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和不断推进的动态过程,要使这项建设工程获得预期的成效,就必须使之走向常态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此,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这既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本文以西双版纳州为例对如何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机制建设进行一些初步探讨。
一 西双版纳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相关机制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不断建立健全促进学习、保障学习的激励机制、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坚持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加强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西双版纳州成立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基层党组织书记具体抓的工作负责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形成了以上带下促进学习、双向交流推动学习、相互监督落实学习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化领导带学制度,促使领导干部作学习的表率,同时肩负起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学习的责任;制定了《关于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四个一”学习活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要求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选读12本书(组织部门提供6本,单位根据实际确定3本,个人自选3本),坚持平均每天至少学习一个小时。同时,每年向县处级干部发放专用学习笔记本,作为学习情况记录,由组织部门定期收回检查。加强领导干部网络在线学习,确保每位领导干部每年完成40个学分的学习任务,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时代前沿知识讲座,不断拓宽视野、提升知识和能力。
(二)不断完善学习内容更新机制
西双版纳坚持紧跟形势的发展和要求,定期制订中长期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分类培训的目标任务,确定培训项目,设计教学方案。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中,西双版纳州坚持不断丰富学习内容,积极适应新形势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研读中央推荐的经典著作的同时,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丰富党员干部学习内容。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国内外培训基地合作,每年选派100名以上的干部到中央党校、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复旦大学、省委党校等院校培训或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拓展干部视野,提高干部素质。2010年,全州共选派了302名干部外出培训或挂职锻炼,其中地厅级干部19人,县处级干部82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201人。同时,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云南大学及国内外专家学者65人次到西双版纳举办“区域经济发展”、“生态与环境建设”、“科技全球化与自主创新能力”、“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云南桥头堡建设”等专题讲座,拓展干部知识,满足干部多样化学习需求。
(三)积极创新评价激励机制
为切实纠正抓学习“说时重要、忙时不要”、“牵扯精力、影响工作”等不良现象和思想偏差,坚持注重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把干部的学习态度、学习精神、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西双版纳州坚持在全州范围内实行干部学习培训积分制,把“四个一”学习、脱产学习、听专题讲座等量化为培训积分和学习积分:干部参加一次党校(行政学校等)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脱产学习五天以上的积10分,全年满分为10分;参加一次讲座积1分,全年满分为24分;两项合计作为培训积分,要求干部每年培训积分不得少于20分。干部平均每月参加班子集中学习一次积0.5分,全年满分为6分;干部平均每天学习一小时、每月熟读一本书或围绕一个专题学习,有读书笔记、学习记录的每月积1分,全年满分为12分;干部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积2分,调研报告在州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被评为优秀调研报告的加3分,干部“四个一”学习积分全年满分为23分,要求干部每年学习积分不得少于15分。积分不够者,不得参加当年的评优或提拔任用。实行学习积分制,有效提高了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严格实行干部“逢晋必考”制度,以考促学。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西双版纳全面开展了任前基本知识能力考试工作,严格实行凡晋升副科至正处级职务(含同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参加基本知识能力考试,使“逢晋必考”成为了推动全州各级干部学习,检验干部学习成果,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项硬制度。
(四)努力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西双版纳州坚持不断健全自学、述学、督学、考学、评学机制,坚持个人自评与组织评价相结合,随机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压力促动力,督促党员干部比学习、赛学习,做学习的模范。对干部的学习内容、时间、纪律进行明确规定,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每次学习有方案,有记录。同时,做到党委(党组)每月向州委组织部报送一次“领导班子学习情况报告表”,干部每年年底将当年的学习情况汇总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建立日常学习巡查制度,成立巡查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学习情况,把学习效果列入综合考评体系,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每年年初,州委组织部组成干部学习检查组,深入到各县市、州直各部门检查上一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个一”学习的各种记录、台账、个人读书笔记等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情况量化打分,作为领导干部的年度学习积分,与培训积分一并记入干部个人学习档案,促进了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的落实。
(五)切实推进以用促学机制
西双版纳州坚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注重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解决问题的本领、改进工作的措施,以良好的学习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加强学习、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要求州级领导坚持每年不少于两个月、县处级领导每年不少于三个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每年要求州、县处级领导干部围绕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难点,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剖析问题,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和工作的一两个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通过理论务虚会集中研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等问题,在事关长远发展的诸多重大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
二 西双版纳州学习型党组织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分析,西双版纳州各级党组织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制度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学习组织制度不够具体
西双版纳州各级党组织虽然都制定了各类学习组织制度,如,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日、个人自学、交流通报、学习调研等制度,但大部分制度的内容都比较粗,不具体、不全面。不能保证做到“五有”:年度有计划、阶段有安排、自学有笔记、集中学习有记录、重点学习有体会文章。且学习活动模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中心组学习,大家读一读;或是理论集训,领导讲一讲;或是集会讲座,专家谈一谈。这样就把学习会议化了,与部门单位作决策、搞指导、抓建设两张皮、不相干。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和部门把学习仅仅当成政治任务,而不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党组织建设、推动部门工作的有效手段,因而在制定相应学习制度时,不能很好地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导致出现学习制度比较粗、学习内容比较随意、学习方式比较单一等问题,无法保证党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效地开展好学习,最终影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学习考核机制不够全面
西双版纳州各级党组织都比较重视学习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注重对学习情况的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但在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等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方面做得不够,且缺乏可操作性。目前,西双版纳州主要是把领导干部参加“逢晋必考”的成绩和参加干部专题学习积分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而这种选拔任用干部方式常常会导致偏重理论学习的干部在选拔中占优势,而全身心投入到具体工作真抓实干的干部在选拔中就处于劣势。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现有学习考核机制难以全面考核评价干部,考试成绩和学习积分有时并不能全面体现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如何全方位地考核评价一个干部,评价一个党组织的学习,需要相应制定一套科学、完善、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使真正有能力、有水平、会干、能干的人被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
(三)学习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西双版纳州有的党组织,学习没有硬责任、硬任务,对学了什么、学到什么程度不检查不考核,学好了不与个人成长进步挂钩,缺乏比较完善的学习激励机制。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各级党组织对学习没有比较具体的要求,对干部在职学历教育、外出考察学习培训、调研文章公开发表等没有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和奖励标准,导致党员对学习没有积极性,缺乏动力,对学习抱着混的态度,其结果是失去了学习的意义。因此,要逐步建立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党支部评先、干部评优、党员评先等挂钩的机制,还要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努力使学习从“软指标”变成“硬杠杠”,以树立正确的学习导向,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真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四)学习成果转化机制不够健全
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与运用相结合、与创新相结合,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需要坚持的重要原则。目前,西双版纳州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学习成果的转化应用方面要求不明确、不具体,导致学习只是为了学而学,偏离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标。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各级党组织没有抓住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这个核心,没有把学习围绕在转变思想观念、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统筹城乡发展等实际工作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因此,下一步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将学习与创新能力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
(五)学习保障机制不够落实
通过对西双版纳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走访调查,了解到绝大部分党政部门学习经费有保障,学习条件也比较好,但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学习保障机制就不够健全,大部分农村、社区党组织学习经费比较紧张,学习设备比较简陋,学习资料比较缺乏。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加大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度,解决了活动场所问题。但农村、社区党组织的学习设备主要为干部远程教育接收设备,其他学习设备和学习资料就很少了。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学习保障机制不健全,各级政府对农村、社区党组织的学习投入不够。为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学习保障制度。
三 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制的对策
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制度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
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成立以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基层党组织协同推进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创建活动全覆盖。同时,各级领导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联系点,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二)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是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保证。一是建立健全集中学习和交流制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调在个人学习基础上开展团队学习。要以党支部为基础,组织各类学习小组、专业小组等学习型团队,构建学习网络。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学习讲坛、假日课堂、移动课堂、干部学习沙龙等学习平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打造手机短信、党建QQ群、网上党校等新的学习平台。要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实际,精心设计学习主题,通过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党员志愿服务、参观考察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增强团队学习的吸引力。二是落实学习时间。各级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安排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4次。个人自学保证“三个一”,每天挤出一个小时学习、每周挤出一天学习、每季度读一本好书。如勐海县国税局以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为载体,提出“8+1”和“5+1”读书法,即每天工作8小时外再抽出1小时读书,每周工作5天外再抽出1天时间读书。各党组织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学习制度,来保证学习时间。三是规范学习内容。对各阶段学习的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同时,着眼于推动工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做到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既有“必修课”又有“选修课”,努力实现上级要求与本地工作实际相结合。四是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制度。认真落实州委有关干部培训的要求,有组织、分步骤地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轮训。将“菜单式”选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参加成人教育、函授教育,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度。五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把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结合各个时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党员到企业、农村等基层一线蹲点调研、挂职锻炼、走访考察等,通过深入基层,掌握一手材料,撰写调研报告,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力争做到“调研一个课题,解决一个问题,推进一项工作”。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开展调研不少于60天,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一篇。
(三)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加强督查指导,是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一是检查促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检查督导活动,检查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委中心组组长职责的履行情况、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集中学习出勤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情况。并向所检查的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发现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学习活动深入开展。二是旁听督学。安排上级党委中心组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旁听。保证全年到每个中心组旁听1~2次。通过旁听,向中心组通报上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方式方法,督促中心组充分准备、扎实学习,指导中心组学用结合、解决问题。三是述职评学。健全“干部述职时述学、党员评议时评学、组织考察时考学”的督学制度。中心组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届中述职中、年终考评时,把个人理论学习情况和成效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述学、评学。四是考试测学。落实干部理论考试制度,通过考试检验干部学习效果。每年统一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论考试,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并记入个人理论学习档案。
(四)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学习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是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保障。一是确立激励导向。通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态度、学习精神、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效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着力消除学与不学一个样、多学少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等学习无用论思想,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从而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的内动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二是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学习型机关”等创建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表彰。通过选树学习中的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崇尚学习、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风气。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考评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进行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三挂钩”,即与评先表模挂钩、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干部选拔使用挂钩。同时,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与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建设结合起来,同步纳入考核,结果综合运用。
(五)建立健全投入保障制度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提供大量必需的硬件设施、技术支持以及学习资源等物质支撑,如学习材料的订购、图书馆和资料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学习活动场所建设、网络平台建设、各种学习方式的实施等都需要经费的支持。为此,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各单位要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学习经费供给,尤其是农村,要从财政每年下拨的党建工作经费中,划拨一部分专门用于学习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专款专用。并逐步加大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经费投入和物质支持,实现经费投入长效化,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同时,加强对学习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费用得其所,用得其当。
(六)建立健全成果转化制度
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学习,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提升素质,从而加强和改进工作,使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进步,不断实现自我超越。因此,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一是要建立工作业绩考核机制。以一个时间段为标准,如通过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学习,对党组织和党员完成工作的质和量进行考核,看是否有改进、有提升,以此来检验学以致用的程度,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二是建立服务群众机制。党建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体现在服务群众方面,建立学习型党组织也要从服务群众的目的出发,要把关心群众、帮助群众、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学习成果转化的一个重要指标来考核。因此,要建立相应的服务群众机制,对照机制进行贯彻落实。
课题组负责人:李红云
课题组成员:邓彩霞 卢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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