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之勺-人和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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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力

    一首爱情诗源自怎样的心境,作者本人可能很难具体地回想——琐细的感怀和思绪难以追忆,因为太遥远了。不过我们阅读的时候却又对一切簇簇如新,还是获得了阵阵感动。这就是永远不会陌生化的“爱力”——生命中专门用来爱的那种力量,因爱而产生的那种力量。爱力是一种最常见的、最特殊的力量。

    一个人有了爱力,爱力强大,就可以做出许多伟大的事业。一些强力人物、专业界的杰出人物,无不是爱力强大的人。这种力量并非专门用于两性之间,而是一种仁善柔和的力量,是生命与生命之间贴近、沟通和理解的强烈欲望,它更多地属于青春的新奇和冲动,是巨大的活力之源。

    这真是一种伟大的力量。即便说到它最容易产生的、直接产生的爱情,就可以成为推动生活的最有力的部分。爱欲深藏在人的躯体之中,它分解为强烈的情感发散出来,最仁善的那一部分会使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爱欲的各种结果及其评判,是摆在现代伦理学面前的一个大问题。比如爱情和原欲,泛爱与专一,这些关系虽然不能说成水火不容,但二者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壁垒。

    那种纯粹的情感一直被歌颂,因为这是爱力对生命的最大笼罩。它可以缩小成一小部分,变为某个侧面、某种具体,比如爱一个人,或者带着残缺的那种拥有、留恋、厮守、矛盾和痛苦等等综合交织的情感。而一种无所不在的巨大的爱力,却会超越更多。人的爱力越强,拥抱的事物也就越广泛,也越是朴素和深沉。

    有一句话给人印象很深,就是“情满青山”。一个有强大爱力的人,看山则情满青山。山上有树有水还有鸟,只要是山上有的,都披挂了他的爱,溢满了他的情。这就好比世界上有具体的少女、少年和老年,有许多人,他爱这个世界,也就爱了所有的人。

    有人常去一个大学校园散步,总是会碰到一棵女贞树。女贞树冬天不落叶子,长得好,分杈的样子,浓绿饱满,那么丰盛。他每走到那儿都要看很久,抚摸几下。有一次他忍不住告诉别人:这是最漂亮的一棵树。但后来这儿要在旁边搞雕塑,结果就把这棵树修剪了一下——它从此发展得再也不好,就像一个很漂亮的少女被剪坏了一头长发一样,让人痛心。每次经过,他都很惋惜地看一眼,然后走开。

    朋友对那棵女贞树是爱的,而不仅止于喜欢。这种爱和感慨是深刻的,不是肤浅的。这与他广泛的人生经验结合在一起。

    可见人对树、对动物、对土地,都有一种“情满青山”之爱,这需要最大最广泛的爱力。用这种爱力来面对整个世界,才是最健康最强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和我们所说的那种肉欲情欲就有了区别。比如说人在小时候,更年轻的时候亲吻过小鸟,因为他觉得小鸟特别可爱,真是越看越动心,就和它接吻。猫、狗、鸽子、小鸟,无一例外地都吻过。那个时候他没有性别的意识,就是一种存在心上却又说不出的、滚烫烫的爱力,是受这种力的驱使才那样做。这种力量广泛而强大,看到猫狗小鸟之类,看到它们的鼻子和眼睛,就忍不住要亲吻。这就是爱力的发散。

    后来我们长大了,广泛的爱力就会收缩。有哪个成人看见一个动物会喜欢得不可遏止,甚至浑身发抖,忍不住拥住它亲吻起来?会有,但一般不太多了。除了鲜有这种冲动,还会担心别人笑话。人的爱力的确会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点点消退。成年人很难像儿童那样喜爱动物,成年人当中只有一小部分人能够一直葆有这种能力。

    爱力可以摧毁一切阻碍,向所爱的事物接近和靠拢。

    我们往往被告知:无论怎么喜爱那个动物,最好不要直接亲吻它,因为动物口腔里的细菌群落和人是不一样的,无论它有怎样洁白的牙齿和可爱的舌头,看上去多么洁净,亲吻会都容易让喉咙疼痛。但是即便听了专家一再这样讲,也还是忍不住要与它们接吻。这是因为心里的爱力太强大了,大到无法抗拒。

    有的人实在喜欢它们,可是又害怕不同的口腔细菌群落,就想了个折中的办法:用手做成一个筒,套准它们的嘴巴亲吻一下,算是间接地完成了,以此来发散心里的爱力。

    爱力是所有人、更是诗人最可宝贵的拥有。谁的爱力强盛,谁就是一个强大的人,谁的创造力就巨大。爱力的缺乏,无论有多少知识,懂得多么高深的哲学,受过多么好的教育,也还是一个没有理解力和创造力的平庸者。那一切学问的附加对他无济于事——就像盲人带多少副眼镜都解决不了问题一样。缺乏爱力是一种绝症。

    有的人可能说,缺乏爱力不能从事艺术创作之类,那么从事艺术研究行不行?也不行。好的研究者一定是一个大读者,一个大感动者,如果缺少爱力,怎么会捕捉情愫和美?所以我们有时候看到的对作品的荒唐解释,可悲的冷漠与麻木,总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感觉。没有办法,无法对话,难以交流——对方是一个缺乏爱力的人。

    性情和衣衫

    看古代京剧的中外人士常常惊叹于剧中人物服饰的美:那不是一般的美,而是令人炫目的美、历久难忘的美。这种美不是浮泛的华丽造成的,更是色彩的斑斓、剪裁的高超艺术,以及与人的形体性情的全面和谐。它既取得了令人惊艳的戏剧效果,又给人朴素真实的感受。每一场古代传统剧目,又同时是一场成功的服装表演、超级的服装展,所不同的只是没有做作的模特儿走在特别的台子上、迈着矫情的猫步而已。那种猫步走了一遍,会提醒人们这只是一种表演,是并不切实的生活,等于中看不中吃的炫弄艺术。

    也有人会说,中国古代服饰与戏剧中的打扮仍然不是一回事。当然如此,比如说各个朝代的服装都有变化,而京剧或许没有充分表现出这种变化。还有一个问题鲠在人的心里,就是一般人会认为,戏剧艺术中的一切都是高于生活、比生活还要浪漫的,就是说它必定是给艺术家在舞台上再次完美了一番,实际生活中肯定不是如此的。京剧的写意性质、浪漫精神,会使出现在其中的一草一木都沾上这种意味。一句话,演戏是演戏,真实生活中的着装又是另一回事。

    但从考古发现以及相关文献记录来看,古代戏剧中展示的服装并没有过多的夸张。这可以从沈从文先生编撰的《中国古代服饰》得到鉴证。沈先生的严格学术态度是足以采信的。总之我们大可以确信那些带有美丽花边的彩色长衫,的确是穿在了古人身上的,那种绚丽缤纷的颜色,也是真实地出现在当时的生活中的。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就是某种深深的遗憾,它让我们惋惜:这么好看的服装为什么就一下子变换了消失了呢?我们会自觉不自觉地暗自比较一下,问一句:现在的服装就一定好于古代吗?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我们会在穿戴方面发生了审美上的倒退呢?

    我们现在的着装习惯是经过了一代又一代演变,慢慢地形成的。所谓的习惯成自然,渐渐我们就不会觉得衣装改变成现在这样有什么不好,相反还觉得挺合体,合乎性情口味,甚至还在心底庆幸:幸亏没有生在古代,不然就要穿那样肥大宽长、花花绿绿的衣服了。这种认识的同时,还会多少觉得古代人比今天的人笨拙许多,他们也不嫌麻烦,把衣服搞得那么花哨土气,还要多费上几尺布匹。从服装再联想到其他,又会觉得中国的落后也与服装有关,这种不利不索的打扮真够别扭了,当然不利于剧烈的竞争,久而久之也就落后于世界了。

    反正从哪个方向想似乎都有道理,不是好得很就是坏得很。不过尽管如此,京剧服饰的华美,倒是很少有人不愿承认的。这种美其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也并非仅仅是为了让人觉得实用。美不完全是实用的,美的这种不实用性,也是美的有机组成部分。

    现代人对古代服装的不耐烦,也是因为性情决定的。急急躁躁的日子,每天的忙碌和穿梭,频繁的通讯消息,最现代的交通手段,等等这一切都促使了人的性情的改变。孔子时代要坐牛车马车,那时的人也并不觉得慢。今天的人坐飞机轮船特快列车,也并不觉得多么快。埋怨速度不够会是永远的,惊叹和满足于交通工具的快捷总是暂时的。使用惯了电子邮件的人,再让他为一封信跑邮局,一定会让其觉得麻烦极了。可是许多现代人都发现,我们的忙碌和事情之繁多,并没有因为交通工具和其他方面的现代便利而得到缓解,相反是更加忙碌和更加马不停蹄了。时间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好像过得更快也更加不够用了。

    原来我们大家一起坐到了现代的流水线上,我们的一切活动于是再也由不得自己了。我们必须适应这种机械的速度和节奏,这些可不是我们哪个人说了算的。我们如果认识到了这一点,能够超然物外地打量我们自己被束缚在流水线旁的情形,一定会痛苦和同情自己。可是我们却没有办法摆脱这种局面。我们真是又可怜又无奈的现代人。

    这就是我们不懂得古代服饰的美,也没有机会尝试那种美的根本原因了。我们只要安静下来,让心放平,就会接近和欣赏那种美了。那样的舒适宽松,那样的色彩,又怎么会不让我们身心愉快呢?有人又会说,那样好看舒适是自然的了,但不利于过日子啊,每天忙成这样,怎么穿那样的衣服啊。看来我们失去了享受美丽衣饰的机会,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被生活所迫。

    可以想象,古人在劳动中也不会穿某一些质料和样式的服装,他们也会考虑怎样更便利,怎样珍惜自己的好衣服。对劳动服装的要求,古代和现代也不会有什么大的不同。我们在这里比较的,只是古今服装的基本样式,比较它在日常状态下的一些不同。

    中山装和西服比长衫好看吗?女子的现代套装比刺绣华袍好看吗?这些都可以比较。至于舒适,今天的服装显然不如过去的柔软随意,不如过去的宽松。今天的衣服越来越像盒子,像可以装卸的零部件,越来越挺括硬实。而古代的服装如果比成一幅画,它更多的是随形走笔,一切都迁就和尊重了人体的曲线。比如现代人自以为讲究的西装,肩部的方正挺实是由压袖机压出来的,袖子和前后衣襟都要趋向机械般的整合统一,这与温暖柔和的血肉之躯、与人的形体是相抵触的。它掩盖了人的形体曲线,以很不自然的方式把人装进了一个盒子里。

    有人可能说,牛仔裤之类的紧身衣服正好相反,它更大限度地贴近了绷紧了,使人的形体更加真实毕肖地凸显出来,这不是更加随形走笔吗?当然不是。这是对人体舒适放松要求的最大一种伤害,最大的一次背道而驰。人体与服装的宽松合作,那种相互爱惜的美好关系,完全被破坏了。正是通过服装,人体被现代人的特殊理念、概念化的生活态度给绑架了、捆束了。一切紧到不能再紧的现代服装,不得不使用超强的布料和特别的针线来缝制,因为不如此就不能有效地束缚身体,身体的张力就会使服装绽开。可见现代的衣服在许多时候是与生命的自然相搏斗的,是一种不合作的反抗关系。

    现代人在剧烈的竞争中,即便脖子上结了领带、穿了最昂贵的衣服,脚上是万元一双的皮鞋,所谓的西装革履,也不给人一种优雅感。因为这里是竞争的甲胄,而不是躯体的伙伴。这是生存的需要,是另一种战场上的迷彩服、制服、军服,它们式样统一,没有个性和情感,不是那样自由放达的产物。

    中国人的服装从学习胡服,再到几百年来的接受西方文化,才逐渐演化到今天这个样子,一点点习惯下来,完全没有了不安和对过去的留恋。今天如果有男人穿上长衫,有女人穿上比旗袍更华丽的绣袍,走上街头以后,一定会引起惊讶和讪笑。相反的是,如果女人穿上了露脐衫、甚至穿上了露出半截屁股的衣服,男人穿上了更加荒诞的西方嬉皮士的那套行头,却不会让人感到有什么怪异和大逆不道。

    那些美好自然的服饰,是来自一种美好自然的性情。野蛮的竞争改变了人的这种性情,也就丧失和丢弃了相应的打扮。可是有勇气的人又怎么会甘心这种状况呢,我们于是就要十二分地怀念那些棉质丝质、最朴素又是最华丽的传统服装。这是我们民族的形式,它还会让我们寻找相应的内容。

    千年宣

    宣纸是中国的一大发明,是值得好好炫耀的好东西。谈到中华文明,有一部分就是萃集在这种特殊的纸上的。它宜于保存,虽然又薄又皎,柔软如丝,却有千年不毁的顽固性,并非脆弱之物,所以又有“千年宣”之美称。一张上等的宣纸,不必着墨,只要放在面前就可以有一番好观赏,得到一种身心的愉悦。它素洁的质地,均匀的纹理,出乎想象的柔韧,水一般的随性润滑,都让人爱不释手。怪不得一张上好的古宣会有那么昂贵的价格,因为它实在是太可爱太难得了。它自身所凝聚的传统与智慧的美,怎么形容都不过分。

    宣纸引诱人们去绘画或书写,同时又使人不忍玷污它的洁净和清白。一张宣纸摆在那里,似乎就足以代表了东方,尤其是代表了中国的艺术和中华传统思想。洁白无一字,却似乎写满了思想,充满了意味,这真是一种奇妙的纸。文化人爱纸,最爱的还是宣纸,连不识字的人也会把一张丝绸般细润的宣纸爱护下来吧。

    所以人们对那些糟蹋宣纸的人最为厌恶。什么人最能糟蹋宣纸?当然是那些拙劣轻浮的“书法家”和“画家”,他们最不懂得怜惜,对洁白的质地没有敬畏,所以随意玷污也就不足为奇了。尤其是进入现代,有的书画人士越来越不耐烦了,恨不能挥笔就是千幅,纷纷丢弃了工细的笔触,美其名曰“大写意”和“文人画”。这样泼辣无畏的挥洒会耗掉多少宣纸,想想真是让人心痛。绘画本来即是一种缓慢的功夫,是镌刻心迹的一种方法,恰如大诗人杜甫所说:“五日一山,十日一水。”古人一张画会画上几个月,其过程就是一种享受,其成品也合乎价值。如元代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一直画了三年。俄罗斯大画家列宾的《伏尔加河上的纤夫》前后竟画了十年。这使我们理解了什么才是大匠气概与生命的耐力。古人的狂快之画只是偶尔为之,那不过是偶有挥洒的一次即兴情逸罢了,是工细之余,是长久脚踏实地奔走后的一纵一欢,并非是常态;即便是以快画为长技者,也同样构不成画界的常态。中国艺术即是一种写意,绘画的工细和粗放都是写意,所以绝不可按笔触的大小来论写意的“大”或“小”。至于“文人画”,那也是文章之外的业余逸兴。这种逸兴当然也会换来另一种艺术的灵性,使之成为生命特质与个性情怀以及学问修养的全面综合。但画家本身毕竟首先要是知识文人才行,这是一个无法省却的前提。

    西方绘画艺术似乎也走了与东方相同的路线,即纷纷让画笔潦草起来,从印象派一路下去,粗放得不得了,同时也有些艺评家,让深奥的理论跟上来,说的都是这些现代艺术的特异与卓越。其实现代的狂放仍旧包含了对伟大传统的绝望,对完美的绝望。比如毕加索,没有他少年和青年时代的写实杰作,谁又会承认他中后期的“胡闹”?大师的顽皮和胡闹自然是有理有力有节,可以做一个非凡生命的统一观,而不仅仅是截取这最后一段的放纵。这种放纵有少年青年的功底和能力在垫底,并时时有些回光返照,所以才有了固有的价值和评论方面的复杂性。但如果说这些放纵就是他一生最好的杰作,那只是类似于“皇帝新衣”的说辞。一个声名卓著并不断得到众人诠释的艺术家,在某个领域某个时期也就有了“皇帝”的威权,他的赤裸无物也就没有人敢于指出了,要实话实说,也只能等待纯洁无欺的小子来做了。

    古登州人从殷实富裕之家到平民百姓,最愿收藏字画,所以该地区一直是现代收藏家最愿光顾之地。黄县城一户有大来历的人家,40年代中期被毁家,仅名贵字画就焚烧了整整一天,那真是艺术珍宝堆成了山,可惜当时的人正拼死投身到战争当中,顾不得也认不得这样的珍宝。古登州人历来有一个美好的传统,就是在秋天里烧制出上好的木炭,以备大雪封门时生起火盆。这火盆差不多要被家家端上炕桌,旁边即是笔墨宣纸,然后开始了暖意融融的写字作画。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老太太也能画出相当不错的梅兰竹,那些忙了春夏秋三个季节的男子要站在炕前,看一家妻小写字描花。这里每个大村落或城镇都有自己的书画名家,其作品与大地方的名流一起得到了保存。今天,胶东一带书画市场上常常出现一些没有名头和来历的古书画,打眼一看即是杰作,大半也就是一些功底深厚的地方名家所为。他们的画名还没有记载到书上,可是他们手下的功夫却并不含糊,格调气度也别具特色。

    人世间最难识别和鉴定的,也许就是艺术作品了。宣纸上的痕迹格外晦涩,无论是字还是画,墨分五色,俗眼迷离,非得有修养有品格的人才能指认优劣高下。所以自过去到现在,那些无才无品的书画家往往要躲避方家学人,却会极力接近商官人士,因为那些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即为了借助于金钱和声势的力量。可是久而久之,这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成为人们鉴别真伪艺术家的一个寻踪方法。文学也是如此,文字艺术的内向性一点也不亚于书法绘画,它寻找的也是相应的心情和灵性,没有这些,也就不会识别和呼应。所以自古以来对于艺术的胡言乱语和颠倒黑白是最常见的,因为诋毁杰作和吹捧劣作既不犯法,又不会让人觉得格外刺耳和大逆不道。但由于书籍可以印刷,宣纸可以保存千年,所以留在上面的痕迹也就可以交给久远的时间了,可以让人在漫漫时间的长河里去识别,这时的人才能心眼俱明起来。

    一些寻觅古宣的人在胶东地区来来往往。还有古墨,一方芬芳四溢的名墨同样价抵千金。一个地区艺术的发展总是和传统密切相关,而一种传统的形成又有极其复杂的原因。富庶的古登州一带是齐国的腹地,也是莱国的经济中心,比如当时最先进的科技工业就从这里兴起。炼铁、渔业、丝织和陶器制作的兴旺,同时也促进了文化的繁荣。神仙术和方士的行径与正统儒学相抵触,但是却与某种浪漫飘逸的艺术声气相通。莱国不仅从经济上壮大了齐国,而且还从文化和艺术上强化了齐国。后来齐国闻名天下的学术和思想,还有音乐,都可以从中嗅到东部海角的浓烈气息。

    夜间写作的人

    托尔斯泰说过一句话:出版物中出现了那么多垃圾,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夜间写作的人太多。老人多有意思,将那么复杂的问题给简单化,只用一句话就敲定了。

    虽然事情不会像托尔斯泰说得那么简单——文字垃圾肯定不光是因为夜间写作造成的——但有一点似可考虑,即人在夜间的思绪更少羁绊,可以放开了驰骋,很冲动,冲动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难免会有不靠谱的地方。

    夜晚人的情绪容易波动,不知道是月亮、太阳还是地球自转等等原因造成的,反正与白天十分不同。夜晚是混沌的,混沌了就没有现实的坐标。什么是坐标?桌子、地板、人,都是坐标。一切看得见的都是坐标。坐标就是限定和参照,是用来比较和固定的东西。白天一切都看得见,思维很容易让日常事物框束,很容易现实化。桌子的线条、边棱,都在无形中限制着影响着人的思考。到了夜间,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模糊——一切只能依靠遥感。这时候的思绪更加没有限制没有边界,尽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光亮,人陷在黑夜里,那就与整个世界连为一体了。

    有人过去在夜里写作,是因为白天没有时间。当时写得畅快,写得恣意,到了第二天再看,很可能觉得不着边际,然后就动手删改。因为天亮了,远远近近的事物都出现了,它们把人一下拉回了现实中,帮助人框正夜间的思路——意识的敏感疯长状态多么可贵,给人出神入化的表达,但天亮以后,现实又要教训它一番。

    托尔斯泰是一个理性的探索者,他的理性很强。所以他对夜间写作造成的损失有深刻的感受。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是脚踏大地的作家,所以无论理性怎么强,都难以从根本上伤害感性。读《复活》,会感觉其理性架构清晰坚实,写一个上层男子怎么伤害了一个女孩,这女孩因而走了歪路,所以今天受审流放,男子要追随而去,以求得良心的救赎。可是阅读中感受的是一种过人的诚恳和真挚,是这些在打动我们。

    而写作中另一种易犯的毛病是,或者作品结构不起来,没有清晰的思路,一把散沙,读者不知道作者在写什么;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概念化、理念化,唯恐讲理不透彻,结果伤害了阅读的兴味,没有了咀嚼和想象的余地。这两个倾向都是很糟糕的。

    山路(上篇)

    他十几岁就离开那个大都市,来到了半岛上的一个小山沟里。后来他一直想再回到繁华的出生地,但总也没有如愿。

    小山沟的名字叫“泊子”,这是父亲的出生地。他回到了老家,成为一名“知识青年”了。

    其实他并没有多少知识,只是比当地人多出一副眼镜。为了这副眼镜,他吃了不少苦头。村里人很幽默,把眼镜叫成“驴捂眼”。农村人用驴子推磨,就一定要用驴捂眼(黑布之类)把驴眼挡住,驴子立即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也许是要追赶光明吧,它用急促的步子走、走,一直走下去!

    他慢慢明白,他是回不到那个都市去了。他大概一生都要走在崎岖的山路上。他学着推小车,屁股用力撅起,两腿过分地叉开来,头使劲地探向车轮上方,像要去吻前边那道横木。可是他额上的青筋都暴起来了,豆大的汗珠在滴落,两腿颤抖,车子还没有挪动一尺远,就重重地摔倒了。他的目光透过两只近视镜片看去:前后左右,多少老乡在走这样的山路,他们之中,有青年、中年,也有白发苍苍的老人。

    当时他长得瘦小孱弱,只有一对臂膀强壮一些。一个小小的、眼睛近视的男孩儿站在父亲的出生地,望着孕育了父辈的一架架大山,有些惊讶、迷惘。当时他已经读过了《约翰·克利斯朵夫》《马丁·伊登》之类的书,这会儿就自觉不自觉地模仿着主人公,举起两只略为强壮一些的臂膀,握起拳头,用力地往下一沉,那是表明某种决心的样子。他要反抗了,搏斗了。

    在叔父和乡亲的帮助下,他盖了一座小屋。小屋盖得很结实,满是石头,以至于后来离开时,还卖了一个好价钱。他住在小屋里,像村里人一样,支起了一口生铁大锅。他想,要在这里住一辈子,首先必须过这第一道关口:吃地瓜干,一大碗一大碗地吃,长年累月地吃!他果真煮了满满一大锅,一碗一碗地吃起来。吃到最后,地瓜干已经变黑了。

    他慢慢长高了,两条腿也变粗了,走在山路上,可以不歇气爬两个陡坡。这完全要归功于铁锅里的地瓜干了,归功于这种淀粉含量十分丰富的山乡主食。他这样真有点像山区汉子,没事的时候倚在自家小屋的门框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心不在焉地唱着一首歌……母亲从城里捎来的衣服又被山棘子划破了,他懒得去缝,想买件新的,又没有钱。

    他决心养长毛兔。一只兔子一次剪毛可以卖五六元钱,一年大约可剪十次,那就能卖五六十元;而二百只兔子就可以卖一万多元。逻辑思维从来缜密的他被自己推算出的巨大数字惊呆了!他想,年纪轻轻养二百只兔子有什么难,干脆找来三五好友帮忙垒兔窝。他的伙伴一边垒,他一边讲自己的计划,后来满村里都传遍了一条不乏嘲笑意味的“新歇后语”:“眼镜养兔子,一年一万块!”他依然故我,购买公兔母兔,准备捆兔草的绳子。他默念着那句熟稔的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可恨的是兔子不服从逻辑推理,它们并没有按照“一年取毛十次,换钱近百”的公式生产下去,一次暴雨,冲毁了泥垒的兔窝,几十只兔子一齐冲向了大雨滂沱的原野。他奔跑在雨中,在瓜地、在花生棵里、在蓖麻林里,捕捉兔子。他扑下去,兔子四蹄一蹬疾驰而去。最后他带着一身稀泥和数不清的兔毛,提着仅仅捕到的几只兔子,回他的小石屋了。

    外面,下着暴雨。闪电那么亮,有些吓人。他一声不吭地盘腿坐在炕上,任泥水流下来,染黑了席子和铺盖。几只兔子瞪着红色的眼睛,徘徊在他的身边。兔子雪白的毛已被泥水拧成一撮一撮,黑黑的,又脏又丑。他却并不嫌弃它们。他一只一只掂过了,又放下。他用手指当梳子,梳理着它们的毛。他哭了。

    闪电不停地划亮,雷声震动着窗纸。他看着窗外雨水击打的一片原野,又慢慢地将两臂举起来,举起来,然后往下用力一沉。

    他开始写小说和散文了,并且一开始就十分自信。他养兔子失败了,这期间也莳过葱苗卖,还做过一段“赤脚医生”,结果都失败了。他的眼镜是永远摘不掉了,走在山路上,深一脚浅一脚,必然要跌沉重的跤子。他咬着牙关,握起了笔。我不敢说他写作是为了表现自己和山里人的生活,我只能说他是为了改变自己的生活。然而在若干年之后,当他在另一条山路上攀登不止的时候,他显然感到了一支笔的分量,感到了责任和使命;他攀登,上了一个陡坡又一个陡坡,终于可以俯视他生活过的整个山峦了,清晰地看那山、那炊烟、那重重叠叠的小石屋了。这是后话。

    他当时用糊窗纸写东西,写了几大本,字迹密密麻麻,如果在今天可以铅印出来,起码能做个万元户。可惜那是个不讲钱的年代,他只将稿子送到了公社党委。满纸荒唐言,一掬辛酸泪,这些破本本写了些什么东西!公社干部一怒,把他的作品推开老远。

    他没有恼怒,抱着稿子走出,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将空闲着的一只臂举起,往下一沉。

    他又将稿子送到了县委报道组、宣传部……最后送到了文化馆。

    “文化馆真是个好地方!”他多少年后还这样感叹。文化馆的一个干部独具慧眼,耐心看过几卷破纸之后,皱着眉头笑了。不久,他就被借调到了县文化馆。他开始用铝制饭盒到食堂里打饭了,一路上用小铁勺敲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文化馆的日子,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眼镜在泊子是不受欢迎的,然而在文化馆的大院里、在县城,却给他增添了另一种风采。他手扶眼镜,侃侃而谈,可以不歇气背诵百首诗词。他不断将稿子送给朋友、老师看,寄到报刊编辑部。虽然几乎没有发表,但一卷卷稿纸带有一种青春勃发的锐气,也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后来,终于在一家报纸发表了散文,一篇小故事也在地区编的一本集子上印出来了。不久,地区话剧团调他当了编辑。在剧团的日子里,他大概并未写出什么剧本来,只是在寂寞时请求导演安排演过一个不重要的角色。后来,他就被转调到地区文化馆了。

    我比他小两岁,当时正在一个海边小屋里写东西。我描写着丛林和果园,也有些着迷,不知道还有另一个人。可是他从一个朋友手里看了我写的一部长篇草稿,竟激动得不能自已,急匆匆坐车找我来了。他说:“他是怎样一个人呢?我一定要找到他!”

    我们第一次长谈是在县委招待所的一扇大铁门后面,当时我们都不足二十岁。我们相视而笑,紧紧地握着手……这天我们谈了很多很多,过去的生活,未来的向往,坎坷的经历。我渐渐明白我们有着很大的性格上的差别,然而我们挚爱文学的程度却是一样的。

    他走后,我还清晰地记得他中等个子,黑框眼镜,常要举起又沉下的手臂。我记得当时的印象:一双细小的眼睛在镜片后边瞄着你,闪出狡黠的光;可是仔细些看又会发现,这不仅“狡黠”,还有一种“幽默”。而幽默是用不着提防的,于是我们成了朋友。

    我们常常通信。有时也相聚,彻夜长谈。他谈起在话剧团的那次演出,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里:导演让他和几个男青年演一小队匪兵,只需从场子上走一下。“太可惜了,好不容易演一次戏,只能在舞台上走走过场……我实在舍不得,等小队伍快要退出舞台时,我忍不住回头做了个鬼脸。观众‘哗’的大笑了,他们一定会记住这个‘匪兵’。”他这样说。

    导演已经做了这样的安排,他在舞台上也就注定了是个不被人注意的小角色。然而他认为自己恋恋不舍地回头做了个鬼脸,情况也就为之改观。

    1978年,我考入烟师中文系。到那时为止,我几乎没有发表过什么东西。他也做得十分吃力,已经像我一样,失败了上百万字。在文学之路上,他又像攀在泊子的山路上一样了,额上暴起青筋,豆大的汗珠往下滴落。有一天,我去地区文化馆找他,见他一手插在蓬乱的头发里,口中念念有词,在背地理书。他说:“我也要考烟师!”结果他真的考上了。我们在一个系,彼此都松了一口气。

    我们还在不停地写小说。他和我比赛背外语单词,速度差不多;可是我忘得也快,这很使他痛快了一阵子。他想当作家,又想考研究生。他在灯下读《马克思主义美学原理》,用手拍打着书的封面对我说:“似乎懂了,还是不懂,真难懂啊!”

    学校放假他要回那个大都市。他说要将写下的稿子给那儿的刊物看看。我虽然没有和他一起去,但我可以想象得出他手里拎着装满稿子的提包,拎着希望,蹒跚在马路上的样子。那时,他脑海中会偶尔闪过泊子重重叠叠的山峦吗?会想起那口乌黑的生铁大锅吗?他会想起枯死的葱苗、红眼睛的兔子,想那条崎岖的、有着一个个陡坡的老家的山路吗?

    我毕业了,分配到千里之外的泉城工作,而他还要读完最后一个学年。不久,他在那个大都市的一家刊物上接连发表了三个短篇小说。

    朋友们被震动了。因为他写出了一个老人:迈着又短又壮的双腿,轻轻抖动着手指变形的巴掌,逼视着儿子走来了!通篇写得那么深邃沉重,好似一方青黑石,重重地抛在地上,砸出了一个深坑。

    继这三个短篇之后,他又发表了十几篇小说和散文。更多的读者结识了他。

    他是从那条山路上滴着汗水走过来的,作为他的朋友,我太知道他付出过怎样的代价了。他在艰苦的生活中滚过,有着深重的苦难感。他抓紧一切时间,读过大量文学理论书籍,入学后,又系统地攻读了两年中文课程,他的文学准备比较充分了。

    他不是带着先天的才华走上文坛的,而是倚仗后天的准备开始创作的。他似乎没有多少才情,作品写得太实;有的还嫌外露,时常有概念化的东西损害形象。但这一切,都被他另一种长处弥补了:这就是敏捷的思维、对生活巨大的热情、撞击现实生活的极其可贵的勇气!这些,是远比才情可贵得多的。

    他太聪明、太敏捷!但作为一个作家,我总觉得他还缺一点在迷茫中苦苦探求的、又赤诚又痴迷的精神。明快有余,蕴藉不足。他的血管里应该流动着两种血液:山里人的笨重有力、执拗坚韧和市民的智慧聪颖、勇于创新。在性格上,他具有别人所没有的优势。养兔子,要养百只;做赤脚医生,发誓两年要攻克癌症!那么写作呢?……他头脑中时常涌出一些让人惊讶的念头,不止一次悄声对我说着,像传达一个隐秘:“我是个天才呢!我不久的将来会是个大师级的人物……”这些念头成功与否是另一回事,但愿它始终会像星月一样悬在空中,辉映着他攀登的道路!

    山路,漫长的、险峻的山路!愿我的朋友成功!

    山路(下篇)

    时光一晃,距离我写“上篇”的时间已有了十年。在1994年春天的一个早晨,省作家协会正在一个军队招待所的大厅里举行五年一次的换届大会。他兴高采烈地坐在大厅第一排。这一次要选举新的主席、副主席。

    因为他的突然出现,他的归来,我有说不出的惊喜。我赶紧告诉他房间号码,邀请他。

    然而他在会上太忙了,终于没有来;我找了他两次,都不在。会议刚结束他就不辞而别。非常可惜,我们许久没有见面了!

    我对他在异常繁忙之中能抽出时间、从遥远的南方坐飞机来赶这样一个会,有些费解。后来,大约是几个月之后,他所在的那个地区也召开文联换届大会,他同样从南方匆匆赶回,也坐在前排……

    其实他已经许多年不再写东西了。自从市场经济复苏,越来越多的人弃文经商之后,他就告别了文坛。

    他以超人的敏感率先投入,先后在那个小城里开过小卖部、发行部、肉铺,又着手搞馄饨摊、牛仔裤、服装厂……由小到大,后来闯到南方。

    于是我们见面的机会就少了。我无论如何不能忘掉过去的岁月,忘不掉我们在文学之路上共同走过的坎坷。回忆中我不止一次展读了他留下来的作品。它们现在看有些粗糙,但也有力、有内容……整个的时代风气变了,文学及作家的世俗地位一落千丈,于是他就放弃了“文学大师”的念想,改为“亿万富翁”的企盼。

    我在惋惜中还是真诚地祝愿他在商业上的成功。我仅仅为他的天资而祝愿。一个过分聪颖的人、生命力极强的人,往往是非常焦躁的。这种焦躁也许在某种较大的欲望满足之后才会消失。我期待着他成功之后的归来。

    这种期待未免太长了。我忍不住去找他。他说自己再不能忍受以前的生活……

    我没有反驳他。

    时代啊,时代对人的催逼和教化啊。

    不久后传来了关于他的各种消息:股票,赔与赚,官司,房产……

    他偶尔对人说:想念我。

    有一次,他来到了我在半岛的旅居地。在我有些简陋的住处,我们畅谈了两天一夜。那是令人激动的回忆。谈得多极了,话题芜杂,但主题始终围绕文学。

    “你还记得,我们在那个县城招待所大门后边吸烟、紧紧握手的情景吗?”

    他点头。那时我十七岁,他十九岁。两个青少年,浑身炽热。特别令我难忘的是,当时我正读高中,几乎没有什么文学人士敢与我来往;而他读了我的作品后,竟激动不已地从遥远的小城赶来!

    我是没法忘记那一幕。人是不能忘记昨天的。

    我想,在挽留他、牵扯他回归文学的过程中,我已倾尽全力。我并不过分鄙视商人和商界。我只是说:在这个世界上,亿万富翁是数不胜数的;而写出人类的心灵、写出一个人的心灵长卷的,却永远不会太多。是的,精神不会死灭,而高贵的思想就尤其不会死灭……

    我身体当时已非常不好。我躺在床上坚持自己的观点。大约是午夜三点,他听了一部长篇的片断,沉默了。他吸着烟,吸了很久。他注视着窗外的黑色说:

    “原来,文学在默默前进……”

    就是这个夜晚,他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从明天开始,结束。他知道重新开始是困难的,因为心荒了。“再困难也要开始!”他说着举起两手,往上、往下,然后又是一沉。

    我无比愉快,甚至是幸福。

    第二天,无论我怎么劝留他都待不下,急急地登车走了。

    几天之后我打电话。我急于知道他的状态。

    没有人接。只得给朋友打电话,他们离他不远。朋友听了我的询问,叹气、苦笑:他已回到南方搞房地产去了,想重振旗鼓。我不信,我说他肯定是回去收摊子的。朋友反复强调并终于让我相信:他的确是搞生意去了。

    ……后来偶尔还能听到关于他的一些消息,模糊而矛盾。但他终于没有再写作品。

    他现在爱说的一句话就是:“作家算个……”

    ……

    没有那么多对话的机缘了,人人都忙。人生的山路啊。

    “作家”不算什么,“作家”只是一个劳动者、艰辛的精神掘进工——当然,我这儿仅指真正的作家。

    写到这儿记不下去了。我只想着让他归来……

    人和芳草

    读过《楚辞》的人,都不会忘记诗中写到的那些芳草,那个花团锦簇的世界。诗人全身都披挂起香草和鲜花,将此视为美的极致。这也是对人格操守的一种象征和比喻。《诗经》里也有大量类似的文字。诗人不仅披戴鲜花,而且还啜饮露滴吞食花瓣,可以想见这是一个怎样清洁和高贵的生命。

    现代人室内也有插花,当表示爱意和敬意的时候,也会献上一大束玫瑰之类。饮食中也少不了用香味植物做调料,有的地方还保留了食醋菊、饮用花蕾茶的习惯。这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风气,它表现出人与芳草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但是现代的花房比起古代“遍野斑斓皆为我拥”的情势,还是有极大的区别。现在不过是意思一下,是程式化的点缀,是商品化工业化时代生活流水线上的一部分。

    古人当中痴迷和沉醉于自然芬芳的人更多也更深,他们专注到了今天的人难以理解的地步。屈原和孔子都极为推崇兰花,陶渊明则植了很多菊花。古人写下的花谱花纪不计其数,关于它们的栽培方法甚至是各不相同的性情和姿容,都有详细记录。有人从极安逸的居处搬到了一座荒凉的山坡下,竟然就为了能够推窗赏兰。北宋的林逋,即那位写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著名诗人,一生爱梅惜鹤成癖,结庐孤山,没有家室,自谓“以梅为妻以鹤为子”。想一想搬家定居从来都是一件慎重的事,这不仅麻烦,而且常常要影响到日常生活的方便。所以被一种花所吸引以至于迁居,就可以想象是怎样罕见的人了。问题是古代类似的人举不胜举,因为此种理由而举家迁到山中野地者大有人在,他们都是花痴,并且这种痴劲要大到足以说服家人一起行动才行。离开市镇村落,去开辟一块田地耕种糊口,只为了一片鲜花一窗野色,这在今天真是不可理喻的事。

    他们相信花的气质和香味可以与人发生更深刻的联系,于是就千方百计与之建立起特别的接触方式。不仅是嗅和食,而且还悟出一种特殊的观花法:微眯双眼并轻轻使用目力,就像害怕目光灼伤了鲜嫩的花瓣一样,只浅浅地将目光落在花朵之上;而与此同时,内心里泛出的却是一种吸纳力,这力量会将鲜花的热情和洁美,顺着视线摄入自己体内。当然这只是一种想象,但这样的想象实施久了,也就成了一种修身的方法。

    不仅如此,各种花束的性味功能以及它们的品格作用,在日久厮磨中都会摸得一清二楚,就像朋友间相互早已熟知了脾气一样。他们将不同的花草置于不同的地方,或厅堂或廊前,或卧室或户外;有的在视界之内,有的在嗅觉之间。有一种树木的果壳到了秋天会在风中发出动听的声音,那么这种树木就栽到了房前屋后。

    古人还将花草做成各种香囊戴在身上,置于案上,既是一种上好的手工,又是怡养性情和改变周边气息的方法。令美好的气味无处不在,并且这气味又因人因地因时不同而各个不同,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它们的气息把全部空间都占据了充满了,人活动在这些空间里就是来往于它们的世界中,呼吸着它们的呼吸。现代工艺制作的香水,其中最高级的即是从花草中直接提炼,而非化学合成,可以说是提取和集中了花卉的精魂。但是这又缺少了制作香囊的享受,没有了亲手摘取花草和将其相互搭配的快乐。

    当时人们用花草制作的各种薰香已经数不胜数,方法精良到了不可言喻,既有香膏、香条、香饼,还有香匣。檀香丁香木香乳香麝香都是最常用的,像馥兰藿香甘松柏香白芷芸香大黄也不少见。制香饼时还要使用蜂蜜和榄油。有的香饼会做成狻猊和小兔的形貌,有的还要装入可爱的小动物模型中,让淡淡的香气从其口中徐徐吐出。嗜香的人认为不可一日无香,他们的居所也就终日为花香所笼罩了。

    花草的食用是更为要紧的事情。不知有多少种花卉被食用,做成茶饮和糕饼。玫瑰花瓣粥,松子糕,松粉丸,桐籽羹;甚至将松脂熬制成强身的丹丸。花草的根茎和叶片都是盘中餐,是比地粮还要珍贵的摄生养护之物,人们很早就相信它的功用,并且认定这已经超出了生理的范畴,而会从更高的精神方面补充自己。

    如此信赖和迷恋花草的并不全是闲适富贵之人,更不全是衣食无忧的一班浪子。恰恰相反,辛勤劳作的人更有亲近山野物产的机会,也有更加深入的体味。有人甚至一生处于贫寒状态,像陶渊明,常有饥饿忍耐的时候,却能爱菊。贫富从来不是中国古人衡量人格高下的标准,并认为富而不仁还不如贫而好礼,看来对物质贪欲的腐蚀性早有警觉。所以爱花不但不可以看作人的闲情逸致,相反却折射和表达了他们的心愫和品性。

    朴素而精致的生活并不是金钱所能买来的,金钱在许多时候倒是排斥自然人性的,使之不能健康。大自然的芬芳似乎集中体现在一些花草的身上,但究其实,更是普遍蕴含于万物之中,关键是人的眼睛能否看到,人的嗅觉能否闻到,人的手足能否挨近。人与自然世界以及全部物质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像初恋一样,需要一种有所克制的深爱,一种依赖和念想。强大的生命必然有强大的欲望,不同的人,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时代,在欲望的表达和遣使方面竟是如此不同,所以最后的结果也不同。人对花草的芬芳具有神秘的向往,可人又不是蜜蜂。花朵对蜜蜂有更实际的功用,对人,更多的却是精神方面的助养。所以人对自然界里千姿百态的花草树木的迷恋,是很值得琢磨的一种现象。

    童年三忆

    没有围墙的学校

    我不愿回忆中学生活。在那个动乱的年代里,留给我的不愉快的事情太多了。我写这篇短文的时候,好像又回到了当年的同学们中间。我在心里与他们交谈着:当年是这样的吧?我们的学校,还有我们自己,是这样的吧?

    我们的中学坐落在胶东西北部的小平原上,那是胶东自然环境最优美的地方之一。我们的学校不像当时一般的校园那样,围了高墙,又做了大铁门。她藏在一片果树林里。与果林相连的,是那无边的、茂盛的乔木林。一幢幢整齐的校舍在园林深处,夏秋天里看去,只见一片葱绿,要是没有人指点,只怕还不知道这里面有所学校哩。林中的鸟儿很多,树下满是野生的白菊花。当时的人也不像现在这么多,很少有一群群的人拥到林子里干什么。林子安静、美丽、幽雅,我现在想起来,还真感谢那些选择校址的人。

    校址可以选择,上中学的时代可不能选择。我开始做中学生的时候,正好是60年代末期。那时候社会上很乱,人们的日子都不很好过,林子边上村庄里的居民又闹起了派性,再老实的人也得不到安宁。有时人们从静谧的林边走过,竟然不由自主地想象起里面的生活来。他们往往想象得很美好。

    其实,这所中学的教师和学生也忙成了一团糟。大家写大字报、开批判会,有时兴致来了,可以一连几天通宵不眠。林子边上静静的,林子深处却闹翻了天。

    所有人都会写大字报,简直是无师自通。字越写越大,墨汁蘸得很浓,一句话的结尾,常常要使用三四个感叹号。开始是矛头向上,批判资产阶级,后来就在同学中找小牛鬼蛇神了。同学们出了教室,或者是在上学、放学的路上,不同班级的见了面,都皱着眉头问对方:“你们班找到了吗?”

    夜晚,南风送来一阵阵苹果的香味儿,白菊花更是香极了。写大字报用的墨汁放得久了,摆在桌上很臭,大家还是一下一下地蘸着。我们做学生的写,老师也写。有的老师一张一张地翻看着学生写的大字报,看到满意的词句,比如,“狼子野心何其毒也”“反误了卿卿性命”等句子,一定要用红笔在下面划一道曲线。到后来我们也完全猜得出哪些句子将会被划上可爱的红线,就到处去寻找那些有趣的、但是怎么也搞不明白的古怪句子和词了。有一次,有人竟然使用了“怪哉”这个词——这个词本身就够“怪哉”了!果然,没有一会儿工夫,它的下面就有了红线了。所有的同学都看着眼热。当然他也有羡慕别人的时候。有一次他在大字报上写出了这么一句:“岂非咄咄怪事!”另一些人一下子就给征服了。大字报上每出现一个新词新句,被批判的小牛鬼蛇神就哆嗦一下。这大约就是战斗性了。我们觉得“革命”和“造反”真有意思……我们大概是建国以来写毛笔字最多的一些中学生了,也是毛笔字写得最糟糕的一些中学生!

    我们的学校是一所联办中学,其中还包括小学。记得一个小学生在田野里玩,摘了几个果子、扒了几块红薯,学校就决定开他的批斗大会。他很小,还没有一张桌子高,脸色蜡黄。批斗会是必须呼口号的,呼口号的时候,他自己也跟着举起小小的拳头。校园里的大字报,这阵子几乎都对着他,黑板报上的插图文章,也是批判他的。他连哭也不敢哭了,只瞪圆了一双惊骇的眼睛,痴呆地望着那些他永远也不会理解、一多半儿字还不认识的大字报……这个小同学今天哪去了?他即便长成了一个魁梧的汉子,会忘得了那些铺天盖地的大字报、忘得了那个声嘶力竭的批斗会吗?我相信他心灵上还会带着当年创伤的疤痕。

    除了搞批判,就是“学工、学农、学军”——我们学校离一座煤矿的矸石山不远,因此主要是“学工”。我们“学工”就是爬到山顶上,从废矸石里面掘小煤渣。雨天,雨水可以把亮晶晶的小煤渣冲出来,我们就得冒雨登山了。矸石里含有一种化学物质,常年燃烧,发出一股难闻的硫磺臭。在风雨天里,有时燃烧得更厉害,矸石山上整天浓烟滚滚。我们自觉这就是在闯一座火焰山!心里有着莫名其妙的激动和自豪——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大家不知在黑泥水里跌了多少次,各自提着个小篮子,里面都盛着一捧煤渣。大家把煤渣倒在山下的一块平场上,等着外地人来买。当时很多煤矿不出煤,这样的煤渣也成了好东西。

    卖煤渣得了一些钱,学校用来买了高音喇叭。高音喇叭安在学校的一棵大树上,一天到晚放着几支相同的歌。有一段京戏的几句词儿妙极了:“提篮小卖,唉嗐唉嗐唉嗐嗐!拾煤渣……”这真是唱绝了。这不是唱我们“学工”吗?活生生地唱出了我们提着篮子拾煤渣的情景——它知道它是我们拾煤渣的钱买来的,所以就这样唱了,它可真是个够朋友的好东西。我们大笑着,明明知道自己的推论是错误的,却偏偏要那样想,并大声地应和着唱起来。除了用它听歌、学戏,还用它讲话。批判大会上发言,被它扩出来的声音,威武而雄壮,势不可挡。把大字报对着麦克风一念,大字报的词句仿佛更完美无缺了,连我们自己都怀疑起来:这么好听的词儿,会是我们亲手写出来的吗?卖煤的钱除了买来一个大喇叭,还买来了一副篮球架。篮球架很漂亮,不组织一个过硬的球队是对不住它的。学校领导亲自挑选队员,条件是个子高、觉悟高、出身贫农。

    那些日子里,我一个人偷偷摸摸地读了些有趣的书。我开始学着写些别的东西了,不求别的,只求有趣。我写了我们的果园、鸟儿、白菊花,也写了同学们的劳动。我有时也把文章送给信得过的老师看。老师看了我写的一篇文章,说好是好,不过怎么能用“漂亮”这个词呢?我听了挠挠头,真的,我写到一个拾煤渣的同学时,这样写道:她很漂亮……我的脸红了,立刻用笔把那两个字划去了。我从此认定这两个字是属于资产阶级的——直到后来,直到我走出校园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真正知道这两个字的含义:正好相反,它属于劳动着、创造着的健康的人们!

    两年的中学生活一晃就过去了。在离别这个没有围墙的学校时,几乎所有同学都哭了。我也哭了。我们突然觉得我们的学校很美。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大家在这么美好的校园里做了并不美好的事情。这很可惜。值得留恋的还有别的事情——接近毕业时上级分配来学校一个女教师,跟所有人都不一样,她唱啊,跳啊,不停地笑。她教同学们唱婉转的歌,还手持马鞭教大家跳“奔驰在草原上”的舞蹈……但,我们终于毕业了。我们的中学生活并不有趣,可是有一个漂亮的结尾:奔驰在草原上!

    回忆到这里,我想起一个问题。我在想我们当时真是傻得可以。是因为年少幼稚吗?那么老师呢?结论只能是他们同样幼稚。可是他们毕竟年龄很大了,有的都到了中年或已过了中年——这不能不说是一场人生的悲剧。我们的学校没有围墙,却并没有因此与美丽的大自然更亲近起来。一道道看不见的围墙正把我们围住、隔离开来,使我们远离了世界上那些最美好的东西……

    告别了,我的中学时代!我在那个年头里,曾经浪费了人的一生中再也不会重复出现的、仅仅属于那个美妙年纪的热情。这是我今天最为惋惜的。我记住了。

    热爱大自然

    我怀念美丽富饶的胶东半岛。

    渤海湾畔,是一片辽阔的海滩平原,平原上有一望无际的稼禾,有郁郁葱葱的林木,有汩汩流淌的小河……离海五六华里的一片树林深处,有一所学校。我的小学和中学就是在这儿读完的。

    我们上学,要穿行在树林里;放学回家,家在果园里;到外边玩,出门就是树林子;割草、采蘑菇、捉鸟,都要到树林子里;去河边钓鱼,到海上游泳,也要踏过大片浓绿的树林……我们学校那时候上劳动课,老师常领我们到林子深处采草药;有的课,比如音乐课,有时也到林子里上,大家把歌声洒落在枝枝叶叶中间了。我们写作文也常与林子有关——记得我有一次看到教室门口一棵苹果树上的果子不断丢失,就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从一棵苹果树看我们的责任心》。校长看了十分赞赏,鼓励之后,又推荐给老师和同学们看,很使我兴奋了一阵子。同学们还在林子里学过舞蹈,有一个年轻女教师,能歌善舞。她教大家,说一声:“预备——起!”大家就跳了起来。她的舞姿真美,我至今记得那林中跃动的身影……

    那是一段永远让人怀念的时光。我想起我的中学时代,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一片一片的林子、一片一片的绿色。我庆幸自己出生在美丽的海滨,也感激当年的老师尽一切机会让我们去和大自然亲近。我们没有把自己整天关在教室里的习惯,今天想,那样也许会变傻的。伏在桌上安安静静读一本好书是愉快的,而到田野里接受大自然的沐浴和陶冶就更加幸福。一个人在中学时期经历的东西很难忘掉,像我,至今记得当时跨越的潺潺小溪,看到的树尖上那个硕大的果子,闪着亮光的三棱草的叶子和又酸又甜的桑葚的滋味……那时候给我心田留下了一片绿荫,使之不致荒芜,使之后来踏上文学之路时,能够那么脉脉含情地描绘我故乡的原野。

    我想一个人在他的中学时期,正经历由比较幼稚到比较成熟的特殊阶段,这期间他大半要学会做好多好多的事情,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学会去眷恋大自然,热爱大自然!这也会影响他的一生。像俄国的著名诗人叶赛宁,作家屠格涅夫、托尔斯泰,作品中都有大量讴歌自然、抒写风景的优美篇章,他们描绘了那么多美好而多情的自然世界。读他们的作品,你会感觉到那颗伟大而纤细的心是怎样搏动的,怎样去挚爱、去追随着祖国的瑰丽山川……我想,一个不热爱大自然的人,难以培养起很强的美的感受能力,也难以写出有华彩的文章,更成不了真正的作家。与作文的关系如此,与做人的关系好像也如此——我总觉得一个对大自然怀有满腔柔情的人,很难是一个品行低下的坏人。

    让我们热爱大自然吧!

    捉鱼的一些古怪方法

    在没有网具的情况下,要捉住几条鱼是很难的。田野上的河汊沟渠、池塘小溪里,总会有些鱼,大大小小,引诱着人去下手。有的鱼很大,大得让人怀疑它究竟是不是这片水里生出来的。你兴冲冲地跳下水去,扑腾得浑身泥浆,最后还得空着手爬上岸来。你捉不着它。

    实际上捉鱼有很多古怪方法。

    “浑水摸鱼”被用得多了,也就不以为怪。其实这个方法简便易行,只需跳下水中胡搅一气,那些鱼也就昏头昏脑地探出身子等人来捉了。一片混浊的泥水之上,昂着一个又一个鱼儿的头颅,那是很好看的。

    这个方法突出的是一个“搅”字。功夫全在搅上了。其他方法如果也都用一字概括,那么整套方法可称之为“推、搅、掏、堵、诱”。

    推鱼最容易。如果你来到一条浅浅的小渠边,被水中清晰可见的鱼影搞得心烦意乱、跃跃欲试的时候,你最好先蹲到渠岸上拔一会儿青草。然后,你抱着一堆青草跳下渠水,趴下身子,两手推着草叶往前走,直走到渠的尽头——水尽鱼存,无一漏网,真是个好方法。不过这个方法“太绝”了些,常常使人欣喜之余又有些不安:对鱼们太狠了?

    堵鱼就是将宽水流堵成一个小豁口,使水流由此而变得急起来,并将一草篮放在豁口上。鱼儿随急水而下,不得翻身,常常在篮底积下一层。这种方法的唯一缺憾就是逮不住大鱼。大鱼力气大,翻身有何难。

    诱鱼是比较难做的。诱饵香甜诱人,却不一定合鱼的口味。如果它们循着气味游过去,直游到那个人为的生命的陷阱里,你在岸上就会高兴起来。没有办法,鱼们平常就爱躲在深水里、草根处,只有用诱饵将其引逗出来,引到一个便于围歼的地方。这个方法可能受了某部兵书的启示:对付人的计谋有时用到自然界的其他生物身上,竟是同样奏效。

    掏鱼大概算最古怪、最费解的方法了。这个方法是我们发明的。“我们”在当时实际是一群孩子。天真无邪,面对游鱼,也就想出了这个方法。大人们反而想不出,大人们太复杂了。我们不止一次地发现这一奇怪的现象:有人就因为失去了纯真,结果就失去了巨大的创造力。捉鱼也是一样……如果渠长水深,没法“推搅堵诱”,那怎么办呢?那就跳下水去,在渠的水线上挖一个个碗口粗、尺余深的洞洞。挖过之后,你就在渠水里来来回回地走动,像散步那样。走上一会儿,你感到疲累了,就可以伸手到那些洞洞里掏鱼!鱼已经装了很多,全在洞底,顺着掏下去就是——这究竟是为什么,谁也说不清。这简直像是一个梦境,一个非常美丽的、只属于童年和少年的梦。但它又实实在在是一个可靠的、古怪的捉鱼方法。

    不难看出,以上方法只能用来捉淡水鱼。

    有人说淡水鱼比海鱼更有滋味。我相信这个说法。但我不明白它们是怎么生出来的。如果有一潭水,只要不去管它,迟早里面会生出鱼来。而庄稼还需要播种呢,这鱼真是天赐之物。如果掌握了一些古怪方法,随随便便就可以从田野里携回鱼来,一食为快。

    吃的方法很多,比捉的方法又多出几倍。用油炸、用水煮,有时还故意让活鱼下锅。但这毕竟是大人们的事情。孩子们如果捉到了鱼,常常用友好的、温存的目光看着它们,似乎从中感受到了其中那可以沟通的什么东西。他们总是把鱼儿养起来,心中充满了希望……

    写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如果我是一条鱼,又逃不脱那“推搅掏堵诱”的话,那我希望败在纯真的儿童们手里。

    一些不严肃的人

    古代很出了一些滑稽人物,就因为他们太有趣,所以那些事迹书上记了很多。这其中最有名的大概要算淳于髡和东方朔了,他们都是齐国人:淳于髡大概是东莱人,东方朔则是齐国西北部沿海人。总之他们是海风吹拂下的宽袍大袖的人物,行为有些吊儿郎当,不太中规中矩。他们好像不太正经说话,谈问题好做比喻,听起来没有那么严密的逻辑,动不动就是“我听说”如何如何。这样所谈的未必真实有据,可以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又不必负有具体实证的责任,给自己说话办事留下了许多方便。他们的谈吐当然也有强大的内在逻辑,只不过听起来看起来随随便便、甚至是嬉皮笑脸罢了。

    这些人面对有权势的国君之类,要施展自己的抱负、施加自己的影响,非要具备致命的说服力才行。这方面他们与鲁国的孔子及弟子就差别很大了。孔子也是很幽默的人,因为高智商的人往往内心世界极为丰富,他们肯定是多趣而不枯燥的人。但孔子毕竟是极其讲究礼法的,在许多情况下庙堂规范还是要遵守。关于他曾有过很有名的一句话,即“子不言怪力乱神”。孔子虽然并非不苟言笑的人,但从记载上看,他在国君面前礼节周备,算是言行有度的人,没留下什么过分惊悚骇世之言,也没什么滑稽可笑的地方。

    而齐国的淳于髡和东方朔之类,大有夷人的野性气,大概保留了不少海边“海客谈瀛洲,烟波微渺信难求”的味道。淳于髡动不动就打比喻,不开玩笑不说话,被后世喻为滑稽大师。其实他在以最生动的语言方式来说服别人,阐明事理,在语言上技高一筹,有时比干巴巴的讲理还要有效有力得多。他对主持齐国政务的宰相邹忌说过极有趣的一段话,如:“将猪油抹在棘木的车轴上,是为了使它灵活转动,但是,如果车轴的穿孔是方的,抹多少猪油也无法转动。”再比如:“狐狸皮的袍子尽管破了,但是不能用黄狗的皮来补吧?”这里既用植物又用动物做比,讲的即是进谏和用人的深刻道理,使邹忌大为钦佩。齐国要打魏国,淳于髡对齐王说:齐和魏,一个是天下跑得最快的狗,一个是海内最狡猾的兔子。可是狗和兔子绕着山跑了三圈,翻过山又来回五次,最后都疲惫到了极点,累死了,一个农夫过来就装到了自己的囊中。他说现在,等在一旁的秦国和楚国就是这样的农夫,他们正等着捡死狗死兔子呢。这样一比,齐王也就害怕了,立刻停止了伐魏。

    东方朔在大臣和君王面前常常也是巧话连篇,令人捧腹,像一个喜剧演员。他就不像淳于髡那么幸运了,只成为权势的花边与点缀,朝中有人甚至将其看成一个弄臣。这给他的内心造成了极大的悲哀。不严肃的人有了两种结果,一个是显,一个是沦。后世的传说中,郁郁不得志的东方朔滑稽依旧,最后干脆变成了神仙,归入了虚无缥缈之中。在民间,他竟然成为相声表演艺术的鼻祖,还成为四处讨要的丐帮的神圣。

    齐国方士们谈天说地的语言风格的确影响了很久,波及和渗透到了文化政治及日常生活中,以至于形成了某种地域性格。徐福如果没有超人的想象力和游说力,怎么会带走一支庞大的船队,从秦王眼皮底下溜走呢?至今在半岛地区还流传着一种说法:“莱州人的鬼,黄县人的嘴,蓬莱人的腿”,说的就是莱国最有代表性的地域特征:“鬼”是指心智,“嘴”是指能言善辩,“腿”是指勤于奔走。可见有了这三项,再大的事业也能成功。从心智、说服力到行动的果决和勇气看,莱夷地区即齐国东部的人确是高人一等,这种特征竟然从古至今一直保持下来。

    胶东人这样形容能说会道的人:死人都能说得活。的确,在一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又不断喻之以利、亦庄亦谐的海边说客面前,能够抵挡得住、一直不为所动的人真的很少。据记载,民国时期曾出过一个笑话,其主角就是一个老黄县人。这个人姓梁,不知为什么忽发奇想,想在当政高层走上一遭,显示一下自己的本事。据说这不过是一个稍稍识文断字的老农,其貌不扬,矮小且有点罗锅,却能搅起不少的波澜。他通过地方官吏上达一个宏愿,说要献出自己的万贯家财用来抵抗外侮,言之凿凿,终于层层感动,最后真的被国民政府请到京里,从部长到最高执政皆出面接见叙谈,正经款待了一番。结果当然不过是老农的一个玩笑而已。他虽然来自一个富足的地方,自己却实在是一个穷人。

    这个真实的故事不仅是一出闹剧,其中也蕴藏了发人深省的意趣。有人以此嘲笑当局的愚蠢,却忘记和忽略了两个最大的要素:一是古莱国地方自古诡谲,常出产一些不严肃的人,这些人有非同一般的想象力和言说力,并非一般人士所能抵御;二是古登州地区豪富辈出,他们当中富可敌国的望族绝不罕见。正是因为如上两条,那些经多见广的衙门和政要才会从头至尾配合这场荒唐的演出。

    齐国人淳于髡和东方朔,还有晏婴,都是风趣多智的代表人物。他们对待经国大业和有为的国君,虽然使用的是颇为滑稽的劝喻方式,但骨子里却是士人的忠信,是言必信行必果的风度品格。而对待暴君的绝望,他们的表现往往一如徐福等方士们,会以过人的心智谋划一个骗局,先以卓越的言辞打动对手,再以大胆的行动付诸实施。几千年下来,齐国东部这种海天连接、海市蜃楼频频发生的奇特环境里,的确产生和孕育了一大批有奇才异能的人,他们的足迹遍布世界,哪里留下了他们的身影,哪里就会发生一些有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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