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均
抗日战争时期,民生公司曾经负起了长江上游的主要运输任务。例如,在抗战初期,民生公司的广大职工积极从宜昌、沙市等地抢运了七八万吨兵工器材和民用物资进川,再由四川运出了大批军队和军粮,同时还千方百计地克服重重困难,设法将招商局的江顺、江新、江汉、江安等十余艘大型客货班轮先后驶入四川,接着又将三北、大达等轮船公司以及海军、海关等滞留在宜昌的较大船舶和舰艇引航驶入四川,共达百艘以上。此外,民生广大职工还主动地研究和推行了“绞滩法”、川江夜航以及在重庆水位低到六尺左右时,驾驶长达二百二十尺的民本、民权等轮安全行驶的技术(抗战前当水位在十二尺左右,即须停航)等。
民生公司总经理卢作孚在抗战初期,即利用民生担任大后方主要运输任务的机会,将江苏大成纺织公司、湖北周恒顺机器厂、大鑫钢铁厂等企业的大批机器设备,优先抢运入川,采用“以运费投资”的办法,把这几个厂吃了一半。后来卢将这几个厂分别更名为大明纺织染公司、恒顺机器厂、渝鑫钢铁厂等,除由卢自任董事长外,某些重要职位,特别是财务会计主任人选,也由民生派遣。
当长江中下游向四川撤退的时候,有的小轮船公司无力将船舶驶入四川者,以及当其他公司的较大型船舶在宜昌停滞时有求于民生者,卢作孚只要看中了他们的船舶,就设法收购过来。抗战前,民生公司只有大小客货轮四十八艘;在抗战时期,发展到最高峰时拥有大小船舶一百一十五艘之多。
抗战开始后,卢作孚立即派顾问韦焕章和工程师汤伟康到香港负责购运大量柴油、润滑油及修造船用的五金器材,并随即又委派我由重庆飞香港,担任民生公司驻香港和广州两个办事处的主任,并由上海民生分公司调来不少对采购比较有经验的职员。民生总公司源源汇出巨额外汇,从事采购。我和广州民生办事处的职工们在全国人民抗日热情的鼓舞下,曾冒着敌机的空袭,夜以继日地经由粤汉铁路将大批物资由广州运往武昌(后来运长沙,由民生派船接运)。在武汉和广州沦陷前,我们共计由港粤运了四千余吨柴油、几百吨润滑油和两千余吨五金器材和机器设备。民生公司为了购运这批物资,曾先后向中、中、交、农四行借入了四百万元的两年期贷款,向交通银行借入了一千万元的一年期贷款,后来因法币贬值,物价飞涨,民生随便变卖去一点油料和五金,就把本息全部偿还了。
卢作孚还延聘了许多当时转入内地的专家、学者,又在上海招考了百余位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的毕业生,经由香港和越南到内地,作为民生新的血液。因此,在抗战初期,民生公司在大后方确实一跃而成了一个规模宏大的企业。但卢作孚千方百计使民生公司壮大起来了,却变成了孔、宋猎取的对象!
孔祥熙首先看中了民生公司,他授意左右向卢作孚表示将在财政上给予援助,并亲自到民生公司向职工们做了一次演讲。在讲话中他对民生公司和卢作孚“赞扬”了一番,强调民生公司的“发展”是很有希望的,充分流露了他对大后方的这块“大肥肉”的野心。演讲后,孔又叫人向卢表示:很愿加以扶持,打算由中央信托局向民生投资两百万元。当时民生公司的股本只有七百万元,卢对于孔所表示的这笔巨大的投资感到非常为难,因为让他投资,那不啻是“引狼入室”;不让他投资,又得罪不起,将来遇事刁难,必将增加民生很大的困难。卢遂求救于张公权(张当时任交通部部长,是政学系主要骨干之一)。卢、张密商结果,托交通银行董事长钱新之出面向孔说:“民生公司是一个纯粹的民营企业,由纯粹官办的中央信托局大量投资,似非所宜。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都有商股,性质比较接近,而且发展交通和实业,又符合两行行章的规定。如果民生需要在财务上帮助的话,由中、交两行适当投资是比较适宜的。”孔只好暂时“收兵”。
孔祥熙向民生投资的企图虽然未能实现,但他是不甘心的。有一次民生公司的民惠轮在小南海翻沉,死了不少人,孔便借题发挥,在行政院院务会议上亲自提出了“民惠轮沉没调查案”,对民生公司大肆抨击,同时利用在重庆的孔系报纸如《时事新报》、《国民公报》等,打击卢作孚。
孔祥熙对民生公司采取软硬兼施的策略。当我1943年在民生总公司财务处任襄理时,为民生“跑头寸”(借入短期借款,做周转资金之用),经常在重庆各银行来往。有一次我和中央银行业务局经理郭景琨闲谈,他说:“如果要彻底解决民生公司财务上的困难的话,最好找孔先生投资和出任董事长。”我把这段话告诉了当时民生财务处经理李邦(他原来在宋家资本经营的中国木材公司任经理)。几天后,卢作孚把我叫了去,很严肃地问我说:“你从哪里听来孔祥熙想要当民生董事长?”我向他解释说:“这是郭景琨告诉我的,他是孔的红人,他说的话不能说无因。”由此可见,孔想插手民生,卢是很不欢迎的。
卢作孚对孔祥熙插手民生表示很冷淡,孔对民生又刁难起来。中央银行隔壁就是民生总公司财务处办公所在的一座自建的四层大楼,建筑很好,地点适中,孔便授意他下面的人向卢作孚表示,要民生公司让给中央银行。卢当然不敢拒绝,一面设法准备找到一所适当的房子迁出,一面希望孔能够付给适当的代价,另建一幢同样的大楼,在造价上不要使民生吃亏过多。孰料孔迫不及待,竟在拨付民生款项上施加压力,凡属到期应付给民生公司的差运费及拨款等,财政部和中央银行都以种种借口拒绝支付,使民生公司在财政上处于困境。同时,孔又向人说:“卢作孚太不够朋友了。”这句分量很重的话把卢骇杀了,只得无条件地将这座大楼拱手让给了孔。
孔从正面投资民生遭到了阻碍,便想从侧面打入民生。他阴谋大量收购民生股票,来控制民生——这是四大家族惯用的一种“硬吃”手段。民生公司主任秘书张梁任曾任国民党政府主计处长,是孔的人,他有一次要我把民生的主要股东姓名及其所占股数抄一张表给他。当时我在财务处任襄理,总协理室的主任秘书向财务处要这样一份资料,自然不得不给。几天后他又约我吃饭,在闲谈中他问起:“民生的股票都掌握在私人手中,没有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如果有股东想要买卖股票,他将怎样办呢?”我说:“只有私下进行买卖。”张紧接着问我:“如果有人想要大量投资民生,而且想购得大量股票,你看有什么办法能购进呢?你知道股东中有哪些经济条件较差,急于转让股票的吗?”我听了他这些话后,感到很奇怪,问他说:“想要买多少呢?”他说:“民生现在的定股只有七百万元,我的意思是要买到一二百万元的股票。”我问他说:“谁想买这样多的股票呢?如果真能买到这样多的股票的话,那么,他就可以整个控制民生公司了。”张梁任支吾其词地答应说:“有个朋友托我问问有无大量收购股票的可能性。”我追问他一句:“到底是谁呢?”张随便应付我说:“有几个想做生意的朋友托我问问。”接着,他就把话题转开了。此后,张梁任也直接向财务处其他经管股票人员打听过这方面的情况。卢作孚也知道了这件事,曾问过张。张诿称是因为法币不断贬值,物价高涨,但是民生股票并未涨价。为了防止有人投机,大量收购民生股票,所以他向财务处了解了一些情况。从此卢作孚立即对张梁任戒备起来,并通知财务处对于股票过户应严加注意,防止被“大户”收购。同时,财务处经理彭瑞成也告诉会计股主任王庭枢,要他把好这一关。
孔祥熙与中国兴业公司
宁芷邨
一、孔祥熙觊觎华西兴业公司
抗战之初国民政府在京沪等地失陷前,曾发动工矿企业内迁,又于撤退至汉口的短暂时期中,复做以下部署:(一)由兵工署负责迁建各兵工厂,并即着手在重庆一带查勘厂址;(二)由经济部与兵工署合组钢铁厂迁建委员会,迁运汉阳钢铁厂、大冶炼铁厂、六河沟炼铁厂及由沪撤出的上海钢铁厂等部分设备,作为在重庆一带筹建钢铁厂的基础;(三)倡导“国民经济建设运动”,要求“群策群力建设大西南”,并电令重庆行营成立“西南实业建设协会”,用扶植与补助等方式,策动实业界人士共同努力。在朝野上下发展西南实业的一片呼声中,四大家族挟其政治、经济力量,争先恐后地插手后方工矿、交通、财贸各种事业,展开吞并、掠夺的攻势,各自开拓他们在西南的垄断局面。
四川工矿交通事业本来极不发达,但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开始有所改观。卢作孚于1925年创办了民生公司,至1930年奠定了川江航运事业的基础,并正向长江中下游发展;胡仲实、胡叔潜弟兄于1932年创办了华西兴业公司,由地方军阀、官僚政客以及金融界等投资组成,拥有一个技术力量较强的班底,设有华兴机器厂、华联炼钢厂、华泰木厂、华一砖瓦厂、华西汽车修理厂、华西猪鬃厂、华西建筑工程部,并有铁矿、煤矿、耐火材料矿,还办有华西专科学校,培养所需人才。华西所承建和改建的重大工程有新建的重庆电力厂、重庆水泥厂和改建的重庆自来水厂,并在内江、江津、成都、泸县、遂宁和湖北武昌等地新建和改建了一批电力厂,在重庆、成都等地承造的较大建筑如银行、学校、机关办公厅、仓库和住宅也颇多。因之华西兴业公司名噪西南,各方均颇注视。胡氏弟兄打算再筹资金将与二十一军军长刘湘合资创办的华联钢铁厂(仅置有一吨炼钢炉)进行扩建,添置炼铁、炼钢、轧钢设备。适逢抗日战争爆发,在局势突变的影响下,一向统治四川的军阀刘湘,因蒋介石即将入川而惊恐不安,已感自顾不暇,于是华联添置设备的计划即告搁置。华西公司主持人胡氏弟兄及常驻常务董事宁芷邨、经理胡子昂,就重打主意另寻门径,把希望寄托于国民政府的“扶植与奖励西南实业”政策,想把华联扩建成为一个全国较大型的钢铁企业。
胡仲实等所采用的办法,仍然沿用过去与地方军阀打交道的“借其力量以谋发展,经营管理力保自主”的老一套,即既要争取、利用官僚资本的政治经济力量来发展壮大所经营的事业,又要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操诸己手,不受任何钳制。他们最初在与重庆行营参谋长贺国光的频繁接触中,便提出了申请贷款扩建华联的要求,重庆行营乃向尚在汉口的国民党政府转报。那时孔祥熙是行政院长,兼任财政部部长、中央银行总裁、四联总处理事会主席等职,掌握着财经大权。胡氏弟兄一面函电在汉口的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胡仲实、胡叔潜均为南开学生,与张系师生关系,张曾以南开的一部分基金投资于华西,任华西董事),请其代表华西与孔祥熙及经济部长翁文灏接洽,一面又以桑梓情谊电恳孔系要人、财政部次长、四联总处理事兼秘书徐堪从中撮合,还派经理胡子昂专程赴汉与孔、翁等人洽商。孔系势力为了迅速在西南树立经济势力,正向多方伸张触须,对于找上门来的华西,自然不会放过,孔祥熙立即派其亲信、中央银行总务处长、中国实业银行董事长傅沐波为代表与胡子昂在汉初度商谈。不久,国民政府迁渝,孔来重庆后,曾亲自率傅沐波、徐堪、中央信托局常务理事兼代理事长孔令侃(孔的儿子),中央银行副总裁陈行、中央银行业务局局长盛苹臣与华西胡仲实、胡叔潜、胡子昂、宁芷邨等进行商谈。孔祥熙曾派人调查过华西的情况,了解到华西既有一个较为完整的技术班底,又有机器厂和矿场,钢铁厂的建厂工程也已开始,并初步购置了一些设备,还有胡叔潜所经营的中国无线电公司也是附属于华西的企业,乃见猎心喜,开始对华西觊觎垂涎起来。孔的本意是想将华西全部转移到手,加以综合扩建,使之成为他所掌握的重工业企业,并以此为基础,使抗战结束后逐步发展扩张至华中、东北等地,在中国建立一个为孔系所操纵的“重工业之霸”。
双方经过为时一年多的商谈和筹组,于1939年7月1日在重庆正式成立“中国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其间,由于彼此各有企图,钩心斗角,矛盾重重,而官僚资本却通过以下各种强制手段,对华西节节进逼、压制,使其霸占企业的阴谋得逞。
二、施用政治、经济压力强行组成“中兴”
华西兴业公司原计划是将华联扩建成为日产三十吨钢的炼钢厂,全部建厂资金为法币三百万元,除自筹和刘湘投入资金共为一百五十万元外,尚差一百五十万元。胡子昂于1938年5月专程赴汉申请贷款时,孔系代表傅沐波曾透露投资合办,以试探对方的意向。华西的董监获知这个消息后,有的竭力表示反对,认为这无异于“引狼入室”,贻后患于无穷,主张坚持申请贷款,与官僚资本建立“企业外部的联系”,不让其渗入内部。其时,四大家族除蒋介石霸占、把持兵工工业及资源委员会的“国营”工业外,宋子文及陈果夫、陈立夫弟兄,都在抢夺民营工业,孔祥熙深恐华西落入他人之手,就嘱由孔令侃主持的中央信托局给予贷款,暂把华西拴住,再施用各种手法,使其陷进所设的圈套。
中央信托局贷给华西的款额是六十万元,这与实际需要相差很大,华西只得先将这笔贷款拿到,分别用于建厂的基建工程,并趁海运畅通之际,在国外订购一部分生产设备和材料。接着要求续借时,孔则有意刁难,以“前账未清,碍难照准”,予以驳回。因之,国外订购设备尚差之款无着,建厂工程亦因乏款支付而暂停。胡仲实陷入进退维谷、骑虎难下之中。孔趁机再派傅沐波与胡仲实等洽谈,傅又提出官商合办的问题,说抗战时期军需、民用钢铁的数量大,应当扩大建厂,以适应需要,也才有前途,并谓扩大建厂所需资金较巨,而贷款有限,难以成事,但这项事业关系抗战建国,政府和国家银行可以考虑投资官商合办。这时华西董监对于资金缺乏的窘迫处境,几经商议,都无法解决,胡仲实等正感彷徨苦闷,经傅沐波引诱、劝说,不禁为之动容。孔见时机成熟,便在上清寺范庄官邸数度召见胡仲实、胡叔潜、胡子昂等,竭力夸赞华西在川中所办各项事业均著成效,并流露依畀之意说:“过去你们三位有相当成绩,公司初办非请有经验的人主持不可。”这些话正打中了胡仲实等的心怀,觉得在政治上有了这个比地方军阀强大的靠山,将来何愁没有出路;而孔所主张的扩大建厂,也正与胡等欲谋建立一个在全国实业界中举足轻重的大型钢铁企业的愿望相吻合,因而接受官僚资本投资合组中国兴业公司,根据建厂需要,商定公司资本额为法币一千二百万元。孔即以“西南经济建设为中央急需进行之政策”为词,由行政院指示财政部令饬中、中、交、农四行并分函经济部、四川省政府投资外,孔祥熙还指示他所经营的中国实业银行、裕华银行、祥记公司等投资。华西方面,系以本身所有机器厂、矿场和华联、中电等生产设备经估价后作为投资,并另外拉来了一些地方军阀和地方金融界参加投资,把这些股份列入商股,使其在资本额中增加商股的比重。可是官股与商股所占比例,仍然相差悬殊。
官僚资本虽然已占资本总额百分之八十一强,商股仅占百分之十九弱(其中华西、华联、中电三公司占百分之十五强),但它并不以此为满足,更加得寸进尺。继续增加官股,霸占企业。1942年春,因法币不断贬值,中兴资本随之增值二倍,将原资本额一千二百万元升值为三千六百万元,同时,孔祥熙、傅沐波提出另再增资二倍,新增资本两千四百万元,共计资本额为六千万元。当时中兴的建厂工程大体快告完成,商股认为无增资必要,表示不同意;孔、傅二人则以企业经营必须正常化和巩固企业基础为理由,于3月11日在范庄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在孔亲自主持下,以绝对多数的官股股权,通过了增资决议案:“……计增新股两千四百万元,由旧股东按比例摊认。商股股东有不愿加认者,由政府(指四行和经济部)或其他股东(指中国实业银行、裕华银行、祥记公司)代为认足。增认的股本须于本月21日前交清。”按照这个决议,商股应增缴股款四百四十六万元,由于筹措资金相当困难,加以须在十天以内把款缴清,更加无法办到,只得放弃,而由官僚资本独享增资权利。这样一来,在资本总额六千万元中,官股增为五千三百三十一万元,所占比例由原来的百分之八十一上升至百分之八十九;商股为六百六十九万元,所占比例由原始投资时的百分之十九退缩至百分之十一。1943年9月间,孔祥熙在增强中兴实力以垄断后方钢铁工业和进一步削弱商股力量的双重目标下,又再度提出将中兴资本额由六千万元增为一亿二千万元。这次增资和上次情况一样,系由官僚资本全部摊增。在资本总额一亿二千万元中,官股所占比例上升至百分之九十五,商股所占比例则相对下降至百分之五。孔祥熙就是这样使用资本垄断的手法,把中兴变为他的掌中物。
孔祥熙自从迫使华西接受投资之后,便一步紧一步地提出了新企业的组织问题。这也是双方在进行商谈中争执颇大的焦点之一。如前所述,孔的目的是要把华西兴业公司及华联钢铁公司、中国无线电公司全部纳入中国兴业公司。这个企图在商谈投资的过程中,孔却丝毫不露声色。每当涉及新企业的组织问题时,孔则含糊其词地说:“这个问题好解决,共同的目标都是在于合力建成一个大型钢铁企业。”华西以为这是指扩建华联钢铁厂而言,不疑有他。原来,华西方面也有种种预谋:一是对官僚资本有所戒备与防范,唯恐将自己所办企业全部纳入中兴,受其钳制,进退失据,只愿以华联钢铁厂与官僚资本合组中兴。二是由华西全部承包中兴的扩建工程(包括基建工程、生产设备连同动力设备在内),交其自办的建筑工程部、华兴机器厂与中国无线电公司分别承建、承造,并以所掌握的铁、煤、耐火材料等矿与中兴建立长期供销关系,使华西从中获取丰厚的利润。直到投资问题达成协议后,于1939年2月4日在范庄官邸召开的一次筹备会上,孔祥熙竟提出将“三个组织合组为一个公司”的意见。这同华西的原意显然有很大出入,华西自然持反对的态度,只同意以华联钢铁厂与官僚资本合组中兴,其他企业必须保持独立经营。而孔则坚持要华西的企业全部纳入,以免日后发生“肘腋之患”。双方为此相持不下,后由徐堪佯装一副关心姿态,以居间进行沟通为名,实际是贯彻孔的意图,对胡仲实等多方劝导,促其让步。胡以华西内部董监意见不一,尚需考虑作答。孔见此计难以达到目的,乃由财政部、经济部在批复投资的公文中,以强迫的口吻提出“钢铁、电业、矿业均属重工业,与抗战建国息息机关”,必须由“华西、华联、中电三公司合组中国兴业公司”,并谓“此举深荷总裁(指蒋介石)赞许”。这使华西感到压力太大,颇为惊恐,只得央托徐堪从中转圜。经过数度商谈后,得到孔的“谅解”,同意将华西保留,但所办的华联钢铁公司、中国无线电公司、华兴机器厂及煤、铁、耐火材料等矿应一并纳入合组的中国兴业公司。至于中兴扩建工程中的基建部分及所需的某些器材,交由华西承包或代购。胡仲实自知硬斗不过,只得做了妥协。孔祥熙为了掩盖其巧取豪夺的丑恶行径,又嘱由胡仲实等以发起人名义,将筹组中兴的经过情况,呈报经济部转报行政院批准。官僚资本就是这样施用政治和经济压力而将中兴筹组成立。
三、把持企业管理权
中兴组成后,孔祥熙在人事部署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把持中兴董事会,始而容纳、继则排斥商股代理人,同时,分化拉拢工程技术人员,从而全部掌握了中兴的经营管理权。至于华西方面,在依附官僚资本的过程中,虽然在投资与合组问题上一再屈从让步,但胡仲实等却有一番打算。他们自恃有企业管理和工程技术的班底,以为掌握中兴的经营管理权不成问题,故胡仲实的最后一注,是押在中兴的人事安排上面。
双方首先对董事会的名额进行讨价还价。中兴董事会设董事二十三人,监察十一人,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孔祥熙为了控制董事会,在所草拟的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中规定:“本公司各股东每一股(一百元)有一表决权;一股东而有十一股以上者自十一股起,每五股有一表决权;一百股以上者自一百零一股起,每十股有一表决权。”照此规定计算,官股共占九千八百五十一权,商股共占两千三百一十一权,而董事、监察的当选,是以得票的权数多寡决定,显然官股占绝对优势,可以随心所欲,操纵选举。胡仲实等以商股在选举中无所保障,必然落空,对上列条款持有异议,并与徐堪、陈行、傅沐波等人协商,要求商股能在董事会获得一定席位。孔祥熙为了装点中兴门面,免遭“清一色”之嫌,不得不稍做敷衍,乃表示“董事会应尽可能多有一些四川朋友”,同意在关于董监选举的条文后面加上这样的但书:“在第一届营业年限内加入本公司之华西矿业组华联钢铁公司、中国无线电公司代表人得推选董事七人。”但官僚资本所占董事席位仍然有十六人之多,超过了三分之二。故在第一次董事会上互推的常务董事十一人,官僚资本竟占了九席,商股仅得两席。至于董事长人选,商股当然不敢与争,自属孔祥熙无疑。但他却矫揉造作,故弄玄虚,以显示其身价。先由徐堪在第一次股东大会上报告筹备经过时说“……兴办此种大工业不同普通贸易,非有魄力雄厚之领袖负责领导不易收效”,以此示意要别人一致拥护孔当董事长。经股东大会推举后,又由徐堪找胡仲实等人联名“上书劝驾”,孔才出面就任。他担任中兴董事长达十年之久,直到蒋政权覆灭始告终结。
在孔祥熙策划下,一个由官僚资本把持的中兴董监会的阵容终于形成:董事长:孔祥熙(行政院院长、财政部长、中央银行总裁、四联总处理事会主席)。
常务董事:翁文灏(经济部部长)、徐堪(财政部次长)、陈行(中央银行副总裁)、傅沐波(中央银行总务处长、中国实业银行董事长)、徐广迟(中国银行经理)、浦心雅(交通银行经理)、孔令侃(中央信托局常务理事、代理事长)、王正廷(交通银行常务董事)、张伯苓(南开大学校长、华西兴业公司董事)、胡仲实(华西兴业公司常驻常务董事、华联钢铁公司常务董事——系两公司实际负责人)。
董事:钱新之(交通银行董事长)、叶琢堂(中国农民银行总经理)、周守良(中国农民银行协理)、霍亚民(中国银行常务董事)、宋子良(中国银行常务董事)、张兹闿(经济部工矿调整处副处长)、王治易(四川省政府主席)、胡叔潜(华西兴业公司董事兼总工程师、华联钢铁公司董事、中国无线电公司总经理)、胡子昂(华西兴业公司经理)、宁芷邨(华西兴业公司常驻常务董事、川康平民商业银行总经理)、康心如(华西兴业公司董事、美丰银行总经理)、潘昌猷(华西兴业公司董事、重庆银行总经理)。
常驻监察:盛苹臣(中央银行业务局经理)、刘泗英(四川省银行秘书长)、田习之(华西兴业公司监察兼总稽核)。
监察:冯一飞(中国农民银行经理)、赵季言(中央信托局经理)、张度(中央信托局副经理)、王君韧(中国银行副理)、郭松年(四川省银行协理)、刘之辉(西康省政府主席、华西兴业公司董事)、潘文华(川康绥靖公署副主任、华西兴业公司董事、华联钢铁公司常务董事)、邓锡侯(川康绥靖公署主任、华西兴业公司董事)。
此后,在1942年3月改造第二届董监和1943年4月改选第三届监察人时,官僚资本又加强控制,增选翁文灏为副董事长,钱新之为常务董事,端木恺(行政院国家总动员会议秘书长)为常驻监察,还增加官股董事三人。在担任官股的董监中,后来虽有部分因职务调动,但均另外派人接充,官僚资本始终保持住对董监会的控制局面。
中兴第一届董监选出后,根据组织章程规定,公司设总经理、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各一人,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通过聘任;各处室和各生产部门的经理、处长、主任等,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批准聘任。孔祥熙曾就人事安排问题与胡仲实等交换意见。孔提出由其亲信傅沐波为总经理、李达为总会计,而以胡仲实为协理、胡叔潜为总工程师。从形式上看,在四个主要负责人中,官商各占两人,似有照顾商股之意。但胡仲实认为协理是副职,居于从属地位,当即表示不愿接受孔的安排。孔随即做了一番虚伪应付,由他在第一次董监联席会议上于提名傅沐波为总经理、李达为总会计、胡叔潜为总工程师的同时,建议将协理增为两人,并提名胡仲实、胡子昂两人担任。事实上,经股东大会所通过的组织章程规定只能设协理一人,董事会无权修改章程,因而不能成立。胡仲实意识到这是孔祥熙对他耍的一个花招,不得不采取对策,决定让胡子昂出任协理,他则以常务董事参与企业管理,并在会上表示:“协理一人,章程已有规定,可由子昂担任。本人过去在华西公司始终以常驻董事办理公司事务,此次中兴成立,仍愿以常务董事为公司尽量服务。”孔乃虚与委蛇,面嘱傅沐波等“应多商酌胡常董以推进工作”。这样,中兴的主要负责人选即告确定。
中兴成立的初期阶段,因交接手续繁复,建厂工程亦须衔接进行。傅沐波尚能与胡仲实、胡叔潜、胡子昂等商量办事。其后,由于孔祥熙、傅沐波等人大量安置私人,盘踞于各部、处、室,一切均听命于孔、傅,不接受他人指挥。傅沐波更是大权在握,独断专行。商股在职的主要负责人受到上下一致的排斥,逐渐被冷落下来。此后,胡仲实就不常到中兴过问一切;胡子昂亦感处境不妙,于1941年辞职离渝赴蓉,担任四川省建设厅厅长。胡叔潜遭到孔、傅所派技术人员的排挤,同时,原来从华西调到中兴的技术人员又被分化收买,日益陷于孤立,纷纷拂袖而去。至此,胡仲实等原想掌握中兴经营管理的企图便告落空,整个企业即为官僚资本所控制把持。
由官僚资本的本质所决定,中兴从成立到1945年11月停工为止的六年又四个月中,在建厂工程和生产经营上既垄断又虚弱;在企业管理上十足衙门化,腐朽透顶;在企业内部争权夺利,相互倾轧。傅沐波担任了长达四年零七个月的总经理,因生产经营遭受损失,引起四大家族内讧和孔祥熙的责难,于1944年1月辞职。后来孔祥熙为了缓和与各方的矛盾,任用胡子昂继任总经理,胡从1944年3月到职,至1945年11月中兴全部停工为止,历时一年零十一个月。此后,官商之间为了争夺企业所有权,长期争吵不休,直到重庆解放才告完结。
孔祥熙与中华书局
徐秀成
中华书局和商务印书馆两家,当时各显其能以维持生存和发展。中华物力在商务面前相形见绌,1917年几乎倒闭。商务力谋吸收中华,但因条件较苛,始终是水乳不能相融。
当中华书局濒临绝境时,孔祥熙、宋子文乘机以投资相利诱,企图夺取中华作为其政治资本。但因中华旧有股东深恐孔、宋喧宾夺主,就设计一边利用,一边限制,仅借大宗款项,而孔的投资仅占百分之一。
孔投资虽少,但在当时却起到了吸引力的作用。此时中华书局又采取厚发股息,吸收资金办法,资本迅速增长,由初期的两万五千元增到一百六十万元,继增到两百万元,终增到四百万元和八百万元。孔家力量虽在中华生下根芽,但终因股本太小,受着限制,并没有得到什么权利。
资金收足后,因关金、法币等币制,形同悬崖转石,每况愈下,降低了股息,甚或数年得不到股息,中华股票价格因此就跌落下来了。闻孔又想收买中华股票,但是陆费伯鸿对孔总是抱着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据传孔也时常说伯鸿先生的怪话,什么“不商量事情”、“不接受意见”、“想成独立王国”等,这些话传到了伯鸿的耳边,他总是一笑置之。孔收买股票的如意算盘,也就没有如愿以偿。
1941年伯鸿在港逝世,孔即着其亲信李升明上台,接受中华书局的总经理职务。李对孔唯谨唯慎,孔也就当上了中华书局的董事长,中华形式上就完全落到了孔家手中。1945年抗战胜利,孔、李即着其亲信郑健庐去香港恢复业务,做狡兔三窟的准备工作。但全体职工受革命思想激励,反孔反李的力量无形中壮大了起来。李升明进中华书局时带来了一个名叫姚戟楣的充当协理,替他总揽大权。大家认为反李必先反姚,于是全体职工对姚持不合作态度,把姚赶下了台。在三年解放战争期间,法币一落千丈,孔、李认为离开他们,中华必难维持下去。但是全体职工发出了节衣缩食艰苦奋斗的号召,汉口分局全体职工首先通过减薪、添售外版书籍、增售文化仪器等措施,不但维持了原状,且求得了发展。1948年,孔、李谋将上海中华书局全部迁往海外,变中华书局为私有,全体职工坚决抵制。正在斗争期间,孔见大势已去,一溜烟逃往海外,李也随之而逃,这一斗争方告结束。但是香港、新加坡和台湾等地的中华书局,却落到了他们的手中。
国民政府财政部举办专卖事业的内幕
朱 偰
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为了挽救它的财政危机,加紧对后方人民进行剥削,举办了盐、糖、烟类、火柴四种专卖事业。从1942年到1944年年底,前后共办了三年。那时候,我担任了专卖事业司长,主管食糖、烟类、火柴三种专卖(盐专卖另有盐政司和盐务总局主管,不属于专卖事业司主管范围)。现在把当时举办专卖事业的内幕情形,就记忆所及,写在下边,分八段加以说明。
一、官僚集团如何实行专卖
抗战进入第五年,国民党政府的财政,愈来愈趋于困难。因为军费愈来愈膨胀,财政赤字愈来愈增加;又因为纸币发行越来越多,流通速度越来越快,恶性循环已经开始。到1942年8月底止,通货发行数量已达26400750464元,为抗战初期(约二十亿)的十三倍,而税收却只占全部支出的百分之五左右。为了挽救财政危机,必须加紧搜刮人民,另外辟财源,才可以维持战时财政。于是在1942年年初,采取了立法委员卫挺生、刘振东等的建议,就原有的盐税、糖税、卷烟统税、火柴统税,改办盐、糖、烟类、火柴专卖,一方面提高统税税率,改征“专卖利益”,借以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借管制产、制、运、销为名,垄断市场,控制价格,来达到剥削厂商的目的。因为盐、糖、卷烟、火柴,一向为民族资本家所经营(当然其中有一部分民族资本家早已和官僚资本有所勾结),开办专卖事业以后,当然不可避免地要引起官僚集团和民族资本家之间的矛盾。
严格来说,所谓专卖,应该从生产、制造、运销直到零售,都掌握在政府的手中。但是盐、糖、卷烟、火柴四种商品,生产制造都不在政府手中,本来无法进行专卖。于是财政部长孔祥熙,采取了卫挺生、刘振东等的建议,用一种低价收进,高价卖出,即征收“专卖利益”的方法,实行市场垄断。在食盐方面,原来已有一套管制产、制、运、销的办法,比较有些基础,所以仍由原来的机关(盐务总局,当时总办是缪秋杰)实行专卖,由盐政司(当时司长是马泰钧)主管。但在食糖、卷烟、火柴方面,原来征收统税,现在要改办专卖,管制产、制、运、销,势必另行增设机关。于是在1942年年初,先后成立了卷烟专卖局、川康区食糖专卖局、火柴专卖公司,并分别发表了刘振东、曹仲植、刘鸿生做局长或总经理。刘振东本是立法委员,属于孔系,因建议实行专卖得了此缺,孔又派他的亲信王宪(山西人)为副职,二人同流合污,大肆贪污。曹仲植曾做过河南省财政厅长,以聚敛能手出名。刘鸿生是民族资本家,在上海有“火柴大王”之称,由于孔祥熙系统的人在火柴业方面素无基础,所以不得不请刘鸿生出来抓后方的火柴生产事业。各个业务机关既已先后成立,但是在部里还少一个主管司,而且一时还无适当人选。因为当初举办专卖是以“新政”来标榜的,不能不任用所谓“头面人物”来做点缀,于是当时财部的主任秘书鲁佩璋向孔祥熙推荐了我,遂发表我为专卖事业司司长。
二、举办专卖的种种矛盾
在抗战后期的中国后方,在官僚集团操纵控制之下,要举办专卖事业,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种种矛盾:第一,物价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矛盾;第二,官僚集团和民族资本家的矛盾;第三,四大家族内部的矛盾。
先说第一个矛盾,即物价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矛盾。当时的中国是处在抗日战争的第五年,通货膨胀,物价飞涨;而在战时举办专卖,与和平时有所不同。在物价政策方面,首先要求稳定专卖物品价格;而财政政策方面,则要求增加专卖收入,这是一个无法克服的矛盾。四大家族的要求,是要增加收入,来弥补愈来愈大的财政亏空;而一般舆论的要求,则是稳定物价。大家认为既然政府举办了专卖,控制了专卖物品,就要求专卖物品价格稳定,至少不要带头涨价。但是举办专卖,就要征收专卖利益,而征收专卖利益,要比过去征收的统税高出好几倍(当时规定专卖利益,烟类为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统税在外;食糖为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三十,内有统税百分之十五;火柴为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一方面要求提高专卖利益,另一方面却要求专卖物品价格压住不动,于是只有剥削生产者及制造商。结果是生产萎缩,产量减少,质量降低,厂商不满,供应困难,黑市猖獗。生产愈萎缩,专卖收入也愈减少;供应愈困难,黑市也愈猖獗;黑市愈猖獗,社会舆论也愈加不满。我就在这个矛盾中间,执行国民党政府的政策,核定糖、烟、火柴价格,处处从限价政策着眼,不许上涨,甚至有时受上级压力,还要叫从事生产原料和制造成品的农民和厂商亏本。糖价和烟价的风潮,就是从这个矛盾中产生的。
第二个矛盾,是官僚集团和民族资本家的矛盾。在专卖开办之初,烟类、食糖、火柴的生产、制造、运销,都掌握在私人资本家手里。在卷烟方面,除了宋子文系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和孔祥熙系的华福卷烟公司(盛升颐开办的),还有四川、云南本地的许多烟草公司和战时逃亡到后方来的难民的手工制造卷烟,本来已时常发生矛盾。在食糖方面,有战时迁到后方来的许多糖厂、酒精厂(如中国炼糖厂、资中酒精厂),有四川本地资本家办的糖厂(如蜀和糖厂、华农糖厂),还有无数的中小资本的糖坊、漏棚,以及广大的种植甘蔗的蔗农。外来的酒精厂、糖厂和官僚资本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和本地的资本家展开激烈的斗争,而蔗农和糖商的矛盾尤为尖锐。在火柴方面,“火柴大王”刘鸿生把工厂迁到后方,并在四川长寿地方设立火柴原料厂,控制火柴原料(这时因为抗战关系,火柴原料不能进口),逐步挤倒四川、陕、甘一带的火柴商。刘鸿生当了火柴专卖公司总经理以后,这个外来火柴厂和本地火柴厂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起来。
四大家族要通过专卖事业,垄断糖、卷烟、火柴,不外用两个方法:一是根据所谓专卖法令,对于生产、制造、运销,层层加以控制,低价收进,高价卖出,并在执行管制的时候,扶植自己的势力,排挤异己的势力,逐步打倒和吞并民族资本家的企业。一是安置私人,利用职权,甚至贪赃枉法,营私舞弊。例如,一方面禁止卷烟纸和外国卷烟进口,一方面自己却大量私运进口,高价出售;一方面没收走私或漏证专卖物品,一方面却提成给奖,私自分配(刘振东的烟类专卖局,即不经过法律和正当手续,私自分配过)。至于官商勾结,贪污中饱,更不在话下。
第三个矛盾,是四大家族内部的矛盾。由于孔、宋二系之间利害有冲突,而专卖事业是孔祥熙创办的,往往扶植孔系势力而打击宋系势力,于是发生孔宋之间的明争暗斗,甚至引起公开的冲突。1943年的烟价风潮,即是由此引起的(详后)。后来孔祥熙下台,宋子文上台以后,第一件事情便是取消专卖事业机关,停办四种专卖,其原因即在于此。
三、关于食糖专卖的内幕
食糖专卖,于1942年2月15日开始在川、康二省实施,孔祥熙派曹仲植为局长,刘泗英为副局长,专卖局设在内江,并在重庆、资中、资阳、简阳、金堂、泸县等十七处成立办事处。在开始筹备期间,即由财政部转向中国农民银行拨借一千万元,作为资金,预算中规定1942年度的专卖利益为一亿二千一百五十万元。接着粤桂区、闽赣区专卖局先后成立,粤桂区局设在桂林,派程起陆为局长,何伯平为副局长;闽赣区局设在南平,派陈仲经为局长,郭兆麟为副局长。粤桂区在8月16日,闽赣区在9月1日,先后实施食糖专卖,开征专卖利益。
按照食糖专卖条例,本应对专卖物品实行收购,不过要全部实行收购,需用大量资金,四大家族觉得这样做划不来,所以暂不收购,只照所谓收购价格百分之三十征收“专卖利益”,其中百分之十五为代征统税,按照这一年度所列统税数字划拨转账。从第二年度起不再列统税预算,不必再行划拨统税,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三十,完全入专卖利益账。
食糖专卖一实施,糖价即开始上涨,但当时食糖储存还比较丰富,上涨幅度还在核定价格范围以内,影响还不算大。但是到了1942年年底,内江(四川产糖的中心)一带新糖上市。新糖的价格,需要重新加以核定,因为生产成本提高,糖价不得不上涨。于是物价政策和财政政策之间,发生了矛盾,蒋介石勒令把新糖价格压低,遂发生了糖价风潮。
起初,我和运销科科长张柏香根据当地当年的产制成本,详细核算新糖价格,较旧糖价格提高约三分之二。因为战时物价不断上涨,新糖价格当然要比旧糖价格为高,否则种甘蔗的农民,制糖的厂商,都将不够成本,势必影响生产,不但使专卖收入减少,而且根据资本主义经济规律,食糖供应必然会失调,并使供应发生困难。同时,当时酒精为主要的汽油代用品,而糖类又是酒精的主要原料,成为国防工业的必需品,所以必须照顾生产。根据这一看法和各项专卖暂行条例所规定的步骤,照顾到生产者(包括蔗农)、批发商人和零售商人的成本、费用和合法利润,规定各地食糖价格,于1942年9月5日核定公告执行,价格较过去略有上涨,还比较能够顺利执行。
但是到了这年年底,内江一带新糖上市,因为战时物价不断上涨,产制成本跟着上升,新糖价格当然要比旧糖价格为高。在未核价以前,内江糖业运销商业同业公会主席温建勋等代表糖商前来呼吁,请求照顾到产制成本,合理调整糖价;蔗农方面也同样表示希望合理提高甘蔗收购价格,以维持蔗农生计。为了保护生产,同时兼顾消费者的利益,我将新糖的收购、批发、零售价格酌量提高约三分之二,核定公布,于1943年1月14日开始执行。这个价格公布后,蔗农比较满意,糖商也表示同意,虽然觉得提高得太少一些,仍然愿意遵照办理。但是这时恰值旧历年关,各种物价无不飞涨,人民怨声载道,蒋介石为了抑制物价上涨,采纳了彭学沛的建议,实行所谓“硬性限价政策”,美其名曰“涨价休战”,即自命令公布之日起,一切物价不许再涨。1943年1月22日,我忽然听见有蒋介石手令下来,说什么糖价提高幅度太大,应该立即取消新糖价格,拉回到旧糖价格。我听见这个消息以后,吃了一惊,在日记上写道:“蒋只知硬性限价,不知专卖物品产制都在民间,如不加调整,即有生产不足、供应缺乏之虞。且新糖上市,系用去年收割之新甘蔗制成,较之前年之甘蔗成本高三倍半以上,安得不提高?蒋介石不知专卖主实情,不知甘蔗关系酒精原料,关系国防运输,一意压低糖价,将来窒碍难行,已在意中。处此不可为之局,当此不可为主事,颇思急流勇退,以避时艰。”于是我第一次提出辞呈。但是孔祥熙却不肯批准,并用他自己的名义,写公文申复蒋介石,说明糖价不得不提高的原因,要我安心等待。
事情暂时拖了下去,但是,糖价问题的风波还没有过去。2月4日又接到蒋介石手令,不同意调整糖价,并且在手令上明白地写道:“我以为此次提高糖价,是完全破坏平价政策也。”这个罪名太大,孔祥熙也觉得顶不住了,乃连夜召集次长俞鸿钧、主任秘书鲁佩璋,商议对策,决定取消新糖价格,仍拉回到旧糖价格;孔祥熙出了一个主意,公告中反说商人拿旧糖充作新糖照新核定价格出售(其实旧糖已所存无几,且新糖旧糖也难以分清),“殊为不合”,所以新价根本取消,勒令一切糖类仍照旧价出售。还在阴历新年元旦,就发出了这样一个命令。一面蒋介石又下令军警机关,雷厉风行地执行起来。结果甘蔗仍勒令照旧价强迫出售,蔗农不够成本,又不能不急于出售,遂大遭其殃。小本经营的土法制糖商(糖坊、漏棚)也多亏本;中间商人不肯蚀本出售,自然发生黑市;社会上买不到限价的糖,责难又来了;而蔗农活不下去,糖坊、漏棚大亏其本,自然要起来闹事。
这年夏天,四川省政府主席张群从成都坐汽车到重庆去,路过内江,糖坊、漏棚的代表在渡口挡住他的去路,围拢来请愿;张群躲了起来,派民政厅长胡次威去应付解围;蔗农把甘蔗砍了下来,在公路上堆了半公里长,阻止他的汽车前进,表示抗议。张群到了重庆,对孔祥熙说明了四川人民不满的情绪,孔反而责备专卖机关,没有把政策法令宣传得清楚。我受到两面夹攻,心中异常痛苦。
川康区食糖专卖局长曹仲植,和当地“蜀和”公司互相勾结,垄断糖业,早已引起其他糖商的不满。后来经人告发,我派科长张柏香前去内江调查,确有营私舞弊嫌疑。2月17日,我接到孔祥熙电话,要我去面商如何处理曹仲植一案。我主张依法办理,把全案移交法院,但是孔祥熙却极力庇护,意图开脱,后来曹仲植终因公众舆论不满,被撤换下来,孔祥熙不得不对四川糖业让步,改由四川财阀甘绩镛来担任食糖专卖局长。甘绩镛本人,就是一个糖商(他是华农糖厂的董事长),他抓住了这个位置,便代表四川本地糖商的利益,来和四大家族对抗。以后糖价表面上虽还核定公布,然而有名无实,官价的糖不容易买到,市场上纵有几包,也不过点缀门市部的门面,而黑市的糖则十分猖獗。蒋介石对于糖价,也不再来过问;而社会上对于食糖供应失调和糖价黑市上涨不已,始终没有停止责难,成为参政会每次开会的质问问题之一。
四、关于烟类专卖的内幕
在烟类专卖方面,于1942年7月1日公布烟类专卖条例,并自同一天起,由国民党政府命令,先在川、康、鄂西实施。烟类专卖局长是立法委员刘振东,副局长是王宪,都是孔祥熙的亲信。为了虚张声势,便设立一个所谓“董事会”,聘任王正廷、卫挺生、吴启鼎等为董事,并指定王正廷为董事长,卫挺生为副董事长。在筹备期间,即由财政部转向中国农民银行垫借五百万元,作为开办费。接着河南(1942年12月10日实施,局长马乘风)、闽赣(1943年1月1日实施,局长陈仲经兼)、粤桂(同上,局长程起陆兼)、苏浙皖南(同上,局长王世鼎)、陕西(同上,局长已忘记)、贵州(同上,局长唐敢)、湖南(同上,局长李加雪)、云南(同上,局长赵济)、甘宁青(同上,局长尹文敬)先后实施,分支机构遍及大后方各省。所派人员不是孔的亲信(其中又分两种人:一是山西人,孔的同乡;二是税务方面多年的老官僚或老税棍),便是地方实力派所推荐的人物(如云南的赵济,是龙云的亲信;广西的程起陆,和桂系有关),或者在政治舞台上有些小名望(如参政员马乘风,立法委员卫挺生),是孔在政治上所要拉拢的人物。
按照烟类专卖条例,本应实行收购,但这需要一大笔资本,又往往是赔本生意,四大家族决不肯这样做,所以开始的时候,也同食糖专卖一样,采取贴用“专卖凭证”办法,按收购价格平均百分之五十(后来机制卷烟提高到百分之百,手工卷烟提高到百分之六十),征收专卖利益,预计收入年约二万五千万元。同时开始办理存货登记,并登记承销商和零售商。于是官僚集团开始和民族资本家发生矛盾,而直接受它影响的,是流亡到后方来的难民所经营的手工卷烟。过去他们自制自销,顶多只纳一点统税,现在却要缴纳统税加专卖利益,贴上专卖凭证;至于无证的手工卷烟,动不动就要被没收;过去他们可以摆一个香烟摊,自己出售,而现在则要登记为零售商,才可以出售。但是登记是要花钱的(至少要送点礼),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大负担。于是,在烟类专卖局和手工卷烟业之间,展开了一场尖锐的斗争。
民族资本家也对烟类专卖感到头痛。烟类专卖局不但要登记存货,还要派驻厂员;那些稽核、督察、技正、科员,还不时要前来光顾,动不动加以挑剔刁难。孔祥熙在开办烟类专卖时,关照刘振东对于华福烟公司(是常州资本家盛老七开办的)特别照顾。华福香烟是一级烟,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所生产的一级烟展开竞争,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恃有宋子文做后台老板,对烟类专卖局并不买账,专卖局方面遂往往加以刁难。于是,烟类专卖局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之间的斗争,遂演变为孔、宋二系之间的斗争。
1943年8月27日,我到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在重庆南岸)去参观,厂长陈容贵便对我诉说专卖局种种刁难情形。这时物价一月数变,烟价早应加以调整,但是刘振东和王宪,却迟迟不肯调控专卖价格,后方各烟厂啧有烦言。南洋兄弟烟草公司首先在报上登出启事,声言亏累不堪,无法维持烟价,并拒绝提货。9月11日,刘振东、王宪前来找我谈话,我叫他们对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启事做出答复,并迅速调整烟价。这时正在参政会开会前夕,烟价发生波动,颇受社会注意,许多报纸更对烟类专卖提出责难。9月14日,孔祥熙在范庄召开部务会议,我到迟了一步,正在讨论烟价波动问题。刘振东正在声辩,大受孔的斥责。我就把调整烟价的公文请孔签字。孔板起面孔责问,何以直到今天才予以调整?我回答道:“主管司的权和责,必须相当。物价不断上涨,烟价早就该调整,一个月以前我就劝刘、王二人早日重新核定,但二人阳奉阴违,迁延到了现在,以至于发生黑市。这件事的责任,应该由局方负担。”刘振东看到事情闹大了,也自己承认责任在他而不在司,于是孔才予以批准。但是烟价失调,黑市已经十分猖獗,我又召集南洋、华福、蜀益、大通四厂代表谈话,要他们多设门市,通力合作,以平抑烟价。一场风波才得勉强平息。
接着参政会开会,许多人对烟类专卖发生黑市提出质问,我又首当其冲,委曲解释,心中异常痛苦。会后我二上辞呈,痛陈专卖事业弊端,决定辞职不干。第二天是10月1日,孔在歌乐山私宅召集各专卖机关负责人,痛加申斥,对我则仍旧慰留。但是孔对于专卖事业,仍无改革决心,仅将刘振东、王宪、缪秋杰(食盐专卖,这时也发生黑市问题)辈加以申斥,我非常不满。当时,我还没有认识孔之举办专卖,原不过借以加紧搜刮人民,到处安插私人,布置爪牙,官官相护,层层贪污,只要不出事情,“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原不想把专卖事业真正办好。
五、关于火柴专卖的内幕
国民政府于1942年5月1日公布火柴专卖条例,并在川、康、黔三省先行试办。火柴专卖公司总经理是刘鸿生,为了虚张声势,也设立一个董事会,由财政部指派陈光甫、宋子良、刘鸿生、盛升颐、王家桢等十一人为董事,陈光甫为董事长,宋子良为副董事长。别的专卖都设专卖局,而火柴专卖则独设专卖公司,其原因据说是刘鸿生只肯做总经理,不肯做局长。公司成立之后,即派彭不年等人分赴贵阳及成都、合川、泸县、乐山、广元、雅安等地设立分公司;接着又派杨友掬赴昆明筹设云南分公司,陈振铎赴福建筹设福建分公司;10月又派水枬、方善堉、叶尚志、胡耀楣等分赴甘、宁、青、陕、粤、桂等省筹设分公司。于是火柴专卖的分支机构,遍及大后方各地。
火柴专卖公司事业资金,原定为三千万元,后由财政部向中央银行垫借一千万元,单是筹备费即花了将近五十万元。火柴专卖开支特别庞大,而预算收入不过四千五百万元,在四种专卖事业中收入最少。照火柴专卖条例规定,火柴应实行收购,专卖火柴发售价格,由专卖机关按照收购成本和专卖利益为标准,分别核定公告,专卖利益平均为收购成本百分之二十。但是收购需要大量资金,也以暂不收购为原则。专卖火柴一律贴用专卖凭证。由于刘鸿生在四川长寿设有火柴原料厂,控制火柴原料,所以火柴专卖公司和四川、西康、贵州、陕西、甘肃等本地火柴厂商发生矛盾。战时火柴原料无法进口,后方厂商必须仰仗他分配原料,而他又担任了火柴专卖公司总经理,后方的火柴厂无法和他进行竞争,所以一个个被他所挤倒。在火柴专卖开始实行的时候,后方的厂商组织起来,向财政部请愿,曾经引起一度的风潮。
1942年7月上旬,重庆本地火柴业和外来小本经营火柴厂商二十多家,为了火柴实行专卖问题,感觉到过于骚扰,到专卖事业司来请愿。我和他们交换意见,知道他们不是反对专卖本身,而是反对由刘鸿生来办火柴专卖。据他们提出反对的种种理由,不外:(1)控制火柴原料,对下江各地火柴厂和后方火柴厂分配不均;(2)执行火柴专卖法令,对后方火柴厂有所歧视;(3)在资金周转和产制运销方面,都偏袒自己系统的火柴厂,而歧视后方的火柴厂。他们表示照这样实行专卖下去,后方火柴厂和一些小本经营的火柴厂只好关门。但是刘鸿生却强调提高火柴质量,认为后方各厂还用硫化磷火柴(实际一部分已开始制造安全火柴),不合卫生,应该大部分加以淘汰。刘鸿生所说虽有一部分理由,但他以“火柴大王”身份来办专卖,自己又拥有火柴原料厂和较大的火柴厂,执行专卖法令之际,难免有所偏袒,当然不能服众。我个人所得的印象,也是“国家专卖其名,私人垄断其实”,对他的作风常表示不满,对后方各厂和小厂表示同情。后来后方火柴厂商和小本经营厂商见无法同他竞争,闹了一阵之后,也就纷纷歇业或改业。
六、柳恕人的卷烟纸舞弊案
专卖事业到了第二年(1943年)弊端百出。孔祥熙把专卖机关和税务机关同样看待,到处安插私人,于是,学海军的、学开矿的,甚至目不识丁的(多半是山西人),都由孔派下来做局长和分局长;被派的也都认为是得到了肥缺,于是,上行下效,贪污横行。1944年3月,我出发赴黔、桂、湘三省,先到贵州去视察,贵州区专卖局局长是唐敢,副局长是张馥荍,两人分赃不均,互相攻讦,都在我面前说对方的坏话,暴露了许多黑幕。再看一看业务机关,已完全成为税务机关的变种,所有产、制、运、销,一切放松不管,只知留难厂商,征收专卖利益。卷烟价格控制不住,到处发生黑市,舆论责难丛生,很少整顿希望。我召集了全局八十多人谈话,严切指示应兴应革之点,可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我又召集了贵阳市烟厂和火柴厂商谈话,表示要扶助厂商,抑制中间商人,取缔投机取巧,可是专卖事业信誉已经丧失,很难挽回大家观感。我在贵阳停留了四天,又从黔桂铁路到了桂林。这时粤桂区却发生了柳恕人卷烟纸舞弊案,闹得满城风雨,舆论沸腾。
我刚到桂林,一下火车,即为新闻记者所包围,问我对于处理柳案有什么意见。我表示即当就地调查,如果舞弊证据确凿,自当严办。这时粤桂区食糖专卖局(兼办烟类专卖)局长卢廷干前来见我,说此案已派陈某彻查。我即到专卖局去调卷,并叫陈某前来询问,回报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八个大字。卢廷干与柳恕人官官相护,也打算不了了之。我当面加以申斥道:“事出有因,即当查出实据;如查无实据,这是查案人没有尽到责任。这八个字是从前绍兴师爷了案的秘诀:事出有因,原告有理;查无实据,被告无罪,结果两方面都不得罪。想不到今天官场还有这种现象!”卢廷干等面面相觑,倒是副局长曹铭先,比较公正,也主张进一步彻查。于是我派随同前来的总稽核陈宏铎(福建人,燕大毕业生)和粤桂区食糖专卖局稽核莫自新(广西人),会同彻查。我拜访了军委会桂林行营主任李济琛、广西省政府主席黄旭初、秘书长苏希洵,秘书唐伟(我在北大时的同学),西南监察使署曾枢、张骏,表示严惩贪污的决心,并请各方面予以协助。李济琛对我表示了对专卖机关的不满,并鼓励我加以整顿,他的态度是严肃而诚恳的,我也向他表示了我的整顿决心。省府秘书唐伟,了解了我确实有严办此案的决心,也表示愿意帮助。
这时卢廷干等到处请客,并亲自陪我到阳朔去游玩,希望拖延时日,缓和空气。我一方面催促陈宏铎等从速调查,一方面应新闻记者之请,发表谈话,表示本案已会同各方面进行彻查,不日当可水落石出,决定依法办理。调查结果,果然查出了柳恕人舞弊的确实证据,数目在九十九万元以上(1944年上半年法币价值)。我本来打算于4月5日一早离开桂林,适陈宏铎等调查已有结果,乃延至下午出发,在离桂林前一小时,召集粤桂区局长卢廷干,副局长曹铭先、何伯平,在旅馆开会,宣布证据已经调查清楚,贪污数目达九十九万元,决定严办;卢廷干看见证据确凿,也只好表示同意。我遂写一便条,请三人会签,通知军宪机关,扣押柳恕人,移交法院讯办;并由曹铭先亲自持往军宪机关,会同拘捕。我认为这事到此已经告一段落,以后自有司法机关处理,遂同陈宏铎离开桂林,前往衡阳,继续视察。
谁知粤桂区食糖专卖局长卢廷干,原不肯认真查办柳恕人,在侦查期间,我已经屡次对他警告,要切实监视柳的行动,他阳奉阴违,不予监视;到了最后关头,又暗中走漏消息,致令柳恕人闻风逃走。4月8日曹铭先从桂林来到衡阳,告诉我这个消息,并把《大公报》给我看,标题是《贪污犯逍遥法外》,副标题是《新官场现形记——朱司长等一哄而散》,我看了十分气愤。
这时柳恕人舞弊案闹得大了,新闻记者走访李济琛,李济琛表示相信主管方面会有严惩办法。同时重庆财政部方面,也因此案闹得下不了台,严电卢廷干,责令交出柳恕人;又密电广西省政府协助缉获,始得把柳恕人捕获归案。于是桂林各报记者,一拥前往粤桂区食糖专卖局,质问卢廷干:“当天朱某叫你扣押柳恕人,送交法院,区局为什么不遵照办理?是区局违反上级命令,还是朱某不懂得法律?”卢廷干答道:“朱某不懂法律手续,区局无权捕人。而且当时柳恕人患病很厉害,区局格于人情,也不能即刻把他送交法院。”新闻记者于是写了集体新闻报道,小标题是《朱司长不懂法律,卢局长太懂得人情》。后来柳恕人经法院审讯结果,判处无期徒刑,但是卢廷干终因孔祥熙袒护,没有加以任何行政处分,仍然安安稳稳地做他的专卖局局长。
七、王巽之卷烟走私舞弊案
柳案虽然经过许多波折,然最后总算得到彻查和严办,还算是分清了是非和曲直。但是不久又发生了另一案件,这个案件情节尤为重大,直接牵涉四大家族本身,我想办也办不了,最后只好辞职不干。这便是王巽之卷烟走私舞弊案。王巽之是孔祥熙的亲信,原任国库署副署长,1943年,改任苏浙区烟类专卖局局长,设专卖局于安徽屯溪。这时江苏、浙江两省,大部分为敌伪占领,国民党统治区只剩下江苏西南部和浙江西南部几个县,连接皖南屯溪、徽州一带。虽然这里剩下地方不多,但为沦陷区和后方交通要道,出入物资和商品流通不少,所以比较重要。王巽之去了不久,托言来重庆述职,于1944年春天,利用他职务上的便利,开了一辆大卡车,私运各牌卷烟样品一中箱,没收禁止进口外烟一箱,另二十五听,还有各牌卷烟盘纸四十盘来到后方。因为外烟及卷烟盘纸,都是禁止进口物品,卡车过了贵阳,被三桥统一检查站所扣留,行文到部,请把王巽之扣留移送法院。所谓统一检查站,是国民党军统机关(头子是宣铁吾)主持的控制货运、检查客运的机关,和财政部海关时有矛盾。这件走私案人赃俱在,不容不办。可是孔祥熙却在来文上面批道:“所扣货物解部没收,王局长应予申斥。”我认为这个案情十分重大,牵涉高级长官通同舞弊,不能不郑重处理。我出来担任司长,原想把专卖办好,替战时财政尽一点力量,但是贪污事件层出不穷,真正令人感觉头痛,非严办几个,不足以挽回风气。另外,这件事情牵涉孔祥熙,又关系到军统和孔系的矛盾,不把这件事情弄个清楚,恐怕将来连自己也要牵连在内,洗刷不清。既然说“货物要解部没收”,承认这是走私,则已经无疑确认是一种犯罪行为;既然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则犯罪的当事人便当加以严办。于是,我上书力争,坚持两点:“(1)该局长此次亲自运输各牌卷烟样品一中箱,没收外烟一箱,另二十五听,各牌盘纸四十盘,事前概未报部备案,显有假借职权,蒙蔽营私牟利之嫌。查普通商人私运禁止进口物品,货物没收,处以两倍以上罚金;公务员为之,罪当加重;若以身为烟类专卖局长,而公然私运外烟盘纸,知法犯法,岂能仅以‘申斥’二字了事?(2)军事委员会水陆交通统一检查处有本部海关参加在内,此次缉获私运卷烟,系执行国家专卖法令,且此批私运货物,照时价当在一百四十八万元左右,案情较为重大。若货物解部没收,而王某竟不加处分,何以维护国家法令?又何以服众?”这封信作为正式签呈,由秘书处挂号送了上去,但是孔祥熙看了以后,却对当时的主任秘书鲁佩璋说道:“说王巽之运点烟来送送人,手续没有办好,还可以说差不多;若说他有意贪污,未免小题大做!”他竟不肯批这个签呈,把这件事情搁了起来。结果,王巽之竟逍遥法外,仍旧回到屯溪去做他的局长。三桥统一检查站接到“没收货物解部”通知后,总算买了孔的面子(当时孔正官运亨通),把这批卷烟和盘纸送到重庆,孔即批“交烟类专卖局局长刘振东处理”。此后内幕情形如何,我不知道,但是从孔的私人王巽之手里没收,又交给孔的另一私人刘振东处理,等于从孔的右手拿走,只交给他的左手,情形就可想而知了。
我经过这番挫折,决定辞职不干。6月10日,我第四次递上辞呈。适值外界舆论责备专卖机关开支过大,机构过多,要求加以归并。孔祥熙为了应付各方面责难,也决定把专卖司、专卖局、专卖公司并为一个专卖事业总局,内定由刘鸿生担任总局长;一般专卖区局局长,因我不肯同他们通同作弊,把我视为障碍物,也都认为要调换一下主管人。于是我得以摆脱现职,改调关务署副署长(署长是李傥)。我担任专卖司长恰满两年,遂离开了这个龌龊的机关,不由得深深地嘘了一口长气,好像解下了一个重负。
但是军委会水陆交通统一检查处并不甘心服输,把这个案件转到监察院去办理。我离开专卖机关不到五个月,孔祥熙因舆论不满,里外受到夹攻,借出国参加英王加冕为名,离开了行政院和财政部。宋子文继任,因为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本来和孔祥熙就有矛盾,这时为了报复,首先宣布取消专卖事业,仍旧改办统税。一时专卖机关,纷纷宣布停办。而王巽之案件,也被监察院提出弹劾,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又以犯罪情节确凿有据,全案移送法院。监察院派人前来查阅全部案卷,看见了我主张法办据理力争的一件签呈,知道我与此案内幕无关,遂得免牵连。
八、国民政府举办专卖对财政和经济的影响
国民党政府举办专卖,在财政收入方面收效不大,而在经济方面影响极为恶劣。
在财政收入方面,本来四大家族对于专卖事业,存有很大的希望。但是一来因为机构过于庞大,经费开支所占百分比很高;二来因为层层贪污中饱,所收专卖利益未能都归国库;三来因为没有认真实行公库法,专卖机关往往自收自支,容易发生流弊,所以实行结果,财政收入效果并不见佳。1942年度食糖专卖利益收入预算为121500000元,实收为171380855元;烟类专卖利益收入预算为200000000元,但实收不过100551688元;火柴专卖利益收入预算为82800000元,但实收不过45442788元。总计三种专卖利益实收为317375332元,较上年度三种物品统税收入(100442484元)超出两倍以上。但是我们必须指出,物价在这两年中的上涨,绝不止两倍,第一年度专卖开办结果,在财政收入上可说是完全失败。
1943年度专卖实施区域推广,专卖利益收入应该大量增加,但是这一年专卖收入,仍不过1747753027元,较上年度不过增加五倍半(但是物价却上涨不止五倍半),其中三项专卖收入统计如下:
烟类 1095686383元 占三项总收入的62.69%
食糖 434601059元 占三项总收入的24.87%
火柴 217465585元 占三项总收入的12.44%
到了1944年度,三种专卖收入预算,共列2835000000元,连同盐专卖收入计算,共达四十亿元以上,在岁入预算中占第三位。但是物价上涨得更快,而且不到年底,专卖即被取消,改征统税,所以这年度实收多少,现已无从查考。
在经济方面,专卖的影响极为恶劣:第一,它摧残了生产事业,因为低价收进,高价卖出,其结果是生产者横遭掠夺,不够成本,纷纷减产。四川的蔗农,后方各省的糖厂、卷烟厂、火柴厂(除和官僚买办资本有勾结的以外),莫不受其影响。第二,它影响了贫民生计,战时流亡到后方各省的难民,有一部分从事手工卷烟,专卖实行以后,不许随便制造,要贴专卖凭证,要登记为零售商,才许出售卷烟,对于他们来说,是灾难重重,无法再维持生活。第三,它影响了一般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并且往往买不到限价专卖物品,而黑市价格则有涨无已。第四,它养肥了一班贪污中饱的寄生虫,加强了官僚集团的经济地位,加紧了对人民的剥削。除了在财政上增加一些收入外,实在是有百弊而无一利,专卖事业为世所诟病,完全是理所当然的。
孔系亲信穆藕初同何浩若的斗法
厉无咎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区花纱布供销脱节现象十分严重,加以政府管制不善,官吏奸商相互勾结,兴风作浪,投机倒把,黑市横行。至1941年年底,花纱布市场的混乱达到空前未有的顶峰,蒋介石以稳定物价、加强统一管制为借口,企图将后方花纱布直接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于是,1942年2月,蒋介石命令经济部设立物资局,执行管制后方花纱布的任务,并派其亲信何浩若担任局长。
农本局总经理穆藕初,原是上海纺织界闻人。孔祥熙对他很赏识,特予青睐,收为己用。远在抗日战争以前,孔任实业部长时,即任穆为中央农业试验所主任。抗战初期,南京政府逃迁武汉,孔又命穆主持农产促进委员会工作,并将该会直隶于行政院。不久,农产促进会改组为农业调整处,改隶经济部农本局。据说农本局是一个半官性质的事业机构,设有理事会,理事长是孔祥熙,因而穆又被任为农本局总经理。农本局虽隶属于经济部物资局之下,但穆藕初直接秉承孔祥熙的意旨办事,翁文灏、何浩若都不在他眼中。穆对何浩若,一开始就采取不合作态度。纱布虽已实行统购统销,但棉花向来控制在穆藕初手中,何浩若就统不起来。何浩若要农本局负责供应纱厂原棉,穆藕初偏不供应。何浩若规定每周由农本局同纱厂结付纱价一次,穆藕初又阳奉阴违。穆藕初曾公开对各纱厂负责人说:“纺织事业,兄弟是在行的,孟吾(何浩若字)毕竟是外行,各事多与兄弟商量商量,听听兄弟意见,不会办不好。”可是何浩若也自命不凡,趾高气扬,以政治经济专家自居,他认为“穆老脑筋固执,刚愎自用,既不懂政治,更不懂战时经济”。在物资局存在不到一年的时期中,何、穆两人一直在斗法,最后还是穆藕初占了上风,何浩若吃瘪,连物资局都被撤销了。最使何浩若难堪的有下面三件事。
(一)规定陕西棉花征购价格之争 物资局于1942年2月1日成立后,2月4日,何浩若设宴招待四大纱厂负责人潘仰山、苏汰余、章剑慧、萧伦豫等,席上说了很多漂亮话,大意是说,当前后方要务是安定人民生活,动员人力、物力,支援前线抗战。管制花纱布,是物资总动员的重要一环。他的管制方针是“奖励生产,平抑物价”。他的管制方法是“以花控纱,以纱控布,以布控价”。他的管制步骤是“先统制棉纱,次统制棉花,然后再统制布匹,逐步严密控制”。随即宣布棉纱管制办法十五条,同时表示纱厂所需原棉,保证由农本局负责供应。当时何浩若认为他的方法步骤是可以顺利进行的,没有料到棉花购储业务掌握在穆藕初手中,竟不让他过问。第一步棉纱统制已实施了很久,第二步棉花统制却走不动。甚至供应纱厂原棉,也不能兑现,对纱厂不好交代。
另一方面,纱厂用棉既得不到农本局供应,不得不向市上采购,棉商乘机抬价,黑市直线飞涨。纱厂以黑市价高,就到产棉区陕西自行购运,而棉商以有利可图,亦在陕西抢购,囤积居奇,于是陕西棉价亦发生极大波动。这样闹了半年多,棉花黑市越跳越高,市场混乱现象日益严重。蒋介石知道了,在国家总动员会议上对何浩若提出了严厉指责,要何浩若立即采取有效办法,统制棉花市场。因此,何在棉花问题上,感到非常头痛。10月1日,何浩若召集有关机关及各大纱厂负责人开会,宣布陕棉实行统购统销,杜绝棉商投机倒把,并重申以后纱厂用棉,由农本局负责供应,但要预交货款七成。何为决心实施陕棉统购统销,亲自飞往西安,召集有关机关开会后,立即进行存棉登记,并决定先征购棉花十万市担,陆续运输,供应纱厂需要,征购价格规定每市担九百元。
这个消息传到重庆,穆藕初大发脾气,认为价格定得太高,立即签呈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建议将陕棉征购价格核定为每市担六百元,孔即予批准。何浩若在陕西一无所知,还以为经济部一定按照他的签呈办事。过了几天,经济部关于征购陕棉的正式部令到达西安,何见核定的征购棉价是六百元而不是自己所规定的九百元,大为惊愕。何以重权在握,向来独断独行,言出如令,九百元征购价格早已当众宣布,等待部令,只是完成形式上的手续问题而已。今正式部令减了三分之一,各方自然要向何质询。何脸红耳赤,瞠目不知所对,非常难堪,只得悻悻飞返重庆。
原来穆藕初认为纺织事业是他在行,棉花又是农本局专营的业务,何浩若事先没有同他商量就宣布陕棉实施统购统销,不把他“老前辈”放在眼里,独断专横,实在可恨。因此,他听到何在西安擅自规定陕棉征购价格的消息,便不顾物资局这个“国家机关”的威信,不按行政程序越级签呈,来此一手,对何显显他的门道,也让何看看他的狠处。
何浩若从西安回到重庆,才知又是穆藕初捣鬼,拍桌大骂老混账不止,气得三天没有到局。但是,他知道穆藕初后台是孔老板,自己虽说是“钦差大臣”,总是奴才身份,无可奈何,只得忍气吞声,怀恨在心。
(二)调整重庆棉纱征购价格之争 物资局于2月15日开始实施棉纱统购统销时,核定纱厂棉纱征购价格为20支纱每件6900元,16支纱6400元,10支纱为5600元。当时农本局规定的棉花牌价(官价)为每市担38750元(以7/8中级陕棉为标准),外间市价(黑市)在650元上下。棉花与机器油料等因为并未实施统购统销,价格上涨,与日俱进。纱厂以成本日高,再三要求物资局调整棉纱征购价格。由于穆藕初从中阻挠,直拖至8月1日,始调整为20支纱每件8580元,16支纱7720元,10支纱6860元。这个调整价格,纱厂很不满意,因当时农本局棉花牌价每市担已提高为800元,比2月15日的牌价上涨了106%,而纱厂棉纱征购价20支纱只涨了24%,16支纱只涨了21%,10支纱只涨了22%,与官价棉花的上涨率比较,相差过大,如与黑市棉价的上涨率比较,距离更大。特别是豫丰、裕华、申新三厂,还要供应军纱每月650件,占三厂全部产量的20%,而军纱给价20支纱每件仅5300元,约为征购价格的60%。(三厂自1929年即按月供应军纱,几年来从未间断。沙市纱厂因复工较迟,一直没有担负军纱供应任务。军纱价格比市价低40%到50%。物资局实施棉纱统购时,三厂即要求军纱归农本局供应,穆藕初以价格过低,坚不接受。军政部仍向三厂要纱,三厂在被压迫下,只得照旧供应。)纱厂资本家认为棉纱价格的调整与棉花官价的更动相比,太欠公允,而物资局统购厂纱却不供应军纱,尤不合理,便振振有词,到处叫嚷,抨击何浩若不是“奖励生产”,而是蓄意摧残生产。何浩若没有理由能够说服纱厂,便向纱厂表示:军纱决定从9月起改由农本局供应,棉纱征购价格以后每隔三个月调整一次。
11月,根据何浩若诺言,征购纱价应做第二次调整。何浩若对穆藕初之事事闹别扭,已具戒心,乃于10月30日召集会议,除邀请有关机关及四大纱厂派员出席外,特别通知农本局也派员参加。会议由何浩若亲自主持,当场将各纱厂开具的制纱成本计算书详加审核,逐项研究,把大家认为不应列入成本的费用剔除,然后取四厂的平均数字,再加20%的利润,作为新的调整价格。这样得出的数据是,20支纱每件为14500元,16支纱12850元,10支纱11400元。当场大家表示没有异议后,何浩若就正式宣布从11月1日起,征购棉纱即照上述调整价格结算。会后,物资局即签呈经济部转呈行政院,候行政院批准后,即以经济部部令公布施行,完成行政手续。
不料农本局代表回局向穆藕初汇报后,穆又大为反对,立即拟具签呈,并往见孔祥熙,极言征购纱价的调整不当,而何浩若及经济部部长翁文灏都毫无所知。
就在这几天内,国家总动员会议开会,蒋介石亲自主持。当何浩若汇报关于调整棉纱征购价格问题后,穆藕初即起立表示反对,并谓纱价一文不能加,理由是各纱厂均有存棉,不能按现在棉价核算成本。何浩若听了非常恼火,立即起而反驳,谓调整价格一文不能减,理由是生产工厂不能当天买米下锅,当然有一定储备的原料,如不按照现在棉价核算成本,厂家生产势将日趋萎缩,正如农本局棉价不能按存棉进价挂牌一样。当时翁文灏支持何浩若,而孔祥熙则支持穆藕初。孔说:“细阅穆老呈文,不无理由,应该再研究研究。”至此,翁、何两人才恍然明白,为什么穆藕初今天也能来参加这个会议,原来他又直接向孔上了签呈,是孔专为此事叫他来列席的。蒋介石明知何浩若的理由充分,但又碍于孔的面子,就说:“纱价可以调整,但不要超过百分之五十,请翁部长与孔部长会后再商量核定。”翁知调整价格已必须更动,立即打电话通知管制司长李景潞,要他马上把已送行政院的呈文抽回。会后翁、孔协商,即照蒋介石意思加百分之五十,20支纱价调整为12500元,减低2000元;16支纱为11250元,减低1600元;10支纱为10000元,减低1400元。
调整纱价这件事,翁文灏本未过问,似乎与他无关。但这天会上的争吵,表面上毕竟是暴露他经济部内部相互倾轧的丑态,对他很不光彩。翁是最会冒火的,在部里拍桌骂人是常事,当天在会上不好发作,回到部里就大发脾气。他叫李景潞起稿,以部长身份用书面予穆藕初严厉斥责。谓10月30日物资局开会,农本局有负责代表出席,当时表示同意,事后又有意见,又不依照行政程序,越级签呈,目无上级,有乖官常,实属不当。穆自知理屈,乃到部向翁当面谢罪。可是他又马上去找李景潞,倚老卖老,责李措辞过严,对他太不客气。穆藕初这种迎上压下的行径,当时在经济部内传为笑谈。
何浩若当然更为怄气,对穆衔恨益深。他派部下向各纱厂详细说明纱价变动经过,一方面为他推卸责任,而主要的方面,则志在挑起各纱厂对穆的反感,以便下一步他与穆斗法时,各纱厂能为他摇旗呐喊。
(三)撤销农本局之争 调整棉纱征购价格的风波虽告平息,但是何、穆之间,也即是何、孔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化了。各纱厂对穆藕初也积恨越来越深。裕华苏汰余对同业说:“不把这个木偶搬掉,我们纱厂就没的命。”苏汰余历来看不起穆藕初,认为穆在纺织界徒负虚名,没有办好一个厂,他为穆起个外号叫“木偶”。有时各纱厂负责人因事会同去见穆藕初,苏汰余总派孙瑞麐(裕华董事会秘书)为代表,自己不愿去。他说:“我见不得这个木偶,一见就呕。”穆藕初不供应纱厂原棉,蓄意压欠纱款,一再阻挠纱价调整,这是引起各纱厂反感的原因,但各纱厂对穆的态度并不一样。裕华苏汰余对穆向有成见,已如上述。申新厉无咎认为穆毕竟是纺织界前辈,只希望他能改变态度,有利厂方。沙市萧伦豫因杜月笙关系(杜是沙市纱厂董事长)得到穆给予原棉供应的好处,对穆还有些好感。而豫丰束云章、潘仰山两人,除恨穆不予纱厂便利之外,还存在着他们的主子之间的矛盾,即宋、孔两个官僚资本集团在经济掠夺上的矛盾。因此,各纱厂对穆,在某些问题上行动一致,在另一些问题上则各行其是。
就在这时,宋子文适由国外回到重庆,束云章就把穆藕初不供应纱厂原棉,压欠纱厂纱款,阻挠调整纱价,造成纱厂生产困难,以及穆历年在陕西以低价向棉农迫收棉花,最近又故意压低陕棉征购价格,造成陕棉逐年减产等情况,向宋做了汇报。宋子文对穆作为孔祥熙的走卒夺取了他对棉花市场的控制权后,一直怀恨在心,现在听了束云章一番话,认为报复机会已到,就在国家总动员会议开会时,根据束云章供给的材料,对穆藕初提出了严厉的指责,特别强调关于陕棉减产问题的严重性。蒋介石听了勃然大怒,即关照行政院予穆藕初以撤职查办处分。12月2日行政院下令云:“农本局总经理穆湘玥(穆字)对于业务有阳奉阴违、推诿卸责、贻误要公情事,应予撤职查办。”(见12月3日重庆各报)穆藕初倚仗孔祥熙,骄横专权,胡作妄为,翁文灏与何浩若都莫之奈何,今见穆受到撤职查办处分,心上十分痛快,犹如拔了一个眼中钉,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是束云章在宋子文前的一言之功。束在见宋后,即在同业中得意地扬言:“穆老将有问题,也让他看看我的门道。”不久,穆被撤职的消息在报上发表,各纱厂自然高兴,也恍然明白束云章言出有因。
可是,孔祥熙对穆并未坐视不救,不过因当时是宋子文揭发的,又见蒋已发怒,所以未便即为袒护。事后孔在蒋前极力为穆开脱,说穆压低陕棉价格,是“忠实贯彻委座加强管制物价的方针,用心未错”。又说穆主持农产促进会时,只用了一百八十万元事业费,但增加生产达几万万元之巨(不知有什么根据),功劳很大。蒋介石本来是个喜怒无常、反复无信的人,听了孔的话,对穆的“撤职查办”,就不再提下文了。过了些时日,孔系的《时事新报》忽发表消息说,穆藕初有复职的呼声。何浩若见了,当然有戒心,便决心乘此机会,撤销农本局这个机构,以谋彻底解决。
12月22日行政院开会,何浩若便提请撤销农本局,在物资局下另设服用品购销处,统一管制花纱布购销业务。孔祥熙知道何此举目的在彻底解决穆藕初,也就是堵塞他控制花纱布的道路,乃立即起而反对。他首先说农本局是半官性质的官民合组机构,不能用政令撤销。接着又说:“我也认为管制机构多了,有物资局,有农本局,还有管制司。当初委座成立物资局,原希望把花纱布管好,但一年来毫无成效,实有负委座苦心。如嫌机构重叠,我建议委座撤销物资局,今后如何把花纱布管好,再从长计议。”这次会议,是蒋介石以兼院长身份亲自主持的,他听到孔说何“有负委座苦心”,顿时脸色一沉,显然表示对何不满。待孔说完,蒋便不容何浩若分辩,即以命令式口气做结论说:“孔副院长讲得有道理。农本局撤销缓议。物资局着即撤销,业务暂交农本局接管。”何浩若本想以撤销农本局来彻底解决穆藕初的,万没有料到孔祥熙竟会立即下此撒手锏,反而撤销了物资局,彻底解决了他自己。就这样,物资局便于1942年年底撤销,业务由农本局接管。何浩若失败了,穆藕初、孔祥熙胜利了,一幕争权夺利的丑剧,至此暂告段落。
孔祥熙一不做,二不休,1943年年初,他索性把农本局改隶财政部。到2月16日,他又把农本局改组为花纱布管制局,派其亲信尹任先任局长,穆藕初任副局长。至此,孔祥熙踌躇满志,取得了后方花纱布的全部控制权。当何浩若要撤销农本局时,孔祥熙强调农本局是官民合组机构,不能用政令撤销,可是以后农本局改隶财政部,不久又改组为花纱布管制局,却都是以行政院命令公布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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