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顿情缘-单人交响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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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晚时分,空气闷热而浑浊,这座大都市在遭受连续十天的热浪侵袭之后往往是这样。马儿疲倦地拖着超载的车厢穿过市区,前额上绑着海绵。下班回家的女店员们懒洋洋地给自己扇着风。从办公室里解放出来的男人们无精打采地走在路上,胳膊上搭着外套。红通通的太阳渐渐没入哈得逊河对岸的山背后。不过看样子,晚上并不会比白天凉快多少,因为树上的叶子还是纹丝不动,和下午的时候一样。

    我们整个七月都不得不留在城中,因为家里的病人迟迟不见好;现在已是八月初,就算再等上十天,我们也不一定能出城避暑。高温让病人难以成眠,延缓了身体的康复。那天傍晚六点刚过的时候,她好不容易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我们轻轻地离开她的房间,但愿她能至少睡上一个小时。

    我悄悄走下楼梯,打开大门到外面的门廊上站着,这时,我听到了排箫的尖利音调,伴着套铃的叮叮当当和鼓点的砰砰闷响。我马上猜到肯定是哪一路的流浪音乐家准备开演了,我也知道音乐一起,我家病人急需的安眠就会被无情地打断。

    我轻轻关上身后的大门,跃下台阶,向街角飞奔过去,声响似乎是从那儿传来的。我寻思着,这家伙要是个外国人,我只好给他几毛钱把他打发走,之后他准会每天晚上回到这里,不讨到钱就不走人,而我等于赞助了好几周我根本不想听的音乐会。而这位流动音乐家要是个美国人,我当然就能向他求情,以礼相待,而他也一定不会再来打扰我们了。

    我转过街角,看见几码开外的地方有一个古怪的身影一个打扮得稀奇古怪的怪人一个又瘦又高、四肢灵活的男人,头上戴的尖顶高帽显得他个子更高了,帽尖上用铁丝搭了个架子,上面挂着一串铃铛,随着脑袋的晃动叮叮当当响个不停。他穿着一件长长的亚麻风衣,衣摆拍打着两条裹着黑色紧身裤的竹竿腿。两腿间是一对镲,分别绑在两个膝盖上。他的背上绑着一个低音鼓,鼓上漆着广告,称这位表演者是“西奥菲勒斯·布里格斯教授,单人交响乐团”。鼓的两面各接了一根鼓槌,绑鼓槌的绳子顺着他的腿一直延伸到脚,这样一来,他只需用脚尖打节拍就能把鼓点加入合奏了。我刚才听到的排箫被固定在他的胸前,高度恰好到下巴,这样,他只要把脑袋一偏就能轻松地吹出声来。他左手拿着一把小提琴,右手持弓。一看到我过来,他就用弓轻叩琴箱,仿佛在提醒整个乐团集中注意。随后他举起小提琴,并没有举到下巴,因为有排箫挡着,而是把提琴靠在肩膀下方一点的位置,这种姿势在街头音乐家里并非罕见。毫无疑问,我来得正是时候。

    他显然不是外国人。只要看一眼他瘦长的脸、友好的眼和温柔的嘴,就能看出他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他的父母和祖父母也都出生在大西洋的这一边。

    “很抱歉在你开演之前打断你,”我赶忙说,“可否劳动大驾去稍远一点的地方表演离这个街角稍微远一点,如果你同意,我将不胜感激。”

    我马上意识到自己措辞不当,因为和善的笑容从他的嘴角消失了,而且他缓缓作答时的态度显得很生硬。

    “我好像没太听明白你的意思,”他说,“我可不是”

    “很抱歉不得不请你离开,”我打断他,努力解释,“我自己倒是很想听你的演奏;但是有个情况,我的一位家人久病初愈,正在慢慢地恢复,她已经一夜没合眼了,这才刚刚睡下。”

    “你怎么不早说呢?”西奥菲勒斯·布里格斯教授立刻应道,愉快的笑容重现在瘦削的脸上,“当然没问题,我可不希望我的音乐打扰到任何人。要是能让病人感到舒服,我就是跑到城市的另一头去也乐意呀。我可知道家有病号是什么滋味;没人比我知道得更清楚了没人比得了。”

    “你真是太好了,真的。”我说着,和他一起往街角走去。

    “噢,没关系,”他回答,“在哪儿演奏都一样。你就告诉我是哪幢房子吧,我好离它远点儿。”

    我把大门指给他看。

    “从街角数过去的第三户,对吗?”他问,“好,那就行了。我也很感激你提醒了我,我可不愿意吵醒一位病人;排箫和大鼓可不是安神的玩意儿,你说对吗?”

    微笑漾成一阵欢笑。我再次道谢并和他握手道别,然后他就转身走了,后面跟着一群孩子,自打我开口跟他说话,他们就一直眼巴巴地围着我俩。

    次日拂晓前,一场暴雨席卷了城市。大雨下了整整一天,总算给街道降了温,把空气洗刷一新。随着热浪的退去,大家终于可以安然入眠了。男人们在清晨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向办公室,女店员们上班的时候也不再没精打采的了。我家病人在迅速康复,过不了几天,我们就能带她一起出城了。

    扫除酷热的暴雨是周四下的,直到周五傍晚,天空才完全放晴。周六和周日的空气一直很清新。

    周日的黄昏时分,我来到门廊上坐着,这是不得不在城里度夏的纽约人的习惯。我搬了一两个坐垫出来坐下,嘴里叼着晚饭后的第二支雪茄。我陷入了一种与世无争的宁静之中,这一刻,我甚至摒弃了思考的必要。看着吐出的烟圈悠悠地在头上盘旋,我觉得十分满足。

    尽管我已超然世外,可我最终还是模糊地察觉出,有个男人在房子前面已经来来回回地走了两三趟,而且每次经过时都紧盯着我,似乎在期待我认出他来。他再次走过的时候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出他是个瘦高个儿,约莫五十来岁,瘦长脸刮得干干净净,穿着一身朴素的黑西装,从衣服上的各种皱摺和折痕判断,明显是周日去教会穿的正装。走到房前的时候,他放慢了脚步,抬头望上来。四目相对的时候,他笑了。我也立刻认出了他。原来是西奥菲勒斯·布里格斯教授,单人交响乐团。

    他发现我认出他来,就在那里站住了。我站起身来和他打招呼。

    “我记得是这座房子,”他开口说,“但我拿不准。你瞧,我这人没记性,就像蛤蟆没尾巴。不过,我觉着自己还不至于忘掉房子这么大的东西吧你看,我没搞错吧?”他愉快地笑了。“而且我觉得门廊上坐着的那人就是你,”他兴致勃勃地继续说,“真高兴我猜对了,因为我还想再见你一面,问问那位女士好些了没。那天晚上她睡好了吗?她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再一次为初次见面时他的体谅行为道谢,还感谢他此时的亲切关怀,并高兴地告诉他家里病人的好消息。这时我意识到应该尽些地主之谊,就问这位来客需不需要“来点什么”。

    “不用了,谢谢你,”他回答,“当然,如果你不介意我拒绝的话。事实上,我不喝了。我现在看不上红酒了,它像毒蛇一样又咬又叮,我可再也不想把蛇灌进肚子里了。我是喝够了,再也不想喝了。我觉着现在对我来说喝点最淡的鸡尾酒就够了;在那个蓝色老鼠绿色耗子和黄色猴子组成的欢乐大家庭里,已经没有我了。这些玩意儿我当年可不缺,就像开了个小动物园儿似的你懂的,那就像是一场常年举办的’世界上最棒的表演‘,而我拿着一张长期有效的入场券。但和那些没完没了的演出一样,你很快就厌倦了至少我厌倦了,然后就不喝了,现在我是滴酒不沾了。”

    “发誓戒酒了?”我一边问,一边在坐垫上挪了挪,让他在我身边坐下。

    “没有,”他坐了下来,干脆地说,“我不需要发誓去戒。我就是不喝了;就这么简单。”

    “有些人可觉得戒酒没那么容易。”我议论道。

    “那是不假,”他回答,“老实说,这对我来说也不容易。但我必须这么做,就是这样。你看,我尝试过喝酒解闷,但我发现并不上算。我可不喜欢那种长远看来注定赔本的买卖像是一种非常糟糕的经营之道,是不?所以我就不喝了。”

    似乎该由我接上一句老生常谈了,而我也把握住了时机:“沾酒容易,戒酒难呀。”

    “这我懂,我沾上它是够容易的,”他和蔼地笑答,“那时我还在当兵。一个男人在沼泽地里摸爬滚打了一个多星期之后,来上一口朗姆酒,那感觉可真不赖。”

    他这么一说,我才头一回注意到他外衣上的铜纽扣。

    “原来你当过兵呀?”我问,羡慕之情油然而生。我这一辈的人在南北战争的漫长年月里还只是无法参战的毛头小子,大多数人对上过沙场的老兵都怀有羡慕之情。

    “我在葛底斯堡当小鼓手来着,”他回答,“捞上这么个差事还真不容易呐!”

    “怎么呢?”我问。

    “咳,是这么回事,”他解释道,“我的父亲呢,是个缅因人,是一位船长。我母亲死后不久,父亲又结婚了。他这第二个妻子不喜欢我,而我也不咋喜欢她。我猜是我们俩之间从来就没什么母子之情吧。她喜欢时不时地跟着我父亲去航海,我也喜欢。我俩有一次跟他出海,那时正赶上战争爆发。我们出发去考斯[1]贩货,在接下来的62年夏天到了地中海。那年夏末的时候,我们到了热那亚[2],在那儿有机会看到报纸,上面印着的全都是战事消息。看样子这边的买卖也进展得不太顺,所以我就很想回家乡帮把手,镇压叛乱。你知道,我那时满十四岁了,个头很高,看着不止十四估计跟我现在差不多一样高。我在船上干的就是力气活儿,我想,既然山姆大叔[3]日子不好过,我怎么就不能像个汉子似的帮把手呢?我也不介意告诉你,后妈也没给我什么好日子过;她就是个鸡蛋里挑骨头的火药桶,怎么着都没法让她满意。港口里还有一条船停在我们附近,那个船长算是后妈的某个远房亲戚吧,我就上了他的船,我们直接回国,从热那亚一路开回朴次茅斯[4]。我想当兵打仗,结果人家不要我,说我太小,你说这不是瞎扯嘛。所以我就当了小鼓手,在波托马克集团军[5]里,从葛底斯堡到阿波马托克斯都待过。”

    “到战争结束时你也还只是个孩子呀。”我议论。

    “这个嘛,我那时十七,但我觉得自己老得像七十,”他笑答,瘦削的脸上笑出了皱纹,“反正李将军[6]投降后,转年我就够岁数结婚了,再转年我的女儿就出生了她要是还活着,现在应该快三十了。”

    “那你战后是不是留在正规军的某个乐队里了?”我问,很想弄明白他是如何从小水手变成小鼓手并最终壮大为单人交响乐团的。

    “没有,”他答道,“我的确考虑过,但是没留下。不过在海上漂泊了那么久,又参过军,总是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的,我可安顿不下来,我不愿意长期定居在任何地方。所以我开始了表演生涯。我一直很喜欢音乐,几乎什么乐器都能把弄,一把密齿梳子也可以,装满音栓的教堂管风琴也没问题。所以我就随一家马戏团外出巡演,用和声杯助兴表演。”

    “和声杯?”我疑惑地重复。

    “就是一个托盘,上面放好些红酒杯、高脚杯、平底玻璃杯什么的,杯子里放一些水,你懂的,水多水少音高就不一样。哈,我曾经用一个跨了七个八度的和声杯表演《铁砧合唱》[7],总要返场两次才能让观众过足瘾。我记得以前管这玩意儿叫’音乐玻璃杯‘但现在业内人士都叫和声杯。”

    我承认我听说过音乐玻璃杯。

    “我就是在那个助兴演出里表演和声杯的时候遇到我后来的妻子的,”他继续说,“她是个马戏团女郎。你知道,大多数马戏团女郎都是爱尔兰人,可她不是。她是从白山[8]那边来的。我刚一进团就朝她献殷勤,等马戏团到了冬季驻地的时候,我俩已经存了不少钱,于是就结婚啦!我老婆的乐感也不差,所以那个冬天我俩就搭档,搞了一个双人组合,开春的时候,我俩就作为’瑞士摇铃人‘上路开演啦!我俩的打扮就像我以前在那不勒斯见到的意大利佬似的。”

    我再次请他解释一下。

    “噢,你应该看过那种表演吧?”他忙问,“不过最近好像有些过气了。你得有一套好铃铛,能奏三到四个八度,全部铺开放在你面前的桌子上,然后你敲铃铛奏出曲子,就像敲和声杯似的。有的曲子用铃铛敲出来比什么都好听比如《洋基歌》和《吓跑黄鼠狼》。大伙儿就喜欢你挑些琅琅上口的曲子,再用铃铛给敲出来。哈,我和我老婆以前经常演奏爱国歌曲串烧,压轴的是《集合到国旗下》,士兵的寡妇们总是听得泪汪汪。要是我们能这么表演下去,肯定早就发了。可第二年夏天生了闺女之后,我老婆就病倒了。我们一直以为她很快会好起来,所以我接受了纽约这边的一份工作,在百老汇大道上巴纳姆的旧博物馆[9]里,在交响乐团里打鼓。你还记得巴纳姆的旧博物馆吧?”

    我说确实记得百老汇大道上的巴纳姆的旧博物馆。

    “我不太喜欢那里;你知道,动物可臭了,工作上限制又多,一天要表演两三次。但我必须想方设法留在纽约,因为老婆动弹不了。长话短说吧,她卧病在床差不多三十年了当然,并不是一直在遭罪,只是一直病歪歪的,也没什么胃口。我有时觉得她就这样了,不会好转,也不会恶化。但是两年前,就在我差不多习惯了她久病不愈的时候,她突然死了。女人真是太善变了,不是吗?”

    我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个物种的雌性行为的确让人捉摸不透。

    “我女儿比她妈妈早死一年;她这辈子一天病都没生过真的,这点她随我,”布里格斯教授继续说,“她和她丈夫以前在歌舞秀里表演’美国姑娘和爱尔兰小伙‘二重唱,现在人们都管这叫歌舞秀。”

    我说,我觉得“综艺节目”那种娱乐形式的旧称似乎更为恰当。

    “我也这么认为,”他接着说,“我也总这么跟他们讲。但他们都觉得歌舞秀这个名字更时髦现在的人就好这个,什么事都讲时髦。不过我觉得很多老式的东西比他们引以为傲的那些花哨的新发明要好得多。就拿三环马戏场来说吧除了老板之外,三环马戏场对谁有好处?观众每人总共只有两只眼睛,就算你有斜视,一次最多也只能看两个环啊,对不对?再说了,三环场没办法让真正的艺术家好好表演,只会让他灰心丧气,因为观众的注意力都被分散了。要是他根本没法确定观众在看他,他又怎么发挥出最佳水平呢?”

    我再次插话,表示完全赞同他的观点。

    “不管他们给我什么好处,我都绝不会去三环马戏场表演,”他继续说,“我搞了一出新节目,就快准备就绪了,一旦他们听说了,准会争着请我去表演。我”说到这儿,他停了下来,往街上来回扫视了一遍,似乎想确认没有人躲在附近偷听他接下来要说的话“我不介意告诉你,如果你想知道的话。”

    我声称自己很感兴趣,特别想了解他的这出新节目。

    “好,”他说,“我记得刚才跟你说过,我的外孙女现在是我唯一的家人。她快八岁了,是个小机灵鬼而且很健康,像她妈妈。她很喜欢我,这也像她妈妈。而且她天生就有音乐天赋我一放下乐器,她就摆弄起来,爱不释手她用风笛吹起《荣美圣城》来简直能让雕像落泪。她还喜欢唱歌好像欲罢不能似的。她有天使般的歌喉嘿,总有一天她会成为一代歌后。就是她的歌声启发我搞了这出新节目,就叫《山姆叔叔的小屋》,由她和我二人搭档。我演山姆叔叔兼拉小提琴,她演小伊娃,中间快速换装,扮成托普西。演小伊娃的时候,她当然得唱赞美诗《等到云消散》、《到那日,乐无比》之类的曲子;演托普西的时候,她会先来一段班卓琴独奏,返场的时候她会来一段唱跳,我拉小提琴给她伴奏。这个计划是不是很棒?肯定会引起轰动的!”

    我表态,认为这个主意很吸引人。

    “不过我已经决定了,”他接着说,“在我找到合适的首演机会之前,绝不带她亮相。我不想一上来就谈条件,因为等我们出了名之后,我们很快就能开出自己的条件。但是首演时机至关重要。所以我得等到秋天,甚至等到新年,才会为这事操心。与此同时,我的街头表演还要继续。这个夏天,单人交响乐团能妥妥地赚个盆满钵满。上一次你没听我演奏真是遗憾毫无疑问,演出精彩极了。也许不如和声杯或瑞士铃铛那样正规这点我不太确定。但也不赖;而且大夏天的,只要有一群孩子围着你,你就必定成功。有时候我演奏《土耳其巡逻兵》之类的曲子,能有上百人围着我呢。”

    “回想我请你离开的那个傍晚,那些小不点儿瞧我的神情,”我说,“明显感觉到他们非常渴望听你演奏。而我迫不得已,也让自己丧失了欣赏的机会,真是遗憾啊!”

    他慢慢站了起来,灵活的骨架仿佛一节一节地舒展开来。

    “这样吧,”他热诚地回应,“你家的女士不是好多了吗?”

    我说家里病人正在稳步康复。

    “那好啊,”他建议,“我下周哪个晚上再过来一趟,你说怎么样?我可以为你们全家,还有你愿意邀请的朋友演一场。你再告诉她,她要是想听哪首新歌、圆舞曲、进行曲、歌剧选段什么的都行,我没什么不会的。只要她报上曲目,单人交响乐团就会演奏。”

    我理所当然地接受了他奉送的这场演出。说定后,布里格斯教授起身离去,他煞有介事地和我道别,好像习惯了万众瞩目似的。

    第二个星期过去了一半,一天傍晚,单人交响乐团出现在我家前面的人行道上,演出特意为我们献上的音乐会。

    我家病人如今已恢复元气,能坐在窗台边观赏布里格斯教授的表演了。但她的注意力很快就从单人交响乐团转移到簇拥在周围的一大群孩子,他们把他团团围住,对他的奇异演出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快瞧那个坐在对面台阶上的小美女,她孤零零地坐着,好像谁也不认识,”渐愈的病人叫道,“她真是我见过的最有灵气的小美人儿。瞧她听这单人交响乐时的一脸倦容,就好像咱们这里上演的是《唐怀瑟》[10],而她是坐在剧院包厢里的贵妇人。”

    夕阳的余辉渐渐消退,单人交响乐也在《土耳其巡逻兵》和压轴返场曲《铁砧合唱》中圆满结束。西奥菲勒斯·布里格斯教授收完钱之后,我下楼来和他握手表示感谢,而孩子们也终于接受演出已结束这个显而易见又不可避免的事实,慢慢散去。这时,坐在街对面的那个镇静自若的小女孩庄重地站了起来。高个儿音乐家穿过马路,尖顶帽上的铃儿叮当作响,这时,她牵起他的手,好像他属于她一样。他迈步离去,她小跑着跟在他身旁,抬着头冲他微笑着。

    “我知道了,”我说,“那一定是她的小外孙女,未来的双面娇娃,小伊娃和托普西。”

    (1896年)

    译注:

    [1]考斯(C·wes):英国南部港市。

    [2]热那亚(Gen·a):意大利西北部港市。

    [3]山姆大叔(Uncle Sam):美国的绰号和拟人化形象,一般被描绘为穿着星条旗纹样的礼服,戴着星条旗纹样的高礼帽,身材高瘦,留着山羊胡子,鹰勾鼻,精神矍铄的老人形象。

    [4]朴次茅斯(P·rtsm·uth):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南部城市,自南北战争时起就是海军基地。

    [5]波托马克集团军(Army ·f the P·t·mac):美国南北战争东部战区中联邦(北军)的主要集团军。

    [6]李将军(General Lee):罗伯特·李,美国军事家、教育家,在美国南北战争中担任美国南方邦联总司令。1865年,他在邦联军弹尽粮绝的情况下向尤里西斯·辛普森·格兰特将军投降,从而结束了内战。

    [7]《铁砧合唱》(Anvil Ch·rus):威尔第的歌剧《游吟诗人》里的著名合唱。

    [8]白山(White M·untains):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北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部分。

    [9]巴纳姆(Barnum):美国马戏团经纪人兼演出者,1841年巴纳姆买下纽约市百老汇街的一座废弃博物馆,此馆日后成为巴纳姆的“美国博物馆”,以奢侈的广告和怪异的展品而闻名。

    [10]《唐怀瑟》:德国作曲家瓦格纳在1845年创作的歌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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