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狐说鬼第一书:跟马瑞芳读聊斋-旧瓶新酒人鬼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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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秋月和王鼎的爱情与传统小说很不相同:他们没有佛殿相逢,一见钟情;没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没有长期了解,心心相印。他们根本还不认识,只是按照命运的安排,莫名其妙地,一下子就来到一张床上。

    西方有位理论家说过一句名言:“小说家总是喜欢把男女主人公弄到一张床上结束。”又说:“床是爱情的摇篮,也是爱情的坟墓。”

    伍秋月和王鼎的合欢床,既不是爱情的结束,也不是爱情的坟墓,它,是爱情的摇篮,也是一对青年男女共同与荆天棘地的黑社会拚搏的开端。

    伍秋月是女鬼,她和王鼎的故事,是聊斋著名的人鬼恋。而蒲松龄在这个传统的人鬼之恋故事里添加了很深刻的内容。

    人鬼相恋,从六朝时期干宝的《搜神记》开始,层出不穷。《聊斋志异》里的人鬼之恋更是随在多见。《伍秋月》的人鬼恋,是建立在宿命基础上:伍秋月的父亲是有名的儒生,他对女儿极为珍爱,预知女儿短寿会死,又预知女儿三十年后可以复活,会嫁给一个叫王鼎的人做妻子。于是,在秋月十五岁夭亡后,父亲把她平地掩埋,不设墓,立片石“女秋月,葬无冢,三十年,嫁王鼎。”伍秋月在漫长的岁月里,在阴冷的地下,苦苦等待王鼎到来。王鼎是她命定的伴侣,也是她脱离阴世的唯一希望。

    伍秋月未婚而殒,王鼎还没迎娶就丧了未婚妻。他是个慷慨有力的青年,喜欢到处跑,他和哥哥感情特别好。而王鼎的哥哥是江北名士,一直劝弟弟不要到处跑,要再为他选个好妻子,好好过日子。王鼎不听,跑到镇江访友,朋友他出,他一个人住在古寺里,梦见一位曼妙少女“上床与合”,连续三四夜,都是这样,王鼎想弄清是怎么回事,不敢合眼,但又太睏了,刚闭上眼皮,那个美丽的女郎又来了,王鼎惊醒后,果然美人在抱。蒲松龄是不是要写一个常规的书生艳遇?不是,蒲松龄在做了一番王鼎床上动作、稍嫌俗套的描写后,笔头一转,立即让王鼎通过伍秋月进入冥世,连续两次杀掉冥役。第一次,是他在随秋月漫游冥世时偶然遇到刚死的老兄王鼐,有两个冥世衙役拘执着王鼐,穷凶极恶地向王鼐索贿,用锁链将王鼐拉得几乎跌倒。性情刚烈的王鼎怒不可遏,杀了两个隶卒。第二次,是冥世府衙将伍秋月抓去,隶卒调戏秋月,王鼎把那两个阴世隶卒一人一刀,“摧斩如麻”。

    其实,在蒲松龄笔下,冥世不过是现实另一种表现形式。阴世的隶卒索贿枉法,猥亵女囚,只不过是现实社会黑暗吏治的倒影。蒲松龄有位做过御史的长辈朋友叫高珩,在蒲松龄创作“鬼狐史”的早期就给予很大支持,他在康熙18年为《聊斋志异》写的序中说过,蒲松龄所处的时代,社会已经黑暗得无以复加,人几乎跟鬼一样可怕,“江河日下,人鬼颇同。”高珩认为,聊斋里的“新鬼故鬼”并非是蒲松龄凭空制造的天方夜谭(“非尽矫诬”),而是对社会现实的曲折反映,既然人世间并不都是些正人君子,阴世间也就不可能总是些好人了。(“人世不皆君子,阴曹反皆正人乎?”)在《伍秋月》中,王鼎杀冥役,如快刀斩乱麻,痛快淋漓,毫不手软,实际上反映的是普通百姓对黑暗吏治深恶痛绝一种想像型惩戒,浪漫性惩戒。

    鬼到底存在不?是社会学家、科学家争论不已的话题。但在文学家那里,怎样写鬼?却是他们竞相施展才能的天地。鬼故事在六朝时期就已经基本定型。在传统鬼故事里,鬼是人死后的存在方式,鬼魂世界是个类似人世的完整社会,有高高在上的阎罗,有从城隍、郡司,到判官,一级一级的执法官,还有为阴司各级官吏执行任务的衙役,小鬼。在人世间犯了罪的人到了阴世,会按照他在人世的罪过,一一兑现其应有的惩罚:上刀山,下火海,下油锅。一个人如果到了阴司,除了阎罗开恩,修改“生死薄”,绝对不可能借助其他方式再返回人世。《伍秋月》对传统的鬼界故事,进行了全新创造。蒲松龄彻底巅覆了阴司的传统模式,阴司出现了很多漏洞,阴司似乎丧失了“最后审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阴司不再那么森严,也不那么远隔人世,人居然可以在人世、阴司来来往往。像王鼎这样的大活人,他想到阴司去玩儿,他的女鬼情人伍秋月就带他去了,这是蒲松龄很喜欢采用的人和阴世联系的方式:肉身入冥。而王鼎以肉身入冥后,用女鬼伍秋月的唾沫一擦,王鼎的眼睛居然就可以看到阴世的一切,多么轻巧、多么随意?王鼎这个大活人不仅在阴世跑来跑去,他还两次杀掉阴世的隶卒,又两次逃脱冥世的惩罚!更重要的是,《伍秋月》创造的鬼魂复生,即王鼐的复生和伍秋月的复生,是鬼故事传统写法的独创。

    先看王鼎的哥哥如何从阴世逃离:王鼐的复活,简直轻易得如同儿戏一般。按照佛教轮回观念,人死之后七日,转入六道轮回,尸体才开始腐烂。王鼎随伍秋月到阴世游玩时,发现哥哥在那儿,当然是在他外出时,他的哥哥死了。王鼎看到哥哥受到恶毒隶卒的欺凌,杀掉了冥世恶役,带了老兄从冥世间逃回人世。

    王鼐是上了阎罗生死簿的幽灵,他公然从冥世跑回人间,当然会受到冥世的追捕。而阳世的王鼎不仅跑到阴世玩了一圈儿,还在那儿杀官差,按说他必定会受到阎罗王的制裁。但是,不管是王鼎还是王鼐,他们一点儿事都没有!王鼎按照秋月的提示,在复活的七天之内,“勿摘提幡”,按习俗,提幡是丧家挂在门前的白幡,用八尺白布书写死者的名字立于门侧,作为吊孝的标识。不摘提幡,就说明这个人确实死了,给冥世追捕者以错觉,让他们以为王鼐还在冥世。如此拙劣的骗术,竟然就骗过了明察秋毫的冥王、判官、黑白无常!一个柔弱女鬼,居然玩法力无边的阎罗于股掌之上,真是不可思议!

    伍秋月复活,更是对六朝小说沉魂复生模式的诗意化再创造。《搜神后记.李仲文女》写葬于武都郡北的李女,与张生相亲相爱,结成夫妻。按照命中注定,李女本来马上就到复活日期了,但因为她的父亲李仲文听说阴世的女儿跟阳世书生相恋,他想念女儿,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棺材瞧一瞧,结果发现,李氏女的白骨上已经长出了肉,面目完全恢复了平常人的形态,但因为时间没到,腿脚却没有长好,因此没法生还,因为父亲的好奇,可怜的李氏女只好含恨永沉阴世。按六朝小说的原则,沉魂复生,有严格的“定数”,不可违拗,否则就万劫不复。伍秋月命定的复活本来也有准确日期,正如伍秋月所说:她的复活是有严格的定数的,这个月的月末,才是复活日期。可是,王鼎为了伍秋月杀了阴世的隶卒,要想逃脱冥中惩罚,就必须违反“定数”,让伍秋月提前复生。按照六朝小说的模式,提前复生的伍秋月应该只能像李仲文女那样“体下但有枯骨”地永陷地下。然而,她却复活了。秋月成功复活,是人定胜天,是王鼎深厚忘我的爱的胜利:王鼎按照伍秋月约定的地点挖开坟墓,看到棺木已腐朽,秋月身上的衣服也随风而化,面对一具冷冰冰的女尸,王鼎一点没有厌弃之心,立即将梦中得到的符粘在女尸背上,包上被子,自己背到江边。爱的魔力使得阳世男子摆脱了死的恐怖,爱的力量也使得铮铮铁骨的男儿无师自通学会了用小心眼儿,如果王鼎雇船运尸体,船夫恐怕不会干,王鼎喊过一条船,假说妹子病了,要送她回家。然后,王鼎数夜把冰冷的女尸拥在怀里,用自己的体温促使伍秋月复苏,伍秋月果然渐渐温暖起来,三天后,醒了。

    痴爱感天地,定数不作数。违拗定数者硬是复活了!蒲松龄还进一步对违反定数复活的女鬼进行美化,秋月复活后,骨软足弱,似乎一风就能吹倒。因为体弱,家务活儿不能干,走十步路外,就得有人扶着。对于嫁到名士之家的伍秋月,这倒不算什么缺陷,反而因为复活太早,带来了封建士子梦寐以求的、弱不禁风之美,并构成秋月特有的弱柳迎风的风采。

    我在欣赏王鼎与冥世巧妙周旋的情节,欣赏女鬼伍秋月的神韵时,总隐约地觉得:这两个小说人物很像小说家意愿的提线木偶。仔细推敲,则发现,作者创造这个人鬼恋故事,确实有其良苦用心。篇后的“异史氏曰”很明白地说:“难道阴世追查它的逃犯,还可以侥幸逃脱吗?”(“岂罪致冥追,遂可幸而逃哉?”)这话透露了作者的创作意图,把我们从对主人公两次逃脱冥世追捕的艺术欣赏转回到作家的良苦用心上。原来,小说人物两次复活的巧夺天工艺术处理,正是基于作家惩贪罚虐的美好愿望!王鼎立决隶卒,干净利落,“忿火填胸”“即解佩刀”“不暇语,持刀直入”,连杀四隶,却没有一句开口发难的话!对鱼肉人民者只有利刃相向!“异史氏曰”还说:“我打算给朝廷建议定条法律,凡是杀了公差的人,罪过要比平常人减三等。因为这些公差没有一个不可以马上杀掉的。”(“余欲上言定律:‘凡杀公役者,罪减平人三等。’盖此辈无有不可杀者也。”)聊斋先生对官衙蠹役的刻骨仇恨像火山一样爆发,甚至异想天开,要制定法律了!蒲松龄还别出心裁地说:“能铲除这些残害人民的差役者,就是好人;就是对待他们稍微苛刻一点儿,也不能算是残忍。何况阴世间原本就没有一定的法规,如果有恶人,不管是用刀砍,用锯解,用锅煮,都不算残酷。如果是让老百姓人心大快的事,也必定是阎罗王所喜欢的。”(“故能诛锄蠹役者,即为循良;即稍苛之,不可谓虐。况冥中原无定法,倘有恶人,刀锯鼎镬,不以为酷。若人心之所快,即冥王之所善也。”)显然,《伍秋月》这个人鬼恋的动人爱情故事,是作者借助冥世鬼魂的形式,为现实社会中水深火热的良民百姓呐喊。“冥中原无定法”一句更有深意,本意应该是:设置冥世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映照阳世;编造冥法,也是为了更有力地针砭现行吏法;为了能够深刻表达作者的“磊块愁”,什么样的“鬼狐史”,都可能应运而生!

    《伍秋月》既然如此强烈而沉重地担负着刺贪刺虐的思想重责,倘若没有出色的人物创造技巧,则很可能成为作者主观意愿的人物符号。蒲松龄笔下男女主角,一人一鬼,虽然本质上是作者借助人鬼恋固有模式做社会批判的优孟衣冠,却成为十分成功的人物形象。而“刚柔相济”可以算《伍秋月》人物的最突出特点:王鼎“慷慨有力”,与柔弱娇怯的伍秋月成强烈对比。王鼎杀辱兄之恶隶,“立决”,“又决”,前无斟酌犹豫之举,后无惊惧逃逸之心。秋月作为旁观者,却“大惊”并帮王鼎想出脱逃妙计。一个莽撞一个小心,一鲁一智,对比鲜明。秋月被隶卒“撮颐捉履,引以嘲戏”,只能“掩袖呜泣”,“啼益急”。王鼎不由分说,将冥役一刀一个杀了,怯懦弱女、威武壮士,黑白分明。两个青年男女在欢会时的表现也迥然不同。王鼎明知跟自己上床的是鬼魂,却“意亦甚得”,“直与驰骤”。伍秋月虽然是毛遂自荐的女鬼,却又“寸心羞怯,故假之梦寐。”一刚一柔,相得益彰。王鼎与乃兄王鼐同是书生,也形成强烈对比。王鼐自己身陷缧绁,王鼎为之与隶卒极力相争,他自己却说“此是官命,亦合奉法。”王氏兄弟,兄是个秉礼而行的谦谦君子,弟是个不能忍辱的铮铮男儿。当然,王鼎也并非单纯的“刚”,而是刚中有柔,王鼎与恶势力搏斗,杀冥役,莽撞而急切,救兄复活时,却按照伍秋月指点,做得十分细致,一丝不苟。再杀冥役时,毫不顾忌个人安危,帮助秋月复活,却小心翼翼严格按秋月之父的遗命,发瘗,载舟,长呼秋月之名,按部就班,井井有条。这类描写,颇像《水浒传》中直肠汉李逵的小心眼儿,像粗心人鲁智深的细心处。这样的描写就使得人物更为丰满,更为妩媚。

    伍秋月(原文)

    秦邮王鼎,字仙湖,为人慷慨有力,广交游,年十八,未娶,妻殒。每远游,恒经岁不返。兄鼐,江北名士,友于甚笃,劝弟勿游,将为择偶。生不听,命舟抵镇江访友,友他出,因税居于逆旅阁上,江水澄波,金山在目,心甚快之。次日,友人来,请生移居,辞不去。居半月余,夜梦女郎,年可十四五,容华端妙,上床与合,既寤而遗,颇怪之。亦以为偶,入夜,又梦之。如是三四夜,心大异。不敢息烛,身虽偃卧,惕然自警,才交睫,梦女复来,方狎,忽自惊寤,急开目,则少女如仙,俨然犹在抱也。见生醒,颇自愧怯。生虽知非人,意亦甚得,无暇问讯,直与驰骤,女若不堪,曰:“狂暴如此,无怪人不敢明告也。”生始诘之,答云:“妾伍氏秋月,先父名儒,邃于易数;常珍爱妾,但言不永寿,故不许字人。后十五岁果夭殁,即攒瘗阁东,令与地平,亦无冢志,惟立片石于棺侧,曰:‘女秋月,葬无冢,三十年,嫁王鼎。’今已三十年,君适至,心喜,亟欲自荐,寸心羞怯,故假之梦寐耳。”王亦喜,复求讫事。曰:“妾少须阳气,欲求复生,实不禁此风雨,后日好合无限,何必今宵?”遂起而去。次日,复至,坐对笑谑,欢若生平。灭烛登床,无异生人,但女既起,则遗泄流离,沾染茵褥。

    一夕,月明莹沏,小步庭中,问女:“冥中亦有城郭否?”答曰:“等耳。冥间城府,不在此处。去此可三四里,但以夜为昼。”问:“生人能见之否?”答云:“亦可。”生请往观,女诺之。乘月去,女飘忽若风,王极力追随,欻至一处,女言:“不远矣。”王瞻望,殊罔所见。女以唾涂其两眦,启之,明倍于常。视夜色不殊白昼。顿见雉堞在杳霭中,路上行人,如趋墟市。俄二皂絷三四人过,末一人怪类其兄,趋近之,果兄。骇问:“兄那得来?”兄见生,潸然零涕,言:“自不知何事,强被拘囚。”王怒曰:“我兄秉礼君子,何至缧绁如此!”便请二皂,幸且宽释,皂不肯,殊大傲睨,生恚欲与争,兄止之曰:“此是官命,亦合奉法。但余乏用度,索贿良苦。弟归,宜措置。”生把兄臂,哭失声,皂怒,猛掣项索,兄顿颠蹶。生见之,忿火填胸,不能制止,即解佩刀,立决皂首,一皂喊嘶,生又决之。女大惊曰:“杀官吏,罪不宥,迟则祸及,请即觅舟北发,归家勿摘提幡(注1),杜门绝出入七日,保无虑也。”王乃挽兄,夜买小舟,火急北渡。归见吊客在门,知兄果死,闭门下钥,始入。视兄,已渺,入室,则亡者已苏。便呼:“饿死矣!可急备汤饼。”时死已二日,家人尽骇。生乃备言其故。七日启关,去丧幡,人始知其复甦。亲友集问,但伪对之。

    转思秋月,想念颇烦,遂复南下,至旧阁,秉烛久待,女竟不至。矇眬欲寝,见一妇人来,曰:“秋月小娘子致意郎君,前以公役被杀,凶犯逃亡,捉得娘子去,见在监押,押役遇之虐,日日盼郎君,当谋作经纪。”王悲愤,便从妇去,至一城都,入西郭,指一门曰:“小娘子暂寄此间。”王入,见房舍颇繁,寄顿囚犯甚多,并无秋月。又进一小扉,斗室中有灯火,王近窗以窥,则秋月坐榻上,掩袖呜泣,二役在侧,撮颐捉履,引以嘲戏。女啼益急。一役挽颈曰:“既为罪犯,尚守贞耶?”王怒,不暇语,持刀直入,一役一刀,摧斩如麻,篡取女郎而出,幸无觉者。裁至旅舍,蓦然即醒。方怪幻梦之凶,见秋月含睇而立,生惊起曳坐,告之以梦,女曰:“真也,非梦也。”生惊曰:“且为奈何?”女叹曰:“此有定数。妾待月尽,始是生期。今已如此,急何能待。当速发瘗处,载妾同归,日频唤妾名,三日可活。但未满时日,骨软足弱,不能为君任井臼耳。”言已,草草欲出,又返身曰:“妾几忘之,冥追若何?生时,父传我符书,言三十年后,可佩夫妇。”乃索笔疾书两符,曰:一君自佩,一黏妾背。送之出,志其没处,掘尺许,即见棺木,亦已败腐。侧有小碑,果如女言。发棺视之,女颜色如生,抱入房中,衣裳随风尽化,粘符已,以被褥严裹,负至江滨,呼拢泊舟,伪言妹急病,将送归其家。幸南风大竞,甫晓,已达里门。抱女安置,始告兄嫂,一家惊顾,亦莫敢直言其惑。生启衾,长呼秋月,夜辄拥尸而寝,日渐温暖,三日竟苏,七日能步,更衣拜嫂,盈盈然神仙不殊。但十步之外,须人而行,不则随风摇曳,屡欲倾侧。见者以为身有此病,转更增媚。每劝生曰:“君罪孽太深,宜积德诵经以忏之。不然,寿恐不永也。”生素不佞佛,至此皈依甚虔,后亦无恙。

    异史氏曰:“余欲上言定律:‘凡杀公役者,罪减平人三等。’盖此辈无有不可杀者也。故能诛锄蠹役者,即为循良;即稍苛之,不可谓虐。况冥中原无定法,倘有恶人,刀锯鼎镬,不以为酷。若人心之所快,即冥王之所善也。岂罪致冥追,遂可幸而逃哉?”

    注释:

    (1)提幡:丧家将亡人入殓后,以八尺白布书写死者姓名挂在门前,是为丧幡。不摘提幡,就是说此人还在阴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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