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莫克利(Daniel Möckli)
合作型安全的概念是在冷战后期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简称欧安会)的背景下成型的。回顾欧洲安全体系的缘起,我们能够对合作型安全模式在世界其他地区的适用性问题得出大体的结论。同时,我们需要记住,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进程反映了欧洲安全体系的独有特性,以及同时代的欧洲行为体和机构的具体特点。在冷战的后半段,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进程旨在提高欧洲的稳定,实现共同的安全目标,尽管东西方之间有着持久的根本的意识形态分歧。
欧洲安全会议的概念始于20世纪50年代,被视为是一种对抗性的合作,但是当所有相关的行为体在政治上(即使不是法律上的)接受了欧洲领土和核力量的基本现状,这一概念就开始获得动力。1970年,《莫斯科条约》和《华沙条约》的签订大大巩固了中欧的领土现状。两年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the 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也已经稳定下了欧洲的核力量现状,将世界一分为二,一边是一小部分国家拥有核武器,另一边是大多数国家没有核武器。
合作型安全概念的出现,反映了冷战时期国际体系的结构性状况,其基本的特征就是两极。结果,当事各方都被划分进相对团结的阵营当中。欧共体和北约的成员国是一边,华约组织的成员国则是另一边的主导者,而中立国家和不结盟国家则作为东西方的调停者发挥着建设性的作用。[395]
合作型安全中的静态因素和动态因素的结合源自1975年8月35国首脑签署《赫尔辛基最后文件》。[396]“最后文件”的措辞反映了东西方之间的各种妥协。它再次确认了“边界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但也用一项“和平变更”条款限制了这一原则,这实际上为德国的统一以及欧共体内部取消边界留了一扇门。它号召全体都要尊重“人权”和“民族自决”,但同时也坚持“不干涉”的原则。
《赫尔辛基最后文件》所用语言的模糊性反映了该文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特点,也反映了它的起源具有高度的政治特性。只有时间才能说明各项原则在东西方关系的发展中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总之,“最后文件”将稳定的因素和变化的因素结合了起来。它将领土现状合法化,同时也给可能的转变留下了口子。[397]
欧安会的各项议程被纳入“三个篮子”,这反映了一个现实,即安全的概念正在变得更加宽泛,它允许各方进行相当的讨价还价,因为各方在对安全的认知上存在巨大的差异。安全“篮子”包括国家间关系的根本原则,以及在军事领域建立信任的措施。经济“篮子”则囊括了与贸易、科学、旅游以及其他技术方面的事务。人文“篮子”包括更广泛的信息传播以及不同社会的民众交往的条款,旨在促进经济合作与交流以及人员交往的各种措施,以增强相互理解,进而促进相互的安全。“三个篮子”的关键环节是,欧洲人接受了苏联关于边界神圣不可侵犯的要求,作为回报,苏联同意将人权置于议程当中。
1975年,公众对《赫尔辛基最后文件》的认识还是着重于它的静态建构,但是,“最后文件”对欧洲安全的持续性贡献产生于它的动态因素。尽管苏联没有因为赫尔辛基进程而解体,但“最后文件”的确帮助确保了冷战的和平结束。欧共体的国家作为一个非军事的行为体,对拓展安全的概念具有关键作用。它们坚持要求加上人权以及个人的安全作为对国家安全的补充。欧共体国家将自己视作是价值观的共同体,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则为欧共体国家提供了一个机会,使它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围绕如何最终解决欧洲大陆的分裂来重新认识安全的问题。[398]
因此,当《赫尔辛基最后文件》将现状合法化的同时,它也允许国内和国际的变更。随着时间的流逝,赫尔辛基进程为苏联、东欧改革运动在内部的合法化,创造了外部的条件。当东方集团的政府最终在经济无能的负担下和公众反对的压力下倒台时,“最后文件”为欧洲大陆内部和国际秩序的非暴力重建,提供了一个规范性的框架。
本章首先分析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历史起源。然后,梳理1975年以后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演变,以及它在后冷战时代转变为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过程,转变的进程伴随着合作型安全模式在欧洲的衰落,以及欧洲一体化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第三部分总结了以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为基础的合作型安全模式,结论部分探讨了这一模式对其他地区是否具有适用性,特别是中东和东亚地区。
欧安会的起源
早在1954年,苏联外长莫洛托夫(Viacheslav M.Molotov)就提出了欧洲安全会议(Europe Security Conference)的想法。当时苏联这一提议的背后目的在于分裂北约,使冷战去军事化。一年后,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推动签署《华约条约》,将其作为一项外交工具对两大冷战联盟体系相互解散进行讨价还价。可以想象根据他自己的逻辑,军事上脱离接触可以让美国从欧洲撤军,而且,可以将美国排除在欧安会之外,从而确保未来的欧洲秩序将由苏联主导。
不出意料的是,北约盟国立即反对了欧安会的提议。在没有实现德国统一之前,欧安会设想是西方无法接受的。此外,北约的欧洲成员国的安全依赖于美国核力量的威慑效果。只要双方对领土与核力量现状仍有争议,东西方就几乎不可能就欧安会达成共识。1961年的柏林危机和1962年的古巴导弹危机之后,缓和的进程开始了,人们才开始慎重考虑欧安会所需的必要前提。[399]
缓和的双边认知和多边认知(1963~1968)
古巴导弹危机之后,对欧安会的呼吁很快增加了。但是,在早期,围绕欧安会的外交活动不仅涉及东西方,而且也关涉集团内部的演变。1963年,躲过了核大战的危机之后,两个超级大国开始在双边关系中朝着暂时的妥协发展。同时,这一年中两个超级大国有限的缓和——以《部分核禁试条约》的签署为标志——引起了北约盟国和华约盟国对超级大国共管的恐惧。
自上而下的缓和前景由华盛顿和莫斯科主导,这种前景将威胁到两大联盟中那些弱小成员的主权和政治独立。它们的主权面临着风险,因为美苏谈判主要是处理德国问题,这与二战后中欧的边界问题密切相关。另外,华盛顿和莫斯科正在讨论相互间的核军控与防扩散议题,这也将进一步威胁和损害盟国的政治独立。
对缓和的不同认识,反映了各国幅员和力量的差异、历史经验的不同,以及两大集团中各个成员国家利益的差异,这超越了东西方的阵营分界线。两个超级大国将缓和视作一个静态的、基于能力的计划,只能由双边而非多边的方式实现。所以,华盛顿和莫斯科都把精力放在军事安全和全球现状的稳定上。双方都没有料想国内社会和政治力量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超级大国自上而下的缓和前景与各自盟友的政治利益发生了冲突。双方的很多中小国家将缓和视作一个动态的过程,并强调其多边特性。它们将政治缓和视作一种机会,以便重申它们的主权与政治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在国际舞台上展现某种领导力,增加它们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
结果,东方集团的盟国和西方集团的盟国一样,要求在政治缓和中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当北约和华约都卷入20世纪60年代的危机时,弱小的盟国则发展出各自独立的战略。总的来讲,出现了两大类应对战略,都旨在增加弱小盟国在政治缓和中的国家地位。为了让超级大国致力于多边共识的立场,一部分东西方阵营的国家试图框定缓和的多边化,并迫切要求一个坚定而强硬的政策路线。另外一些国家则奉行相反的路线,试图躲开超级大国,坚持它们自己的双边缓和政策。
超级大国的不同反应则十分明显。华盛顿决定削减成本,修改其从20世纪50年代延续下来的霸权式的领导风格,尽力延缓政治缓和进程中的领导权向欧洲盟国倾斜。相反,莫斯科则敦促更密切的军事一体化和再次确认它对东欧的政治霸权。[400]
在20世纪6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东方最早在欧安会问题上向西方做出请求姿态。但是,在华约内部,关于欧安会的争论与会议可能展开的实质性内容几乎无关;相反,这些争论几乎都是关乎国家主权的,尤其对波兰和民主德国而言,这意味着与联邦德国关系的正常化。然而,随着阿尔巴尼亚最终退出华约、罗马尼亚的三心二意以及向中立方向的演变,波兰带头号召召开欧安会。到1967年,它已经取得了盟国对所谓“华沙一揽子提议”(Warsaw package)的支持,只要西方接受领土现状,波兰的做法就能使缓和取得进展。
但是,在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的危机当中,华约内部关于缓和、欧安会问题上脆弱的团结分崩离析了。以苏联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名字命名的主义指出,不允许任何“社会主义”国家离开华约,这表明莫斯科有意把可能的欧安会用作一种工具,增加它对东欧的控制。为了达成这一目标,莫斯科转向双重的正常化,一方面恢复对这一地区的控制,一方面实现与联邦德国关系的正常化。对苏联而言,由于同中国的关系不断趋向紧张,保护自己的欧洲侧翼成为一项更加急迫的任务。1969年3月,苏联放弃了“华沙一揽子提议”,因为华约盟国对欧安会的倡议正式放弃了布达佩斯呼吁中所提出的前提条件。
整个20世纪60年代,北约盟国面对东方集团敦促召开欧安会的要求时,一直处于防御状态。西方的政治精英们一方面无法忽视国内人民需要一个更加积极的缓和政策的要求,另一方面又在由谁带头谈判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双边的措施增加了选择性缓和的风险,这种缓和可能会孤立联邦德国和美国,但多边的方式又会使欧洲的分裂一直持续下去。此外,与东方集团的政治缓和又涉及另外两个问题,一个是围绕未来欧洲政体的形式和幅员产生的争论,另一个是围绕欧洲政体与美国领导下的北约的关系产生的争论。
法国总统戴高乐不仅反对北约的军事一体化,而且还质疑该联盟作为政治协商与协调的论坛的合法性。他认为,应该在法国的领导下建立一个独立的欧洲,但这种观点并不受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欢迎,不过大多数欧洲国家认可戴高乐的这样一个观点,即美国试图与苏联通过两家谈判解决欧洲问题,这是不能接受的。
受古巴导弹危机的影响,法国总统试图提升本国在欧洲的影响力,其方法就是与联邦德国结成密切的伙伴关系。但是,大多数西德人并不想被迫在华盛顿与巴黎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所以,当1963年的《爱丽舍条约》(该条约规定了法德在国际关系、国防、教育领域的双边磋商与合作,戴高乐也将其视作替代美国对北约政治、军事主导的备选项)明显无法发挥作用的时候,法国决定采用双边缓和的政策。法国分别与东欧小国进行接触,还建议与苏联开启和解的进程。1966年6月,也就是法国宣布从北约的一体化指挥体系撤出本国剩余部队的几个月后,戴高乐访问莫斯科。他对北约的公开挑战,威胁并侵蚀了西德的主要设想,即联邦德国的政策应紧紧扎根于北约的多边框架之中。[401]
东方政策以及对领土现状的接受(1969~1972)
哈摩尔演习(Harmel Exercise)围绕北约的军事战略做出了新的妥协,它一方面有助于重塑北约的政治目标,另一方面也协调了西方的缓和政策。通过这次演习,多边缓和进程中的主动权从东方集团转至西方集团。在哈摩尔演习过程中,美国同意让欧洲在政治缓和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盟国承认,欧洲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以自上而下的方式达成。更有可能的情况是,欧洲大陆的分裂将最终以自下而上的方式解决,开端就是两个德国建立联系。
盟国们越来越同意主要由联邦德国负责规定政治缓和的国内和国际步骤,但波恩则认为,北约应在调和、协调西方的缓和政策上发挥关键作用。随着联邦德国开始选举它的第一个由社民党人领导的联合政府,北约则向其他盟国提供了一个多边论坛,以监督西德国内围绕勃兰特东方政策的争论。[402]
从1968年到1972年年中,西方对欧安会的筹备主要是在北约机制框架内进行。1968年6月,在雷克雅未克,美国主导下的北约将欧安会的进展与两个问题联系了起来,一个是军控的进展,一个是美国、加拿大是否参加欧安会。更重要的是,北约决定支持勃兰特的立场,即把东西德双边关系的进展与欧安会的进程联系起来。
这一决定让盟国的决策者们感到不安,他们紧张的是,新东方政策可能导致联邦德国采取中立主义。为了防止这种趋势,巴黎撤销了对英国加入共同市场的否决,并与伦敦一起,发起了欧洲政治合作(European Political Cooperation)计划和欧洲货币联盟(European Monetary Union),以便让联邦德国紧密地融入欧洲的框架。同时,美国坚持,欧安会的进程应与四大国关于柏林未来地位的会谈进展联系起来。[403]
在盟国的帮助下,联邦德国成功地拖延了欧安会,以推动它的新东方政策在双边层面取得重大进展。重要的突破发生在1970年,当时苏联与联邦德国签订了《莫斯科条约》(Treaty of Moscow),联邦德国实际上承认了苏联在东欧的势力范围。四个月后,《华沙条约》(Treaty of Warsaw)签署,波兰从中获得波恩对其实际边界的承认。但是,直到1972年《基础条约》(the Basic Treaty)的签署,民主德国才得到波恩事实上的承认,这在赫尔辛基“多边筹备会谈”(Multilateral Preparatory Talks)开始的几天前才达成。
随着与莫斯科和华沙之间《东方条约》的签署,西方的联系战略达到了主要目标。所有欧洲国家、美国、加拿大和苏联都接受了领土现状,所以开启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道路已经真正打开。
在两大联盟的内部,德国问题都是焦点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联邦德国日益成为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多边筹备的支点。[404]但讽刺的是,当北约最终在1972年5月为多边筹备会谈亮起绿灯的时候,联盟成员之间突然就会议内容爆发分歧。不久后,法国开始敦促尽快召开会议。相反,波恩更感兴趣的是,东西德之间应有更自由的公民往来,并认为这对德国民众参与内部事务来说是一个绝佳机会。
这种新的趋势让联邦德国卷入了与华盛顿的冲突,而后者正忙于约束欧洲人对欧安会的热情。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对多边外交有着根深蒂固的不信任,而酷爱双边的交易。[405]在华盛顿和莫斯科,决策者们的关注点在于超级大国的双边缓和,而非欧安会的多边筹备。1972年5月的尼克松—勃列日涅夫峰会的顶峰之作是《第一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SALT I treaty)和《关于基础原则的协定》(Agreement on Basic Principles),双方都借此承诺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强化了超级大国对以现状为基础的缓和理念的偏爱。结果,随着赫尔辛基多边筹备会谈的临近,西方在筹备安全会议上的主导作用开始从北约转向欧共体九国。
欧共体九国对安全的重新界定:变革的发酵(1972~1974)
通过《东方条约》,莫斯科实现了大多数的目标,尤其是西方默认了它对东欧的霸权。它还想将领土现状多边化,将勃列日涅夫作为和平人士展现给世界。但是,苏联和东欧的共产党精英们无法制定出一个富有远见的欧安会战略,从而实现他们人民的理想。
北约也无法解决在相互均衡裁军谈判和欧安会谈判之间的分歧,更重要的是在自由交往议题上的分歧。对东欧演变的前景也难以达成共识。
在1972年4月与苏联人的秘密交易中,华盛顿建立起两个独立的论坛,一个为欧安会而设,一个为相互均衡裁军而设。这一既成事实宣布之后,在欧洲引起了一片抱怨声,并强化了欧洲对相互均衡裁军会谈意义的质疑。但是,由于东西方对“均衡裁军”的理解有着难以克服的分歧,相互均衡裁军会谈在1973年开始之后,就迅速沦为一场毫无结果的讨价还价战。[406]
同时,由于美国当时正忙于经济问题、越战和“水门丑闻事件”,在它的默认下,西欧人在多边筹备会谈中获得了主导地位。如此一来,西方筹备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论坛,从北约转为欧共体,这意味着关注的议题也转向了自由交往,这很快成为西方欧安会战略的核心。
华盛顿没有期望东欧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而且只是把自由交往这一议题视作自己政治斗争战略中的一个因素。波恩倾向于在这一议题上采取渐进的方法,通过多边行动让民主德国发生长期性的变革。既然北约在自由交往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联邦德国就决定在欧共体框架内贯彻这一议题。法国出于自己的需要,决定支持联邦德国的“柔性”方式,试图在欧洲政治合作计划之下,刺激萌芽阶段的欧洲外交政策。
欧共体是软实力的代表,它很好地根据自身特点通过自下而上的规范探讨方式来重新定义安全。这解释了为何人权议题促进了欧共体作为一个外交行为体的崛起。在多边筹备会谈过程中,欧共体的九国集团成为拓展安全概念的推动力。在加拿大的帮助下,九国定义了西方国家在人员交流、信息、文化和教育领域的重大使命,东方集团则最终承认将人权作为欧洲安全的一条重要原则。
于是,九国将一种国内安全因素引入国家间关系会议之中。这一成果允许九国在跨大西洋危机的关键时刻能够主导多边筹备会谈,这一危机源自三个因素,一是美国单方面取消了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的结算方式,二是1973年阿以战争导致的对中东政策上出现的分歧,三是持续的能源危机导致的非对称效应。[407]
美国选择保持低姿态,并扮演了欧共体的忠实伙伴。尼克松总统担心,贸易争端和欧洲经济的脆弱性可能把盟国推入苏联的怀抱。但是,多边筹备会谈中关于经济合作的“第二篮子”的谈判进展比较顺利,东方集团在会谈中仍处于请求者的地位,这减缓了华盛顿方面对欧安会将完全染上欧洲色彩的担忧。[408]美国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与莫斯科的双边交易也支持了谈判的进行。从积极的观点看,欧共体九国利用谈判,使对方接受了它们倾心的会议模式。尤其重要的是,它们只同意苏联提出边界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核心要求,而作为回报,苏联在人权和民族自决问题上做出了重大让步。
《赫尔辛基最后文件》与欧洲一体化的进展(1974~1976)
1973年9月,当欧安会谈判从赫尔辛基附近的迪波里(Dipoli)挪到日内瓦的时候,不断升级的跨大西洋紧张关系是对西方凝聚力的不祥预兆。北约在监督联邦德国的新东方政策上,发挥了关键的政治功能,但它整体的政治表现仍与其军事实力密切相关。作为一个政治论坛,该联盟麻烦不断,一是各方对缓和抱有不同的观点;二是对区域外问题也众说纷纭,尤其是与中东相关的议题;三是财政问题上摩擦不断,这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相关。在这个时代,军事安全与经济繁荣不再像以前那样可以轻易分开,作为西方仅有的多边政治组织,北约为内部的协调工作忙得不可开交。
为了减轻北约的负担,西方决定将其政治结构多元化,使其重组为一种分散但具有等级性结构的关系。与欧安会密切相关的是,创建欧洲政治合作项目(The Projects of Europe Political Cooperation)作为其补充完善。从美国的角度看,欧洲政治合作的创立是一个模糊的过程,可能会损害联盟的凝聚力。但是,随着能源危机的非对称性发展加深了不断恶化的经济危机,欧共体的凝聚力遭到挑战,欧洲在外交政策上的局限性显现出来。
六国集团以及此后的七国集团是另一种新的政治结构,旨在处理紧迫的经济和能源议题,这些议题与安全日程交叉重叠在一起。它的建立意味着,美国领导下的大国间非正式磋商已成为西方处理经济危机和其他重大治理议题的核心机制。美国在欧洲恢复了结构性的权力,这使得美国对欧洲安全做出了新的承诺,与此同时也确认了西方的等级性结构。
西方国家能在日内瓦的谈判中最终结成统一战线,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西方政治、经济结构的成功重组。苏联人明显想避免旷日持久的谈判。1973~1974年,欧洲人担心美苏在他们背后另做交易,坚持要有公开的目标和外交上的耐心。他们相信,如果事情进展缓慢,苏联人更容易做出妥协。所以,欧共体九国提议在实践中改善“第三篮子”的议题,并通过后续会议监督《赫尔辛基最后文件》条款的实施。欧洲人的这种谈判策略,是基于耐心和原则遵守,但也不是没有风险的。它的成功依赖于中立国家和不结盟国家的支持,必要时还需要它们的调停,同时还需要华盛顿拒绝与莫斯科达成双边交易。1974年末,基辛格意识到,欧洲的多边方式可能带来成效。尽管他不情愿地转变政策,但他对欧洲立场的支持最终迫使苏联做出了重大的让步。[409]
欧安会的兴衰
最初的欧安会进程着重于稳定而不是变化。作为对抗型合作的一项实践,两个相对统一的集团之间展开了高度结构化的谈判进程,其目的在于稳定中欧的领土与核力量现状。当各国首脑于1975年年中在赫尔辛基集会时,苏联领导人将《赫尔辛基最后文件》视为一项胜利,这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苏联在欧洲的势力范围以及欧洲的分裂。从美国的观点看,最重要的是,美国又重回正轨。
但是,两个超级大国都认为,在更宏大的战略规划中,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只不过是外交领域的一个注脚而已。人权上的华丽辞藻貌似不可能改变大国间的关系。对中小国家而言,《赫尔辛基进程》为它们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在国际舞台上坚持自己的权利。超级大国间的缓和已经威胁到它们主权与政治独立的核心要素。只有多边主义的缓和以及地区层面上政治军事的日益透明,才能帮助确保和平并维持它们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
在联盟政治的层面,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象征着西方的联盟重新恢复了凝聚力。在谈判的最后阶段,欧洲人要求拓展安全的概念,将人权纳入其中,获得了美国的支持。欧洲人强调《赫尔辛基最后文件》的动态维度,并成功将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转变为一个长期框架,使它们能够在关于欧洲和平变革的持续对话中直接接触东欧和苏联的民众。
对东欧的共产主义政权而言,赫尔辛基进程出乎意料地考验了它们驾驭国内和平变革的能力。但是,这种变革是由当地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力量推动的,已经超出了欧安会进程的影响能力。基于此,欧安会在结束冷战当中发挥的作用不应被夸大。“最后文件”以及在贝尔格莱德(1977 ~1978年)、马德里(1980~1983年)和维也纳(1986 ~1989年)召开的后续会议发挥的作用在于,提供了一种规范性的框架,以便和平管理这些国内变革进程产生的国际影响。[410]
第二次冷战以及人权的对抗(1976~1983)
最初的两次后续会议几乎没有产生什么具体成果。《赫尔辛基最后文件》关于人员、思想和信息的自由流通的条款,在实施时导致了政治关系紧张,从而冲淡了随后政治聚会的气氛。西方国家煽动起一场富有争议的关于东欧人权的国际大辩论,苏联代表东方集团的主要声音对此表示了强烈的反对。针对具体的个案和国家,西方对它们的人权记录的批评是坦率而直接的。策略就是挑选出那些没有履行“最后文件”条款的国家。
作为回应,东欧国家辩称,核查其他国家在履行人权问题上的缺陷,不符合赫尔辛基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但这是一种虚弱的回应,这表明苏联和东欧精英猛然醒悟到在尊重人权条款的问题上,西方要求透明和责任。[411]
围绕“第三篮子”条款的实施产生的争吵,反映了在“第二次冷战”期间不断升级的政治紧张。到20世纪70年代末,美苏关系已经走出了缓和,进入新一轮的猜疑和对抗。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是一个临界点,西方国家谴责这显然是违反了《赫尔辛基最后文件》的原则。令局势更为紧张的是,波兰团结工会的兴起以及1981年12月波兰政府宣布了戒严令。苏联部署能覆盖西欧的SS—20导弹的同时,西方兴起了强劲的和平运动,反对美国在该地区部署可以几分钟内打到莫斯科的巡航导弹和潘兴Ⅱ导弹。[412]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缓慢但坚定地不断推进东欧人权事项的发展的跨国联盟在西方逐渐成形。不像欧安会的早期阶段,华盛顿逐渐积极起来。为了恢复美国在北约内部的影响力,吉米·卡特总统强调要为人权而奋斗,并通过积极的政策宣传人权。在1977年的贝尔格莱德会议上,卡特政府将其视作一次展现华约国家糟糕的人权记录的机会。[413]
起初,美国代表团的对抗态度导致一些西欧国家担忧苏联会退出赫尔辛基进程。尽管这些担忧最终被证明是不必要的,但该进程发展到马德里会议的时候,西欧国家逐步对缓和失去了希望,不再用整齐划一的战略“点名批评”那些人权糟糕的国家。认识到苏联集团的内部分裂正在扩大,西方的目的在于让那些更温和的东欧卫星国摆脱苏联。[414]
苏联人没有料想到人权议题会成为后续会议的主题。不断被激怒的苏联领导层要求东欧盟国应该更严格地遵守集团纪律,并在国内镇压持不同政见者。莫斯科意识到,在“第三篮子”的谈判中难有收获,从而把注意力集中于阻止欧安会人权维度的进一步发展。苏联人试图将重点转向其他“篮子”,但此时已再难得到西方的支持。但是完全中断欧安会的进程将意味着对《赫尔辛基最后文件》的贬低,而这曾被苏联领导人视作一项重大政绩。
冷战的结束、裁军以及人权的普及(1974~1989)
苏联在马德里会议上的主要目标是在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的框架内,建立一个新的裁军会议。这一目标重心的转变,为东西方在欧安会进程中达成新的妥协敞开了大门,如西方接受在军事安全领域开启新的谈判,作为回报,东方同意对人权和“第三篮子”的其他条款做出新的承诺。但是,西方国家坚持,应该对裁军会议做出清晰的目标规定。
马德里会议的最终文件规定,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阶段的谈判。这样做的结果是采取了一套互补的建立信任和建立安全的措施,这不仅具备重大军事意义,而且具有一定的政治约束力,并能够进行核查。这些措施将覆盖整个欧洲以及邻近的海域和空域。斯德哥尔摩谈判取得圆满成功,在军事领域创建了建立信任的具体措施,如核查军事演习的程序、通告军事部署。[415]
斯德哥尔摩的成功推动了日内瓦的后续会议进一步发展到裁军阶段。欧洲常规武装力量会谈代替了毫无结果的相互均衡裁军谈判。欧洲常规武装力量谈判是第一次严肃对待常规力量不平衡的问题。新的谈判结果是签订了《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让北约和华约致力于为主要武器系统确定上限。此外,《欧洲常规武装力量人员限额谈判最后文件》(Concluding Act of the Negotiation on Personnel Strength of Conventional Armed Forces in Europe)限制了人员的上限。建立信任与建立安全措施的创制,以及《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的成功缔结,增加了欧洲的军事透明度,也有利于欧洲大陆常规力量的稳定。[416]
当戈尔巴乔夫开始把苏联引向公开性和改革的时候,国际氛围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1988年12月,在联合国发言中,他提议摆脱意识形态,走向更自由的国际关系,并敦促将普世的人类价值作为国际政治的基石。随着立场的急剧改变,莫斯科开始释放本国的政治犯。在维也纳会议的过程中,大多数的东欧国家代表团都放弃了以不干涉原则为由反对西方批评的战略,并积极参与人权议题的讨论。更大的惊喜是,莫斯科提议在莫斯科主办一次人权会议。很明显,这是精心设计的战略的一部分,旨在提高苏联在西方国家眼中的形象。无论如何,在东欧发生重大社会、政治变革的背景下,维也纳会议标志着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进程不再是意识形态的战场。[417]
1989~1991年的革命性事件展现出赫尔辛基进程前瞻、动态而又富有远见的一面。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提供的规范性框架,不仅适用于东欧共产党统治的和平终结,也适用于激进的、结构化的裁军。人权不再是一个导致分歧的议题,而是欧洲正在兴起新秩序的团结性纽带。欧安会的参会国采纳了1990年的《新欧洲巴黎宪章》(Charter of Paris for a New Europe),确认旧欧洲的崩解。该文件宣布了东西方对抗的终结,反映了后冷战时代的乐观主义。它强调了“从温哥华到符拉迪沃斯托克”都接受共同价值,它表达了签字国对人权、多元民主、法治、自由市场体系以及和睦的国际关系的承诺。[418]
制度化与政治边缘化(1990~1992)
尽管在和平结束冷战的问题上欧安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1989年之后,欧安会在转变欧洲安全体系方面的影响日渐式微。主权国家间进行对抗性、非强制性合作的模式与欧洲社会日益增长的经济和军事抱负并不相容,欧洲社会正忙于一体化和欧盟东扩。冷战结束后,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以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形式重新出现,但失去了合作型安全模式具有的大部分优势。
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被定义为56个成员国的战略伙伴关系,但不再为共同定义安全概念提供合作架构。相反,它与以下领域的机构监管和能力建设联系到了一起,如少数民族权利、立法改革、警务、法治、媒体自由和边界管理等,这也是为什么它代表了一种相当迥异的安全模式,而不应与欧安会的模式相混淆。[419]
1990年的巴黎会议标志着欧安会缓慢机制化的开端,它最终在1994年更名为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变成了一个国际组织,有自己固定的机构和辅助机构。在南斯拉夫和高加索地区的紧张局势不断升级的背景下,欧安会/欧安组织的国家在维和、和平解决冲突,以及冲突预防和政治危机管理领域向该组织提供了一系列的合作工具(如真相调查与报告团)。
欧安组织在欧洲的选举监督方面赢得了声望,它是监督人权实践的有力工具,促进了良性治理,也提供了论坛,从而将东南欧、高加索地区和中亚融入快速变化的欧洲。但从总体上讲,该组织的影响和实用性仍受到限制。要成为大欧洲地区主导的安全机构,欧安组织还不具备足够的物质能力。不像北约,它无法提供硬安全(hard security);不像欧盟,它无法提供实质性的经济和财政援助。
在这种背景下,中东欧、巴尔干和高加索地区的大部分国家开始重新把注意力转向欧盟和北约。仍游离于这些组织之外的大国俄罗斯联邦呼吁由欧安组织承担政治领导角色,让该组织在危机管理中扮演更强的行动角色,却发现自己的观点日受孤立。在巴尔干地区动荡与冲突的背景下,欧安组织无力对快速扩散的地区危机做出强有力的回应,这也反映出欧安组织大势已去的态势。
欧盟和北约的东扩使欧安组织的政治角色被进一步边缘化。对军事安全的诉求促使很多东欧、东南欧国家加入北约,同时对经济和政治稳定的诉求促使它们渴望加入新成立的欧盟。所以,1989年之后欧盟和北约的调整与东扩的动力,一方面来自成员国内部转变的需求,另一方面来自将联盟内部稳定传播到欧洲其他地方的愿望。
结果,对参加国内政的卷入不再是欧安组织独有的标志。同时,与欧安会制定的方式不同,加入欧盟和北约独有的关键原则是条件限制。要想加入欧盟,新成员必须符合所谓的哥本哈根标准,即所谓的“共同体准入”(acquis communautaire),包括有稳定的机构来保证民主和人权、可以正常运作的市场经济、有能力承担欧盟所有的法律和政策。
尽管欧安组织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机制上有所发展,但它在军事行动上的角色几乎处于静止状态,这主要是因为欧盟作为安全行为体身份的崛起(本书第六章曾讨论过这一话题)。当欧共体缺乏实施有效外交政策的工具的时候,欧盟向欧安会公开表述了它的外交政策规范和原则,而一旦欧盟发展出自己的民事和军事能力,它也就吸收了欧安会的很多功能。[420]
更重要的是,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的发展以及欧洲民事与军事危机管理能力的增长,不断侵蚀欧安组织的独有特征。此外,新千年开始以来,随着欧洲边缘地区不对称风险的增长,强制性因素进入北约和欧盟的安全观念,前者正日益走向全球,后者正将自己从一个区域性的安全消费者转变为一个区域性的安全供给者。
导致欧安组织在欧洲安全蓝图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另一个因素是,该组织缺乏一个清晰的组织结构。除了一年一度的轮值主席职位,欧安组织的最高政治官员以及专门机构,如民主机构与人权办公室、媒体自由的代表办公室、少数民族高级专员办公室以及冲突预防中心等都缺乏明确的等级性。
在1992年赫尔辛基的后续会议上,欧安会/欧安组织会员国的政府首脑宣布,该组织将遵从《联合国宪章》第八章的“区域性安排”。通过这一举动,成员国试图将其建成欧洲与全球安全之间的桥梁。但是,如何在实践上履行这一职能,存在着巨大差异。[421]最后,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区域性安全组织(就其成员国数量而言),欧安组织的包容性可被视为一笔财富,但是由于决策的核心原则是全体一致同意原则,所以参会者的巨大规模经常会阻碍该组织的效率。
欧安会模式的适用性
尽管欧安组织正处于危机当中,但仍存在一个广泛的共识,即欧安会仍是冷战中的一个成功案例,在两极化的时代,为欧洲提供了额外的安全,同时也推动了东西方对抗的和平终结。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有大量的倡议提出将欧安会模式推广到其他需要提高安全的地区。然而,这些众多倡议对作为安全模式的欧安会的本质特征并无统一意见。要清楚明了,我们就有必要先界定诞生于欧洲的合作安全特征,然后再探讨其是否能推广到其他地区。
合作型安全的本质
如果我们试图从欧安会的历史中总结出合作型安全的一般定义,那么这一定义应强调安全和稳定,方式就是区域性的对话、接触和再确保。不同于集体安全,合作型安全排除了胁迫性的因素;不同于集体防御,合作型安全旨在改善参加国之间的关系,而非采取共同措施应对外部威胁(见本书第二章)。合作型安全旨在建立包容性的区域安全框架,使其可以提供更高程度的稳定,促进多边主义、相互依存和地区主义。这一概念的前提是,安全具有不可分割性,即合作可以为所有参加国带来收益,而一国的不安全状态可能给所有国家的福祉带来负面影响。
与欧盟、联合国,或者北约提出的安全模式相比,合作型安全起步于一个较低的目标层次,前者所基于的特征包括主权让渡、制裁,或者相互防御条款;合作型安全致力于建设性地处理分歧,顾及不同国家的不同安全需求,试图提高安全与稳定的级别。在合作型安全看来,尽管各方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差异,但仍要努力实现共同的目标,这是对抗性合作的一种实践。它不是试图替代均势政治,而是对其加以补充。
合作型安全的改变要求一种再确保和接触战略,而非威慑和遏制战略。安全将通过一种对话、合作与相互学习的文化来构筑。[422]基于多边沟通体系的设想,合作型安全的重点是协商而非对抗,通过共同探讨,来得出什么才能构成安全。合作型安全与社会化相关联,而非预设一系列前提条件。它为国内变革留出了空间,并对其产生激励作用,但由参加国自己来商定出合适的议程并实施必要的改革。
五项重要原则
作为第一条重要原则,合作型安全代表过程主导模式。在合作型安全实践之初,高度的制度化不利于进步,也会阻碍各国的参与。这一进程本质决定了它需要具备长远视角。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应该复制欧安会最初两年的筹备会议以及若干次后续会议。但是,为了能增进相互理解,为了促进对实施的探讨,也为了发现新增的合作领域,一定需要长期的努力。这样一种进程应是逐步递增式的,并以非敏感的议题开头,甚至可以精心排除一些对抗性的议题。而且,它也不需要基础性的宪章或条约,但是该进程需要灵活、开放,不能预先设定结果。
合作型安全的第二条原则是要求为模糊留出足够的空间。欧安会已经表明,矛盾性的构想可能对最终达成共识是必要的。由于社会化进程的推动,围绕各个构想进行的解读和优先排序最终都将达成共识。同时,这一模式还必须允许存在一种可能,即达成的共识可能无法实施。
在各个“领域”或主题之间进行战略上的讨价还价是第三条重要原则。这一原则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通过讨价还价的方式,更有可能在不同议题间达成妥协。以《赫尔辛基最后文件》为例,达成的交易就是,西方承认欧洲的政治与军事现状,作为回报,苏联在第三领域的人权问题上做出让步。但是,讨价还价的原则明显适用于具体合作型安全协议的任意一项主题。
第四项重要原则涉及合作型安全所做出承诺的政治性,而非法律性。协议的实施取决于各国。参会国会在规范的层面,对协议实施的问题相互发起挑战,而对于不守约的行为,却没有惩罚措施。这是合作型安全与集体安全之间的一个主要区别。像在联合国内的实践那样,对于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破坏者,集体安全规定了强制性的经济和军事措施。
最后,所有参会国主权平等是第五条原则。这意味着,所有国家,无论大小,都拥有平等的地位。这是另一项区别于联合国的地方,在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掌握否决权,这在集体安全的框架内赋予了它们特殊的权利和义务。与平等原则密切相关的就是决策方式中的共识原则。欧安会方式对共识的定义是,只要没有明确反对(而非出现明确同意),就意味着合作型安全的协议生效。当然传统的明确同意的程序也是同样可行的。
三个独立维度
欧安会进程中发展起来的合作型安全模式包含三个独立的维度。第一个是要界定指导参会国关系的共同原则。1975年的赫尔辛基对话所确定的共同原则大多数都不具有争议性,因为《联合国宪章》或其他基本的国际宣言都以这些原则开头。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争议性原则,因为共产主义国家渴望将“边界神圣不可侵犯”作为国际关系的新原则,为此,西方引入了“和平变更”的概念以和“主权平等”的原则联系起来,另外还提到“人权”和“民族自决”。[423]但是,不应该用欧安会最初的原则内容来生搬硬套合作型安全的模式。相反,主要还是由各方一起来界定安全的共性因素。可以想象,作为合作型安全的一部分,其他地区可能出现不同的原则。
合作型安全的第二个独立维度是相互信任措施的建立,这包括信息交流,进而促进一种透明的文化,而非保密的文化。建立信任的措施旨在让国家行为更具可预测性,从而帮助减少恐惧和怀疑。在欧安会的背景下,这些措施都具有军事的性质。《赫尔辛基最后文件》规定了建立信任措施的原则是,“减少武装冲突的风险以及对军事活动的误解或误判,它们会导致恐惧情绪的蔓延,尤其是当参加国无法清楚、及时地了解这些活动的性质时”。在实践中,欧安会框架下的措施比较保守,但是,也可以采取更广泛的军事性质的建立信任措施,例如交流和确认军事预算和装备的信息,包括军事装备的位置等。[424]
既然很多威胁都是非军事性质的,建立信任措施的范围就包括用非军事手段减少或消除参加国之间猜疑和紧张的根源。这些民事领域的建立信任措施还没有很好地得到界定。它们可能包括建立通信热线。当然,这种选择依赖于冲突的地域和具体状况。正如为朝鲜半岛制定的方案那样,一系列包含潜在的军事与非军事性质的建立信任措施的方案也可以适用于其他地方。[425]
合作型安全的第三个独立维度源自这样一种理念,就是把军事安全纳入合作与伙伴关系的总体战略中。合作型安全的前提是全面理解安全,这种安全包括经济、文化、环境和人权等方面,同时也强调各领域间的联系。推进不同主题领域的合作易于提高相互理解,也易于由此改善安全。
多边议题合作的范式是20世纪70年代的一项创新,自从冷战结束后,随着威胁和风险变得更加宽泛、更加复杂,其重要性也在增加。在冷战两极化的具体环境下,经济合作在欧安会处于次要的地位,但它必定成为当今新的合作型安全协议的首要组成部分,因为不断增长的经济相互依存提高了国家间的安全水平。然而终究还是要由参加国来决定合作的内容以及合作领域的范围。
地区的多样化
将欧安会向其他地区推广的大多数建议都指向了中东,[426]其次是东亚 ①。[427]这两个地区大量的安全挑战和落后的地区主义意识,可以解释在关于推广欧安会的争论中,为何是这些地区处于第一线,而不是诸如非洲、拉美那样的地区。有趣的是,这两个区域还有一些行为体提出建议,愿意考虑将欧安会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模式。[428]
但是,正如在本书序言中所强调的那样,当代的分析家们需要谨慎地从冷战的经验中总结一般性的教训和政策对策。欧安会能出现并持续下来,起码反映了四个历史特征,而这些特征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促进了欧洲的区域安全合作。第一,欧安会的冲突结构比较简单,并发起了少数相对团结的集团之间的谈判,但是,这两个地区的特点是,存在大量的、不同的冲突情形,行为体之间还有明显的分化,这两者都使有效的多边主义和战略层面的讨价还价变得异常艰难。
第二,与第一个特征相关,欧安会的基础是东西方之间的力量平衡,而中东和东亚则充满了战略的不平衡。一个例子是在中东,以色列在常规军力上的优势以及核能力;另一个例子是在东亚,中国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不断增长。[429]在权力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下,要想总结出共同点,并通过谈判找到折中的解决方案,是一项更加艰巨的任务。
第三,冷战期间,超级大国支持欧安会是因为它们在避免相互核毁灭以及提升欧洲的安全水平方面具有压倒性的共同利益。在中东极难找到类似这般的共同推动力,在这里,战争是被认可的政策选项,激进政权与极端主义组织都倾向于奉行排他性的意识形态和修正主义,导致几乎没有什么达成妥协、相互学习的余地。[430]在东亚,共同利益与安全合作的空间稍大些,这里的极化现象和公开的敌对更少一些。但与冷战时期的欧洲相比,要找到可以团结中国、日本、韩国和东盟国家的共同点就困难多了。
第四,只有当新东方政策消除了冷战的重大边界冲突,即联邦德国承认了民主德国并与苏联达成了和解,欧安会才得以开启。不同的是,在中东和东亚,仍有尚未解决的重大冲突,这限制了运用欧安会模式的可行性。在中东,阿以冲突一直严重妨碍着合作型安全的进展。至于东亚,朝鲜正处于分裂、台湾问题、中国与印度尚未解决的边界问题、在南中国海和东中国海的诸多海岛上还存在很多主权争端,与冷战时的欧洲相比,这些构成了更加复杂的环境。
即使中东和东亚的战略态势不利于完全复制欧安会,这也并不意味着,基于欧安会的合作型安全模式与这些地区完全无关。如果灵活地、选择性地吸收了地区的特质和规范之后,合作安全也将有利于提升任何不稳定地区的安全水平,即使这些地区内的国家间关系既脆弱又缺乏信任。如果更仔细地观察这两个地区,可以发现,这些地区已经使用合作型安全的部分因素了。在中东,合作型安全的记录令人沮丧;但是,在东亚,最近的进展则更有希望,东盟发起的合作型安全模式渐显峥嵘。
中东:源自巴塞罗那进程的教训
自从20世纪70年代初英国从中东撤军以后,寻求区域安全的努力一直毫无结果。美国代替了英国,扮演着安全提供者的角色,几十年来,美国已经提供了多种不同的方式,但没有一项能成功实现那种自我吹嘘的稳定。[431]在具有地区主义意识的地方中,再没有比中东更落后的了。通过多边的合作型安全框架来补充美国与地区性大国双边伙伴关系的努力少之又少,而且大部分也都不成功。
20世纪90年代初,马德里和平会议产生了五个多边论坛,军控与区域安全工作小组(Arms Control and Regional Security working group)便是其中之一。在美国和俄罗斯发起的一系列会议之后,该小组的失败几乎毫无疑问地表明,阿以冲突是整个区域合作不可逾越的障碍。埃及坚持认为,应讨论以色列的核政策,而以色列人则认为,应首先探讨常规力量与地区和平条约。[432]
在次区域的级别,萨达姆·侯赛因倒台之后,旨在促进区域对话、应对国家面临的挑战的伊拉克睦邻进程(Iraq's Neighbors Process)一度被视为波斯湾地区潜在的更广泛的合作型安全机制的核心。但这从未实现,直至该进程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至于海湾安全对话(Gulf Security Dialogue)则在2006年由华盛顿发起,旨在促进美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成员国(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和阿联酋)之间的安全合作,但它很难发挥合作型安全机制的作用,因为它具有排他性,而且是为了针对伊朗而设的。
到目前为止,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Euro—Mediterranean Partnership)和巴塞罗那进程(Barcelona Process)都是最具综合性的尝试,旨在将合作型安全模式应用到中东。两者既是次区域性的,也是跨区域性的,旨在让南地中海沿岸国家和欧盟国家坐在一起会谈。这在很大程度上也被视为一次不成功的尝试,但也提供了宝贵的教训,告诉人们,在建立区域性合作型安全机制的问题上,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冷战后,欧洲人开始评价强化南部邻国关系的各种方式,所有提出的机制都借用了欧安会的想法。[433]这反映了欧共体国家在塑造合作型安全模式以及在推动欧安会的成功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1995年11月,欧洲外长和南地中海国家的外长在一次联席会议上达成了《巴塞罗那宣言》,其中宣布,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旨在建立一个新的欧洲—地中海区域,方式就是将已经带来和平与稳定的欧洲价值向南方推广。[434]
作为欧盟最具雄心的外交政策,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设想使用合作型安全框架来加强多边关系,在伙伴间建立信任,说服南方国家按照欧盟规范和原则实施经济和政治改革。[435]《巴塞罗那宣言》试图通过综合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建立一个“和平、稳定与繁荣”的共同地区,其设想是,欧洲—地中海地区的安全,应通过三组重大的伙伴关系实现,这些伙伴关系与欧安会的“三个篮子”极其相似。
第一,建立一种“政治与安全伙伴关系”,其基础是定期的政治对话,共同界定的建立信任措施和建立安全措施,承诺建立一个可供核查的、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中东地区,以及宣布《巴塞罗那宣言》中包含的原则。该宣言包含的原则有:法治与民主的发展、尊重人权、尊重主权平等、自决的权利和尊重领土完整。
第二,《巴塞罗那宣言》提议建立一种“经济与财政伙伴关系”,以期减少发展的差距,促进繁荣。它试图鼓励区域的经济合作与一体化,并号召到2010年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
第三,将建立一种“社会、文化与人权事务的伙伴关系”。目的在于,通过促进人员交流和加强法治与公民社会来增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理解。
《巴塞罗那宣言》指出了区域安全与南方国家内部的经济与政治改革之间的关系。经济自由化将为自由贸易区铺垫道路,而民主化与人权将带来和平与稳定。所以,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试图通过提高区域合作的水平以及刺激变革的形成来提供安全。将伙伴关系化为一种会议,其目的在于,通过部长级和更低级别的定期交流,帮助建立一种持久的关系框架。
正如一位分析家一针见血地指出,欧盟投入的精力与资源都失败了,它没有把“安全或共同的繁荣”带给地中海,“而且它不可能传递公平与民主”。[436]由于缺乏共识,一项本来会囊括共同安全因素的“欧洲—地中海和平稳定宪章”(Euro—Mediterranean Charter for Peace and Stability)被搁置了,只诞生了很少的建立信任措施和伙伴建设措施。[437]没有创建起任何自由贸易区,该地区内的南南经济合作仍保持在最低程度。政治改革与民主只取得了最低程度的进步,而独裁统治的根本基础仍完好无损。[438]
2008年7月,当“地中海联盟”(Union for the Mediterranean)再次启动的时候,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的失败就不言自明了。新的名称和新的机构掩盖了两个问题,一是目标缩减,一个是从欧洲—地中海安全的综合方式转向一些技术性和无争议议题的务实性合作。这些项目包括:地中海除污;建立海陆高速公路;应对天灾人祸的民间合作;地中海太阳能计划;在斯洛文尼亚创建欧洲—地中海大学;聚焦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的地中海商业发展倡议等。[439]
除了地中海计划,欧盟还启动了欧洲睦邻政策。睦邻政策的特点包括双边主义、国家区别化、条件原则和结果驱动方法。所以,睦邻政策标志着一项重大转变,即脱离了《巴塞罗那宣言》所提倡的多边主义、区域建设、社会化和过程驱动。不再是原有的通过合作和软权力刺激变革的发生,欧盟开始制定变革的标准,以确定地中海国家能获得的与欧洲合作的层次。[440]于是,合作型安全的方式就被抛弃了。
从事后来看,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过于雄心勃勃,当时的战略形势实际上比冷战时期欧洲的形势更加复杂。从合作型安全的角度来看,它绝非一个共同设定规范的过程,也不是一个相互学习的尝试,而是由欧盟设计的单边计划,以推广自身的自由民主原则。从阿拉伯的视角看,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过于受欧洲规范的控制,以至于无法规定安全的共有纽带和共同维度,无法使各方都能获利。
巴塞罗那进程不是开放性的,而主要是由欧洲人预先设定的。欧盟尽管强调伙伴关系和对话,但又想让南方的参加国认可欧洲的原则和治理规则。这些原则在合作型安全的实践之初就公布了,并非是联合谈判的最终产物。欧洲—地中海伙伴关系没有奉行渐进式的方式,而是采用总体设计,没有给创新和意外的曲折留出多少余地,结果归于失败。最后,应该由中东国家自己来建立合作型安全的区域性机制。这不仅是因为欧盟正陷入自身的财政危机之中,而且也因为合作型安全应是基于各方对相互接触的真实意愿,而这是无法从外部引入的。
“阿拉伯之春”之后的社会政治转变是否会在中东提升合作型安全的可能性,仍有待观察。总之,阿拉伯政权的数量不断增长,中东的力量平衡在不断变化,这都具备更加多元的特性,确实可能产生一些更有效的(次)区域性的合作。但是,埃及的国内紧张局势以及叙利亚的内战都表明,“阿拉伯之春”推动了中东国家之间和内部更复杂的权力斗争。它使得长期以来在地缘政治和思想信仰上的裂痕更加明显(而非隐晦),这不利于地区主义意识的发展和强化。
东亚的合作型安全:可能性的艺术
与中东很像,东亚的区域安全体系的特征是美国的双边安全框架。除了这些框架,华盛顿还试图同该区域最具活力的大国——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至于北京,随着多边主义开始在中国的外交政策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中国的地区政策已经经历了一次重大的演变。尽管中国一开始关注经济的多边主义,但它近来已经更多地支持区域安全合作的理念。[441]东亚有效的合作型安全已经从高度的可能性成为现实。
但是,2009年之后,几个东亚大国之间的外交和军事紧张状态明显增加。在过去的几年里,在与越南、菲律宾、日本等邻国的一系列海洋纠纷中,中国已经展现越来越多的强硬态度。北京与华盛顿的外交紧张状态也更加明显。美国决策者已经对中国“和平崛起”的言论抱有疑虑,而中国则觉得在亚太地区受到了美国海军力量的包围。[442]这些事态的发展进一步强化了在该地区建立合作型安全措施的必要性。
在过去15年里,东亚已经出现了若干安全机制,[443]其中的三个与东盟相关,这表明东盟十国在促进东亚合作型安全上的重要作用。事实上,东盟作为一个政府间对话进程,尚未形成制度,它追求的前景是在2015年之前,能加强政治安全以及经济与社会文化领域的合作,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为合作型安全的一种实践,尽管人们并不经常这样看待它。
三大安全机制都隶属东盟。第一个是东盟区域论坛(ASEAN Regional Forum),这是一个跨区域的框架,将27个参加国凑到一起,其中包括东亚国家和区域外的国家,诸如美国、俄罗斯、印度和欧盟等。东盟区域论坛有两个目标,即“促进建设性对话,以及关乎共同利益与关切的政治和安全议题的磋商”;“对亚太地区的建立信任和预防性外交的努力做出重大贡献”,因而它是东亚最健全的合作型安全机制。[444]第二个是“东盟+3”,即东盟与中国、日本和韩国,这是东亚唯一的遍及全区域的框架,只有朝鲜缺席。它最初主要处理经济议题,后来将其议程拓展到政治与安全事务以及社会与文化事务的合作。[445]第三个是每年一度的东亚峰会(East Asia Summit),于2005年由“东盟+3”发起。在过去的几年里,东亚峰会由10国拓展到18国,美国总统奥巴马2011年第一次参加了峰会。在这次峰会上,东亚峰会首次囊括了安全议题,如海洋安全与防扩散等。
亚太经济合作论坛(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forum)是另一个跨区域的实体,它将21个环太平洋国家聚在一起,其议题也逐渐囊括了安全合作,如能源安全、朝鲜以及便携式防空武器的生产与贸易等。[446]还有上海合作组织,也是跨区域性质和次区域性质的,它将中国、俄罗斯以及四个中亚国家聚到一起。不像这里讨论的其他机制,该组织始于安全合作(精力集中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但已经将其议程扩展到社会经济领域。[447]此外,还有特定的多边外交,其中最著名的是关于朝鲜半岛的六方会谈。
东亚的多边安全框架经常被嘲笑为一事无成的“清谈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评价都是与欧洲的合作与一体化现有水平进行比较而得出的结论。由于东亚安全合作更多的是为了巩固国家主权,而非共享主权,所以很难以欧盟的成就和欧洲的“安全共同体”理念作为标准来衡量东亚安全合作。[448]考虑到东亚战略的不均衡性以及正在发生的冲突和边界争端,区域性合作的记录也并非不值一提。
东亚多边安全合作的标志不是法律承诺,而是非正式性、过程主导与对话协商、建立共识、再确保、渐进主义和自愿性原则,这些都很好地代表了当前该地区可能性的艺术。前进的最好方法不是寻求野心过大的、标新立异的安全结构,而是在现存结构框架上的进一步发展。
在东亚设计欧安会式的蓝图可能要么无法实施,要么经历一个类似巴塞罗那进程的命运。尽管标志着东亚多边框架的“东盟方式”安全理念与欧安会模式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它的潜力在于真正选择性地采纳了源自冷战时期欧洲的合作型安全模式。[449]在欧洲过去几十年里演变出来的所有安全模式中,合作型安全的方式是最适用于东亚安全的。不过它的成功仍取决于两大要素:第一,参加国能否就该地区合作型安全的含义达成共识;第二,中美关系能否为包容性地区主义的培育留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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