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画场雨,画场淋漓尽致的雨,把你淋湿。
我知道自己不该这么做,有爱把它埋心里就算了。没想到啊,你在我心里发芽了。那时我想,就让你长大吧。后来你就长成了一棵树,很挺拔的一棵树。
春天逝去的时候,我正在一条小河边对水梳妆。我发现了我自己不再是个小丫头,我会害羞的眼睛告诉我,我长大了。
我就开始心慌。毕竟自己的心上长着一棵树。这棵树并且在不停地长粗、长高。这时候,我猛地发现,我很喜欢这棵树。
他的叶子那么的嫩绿,绽着油光在太阳下金子般的闪烁。挺拔的腰身那么的伟岸,扎进天空里显示着青春的蓬勃。
我知道不可避免的事就要发生。那时,我就强烈地克制住自己,使自己变得若无其事心如止水。后来,天空逐渐热起来,趾高气扬的太阳在天空挥洒着自己的权力以示自己的高傲无比,那时我正在你的树荫下写一篇关于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相爱的故事。那个故事很感人,像琼瑶笔下的男女主角相爱那样缠绵悱恻。写着写着,我的泪止不住地跑了出来,钻进了我脚下干裂的土地。它钻得很迅速,一眨眼的工夫就失去了踪迹。这时我发现你头顶的太阳正洋洋得意。可你默守如雕,始终忍受着,用身躯给我铺出一片绿荫。让我安静地去写、去画。虽然你的叶子风干如铃,风吹过发出金属般的声响,但你的头依然那么昂着,不屈着自己的意志和顽强。
这时,我的心很疼,有一个想法在时时刻刻地催促我:画场雨。在晴朗上午天空上画场雨。画场淋漓尽致的雨,把你淋湿!
在我正要展笔的时候,你湿了。你发现了我的用意,你激动的泪水忍不住倾盆而出,流得好凶,好大。
那时你浑身湿透,你显得很狼狈。你的帅气你的英俊在你的“狼狈”中是那么的令人心动。这时太阳隐去了,天空一片灰暗。你萧瑟着身子,但你坚韧的目光让我明白了,活着是为了什么。那时的我什么也没说。唯一的想法就是想画个又红又大的太阳。画个又红又大的太阳,挂在你的头上,晒晒你。
于是,我饱蘸墨汁,在空白的天空上画了个太阳,那个太阳很大、很红、很好看。
后来,你干了。我湿了。我湿得好苦,好狼狈。
可我丝毫没有怪你。
带伞的日子
那是6月。
妻子说,6月的天就像小孩的脸。每次出门,她总是先把伞交到我手里,然后再递给我包了什么的。
那些日子,我总是一手拿着伞,奔走在从乡村至城市的路上,路很遥远,漫漫而迢迢。无论我怎么走,怎么的努力,可总是早上走向了,晚上又回到了起点。在这一天一天又一天的奔波中,伞似我亲密的伙伴,无声无息地陪伴我。
不知为什么,那些个日子每次出门,我第一个想到的总是伞。伞仿佛成了我生命整体中不可分裂的一部分。我之所以这样,还是因为5月末的那场雨。
那是一场惊心动魄的雨,事先一点儿铺垫也没有,说下就下了。那可是一场淋漓尽致的雨,下得天昏地暗。而我那时恰恰走在一条前无村后无店的地方,只有满野的庄稼在凄风中哀鸣、哆嗦。雨铺天盖地倾泻下来,霸道而又蛮横。于是,无助的我就成了地里的一株庄稼。那时,我就想,伞,可真是个好东西啊!
回到家里,我嘴唇发青,浑身打摆,由于雨水的冲刷和浸泡,全身又白又胖,只有眼里留着雨中的惊慌和恐惧。妻子把所有的罪过归结于没带伞。妻子说,假如带伞,你就不会挨淋了。
妻子的话是真理,再出门时,我就拿着妻子交给的伞,走进了这个炎炎的季节。一天一天过去了,天空始终阳光灿烂。无所事事时,我看看微笑的太阳,再看看手中的伞,心想,要是能下一场雨,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可始终没下。
伞在我的肩头成了别人嘴里的嘲笑,笑声很锐利,刺扎着我的神经。我知道,这不怨他们。因为伞是活在雨里的。只有在雨中,伞才会开出一种绚丽的花,在摇摆中婀娜、妩媚,把生命张扬到一种极至的美丽。于是,在6月末的一个日子,我故意没有带伞。
那天和往常一样,又是彩霞满天,当妻子用她那双开满茧花的手递过伞时,我没有接。妻子转身看了一眼那冉冉的旭日,也就罢了。
我又和往常一样行走在那条和钟表一样周而复始的路上。那一天,我过得非常愉快,虽然肩上只少了一把伞,但我却觉得浑身轻松,仿佛卸了很多重负似的。那一天很快就结束了,我满心欢喜地踏上归途。这时天开始变了,不一会儿,万里的晴空便阴云密布了。那时我正好走在一段无遮无掩的路上,可想而知最后的结局,我是多么的狼狈和落魄。
妻子望着浑身流水的我,没有抱怨,只是说,怎么也不会想到有雨呢!
我知道这是妻子在安慰我。是啊,生命中的无常和难以预料很多很多,谁都会想到呢?可雨毕竟要下,这是没办法的事,谁也阻挡不了的。
带一把伞吧,不管晴天还是雨天,它都能给你撑开一块天空。让你好好地活。
冬日的散步
那是一个标准的冬日,有风生机勃勃,有雪晶莹绽放。我告别了炉火,走进了茫茫的旷野。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我极想和风和雪融为一体,成为冬日的一种景致。我知道,我站着的姿势一定很好看,像风中的一秆苇。
于是,我就开始了散步,慢慢的,哲人似的。脚下的雪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那响声很揪心,使我阵阵的不安。我知道,我不该这个时候来打扰冬的宁静,我的出现无疑给和谐的景色掺进了某种杂质。虽然在这个世界上我不是一个坏小子,每时每刻我都在努力做一个正直的人,但我的外表依然存留着世俗的污迹,和雪格格不入,成为冬日一个耀眼的黑点。仰望天穹笼罩的四野,我的眼里便闪现出一个巨大的子宫。我发现自己是其中的一枚精子,在不停地漂洗。洗我的骨,洗我的肉,洗我的髓。
漂洗的目的是为了一个好活法,一个在冬日归来的朋友对我说。他说得很真诚,真诚的让我信以为真。后来那个朋友又在冬日离去了,他只对我说,记着我,我是冬日的一粒雪。
我开始爱雪,爱冬天。我就在冬日里写诗,写关于雪的诗。雪没有感激我,只是用他的手抚摸我,抚得我好冷。
我知道自己该哭了,便有一滴泪悠然而下。雪很好,接纳我的泪水,没有一丝的嘲讽。我感觉自己很空虚,虽然外面罩着宽大的衣袍,有厚实的荣誉包裹着我,但我依然腹空如竹。
这个时候,我感觉到了冬日的真实。在其他的季节里,虽然有红花、绿叶、硕果装饰得绚丽非凡,但冬日的独到与深沉,质的厚重与热烈,让我激动不已。这个时候,我看到冬日这个茁壮的生命,在用她温柔的手扶摸我的点点污迹,使之洁瑕如玉。那时,我感觉到风是那样的温暖,在这种温暖里我猛然感觉底气充盈力量巨大。
后来我就想回家。回家的路已很远了,我的四周只是洁白雪花的世界。此时,我的心里便闪现出一条金光闪闪的大道。那是雪儿铺的,我知道,那是心路。
面对春天的惭愧
不知缘于一种什么感情,我总感觉自己是一团火。
这是遇到你之后的感觉。这种感觉与日俱增、刻骨铭心,时时折磨得我彻夜不眠,辗碎无数个皎月。你的笑容越来越清晰,就如天上的星星那么明亮晶莹在我爱的夜空,给我眨眼,给我遐想。
后来你的笑越来越甜,你的关怀越来越温柔至水。那时我就极力去想另外的事情,诸如现在是什么季节、应该穿什么衣服或者早上刷牙了吗、晚上洗脚了吗、明天应该吃些什么以便使自己保持苗条。所有的这些都与你无关。与你无关好,能使我安安静静地躺下来睡觉或做一个温馨的梦重新焕发自己。
可芬芳的你无孔不入。你总是把你的笑你的甜你的纯合成于一束清幽的兰花开在我的窗台,随风摇曳出一室的温情。我知道不可避免的事就要发生。那时已进入夏季,太阳在豪气万丈地燃烧着他的热情,我心灵的河床正需要着一场雨,一场淋漓尽致的雨。
那时,我在浓浓的树萌下给一个小男孩讲关于你的故事。讲你的清、讲你的幽、讲你的静、讲你的愁。那个小男孩嫉妒地让我激动不已,那时满街满巷的流行爱情,你的红裙子飘逸清新,宛若蓝天中的一片云霞,感染得我如醉如痴。
那时,我的想法已进入一个大胆而自信的领域。我的热烈、我的真诚使我认为能征服你,我已完全进入一种境界,那种境界让我自以为是,让我自己坚信不疑。对着镜子我欣赏着自己的举止,是那么风流倜傥恰到好处。我明白,我的容貌不能在女孩子面前所向披靡,但我的挚烈和多情会让许许多多的女孩子束手无策。
再后来,夏天过去了。在秋日,我站在田园里极力远眺我的庄稼。我的庄稼正万花烂漫,许许多多的果实瘪在苞中死去。
于是,我就哭了。夏天对于我是一个残忍的季节,我的追求、我的青春、我的努力最终让我收获的只是冬日的满腔空白。
抚摸着晶莹剔透的泪,我一点一点解剖她给我的成分。我知道欢乐只占她的十分之一,而十分之九是痛苦和酸楚。你从远方来,你的脚步温情轻盈,在我心头轻轻敲打。你告诉我:她的成分是水,说完你就转身而去。后来泪就化了,化成了一摊水,溶化了我脚下的土地,我的脚下便泥泞起来。那时我就想:也许我永远走不出了。
后来我就明白了。明白这件事的时候秋天已接近尾声。冬天矫健的步履正向我表明着他的雄壮和蓬勃。后来就下雪了,在雪里,我站成了一块白。
那时我就盼望,盼望你不期而至,在我脸上抽一巴掌。抽一巴掌的原因就是让我该哭的时候就哭、就流泪,就好好地反省自己。
但我有一个请求,就是在你抽我时,千万别弄脏了我的那块雪,因为那是我这些日子的全部收获啊!
佳人同路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那时我骑车行在回家的路上。太阳很温柔、暖暖的,极暧昧。我被阳光撩拨得非常痛苦,原因是:我一个人太静。在这春日的路上,只我一人独行。
于是,我开始了胡思乱想。哲人似的,净思考一些关于人类及生命的非常博深的话题。我觉得生命的存在是个让人啼笑不得的闹剧。在这场闹剧中,我们都在竭力地掩饰着我们人类的劣性。在掩饰的过程中,我们就完成了生命。就像我现在回家。
一个人太多的思考对这个世界来说不能说是一件太幸福的事,但起码让这个世界知道了我还在思考人的归宿、生存及灵魂。我想我的归宿就是脚下的这抔黄土,我的生存就是每天粗粮加细粮,蔬菜加淡水。灵魂是什么?我在极力地回避这个东西。我发现,灵魂就是风、就是花、就是禅、就是道。
我想:这个世界之所以很严肃的,正因为有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人在思考,他们都在关心人类的皈依与家园。但唯一不关心的是他们自己。他们正无家可归。
那时,太阳用佛祥的光芒万丈的手抚摸着我,让我辉煌似佛。我理解他的苦心,他知道我的脆弱,他在安慰我。在那样的时候,我的孤独似雨后的春笋,我渴望一个伴儿。
这时,路上飘来一朵红云。我激动地热血澎湃,一下子明白佛无所不在,佛是万能的,它法力无边。
在拐弯处,我们走在了一起,就像两条小溪汇在了一块。她骑着一辆红色的小车,黑发如瀑,飘逸在她身后,她骑的不急不躁,从从容容,我渐渐地和她并车而行,和她行着一个节奏。我转脸向她望去,她也瞅了我一眼,很有礼貌。
我想和她说句话,想了很久没有想出一句适当的话,最后只好问了她一句,回家?
她对我一笑,轻轻地点了点头。她笑得很妩媚,很迷人。
我说,家在哪儿?
她说,前面。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她又笑了一下,说马上就要到了。
我说我的家也在前面,咱们同路。
她又笑了笑,笑得很严肃,一本正经的。
她问我的家在哪?我在某某庄。她说她去过那个庄,挺大的。并告诉我:她有个亲戚在我们庄上。具体叫什么记不清了。
我问她的家在哪儿?她说前边,马上就到了。
我们就谈了一些别的话题。在和她的谈话中,我才发觉自己是多么的深奥。我这时才明白了我的烦恼之所以那么肥沃,痛苦之所以那么丰富,那是因为孤独的原因。
不知不觉,我的家已到了。我问那位姑娘,快到家了吗?她说前面,马上就到了。
那位姑娘向我一笑又向前走去,还是我遇到时的样子,从从容容,不急不躁的。
我这时才发觉,这么一段路,我在毫不知觉的情况下走过的。我猛然明白了,人生为什么要寻伴,就是好快点回家。
后来,我就几乎天天走那条路,期待再遇到那位姑娘,在那样的下午回家。
可是一次也没遇上。我那时明白了:人和人的相识是缘。我和她的缘就只有那么一小段路。我想:无论这段路长短与否,我们都曾在一起回过家。这就够了,就能成为一段非常美丽的回忆,在某个大雪纷飞的日子烘烤着她,取暖。
瞬间
很久以前的事了。
有一个女孩喜欢上了一个男孩。男孩很帅,气质也很强,样样都长到了女孩的心坎上。女孩很喜欢。
女孩就想每天看到男孩。一天不见,心里就慌慌的,干起啥来就丢三忘四的,很烦。可见面了,女孩却不知说啥,女孩就装着很严肃,一本正经的。女孩也不知为什么。
很多次,女孩就想,我得问问男孩。问什么呢?噢,女孩想,最好问问他,你相信缘吗?可见了面,就怯了。她不知说啥,只觉得脸很红,很羞,就想快点走开。
有一次,她和男孩又相遇了。男孩唤了她一声,哎!?她装着没听见,还是急匆匆地走。她想,他要是再唤第二次,她就停下,就答应,就问问她想问的那句话。
男孩没有唤第二次。
后来,女孩有了丈夫,成了女人;男孩有了妻子,成了男人。两人的日子都过得很平淡很平淡。男人和女人都想,要是和他(她)在一起过,一定会是另一个样子的,一定会的。
再后来,两人又相遇了,女人就问男人。男人说:他信缘,非常非常的信。男人就问女人,我当时唤你,你为啥不答应呢?
女人问男人,你为什么不再唤一次呢?
男人想了想就笑了。男人说,我当时也叫了,叫了很多次,都是在心里,是流着泪叫的。叫了,没有喊出口。
女人的泪就落了。女人说,这就是缘吧?
男人想了想,想了很久才对女人说,也许是吧。
女人就擦自己的泪。女人想,都这么大了,落泪干啥呢?女人就对男人笑了。笑得很好看。男人看到女人的笑,很感动。男人想,自己是个大男人,他是该笑的。就对着女人笑了一下,笑得很干巴。女人没有怪他。
后来两人就各自回家了。脚步都走的很沉。那时,太阳落山了。
我亲爱的你啊,只要你爱的他(她),给你一个暗示你一定要抓住,不然,你一生的汗水和努力都抵不上这一个小小瞬间的悔啊!
与一座山有关的爱恋
一
我是谁呢?我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这个问题阴魂一样地缠绕着我,使我浮躁、使我心虚、使我痛苦、使我难过。我知道我的痛苦来自我的清醒,来自于我的一颗不想再被侮辱的心灵。
“迄今为止,在这个地方谎言一直是真理,然而今天,就连谎言也不真实了!”这是凯尔泰斯-伊姆莱在小说《寻踪者》中的话。凯尔泰斯-伊姆莱是匈牙利人,是200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凯尔泰斯说的这句话让我2003年的夏季沁在火热中的心得到清凉。我知道,他说的是真话,就像为爱而活的莲青山。
二
莲青山是位于山东省滕州市东北15千米处的一座群山。山清谷幽,奇石兀耸,群峰争雄,是个修心养性的好地方。当我走进莲青山,我知道,我其实是走进了爱,走进了一个传说。传说中的莲青山是那么宽容和广垠,让爱像种子一样发芽开花,长成参天的大树,活在世世代代人们的心里。
传说是美丽的。记不清是哪个朝代了,一个国王的女儿爱上了一个将军,两人相互倾慕,可国王不同意这门婚事,也许是门不当户不对,也许是国王从心里没相中将军,反正是国王对这门婚事不感冒。可公主和将军两人爱得如火如荼。于是就在一个有着皎洁月光的夜晚,两人抛弃了皇宫和前程,私奔了。那时,一弯玉钩挂在无垠的苍穹上,照射着两人为爱而匆忙的身影。两人来到了莲青山。这个地方是将军在征伐之中发现的,他发现这是一座为爱而生的山。这儿的清,这儿的静,这儿的动,这儿的幽,这儿的人间烟火,很适合他们的爱生生不息,两人就在这儿住下了。于是,这座山就有了内容,这座山因为有爱而生动鲜活起来。
一个山的美,一个林的秀,一个谷的清溪潺流,并不能说明这座山是多么的迷人。放之华夏万千山峦,我明白,莲青山在它们跟前也许并不算什么,可莲青山有爱,有缠绵不绝的情感之旅,有为爱而述的千万传说。传说是那样的动人,使我们日益物质化的心灵有了感动,使我们以走样的爱情找到了坐标,使我们敷衍爱情的表情知道了惭愧。莲青山是一座为爱而活的山!
三
我知道我这样的人是不能爱人的。凭什么去爱呢 ?又不是大款,又不是官人,就凭会写点狗屁文章?这年月会写文章的多极了,往天上扔一块砖头就能砸破好几个会写东西的人的头。能有一个女人爱,就是造化了。可我不争气,看见可心的人儿我要不爱,我就觉得我真是混蛋透顶了,这是没办法的事!
我爱了很多的人,当然这里面有我亲爱的妻子和可爱的她们。但她是一个例外。她是我心仪的女子,有着莲青山一样的清幽、缠绵和芬芳,时时开放在我寂静的夜晚。她不大,我从没有告诉她我的心声,虽然我有很多这样那样的机会非常巧妙地对白和对视。我一直认为,爱是感觉的,不是言说的,我一直相信缘分。可缘分如今在这个时代还会存在吗?还会像莲青山一样以一种传说与芬芳站立于我的面前吗?
四
第一次站立于莲青山前,我没有做好思想准备。那次机会说来就来了,事先一点儿铺垫也没有。这是2000年的事了,文友张继一直说滕州值得好好走一走。于是在夏末的一日乘车来到我处,让我陪他走走。第一站选的就是莲青山。当时莲青山还属党山乡管辖。党山乡的宣传科长张建国兄陪着我们进行了游走。那时我只听说莲青山如何如何,心里对这座山的准备一直不是多到位、多充分。我那时一直认为,滕州这个地方不会有这么优秀的山,就好像滕州不该有我这样叛逆的人一样。当莲青山以一种坦荡和谦逊、一种沉稳和兼容、一种骚动和感伤出现在我们眼前时,我和张继都呆了。我们是在逐步深入了一个正在熟睡的梦乡。那是将军和公主刚刚交合后的美好和幸福。我们用疲惫的脚步轻轻地按摩着山路,渐渐地走进了幸福的深处,走进了爱的心灵和感动。
林的柔、山的岸、风的浮、峡的逸、还有阵阵的林涛及脚下的残砖断墙都在述说着一个存在与辉煌。存在的那样伟岸,那样气魄,那样让人肃然起敬。但岁月是刀,刀走过的地方是寂静,当年的繁华是梦,是阳光下飞舞的皂泡。
我们都深深低下了头。因为我们来得匆匆,又走马观花,我们太浮躁,我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逐页逐页翻阅莲青山的欢和乐,痛和忧,这是我们的错,我们的愧。
五
她也许感应到了我的目光,我目光后的浓浓的挚情。我相信所有爱我的人都能从我的眼神里读出我内心饱满欲滴的情感。
她对我很尊重,一直称我为哥。这是把我作为一家人的称谓。我和她一直保持着距离,我知道距离的力量。它能逐渐熄灭我的思念之火和情感之欲。它能保持我的形象、保持住她青春的音容活在我记忆的深处。
我就这样在长长的时间里暗慕,就像我对莲青山一样的暗恋。我明白我这样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的性格注定的。这是命,没法摆脱,除非我是神,我是主,我是吉祥的菩萨。
爱人是幸福的。我希望能一直这样下去,直到地老天荒。我也明白,我是自私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可我也知道,我有爱的权利。只要我活着,我就会爱所有的温柔、所有的聪慧、所有的美丽。
女孩终于在2003年夏日里的一个美好的日子走向了她的婚姻。这是她的必然。就像我从事写作,河水奔向大海一样,这是归宿。我给她留了一封信,我祝福她,祝福她好好地去爱,爱生活,爱美好,爱幸福。不要问我的泪,我的泪说到底是高兴,是快乐。
我就想莲青山里的那对为爱而活的公主和将军,当他们回望故乡,是否也会热泪盈盈?
六
再次去莲青山是2003年夏日里的事了。是三伏里最热的日子,刚下了雨。这时,莲青山所属的党山乡已与东郭乡合并了,目的是为了好开发莲青山这块天然旅游资源。东郭乡里的朋友邀请我和马润涛先生、彭延信先生、滕州日报的韩顺韬弟一起去看看雨后的莲青山。同行的还有滕州电视台的李庆台长。李庆台长一行是带着任务去的,是拍莲青山的专题片的,李庆来此很多次了,这次他当的向导。我们沿峡谷涉水而上。雨后的莲青山,山清水新,脱尽了俗气。谷里流水涓涓,清澈而甘冽;匝地的清荫,抚摩着周身的躁气,让人生出遐意和清馨。前一次走的是一条平坦的、人们已经走出的山路,而这一次我们是寻路而行,在谷底,在山的最低处,我看到了很多的东西。以前走过的那条路盘在山腰,在向丛山峻岭蜿蜒而去。那路是那样的平整和通达,让我生出憧憬和向往。我这才明白,人在坦途的时候是不会在意自己脚下的风景,只有到了最低谷时,才会感叹以前脚步的幸福,才会珍惜已逝的光阴。
在低处,我看到了许多的感动和风景。原来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丽和美好。在底部,我看到了一个立体的山,那时我知道了什么叫渺小,什么叫从容,什么叫宽广,什么叫无言的抗争。我这才知道,一个人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无论你是王侯还是人杰。
在莲青山的峡谷里,清凉的风儿携着满目的葱翠扑面而来。我眼里都是生机,都是茁壮和蓬勃的力量。脚下的每一个石块都有着一个不小的年龄,在冷眼看着这人世的一切。我知道,这个时代是不会让他们感动了,唯一的感动是公主和将军的爱情,那么决绝,那么悲壮,还在他们记忆的深处存活。
我明白自己的懦弱。我是一个胆小的人,对自己喜欢的人却不敢去表白。我知道我不如公主和将军,他们比我勇敢比我磊落,比我坦荡比我刚强。
七
那时,她在我的眼前消失了,我这才知道什么是空。可我心里却非常饱满,我知道,那都是思念和祝福!我就看着这山谷,山谷其实是满的,就如我的心谷一样,是绵绵不绝的情与爱啊!
御桥是山上保存最好的一个建筑。那是两座山之间的连接,就像缘分。我明白,很久以后,我和她之间的桥也会如此。
我们到了残砖断墙的宫殿。昔日的这里,一对相爱的人儿在爱河泛舟,鲜活了这群山。而如今,谁能让这座山重新焕发生机呢?
我就望着她的背影,背影的远处只是默默无言的风。唢呐的吹打声越来越激烈,我知道,那不是答案。
答案就在莲青山。这座为爱而存在的山。还要为爱而活下去的山。
告诉我吧,什么时候,我才会拥有你,我的莲青山?!
我是庄稼地里的一棵苗
母亲决定离开庄稼去水泥林子里生活的时候,我的嘴正衔着她的奶。在田头,母亲站成一株树,身旁放着的是盛着我们全部家当的包袱。我只记得那时的天很蓝,几朵白云棉花一样地开在天空,开得很好。我看到母亲在用茧手抚摸着那些庄稼,接着有一滴东西从母亲的眼里晶莹而出,砸在了我的脸上,很疼。
后来,我们就来到了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渐渐长大的我时常发现母亲站在阳台上,眺望着家的方向发呆。在某个季节来临之际,总听她念叨:又到芒种了,麦子不知收的怎样?或明天是大暑,可是锄草的好时候等等之类的话。每当这个时候,父亲就对我说:你娘又想家了。第二天,父亲就用自行车驮着母亲回老家探望。
从老家回来,母亲就像换了个人,又能干又能笑,就像田野里一株蓬勃的小麦或玉米。可过段时间,母亲又开始发呆,有时连饭也忘了做。母亲笑着对父亲说:我是不可救药了。父亲就笑,笑得很无奈。
后来我长大了。那时血气方刚的我正努力做一个城市人,不论什么我都用最代表城市的。后来我才发现,我的努力是徒劳的,因为我身上的土味很浓,熏得城市人对我直皱眉头。虽然我的头上也抹了摩丝,但一摇头,我的头发里便飘出“高粱花子”。这个时候我知道了累,知道了做一个城市人对我来说是一种艰辛和痛苦。我的心时时刻刻在发慌,那种慌让我六神无主。一次随母亲回家,那种感觉消失了。在爷爷奶奶和乡人们慈祥的目光里,我发现自己是一只调皮的羊羔;在绿油油的麦地里,在清幽幽的小河旁,我发现我是这儿的主人,那么随心所欲,那么逍遥自在。那次我玩得很开心,父亲拍着我的肩膀说:你也是咱庄稼地里的一棵苗。
我不知父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父亲给我开的药方我没有丢。每当心慌的时候,我就回老家去。
后来我才明白,我是这块土地的儿子,就似一朵蒲公英,不管飞到哪,只有根扎在土地上,我才会底气充盈;只有吃那些庄稼,我才会茁壮成长。这时我就对自己说:就做一株庄稼,不管是一株高粱还是玉米,都是这块土地上的精灵,活着是这块土地上的风景,死了就是这块土地的魂。
看看咱的庄稼去
那天老家来人告诉我,头两天的那场风太狠了。我说是的,城里都刮得睁不开眼呢。来人一脸的痛苦,他说,庄稼都哭了呢!到了吃饭的时候,我留他,他摆手说不了,他得回家。临告辞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来看着我说,抽个空回家吧!
活到这么大,我唯一不敢忘记的就是那些长粮食的庄稼了。我是农民的孩子,我是头顶高粱花子,双脚沾着黄泥走进城市的。虽然我现在身处这个城市里,但我依然像飞上天空的风筝一样,拴我的线儿系在老家的屋梁上。我的爱情虽然芳香四溢,但那艳丽花儿是在那葱绿的玉米地里采摘的,我的梦幻和追求就像田野里的庄稼一样,是随着季节的转换而丰盈的。庄稼是我的歌,是我的爱,是我的全部寄托和安慰啊!
庄稼在哭呢!这句话像子弹一样打中了我。我知道,我真该回去一趟了。
回乡那天,我特地起了个大早,奔向了车站。早晨的阳光湿漉漉的,就像田里吃草的羊儿,用它那毛涩涩的舌舔着我,所有的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那么诗意,这在6月是多么难得啊!可此时的我,却无暇感受这些,因我的心已随着老家的人,走了。
我特地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一路上,我眺望着窗外那些倒伏得一马平川的庄稼,不由地闭上了眼。说实在的,长这么大,从没见过庄稼这样的落魄过,我这才真正明白,老家人所说的“庄稼在哭呢”这句话里所包含的东西是那样的让人痛和酸。
车在村头停下了,我下了车,阳光一片明媚,讨好地照耀着我,给了我一身的光芒。披着这身光彩,我来到了田野。我发现我的玉米、高粱倒在片片泥水里,艰难地抬着头,用一双欲哭无泪的眼睛望着我。望的我想哭,想流很多很多的泪给这些庄稼。
我不禁怨恨起前几日的那场风。那场风实在太霸道,城里刮得飞沙走石,店铺的招牌纸鸢一样漫天飞舞。我知道,那是他们招摇的缘故,可默默无闻的庄稼只是真诚地活着,把自己变成粮食,活成喂饱我们让我们长大的粮食。风儿啊,这些庄稼有什么过错呢?我真想抓住身旁遛来遛去的风儿问一下,可我没有这样做,因为我是问不出什么的。风总有风的理由。
我只好深情地望着这些劫后余生的庄稼。而此时,我的庄稼正艰难地抖着身上的泥水,用舌舔着自己滴血的伤口,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以一种不哭面对着曾经的灾难。他们拭干了泪水,因为他们知道,哭是打动不了谁的,泪水只会泡软自己的斗志!
我的庄稼就这样在这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努力地挺着身躯,昂起自己那不屈的头颅。这个时候,它们把生命活成了一种顽强,活成了一种不屈不挠。从它们那倔强的眼神里,我看到了庄稼的韧性是那样的惊心动魄——高粱已把沉甸甸的穗头努力地伸向天空,把那坚韧的根系扎向这厚重的大地,抓紧抓牢,支撑起一个不屈的魂灵;玉米随风摇拽,抖落着身上的泥水,那泥水是它的丑、是它的羞,是它灾难日子里的全部软弱和无奈。抖落它,是为了一个崭新的日子,是为了一个饱满的自己在秋天里无愧于黄天厚土的形象。
我知道自己该走了。在我的田野里,我明白我的庄稼是我的牵挂。这种牵挂不是灾难不是多少的挫折,而是那种不屈的精神对我灵魂的安慰。因为在城市里,人们越来越敏感、越脆弱,越来越浮躁、越没底气。看看咱的庄稼去,在那里,你也许会洒下很多的泪,但庄稼会安慰你,让你好好地活,不管在什么时候,流泪了,就擦掉,然后就努力地生,努力地长,活成那个季节的魂!
回乡村过年去
冷着冷着天变了,要到春节了,妻子问我:今年咱们在哪儿过?
我明白妻子为什么这么问。我是乡村飘进城里的一粒土屑,虽然我停脚在城市的水泥地上,但我依然是泥土的一部分,内里有着泥土的本性与品质。1971年10月的一天,我出生于滕州市南部一个叫闵楼的村子。命运的几次不公,使我失去进驻城市的机会。初中毕业后,我干过建筑,理过发,送过报纸,从事过通讯报道。凭着我对文学的一腔挚爱和不屈的奋争,再加上很多好心人的搀扶与呵护,我终于以一支秃笔为自己写出了一片天空。在2006年9月里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们全家搬进了县城。成为了一个一张口就出红芋气、一摇头就掉高粱花子的“城里人”。
猪年是我搬进城里的第一年。城里人怎样过年?城里的年是什么样的?刚入腊月时,妻子就多次好奇地问我。妻子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女子,对城市有一种天真的好奇,她一直认为城里的年和乡村的不一样。我虽在城里工作,可对城里人过年的具体细节一无所知,但在妻子跟前,我不能显得肤浅,显得没文化,显得和她一样没水平,就只好对妻子说,乡下叫过年,城里人叫欢度春节!
妻子听后就啧嘴,说不一样就不一样,你听听,什么东西到城里人嘴里就不一样。你看,咱乡下人叫爹,城里人叫爸爸!咱乡下叫娘,城里人就叫妈妈!叫得多洋乎,多有文化。
从乡村进驻城市,短短4个月的朝夕相处,我逐渐明白了城市的本来面目。城市的外表虽然热闹绚丽,有川流不息的车流,有五光十色的灯光,有高耸入云的大厦,但热闹的背后是浮躁,是空虚,是孤独。活在城市里的人,好似水上的浮萍,无根无由。对门不相往来,人人形同陌路,人们之间都在应付,都在赞美,都在提防,都在利用与被利用。即使偶然遇到的笑容,也是面具上的笑容,呆板而做作。
在城市里生活,我真的感觉好苦闷。虽然城市的先进和繁华让我为进入它而作不懈的追求,为施展自己、证明自己而不停地拼搏。我明白,城市是一个成就事业发展自己的好地方,但它却不适宜人居住。正因不适宜人居住,所以城市才用各种便利和诱惑装修自己,装饰自己,以使自己新鲜无比、美妙无限,成为名义上适宜人们居住的乐园。可时间一长,也就是经过了眼花缭乱之后,便是无边无际的空虚和孤独,便是心的忐忑不安与难受。它不如乡村,乡村是一瓶窖存的陈酿,只要一打开瓶盖,便有铺天盖地的芬芳,那是亲情和诚实,那是纯朴和善良。住的再远,只要听说谁有一点儿不幸,便都来帮忙,都来安慰。那种帮助是真心真意的,没有丝毫做作的成分。乡村的人,无论走的再远,可它永远牵挂着你,你荣了,你耻了,乡村都一样地接纳你,激励你。说到底,乡村是一块麦面揉出的面筋,无论伸拉的再长再远,内里连着的是麦子的骨头!
在城市久了,我越来越感觉乡村那种真诚与纯朴的重要。那种亲和力的美妙。这种东西是我的内蕴,我不能离开它,离了它,也许我更像个“城里人”了,但我却背叛了乡村,成了乡村的逆子,成了乡村的耻辱!
乡村啊,你是我的胆量和魂魄!
望着妻子那双热切的眼睛,还有正在做寒假作业的儿子,我温和地对妻子说:回闵楼去过年吧!
妻子眼里流出了失望。儿子也是。我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只好给妻子解释:乡村里有咱们的爹娘,他们在眼巴巴地等着咱们回呢!
妻子明白了我话里的意思,她望了一眼老家的方向说好,那咱们明天就回老家!
回乡的路只有一步之遥
进入城市流浪,转眼已好久。在好久的日子里我似一匹不停奔波的马儿,为了找寻一顿草料和夜里立足的草棚而呕心沥血。说着说着天入秋了,那时我回眼一下来处,来处一片苍茫,四周都是漫无边际的高楼大厦,我的故乡睡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像一粒种子一样任我想象的泪水一遍一遍地浇灌,随着季节的金硕,故乡已如待收的庄稼日益饱满,在我心头愈加沉重。
远眺归乡的路,曲曲折折,蜿蜒逶迤成风筝的飘带随风地吹拂忽悠到白云的尽头,那是很远很远的地方,那得走很久很久的路。我开始打怯,脚步不免深沉起来。而此时,城市的喧哗与功利在逼迫着我去做一件又一件风光无限的事。我知道在城市生活和在乡村生活是两种境况。城市的势利和浮躁在激励着我去做一件件给自己贴满金片的羽衣,好让自己发光,好让自己飞翔。那样,我才会在城市里活得自在,活得滋润,活得像田野里的一株玉米、大豆或高粱,在秋日结满丰硕的粮食。只有那样,我才会被人呵护,被人捧举,被人奉若神明。
归乡的路在我足下遥遥无期。活在雾霭深处的故乡啊,你的孩子为自己活出个人样在流汗啊,在为你活出好名声而流泪呢。这是一个竞争的年代,这是一个奔跑的年代,这是一个人人都不服输的年代,你的孩子不敢有一丝的倦怠啊。一停步,就落后了;一停步,就被人超越了;一停步,也就只好暗自垂泪了。所以,你的孩子似上满弦的发条,似离弦的箭,只有义无反顾地走向目标。
目标一个接一个,一个比一个肥美,一个比一个金黄。所以,你孩子的胃口就越来越大,心就越来越硬,越来越急功近利。其实,你孩子的心也是肉长的,你孩子也会在夜深人静时默望着家乡,在祝福,在祈祷。
当有一天,儿子用他的童声问自己是不是城里人时,我才惊醒,城市到底给了我什么?成功?还是幸福?我说不清,但对于儿子,乡村已在他的生活中废失了,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啊!孩子啊,你是农民的孩子。你是个庄稼人啊!儿子听了这话感到不解,感到委屈。我这时才明白,我在城市的流血流泪,就为证明自己不是个庄稼人,就为证明自己没有吃过红芋。这是多么的可悲呀!
我知道,我该回乡了。
那是一个秋天的早上,太阳刚升起,我领着儿子踏上了归路。路上的庄稼似孕妇一样丰收着爱的喜悦,饱满成这个季节最让人心旷神怡的景致。我指着庄稼一一告诉儿子:这是玉米,这是大豆,这是高粱,这是地瓜。这些都是养活咱们的粮食呀!这些都是你爷爷、父辈们用汗水和心血像父亲拉巴你一样拉巴出来的呀!
儿子像是懂了。我告诉儿子,很久以前,乡村里来了一个城市人,城市人对老人说,城市正在建设,急需着一批有活力的人呢!老人二话没说,就让正在耕种的儿子去了城市。后来,老人就年年季季地向城市输送着自己年轻的孩子,直到现在。
我问儿子,知道城市为什么年轻吗?因为它是乡村的孩子。
儿子不懂我的话。我知道,儿子还小,等他长大了,就会明白了。
而此时,故乡已在我的面前。回乡的路我是在不知不觉中走过的。这看着远在天边的路,只要把左脚一抬,右脚就到了。我明白了,回乡的路只有一步之遥。
没事就勤回回乡吧,在那里,你会找到你的根。
姐姐的湖
2004年的一个夏初的日子,我认识了姐姐,她是一个柔气很重的女子,这与她所住的城市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那是一个被水环绕的地方,水的灵秀柔透清新氤氲了姐姐,姐姐的一举一动就有了水样的滋润,在那阳光明媚的日子潮湿了我浮躁的笑容,使我疲惫的心找到了归属和依赖。我感谢姐姐,她让我认识到了她柔软的内部,那是关怀、那是贤淑、那是温馨,那是安宁。
于是,在那年夏末的一天,我来到了姐姐所住的城市。我去的那天阴雨绵绵,稠稠的雨儿替我表达着对这座城市的爱恋。这是江北的一座水城。没踏上这座城市的时候,我还以为北方是风沙和粗犷,只会诞生浑实与狂野,北方的干冷和剽悍孕育不出风情万种的景致。可是,当我看到这座城市的时候,一下子惊住了:这座城市三面环水,古老的京杭大运河穿流而过,从而使这座城市荡漾着柔情与妩媚。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市,中心的光月楼不亢不卑的耸立着,站成了这座城市的脊梁和性格,那是傲立,那是巍峨,那是刚性,那是忠贞。我知道,这是城市的秉性,她一如姐姐的笑容那么平实而自然,甜美而温暖。
我随着姐姐走近了那个她最喜欢的湖泊。湖水荡漾着一种缠绵和感动,缠绵是那样的绮丽,她让湖水晶莹而剔透,涌动着无限的欢愉,她仿佛在告知我,她欢迎我的到来,并真诚地希望我的融进、了解和感动。我明白,这是一种襟怀,一种博大,一种绽放,一种芬芳。
我想起了姐姐的作品,她的作品如她喜欢的湖一样,让我感到清凉而静谧,让我浮躁的心开始蔚蓝,那是滋润,那是安抚。我明白,我在滚滚的红尘中受功利的腐蚀太重,我的心田已如今日的河流一样狼狈不堪,这是我的疼,我的忧。
随着姐姐我进入了她的作品,我在她那静谧的湖边聆听着水鸟的欢鸣,声音是那样的动听,她优美着我的视野和感觉,这是一泊美丽的湖水,她洗刷着我的欲望,她使我的奋争和对自己作品的追求充满诗意,她让我满是汗水的脸庞不再苍白,她让我知道了感激和宽容。我知道,那是母性光辉所显示出的慈祥,那是作品内在张力所表现出的感染。我就看着这湖水,默默地看,我在用心和她交流。 我想告诉她,你这尘世上清清的湖水,你的清凉是一种意义,你淹没了我。你让我满是污垢的躯体开始了颤抖,开始了反思,我就想自己这么多年写作的动机和意义。我的动机是为了使自己活得人五人六,在人前是多么的辉煌、多么的了不起。这俗气的意义使我头上流下汩汩的冷汗,我不禁为自己汗颜,面对着姐姐作品的浓郁和东平湖的淡泊,我知道,我太俗,快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
坐在湖畔,享受着习习风儿活泼地吹拂,我的心渐渐归于平静。我知道,我和所有的人一样,平凡而微小,我如湖水一样微不足道而又充满了感激。这感激来自这座湖对我的启示,她在告诫我,我就是这浩淼湖水中的一滴,柔弱而易损害,平常而易挥发。
我慢慢地品读姐姐的作品,感受着作品中姐姐的爱意如湖水一样轻柔而平和,她让我清醒了自己:我只是一个为肚皮而在不停制造文字垃圾的人。虽然有时也热热闹闹,但过后都是秋后的原野——萧瑟而空白。我就望着姐姐的湖,湖水淼淼,无语而悠远。
站在湖畔,我看到旁边的姐姐眼里清清爽爽,像秋日一样可心而怡人,我知道,这是姐姐已把自己融入了这座湖,于是她身上就有了湖的魂魄。望着她秋波里的清新,我真想跳进去,一生一世让这妩媚包围,可是,我明白,我不能,我只是一个过客,我的路还有很长很长,我还得去走。
于是,我就让这座叫东平的湖活在了我的记忆里,让她时时把我淹没,然后告诉我,自己是谁,还要往哪里去!
远逝的词语
油钩子油撇子
油钩子是油撇子的前身,好比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前身一样,是过渡,是初级阶段。在我们闵楼大队,小队长以上的干部吃油都用油撇子,而作为我们社员,几乎家家都用油钩子。每到饭时,当我们贫下中农同志们闻到从队长们家里飘出的油香时,都抽搐着鼻子,使劲地闻。边闻边感叹:奶奶的,什么时候,咱也不用油钩子,用油撇子!
油钩子就是用金属条把一头砸扁,弯成直角,从油罐子或油瓶里往外勾油的。一般都是自家制造,有的家是用铝条砸的,有的家是用铁条砸的。我们家是用钢条砸的。钢条砸起来比铝条和铁条有难度。铝条瘫,铁条肉,而钢条有骨头,为砸我家的油钩子,爷爷的虎口都震裂了。
油撇子制造起来技术含量比油钩子高,把直径和小酒盅口差不多的一块圆形铁片中间砸凹,用锡把一小铁条焊在圆片的一侧,就成了,就能从油罐里往外提油。油撇子自家造不了,都是在我们村西的集上买。我们村有个高级社员,她男人叫庆国,比我长一辈,我是“凡”字辈,按理叫庆国个叔。庆国叔在我们村西30里外的西岗煤矿上下窑底,是采煤厂。他家吃油用油撇子。油撇子中间凹的比大队支书闵宪发家的还深。有次庆国婶和村里的人在一起拉呱,拉着拉着拉起了吃油。她问身边几个婶子嫂子,这半年了,你们一家共吃了多少油?一堆老娘儿们有的说三两,有的说四两。当时“溜沟子”婶正赶上给儿子说媳妇,便狠狠心说了半斤。其实她家吃油可省了,一般都是用青水煮菜,锅里哪有油腥?奶奶见大家在说虚数,就也昧了昧良心,说了五两半。庆国婶一听,就把嘴撇得像碟子,说我家吃的油说起来是你们几家加起来的数。大家问多少?庆国婶说,一斤半。大家听了都说乖乖,真厉害,那你们家都成“喝油虎”了,就感到震惊,心想支书闵宪发半年才吃了一斤二两油,她们家半年竟吃了一斤半,那不和咱们村以前的地主老汪一样。老汪虽是地主,但他一个咸鸭蛋还吃一天呢!就是早上吃三分之一,吃到蛋黄了,然后用纸把口糊了,放到午饭时再吃。中午饭把蛋黄吃一半,再留一半,然后用纸糊上,留给晚上。一个咸鸭蛋吃一天。你看人家庆国家,比老汪还老汪,于是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地主”。
我们家老少三代共16口人,那个时候,队里一人一年供应一两油,我们家一年才领1斤6两油,所以油就显得金贵。那时,家里掌握“油权”的是奶奶。油一般都被奶奶锁在柜子里,等到饭菜做好了,奶奶才踮着锥子一样的小脚,用哆嗦的手打开柜子,请神一样,从柜子里抱出那个粗瓷的大黑油罐子。从柜子到锅台奶奶一共要走28步,每走一步,她的锥子一样的小脚都锥子一样地扎在我和哥哥的心上。来到锅边,奶奶用那个钢条砸成的油钩子从油罐里勾上三钩子。一边勾一边说一啦。站在锅台边的我和哥哥就学着奶奶的样子喊,一啦。奶奶说二啦,我俩就跟着喊二啦。我和哥哥的数学启蒙教育,就是在奶奶的喊叫声中开始的。当奶奶喊“三啦”时,锅里就开出三朵字钱般的油花子,像嫩绿的荷叶,懒洋洋地躺在锅里,很好看。馋得哥哥直咽口水。
那时我没咽口水,因为这三朵之中有一朵属于我。舀饭的时候,奶奶执勺,分别把这三朵油花舀到爷爷、母亲和我的碗里。奶奶说,爷爷是家里的顶梁柱,爷爷的身体壮实,我们家的日子才会过得滋润红火,所以爷爷理应分享一朵。母亲当时奶着妹妹,需要油水,分享一朵是情理之中的;可这朵母亲不舍得吃,总是用筷子挑出一半放到父亲碗里;于是,母亲碗中的那朵支离破碎,很是凄惨。我是家中最小的一个(妹妹还小,还在吃奶),奶奶说你是长材,缺谁的也不能委屈了你,于是我碗中那朵又大又圆,成了这三朵中开得最饱满最漂亮的一个。
当时我、母亲、爷爷,对了,还有父亲,在一块分享油花时,叔叔急得直咽唾沫。叔叔那时十七八岁,每天干重活,又吃不上油水,所以就长了一身好排骨,就像刚从旧社会逃出来的一样。叔叔对毛主席他老人家无限地忠诚,为了入团,为了得到一本红宝书,孝敬闵凡雨,差点儿把命丢了。当然这事和油有关。
一天,叔叔和闵凡雨一块去油坊里做好事。闵凡雨是我村的团支部书记,外号叫“二积极”。那时叔叔想入团,整天和“二积极”缠在一块。油坊里的坊长叫闵宪风,和党支部书记闵宪发是叔兄弟,是我们村有名的“溜沟子”,专看着当官的嘴说话,看着当官的眼皮干活。他替支书去公社里开会得了一个奖,是一本红宝书,回来交给闵宪发,闵宪发没要,闵宪发家里有,就把这本奖给了闵宪风。“溜沟子”闵宪风不识字,但整天装在上衣口袋里,遇到人多的地方,就从口袋里掏出,很认真地看,边看边说写得好,奶奶的,小孩吃糖,绝(嚼)了。这可把团支部书记闵凡雨馋坏了。闵凡雨没事就与“溜沟子”缠乎,这次,把闵宪风缠急了,便用大马勺从油缸里舀出了一马勺油说,你若喝了这马勺油,谁要不给你,谁是孙子!那一马勺油最少也得有二斤,闵凡雨不敢。站在一旁的叔叔沉不住气了。那时,叔叔看见油就特别的亲,那个亲啊,别提了,眼里都直放绿光。叔叔见闵凡雨打怵,就问,我喝行吗?“溜沟子”说行。你们两人谁喝都行。只要喝了这一马勺豆油,我要不给这本“红宝书”,我是你孙子!我叔叔一听,用眼看了一下“二积极”。接着叔叔偷偷地俯在“二积极”耳上说:我喝油,得到红宝书给你,你得让我入团。行吗?“二积极”没有说行和不行,只是学着支书闵宪发的样子很深沉地点了点头!
叔叔就从“溜沟子”闵宪风手里接过了马勺咕咚咕咚地喝开了。油很香,也很稠,黏着喉咙。叔叔一口气喝了半马勺,然后长出了口气,又接着喝开了。不大一会儿,一马勺油就喝干了。喝得“溜沟子”闵宪风两眼都直成了棍子。叔叔啧了一下嘴,感觉意犹未尽,说再给舀半马勺!
“二积极”在一旁问我叔叔,二愣子,没事吧?叔叔说没事,说着就拍了一下那瘦瘦的肚子。“二积极”见我叔叔不像有事的,胆子就大了,就说闵宪风再来半马勺!
闵宪风只好又舀了半马勺。叔叔接过就喝了,喝的闵宪风直打哆嗦,一个劲地说,乖乖,你真行,我是孙子!我是孙子!
那天,叔叔很高兴,像这样一次把油喝个饱的别说在我们闵楼大队,就是在我们鲍沟公社也没有另一个。叔叔高兴还没到家,肚子就开始闹了,你想,喝了一肚子的油,那个滑劲,不把肠子拉下来才怪呢!
那几天,厕所成了二叔的“家”,只要吃点什么,这边吃,那边扑哧就到腚门了,不出几分钟就全拉出来。那几天,我家茅坑里始终漂着一层油花子,一下雨,人家的阴沟里流的是脏水,我家的阴沟里就直往外淌油。有句夸人富的话说你看人家富的,阴沟里流的都不是水,流的是油。那就是从我家说起的。所以那段时间,村里人见了我家人都说,你们家不得了了,都成“地主”了!
当然,红宝书被叔叔赢了过去。叔叔把红宝书送给了“二积极”没多久,叔叔就成了光荣的团员。
当奶奶知道二叔喝了一马勺半油时,就夸我二叔是有福的人,你想想,那年月吃油都按滴,而二叔一回就喝了一马勺半,这不是有福是有么,你一个人一回喝了咱们家两年吃的油,你二愣子比地主还“地主”呢!当奶奶看到我家阴沟里往外淌油花时,可惜地直跺脚,说造孽呢!地主家还没这样糟塌呢!看奶奶那样子,恨不得拿勺子去舀那些油花!
二叔是在一个月后才复原的,从那之后,二叔不能吃油腻的东西,一吃就反胃。爷爷常这样说二叔,一个人一辈子吃多少东西,挣多少钱都是有定数的,谁若是一次吃个饱,挣个够,吃过界了,挣过界了,人就得有事、有毛病。二叔就这样,从那之后光能吃青菜,不敢吃油,多吃一点儿油就滑肚子。但二叔经常幸福地说,死也不亏了,就喝了一马勺半油,还入了团,成了团员。又吃了又有名了,多光彩!每当二叔说起喝油这段事,我和哥哥都羡慕的不得了,说二叔真是有福的人,这辈子没白活!
后来,奶奶退居二线,掌握“油权”的重担落在了母亲的肩上,也许受奶奶的影响,母亲添油仍没离开“三”。那时,家里条件好了一点儿,我们家用起了油撇子。
油撇子是父亲在西头集上用两个鸡蛋换的。那时,谁家用油撇子,这是家庭富裕的一种表现,本来我们家还要用油钩子的,但赶着给二叔找媳妇,所以我们家就提前进入了用油撇子的行列。那时候说媳妇,只要媒人对女的那边说,这个小孩可老实了,天天粪杈子不离腚,是过日子的人!还有,人家过的可富了,烧菜做饭的都用油撇子!女的那边一听,人老实能干,家里条件也不孬,都用油撇子了,还能孬,就会愿意了。然后两人就对象,就再去买点衣服,媒就成了。
那时候,每到饭菜做好了,母亲便捧着油罐来到锅边,用油撇子从油罐里平平提上三撇子,次次如此。有回年底,父亲投机倒把,挣了5块钱。父亲首先打来了满满一桶油,足足有5斤,那次我想,今天饭菜的油水肯定吃得泼,可母亲仍像往常一样添了平平三撇子。哥哥不高兴,挖苦母亲,说按母亲这个会过法,“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自来水大喇叭”那个社会明天就会实现!母亲虽没文化,但也听出哥哥话里有骨头。就说哥哥,你才有饭吃几天,就要忘本?哥哥说家里又不是没油。母亲说人活着要活个长远,过日子也要图个长远,吃着上顿,要想着下顿,这样才会细水长流,不然,遇到孬年月,你连西北风也喝不上呢!说到这儿,母亲唉地一声,又想起我那个夭折的哥哥。他是在很久以前的一个灾年里饿死的,那年才9岁。哥哥临死时,两手攥着母亲的手哀求:娘,我想喝口油。母亲的泪刷地流了,傻孩子哟,现在连树皮都没得吃,上哪儿弄油去?于是泪就扑扑地落了,有一滴落到了哥哥的唇上,就见哥哥的脸花一样地开了,他惊喜地告诉母亲,娘,娘,我喝着油了,好香啊……
在那个孬年月,这可是一段刻心铭骨的岁月。
以后,凡是在那个时候过来的人提起那段日子都心有余悸,我们村十有八九都出去逃荒了,可我们家却靠着母亲平时的节俭而没有外出找生活,我们也真正体会到母亲的苦心和伟大。
后来,岁月的雪霜染白了母亲的鬓发,自然,掌握“油权”的重担掌握在了我妻子的肩上。每到做饭的时候,妻子总提着那10斤装的塑料桶往锅里倒,咕咚一下子,足有三四两。菜做好了,像从油锅里捞出来似的,一桶油吃不到半个月。母亲很担忧,劝妻子,虽然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可也得有谱。妻子振振有词,说现在生活节奏快了,不多吃油要影响身体的。你想想,身体不好,能干好工作吗?母亲想了想妻子说的话,在理,就不再说什么了。但有一样,妻子用那么多油做出的菜,不如奶奶用三朵油花子做的香。有次和哥哥闲聊,我问他什么最香,他想了想说,小时候,奶奶往锅里放的那三朵油花子最香。我知道哥哥说的是真心话。
去年,我盖了楼房,母亲随着我往楼里搬,老屋里的东西都拾掇得差不多了,母亲就瞅着墙上挂着的油撇子发愣。我知道母亲在想啥,就说,娘,带着吧!母亲摆了摆头说,看着它,我心里难受。后来母亲叹了口气说,想不到啊,咱们也过上地主一样的日子啦!母亲后来终于没拿,也许是母亲觉得新房里挂着个油撇子不协调。后来,油撇子就随着老房子的倒塌而消失了。随着油钩子、油撇子一同消亡的词还有油罐子、喝油虎、吃油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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