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群体事件观:贵州瓮安 “6·28”事件的启示-以大智慧大勇气割掉“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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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创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制度

    在瓮安“6·28”事件中,一些干部隔岸观火,不愿或者不敢站出来制止,置之身外;有的甚至在家里打麻将,一躲了之。共产党的干部怎么可以在党委、政府面临如此危急的时刻,明哲保身?

    危难时刻见人心,显真情,暴露了我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瓮安“6·28”事件凸现我国干部制度的弊端,完善、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制度,显得十分紧迫。

    瓮安县委书记龙长春说:“选拔干部实际是以选票定干部。一些有能力、敢干事的干部,在老百姓中虽有口碑,但在干部圈子里容易得罪人,投票推荐的时候,就不一定推得出来。一些不得罪人的‘好好先生’反而容易推出来。这种选拔方式,导致‘拉票’现象屡禁不止,往往好干部提拔不上去,得不到重用,阿谀奉承的干部,反而青云直上。”

    瓮安县委副书记瓦标龙说:“选干部的程序看起来非常严密,实际上很难选出有真才实学、能干事的干部,更难选出优秀干部。因为有能力的人容易得罪人,得票就少,而在单位人缘比较好的干部,得票却多,但他又缺乏敢作敢为的精神,往往很难打开工作局面。选拔干部时‘洗碗效应’比较突出,吃完饭爱洗碗的人打破碗就多,得票就少;不爱洗碗的人,打破碗就少,得票就多。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值得很好研究,要加以改革和完善。”

    一般来说,干部选拔任用要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常委酝酿、常委会决定等多个环节。但其中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而架空制度设计。比如民主推荐,除了公选以外,民主推荐的人选都在原单位范围内产生,这就会发生“小圈子里选干部”的现象,候选干部只要平衡好本单位的人际关系,就可以顺利入围。

    瓮安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王小谦坦言:“在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简单以票取人的倾向。‘洗碗效应’越突出,越难选拔有能力、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

    他说,在考察干部环节,群众的积极性不高,他们认为组织上考察是流于形式,大多不会说真话,而是多讲成绩,少讲甚至不讲问题,干部工作成绩被夸大。考察失真、失实。等到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所选干部不适合时,补救就困难了,已经造成不良影响。

    瓮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唐显萍说:“对干部的考察平时工作做得不够,要配班子了,才安排突击考察,几天就要考察结束,考察结果并不全面,有的甚至会失真,给干部任用带来不利影响。”

    王勤,瓮安县原县委书记,当地干部群众几乎异口同声地说:“王勤是个好干部”、“这个人勤奋,好学”、“他非常廉洁,不搞腐败”。他被免职后,“王勤现象”引起干部群众的思考:“好干部”的标准是什么?“好干部”到底应该由谁说了算?

    王勤1998年刚调到瓮安时,瓮安县财政经济状况极端困难。他回顾说:“县委常委会讨论支出项目时,细到50元的支出款项;县里开‘两会’,连用多少张纸都要事先批准。发工资时先发老干部、再发教师,最后才发干部。财政最困难时,党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拿香烟来抵。”

    2000年以来的7年时间,他带领县政府领导班子扭住发展经济不放,让瓮安县GDP翻了近一番,财政总收入增长了近3倍。增加的财政收入,不仅还清了上届政府挪用的专项资金,还补发了欠干部职工的书报费、交通费、洗理费等“三费”及岗位津贴,两项相加达1亿元。

    从这些增长的经济数字看,瓮安的经济发展,王勤功不可没。从对干部考核的制度设计上看,王勤是个好干部。

    2008年10月22日,笔者与王勤交流3个多小时,得知他刚调去瓮安工作时,月工资只有400多元,捐200元给华东水灾地区,也是向朋友借的。他不打麻将,不进舞厅,有空就进办公室看文件、看书学习。他在瓮安工作10年,没有过一个节假日、星期天,也没有过一个“黄金周”。2008年年初,他在抗凝冻灾害中表现突出,受到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表彰,给他记了一等功。从干部廉洁、勤政上讲,王勤也是好干部。“王勤现象”问题出在哪里?出在我们的干部考核评价上。

    当前,我国党政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设计,是上级考核下级,群众几乎无法参与,评议也流于形式。而上级对下级的考核,往往注重的只是数字,每年只要按上级要求达到相应的经济增长,也就平安无事,导致一些基层政府为完成指标而完成指标,大量精力花在完成考核指标上,对精神文明建设,对社会稳定、社会建设、社会发展,无暇顾及。

    “考核体系是‘牛鼻子’,为了不被众多的‘一票’否决,为了年终考核‘合格’甚至‘优秀’,明明是上面制定的考核指标不合理,可我们有什么办法?乡镇工作陷入应付繁多的考核。”瓮安县一位副镇长无奈地感慨道。

    而具体到每个干部的考核上,既没有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也没有严格兑现奖惩,更多的是表扬鼓励,极少有批评惩罚,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误,即使庸一点、懒一点,也能顺利地任满一届。

    龙长春说:“对选拔的干部能不能用?怎样用?党委和政府并不很关注。由于考核体系不完善,造成很多干部考虑行政安全多,不敢抓、不敢管,形成行政管理上的‘堰塞湖’。”

    王小谦说:“有些干部犯了错误,但考虑到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对其惩戒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惩戒制度执行力度小,有的干脆就不执行。即使干部犯了严重错误,也采取先免职,再改非,保留级别,待遇不变,大大降低了干部违规的风险和成本。干部任用之后,如果缺乏奖惩分明、严格执行的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就会给庸、懒、贪官留出空间。”

    唐显萍说:“‘6·28’事件对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警示,就是配置领导班子时,干部性格特点、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等都要充分考虑。一个班子性格都比较软是不行的,性格都刚也不行,要刚柔互补。”

    瓮安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刘晓勇说:“选拔任用县级干部,必须要有在基层工作的经历,要不然在突发群体性事件时,处理起来束手无策。县级干部是承上启下的节点,地方党委‘一把手’的理念,往往左右县域经济的发展,决定一个地方的成败。虽说我们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但还是党委作决策,所以选准用好党委‘一把手’至关重要。”

    龙长春到瓮安任县委书记以后,不允许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结干亲家,不允许称干部为老板,党内一律称同志。县委从这些细节抓起,这几个月风气在变,瓮安面貌跟随在变。

    选拔任用干部,组织部门首先要秉承“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思想。同时,还要正视“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痼疾。目前,一些党组织内主要领导者个人集权的问题依然存在,往往以“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等冠冕堂皇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一些地方党委书记对党员和党代会负责的制度并不完善,书记的权力往往缺乏制度约束和有效的民主监督,权力宽得无边,导致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意志之上,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一个人执政理念发生偏差,往往影响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相当一部分干部不是根据群众的需求,而是循着升官的轨迹来研究制定工作目标。这必定造成干部热衷于挣钱、办企业,而忽视了民生和社会建设。”

    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落实其知情权、参与权,发挥其监督权,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途径。触动干部自身利益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多个环节,如果缺乏群众参与,制度缺陷本身就会助长干部脱离群众。干部只生活在干部圈子里,封闭循环,就会形成干部利益共同体,作风必然漂浮和粗暴,权力运行就会偏离执政为民的轨道。这种体制、机制长期运转,一些干部实际上长期不在群众中生活,对群众谈不上有感情。这些干部既不可能对上负责,因为党的生死存亡有党中央领导承担着;也不可能对下负责,因为老百姓不能决定他的升降去留;他们只对自己负责,实质是只对自己头上的乌纱帽负责。

    要扭转这种局面,就要从制度源头抓起,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必须有群众参加,并且大幅度提高群众参与评价的权重,群众参与决定他的乌纱帽是戴是揭,是戴大的还是换小的,他就不敢漠视群众了。探索创新干部考察任用新机制,势在必行,迫在眉睫。目前,贵州省委已要求组织部门通过“瓮安事件”,探索干部考核评价的长效机制。

    首先,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委必须把干部考察任用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一把手”要亲自抓这项事关全局、事关党的前途和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选准、选好、用好干部。

    第二,加大各级组织部门考察干部工作的力度,重在平时工作中考察了解干部,拓宽考察和选拔干部的视野,改变要配班子才派组织部门突击考察的做法。在组织部门建立考察干部专门机构和队伍的做法,可以尝试。

    唐显萍说,建议建立一支专门的干部考察队伍,专门研究、探索如何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如何选拔出优秀干部来。因为干部考察工作保密程度高,不是组织部门的人,平时对这方面的工作关心和研究不多。考察干部时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就很难,比方抓精神文明建设这一块,就不好给干部确定考核指标。建立专门考察干部的机构和队伍,就可以大胆探索和创新。

    第三,解放思想,创造条件,择机试行公推公选。要让人民群众参加干部评议,参加公推公选,实行民主监督。只有让人民群众对干部的升降去留具有充分的话语权,选拔出来的干部才不敢懈怠,才能对老百姓负责。

    现在考察干部的范围比较窄,在科局长和乡镇干部范围内民主评议和考察县长,由干部推选干部,选出的官更多地考虑的是党政机关部门小圈子的利益,千方百计维护的也是党政机关部门小圈子的利益,政府无形中形成了自己的利益团体。因为这些单位的科局长们,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的官帽戴得稳不稳,而对工人、市民、农民等普通老百姓的利益,他并不在意,因为群众对他的官帽一点左右不了。一个政府长期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体性事件就会不期而遇。

    干部同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前提是利害相关,干部利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他就会对群众负责。这不是个人的行为能解决的,需要制度作保障,现在没有一种制度和机制可以保证其相关性。干部的考察、考核、任用、撤职、罢免,没有一样是群众能起重大影响的,导致干部漠视群众利益,有的甚至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损害群众利益,恶化干群关系。

    为从制度上防止干部对群众利益的漠视甚至损害,必须从选拔干部制度源头抓起,加大老百姓对干部评议、认同的权重,让老百姓对选拔干部享有充分的话语权。比如选举县委书记,就可以采用上下结合、党内党外结合的办法,先把候选人确定为二三人,甚至三五人,让全县党员投票,再让有各界人士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投票,在充分了解党员、民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县委书记候选人,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县委书记。

    这种方式选举产生的县委书记,选举制度就决定他既要为上负责,也要对下负责。“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关注民生的要务,也就从干部选举制度上有了保障。现行干部考察任用办法产生的干部,往往“看上不看下”,有的甚至“压住下级,糊弄上级”,这种干部贻误工作,坑害百姓,阻碍发展。

    目前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不完善、不健全、不尽科学合理。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的有关数据,一般由被考核干部所在单位收集、上报,准确性、可靠性难以服众。而且指标体系并不对称,一般是上级考核下级,缺乏下级对上级的评价。缺乏监督体系,上级派人下去考核下级,有的吃好、喝好、玩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当前,决定干部升降去留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仍缺乏群众的广泛参与,干部评价“内循环”,政绩考核“向上看”,考评制度本身就助长干部脱离群众。这种考评制度的弊端,迫使党委和组织部门积极探索日常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相关制度,进行制度创新,以促使干部眼睛向下,贴近群众,执政为民。

    干部考核成本低、信息对称的办法就是民主,召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各界人士代表大会,被考核的县委书记、县长等领导干部,公开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代表述职,让代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打分投票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通过这种方式考评,党委、政府的工作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工作必须来真的,玩不了假,也不敢懈怠,人人都起来负责,也就不会“人亡政息”了。

    县域经济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还要解决干部换得太快的问题。县委书记、县长长期在一个地方任职不行,待久了容易自满,容易凭经验办事,容易按部就班,甚至容易滋生腐败。现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干部换得太勤,在一个县工作一两年就调走了,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尤其是县长,既然是人民代表选举产生的,就应当干满一届,否则他就不会真心实意为老百姓服务。除非有极特殊的情况,领导干部不应中途换人。共产党应当尊重民意,人民代表选出来的县长不脚踏实地干满一届就上调,实际上是领导机关、少数领导人的意志凌驾于民意之上,助长干部找门子调动,甚至助长“跑官要官”的不正之风。

    干部频繁调动,还涉及干部交流问题。干部交流初衷是好的,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避免产生腐败现象具有积极意义。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简单化、绝对化,交流面过宽,交流干部过多,过于频繁,过头了就容易产生副作用。

    瓦标龙说:“并不是所有的干部都不能在原籍工作,所有的重要岗位都交流了,本地干部怎么想?弄不好产生交流干部与本地干部之间的矛盾。交流干部对地域情况没有本地干部熟悉,对一个地方的稳定会带来一定影响。瓮安县委11名常委,9名是交流干部,交流干部占81%。‘6·28’事件正好发生在星期六,当天交流干部只有我和王勤在家,还有两个本地常委在家,其余干部不在瓮安,显得力量不足,处置不力。”

    在瓮安,流行“干部交流,浪费汽油;政府走空,指挥遥控”的顺口溜,从一个侧面说明干部交流面过大的弊端。

    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还要解决“干部圈里评价干部”的老问题,因为政府部门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利益群体,党和政府的公务人员已成为一特殊利益群体,县委书记、县长为这个利益群体着想多、谋利多,局长、科长、乡长、镇长和书记们就会欢迎县委书记、县长。而人民群众欢迎的县委书记、县长,因为对各级干部要求严,工作抓得紧,还要拿更多财政收入改善民生,损害了官员们的利益,大大小小的官员们就不一定高兴。一个县的财力毕竟有限,如党政官员群体对百姓利益损害过大,矛盾尖锐到一定程度,群体性事件就爆发了。

    我国县级党委、政府是直接面对老百姓的,选拔好县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选拔好县委、县政府“一把手”,建设好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对树立执政党的权威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在现行的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管理体制下,县级干部一般不会积极主动地为老百姓着想,也不会全心全意地为老百姓服务。

    中央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有相应体制、机制、制度来落实。必须打破在干部圈子考核干部这种传统的考核制度,应建立让人民群众参与考核干部的制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落到实处。

    县级党委、政府是直接为老百姓服务的。县一级书记、县长的政治命运,应更大限度地交给老百姓。县长可以让老百姓直选,实践证明选出来的县长不称职,老百姓不会责怪党委和政府,由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就是。各级党委要认真研究和放手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是上级老不放心下级,层层不放心,有的乡镇连一个村支部书记也要上级党委任命。

    要充分相信广大人民群众,不要怕直选出事,怕直选“丢掉政权”。实际上,纵向考核“丢掉政权”的风险更大。纵向考核实际上是书记一人或一个常委班子认定其好不好,对干部的考察了解是有限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执政是否为民,服务好不好,老百姓心中最有数,老百姓却没有多少话语权,这样的政府很难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

    目前,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机制并不完善。在党委会内部,委员的民主权利尚缺乏制度保障。这与党内权力分置不清直接相关。在现实中,地方“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书记”这一权力关系实际上被倒置,党代会作为党内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党内监督的主体,实际上被虚化了。为了理顺党内权力关系,对于党代会常任制、党代表任期制等强调党员主体地位的制度探索,应该提上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瓮安“6·28”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

    瓮安县23个乡镇,247个村,仅有党员12129人。而党员队伍中,居然有黑帮“玉山帮”的成员,黑帮戴上了“红帽子”,所以人们说“瓮安不出问题才怪了!”

    唐显萍说:“全县47万总人口,就有11万人外出打工,农村只剩‘6199'(儿童和老人)部队了,农村发展党员很难了,基层组织建设后继乏人。”

    瓮安县受访的一些乡镇干部谈到,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但是,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免征,乡镇一级政府普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乡镇工作的体制性和机制性矛盾非常突出,使乡镇这一党的最基层政权成了权力有限、责任无限的“全能政府”;成了任务繁多、职能膨胀的“部门政府”;成了不管不行、管又管不了的“无奈政府”;成了没有财力、靠负债运转的“空壳政府”。

    体制上条块分割。随着工商、税务、林业、国土等部门先后实行垂直管理,乡镇党委对站所不能形成有效的协调管理和约束机制,导致权责矛盾突出,执法主体错位,相当多的精力用于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如乡政府代表交通部门修路,代表税务机关收税,代表教育部门兴办教育等,缺位、越位、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常将从税费征收到经济增长指标,从招商引资到农民收入,从计划生育到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任务,细化为各种各样的考核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而且以“一票否决”的刚性约束形式,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导致乡镇政府以有限的权力承载着无限的责任。

    财权事权不对称。税改后,乡镇事权不变,支出口径依旧,财政收入减少。在失去了自由支配的“三提五统”费用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仅够维持乡镇基本运转。未列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的硬性支出,“拼盘式”的经费配套政策和“一刀切”的目标任务考核方式,迫使乡镇干部疲于奔命。

    转型滞后,供需脱节。目前乡镇整体转型滞后,内设机构小而全,分工交叉重叠,干具体工作的人员少。部分乡镇干部素质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长期形成的传统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惯性作用,削弱了乡镇干部面对新形势、寻求新办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感觉“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因此,在基层干部中产生了“乡镇无为”论,错误地认为全面免征农业税后,干部同农民的关系切断了,乡镇干部对农民没有制约手段了;“服务中心”论,认为中心工作来了突击一阵子,中心工作结束无所事事;“温饱稳定”论,认为乡镇工作能够让农民解决温饱,不出乱子,社会稳定就行了。面对相当多的农民群众国家、集体、义务观念淡薄,法制观念淡化,致富奔小康无门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缺乏热情的实际,许多乡镇干部茫然无措,无所作为。

    《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控制乡镇领导职数,从严核定和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由省级政府实行总量管理,确保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由于乡镇编制5年不准进人和设置的学历门槛限制,导致乡镇想要的人才如农业、畜牧专业等最需要的实用型人才进不来,能进来的又不是急需的人才。

    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通知精神,虽然有效地遏制了乡镇人员膨胀,但由于现有乡镇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知识陈旧,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不强,州、县布置什么工作就被动地做什么,有些工作甚至难以完成好。而有些乡镇干部心思在编织关系网上,希望自己早点调回县机关,没有安心在基层干工作,更不用说怎样为群众服好务。个别干部甚至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其行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从县、州直到省级政府部门,人浮于事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科股干部心思不放在工作上,用于考虑自家经商办企业,工作草率,作风粗暴。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基层工作,上要应对政府各个部门,下要面对千万百姓,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完全要靠他们去贯彻落实,党和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也要靠他们去完成。乡镇这级基层政权是党执政的基础,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瓮安县不少乡镇已经被弱化成空架子了。

    瓦标龙说:“不仅乡镇一级责权不相称,包括县一级领导班子的责权都不相称。比如,乡镇一级的党政‘一把手’都要报州委组织部批。我认为应该适当下放权力。在体制上,越到基层政府越是无限的责任,有限的权力。权责不统一,干部有时候就会推,说这个东西不是我的责任,你找别的部门去吧。回避矛盾,导致矛盾越积越多。”

    他说:“瓮安村级班子几乎瘫痪。村干部总体素质偏低,年龄偏大,35岁以下的党员占12%,60岁以上的党员占31%。不少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有的即使被发展成党员,但入党就走了,党支部没有战斗力。村干部工资待遇偏低,月工资只有200元多一点,稍有能力的人根本看不上眼。村干部在村里基本上没有威信,村里的工作主要靠乡镇下去的包村干部在做。”

    唐显萍说:“近几年各地发生的一些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多发生在县域乃至乡镇一级,表明基层政权正面临严峻挑战。”

    如何加强党对农村基层政权的领导?如何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受访的瓮安县各级农村工作干部感慨至深,提出了许多改革思路和建设性意见。

    首先,当前农村最迫切的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这是党的执政根基。要准确定位乡镇职能,强化乡镇干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制,完善乡镇行政管理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经营管理体系和社会事业发展体系,变直接干预生产、催种催收为向农民提供党在农村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服务;向农村提供公共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矛盾纠纷调解、救灾抢险等政务服务;向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技能培训、就业等信息服务;向农业生产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和资金服务;向农村各类专业组织和农产品销售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动乡镇政府由全能型向有限型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变,由权力型向责任型转变,由人治型向法治型转变。

    第二,增强乡镇活力。按照职权与责权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合理划分并最大限度地为乡镇下放人权、财权、事权,赋予乡镇政府对条条管理机构相应的监督权和人事建议权。因地制宜地确定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规模,因事设岗、因岗定人。规模较大、财政状况较好、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还可考虑跨乡镇设置事业单位,可几个乡镇设置一个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上级财政应通过适当形式给予支持。

    第三,既要全力抓好现有债务的化解工作,又要建立预防新债务产生的长效机制。建立乡镇消赤减债目标责任制,剥离乡镇政府债务,对历史上形成的乡村债务,要摸清底数,加强审计,区别情况,分清责任,分类登记,先易后难,逐步化解。如对农村“普九”达标建设等本应由中央政府承担而由乡镇政府承担的政策性债务,要优先消化;以乡镇名义为企业贷款形成的债务,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到企业,由企业负责偿还;对乡镇以前因发展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所形成的债务,又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应实行核销减债、降息减债、改革改制减债以及挂账不计息逐步清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办法解决。

    第四,创新工作机制,减轻乡镇工作负担。县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得转移给乡镇承担;需要县和乡镇共同完成的工作,县要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并赋予必要的权力。以“权责对应”为宗旨,实施乡镇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县要严格控制面向乡镇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切实减轻乡镇工作负担和压力,减少众多的“一票否决”和各种“责任状”,尤其不要给乡镇下达招商引资的硬性指标,把乡镇干部从众多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切实解除乡镇工作的额外负担,以便集中精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五,加强对现有乡镇干部培训,用政策吸引干部向乡镇流动。近期中央举办了对县委书记的培训,乡镇干部也应采取类似做法,对他们进行培训。同时,“先修渠,后放水”,积极培植分流载体,创造转岗平台。出台完整的配套政策对分流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以维护社会稳定。在乡镇干部职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出台鼓励政策,让有知识、有经验、有能力、有抱负的大学生、县级机关干部自愿地到乡镇工作。

    在新形势下,乡镇干部应该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贯彻执行者,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产业结构调整的指挥者,种养加技术推广的引导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者,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民素质的实践者。能够达到这些目标,党在农村基层的根基就牢固了。

    “6·28”事件以后,瓮安县委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8年9月下旬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强化党委的核心作用,推动“三农”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完善乡镇党委领导机制,要求乡镇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好方向、出好思路、抓好大事,管好干部、用好干部;完善乡镇党委决策机制:进一步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强调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要提高综合素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作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改革督查方式,实行岗位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党建,夯实基层基础。要求调整优化组织设置,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强“勤政廉政村(社区)”建设。瓮安县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已经开始运转,正在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地开展。

    与此同时,瓮安县下发了《科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旨在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科级领导干部的工作热情,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办法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划分等次,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科级干部评价、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党管干部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分类考核的原则。考核对象是各乡镇,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

    考核办法规定了严格的纪律:考核对象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和情况,不准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考核人员及相关部门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不准泄露考核机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考核工作咨询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负责接受考核工作的有关政策咨询,受理群众举报。

    考核办法规定每年开展一次,于当年12月底以前完成。考核分批次进行,每批考核对象及方案,由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拟定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核评分由考核组依据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评定。绩效考核采取上级评下级、下级评上级,相关部门干部及各界人士参评三种方式进行。

    考核办法规定上级评下级权重占50分,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家班子主要领导给单位正职打分;二是由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给分管单位正职和副职打分;三是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正职和副职打分,最后得分取平均分。下级评上级权重占30分,由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的正职和副职打分。相关部门及各界人士参评权重占20分,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部门代表和村居干部、工作或服务对象、乡镇、企业、工商界人士等(不少于50人)对单位正职和副职打分。

    考核办法规定绩效考核分别评定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次,对参加绩效考核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依照考核等次进行奖惩:凡评为优秀等次,排名前10名的,由县委、县政府颁发绩效考核优秀奖;凡评为“不称职”等次,“不称职”票超过有效票总数1/3的,一律免职;凡评为“基本称职”等次,其“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计占有效统计票总数40%以上的,一律免职;凡评为“基本称职”等次,其“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累计占有效统计票总数1/3,低于40%的,一律诫勉谈话。考核等次作为当年度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正、副科级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记入档案。

    “一石激起千层浪”。瓮安县《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的意见》和《科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全县干部群众、各界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干部普遍感到了工作压力和动力,明确了工作方向,增强了干好工作的责任心和自信心。广大人民群众感到党政机关风气和干部作风在发生变化,看到了瓮安改革发展的希望。

    三、整合民主监督机制

    在瓮安“6·28”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贵州官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真相。通报描述了当事人李树芬跳河寻死的情景,她准备跳河了,其好友刘某正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某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她便跳下河去了”。

    随着“瓮安事件”真相渐趋明朗,以及“房价不会跳水,只是在做俯卧撑”、“主持人博客曝光裸体做俯卧撑照片”等炒作,“俯卧撑”迅速成为网络热词。

    略带戏谑的“俯卧撑”,折射出网民对现实公共事件真相的渴求。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是信息公开的标志性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无专门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的现状,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从此,关乎民生的决策不再是少部分人关起门来做的神秘事。然而,正如媒体所言,现实生活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却还是一扇“玻璃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不管是从法规本身的条文来看,还是生效以来执行的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信息公开是推进基层民主、实施民主监督的必要条件。瓮安“6·28”事件暴露出一些地方存在信息公开不充分、不及时,利益分享不均等问题,导致贫富悬殊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在县和乡镇,重大资源开发项目、社会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群众缺乏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缺乏分享发展成果的机制保障,宏观经济指标与群众的微观感受严重脱节。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从深层次上探讨,根本出路在于政治体制、运行机制、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关键在加强党和政府自身的建设,整合和完善监督机制,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机构的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把政治民主交给人民群众,实行全方位的民主监督,党委和政府就不敢懈怠,干部就不敢“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忘乎所以,而是“人人起来负责”,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扭住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不放,努力把经济搞上去,给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让老百姓共享发展成果,党和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历史周期率”的问题,最终要靠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来解决。

    瓮安“6·28”事件警示我们:人民民主不仅是政治原则,还要在现实生活中加以实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的权利能否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发扬民主,当前的重点在于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人民有权了解政府决策的过程,有权参与决策,有权监督政策的执行。民主是治疗腐败顽症的不二法门。因此,要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就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充分协商等基础性工作。信息公开包括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的信息,都应公开透明。

    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人,把党权和行政权都抓在手,用行政权力捞好处,扭曲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党政主要领导手里的行政权力,缺乏制度规范和制约,执政理念、发展模式发生偏差,党委和政府脱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远。“6·28”事件暴露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恶化,折射出执政党权力运转失去监督引发的严重后果。

    王小谦说,目前监督的方式、形式单一,新闻媒体的监督跟不上。使用干部监督不够,实名举报太少,匿名举报查实没有,也没有办法反馈给举报人,而举报人则认为“有问题的人照用”,与组织没有沟通的有效途径。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管几乎成了盲区,比如有的干部交友不慎,生活不检点,出了事组织上才晓得。举报人怕打击报复,常用“听人说的”来开脱,干部监督形成“民不告,官不理”的怪圈。

    落实党内民主,规范权力运行,应全力化解眼前的矛盾和冲突,首先应从基层开始改革。从严治吏,必须从严治党;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治领导干部;不仅从严监督管理人,而且要创新党内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没有好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即使领导人有好的思路和愿望也会落空。

    瓮安“6·28”偶然事件的背后,是体制、机制、制度带着缺陷长期运行的必然结果,任何个人都难以抗衡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缺陷;是损害群众利益,百姓不能共享发展成果,积怨太深,积重难返的必然结果;是党委和政府脱离群众,失去公信力的必然结果。创新科学规范、高效运转、执行有效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整合、完善监督机制,势在必行。

    群众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批评和建议,帮助党委和政府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它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纪律的强制性,往往不被人们所重视,往往被一些领导人和党政部门所忽视。实行群众民主监督可以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只有把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加强民主监督,有利于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利于执政党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克服缺点,减少失误;有利于防止领导人搞特权、搞腐败,因为搞特权和腐败最害怕人民群众,凡是搞特权、搞特殊化的领导干部,经批评教育仍然不改的,人民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控告、弹劾、撤换、罢免,直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由于共产党处在执政地位,更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所谓互相监督,就是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这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着重要作用。民主党派的监督具有层次高、范围广、形式活等特点,与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辅相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共产党执政也不例外。

    人大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和主要职责。人大监督主要是实施宪法监督、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和预算、询问和质询,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工作视察,特定问题调查,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罢免和撤职等。人大监督是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体现之一。

    新闻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发挥传播快、覆盖广的独特优势,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敦促政府沿着法制轨道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运行,敦促政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瓮安县副县长肖松说:“建立完善监督机制,要在加强法制建设上下功夫,努力改善政府依法行政的环境,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瓮安在移民搬迁、城建拆迁中,存在违法操作的现象。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司法机关要带头知法、执法、守法。现在程度不同地存在依情办案的现象,明明应该公开审理的案件,怕给政府揭短而不公开审理,如果真心爱护政府、帮助政府、支持政府,就要敢于施行‘断臂疗法’。政府官员要用法来规范言行,要依法行政,看准‘高压线’,不得踩‘红线’,建好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整合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民主监督,目的在于帮助党和政府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减少或避免工作失误,防止干部脱离群众,产生主观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公权异化和领导干部搞特权、搞腐败,从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民主监督机制能不能发挥作用?能不能形成长效机制?既取决于民主监督机制本身是否完善,是否持之以恒,更取决于执政党是否真正把自己置于民主监督之下,一旦民主监督发现执政党自身出了问题,执政党能不能敢于面对,能不能敢于自己依纪依法果断地加以纠正,这才是决定民主监督机制灵与不灵、民主监督成与败的关键所在。监督机制越健全,执政基础越牢固。

    贵州省委处置瓮安“6·28”事件过程中,敢于正视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迅速启动干部问责程序,为中国处置类似群体性事件作出了榜样。

    瓮安“6·28”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几乎在第一时间启动干部问责程序。7月3日,瓮安县县委书记、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政委等领导干部被免职,随后对黔南州委书记作了职务调整。瓮安县纪委、县监察局查处了39名与“6·28”事件负有责任的党政干部。

    贵州省委对发生群体性事件负在不可推卸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不管是谁都敢于问责的新思维,是树立新群体事件观的标志和分野,不再是简单地结论为“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闹事”,不再是简单地抓“幕后黑手”,而是立足于正确区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正视执政党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足于把自身的事做好,敢于叫“庸官、懒官、拿钱不干活的官统统‘下课’”,决不护短,决不姑息。这对一些习惯以推卸责任化解社会危机的党政干部,产生了巨大震动。贵州敢于问责干部的做法,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云南省孟连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也随之跟进了干部问责制。

    四、创建利益协调机制

    经济社会要发展,矿产、水能资源要开发,交通“瓶颈”要打通,城镇要改造,企业要改制,前进过程中必然遇到矿群矛盾、移民安置矛盾、征地拆迁矛盾等。瓮安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认真反思“6·28”事件的教训,再也不能回避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敢于面对,积极主动地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

    鉴于这些年发生大大小小的群体性事件,几乎都是群众为经济利益的诉求所引发的,化解矛盾就应对症下药:面对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新局面,应由政府出面协调各方,由当事群众选派代表,参与涉及利益各方平等协商、民主决策、全程运作、全程管理、全程监督,必要时赋予群众代表否决权。在处理具体利益关系时,正如82岁的离休老干部陈文清所说:“大政策不违背,小事情上让点步嘛。”政府和企业必要时应做出适当妥协,才能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尽可能保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尽量让利于民。只要政府确保兼顾公平的利益协调机制健康运行,就能打开和谐发展的一片新天地。

    瓮安县在资源开发的同时,伴生了地表水下降、地表塌陷、山体滑坡、矿渣堆积、水土流失、耕地毁损、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等一系列问题,矿区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矿群矛盾在瓮安显得尤为突出。

    在瓮安矿区,老百姓住的是开裂的房屋,喝的是沟中浑水,良田沃地日渐板结,种上庄稼难有好收成。矿区老百姓弄不明白:“为什么世代生活居住好好的地方,经矿老板这么一挖,水没了、田没了,还要日夜担惊受怕,政府不管,老板不理,还要不要人活了?”“老板把值钱的东西挖走了,为什么我们守着煤山没煤烧,守着磷矿没钱赚?”

    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谁享受?

    瓮安县的矿群矛盾由来已久,上届党委、政府恐怕并没有认真思考这些问题。2007年从福泉市交流到瓮安任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的刘晓勇说,一到任,就感觉瓮安的矿产资源开发非常不规范,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采代探的情况非常严重。据清查的不完全统计,非法开采不下100个点,而且规模大,危害大,生态、土地、资源破坏大。到“6·28”事件发生前,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就查处违法占地、盗采资源近40宗,炸封无证煤窑100余洞次。

    矿产资源开发乱象的背后是有领导干部参与。刘晓勇说:“查处难度非常大,因为有部分干部职工参与,甚至包括‘上面’的领导同志也有参与其中的。一些业主仗着有后台,在查处过程中,明目张胆地乱挖资源。盗采资源屡禁不止,国土部门按照有关文件,对5位这样的业主进行了拘留。”

    在瓮安清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的过程中,执法人员担着极大的风险。刘晓勇坦言:“包括我在内的国土执法人员,都接到过无数威胁、恐吓电话:‘再查下去,要杀死你!'”

    潘玉华说:“土地、矿山为国家所有,但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谁代表国家’,在现实中变成了‘谁有权谁说了算’。”

    为了加大资源开发力度,瓮安县政府2004年招商引进一批采矿企业,包括个体老板,只交给当地政府一点管理费,没有办理合法手续,就让他们大肆开采矿产资源。群众抱怨说:“这是县政府不依法行政,权大于法的典型做法。”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是发展的前提。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党委、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党委和政府只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人民群众的利益就能得到保障,人民群众就会拥护和支持,否则,人民群众就不答应。

    “6·28”事件后,瓮安县新一届党委、政府着力创建和谐矿山,已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来解决矿群矛盾。在瓮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包括3名矿主在内的39名人大代表,联名向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和谐矿区建设基金》的议案,这份议案在10月30日举行全体会议表决时,全会应到人大代表208名,实到202名,获得全票通过。目前,瓮安县人民政府正在拟订实施细则。

    瓮安县人大主任潘玉华说:“瓮安矿群矛盾极其尖锐,已影响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矿区很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方式,建立和谐矿区建设基金,用于矿区环境整治,积极化解矿群矛盾。‘矿老板找钱拍屁股走了,生态环境破坏留在地方,老百姓吃苦,政府买单’的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明确“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化解矿群矛盾,维护矿区稳定,构建和谐矿区,实现矿区群众与采矿企业互利双赢。

    创新建设和谐矿区的新机制,引导合法磷矿、煤矿、钼矿、硫铁、铝土等矿产业主成立相关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负责收取一定费用,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政府监督”的原则管理使用;由政府引导磷矿、煤矿、钼矿等矿产企业的业主,树立“办一个企业,富一方群众”的意识,从开采每吨矿中提取一定资金回报社会,回报当地群众,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让群众在资源开发中获得实惠,共享发展成果;由村民代表、乡村干部和企业代表三方组成“矿山协调会”,负责协调解决企业与群众的矛盾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参照交通、城市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和有关政策,分类别制订土地征用、农田污染、毁坏及改种,房屋损坏赔偿,拆迁安置、人畜饮水和生活用煤等补偿标准,切实保护矿区群体利益不受损;由政府出面协调组建培训中心,承担矿区农民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主要面对当地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立足企业实际需求,培训合格后推荐到企业就业,企业要尽最大努力吸纳矿区农民就业,最大限度地增加矿区农民的收入,只有农民增收了,矿区和谐了,企业才能发展。

    加强矿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矿区基层组织在建设和谐矿区中的作用,把一般性矿群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建立矿区乡镇党委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党建制度,企业党支部与农村党支部、企业党员与农村党员结对帮扶等制度,强化村级组织在建设和谐矿区中的作用,营造企业、群众共建和谐矿区的氛围。与此同时,建立健全重大情况报告、矛盾预测、矛盾排查机制,建立处理群体性事件预案制度。

    建立健全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群众和企业沟通机制,建立完善矿群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矿群矛盾调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旧的矛盾化解了,新的矛盾会不断产生。化解矿群矛盾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县、乡、村各级领导班子、企业和村民等方方面面。县委、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乡、村各级和企业的职责,对矿群矛盾坚持提前介入、苗头控制、排查调处到位,强化当地党委、政府“零距离”接触,及时有效地调处矛盾。

    地方政府主持公平正义,切实做好各方利益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统筹、维护和实现企业、群众、政府各方利益,促进企业发展与群众受益同步,确保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归根到底,产生矿群矛盾的根源是利益再分配问题,统筹、维护和实现各方利益是解决矿群矛盾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势必对矿区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损害,矿群利益冲突阻碍群众、企业发展,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抑制企业掠夺式开采,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优先吸纳矿区群众就业,并且在群众生产、生活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带动群众发展;另一方面,帮助矿区村民面向矿山,依托矿山,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矿区经济,增加群众收入。通过平衡矿群两方面的利益,使群众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群众与企业利益共享,同步和谐发展。和谐成为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成为矿区群众和企业共同的心愿。

    五、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

    1989年3月23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乌干达总统约韦里·穆塞韦尼时,对我国改革开年十年取得的成就和工作中的失误有一段精辟的谈话,他说:“我们最近十年的发展是很好的。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最重要的一条是,在经济得到可喜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的情况下,没有告诉人民,包括共产党员在内,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有了这个传统,我们就能抗住腐败现象,老干部就能管好他们的子弟。我们经过冷静考虑,认为这方面的失误比通货膨胀等问题更大。”

    20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今天我们重温邓小平同志的谈话,感到分外亲切。瓮安县在经济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时候,为什么会发生“6·28”打砸抢烧事件?受访的各界人士深刻反思,几乎一致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育出了问题,“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

    免职后的王勤一直在深刻反思“6·28”事件的教训,他痛定思痛地说,教育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法制教育也好,社会主义社会教育也好,都要具体,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法制教育有“四五”、“五五”普法教育,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尤其显得重要。现在社会开放,西方文化、影视剧进来了,在导向上使学生产生暴力解决问题的思想倾向。有些电视剧、电子游戏中通过非法渠道来解决问题,青少年模仿力强,很容易效仿。我们这代人从小是党教育长大的,从红小兵、少先队员长大的,现在大环境改变了,社会开放了,教育却没跟上,娃儿们没有法制观念,发生“6·28”事件时,有人一调唆就去了。

    王勤反思说,对师德师风的教育太重要了,现在对业务要求越来越高,对师德师风教育抓得差。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学生对教师个人崇拜,完全讲业务,不加强德育要出问题。玉华学校的个别老师起了极坏的作用,把自己不正确的思想扩散给学生,影响学生健康成长。

    他说,要加强感恩教育,感谢老师、感谢父母不能少,最重要的是对共产党、对社会的感恩不能丢。不正确引导即使经济搞上去了也白搭,对农民、对大众都要教育。现在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种粮政府还给补贴,农村医疗在改革,“三条保障线”都建立了,还有最后一道防线,生活不下去的老百姓,政府还要给“低保”。老百姓、学术界只拿国外来比,不作纵向比较,思想就会出偏差。不能简单比美国、比欧盟,照搬西方要天下大乱。感恩要宣传,首先要感共产党的恩,要感谢党中央和省里给的好政策。

    瓮安各界人士反思“6·28”事件的教训时说,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都需要警醒过来,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深入进行执政意识、执政能力、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的学习教育;深入进行新时期新阶段共产党执政条件下,如何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习教育,尤其要加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习教育;深入进行新形势下如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以及有效地开展群众工作的学习教育。

    与此同时,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对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打击,除恶务尽,决不手软。为什么瓮安县“玉山帮”等黑恶势力横行10年而打不垮?说明我们的政府和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专政工具的作用,正不压邪,不能为民伸张正义,不能给人民提供安全保障。黑恶势力气焰嚣张,人民没有安全感。

    受访的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谈到,共产党执政了,与老百姓应该保持“鱼水关系”,可是,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容易脱离群众了,容易产生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尽管社会主义教育、“三讲”、“保先”、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活动不断,但事隔不久就反弹。一部分党政干部、公安干警由脱离群众转向害怕群众,个别人对老百姓作风粗暴,高高在上,作威作福,一旦有事,就像“6·28”事件那样,群众就不会向你报告,你就成了“聋子”、“瞎子”,坐失处置良机。

    由于对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缺失,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丢掉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这把“刀子”,丢掉了党的“群众路线”这个法宝,加之正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凸现期,社会管理没有现成的经验和路子可寻,当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群众愤怒起来以后,也就不好收拾了。

    受访干部群众认为,在瓮安,思想政治工作、群众教育工作,从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街道到农村,几乎全线溃退,法制教育缺失,网络管理失守,西方充满暴力、靠打杀解决问题、没有法制概念的影视作品、网络文化乘虚涌入,大肆渗透思想文化阵地,青少年一代缺乏辨别是非与抵抗侵蚀的能力,潜移默化,诱发犯罪,刑事案件高发,一旦有导火索就引爆了群体性事件。

    营造健康的思想文化阵地,对广大人民群众寓教于乐,一靠堵,二靠疏。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从实际出发,探索和建立健全对影视作品、网络文化实行监管的可行制度,解决网络监管的技术瓶颈,最大限度地将“苍蝇”、“蚊子”关在外面。与此同时,解放思想,提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宽松文艺创作环境,花大力气发动、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向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一代提供健康向上的、富有民族特色的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作品。诗歌、小说、影视、音像、网络等作品,既要有“阳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才能极大地丰富人民群众多元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是非常现实、非常迫切、非常有效的教育形式。

    潘玉华说:“我们失去了对‘6·28’事件最佳的处置时机,从中吸取教训,今后要用最小的代价去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在看来,最小的代价就是搞好教育,就是提高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同时,必须建立教育长效机制,以防教育过后容易反弹的问题。”

    共产党执政转眼就60年了,“历史周期率”的危险仍然存在。革命战争年代人民冒着生命危险入党,舍生忘死参军,出生入死打天下,为什么今天党和政府出台这么多惠民政策,还发生“6·28”事件?

    潘玉华说:“瓮安恢复正常秩序后,县委及时启动机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大家痛定思痛,对怎样使用人民给的权力,怎样为老百姓服务,怎样克服权力部门利益化现象等重要问题,都在探索逐一解决的办法,最终要在制度层面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

    刘晓勇说,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科学发展,要注意对干部群众的教育,民风、社风、党风都要教育,要不然,群众、干部、党员思想作风就会偏离方向。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党员干部和群众教育。一些干部平时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虽然只是个别干部,但群众不这样看,群众只看你是执政党,也就激化了党群矛盾。

    瓮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胡亁飞说,要教育群众,公共文化设施跟不上,要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老百姓文化生活贫乏,就去打麻将赌博,青少年就去玩电子游戏,就去泡网吧。党管广播、电视、报纸很有经验,对网络管理跟不上,西方价值观念和腐朽生活方式乘虚而入,与共产党争夺思想文化阵地。

    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谈到,各级党政干部、共产党员、工人、农民、城镇居民、青少年学生,都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党史教育。要办社会教育,就要舍得加大教育投入。要组织多种类型的培训班,特别需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巩固思想文化阵地。执政党一定要有阵地意识,要是思想阵地都丢了,队伍就溃不成军。思想文化阵地是执政党看不见的根基,一定要牢牢守住这块阵地。党政干部一定要牢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是“舟”与“水”的关系,牢记“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古训。

    当年随人民解放军进军贵州,解放瓮安时留下来的一些离退休老干部深情地说,瓮安还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要教育人民群众、教育下一代人,不要忘记瓮安是一个革命老区,当年红军长征时曾三过瓮安,曾在这里召开著名的“猴场会议”,为“遵义会议”作了重要准备。然而,就在新中国成立近60年、改革开放3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重大发展的今天,却在瓮安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实在令人痛心。要教育干部群众,瓮安这块土地是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打下来的,今天衣食无忧的太平日子来之不易。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建设中国,也只有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唯有跟着共产党走,瓮安才安,唯有拥护共产党,才能建设新瓮安。

    革命战争年代,班长、排长、连长、团长们,为了革命胜利和党的利益,竟然拿自己的身体去为党挡子弹,“6·28”事件中,我们的书记、县长们,面对公然挑衅县委、县政府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就连站出来为党和政府说句话都不敢,真有更大的事情发生,会挺身而出为党和政府承担风险?会为党的利益舍生忘死?

    党员干部的素质问题,近些年来,尽管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从党员干部在“6·28”事件中的表现来看,不宜把党员干部的素质估价过高,尤其是县及县以下基层公务员的素质不宜估价过高。首先,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缺陷:通常是官选官,大官选小官,缺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其次,一选定终身,干部选拔上来后,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几乎全靠自己在成长,多数健康成长起来了,有的却不然。

    王小谦说,干部培训经费不足,能够派出去培训的干部很少,上挂学习的也少。我们想组织科级干部到上海等发达地区去培训,但人家不买账,需要上级帮助联系。干部出去少了,眼界不开阔,工作中打不开局面。干部培训要加强,培训方式、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培训机制都要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巩固执政根基,加强执政基础,居安思危,需要对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一代,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进行遵纪守法教育。青少年一代是国家、民族未来的希望,要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教育考评机制改革,切实解决深层次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教育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

    潘玉华说:“有人说‘多彩贵州’搞了三年,不如‘6·28’事件一天的影响。‘6·28’事件的确是件坏事,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坏事完全可以转化为好事。经过几个月的整治,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瓮安建设成崭新的瓮安,让中国、让世界的新闻记者来瓮安看看,我们的执政能力是强的,执政根基是牢固的,人民群众是拥护共产党的。”

    2008年10月30日下午,瓮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刚刚落幕,瓮安县委书记龙长春在他办公室欣慰地说:“代县长谢晓东同志在上午闭幕的人代会上,全票当选为县长。这很不容易,说明瓮安现在人心很齐,人民拥护共产党,拥护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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