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印象里,江南的油纸伞总是跟爱情相关的。若不是因为一把油纸伞,那个千年不老,那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还会不会发生呢?
驿外断桥边,千里长堤旁,绿柳丝绦,杏花烟雨。江南美,烟柳雨蒙,像一滴水墨在宣纸上洇染开来,穿长衫的书生许仙,在断桥被一场及时雨打湿了,美丽温婉的白姑娘恰好出现,借给他一把油纸伞,于是,借伞还伞,往来反复,书生和姑娘之间演绎出一段让人为之断肠的爱情故事。
油纸伞,和江南的绵绵细雨密不可分,长街曲巷,黛瓦粉墙,青青的石板路上盛开着一朵朵美丽的伞花,伞花下或一个人踽踽独行或两个人并肩漫步,雨滴顺着伞檐滴滴答答,淌成诗行。
那年去江南,在一家工艺品店里偶然与油纸伞相遇,心中除了惊喜还有惊艳的感觉。
惊喜,是因为诗人戴望舒的笔下曾经那么温婉地描绘过油纸伞,为我们描绘过那样一个温馨的场景: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这样的场景激起了年少的我,对油纸伞和油纸伞下的故事全部的遐想。
除了惊喜,再有就是惊艳,因为那些油纸伞精美绝伦,瘦竹为伞骨,油纸为伞面,伞面上描绘了各种花卉和图案,颜色更是让人欢喜,忧郁的湖蓝,淡雅的浅粉,娇羞的嫩黄,梦幻的绛紫,翠嫩的浅绿……
那些让人惊艳的油纸伞,其实是被当成工艺品出售的,生活中好像已经很少有人用这样的油纸伞遮风挡雨了。我买了一把湖蓝色的油纸伞,站在江南的街头,不知怎么就莫名地想起了穿和服的日本女人,撑着这样的油纸伞,迈着小碎步,一副温婉恭谦的模样。
在高楼林立的街上,偶然在犄角旮旯发现了一家古意十足的茶馆,开茶馆的老板娘是个年轻的女子,穿旗袍,窈窕,美丽。她热心肠地给我们讲述了她的外公和她的外婆一段美丽的爱情故事。
她的外婆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儿,上学放学总会撑着一把油纸伞走在街上,雨天遮雨,晴天遮阳,窈窕的身影,美丽的笑靥让街上许多年轻的后生为之倾倒,可是后来谁都没想到,她的外婆却选了一个最穷的男人,因为那个男人会做油纸伞,手艺精湛,技术一流。
两个人就那样牵了手,做伞卖伞,这一牵手就是一辈子,这一牵手就是一生,偶然邂逅,从此再没有分开过。
江南细雨,缠绵多情,淅淅沥沥,仿佛是离人的眼泪。油纸伞下或穿长衫的儒雅男人,或穿旗袍的幽静女子,诗意,美丽,走出一段历史,行出一段风韵。
很难想象,在北方的雨天里,撑着这样一把油纸伞走在街上。北方的风很硬,能把人刮跑了,北方的雨点很大,能把树叶打掉了,不懂温柔,亦不解风情,风狂雨骤,那样纤瘦美丽的油纸伞,怎生经得起?
那些美丽的油纸伞,只能盛开在江南的烟雨里。
那天,没有下雨,太阳很大,汗倒是涔涔而下,我一个人走在江南的街上,撑起那把湖蓝色的油纸伞,瞬间遮出一片小小的阴凉。时光纷纷,仿佛倒流,回溯而上,穿越回那个令人无限遐想的年代。
米酒暖光阴
一直觉得米酒是酒中的谦谦君子,它没有白酒那么凛冽高调,没有红酒那么风情优雅,甚至没有啤酒那么平民亲和,更没有鸡尾酒那般洋气张扬。它清香甜爽,绵软醇厚,有着小家碧玉的温文尔雅。
喝白酒需要胆气,大多数人驾驭不了白酒,到最终,总会被白酒撂倒,喝得满脸通红,烂醉如泥。喝红酒讲究情调,古人都知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所以喝红酒一定要有好的酒具才更有味道。喝啤酒就没那么多讲究了,晌午或傍晚,饭点时,街上常常能见到肩上搭着衣服,手中拿着啤酒,喝得摇摇晃晃,自言自语的人,会不会喝酒的,都能整上两口。至于鸡尾酒,那是洋人的喝法,很多液体混合在一起,五颜六色,看上去赏心悦目,喝下去,滋味别具一格。
我不大喝酒,对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唯独对米酒,始终存留着一份原始的初衷,那是因为和米酒有着一份很深的渊源,那份渊源要从小时候讲起。
小时候,我是在外祖父身边长大的,所以记忆中的年有很多跟外祖父和外祖母有关联。年根底下,外祖父会把做酒用的米泡软,然后沥干,上笼屉蒸,蒸好后放入缸中,等待发酵。过程很繁琐,所有的器具要擦拭干净,保持干燥。等待也很煎熬,过上那么一段时间,然后那酒像山泉水一样,自米中慢慢溢出,很神奇,很美妙,一滴一滴,醇香晶亮,带着一股芬芳,掀开酒盖,一股甜丝丝的香气扑面而来,当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外祖父常说,凡是粮食皆可做酒,只是那年月,寻常的百姓人家,大多没有余粮,逢到年成不好,粮食都不够吃的,无比珍贵,哪有多余的粮食去做酒?
所以米酒绝对是一种奢侈的饮品,只有逢年过节才可以喝到,所以小时候我特别没出息,特别盼望过年,只有过年,外祖父才会做上一缸上好的米酒,等到年三十的团圆饭上开启。
一家人围坐在火炕上,灶下柴火添得旺旺的,炕上热得烙屁股,喝着米酒,吃着饺子和热气腾腾的饭菜,心中别提有多美了。
有一年,年根底下,外祖父做了一缸米酒,甜香醇厚的米酒,还没有揭盖就已经是酒香四溢了,小舅舅经不起诱惑,也等不及年三十,跑到存酒的窖子里,偷喝了外祖父的米酒,喝了多少不知道,反正是醉倒在酒缸旁边,两天都没有醒转过来。酒醒之后,像一只小病猫,只嚷嚷着身子软,像面条,爬不起炕。
米酒甘醇、绵软、温厚,酒劲不是很大,一口喝下去,清、爽、甜,会觉得有一股涓涓细流传遍全身,温暖、舒坦、惬意,简直是一场舌尖上的享受,但喝多了,同样会醉,老百姓的说法,那叫后劲。
喝米酒最好的时光当然是冬天,寒冷的冬天里,温一壶自己亲手酿造的米酒,再放几粒枸杞,倒酒的时候,偶尔也会看到盛酒的青瓷花小碗里,碗底卧有几粒米,那米胖大白软,那枸杞红艳抢眼,在小火炉上温得暖暖的,喝一口,入心入肺;再喝一口,暖身暖胃,用不了多大一会儿工夫,只觉得肢体绵软,醉眼惺忪,听得见周身的血流奔涌的声音。
冬日的阳光斜映在墙上,慢慢游移。外面的世界,白雪琉璃。偶有风从屋顶穿过,瓦片扑棱一下,檐底的冰流哗啦一下就掉到地上,眼见得慢慢融化了。远处偶有鸡鸣犬吠和孩子们的嬉笑声,那种时刻,静、美、暖,惬意。
诗酒趁年华。
抿一口,甘醇入喉。赴一段,美丽光阴。
瓦罐煮春秋
喜欢几味草药,皆是因为其独特的名字。
比如独活,一茎直上,得风不摇曳,无风偏自动。这样一棵细径无香的小草,被古人叫作独活,喜欢这两个字,孤单却有风骨,得势却不张狂,平淡却不沉沦。以鹤的姿势,临水照花,存活于世。
比如当归,绿叶紫茎,山谷溪边,悠然自得。这样一棵开米粒状白花的小草,被古人叫作当归。在我的心中,当归是很温暖的两个字,比如出门在外,羁旅天涯的游人,想起家中的亲人,就会想起这两字。青衫白发我当归,咀噍式微惭古诗。
比如佩兰,也叫水香,静水生香,不过是普通的一株草,开毫不惊艳的花,但在我的心中却充满诗意,我固执地、想当然地以为,风吹佩兰,叮咚作响,风过处,佩兰左右摇摆。相从期岁晚,兰佩袭芳熏。
比如忍冬,比如半夏,比如苍耳等等,每一味草药,单单只看名字,就赋予了我极大限度想象,忍冬的“忍”字,半夏的“半”字,苍耳的“苍”字,一个虚字一个实字的组合,使这味草药的名字有了美感,有了延伸的空间。闲暇时,把玩草药的名字,也算是一种寄兴之处。
小时候戴过一种预防感冒的香囊,其实不过是一只小巧的香囊中塞入几味预防感冒的草药,然后挂在脖子上,与肌肤相亲相伴,天长日久,身体上有了一种淡淡的草香。也曾喝过治疗感冒的汤药,几味草药放在一只黑色的陶罐里,小火慢煎,整整一罐子的水,被漫长的时光煎成浓汁,盛在一只粗瓷碗里,然后捏着鼻子灌下去。
草药的香,很怪,不是寻常的香,有苦有涩有一种怪怪的味道,若不是捏着鼻子,实在是难以下咽,所谓良药苦口是也。
我喜欢看母亲煎药的样子,左手执扇,右手执筷,从容安静,扇几下火,搅拌一下罐中的汤药。漫长的时光里,守着一只瓦罐,一直重复这个动作,热腾腾的气息散发出半苦半甘,甚至是说不上来的一种气息,弥漫在空气里,以至于后来很多天,家中都会弥漫着一股草药香,久久不散。
我在旁边陪着母亲,看书或是闲话,等不及汤水缩成浓汁,间或会迷瞪一会儿,打个瞌睡,睡几分钟,醒来后,发现母亲依然还在重复那个动作,仿佛时光静止不动,而我还是先前那般,中间不曾有过停顿或滞留。
多年后,已经很少有人会再亲自动手煎药,不知道是因为煎药的过程漫长而繁琐,还是治病的效果太缓慢,大多数人有个头疼脑热多半会从药房买些西成药,那些煎药的时光,多半停留在我童年的记忆里。
偶尔,我会光顾离家不远的那条街上的一家中药铺,那家中药铺古色古香,像是掉进了时光的隧道。那些瓶瓶罐罐,药柜药匣,一溜靠墙,匣子上有闪着冷凝光泽的铜拉手,那些老中医们熟悉每一位草药的药性,他们除了卖草药,也替人煎药,所以离那家店老远,就会闻到一股强烈的刺鼻的气味。
时光荏苒,草药早已不复当年的盛世繁华,那些对草药情有独钟的人,多半骨子里都有一种古典的怀旧情结。草药的调理和疏散远远没有西药来得更为直接,所以很多人弃草药而奔西药。
我固执地喜欢草药,不是因为药名,不是因为药香,而是因为那是几千年时间的长河中沉淀下来的精华,翻阅《药海》、翻阅《诗经》,都有它们的身影,闻到草药香,我总会想到那样一个画面,红酥手,黑瓦罐,小火慢煎,咕嘟咕嘟冒泡。氤氲的热气中,仿佛煎的不是草药,煎的是时光,煎的是岁月,煎的是文化,煎的是历史,煎的是我们一脉相承的传统和生活。
绿面条
你吃过绿面条吗?
我吃过。年少时,有一次生病,说是生病,其实也不过是一次小小的感冒,放学途中淋了雨,回家后就开始发烧迷糊,持续几日不见好转。
病中,憔悴萎靡,食欲不振,口中淡而无味,看见什么都不想吃。那时候,食欲一直很好,就像小孩子做游戏,总是在想象中与美食同归于尽,难得有胃口不好的时候,偶然的食欲不好,没有胃口,就把母亲吓坏了。
一连三四天,滴水未进,母亲长叹一声,说:“这丫头,若一直这样下去,不病死也得饿死,这可如何是好?”母亲长长的叹息声,轻轻地散落在我的耳边,带着回声。
迷迷糊糊之中,听见母亲的声音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寂静的午后时光里,院中的蔷薇开得正盛,有淡淡的香味四散开来,两只猫儿在花架下打架,一只黑花“板凳”狗在傻乎乎地观战。
在淡淡的花香中,我嗅到了另外一种香味,那是不同于花香的妖、甜、媚,而是有一股清新的粮食的香味,让人感觉舒适、温暖,亲切。应该说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我睁开眼睛,看见一碗热气腾腾的面绿面条放在旁边的桌子上,还冒着袅袅的热气。绿色的面条?我以为自己眼花了,看错了,这世间怎么会有绿色的面条?每一根都是绿盈盈的、圆润的、悠长的,简直太有想象力和诗意了。
转回头,我看见母亲暖如阳光一般的笑脸,母亲说:“趁热吃吧!我放了很多的姜丝,趁热吃了,感冒就会好的。”
我从床上爬起来,带着贪婪和热切,端起那碗面条,像猪八戒吞人参果一般,不大一会儿工夫,就把面条全部吞了下去。
说来也奇怪,折腾了很多天都不见好的感冒,被那碗绿色的面条神奇地治好了。很难想象那碗面条带给我的幸福感,那是天下最好吃的面条,胜过任何的美食大餐。在缺衣少药,物质极度贫乏的年代,那碗面条给了我慰藉和安全感以及满足感,它把我的恐慌和无助打跑了,可见吃饱了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儿,吃好了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儿。
后来,我照葫芦画瓢,又感冒过几次,每一次都必然要纠缠母亲,要吃她做的绿面条,声言只有吃了她做的绿面条,感冒才会痊愈。母亲拗不过我,明了一切地说:“小馋猫,等着,我给你做去。”
母亲去厨房,净手,和面。其实面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白面,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稀奇的是母亲和面用的水,那不是普通的清水,而是新鲜水嫩的绿色菜蔬,在滚水中煮过之后切碎,攥出老绿的汤汁用来和面,母亲独特的创意让我觉得很新奇。
母亲只是一个平凡的主妇,用一颗聪慧的心把平凡的生活过出了不平凡的滋味,她像绣花一样,在琐碎的生活底色和背景上绣出她的诗意,那些贫困粗糙的生活被母亲打理得温馨而生动。
她会在一只破了洞的袜子上绣上一朵小花,遮住袜子上的破洞,她会在一根普通的面条中加上她超凡脱俗的想象力,她会把一只小小的土豆做出十几种花样。母亲有一双巧手,她能把最平常的日子过出不平常的滋味,像变魔术一般神奇。庸常生活里,她总能带给我们一丝小小的惊喜。
我承认,我没有母亲那般慧心和巧手,也没有母亲那般热爱厨房,多年之后,我仍然会念念不忘母亲做的绿面条,可是母亲却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手脚麻利的小媳妇。时光把母亲变成了一个老妇人,虽然母亲还是那般的要强,可是自从母亲的眼睛患上白内障以后,别说绿面条,就是普通的面条也做不好了。
回家,我仍然会摇着母亲的手撒娇:“我要吃绿面条。”是的,撒娇。请允许我用这个词,有母亲在,不管我有多老,都是一个有人疼的孩子,都有撒娇的权利。
母亲笑而不语。那种力不从心的无奈深深地刺疼了我,那种时刻,我是不是该痛恨时光?是时光,把母亲变成了如此无奈和力不从心。
绿面条。
一碗普普通通的绿面条,始终在我的人生路上,飘着温暖的香气,是我饥饿时的粮食,是我空虚时的支撑,是我冰冷时的温暖。
渐去渐远的老行当
每个人的记忆中都会定格一些印象深刻的画面,那些画面不会褪色,不会消失,在时光的码头里,占据着一席之位,闲暇时,那些记忆便如翩飞的蝴蝶,暂时在你的肩头或发际停靠一下,像一星渔火,温暖着人生羁旅。
一夜春雨润杏花,雨后的乡村是寂寞的,时光仿佛静止不动,鸡鸣犬吠的躁动仿佛一下子都停止了,地湿路滑,长天白日的,愈发显得安静,百无聊赖的女人在家里纳鞋底,盘丝扣,绣鞋垫,百无聊赖的男人们则抽烟修理农具。
忽闻街上响起一声响亮的喊声,这喊声拐着弯儿拖着长长的尾声:锔锅、锔碗,锔瓷器……
女人放下手里的针线,男人放下手里的物什,纷纷往街上跑,最高兴的当然是我们这些孩子,看着外乡的手艺人把那些破了的锅,碎了的碗,残了的坛坛罐罐花瓶什么,变戏法一样重新整合到一起,神奇地恢复到原来的样貌。
锔活也分粗和细,那些走街串巷的手艺人,干的自然都是粗活。那些专门修补古董瓷器的匠人,干的自然是细活儿。
母亲没有什么古董瓷器,甚至没有一只像样的花瓶,母亲有一只两瓣了的蓝花粗碗,碎了之后一直没有舍得丢掉,就是等着锔碗的手艺人来了,帮她修补好。她小心翼翼地找出碗来,捧在手心里,捧到锔碗的手艺人那里,看着他用锔子把碗钉补好。补好后的碗,盛上水,居然是滴水不漏。
乡村最常见的手艺人,还有磨剪子戗菜刀的,当然也能听到那声长长的、带着尾音的,而且响亮非凡的磨剪子戗菜刀了,谁家的剪子菜刀不快了,自然就会奔出来。
那时候,最常见的是一个老人家,慈眉善目,见有人来,就放下一个长条凳子,凳子上放一块磨石,在磨石上淋上水,然后就哗哗地磨起来,一下一下,不是十分用力,但很认真。那个苍老的背影,在阳光的映照下,于是有了沧桑的诗意。剪子或者是刀磨好后,会在一块布条上试一下,轻松地铰下来一块布,就说明手艺人的手艺很到家。
第一次看到人家绞脸,还是村里的一个姑娘出嫁。那时候,我们这些小孩子是哪儿热闹往哪儿挤,有姑娘出嫁这样的喜事儿,自然是跑在最前面,也好看个真切,于是看到一个有了些年纪的女人给一个即将出嫁的姑娘绞脸。
绞脸是一种古老的美容术,也叫开脸,是一个女孩子的成人礼。大多是有了年纪的女人,用一根结实的丝线,一端咬在嘴里,另外两端绕在手指上,只见两只手上下翻飞,一会儿的工夫,就把脸上的汗毛全部拔光了。被开过脸的姑娘,会变得白皙美丽,容光焕发。可是那时节,我看不到姑娘漂亮与否,我心里一直担心的是,那些汗毛被绞掉了,会不会很疼?据说疼与不疼,完全要看开脸的手艺人手上的功夫。
时光如流水一样,带走很多东西,那些记忆里的符号,大多已消失在光阴里,只是偶尔被提及,但却再也不会出现在生活里,比如走街串巷的货郎,那是外祖母的最爱,只要听到一声长长的吆喝,外祖母便会踮着一双小脚,去买她的针头线脑。比如吹糖人的师傅,那是我们这些孩子们的最爱,只要吹糖人的手艺人一来,不用吆喝,隔老远,闻着糖稀甜丝丝的气味,便围拢过去,看着糖人师傅用一双巧手做出各种造型的糖人,那种时刻,比过节还快乐。还有铁匠铺,偶尔我们也会驻足村边的铁匠铺,呼呼的风箱吹得炉堂里火苗直蹿,打铁的师傅把烧得通红的铁器放在砧子上,大小铁锤上下翻飞,不一会儿的工夫,那些又冷又硬的家伙便会成为打铁师傅手里理想的物什。
时光不会老,天地恒久远,但是人会老,传统的行当也会老,而且最终老到消失,仿佛从来都没有存在过,然后渐渐被人们淡忘,心中除了遗憾,真的别无他法。那些老行当,现在的孩子们连见都没有见过,我们怎样要求他们去记住?像钟表匠、掌萝匠、剃头匠、修钢笔的师傅等等,很多都在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而且愈走愈远,最终渺不可见。
想起那些消失在时光里的记忆符号,心中总会有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很多东西都留不住,不管你多么迫切地想,那种时刻,会觉得自己的两只手,竟然是那样的苍白无力。
为诗歌疯狂的年代
年少时,我们都曾为诗歌疯狂过。
全民皆“诗”的时代,我曾和一群写诗的朋友一起,骑着单车去莲花湾看古莲,那时候可真年轻啊,没有任何的底色和背景,连“喜欢”这个两个字,都是如此的纯粹,没有丝毫杂质。我不会写诗,至今都不会,可是这并不影响我当一个听众。那是一个为诗倾倒和狂热的年代,读顾城,读北岛,也读舒婷。至今仍然记得那些诗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那些句子,我至今记得,和血液一起流动,镶嵌进记忆里。
我们喝啤酒,读别人的诗,写自己的诗,当然,那些诗写得并不怎么样,但却是内心最真挚的情感,是青春的注脚,是快乐的源泉。朦朦胧胧,似懂非懂,却并不影响我们为之狂热和颠倒,因为那些诗句像火把一样点亮了我们的青春,照亮了我们还不曾开始暗淡的人生。
我们读诗赏莲,翘课去电影院看电影。小城里唯一一家电影院就藏在一个角落里,我们每天日落时分,骑几分钟单车,跑去电影院看看墙上的海报是否换了新的,是不是又上演新片了,那是我们最大热度的关注。
售票的女孩是电影院门口的一个招牌,两只长长的麻花辫,红嘟嘟的嘴唇,齐齐的刘海,比海报上的人儿还漂亮。她也读诗,我们啧啧称奇,诗歌已经像阳光一样,普照到每一个角落。
电影院应该是一处旧厂房改造的,座椅很密很凉,门口挡着厚厚的旧帆布门帘,因为进出的时候,多半都会被人摸一把,因此看上去油腻腻的,我们坐在那样一处简陋的电影院里,全身心地、专注地盯着屏幕,眼睛一眨不眨,生怕错过哪一个细节。看到有拥抱和接吻的镜头,女孩会脸红心跳,男孩会吹口哨,掩饰着窘态。
可惜没几天,电影院就改成了录像厅,里面进进出的,多半是浓妆艳抹的女人和痞里痞气的男人,满屋乌烟瘴气和一地的瓜子皮。
我们不再去电影院,青春的脚步仿佛一下子停滞不前,青春没有了出口,我们变得像一只只被圈起来的困兽,乏味地骑着单车在小城里东游西逛,对未来没有设想,对青春没有奢望。
后来,我们常常去小城的火车站,因为我们向往远方,我们想坐火车去小城以外的地方,看看天有多大,看看地有多远。
起因是,邻居家的一个姐姐,跟着恋人私奔了,就是从这个小小的火车站出发的。这件事情让我深受刺激,我忽然对那两根锃亮的钢轨产生了神秘和好奇,觉得它很神奇,因为它一直通向远方,可以让人去想去的地方。
我们有了一个新的去处,那就是小城那个小而破败的火车站,快车不停慢车停的火车站,看着那些上上下下,进进出出的人发呆,任时光在墙上慢慢地游移,设想着有一天,我也会像这些人一样,捏着一张属于自己的火车票,去远方。
时光像一只手,抚过的地方就再也回不去了。
经年之后,我的青春遗留在了我的小城。我的小城时光,我的仓库一样腐朽的电影院,我的破败而陈旧的火车站,我十七岁乏味而狂热的青春,我曾为之疯狂的诗歌,都永远地滞留在身后。
指甲花
金盘和露捣仙葩,解使纤纤玉有暇。美手如玉,状貌如花,大约是每一个女人的梦想吧!
购物中心的大厅里,搞什么发布会,开始之前,一个年轻的女子穿着白色的小礼服,在小小的舞台上弹琴,琴声婉转悠扬,如淙淙流水,这么好听的琴声,只可惜是在这样嘈杂的氛围中演奏的,有点不合时宜的感觉。
驻足看了一会儿,惋惜之余,忽然瞥见女子弹琴的手指上下翻飞,涂了蔻丹的指甲格外抢眼,煞是好看,不禁想起元末明初诗人杨廉夫的一句诗:“弹筝乱落桃花瓣。”那纷纷扬扬落下的花瓣不是桃花,而是女子弹琴时上下飞舞的手指甲。
都说闻香识女人,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香型和香调,其实看手也能识女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是《诗经》中最早规范的美女标准,细腰、纤手、凝脂,发如瀑布,眼如星眸,宽容大度,性格有张力,腹有诗书,气质如兰,方才为美女。
有一双美手,自然是女人求之不得的事,只是纤手如笋,十指如葱,美手天成,人工斧凿只怕不成,于是在指甲上下点功夫,美甲开花,于是成了女人们的大事。
元代女词人陆琇卿在《醉花荫》里写道:“曲阑凤子花开后,捣入金盆瘦。银甲暂教除,染上春纤,一夜深红透。绛点轻儒笼翠袖,数颗相思豆。晓起试新妆,画到眉弯,红雨春心逗。”可见在指甲上下功夫,不仅仅是现代女性的偏爱,爱美之心古已有之。
古代女子在指甲上做文章,得益于一种植物,那就是凤仙花,当然也叫指甲花,指甲花大多单瓣,颜色多,花开的季节,采花朵和明矾在石臼中捣烂,然后敷在指甲上,用叶子包好裹住,第二天早晨起床后,打开叶子,十个指甲便会艳如花瓣。
这样的美甲过程,自然是很繁琐也很复杂,可是爱美的女子却乐此不疲。这样的美甲方式,我有幸赶上过末班车,也体验过几次。
小时候,姥姥家的院子里种有几株指甲花,花开的季节,姥姥会颠着一双小脚,去院子里摘下指甲花,喜滋滋地为我染指甲。每一个流程,姥姥都做得极为认真,夜里捣花,然后敷在指甲上,及至第二天早上取下,便会有红红的指甲。
等待指甲变红的那一夜,可真是难熬,十个指头上缠裹着绿叶,有蚊子来袭不能打,痒从心起不能挠,最煎熬的还是等待,什么时候才能天亮啊?天亮了就可以有美丽的红指甲,我也可以大大地臭美一把。当然,偶尔也会有意外出现,睡觉不老实,把包好的指甲花弄散了,第二天便会懊恼一天。
指甲花,年年开。小小的一朵,单瓣,不算美丽,但却很艳丽,有如一朵小小的金凤落在枝头,只是姥姥再也不会为我染指甲了,凤仙花染指甲的时光,一去不返。
现代女性也染指甲,只是再也不会用凤仙花染指甲那么天然原始笨拙的办法了,随意一些的,会买了指甲油在家里涂抹。讲究一些的,会去专业的美甲店里请美甲师搞定,小小的一片指甲,对于一个专业的美甲师来说,那就是一方小天地,大有文章可做。
每一个专业的美甲师,都是一个绘画高手,在那片小小的指甲上,大显身手,或梅花点点,或心形图案,或条纹纵横,最惊艳的是,一个女孩子的指甲上居然描有一只银色的蝴蝶在翩翩起舞,充满灵气。
不知道写过“金盘和露捣仙葩,解使纤纤玉有暇”的元末诗人杨维桢看到现代女性的美甲,会作何感想?金盘和露捣仙葩的时代已经远去,小小的一片指甲成了驰骋想象的天地。
小小的一朵指甲花,染的不是指甲,染的是中华文明,染的是古人因为爱美之心而产生的智慧,比如胭脂是用红蓝花经棒槌捣出汁液制成;比如傅粉,明代是用茉莉花仁制成的,清代是用珍珠研粉制成的;而画眉则是用一种叫“石黛”的石头……
一年又一年,又见指甲花开。一朵又一朵,又在枝头上摇曳。
柔美女红
木楼阁榭,青石板路,湿漉漉的江南,蜿蜒的老街,古朴的木屋,咿咿呀呀的乌篷船,诗情画意,一下子涌入眼帘。寻梦乌镇,是想找寻梦里的蓝印花布,那种素雅清淡芬芳的田园之梦。
在一条一条老街上寻找,终于在一个巷子深处觅见,站在蓝印花布的作坊前,仿佛时光倒流,原始的土布,民间的工艺,浓郁的乡土气息,永远的蓝白二色,像一首首凝固的诗,在眼前流动。
我的脚步再也挪不动了,站在一间小小的染坊里,看到了纹样设计、花稿刻制、涂花版、拷花、染色、晒干等工序的全过程演示,想象里的女红终于有了最直接的感受。
旧诗文里,曾有描述女红的场景,比如《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孔雀裘。”比如“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都是对女红的描述。
印象里,女红是一件精巧细致的手工活儿,诗意而且浪漫,美丽温情的旧时女子,独坐绣楼,身边一定有一个寸步不离的花撑,撑子上,一块缎、一块绫或一块绢,绣上美丽精致的图案,或者是一朵娇艳欲滴的花儿,或者是美丽无限的风光,抑或是急于展翅的小鸟,那些图案,生动逼真,针脚细密,用于枕套、丝帕或肚兜等。
有一次,看电视剧《乔家大院》,玉儿回家找她爹借银子,人称山西第一抠的老爸,本该狠下心来不借,谁知乖巧的女儿给老爸做了一双白袜子,上面绣上了精美的花朵。粗看是一双袜子,细看却像一件艺术品。这样一双不起眼的手工制品,让玉儿的老爸进退两难,双泪长流,因为那一针一线的缝制里,都是暖暖的亲情和爱,最后唯有长叹:“一双白袜子,骗走了我三百万两银子啊!”
对女红充满了诗意的遐想,近乎唯美,其实不然,辞海里说:“女红是泛指古代女子纺织、印染、缝纫、刺绣等工作和这些工作的成品。”也就是说,女红是一项名副其实的体力活儿,大户人家的女子,把绣花当成一种消遣,小户人家的女子实质是把女红当成了一种谋生的手段,什么事情一旦沦为职业,就会变得枯燥和乏味。
旧时欢场上女子,讲究琴棋书画诗酒花,如薛涛、苏小小等都是美艳聪慧的女子,做诗,斗酒,与男人周旋,与女红沾不上半点边儿。唯有良家女子讲究贤良淑德针线女红,因为女红的好赖,是衡量一个女子好坏的最直接的标准,女红精湛一些的女子,多半会嫁一个好人家,所以一个女子多半要从小女孩的时代就开始修炼女红。
我不大会做女红,初识那个人时,满心的欢喜无法表达,居然想到手工织一件毛衣,结果,不是肥了就是小了,最后勉强改成一条围巾,落下一个把柄让他笑话。对于女红,我竟不及母亲之一半。小时候家里穷,母亲会在衣服的破洞处,开出一朵美丽的花,那个时候,我惊奇无比,以至于多年之后仍然遥遥地怀想。
现代都市女子,大多美丽时尚,光鲜照人,办公室里能够独当一面,商场驰骋,巾帼不让须眉,能够分辨出蓝山与雀巢口感的不同之处,舍得把大把的时间丢在午后的咖啡馆或者商业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甚至能把那些繁多又饶舌的洋酒,当成宝贝一般如数家珍。但这些美丽时尚的年轻女子,多数对女红一窍不通,拈不动针拿不动线,衣服偶尔不小心坏了某处,又舍不得丢掉时,会送到干洗店专业织补,哪怕是掉了一粒纽扣,也会找专业人士缝上,对于女红,非但不染指,从本质上,也毫无热情可言。
女红,构筑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竟成了一份奢侈的美丽和惆怅,尽管市场上泛滥着越来越多越来越美丽的女红制品,然,那些多半都是机器制作出来的,没有半点的温度和情感,手工时代的女红变成了一种孤单的美丽和哀愁,停留在我的梦里,久久。
熬汤成冻
总有一种味道会穿越时光,停留在舌尖上。总有一种滋味会走过岁月,停留在味觉中。美食给人的记忆永远超越其他感官上的刺激,一直深远地停留在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里。
旧年的时光里,母亲身体硬朗的时候,每逢年根底下,会给我们做很多好吃的,炸丸子,用地瓜和面粉做成的一种油丸,因为过油,所以叫油丸子。蒸年糕,一层糯米粉,一层红小豆,层层叠叠,白的面粉,红的小豆,好看又好吃。还有粘豆包,圆滚滚的,掰开是甜甜的红豆沙,小孩子们一个个都像小馋猫似的围着母亲转,使劲地吸动鼻翼,沾上点香气烟火气也是温暖的。
印象最深刻的,是母亲做的水晶冻,晶莹、剔透,有一种绵软的质感,看上去很诱惑,吃下去凉爽润滑,鲜香不腻。
所谓的水晶冻,是我根据直觉起的名字,其中包括许多品种,比如鱼冻、鸡冻、皮冻,凡是含有胶原蛋白的食物,大约都可以拿来做冻。
做“冻”很麻烦,工艺很复杂,大多是民间口口相传的做法。比如做皮冻,要选上好的猪皮,把上面的毛毛一颗颗摘净,那是费工夫又磨人的活儿,母亲会拿上小镊子和放大镜,认真细致严谨的样子,像个老学究,不亚于做一件艺术品。把细细的猪毛一根根拔除干净,然后放在锅里氽水去土腥味,然后把上面的油一点一点刮净,切成小块放在锅里熬。
熬字四点水,一个熬字,里面含有多少艰辛和等待的意思,不熬干这些水,如何凝结成冻?熬,其实也是整个做冻的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熬大了,水收干了,冻的口感硬,不润不滑。熬轻了,则太嫩不成形,所以这个尺度很难把握。
很多事情其实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中国的美食大抵也是如此,同样的东西,不同的人做出来有不同的味道,这中间的学问很深奥。做冻也是如此,加多少水,放多少皮,熬到什么程度才能炼皮成冻,这些完全要看个人的感觉。
汤熬好后,把切成小块的猪皮捞出,只留下那些浓浓的汤汁,那汤质黏稠,成乳白色,置于阴凉处,隔天再看,液体变成了固体,晶莹剔透,吃的时候去掉上面浮着的一层油,切成小块,淋上调好的酱油蒜末葱花香菜,美味人生,至此才刚刚开始。
冻的吃法有两种:一种是清冻,一种混冻。清冻就是汤熬好后,去掉里面的猪皮和杂物。混冻就是连汤带皮一起冻,家旁边的超市里卖的,大多是后者。
除了皮冻,母亲还会做鱼冻、鸡冻很多种。鱼冻用我们当地特产的老板鱼,做出来的鱼冻鲜香美味,爽滑可口。鸡冻则是选用上好的大公鸡,褪去鸡毛和内脏,添清水在锅里煮,收干汤水,肉烂汤静,这是我们家传统年夜饭中的保留菜品之一。
在所有这些冻之中,我独独喜爱鱼冻,而父亲独独喜欢母亲做的鸡冻,一碟冻,二两酒,清粥一碗,算不上丰盛,但却其乐融融。
不仅仅是因为胶原蛋白能减慢机体细胞老化,而是那些冻,是母亲在一个个漫长的下午精心制作出来的,一点一滴被我们吃进去,暖心暖胃。
母亲不是什么大厨,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因为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因为对我们的爱,所以不断地动脑子、动心思,在物质贫乏的年代,在不大丰盛的餐桌上,给我们制造出一个又一个惊喜,因为这些小小的惊喜,生活变得不再那么单调和枯燥,每天都有了一个小小的期待。
唇齿留香的年代
每个人的记忆中,都曾有过唇齿留香的记忆!那些诱惑我们视觉诱惑我们味觉,那些让我们眼睛幸福让肠胃温暖的美食,是寂寞人生中一道盛宴。不见得是满汉全席,也不见得是山珍海味,但那却是人生中的不能忘记的味觉记忆。
年少的时候看《红楼梦》,一知半解,囫囵吞枣,专挑有好吃的和好玩儿的章节看,其中有一道菜,叫茄鲞,是整部《红楼梦》中记载最为详细的一道菜,工艺流程款款道来:才下来的茄子把皮签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
这道菜繁琐,讲究,铺张,却是旧时大户人家餐桌上一道普通的菜品,一个普普通通的茄子,因为配料的不凡,身价立刻尊贵起来。在这里,不是想说茄子有多么尊贵,也不是想说配料有多么的讲究,我只是想说说古人在没有味精,没有香精,没有诸多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怎么就把一道不起眼的茄子做得活色生香?
用香菌、新笋、蘑菇做配料,显然是奔着一个“鲜”字去的;用鸡油炸了,用香油收,显然是奔着一个“香”字去的,普普通通的食材,一样可以把食物打理得又鲜又香,可问题是,你肯花多少时间,花多少成本,花多少心思在一道菜上。
与古人相比,现代人活得越来越粗糙,当然也会花心思在食物上,只是花的心思,怎么看都很偏门。菜的口味不好?多加味精就好了;包子的口感不香?多加香精就成了。果汁太寡淡?多加黏稠剂啊!牛奶的蛋白质不够?这还用问?加三聚氰胺啊!诸如此类,花样繁多,美食成了毒药。有心不吃,可是谁能抵御饥饿的袭击?饥饿就是真理。可是如若是要吃,还真的是提心吊胆,担心一不小心踩到地雷,结果一命呜呼!都说股市有风险,我看美食也不例外。
年少时,看陆文夫的《美食家》,立刻惊为天书,太诱惑人了,各种美食在他的笔下缓缓流淌,成为一种饮食文化,不但想看,而且想吃,而且仅仅是看看文字,就想流口水,产生本能的条件反射。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母亲做了两道菜:一道是鸡蛋炒韭菜,一道是小鸡炖蘑菇,两道菜都很家常,可是在物质贫乏的年代,这样家常的菜也是不常见的。母亲没有什么高超的烹饪技法,也没有那些超前的调料做新式武器,可是放学回家,一进家门,立刻被家里那种氤氲的香味熏迷糊了,有一种幸福感从胸腔一直充斥到大脑。
鸡蛋金黄,韭菜碧绿,那时节正是三四月的样子,韭菜正香。我从门缝里看着客人把最后一块金黄的鸡蛋夹进嘴里,心中充满了绝望,全吃光了!太能吃了!怎么可以这样不留余地?嘴里咽着口水,心中生出疼惜。
多年后,当我的味觉在各种食品添加剂中逐渐麻木,唯独对那道韭菜炒鸡蛋保持着清醒的记忆,那种原生态的食物的鲜香,充满了诱惑。可是那种美好的诱惑,也仅仅只是停留在记忆里,现实生活中,我再也找不到最初的那种感觉。
科学技术的进步,让我们的社会有了长足的发展,可是同时使我们也丢失了一些东西,比如传统的观念与技艺,食品添加剂的广泛运用,使我们现在吃到的东西,几乎都是大同小异的概念化,各种食物水果不再有原来的天然个性和自然味道,大同的背景下,美食还能诱惑谁?
看过一篇文章,印象深刻。一位作家说:“这个食代,将不会再有美食家。”
这个时代,物质极大地丰富了,没有饥饿感固然是一方面,但,另外一方面,食物大同,那些本位的个性和天然的味道正在逐渐消失,渐去渐远,也是原因之一。
其实我也有理想,我的理想是我们的社会经过重新淘洗排列组合之后,能够有序发展,理性回归,在良性的状态下,那些渐渐消失的味觉,能够重新回来,看到美食,不会想起塑料花之类,依然会馋涎欲滴,流下口水。
适履记
所有关于鞋子的记忆,印象最深的当属童年时听过一个关于鞋子的故事,那就是童话《灰姑娘》,午夜时分灰姑娘丢掉了一只鞋,而王子拿着这只鞋,一家一家地寻找,最终找到了鞋子的主人,尔后王子与姑娘结成了神仙伴侣,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童年的时候,一直穿着母亲手做的布鞋,样式是土气了一些,可是却温暖、舒服,但那时却并不懂得,对灰姑娘穿着的那双通往幸福的鞋子充满了遐想与向往。
长大了之后,自己可以拿到薪水,鞋子就已经不再是什么奢侈品,街上的鞋子专卖店里,各式各样的鞋子,琳琅满目,选择的机会多了许多,但同时也让我多了烦恼,总是拿不定主意选择哪一款。
那时候觉得最漂亮的鞋子就是最好的,有一次无意中看到一双粉紫的艳色厚底鞋,搭扣的那种娃娃式,像一只小船,一眼看上去就爱极了,买下来穿着参加朋友的派对。那时候我不在意服饰的搭配,身上穿着白色的布衫,把发梢弄得翘翘的,乱乱地披散着,对着镜子很得意自己的装扮。
派对上偶然遇到了少年时一直暗恋的那个男孩子,高高大大的,穿着深色衣服,四年没见,好像一下子沉稳了许多。心不由自主地跳,紧张得不得了,希望他能注意到我。果然,他看过来,慢慢地走向我,我搓着手掩饰着内心的慌乱。
他冲我笑,是沉淀了的那种,眼睛里充满了魅力。他仍然用那种少年时惯用的开玩笑的口吻说:“真是女大十八变,越来越漂亮了,只是,怎么穿成这样?”他淡淡地笑着看我的脚。长那么大,我从来没有那么窘过,忙忙地把一双脚向后藏去,可是无处可藏。先时听他说我漂亮的好心情,一下子散去,脸上是红晕变成绿云,落荒而逃。
从此我再没见过他,那双粉紫的厚底鞋,藏在柜子底下,从此再没有勇气拿出来看看。
也曾经在一家购物中心的橱窗里,看中了一双鹿皮小靴,白色的,很精致,像是工艺品,心中喜欢不已,可是二千多块的价格并不能使我立刻下决心买下来,犹豫了许久,一次次去看橱窗里的靴子有没有被人买走,三番二次的,终于在发薪水的那个月,下决心买了下来,心中充满了喜悦。
穿上靴子去上班,办公室里的小姐妹左看右看,唏嘘不已,我得意的心情并没有延续到下午,便发现脚上磨出了两个泡,痛得不能走路,只能割爱脱下来,换成软底鞋,才觉得舒服很多。
其实真正懂得鞋子的女人,是懂得什么鞋子配什么衣服,什么样的鞋子出席什么样的场合,扬长避短。真正懂得生活的女人一定会知道,并不是最贵的就是最好的,并不是最漂亮的就是最适合你的那一款。
曾经在哪里看过,说这个世界上女人当中鞋子最多的当属菲律宾前第一夫人伊梅尔达,即使在美国逃难,仍然带着三百多双的鞋子。在我想来,合脚而又舒适的鞋子不用太多,跟每款衣服相配只要一双就足够了,约会时穿的高跟鞋,回家后穿的软底拖鞋,休闲时穿的休闲鞋,只有懂得生活的女人才是最美丽的。
有人把鞋子比喻成婚姻,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因为不能常常更换婚姻,所以只好常常买鞋。不然怎么会有那多女人喜欢逛街买鞋,哪怕再贵的鞋都有人买,并且乐此不疲,大约是为了满足心理的需要?呵呵,此言纯属戏言,如果谁家的女人因为喜欢买鞋而和男人吵架,千万别算到我头上,我胆小。
桔红色的旧毛衣
和女友一起去名典咖啡语茶,隔着玻璃窗,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子,穿一件咖啡色粗线毛衫,袖子长过手腕,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粗犷中透出女性的纤柔妩媚,闲适自然,眉宇间带着返璞归真的恬淡和洒脱。
因为离得很近,所以我清楚地看到她并没有戴佩饰,我不由得感叹,这是一个懂得生活的女子,这样的装扮才是生活的本真和底色。
时尚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在潮流的轮回中总能带回一些全新的元素。简约与异域风尚大约便是粗线毛衣的精髓。
不可否认,这是一个讲究细节的年代,简约只是一种风格,与细节并不矛盾,细节是不显山、不露水的繁琐,是毫不张扬的细小处,细节决定了一个人的品位。
而我是个低调内敛,有着强烈的怀旧色彩的女子,逛街的时候,喜欢去专卖店里,看那些毫无奇特之处、手工编织的毛衫,颜色灰暗颓败,偶尔会在袖口或领口用不同的针法编结出不同的图案,精巧别致,不是很贵的价格,会在不经意间打动我,有时兴之所致也会买上两件。
但是,在过往的岁月中,始终没有一件毛衣能够占据我的全部热情,在我的内心深处,始终留有一小块地方给我少年时穿过的一件旧毛衣。
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穿过妈妈为我们手工编织的粗线毛衣,我也不例外。
换季的时候,整理衣橱,不经意间在柜子底下,找出了一件桔红色的粗线毛衣,拿在手里温暖柔软,散发着淡淡的香樟的气味。
我很喜欢这件毛衣,简单的花式,毫无奢华之处,一字领,袖子稍长,过了手腕。尽管毛衣的样式不够时尚,甚至有些寒酸,但这却是母亲亲手为我织成的,一针一线总关情,被我视为生命中美丽无比的华服。
初中的三年里,我一直穿着这件毛衣,穿上它骑着单车去上学,阳光透过树杈的枝枝叶叶,细碎地洒在身上,那是我的世界中最明亮的颜色,穿着它考上了高中,穿着它和同学们一起照了毕业照,它像母亲一双温暖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身上。
还记得母亲为我织这件毛衣时的样子,那是一个秋夜,冷雨敲窗,半夜时起来去WC,看见母亲坐在灯下,披了一件旧衣服在给我织毛衣,桔黄色的灯光下,母亲手指灵巧地舞动着,线团一点一点地变小,变成了花样简单的毛衣,那种温馨的氛围,每每想起来便让我深深地动容。
因为天气渐渐地冷起来,母亲想尽早把毛衣织出来,所以夜夜坐在那里编织,母亲的身影,成了我寂寞无助时的回味,想起来便会有丝丝缕缕的爱意流淌着,温润着我少年的情怀。
多年之后,很多旧衣服都小了,送人的送人,扔掉的扔掉,唯独这件毛衣,我一直留着,尽管领口有些起毛了,袖口有些破损,颜色也不如当初那般艳丽,但是我还是舍不得扔掉。于是,它跟着我升学,参加工作,搬家,一路磕磕绊绊地走来,那是母爱的绵延和见证,想起它,心中便会有一份踏实与从容,会伴着我走过长长的人生路。
那件桔红色的毛衣一直是我少年时,心中的时尚与美丽,是久违了的真实与温情,会不间断地跳跃出我的思维,会毫无理由地想念。
时光悄悄地流逝,很多东西都会随着岁月流走,但总有一些人,总有一些心情,总有一些感觉,会沉淀在记忆的深处,无法替代,无法复制,无法舍弃。
睡衣上的流年
让人怀想的夜里,芬芳妖娆妩媚的是穿着睡衣的女人,真丝的、雪纺的、纯棉的,无论哪一种的面料,只要穿上,就会让女人变成夜的精灵,睡莲一般盛开在迷人的夜里。
每个女人都会有几件睡衣,我也是。冬天里穿的长长的白色睡袍,毛绒绒的一直垂到脚面,温暖舒适,伴随着每一个漫漫的长夜,拥着每一个色彩缤纷的梦;秋天的棉布睡衣,长袖的,也可以当成居家服来穿,只要不穿着睡衣跑出去,怎样穿都可以,喜欢那一份随意和自然,穿着千挑万选的那一件属于我的睡衣,抱着毛毛熊,在夜的深处,戴着耳机,听着自己喜欢的音乐,享受悠然自得,那是一天中最美好、最温馨、最惬意的时刻;夏天里我喜欢一件真丝的吊带睡衣,简洁流畅的线条,没有一处多余的赘饰,薄如禅翼,如身体上的第二层肌肤一般和谐熨帖,有女人的味道和夜色的味道掺杂在里面,睡衣的美丽因此便被赋予了灵气。
逛街的时候喜欢去一家一家的内衣店,那些奢华的、质朴的睡衣躲在角落里,仿佛等着人们去认识,去遭遇一场浪漫的缘分,遭遇一场温情的邂逅。
有一个同性朋友曾对我说,她喜欢裸睡,那种自然舒展的随意挥洒是穿睡衣不能比拟的,没有束缚,没有拘束,梦自然清晰透明甜美。我听了之后,心向往之。回归心灵的一种自然状态,却不是人人都可能体味到的,试着不穿睡衣,却没有了梦,因为辗转反侧睡不着。注定了要被人类的文明束服着,想回去时找不到那一条能通往归程的路,所以依旧穿着睡衣睡觉,依旧不能剪断对睡衣的那份独有的情结。
今年春天去外地,在一家专卖店里看中了一件带蕾丝花边的吊带睡裙,质地轻薄柔软、样式典雅高贵,简单的花朵,低胸收腰的那种,设计风格是法国巴洛克式的奢华风格,华丽被演绎得淋漓尽致。淡淡的灰绿,是我喜欢的那种颜色,唯美、经典,穿在身上一定会是性感、优美,几百块的价格不算便宜,但是如果一定想据为己有的话,也可以奢侈一把,但是我最终没有买。店里的售货小姐轻声细语,温柔如春风一般地说:“这是今年的最新款,价格是贵了那么一点点,但物有所值。”这样精美的睡衣早已打动了我,配上轻柔的旁白,简直有些想不计后果地冲动。
可是一会儿就沉静下来,没有买那件睡衣的原因是,因为是收腰身的款式,即便穿在身上很漂亮,可是睡觉的时候一定不会舒服。漂亮与舒适同时让我心动的时候,我才会考虑买下来。
走在街上,忍不住回头,透过橱窗玻璃看最后一眼,从此后这件淡灰绿的睡衣不知会是哪个女人的心爱之物。
回到我居住的这个城市,回到自己的小窝,迫不及待地换上几乎每天都穿的那套白色的分体式的棉质睡衣,蓬蓬的短袖,有小动物的图案,有着自己熟悉的味道,一切就那么轻易地把自己打动。最重要的是,这套睡衣是他送给我的,有着温馨的回忆和温暖的关切。
记得绿罗裙
曾经非常喜欢电影《加勒比海盗》中姬拉的长裙,野性中透露出令人媚惑的气质,那是一个充满梦幻的年代。
后来张曼玉穿着变异了的旗袍,一朵一朵的花开在底色明亮的旗袍上,暖调的灯光,暗淡的底色,古旧的背景,极少的对白,出现在王家卫的电影里,把长裙的优雅及美丽演绎到极致,纤纤的腰肢,婀娜的步态,缓缓流淌的眼波,那时我想,这就是女人。张曼玉把女人的柔美、风情,演绎到淋漓尽致。
喜欢看穿着裙子的女人。
因为住的房子临街,所以闲暇时喜欢趴在窗子上,隔着玻璃,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女孩们。生为女子却喜欢看女子,是因为喜欢看她们身上穿的裙子。长裙飘飘,短裙及膝,摇曳生姿的步态,妩媚的脸,那是街上最亮丽的风景。
有一个女孩每天牵着男友的手,从窗下经过,穿着白色纯棉布的裙子,赤着脚穿着一双球鞋,走在春光明媚的都市中,那种简单让人觉得恬淡与从容,青春便不由自主地从身上流泄而出。我猜想着那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如此懂得装扮之道,从轻简中寻找最绚烂的时刻。有一天偶然相遇,擦肩而过时候,我看清楚了那张脸,素面朝天,极年轻,像是一个学生的模样,不由得感叹!
大约再没有什么衣饰能像裙子那样,更直接、更有效地突出女性的阴柔与妩媚。
日本女人,一条裙子就可以过冬,也没见得什么关节炎,所以裙子,在这座海洋性气候的城市里,被越来越多的爱美的女子所接受。
有一段时间,喜欢长裙子,喜欢得没有道理,不是长及脚踝的不穿,不是单颜色的不穿,后来想想,都是心情使然,心情不好的时候,逛街买裙子,千八块一条薄薄的裙子,眉头都不皱一下;心情好的时候,百八块的裙子,还跟售货小姐讨价还价,不亦乐乎。
喜欢裙子喜欢到不可救药,总会找到各种理由买了漂亮裙子送给自己,衣橱里满满的都是裙子,却常常打开衣橱感叹,没有裙子穿,有时间去买条新的吧!
纯棉布的长裙,质朴舒适,需要一份从容的心态与之相配,淡淡的忧伤,如雨中的丁香,温婉地诠释女人心中淑女的梦想;有着蕾丝花边的吊带长裙,华丽充满野性,流畅的线条衬托着纤纤的腰肢,配上一双细带的高跟鞋,那便是舞会上的公主,Party上令人瞩目的焦点,十足的女人味渐次展开;英格兰手绣风格的纱裙,奢华经典,清馨高雅之中透出品位与气质高贵,配以精美的首饰,它会使一个姿色平常的女人,瞬间盛开如春天最艳丽的一朵花。
我喜欢风轻轻地吹过来,抻开的裙摆行云流水般随风舞动,浅浅地低吟: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宋人贺寿说:“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每个女孩大约都会有那样的时刻,穿着绿罗裙,在青青芳草地上,在白云下轻轻地起舞、旋转,闲适优美如画中人。
十来岁的时候,母亲的朋友去外地出差,回来后,带了一条有着层层荷叶边的公主裙送给我们。可惜裙子只有一条,我们却是姐妹二人,都是十来岁的孩子,虽然不懂什么适合自己,但却都有了“臭美”之心,于是我和妹妹为了这条漂亮的裙子争吵起来,她欲据为己有,我欲抢为吾爱,相持不下,我拉着此端不放,她拽住彼端不撒手,一条新裙子,生生被我们扯成了破抹布。
妹妹为此号啕大哭,我却没有心肝地跟小伙伴们跑去玩了,傍晚回来后,看见妹妹眼睛哭得像两只桃子,犹有哽咽之音,心中渐渐有悔意升起,但年少的我,只是把这种悔意深深地藏在心中,仿佛一说出来,就会被别人看轻。
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多年之后,或许别人对我不再有记忆,但终会模糊地记得我穿裙子的样子,淡淡的,亦是从容的……
卷珠帘
见过最美丽的珠帘,是小时候外祖母家门楣上挂的珠帘,每一颗珠子都是一种植物的籽实,质地坚硬的圆形空心珠粒,深咖色带些许白点,又或者是黑灰色,泛着一种天然的光泽,晶莹,剔透,看上去很漂亮,有爱美的女孩子用这种草珠子串成手链戴在腕间,走路时,手臂摆来摆去,带着一种天然的风情。
起初,只知道草珠子是一种天然草本植物的果实,后来才知道它还有两个充满禅意的名字:叫草菩提,或佛珠子。这种草珠子去芯,在中间钻一个小眼,用丝线穿起来,挂在门楣处,风吹帘动,发出轻微的琳琅之声,草种便散发着植物的淡淡清香,虽没有古人风雅,但却别具田园风情,透过珠帘看门外的梨花似雪,杏花娇艳,菜园子里绿油油的小菜苗,如梦似幻,别有诗意。
外祖母的珠帘一直在我的记忆中荡来荡去,那是记忆中一抹挥之不去的乡村生活,安宁、恬美,与世无争。外祖母梳鬓,乌光油亮,小脚碎步,常常轻挑帘栊,在屋里探出半个身子,向正在梨树下嬉戏的我们大喊:“吃饭了!”
外祖母的声音很好听,婉转悠扬,带着水音,特别是那声“吃饭了”,更加具有魅力,能够穿透时光,在耳畔回响。
脚步渐去渐远,再也回不到的过去,只能留在梦里,只能留在心中。
灯下闲翻古籍,看古人留下的诗词小说,涉及卷珠帘的情节颇多,李白有一首《怨情》是这样写的:“美人卷珠帘,深坐蹙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这首诗写尽了一个女子的幽怨情态,慢慢卷起珠帘,然后是一个人枯坐,深长久远地等待,等而不得,先是愁眉不展,然后是泪湿香腮,慢慢滴下,先是愁,后是怨,然后泪下,最后是心中堆恨,恨谁?不知道,总是与她相关的人吧!不相干的人,恨有何益?不见怨语,但见恨意,整首诗,短短二十个字,字字传神,层层推进,深浅有序,信手拈来,不由得感叹,当真是生花妙笔。
卷珠帘,故事藏在珠帘里,总会带给人无限的遐想和期许,想那帘内之人,燃一炉沉香,玉手如葱,轻拢慢捻,古琴悠悠,声声入耳,珠帘漫卷,帘动处,杏花天,几分索然,几分离愁。那个故事,不用我说,多半是悲欢离合人间事。
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在《玉楼春》中写道:“红楼昨夜相将饮。月近珠帘花近枕。银缸照客酒方酣,玉漏催人街已禁。”
好一个月近珠帘花近枕,月影轻移,花影婆娑,晚风轻拂,月光透过珠帘洒在饮酒之人的身上,时间向晚,城门已关,该睡的人都睡了,一片安静恬美。千年的月光依旧清凉如水,花香迷离,踏遍万水千山,穿越珠帘,在梦中与你相遇。
才女李清照也曾写过缠绵悱恻的《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一夜酣睡,宿醉未消,喝了多少酒且不说,只是一味地追问,那花儿开得怎样了。问谁?当然是卷帘人,卷帘人是谁?大多说法是侍女,小部分人认为是作者新婚的老公。且不管这个人是谁,这帘栊在唐宋时期,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好像家家户户的门窗上都挂着帘栊这东西,要不然,怎么会出现在众多的诗词的歌赋之中?
写珠帘的诗词很多,多到无法一一列举,帘栊、绣帘、珠帘、软帘等,大多说的是一种东西,唐宋时期的人,对帘栊比较讲究一些,唯美、精致、考究,入得诗词也入得丹青,诗情画意。到了明清时期,帘栊这种东西,不再是装饰,不再穷讲究,而变得实用,成了生活中的必需品,保暖,挡风,防蚊蝇。
现代人也用珠帘,相对材质有了很大的突破,有贝壳的,有仿珍珠的,有琉璃的,有人造水晶的,花样繁多,令人眼花缭乱。
“珠帘不动微风暖”,回望时光的长河,仿佛一道珠帘隔在中间,始终是影影绰绰,烟尘四起,即便珠帘不动,即便微风熏暖,也不大能看清来时的路。
珠帘卷起,只为等你。
无数次午夜梦回,依稀见得年少时光里的我,穿着白衫,睡在老屋的凉床上,草珠子的帘栊轻轻随风摆动,外祖母拿了一把芭蕉扇,坐在旁边,轻轻地为我驱赶蚊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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