry)、驻香港领事凯南(James Keenan)都随同进入。裨理闯入总督署,和西马縻各厘“分享了一些纪念品”;凯南更把一面美国旗插在城墙缺口上,并向中国守军开火。

    不过经历伯驾事件后,美国对华政策回归到以往的“不当主角”轨迹,即不追求直接控制,而希望借“最惠国待遇”分享列强所获利益,并极力推动中国更多的门户开放,以充分发挥自己在商业领域的优势。因此,国务卿马西(William Learned Marcy)很快致函伯驾,对上述行为表示“不能认同”“毫无理由”。美国此时对英国在华行为的态度,一如上半年英国之对伯驾——外交台面上是支持的,但缺乏实际表示。

    法国的情况则不同。

    1856年2月25日,广西西林县县令张鸣凤接到报告,称法国人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在县属尧山村“为非作歹”,便下令拘捕。马赖被处以“站笼”之刑,因体弱多病,不久死去,后被斩首示众。这就是所谓“西林教案”或“马神甫事件”。

    马赖是法国天主教巴黎外方教会传教士,1852年来华,1854年年底进入西林尧山村,当年就被西林县衙缉拿关押过16天,此后一度转入贵州,1855年年底才重返广西。按照1844年《中法黄埔条约》第22~23条的规定,外国传教士传教合法,但范围仅限于通商的五口,五口以外则为违法,“听凭中国官查拿”。不过,根据领事裁判权,被捕的违法传教外国人应交送“近口法兰西领事馆”处理,中方官民均不得殴打、伤害、虐待,“以伤两国和好”。

    由此可见,在西林教案中,马赖越界传教,被中国官府“查拿”,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未送就近(越南)法国领事馆而任由其在狱中“瘐毙”,则是所谓的中方“违约”。当然,《中法黄埔条约》是不平等条约,领事裁判权当然不符合现代国与国交往的原则,但仅就这个不平等条约本身而言,只能作上述解读。

    “站笼”等刑罚虽然不符合近代文明和司法准则,但当时的中国仍视刑讯逼供为合法、正当司法程序,将刑讯逼供获得的口供视作有效证据。在这种背景下也很难超越时代,要求当时的中国内地地方官“文明执法”。还有,那些列强在逼迫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时,哪里想到了“文明”二字。

    不仅如此,广西是太平天国发源地,而当时清朝从官府到民间,普遍以为太平天国信奉的是“西洋耶稣教”,因此对在广西传教、对广西教团的地下活动十分紧张、警惕,反应当然会更激烈一些。值得一提的是,向衙门举报并令马赖遭遇牢狱之灾和死亡之祸的,是当地信奉基督教新教的秘密教徒。

    正因为“西林教案”的影响,法国政府对英国的呼吁采取了更积极的态度,这为此后他们直接派兵参战这一可耻行径打下了伏笔。

    现在必须回到一个关键问题上来:“亚罗号事件”本身的是非。

    “亚罗”号问题其实是两个:中国水兵有没有撕毁英国国旗,“亚罗”号到底是不是英国船。

    是否撕毁英国国旗,关乎英国“报复侮辱”的通牒、战争理由是否成立。这件事的证人包括船长肯尼迪(自称“自始至终目睹撕毁国旗过程”)和某些被释放的“亚罗”号水手(其中一名水手称,中国水兵曾高呼“让我们把英国国旗扯下来,这不是一条外国船”)。但许多目击证人都表示,当时“亚罗”号上并没有英国旗,而只有一面很像沙俄旗帜的船首旗。当时和后世许多专家也指出,按照当时的惯例,船只在停泊时是不会悬挂国旗的,而只悬挂船首旗。即便在当时,许多英国议员在听取事件叙述后,也认为“撕毁国旗”是不太可能成立的。

    那么“亚罗”号是否是英国船呢?

    包令、巴夏礼根据《中英虎门条约》第九款:“倘有不法华民……潜住英国官船、货船避匿者……倘华官探闻在先或查出形迹可疑,而英官尚未查出,则华官当为照会英官,以便访查严拿”,为自己向中方提出“交出全部水手”辩护。如果这条船真的是英国船,这种辩护的确是可以自圆其说的。

    但“亚罗”号的香港注册早在1856年9月27日到期,尽管香港第四号法令第十条规定,倘船只在航行中可以顺延注册。不过在9月27日至“亚罗号事件”爆发后的日子里这条船一直在珠三角各口打转,不存在顺延理由,且该船9月1日最后一次离开香港,却并未申请注册。在这种情况下,“亚罗”号的船籍只能根据其船主方亚明的国籍,确定为中国。

    事实上,除了巴夏礼自始至终一口咬定“这是英国船”,包括包令在内的大多数英国政要对“亚罗”号的归属,是自知勉强的。

    问题在于,包令也好,巴夏礼也罢,都可耻地迫切渴望“亚罗号事件”能够触发一系列他们所希望的变化——入广州城、修约、公使进京、更多口岸开放和外国人在华旅行自由,等等。

    在伯驾北上事件中,包令似乎给人一种“鸽派”、不愿搞“炮舰外交”的印象,而他本人“和平协会”会员和诗人的身份更容易让人加深这一印象。但实际上,包令同样是“炮舰外交”的支持者。就在1856年7月1日,他致信克拉兰敦,称“派遣舰队(威胁)对于努力扩大和改善英国对华关系是绝对必要的”;同年8月21日,他再次致信外相称“不行动是最危险的政策,且这种危险性正与日俱增”,表示如果没有“足够的武力作后盾”,想从中国人那里获得任何重要让步都是毫无希望的。他对伯驾建议的冷淡,一是自感准备不足,担心一旦受挫后果适得其反,二是不想沦为美国的配角。当“亚罗号战争”爆发后,他自感机会成熟,便立即从“鸽”变“鹰”,成为“炮舰外交”的公开推手。1856年12月6日,法国驻华代办顾随(Jean de Courcy)致函外长华留斯基(Count Walewski),称包令比西马縻各厘更好战,攻打虎门炮台及要求发出入城通牒,都是包令而非西马縻各厘的主意。至于巴夏礼,本来就是一个自始至终的“炮舰派”,而他们的这种强盗主张,又恰合乎一心想扩大在华利益的首相巴麦尊子爵(Henry John Temple,3rd Viscount Palmerston)心意,一些难以自圆其说的“瑕疵”,在彼时处于全盛、崇尚霸权的英国人那里,自然也就可“忽略不计”了。

    那么叶名琛呢?他何以如此气定神闲,甚至上报胜利?

    事实上,叶名琛也着意搜集英国人的情报,且确实有不少收获。但他的思维体系仍是旧的,新的“信息碎片”在旧体系中,就只能被他自作聪明的“合理解释”弄得面目全非,比如,他已知道印度爆发革命,但由此得出的结论,却是只要自己这么不战不和地拖下去,英国人就会耗不起并知难而退;而英国人和美国人的争议和分歧,则被他一厢情愿地认为是美国人“尚知驯顺”,可以分化争取——他似乎忘记是谁把伯驾形容为“太平天国伙伴”和“危险分子”的了。

    大约是1856年年底或1857年年初,他在给皇帝的奏报中吹嘘自己“两获胜仗,夷匪伤亡四百余”,自称“防堵英夷水陆获胜,夷情穷蹙”。在今天的人们看来不合逻辑的事,却十分合乎当时叶名琛的逻辑——既然“英夷”很快就会自动撤走,那么谎报一些胜仗不但可邀功,还能敷衍广州城被攻破的丑闻[2];既然后果没什么大不了,那么就不能不好好“办办奏折”,设法让皇帝继续信任自己的“洋务能力”,避免其他官员插手,从而影响自己的地位和前途。

    至少在这一年里他成功了。直到1856年年底,连办公室都被人洗劫一空的叶名琛仍然是清方唯一的官方外交代表。被弄得云山雾罩、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咸丰在1857年年初颁发给叶名琛并转发江苏、直隶、闽浙总督的一份谕旨中,一面继续强调“不为遥制”(其实就是“别来烦我”的遁词),一面用狐疑的口气表示“控制外夷非内地可比……其务操纵得宜,勿贻后悔”。

    被叶名琛也被清朝官僚体系和自己思维定势蒙蔽的咸丰皇帝当然不会想到,自己所信赖的叶名琛是怎样“操纵”的,更不会想到随着1856年的结束,他就算后悔也为时晚矣。

    [1]有资料称他只是挂名船长,很少登船,本人承认“连船主是谁都搞不清”,也有资料称他那天本来在船上,只是凑巧下船吃饭。

    [2]始终不让英国人进城,一直是他邀功请赏、坚持自己“洋务唯一窗口”地位的主要“政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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