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参政党思想建设的重要意义
参政党为什么要加强思想建设?或者说,参政党思想建设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明确这个问题,对参政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思想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们可以从思想建设在参政党自身建设中的地位、从参政党的历史使命,从思想建设是政治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等角度来进行理解和把握。
一、思想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核心
人们常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个没有思想的大脑就像是一盏没有蜡烛的灯笼。一个人如此,一个集体、一个党派也如此。思想不过硬,行动常常是盲目的。因此,思想建设历来在参政党自身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也明确指出,思想建设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核心。
把思想建设作为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核心,是由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当前的参政党已发展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是根据新的形势、新的实践,从参政党构成的社会基础、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三个方面,对参政党的性质进行的表述。这一性质表明,参政党只有把思想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才能使广大成员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在广泛性的基础上保持和发扬进步性,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社会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不同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之间的比较和斗争更加直接。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和颠覆活动,说到底是要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取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用议会制,两党制、多党制代替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取得这场斗争的胜利,要粉碎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参政党必须大力加强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免疫力和政治鉴别力,才能始终保持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始终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参政党。
把思想建设作为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核心,也是参政党的职能和任务决定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也是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随着多党合作制度化建设的稳步推进,参政党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都更加规范化,这表明参政党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发展空间也越来越大,表明参政党的职能履行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事业,关系到多党合作的格局,关系到国家政权建设,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参政党只有具备很高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才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十分繁重。这些都对参政党进一步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参政党更加需要把思想建设放到首要位置,不断提高广大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正确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
把思想建设作为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核心,还是进一步搞好政治交接的需要。对参政党而言,搞好政治交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关系到参政党的科学发展,也关系到多党合作的有效运行。政治交接不仅仅是组织交接,更是价值传承;政治交接不是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便自然完成的过程,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一次性过程,而是一个必须经过持续主观努力才会向前发展的过程。政治交接的关键是继承优良传统,坚持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经过1992年、1997年、2002年和2007年这几次换届,参政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构成发生了重要变化,新一代代表人士成为领导班子的主体,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随着社会的变化呈现出多样性特征,其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把握能力还有待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多党合作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就是说,参政党在组织上的新陈代谢正在稳步发展,但是价值传承和观念传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此,参政党必须以思想建设为核心,着眼政治纲领、政治路线的延续和发展,把老一代代表人物的优秀品质、优良传统发扬光大,才能在实现新老交替的基础上完成政治交接,推动多党合作向前发展。
二、加强思想建设是参政党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
所谓参政党的科学发展,实际上是参政党的自我完善,是参政党通过改革与完善自身运行机制,提高制度化水平与能力等手段,使自己的指导思想、价值观念、政治素质、组织结构、作用功能都能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的过程。科学发展是社会发展对参政党提出的新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参政党也必须通过科学发展,推进自身的现代化,以适应不断改变的社会环境。同时,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了人民民主意识的进步,提升了人们对政党的要求与期待。在这样的要求与期待面前,参政党只有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自身建设,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用科学的参政理念指导并规范参政行为,掌握和运用现代参政技术,积极履行职能,从而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为多党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才能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可见,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参政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更加充分地发挥科学理论对参政党指导作用,实现参政党意识形态的现代化,对参政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参政党的科学发展,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加强思想建设是参政党加强科学理论指导的需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多党合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准则,也是参政党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完成执政兴国、执政为民的历史使命,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参政党要保持进步性和广泛性,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同样也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也是推进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特别是目前,在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激荡的形势下,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才能为政治稳定、人民团结、社会和谐提供根本的思想保证。因此,参政党加强思想建设,组织成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水平、提高自身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就能够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获得有科学的方法论指导,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实效,从而推动参政党的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其次,参政党的科学发展,有赖于多党合作实践的深化,而多党合作实践的发展又需要参政党的积极参与,这也呼唤参政党加强思想建设,既为多党合作提供合格的政治主体,又为多党合作巩固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多党合作事业的巩固和发展,既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也取决于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因为多党合作是以参政党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参政党就谈不上多党合作。参政党的素质如何,决定了多党合作事业的成效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优势发挥的程度。从更广泛的视野来看,参政党自身素质的提升,对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反过来,多党合作实践的发展,民主政治的进步,又为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对参政党的科学发展是一种积极的促进。因此,参政党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使参政党充分认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增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无论是对参政党自身的科学发展,还是对多党合作实践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参政党的科学发展是在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过程中展开的,而参政党要切实履行职能又必须借助思想建设提高素质、凝聚人心。参政党的整体素质对参政党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水平有着决定性影响,而思想素质是参政党整体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思想建设担负着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的重大责任,只有重视和加强思想建设,才能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在多党合作的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因此,参政党加强思想建设,是使自己顺应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制定政治纲领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参政党成员的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主要手段和重要途径。参政党只有通过思想建设提升素质,通过履行职能提高能力,科学发展才成为可能。
第四,参政党的科学发展有赖于参政党意识形态的现代化,这同样需要借助思想建设的力量。参政党的科学发展要求参政党在保持对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认同的基础上,建构具有自身特色的意识形态,从而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更加充分的说明。同时,参政党不仅面临着意识形态建构的问题,还面临着意识形态现代化的问题。“所谓政党意识形态的现代化是指意识形态顺应求变的形势,能对环境变化及时作出回应,能把社会中的大多数聚集起来的过程”王长江:《政党现代化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7-219页。参政党能否因时而变,因时而进,随着客观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丰富、充实、调整、修正意识形态的内容,是其意识形态发挥积极功能的前提。从参政党自身建设的现状来看,虽然民主党派从未中断过意识形态的建设与革新,但是,新时期以来,这一过程显然还远远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还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政治生态。正如有学者指出:“回顾民主党派的历史,也曾有过政党意识形态发达的辉煌岁月,也曾涌现出一批蜚声中外的著名理论家。但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民主党派后来疏于政党意识形态构建,理论思维日渐萎缩,以致现在很难说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意识形态”孙晓华等:《中国民主党派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2页。这种状况对参政党的影响是负面的。正是由于参政党意识形态的现代化过程还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政党与社会,使得参政党的政党属性不能清晰呈现。当前社会上对参政党只是政治摆设的怀疑在很大程度上与此相关,而参政党成员参政党意识的弱化也与此相关。这直接制约了参政党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参政党的未来。因此,加强思想建设,完成参政党意识形态的建构和现代化过程,对参政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是政治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1958年美国学者戴维·伊斯顿首次发表政治社会化的研究论文以来,有关政治社会化的研究迅速发展,几乎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对于什么是政治社会化,尽管不同的政治学家都有不同的定义,如有人认为政治社会化是人们学习政治知识和技能的过程;有人认为政治社会化是社会塑造其成员政治心理和政治意识的过程;有人认为政治社会化是政治文化代代相传的方式;有人则认为政治社会化是政治文化形成、维持和变迁的过程,等等。但是,不管这些定义有多少差异,大家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把政治社会化看成是社会成员与政治体系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互动过程,看做社会意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看做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都认为政治社会化对训练社会所需的个人、维持和变革社会政治体系具有重要影响,认为政治社会化有助于维持政治系统与政府的运作,并使其合法化,政治社会化的有效性与政府的成功管理成正比参见王乐理:《政治文化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108页。可见,任何人都需要通过政治社会化,使自己逐步获得政治知识与能力,形成政治意识和政治立场。从政治社会化的内涵和意义来看,它和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有一个共同的交集,那就是都关注政治观念的传播和政治文化的传承,因此,从政治社会化的角度来分析参政党思想建设对社会政治体系的影响,无疑是准确把握参政党思想建设重要意义的一个良好视野。
政治社会化的媒介主要是家庭、学校、社会政治组织和大众传媒,其中社会政治组织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而在所有政治组织和政治机构中,政党又是最重要的社会化途径,它通过理论教育、通过不断完善的政治参与机制,能使自己的成员建立起一种相信整个政治系统具有合法性的情感。参政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政治组织,是我国政治社会化的重要媒介之一。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正是在一定政治文化环境下进行的,同时又直接影响参政党成员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帮助参政党成员形成一定的政治行为模式,因而是政治社会化的重要途径,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重要实现方式。对参政党成员来说,加入参政党,就意味着多了一种政治身份,就面临着与这一政治身份相匹配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价值观和政治认知模式的学习与形成,这种学习决定着参政党成员能否掌握在现有政治系统中担任参政党角色的知识、技能和行为模式,因而对参政党成员将要参与的政治行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就需要参政党通过思想建设,帮助其成员形成参政党成员所应有、所特有的政治观念,以恰当的方式积极参与到社会政治生活中,这个过程,正是政治社会化的过程。参政党的思想建设对参政党成员的政治社会化过程主要提供了如下帮助:
首先,思想建设为参政党成员提供了足够的政治信息和政治知识,从而为参政党成员在参政党组织内的政治社会化奠定了基础。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是思想观念的传播过程,是政治理论、政治观念和政治思想的选择过程,这本身就是政治社会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参政党不仅依靠思想建设进行观念传播,还通过引导成员积极参与政治实践,把这种观念拿到实践中检验,因而不仅提高了参政党成员的政治素质,也使参政党成员尽快了解、掌握和内化一定社会运行的政治观念和通行的政治行为准则,并最终形成独特的、符合社会要求和参政党要求的政治价值观念,使得参政党的观念系统和价值系统能尽快地内化为参政党成员的自己的价值观。具有什么样的政治价值观念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参政党成员的政治态度、政治取向乃至政治行为,决定了参政党成员是否是一个合格“政治人”,由此可见参政党的思想建设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第三,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过程,能够保证参政党成员政治社会化的正确方向。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提供给参政党成员的是这个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和政治观,提供的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政治行为方式,并不是让自己的成员认同每一个社会的政治思想体系和政治运行规则,也不是让自己的成员毫无选择的认同特定社会中所有的政治价值观念,而是帮助自己的成员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掌握多党合作的政治准则,掌握参政党参与政治的规则与程序,因而能帮助参政党成员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从政治价值观变迁的角度来看,尽管新的社会主义政治价值观已经确立,但是,由于政治价值观具有相对独立性,因而传统的、落后的政治价值观依然存在,并或显或隐、或严重或轻微地存在于包括参政党成员在内的社会大众的价值系统中。我们要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必须与传统政治价值观告别,确立社会主义政治价值观的主导地位。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参政党是其中的一只重要力量。由于参政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政治组织,具有联系广泛的优势,因而其思想建设对社会主义政治价值观的传播能对社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所不具备的优势。从这个角度来看,参政党的思想建设,作为我们国家政治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节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
著名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以其敏锐性和洞察力,在二十世纪六年代便意识到呆板的制度化管理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提出了目标管理这一概念。从此,目标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以至于有论者甚至认为,目标是真正的管理者,它指导着我们所有的行动,影响着我们行动的效率和方向邵雨,朱宪编著:《打造高绩效团队经理人提升团队活力必备》,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43页。由此可见,目标作为引起行为的最直接的动机,因其对人具有强烈的激励作用,而对一个团队、一个组织、一项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参政党的思想建设,要想取得预期的效果,也必须设定科学合理的目标。那么,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应该如何设定,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具有哪些可选方案,最准确、最恰当的目标模式又是什么?回答这些问题,是参政党保持自身性质、完成自身使命、实现参政党功能的必然要求,是参政党思想建设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条件。
一、参政党思想建设目标设定所应遵循的原则
在阐明参政党思想建设目标设定所应遵循的原则之前,我们有必要对“目标”这个概念进行分析,从而为科学设立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奠定基础。从语义上看,目标是一个很清晰的概念,它回答的是“为什么存在”、“价值是什么”、“到哪儿去”这样一些具有存在意义和哲学意味的问题,目标其实就是一种方向。对于一个政治组织来说,如果不弄清楚“到哪里去”,不回答“为什么存在”,不解释“价值是什么”,无疑将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参政党的思想建设,其主要功能,实际上是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解释,对参政党进行价值说明,以期为参政党凝聚更多的人心与力量,完善参政党的合法性基础。因此,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设定,一定是结合参政党的历史方位、历史使命和基本职能来确立的。同时,参政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核心,其目标设定也是为参政党自身建设服务的。
首先,确立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必须围绕参政党的整体目标或者说最终目标来进行。新世纪新阶段,中国最为重要的事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参政党作为服务于社会主义的政党,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就必须把促进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作为最终目标,以参政兴国为第一要务,这是衡量参政党存在价值的重要标准。因此,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必须是能有助于参政党提高参政能力的,能够为参政党充分发挥参政作用提供思想保障的。
其次,确立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必须围绕参政党的历史方位来进行。参政党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体力量,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职志。参政党的思想建设必须围绕参政党的这种定位来设定目标。也就是说,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是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框架下进行的,是为维系这一制度所规定的政治秩序所服务的,参政党的思想建设,其目标与措施,都不能游离于这一制度框架之外,破坏这一制度所规定的政治秩序。同时,参政党的思想建设又要帮助参政党与其政治地位相匹配,使其在既有秩序下保持充沛的活力,从而真正发挥参政党作用,成为中国政治舞台上的活跃力量。
第三,确立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必须围绕参政党自身建设的目标来进行。各民主党派的党章都规定了自身建设的目标,要把自身建设成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素质的参政党。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是为这一目标服务的,是为高素质参政党提供思想上的保证。那么在设定参政党思想建设的基本目标时,就必须考虑高素质参政党在思想上应该具备何种素质,然后提出相应的目标。
第四,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是分层次的,包括组织目标和个体目标。对参政党组织而言,涉及的是塑造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形象的问题,是参政党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坚持什么样的政治立场、坚持什么样的政治道路,具有什么样的组织状态和活动方式。对参政党成员而言,涉及的是把我们的成员引导、培育成什么样的人的问题,要解决党员的入党动机、党派意识、理想信念、奉献精神等问题,回答的是要怎样才是合格的参政党成员这个问题。因此,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设定必须统筹兼顾这两个层次,既要考虑到参政党组织整体所需要实现的目标,也要考虑到参政党成员个体所要达到的思想高度;既要考虑到参政党整体的价值观的形成、参政党良好的政治文化和良好风气的形成,也要考虑到参政党成员应有的政党意识、参与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
二、参政党思想建设目标的可能选择及其不可行性
抛开上面所述的参政党思想建设目标设定的基本原则,仅仅从少数人的心理期待和影响参政党成员思想政治状况的社会思潮来看,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可以有多种选择,分析这些选择的不可行性,从而抛弃这些错误的选择,对科学设定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种可能的选择是把参政党建设成和执政党一样的党,以执政党的理想信念意识形态武装自己,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按照共产党的标准来建设参政党是否可行呢?答案是否定的。把参政党建设成和执政党一样的党,不仅违背了参政党思想建设目标设定的基本原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也是行不通的。首先,我国参政党的特殊性决定了不可能建设成和执政党一样的党。参政党作为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干部性政党,作为八个民主党派的通称,是一种特殊的政党组织模式,其特殊性表现为:在政治纲领方面,我国多数民主党派秘密产生于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以后,是为争取民主而产生的,既没有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定向的政治纲领,更缺乏为实现这种政治纲领和政治主张的战略原则和策略措施;在活动方式方面,中国的民主党派大多数以和平的方法,以言论救国的方式争取民主。新时期参政党的地位与作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这种言论救国的方式还是得到了保留,参政党“提意见、作批评”的参政方式和监督方式就是民主党派以言论救国的活动方式在新时期的体现;在组织模式方面,与中国共产党的金字塔结构和严密的组织纪律性不同,各民主党派最初多是以有声望有社会地位的代表性人士或旗帜性人物组织和发展起来的,其组织体系表现为党的中央组织强于地方组织,组织和人员在地方和基层的发展不充分,组织结构呈倒金字塔形,缺乏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严格的纪律。这三方面的特殊性决定了参政党的政党地位、政党性质和所承担的任务与中国共产党不同,也不具备执政党所拥有的政治资源和组织资源,在事实上很难做到像执政党一样活动。其次,多党合作制度也决定了民主党派不能建设成和执政党一样的党。多党合作是求同存异,差异是合作的前提,如果参政党把自己建设成为和中国共产党一样的政党,那多党合作就没有必要继续坚持,参政党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参政党思想建设目标的第二个可能选择,就是要按照西方政党制度的标准,按照西方竞争型民主制度来指导思想建设,把民主党派建设成在野党甚至是反对党。不可否认,这种心理期待在极少人身上还是存在的。比如说有人提出要八党派联合成为一个“次执政党”或者说“准反对党”,也有人提出要与中共轮流执政等等。这种心理期待和思维模式同样违背了参政党思想建设目标设定的基本原则,也是不现实的,因为这意味着必须重新设计我国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而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作为一国政治文化的一部分,不是在书斋里设计出来的,也不是靠想象和人为来推行的,而是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是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修正、不断完善的。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认为,政治制度的创新过程是一个成长过程,它依赖于诸多的条件因素。因此,不管是中共还是各民主党派都不可能把我们已经逐渐走上成熟的政治文化推倒重来,也不可能在脑袋里设想出一种政治制度或者从西方某个国家复制一种政治制度,让它在我们现有的经济基础上落地生根。此外,中国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前提是政治格局的稳定,而政治格局的核心是政党制度的稳定。改变政党制度就意味着破坏稳定和发展,这在社会上是行不通的。吴邦国委员长在最近几年的两会上所做的工作报告都一再强调要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这是来自人大的声音,说明我们国家缺乏竞争性政党制度的社会基础。
参政党思想建设目标的第三个可能选择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无所作为,也就是不建设,参政党只是为了存在而存在,这样做的后果实际上就是把参政党建设成花瓶党。这种思想不管是在参政党成员中还是在中共党员中可能都有一定的市场,但这种观点既不合法,也不合情,是非常有害的。从法律上说,我国实行多党合作制度,这是宪法规定了的,参政党的权利与义务是宪法保障的,如果让我们的参政党无所作为,只做一个政治花瓶,就是违反宪法,违背宪法就是违背国家意志,违背民心民意。此外,参政党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不仅是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同时也是民主党派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在血与火的考验中通过自己的贡献而获得的,并不是被恩赐的,因此,也不是被摆设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无论是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政治发展还是社会进步都作出了巨大的成绩,怎么能说参政党是花瓶和摆设呢?又怎么能把参政党建设成为一个花瓶或者摆设呢?从未来政治发展来看,我们现在正致力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政治文明的一个关键内容政党和政党制度文明。执政党与参政党是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一体两面,如果只有执政党紧紧跟随时代潮流向前走,而让参政党做一个花瓶,这既不利于多党合作的大局,也是对民主政治的损害。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提高政治素质、组织活力、业务能力的情况下,更好地履行政党职能,完善政党形象,实现政治抱负。
三、参政党思想建设的根本目标
既然参政党的思想建设不是为了作为执政党而存在,不是为了作为在野党或者反对党而存在,也不是仅仅为了存在而存在,那么参政党思想建设唯一的方向,就是按照宪法所规定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所规范的、按照参政党的章程所要求的目标,把参政党的建设成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参政党,思想建设要为之提供思想保障,为之凝聚精神力量,这才是参政党思想建设的根本目标。可见,思想建设作为参政党建设的核心,从某种意义上说,思想建设的目标与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具有某种同构性,它们回答都是把参政党建设成为什么样的党的问题。那么,参政党应该建设成为什么样的党呢?参政党的思想建设应该为参政党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什么样的思想保障呢?
如前所述,思想建设的目标设定要以参政党自身建设的目标为参照,那么,我们首先分析一下参政党章程中对自身建设目标的规定。民革的章程规定:“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党员政治素质,发展党内民主,巩固党内团结,促进党内和谐,增强组织活力,进一步把本党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民盟的章程规定:“把民盟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积极参政议政、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民建的章程规定:“把本会建设成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巩固、制度上健全、充满活力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民进的章程规定:“努力把本会建成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农工党的章程规定:“把本党建设成为政治方向正确、政治立场坚定、经得起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的参政党”;致公党的章程规定:“努力把中国致公党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参政党”;九三的章程规定:“把我社建成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能够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台盟的章程规定:“努力把本盟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参政党”。从参政党的这些章程规定来看,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目标,那就是要把本党建设成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的参政党。这应该是思想建设目标设定必须首先考虑的内容。参政党思想建设就是要把参政党及其成员的思想统一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力量上来,提高参政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认识和本领。
具体而言,参政党的思想建设要把参政党及其成员的思想统一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力量上来,提高参政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认识和本领,从思想上看,需要这样一些素质:首先是政治素质。政治素质主要体现在参政党及其成员对中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的政治认同上。也就是说,参政党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必须在现有的政治体系和政治框架内发挥作用,必须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参政党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次是理论素质。参政党要提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本领,必须掌握科学的理论,科学的方法,必须具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都要求参政党能有理论的武器。第三是良好的精神风貌,包括开拓创新的精神、旺盛的组织活力,强大的组织凝聚力等。这些基本素质是参政党更好地履行政党职能、实现政党功能的前提和基础,是参政党思想素质的重要表现。现在,中国共产党在不断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地提升政党形象和政党素质,参政党也应该相应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政党间的合作共事一方面是以差异为前提的,但这种差异是指各自的性质、优势和特色不同,有必要相互合作,另外一方面,政党合作又必须在政治目标、文化水平、理论素养、共事能力上基本一致,从而才有可能对话,有可能相互合作。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思想的保证,思想保证是什么?综合以上论述,参政党所需要的思想保证就是:立场坚定、积极主动、充满活力、服务大局。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既不是把自己建设成为在野党、花瓶党,也不是把自己建设成为共产党,而是要把自己建设成为立场坚定、积极主动、充满活力、服务大局、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的参政党。
第三节参政党思想建设的任务
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是参政党思想建设所期望的成果,或者说,是参政党思想建设想要达到的境地和标准。思想建设的目标是预先设定的,必须要达到的标准。要完成目标,需要制定相应的任务。参政党思想建设的任务是指参政党思想建设指定担负的责任,是参政党思想建设为实现目标而必须去做的事宜,即要“达到参政党思想建设目标”必须先“完成思想建设的任务”,而“完成了思想建设的任务”也就“达到了思想建设的目标”。可见,“思想建设的任务”范围比“思想建设的目标”大,因为要“达到目标”往往需要做一些与“目标”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但又有必要性的事,这些事情也包含在“任务”范畴之内。
为了完成参政党思想建设的目标,1999年5月11日通过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指出,参政党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学习邓小平理论,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提高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自觉地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按照参政党党章的规定,结合参政党应有的观念系统和政治系统,我们把这一根本任务进行分解,可以从增强政治认同、提高参政党意识和增强政党活力三个方面来加以认识和把握。
一、增强政治认同
思想建设的核心是不断增强广大成员对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政治制度的政治共识,培养广大成员的政治认同。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半个多世纪的合作历史,也是双方不断增强政治认同和政治共识的历史。
什么是政治认同?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生活中总要把自己放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以确立自己的身份,如把自己看做某一个国家的公民,某一政党的党员,某一政治过程的参与者,某一政治信念的追随者,并自觉以其组织及过程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政治行为,这种现象就叫政治认同。政治认同是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产生的一种感情和意识上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基础,对政治体系的稳固和良性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治认同和共识包括四个层次:其一,对国家政治体系的认同。比如对国家性质、国家基本制度、政党制度、执政能力和执政方式等方面的理解和判断。其二,对政策和法律的认同,比如对政策和法律的权威性的认识问题。其三,对政治信仰和政治伦理的认同,比如什么是执政党的先进性,什么是社会公平和公正等等。其四,对政治人物的认同,比如如何评价国家领导人及各省市和县乡领导干部等等。具体到参政党,其政治认同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对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政治追求、基本路线和政策策略是否认可的问题,对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定位是否肯定的问题。如果参政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示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表示肯定,那么,执政党和参政党无论有多少分歧和差别,多党合作都能进行。相反,如果在这一些根本目标问题和根本原则问题上存在分歧,参政党就不成其为参政党,也不可能和共产党走到一起,多党合作就难以进行。因此,增强政治认同就成为参政党思想建设要解决的第一个重要任务。为什么要增强政治认同?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有助于培养参政党成员对组织的归属感,从而为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每个政党要完成自身目标都必须依靠自己成员的积极参与,而政治参与是以政治认同、政治信念等为心理基础的。参政党成员如果对自己的组织没有归属感,对自己从事的政治活动没有认同感,他就不可能以高度的责任感来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不可能认真参加自己党派的活动。由于历史的原因,民主党派在组织上相对松散,对成员的约束力相对薄弱,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通过提高政治认同来凝聚力量,团结广大成员在多党合作的政治框架内发挥更大的作用。
其次,有助于巩固多党合作的大局,维护我们政治体系的良性发展,从而为参政党的积极参政提供良好的制度平台。政治认同在政治学中常常用“合法性”来表述。“合法性”理论的主要奠基人马克斯·韦伯认为,政治上的合法性有三种类型:一是基于传统的合法性,即传统型合法性;二是基于领袖人物超凡感召力之上的合法性,即个人魅力型的合法性;三是基于合理合法准则之上的合法性,即法理型合法性。韦伯强调,这三种合法性统治的基础都属于纯粹的类型,但从来没有以纯粹的形态出现过。那什么又是最理想的呢?韦伯认为,在现代国家中,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必然要求是法理型的,即通过法律程序实现合法化,并因此而获得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从而拥有道义上的合法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因而已经具备了法理上的合法性。但是,多党合作的政治框架要得到包括参政党在内的广大社会成员的认同还需要一个政治社会化过程,而参政党的思想建设正是这个政治社会化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通过有效的思想建设增加参政党及其成员的政治认同,就能为我们的政治体系提供更多的合法性基础,从而维护政治格局的稳定,促进多党合作大局的发展,而多党合作大局的发展,又能反过来促进参政党的发展,为参政党的有效参政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和环境支持。也就是说,增强政治认同,既是每一个党派成员的法律责任,也是参政党自身发展的需要。我们的政治制度只有获得广大参政党成员的政治认同,多党合作的大局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也只有获得广大参政党成员的政治认同,保持多党合作的政治框架,参政党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
第三,有助于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推动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政党关系和谐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显著特征和重要优势。优化党际合作模式,巩固和谐政党关系,是中国的政治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胡锦涛同志在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实现我国政党关系的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不断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日报》,2006年7月13日第1版。这为我们巩固和发展和谐政党关系提供了指南。我们要维护和促进我国和谐的政党关系,既需要执政党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也需要参政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参政党认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与领导地位,是实现政党关系和谐的前提。如果参政党否认执政党的先进性,否认其执政的合法性,那么和谐的政党关系就无从谈起,因此,增强政治认同是促进政党关系和谐的前提条件。
第四,有助于参政党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这反过来又有助于帮助参政党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作为一个政党,对社会和历史的发展是负有责任的,社会和谐,政治文明应该是每个政党为之奋斗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社会发展道路的选择,甚至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发展模式、演进方向的选择,我们要从这个高度理解和谐社会理论。但是,这样一种美好的理论,要真正发挥作用,同样需要有良好的政治认同作为基础。作为一种政治话语,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有其现实逻辑,就是我们的社会矛盾已经到了不能不重视的程度。客观地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方针,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有不和谐的因素存在。在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中,最引起人民群众反感的是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是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是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促进社会和谐确实非常紧迫了。对参政党而言,我们能否正确的解读“和谐社会”理论,我们能否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都有赖于我们政治认同的巩固和增强。我们首先要认同和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才能找到为之奋斗的现实途径。我们也只有理解我国在社会转型期存在的矛盾和风险,用全面的观点、辩证的观点分析判断我们存在的社会问题,而不是全盘否定改革开放的成就,全盘否定执政党的领导与执政,我们才能以更客观、更负责任的态度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言献策,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增强参政党意识
要实现参政党思想建设预期的目标,还必须把增强参政党意识作为当前参政党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参政党意识薄弱是制约参政党科学发展的重要原因。参政党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其功能发挥的程度与制度设计预期的空间相比,还远远不够。究其原因,参政党意识弱化是一个重要因素。参政党成员参政党意识不强的问题,已经引起民主党派内部不少有识之士的忧虑。如民革的庄威指出,“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并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参政党的一员,政党意识较为薄弱。他们往往把加入民主党派视同参加群众性组织或社会团体,缺乏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庄威:《民主党派强化政党意识是多党合作的关键》,《团结》,2006年第6期。民盟的郑惠强认为,“目前参政党内部还存在政党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的问题。……部分成员缺乏政治热情,没有把自觉地参政议政作为参政党的神圣使命,使参政党的政党功能庸俗化”郑惠强,周金瑞:《参政党能力建设的若干思考》,《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参政党意识淡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参政党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就参政党自身而言,意识形态建构不力是一个重要因素。正如林怀艺所言:“民主党派成立后所提出的政纲的核心内容是反帝爱国和要求民主,并不以领导和执掌国家政权为目的。民主党派对自己在民主政权建立后如何继续存在、发展和发挥作用的政党意识是先天缺陷的。”林怀艺:《论增强民主党派的参政党意识》,《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也就是说,民主党派自身,对民主政权成立之后如何存在与发展,并没有做好充足的理论准备,民主党派的意识形态并没有令人信服的回答参政党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健康的党际关系怎么样,民主党派究竟代表谁等问题,导致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的实际运行过程中自居被动地位,利益整合与表达功能不足,民主监督职能软弱,这既是参政党意识淡化的表征,反过来又加剧了参政党意识淡化的程度。从客观来看,由于多党合作和参政党的政治价值尚未被全社会所认识,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人,包括中共党内的部分领导,对参政党依然存在各种误解,这对参政党的发展形成掣肘,再加上对参政党的宣传不到位,导致长期以来参政党的政党形象在社会上是晦暗不明的,这也制约了参政党意识的生长。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思想建设,尤其是思想理论建设,把增强参政党成员的参政党意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其次,增强参政党意识是参政党功能充分发挥的前提。我们必须看到,参政党作为中国特色的政治资源,其功能充分发挥,是以参政党意识为前提的。参政党的成员只有意识到自己的政治身份,意识到自己与一般社会团体的区别,才能具备相应的责任意识,才能拥有与这一政治身份相匹配的政治实践活动。参政党也只有意识到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才能做到相互优势互补,形成我国政党功能的优势布局,从而提高参政绩效,避免参政议政边缘化的风险。否则,参政党如果不具备相应的参政党意识,不能理解和把握自身的政治地位、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就不能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也就无法为自身存在与发展提供充分而真实的合法性基础,从而导致对自身政党属性的自我否定,更加无法确立参政党意识,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第三,增强参政党意识是提高参政党凝聚力的需要。参政党是政治集团。参政党中的每个民主党派都有着共同的政治理念,共同的政治目标,这是根本区别于一般社会团体的。但不可否认,参政党又不像中共那样组织非常紧密,因为参政党的成员都散布于若干个单位,除少数专职机关干部外,绝大多数都是业余干参政党的工作的。一个地方民主党派组织要将其成员团结凝聚到一块,去完成本党派的职能任务,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办不到,靠夸夸其谈的大道理更不行。因为参政党毕竟不是执政党,它有着自己独特的政治地位和活动方式,一个单位的中共党组织召开会议,只需一个通知就可以,如果不到既可以扣工资、奖金,又可以采取其他行政处罚的手段和措施,从而能保障所有活动的正常开展。但是参政党做不到这样,参政党要开展活动,如果成员不愿参加,这些行政手段都用不上。所以,参政党要正常开展活动,要履行职能,只能靠参政党成员的自觉性,靠参政党组织的凝聚力。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借助平时的思想工作,通过参政党意识的教育与培养,使成员从理论上明白参政党的责任与义务,从而自觉为本党履行参政党职能服务;从情感上感受到组织的存在与温暖,产生对组织的归属感,从而提高参政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参政党完成自身政治使命凝聚更强大的力量。
三、增强政党活力
增强民主党派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共识,是民主党派思想建设的核心,但也只是思想建设任务的一个方面。这是思想建设所具有的规范性内容。这种规范性的内容是通过抵御“西化”的影响,克服影响多党合作的各种消极因素,防范各种可能的问题而进行的。简单地说,就是通过思想建设让我们的党派成员明白,我们不能够做什么,我们应该抵制什么。但仅仅是不做这个不做那个不成其为思想建设,还有一个我们能做什么的问题,也是坚持与发扬的问题,这是民主党派思想建设引导性内容。换言之,增强参政党的活力,也是参政党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参政党的思想建设,要通过激励作用、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多党合作,去挖掘党派成员的潜力,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党派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把增强政党活力列为参政党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是参政党在新时期的新特点所决定的。过去,参政党主要是靠旗帜性人物来开展工作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仅仅靠旗帜性人物来开展工作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更多地要靠团队精神,靠集体的力量,所以,我们的政党是否具有活力,具有创造性,是影响我们履行职能的重要因素。但是,集体行动和团队精神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自然产生的,心理学上的“社会懈怠”1920年,德国心理学黎格曼进行过一项实验,专门探讨团体行为对个人活动效率的影响。他要求工人尽力拉绳子,并测量拉力。参加者有时独自拉,有时以3个或8人为一组拉。结果是:个体平均拉力为63公斤;3人团体总拉力为160公斤,人均为53公斤;8人团体总拉力为248公斤,人均只有31公斤,只是单人拉时力量的一半。黎格曼把这种个体在团体中较不卖力的现象称为“社会懈怠”。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多人囚犯两难博弈”美国马里兰大学的门瑟·奥尔森教授(Mancur Olson)发现: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理性、自利的个人一般不会为争取集体利益作贡献。集体行动的实现其实非常不容易。当集体人数较少时,集体行动比较容易产生。然而,随着集体人数的增大,产生集体行动就越来越困难。因为在人数众多的大集体内,要通过协商解决如何分担集体行动的成本是十分不容易的。而且人数越多,人均收益就相应减少,搭便车的动机便越强烈,搭便车的行为也越难被发现。奥尔森还发现,集体行动在两种特定条件下比较容易产生。一是集体成员的“不对称”,二是“选择性激励”的存在。“不对称”说的是集体成员收益的不对称。选择性激励分为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两种。正向激励通过搭卖私人物品的方法刺激集体成员为负担集体行动的成本作贡献。反向激励是惩罚搭便车者的措施。最常见的是禁止搭便车者享受集体行动的成果。奥尔森这一理论后来被发展成“多人囚犯两难博弈”(n-person prisoner's dilemma games),成为非合作博弈论的一个重要分支。理论都共同表明,在一个缺乏制度和文化的团体内,有可能会出现每一个个体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导致整个组织零产出的极端情况,都证实了人性的弱点和理性的限度,说明了集体行动的不易。那么我们参政党作为一个个行动的集体,要想凝聚我们成员的力量,也会与人性的弱点相遇,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思考,如何使我们的集体行动成为可能,如何才能让我们发挥整体优势?如何使我们参政党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具有履行职能的积极性?这是我们当前思想建设所忽略但却很重要并必须予以解决的一个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用制度约束人的惰性、鼓励人的积极性,用制度创新激发我们成员的创造力,用制度来吸引我们的成员致力于我们政党的活动。另一方面我们要注意政党文化的培育以弥补单一制度管理的缺陷,并把培育创新精神作为我们参政党文化的重要内容。
把提高政党活力作为参政党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时代精神的重要体现。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是参政党所应秉持的重要价值。参政党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从而提高政党活力。所谓与时俱进,就是我们的思想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工作必须适应形势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一切从发展变化着的时代、形势和实际情况出发,自觉地把我们的思想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加符合当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参政党如果依然固守原有的观念,遵循旧有的思路和模式,使自己变成一潭死水,是很难有自己的作为的。
把提高政党活力作为参政党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参政党更好履行职能的需要。当前我们处于一个大发展大变动的时代,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既给参政党更好地发挥作用带来了机遇,也是对参政党履职能力和水平的挑战。我们参政党是否拥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是否具有迎难而上的勇气,是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关键。如果我们的参政党干部缺乏创新意识和动力,我们的参政党机关缺少活力和创造力,参政党的各项工作就很难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新的历史时期,要建设适应新世纪要求的高素质的参政党,就必须鼓励我们的成员以创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具体工作之中,摒弃“领导让做什么我才做”、“只做不想”、“工作原来就是这样做”的被动思维模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成为本职工作方面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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