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克拉玛依分居的美人-为年轻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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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年,多么遥远,它早已流逝在记忆深处。可是,经历了多半辈子,它竟然变化为一个人,从门缝探入涨得通红的脸,冲着趴在办公桌上的我,嘿嘿一笑。

    这个人老了。头发花白了,干枯了,鼻子带勾的这张脸,显得更加干瘦,腰背也驼了,那憨憨的笑里,则包蕴着复杂的内容。比如,惊喜,尴尬,歉疚,好奇,等等。

    这个人落座在我对面,就像从前那样。在农场为两个知青准备的寝室里,一张写字台居中,置于小小的窗子之下,两张铺各据一端。写字台一分为二,成了我俩各自的床头柜和饭桌。以床铺为凳,我和他侧着身子默默相对,顾自吃饭、看书,彼此视而不见。在那黑暗的小屋里,各擎一盏油灯,连赌气的灯光都不肯交相辉映,各自照耀着各自的角落。我和他在面积狭小的积怨中共同居住了两年,而胸中块垒却生长了将近四十年。

    这个人继续憨笑着,嘴唇忽然一阵搐动。我知道,有些结巴的他要开口了,而且,一定是难于启齿的事。这些年,偶尔有中学同学登门,几乎都是为咨询儿女高考或就业事。不料,他嗫嗫嚅嚅地说:你没出差呀,我以为找不到你的,才上楼来看看,哪晓得,你在。我在你们单位的门口转了好久好久……我现在退休了,住上海,跟女儿过。好不容易来一趟,这才硬着头皮来看看你。

    是的,彼此走近对方,是十分艰难的。我考入大学离开农场后,我俩曾路遇,相互点点头,擦身而过,恍若陌路人。其间,有一次同学聚会,实在避不过,便令酒杯与酒杯轻轻一碰。

    怨愤因一碗红烧肉而生。

    高中毕业后一同插队来到农场。农场连我们两个知青拢共才九个劳动力,因田多人少,场长索性按肥瘦、远近、一季田和两季田,把田亩搭配着分到各人头上的。每人均有十七八亩。那些水田多为只能栽种一季的冷浆田,田间管理粗放得很,耘禾时我们常躲过场长的眼睛,推着耘禾耙在田里跑。要不然,根本忙不过来。

    当时,我和他是同灶合伙,轮流做饭。柴灶铁锅,焖的饭特别香。可是,为了图省事,许多时候,我们宁愿酱油拌饭、白糖拌饭。农活太紧,我们既懒于洗菜、炒菜,更不愿种菜。每人三分的自留地里,种的是可以不用经常伺候的芋头萝卜和红薯。

    刚栽插的晚稻已返青,该耘禾了。我和他在各自安排农活时,总是尽量结伴前往某处,一同出工收工,在杳无人迹的山坳里,歇息时也好有个说话的。那天,也是不巧,他劳作的所在隔了一座山,而我的田就在农场门口。半上午,有人哇哇地冲着我叫嚷,说是杀了猪,正准备上街去卖肉,问我们要买肉吗。

    我爬上田埂,胡乱冲去两腿泥,跑回农场买了两斤肉。接着,赶紧生火做饭。我做的是红烧肉。久违的肉香,从厨房飘出,弥漫在一栋大屋的过道上,最后,凝聚在我们的寝室里。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他回来。要知道,乡下杀猪,要么是逢年过节,要么是农忙时节。平时,想吃上新鲜猪肉并不容易。我们的共同财产——一刀咸肉,在屋梁上悬挂了几个月,却舍不得吃。那是留着待客的。等着插队于四乡的同学来做客呢。

    他一进屋就注意到写字台的肉碗。他微笑着走过去,俯身闻了闻。问道,老詹家送的?

    我说是买的。老詹家杀了猪,急着要上街卖肉。你耘禾的地方太远,来不及跟你商量,我买了两斤。

    顿时,他脸色陡变。将肉碗往我这边一推,端起了我替他盛好的饭,顾自埋头扒拉起来。

    晓得他心有不满,我将肉碗又推过去,并说:我们合伙,照理应该跟你商量,可今天情况特殊。这样吧,我已经付了现钱,就算我买的。吃吧,我请客。

    哪晓得,他眼泪哗啦哗啦下来了,受到多大委屈似的。那泪,让我憋火。从买肉到做好,我至少误了两个小时的农活。每人那么多田,须耘禾三遍,一天耘几亩,一遍也要几天,三遍得近一个月。不抓紧,到耘第三遍时,禾苗长起来,就无法下田了。为了这碗肉,我还牺牲了工时呢。

    这顿午餐,两个人面对一碗红烧肉,都没有动筷子。一个是和泪下饭,一个是吞气当菜。

    当晚,我把这碗红烧肉热了热,分盛为两碗。一碗端到了他面前。这是我自个儿掏钱买的肉。我自愿送给他吃的肉。当时,我的确是这样声明的。

    他忍着,还是不肯下筷子。黑黢黢的屋子里,能听到泪珠滴落碗里的声音。然而,当窗外完全断黑的时候,我点亮油灯,却见他面前的肉碗空了,连粘在碗上的肉汤也被抹得干干净净。毕竟,顿顿白饭,叫人怎能经得住荤腥的诱惑呢?

    可是,红烧肉并不能挽回知青战友加同学的情谊。第二天,他没有理睬我。第三天,我也不再跟他言语。连分灶也不用开口,默默地将柴米油盐一分为二就是。当然,我掏的肉钱,他决不会分担。

    悬在梁上的那刀咸肉不必瓜分。咸肉生蛆了。白白嫩嫩的肉蛆不断掉落在地,一踩,便是一声脆响。

    他有理由生气,因我遇事未与其商量。可我更觉得憋屈。我一直以为自己做得挺大方呢。

    如今想来,两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同居一室,漠然视之,互不理睬,居然熬过了两年,真是不可思议。这两年间,我们本应共同面对多少关涉命运的问题呀。比如,农场归属公社,公社索性把农场仅有的两个知青交给邻近大队代管;而大队只管叫我俩去参加知青会,一旦有上调回城的指标,便把我们推给公社。再如,农场将要划归国营垦殖场,一旦如此,知青便算领工资的农工,真要扎根落户一辈子了。

    我们只对那碗肉耿耿于怀。

    幸好,命运到底还是来眷顾我们了。因恢复高考,我得以离开农场;不久后,最后一批知青回城,他被招入铁路工程队,那是大集体单位。听说,一直叫贫下中农领着在广阔天地里到处相亲的他,那时已经结婚,娶的是他自己在火车上认识的旅客,也是农村姑娘。

    为了十八九岁的那碗肉,在年近花甲的时候,我们尴尬相对。又一阵憨笑后,从他嘴里突然迸出一句出奇利索的话:刘华,对不起啊!

    我愣住了,那一刻竟然毫无反应。

    他继续说:其实,以前我经常来南昌出差。知道你在这里工作,多次想进来找你,到了门口又不好意思,就在路边走来走去……

    我心里一热,连忙也向他道歉。我们为年轻向彼此致歉。可是,我的歉意不过是伸向他的手,递给他的茶,而他的歉意却是繁华大街旁贴着院墙久久徘徊的佝偻的背影,是顾望着一座大楼的困窘的眼神,是如鲠在喉的真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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