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鬻熊奠基,熊绎受封
《史记·楚世家》说:“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荆门包山2号墓出土的竹简记楚君先祖之名,其中有“酓”,就是鬻熊。楚人的信史时代,是从这位鬻熊开始的。
鬻熊的事迹,文献所记只有三言两语,后世乃莫知其详。他被誉为“贤者”,大概颇有见识,而且不无声望。《史记·周本纪》说:
“西伯曰文王……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这个“鬻子”,就是鬻熊。
按,辛甲大夫在商末为显官,散宜生在周初为重臣,鬻子在《周本纪》中被写在散宜生与辛甲大夫之间,可见非等闲之辈。
《史记·楚世家》记楚武王说:“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这个“师”,容易使人误解为师保、师傅或者师氏,那官位就高了。其实,他只是火师,虽相当于传说时代的火正,但未必仍有观象授时的职司。后人有以为鬻熊是一位大谋士甚至大学者的,于是出现了伪书《鬻子》。《汉书·艺文志》记“道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其中最早的四家是《伊尹》、《太公》、《辛甲》、《鬻子》。楚人推尊鬻熊,把他当做一位大政治家兼大思想家,这是不悖于情理的,正像他们爱凤尊凤,因而把凤当做神鸟,当做天使,当做始祖的精灵了。
《鬻子》的班固著录本有二十二卷,估计是战国时代的伪作,《列子》和贾谊《新书》载录了其中的几篇,全书则已佚,原貌不可复睹。
今传《鬻子》仅两卷,是清代叶德辉校辑本,第一卷是唐代逢行珪注本,第二卷辑自《列子》和《新书》。
《鬻子》的内容是答周王问,问于鬻子者有周文王和周武王,似乎鬻熊活到了耄耋之年,至少是死在周文王之后的,仅此一端,便见其伪。《史记·楚世家》两次说到鬻熊死得很早,一次说“蚤卒”,一次说“蚤终”,总之没有享尽天年。周武王伐殷纣王时,据《尚书·牧誓》所记,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族与周人联军,其中无楚人,鬻熊已不见踪影,足见说鬻熊死得早是可信的。严格说来,鬻熊只是商末人,不是周初人。《史记·楚世家》说:“鬻熊子事文王。”所谓“子事文王”,意即事文王如子,这也表明他比周文王要年轻得多。
尽管如此,鬻熊毕竟使他的部众在艰难竭蹶之中获得了生机,为楚国的建成谱写了序曲。他背弃丧失人心的殷纣王,亲附深孚众望的周文王,善于因时乘势,是一位有政治头脑的大酋。他成为周文王的火师,表明他通晓法术,是一位有宗教声望的大巫。
鬻熊的部众聚居丹阳。这个丹阳应即公元前312年秦楚大战之地的丹阳,在豫西南,因位于丹水之阳而得名。由丹阳西北行入陕东南,过武关,越蓝关,到当时还是西伯的周文王那里去,交通尚称便利。丹阳一带是商朝和周朝鞭长莫及之处,宜耕宜牧的膏腴之乡,这使楚人得以苟全于乱世。
《史记·周本纪》裴驷《集解》引刘向《别录》云:“鬻子名熊,封于楚。”此说断不可信,因为时在商末,西伯还无权封鬻熊于楚。
鬻熊之于楚国,有点像西伯之于周朝,虽非开国始封之君,却是肇业奠基之主。由此,在楚君奉祀的列祖列宗之间,鬻熊的地位仅亚于祝融,而季连、附沮和穴熊都相形失色了。
鬻熊去世之后,周楚之间似乎发生了某种隔阂,其缘由不得而知。周伐商,决战于牧野,南方好些部落都参战了,楚人却置身事外。如果周楚关系还像鬻熊在世之时那样亲睦,绝不至于如此。或许是因为楚人觉得胜负难卜,不敢孤注一掷,托词未去,但也可能另有原委,这就不便妄断了。
鬻熊子熊丽继为大酋。《墨子·非攻》说:“昔者楚熊丽始讨此睢山之间……”按,睢山即雎山,后世称柤山、祖山、沮山,今称主山。主山在湖北南漳西北部近谷城边界处,主峰突兀雄伟,附近有若干或大或小的盆地隐藏在丛山之中。
从鬻熊所居的丹阳到熊丽所讨的雎山,意味着从比较富饶的地方到比较贫瘠的地方,若非势不得已,实难出此一举。熊丽不顾旧乡故居之恋,不辞跋山涉水之劳,率部南走,应是出于对周人的畏惧。丹阳的东面有一个吕国,姜姓,与周室联姻。其酋长吕尚辅佐周武王伐灭殷纣王,功盖群臣。熊丽所部与炙手可热的吕国为邻,势难自安,丹阳又恰好位于从周都镐京通往长江中游的咽喉要道上,熊丽所部若不自动趋避,必招周人疑忌。雎山一带易守难攻,是避难的理想场所。后世魏晋之际有蛮族屯聚,以梅氏兄弟为酋帅,因险布防,以强悍著称。可想而知,熊丽选中雎山一带作为新居,是很有眼力的。
上述微妙的周楚关系,由于周室内部一场戏剧性的误会的发生和消解,而戏剧性地好转了。误会发生在周成王及其叔周公旦之间,据《史记·蒙恬列传》,大致是这样的:周成王初即位,尚在襁褓之中。上朝时,由周公旦背着他去。一度病危,周公旦为求神佑,剪下自己的指甲沉进河里,祷曰:“王未有识,是旦执事。有罪殃,旦受其不祥。”这,表达了他甘愿代王受祸的悃忱。祷毕,把“沉书”刻在甲骨上,放在收藏文件的“记府”里。周成王长大后,有人对他说:“周公旦欲为乱久矣,王若不备,必有大事。”周成王信以为真,怒不可遏。周公旦惧祸及身,逃到楚人那里去了。过不多久,周成王在“记府”看到了周公旦的“沉书”,猛然醒悟,流着泪说:“孰谓周公旦欲为乱乎?”随即诛杀了进谗者,派人把周公旦接回镐京去了。
周公旦所奔的楚,前人曾疑为卫国的楚丘。按,“楚丘”这个地名始见于春秋中期,虽在卫国境内,但不是西周卫国的都城所在,而且不得简称为“楚”。先秦因公族内部倾轧而出走的公子王孙,惯例是自窜于蛮夷之地。如商末周室的太伯和仲雍奔吴,西周晚期楚国的熊挚奔夔,还有叔熊奔濮。楚适在蛮夷之地,离周都不远不近,与周人的关系不冷不热,尚未受封,可谓化外,恰是逃祸的良好去处。周公旦所奔的楚,无疑是芈姓的楚。
周公旦回镐京后,周楚之间捐弃前嫌就是意料中之事了。当时楚人的大酋是熊丽孙熊绎,他自然会受到周室的善遇。熊绎之父熊狂,事迹不明。
《史记·楚世家》说:“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芈氏,居丹阳。”这时,楚君才正式厕身于诸侯之列了。说熊绎为楚国始封之君,这是不错的。熊绎受封的时间,应在周成王中年,即公元前1010年左右。
楚国的传统,只有楚君能以“熊”为氏,凡未成君者有名而无氏。以熊为氏,始于熊绎祖熊丽。由此可想而知,熊丽虽未受封为国君,却可能已自立为国君了。
(第二节栖于幽谷的雏凤
熊绎所居丹阳的地望,聚讼纷纭。或以为即鬻熊所居的丹阳,或以为在陕东南某处,或以为在湖北枝江的丹阳聚,或以为在湖北秭归的丹阳城,还有以为在安徽当涂的小丹阳的,诸说俱误。《左传·昭公十二年》记右尹子革答楚灵王问,说:“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辟”,作“避”解或者作“僻”解都可通。总之,熊绎所居的丹阳与荆山相近。荆山在湖北的西部,雎山的南方。熊绎所居的丹阳应在雎山与荆山之间,蛮河中游近上游之处,即今南漳城附近。说陕东南有熊绎所居的丹阳,纯属想象,与楚人早期活动于江汉之间的史迹全然不合。枝江的丹阳聚,得名可能早在先秦,见于载籍则在秦汉以后,其地近长江,不得谓之“辟在荆山”。它可能是熊绎四代孙熊渠开疆拓土之后,因有楚国公族移居而得名。秭归的丹阳城,据考古调查,不是先秦的城,而且附近无荆山可寻。
它也称为丹阳,或许是因为熊渠子熊挚别封为夔子,其地在今秭归。
楚人怀旧念祖,国都虽迁,其名不改,于是又多了一个丹阳。此风愈演愈烈,乃至只要有相当数量的公族聚居,就可以称丹阳。当涂的小丹阳,是秦朝始置的丹阳县治所在,得名可能在楚怀王灭越国前后,大概当初也有相当数量的公族聚居。但“阳”一作“杨”,或许本名“丹杨”,与楚人无涉。况且,小丹阳与荆山相隔太远,绝非楚国始都之地。
《史记·孔子世家》记楚昭王时令尹子西说:“楚之祖封于周,号为子男五十里。”熊绎虽受封为楚君,但名卑号微。陕西岐山周原出土了一批周初的有字甲骨,其H11··83(6··1)记着“曰今秋楚子来告父后哉”,足证当时的楚君确实只是“号为子男”而已。至于“五十里”,当然不是实数,只是表明版图相当于末等小国。周成王把雎山与荆山之间的蛮荒之地封给熊绎,只是对既成事实的认可,而且不无画地为牢之意。周朝所封的姬姓和姜姓的诸侯国,都在汉水以北。
至于汉水以南的以及跨汉水两岸的诸侯国,都是被视为蛮夷的。
熊绎似乎颇能为王事尽心竭力,他以恭谨勤劳换来了周朝的信任和楚国的安宁。周成王去世,周康王继位,熊绎仍克尽厥责。《左传·昭公十二年》记楚灵王说:“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吕伋是齐太公之子,王孙牟是卫康叔之子,燮父是晋唐叔之子,禽父是鲁周公之子。所谓有分无分,是指齐、卫、晋、鲁四国都有周朝分赐的钟、鼎、车、旗、鼓之类象征地位和权力的宝物,楚国却没有。这原在情理之中,子男怎么能同公侯比权量力呢?与周室非亲非眷的部落酋长怎么能同王亲国戚争多论少呢?熊绎是不敢存非分之想的,已是强国的大王的楚灵王可就要为祖先愤懑不平了。
楚,又是族名,又是国名。为什么要用“楚”来做族名和国名呢?顾颉刚说是表示楚人在林中建国,徐中舒说是因为楚人在村寨周围种植别称楚木的牡荆用以防卫。顾、徐两说相近,似较切实。
《史记·赵世家》所记“林人”即林胡,是北方的林中人。以北证南,楚人作为南方的林中人,因得“楚”名,可谓无独有偶。假如要按先后顺序给“楚”字开列几个义项,那么,首先是植物名,其次是地区名,再次是族名,又次是国名。北方各国是“荆”、“楚”混用的,无褒贬之分。楚人通常自称“楚”,但不讳称“荆”。荆门包山2号墓出土的楚简称楚王为“荆王”,足证旧说“荆”为贬称不确。
《左传·昭公十二年》记子革答楚灵王问,在“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之后,尚有“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云云。前面两句说的是生活清苦,中间两句说的是职差辛劳,后面两句说的是贡品菲薄,总之是一番牢骚,但对后人了解当时的楚君、楚国、楚人是至关紧要的,需一一解释如下。
“筚路蓝缕”一句后来成为常用的成语,借以形容创业艰辛。
“路”为车,“缕”为衣。筚路是简陋的柴车,蓝缕是破旧的袍裳。
说熊绎乘柴车,大概是确凿的。说熊绎穿得邋邋遢遢,就未免张大其词了。无论如何,熊绎不像北方的公侯那么阔绰,这是可信的。
“跋涉山林”,是说熊绎奔波于丹阳和镐京之间,为周王效力,又纳贡,又当差。
“桃弧棘矢”,即桃木做的弓、棘枝做的箭,熊绎要贡这些玩意给周室。它们不是真正的兵器,而是模仿兵器的法器。古人以为桃树是神物,桃木有神力,用以驱鬼有神效。至于棘枝,则因其多生尖刺,做象征性的箭最为相宜。桃弧棘矢不仅可以驱鬼辟邪,而且可以消灾弭害。如《左传·昭公四年》所记:冬季藏冰,要用黑色的牡羊和黑色的黍子献祭司寒之神;夏季出冰,就该用桃弧棘矢来消禳雹灾。桃和棘所在多有,周室要楚国贡纳,可能有三个原因:
一是楚国贫弱,没有什么贵重的方物,只好献桃弧棘矢之类;二是楚地所产的桃木和棘枝或许较好,属于上品;三是楚君作为火神的后裔,用桃弧棘矢来作法御雹最为灵验。
楚君所贡纳给周室的方物,除了桃弧棘矢,还有苞茅。苞茅是一种草本植物,特点是“一茅三脊”,号为“灵茅”。这种茅草似乎微不足道,在先秦却是人与神交通所常用的。
苞茅的第一个用途是做神的坐垫。如《史记·封禅书》记管仲说:“江淮之间,一茅三脊,所以为藉也。”这“藉”在《史记·孝武本纪》中径称“神藉”———就是神的坐垫。裴驷《集解》引孟康曰:“所谓灵茅也。”
苞茅的第二个用途是缩酒以敬神。当时的酒是有点浑浊的,须经过滤,变得清亮了,方可敬神,以示尊崇。缩,义同过滤。过滤的程序等于模拟神在饮酒。缩酒的“缩”字,本作“莤”。《说文解字》释“莤”字云:“礼祭束茅加于祼圭,而灌鬯酒,是为莤,象神歆之也。”祼圭是王者所用的一种酒器,以圭为柄,如盘而有流。鬯酒是一种香酒,祭神最合适。把成束的苞茅放在祼圭上,让鬯酒渗过苞茅滴入祼圭中,就表明神饮了香酒。“莤”字,上有草,下有酒,恰是缩酒仪式的写照。《国语·晋语》记周成王在岐山之阳与诸侯会盟,楚君在场“置茅”,韦昭注曰:“,谓束茅而立之,所以缩酒。”
鄂西直到现代仍有缩酒之祭,已知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在地上先铺一层茅草,在茅草上加铺一层沙子,倒酒,让酒经沙子和茅草过滤,流在地上,就算“象神歆之”了。第二种办法是在桌上放一件容器,在容器上竖放几束茅草,倒酒,让酒经茅草过滤,流进容器,也算“象神歆之”了。比较起来,第二种办法更有古意,与韦昭所云“束茅而立之”是相符的。此等缩酒仪式与周王的缩酒仪式,恰如山野之鄙陋与庙堂之壮丽,不可同日而语。但缩酒的祭法逾三千年而不绝如缕,则令人讶异。楚俗源远流长,这也是一例。
苞茅的第三个用途是望祭。所谓望祭,就是祭名山大川。在岐阳之会上,楚君除“置茅”外,还要“设望表”。韦昭注曰:“望表,谓望祭山川,立木以为表,表其位也。”望表虽是木制的,望祭却还得用茅草。《周礼·春官》记:“男巫掌望祀望衍授号,旁招以茅……”这茅,也应是被认为有特异性能的苞茅。
苞茅的第四个用途是做宗庙和王宫的门檐。《韩非子·外储说》记楚庄王有“茅门之法”,不准诸色人等———连同大夫和公子在内———在入朝时驱车及于茅门檐下,以示“敬宗庙,尊社稷”。按,楚国的宗庙称为“大室”,茅门以内除王宫外,必定还有大室,否则就说不上“敬宗庙”和“尊社稷”了。周室有无茅门不得而知,可能也有的,苫在茅门上的茅,其必灵茅无疑。
苞茅的第五个用途是代表宗庙和社稷。如《史记·宋微子世家》记:“周武王伐纣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于军门,肉袒面缚,左牵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这是一个活灵活现的投降仪式:微子肉袒面缚表示服罪,持祭器表示甘愿绝祀,牵羊表示犒劳周师,把茅表示献出宗庙和社稷,膝行表示谦卑。这茅,既然代表宗庙和社稷,应即茅门所苫和望祭所招的苞茅。
总之,苞茅之为物也虽细,其为用也则不可谓不大。
上文说熊绎为周王当差,指的是他要“守燎”。守燎别称“监燎”,是点燃和看守燎祭的火堆。参与岐阳之会的楚君应即熊绎,他既要“置茅”,又要“设望表”,还要“与鲜卑守燎”,因而未能参加歃血为盟的典礼。胜任守燎这项职事的,除了楚人和鲜卑的君长,还有微国的君长。岐山周原出土的甲骨,其H11··4记有“其微楚厥燎师氏舟燎”。“舟”通“受”,“”则释为“勺”而借作“灼”。全句的文章就是:由微人和楚人的君长点燃火把,交给师氏。至于灼燎的用途,当然是祭天。有些学者因楚君没有参加歃血为盟的典礼,怀疑他本来就没有这个资格。李瑾则以为周朝的守燎者类如某些印第安部落的炬火看守人,乃参加联盟会议的当然成员。所见甚是。微国近周都,微君地位不很低。与微君同负守燎之责的楚君,作为诸侯之一,名号虽不高,参加歃血典礼的资格应该是有的。周朝的火师的职责,除了守燎,还有照明。《国语·周语》所记的火师,是在宾馆里管照明的。这等差事远不如守燎重要而体面,看来楚君还没有干过。
显而易见,熊绎这位楚国的始封之君虽号为子男,而实为大酋兼大巫。他的臣民在雎山与荆山之间的穷乡僻壤耕垦,过着古朴的生活。没有任何证据足以说明当时的楚国已经进入成型的阶级社会,它还只是一个原始社会晚期的部落联盟。
据文献所记,楚君姓芈,氏熊。《说文解字》释“芈”字云:“芈羊鸣也,从羊象声。”“熊”字,其义自明,不待诠求。假如见到“芈”字就说楚人以羊为图腾,见到“熊”字就说楚人以熊为图腾,那就错了。在金文里,“芈”作“嬭”,“熊”作“酓”。商代卜辞有“芈”,是族名,或许就是指季连后裔组成的部落,也可能是曾与陆终通婚的女嬇所属的那个部落。姓用“女”旁,上古多见,祝融的部落也染有此俗,如己姓的“己”在金文中作“妃”。楚人的嫡姓,似为母系氏族留下的胎记。文献改“嬭”为“芈”,应是同音假借,并非蔑称。楚人何以姓嬭,殊难索解。或许母系女嬇为羌人,以牧羊为主要生计,本姓“芈”,后来为求典雅,才改作“嬭”的,但这只是猜测,可备一说而已。至于何以氏熊,则尚可辨而明之。金文的“酓”字,状人饮酒,其实就是“饮”字。楚君以酓为氏,应与缩酒有关,是以职为氏。此职既为楚君所独得,此氏也就为楚君所独有了。其余的公族成员,连同公子王孙在内,都不得以酓为氏。
文献以“熊”代“酓”,一则是由于这两个字读音相近,二则是出于北方诸侯对楚人曾以禽兽视之的心理。战国时代秦楚交恶,秦人所作的《诅楚文》称楚君之氏不用“酓”字而用“熊”字,就是视同禽兽的证据。
熊绎所居的丹阳,名曰国都,实为村落,估计没有城池,只有“棘围”之类。棘围是荆棘环绕而构成的寨栅,有防御工事的作用。
西周早期,楚国的周围有若干小国。正南有权国,公族为子姓,是商代中期以后南迁的殷人,故址在今当阳东南,与楚相距约150公里。东南有罗国,公族为熊姓,故址在今蛮河中游南,居南漳、宜城两地之间,与楚相距约40公里。东北有卢国,公族为妫姓,臣民多戎人,故址在今南漳境,蛮河中游北,与楚相距不足40公里。
在罗和卢的东面,今蛮河下游北,有一个鄢国,族姓不详。在卢的东北,有一个邓国,公族为曼姓,境跨汉水两岸,而都于今襄樊北郊。西北有一个谷国,族姓也不详,故址在今谷城,跨汉水支流南河两岸,而都于汉水南、南河北,与楚相距不下100公里。在谷国的西面,约3倍于谷楚之间的距离,有一个庸国,族属是濮人,故址在今汉水支流堵河上游,竹山东南。在庸国的西北,有一个巴国,公族为姬姓,臣民为巴人,故址在今陕南汉水上游的东段。庸国北、巴国东有一个麋国,故址在今陕西白河。此国即《尚书·牧誓》和周原甲骨所记的“微”国。“麋”与“微”音近,可通假。
“麋”或作“麇”,两字形似,易误用。麋国的东面有一个绞国,是比麋国更小的庶姓小国。绞国西南是庸国,东南是谷国,三者略成一个等边三角形。
罗、卢两国逼近楚国,但不比楚国强大,只要不联合起来,就不会对楚国构成威胁。权国离楚国较远,鄢、邓两国与楚国之间隔着罗、卢两国,它们虽不比楚国弱小,但还不至于危及楚国的生存。
谷、楚两国之间有崇山峻岭,彼此往来不易。还有庸国和巴国等,离楚国就一个比一个更远了。《左传·昭公九年》记周詹桓伯说:
“及武王克商……巴、濮、楚、邓,吾南土也。”巴即姬姓巴国,濮以庸国为中坚,加上楚和邓,大致是从西向东排列的,都在汉水上中游之间。在南方各国中,楚和巴、庸、邓算是比较出名的,其余各国就不足周人挂齿了。
丹阳位处鄂西山地和鄂中丘陵相错相接的边缘地带:西面是高山,平均海拔约800米。附近是低山和丘陵,海拔在200~300米之间。东面是河谷和丘陵,海拔只有100米上下。这样的地形使楚人退可保聚,进可攻取。当时的楚地虽不是上上沃壤,但农、牧、渔、猎各业咸宜。当时的楚人虽生计不丰,但通常无冻馁之虞。荆山上有铜矿,下有盐矿,虽很小,但对小国寡民的楚也算是重要的富源了。熊绎所居的丹阳一带尽管远离发达地区,而且不在交通干线上,可是并不闭塞。鄂西北和豫西南,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是黄河流域文化同长江流域文化交相切劘之区。源于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向南延伸,源于长江流域而与仰韶文化大致同时的大溪文化向北延伸,彼此交会于鄂西北,“在有些仰韶文化的遗址里出有大溪文化的因素,在有些大溪文化的遗址里出有仰韶文化的因素”。继大溪文化而起的屈家岭文化,时代与仰韶文化末期和庙底沟二期文化相当,北向延伸到豫西南,其文化因素则传播到豫中的禹州一带。继屈家岭文化而起的石家河文化,其北界大致与屈家岭文化相合,其内涵则与中原龙山文化有不少共同的因素。中原王湾类型的文化是龙山文化的一支,与石家河文化相渗透,如前者的少量镂空器和圈足器显示出后者的影响,后者的少量方格纹和绳纹则显示出前者的影响。湖北郧县的青龙泉遗址,下层为仰韶文化,中层为屈家岭文化,上层为带有龙山文化因素的石家河文化。这样的叠压关系,正是南北文化交相激荡的地下实证。楚人的先民长期与华夏的先民交往,吸收了华夏的先进文化。楚人从黄河下游来到长江中游,从豫西南来到鄂西北,与江汉地区的楚蛮相比,他们的人口数量固然处于劣势,但他们的文化素质却占着优势。他们像一颗来自北国的良种,落进了南国荒芜而肥沃的土壤,可能遭虫豸啮食,可能被风雨摧折,但也可能生得出众,长得非凡,这就全取决于努力和机缘了。
熊绎安分守己,使他的臣民得以休养生息。对一个几经颠沛流离的民族来说,能有一个宁静的家园,这就够好的了。至于前途如何,则吉凶未卜。假如说,春秋战国之际的楚国文明昌盛,流光溢彩,像一只美丽的凤,那么,草创时期的楚国就还只是一只刚破壳而出的雏凤,一点也不比凡鸟显眼。它栖于幽谷,连同自己在内,谁也想不到它后来竟然会迁于乔木的。
(第三节周昭王南征、周穆王东征与楚人
一阵历史的风波引发了一场历史的误会。
熊绎死,其子熊艾继立。熊艾死,其子熊继立。约当熊之时,周昭王南征,大败,归途中溺毙于汉水。一说,周昭王是去讨伐楚国的,他是被楚人打败并且害死的。后来,如《左传·僖公四年》所记,管仲代表齐桓公向楚成王的使者数落楚国的罪过说:
“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楚辞《天问》所谓“昭后成游”,即指周昭王南征。东汉王逸注此句曰:“南至于楚,楚人沉之。”王逸以所著《楚辞章句》名世,家乡又恰在汉水中游,后人多信其说,至今史学家仍有以为王逸所注不误的。古人多贬楚,借此谴责楚人的阴谋。今人多褒楚,借此宣扬楚国的实力。其实,这是一宗冤案或者一场误会。
关于周昭王的南征,其他文献记录了一些情节。据《吕氏春秋·音初》载,周昭王“亲将征荆”,由身高力大的辛余靡做他的车右。归途中过汉水,“梁”(桥)坏了,周昭王溺毙在水中。辛余靡入水抱住他的尸身,游到了北岸。这里没有说是楚人害死的。据《史记·周本纪》,周昭王到南方“巡狩”,“卒于江上”,也没有说同楚人有什么牵连,倒是指出了周昭王的过失———“王道微缺”。据张守节《正义》引《帝王世纪》,周昭王南征时,乘船渡汉水,“船人”想害他,故意让他乘“胶船”。到了中流,胶化了,船散了,周昭王死在水中,是“辛游靡”把他的尸身抱上岸的。《帝王世纪》对周昭王也有微词,说他“德衰”。《帝王世纪》与《吕氏春秋·音初》相比,有两点重大的出入:其一,周昭王过汉水,不是从桥上走,而是乘着船;其二,是“船人”有意害死周昭王。至于“辛游靡”和“辛余靡”,则只差一个音近的字。所谓“船人”,既可能是当地的船主或者船夫,也可能是为周王掌管船只的官员。据《初学记》卷7引《竹书纪年》,周昭王十六年“伐楚荆”,过汉水时,遇到“大兕”;十九年,又南征,突然天昏地暗,野鸡和野兔都吓坏了,周朝“丧六师于汉”。据《太平御览》卷874引《竹书纪年》,说事在周昭王末年,一天夜里有五色光贯穿帝星紫微,这年周昭王“南巡不返”。据《天问》,周昭王南征遇见了“白雉”,但没有说是怎么致死的。已知为周昭王时所作的铜器,有六件在铭文中说到了周昭王南征。所“征”的是“荆”,或称“楚荆”。所“孚”的是“金”,即铜。六器都没有说到周昭王之死。
通观上列史料,可以做出下列判断:其一,周昭王至少曾两次渡汉南征。其二,周昭王所征的对象,简称为“荆”,繁称为“楚荆”。其三,周人在南征时掠夺了荆地的铜锭和铜器。其四,荆人在汉水附近歼灭了周朝的“六师”。其五,兵败之后,周昭王北归渡汉,因船只破散或浮桥断裂而溺毙。
疑问集中到一点上,即周昭王所征的对象是否包括楚国在内。
若是,则周昭王之死与楚人有关;若否,则周昭王之死与楚人无涉。
楚人对此是矢口否认的。《左传·僖公四年》记楚成王的使者回答管仲说:“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杜预注曰:“昭王时汉非楚境,故不受罪也。”楚成王的使者说得很轻巧、很俏皮,善辩的管仲竟无言以对,可见管仲提出的责问只是借着地点的相近找来的一个由头,并非深信确有其事。当时的楚人无力犯上作乱,当时的楚国虽有铜而甚少,周昭王既用不着无端问罪于一个服服帖帖的区区子男,也犯不着到穷乡僻壤去搜刮。周昭王的南征,除了一时兴起的巡狩,主要意图应是到产铜区铢索。长江中游的铜矿集中在鄂东南和赣西北,离楚国很远。周昭王南征的路线,应是经由南阳盆地绕到随枣走廊,而后渡过汉水,跟楚国沾不上边。当时的周人还没有足够的经验和器械在汉水上架桥,用船来渡过大队人马又很难。
估计周人只能驱使土著把大大小小的船连接起来,架设浮桥。土著出于怨恨,在工程中做了些手脚,让浮桥在周人簇拥着周昭王和他的车经过时解体,以致不会游泳的周昭王死于水中。所谓“胶船”应是传闻失实之辞,殊难置信。
周昭王所征的“楚荆”,应是以地名代族名,泛指长江中游江汉之间桀骜不驯的诸多方国和部落,其中的土著被周人称为“荆”或者“楚荆”、“荆蛮”、“荆楚”、“楚蛮”,此外还有些是殷人的遗民。南征楚荆的惨败对周朝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从此,周人视汉水为畏途,再也不去问津,只能东征淮夷了。
后世汉水中游每逢暮春上巳之日,民间有投吊的风俗:“以时鲜甘味,采兰、杜包裹,以沉水中。或结五色纱囊盛食,或用金铁之器,并沉水中,以惊蛟龙、水虫……”用意是祭周昭王以及同他一起溺水而死的延娟、延娱两位“巧善歌笑”的女子。这应是周代“汉阳诸姬”的遗风余俗,比投吊屈原早。唐人梁洽《观汉水》诗有句曰:“求思咏游女,投吊悲昭王。水滨不可问,日暮空汤汤。”
淮夷的南面,长江中游的东段和下游的西段,是当时产铜的渊薮。周人同淮夷作战,既是主动的,又是被动的。主动,是要淮夷的铜;被动,是因为淮夷不服王化,而且曾经侵入中原的腹地。广义的淮夷包括徐夷或称徐戎在内,徐夷是淮夷中最偏北又最偏东的一支,故都在今江苏泗洪境。徐夷的文化水平明显的高于其余的淮夷方国,因而淮夷唯徐夷马首是瞻。据古本《竹书纪年》,周昭王子周穆王曾大举伐徐,有“楚子”从征。按,熊死,其子熊胜立。
熊胜死,其弟熊杨立。熊杨死,其子熊渠立。从周穆王东征的“楚子”若非熊胜,则必熊杨。周穆王三传至周孝王,淮夷一度逼近洛邑(今洛阳),此事见《敔簋》铭文。在连续几代的多次伐淮夷之役中,周朝消耗了大量的财力和兵力。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蛰伏在雎山和荆山之间的楚人锋芒初露了。
(第四节熊渠开拓“江上楚蛮之地”
从熊绎到熊渠,五代六君,历时约一个半世纪,楚人惨淡经营,境况大为改善。当熊渠在位时,显示了转弱为强的势头。先前的五位楚君,除熊绎外,其余四位在文献中似乎乏善可陈,徒见名姓而已。其实,他们对内致力于建设楚人的家园,对外实行审慎的睦邻政策,而成效见于熊渠之世。其中的一位,熊胜或者熊杨,因曾从周穆王伐徐,大开眼界,而且获得了较多的铜源。随着人口的增殖,国力的增进,楚君按捺不住掠夺和征服的欲望而变雌为雄,转守为攻了。在楚国走向振兴的道路上,熊渠和他的臣民树立了第一块震烁江汉的里程碑。
熊渠颇有胆气和勇力,善射,有一则射石饮羽的故事流传到后世。上古以善射著称的神话兼传说人物是射落过九个太阳的羿,然而据说还有射艺在羿之上的真实人物。《史记·龟策列传》说:“羿名善射,不如雄渠、蠭门。”“雄渠”就是“熊渠”。《新序》卷4说:
“昔者楚熊渠子夜行,见寝石,以为伏虎,弯弓射之,灭矢饮羽。下视,知石也。”《论衡·儒增》以为这是儒者增饰之词,不可置信。
其实,后来的养由基和李广也有同样的故事,未必都出于儒者的增饰。养由基是春秋时代的楚人,李广则是秦裔的汉人。无论如何,熊渠射艺出众是可信的。射石饮羽,表明他所用的镞坚硬而锐利,楚国制作铜质兵器的技术已经不低了。熊渠使出最大的气力,把最好的箭镞射进石缝里去是完全可能的。至于说连同箭翎也全射了进去,这可就真是增饰之词了。
这位善射的熊渠并非一介莽夫,也颇有野心和谋略。在信史中,熊渠是第一位有声有色的楚人。他使楚国从雎山和荆山之间脱颖而出,不再像先君熊绎那么安分守己了。
熊渠一面继承先君的遗规,小心地睦邻;一面整军经武,大胆地开疆。《史记·楚世家》说在周夷王时,王室衰微,诸侯交相攻伐,“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杨粤,至于鄂。熊渠曰:
‘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及周厉王之时,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由此可知,熊渠施政、用兵有两大特点:其一是相机乘势,在周朝软弱时奋翼而飞,在周朝强硬时敛翅而息,宜进则必进,须退则暂退;其二是近交远攻,近交以固其本,远攻以展其枝。第一个特点显示了政治家的机敏,这虽是不可或缺的素质,但还不算突出。第二个特点显示了军事家的气魄,既敢于远程奔袭,也善于克敌制胜。这在当时可称得上是罕见的。
楚国东面的邓、卢、罗三国,从北到南,纵向排列,如常山之蛇。击其首则尾救之,击其尾则首救之,击其身则首尾俱救之。熊渠深知对这条常山之蛇还力不能制,未敢启衅,同它修好,让它至少能保持善意的中立,以解后顾之忧。
伐庸,应为突袭。庸楚之间,山萦水回,道路崎岖,楚师若非突袭,断难奏效。这次突袭似乎不甚得手,或许只是因为曾受庸师骚扰,采取报复性、警告性甚至演习性的军事行动。楚人历来住在平原或者山间盆地中,积久成习,嫌弃山地,在楚国长约八百年的历史中,始终不改。他们在平原用兵容易成功,在山地用兵容易失败,一贯如此。熊渠举兵伐庸,想来是不得已而为之。
伐杨粤,应为先蚕食、后鲸吞。杨粤即扬越,在长江中游,东部多、西部少,南部多、北部少。“扬越”之名得自扬水,是他称,非自称。扬水在江汉平原中部,联结长江和汉水。楚人最早接触的越人是扬水流域的,因而称之为“扬越”,后来把长江中游的其他越人也笼而统之称为扬越了。楚师伐扬越,从丹阳南下,进入江汉平原西部,到今当阳、江陵、荆门一带,再东下,沿途无险阻。江汉平原西部除了权国之外,没有名见经传的方国,只有楚蛮和巴人的散部错居杂处,便于楚师乘隙而入。打通了江汉平原西部的通道,东向伐扬越就势如顺水行舟了。
熊渠伐扬越,终点是鄂。鄂立国甚早。商末鄂侯与西伯昌、九侯并称“三公”,见《史记·殷本纪》,当时的鄂国在南阳盆地。入周后不久,鄂国东迁,都于今湖北鄂州。后世的文献称南阳的鄂为西鄂,称鄂州的鄂为东鄂,其实,西鄂和东鄂不是并世共存而是异时相承的。“鄂”,西周金文作“噩”,像鳄鱼之形。由此可知,鄂国乃以其地多扬子鳄而其人奉扬子鳄为图腾而得名。鄂国东迁后,密迩长江中游的铜矿,得其厚利,在西周中期与晚期之际臻于极盛。
周夷王死,周厉王立,鄂侯方一度颇蒙恩宠,与王宴饮,受王重赐,事见《噩侯方鼎》铭文。但是,不久,方与淮夷结盟,为淮夷张目,“广伐南国、东国”。周厉王派西六师和殷八师伐鄂,命令他们“勿遗寿夭”,意即不分老少格杀勿论,然而没有成功。周厉王又派禹率戎车百乘、徒兵千人增援,才擒获方,攻灭了鄂国,事见《禹鼎》铭文。
熊渠伐鄂,应在方成为周人阶下囚之后,等于趁火打劫。甚至可能是以“勤王”之名,说是帮周师去打鄂师,待到周师俘获了鄂君,楚师才乘人之危袭取了鄂都。本来,楚不敌鄂,但在鄂师主力被周师击溃之后,楚师去扫荡鄂师的残兵败将却是胜任愉快的。
熊渠不畏长江风涛之险,劳师远出以伐鄂,无疑是受了铜矿的诱惑。
伐鄂的胜利使长江中游的铜矿不再是扬越和淮夷的奇货以及周朝的禁脔,而成为楚人得以染指之物了,这对楚国的振兴起着莫大的作用。熊渠一生所曾做出的最重大的决策,以及所曾建树的最辉煌的功业,就是伐鄂。
熊渠三子:长子“康”,《史记·楚世家》亦作“毋康”;中子“红”,《史记·楚世家》亦作“挚红”;少子“执疵”,《左传·僖公二十六年》以及《史记·楚世家》张守节《正义》引宋均所注《乐纬》亦作“挚”,司马贞《索隐》引《系本》则作“疵”。这般同名异称,应是一为简称而一为繁称,恰如他们的始祖,简称为“融”,繁称为“祝融”。毋康所王之地句亶,据《史记·楚世家》裴骃《集解》引张莹之说,在今江陵。挚红所王之地鄂,在今鄂州,已见上文。执疵所王之地越章,不易指实,可能在江陵与鄂州之间某处。做这样的布局,想来是为了确保运输红铜的战略通道的安全。至于命三子俱为王,气魄是够大的,但未免冒失了。不久,熊渠见周厉王对反叛的方国态度强硬而手段残暴,自行削去了三子的王号。王号尽管削去,封地依然存在。
近五十年前,湖南采集到楚公秉戈一件。按,楚公即熊渠。此戈为巴蜀式戈,但铭文为原铸而非补刻。江汉平原西部有巴人,如江陵的陀江寺遗址就是巴人的文化遗存。既然熊渠的长子封在江陵,那么,楚人必定已占领江汉平原的西部,必定已接触当地的巴人。楚人所见的巴蜀式戈,应得之于江汉平原的西部。熊渠对巴蜀式戈产生了兴趣,命工匠仿造了一件,还铸上了铭文。此戈制作精良,纹饰华丽而怪异,援的两面都有若干规整的椭圆形黑斑,在同类兵器中殊为罕见。显然,熊渠和他的一些部属愿意吸收其他民族的积极的文化因素,同时喜欢搞别出心裁的创造。仿造一件铜器———尤其是戈之类形制比较简单的铜器,并不困难。只要付出相应的努力,仿造得很好也是容易做到的。但像楚公秉戈那样,寓变通于模仿之中,就非有创新的欲望和才能不可了。楚公秉戈是已知年代最早的一件楚国铜器,也可以说,在已知的所有楚国铜器中,它是年代最早的一件珍品。不鸣则已,鸣必惊人,这用来描述熊渠的功业和遗物,都是不算过分的。
熊渠的遗物,还有楚公钟四枚,多为传世之器,铭文为:“楚公自作宝大林钟,孙孙子子其永宝。”
(第五节动荡的时世
熊渠嫡嗣毋康早死。熊渠谢世之后,挚红和执疵兄弟相争,结果是挚红继为楚君,执疵挈家远走而自立为夔君。这位夔君可能又曾自号“越章王”,其兄挚红听之任之。《国语·郑语》有所谓“芈姓夔越”,前人不知何以将“夔”与“越”连称,唯一可通的解释应是指芈姓的夔子国越章王及其后裔,其他各种解释都不免失之穿凿。
《史记·楚世家》说:“挚红卒,其弟弑而代立,曰熊延。熊延生熊勇。熊勇六年,而周人作乱,攻厉王,厉王出奔彘。熊勇十年。
卒,弟熊严为后。熊严十年,卒。有子四人,长子伯霜,中子仲雪,次子叔堪,少子季徇。熊严卒,长子伯霜代立,是为熊霜。熊霜元年,周宣王初立。”
这里有两个疑点:第一,当周厉王时,竟有三代共五位楚君,即熊渠、熊挚红、熊延、熊勇、熊严。按,周厉王在位连同共和行政时期在内不过三十年,其间楚君如此之多,实难令人置信。熊勇、熊严两人占去二十年,熊渠的后期连同熊挚红、熊延仅得十年,更易令人生疑。第二,《史记·楚世家》上文说“熊渠生子三人”,其中无熊延,这里却说熊挚红为其弟熊延所杀,令人是非莫辨。如果上列五位楚君都实有其人,先后更代也实有其事,那么,熊挚红与熊延的行辈就值得推究了。假如熊延确为熊挚红之弟,他就一定是在熊挚红及其兄毋康、弟执疵俱为王以后出生的,出生不久其父熊渠即去世。以幼年之弟杀壮年之兄,这可能性是几乎没有的,数年之后就由子熊勇继位更绝无可能。看来,《史记·楚世家》是把熊渠之弟误记为熊挚红之弟了。当年这场流血的政变,大概不是弟杀兄,而是叔杀侄,就像后来熊通杀其侄而自立,以及公子围杀其侄而自立那样,这可能性倒不小。也就是说,在三十年之内,除了熊渠占去几年之外,相继袭位的楚君只是两代四位,如此而已。
熊渠去世之后,楚国的公室一而再地发生内讧,乃至自相残杀,这表明当时有权可争、有利可夺,而且不可不争、不可不夺了。氏族的传统,家族的习惯,被越来越增多的私有财产和越来越扩大的政治权力冲决了。
熊严四子,据《国语·郑语》,是为“伯霜、仲雪、叔熊、季”。与《史记·楚世家》对照,叔熊即熊堪,季即季徇。《史记·楚世家》说:“熊霜六年,卒,三弟争立。仲雪死;叔堪亡,避难于濮;而少弟季徇立,是为熊徇。”这是楚国公族再而三地一次内讧,结局是:老大死后,老四杀死老二,赶走老三,自立为楚君了。
《国语·郑语》称叔熊为“蛮芈”,这是由于叔熊逃到濮地之后,变服从俗,蛮化了。《国语·郑语》还说季是一位“聪明”的国君,能“和协”其臣民,“盖其先王”。所谓“盖其先王”,意即超过先前的各位楚君,这显然是誉之过甚了。
周室因危难和衰敝而进入了动荡的时世,楚国则因幸运和兴旺而也进入了动荡的时世。前者在演着有时颇为喜剧化的悲剧,后者却在演着有时不乏悲剧性的喜剧。
《史记·楚世家》说:“二十二年,熊徇卒,子熊咢立。”按,熊咢有《楚公屰镈》传世。
《史记·楚世家》接着说:“熊咢九年,卒,子熊仪立,是为若敖。若敖二十年,周幽王为犬戎所弑,周东徙。……二十七年,若敖卒,子熊坎立,是为霄敖。霄敖六年,卒,子熊眴立,是为蚡冒。……蚡冒十七年,卒。”
文献记楚君在位的年数,始于熊勇。熊勇七传至蚡冒,历五代。
其间,周厉王被逐、周宣王初立以及周幽王被杀,使熊勇至蚡冒共八位楚君的在位元年和末年得以一一考定。
熊勇———元年为公元前847年,末年为公元前838年;熊严———元年为公元前837年,末年为公元前828年;熊霜———元年为公元前827年,末年为公元前822年;熊徇———元年为公元前821年,末年为公元前800年;熊咢———元年为公元前799年,末年为公元前791年;熊仪(若敖)———元年为公元前790年,末年为公元前764年;熊坎(霄敖)———元年为公元前763年,末年为公元前758年;熊眴(蚡冒)———元年为公元前757年,末年为公元前741年。
从熊勇即位到蚡冒弃位,计得107年,加上从熊渠弃位到熊勇即位不足10年,则从熊挚红到蚡冒共10位楚君历时不过115年左右。熊徇、若敖、蚡冒在位时间较长,3人共65年。
其余7人合计只有50年左右,平均每人仅得7年左右。从熊延到蚡冒共9位楚君都是善终的,而享国之日较浅,可见那时楚人的平均寿命不长,就连楚君也多数是壮年谢世甚至青年而亡的。
楚国的环境充满了机会和风险,楚国的社会增添着欢乐和悲苦。
在若敖至蚡冒时,楚国对内为贵族造福,为平民谋利,同时不免向农奴和奴隶之类贱民肆虐;对外则相机而动,张其兵威,逞其武略,版图有增无已。这样的一个时代,正是楚人与扬越、楚蛮、巴人文化相激相融的时代。
(第六节优越的环境
楚国是在今湖北崛起的。湖北在古代历史上所占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以在楚国的统治下最为显赫,任何其他朝代都相形见绌。
说到这里,需要把湖北在当时的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做一个简要的介绍,以便读者了解楚人是在怎样的一个历史舞台上演出的。
从地貌来看,湖北正好处在东西之中、南北之间。说湖北处在东西之中,这是因为:中国的地势从西到东由高变低,呈三级阶梯之状。青藏高原为第一阶梯,南起云贵高原、中经四川盆地和黄土高原、北至内蒙古高原为第二阶梯,华中迤东的丘陵和平原为第三阶梯。湖北正好处在从第二阶梯到第三阶梯的交接地带,鄂西在第二阶梯的东部,鄂中迤东在第三阶梯的西部。说湖北处在南北之间,这是因为:鄂北连接着秦岭、大巴山、桐柏山和大别山,鄂中迤南则为江汉平原和江南低山丘陵,整个地貌呈箕形,中部的江汉平原又平又低,西部、北部、东部是山地,南部向洞庭湖敞开。
长江中游平原是一个“饭稻羹鱼”之乡,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如此。在湖南澧县彭头山新石器时代早期的遗址中,发现了已知年代最早的人工栽培稻谷的遗迹,距今8000余年。在新石器时代中期江汉平原屈家岭文化的若干遗址中,发现过很多炭化的人工栽培稻谷。在湖北沙市周梁玉桥商代的遗址中,发现了一些个体大得出奇的水生动物遗迹。以楚人视为珍馐的鼋为例,最大的一件背壳所代表的个体长度不下40厘米。
周代的湖北,植被比现代密,水域比现代宽,水位比现代低。
至于气温,则是西周比现代冷些,而东周比现代暖些。从若敖到蚡冒,恰在两周之交,气温由低转高之时。从此,江汉平原显得比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都更加富饶了。竟东周之世,从襄樊到江陵,都有喜温怕冻的橘和柚生长,可见当时虽夏有酷热而冬无严寒。当时的湖北,不仅是鱼米之乡,而且盛产丝、麻,山中多漆,泽中多鹿,水中多珠,还有铜、金、银之类有色金属矿和盐矿。其中,铜矿储量既丰,品位又高,开采和运输都比较容易。
在这样的环境里,楚人是不会满足于区区江汉平原西部的。
从民族和文化来看,湖北也恰好位居东西南北之中。汉藏语系的四大语族,最迟在周代已具雏形。汉语族的先民在北,壮侗语族的先民在东,苗瑶语族的先民在南,藏缅语族的先民在西。四个语族相互接触、彼此交错的中心,就在湖北。北来的姬、姜等姓和殷人的遗民是汉语族的先民,扬越属于壮侗语族的先民,楚蛮的多数应是苗瑶语族的先民,还有,巴人属于藏缅语族的先民。
西周晚期,几个姬姓和姜姓的中小诸侯国南迁到淮汉之间。其前锋是姬姓的曾国(随国)和唐国,以及姜姓的厉国,都在今湖北随州。一说,在随州东的贰国和南的轸国也是姬姓的,但不可确考。
至于周代所谓“汉阳诸姬”,则除曾、唐等国外,是把桐柏山、大别山以北淮水流域的若干姬姓国也算在里面的。在汉阳诸姬中,文化最高、名声最大的是曾国,它的铜器铸造工艺与中原的水平几乎不相上下。这些姬姓和姜姓的诸侯国,像一个半岛,伸进了蛮夷的海洋。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就是扬越、楚蛮和巴人。周昭王南征的惨败提醒他们:就到汉水为止,再也不要往南去了。
扬越,上文已指出,是长江中游的越人。《吕氏春秋·恃君》说:“扬、汉之南,百越之际,敝凯、诸夫、风馀靡之地,缚娄、阳禺、兜之国,多无君。”其中列举的各部,古今史家大抵以为即扬越。其实他们不全是扬越,也有楚蛮。各部的名号,有的是实录,有的则出于传闻。所谓“阳禺”,应即扬越。所谓“多无君”,意即多数不成国家,没有君主,不相统属。扬越也曾有一个较大而且较强的国家,就是鄂国,但它到西周晚期已不复存在了。扬越的先民原来生活在长江下游,大约在新石器时代中期以后迁徙到长江中游。
湖北黄冈螺蛳山遗址的文化内涵,兼有长江下游和中游的因素,应是西进的越人的文化遗存。楚蛮的主体应是传说时代“三苗”的遗裔。韦昭为《尚书·吕刑》所作的《正义》说,三苗为“炎帝之后”,这是五行学说把炎帝定位在南方以后才出现的一种说法,不足为据。三苗别称“有苗”或者“苗民”。
还有人说,苗就是“髳”,就是“蛮”,三字同声互假,这也是可能的。三苗的“三”,恰如九黎的“九”,都是言其多也,以示族类纷繁,部落众多。《史记·五帝本纪》说三苗在“江淮荆州”。《战国策·魏策》记吴起说:“三苗之居,左有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吴起是战国初期人,他说的彭蠡即今鄱阳湖,他说的洞庭即今洞庭湖。至于文山和衡山的地望,古今学者多所考证而莫衷一是。若非地名古今相异,则必方位南北互倒。总之,一个应在鄱阳、洞庭之南,一个应在鄱阳、洞庭之北。江汉地区适居其中,应是三苗的腹地。江汉地区的新石器文化,即年代较早的屈家岭文化和年代较晚的石家河文化,以及在他们的西边而年代更早的大溪文化,都应当是三苗的文化遗存。三苗一度北上中原,后为夏人击退。殷人推进到长江中游,被称为“荆”或者“荆蛮”、“楚蛮”、“荆楚”、“楚荆”的三苗遗部就变得七零八落了。在今湖北监利东曾有一个州国,其臣民可能是三苗的遗部。
巴人从大巴山脉南下,经由巫山,而进入了武陵山脉。上文已提到的位于陕南的那个巴国,是一个有子男之号的封国。在它的南面有两个巴人的方国:其一可称为七姓巴国,在今川东南,而伸张及于今湘西北,后世称之为板楯蛮;其二可称为五姓巴国,在今鄂西南,也伸张及于今湘西北,后世称之为廪君蛮。此外。还有一些巴人的散部,多数在江汉平原的西部和中部。其中最偏东的一部迁徙到涢水流域,建立了一个郧国,当然也只是方国。其都应在今湖北安陆境。新石器时代巴人先民的文化遗存,在长江上游和中游的交接地带,即陕南、川东南、鄂西南、湘西北乃至江汉平原西部,已发现了不少,但在涢水流域尚无所见。
濮人,除庸国外,都是“离居”的。所谓“离居”,意与“无君”相近,是部落分散而不相统属。濮人的语言系属至今无法确认,其民族系属也如此。它最初可能是从云贵高原甚至中南半岛迁来的,一路上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成分。进入湖北境内的濮人,大概是所有濮人中最偏东北的一些部落了。今湖北房县位于古代庸、楚两国之间,其七里河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有拔牙之俗与猎头之风并存的遗迹,应为曾受越人影响的濮人的文化遗存。
上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为楚人提供了一试身手的大好舞台。
这个舞台无疑是非常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诚然相当复杂,但在汉水以南富饶的平原上,没有一个强大到足以使楚人望而却步的权力实体,楚人在那些“离居”和“无君”的部落中尽可游刃自如。况且,熊渠已经为他们在今当阳、江陵、荆门一带建立了一个牢固的阵地,在今鄂州一带建立了一个虽未必牢固但尚能维持的据点。总之,一切都可以说事在人为了。
(第七节在阶级社会的门槛上
熊仪称“若敖”,“熊坎”称“霄敖”。“敖”的本义是军事首领,相当于统帅,职位仅亚于楚君。楚国的公子如果担任了统帅,便可称“敖”。如果继承了君位,就要在本名的前面加上氏号“熊”字。若敖和霄敖在未成君时已是楚国的军事首领,而且必定已有卓著的战功,以致后人惯于以“敖”呼之,其原名反而不彰了。
“若”和“霄”都是地名,若在商密(在今河南淅川境),霄无可考。若即鄀,是一个允姓的小国,其都商密与鬻熊所居的丹阳相距不远。楚人怀念祖居之地,虽已迁离,而仍以其名为氏。鄀地原为楚人所居,在楚人迁离后才为允姓所占的。春秋时代的若敖氏,与鄀结有不解之缘。晋楚战于城濮之后,若敖氏的子西被封为商公。
江永《春秋地理考实》以为商即商密,其说中的。楚穆王时,迁鄀至今湖北钟祥境,其地近敖水。敖水之得名,似与若敖氏有关。鄀东北有郧,是斗氏所封之地。东南有成臼,疑为成氏所封之地,成为邑名,臼为水名。斗、成两氏是若敖氏的大小两支,在春秋中期楚国的历史上颇有影响。楚庄王时有斗克黄,也是若敖氏的后裔,其铜器两件已在淅川发现。
蚡冒与若敖相似,也应是尊号。楚昭王时有申包胥,别称“棼冒勃苏”,“勃苏”应即“包胥”,则“棼冒”似即“申”。疑“蚡”为“申”,而“冒”即“敖”,以音近而假借。申国为姜姓,原在北方,周宣王时迁到南阳盆地,其都与鬻熊所居的丹阳也相距较近。
若敖、霄敖、蚡冒三位楚君,在位时恰逢两周之际。后世的楚人往往将享国仅六年的霄敖略而不计,径称“若敖、蚡冒”。
从文献的零星记载来看,若敖和蚡冒都治国有方。后来,连晋人也承认是这样。《左传·宣公十二年》记晋楚战于邲之前,晋大夫栾武子说“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楚庄王教育民众要发扬这个传统,要懂得“民生在勤,勤则不匮”的道理。当时的国君,像若敖、蚡冒这样,因艰苦和勤俭而受到别国称扬的,绝无仅有。
岂但如此,后来西晋的江统也曾上书谏太子说:“蚡冒以筚路蓝缕,用张楚国。”若敖、蚡冒勤俭建国、奋发图强的事迹感人之深,由此可见一斑。在熊渠时,楚人挥大手笔,开疆拓土;在以后的几代———尤其在若敖、蚡冒时,楚人费细工夫,固本宁邦。对楚国来说,或者对一切为发展而奋斗的国家来说,大手笔和细工夫都是不可不有的;挥大手笔以求跃进式的扩张,费细工夫以求渐进式的建设。一武一文,一张一弛,彼此交相为用。楚人能达到这般境界,可见他们善于在开创中总结经验。
《国语·郑语》说:“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庄、襄于是乎取周土,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齐庄、僖于是乎小伯,楚蚡冒于是乎始启濮。”秦国占领了关中,晋国帮助周朝迁都于洛邑,齐国为诸侯盟主,楚国则伐濮获胜,这些,是东周初期的大事。蚡冒伐濮,并非必欲占其地而有之,估计只是为了安定后方。楚人大举开拓,必先安定后方。熊渠就是这样的,为了解除东征的后顾之忧,先去西征。蚡冒也是这样的,但他为天年所限,走了第一步就与世长辞,把第二步留给他的后任去走了。
不妨顺便说到,三国时代的诸葛亮,为了北出祁山,先要南渡泸水,其战略方针也可能是效法熊渠的遗规。
对于蚡冒以前楚国的社会面貌和文化风采,我们所知甚少。这有两个原因:一是文献的粗疏,二是文物的稀少。前者无可挽回,后者尚能补救。我们现在的考古工作,为主观和客观的条件所限,还难得有根据研究意图自行选点做长时间、大规模的发掘的机会。
就研究蚡冒以前的楚国来说,已做的考古工作连筚路蓝缕也还说不上。我们不但对楚国所知甚少,对它的邻国如权、罗、卢、邓、谷、庸、巴等也如此。当然不能说当时楚国的社会面貌本来就恍无定形,也不能说当时楚国的文化风采本来就罕具特色。这只是因为我们的知识有许许多多的空白,写在书里就只好语焉不详了。
现在能使我们得到少许慰藉的,是湖北当阳赵家湖从1975年到1979年发掘了两周之际至战国晚期的若干楚墓,其中有一些半模糊、半明确的信息。从这些楚墓里出土的随葬品,还够不上“国家一级文物”、“国家二级文物”的美称,但物以稀为贵,对于研究蚡冒以前的楚国来说,实不啻为至宝。
按照高应勤和王光镐的意见,这批楚墓可分为甲、乙A、乙B三类:甲类墓是中型墓,一棺一椁,有铜礼器;乙A类墓是小型墓,一棺一椁或者单棺无椁,无铜礼器;乙B类墓也是小型墓,一律单棺无椁,也无铜礼器。乙A与乙B两类墓的区别,主要在于所出陶礼器相异。
上述三类墓无论从墓式、葬制和随葬的铜礼器、陶礼器来看,与中原同期同类墓都不乏相似之处。这些相似之处,分别说来,见于甲类墓的最多,见于乙A类墓的次多,见于乙B类墓的较少。其中,尤为明显的相似之处是:第一,都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第二,铜礼器的基本组合都是鼎和簋;第三,有些陶礼器的形制大同小异。
假如只看这些相似之处,那就可以说,甲类墓与周墓等同,乙A类墓与周墓近似,只有乙B类墓大概不是周墓。其实,所有上述三类墓都是楚墓,原因在于把它们与中原同期同类墓相比,也有许多不相似之处。这些不相似之处是:第一,周人墓头向一概从北,而赵家湖甲类墓头向一概从南,乙A类墓头向多数从南、少数从西,乙B类墓头向多数从西、少数从南;第二,赵家湖墓所出的多数陶礼器的形制虽不脱中原同期同类器的窠臼,但也有并非不足介意的特色,如甲类墓所出的陶礼器一概黑皮,与中原同期的陶礼器迥乎异趣;第三,赵家湖墓所出的少数陶礼器与中原同期同类器显然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尤其是乙B类墓所出的红陶绳纹锥足鬲,蛮风十足。
楚人来自中原,本来就带着中原的许多文化因素,这是不足为奇的。假如蚡冒以前的楚墓与周墓判若泾渭,倒不可思议了。况且,在一种考古学文化里,可能含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学单元。反之,在一个民族学单元里,可能容有两种以上的考古学文化。周代,中原的宋墓和周墓像是孪生兄弟,属于一种考古学文化,但宋人是殷人,他们和周人分别属于两个正在同化中的民族学单元。赵家湖则是一个相反的实例,在楚人这个多元复合的民族学单元中,容有下列两种考古学文化:第一种见于甲类墓,内涵与周文化类同,而从铜鼎和铜簋的形态来看,与周文化系统的曾文化尤为接近;第二种见于乙B类墓,内涵为土著文化与客户文化的融合,说得确切一点,是旁系巴人文化、正宗楚蛮文化与早期楚文化的融合。乙B类墓头向多数从西,表明墓主多数源于巴人;其陶鬲是考古学界所谓“楚式鬲”,表明有楚蛮文化的成分;其陶盂与乙A类墓所出的仅有腹圆、腹浅之别;其陶罐与甲类墓和乙A类墓所出的仅有色红、色黑之别和颈长、颈短之别。以上表明上述三类墓的墓主已构成一个多元复合的民族学单元。
说上述三类墓的墓主已构成一个多元复合的民族学单元,根据不只是陶器的形制和胎土,还有墓区的结构和系列。
从1975年到1979年发掘的赵家湖楚墓共有297座,成群连片,三类墓的共时性的墓主显然结合在一个社会群体的聚落之中,文化面貌尽管显得不够单纯,然而荟萃在一个整体之中,由此,他们与中原的周人、宋人之类分别自成聚落、自成整体是不同的。
赵家湖墓区的年代,上起两周之际,下迄战国晚期,各期文化内涵的衔接和嬗变线索分明,没有缺环,这与两种以上文化遗存的叠压和替代全然不同。
经由上述分析与综合以及比较与鉴别,可以根据赵家湖墓透露的信息做出下述判断:甲类墓的墓主,因有一棺一椁和随葬铜礼器,地位相当于中原的“士”,是下等的贵族、上等的“国人”。乙A类墓的墓主,从多数也有一棺一椁和通常也有兵器随葬来看,与甲类墓的墓主相近而稍逊;从没有铜礼器随葬来看,与乙B类墓的墓主相似而略优。他们应是上等的平民、下等的“国人”以及家道衰微的下等贵族。乙B类墓的墓主,则是下等的平民,不得称“国人”,而只能称“野人”了。死后有等差的墓葬规格,反映了生前有等差的社会地位。若敖、蚡冒时期的楚国,贵与贱、富与贫的分化正在加剧。假如说,赵家湖属于这个时代的某类墓的墓主是奴隶主或者农奴主,另有某类墓的墓主是奴隶或者农奴,那么,证据尚嫌不足。然而,原始社会正在向阶级社会转化,这却是明白无误的信息。
直到若敖、蚡冒时代,楚国的贵族仍以仿效华夏的礼制为荣。
出于对华夏自卑而对蛮夷自矜的心态,他们必然如此。对华夏的先进文化,他们不胜艳羡之至,效颦是势所必至的。他们从蛰伏的状态中挣脱出来还不久,伸腰展臂,怀着半惊半喜的心情审视着周围广阔的天地和变幻的风云。像熊渠那样敢于躐等破格和标新立异的人还很少,通常只满足于模仿。模仿到大致形似的程度,就欣然自得了。由此,这个时期楚国的铜器还缺乏新意。至于鼎和簋的形制与曾器相像,则可谓近朱者赤。楚人对扬越、楚蛮、巴人等蛮夷的文化相识较晚,相知尚浅,陌生之感和鄙弃之情未尽消失。可是,在陶器———尤其是日常所用的炊器和食器的制作上,从胎土和形制到工艺,他们却渐渐入乡随俗,这也是势所必至的。同时,被他们征服的诸多蛮夷也渐渐同他们融合了。
假如只看从若敖、蚡冒时期的楚墓里出土的文物,那是很难相信有自成一体的楚文化的。这也难怪,因为墓葬所能揭示的文化终究是残缺的。但是,我们不能误将残缺认做完整,以为当时楚人的文化不过尔尔,宁有他哉?当时的楚文化如芽方萌,识别颇为不易,仅据残缺的遗物是无法窥其全豹的。譬若种瓜种豆,几种豆苗或者几种瓜苗,乍露新芽之时,大抵芽分两瓣,叶成两片。粗看之下,难分彼此。但在长大之后,就不会混同了。
前面说到若敖、蚡冒时期的楚国正在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有些读者也许会觉得奇怪:早在夏商时代,中国已进入阶级社会了,楚人怎么到两周之际才刚踏上阶级社会的门槛呢?既然有阶级分化,怎么还不是阶级社会呢?这样的疑惑确实容易发生,但也容易消释。我们所讲的夏商时代的“中国”,其实只是中原。在一个古国里,尤其是在一个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的古国里,各地区、各民族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可能是划一的。君不见20世纪中叶的中国,某些僻远的边境还有农奴制或者奴隶制的社会存在,个别特别闭塞的边境甚至有尚未形成明确的阶级结构的民族存在,“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那么,在两千余年以前,被认为“筚路蓝缕”的民族,其境况为何如就不容高估了。
原始社会末期的农业公社或称农村公社,正好处在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马克思认为:“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
这就是说,它同时也是由建立在公有制上的社会向建立在私有制上的社会的过渡。”在农业公社中,存在着家族的胚胎,其中不仅含有奴隶制成分,而且含有农奴制成分,甚至如马克思所曾指出的,“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抗。”②若敖、蚡冒时期的楚国,也正好处在这么一个过渡的阶段。
赵家湖在当阳南部,沮漳河东岸,楚人由北向南移植,这里是一个天然的中继站。从已经发掘的楚墓来看,从西周晚期到战国晚期,这里有一个不小的楚人聚落。沮漳河流域已经给我们呈献了早期楚文化的一些重要信息,它以后可望为我们呈献出更多的这类信息。今沮漳河有两源,西源为沮水,东源为漳水,在当阳的河溶镇旁边合流而为沮漳河。沮水源出荆山西段的南麓,《山海经·中山经》称之为雎水,这使人们容易与在它北面约100公里左右今称蛮河的雎水混同,想来也是因附近多山楂或者猕猴桃而得名的。漳水源出荆山东段的南麓,当因东有章山而得名。至于章山,当因上多樟树而得名。水以山名,而山则以木名。沮水和漳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者分流入长江,或者合流入长江,几经变迁。在春秋战国时代,它们是合流入长江的。对楚人来说,重要的不是偏西迂曲于丛山之间的沮水,而是偏东逶迤于河谷之中的漳水。由此,河溶以下,当初的楚人大概仍称漳水,后世才合称沮漳河的。《左传·哀公六年》记春秋晚期的楚昭王曾说:“江、汉、雎、漳,楚之望也。”
“江、汉、雎、漳”应是四条水:江在南,汉在北,雎入于汉,漳入于江。沮漳河流域是江汉平原的西大门,楚人正是经由这座西大门而纵横出没于江汉平原之上的。
楚人进入江汉平原,历时渐久,不免沐蛮风,栉夷雨,文化面貌开始发生意义重大的变化。最初的变化源于楚蛮的熏染,而首先显示在陶制的炊器上,缘由是不难理解的:楚蛮铸造铜器虽未能超过楚人,制作陶器却不比楚人逊色。况且,铜器的铸造工艺不受山川形势和饮食风俗的影响,陶器的制作工艺则不然,非受土壤之类地理条件和粮食之类生活条件的制约不可,炊器尤其如此。
上古的炊器,黄河流域多用鬲,长江流域多用釜。釜需支架,与支架连为一体则为鼎。粮食作物为北粟南稻,炊器为北鬲南鼎,大致如此。随着北方和南方的部落迁徙和文化交流,鬲也出现在南方,而鼎也出现在北方了。南方最早用鬲类鬶形器和斝形器的是长江中游,在新石器时代的晚期,为龙山文化南渐所致。长江中游真正的鬲则始见于商代,是与殷人俱来的。当时除商式鬲外,已有了少量萌芽型的楚式鬲,见于武汉的盘龙城遗址。这类萌芽型的楚式鬲的传播方向,是从江汉平原的东部到江汉平原的西部。西周中期以前,江汉平原西部虽有萌芽型的楚式鬲而尚少,主要的炊器是红陶锥足罐形鼎。楚人来到这里以后,才同楚蛮一起,把红陶锥足罐形鼎改造成为成熟型的楚式鬲———即红陶绳纹锥足鬲。楚式鬲产生和形成的过程,分明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用夏变夷,即华夏先民创造的鬲类器为蛮夷(三苗)所接受;第二阶段是用夷变夏,即蛮夷从自己的罐形鼎的传统出发,改变了鬲的形态,造出了萌芽型的楚式鬲,这“楚”是一个宽泛的地名,与楚国、楚人无关,因此萌芽型的楚式鬲实以称“苗式鬲”或“蛮式鬲”较为确切;第三阶段是熔夷夏于一炉而冶之,即楚人和蛮夷(三苗的遗裔楚蛮)对华夏的鬲和蛮夷的鬲的形态、工艺、性能融会贯通,造出了非夏非夷、亦夏亦夷的成熟型的楚式鬲。后来其他楚式陶器产生和形成的过程,大致与楚式鬲如出一辙。
随着楚国的强盛和楚人的移植,成熟型的楚式鬲从汉西扩散到汉东,从江汉之间扩散到汉淮之间,但这是后话了。
这楚式鬲的视觉形象,显得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如果把它同楚国的文物精品放在一起。那是绝不会引来赞美和嗟叹的。但楚人不可一日无此鬲,而它的出现和扩散又与楚国的振兴同步,实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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