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时我的全部心思都在足球和调皮捣蛋上面。十七岁我高二,高二有个不容更变的老规矩——摸底考试。结果我的总分全班倒数第一。但是我的球技全班正数第一,所以我并不自卑。我父亲养了一千只鸭子,但以他的精力,只能管过来五百只。父亲说,再给我玩一年,那五百只鸭子就要归我管了。
我就拼命地玩,不浪费一丁点的时间和机会。
周老师教我们语文,当然,他也是班主任。别的班早就只公布前十名的分数了,只有他,坚决排出所有人的名次和分数。据说周老师给我们最后十三名弄了个名号,叛逆十三,意思就是这十三个人是无药可救了。而我,就是叛逆第十三。这人丢大了,所以我决定给周老师些回应。我带领着十二位志同道合的仁兄在夜里去周老师的窗户底下偷听。偷听回来,我们给周老师起了个新外号:时间特别长。
这事不知怎么传到周老师耳朵里了。没多久,讲语文试卷的课上,周老师小肚鸡肠地整起我来。在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逐一读出分数后,周老师拿我的作文下了刀。
啊,故乡广阔的大地呀,我要用我鬼斧神工般的脚法,在你肥沃的胸膛上开垦出一片属于我的新天地!
周老师声情并茂地朗读的是我作文的结束语。那可是我花了二十多分钟才想出来的,应该说比较符合作文的格式要求。没想到周老师却鸡蛋里挑骨头,在这上面雕琢起来:涂峰,我看你也别开垦新天地了,你要是能土里刨食填饱自己的肚子,就万幸了。
班里哄的一声油着火似的欢畅起来,我第一次有了羞惭,红着脸埋头不语。不过周老师并没有就此放过我,而是揪着我的小辫子穷追猛打,涂峰,怎么不说话啊?作文里的豪言壮语都哪里去了。听说你父亲是养鸭子专业户,到时可别用你鬼斧神工的脚法踩鸭蛋啊。
在新一轮沸腾起来的哄堂气氛中,我好似被油炸出来的馒头,咧开嘴就冒火:你怎么知道我一毕业就养鸭子?我要当老师呢,而且绝对不当比你差的老师!
周老师愣住了,他想到了我的叛逆,但是可能没想到我用这样的口气反抗,所以让我一句话噎得喘不过气来。好半天,周老师涨紫着脸说,涂峰,明年你哪怕能走大专,这书我都倒着教!
周老师据说是哪个重点大学出来的高才生,按道理该去一中当个语文教研组主任什么的,而不该是我们破烂三中的一个班主任。我之所以介绍这个背景是因为我觉得周老师有铺开谈往海里谈的水平。但下课铃救了我,周老师只怒斥了我十分钟,物理老师就已经在用教材哐哐地敲门,提示他拖堂了。
周老师没解气,走时还从窗户外头向我抛射了个眼神,那眼神锐利得简直可以削黄瓜。我打了个冷战,噤声好半天。
莫名其妙,高三那一年我疯了一样喜欢上了课堂,迷上了教室里那种令人心悸的静。跟所有同学一样,我衣带渐宽,对几个月不叠不洗的被子毫不嫌弃。走进废纸和灰尘交加的教室,我《能眉头都不皱一下?。
简单一点说,我考上了省重点,鬼使神差地报了师大。
拿通知书那天,我跟几个幸运儿一起摆了桌酒,请几位老师。不知是不好意思见这种场面还是怕我会提出让他兑现倒着教书的诺言,周老师没到场,说是已经在家煮挂面吃了。我心里空落落的,酒喝得没滋没味,喜悦像被打了对折。我是想用周老师的尴尬来对应我的成功吗?我不知道。
大学后留校了,所以同老婆两地分居。在老婆一再的撒娇耍泼下,在父母想抱孙子的威逼利诱下,我放弃了省城的优越,回到家乡,转到了母校任教。也教语文,兼当班主任。
老天弄人,我说不好重新回到这个地方的心情,只轻一声重一声地感叹着,造化。在学校给我办的欢迎酒席上,我一眼便瞅见了周老师。他大致的样子没变,中山装的领口还是相近颜色的布包着边——他的头发茬总是很快就戳破了领口。他的衣襟还是发白,因为个子不高,他的衣襟总把讲桌外沿的粉笔灰蹭得精光。他的头发还是墨黑,一丝不苟地往后侧两边梳。我曾经为那是不是假发跟叛逆第十二打赌,输过两瓶啤酒。现在那头发呈灰色了,好像只有从这一点上才看得出时间的痕迹。
酒宴正酣,我和老婆端着酒杯过去给周老师敬酒。想象着即将发生的师生重聚相认,我有点激动。碰了三杯之后,周老师忽然问道,刚才校长说你是我学生,你哪一届的?
要不是老婆扶着,我差一点晕倒。没想到周老师竟哈哈笑了起来,我逗你的,你是我的叛逆第十三,我怎么会记不起来呢。在叛逆十三里,其实你是有读书的天分的。
天哪,周老师竟然会幽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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