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名家一起回眸大宋风采-改革创新,不输今人——神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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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067年,英宗长子赵顼即皇帝位,这就是赫赫有名的宋神宗。宋神宗胸怀大志,锐意进取,想成就一番事业,重振大宋雄风,开启了封建王朝最为着名的改革,史称“熙宁变法”,也叫“王安石变法”,这在世界思想变革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黄仁宇先生说,站在现在角度看,王安石变法才更有说服力,“落后就要挨打”,中华民族经过百年的屈辱,才体会到变的意义和价值。遥想千年以前,当时儒家思想根深蒂固,各种利益盘根错节,可以说变法遇到的阻力是非常大的,宋神宗、王安石等却把新法维持将近二十年,因此说他们“改革创新,不输今人”,决不为过。神宗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继续向前发展,尤其是文学、艺术空前繁荣,名家辈出,如欧阳修、苏轼、黄庭坚等,科学技术也得到了较大发展。

    锐意进取,志在四方

    治平四年的十一月二十一日,宋英宗的病情突然加重。在当时的首相韩琦的坚持下,奄奄一息的英宗握笔在床沿写下了七个字,“立大王为皇太子”,这是指将他的长子赵顼立为皇储。当时大学士张方平奉命拟写遗嘱,见英宗所写之事,又请奏道:“立嫡以长,想圣意必属颖王,还请圣躬亲加书明!”于是,全身无力的英宗又提笔加写了“颖王顼”三字,于是英宗长子颖王赵顼被立为皇太子,这也就是后来的宋神宗。

    十五天后的正月初八,宋英宗赵曙因病薨逝于福宁宫,后葬于永厚陵。在首相韩琦的主持下,年方二十的颖王赵顼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是为宋神宗,尊皇太后曹氏为太皇太后,皇后高氏为皇太后。北宋王朝在这一刻迎来了神宗的时代。

    宋神宗赵顼,英宗的长子,即位之前即被封为颖王,他出生时“祥光照室,群鼠吐五色气成云”,可见这孩子是被上天眷顾的。这是历史记载中惯用的手法,皇帝的出生都会带有祥瑞的征兆,证明他的出生是不平凡的,他的人生注定会有所作为。这样例子数不胜数,宋神宗也是一样。

    赵顼的成长过程是非常特殊的,由于他的父亲赵宗实(即后改名赵曙),也就是后来的英宗不是仁宗赵祯的亲生儿子,所以年幼的赵顼没在皇宫里长大,更没有受过皇子必备的传统教育。他在自由的环境中慢慢成长起来,长成了一个不带迂腐之气,性格独立的青年皇帝。再加之他不在 皇宫长大,受到的拘束也相对较少,比起其他的皇子,他更了解民生疾苦,更想造福天下万民。

    所谓“子不类父”这样的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比比皆是,宋神宗的性格和他的父亲赵曙完全不一样,这在他其后的统治过程中可以明显看出。神宗不想像他的父亲英宗那样无所为,在年轻的赵顼心中,一直都有个远大的理想,就是让宋朝在他的手中摆脱百年以来所受的屈辱,收复失地,恢复开国时的气象,而自己也成为千古明君,青史留名。他的一生一直都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平民百姓的利益,这不止是在宋朝,在中国的整个历史之中都是极其少见的。

    神宗即位三天后,三司使韩绛上书言,国库入不敷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亏空。宋神宗大吃一惊。那么这个巨大的亏空是怎么形成的呢?首先,宋朝繁冗臃肿的官僚机构和军事制度给北宋的经济造成了过重的负担,再加上自与西夏开战以来,庞大的军用开支占用了国库相当一部分,更何况每年朝廷还要送给西夏国一笔十分丰厚的岁币。如此一来,国库已然空虚,支撑国家运转已然勉强,何谈再有其他作为?就拿英宗治平二年为例,年总收入是1.16亿两,而支出却达到了惊人的2.38亿两,收支不平衡,已经出现严重的财政赤字。

    面对如此局面,年轻的宋神宗百思不得其解,然而朝政还需处理,国家的运转,民生、军事等各个方面都需要钱财,但如何为国库增收是当务之急。自古以来增加钱财无非两途,一是开源,二是节流。于是神宗下旨,自皇帝始,朝廷上下谨当节俭,英宗的葬礼规模在一定的条件下被削减,他更减少了他登基赐给臣下的恩赏钱。“节流”他已着手去做,至于“开源”,刚即位的宋神宗虽然血气方刚,志向远大,对此却是有心无力。

    要治理好一个国家,首先要了解这个国家的运转状况。英宗的丧礼过后,神宗下令臣下进言,围绕的中心是“论仁宗、英宗两朝积弊”。这已属老生常谈,臣下们纷纷上书言事,但基本都是官面文章,不痛不痒,击不中要害。对于这个问题,仁宗、英宗时的朝臣应当最有发言权,他们是英宗给儿子留下来的辅国之臣,神宗此时遇到问题必然要垂问他们。然而,首相韩琦这时却提出了“辞官”,熙宁元年(1068年),韩琦以使相身份出判相州,离开了他战斗多年的开封。韩琦走了,朝中的老臣剩下了司马光。此时,司马光上书认为要除仁、英两朝积弊,要点在于“官人、信赏、必罚”三点,神宗对此也很赞同,于是继续向他询问具体政策,并请司马光帮助他改革政治,造福百姓。这时,司马光让神宗失望了,他虽然有想法,但对于实际操作却没有具体且行之有效的办法。

    在司马光之后,前朝宰相富弼又回到了开封。这位谦谦君子在英宗朝混乱的朝政打击下离开了权力斗争的旋涡,神宗即位,广开言路,他似乎又看到了新的希望。国有明君,自然值得他出山辅佐。虚心求教的宋神宗马上接见了他。富弼以他多年的政治经验告诉年轻的神宗,为君之道在于隐藏自己的喜好,如果城府不深,臣子就会为了迎合君主的喜好搜刮民财,取悦主上。这一点在古代很多皇帝身上都得到了验证,不少皇帝也因此在历史上留下昏君的骂名,后来的宋徽宗赵佶喜好花鸟鱼虫,就有花石纲、艮岳、九鼎等耗费民财的物件,都是当时的臣子为迎合徽宗喜好的东西。后来的事实证明,宋王朝灭亡原因这也占有不少的成分。但关于富国图强,富弼认为神宗临御未久,当布德行惠,不应轻易言兵,更不能草率想要改变祖宗法度,这样只会贻乱天下,失去民心。

    司马光、富弼等元老重臣的温和治国方略远远满足不了年轻的神宗急于想创造一番事业的热情。宋神宗想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现状,成就千古 伟业,但满朝上下却找不出一人能帮助他实现富国强兵的大计,这让他很是苦恼。

    正在宋神宗为寻找不到改革人才所困扰的时候,一个人即将从遥远的江南走来,帮助神宗完成心中的远大理想,也正是他,为北宋历史抹上了浓重而神秘的一笔,他就是王安石。

    名家回眸

    历史学家陈寅恪认为,宋神宗是胸怀大志的皇帝,开启了封建王朝最为着名的改革,史称“熙宁变法”。在神宗朝,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继续向前发展,尤其是文学、艺术、空前繁荣,科学技术也突飞猛进。宋神宗是宋朝较有作为的皇帝,他的一生一直都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尤其是平民的利益,这在整个中国历史中都是极其少见的。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宋代,这个“文人之国”,孕育了那么多的文人学士,他们随处闪烁着士大夫的人格魅力。自小接受的儒家正统教育,塑造了他们独特的性格。他们大都是性情豁达,能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其中“苏门四学士”之一的黄庭坚就是其中典型代表。

    黄庭坚(1045~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黔安居士、八桂老人。江西修水人。他的父亲黄庶于庆历二年(1042年)中进 士,但是仕途不顺,于是就用心于诗词,作诗学杜甫,有《伐檀集》传世。舅父李常(字公择)也是一位诗人兼藏书家。黄庭坚从小生长在文学空气浓厚的书香家庭。

    嘉佑三年(1058年),黄庶在康州(今广东德庆)任上去世。由于家境不太富裕,15岁的黄庭坚遂跟着舅父李常到淮南游学。嘉佑六年,他在扬州(今江苏扬州)认识诗人孙觉。孙觉推崇杜甫,认为杜甫的《北征》

    诗胜过韩愈的《南山》诗。但是另一诗人王平甫却认为《南山》诗比《北征》诗好,都不能说服对方。当时黄庭坚在座,两位老人征求他的意见,他说:“若论工巧,《北征》不及《南山》。若书一代之事,以与《国风》、《雅》、《颂》相为表里,则《北征》不可无,而《南山》虽不作,未害也。”当时庭坚仅17岁,而他一席之言,使两位前辈心服口服,结束一场争论。从此,孙觉非常赞美这位聪颖少年,后来就把自己的女儿兰溪许配给他。

    嘉佑八年,黄庭坚首次参加省试,当时传说他中了解元,便设宴庆贺。正在饮酒间,忽然有一仆人闯了进来告诉大家:这里有三个人考中了,而黄庭坚不在其内。席上落第者纷纷散去,而黄庭坚仍若无其事,自饮其酒,足以显示其豪爽之品性。治平三年(1066年),黄庭坚再次参加省试。诗题是《野无遗贤》,主考李洵看到他试卷中的“渭水空藏月,传岩深锁烟”,不禁拍案叫绝,就此中了第一名。第二年春天,黄庭坚再到汴京参加礼部考试,中了三甲进士,登上仕途。

    最初黄庭坚任余干县主簿,在闲暇之时讲伦理乐赋,倡咏诗词,以变民风。后调叶县尉,作新寨诗,王安石称为清才。熙宁五年(1072年),诏举四京学官,黄庭坚考得优等,被任为北京(今河北大名)国子监教授。当时留守北京的文彦博很器重他的才学,在他任满之后,又留他再 任,这样一直在北京度过了七年。在北京,他致力于诗歌创作,在艺术技巧上有较大的提高。元丰元年(1078年)黄庭坚作了二首古风,投书给当时任徐州的太守苏轼,以表示仰慕之意。苏轼读其诗,称赞“超绝尘,独立万物之表,驭风骑气,以为造物者游,非今世所有也”。由是诗名大震,京师之人无人不晓。

    元丰三年(1080年)任泰和县令,治政平易,人民得以安定。三年后,移监德州德平镇。元丰八年,召京任秘书省校书郎,司马光荐其校定《资治通鉴》;过两年,迁为着作佐郎,在史局任职。元佑四年(1089年)后,黄庭坚任《神宗实录》检讨官,书成后,授起居舍人。元佑八年,被任为国史编修官。这一年宋哲宗开始亲政,元佑九年,改元绍圣,表示要继承神宗在熙宁、元丰年间的政策,并起用新党的蔡京等人。蔡京等借此打击一切旧党人员。他们对旧党主修的《神宗实录》大为不满,下令国史院核实《神宗实录》的记载,以“诬毁先帝”、“修实录不实”加罪,于绍圣元年(1094年)十二月,黄庭坚被贬为涪州(今重庆涪陵)别驾、黔州(今重庆彭水)安置,左右惨然不安,他却颇能自我解脱,坦然处之,在黔州四年,寓居开元寺摩围阁,仍然诵书写字,沉醉于艺术世界之中。

    元符三年(1100年)正月,宋哲宗去世,宋徽宗即位,暂时由太后向氏听政。十月,蔡京等人相继被贬出京。次年改元为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三月,黄庭坚接到权知舒州的任命。四月,又被召为吏部员外郎,但是他都以身有疾病而辞。崇宁元年(1102年)四月接到知太平州任命。

    六月,到达太平州,接受了知州的职务。不料只过九天,吏部公文就下来了,免去了知州职务。原来,此时徽宗亲政,起用蔡京为相,新党重新掌握政权,蔡京等人对旧党人物迫害比绍圣年间更加残酷。崇宁二年四月,下诏销毁“三苏”、秦观和黄庭坚的文集。而且此前与黄庭坚有矛盾的赵挺之暗中指使荆州转运判官陈举从庭坚所写《承天院塔记》中摘取“天下财力屈竭”等语句,诬告庭坚“幸灾谤国”,使黄庭坚受到“除名羁营宜州”(今广西宜山)的严厉处分。

    黄庭坚在宜州的住所是租的龙溪的民房;后迁寺庙,均被官府刁难,最后住小南门楼。简陋破烂,人不堪其忧。但是黄庭坚终日读书赋诗,举酒浩歌,处之泰然。曾说:“家本农商,使不从进士,则田中庐舍如是,又何不堪其忧者乎?”闻者深敬其旷达高洁,乐与交往。崇宁四年(1105年)九月末病逝于小南楼,终年61岁。大观三年(1109年)春,由苏伯固、蒋伟护柩归葬双井祖坟之西。南宋绍兴初年,高宗中兴,追封直龙图阁士,加太师,谥号文节。

    黄庭坚出于苏轼门下,与张耒、秦观、晁补之并称为“苏门四学士”,后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其最重要的成就是诗。诗论标榜杜甫,但是强调读书查据,以故为新,“无一字无来处”和“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论。艺术上讲究修辞造句,追求奇拗硬涩的风格,其诗多写个人生活且谓诗歌不当有“散谤侵陵”的内容,但在若干作品中仍表现出倾向旧党的政治态度。他在宋代影响颇大,开创了江西诗派。他又能词,兼擅行、草书。书法初以周越为师,后取法颜真卿及怀素,受杨凝式影响,笔法以侧险取势,纵横奇倔,自成风格,为“宋四家”之一。遗作有《山谷集》。自选诗集《华严疏》、《松风阁诗》、《幽兰赋》、《廉颇蔺相如传》等。家乡存有《上冢》、《咏清水岩》、《双井解嘲》、《云岩寺院记》、《王纯中墓志铭》及都昌南山《清隐禅院记》等诗文及《双井》、《钓矶》等摩崖石刻。

    名家回眸

    近代着名学者王国维说,宋代重文轻武的国策,结出了那么多的“歪花野果”,多少武将仕途沦落,朝不保夕,而黄庭坚或算是“正花奇果”吧。的确,正是大宋的国策,泽养了那么多的文人学士,他们创作出了那么多华美的篇章,使得宋代的文学成就不下于大唐。而作为“苏门四学士”之一的黄庭坚更是诗(创江西诗派)、词(“苏秦”并称)、书法(“宋四家”之一)兼善,对后世影响很大。

    坡仙苏轼——“一蓑烟雨任平生”

    苏轼,是北宋着名的文学家、书法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与他的父亲苏洵、弟弟苏辙并称“三苏”,扬名天下。苏轼在嘉佑二年考中进士,后因为才华出众为天下人所知。苏轼“自幼好书,老而不倦”,行书堪称一绝,有“本朝善书,自当推第一”的美誉,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北宋四大书法家。“自我来黄州,已过三寒食矣。年年欲惜春,春去不容惜。今年又苦雨,两月秋萧瑟。卧闻海棠花,泥污燕支雪。暗中偷负去,夜半真有力。何殊病少年,病起须已白……”他被贬到黄州之后所写的《黄州寒食帖》就是他作为北宋第一行书能手的证明。

    英宗时期,年轻的苏轼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得到朝廷的重用,一直到了神宗时期,他的才华才被心怀远大抱负的神宗皇帝发现。在此之后,苏轼担任过礼部尚书、翰林学士等职位。自新法推行以来,作为反对派一员的苏轼就不遗余力地攻击新法,王安石在朝时他就因为攻击新法两次受到 朝廷的惩处。王安石第二次罢相之后,由神宗皇帝亲自主持变法,但反对派持续不停地对新法的攻击让满心借新法图强的宋神宗烦不胜烦。为了暂时打压反对派的嚣张气焰,巩固自己亲自掌权之后的威信,神宗决定杀鸡儆猴,打压几个反对派的大臣。而此时的苏轼在一边进行文学创作之时,还在一边关心着朝局的发展,当然还有始终“坚持”着反对王安石留下来的新法。此时的他没有想到,历史的焦点将在元丰年间会聚到他的身上,他的命运也即将因此改变。

    元丰年间,苏轼写了不少诗作来表达自己对新法的不认同和对朝局的不理解。这些诗作由于苏轼在当时名气太大而在民间广为流传,最后传到了神宗皇帝手中。性格潇洒不羁的苏轼原本就因为为孝子朱寿昌写诗一事得罪了变法派的官员李定,时机到来,李定联合御史台何正臣、舒亶等人以“攻击新法,诽谤朝廷”之罪上书弹劾苏轼。加上之前苏轼就因元丰二年所作《湖州谢上表》中有“知其生不逢时,难以追陪新进”之言被新法派弹劾过,御史舒亶也根据当时苏轼的《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一书中的几首诗上奏疏弹劾他道:“至于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漫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

    宋神宗看到他的诗作和李定等人的奏章大为恼火,由于苏轼是当时的文坛领袖,如果这些含有对新法和朝政牢骚和埋怨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开来对于朝廷推行新法是十分不利的,因此神宗立刻下令将苏轼逮捕进京,但因为惜才,又不许朝廷之人在路上为难他。

    宋元丰二年七月,御史台派遣皇甫遵前去湖州逮捕苏轼。苏轼的好友王诜得知此事,连忙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苏轼的弟弟苏辙。苏辙派人快马通 知苏轼后,皇甫遵也已经来到湖州太守官衙。皇差到达之后,整个官衙乱作一团,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苏轼穿上官衣官靴,走出来面见皇甫遵。

    明白皇甫遵的来意之后,苏轼向他请求与家人告别。这时他的妻子王闰之(第一任妻子王弗的妹妹)看到此景已经泪眼婆娑,不能自已。苏轼见妻子如此,反而笑了,安慰她道:“夫人,你可知道真宗时杨朴之妻的故事吗?”王闰之摇头。苏轼接着说:“当年真宗在位时要求访天下大儒,有人向皇帝推荐了杨朴,说他有奇才。但自由惯了的杨朴根本不愿意出来为官,但皇帝召见,他不得已还是跟官差去了京城。面见天子之时,真宗问他:

    ‘听说你很会做诗?’杨朴为了掩饰自己的才华,因此他说不会。皇上接着又问他:‘你来京师之时,朋友们没有为你写几首赠别诗吗?’杨朴回答说朋友们来不及相送,只有他妻子临行前为他赋诗一首。”王闰之问苏轼是何诗,苏轼缓缓念道:“更休落魄贪酒杯,且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念完后他对妻子说:“夫人不要伤心,此一去吉凶未卜,你为何不效仿杨朴之妻也为我赋诗一首呢?”

    潇洒的苏轼告别了家人之后,跟随京城来的官员来到了开封。而留在湖州的王闰之此时擦干了泪水,开始将苏轼的一些手稿烧毁,以免落入他人之手为人利用害了丈夫。苏轼的很多作品也因为这件事没能流传下来,甚是可惜。

    七月二十八日苏轼在湖州被逮捕,就由皇差送进御史台的监狱。八月十八日到达京城后,苏轼被正式关入御史台的监狱,交御史台审讯。御史台又称“乌台”,据说是由于御史们经常上书言事,抨击时政,让高官们心生恐惧,唯恐避之不及,像乌鸦一样招人讨厌。又一说是因为御史台官署内遍植柏树,柏树上乌鸦栖息筑巢,乃称乌台。这也是“乌台诗案”中“乌台”的由来。

    苏轼进京之后,二十日被正式提讯。审讯由御史台李定、何正臣等人共同负责。在狱中的苏轼或许受到了严刑拷打,这个不得而知,只知道出狱之后他的身体变得大不如前。苏轼的弟弟苏辙,和他交好的司马光、黄庭坚等众多人等都因此事受到了牵连,这就是历史上着名的“乌台诗案”。

    “乌台诗案”发生之后,朝中有许多人因爱惜苏轼的才华而上书为他求情,远离京城的王安石闻之此事,大吃一惊,连忙上书神宗,言“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以此来劝说神宗皇帝减轻对苏轼的惩罚,如果皇上将苏轼处死,天下人必然会因此对神宗产生议论,有碍天子的声誉。再加上神宗祖母曹太后因为欣赏苏轼才华,在病榻上亲自为他求情,宋神宗于是下令将苏轼贬到黄州当团练使,这已经是对苏轼的从轻发落了。他的弟弟苏辙受此事的牵连,被贬到高安,任筠州酒监之职。

    “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这是出狱后的苏轼为自己所做的一首诗。两个月后,苏轼失落地离开了开封,带着多病的身体向湖北黄冈走去。来到黄州的苏轼生活十分困苦,为了养活一大家人,他不得不靠卖官府发的旧酒袋为生。后来他在官府申请到了一块荒地,也就是他的“东坡”,苏东坡之名即由此而来。

    自此,苏轼开始了他的农耕生活,这时他的生活才摆脱困顿,有了一定的改善。尽管如此,被贬之后的苏东坡没有因此而消沉,正是在黄州的日子,他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诗句,着名的《赤壁赋》就是写于被贬黄州之后。乌台诗案后,苏轼的诗词作品在创作风格和创作题材上较前期有了较大的改变。在他后期的作品中“归去”情结始终贯穿其中,风格也从少年时期的潇洒自由、不拘一格转化为中年时期的平淡、旷达和老成。

    请欣赏一首他的词作:

    晚景落琼杯,照眼云山翠作堆。

    认得岷峨春雪浪,初来,万顷葡萄涨渌醅。

    春雨暗阳台,乱洒歌楼湿粉腮。

    一阵东风来卷地,吹回,落照江天一半开。

    人生的经历难免给人深刻地打下知觉的烙印。苏轼在其十多年的贬谪生涯中,练就了对政治的敏感。基本上每一次的政坛风雨,哪怕只是微微的几声闪电,他都可能被击中。阴晴不定、倏忽变化,他都感受到了。如果说抽象的逻辑知觉和感性知觉存在共通的话,那么苏轼是最好的例子。

    在苏轼的三百多首词作里,写风雨阴晴的就有二十多首,他对周遭天气的变化成了作词的特殊癖好。上面这首是他在黄州期间写的。

    山水风雨往往是政坛失意任凭挥洒的地方。有时候,苏轼尚未找到一个让积郁消解、心灵栖息的地方,下一次的贬谪令就到了。这期间,正妻、侍妾先后逝去,没有了家庭温情来舒缓迁谪带来的苦闷。在交通落后的年代,一山一水的阻隔足以使音讯难通。和王安石一样,苏轼选择了向山水风雨宣泄心声。

    名家回眸

    这是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大凡有作为的文学家,少有几个过得轻松自在的。上自屈原,下至李杜,外有高尔基,仅宋一朝便有不少,范仲淹、王安石、李清照、辛弃疾等等。宋朝给了文人扬名立万的机会,但后人记住的这些名人都难在政坛上留下辉煌,反而在文学上曾经有过惊艳的表现。而苏轼是他们当中最杰出的一位。柏杨如是说。

    “天下翕然师尊之”

    由于北宋“重文抑武”的国策,造就了很多德才兼备的政治家,他们道德文章做得很好,而且又想在政治上有番作为。这些人的品质大都是非常的好,所以留下了许多的美名。其中,欧阳修就是非常典型的一位。

    欧阳修(1007~1073年),字永叔,号醉翁,又号六一居士。宋真宗景德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公元1007年8月6日),出生在绵州(今四川绵阳)。父亲欧阳观当时担任绵州军事推官。三年后欧阳观调任泰州(今属江苏)军事判官。不久,死在任所。母亲郑氏当时只有30岁,只得带着自己的幼儿稚女,远道投奔随州(今湖北随州)推官欧阳晔。欧阳晔是欧阳修的叔父,他热情接待寡嫂孤侄,安置他们在随州城南定居,并辅导欧阳修识字读书。后来,叔父到他乡去做官,郑氏独立担负起培养儿子的责任。由于家境贫寒,买不起纸笔,郑氏用荻草作笔,以沙土当纸,教习欧阳修读书作文。少年时期的欧阳修聪明颖悟,勤奋好学。数年后,他就把家中的书籍看完了,于是就向邻居借书抄诵,往往刚搁下笔,就能背诵如流。习作诗赋文章,笔墨老练,颇有大家风范。天圣八年(1030年)欧阳修考中进士,任西京留守推官。在任期间,与自己的同僚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他们效法韩愈古文,讲究简明平易,显示出宋代新文风的端倪。

    洛阳任满后,欧阳修奉调入京,担任馆阁校勘,参与编纂《崇文总目》。没过多久,他就卷入了朝廷政治斗争的大旋涡。景佑三年(1036年),担任吏部员外郎、权知开封府的范仲淹,同权相吕夷简发生激烈冲突。范仲淹讥切时弊,指责吕夷简败坏朝纲,滥结私党,结果被贬知外郡。支持范仲淹的余靖、尹洙,同时遭受贬黜。朝廷还为此下诏,告诫文武百官不准越职言事。这时,能够秉公执言的只有谏官。身为司谏的高若讷,却屈从宰相旨意,附声诋毁范仲淹。欧阳修激于义愤,撰写着名的《与高司谏书》,斥责高若讷“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高若讷恼羞成怒,将书信上奏朝廷,欧阳修因此被贬为峡州夷陵(今胡北宜昌)县令。

    欧阳修上任伊始,下了一番狠功夫,整顿县衙吏治,健全规章制度。数月以后,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官衙清静无事。政事之余,欧阳修与朋友丁宝臣、朱处仁等四出游玩,寻访夷陵名胜,观赏古朴民风。与此同时,他致力于史学着述和经学研究。正在编撰的《新五代史》,继承孔子《春秋》褒贬笔法,讲求义例,丰富并发展封建正史体例,表现出文学家修史的鲜明特色。

    此后欧阳修又辗转几地去任职,后在庆历三年(1043年)三月,欧阳修再次被召回京师,以太常丞知谏院。欧阳修看到朝廷许多的弊端,外患内忧,危机四伏,积极上书请求变革。就在此时,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开始了,欧阳修成为热心促成者和积极参与者。他曾经先后上《论韩琦、范仲淹乞赐召对事札子》、《论乞主张范仲淹、富弼等行事札子》,从而推动了新政的进行。在与顽固派的斗争中,欧阳修写了着名的《朋党论》,揭示了顽固派的实质。其后,欧阳修又上《论吕夷简札子》等奏章,怒斥顽固派。但是由于守旧派的强烈反对和制造阴谋,庆历新政以失败告终。欧阳修也被排挤出朝廷,被贬至地方。他曾在滁州任知府。他实 施宽政,悠游山水,寄情风月,抒发旷达自放的高雅情怀。这些千古至文,标志着欧阳修平易自然、流畅宛转的文风,已经达到醇美完善的境界,奠定了欧阳修作为一代文坛宗师的历史地位,其中着名的《醉翁亭记》就是在此时写的。

    后来,欧阳修又是在多个地方任职。至和元年(1054年)五月,欧阳修守母丧期满,奉诏还京。经过一番折腾,留在京师纂修《新唐书》,不久,提升为翰林学士兼使馆修撰。《旧唐书》修于五代乱离之时,虽然保存了不少原始史料,但是缺漏较多,体例也不够完善。庆历五年五月,仁宗诏令开馆重修《唐书》,历时九年,未能成书。欧阳修受命主修以后,重新作出规划和部署,列传仍由宋祁主笔,表、志由学有专长的刘羲叟、吕夏卿、宋敏求、王畴等分头撰写,各志序文及本纪,则由欧阳修本人笔削定稿。又经六年努力,终于使《新唐书》大功告成。

    嘉佑二年(1057年),欧阳修受命主持礼部贡举。这时的欧阳修处在文坛盟主地位,他所领导的诗文革新运动进入重要发展阶段。青年举子当中流行一种“太学体”,刻意仿古,文章险怪奇涩,令人难以卒读。欧阳修决心借用科举取士的机会,痛惩文场歪风邪气,培育平易自然的文风。这场科举考试中,他以文风平淡作为取士标准,于是来自西南蜀地的苏轼、苏辙兄弟俩同时选拔在高第,这样终于使“太学体”销声匿迹,一代平易文风逐渐形成。闲暇之时,欧阳修将庆历五年以来搜集的金石铭刻拓本进行整理,编纂成《集古录》一千卷,并为其中的部分篇目撰写题跋,据以考订史事,探求经义典章,评述诗文书法。这些题跋后来编成《集古录跋尾》,成为宋代金石学的开山之作。

    后期的欧阳修在政治上趋向保守,对于王安石的变法,持反对的态度。他曾经就青苗法上过两个奏折,但是被宋神宗责骂。欧阳修深知自己的政治理想与王安石变法主张差距甚大。他再一次连章告老求退,终于在熙宁四年(1071年)六月,以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的荣衔致仕,归居颍州西湖。

    熙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1072年9月8日),欧阳修走完了艰难坎坷的人生道路,在颍州西湖畔去世,享年66岁。欧阳修一生勤奋写作,着述丰富。今存《欧阳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另有《诗本义》、《新唐书》、《新五代史》等专着。欧阳修以自己的卓越才华、创造性思维,为北宋中期的文坛、学坛和政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宋代的文化繁荣,对整个封建社会后半期的文学、史学和经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名家回眸

    着名学者黎东方说,作为一代宗师的欧阳修,其历史功绩更主要体现为他一生爱惜人才,举荐贤能不计其数。有名的如曾巩、“三苏”、王安石等,皆提拔于“布衣屏处,未为人知之时”,可以说正是有他这个伯乐,大宋才“文采飞扬”。当然,欧阳修自己的贡献也不容小觑,他在文学、经学和史学等方面,都做出了很多贡献,影响深远。

    “熙宁变法”——封建王朝的惊颤

    改革家——王安石

    王安石是中国古代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一生因熙宁变法受到不少的争议,列宁称他为“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除在北宋政坛闻名之外,王安石在文学方面也成就颇高,他的诗作“学杜得其瘦硬”,善于用典,长于修辞,着有《临川先生文集》、《唐宋百家诗选》、《诗义钩沉》等书,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轼、苏辙、苏洵、曾巩等七人并称“唐宋八大家”。

    王安石从小就热爱读书,读书过目不忘,天赋极高,由于他出生于官吏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他的父亲王益是宋朝时的中下层官员,他的一生都在大江南北辗转为官,因此王安石从小就跟随父亲遍游天下。由于他漂泊五湖、四海为家的成长经历,王安石从小就看尽了北宋王朝的利弊兴衰,再加上他父亲早亡,也养成了他独立、坚韧、勇于担当的性格。

    少年的王安石遍游名山大川,恃才傲物,一心要以诗赋博取功名。后来他受欧阳修、范仲淹等名臣的影响,开始钻研道德文章,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

    庆历二年(1042年),21岁的王安石考中了进士,从此开始了他的仕 宦生涯。他之后所走的官场道路非常独特,在北宋一朝甚至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他考中进士之后,一直在远离京城的地方做着不为人知的地方小官,曾担任过官厅公事、江东提点刑狱等官职。王安石在地方任职期间,就为当地的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他带农民修建河堤水堰,改善农田水利。

    还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青黄不接的农户,帮助农民度过灾荒。在此期间他所着的学术文章也颇得当时一代文豪欧阳修的赞赏,一时名满天下。

    嘉佑三年,王安石终于来到了京城开封,这时他的官职是三司的度支判官。在这之后,他又进入馆阁,官至知制诰。他在做度支判官的时候,怀着满腔热情,给当时的仁宗皇帝上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以此来针砭时弊,希望能够有所作为,但他这封包含了自己政治主张和改革建议的奏疏并没有得到皇帝和朝廷的重视。在后来的知制诰任命期间他也只是参与起草诏书并兼任纠察京城开封的刑事案件之职。嘉佑八年,王安石因服母丧辞官回到了江宁府。治平二年,朝廷下诏起复王安石,但他没有接受,而是选择了继续留在江宁。

    神宗即位后,由于他做皇子时的幕僚韩维的推荐,他先是让王安石出任江宁知府,后又提拔他担任翰林学士兼侍讲之职。其实在神宗即位之前,他就对王安石和他的政治主张有所了解,他曾经读过王安石所写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十分赞赏他的才华。

    王安石和与他一起进翰林院的司马光相比,更刚强、更倔强。当时神宗下旨,升司马光为翰林学士,司马光以他不会写“四六文”推辞皇帝的赐官。神宗知道这显然是推辞,以司马光的文笔,四六文自然不在话下。

    由于神宗的坚持,后来司马光也就接受了翰林学士的职位。对比来看,王安石起初曾被授予修起居注,他连写了14道奏章拒绝升官。后来小吏将任命的诏书送来,甚至跪下请他接下诏书,但倔强的王安石硬是把诏书给送了回来,二者相比可见王安石的倔强。

    宋神宗一心想变法图强,在当时只有王安石是最好的人选。神宗准备让王安石出任宰执主持变法,却遭到了朝中老臣们的反对。韩琦、富弼、唐介、吕诲等人都认为,王安石的政治主张太过理想化,且他为人不够豁达,性格固执,处事又不够稳健,难以与人相处,帮助管理朝政尚可,但根本不适合做宰执大臣。

    年轻的神宗有着似乎与其年龄不符的“小心谨慎”,他并没有直接听信韩琦等人之言,放弃起用王安石的想法,而是多次接见王安石,与他探讨治国之道。王安石的才华是惊人的,神宗后来称赞他是本朝的“圣人”,王安石一直以来的政敌司马光后来也有“介甫(王安石字)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才高而学富,难进而易退,远近之士识与不识,咸谓介甫不起则矣,起则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矣”之言。

    王安石受到神宗召见之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全面总结并批评了宋朝前期的政局,经过多次的接见和探讨,神宗终于认同了王安石的政治主张。熙宁二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北宋朝着名的熙宁变法即将拉开历史的帷幕。

    变法伊始

    新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而他在宋神宗心中扎根的根本原因却在于军事。军事问题凝聚了宋以来100余年所有中原人的沧桑与苦痛,宋朝自幽燕之役、雍熙北伐以来就一直没能扭转令人感到屈辱的外战记录。

    但神宗想要改变这个不堪的现状,是他公开承认宋太宗赵光义是死于契丹人的箭伤,在这之前,这是一个人人明白却不能说的“秘密”。宋神宗不想像真宗和仁宗两朝一样用金钱去买所谓的和平,更不愿与侵占自己国家领土,残害自己子民的边境异族“称兄道弟”,他心里清楚金钱不能买宋代万世的“和平”,他要在他的时代夺回燕云十六州,荡平西夏吐蕃,让宋朝拥有如汉唐一般的恢弘气象。

    年轻的神宗曾经身穿战甲去后宫参见他的祖母曹太后,身为武将之后的曹太后见神宗如此装束状百感交集,顿时热泪盈眶,不能自已,可见屈辱的外交给宋朝带来多少的痛苦。

    然而要打仗必须要有强大的财力支持,以神宗朝现在的经济状况根本无法支持收复边疆这样的大战。想要扭转当前的经济状况,为国库增收从而支持以后必然要开始的战争,办法如前面所提到的无非两种,一是开源,二是节流。当时大部分朝臣都是主节流之法,变法之前河朔地区发生重大的水灾,宰相曾公亮提议省免郊祀典礼时对大臣的赏赐,当时很多人都赞成这一点,就连当时的翰林学士司马光也不例外。而王安石却认为国用不足是理财不慎造成的结果,这样做只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王安石认为“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但这一观点遭到了许多臣子的反对。司马光认为王安石“不加赋而国用足”的说法只不过是变相抢夺民财,盘剥百姓,在他之前,武帝朝的桑弘羊就曾用过,后果低劣不堪,根本不值一提。

    王安石“不加赋而国用足”的想法确实是超出了时代的限制,自然不被当时的时代所理解。王安石更认为法家的“经术”是用来治理社会的妙药良方,纵观前朝历史,以“法”治国而强盛起来的例子不在少数,迂腐之人不会用“术”,才会认为“术”是害人之物。宋神宗自幼好读《韩非子》,对法家“富国强兵”之术有浓厚的兴趣。一次,神宗向王安石询问如何才能治理好天下,王安石答曰:“择术为先。”他向神宗进言,希望 他效法尧舜,做一代明君,造福天下苍生。王安石的治国想法和他内心强大的抱负契合了。

    “变风俗,立法度”是王安石认为的治国首要任务,“变风俗”,儒家学说最大的目的就是让风俗纯朴;“立法度”,儒家从来都是以笼统的仁义道德来“治国”,是从来瞧不起法家之“术”的。从现实角度来说,法家的学术是有重要的治世意义的,但在宋朝儒学盛行,甚至已经到了开始僵化的地步,普遍认为“韩非险薄,无足观”,法儒根本不相融,要以法家之术进行变法谈何容易?

    况且变法涉及内容之深,开展过程之艰难都是难以估计的,处理每一个问题都必须小心谨慎,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更重要的是如何才能让每一个官员和百姓都能理解新法并实实在在地去实施它。如若不然,神宗朝的变法将会像20多年前的庆历新政那样,有计划却实施不力,最后变得一无所成。

    熙宁二年,宋神宗任富弼为首相,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神宗这样的安排是有他的用意的。由于王安石和新法在当时并不得人心,神宗任富弼为首相,希望以他三朝老臣的威望来镇抚局势,安定人心,而变法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操作都由王安石来领导完成。这样的安排不仅有助于朝局的稳定,新法的推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王安石,给新法推行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熙宁二年二月,神宗为变法特别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顾名思义,它以国家的财政总署三司省为根基,是专门制定户部、度支、盐铁三司的条例部门,由参知政事王安石和枢密院院事陈升之主持。在这之后,王安石又向神宗推荐了吕惠卿、章惇、蔡确、曾布、沈括等他认为对新法有帮助的人参与并协助变法。

    这些人中较为着名的有后来的权相吕惠卿和领导平定荆湖叛乱的章惇。吕惠卿,字吉甫,生于公元1032年,泉州晋江人。他年轻时在真州做过推官,后被调进京城。一日,他和王安石偶然见面,两个人在政治上聊得非常投机,王安石因此推荐他进入变法集团,成为王安石变法的中坚力量。史书记载在熙宁变法推行的过程中,“事无大小,安石必与惠卿谋之”。后来吕惠卿极大地影响了变法,在历史上骂名不断,这或许也是王安石事先料想不到的。章惇,字子厚,福建浦城人,是吕惠卿的同乡,他也是在历史上颇有争议之人。

    既然万事俱备,改革就指日可待了。然宋朝泱泱大国,国事千头万绪,改革将从何入手呢?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只有选取了最稳定、最有效的突破点,迈出最稳健的一步,才能为日后新法的全方位展开铺平道路。

    熙宁二年七月,经制置三司条例司议定,颁布了新法第一条法令——“均输法”。“均输法”的内容很简单,即由朝廷拨出五百万贯钱和三百万担米作为起始的周转经费,由发运使根据京师库藏和各地物资的实际情况来购买政府所需要的物资。与此同时,将各地多余物资由政府进行统一销售,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国库的收入,更可以有效地稳定物价,同时也减轻了农民肩上的负担。它既迅速地让皇帝、官员和百姓看到了新法的效果,又没有触动以农业为根基的中国古代国家最大的命脉。

    那么“均输法”出台的原因又在哪里呢?

    作为北宋王朝的国都,整个开封府的繁荣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周边小城镇、农村的供给,这是一个不变的道理,即使是现在社会也是如此。在太祖赵匡胤时期朝廷设立了发运司,由发运使来负责淮、浙、江、湖等六路的漕运,把全国各地的物资运往开封。但由于发运司作为一个执行机关 本身的权力不足,执行调运任务时受到各方面的牵制,供需得不到有效的调和,漕运也因此发生了混乱。往往开封府需要的东西运不来,不需要的又积压成山卖不出去,再加之地方对一些物资强制性地进行摊派,宋朝的百姓对此的压力都很大。

    针对这个制度的弊端,“均输法”适时地出台了。在新的法令之下,发运司的权力大大增强了,具体来说就是现在由发运使亲自去了解开封和全国的物资状况,并由它来决定具体物资的运输,收上来的物资由朝廷向官员、市民等人发售。具体由原开封府度支判官、陕西转运副使薛向担任发运使,实施“均输法”。

    “均输法”一颁布就引发了不少非议,这应该也是变法派事先就预料到了的。由于它由国家来承担物资的运送和销售,就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自由经济,触犯了商人的利益。宋朝的商业尤为发达,商人,尤其是大商人的利益和封建官僚以及贵族有着割舍不断的联系,商人的利益被触动,毫无疑问地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官僚贵族的享受。“自均输法实行,豪商大贾皆疑而不敢动。”苏轼之后,苏辙、冯京、谢景温等人不断地对“均输法”展开政治攻击,认为其扰乱秩序、法术不正,理应废除。而事实上,“均输法”确实有利于国家商业的稳定,更有利于国库的充盈,这和新法“富国强兵”的宗旨也是相吻合的,王安石等人在当时推出这个法令也是可以理解的。

    详解“青苗法”

    “青苗法”也称“常平新法”,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以储藏的粮食为成本,每年分两季向缺粮缺钱的农民发放贷款,并收取一定的利息。农民 所贷之款同夏秋两季所缴纳的农业税一起交还给朝廷。

    北宋以前的隋唐两朝,盛行的是“常平仓”。就是由国家出面,在农作物丰收的时候出钱稳定市价收购,防止谷贱伤农;一旦灾年出现,国家就把收上来的谷子以较为低廉的价格卖给缺钱缺粮的农民。很显然,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毫无盈利性质,如果国家财力雄厚可以支撑,造福百姓,博取民心,又有哪位君主不愿意去做呢?有一利必有一弊,有这么多的好处,贪官污吏们又怎会甘心把这些粮食白白发放给毫无地位的平民百姓。由于官员的腐败,“常平仓”法的实施并不像预想的那么好,不少人利用这一政策为自己牟私利。在北宋的财政制度中,凡是考取功名的、出家为僧为尼的人和家庭都无需向朝廷缴纳税款,也无需服兵役等一系列徭役。如此一来,沉重的税务和徭役负担都加在了穷苦的农民身上,加上官员和富商勾结贪污,农民没有了粮只能向民间的高利贷借款,而在宋朝民间的高利贷利息居然已经到了高达月息六分,年息七十二分的程度。

    “青苗法”的具体实施方法是将全国各地广惠仓、常平仓里的粮食都由朝廷收集上来,兑换成现钱,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分夏、秋两个季节,由国家出面把钱贷款给青黄不接的农民,让他们度过危难。在庄稼收成以后,加两成的利钱将这些所贷钱粮归还给朝廷。

    北宋立国百余年来,农业、工商业和手工业都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北宋政府长期实行“不抑兼并”的国策,大地主、大商人的势力日益膨胀,矛盾急剧上升,“青苗法”的出台必然会触动到地主、商人和官僚们的利益。不出所料,“青苗法”刚出台,又立即遭到了反对。反对派的官员认为平民百姓不善管理,就会见钱眼开,到时候朝廷贷给农民的款在收取的时候就会有很大的问题,而“常平仓”法施惠于民,百利而无一害,应继 续沿用。然而宋神宗一心想要收复失地,统一河山,本来国库已经入不敷出,再继续实行“常平仓”法,庞大的军费又从何而来呢?“青苗法”以国家的名义贷款给百姓,既可以帮助百姓度过危难又可以收取利息,对于国库增收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况且“常平仓”法使得宋朝腐败加剧,兼并日益严重,“青苗法”的出台正好可以适当地缓解这一局面。

    想法是好的,但“青苗法”在后来的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问题,很多事实也不断证明,往往一些好的想法都是在操作上出了问题才导致失败。

    为了缓和当时的矛盾,经朝臣研究商讨,原定将在河北卖“度僧牒”的钱作为启动资本在陕西试行青苗法,不动用国家的粮食储备。但后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仅动用了广惠仓、常平仓里的粮食,试行范围更是超越陕西,扩大到了河北、京东、淮南三路。而此时变法派与守旧派的对抗,骤然上升到水深火热的程度,守旧派认为王安石“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奸诈……”

    “青苗法”出台之后,变法派吕惠卿作为王安石的得力助手,被晋升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能够直接和神宗每日讨论时政,交换关于新法的意见和看法。而这时首相富弼却以年老多病为由向神宗提出了辞官还乡,富弼是反对变法的,当初神宗任他为首相,为的就是用他的威望平息众怒,来缓解变法所受到的压力。富弼走后,王安石终于被推到了前台,反对派以前所未有的声势开始一轮又一轮地攻击变法,新法压力倍增。

    一日,吕惠卿在崇政殿为神宗讲述“先王之法”,他认为事物一切都在变化发展,礼法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根据《周礼》,“先王之法”中在每年正月的布法象魏,周王巡视天下,刑法轻重缓急的改变,这些都是“先王之法”的变化。如今实施新法,是时事所趋,且新法的推行于国于民都有利,并没有违反“先王之法”。而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对派却认为吕惠卿这是曲解经义,“先王之法”从来都是不可变的,一旦改变必将受到上天的惩处。这显然是针对新法进行的辩论,只是以说《周礼》为幌子而已。接下来,司马光发动百官弹劾“制置三司条例司”,认为治国应以儒家之“德”来服众,不应贪图小利而放弃大义,以“奸邪”之法来迷惑君主,应该重效古人之法,废除新法。

    斗争在继续,改革也在继续。在“青苗法”颁布后的十一月,“农田水利法”也出台了。“农田水利法”鼓励官民积极去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地方官府更要把本辖区内所有荒地的情况调查清楚,方便“农田水利法”的施行。果不其然,守旧派又以“道义”的身份站了出来,司马光就多次写信给王安石劝他不要一意孤行,放弃变法,更在信中列举出王安石“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招致天下怨谤”的罪名,认为新法再不废除,国家将会形成“父子不相见,兄弟离散”的局面,到时候天下大乱一发不可收拾。王安石在给司马光的回信中写道:“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坚持自己变法的态度。

    但自古以来,哪一项改革没有经历流血和斗争呢?熙宁年间的新法也是一样,纵使阻碍重重,王安石还是坚持着,他始终认为变法改革是改变宋朝朝局的唯一至途。然而理想总是来源于现实而高于现实的,从大名府寄来的一封奏折给新法带来了现实的考验。

    这封奏折由前朝宰相韩琦所写,他在奏折中用事实向神宗描述了“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弊端。首先,韩琦提出“青苗法”在执行时与它发布时所说的条例根本不符。“青苗法”在颁行时强调严禁任何摊派,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摊派行为。其次,他认为农民生活殊为不易,一旦粮食歉收,还不上朝廷的贷款,必将受到严刑峻法,到时必将激起民愤。“青苗法”看上去给国库增加了收入,是缓解农民压力的好 政策,实则是害国害民的邪政。

    这时年轻的神宗似乎忘记了变法的宗旨——富国强兵,农民只是税收的一小部分,更大的部分在于城镇的富户。王安石认为新法本身就是济贫困、抑兼并的,不然在既要改变民生的情况下又要筹集庞大的军费任神仙也做不到。事实上,神宗对新法的怀疑和动摇是因为政治经验不足。事物总是存在着两面性的,就如同新法,给空虚的国库带来了收入,给穷苦百姓带来了福利,必然会损害另一个阶层的利益,韩琦等人只是站在官僚阶级的角度看到了新法对自身利益的损害,却没有告诉神宗新法的好处。

    然而政治经验不足的宋神宗面对韩琦的奏折第一次内心动摇了,他开始怀疑他所支持的新法是不是正确的,难道他原本认为利国利民的新法在现实中却在残害自己的子民?内心的恐惧是强大的,熙宁三年的二月,宋神宗亲自下令废除了“青苗法”。五月,撤销了为新法的制定和推行而成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将其职权全部收归中书省执行,宰相王安石也因病离开了朝廷,新法暂时陷入了一个被动的局面。

    新法的继续与深入

    在“青苗法”废除的日子里,宋神宗虽然对此疑虑重重,但小心谨慎的他似乎明白不能只听信韩琦等人的一面之词而将自己苦心经营的新法毁于一旦。从来没有离开过开封城的神宗秘密地派了两个亲信太监张若水、蓝元震离开皇宫深入民间,到实地去调查“青苗法”到底实施得如何。张若水、蓝元震回京之后向神宗报告说民间“青苗法”推行得很好,韩琦奏折中所谓的“摊派”之说更是不存在,后来神宗也的确承认派了两位内侍出京调查青苗法的施行状况。

    熙宁三年十二月,王安石与韩绛升为宰相,这样一来,可以说是赋予了王安石对新法的完全施行权。神宗此时更颁诏天下,命各地查处阻挠推行新法,对新法施行不利的人,对这些人都严重究办。而在这之前,一项新的法令——“保甲法”颁行了。“保甲法”规定:相邻居民十户组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五百家为一都保,实施刑事连带责任制;每户抽出一人参加官府组织的军事训练。在这之后,宋朝只要发现有一小股或兵或匪的造反者,都得动用京城禁军出去平叛的状况改变了。各地居民自己组织民兵队伍担任自己所在区域内的治安工作,从而代替了原来的地方军队,不仅节约了军费,还有效地维护了地区治安。此后,“保甲法”推行全国。

    “保甲法”颁行之后,宋朝军队的数量在逐渐减少,这样军队每年的耗费也就相对减少了。“保甲法”的推行给宋朝多年以来“冗军”的局面带来了清新的空气。再加上以民为兵,国家和百姓的战斗力都大大增强了,这对今后出战西夏和辽国都有很大的帮助。此时反对派却以让农民练兵会耽误农业生产,减少粮食产量,更会危害国家治安,一旦农民暴乱,正规军队又减少了,根本无法控制局面为由来攻击“保甲法”。但事实证明,“保甲法”确实是行之有效的一项政策,在“保甲法”颁行之前,宋朝大小叛乱屡禁不止,自从有了“保甲法”,终神宗一朝,再没有任何叛乱发生。

    自此,新法重新上马之后又进一步深入了。在“保甲法”进行的同月,“免役法”又颁行了。“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它规定农民可通过向政府缴纳免役钱来免除他原有的差役。除农民外,原来没有差役的各类民户,包括官户、仕宦人家等都须向国家缴纳数额为免役钱百分之五十的钱款。这部分钱叫做“助役钱”,钱收上来之后,国家用它来专门招募 人员担任原本百姓要服的兵役。“免役法”还规定,为了防止灾年收不上“免役钱”,征收时除了每年须交的固定钱外,再多收两分,称“免役宽剩钱”。

    在“免役法”之前,宋朝行使的都是“差役法”。“差役法”规定把宋朝国民按家产的数额分为九等。在这九等国民中,后五等比较穷困的无须为政府当差,而上四等人家由于经济较为宽裕,须要为政府分忧,为国出力。上四等人家为政府当差的称“衙前”,这些人分散在政府的各个部门干一些杂事,例如管理政府收上来的物资等。而“衙前”是没有收入的,完全是义务劳动,这都无关紧要,可怕的是一旦失职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但宋朝上四等人家里,许多家庭都是无需服役的,如出家人、女户、单丁户等,如此一来,“衙前”的任务基本上都是由三、四等户来承担。长此以往,百姓的压力非常大,他们除了要承担生产劳作等任务之外,还要无条件地为政府服务,这样一来,民间的生产力发展被严重地制约了。

    “免役法”出台以后大大改变了这个局面,百姓们只需缴纳一定数额的免役钱,就可以免除差役,用这些时间和精力来发展生产,创造收入;国家收了免役钱后招募人员当差,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就减少了,也有助于社会治安改善。而且,具体工作人员由政府统一招募,工作效率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但“免役法”的推行又触动到了官僚集团和社会上层人士的利益,因为“免役法”规定,除了农民之外,一切民户,当然包括从前不必缴纳役钱的富户和官僚家庭,都需缴纳“助役钱”。士大夫认为“役人之不可不用乡户,犹官吏之不可不用士人”。就连当时的庆历名臣文彦博也劝说神宗皇帝,说:“祖宗法令具在,各项完善,倘若擅自改变,恐怕会失去民 心。”年轻的神宗却认为“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只要是对百姓有利,新法就可以推行,况且士大夫阶层受孔孟礼义教导,更应放弃自身的利益,为民着想。但事实上,不是所有士大夫都像神宗皇帝那样仁慈且胸怀苍生的。纵观历史,中国自有科举以来,有多少人走上仕途真是为了心中造福苍生的理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孔孟的仁义道德只是进入仕途的一件工具。毕竟天下不是自己的,还是当官享乐来得重要。这也是王安石后来要改变科考制度,整顿吏治,改变宋朝官场风气的一大原因。

    熙宁四年五月间,开封府辖区内的东明县居民来到开封府大衙哭诉“免役法”推行以来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困苦。由于当时开封府府尹的不闻不问,一千多名百姓居然冲进了宰相王安石的私宅。这件事让整个开封沸腾了,御史中丞杨绘上书弹劾王安石等人利用新法盘剥百姓,使得百姓无路可走这才来到京城告状,这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如此下去,全国即将动乱,新法当立即废除!但经过调查,事实是东明县的县官贾藩擅自修改了东明县的户籍等级,使原来的下等户都变为了上四等,这样百姓交不起“助役钱”才来东京告状,而且乡民集结来到开封后,他就逃离职守了,这并不是“免役法”本身的问题,而是有人在利用新法来抨击变法派。

    由此可见,新法在当时的推行是多么困难。尽管如此,在宋神宗和王安石的坚持下,它还是缓步向前走着。其实从变法开始到现在,不难看出变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很多都和下层人员的实施不力有关,官员的反对和自身的腐败给新法带来了层层阻碍。

    针对这些问题,熙宁四年的二月,王安石提出全面改革科考制度。这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决定。当时宋朝的官员,无论是中央的还是地方的,许多人都在反对新法,这给新法的制定和实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变法急需人才,然而只有王安石、吕惠卿等人是万万不够的。科考制度改革后,诗 赋不再成为考试的重点,当时参加科举要考的是经义、论、策等,这些都是可以体现一个人具体的治国才能的。除此之外,朝廷还特别设立了法律专科以此来吸纳更多的有才之士。

    熙宁四年十月,王安石改变了原本的太学教育制度,开始实行“三舍法”。这项制度将全国各地选送的太学生分为外舍生、内舍生和上舍生三等,进行层层选拔,上舍生考试名列上等的可以直接授予官职。后来在熙宁六年的三月,朝廷在国子监设立了“修撰经义所”,王雱(王安石之子)和吕惠卿参与修撰《诗义》和《书义》,王安石撰写《周礼义》,后经王安石亲自修改定稿,合称《三经新义》。《三经新义》发行之后神宗非常高兴,赐予王安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的头衔,这部书在后来作为教科书颁行太学,并以它作为以后科举考试的标准。

    这些法令都丰富了科举选拔官员的形式,也提高了选拔出来的官员的能力,为新法日后的推行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名家回眸

    黄仁宇先生直截了当地说: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正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站在现在的角度看,王安石变法的意义才更有说服力。清朝后来的衰败和中华民族的屈辱命运让后人更多地认识到,只有变革才是国家和民族的出路,这是颠扑不破的硬道理。十一世纪的中国尽管还没有到不变革就受人欺负的地步,但可以试想一下,当时欧洲正在干什么,“大鼻子”们还在中世纪的黑暗里难以自拔,就如两个赛跑的人,欧洲还找不到鞋子,而大宋已经起跑,只是遇到了些困难。如果在历史的节骨眼上抓住了机会,或许一切都要改变。可惜,已经没有了或许。

    “史学明珠”——《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体现了司马光的文学成就和治国思想,更是史学明珠。

    司马光(1019~1086年)是我国北宋时期的文学家、史学家和政治家。他的一生经历坎坷,少年时期击瓮救友,中年以后主编了我国古代最负盛名的编年体史学巨着《资治通鉴》,晚年以残病之身上朝执政,把宋神宗和王安石的“熙宁新法”全部废除。

    幼年时期的家庭教育培养了司马光勤俭的好习惯。司马光的祖籍是今山西省夏县,他却出生在今河南省光山县。出生时,他的父亲正任光山县县令。司马光的父亲叫司马池,据史书记载是个勤政爱民的好县官,生活十分朴素,其饮食一贯是粗茶淡饭,绝不奢华,即使招待上级官员,也只是用当地的山果,土产的蔬菜,而且也只限于三五道菜。父亲的俭朴,影响司马光的一生。他常常用幼年所受到的家风的陶冶励己励人,教育儿孙,讲解“以俭立名,以侈自败”的道理。

    司马光在20岁那年进京参加科举考试,一举中了进士甲科。按常例,新中进士的人要参加皇帝赐予的“闻喜宴”(也有叫“琼林宴”的)。参加宴会之前,朝官们献给司马光一朵光荣花,让他戴到胸前。可是司马光说什么也不戴,不愿炫耀自己。其他中进士的人都戴上了光荣花,有一个中进士的人告诉他:“这是皇帝赠的花,不戴是大不敬。”司马光这才勉强把那朵花戴上了。

    此后,司马光又做了几任地方官后升任朝官,成为当朝的显贵。有一次,司马光的好友刘蒙,从河北到了当时的京城开封,以父母无钱赡养,兄死无钱以葬,弟妹嫂侄无资以抚恤为由,开口便向司马光要五十万钱。

    司马光对老朋友这样不了解自己,实在感慨,立即回信一封,说:“我司马光一贯小心谨慎,俭朴为官,一分一毫也不敢妄取于人,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纯衣帛,视地而后敢行,顿足然后敢立,连亲属故旧我都拿不出钱来帮助,哪来的钱给您呀!”

    司马光曾经一度在朝廷做谏官,在无数的谏奏中,关于劝俭戒奢方面的占了一大部分。宋仁宗嘉佑七年(1062年),一些大臣为了讨皇帝、后妃的欢心,在大灾之年竟拟定了一个规模宏大的元宵庆典,司马光连上奏折制止这种有害于社会淳朴之风的庆典。英宗皇帝即位伊始,为了收买人心,巩固自己的皇位,向朝臣遍赐钱物,司马光连连上奏,表示反对,而且声明自己得到的一份赏赐留在谏院做公使钱。他对英宗皇帝说:“勤俭节约,应该从圣上做起。”英宗皇帝还计划对宫廷进行一番大修大造,司马光上了《论修造札子》,希望“不得过为宏壮”。司马光总结无数历史经验,告诫皇帝如果荒淫奢侈,必然对政事怠惰,就可能招致亡国的危险。

    司马光的老伴张氏,伴随司马光46年,早于司马光二年去世。这时的司马光已是北宋的重臣,虽然还未做宰相,朝野上下都称他为“真宰相”。可是他未为爱妻大操大办丧礼,而是卖掉自家的一顷薄田,简朴地安葬了事。

    司马光晚年谆谆告诫儿子司马康的,还是一个“俭”字。他写了《训俭示康》的文章,在这篇短文中,他说了一句流传千古的话,这就是: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奢者必惰,俭者必勤。”

    司马光的“勤”也是有名的,而且养成于少年,贯穿其一生。

    司马光幼年时期就是一个勤奋读书的孩子。据他自己说,小时读书“常患记诵不如人”,别的孩子把教师留下的背书任务完成了,就跑到外边玩去了。这时的司马光则留在屋里,为了不分散精力,放上帷幔,苦读苦诵,一直到背诵得滚瓜烂熟才罢休。这种背诵的习惯到他中老年时还保持着。他外出骑在马背上,夜深人静时,都是他背诵的好时间。

    他中进士后,被派到地方任县官,别人常常看到他或半夜,或凌晨,手执笏板端坐床上,深思熟虑。后来有人问他这是干什么,司马光说:

    “我身为朝臣,不能不认真严肃思考朝中之事啊!”

    司马光做宰相时,距他去世,只不到一年的光景。这时,他身体多病,举步维艰,高太后特下恩典,免朝觐之礼,特批他坐轿入宫,三天上朝一次就可以了。但是,司马光没接受太后的恩典,坚持天天上朝听政,最后一天上朝是在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九月一日。司马光死后,人们检查他的遗物,除了有8张稿纸上写的奏文,在枕间还有《役书》一卷之外,再没有什么个人财产了。

    为哀悼司马光,皇帝辍朝3日,京城为之罢市,画工画其像出卖,家家户户都挂司马光遗像。根据司马光生前的品德和政绩,朝廷赠他为太师温国公,用一品礼服装敛,谥“文正”之号。在封建社会里“文正”二字是不轻易谥人的,因为“谥之美者,极于文正”。

    终其一生,司马光的文学成就和治国思想都体现在他那用19年完成的贯穿战国到五代末年,总计1362年历史的宏伟史着《资治通鉴》中。

    《资治通鉴》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至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年),共1362年的历史,分为294卷,共计300多万字;另外《目录》30卷,《考异》30卷。这部着作是集 体的产物,但是司马光起了主导作用,是整部书的主编。这个耗费了19年的史学巨着,是怎样完成的呢?

    司马光进入仕途之后,在原先的基础上继续广泛深入地学习,达到了博学无所不通,音乐、律历、天文、术数皆极其妙的渊博程度,其中最用心力的是对经学与史学的研究,尤其对古籍阅读极广,考察极细,可谓通习知晓,烂熟于胸。并且他随读随作札记,仅26岁一年所写读史札记,便多达30来篇。这其中他萌发了删削卷帙浩繁的古史成一部编年体通史的着史想法,以方便阅读,而更为深沉的动力,则是为了统治的需要。

    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司马光首呈《历年图》25卷,二年后又呈《通志》八卷,说明他在政事活动之余,已进行撰写。他的着史得到宋英宗、宋神宗的称赞、支持,宋英宗同意他设立书局,自择官属,神宗以此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命名为《资治通鉴》,并亲制序文,以示重视。当时司马光与正在变法的王安石意见不一,司马光退居洛阳,通过编纂史着,从历史的成败兴亡中,提取治国的借鉴。

    司马光知道这样一个宏伟的工程光靠自己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必须找到一些与自己志同道合的史学家才能完成。通过多年的考察,司马光选择了当时着名的史学家刘恕、刘攽和范祖禹来共同修撰这部史书。他们既是当时第一流的史学家,又与司马光在政治、史学上观点一致,故能在编书中各显其才,通力合作。《资治通鉴》的成功,与他们的努力分不开,但最终使《资治通鉴》达到光辉顶点的,还决定于主编司马光的精心着述。

    《资治通鉴》的编写过程大致分三个步骤:一是排列丛目;二是编写长编;三是删改定稿。前两步,在主编指导下由助手完成,第三步则完全由主编一人完成。全书的发凡起例由主编拿出后,编写过程中的具体方法和原则,司马光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格的选材。丛目、长编的取材尽量广泛,所选史料内容则着重在国家兴亡、朝政得失、君臣道德等方面,目的在提供治国借鉴。这样,所收史料除正史之外,诸如稗官野史、百家谱录、总集别集、传状碑志等总数不下300多种。其中长编长达6500多卷,3000多万字。

    第二,精心的考异。只有真实才有价值,只有有价值才能具备借鉴作用。所以司马光除将考异所选史料收入正文之外,又将各种不同的说法和鉴别理由加以逐条说明,着成《通鉴考异》30卷,与《通鉴》一起奉上,大大增强了史着的可靠性、真实性。而这种着史方式,为后世史家沿用,清代以考证史实见长的乾嘉学派,正是沿着这条路子发展起来的。

    第三,编制目录。《通鉴》记载了16个朝代1362年的史实,是一部总计294卷的长篇巨着,为翻检方便,于修史同时编写《通鉴目录》30卷,我国古代编年体史书因按年纪事,故没有篇目,不作目录,只是以年检索。司马光突破这种旧例,分三部分将年表、帝纪、历法、天象、目录、举要、索引集于一块,开创了编年体史书多功能目录的新体例,使《通鉴》体更臻于完善,将我国的历史编纂学推进到了新的水平上。

    第四,完善史体。编年体记事简明扼要,司马光注意吸收纪传体的优点,为交代前因后果,大量采用连载、主载、附叙、追叙、补叙等写法,带有以事件为线索组织材料的性质,表现出突破编年体,酝酿纪事本末体的趋势,对南宋袁枢编纂《通鉴纪事本末》一书,有启迪先导之功。

    第五,加工贯通。集体写书,由于手笔不同,风格各异,容易产生割裂驳杂的现象,但《通鉴》的语言风格如出一人之手,浑然一体,毫无雕琢弥缝的痕迹,这正是司马光精心改编和加工的结果。有着深厚文字功底的司马光,尤长于叙事,款款写来,原委了然,文字优美而质朴,格调古 雅浑厚而又简洁晓畅,真可谓别具匠心,自成一体。有许多场面和人物描写,已成文学史上的名篇,而大型战争如赤壁之战、淝水之战的叙述,更是脍炙人口,引人入胜,超越了所有其他史书的记载,成为历史散文的上乘。

    第六,撰写附论。我国史家借论赞以寓褒贬劝诫之意,已成传统。司马光在《通鉴》一书中附论,不仅数量多,而且篇幅长。全书附有180多篇,80多篇援引他人之论,其余全为亲手撰写。所论多为治乱之因,君臣之道,是在以往所写史论与奏疏基础上,因史事而发挥,就时事而议论。

    字里行间,充满着匡辅的诚意和情感,寓褒贬臧否于其中,体现出因事劝谏的良苦用心,无论是民族问题还是用人原则,都针对现状提出了革除弊政的历史借鉴,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编着这部史书时,司马光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在《进通鉴表》中,他说:“研精极虑,穷竭所有,目力不足,继之以夜。”有人见其残稿堆积有两屋之多,皆蝇头小字,字字端谨,无一字潦草。书成之后,66岁的司马光,已是“骸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目前所为,旋踵遗忘”了。所以倾毕生精力于此书,还在于寄托其治国的热望,他恳切地希望皇帝通过观览此书,能够“鉴前世之兴衰,考古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舍非,是以懋稽古之盛德,跻无前之至治,俾四海群生,咸蒙其福”。这样,他也就“虽委骨九泉,志愿永毕”了。这不正说明了他着史是从政治国的另一种方式吗?

    名家回眸

    难怪柏杨先生说,在中国浩如烟海的史籍中,事实上只有两部史籍,才是最有价值的着作,一是司马迁的《史记》,另一就是司马光 的《资治通鉴》。

    然而就是这样一部古往今来令无数学者文人推崇的经典着述,却恰好被司马光一片苦心设计好的读者——宋朝统治者忽略了。这颇具有讽刺意味。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这部巨着中,司马光要求国家领导人,必须有伟大的胸襟,以采纳不悦耳的意见。这给人的印象是,如果他是国家领导人,他必须如此,因为这是正确而荣誉万分的道路。可是,在掌握实际大权后,司马光却做不到他所要求的。权力可以使人愚不可及,以致看不见自己立下的“镜子”。

    所以,由于作者的保守立场,有人曾怀疑《资治通鉴》是不是值得尊敬,更有人把《资治通鉴》比作“驯服术”,指控它专供统治阶层之用。对此,柏杨先生是这样说的,伟大的文化产品,功能是多方面的,史观可能无法使每一个人同意,但史料却是严肃的,司马光已为我们留下宝藏。何况,司马光处理史料时,只把他的主观见解表现在“司马光曰”篇幅中。假使没有司马光,史料失散,即使今天的专业历史学者具备司马光当时所具备的条件,也无能为力。

    柏杨先生在白话版《资治通鉴》的序言中说道,与其说《资治通鉴》是帝王的镜子,毋宁说是人民的镜子。通过《资治通鉴》,可看出我们所处的历史位置和面对的祸福命运,也可看出统治阶层的心态和行事轨迹,用来作为对他们的评鉴标准。这部皇皇巨着根基于中国社会的现实,是一种现实政治智慧之学,是扎根于现实主义思想土壤之上的大智大勇。至于它精彩纷呈的文学价值,那就说也说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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