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日子-印章与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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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荆歌认识不算太早,但自认为也不算晚,大概是八十年代中后期吧。记得那一次我不知怎么参加了诗歌的活动,尽管我几乎从没有写过诗,高中时候写的自己也看不懂的古体诗不算,但那一次与诗人们同行,到了金坛,却是十分的愉快。虽然到底是哪一年记不清了,但愉悦的心情却一直保持到今天。

    以后再见到荆歌,总会想起那一次我这个外来户参加诗人行列的情形。即使不见到荆歌,也同样常常会想起来,仍有一丝难堪的余味。

    这样我似乎就有了资本。我不是在荆歌走红以后才认识他的,我不是在翻看文学杂志时发现许许多多荆歌的名字后才认识他的,心里便也多了一分骄傲。与别人谈起荆歌便有一种自豪的感觉,这种感情大概不算奇怪吧。

    我始终觉得荆歌这个名字有些可疑,但想来想去不知何处可疑,没有可疑之处的可疑,说不定倒是真正的可疑呢。常常想下次见到荆歌时问一问他的名字有没有什么来历,是不是姓荆叫歌,还是别有来龙去脉。但每次见了,却又被其他许多话题排满了。

    常常荆歌骑着他的轻骑,从吴江赶到苏州,和苏州的文人朋友会一会,吃个饭,喝点几酒,最多再到歌厅小坐,荆歌就急急地要赶回去了。是不是娇妻在家翘首盼望呢,还是要回去完成某篇正在进行中的小说呢?大家都说我这个人写文章太用功,常常朋友们用苏州话劝我,不要太巴结。谈到这个话题时,我常把荆歌拉来陪绑。荆歌却不愿意与我站在同一战线,他说他其实很潇洒,该玩就玩,只要有人叫,他放下笔就会出去。我也相信这是真实的,但是荆歌如果不勤奋,他一年怎么写了两部长篇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中短篇。

    去金坛留下的印象还有一枚荆歌刻了送给我的印章,上有四字:小说常青。巧妙地将我的名字和我所爱的事业嵌在一起了。石头也许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但是留下荆歌的字和另一位诗人陶文瑜的意思:去岁晚秋赴金坛,诗人文瑜出此语,因久爱小说家之大作,故篆此拙章以志纪念。在写荆歌的文章时,录下这段话,我突然怀疑起自己,到底是借机吹嘘自己呢,还是在吹捧荆歌呢,考虑再三,为证明与荆歌深远的友情,便不惜冒着吹捧自己的嫌疑照录无妨了。

    这枚印章,一直放于我的书橱里。十多年来,书橱换过几次,旧书也处理了许多,这枚印章倒是不曾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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