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秋天,我收拾行囊去了我第二志愿的大学,学传媒,学校距离单调阴沉的英吉利海峡只有半英里——单调阴沉这个印象还是孩提时代来度假时留下的。大海的边界是一片砾石海滩,有许许多多黯淡的棕色石块,不时夹杂着淡蓝色的大石块、一片片白色的贝壳、一段段的珊瑚,还有亮闪闪的碎片——它们很容易被误认成价值连城的宝贝,可其实只是玻璃或碎了的陶器。我怀揣着狭隘的城市思维,还有一盆盆景和几双运动鞋,本以为大街上谁看见我这样的人都会大惊失色。可我这样的人并不稀罕。有伦敦和曼彻斯特来的,有利物浦和布里斯托尔来的,我们穿着宽松牛仔裤和紧身夹克,留个小卷、推个光头或梳个紧紧绷绷的圆髻用发蜡抹得油光锃亮,戴着我们收藏的引以为豪的帽子。最初的几个礼拜里,我们像受到万有引力一样彼此抱团,戒心十足地一道沿着海滨散步,准备好应对羞辱了,可当地人对我们没兴趣,只有我们自己介意而已。咸咸的空气撕裂了我们的嘴唇,没有做头发的地方,一个也没有,但“你是大学生?”是一句发自肺腑的、礼貌客气的询问,没有抨击你无权在此的意思。还有其他意想不到的好处。在这儿,我能拿涵盖食宿的“生活补助金”,度周末也便宜得很,因为无处可去、没事可做。我们窝在彼此的房间里一起消磨空闲时间,小心翼翼地问问彼此的过往——这些人的家谱往上追溯个一两代就陷入卑贱低微中去了。唯有一人例外,一个加纳小伙:他家祖祖辈辈都是医生和律师,每天都沉浸在没能上牛津大学的痛苦中。可我们其他人,离当机械工的父亲、清洁工的母亲、勤杂工的祖母和巴士司机的祖父都只有一步之遥,或偶尔两步,我们仍觉得自己创造了奇迹,觉得自己是“光宗耀祖第一人”,光这就够了。学校差不多跟我们一样年轻,这感觉也算个好处。这里没有光辉的学术历史,我们不需要对任何人行脱帽礼。我们的学科也相对较新(传媒研究、性别研究),我们的教室也是新的,年轻的教职人员也是新的。是我们施展拳脚的地方。我想起特蕾西早早就逃去了舞者的圈子,想起我多么眼红她,可现在不了,我反而为她感到一丝遗憾,我觉得她的世界很幼稚,不过是扭扭身体,而我能走下学生宿舍,参加“用辩证法看待黑色的身体”这类讲座,或者在我新朋友的房间里高高兴兴地跳舞,跳到三更半夜,伴奏不是老套的音乐剧选段,而是新潮的音乐,“斯塔帮”[1]或纳斯[2]的曲子。我现在跳舞不需要遵循任何关于站位或风格的老套规矩:我怎么高兴就怎么扭,节奏带着我舞起来。可怜的特蕾西:一清早就练功,一称体重就焦虑,脚背疼痛,还要将她年轻的肉体呈给别人去评判!比起她,我真是自由多了。在这里,我们熬夜,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抽大麻。我们听的是全盛期的嘻哈乐,但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生活在那样的年代。我求教于那些在歌词方面比我精通的人,拿出在演讲厅听报告的严肃劲儿对待这些不正规的课程。这是那个时代的精神:我们用高深的理论阐述洗发水广告,用哲学解释NWA乐队[3]的视频。在我们的小圈子里,最为人看重的是“有觉悟”,好多年里我都用直发造型梳把头发拉直,现在我放任它们又鬈又弯,转而在脖颈上戴一幅小小的非洲地图,黑、红、绿、金的拼皮标示出稍大的国家。我以“汤姆叔叔”现象为题,洋洋洒洒地写下情绪激动的文章。[4]
第一学期快要结束时,我妈南下留宿了三个晚上,我原以为这一切会让她大有触动。可我忘了,我和其他人不大一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光宗耀祖第一人”。在这场障碍赛中,我妈领先于我,我忘了对其他人而言的“够好”对她而言还“不够好”。她待的最后一天的早上,我们一起沿着沙滩走,她一开口我就想躲着她,她本不打算说的,可仍是把话撂下了,把她刚完成的学位和我刚开始的学位比较一番,管我的学校叫“骗骗人的旅馆”,压根儿不是大学,根本就是个学生贷款的陷阱,骗骗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也没文化。我听得心里冒火,我们为此大吵一架。我跟她说以后不劳烦她大驾了,她真的没再来。
我原以为会寂寞难耐,就像切断了我和这个世界唯一连接的绳索,可这种感觉没来。我这辈子头一回谈了恋爱,满头满脑都是他,觉得就算失去其他一切我都可以忍受。他是个“有觉悟”的年轻人,叫拉基姆——他用说唱歌手的名字给自己重新起了名儿。他也有张长脸,跟我一样,肤色是更深一点的蜂蜜棕,两颗凶巴巴的黑眼珠子嵌在脸上,醒目的鼻子,意想不到的、有那么点儿阴柔气质的龅牙,就像休易·P·牛顿[5]。他梳紧绷绷的齐肩脏辫,不管刮风下雨都穿匡威全明星帆布鞋,戴列侬式的小圆眼镜。我觉得他是全世界最帅气的男人。他自己也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属于“百分之五”[6],换言之,他是神(非洲的所有儿子都是神),他第一次跟我解释这个概念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把自己当活神仙肯定很爽,多惬意!结果居然不是,这是相当沉重的职责:背负真理的担子可不容易,还有那么多人生活在无知里,确切地说是百分之八十五的人。可比愚昧无知者更糟糕的是居心叵测者,这百分之十的人知道拉基姆说的真相,却极力隐瞒和颠覆真善美,让百分之八十五的人继续愚昧无知,从而利用他们。(拉基姆把所有的教堂、媒体和“当权派”都归入了蛮不讲理的骗子之列。)他墙上贴着卡罗来纳美洲豹队一张很酷的经典海报,上面的大猫像要扑向你一样,他经常说起美国大城市里的暴力,说起我们的同胞在纽约、芝加哥、巴尔的摩和洛杉矶受的苦,这些地方我都没去过,很难想象得出。有时我感觉这远在三千英里外的贫民窟生活,于他而言比我们真正身处的静谧愉悦的海景生活更真实。
有时,当一名“贫穷正义教师”[7]的压力会把他击垮。他拉下房间里的窗帘,早上一醒就抽大麻,翘课,恳求我不要留下他一个,花好几个小时研究“至高无上字母”[8]和“至高无上数学”[9]——在我看来就是一本接一本的笔记,上面满是无法理解的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其他时候,他看起来很能胜任教化全球的任务。泰然自若、学富五车,像个印度古鲁[10]一样交叉双腿坐在地上,为我们的小圈子斟上洛神花茶,“聊聊干货”,和着立体声音响里同名歌手的唱片,脑袋轻轻晃动。我以前从没遇到过这样的小伙。我以前认识的小伙都没有激情,其实也不能那么说,是他们产生不了激情:对于他们,满不在乎的样子才是重要的。他们一辈子都在与彼此竞争,与世界竞争,为的就是展示谁在乎的更少,谁能做到“关我屁事”。这是应对失落而采取的防御,他们觉得反正到头来都得失落。拉基姆不一样:他的激情一眼就能瞧出来,他藏不住,他也没想藏——我就喜欢他这点。我一开始没注意到笑对他来说有多难。被活神仙附身的人笑起来感觉不合适,活神仙的女朋友笑起来更不合适,我真该打好预防针的。可我没有,一心一意跟着他,被他带偏。数字命理学!数字命理学让他如痴如醉。他教我怎么把我的名字转换成数字,然后怎么根据“至高无上数学”把这些数字算来算去,最后它们的意思变成了“力克内在分裂之战”。他说的我都听不懂(我们聊这些的时候一般都嗑药嗑得迷迷糊糊),可他说他能在我体内看见分裂,对此我是再明白不过了,对我而言没什么比这更好理解了:我生来就一半对、一半错,是呀,要不是想起生父和我对他的爱,我很容易就会有分裂的感觉。
这些概念和拉基姆的学业可谓毫无关系,八竿子都打不着:他学的是商务研究和酒店管理。可在我们相处的时间里,这些概念占了主导,我一步一步地开始觉得自己笼罩在被他不断纠正的阴霾下。我做什么都是错的。他受不了我要学的传媒学(黑脸杂剧演员,跳舞的嬷嬷,踢踏舞者,合唱团的姑娘),他认为这一切都毫无价值,即使我的目标是批判评论,这整个学科在他看着就是务虚的,“犹太人的好莱坞”的产物,他下结论说这全部都属于骗人的百分之十。如果我试图和他聊聊我在写的文章,尤其是当着朋友们的面时,他会大肆贬低或嘲笑。有次我嗑药嗑得精神恍惚,居然当着别人的面解释为什么我觉得踢踏舞的起源很美——它源自爱尔兰船员和非洲奴隶,他们用双脚在船只的木头甲板上敲出节拍,交流舞步,创造出一种混合的舞种。可拉基姆也嗑得神魂颠倒,情绪暴躁,他站起来直翻白眼,把嘴唇翻出来,像黑脸杂剧演员一样摇头晃脑,还说:噢主人,我寨(在)这奴隶船上太开心了,我开心地寨(在)跳舞。他狠狠剐了我一眼,坐回去了。我们的朋友都看着地板上。我无地自容:之后的好几个月里,我只要一想到这事儿就觉得脸上烧得慌。可当时我没怪他这样对我,也没觉得对他的爱有所减少:在自己身上找错是我的本能。那时无论是他还是我自己,都觉得我最大的缺点就是没尽女人的本分。在拉基姆的架构中,女人应该是“土地”,她支撑男人,男人是纯粹的理念,是“聊聊干货”的人,而我在他眼里离“支撑”二字太远太远。我不种花草,不烧饭,不谈孩子,不聊家务事,在本该支持拉基姆的时候和地方却时时处处和他较劲儿。浪漫和我绝缘:它需要一种谜一般的个人气质,我酝酿不出,也不喜欢别人身上有。我无法假装我的腿不长腿毛,我的身体不需要排污泄秽,或者我的脚丫子不像烙饼一样平。我不会调情,也无法理解调情有什么好的。大学里派对的场合,或我们北上伦敦泡俱乐部的时候,我不介意在陌生人面前捯饬捯饬,可在我们的房间里亲热时,我没法儿当个小甜甜,也当不了任何人的小宝贝,我只能是个“性别为女”的人,我理解的性爱是发生在朋友和同类之间的那种,用来支撑聊天对话,就像书架支撑书挡之间的书。这些深入骨髓的缺点,拉基姆归咎于我父亲的血脉像毒药一样在我浑身上下游走。但另一个原因是我的行为、我的思维,太自我了。他管它叫“城市思维”,从来不知道消停,因为它不思考自然之物,只思考具体之物和意象,以及意象的意象——我们当时称其为“拟象”。城市腐蚀了我,让我变得跟男人一样。难道我不知道城市是那百分之十的人建造的?难道我不知道它们是蓄意的压迫工具?难道我不知道它们对于非洲人来说是非自然的生活场所?该理论的论据有时很复杂(未遂的政府阴谋,建筑方案的潦草图表,据说出自总统与市政领导之口、我必须无条件相信的晦涩言论),有时又简单粗暴。我知道这些树的名字吗?这些花的名字?不知道?可堂堂非洲人怎么能这样过日子?而他全知道,虽说全因这一点(他不介意到处说):他是在英格兰乡村长大的,最初在约克郡,后来在多塞特、在犄角旮旯的村子里,他总是他那条街上唯一的混血儿,他学校里唯一的混血儿——这比他的激进主义、他的神秘主义更叫我觉得不可思议。我喜欢他知道各个郡县的名字及它们的位置,知道各条河流的名字及它们在哪、如何汇入大海,我喜欢他分得清桑葚和黑莓,萌生林[11]和灌木林。我以前从不毫无目标地闲逛,可我现在会,他闲逛我就陪着,沿着空落落的海滨,走上废弃的防波堤,有时深入市区腹地,遁入卵石小巷,穿过公园,穿梭于墓地,踏上连接伦敦和市郊的主干道,走得如此远,最终我们走到田野乡间,躺入其中。长途跋涉也没让他忘记老惦着的事情,并以此解释我们看见的一切,他的想法总叫我意外。面朝大海、乔治王朝时代的新月形建筑群,其门脸和糖一样白——他解释说,这些也是用糖买下的,建房子的人是种植园主,来自我们祖先的岛屿,那地方我俩谁也没去过。还有我们有时晚上碰头抽烟喝酒躺草坪的小墓地是莎拉·福布斯·伯尼塔结婚的地方,这故事他神气活现地百讲不厌,你差点会以为他就是这女人的老公。我随他一起躺在墓地的矮草上,洗耳恭听。七岁的西非女孩,血统高贵,但在部落间的战争中被捕,被达荷美突袭队绑架。她目睹了家人遇害,可后来“被拯救”(拉基姆用手指打上引号的字眼),救她的人是一名英国船长,他说服达荷美国王将她当作礼物献给维多利亚女王。“黑人世界的国王送给白人世界的女王的礼物。”这船长以他这艘船的名字给她取名叫伯尼塔,他们抵达英格兰时,他已经知道她是个多么聪慧的小女孩,伶俐机敏得不寻常,和白人姑娘一样聪明,等女王见到她,她也看出了这一点,于是决定将莎拉作为教女抚养,多年后待她到了年纪,将她嫁给一个约鲁巴富商。拉基姆说,就是这个教堂,就在这个教堂结的婚。我用胳膊肘从草地上撑起自己,望着那个教堂,那么低调,简洁的雉堞和厚重的红色大门。“当时队伍里有八个黑人伴娘。”他说,用点燃的大麻烟卷的头部示意他们从大门走到教堂门的路线。“想象一下!八个黑人,八个白人,非洲男人和白人姑娘一起走,白人小伙和非洲姑娘一起走。”就算一片漆黑也不失画面感。拉着马车的十二匹灰马,礼服上华美的乳白色蕾丝,围观群众拥出教堂,扑上草坪,原路返回停柩门,站上低矮的石墙,吊挂在树上,就为一睹她的芳容。
我在想拉基姆那会儿是从哪里获得信息的:在公共图书馆里、大学档案馆里顽强地翻阅旧报纸,查找缩微软片,追踪脚注。如今是互联网时代了,我又想起他来,他肯定开心得一塌糊涂,要么就是丧失理智到狂暴疯癫的程度了。现在我自己一下就能查出那位船长的名字,一下就能知道他是怎么评价自己当礼物献给女王的姑娘。自打来到这个国家,她学英语进步神速,展现出非凡的音乐天赋和超常的智力。她的黑发短而卷,是非常典型的非洲血统;她长得漂亮讨巧,举手投足温柔亲切。我现在知道她的约鲁巴名字叫艾娜,“难产”的意思——如果孩子出生时脐带绕在脖子上,你就会给她起这样的名字。我看到照片里的艾娜穿着维多利亚式高领胸衣,一脸淡漠,身体纹丝不动。我记得拉基姆总是一边纠正他的过度咬合,一边自豪满满地反复朗诵:“我们有自己的国王!我们有自己的女王!”我连连点头图个太平,可事实上我总是有点儿抵触。贝多芬为黑白混血的小提琴手写了一首奏鸣曲,或莎士比亚笔下的“黑女士”真的就是黑人,或维多利亚女王大发慈悲地抚养了一个“和白人姑娘一样聪明”的非洲孩子……他为什么觉得知道这些事情对我来说有那么重要?我不愿相信非洲是欧洲的影子,仿佛没有欧洲支撑,非洲的一切都会在我手里化为灰烬。看着那个长相甜美的姑娘打扮成维多利亚亲生孩子的模样,定格在一本正经的相片里,脖子里绕上了新的“脐带”,我一点儿也开心不起来。我总是渴望活生生的生活。
一个无聊的周日,拉基姆从嘴里吐出烟来,说起要去看一场“真正的电影”。那是部法语影片,当天就在学校的电影社团播映,为了这场电影,我俩上午就齐齐地撕好一张传单,用这光滑的纸板为我们的大麻卷烟做了很多小烟蒂。可你还是辨得出一个棕色皮肤、戴着蓝色头巾的姑娘的脸,拉基姆称她有点像我,或者说,我有点像她。她用不完整的右眼直勾勾地盯着我。我俩慢吞吞地穿过校园来到多媒体教室,坐在不舒服的折叠椅中。电影开始了。可我脑袋里雾蒙蒙的,真心看不懂自己在看什么。电影似乎由好多个小片段叠加而成,就像彩色玻璃窗,我不知道哪些部分比较重要,也不知道拉基姆觉得我应该在哪些场景花心思,不过教室里的所有人可能都跟我一个感觉,可能那电影就想达到“一百个观影者眼里该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的效果。我不知道拉基姆看到的是什么。我看到了部族。很多不同的部族,来自世界各地,依部落内部规矩行事,然后剪辑在一起形成复杂的格局,当时它看似有自己的吊诡逻辑。我看见穿着和服的日本姑娘列队跳舞,踩着高高的木屐做出奇怪的街舞动作。佛得角的居民以完美的耐心永无止境地等着一艘可能来也可能不来的船。我看见白肤金发的孩子走在冰岛本已废弃的一条路上,城市被火山灰染成了黑色。我听见一个缥缈的女声在为这些画面配音,她在对比非洲时间、欧洲时间和在亚洲感受到的时间。她说,一百年前人类面临的是空间的问题,而二十世纪的问题是在各地同时存在的不同时间观。我扭头看拉基姆:他在黑暗中写笔记,精神恍惚得不可救药,仿佛画面让他受不了,只能靠听着女人的声音记录下来才行,随着电影的展开他越记越快,最后在便笺纸上写下了一半的脚本。
我觉得这部影片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倒不是说让人不舒服,就是神秘了点,仿佛时间本身膨胀了,为没完没了的部族腾出了空间。它放呀放呀,就是不结束,我承认有些地方我睡过去了,下巴撞到胸口就猛地醒过来,这时我一抬头就看见眼前是奇异的画面——祭猫的寺庙,吉米·斯图尔特[12]追着金·诺瓦克[13]上了旋转楼梯。鉴于我不知道前面讲了什么,也不会看到后面演什么,画面的陌生感愈发强烈。在醒与睡之间某个头脑清醒的间隙,我又听见那个缥缈的声音说起女人有多么坚不可摧,以及男人和这种坚不可摧之间的关系。她说,因为男人的职责是防止女人意识到自己的坚不可摧,能防多久就防多久。每次我一惊一乍地醒过来,都能感觉到拉基姆对我的不耐烦,感觉到他想纠正我,我开始害怕片尾字幕的出现,我能想象在那之后,在我们走出电影院、回到他的卧室与他四目相对的危险时分,他会闹得多凶、多没完没了。我真不想那片子放完。
几天后我以怯懦的方式甩了拉基姆:写了封信,偷偷塞在他门下。信里我责备自己,说我希望还能做朋友,可他用铅红色的墨水回了封信,告知我他知道我就是那百分之十,还有从此往后他会防备着我。他说到做到。剩下的大学岁月里,他一看见我过来就转身,一在城里发现我就穿到马路对面,一看见我在教室里就走人。两年后的毕业典礼上,一个白种女人小跑着穿过大厅抓住我妈的袖子说:“我想就是你,你鼓舞了我们年轻人,真的,见到你太高兴了。这是我儿子。”我妈扭过头,已经摆出我再熟悉不过的脸——自豪,还有微妙的屈尊就卑,她现在在电视上常有同样的表情,每当有人请她“为那些无法发声的人说说话”。她伸出手来问候这个白种女人的儿子,他起初不愿意从他母亲身后出来,走出来后眼睛看着地上,紧绷绷的脏辫遮住了他的脸,可我一看见他毕业礼服下戳出来的匡威全明星帆布鞋就认出了他。
2
第五次拜访时,我是单独行动的。我大步流星穿过机场,走入热浪,自信满满的感觉叫我脸上有光。我的左边,我的右边,都是一筹莫展、一脸戒备的人:一心向往海滩的游客,穿着超大T恤的福音派教徒,还有年轻严肃的德国人类学家。没有代表领我去坐车。我不用等“其他同行者”。我准备了硬币给停车场里的瘸子们,准备了出租车车资塞在牛仔裤后面的口袋里,还准备了五六句话。Nakam!Jamun gam?Jama rek!早就不穿卡其布和白亚麻的衣服了。黑色牛仔裤,黑色丝绸衬衫,耳朵上挂着摇来晃去的大金环。我相信我已掌握当地的时间。我现在知道去轮渡口要多久,知道什么时候动身,所以当我的出租车停在舷梯时,成百上千的人已经在我前面等过了,我只要下车上船就行。船颠簸离岸。在顶层甲板,船身摇晃,我向前一个趔趄,跌入高高兴兴贴着围栏的两层人中,像被推入恋人的怀抱。我低头看着下面的众生百态:推搡的人群,尖叫的鸡,在海浪中跳跃的海豚,顺着我们的航迹摇摆前行的窄船,沿着海岸线奔跑的饿得半死的狗。到处都能看见“台布利厄”[14]:他们的短裤裤脚飘荡在脚踝处,因为长了就会“肮脏”,肮脏的祷告者不会得到回应,于是你的脚最终会受到地狱的火刑。但除了衣着怪异,你之所以一眼就能认出他们,是因为他们一动不动。在骚动的包围中,他们像是被点了穴,要么在看祷告书,要么默默坐着,通常闭着涂了眼影的眼睛,用散沫花染色的胡须下露出会心的微笑,和我们其他人一比真是安详平和。也许正梦着他们纯粹而现代的伊玛尼[15]:梦着小小的三口之家在朴素的公寓里膜拜真主安拉,梦着不功利的赞颂,梦着跳过中间人直接和上帝沟通,梦着在有消毒措施的医院做割礼,婴儿出生不设任何形式的庆典舞蹈,女人不会用桃红的面纱配翠绿的莱卡超短连衣裙。我不禁想,此时此刻的这艘渡船上,乱糟糟的日常信仰在他们周围粉墨登场,坚持这梦想该有多难。
我坐在一张凳子上,我左边坐的就是这号走精神路线的年轻小伙,眼睛闭着,胸前抱一张叠好的祷告跪垫。我的另一侧坐着一个有两对眉毛的漂亮姑娘(一对眉毛匪夷所思地画在她真眉毛的上面),她手里轻轻摇晃着一小袋腰果。我回想起我第一次坐轮渡和这一次坐轮渡之间间隔的好几个月。“光芒四射女子学校”挺过了第一个年头——为了图方便,也为了大家说起这名字时不尴尬,我们背着艾米将其简称为“光芒女校”。如果你把成功定义为上了多少专栏的话,那它可谓“欣欣向荣”。对我们其他人来说,它一直是定期的折磨,每当拜访的日子迫近,或者四面楚歌的校长愁眉苦脸地出现在伦敦或纽约会议室的视频会议上,折磨就又升级。奇怪的是,其他时候都让人感觉遥不可及。我常想起格兰奇,我们第一次回来的晚上在希思罗机场排队入关时,他抱住我的肩膀:“现在这一切在我眼里都不现实了!发生变化了。看过那些后没法儿和从前一样了!”可没过几天他就恢复原样了,我们都恢复了老样子:我们让水龙头里的水哗哗地流,塑料瓶里的饮料没嘬几口就扔了,买一条牛仔裤的钱抵得上实习老师一年的工资。如果说伦敦不现实,如果说纽约不现实,那么它们就是最有分量的舞台剧:只要我们回到舞台,它们不仅看起来现实,而且是唯一可能的现实,从这些地方做出的有关村子的决定,在做决定之时看着总有道理,可后来等我们中有人回到这里,渡过这条河,其潜在的荒谬性就凸显出来。譬如四个月之前,在纽约我们觉得把进化论教给这些孩子和他们的老师非常重要——达尔文的名字,他们中的很多人听都没听过,对村子而言它就不是当务之急了。我们到达时正值雨季,三分之一的孩子因为疟疾休了学,半个教室的天花板坠下来,厕所没按合同建好,由太阳能电池板供电的设备生锈腐烂。但如费恩所料,我们最大的问题并非不切实际的教学内容,而是艾米善变的关注点。她的新欢是科技。她在硅谷才华横溢的年轻人身上投入大量的社交时间,还喜欢将自己视为其中一员,“算个电脑狂人”。她对他们用科技改变(拯救)世界的憧憬兴致勃勃。在新的兴趣点萌发的同时,与其说她放弃了“光芒女校”或除贫,不如说她用新的关注点给老的关注点打了补丁,有时结果堪忧(“我们要给这些小婊子们每人配一台手提电脑:那就是她们的练习本,那就是她们的图书馆,她们的老师,她们的一切!”),然后费恩就不得不把她拉回现实里。他“接地气”不是区区几个礼拜,而是一年四季,不仅因为对村子的情感和尽职尽责的心,据我所知也是为了保持这四千英里的距离,避免和艾米有更进一步共事的可能。他能看见别人所看不见的。他注意到了男孩们愈演愈烈的忿怒——他们被留在老学校里溃烂,尽管艾米偶尔也会在老学校上砸点钱,可它实际上已经是空城了,孩子们坐着等老师,老师们被旷日持久地欠薪,索性不来上班了。政府似乎从村子事务中全身而退了:其他很多之前运营得好好的、或说得过去的服务,如今每况愈下。诊所没能重新开业,村子外路上的大洞就这么任凭它破败。意大利环境科学家报告地下水井中杀虫剂含量已至危险水平,无论费恩多少次试图引起相关部长的重视,他们都视而不见。也许这种事无法避免。可嫌疑却很难洗清:他们因为村子和艾米有牵扯而实施惩罚,或故意怠慢,以期艾米的钱会填补缺口。
有个问题,你没法在任何书面报告中看到,可费恩和我都敏锐地觉察到了,不过他是从那一头而我是从这一头察觉到的。我俩都懒得再和艾米谈这个问题了。(当我俩合力,想通过电话会议横插一脚时,“可如果说我爱他呢?”是她唯一撂下的话。)我们曲线救国,像同一桩案子里的两个项目负责人一样交换信息。我可能是头一个看出端倪的,在伦敦。我总是撞见两人通过电脑和手机你来我去地说小情话,我一走进房间就会收尾或停止。后来她就不害臊了。当他通过了她让他做的艾滋病检测,她高兴极了,忍不住告诉我。我已经习惯在屏幕的一角看见拉明鬼魂般的脑袋朝我微笑,我料想他是在巴拉唯一可以上网的咖啡馆跟我们视频。早晨,他出现在孩子们的早餐桌上,等他们的家庭教师来了,就跟他们挥手告别。他会现身午餐,像餐桌上的另一个客人。他开始出席会议,“激宕思维”的那种荒唐会议(“拉明,你觉得这件紧身胸衣如何?”),可有会计、业务经理、公关在场的正经会议他也出席。费恩那头看到的情况少一分肉麻的浪漫,多一分实在:拉明的宅子有了新的前门,然后是厕所,然后是内部隔墙,还有新的瓦片屋顶。大家都看在眼里。一台平板电视引起了最新的麻烦。“酋长在周二就此问题召开了会议,”我打电话给费恩告诉他飞机就要起飞时,他这样跟我说,“拉明不在家,在达喀尔看望家人。与会的大多是年轻人。大家都很不安,最后一路讨论到拉明是什么时候怎么加入‘光芒女校’的……”
我正给费恩发消息,告知他我最新的位置,就在这时我听见从引擎室的那端传来一阵骚动,一抬头就看见人群散开朝楼梯的方向移动,避开一个手脚乱舞的皮包骨的男人——此时他进入我视线范围,一边叫嚷一边乱挥他瘦骨嶙峋的胳膊,无比痛苦的样子。我扭头看我左手边的男人:他的脸依然恬静,闭着眼。我右手边的女人抬起两对眉毛说:“醉鬼,哦我的天呐。”出来两个士兵,一眨眼的工夫就压在他身上了,一人捉住一只乱挥的手,想把他压在离我们不远的凳子上,可他窄窄的屁股一贴着座位就蹦起来,仿佛木头凳子着了火,于是计划有变,现在他们把他拖向我正对面的引擎室入口,想押着他穿过小门走下昏暗的台阶,这样就谁也看不见他了。我突然意识到他是个癫痫症患者(我能看见他嘴角聚集的白沫),我刚开始还以为他们不懂什么是癫痫。他们把他弯来扭去扒掉他的T恤时,我一直大叫:“癫痫!他有癫痫!”直到四条眉毛解释说:“大姐,他们知道。”他们明明知道,却还是大动干戈。他们是只懂暴虐训令的士兵。那个男人越是抽搐,越是口吐白沫,就越是激怒他们,在门口,他一阵抽搐,四肢紧紧锁死,像拒绝移动的学走路的孩子,短暂挣扎后,他们将他踹下台阶,从背后关上了门。我们听见了挣扎声,可怕的尖叫声,沉闷的连续敲打声。然后归于沉静。“你们对那个可怜虫干了什么?”四条眉毛在我旁边高喊,可等门重新打开,她垂下目光,再次看着她的腰果,我以为自己会说的话一句也没出口,人群散开了,士兵们不受妨碍地走下了台阶。我们是弱者,他们是强者,没有能在弱者和强者之间调和的力量,这艘船上没有,这个国家没有。唯有等士兵们走出视野,坐在我边上的“台布利厄”才和附近另外两个男人进了引擎室,放出了癫痫患者,将他带到外面的阳光下。“台布利厄”温柔地让他躺在自己腿上:像一幅圣母怜子图。他的两只眼睛流血开裂,目光却平静而有生气。人们为他让出了凳子的一角,余下的渡海时间他就躺在那里,光着上身,微微呻吟,直到我们靠了岸,他像其他通勤者一样站了起来,爬下台阶,没入一窝蜂拥向巴拉的人群里。
见到哈瓦我真是太高兴了,发自肺腑的高兴!我一脚踹开大门时正赶上他们的午餐时间,也是他们的腰果季:大家五六成群围成圈,蹲在一大碗一大碗被火烤黑的坚果周围,他们要把果肉从烧黑的果壳里剥出来,放在一个个颜色鲜艳的扎染桶里。就连很小的孩子也干得来,所以全员出动,就连费恩这样的生手也在,哈瓦正在笑话他的果壳堆比其他人的小。
“瞧瞧你!你搞得跟碧昂丝似的!好了,我希望你的指甲别太精致,我的女士,因为现在你得过来教教这位可怜的费恩先生怎么剥腰果。就连穆罕默德的那堆都比他的大——他才三岁!”我把唯一携带的帆布背包扔在门口(我还学会了轻装上阵),过去抱住了哈瓦结实的窄背。“还没生娃?”她在我耳边小声问,我又小声把这句话还了回去,然后我俩抱得更紧了,冲着彼此的脖子大笑。我很意外,这个问题居然会跨越大洲和文化,成为哈瓦和我的纽带,可事实就是这样。在伦敦和纽约,艾米的世界(因此我的世界也一样)全被孩子们占据,她自己的孩子,她朋友的孩子,和他们周旋,谈论他们,于是除了生育以外好像什么都不存在了,不仅私生活如此,所有的报纸、电视、电台里零星的歌曲,我觉得都热衷于探讨生育大事,尤其是我这类女人的生育大事;哈瓦在村里也承受着压力,因为随着时间推移,人们逐渐意识到班珠尔的那个警察就是个骗子,而哈瓦自己又是新观念的姑娘,可能没受过割礼,显然未婚,无儿无女,近期也没打算生。“还没生娃?”成了我俩在这种形势下提纲挈领的标语,成了我俩共同的境况,每当对彼此说出这句话,我们就嘿嘿傻笑着吐槽一番,真是世界上最好笑的事情了,我只是偶尔才会想起(只有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我已经三十二岁了,哈瓦要比我小十岁。
费恩从他的腰果大劫中站起身来,把手上的灰抹在裤子上:“她回来了!”
午餐马上就端来了。我们在院子的一角开吃,盘子就搁在膝盖上,两人都如狼似虎,无视其他人还在剥腰果,没有午餐休息时间。
“你气色不错呀,”费恩朝我眉开眼笑地说,“很开心嘛。”
宅子后面的镀锡铁门大敞着,能看见哈瓦家的地。几英亩紫幽幽的腰果树,浅黄色的灌木,还有烧焦成黑色的灰堆——它标志着哈瓦和她的奶奶们一个月前焚烧一大堆家用垃圾和塑料制品的地点。它居然又繁茂又荒芜,混搭起来让我觉得很美。我知道费恩是对的:我在这里很开心。三十二岁零三个月了,我终于可以放空一年。
“可‘放空’是什么意思?”
“噢,就是说,趁你还年轻时找个远了吧唧的国家过一年,学习那里的生活,和当地人交流。我们以前负担不起。”
“你的家人?”
“呃,没错,不过……我想起了以前的我和好友特蕾西。我们只会看着别人去,等他们回来就一个劲儿地诋毁他们。”
想到这段回忆,我自己笑了。
“‘诋毁’?诋毁什么?”
“哦,我们以前管他们叫‘穷游’……你懂的,那些学生放空一年回来后穿着民族风的裤子,带着肯尼亚某个工厂‘手工雕刻’的非洲雕像……我们以前觉得他们都是白痴。”
可也许费恩自己也曾是这些年轻乐观的嬉皮士游客中的一员。他叹一口气,抢在一只好奇的山羊下嘴之前从地上救下了他刚吃完饭的碗。
“你们该有多愤青啊……你和你的朋友特蕾西。”
给腰果去壳的工作一直要进行到夜里。为了逃避劳动,我提出要走去水井,牵强的借口是我早上淋浴需要取水,而往常尽职尽责的费恩竟提出要和我一起去,叫我很意外。路上,他说自己去拜访了哈瓦的表哥穆沙,确认新生儿的健康状态。穆沙在村子边缘自建了一栋简陋的小宅,费恩去的那天,穆沙一个人在,他老婆和孩子们都去了娘家探亲。
“他请我进屋,我觉得他有点儿寂寞。我注意到他有一台旧的小电视机,连着家庭录像机。我挺意外的,因为他一直都那么俭朴,和所有的马沙拉一样,可他说和平护卫队的一个女人在回美国前把电视机留给了他。他很在意地跟我说,他从来不用它看瑙莱坞[16]电影或肥皂剧之类的,再也不看了。只看‘纯电影’。我想看一部吗?我说当然啦。我们坐下,没过多久我就意识到这是阿富汗的那种培训录像,小伙们穿着一身黑衣、端着卡拉什尼科夫突击步枪做着后空翻……我对他说,‘穆沙?你听得懂这段录像里说的是什么吗?’因为里头吧啦吧啦说着阿拉伯语,你能想象的,我看得出他一个字也听不懂。然后他心不在焉地对我说:‘我喜欢他们跳跃的样子!’我想,在他眼里就是一段好看的舞蹈录像。一段激进的伊斯兰舞蹈录像!他对我说:‘他们跳跃的模样,让我的内心想要变得更纯粹。’可怜的穆沙。总之,我想你会觉得好笑的。因为我知道你对舞蹈有兴趣,”他继续说道,但我没有笑。
3
我收到的第一封电子邮件来自我妈。她是从伦敦大学学院地下室的计算机实验室里发来的,她刚在伦敦大学学院参加了一场公开辩论。我是在自己学校的图书馆机房收的信。内容只有兰斯顿·休斯的一首诗:她让我那天晚上给她打电话时全背出来,以证明信收到了。夜幕温存降临,黑夜如我——我们班是第一个拿到电子邮件地址的毕业班,而我妈对新生事物总是充满好奇,搞了台破烂的老式“康柏”,给它连了个慢如老牛的调制解调器。我们携手步入这新领域:它向所有人开放,时刻连接,随时开放,而我妈是我知道的第一批理解并充分利用这一点的人。大多数九十年代中期的电子邮件都冗长得像在写信:信头和信尾都有传统的问候语(我们以前在信纸上写的那些),它们热衷于描述周遭环境,仿佛新媒体让所有人都成了作家。(“打下这句话时我就坐在窗边,眺望灰蓝色的大海,三只海鸥俯冲入海。”)可我妈从来不是这个风格,她一下子就抓住了要领,当我还有几个礼拜就要离校、但仍在那片灰蓝色大海旁时,她就开始给我传两三行字的电子邮件,一天好几封,大多没有标点,总给人匆匆写完的感觉。它们都有相同的主题:我打算什么时候回家?她指的不是老公租房,她一年前就从公租房搬出去了。现在她住在汉普斯特德一间漂亮的底层公寓房里,跟她同居的男人是我和我爸称为“知名活动家”的家伙,因为我妈老是用补充说明的方式介绍他(“我在跟他合作写论文,他是知名活动家,你们也许听说过?”“他是个很棒很棒的男人,我们关系很好,当然啦,他是知名活动家。”)“知名活动家”是个帅气的多巴哥人,有印度血统,留着普鲁士大胡子,一大坨黑发梳向一侧夸张地顶在头上,故意突显出一道灰色的发根。两年前,我妈在一场反核大会上遇到了他。她跟他一起游行,写关于他的文章,后来跟他一起写文章,再后来跟他一起喝酒,一起吃饭,一起睡觉,现在同居了。他们常出双入对地出现在照片里:站在特拉法尔加广场的狮子中间,一个接一个地演讲,就像萨特和波伏娃[17],只不过长相好看得多。如今,只要“知名活动家”受邀在游行或集会上为无法发声的人演讲,我妈十有八九就在他旁边,她新的身份是“地方议员和草根活动家”。两人在一起一年了。那时我妈已经小有名气,是那种会让广播节目的制片经理打电话来询问对当天发生的什么左倾辩论有什么评价的人。也许不是第一人选,可万一学生会主席、《新左派评论》的编辑和反种族主义联盟的发言人正好都没空,我妈和“知名活动家”就有指望了,因为他们几乎随时都有空。
我真的想为她高兴。我知道这是她的夙愿。可当你自己都无所适从时,还要为别人高兴就太难了,此外我同情我爸,更同情自己。一想到搬回去和我妈同住,我过去三年取得的小小成绩便似乎一无是处。可我不能再靠学生贷款过日子了。我心灰意冷地收拾房间,翻阅此时已毫无意义的论文,我眺望窗外的大海,感觉自己正从梦里醒来,感觉这便是我的大学生活:一个梦,一个离现实太远的梦,或至少离我的现实太远。我租来的学位帽刚还回去,看着跟我没什么两样的孩子们就宣布说他们要向伦敦出发,立马出发,有时目的地就是我的街坊,或者与之类似的其他地方,他们开口闭口都是大话,仿佛这些地方是等待征服的蛮荒边境。他们离开时手里拿着存款,一甩就能租下公寓甚至房屋,他们接受无薪实习,或申请面试官恰好是亲爹大学朋友的岗位。我没有规划,没有存款,也没有死后能留给我遗产的人:所有的亲戚比我家还要穷。论愿景,论当下,我们不早就是中产阶级了吗?也许对我妈而言,这个梦便是真实,只要梦一梦她就觉得已经实现了。可现在我醒了,头脑清晰:有些事实是无法改变、无法避开的。譬如,无论我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此刻我活期账户里的八十九英镑都是我在这世上仅有的钱。我把烘豆配吐司当饭吃,送出了二三十份求职函,等待。
所有人都已离开,我一个人在镇上,有大把的时间寻思。我开始以全新的、酸溜溜的视角看待我妈。一个一直靠男人支持的女权主义者(起初是我爸,现在是“知名活动家”),尽管她屡次三番、滔滔不绝地对我讲“劳动之高尚”,可据我所知,她从没干过有收入的工作。她“为人民”工作——那是没薪水的。我担心“知名活动家”差不多也是这样子,他写了不少小宣传册子,但没出过书,也没有正儿八经的大学职位。把她所有的鸡蛋都搁在这个男人的篮子里[18],放弃我们的公寓(我们知道的唯一保障),搬去汉普斯特德和他同居,一头撞入她一直抨击的中产阶级白日梦,只叫我觉得她言而无信、没头没脑。我每晚都去海滨一间会把两便士硬币当成十便士硬币的有毛病的公共电话亭,暴躁地跟她理论这事。可只有我在发脾气,我妈愉快地沉在爱河中,对我万般关心,虽说这只会让她更难以看清现实的细节。比如说,我一想追问“知名活动家”准确的经济状况,她就满嘴胡话或转换话题。她唯一乐于谈论的话题是他三个卧室的公寓,就是她希望我搬入的那间,一九六九年,他用已故叔叔在遗嘱里留给他的两万英镑买下了它,如今价值“大大超过一百万”。尽管她有马克思主义的倾向,但这事儿显然给了她极大的愉悦感和幸福感。
“可是妈:他又不会卖掉它,对吧?所以它跟这事儿没关系。只要你们这对小情侣还要住,它就分文不值。”
“瞧,你干吗不搭个火车过来吃饭呢?等你见到他就会喜欢——所有人都喜欢这个男人。你俩会有说不完的话。他见过马尔科姆·X[19]!他是知名活动家……”
然而,和很多以改变世界为己任的人一个德行,见了面就知道他小家子气得很。我们首次见面的主题并非政治或哲学探讨,而是冲着他隔壁邻居没完没了的咆哮——邻居也是个加勒比海人,但和我们的东道主不同,他有钱,所著颇丰,在一所美国大学里有终身教席,买下了整栋房子,眼下正在他花园的一头建造“什么狗日的藤架”。这会略微遮挡“知名活动家”展望西斯公园美景的视线,吃过晚餐,待六月的太阳终于落山,我们端上一瓶朗姆酒,团结一致地迈入花园,对那个建造了一半的玩意儿怒目而视。我妈和“知名活动家”坐在他们小小的铸铁桌子旁,缓缓地卷一根卷得乱七八糟的大麻香烟抽。我朗姆酒喝多了。到了某个阶段,气氛变得深沉,我们都眺望着池塘和比池塘还远的西斯公园,维多利亚式的路灯点亮了,这番景致中只剩下鸭子和冒险夜游的人。灯火给草地染上炼狱般的橙色。
“想想看,我们这样的两个岛国孩子,啥也没有的两个赤脚孩子,最后有了今天……”我妈喃喃道,他俩握住彼此的手,额头紧贴,看着他俩,就算他俩已经够荒唐,我也会感觉自己更荒唐:我作为一个成年女人竟憎恨另一个成年女人,而她毕竟为我付出了那么多,为她自己付出了那么多,是啊,为她的人民付出那么多,还有她自己说的,为所有一穷二白的人付出那么多。她说得没错。我因为没有嫁妆而觉得自己可怜?我的目光离开手里正在卷的大麻香烟,抬起头,我妈似乎已经猜出了我的心思。她说,可你没意识到自己运气好得不可思议吗,能活在这一刻?像我们这样的人,可不能怀旧。我们过去没有家。怀旧是件奢侈品。我们这样的人,只活在当下!
我点了大麻烟,给自己又倒了两指幅的朗姆酒,低头听着鸭子的嘎嘎叫和我妈的高谈阔论。天色渐晚,她的爱人一手温柔地抚上她的脸颊,我看出是去赶末班车的时候了。
七月末我搬回了伦敦,但没去我妈那,而是去了我爸家。我自己提出睡客厅,可他不让,他说如果我睡在那儿,每天一大清早他出门送信的声音会把我吵醒,我很快接受了这个逻辑,让他自己蜷缩在沙发上。作为回报,我觉得我真的最好找份工作:我爸真的相信劳动高尚,他一辈子都在劳动,叫我觉得游手好闲实在羞耻。有时,我听见他蹑手蹑脚出门后再也睡不着了,就坐在床上思考劳动的事,我爸的劳动,他的族人的劳动,回溯到好几代人之前。不需要教育的劳动,通常不涉及工艺或技术的劳动,有些老实正经,有些是歪门邪道,但也不知为什么,所有这些都直指我现在的懒惰状态。我还很小时,八九岁光景,我爸给我看了他爸的出生证,上面记录着他祖父母的职业:烧煮剪裁破旧衣物的人。他要我明白,这证明了劳动一直是他族人的标志,不管他们想还是不想。他坚信劳动的重要性,正如我妈坚信文化和肤色才是真正重要的标志。我们的人,我们的人。我想起几个礼拜之前,我们使用这个词汇时是多么地不假思索:那个怡人的六月之夜,在“知名活动家”的家里坐着喝朗姆酒,欣赏一家一家的胖鸭子——它们转过脑袋,嘴巴伸在自己身体的羽毛里,栖息在池塘边。我们的人!我们的人!此刻,躺在我爸臭烘烘的床上,我脑子里一遍遍过着这个词——因为没有别的事好做。它让我想起那些鸭子此起彼伏的嘎嘎呱呱、叽叽喳喳,一遍遍重复着同样的古怪讯息,从它们的嘴巴传递到它们的羽毛:“我是鸭子!”“我是鸭子!”
4
离开几个月后,我走下丛林出租车,发现费恩正站在路边,显然是在等我,不早不晚刚刚好,仿佛这儿有车站和时刻表似的。见到他我很开心。可他没有招呼寒暄的心情,顺着我的步伐,随即切换成低声汇报模式,于是我还没到哈瓦家就听说了如今席卷村子的谣言,让我倍感压力:说艾米正在安排签证,说拉明不久就要永久性地搬去纽约了。“唔,这是真的吗?”我实话实说: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在伦敦累惨了,和艾米一起度过了一个于私人生活、于职业发展都无比艰辛的冬天,所以我特别反感她波澜不断的私生活。她在英国严酷的一月和二月里录制的专辑,现在本该发行的,却夭折了,因为她和年轻的制作人闹出一段短暂却撕破了面皮的男女关系,然后他就带着歌走了。短短几年前,这种程度的分手对艾米而言只是小小的挫折,花不了半天时间在床上看看早被人忘却的澳洲肥皂剧《空中医生》和《苏立文一家》——她非常脆弱时就干这事。可我注意到了她的变化,她的盔甲不如从前了。离开,被抛弃——现在这些行为对她的影响深得多,它们不再是她的身外之物,她真真切切地受了伤,将近一个月里除了朱迪不跟任何人会面,几乎足不出户,好几次让我睡在她房间里,就在她床边的地板上,因为她不想一个人。不管是好是坏吧,深居简出的这段期间,我以为没人比我跟她更亲近。听费恩一说,我的第一反应是自己遭到了背叛,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是这么回事:这不是欺骗,而是一种心理上的隔离。我在一段停滞的时光里成了她的安慰和陪伴,但在她心头的另一个区间,她又忙着规划未来,和拉明的未来——在那件事情上,朱迪是她的同谋。我没有生艾米的气,反而被费恩弄得颇为失意:他想把我拉进来,可我一点儿也不想掺和进去,我不方便掺和,我的行程早已安排就绪,费恩说得越多,我脑中规划好的路线就越是飘散而去。参观下昆塔–金泰赫岛,在沙滩上消磨几个下午,在城里找家别致的旅馆过两夜。艾米几乎不给我放年假,我得老谋深算一点,尽量偷点假期出来。
“好啊,可你为什么不带上拉明?他能跟你说上话。跟我在一起,他嘴巴紧得像只蛤蜊。”
“带去旅馆?费恩——不要。糟糕的想法。”
“那就参观时带着。反正你也不能一个人跑去那儿,你找不着。”
我投降了。我告诉拉明时他很高兴,我怀疑不是因为参观岛屿这事儿高兴,而是因为有机会摆脱课堂,能和他的朋友、出租车司机洛鲁就往返旅程的价格洽谈一个下午。洛鲁的非洲头剪成了莫西干发式,染了橙色,腰上是一根粗重的皮带,银色的大皮带扣上写着“小白脸”。他们貌似一路都在洽谈,两小时的路程里充斥着前排座位传来的欢笑和辩论、洛鲁震耳欲聋的雷鬼乐,还有很多电话。我坐在后排,沃洛夫语跟从前相比也鲜有进步,我看着灌木丛后退,看见了不寻常的银灰色猴子和更加与世隔绝的人类定居点,你甚至不能管它们叫“村子”,只不过是聚在一起的两三个茅屋,然后接下来的十英里中又是什么都没有。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走在路边的两个赤脚小姑娘,她们手拉着手,像是最好的朋友。她们向我挥手,我也向她们挥手。周围一片荒芜,也没有人,她们像在世界的尽头,或者说是我所认识的世界的尽头,看着她们,我意识到我很难想象她们这儿对时间的感受,几乎不可能。我当然能记得在她们那么大时和特蕾西手拉手的样子,记得我们将自己视为“八十年代的孩子”,觉得自己比父母更聪明,也前卫得多。我们认为自己是特殊时期的产物,因为除了怀旧的音乐剧,我们还喜欢《捉鬼敢死队》、《达拉斯》和棒棒糖哨子。我们觉得自己在时间中占有一席之地。世上又有谁不这么觉得?可向那两个姑娘挥手时,我注意到自己无法摆脱这样的想法:她们是少女时代的永恒象征,或孩提时期友谊的永恒象征。我知道情况不可能如此,可就是忍不住这么想。
路到河边终于到了头。我们下了车,朝一尊三十英寸高、面朝着河的“棍棍人”水泥塑像走去。他的脑袋是一整个地球,正用他的棍棍手臂挣脱奴隶制的枷锁。一台孤单的十九世纪的大炮,奴隶交易站原址的红砖外壳,一座小小的“建于一九二二年的奴隶博物馆”,一个凄凉的咖啡馆——这些,就是一个急着揽生意、没几颗牙的导游所说的“接待中心”了。我们身后的村子只有破烂简陋的棚屋,比我们出发地的村子破烂好几个数量级,它固执地面向交易站原址,仿佛盼着它东山再起。一群孩子坐着看我们抵达,可我朝他们挥手时却遭到了导游的数落:“别让他们再靠近一步。他们讨钱。他们骚扰你们游客。政府选我们当官方导游,为的就是别让你们被他们骚扰。”河对面一英里左右的距离,我能看见那个岛屿——一块露出水面的小岩石,上面是破败不堪的简易房。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反思下自己来这儿干吗,这玩意有意思吗,有什么意思。在咖啡馆、奴隶塑像和虎视眈眈的孩子们之间的三角地,随处可见一群群的游客,听得见他们的声音——一家子面无笑容的非裔英国人,几个精力旺盛的非裔美国青年,两个白皮肤的荷兰女人(这俩已经不管不顾地痛哭起来)。他们都想做相同的事,都得忍受身着破烂蓝T恤的官方导游背诵导游词,或等着有人把咖啡馆的菜单强塞进他们手里,或和一心想带他们过河观摩祖先监狱的船夫讨价还价。我有拉明真是太幸运了:他热衷于挚爱的活动时(激烈的、悄声的、和好几方同时展开的经济谈判),我正好抽出身来逛去大炮,跨坐在上面眺望水面。我试图让自己进入冥想状态。想象水里的船只,想象“人肉财产”走上跳板,胆大的几个抓住机会跳入水中,试图游到海岸却难逃一死。但每个画面都犹如卡通般单薄,比起博物馆墙上的壁画并没有离现实更近:壁画上,一家子被绳索捆绑、赤身裸体、脖子上戴着枷锁的曼丁卡人被一个可恶的荷兰人追出了灌木,看样子他们是像猎物一样落入了猎手的圈套,而不是像谷物一样被他们的酋长卖掉。我妈常对我说,所有的路都会回到那里,可此时此刻,在这片大陆著名的一角,我体会到它并非是什么特例,而不过是普遍规律中的一个案例。这里,弱肉强食:形式各异的强(当地的、种族的、部落的、皇家的、民族的、世界的、经济的)欺凌形式各异的弱,无一例外,就连最小的女孩也不放过。可又有哪里不是这样呢?这个世界从头到脚沾满了血。每个部族都有他们被血浸透的遗物:这里是留给我的遗物。我等待着人们期望在这种地方体验的宣泄之情来临,可我无法相信我的部族的苦痛唯有这里才有,唯有这个地方才有,苦痛显然到处都有,这里不过是他们建纪念馆的地方。我放弃了,去找拉明。他正倚在塑像上用新手机打电话——一台酷炫的黑莓,他一脸的蠢相,傻笑得很欢,一看见我走过去,没说再见就挂断了。
“在和谁聊?”
“那如果你准备好了,”拉明轻声说着把巨大的家伙塞进他的裤子后袋,“这人会带我们过河。”
我们和非裔英国人一家子拼一艘窄船。他们试图和导游搭话,想知道岛屿和大陆之间有多远,有没有谁(先不管戴枷锁的事)可以不难想象地游过这些湍急的水流。导游听着他们说话,但一脸疲惫,破裂的血管数量多到遮盖了他的眼白,他似乎对这番假设没什么大兴趣。他又开始念咒:“如果有人游得到海岸,他就能获得自由。”上了岛,我们拖着脚步绕破烂的房子转了一周,随后排队参观“杀手锏”——一间小小的地下室,十米乘四米的大小,用来“关押昆塔这样的最具反叛精神的人”。想想看!所有人都在对别人说这句话,我努力想象自己被关押在此的情形,可我深知自己不是有反叛精神的类型,不太可能成为昆塔这类人。很少有人能。我肯定能想象我妈关押在下面的情形,还有特蕾西。还有艾米——尽管路子不同,但她也算一个。可我不是。我不知该作出怎样的反应才好,便伸手抓住了墙上的一个铁箍——“最具反叛精神的人”脖颈上的枷锁就锁在这个铁箍上。“让你想哭,对不对?”英国家庭中的母亲说道,我觉得真该哭一哭,可当我将目光转向上面的小窗酝酿情绪时,我看见官方导游肚皮朝下躺在地上,三颗牙的嘴巴几乎挡住了所有的光线。
“你们会感受到痛苦,”他透过栏杆解释说,“你们需要独自待一会儿。等你们感受完痛苦,我在外面等你们。”
坐船回去的路上,我问拉明,他和艾米经常聊天到底在聊什么。他坐在船的坐板上,直起了后背,抬起了下巴。
“她觉得我舞跳得好。”
“她这么说?”
“我教了她很多她不知道的舞步。在电脑上。我给她示范我们当地的舞步。她说她会用到表演当中去。”
“我懂了。她有说过让你来美国吗?或者英格兰?”
“老天才知道。”他说,神色焦虑地把目光转向其他乘客。
“是呀,还有外事办。”
洛鲁一直在他的出租车里耐心等待,看见我们来了就把车开到海岸,打开车门,很明显,他打算让我从水里直接上车,再奔两个小时,没有午饭吃。
“可是拉明,我要吃饭!”
我注意到,我们上岛参观的全程他都攥着咖啡馆的薄片菜单,现在他把菜单给我看,仿佛它是法庭戏中重要的、有决定性作用的证据。
“这午饭也太贵了!等回了家,哈瓦会给我们做午饭的。”
“我请客吃午饭。大概每个人三英镑。我跟你保证,拉明,对我来说不是大价钱。”
随后拉明和洛鲁之间起了争执,我很高兴看见拉明似乎败下阵来。洛鲁像个胜利的牛仔一样把双手摆在皮带扣上,关上车门,把它开回到小山坡上。
“太贵了。”拉明大口叹着气又说了一次,可我跟着洛鲁,拉明跟着我。
我们坐到野餐桌边,吃铝箔纸包好的烤鱼,配上米饭。我听了听隔壁几桌的谈话内容,不可思议、千差万别的对话让我判断不出究竟在聊什么:是游客见证历史创伤后的沉重反思,还是游人欢度沙滩假期在鸡尾酒会上的轻松闲聊。一个被阳光晒得破相的高个子白种女人,至少七十来岁了,独自坐在后面的桌子边,身边是一堆堆叠好的印花布、鼓和雕像、写着“永不”二字的T恤,还有其他当地的小商品。没人靠近她的货摊或有购买的意愿,过了一阵,她站起身来,开始从这一桌走到那一桌,欢迎来客,问他们住哪儿,从哪儿来。我希望她来我们桌子前就能吃完午饭,可拉明吃饭奇慢,她还是逮住了我们。当她听说我既不住酒店,也不是援助人员或传教士时,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我们旁边坐下,贴着洛鲁,而洛鲁猫腰对着烤鱼,不愿意看她。
“你说什么村子来着?”她问,尽管我没说,但拉明已经告诉她了,我都没机会蒙混过关。钱是别人的了。
“噢,可你们和学校有关系啊!当然啦。那个,我知道有人玩命说那个女人的坏话,但我真的喜欢她,我欣赏她,真的。其实我也是美国人,原来是,”她说,我在想她为什么会觉得别人看不出来,“我一般不喜欢美国人,总的说来如此,可她过了我这关,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我真的觉得她有求知欲、有激情,对国家形象来说可是件好事,她给宣传的。哦,澳大利亚人呀?好吧,反正她是合我心意的女人!冒险者!不过我来这里是为了爱情,不是做慈善的。慈善是后头的事儿了,对我来说。”
她摸摸心口,五颜六色、低胸低到吓人的吊带裙让她露出半个心口。她的胸部下垂、泛红、干皱。我下定决心绝对不问她是奔着谁人的爱来了这里,也不问这举动最终有什么好下场,可她察觉到我的抵触,决定使用老年妇女的特权,让你不想听也得听。
“我和这些人一样,来这儿就为了度假。我没打算谈恋爱!跟只有我一半年纪的小伙子。”她朝我挤挤眼。“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可比度假罗曼史刺激多了,你瞧:这些全是我们一手打造的。”她自豪地环视这伟大的爱情纪念碑:有四张桌子、菜单上只有三样东西的铁皮屋顶咖啡馆。“我不是有钱的女人,我以前不过是个卑微的瑜伽老师。可伯克利的这些人,你只需对他们说:‘瞧,就是这样的情况,这些人亟需帮助,’我能告诉你,你会吃惊的,这些人真的就一头扎进去了,他们真的这样。几乎所有人都想参加。当你解释一美元在这儿能干什么的时候?当你解释一美元多么经用的时候?噢,人们不敢相信!伤心的是,我的亲生孩子,第一次婚姻的孩子?他们一直都不支持。是啊,有时候支持你的是陌生人。可我常对这里的人说,‘请别相信你听说的事!因为不是所有的美国人都是坏家伙,才不是。’伯克利的人和沃思堡的人可不一样,如果你懂我的意思。我生在得克萨斯州,生在信仰基督的家庭,我小时候,美国对我来说是个难挨的地方,因为我无拘无束、格格不入。可我想现在要更适合我一点了。”
“可你和丈夫一起生活在这里?”拉明问道。
她微微一笑,但对这个问题似乎没什么兴趣。
“在夏天。冬天我回伯克利。”
“那他跟你一起去?”拉明问。我感觉他在查户口。
“不,不。他待在这里。他在这儿有很多事情要做,一年到头的。他是这里的老大,我想你也可以说我是那里的老大!所以说这样子很好。对于我俩。”
我想起艾米新当上妈妈的朋友们,尽管她们声名显赫、富甲一方,却全都失去了那层梦幻般的少女气,眼里的某种光芒熄灭了,然后我看着这个女人睁得老大、透出几分疯癫的蓝眼睛,看到的却是另一番天地。一层又一层的盘剥后她竟还好好的,真是不可思议。
5
毕业后,以我爸的公寓为根据地,凡是我想得到的入门级媒体工作我都申请了,每晚都把语气卑微的求职信留在厨房柜台上,等他一早寄出。可一个月过去了,石沉大海。我知道我爸对这些信件抱着复杂的情感——我的好消息意味着他的坏消息,意味着我要搬走了。有时我会疑神疑鬼地幻想他其实一封也没去寄,而是扔在我们这条街尽头的垃圾桶里。我细细想了想我妈从前老说他不求上进(针对这番谴责,我以前总是怒气冲冲地为他辩护),不得不承认,如今我总算明白我妈的意思了。没什么比朗伯舅舅周日偶尔来访更叫他快活的了,我们仨在我爸楼下邻居爬满常春藤的平顶上,一步也不挪地蜷在折叠式躺椅里抽大麻烟,吃手工做的鱼肉馅饺子(朗伯迟到两三小时的借口),听BBC全球服务电台,看银禧线的列车每隔八至十分钟从地下深处冒出头来。
“这才是像样的生活,亲爱的,你觉得呢?再也没有:做这事,不要做那事。只有我们在一起,都是朋友——平等的人。呃,朗伯?你什么时候跟自己的孩子变成朋友?这才是像样的生活,对吧?”
是么?他此刻声称要撇清关系的父权,我不记得他使用过,他从来没说过,“做这事,不要做那事。”爱和宽容——他给我的唯有那些。到头来呢?我是不是要和朗伯一样提前进入恍恍惚惚的退休状态呢?不知所措的我又重操一份糟糕的工作——我大学的第一个暑假就干过,在位于肯萨尔赖斯的一家披萨店。店老板是个荒唐的伊朗人,叫巴赫兰,很高很瘦,尽管身处底层,却将自己视为有档次的男人。无论什么天气,他都喜欢穿一件款式别致的驼色长外套,常像个意大利男爵那样将它披在肩膀上,他管他的苍蝇馆子叫“餐厅”,可经营场所不过是小小的家庭浴室的大小,占据了嵌在巴士终点站和铁道之间的一角灌木丛。没人堂食,他们点外卖或打包回家。我以前站在柜台前,看着老鼠在油地毡上冲锋。店里有一张桌子,理论上顾客可以随意堂食,可实际上巴赫兰整个白天和半个晚上都占着这张桌子:他家里有麻烦,一个老婆和三个难搞的未出嫁的女儿,我们怀疑他宁可待在店里也不想回家,或者至少比起和她们吵架,更喜欢朝我们咆哮。工作日里,他的活儿并不繁重。店里左上角的电视机里播什么,他就点评什么,或者从他坐着的位置羞辱我们员工,一天就过去了。他每时每刻都在发火,什么事都能让他发火。是一种浮夸的、滑稽的发火,表现为不断地、猥亵地调戏周围所有人,种族、性别、政治、宗教方面的调戏,几乎每天都导致一名顾客或员工或朋友扭头而去,所以我觉得与其说是得罪了别人,不如说是痛苦的自我拆台。不管怎么说,这是唯一的娱乐了。可我十九岁第一次走进那里时,我没被他羞辱,没有,他用波斯语(我后来才知道)跟我打招呼,大动干戈的模样让我真的感觉自己听懂他在说什么了。我那么年轻,可爱,一看就知道我聪明伶俐——我是不是在念大学?可我妈该有多高兴!他起身抬起我的下巴,微笑着先让我的脸朝这,然后朝那。可当我用英语回答时,他皱起眉头,用批判的目光审视包住我头发的红色印花头巾——我还以为餐馆这种地方会喜欢我这么做。过了一阵,他弄清了尽管我长着波斯鼻子,可我不是波斯人,八竿子打不着,也不是埃及人,也不是摩洛哥人,跟阿拉伯人也没半毛钱关系,然后我犯了错,说出了我妈那个岛屿的名字,于是所有的友好都消失了:我被指派去柜台,我的工作是接电话,把订单报给厨房,调度好送外卖的小伙。我最重要的任务是处理他深爱的课题:黑名单顾客表。他不怕麻烦地在长长的卷纸上写下这份名单,贴在我柜台后面的墙壁上,有时还附上“宝丽来”一次成像照片。“大多数都是你那类人。”他若无其事地指给我看,那是我上班的第二天。
“他们要么不付钱,要么打架,要么是毒贩子。别给我臭脸!得罪了你吗?你懂的!是事实!”我哪敢被他得罪。我下定决心熬过那三个夏月,这样我才能有点儿积蓄,一毕业就开始租房子住。可网球比赛的季节到了,一切计划都泡了汤。索马里来的外卖小伙和我如饥似渴地看比赛,还有巴赫兰,他正常情况下也追网球比赛(他将体育运动视为他社会学理论最纯粹的表达),可他今年却气得要死,生网球的气,也生我们津津乐道的气,每次逮住我们看球,他都愈发气急败坏,他的秩序感被第一轮居然没出局的布莱恩·谢尔顿[20]搅和得乱七八糟。
“你们为什么喜欢他?嗯?嗯?因为他是你们的同类?”
他用手指戳了戳索马里外卖小伙安瓦尔窄窄的胸脯,安瓦尔总是神采飞扬、如沐春风——虽说他这辈子好像没什么值得他神采飞扬、如沐春风的。他这时的回应是鼓掌拍手,咧嘴大笑。
“对,老兄!我们支持布莱恩!”
“你们是傻瓜,这我们都知道,”巴赫兰说,然后转向柜台后的我,“可你是聪明人呀,所以这就让你显得更蠢。”看我一言不发,他径直走到我跟前,拳头砸在柜台上:“这个叫布莱恩的人——他不会晋级。他不能。”
“他晋级!他晋级!”安瓦尔大喊。
巴赫兰抓起遥控器,关了电视,这样一路到后面都能听见他的声音,就连在远处擦披萨烤箱的刚果女人也听得见。
“网球不是黑人的运动。你们必须明白:每种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运动。”
“你的运动是什么?”我真心好奇地问了一句,巴赫兰在位子上挺得笔直,一脸自豪:“马球。”厨房笑炸了。
“操你们这些狗娘养的!”歇斯底里。
其实我没追过谢尔顿,在安瓦尔指出来之前都没听说过他,可我现在追他了,和安瓦尔一起成了他的头号粉丝。他有比赛的日子,我买小小的美国国旗带去上班,这种时候会确保把安瓦尔以外所有的外卖小伙都调度出去。我们一起为谢尔顿欢呼,他每赢一分就在店里跳舞,他赢了一场又一场,我们开始觉得,是我们又跳又喊的才促使他赢了球,觉得没有我们他肯定完蛋。有时,巴赫兰表现得像是也信这一套,仿佛我们在施展什么古老的非洲巫术。是的,不知怎么我们在巴赫兰身上也施了法,就像谢尔顿一样,随着巡回赛日复一日地进展而谢尔顿拒绝出局,我发现巴赫兰其他许多迫在眉睫的烦恼(生意,难搞的老婆,给女儿们寻找好夫婿的压力)都消失了,他满脑子只有两件事:确保我们不为布莱恩·谢尔顿加油,确保谢尔顿进不了温网决赛。
赛程过半时的某天早晨,我正百无聊赖地站在柜台前,突然看见安瓦尔骑着车,朝着我们的方向高速冲上人行道,接着猛地刹车,跳下来跑到我的柜台前,拳头塞在嘴巴里,脸上挂着控制不住的笑意。他把一份《每日镜报》啪地甩在我面前,指着体育运动版的一块专栏说:“阿拉伯人!”我们不敢相信。他叫卡里姆·阿拉米,来自摩洛哥,排名比谢尔顿还低。他们的比赛两点开始。巴赫兰一点到。店里弥漫着焦虑和期待的情绪,本该五点后才来的外卖小伙提前到了,刚果清洁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厨房深处干活,希望自己能在比赛开始前清扫到屋子的前面,那样离电视机就近了。比赛打了五局。谢尔顿开局占优,第一局里有好几次巴赫兰被逼得站在椅子上尖叫。谢尔顿以六比三拿下第一局,巴赫兰跳下椅子,走到屋子外面去了。我们面面相觑:这就赢了?五分钟后他又溜回来了,手里多了一包香烟,从他车里取的,他开始低头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可到了第二局,卡里姆有了转机,巴赫兰坐得笔挺,接着站起来了,开始在小小的店面里边绕圈踱步边发表评论,讲的是反手球、吊高球、双误的优生学理论,等到双方平手,他的演讲就愈发流利了,香烟在手里抡着圈,对自己的英语也更有信心了。他告诉我们,那个黑人,他是本能,他是律动的身体,他是强壮,他是音乐,是啊,当然啦,他是节奏,人人都知道这点,他是速度,这也许很赞,是啊,可让我告诉你吧,网球是用脑的运动——用脑!黑人可以有好体能、好肌肉,能大力击球,可卡里姆跟我一样:他提前一两拍就思考。他有阿拉伯人的脑子。阿拉伯人的脑子是复杂的机器,精密着呢。我们发明了数学。我们发明了天文学。聪明人。快两拍。你们的布莱恩他现在输球了。
可他没输:他七比五拿下了这局,安瓦尔从刚果清洁工手里抢过笤帚(我不知道她叫什么,也没人想过要问问),拽着她一起跳舞,用来伴奏的是他随身携带的半导体收音机上的什么西非流行乐。下一局谢尔顿溃不成军,一比六。巴赫兰得意洋洋。他对安瓦尔说,不管去世界上的哪里,你们的人都是垫底!白人、犹太人、阿拉伯人、中国人、日本人有时都能问鼎——看情况。可你们的人,他们总输。待到第四局开始,我们已经不去假装这里是个披萨店了。电话响着没人接,烤箱空空如也,所有人都挤到了前面小小的空间里。我和安瓦尔坐在柜台上,我们不安分的腿踢在便宜的中密度纤维板上,直到它们咯吱作响。我们看着这两个球手(说实话,势均力敌)拖到了折磨人的抢七,然后谢尔顿输了,六比七。安瓦尔不甘心地嚎啕大哭。
“可是安瓦尔,小伙计:他还有一局呢。”亲切的波斯尼亚厨师解释道,安瓦尔感激涕零,像个要坐电椅的家伙却透过树脂玻璃看见州长从大厅跑下来。决胜局打得很快:六比二。笑到最后的是谢尔顿。安瓦尔把他收音机的音量调到了最大,我什么舞都跳出来了,扭动、顿足、曳步,我甚至还跳出了踢踏舞。巴赫兰大骂我们都操了老妈,忿忿离去。大约一个钟头后他回来了。正逢晚高峰,母亲们决定不想做饭,终日吸大麻的家伙们也意识到自己从早饭开始就粒米未进。电话接得我神烦,我和往常一样奋力解析各有千秋的洋泾浜英语,电话上也是,我们自己的外卖团队也是,就在这时,巴赫兰走到我这儿把晚报凑到我眼前。他指着谢尔顿的照片:他的胳膊高高抡起,准备大力发球,球在他前方的半空中,定格在刚好接触到网球拍的一刻。我一只手盖住话筒。
“什么?我在工作呢。”
“看仔细点。不是黑人。棕色的。跟你一样。”
“我在工作。”
“他可能是一半对一半,就像你。所以嘛:这就解释得通了。”
我没看谢尔顿,而是看着巴赫兰,很仔细的那种看。他笑了。
“半个赢家。”他说。
我撂下电话,摘下围裙走了出去。
我不知道特蕾西是怎么发现我在巴赫兰店里打工的。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自己都没法正视这个事实。也许她透过玻璃就看见了。八月末一个湿热的午后,她走进店里时引起了轰动:紧身连袜裤和齐肚脐眼的短上衣。我发现她的打扮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不需要改变。她未曾像我一样挣扎,像大多数我认识的女人一样,寻找符合年纪的标志、形状和符号来打扮身体。仿佛她超越了那一切,超越了时间。她永远打扮得像是要去参加舞蹈彩排,容光焕发。安瓦尔和其他跨在自行车上待命的小伙,花了不少时间在正面,然后换了个位置,去看意大利人所说的“B面”。她趴在柜台上跟我说话时,我看见他们中有一个捂上了眼睛,仿佛哪里在痛似的。
“见到你真好。海边的日子如何?”
她笑得幸灾乐祸,加强了我已有的感觉:我的大学生活不过是街里街坊的笑话,妄想蝉蜕浊秽却不得志。
“在附近见过你妈。她这些日子到处跑呢。”
“是啊。我想我很高兴回来。你看起来棒极了。工作了吗?”
“哦,忙得很呢。上了头条。你什么时候下班?”
“我刚开始。”
“那明天如何?”
巴赫兰悄悄走到我们身边,用他最温文儒雅的模样询问特蕾西是不是波斯人。
第二天傍晚我俩在当地一家酒馆里碰了头,它从前是家爱尔兰风格的酒馆,如今不再走爱尔兰风,不伦不类的。以前的卡座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许多撞色的沙发和靠背椅,它们来自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布散乱,像最近刚被拆除的舞台布景。紫色的植绒壁纸贴在壁炉腔的上方,不少内料填充得乱七八糟、定格在跳跃或蜷伏瞬间的丛林动物,被装进钟罩形的玻璃罐,放在高高的货架上,用晃来荡去的玻璃眼球俯视久别重逢的我和特蕾西。在一只表情惊恐的松鼠的注视下,我迎上特蕾西,她端着两杯白葡萄酒从吧台回来,脸上挂着强烈的鄙夷之情。
“七英镑?这他妈什么玩意?”
“我们可以去其他地方。”
她皱皱鼻子:“别啊。那他们就得逞了。我们可是生在这里的。慢慢喝。”
我们哪能慢慢喝。我们刷特蕾西的信用卡一杯接一杯地喝,叙旧欢笑(我三年的大学生活都没笑得那么欢),回忆伊莎贝尔小姐的黄色舞鞋、我妈的黏土坑、《舞蹈史话》,回忆这一切,甚至包括我没想过我俩能一笑而过的事情。路易和迈克尔·杰克逊的共舞,我对皇家芭蕾学校的妄想。我觉得壮了胆子,问起她父亲来。
她收起了笑脸。
“还在那里。养了一群‘非婚生’的娃娃,我听说……”
她极富表现力的脸变得愁眉不展,然后换上了我从孩提时代起就印象深刻的冷若冰霜的表情。我想告诉她多年以前在肯特镇看见的一幕,可那张冷漠的脸让我把话咽了下去。
“你的老爹怎么样?很久没见他了。”
“信不信由你,我觉得他还爱着我妈。”
“挺好。”她说,可她脸上仍是那副表情。她的目光越过我,看着松鼠。“挺好。”她又说了一遍。
我看得出叙旧到了头,也许是时候聊聊现在了。我猜也猜得出,特蕾西的消息能轻易碾压我说得出口的一切。不出所料:她在伦敦西区的秋季演出中拿到了一个角色。他们要重新演绎我俩最爱的剧目之一——《红男绿女》,她要演的是“热盒子夜总会女郎一号”,我记得不是个大角色(她在电影里没有名字,只说了四五句的台词),可她的镜头挺多,在“热盒子夜总会”又唱又跳,要不就跟在阿德莱德后面——她演她最好的朋友。特蕾西要唱《拿回你的水貂》,这歌我们儿时唱过,手里还挥着一对又脏又破的羽毛围巾,这次她要穿蕾丝胸衣和货真价实的绸缎长袍,她的头发会做造型,卷起来。“我们现在到带妆彩排的阶段了。他们每天晚上都在我脑袋上用直发电夹,折磨死我了。”她摸摸她的发际线,起到平顺效果的发蜡下,我看见头发确实已经干枯受损、零零落落。
她炫耀完了。可在此之后,她表现得很受伤,很有戒备心,我感觉我没作出她希望的反应。也许她想象的是,二十一岁的大学毕业生听完她的好消息会崩溃得在地上抹眼泪。她端起葡萄酒,一饮而尽。最后,她问起我的生活。我深吸一口气,把跟我妈讲过的事情又重复了一遍:不过是过渡一下,等着其他机会,暂时住在我爸那儿,现在房租贵,没在谈恋爱,然后是谈恋爱太复杂,我现在不需要,我需要时间自食其力……
“是呀,是呀,是呀,可你不能老在傻逼披萨店干活,是吧?你得计划计划。”
我点点头,没说什么。我感到一丝安慰,熟悉的感觉,尽管我很久没这感觉了,我想是因为特蕾西握住了我的手,是因为我不用再拿主意,她的意志、她的想法会替我做主。特蕾西一直都知道玩什么游戏、讲什么故事、选什么节奏、跳什么舞步。
“瞧,我知道你现在是大女人了。”她靠回椅子里自信地说,下面的脚尖绷紧,从膝盖到脚趾拉出一条漂亮的直线。“不关我的事。可如果你需要,他们正在找舞台布景的人手。你可以试试。我可以说说好话。只有四个月,可总比空屁强。”
“演戏的事情我什么都不懂。我没经验。”
“我的天呐,”特蕾西朝我摇摇头,起身后又摇了一阵,“撒谎不会吗!”
6
我猜是我质问拉明的事情传到艾米耳朵里了,因为我从椰树海景酒店离开的那天,前台打电话到我房间,说有人给我留了信,我打开白色的信封就看到了这张便条:私人飞机没空。你得坐普通民航飞机了。留好发票。朱迪。
她们在惩罚我。起初我觉得艾米的想法很搞笑,坐普通民航居然算惩罚,可到了机场我就惊讶于自己有多健忘了:等待,排队,服从毫无道理的指令。方方面面,人山人海也罢,工作人员的粗鲁无礼也罢,就连候机室屏幕上一动不动的航班时间也罢,都叫我觉得这是一场公然侮辱。我座位旁边是两个从哈德斯菲尔德来的卡车司机,六十来岁的旅伴。他们喜欢这里,“每年都来,如果付得起钱的话”。午饭后两人开始喝一小瓶一小瓶的“百利”甜酒,就他们的“妞儿”交换意见。他俩都戴着婚戒,半个戒指嵌入他们汗毛浓密的肥手指里。我塞着耳塞,他们可能以为我听不见他们说话。“我的妞儿跟我说她二十岁,可她的表哥说她十七岁——他也在那里当服务员。她可比同龄人聪明。”他的T恤上都是风干发硬的蛋黄。他的朋友牙齿发黄、牙龈出血。他们每年有七天的假期。大黄牙男人连加了三个月的班才凑齐跟班珠尔的妞儿共度周末连休的钱。我幻想自己杀人的样子——拿起我锯齿状的塑料小刀,把他俩一刀封喉。可我听得越久,就越觉得悲从中来。“我对她说,你不想来英格兰吗?她的大意是:‘当然不想,亲爱的。’她想我们在瓦苏建个房子,随便什么鬼地方。她们不傻,这些妞儿。现实着呢。英镑在那里可比家里他妈的经用多了。就像我老婆叽叽歪歪地说她想去西班牙。我对她说,‘你还活在过去呢,亲爱的。你知道这年头西班牙有多贵吗?’”渣点一个一个接连不断。
几天后我回去工作了。我等啊等,等着正式会议或述职的机会,可一切都像我压根没去出差一样。没人提起我的行程,这事儿本身倒不稀奇,因为很多事情都在同时推进(新的专辑、新的旅程),可朱迪和艾米在用不容易察觉、最厉害的手段欺负我,她们努力把我屏蔽在所有的重要决定之外,与此同时确保说的话、做的事没有哪桩可以被明确地解读为惩罚或报应。我们正为秋季转战纽约做准备,这段时间里艾米和我往往黏在一起,可现在我见她一面都难,两个礼拜以来派给我的都是更适合家庭主妇、没有技术含量的苦差事。我给货运公司打电话。我整理鞋子。我送孩子去上瑜伽课。一个周六的一大早,我逮住朱迪问这事。艾米在地下室里锻炼,孩子们在看每周一小时的电视。我搜遍了房子,发现朱迪坐在图书馆里,脚伸在厚毛呢桌面上,脚指甲涂成惊悚的紫红色,每个长长的脚指头之间都卡着白色的塑料分趾器。我说完前她都没抬头。
“是是,好吧,本不想告诉你的,亲爱的,可艾米才他妈的不在乎你对她的私生活有什么评价。”
“我是为她的利益着想。那是我的工作,作为朋友。”
“不,亲爱的,不准确。你的工作是:私人助理。”
“我在这儿九年了。”
“我在这儿二十九年了。”她的脚在空中抡完一圈塞进了地板上一个闪着紫光的黑色盒子。“我见过很多这样的助理来了又走。可老天爷呐,没有哪个像你这么有妄想症的。”
“那是真的吗?她要给他搞签证?”
“我可没跟你谈这个问题。”
“朱迪,我今天一天就在伺候狗了。我有文凭。别告诉我这不是在惩罚我。”
朱迪用两只手把刘海撩开。
“第一,你他妈的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你是在工作。不管你是怎么认为的,小鸡崽儿,你的工作从来都不是‘好朋友’。你是她的助理。你一直都是。可最近你似乎忘了,是时候提醒你一下了。这是第一桩事情。第二,如果她想把他弄过来,如果她想嫁给他,或者在操他妈的大本钟上跳舞,都不关你屁事。你闲事管太多了。”朱迪叹了口气,低头看脚指头去了。“最好笑的是,她压根不是因为男人的事儿跟你生气。跟男人偏偏没关系。”
“那是因为什么?”
“你跟你妈最近有联系吗?”
这个问题让我气血上涌。多久前的事了?一个月?两个月?现在是议会会期,她很忙,如果她想找我,她知道我在哪。这些能够充当托辞的理由在我脑子里盘旋了很久后,我才反应过来朱迪为什么这么问。
“呵呵,也许你该联系联系。她让我们的日子不好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果你搞得明白,对你有好处。”
“我妈?”
“我是说,这个你称作国家的狗屁小岛给我们惹了得有一百万个麻烦——毫不夸张的一百万。她想谈谈‘西非的独裁政治’?”朱迪说着用手指比划出引号的模样。“英国与西非的独裁政治串通一气。她上电视,她写专栏,她在‘跟首相互动的茶话会’上站起来提问——谁知道你们国家的人他妈的管它叫什么。她脑子进水了。好吧。得了,那可不是我的问题,国际发展部做什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做什么,那可不关我的事。可是艾米关我的事,也关你的事。我们跟这个脑残总统有合作关系,如果你去问问亲爱的费恩,他会告诉你我们现在的处境有多危险。相信我,亲爱的,如果这位终生制的殿下、全能的万王之王不想让我们待在他的国家会怎样?我们一眨眼的工夫就滚蛋了。学校要完蛋,所有人都要完蛋。瞧,我知道你有文凭。你跟我说过了很多次了,很多次。是国际发展的文凭?不,我想不是吧。我肯定你坐在议员席后座的大嘴老娘也许认为自己也是在出一臂之力,老天,可你知道她到底在干什么吗?伤害她口口声声想要援助的人,在我们这些想要改变一点什么的人头上撒尿。恩将仇报。祖传呐。”
我一屁股坐在躺椅里。
“我的天呐,你从来不看报的吗?”朱迪问。
对话发生后三天,我们飞去了纽约。我给我妈留消息、发短信、传电邮,可她直到第二周快结束的时候才给我回电话,周日下午两点半是妈妈们都爱的完美时间段,不偏不倚刚好赶上杰伊的蛋糕出炉,彩色纸带从彩虹厅[21]的天花板上坠下来,两百个客人齐唱《生日快乐》,伴奏的是纽约爱乐乐团弦乐组的小提琴手们。
“那什么声音?你在哪?”
我滑开移门去了露台,把嘈杂关在身后。
“是杰伊的生日。他今天九岁。我在洛克菲勒中心大厦顶楼。”
“瞧,我可不想在电话里跟你吵一架,”我妈说,听起来她很想在电话里跟我吵一架,“我看了你的电邮,我理解你的处境。可我希望你明白,我可不为那个女人工作,实际上也不为你。我为英国人民工作,如果我对那个区域有了兴趣,如果我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是啊,妈,可你就不能对别的东西关注度越来越高吗?”
“在这个项目里,你的父母是谁难道有关系吗?我知道你,亲爱的,我知道你不是财迷心窍的人,我知道你有理想——我把你拉扯大的,看在老天爷的分上,所以我了解。我研究得很深入,米丽安也是,我俩得出的结论是,到了这个节骨眼,人权问题真的已经岌岌可危了——我不希望它如此,为你好,可现实就是如此。亲爱的,你想不想知道……”
“妈,抱歉,我待会儿给你回电话,我得走了。”
费恩穿着一看就是租来的不合身的西装,脚踝处短了一截。他朝我走来,傻乎乎地挥着手,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多后知后觉。我觉得他就是个剪裁出来的人像,在错误的时刻贴到了错误的照片里。他笑着推开移门,像只猎狐犬一样把脑袋歪在一侧:“啊,可你看起来真美。”
“为什么没人告诉我你要来?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一只手穿过用廉价发胶驯服了五成的卷发,一脸的腼腆,像个犯了点小错被抓个现行的学生。
“呃,这是商业机密。有点好笑,可我还是不能告诉你,我很抱歉。他们希望我保密。”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见了拉明。他身穿白色西装,坐在正中央的桌子旁,像参加婚礼的新郎,一侧坐着朱迪,另一侧坐着艾米。
“天呐。”
“不,不,我不觉得是他。除非他在国务院工作。”他上前一步,双手放在隔断墙上。“可这场面多震撼呐!”
整个城市就在我们眼前。我转身研究起费恩来,背对这个城市,确认自己没在做梦,然后就看见拉明从路过的服务生手里接过一片蛋糕。我感到惶恐,试图找到缘由。不仅因为我被蒙在鼓里,还因为我规划自己现实生活的方式不被他们认可。因为当时在我看来(大多数年轻人大概都如此),我位于万事万物的中心,我是世界上唯一享有真正自由的人。我兜兜转转,观察呈现在我眼前的生活,而这些场景中的其他人皆为配角,只存在于我给他们安排好的区域:费恩永远在粉色的房子里,拉明仅限于村子里尘土飞扬的小径。此时此刻,他们在这儿干什么呢?在我的纽约?我不知怎么跟身处彩虹厅的这两位开口说话,不知我们之间该是什么关系,不知在这样的场合下我有什么义务或该尽什么责。我努力想象终于抵达基岩另一端的拉明此刻的感受,想象有没有谁引导他穿过这令人迷惘的新世界,有没有谁帮忙向他解释,这儿有多少钱花在了氦气球、花枝蒸包、四百枝牡丹这样的东西上。可他旁边的是艾米,不是我,她没有这样的担心,我打老远就看得出,这是她的世界,他不过是受邀进入这个世界,正如她邀请其他人一样,既是恩典也是礼物,好比女王们无意中施了点恩惠。她觉得一切都是定数,命里注定的,所以根本没什么难摆平的。我、朱迪、费恩以及我们所有人领薪水的原因就在于此:摆平她生活里的一切。我们在纠缠的水草中艰难跋涉,于是她便可以浮在水面。
“反正我来一趟挺高兴的。我想见见你。”费恩伸出手,掠过我的右肩,我当时以为他不过是要帮我掸掸灰,心不在焉的,脑袋里满是我被水草缠住而艾米泰然自若地在我头上漂浮的画面。然后他的另一只手搭上了我的左肩:我仍是不明白。我的视线无法从拉明和艾米身上挪开,派对上的其他人也一样,也许除了费恩自己。
“我的上帝,快看!”
费恩顺着我指的方向瞥了一眼,看见拉明和艾米短暂地吻了一下。他点了点头:“啊,所以说他俩不再遮遮掩掩了!”
“老天。她是要嫁给他吗?他是要入她的籍吗?”
“谁在乎?我不想说她的事。”
费恩突然握住我的两只手,我一转身发现他正死死盯着我,场面颇有喜感。
“费恩,你干什么?”
“你假装愤世嫉俗,”他努力与我对视,可我努力避开他的目光,“可我觉得你只是害怕。”
他的口气颇像在念我们每周五下午在学校的电视室里和半村子的人一起看的墨西哥肥皂剧里的台词。我忍不住了,笑场了。他的眉毛拧在一起,悲从中来。
“请别笑话我。”他低头看自己,我也在看:我想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没穿休闲短裤的样子。“其实我不知道在纽约该怎么打扮。”
我把自己的手从他手里抽回来。
“费恩,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真的不了解我。”
“好吧,你很难了解。可我想了解你。坠入爱河就是那么回事。你想更多地了解某人。”
我觉得情况太尴尬了,他此刻该消失了,好比在肥皂剧里,这种情况下就该插广告了,否则我不知道接下来的两分钟里我们该如何是好。他没走。非但没走,他还从路过的服务员的托盘里抓了两杯香槟,一口闷了。
“你没什么要对我说的吗?我可是对你把心掏出来了!”
“哦我的上帝,费恩,求求你!别这么说话了!我不想要你的心!我也不想对其他任何人的心负责!任何人的任何东西都不!”
他蒙了:“想法奇特。只要你活在这世上,你就得负责。”
“对我自己。”轮到我一饮而尽。“我只想对我自己负责。”
“这辈子你有时得在别人身上冒个险。瞧瞧艾米。”
“瞧瞧艾米?”
“为什么不啊?你得欣赏她。她不觉得难为情。她爱这个年轻男人。这也许意味着带给她很多麻烦。”
“你的意思是:带给我们。它意味着带给我们很多麻烦。”
“可她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那是因为她和往常一样,压根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就是个笑话。”
他俩彼此倚靠,看着魔术师:这是个身穿“裁缝街”定制西装、戴着领结的迷人绅士,杰伊八岁生日时他也来过。他正表演中国套环魔术。光线照入彩虹厅,套环看着坚不可摧,却不断滑进滑出。拉明一脸沉醉,大家都是。我能听到微弱的中国祷告音乐,也知道从理论上说这肯定也是现场效果的一部分。我能明白大家的感受,可我无法融入他们,无法感同身受。
“你眼红吗?”
“我希望我能像她一样自欺欺人。所有如此健忘的人,我都眼红。小小的无知阻止不了她。什么也阻止不了她。”
费恩喝完杯中酒,尴尬地把杯子放在地上。
“我不该开口的。我想我好像误会了局势。”
他的情话很傻,可他这会儿已经切换回了他更常用的场面上的话,我感到很难过。他转身去了室内。魔术师表演完了。我看着艾米起身走向圆圆的小舞台。杰伊被喊过去了,反正到了她身边,接着是卡拉,然后是拉明。整个派对上的人组成一个爱意满满的新月形,将他们围在中央。我似乎是唯一还在外面朝里面张望的人。她一手拥抱杰伊和卡拉,一手宣布胜利般地举起拉明的左手。所有人都鼓掌欢呼,在双层玻璃窗里成了一阵闷响。她维持这个姿势:一屋子的照相机闪个不停。我望过去,这个姿势将她人生的不同阶段压缩成了一个:母亲与爱人,大姐大,挚友,超级巨星和外交官,亿万富翁和流浪孩童,傻姑娘和物质女。可她为什么要时时处处承担一切,拥有一切,着手所有事情,扮演所有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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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最深的是她跑下舞台、跑到舞台侧翼、跑入我怀中时温热的身体,我站在舞台侧翼待命,提着铅笔裙准备换下她的绸缎裙,或拿着黑猫尾巴,等她脱下铅笔裙后贴在她屁股上,或持清洁纸巾准备擦拭她满是雀斑的鼻梁上冒出的汗水。当然啦,还有很多其他的红男绿女需要我递手枪手杖,理理领带夹,整整缝线,别别胸针之类的,但我还记得的只有特蕾西,她一只手扶住我的手肘保持平衡,轻盈地迈入一条草绿色的七分裤,然后由我拉好侧面的拉链,小心不要夹到她的皮肤,然后跪下来帮她在白色粗跟踢踏舞鞋上系好蝴蝶结。这种迅速变装的时刻,她总是一脸严肃、一言不发。她从不像其他“热盒子夜总会女郎”那样嘻嘻哈哈或坐立不安,也从不缺乏自信或需要打气——没过多久我就知道合唱姑娘们经常如此,但特蕾西完全不会。虽然我给她穿穿脱脱的,她的目光却永不离开舞台上发生的事。只要她能看节目,就会看节目。如果她一时半会儿在后台更衣室里走不开,就会在监视器上听表演,听得无比专注,你没法儿插进去跟她聊个天。看过千遍万遍演出也没关系,她从不厌倦,总是迫不及待地重回舞台。后台的一切都叫她觉得没劲。她真正的生活在舞台上,在小说里,在灯光下,所以我想不明白了:我知道她跟一个男星、一个有妇之夫私下里有一腿,其他演员都不知道。他演阿维德·阿波纳斯大哥,一个和蔼的、有点儿上年纪的绅士,在救世军乐队里扛低音鼓。他们没必要在他头发上喷灰色染料,他的年纪几乎是特蕾西的三倍,灰头发本就不少,椒盐色的非洲头平添了几分戏剧评论家喜欢称为“有气场”的气质。现实生活中,他在肯尼亚出生长大,随后在皇家戏剧艺术学院就职,再后来去了皇家莎士比亚剧团:他说话操着拿腔拿调的莎剧腔,大多数人都在背后笑话他,可我挺喜欢听的,特别是在舞台上,它赏心悦耳,如同语言织成的天鹅绒。他俩的地下情只能在碎片时间里开展,没法儿成气候。在舞台上他俩几乎没有同台戏——他们演的人物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一头是一屋的纯良,一头是一窝的罪恶;下了舞台,凡事都得鬼鬼祟祟、匆匆忙忙。但我很高兴充当媒介,侦察没人的更衣室,站岗放哨,需要我撒谎的时候我就帮他们撒谎——这给我找了点儿具体的事情做,这样我就不用像大多数晚上那样老去琢磨:我到底是去那儿干吗的。
另外,我也觉得观察他俩偷情很有趣,因为这段关系蹊跷得很。可怜的男人每次看到特蕾西都摆出一副快要因爱而死的表情,可她从不给他好脸色,反正我看着就是如此,我经常听见她叫他老糊涂,或者拿他的白人老婆开涮,或者挖苦他日渐退化的性欲。有一次,我没意识到里面有人,误闯入一间更衣室,不小心打搅了他俩,正好撞上了奇异的一幕:他双膝跪地,穿戴整齐却低头痛哭,她呢,坐在凳子上,背对着他,脸朝着镜子涂口红。“请别这样,”我砰地关上门时听到她说,“起来。你他妈的快起来……”后来她告诉我,他主动提出要跟自己的老婆一刀两断。她对他欲拒还迎,我觉得此举最吊诡的一点是它严重扰乱了她在戏剧世界中的等级地位:演出中每个人都具有明确的价值和相应的权力,所有的关系都严格遵循一定的模式。从社交的角度,从实际的角度,从性的角度,打个比方说,一个女明星等于二十个合唱姑娘,“热盒子夜总会女郎一号”约等于三个合唱姑娘加所有的候补演员,而一个有台词的男性角色则等于舞台上所有女人(也许除了女一号),男明星可以印制自己的货币,他若进入一个房间,房间里的人和物都会以他为中心重新布局,他若看中一个合唱姑娘,她会立即臣服于他,他若提议改剧本,导演会从座位上起身洗耳恭听。这个体系如此坚固,不受其他方面改革的影响。例如,导演已经开始跨越和反对陈旧的阶级和肤色的界限,于是有了黑皮肤的国王亨利们、操伦敦土话口音的理查三世们,还有了说话和拉里·奥利维尔[22]一模一样的肯尼亚阿维德·阿波纳斯,可舞台上等级地位的老制度岿然不动。入职的头一个礼拜,我在后台迷了路,找不到道具柜在哪儿了,就拦下了一个正巧跑过的穿着紧身胸衣的漂亮印度姑娘,想向她问路。“可别问我,”她说话时都没放慢脚步,“我谁也不是……”我突然觉得特蕾西的地下情是对这一切的报复:我就像看着家猫抓住了狮子,驯服它,像狗一样对待它。
工作结束后,我是跟这对情人唯一有来往的人。他们不能和其他演员一起去“马车与马”酒吧,但他们也想用酒精浇灭演出后仍处于高位的肾上腺素,所以他们去了“殖民地房间”酒吧[23],其他演员都不会去,但他已是多年的老会员。我常受邀跟他们同行。这里大家都管他叫“老白”,他们知道他喝什么——威士忌兑姜汁啤酒。等他十点四十五分准时到达时,酒已经在吧台上等他了。他喜欢这样,喜欢那傻乎乎的昵称,因为给人起傻乎乎的昵称是英式的附庸风雅,而一切风雅和英式的事物都叫他醉心。我注意到他很少聊起肯尼亚或非洲。一天晚上,我试探着问他家乡的事,可他恼了:“看看,你们这些孩子,你们在这里长大的,总以为我老家只有忍饥挨饿的孩子、‘拯救生命’组织[24]或你胡思乱想的玩意。跟你说,我爸是经济学教授,我妈是政府部门的部长,我在漂亮的宅子里长大,太谢谢你了,有用人,有厨师,有园丁……”他顺着这个路子讲了好一阵,然后回到了他喜欢的话题——索霍区的光辉岁月。我一来尴尬不已,二来感觉他是故意曲解我的意思:我当然知道他有他自己的世界,到处都有那样的世界。那不是我想了解的。
这家酒吧是他的真爱,他费尽心思向两个姑娘传达他对它的爱,可她们没怎么听说过弗朗西斯·培根,只看到一个狭窄的、烟雾缭绕的房间,阴森的绿色墙壁,每个平面都是癫狂与混乱(特蕾西称之为“艺术狗屎”)。为激怒情人,特蕾西喜欢夸大她的无知,可尽管她试图伪装,我察觉她对他拖沓冗长、漫无边际、醉意醺醺的故事常常颇有兴趣,那些他认识的艺术家、演员和作家的故事,他们的生活和作品,他们睡了谁,他们喝了什么,他们嗑了什么,他们怎么死的。他上厕所或出去买烟时,我有时发现她沉迷于附近的这幅或那幅画,眼睛顺着笔刷的动作,一脸热切,带着她做任何事都有的敏锐神情。等老白踉踉跄跄回到座位重拾话题,她会翻白眼,可她在听,我看得出来。关于培根,老白只知道一星半点,当个下酒菜倒是足够了。这批人有个共同的好友——一个叫保罗的年轻演员,拥有“超高的颜值,超赞的个性魅力”,加纳人的后代,和他的男朋友一起住在巴特西,和培根也维持了一阵子柏拉图式的三角恋。“有件事你们得明白,”老白说(几杯威士忌下肚,我们得明白的事情就出现了),“有件事你们得明白,当年在索霍区这儿,无所谓黑人,无所谓白人。没这么老套的观念。不比布里克斯顿[25],不,在这儿我们曾是兄弟,艺术上,爱情上”——他给了特蕾西一个亲热的拥抱——“所有事情上都如此。然后保罗拿到了《蜜的滋味》的那个角色,我们来这儿庆祝,每个人都在谈这事儿,我们觉得自己是整个世界的中心,欢腾的伦敦,不羁的伦敦,文学的伦敦,戏剧的伦敦,我们觉得这里也是我们的国家,此时此刻。真好呀!我告诉你们,如果伦敦只有迪恩街,一切都会……幸福美满。”
特蕾西挣脱他的怀抱回到自己的凳子上。“去你的老酒鬼,”她抱怨道,酒保听见她的话笑起来,说:“抱歉,当酒鬼是拿到这儿会员资格的必要条件,亲爱的……”老白转向特蕾西,劈头盖脸地亲了她一通:“你火性这么大,就像一只黄蜂……”[26]“看看我在跟什么人打交道!”特蕾西喊叫着把他拽开。老白喜欢忧伤的莎翁歌谣,特蕾西退到了绿墙前,半是因为她嫉妒他的一副好嗓,半是因为老白唱到了柳树和不忠的悍妇,这等于发出了可靠的信号:他很快就会被半扶半扛下那段摇摇欲坠的陡峭楼梯,塞进出租车送回到他的白人老婆身边,特蕾西会用他钱包里的钱预付车资,通常会比该给的多出一点儿。但她是务实的,她只在自己学到东西后再给夜晚画上句号。我觉得她是想把过去的三年里我得到而她错过的东西弄到手:免费的教育。
演出好评如潮。十一月,在开场前五分钟的后台,制片人把我们召集起来宣布,我们的节目要延期,不再按原计划结束于圣诞节,要演到春天了。演员们很高兴,那天晚上他们把那份喜悦带到了舞台上。我站在舞台侧翼,也为他们高兴,可我自己的秘密却藏在心里,还没跟领导或特蕾西说起。我有一份求职申请终于通过了:是YTV新成立的英国分部招聘制作助理,有带薪实习。前一周我去面试过,跟面试官还挺投缘,外面的姑娘们还排着队,他却当场告诉我,我被录用了,我觉得有那么点儿违反职业道德。只给一万三千英镑,可如果我留在我父亲那里,钱倒也足够了。我挺高兴,可还犹豫着要不要告诉特蕾西,也没仔细想过自己为什么会犹豫。刚化好妆、打扮成猫女的“热盒子夜总会女郎们”一溜烟从我旁边跑过,上了舞台,阿德莱德在前排的中央位置,“热盒子夜总会女郎一号”就在她的左手边。她们挑逗地吸气,鼓起胸脯,舔舔爪子,摸摸尾巴(我十分钟前才给特蕾西别上了一条),像将要突袭的猫咪一样蹲伏,唱起了歌:抱你抱得太紧的小气“爸爸们”只让你想游荡,而其他温柔的陌生人却让你感觉无拘无束……“一号”一直是个挤破头的数字,但那天晚上我还是大开眼界。我站的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前排,我能看到男人眼中毫不掩饰的欲望,多少目光本该集中于那个演阿德莱德的女人,却被生生地引到了特蕾西身上。特蕾西紧身连衣裤里的腿柔软轻盈,她的动作活力四射,真的像猫,超有女人味,我羡慕不已,无论贴多少条尾巴,也别指望自己的身体做得到。其他人都黯然失色。有十三个女人跳过“一号”,但只有特蕾西的动作真的能让人记住,等她和其他人一起跑下台,我告诉她她跳得有多棒,她没有像其他姑娘一样揣摩我的意图或让我再说一遍溢美之词,她只说:“是啊,我知道。”弯腰,脱裤子,递给我卷成一团的紧身裤。
那晚,演员们在“马车与马”酒吧庆祝。特蕾西和老白跟他们同行,我也一起去了,但我们习惯了“殖民地房间”的烂醉如泥和亲昵暧昧,也习惯了我们自己的座位,习惯了自言自语,站了有十分钟,喊破嗓子也没人伺候我们,特蕾西想走了。我以为她想和老白回“殖民地房间”,往常怎样就怎样,她和她的情人可以喝个天昏地暗,重温他俩的死局:他想跟老婆摊底,她坚决反对,还有他子女的复杂情况(子女跟我们一个岁数了),老白害怕报纸可能会发现蛛丝马迹并大肆渲染,可我觉得不大可能。但他去卫生间时,特蕾西把我拉到外面说:“我今晚不想干他,”——我记得她用了“干”字——“我们就回你那儿嗑点药吧。”
我们到基尔伯恩时已经差不多十一点半了。特蕾西在地铁上就卷了一支,此时我们边走路边抽大麻,回想起我们二十岁、十五岁、十三岁、十二岁时在同一条马路上干过同样的事……
我边走边告诉了她那个消息。听起来很光鲜,YTV,这三个字母来自我们少女时代就满心神往的世界,提起这事儿我几乎觉得尴尬,幸运得有点招摇,仿佛我要上电视了,而不是在其英国分部整理文档、端茶倒水。特蕾西停下脚步,从我手里接过大麻烟卷。
“可你不会是现在就要走吧?演到一半?”
我耸耸肩老实坦白:“礼拜二。你真的生我气了?”
她没回答。我们沉默不语走了一阵,然后她说:“你打算索性搬出去还是怎么样?”
我没这么打算。我发现自己喜欢和我爸一起住,喜欢和我妈保持近距离而不是同一个屋檐下。我并不急着搬走,自己都不敢相信。我记得自己就这事儿跟特蕾西大肆发挥了一通,说我有多么“热爱”老街坊,想讨她喜欢,证明我的双脚仍多么坚定地站在故土上,纵然时有否泰,我依然跟我爸住在一起,就像她跟她妈住在一起。她听着,笑得拘谨,鼻子朝着天,不动声色。几分钟后,我们到了我爸家,我这才发现钥匙不在身上。我经常忘带,但不喜欢按门铃(怕他已经睡了,我知道他得早起),于是会绕去后门,从通常门户大敞的后厨进去。可我当时还在抽大麻香烟,不想冒被我爸发现的险——我们最近向彼此发誓戒烟。所以我让特蕾西去。一分钟后她回来了,说厨房门锁了,我们最好去她家。
第二天是礼拜六。特蕾西一早就奔着日场剧去了,可我礼拜六不上班。我回了我爸家,整个下午都和他待在一起。那天我还没看到那封信,尽管它可能已经在门垫上了。我是礼拜天早上才发现的:它被塞进我的房门,收信人是我,手写的,有一页的一角还沾着食物残渣。这是我收到的最后一封真正意义上的私人手写信,因为尽管特蕾西还没有电脑,革命也已在我们周围发生,很快,我收到的纸质信件就只有银行账单、水电煤账单或政府公文了,上面会有个小小的塑料纸窗口,预先告知我内容。这封信来得毫无预兆,我好几年没见过特蕾西的笔迹了,我坐在我爸的桌边打开了信,我爸就坐在我对面。“谁写的呀?”他问,可我只看了几行,自己都不知道。两分钟后,问题只剩下:这到底是事实还是虚构。它必须是虚构的:若去相信,我眼下生活中的一切都将万劫不复,我时至今日的大半生活都将摧毁殆尽。等于让特蕾西在我身下安下一枚炸弹,将我炸得稀烂。我又读了一遍,确保我没理解错。开篇她说自己有责任,可怕的责任,说她不断问自己(“问”字写错了)该怎么办,觉得自己别无选择(“选择”写错了)。她描述了周五晚上的事,那个夜晚,我也记得:沿着街走到我爸家,抽了根大麻香烟,然后她绕去后门,想从厨房进去却未遂。可到了这里,时间轴一分为二了,分成了她的现实和我的现实,或者说她的虚构(在我看来)和我的事实。在她的版本中,她绕过我爸公寓的后部站在碎石小庭院里,当时,因为厨房貌似锁死了,她朝左边多走了两步,到了后窗,到了我爸的卧室窗,我睡觉的房间,围拢双手,贴在玻璃上往里看。她看见了我爸,赤身裸体,趴在什么上面上上下下,起初她的第一反应是个女人,可如果真是个女人,她向我保证说,那她肯定连提都不会提,这不关她的事,也不关我的事,可那完全不是个女人,那是个人形的充气娃娃,肤色黝黑(“像黑脸怪娃[27],”她写道),有弯弯的人造羊毛做的头发和一对巨大的红唇,血一样红。“你还好吗,亲爱的?”我爸从桌子对面问,那封滑稽的、悲剧的、荒诞的、心碎的、可憎的信在我手中颤抖。我回答说很好,拿着特蕾西的信去了后院,掏出打火机,将它点燃。
注释
[1]“斯塔帮”:美国二人说唱组合,以在爵士乐和嘻哈乐之间来去自如的掌控而闻名。
[2]纳斯:指纳西尔·本·奥卢·达拉·琼斯(Nasir bin Olu Dara Jones,1973— ),艺名纳斯,美国说唱歌手,被称为“纽约的说唱皇帝”。
[3]NWA乐队:美国说唱组合。
[4]《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其中关于非裔美国人的观点产生了意义深刻的影响,进而演变为一种文化现象,被后来的诸多艺术家基于不同的目的改编成多种形式。
[5]休易·P·牛顿(Huey P. Newton,1942—1989):美国黑人社团“黑豹党”创始人。
[6]“百分之五”:这个概念源自Five-Percent Nation(百分之五国家),又称The Nation of Gods and Earths(神与地球之国),是1964年由前伊斯兰民族组织成员克莱伦斯13X创立于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哈勒姆区的一个组织。
[7]“贫穷正义教师”(Poor RighteousTeachers):本是黑人嘻哈组合的名字,其歌曲内容多为宣扬“神与地球之国”的教义,支持非洲中心论。
[8]至高无上字母:伊斯兰民族组织通过赋予罗马字母新的意义,从而阐释教义文本的一种体系,比如A代表Allah(真主),M代表Master(主人)等。
[9]至高无上数学:与“至高无上字母”对应的数字体系,赋予罗马数字数量概念以外的意义,比如1代表Knowledge(知识),2代表Wisdom(智慧)等。
[10]古鲁:印度北部锡老教地区最初十名领袖统称,后来的继任者不再获得此称号。
[11]萌生林:由树木的伐桩上萌条、根蘖而形成,属无性繁殖的森林。
[12]吉米·斯图尔特(Jimmy Stewart,1908—1997):美国影视男演员,与金·诺瓦克合作过影片《迷魂记》、《夺情记》。
[13]金·诺瓦克(Kim Novak,1933— ):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十大卖座女演员之一。
[14]“台布利厄”:宣教组织,最早于20世纪20年代起源于印度北部,后发展至世界各地,旨在唤醒伊斯兰教徒回归信仰。
[15]伊玛尼:阿拉伯语,“信仰”的意思。
[16]瑙莱坞:尼日利亚电影业的绰号。
[17]萨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和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1908—1986):两人均为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也是一对没有婚姻关系的终身伴侣。“契约式婚姻”(灵魂相依,身体自由)可谓其私生活中的最大话题。
[18]意指孤注一掷,把所有希望都押在一个人身上。
[19]马尔科姆·X(Malcolm X,1925—1965):伊斯兰教教士,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导人物之一。批评人士认为他煽动散布暴力、仇恨、黑人优越主义、种族主义等;支持人士则视他为非裔美国人权利提倡者。
[20]布莱恩·谢尔顿(Bryan Shelton,1965— ):美国黑人网球运动员、教练。
[21]彩虹厅:标志性的纽约餐厅,位于洛克菲勒中心大厦。
[22]拉里·奥利维尔(Larry Olivier,1907—1989):英国导演、制片人、演员,出演过多部莎翁作品。
[23]“殖民地房间”酒吧:位于伦敦索霍区迪恩街41号的会员制酒吧俱乐部,主要吸引艺术工作者,英国画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909—1992)是其创立者和终生会员。
[24]“拯救生命”组织:由著名歌手鲍勃·盖尔多夫(Bob Geldof,1954— )创办,旨在消除全球贫困及援助非洲的慈善演唱会组织。
[25]布里克斯顿:英国伦敦南部的一个地区,为多元文化地区,拥有很高的黑人人口比例。
[26]“你火性这么大,就像一只黄蜂……”:莎剧《驯悍记》中的台词。
[27]黑脸怪娃:英国漫画家弗洛伦斯·凯特·厄普顿(1873—1922)创作的虚构人物,形象类似黑人,皮肤乌黑,带有红嘴唇和乱糟糟的头发,后来被玩具厂商制成儿童玩偶,风靡于20世纪70年代的英国和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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