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声音-Espres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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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半年,在主楼的阶梯教室门口,我又见到了孔小茉。她身着套裙,依然是一头短发,发式却剪得比以前干练了许多,小麻花辫子也不见了。她刚刚参加完摩根斯坦利的校园宣讲会,抱着一堆书本和从会场领取的宣传材料走下教室后门的台阶时,一摞打印好的简历刚好掉到了我的脚下。

    “找工作啊,孔小姐?”我猫腰捡起简历,递到她手上。

    “咦?”她惊讶地打量着我,就像在仔细观察一头从笼子里跑到街上来的大熊猫,“怎么,你也来凑热闹听这个?”

    “我才不听,从门口路过而已。”

    “对了,你不是看不上这所大学,不念了吗?难不成一举考上了博士后,回来直接做教授了?”她笑嘻嘻地眨巴着眼睛问。

    “快打住吧,我就算当老师,也不会在这个破学校当。”

    “好久不见了,你怎么样?”她腾出一只手,摸了摸我的头,“剃成这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刚刚从‘里边’释放出来的呢。不过,摸上去的手感倒是不错哟。”

    “你今天这是怎么了?贫嘴聒舌的,见到我兴奋过头了吗?”我推开她的手问。

    “兴奋过头?不不不,简直是被打击得抬不起头!”

    “怎么?”

    “这里面递简历的,不少都是Top2的硕士,很多人都有国外交换学习或实习的经历呢,一个个英语讲得酷似native speaker。”孔小茉指了指身边的阶梯教室说,“叫我这个满口Chinglish的小本简直不敢张嘴,塞的那份简历在人家眼里简直就是张废纸。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于是你刚才就把它们扔地上不要了,给我当算草纸也好嘛!”

    “去你的吧。”她皱着眉瞪了我一眼,“我要去吃饭了,一起去吗?”

    “白吃我就去。”

    “这话说得……我掏钱,算姐姐给自己压惊,顺便给你接风。”

    “你说的是哪挨哪啊?”

    我们走出主楼,并肩沿着林荫道一路走到校门口,径直来到校外的一家火锅店。店里装修成环形吧台的样式,我们拣了两个连续的座位。坐上高脚椅,孔小茉要来菜单和白板笔,嘴里念念有词地挥舞着笔,陆陆续续地在生菜、茼蒿、蘑菇、土豆、山药、冻豆腐和鸭血之类的东西后面打着对勾,而我只点了两盘羊肉和两盘牛肉。

    菜上齐后,我只夹着肉来涮,不涮菜,孔小茉则只吃了很少的一点肉,很快肉就被我吃完了。

    “别光吃肉嘛,不好消化,也吃点菜。”孔小茉夹起几片菜叶,放在我的小火锅里。

    “我不爱吃菜,你嫌肉贵啊?”

    “这话怎么说的?!”孔小茉显出些许不悦,转头对服务员喊,“再来三盘肉!”

    侍者端上切好的肉来,并将吃完的空盘撤下后,孔小茉又说:“不要只闷头吃嘛,聊聊天,说说你这半年都做什么去了。”

    我对孔小茉讲了在复读班里遇到的种种奇形怪状的人,以及他们各自的经历,孔小茉听得很是津津有味,不时哈哈大笑。当她听到肖骐的故事时,似乎很感兴趣,缠着我把他前前后后的经历都细细讲了一遍,时而在脸上显出敬佩的神情,时而又为他扼腕叹息。她十分肯定地对我说,肖骐日后一定会获得成功。

    讲完了这些后,我对孔小茉说:“我都唠叨半天了,你也讲讲嘛。”

    “我?就是上课、挣钱,目前在一家德国汽车企业里实习,每周去两天,每天有一百五十元的收入。对了,应那里的要求,我还给自己起了个德语名字呢。”

    “是叫罗拉吗?”我插嘴。

    “罗拉?”

    “可曾看过《罗拉快跑》?”我喝了一大口冰镇汽水,几乎打出了个嗝儿,“一部德国电影。”

    “没看过,我叫安妮卡,A—n—n—i—k—a。”

    “听起来倒像位苏联大婶。”

    “我是随便翻看德汉词典,在常见名字中,最前面的几个里面挑的,也觉得有些怪怪的。唉,又不是正式员工,非要起什么劳什子德国名。”

    “还有其他有趣的事吗?”我又问。

    她把一片生菜叶子蘸上麻酱放进嘴里说:“已经大学四年级了嘛,投简历,背单词,考托福……忙忙碌碌,哪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好讲?”

    “有一次,我在校园里碰到你了。”

    “哪一次?”菜叶有点烫,孔小茉边用手往嘴里扇着风边说。

    “碰到你和一个高个子男生。”

    孔小茉停下咀嚼,拿起纸巾擦了擦嘴,用亮闪闪的眼睛看着我。

    “也没什么,你没注意到我,我就走了。”

    “快吃吧,点了这么多,可别浪费掉。”她向我的锅里夹了一筷子羊肉片。

    “早先在图书馆里遇到的那个矮个子男生,去做什么了?”这句话刚脱口,我就感到一些不妥。

    孔小茉把筷子架在碗沿上,说:“看来今天你是逃不开这个话题了。”

    “也不是,不知不觉就问到了,我也感到很奇怪。”我从火锅中夹出涮好的羊肉放到自己碗里,“换个话题,聊点别的。”

    “其实,对你的态度,我也拿捏不很好。”孔小茉认真地看着我说。

    “怎么讲?”我问。

    她咬着插在饮料纸杯上的吸管说:“唉,怎么说呢,你对我的心意,一开始我就能看明白。”

    我也放下了筷子,目不转睛地望着她。

    “你别见怪,我是个复杂的人。”孔小茉叹了口气,“我对自己的未来根本不确定,现在都没有想过毕业后会在哪里,待到何时。我和你说过,我是一个没有‘根’的人,不希望被束缚住,所以也就没奢望获得一颗心;与此相对应的,也不打算把自己的心交出去。”

    她不停歇地开始说起来:“有的时候,我是指我比较清醒冷静时,就告诉自己,别招惹人家这位小男生,所以就不要让他有什么想象的空间。

    “但有时候,因为我从小就缺少爱,自己内心阴暗的东西作祟,所以也一直渴望爱和关注,因为和你在一起谈天说地啊,吃东西啊,玩啊,我也能感到很快乐。

    “那天晚上之后,看到把你搞得很不高兴,我心里也挺自责的,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请你吃顿饭,弥补一下。但不知该怎么约你才得体,拖着拖着也就放下了。谁知再见到你时,你就对我说,你不想再念下去了。这还真是叫我挺惊讶的,内心里觉得这孩子还挺有魄力的;当然也有些惋惜,毕竟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我接过话茬说:“去和你告别的那天,我感觉你对我的决定很不屑,在你的眼里,我不过是可有可无,所以我的告别也显得可有可无罢了。”

    孔小茉并没有直接回应我,而是说:“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儿童和少年时代,有一个玩得很好或者很合得来的小伙伴,由于转学啦、家庭变故啦等等原因,不得不分别的时候,你会觉得很不舍,千不舍,万不舍的。”

    “有过吧,可那又有什么用?”我突然想起了牧云。

    “是的,在你把电话、通信地址留得清清楚楚,还不忘检查上三五遍,并小心翼翼地交给对方后,随着年岁长大,你发现,对方仿佛断了线的风筝,再也音讯杳无,无踪无影了。当然,并不应该因此埋怨对方,因为你毕竟也未费尽千辛万苦联系过人家。”

    孔小茉有个特点,我最初就发现了,就是她一旦打开了话匣子,就喜欢自顾自地说个不停,你根本插不上嘴!

    “父亲这边是支援三线的后代,所以我从小在贵州的小山沟里长大,父母离婚后,又跟着母亲投奔娘家,来到了福建的海边读中学,大学考到现在这座巨大的城市。因为转学或毕业,更换学校的次数,两只手都快数不过来了。随着年岁长大,这种离别自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当然,也并不仅限于是小伙伴之间的,还包括彼此有好感的男生——不过,那时都小小的,屁都不懂,撑死也就算是‘puppy love’吧——还包括有些善良的、很关照我的老师,有些感情很深的亲戚,有些热心肠的邻居……在这种离别发生的次数达到不胜枚举之后,再次发生时,我心里的那种不舍,就会淡化很多。我索性不再留联系方式了,因为我知道时间会冲淡一切,你们命中注定有缘分快乐相处,但此刻,这缘分用尽了,就释然地接受它吧。与其感伤忧郁,还不如在心底默默祝福对方快乐安康,这样也许在未来的某时、某地,还能像中彩票般地与之重逢呢。所以,当你再次遇到合得来的人,或者在一起有可能交心的人时,你会怎么办呢?

    “我会不再那么恣情地流露情感,倾诉或倾听来自内心的东西——我是指包括自己的和对方的,因为有过这种交流后,我自己还好,通过磨炼,对这东西足够免疫了,但毕竟不能保证对方和我有相似的经历,到了分别时刻,不是又会很难办吗?”她犹如自问自答。

    我打断她:“那也不能仅仅为此,就把内心紧紧封起来啊。”

    “不瞒你说,今天在教室门口见到你时,我突然有一种重逢的感觉。分离、告别了这么多次,我早习以为常了,但说真的,重逢的感觉我还是第一次。”

    我将信将疑地说:“瞧你说的,我的手机号根本就没换过,从来没见你主动给我来过一个电话。寥寥几次,我打给你的时候,得到的都是冷冰冰的一盆水泼在头上,冷得不敢再打了。”

    “我并不习惯也不喜欢在电话里表达什么,电话对于我来说无非是个工具,通信的工具而已。”她跷起二郎腿的那只脚,不断地活动着前脚掌关节,船鞋和脚底之间不停地上下张合,“还是接着刚才的话题说吧,当我刚才碰到你时,突然有种惊喜,怎么说呢,那一次次分离的麻木感似乎被戳破了,这就是我刚才的感觉。”

    “你怎么也撂下筷子不吃了?”孔小茉话锋一转。

    “你说了这么许多,还让不让我吃啊?”我说。

    “请快吃吧!”

    我用纸巾擦拭着嘴角说:“不想吃了,你对着我说了这么多话,我听后得好好消化一下,有点不想吃肉了。”

    “算我不好,去我那里,我给你煮杯咖啡喝。”她一边说一边叫来侍者结账。

    “你也没问我有没有空?”我和她开着玩笑。

    “那请问,你一会儿有没有空呢?”

    “有空。”

    孔小茉白了我一眼,指引着我走出餐厅,来到不远处,她租住的单元楼。那楼房看上去比我的岁数可大多了,是一种奇怪的、只有六层的小型塔楼,楼层间距很矮,每层有六户人家,楼道阴暗狭窄,她的房间位于顶层。

    她打开房门后,可以看到一扇窗子直冲着门口,一群鸽子从那扇窗户前掠过,发出“嘤嘤”的鸽哨声。

    “快进来吧。”孔小茉把我让进屋子,蹲在地上换好拖鞋,对我说,“不用换鞋,好几天没打扫了。”

    小小的一室一厅,门厅、卧室、厨房和卫生间都是小小的。门厅里除去一张小小的餐桌,两把椅子,只有一个衣柜,她的运动鞋、正装鞋和皮靴就散乱地摆在衣柜脚下。厨房里放着她的厨具、餐具和一个咖啡机。透过敞开的卫生间,我看到了放置在牙杯中的粉红色牙刷。

    孔小茉随手按下了安置在外放音响上的iPod开关,是披头士的歌曲,《In My Life》,约翰·列侬的声音回响在小小的一居室中。

    原来这就是孔小茉生活的地方,我在心里默念着。

    “想喝哪一种咖啡?”孔小茉在厨房洗着杯子,水龙头传来“哗哗”声。

    “我不是很懂,你看着来吧。”我从虚掩着的房门里打量着她的卧室。

    “美式的?或是现在正流行的、放奶的那些,拿铁?卡布奇诺?”

    “都可以的。”那卧室不向阳,光线很暗,一片模糊。

    “我喜欢不加奶和糖的,你要不要试试?”

    “好啊。”

    咖啡机里随即发出了一阵巨大的“呼呼”声,那是咖啡豆被磨碎的声音。几分钟后,孔小茉端着两个可爱的小小的瓷杯走了出来,她把瓷杯放在了餐桌上,拉出椅子,坐在了我对面:“尝一尝。”

    我端起那袖珍的杯子,晃了晃,看到杯子里面的黑色的咖啡上漂着一层棕黄色的油脂,热气腾腾的,散发着咖啡豆的浓烈而扑鼻的香气,着实有些诱人。

    我呷了一口在嘴里,不想那咖啡苦涩得简直像世界末日来临一样,本欲一口吐出,但念及毕竟这是初次拜访一位姑娘的住处,这样做实在有些不妥,便强迫自己,吞下肚去,而后龇牙咧嘴道:“我的天,好苦!”

    孔小茉双手拄腮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开怀地笑了起来:“感觉怎么样?这是意式的蒸馏浓缩咖啡。”

    那苦味在我的口腔里经久未散,“太难以接受!”我翻着眼皮说。

    “这种咖啡,名叫‘Espresso’,讲究的就是三两口之内,快速喝完,再回味口腔里那种甘醇浓烈的香味。”说着,孔小茉居然表情平淡地端起咖啡杯一饮而尽,只留下些许泡沫挂在杯壁上面。

    我撇了撇嘴,表示不能理解。

    “意大利人的早餐极为简单,一个羊角面包配上一杯Espresso,一个精力充沛的早晨就开始了。”她面带微笑地看着我,长筒丝袜里清晰可见的脚趾,百无聊赖地来回转动着。

    “一口喝干咖啡,再喝一点清水,更加能帮助你慢慢回味Espresso的甘洌。”孔小茉倒了一杯水,推到我面前。

    我又啜饮了一小口咖啡,然后喝了些清水在嘴里,苦涩的感觉真的退去不少。渐渐地,些许香甜似乎从舌尖蔓延开来。

    “你怎么会爱上这种口味?”我问。

    “你不觉得这种咖啡里,有些轰轰烈烈的意味吗?我不会喝酒,但又想感受烈酒的性格,于是,在一杯Espresso里面找到了归宿。”

    孔小茉喝了一口水,继续说:“喝完这种咖啡,再喝水回味时,会有种惯看秋月春风的感觉呢!”

    我望了望自己杯里剩余的一半咖啡,又望了望孔小茉,她的眼睛和嘴巴带着甜美的笑意,静静地坐在桌边,停下来不再说话。我们相视而坐了好一会儿,这种气氛里,让我第一次觉得她近在眼前,我生怕破坏了这种感觉,也不再说话。慢慢地,我出了神,昏暗的房间中,光束里面仿佛有鸽子舞动双翼在飞翔。

    “在想什么?”孔小茉打破了沉默。

    “没有,没什么。”

    她站起身说:“你还没有在我的小窝里仔细看看呢,虽然它很小。”然后推开卧室的门,把我让了进去,说,“欢迎参观我的闺房。”

    卧室的窗上挂着窗纱,两片窗纱用一个栗色发卡别住。窗子的一边是写字台和书柜的组合,另一边摆放着一张单人床,红色的床单上缝着数不清的白色点点。

    墙壁和书柜壁板上挂着几幅装裱在镜框里的水彩画,有静物写生和临摹名家油画的习作等,其中有一幅穿裙子女人的半身像,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是一幅侧面像,女人目视前方,留着三齐头,脸上一丝丝的皱纹,昭示出人物接近四十岁的年龄,可面容却不失清秀,看上去说不出的眼熟。仔细观察,那女人嘴角处的线条向下弯曲,眼角的皱纹中透着迷惘,眉宇间带着一丝凄楚。

    看到我站在画前边凝神观赏了很久,孔小茉便问我:“猜一猜,上面画的是谁?”

    “很眼熟,但就是说不上来,难道画中人我认识吗?”

    “可以说认识,当然也可以说不认识。”

    我扭头盯着孔小茉,眼神里充满疑问,我被她的话搞得有些糊涂。

    她解释说:“这幅画是我在十岁左右的年纪上画的,当时的我留的就是这个发型,我想象着自己长大以后的相貌,画了这张脸。不过,里面不可避免地参考了我妈妈当时的容貌,与其说参考,不如说是逃不出她的窠臼。我的妈妈年轻时跟着爸爸受穷,在我画这幅画的年龄,我爸爸又结识了新欢,在记忆中,妈妈的脸上,每天都是愁云惨淡的。长久面对着这样的妈妈,在画自己长大后的样子时,就不可避免地带入了这种神情。”

    “怎么会想起给长大后的自己画像?”

    “当时爸爸总是不回家,妈妈脸上的气氛就是家里的气氛,压抑而苦闷。日复一日地笼罩在这样的情绪里,我就想象自己以后的生活,自己以后的样子会是怎样,希望能逃脱出这种气氛。但遗憾的是,我竭尽全力希望把人像画得明快和乐观,可画笔下还是创作出了这样的作品。”

    “但还是一直保存着它,并从家乡带到了这里?”

    “是的,我把它挂在视线之内,经常看到它,等于在提醒自己应该活成哪种样子,不应该活成哪种样子。另外,有的时候,我几乎把画上面的人当成了妈妈,也好,算是一种寄托思念的方式吧。”

    “你恨你爸爸吗?”

    “我不爱他,恨倒也谈不上。我越长大,有一种声音在心中越清晰: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都有追求自由和向往的人生道路的权利。”孔小茉喝了些水,呼出一口气,“相反,我很为妈妈悲伤惋惜,她如果能选择早些脱离爸爸的阴影,聆听内心真实的声音,快些开始自己全新的生活,后半生可能完全会是另一个样子。”

    当我再次转身端详那幅画时,孔小茉已躺在了床上。

    “画得真好,能不能送我一幅?”我捧着她的自画像说。

    “专门给你画一幅都行。”

    “那太好了,现在吗?”我兴奋地问。

    “今天不行,有些头疼。”她微闭着眼睛,“帮我揉一揉,好吗?”

    “头怎么会突然疼起来?”我离开画,面向她问。

    “也许是刚才煮的咖啡太浓了些吧,也有可能是想到了妈妈。”她皱起眉头,显得有些痛苦。

    “是头的两侧吗?”我走到床前。

    “这里。”孔小茉用双手指着自己的太阳穴说。

    我弓下腰,用手轻轻地揉了揉她的头,她的皮肤柔软而光滑。

    “再往上一点。”她指挥着我的手。

    “这里?”

    “对对,啊——就是这里。”她显得很享受,而后睁大眼睛看着我,“不觉得你这个姿势很难拿吗?坐到床上来。”

    “裤子会把你的床单弄脏,球场上,我会穿它席地而坐的。”

    “没关系的,坐上来。”孔小茉用一只手拍了拍床沿。

    我坐在床上,继续帮她揉着头。

    “拜托,小伙子,你多用点力,对得起吃了我的这么多盘羊肉吗?”她责怪说。

    “我手劲大得很,你可不要惨叫哦,免得邻居以为我对你做了什么呢。”

    “他们才听不到,听到也不会在意,尽管用力就是。”

    我坐在床边,身体前倾,用两手的大拇指顺时针按摩着孔小茉的太阳穴,手按到她两鬓的发丝,发出很轻微的“沙沙”声。她闭上了眼睛,乌黑的睫毛在缺乏血色的白皙皮肤映衬下,秀丽得让人动容,她好似睡着了一样,胸脯一起一伏,我的脸上甚至能感觉到她均匀的呼吸。

    这时,孔小茉睁开双目,拉住了我的手,身体向着墙壁一侧挪动,说:“来,躺一会儿。”

    我没有抗拒她的命令,小心翼翼地躺到她身旁,和她同枕于一个枕头之上。在小小的单人床上面,我俩的脸几乎贴在一起。

    孔小茉伸手抱住了我,亲吻着,又闭上了眼,我回吻她。

    她的吻悠长而热烈,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她不断吻着我的脸颊、耳唇和脖颈。我听到自己擂鼓般剧烈的心跳和她急促的呼吸。她一边吻着我,一边抚摸着我的前胸和脊背,我感到如梦似幻,根本不敢相信此刻自己怀里的人是孔小茉。那温暖的快感瞬间传导遍了全身,这让我一时间不能坦然接受,我的头脑中清晰地感到了电流流过般的震颤,难以抑制地发出了一声呻吟。

    我仿佛完全置身于梦境里。平时,我有这样一种习惯——这倒霉的习惯更多的是在尴尬或困窘中被激活——在不敢相信眼前正在发生的一幕时,会掐自己一把,以试探是否在梦里,若得到肯定的结果,便可再次宽心睡去。而此时,我却抛下了这个习惯,如果是梦的话,我应该只想长久居住在当下这个梦里,而不是去戳破它。

    我们紧紧相拥着,不断地亲吻对方,在那漫长的过程中,她不停用手掌抚弄着我的后背,直到那电流再次达到无与伦比的安培数值,胸腔里发出的粗重喘息停歇后,我侧脸趴在了她的身上。她抚摸着我后脑勺上的头发,拿起我的一只手用力吻了一下,温柔地轻声问:“好吗?”

    “自1999年高雷雷射入辽宁队一球后,还未曾感觉这么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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