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不远】
薛俊美
寒冬。疾驰的列车。
冷如冰窟又逼仄的车厢内,坐着一对衣着光鲜、形同陌路的年轻夫妇。对面,是一个中年男子,气质不凡,却愁眉苦脸。外侧,是一个抱孩子的老年妇女,穿衣打扮一看就是农村人,不过还算干净,头发挽髻,一看就是个说话做事利索的人。
孩子稚嫩的笑声打破了车厢令人窒息的氛围。年轻女子伸手触一下孩子嫩嫩的脸蛋,转头问老妇,您……是她的?老妇亲下孩子的额头,她喊我奶奶哩!
奶奶,奶奶奶奶——车厢里响起一串银铃般的叫声和笑声,如同春风中的黄鹂啁啾翩飞。
手足舞动的孩子,不小心碰到邻座中年男子的腿。老妇忙拦住孩子乱蹬的腿脚,嗔怪一声,这孩子,没个老实劲儿!
男子挪动一下,若有所思,我也有个女儿。
老妇给孩子擦擦嘴角的涎水,笑一笑,闺女好啊,长大了知道疼人!俺稀罕闺女孩子哩!是吧,小宝?说着,和怀中的孩子玩起了额顶额的游戏,你来我往,车厢里顿时热闹起来。
许是老妇和孩子的亲昵,触动了中年男子心中的弦,男子自顾倒出心中的苦水。
原来,他和妻子是大学同学,十岁的女儿聪明漂亮,有车有房事业有成,可心底总是隐隐约约留有遗憾,偌大的家业竟然没有儿子来继承。又加上中年夫妻的婚姻味同嚼蜡,所以自己特地出来散心,静一静。
说完,长叹一口气,淤积的心事对陌生人托盘而出,不用顾虑,不用介意,不存芥蒂,也算是一种释放了。
一直未开口的青年男子,看一眼身边的女子,也开口了。原来,他俩刚结婚仨月,典型的一见钟情式,热恋一个月就火速闪婚,本以为白头偕老,谁料想婚后性格迥异,三天一小吵两天一大架,两人都身心疲惫。说好这趟旅行归来,就分道扬镳,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一旁的女子也幽幽叹口气,是的,还有两站我们就到家了,我俩说好了,不回家,直接去民政局把证换了,红的换成绿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老妇人用膝盖托着孩子,不徐不疾地用双手揉捏、敲打孩子的腿部肌肉,像是自言自语,也像是对孩子对车厢的所有人说,老天爷把这难念的经塞给咱,咱接过来了,就得好好念。识字的不识字的,都得好好念,手捧着,眼看着,嘴念着,心想着念好就能念好,心不想念好就真的念不好!你说对不,小宝子,我的小宝子?
怀里的孩子被逗得笑声不断,连喊“奶奶,奶奶”。
孩子嘴角不断涌出的涎水,一粗一细的腿,让另外的三人到底还是看出了端倪,年轻女子小心翼翼,孩子的腿——
老妇人笑笑,先天性的毛病,我捡垃圾的时候,捡到了她。算是俺娘俩有缘吧,谁抱她也哭,就是搁我怀里嘎嘎笑,我有一口饭,就饿不着她!
三人嘘唏着,看那孩子身体残疾,却一脸的灿烂。看那老妇人衣着寒酸,却一脸的安宁,全然不像自己。衣着光鲜有什么用?家财万贯又有什么用?快乐是用金钱买不来的。年轻夫妇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有话要说,却谁也不好意思开口。
老妇人继续絮叨着。俺庄户人也不懂个啥!俺就知道,每隔一段时间,俺攒下一点钱,就去大医院给俺孩子治治,以前她都不会讲一个字,现在竟然能喊俺“奶奶”了,俺知足着哪!这不,我卖了庄稼和牛羊,加上捡破烂的钱,又能去趟大医院了,俺娃有福哩!
你俩年轻的娃,也有福,搭家过日子,红个脸不算啥,瞧你俩多有夫妻相啊。遇上了,就是缘分;要是真撒了把,你俩屋里头那四口老人那还能受了哇,不得急得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啊!你俩的经,你俩可得手攥手手捧心念好!
还有这个大兄弟,我家里的娃跟你年纪差不多少,只可惜随他爹,命短。庄里人说我命硬,老天爷看我可怜,送我个孩子陪着我一块念经,这本经,我可得好好念,念好它!人都说,命中无子莫强求,求来求去结怨愁。老天爷赏给你一个家,你可不能把这个家生生撕碎了啊!
一时间,车厢静得很,只听见车跑在路上“咣当,咣当”的声响,孩子安静地睡着了。
中年男子站起身,急急吼吼地要下车,他说,他本来准备去找以前的初恋,现在不想去了,想回家,给女儿买个大娃娃,给妻子买条项链,捎上几瓶二锅头,老丈人好这两口儿。
望着男子下车的背影,年轻女子依着身旁的男人,男人爱怜地拢拢她耳边的头发,两个人的手,十指相扣。
那厢,老妇人抱着孩子,两人一同发出了细微又幸福的鼾声。
看——女子指指窗外一闪而过的雪山,那是一片向阳的坡地,白白的雪下,隐隐约约能看见葱绿的颜色。男人咬住她的耳垂,宝贝,回家,我们要个孩子吧。
春天,怕是就要来了吧。
【意想不到的回报】
沈岳明
19岁那年,他一个人从老家潮州乡下跑出来闯广州。因为人生地不熟,工作又不好找,很快,他便将可怜的一点盘缠花得精光。怎么办?如果再找不到一份能够填饱肚子的工作,那他非得饿死在街头不可。
他想,哪怕是讨饭也不能回老家去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他在一条小街上徘徊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走到了离自己最近的那家饭馆。
当他正准备开口说:“老板,您只要让我吃一顿饱饭,我愿意给您做事,洗碗拖地,打扫卫生,什么脏活重活都行。”可是,那家饭店的老板一看他的样子,就马上挥手将他轰了出来。
没办法,他只得往第二家去碰运气。这次,他刚开口说了句“老板,您只要让我吃顿饱饭……”话还没说完,结果又被人家给轰了出来。他反复总结经验,肯定是他犹豫不决的样子,让人误会自己是个坏人。因为他年纪轻轻,四肢健全,哪里像个乞丐嘛!
最后,只剩下一家了,那家饭店里好像没有男人,是一个40多岁的女人开的店。因为店太小,生意也不怎么好,老板娘既是厨师又是服务员。也许是感觉到女人弱小好欺吧,他没再像上次那样找人家讨饭吃,而是像一个食客一样大大方方地坐到了饭桌旁。老板娘很快便给他端上来一盘菜一碗汤,还有一大碗米饭。
对于已经快一天没有吃东西的他来说,这桌饭菜比山珍海味还可口。很快,他便如风卷残云般将饭菜吃了个精光。吃完了饭,他还端着盘子不肯撒手,为什么呢?因为吃完饭就得给钱,他哪有钱给人家呀?老板娘跑过来好几次,问他是不是还需要点什么,他只是一个劲地摇头。
终于,老板娘跑到别的桌上去了,他趁机拿起自己的破包撒腿就往外跑,跑出了好远,他才敢回头看一眼。可是,后面并没人跟过来。虽然他的心渐渐地平静了下来,不再担心有人找他麻烦了,但他并没因此感到高兴,反而像有一种什么东西在隐隐地搅得他不得安宁。他知道,那是良心的煎熬,如果不将那顿饭钱挣回来还给那个老板娘,他的心里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第二天,他终于在附近的一个工业区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一个月后,当他拿着那顿饭钱要交给饭店老板娘的时候,老板娘竟然一脸的不解,他仔细地向老板娘讲述了当时的情景。可是老板娘还是一个劲地摇头。怎么办?她就是不肯收下自己的那顿饭钱!终于,老板娘啊地叫了一声说:“我想起来了,我是记得有那么个人,跟你也长得挺像,吃了饭后就往外面跑,我还以为是赶公交车呢。”他高兴地说:“那您就收下这顿饭钱吧!”
老板娘说:“不,我还是不能收,因为我只记得你从饭店里跑出去,却不记得你没有给饭钱。”最终老板娘还是没有收下那顿饭钱。虽然只有区区几元钱,但却像一座山一样压在他的心上。他决定,无论如何,自己也得还上这个人情债。他一边发奋自学业务,一边努力工作,几年后,他便升为了厂里的生产主管。这时,他想自己报恩的机会来了,他将厂里的职工餐全部交给了那家饭店的老板娘来做,当然,他自己不出面。很快,那家几乎快倒闭了的小店活了起来。
又是几年过去了,他当上了这家工厂的厂长。而那家小店也由原来的小店变成了酒楼,附近其他几家小店却纷纷倒闭了。他当上厂长后,不但将所有工人的工作餐全都交给老板娘做,只要是生意上的客人,他都往那里带。现在,他成了有名的企业家,而那家小店也成了大酒店。而这一切,小店的老板娘却毫不知情。
他就是民营企业家李再延,这是他在一次做客当地电视台经济论坛时,给观众讲述的关于自己的一段亲身经历。
讲完后,主持人对李再延说:“那家小店的老板娘真幸运,碰上了你这么个好人,如果她知道了这一切,她肯定会感谢你的。”李再延却说:“不,要说感谢,也得我感谢她才对。因为这些年来,我完全是以她那种为人处世的态度,来经营我们工厂的,我的人缘之所以这么好,工厂的生意之所以这么旺,完全是她教会了我做人做事的道理。因为她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我:每一个不求回报的人,都会得到更好的回报的!”
【昆明印象】
巴陵
长期在城市间行走,雷同的城市很多,能留下记忆的城市不多,让我记忆深刻的城市更少。这次到昆明住了几天,昆明这个城市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也许与昆明四季如春有关。
我到昆明,正好碰上西南地区大旱,昆明有好几个月没有下雨了,昆明的气候也不像我想象的四季如春,而是干旱异常,气温高涨。其他城市已经是春花烂漫,昆明好像来得晚些,还是冬末迹象。
走在昆明的大街小巷,我的身影不油然的慢下来,没有大城市的快节奏,与本地人慢悠悠的行走在街上,遛达起两旁的景物。我虽然穿着衬衣,当我看着昆明的女人,她们的衣着明显的感觉有些挑逗,昆明女人的领口比长沙女人更敢于袒露,衣着单薄、飘逸,瞟一眼就可以找到欣赏的部位。
花枝招展的昆明女人,像春天的花朵,在哪里争艳斗媚,寻找可以欣赏自己的主儿。但是,她们的皮肤好像不太为她们争取这些脸面,有些暗淡和黑色,与长沙女人相比,少了几分清丽和白洁,更少了些娇嫩和狐媚。
在昆明住了数天,感觉到昆明人生活上有些晚点。我们生活在大城市,都是早起的鸟儿,赶着上班和做事。在昆明,很难找到这么忙碌的人们,他们在悠闲的过日子。每天早晨,我七点起床,收拾洗漱后去吃早餐,早餐店才开门,店里冷冷清清,很少有食客。看着空旷的店面,觉得有些凄凉和冷陌,坐下吃完过桥米线,再去街上闲逛。
街上也安安静静,除了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其他人群比较少,偶尔碰上一两个早起的本地老人,在不急不慢的转悠或做操之外,很难看到其他人。我在大街上转一圈,呼吸了新鲜空气,才回酒店准备去办事,经过早餐店,才看到有人慢慢来用餐。
我在昆明,住在关上,生活了几天,知道昆明人讲究夜生活,对漆黑的夜晚情有独钟,晚上过得有滋有味,比白天更有质量和高度。舞厅和宵夜是昆明人晚上的必须课,他们热衷于运动与进食相结合。我在昆明认识了一些当地的男女老少,他们都是舞林中人,对舞蹈无比热爱,跳到十二点才肯散场。跳完舞,他们的下一个项目就是宵夜,对宵夜的态度,比对舞蹈更有坚持力。喜欢宵夜的人,一般忙碌到凌晨三四点,才肯收场,回家休息。我到昆明,也参加了他们的宵夜大军,好好的享受了几个夜晚的美食,他们的美食却非常便宜,我与妻子一个晚上才吃不到一百元,而且尝试了许多的昆明美味。
到昆明,吃滇味美食也许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我一个湘菜的美食者,吃到傣族美食,非常兴奋。以前没到过昆明,只知道昆明的饮食属于滇贵菜系,有傣族风味。傣族菜到底是一种什么样子,我无从知晓。这次到昆明,才知道昆明的饮食很有特色,酸味和卤味调配,形成自己的风味。昆明人的主食,除了大米,洋芋占有很大的比例,我在昆明吃过的洋芋,有洋芋饭、洋芋饼、脆皮洋芋等,做得很有特色,味道也很别致,吃了记忆深刻。
昆明人习惯于吃带酸味的菜,虽然没有贵州菜那么酸,却酸味不减,腐乳辣味常留,连普通的蛋炒饭、蛋炒粉等食物,都可以吃到快意的酸辣味。在我品味过的很多小吃和滇菜中,都加有酸辣的腐乳和剁辣椒,提高食物的味道和味觉。
昆明四季如春,气候适宜,最适宜蘑菇和青菜生长。每年八月,蘑菇成为昆明美食里的风景线,慢慢端上了公众的餐桌。当地美食达人告诉我,昆明的蘑菇有上百种,常见的有三十余种,数量大,吃的季节长。在关上双桥美食街,宵夜最鼎盛的时候是蘑菇上市的日子,无论是昆明本地人还是来昆明旅游的外地客人,都会到关上来品味昆明的蘑菇。吃着昆明的各种蘑菇,可以感觉到昆明蘑菇世界有多大范畴,才知道自己有多少美食没有吃过。
在昆明的街头巷尾,到处可见的店面是茶叶店。昆明的茶叶店把茶叶和烟集中在一起卖。云南有两大特产,一是普洱茶、一是云烟。在人们的生活中,烟和茶慢慢的被人们所重视,也慢慢的被人为的炒作,搞得大家都耳熟能详,云烟和普洱茶都受其害。
我喜欢喝普洱茶,以前很多朋友给我捎带普洱茶回长沙,不知道普洱茶的意义和品味的形式。这次到昆明,我当然要好好品味地道的普洱茶,感受喝普洱的风味,我每到一家茶叶店,都要与老板侃普洱,一起品味他们煮的普洱茶。我喝多了,才知道像我这样饮茶如牛的人,最好用大玻璃壶泡。茶叶洗干净后,一次又一次的续水,加满一壶开水,带着葡萄酒的红色,非常诱人,喝着还有点甜味。
我走访了很多茶叶店,才知道很多普洱茶叶店都不是云南人在经营,由江西人做。近二十年,江西人从普洱茶的加工到销售,都在慢慢的蚕食云南人的空间。现在普洱茶的销售,有一半控制在江西人手里。还从江西人的口里知道,云南人做生意不是很厉害,唯一做得好的生意是普洱茶,因为那是他们的老本行。
有了这些零星的记忆,慢慢具象化,我才整理出昆明的印象,永远留在脑海里。
【多年以后懂得爱】
王风英
8岁以前,和所有的孩子一样,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9岁那年,他的父亲因病突然去世,从此他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
不料,三个月后,母亲往家领回一个男人并对他说:“以后叔叔就住在我们家了,因为我们家需要叔叔的支撑。”他愤怒地说:“不要,以后我能养家。你让他滚出去。”“不许你这样跟叔叔说话!”紧跟着一个响亮耳光打在他的脸上。他愣怔了片刻,一溜烟地跑出房门。
暮色四合,他蜷缩在一堆杂草里,心就像这黑夜一样暗淡,父亲离他而去,母亲有了别人,他的心像被刀割了一般,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突然,他听到男人呼唤自己的名字,一个念头顿时在脑海里浮现,他决定教训教训这个男人。
于是,男人在寻他无果返回家时,便有了重重摔倒的那一幕。看着满脸血迹的他,拎着那条绊倒他的绳子进屋后,他听到屋子里传来母亲的厉声责骂声。这个可恶的男人,就是成心来分裂他和母亲的感情。
高中那年,因为学校离家较远,他住了校。那天,男人又来到学校给他送衣物,在宿舍门口,他接过东西后扭头就回了宿舍。一名同学好奇地问:“你父亲大老远来给你送衣物,你怎么连声招呼都不打?”他恼羞成怒地说:“我的事儿,不用你管。”同学也不甘示弱,大声对他说:“我偏要管!”于是,他与同学由争吵变成厮打,他抓起宿舍里的一把椅子砸了过去,顿时,同学的头上开始血流不止,昏倒在地。因为这件事,同学家长不依不饶地要求学校辞退他。这让他他更加憎恨那个男人,要不是他,自己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转眼间大学即将毕业,他和几名同学为写毕业论文一起回到家乡做调研。那些日子,他不愿回家,和同学住在招待所。这天,在石料场一个坡道上,他们看到一个腰弯的像大虾米一样的男人正吃力地拉着一车的石料,艰难地往前挪着脚步。
几名同学心照不宣急忙跑过去帮男人推车。一直到上完了坡道,男人才扭过头气喘吁吁地说:“谢谢!谢谢!”就在男人扭头的刹那,男人的眼睛与他的眼睛撞在了一起,就那样僵在了那里。
他扭头一鼓气跑回了家。一进家门,他就迫不及待地问母亲:“妈,那个男人不是有份不错的工作吗?怎么会去干那种活?他到底图什么呢?”母亲看到他突然回来,先是惊喜,而后才悠悠地说:“孩子,他什么也不图,他只为了一个承诺,那就是用尽全力来爱你!”“还记得那次他出去找你吗?你用绳子绊倒了他,摔得头破血流,可他从没有一句怨言;你上高中那年,他就从原单位辞了职,那工作虽然清闲却挣钱少,你要上学,我要吃药,所以,他从那时起就换了一份拉石料的工作;还有那年,你和同学打架,学校准备开除你,他背着你找到那同学的家长,给他们跪下这才取得了他们的原谅啊……”说着,母亲从枕头底下抽出一封信。那是父亲临终前写给他的信。
原来,那一年,父亲患上了不治之症,母亲也被查出患上了一种慢性病,从此不能再干体力活。男人和父亲是工友,因为是个孤儿,到30多岁也没结过婚。就是在这个家岌岌可危之时,男人主动承担起照顾他们的责任。
一直到父亲临终前,父亲拉着男人的手说:“我这一走,最放不下的就是他们母子,你能帮我照顾他们吗?”男人深深地点了点头,可父亲说:“我的意思是,孩子还小,他不能没有父亲。”男人起初死活不答应,可看着父亲那双祈求的眼神,男人只好应允下来。为了让父亲走得安心,男人向父亲承诺,一定用尽全力来爱这个家。
看完了信,他早已经是泪流满面,问母亲:“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一切。”母亲说:“开始的时候你还小不懂事,等你长大了,他却不让把信交给你,他说要用爱让你来接受他。”“可是,这些年我却视这些爱而不见!还口口声声让他滚出去!”说完,他便发疯似地又跑了出去。
来到了石料场,远眺,寻觅,他终于看到了那个比“落满地面的尘埃还要低”的拉车男人。他几步就跨到了男人的面前。男人看到他,却吓了一跳,急忙卑微地低下头说:“你?你怎么又来了?”他却上前一把抱住了这个男人,心痛到无法呼吸、无可名状、却又悔恨交加。
【躲在黑暗里盛享阳光】
侯拥华
每每忆起中学时光,我总有一种不堪回首的感觉。那时候,我不过是一个心智未熟的少年,许多事情都不曾经历,却偏偏要承受上帝的不公,突然间遭遇那么多家庭变故与是非曲直。
刚上初中,记得有段时间,母亲总是一脸愁容。我上学之前与放学之后,从来没有见到她开心地笑过,见到她的时候,她总是愁容满面不胜忧伤的样子。这让我大惑不解。渐渐地,我从父亲和母亲的私下谈话中,隐隐知道了原因。原来,那段时间母亲在为外祖父的身体日夜担忧着。外祖父身患食道癌,在疾病的侵蚀下,日渐消瘦,母亲却无能为力,这怎么能不让她忧愁和焦虑呢?
那个时候,我刚从一所农村小学进入一所乡村中学读书,像一只从鸟笼中突然被放飞的小鸟,很是无拘无束地疯玩了一阵子。可是,自从知道了外祖父的病情后,我再也快乐不起来了。那个爱我的、令我终生都敬重的老人,在我心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可看着他形容枯槁,我心中有种无法言说的痛。
每日回家,睡不着,便偷听母亲和父亲的谈话。他们低声谈论着外祖父的病情,以及到哪里治疗的话题。夜里,听着那高高低低、影影绰绰又充满神秘的说话声,内心便被一种难以形容的恐惧包围着。直至今日,想起那些过往,内心还是紧张不安的。
当我知道外祖父患病的消息后,他的病已经到了癌症晚期。母亲整日里忙碌着送他到各大医院检查,还四处在民间求医问药。当然,大家都刻意瞒着外祖父,不让他知道自己的病情。可是,当时除了外祖父,一家老小全都知道他真实的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奔波,面对当时还无法治愈的绝症,大家除了叹息与绝望,再无别的办法了。
在这样氛围的包围下,很快,我活泼开朗的性格变成了沉默寡言,心事和母亲一样的沉重。初中二年级,外祖父去世了,我哭得伤心欲绝,母亲更是悲伤断肠。之后不久,曾外祖母和外祖母在一年之内相继去世。母亲受不了亲人相继离世的打击,精神一下子崩溃了,整日喜怒无常以泪洗面,身体也垮掉了。家里变得一团糟,父亲除了要做好十几亩地的农活,还要料理家务、照顾我和幼年的弟弟,然后从百忙中再抽出时间带母亲出去治病。
此外,老实巴交的父亲那时还是个村干部,担任一些村里的管理工作,刚直不阿的性格也为他惹起许多事端。那段时间,有人找上门来吵架骂娘,也有人纠集家族势力想要动武。
家里家外简直乱翻了天,那时候,我感觉天真的是塌下来了。看着日日焦虑坐立不安的父亲,内心更加惶恐不安,学业更是一落千丈。
很快,学校的老师找上门来,把我在学校的表现通通告诉了父亲。父亲这才知道,我每天在学校都是浑浑噩噩地混日子,白日上课昏昏沉沉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交上来的作业更是写得一塌糊涂。那天,父亲把我叫到眼前,当着老师的面狠狠训斥了我一顿。我在老师和父亲面前却是一副麻木不仁的样子,令他更是着急。
老师走后,父亲拉我坐下来谈话,谈到家事时,说着说着一向坚强的父亲,眼角竟然溢出了泪水。父亲激动的样子让我羞愧难当,我站在那里,把头垂下来,不敢再看父亲投来的目光。看我一直沉默不语,父亲停止了谈话,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指着屋门口对我说:“儿啊,屋子里虽然照不到阳光,可是我们可以想象着院子里充足的阳光正照在我们心上。只要心里有了阳光,还有什么坎儿过不去呢?”
父亲的话让我一激灵,听过他的话,我把头抬了起来。那一刻,站在光线暗淡的屋子里,顺父亲手指的方向望去,目光穿过狭窄敞开着的木门,我看见了一院子金灿灿正在跳舞的阳光,内心刹那间变得温暖明亮起来。
再后来,我全身心地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刻意忘记家里那些不愉快的事情,让学习占据整个心灵,不分昼夜地学习。每当学习累了的时候,我便会想起父亲的那句话,仿佛自己真的就坐在阳光下享受它的普照,内心又生发出无限的力量。
因为勤奋用功,很快,我的成绩就进入年级前列。等到初中毕业的时候,我考上了当时人人都羡慕的师范学校。家里的情况也渐渐好起来,那时母亲的身体也好起来了。
现在回望那些往事,我总免不了要感慨一番。感慨之余,我更要感谢我的父亲,是他教会了我如何面对困难。
至今,我的内心仍然有一个坚定信念:即便你身处黑暗,你的内心仍然可以盛享阳光。
【灵魂的芳香】
侯拥华
下午温煦的阳光透过落地窗,轻飘飘洒在她身上。她羞红着脸站在柜台前,双腿并拢,低首含胸,背在身后的两只手不停地绞着腰部的衣服。那团衣布,很快就被蹂躏得皱皱巴巴,不成样子。
“同样是学生,这素质差别怎么这么大呢?如果你要看书,给我说,叔叔,我没钱,下次还你,我也会让你把书带走的,即便你不来还钱也无所谓!”一个穿花格子衬衣的男人,铁青着脸,坐在乳白色的柜台后面,挥舞着手臂,絮絮叨叨。柜台上摆放着一台电脑,显示屏被分割成若干块的网状。
她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微胖的身躯,肥大的橘黄色汗衫罩到大腿的位置,一点也显不出少女婀娜的腰身。她只是低着头,只是双手在使劲绞衣服,一语不发。
“你怎么不说话?是没话可说吧?!我告诉你,我看得清清楚楚的。我这里面有监控。一切都在我掌控之中。”穿花格子衬衣的男人,嘴角飞快地跳动,唾沫星四溅。
她站立着的双腿开始瑟瑟发抖,泪水止不住从眼眶里流出来。
“叔叔,饶我一次吧……我真没钱。以后再也不敢了。”她嗫嚅着轻声告饶,脸涨得通红通红,声音低得像只蚊子。
“没钱?没钱就能偷?都像你这样,我还想卖书不。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做,我看得清清楚楚,监控里现在还有记录呢,要不要我调出来给你看——哼!没商量,给你家长打电话吧,过来接你。”
男人吵得很凶,书店里不断有人扭回头望过来,目光里全带着刺儿,在她身上扎来扎去。她把头埋得更低了,一头黑头垂下来,像一块幕布,把整张脸遮得严严实实。
“不叫人,就别想走。”花格子男气急了,挑着眼睛瞪着她,露出一副不容商量的神情。
电话就摆在柜台上,触手可及。她只要想打,身子向前迈一小步即可。可她却怎么也无法鼓起勇气去迈那一小步,连抬起头的勇气都没有。
时间就这样缓缓流淌而过。不断有人从柜台前结账走人,陆续有人从店外又走进来看书买书。
她似乎成了店里的展览品,就那样静静地戳在那里,也仿佛成了一本活生生的书,被人用异样的目光反复阅读着。每被看一眼,她就感到身上又多长出一根刺。直至后来,成了一只刺猬,困在人群里,把身子缩成了一团。
夜色降临的时候,店里变得空荡荡的,只剩下了花格子男和她两个人。花格子男上下打量她一番,摇摇头,把头埋在柜台里算起账来,计算器在他手里滴滴滴滴地响个不停。
花格子男似乎算了很久才停下来。算完后,他脸上浮起浅浅的笑,而后知足地抬起头,猛然间又看到柜台前站着的她。他愣了一下,如梦方醒的样子。
现在,花格子男不得不重新思考如何处置她的问题了。他把手里的笔在手指间飞转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只好把头垂下来看书。
街区远处的灯光陆续亮起来。花格子男从柜台里取了一本书,从里面绕出来,拽着她的衣袖往外走。出了店铺,他转回身麻利地落下卷闸门。
她恐惧着颤颤巍巍地极不情愿地跟在他身后。
街区不远处,转角处,是一家饭店。灯火辉煌,人流涌动。花格子男拽着她闪身进了饭店。
“偷东西还得管你饭吃。你说从哪说理去!”花格子男一副极不情愿的委屈相,仿佛真要他管她吃饭似的。
她并没有随花格子男坐下来,她不敢,也无脸这样做。她就木头一般站在他面前,低首垂眉。花格子男要的是面食,饭很快端上来。他砸吧着嘴巴跐溜跐溜,把面吃得响彻云霄。
饱餐后,花格子男带她又折回书店。
书店里重新亮起了灯光。她依旧站在原来的位置,低头含胸,让如瀑的黑发罩住脸,依旧把双手背在身后使劲绞着腰部的衣服,把那一团布绞成麻花。
花格子男依旧坐在柜台后面。他搬弄着手里的书,思考着什么。
“算了。你走吧。下不为例。以后别再来,别再让我见到你。”花格子男抬了抬鼻梁上的眼镜,蹙着眉头,想了很久,又看了看表,才撂出一句。似乎是无奈之举。
然后,花格子男推她出去,哗啦一声,落下卷闸门,消失在夜色中。
那一晚,她是落荒而逃的,一路上泪水涟涟。她跌跌撞撞地走过灯火辉煌的街区,又糊里糊涂地钻进黑暗的胡同。当她推开家门后,才发现父亲和母亲已经坐在饭桌上吃饭了。她没有理会他们,直接进了自己的房间沉沉睡去。不久,父亲和母亲过来敲她的房门,敲得地动山摇,可她没开。
第二天清晨,她如旧,起床,整理房间,洗脸,刷牙,吃饭,然后整理书包去上学,仿佛昨天发生的事情与她无关。
她刚迈出门槛,却被父亲叫住了。
“闺女,把钱带上,需要什么就买什么。”父亲从皱巴巴的上衣口袋里取出了一张钞票,十元钱,塞给她。
她看着父亲,忽然想哭。父亲刚刚做了手术,瘦弱得像一片随时都会被风吹跑的枯叶。为了看病,家里早已债台高筑了,没钱治疗,父亲不得不回家硬撑着病弱的身体继续找活干。
“对了。还有一本书,送你。”父亲像变魔术,从怀里抽出一本书来。
书,崭新崭新的,只是封面有些皱巴。
她接过来看,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着转儿。那本书,昨天,她在书店里见过,而且还被她捧掌心,揣在怀里。
她刚要张口。父亲却打住了她。父亲看着她,呵呵地笑。父亲说:“书,是人送的。”
“昨晚,你刚回家不久,一个穿花格子衬衣的男子就跟了进来。他说,你在他书店看这本书看了一个下午,临走时,却没买。那么喜欢,却不买,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
她抬起头,把嘴巴张得老大。
许多天后,她再去那家书店。发现书店已经换了老板。那个看上去很凶的花格子男,变成了一个穿白色T恤的年轻男孩子。新老板和她打着招呼,她冲他笑了一下。
书店里依旧人满为患,人头攒动,涌动着浑浊的气息。
可她站在那家小书店里,忽然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芳香——那芳香来自灵魂。
一切都没改变,除了墙壁上多出的一条崭新的标语:读书是高尚的------可你却不能用龌龊的行为,去实现高尚的目的。
【空中的梦想舞台】
花瓣雨
如果说你是售楼小姐,大家会不足为奇;如果说你是“飞机卖手”,大家一定觉得这个职业既新鲜又刺激,还有点不可思议。其实,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27岁的太原女孩李雅兰便就职于美国纽约的亚菲特有限公司从事飞机销售,而且是一个三年赚取千万财富的“飞机卖手”。那么,是什么机缘让她成为一个卖飞机的“达人”呢?
和所有的孩子一样,6岁时,李雅兰已经拥有了一大堆的玩具,其中最多的玩具当属飞机了。有人开玩笑地问她:“你收藏这么多飞机,不会是想以后开飞机拍卖会吧!”一句话,顿时点燃了她心中的梦想,于是,她脆脆地回答:“长大了,我就是要卖飞机,而且要卖真飞机。”听完她的话,一旁的父母苦笑着说:“这丫头,怎么连飞机也敢卖?”
心中有了梦想,考大学时,不经商量,她就毫不犹豫地在志愿书上填上了中国民航学院。2004年她以优异的成绩如愿从中国民航学院航空电子专业毕业,之后,她被分配到南方一家航空公司从事飞机维修。她是个用心的女孩,两年的时间,她就熟练掌握了飞机的各个部件,并顺利地获得非常难拿到的飞机维修AV执照。不久,凭着她过硬的专业技能,她瞅准了美国这个广阔的市场,于是,便申请到了美国准备打拼一番自己的天地。
经多方咨询和投递简历,2008年8月,她终于得到了一份面试通知:亚菲特有限公司的“飞机卖手”,也就是飞机销售代表。
手捧着面试通知,她欣喜若狂,因为亚菲特公司是国际知名飞机销售商,除同波音、空客这两个大哥大级别的飞机制造商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外,还与诸如美国西锐、加拿大庞巴迪、法国达索等企业都有生意往来。
李雅兰较强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再加上亚菲特公司看好了中国市场的潜力,所以,使得这个中国女孩顺利过关,最终成为了亚菲特公司的“飞机卖手”。
然而,这个看上去很酷的职业,真正运作起来却非常艰苦。首先,你要把自己弄成一本“飞机百科全书”,几百种飞机型号,客户无论咨询哪一种,你都要马上精准地一一详细解答,比如这种飞机的速度、最大飞行高度、耗油量、安全装置的可靠性能,以及在全球的销量和受欢迎程度如何等等。当然,每卖出一架飞机,你得到的奖金也会超过8000美元,甚至10万美元。
无数个夜晚,为做方案李雅兰熬红了眼睛,有一次为了赶到和客户约定的咖啡馆见面,她还差点出了车祸。尽管她煞费苦心,往往那些购机者还是潇洒地离去,这时候,她不仅不发任何牢骚,还微笑着将对方送出。
2009年初的一天,李雅兰接待了一名40多岁的农场主哈利。他先看了看几种小型飞机,接着又钻进驾驶室参观,随后又坐进模拟器里,只顾陶醉地“体验”飞行的美妙,全然没有一点购买飞机的意向。很多人劝李雅兰,糊弄一下他就算了。可李雅兰却认为“来者就是上帝”,依然详细地一一解答哈利的提问。没想到的是,哈利竟决定买一架比奇富豪G36,同事们得知后,哗然之余纷纷建议李雅兰尽快签订合同,以免哈利临时反悔,可李雅兰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向哈利推荐了一款性价比更好的罗宾逊R-44四座直升飞机。李雅兰对哈利说:“这款飞机虽然价格更便宜,但更适合您的实际需要,因为您的住处离小型机场比较远,用比奇富豪G36会很不方便。”哈利听后,先是一愣,既而开怀大笑:“我是第一次遇到宁愿少挣钱的销售员。”说完,他当场爽快签单。让李雅兰也顺利拿到了8300美元奖金。
这之后,很多人冲着李雅兰的技术背景和真诚信誉,慕名前来找李雅兰做顾问,令她惊喜的是,接下来又成功签下了几单,从此真正打开了她的销售局面。三年的时间竟让她赚取千万的财富,由此,成就了她在纽约卖飞机的神话,也圆了她儿时的梦想。
记得阿基米德曾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动地球。”是的,梦想的力量不可估量。梦想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因为敢想,所以敢做,也才会有梦想成真的可能。未来,李雅兰看好了国内私人飞机市场,我们有理由相信,青春因为梦想,她的人生将更加美丽灿烂。
【玻璃女孩:上帝最宠爱的“苹果”】
花瓣雨
1979年3月,她出生在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双庙乡油坊村一个农民的家庭,她的到来,无疑给这个普通的家庭带来了喜悦。然而,仅仅在她出生50多天时,幸福便被她无情地打碎了。因为骨折,她被医生诊断为:先天性脆骨症,人称“玻璃娃”,也就是浑身的骨头就像玻璃一样,稍稍磕着碰着就会骨折。
从此以后,骨折,成了她一路成长中挥之不去的“影子”,常常因为一点疏忽,就会造成一次又一次的骨折。在她5岁时,一天,母亲把她抱到门口晒太阳,正好邻居几个小朋友在一起玩丢沙包,玩着玩着,沙包不知怎么就落在她的腿上,没想到也会造成她腿部受伤。
由于身体原因,长这么大,她的活动范围,仅仅局限在家门口。一次,母亲想用排子车推着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推到一个拐弯处时,她不小心滚落在地上,结果头摔破了,四肢全部骨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疼痛难忍,嘴唇都咬破了。她对母亲大声喊道:“我要是再骨折,你们就把我扔出去算了。我再也不想要我自己了。”母亲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母女俩抱头痛哭。
当别的孩子在村子里四处奔跑时,她却只能坐在床上,偎依在亲人身旁。一直到8岁时,她才第一次学会坐在小板凳上“走”路。然而,即使从屋里到门口,她也要花上十几分钟的时间。
坐在自家的大门口,每天看着同龄的孩子背着书包开开心心地去上学,她是多么的羡慕啊!于是,便一次次地恳求母亲自己也要去上学,母亲总是含着眼泪说:“孩子,不是妈不想让你去上学,是妈实在不忍心看你的身体受到伤害啊!”
9岁那年,父母都下地干活了,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多想看看学校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啊!于是,坐在小板凳上,她一步一挪地开始她的“长途”跋涉。从家里到学校,并不远的距离,她却整整走了2个小时,当学校的老师发现她时,她早已累得筋疲力尽、气喘吁吁,急忙派人把她安全送回到家里。然而,这次的经历,却让母亲彻底妥协,母亲说:“我娃这么喜欢读书,就是再苦再累,我也要一路小心翼翼地护送娃去读书。”
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她也是倍感珍惜。为了不给别人添麻烦,在学校里,她尽量不去厕所,也从不喝水。由于经常骨折,她常常带着夹板绷带去听课。所以,读书多年,她的成绩总是在年级名列前茅。
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叫做《我的梦》。在作文中,她这样写道:“我唯一的梦想就是能够吃上一种灵丹妙药,把病治好。到那时,我会飞跑着告诉所有的人:‘我会走了!我会走了!’”这篇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在全校各个班级轮流朗读,没有一个同学不为之感动。
也就是从这时起,在她的心里萌发出一个梦想,那就是当一名作家,出一本自己的书籍,将自己的经历全部记录在里面。1997年,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她的处女作《寻找春天》发表在邯郸晚报上,此后她陆续在多家媒体发表了带有自传性质的散文40余篇。
她在文章中曾这样写道:“无论是健全还是残疾,只要找到正确的人生坐标,生命就有意义了。而心理上的健全远比身体的健全重要。”于是,一个新的目标在她头脑中渐渐清晰起来,2010年初,她报考了北京大学心理系自学考试。
自学心理学的过程是艰难的,有时,为弄清一个概念,她要查阅好多资料。在学习《心理统计》时,她由于解题高度紧张焦虑,竟患了胃病。在病床上,她却仍一边输液,一边捧着书看,母亲心疼得一把夺过书:“孩子,咱命要紧啊!”辛勤的汗水,终于换来了她一年半时间内将16门心理学专科自考课程全部完成的奇迹。
一个偶然的机会,更是让她加入到义工的行列,利用心理学的专业知识,去帮助和疏导那些陷入心理困境的人,尽力为他们打开心结。其中,有这样一位青年,因车祸失去了一条腿,便对生活产生了绝望。她得知后,主动找到他,跟他谈自己的经历,谈人生,谈希望,直到那位青年惭愧地低下了头,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几年来,看着许多素昧平生的人在她的帮助下走出了困境,她深深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重大,也感受到了自己人生存在的价值。她,不过是一个在28年的生命历程中骨折30余次的脆弱女孩,却坚强得永不服输,用自己伤残的肢体演绎出一个别样的人生。她就是腿肌过早萎缩,骨骼发育畸形,身高至今只有1.1米的“玻璃女孩”——魏瑞红。
2012年5月20日,是全国助残日,也是瑞红最开心的日子,因为这一天她的梦想终于得以实现:她的专辑《玻璃女孩水晶心》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举行首发签售仪式。为此,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对她进行了专访,以“顽强生命书写坚强的心”为主题播报了她的事迹。这本记录了她一路成长与爱的书籍,也得到央视路一鸣老师、青年导师袁岳老师、凤凰卫视主持人任韧先生的大力推荐和支持。
有人说:“世上每一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所以都是有缺陷的人,有的人之所以缺陷大,那是因为上帝特别宠爱它的芬芳。”面对自己的不幸,魏瑞红总是乐观地说:“我就是上帝那个最‘宠爱’的苹果。”
【不是每一朵花开都需要理由】
王国军
结怨
我跟她结怨,是因为她动了母亲遗留给我的“奶酪”:一个布娃娃。那一年,母亲刚刚去世不久,父亲就带了一个年轻女人进来,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看模样不像正经人。
我和弟弟正在客厅里做作业,女人一来,父亲就让我们喊雪阿姨,我和弟弟都鄙夷地转过头去。任凭父亲怎么呵斥,都无动于衷。无奈。父亲,只好帮女人收拾房间。
我偷偷地在从门口往里望,心却想,这个女人真的会住在我们家吗?那以后怎么办?爸爸还会象以前一样爱我们吗?
有一天,放学回来,我突然看见床旁的布娃娃不见了,我急了:“我的布娃娃呢?”她从厨房里闪进来:“是我,我看着太脏了,所以就扔了。”我的气便不打一处来,仇恨瞬时间占据了我灵魂,上前拽住她的衣裳,扯着嗓门哭起来:“你赔,你赔,那是妈妈送给我的五岁生日礼物。你赔给我。”她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等了一会,她忽然向外跑去,片刻又垂头丧气地走回来。
刚回来的父亲,问清了原因,把我拿过去,吼我去睡觉。离去前,我突然狠狠在她手臂上咬了一口,父亲生气地想打我,我早跑到房间里去了,而弟弟也相当配合地把门反锁。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开始恨上了她。她怎么能随意处理我的东西呢。原以为,母亲走了,爸爸还会象以前那样宠我们,我甚至还跟伙伴们说,我爸这辈子都不会娶女人了,因为他是如此的舍不得我们,可是这个女人一来,什么希望都破灭了,爸爸一天就围着她(虽然他们没有办结婚),也不再对我们嘘寒问暖了。爸爸也变了,变得冷酷和严肃,从她眼里,再也看不到以往的那种温暖和深情。以至于六一儿童节,她带我们去逛公园,我们慌称口渴,让她给我们买冰激凌,却趁机爬到了树上,看着她焦急地走来走去,到处问人,我们幸灾乐祸地大笑。她终于有些绝望的瘫坐到草地上,我和弟弟才有说有笑地迎上去,她一骨碌爬起:“我的小祖宗,你们跑到哪里去了,把娘老子急死了。”我大声说:“你不是我娘,我的娘只有一个,你永远都没资格。”她一张脸涨得通红,隔了会,她咬牙切齿地说:“好,你们有种,有种从此自己把自己管好,不要我操心。”
很多人都围过来看热闹,我朝她吐了口唾液,抓着弟弟的手,扬长而去。
偷了爸爸的鞋
因为那一闹,我和她在家中的对立就更尖锐了。我死死记住了她的话。他们吃饭的时候,我和弟弟在外头玩,等他们吃完了,我们就去做,有的时候干脆在邻居家蹭饭吃。晚上,我和弟弟也从不踏进他们的房间。整个家,死气沉沉。爸爸一天到晚,都哀声叹气。好几次,爸爸走进我们的房间,见没人理他,又只好默默走开。爸的烟瘾也越来越来,常常一个人坐在门外,抽着烟,默默地望着远方,一坐就是一个晚上。
但这不能并减少我对她的仇恨,虽然我从没喊过她阿姨,我是如此恨她,恨她从我们身边夺走了爸爸。
那次,她外出演戏,父亲就在家里等她。因为我作文比赛拿了全市第一,父亲的脸堆满了笑容。她回来的时候,带了很多礼物,我去开门,她顾不得进来,一句话就是:“文儿,我给你买了件新衣服,很漂亮的。”我嘴一翘,不屑地说:“我有一件。妈妈给我买的,我才不稀罕。”爸爸赶紧圆场:“文儿,阿姨也是一番好意,再说了,妈妈那件衣服都买了三年了,是该换件新的了。”我朝着爸爸生气地嚷:“爸,你怎么能喜新厌旧呢?你让妈在天之灵怎么安息?”话太重,爸爸的脸一下子变得苍白,他把手举起来,我却毫不畏惧:“妈妈临终前,你在她的面前,发过誓,说从今以后不再打我们,难到你忘记了么?”她哭着往外跑,凄凉的背影,在秋风中一阵抖索。
爸起身想追她,但找遍了鞋架,却只有一只鞋子。原来,弟弟早趁他去洗手间的时候,藏了一只鞋。爸爸只好蹲下来,低声下气地说:“文儿,你快告诉爸爸,另一只鞋子在哪,我回来给你们买肯德鸡。”我说:“妈妈说过,肯德基是洋垃圾,叫我们不要吃。”爸生气地站起来,也顾不着再找鞋,开门就往外跑。
和她一起住了这么多年,却从来没好好和她说过一句话,也没给过好脸色,有时,我在想,是不是自己做得太过份了。
她要做我的保护神
我上初三的那一年,学校通知要开家长会,爸爸正好到外地出差了,我只好厚着脸皮去找她,没想到她爽快地答应了。我看了她一眼,小心谨慎地说:“你要答应我,不能在老师面前说我坏话。”她应允了。
说坏话的不是她,而是老师。因为最近上课表现一直不好,老师一股脑地全倒了出来。她不停地跟老师道歉,说会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出门,老师好奇地问,看你的年纪,不像他的妈,倒象姐姐。她亲昵地挽着我,说:“我怀他的时候,才十六岁。”老师哦了一声,尴尬地笑了。
跟她聊天,才知道她是外地人,被骗到这个城市做坐台的,是爸解救了她,所以她一直心甘情愿地跟着。
那个时候,我已经明白坐台什么意思,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都没有一点都看不起她的意思。我说,那你们是什么补办个婚礼啊?她一脸惊讶地看着我,那神情好像是听错了。我又重复了一遍,她突然紧紧抱着我:“文儿,我真的没听错吧,你不再反对我们了。我真的太高兴了,有你这句话,我受再多的苦,也值。”
爸爸回来时,我找他谈判:“雪阿姨都跟了你这么多年了,你应该给她一个名分了。”爸爸先是惊讶地望着我,继而一张脸僵在那,他有些束手无策地说:“文儿,你这话说的,这是大人的事,你别瞎操心。”
她一直就在那听着,我出来的时候,她转身想进去,眼有点红,象是哭过。我喊她,我说:“我肚子饿了,能不能给我烧几个菜。”那个晚上,我耳边总是响起她无奈又失望的叹息声。
因为最近治安不好,她劝我不要走小道回来,但我还是在一处偏僻的小道上被歹徒逮住了,钱被抢去了,还被打得鼻青脸肿。她心疼地给我擦红花油,然后说:“明天开始,我来接你。”
她果真在校园门外接我,我出来的时候,她挽着我的手就往前走。之后的几天,都相安无事,但有一天,我们还是被截住了,居然还是上回的那些混混。她突然从包里,取出一把水果刀来:“要是有种,你们就放马过来。”
对峙了一会,一个小混混说:“你有病啊,谁跟你玩命。”说完,灰溜溜地跑了。我们把这个故事告诉爸爸,他躺在床上,笑得合不拢嘴,等了一会,他紧紧抓住我和弟弟的手说:“孩子们,爸爸这些年对不起你们。”那个晚上,爸爸开心地给我们抄了一桌子菜,我敬了他们一杯酒说:“爸,以后别抽烟了。我们都大了,不再是以前那个只会伤你们心的小毛孩了。”爸爸的眼里,噙满了泪水,脸上却笑开了花。后来我才知道,爸爸之所以没有和她结婚,是怕我们反对,怕对不起死去的妈妈,我在想,如果母亲真的在天之灵,看到我们不开心,那才是真正的痛苦。
给她补办一场迟来的婚礼
我上高中了。由于课很紧张,我只好读住校。她基本上每周都会来看我,带来亲手炖的鸡肉汤。寝室里的同学也很喜欢她,因为她一来,好吃的,大家都有份。
人真的是很奇怪,以前我是如此的憎恨她,恨她抢走了我的爸爸,而现在却又是如此的喜欢她,甚至在很多问题上,我都坚定地站在了她的一边。
几次和爸爸商量补办婚礼的事,爸爸都不表态,我知道,爸爸是嫌她舞女出生,怕人家说闲话。我说:“她是一个很正经的很好的女人,何况人家把青春都洒在了我们家,再怎么着也也应该给她个名分。”
爸不和我争执,只是默默地想着,论理,我知道他是说不过我的。
忽然有两周,看不到她的影子,我急了,连忙打父亲的电话,才知她回了老家。好好的,怎么说都不说一声就回去了呢?爸爸经不起我的磨,只好说出实情,她是被气走的。我说:“哪我请假去接她,我不能没有她。”爸爸惊讶地看着我,半响才说:“儿子大了,心都向着外面了啊。”我说:“正是因为我不想向外,我才要这么说,我们王家,亏欠了她太多,我想,等把她接回来,应该给她补办场迟来的婚礼。”
再见到她的时候,是在酒店。她正穿着婚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笑着说:“我今后是叫妈妈呢还是叫你姐姐?”她佯装生气地过来打我:“别把我叫得那么老,我还没30呢。”爸爸就笑,眼角眉梢都是幸福的味道。
那天回家,我眉开眼笑地告诉她,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的面试我过了,他们同意高考降60分录取。她忽然哭了。我说:“哭什么呢?应该高兴才是。”她说:“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有出息,所以我一直守着你们家,不肯离去。”我说:“以前是我错了,等我有出息了,我要买套大房子,好好地孝敬你们二老。”
她病房里的花都开了
高考的前一个月,她病了。因为忙着复习,我只看过她一次,她摆了一盆仙人掌在里面,她说她这盆仙人掌陪了她近二十年了,她又说她一直喜欢仙人掌开花的样子,姹紫嫣红的,分外美丽。可我真的怀疑仙人掌会开花。
考试结束的第一天,我和室友买了香蕉,去看她。忽然呆住,病房的仙人掌上开出了娇艳的花朵,尤其是一朵粉红色的大型花朵,直径达五六十厘米。
我拨了香蕉皮,喂她,我说:“仙人掌怎么会开花呢?”她却说:“不是每一朵花开都需要理由。”
脑海中忽然象拍电影般浮现起这么多年的恩恩怨怨,我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原来,爱,正如她对我的爱,我对她的爱一样,一直不曾离去,却也并不需要理由……
【幸福其实挺简单】
王国民
说实话,我真想不到竟会跟秦小慧住到一起。秦小慧是我的同事。乍听名字,好像应该是个很美丽又很有修养的女人,其实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她矮得象个冬瓜,脸上还长满了恶心的蝴蝶斑,尤其是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地,男同事都戏称是皮球运动。但不可否认,她的代数课讲得很好,所以纵使在竟争如此激烈的学术里,她一直都相安无事。
入住那天,我早早把东西搬来了,又很仔细地把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忙碌了大半天,我刚坐下准备喘口气,秦小慧来了,大包小包的提了一大堆,就往门口挤。我来不及告诉她要换鞋,她便冲进来了,于是地上留下了一长串鲜明的泥土印记。
望着她那双也不知是什么年代的生产的旧军鞋,我愣了愣,但什么也没说。我只是再次操起拖把,仔细地抹去她留下的鲜明足印。秦小慧显得有点不好意思,刚说了句谢谢,便被我摆摆手挡了回去:少来这套,你这号人我见得多了,也不知是上辈子欠了你什么,意然会跟你住在一起。说完看着一脸窘态的她,我发出不屑的冷笑。
翌日,我正在写小说,秦小慧提了个开水瓶来找我。
小姐,要不要给你打瓶开水?
不用了,我自己买了热得快,等下就烧。我说。
什么?秦小慧吃惊的连退几步,一只手把手里的开水票捏得紧紧。天啊,你知不知道热得快有一千多瓦,这样天天烧水,那要花多少钱。
这房间里的电费我一个人出了,这怎可以了吧?
那不行,说好了两个人平分的,这是原则,懂不懂,我不能违背自己的原则做事。这么办吧,热得快给我,你的开水票也给我,我天天给你提开水。
秦小慧不同分说就从我的包里取走了热得快,又问我要所有的开水票。以后的每一天,她果然按照她的话去做了,而且很准时。
但说不清为什么,我对她仍没有一点好感,相反地,我对她是越来越讨厌了,我常常想起在这个世界上,原来女人还有这种活法的。
渐渐地,天气开始冷了起来。我便考虑着要买一台洗衣机了,但当我刚说起,她便惊讶地嚷开了,天啊,真想不到你们城里人竟然还有这种想法!
我冷冷地瞅着她。
怎么,难道我说错了,几件衣服又什么大不了的,洗洗不就得了,冷水泡泡手,还能强筋活骨。
真想不到还有如此茺唐的想法,我叹了口气,却没吱声。
要不,我给你洗吧。她见我一脸不高兴,语气也软了下来。
但秦小慧还是抱了我的衣服去洗了,我阻也阻不住。待衣服干的时候,我到底是忍不住和她吵了一架。原因很简单,她把我一件价值八百块的棉衣折腾得不象样子了。我赌气把棉衣向她一扔,便冲出了门。我打电话给母亲,说我实在是在这里住不下去了,我情愿到学校外面的农户家租间房子,我再也不想见到秦小慧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一直不理她。秦小慧也有所察觉,每次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微微一笑,试图给我说说话,我都假装没看见。
一天夜里,我刚写完一篇小说,正准备睡觉,秦小慧突然坐到了我床上,小声询问:怎么,要搬走?
我不说话。
别走吧,就算是我做错了还不行么?至于那件棉衣,我赔,我赔你钱,秦小慧左掏掏右掏掏,摸出了一大把钱。全是些一元二元的零钱,秦小慧很认真的数了数,说:这个月还没发工资,这里有一百块钱,是我这二周擦皮鞋攒来的,先给你,余下的发了工资我再给你。
不用了,我冷冷地说,过两天我就搬走,我已经找到房子了,至于那件棉衣,就当送你好了。
咱们还算不算朋友?秦小慧抬起头,一脸的沧桑。
朋友?我惊讶地望着她,想不到一个令我如此讨厌的女人竟自始至终一直把我当朋友看。我突然想起她为我做的那些事,我有些愧疚了,我又仔细地看着她,我第一次发现,在昏黄的灯光下,她的那张脸也不至于那么不中看。
她忽然靠在我的肩上哭起来。我慌忙好言相劝,可是我越劝她哭得越凶。好半响,她才止了眼泪,向我倒起苦水来。
原来,她的丈夫在几年前就因为车祸成了半个植物人,独生子也才10岁,这个家的重担就落在了她一个人的肩上,难怪她在学校里会那么拼命的工作,难怪她会那么舍吃俭用,连一双皮鞋都舍不得买。但纵使如此,她那点微薄的工资还不够丈夫吃药的,所以她才会利用一切闲余机会在社会上找兼职,难怪……
我深深地理解了这个女人,她不过才30出头,还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可是岁月的风霜早已把她磨得不象人样。她告诉我好每次给人家擦鞋人家都喊她作老太太,可是她只得忍住,笑脸相迎。
我忽然想起这么多年来,还没见过她的丈夫与儿子就提出去她家看看,她显得有点迟疑,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了。
于是,在一间破得不能再破的砖瓦房里,我见着了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是一脸地瘦,一脸地傻笑。房子里除了二张床,一张木桌子外,什么电器也没有。可我还是呆了下来,破天茺地在她家里吃了一顿晚饭。虽然只有二个青菜一个汤,我却吃得很开心。
出来的时候,秦小慧小声说:真是对不住,家里没什么招待的。
我摇摇头,同情地望着秦小慧,真没想到,你活得这么苦。
不,我觉得一点也不苦。秦小慧说,比起那些家破人亡的算是很幸福的了,我也很知足。虽说丈夫成了半个植物人,智商也只有七八岁孩子的水平,但至少每天回来的时候,我还有个说话的伴。我不奢求什么大富大贵,我只希望一家人能平平安安在一起,就算我再付出最多,也是值得的。
后来,我再也没想过搬家的念头,跟秦小慧在一起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自己也真正感到成熟了。以前,我吃肯德鸡的时候,以为很多人都会跟我一样在吃着肯德鸡,而不是像秦小慧一样啃着冷馒头当饭。以前,我在购物店挑着皮鞋时,以为这界上的绝大多数人也跟我一样换鞋如喝茶,而不是象秦小慧那样十年间就穿着同一双旧军鞋过生活。
幸福其实挺简单,在秦小慧眼里,在我们的眼里应该都一样。大富大贵不是她想要的,她要的只是一家人能平平安安地在一起,就是如此简单,幸福。我无法忘记这个词语,就如我无法忘却这个女人给我带来的震撼。我相信任何一个人只要真正进入了她的生活里,都会有和我相同的看法。
秦小慧应该算是座丰碑,至少我心里就这么想。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