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盖是《水浒传》中一个让人困惑的人物。梁山好汉之发迹,始于智取生辰纲,而做下这桩惊天大案的为首者,正是那东溪村保正晁盖。想那晁保正登台亮相何其雄也,“晁盖独霸在那村坊,江湖都知他名字”;夺取生辰纲,又是何等运筹帷幄指挥若定!直到上了梁山,虽手段不甚光彩,其坐上寨主之位倒也实至名归。可是在此之后不久,晁盖的光芒突然黯淡了下来,这一切都缘于那个郓城小吏宋江。
依常理推测,宋江上梁山后,在这样一支向来以“义”字相号召的造反队伍里,一、二把手之间肯定会产生些不对劲的地方,然而不知作者是有意掩藏,还是笔墨照顾不周,人们看到的始终是那番“兄弟怡怡”的场景,很难发现二人关系变僵的事实。批《水浒传》的金圣叹也是不满宋江的,他也认为晁盖被宋江架空了,所举的唯一例证是宋江每逢厮杀便不让晁盖上阵,但在持平常心的人看来,这不正是表示一种对兄长的爱护吗?
《水浒传》的作者毕竟是大手笔,他仿佛不经意地让晁盖留下了口头遗嘱,而这正是窥破晁、宋二人关系实质的关键。
晁盖遗嘱的字里字外
晁盖攻打曾头市,中了教师史文恭的毒箭,回到山寨,在众人的环顾中,“转头看着宋江,嘱咐道:‘贤弟莫怪我说:若哪个捉得射死我的,便教他做梁山泊主。’言罢,便瞑目而死”。
初看起来,这道遗嘱倒也稀松平常,但字里字外实极富深意。先看它字面上的意思,晁盖要求亲手为他报仇的人才能继承他的位置,这既是江湖中人的固有作风,也符合恩怨相抵互不拖欠的江湖法则,晁盖说出这样一番话,梁山好汉不会感到意外,在这群快意恩仇的男人心目中,晁盖理当如此,也只有履行了为旧主报仇义务的人,才具备了坐寨主之位的合法性。从字面上看,晁盖的遗嘱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新寨主为晁盖报仇是一种义务,可是否只有亲手捉住史文恭才算报仇呢?领导和指挥众兄弟,擒获史文恭,算不算报仇?从情理上说,如果经过周密部署,梁山打破曾头市,捉住了史文恭,按功劳大小,这种指挥之功应该说还在亲手擒获史文恭之上。可是晁盖遗嘱分明是把这种功劳排除在外的。这就要说到这道遗嘱字里的意思了。细细品味,其要害唯在于从根本上杜绝了宋江做梁山泊寨主的可能性。为什么这样说?想那史文恭武艺超群,梁山众好汉中,堪称是其敌手的并不多,而能生擒之的就更稀如星凤了,何况武艺平庸的宋江?按照一般的逻辑和宋江在梁山泊的地位,晁盖死后空出来的寨主宝座理应自然递补给二把手宋江,但临死时的晁盖偏偏要当着众弟兄的面,口授这么一道遗嘱,给宋江继位横下一道他注定无法跨越的“门槛”,这不是明摆着不让宋江接班吗?这份遗嘱正如一道闪电,射穿了平日晁、宋二人“义字当头”的华丽外衣;尽管《水浒》作者并未花费很多笔墨描摹晁、宋二人平日如何相处,但这道遗嘱已经透出了太多意味深长的信息。
宋江对遗嘱的态度
宋江对这道遗嘱肯定是不满的,晁盖自己无疑也知道这一点,否则他就不会事先声明一句“贤弟莫怪我说”。晁盖要宋江莫怪他说,面对眼看唾手可得的寨主宝座却遥不可及,宋江又怎么会不“怪他说”呢?只是这种不满,他不会公开表露罢了。
在已故一把手遗嘱的威慑下,身受江湖法则制约的宋江只是应众人的“强烈要求”,“勉强”代理梁山泊主。怎样去执行晁盖的遗嘱,就成了宋江所面临的一个难题。现代政治学非常强调一种统治的合法性,江湖秩序的建立,也是要讲究合法性的,哪怕是纯暴力的比拼,最后成者王败者寇,仍然有一种东西在决定统治的合法性,即暴力,最厉害的人才会得到被统治者的臣服。而在梁山,要想得到统治的合法性,就不能不去打曾头市,擒史文恭,在梁山好汉面前证明自己如何坚决执行了已故一把手的遗嘱。然而以宋江的平庸武艺,又明摆着擒不了史文恭。怎么办?晁盖身亡之后,我们看到代理梁山泊主宋江剑锋一转,出人意料地去运用大量人力物力计诱卢俊义、攻打大名府,仿佛曾头市射杀晁天王之仇他已全然忘却,这是为什么?应该说这是宋江面对难题所采取的一个最高明的办法,对晁盖的遗嘱,我不说执行,也不说不执行,却顾左右而言他。其实这也怪不得宋江,既然江湖行走讲究一个“义”字,他宋江就不得不表面上唯晁盖之遗嘱是从,但既然他明摆着擒不了史文恭,那也就只好暂时对这道老寨主的遗嘱进行“冷处理”了。如果不是曾头市不知死活,又抢了梁山的好马,宋江是否还能记起晁天王之遗恨,还会兴兵去打曾头市?金圣叹在宋江听说好马被抢大怒那一段,对宋江来了段冷嘲热讽:是马被抢重要,还是给晁天王报仇重要?你宋江为什么轻人重马?金圣叹的眼光真是锐利极了。
晁盖遗嘱成为空文
后来卢俊义生擒了史文恭,宋江推卢坐头把交椅,卢拼死不从,李逵大吵大嚷,吴用更是大使眼色,鼓动风潮,几乎形成僵局。这里,众人不服卢俊义应属事实,而宋江的谦让则还有许多讲究。晁盖的遗嘱始终是高悬在宋江头上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现在,既然是卢俊义生擒了史文恭,那按照遗嘱要求,事实上宋江不能不推卢员外做寨主,这是一个迫不得已的动作。宋江的真实想法如何?我们看他“拥戴”卢俊义时举的三条理由就明白了。这三条理由是:“员外堂堂一表,凛凛一躯,众人无能得及”;“员外生于富贵之家,长有豪杰之誉,又非众人所能得及”;“员外力敌万人,通今博古,一发众人无能得及”。这三条理由的奥妙在哪里呢?全是扬卢俊义而抑众好汉。在刀尖上讨生活的人,怎能服气?这不是人为挑起众人对卢俊义的不满吗?更有玄机的是,卢俊义如果坐上主位,最过硬的理由应该是生擒了史文恭,不折不扣地执行了老天王的遗嘱,可是宋江对这一条偏偏视而不见!宋江之心思不是呼之欲出吗?
宋江虚推卢俊义,众人不满,卢俊义也不肯坐,于是宋江仿佛很无奈地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宋江和卢俊义各领一军各攻一地,“先打破城子的,便做梁山泊主”。从当初晁盖“哪个捉得射死我的,便教他做梁山泊主”,到现在的“先打破城子的,便做梁山泊主”,晁盖的遗嘱就这样成了一纸空文。这个转换的过程看上去又是那么自然又合乎情理,我辈读者不得不佩服宋江的手段!
在宋江、卢俊义各领一军各攻一地的战斗中,也有很多奥妙,我将在下一篇文章《宋江和卢俊义的夺鼎之战》中详加分析。且说宋江如愿以偿先破城池,似乎是天意的昭示了,而违反天意是会遭到惩罚的,于是宋江“推辞不得”坐了寨主之位,卢俊义屈居次席,建立了梁山泊最新的权力架构。
有人问,在攻下曾头市擒获史文恭后,面对宋江的“拥戴”,卢俊义不肯谦让又会如何?毕竟那可是老天王的遗嘱啊。笔者不禁想起一段故事:当年刘备白帝城托孤,说如果刘禅不中用,诸葛亮可取而代之,诸葛亮诚惶诚恐。后世有酷评家说,幸亏诸葛亮识相,否则那埋伏的刀斧手是吃素的吗?……不要说故事荒诞,真相也许往往就蕴藏于荒诞之中。
宋江和卢俊义的夺鼎之战
卢俊义在攻打曾头市一役中,生擒了射杀晁盖的史文恭。这对宋江、吴用来说,显然是非常意外的,因为在战前的部署中,初上梁山急于建功的卢俊义请命做先锋,却被吴用以“员外初到山寨,未经战阵,山岭崎岖,乘马不便”为由,要他“别引一支军马,前去玉川埋伏”,明显是脱离了主战场,从情理上讲也就大大降低了与曾头市大将史文恭正面交锋的机会。可是人算不如天算,那史文恭偏偏夺路而逃,偏偏走到了卢俊义事先埋伏的路上,被卢俊义生擒。这样一个局面对宋江、吴用而言又是非常尴尬的,因为众人皆知,晁盖有“哪个捉得射死我的,便教他做梁山泊主”的遗嘱。
在这样一种沮丧而又尴尬的局面里,按常规思维,大概只会有两种选择。一是唯老天王遗嘱之命是从,既然是卢俊义生擒了史文恭,即使心里有千万个不情愿,也让他当梁山泊主。但如果真如此想,也就不是宋江了。第二种选择,是悍然置遗嘱于不顾,仗着深厚的群众基础,霸王硬上弓地把卢俊义推到一边,自己坐上寨主之位。但这又显然于江湖道义有亏,按现代语言叫失去了统治的合法性,难以长久服众。宋江到底是宋江,他突破了常人思维的局限,选择了第三条道路,顿时峰回路转,宛如下围棋的人在死定的一块棋中出人意外地凿了两个眼,让人惊叹。
宋江的选择是什么?“目今山寨钱粮缺少,梁山泊东有两个州府,却有钱粮:一处是东平府,一处是东昌府。……可先写下两个阄儿,我和卢员外各拈一处,如先打破城子的,便做梁山泊主。”这看上去倒的确是一个公平合理的办法:谁打哪座城池,靠的是拈阄,这是天意;至于攻城,当然要看实力,但宋江、卢俊义各领一军,实力好像旗鼓相当,在实力相当的情况下最重要的也还得看机遇,看老天给谁的机会更多一些。在这里,宋江似乎是把主位之争的裁判权托付给了冥冥中的上天,中国人都是崇信天命的,即使是江湖豪杰。宋江如此处理,真是让人挑不出一点儿瑕疵。
宋江、卢俊义各领一军各攻一城,这不是普通的战斗,而是一场决定谁为梁山泊主的夺鼎之战。在这样一场比速度的战斗中,似乎谁都不敢肯定哪一方会获得胜利,其实不然,胜负早就在战斗打响前就已确定。为什么这么说呢?
排兵布阵的玄机
先看一下宋江、卢俊义各自的人马。双方都是“大小头领二十五员,马步军兵一万,水军头领三员”,至于大将,宋江有林冲、花荣等人,关胜、呼延灼等则划归到卢俊义帐下,初看上去,双方实力的确不相上下。问题出在吴用身上。这智多星原是宋江须臾不能离的军师,宋江每打一场战斗,都少不了此人的奇计妙算,谁会想到,在这样一场决定谁为梁山泊主的夺鼎之战中,宋江却偏偏把这样一个足抵数万精兵的智囊让给了卢俊义。里面难道还有什么蹊跷?当然有!宋江的这种安排,堪称一石二鸟。“瞧瞧,我把吴用都忍痛让给了卢员外,我想推卢员外当梁山泊主的心意还会假吗?”除了给旁观者这样一个大公无私的印象,更重要的是,吴用是竭力反对卢俊义而拼命拥戴宋江的,把这样一个人安插在卢俊义军中,既能随时探明对方的动向,甚至必要时候还可以起到掣肘的作用。也就是说,智多星划归到卢俊义帐下,可怜的卢员外不仅未受其益,反倒会先受其害!
而事态的发展正是按宋江的谋划顺利进行的。本来,宋江打那东平府,遇到了很大的麻烦,向双枪将董平劝降的两个小头目挨了一顿毒打,派到城中做间谍的史进又被原来相好的娼妓告发,打入了死牢。扭转局势的一如既往是那个原在卢俊义帐中的吴用。“却说宋江自从史进去了,备细写书与吴用知道”,明明按战前部署,吴用划归了卢俊义,理应为卢俊义效力,这一句话却把天机泄露无遗:原来吴用人在哪一方一点儿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看他愿意为谁效劳,现在吴用虽在卢俊义军中,宋江大小事情不是仍然要靠吴用拿主意吗?这与吴用在宋江军中有何区别?更耐人寻味的是,“吴用看了宋公明来书,说史进去娼妓李睡兰家做细作,大惊。急与卢俊义说知,连夜来见宋江”。吴用看出了宋江的失策,看出了史进的危险,也就是看到了宋江在这场夺鼎之战中的不利局面,一个“连夜来见宋江”充分显示了他的焦虑。可是卢俊义这边就不需要他的智谋了吗?须知,卢俊义打东昌府因为遇上了善打飞石的“没羽箭”张清,也并不顺利。而按理说,卢俊义使用他是天经地义的,宋江用他却名不正言不顺。这只能说明一点,虽然戏演得十分到位,但一旦到了夺鼎之战的关键时刻,宋江、吴用等人连表面的一点姿态也顾不上了。
经过这样一番谋划,宋江对这场夺鼎之战实际上已成竹在胸志在必得。梁山好汉擒获了双枪将董平,宋江说了句劝诱的话:“倘蒙将军不弃微贱,就为山寨之主”。后来宋江如愿以偿做了梁山泊主,动辄就对那些降将假模假样地许以寨主之位,这原本是其惯用伎俩,可是现在却嫌说得太早了点,因为并未分出胜负的夺鼎之战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呢,这时的宋江本来就还不是梁山泊主,凭什么将寨主之位授予他人?看来,这既是宋江好弄权术的天性之流露,同时也显示出他对胜利早有十足的把握。
即使卢俊义赢了又如何
这场夺鼎之战,虽然于卢俊义而言,压根儿就是无望的。不过,从逻辑上讲,如果天照应,卢俊义并非就完全没有获胜的概率。今人说,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百分之百去争取,卢俊义在夺鼎之战中,是不是也有今人这种顽强的意志?否!卢俊义不但没有一点儿对胜利的渴望,毋宁说还显得非常消极无为。这从他对吴用的态度上就看得很分明了。吴用本来是划归他支配使用的,可是当宋江那边遇到麻烦时,却脱离卢俊义一军的战斗,“连夜来见宋江”,对吴用这种行径,卢俊义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制止,但事实是卢俊义却在吴用和他“说知”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一副听之任之的态度。卢俊义何尝不知道吴用在这场夺鼎之战中的分量,他之所以表现得如此消极,实在是他比常人思虑得更深更远。一般人处在卢俊义的位置上,面对夺鼎之战,只会想到怎样去争取胜利,而卢俊义想的则是:我卢俊义即使赢了这场夺鼎之战又将如何?
卢俊义赢了会如何?不妨试作分析。首先,这将再度把宋江、吴用置于一种极其尴尬的局面中。卢俊义生擒了史文恭履行了晁盖的遗嘱,这本来就让宋江等人很不舒服了,好不容易想出了让夺鼎之战的结果确定梁山泊主的招术,如果卢俊义又拔了头筹,宋江等人的羞愤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然而,那宋江、吴用是梁山的地头蛇,人脉深厚,握有重兵,能力和权谋都远非那个王伦可比。当初晁盖上山让王伦尴尬,王伦还只会使些小孩子的招术,现在,新上山的卢俊义又让宋江尴尬了,难道宋江也只会效王伦之故技乎?一个人如果不知深浅,让握有强大实力的机诈善变者尴尬羞愤了,那实际上是非常危险的。卢俊义无疑看到了这种危险性。其次,因富有群众基础的宋江在夺鼎之战中失利,梁山泊上很可能会再起风潮。卢俊义赢了夺鼎之战,虽然握有两项有利条件(即原来按晁盖遗嘱理当为主,现在又在宋江划下的道儿中获胜),也许宋江不好意思自食其言,亲自出马找卢俊义的碴儿,但李逵等宋江的忠实拥趸闹将起来,又哪里是新上山的卢员外能够控制的?最后,再退一步,即使宋江承认自己在主位争夺战中失利,梁山众好汉也不闹风潮,卢俊义顺顺当当登上了主位,但这个位置又哪里是卢员外坐得稳的。以宋江、吴用的秉性,即使不公开唱对台戏,也会消极怠工,拆卢俊义的台,领导班子都不团结了,梁山泊还能支撑多久,事业还如何发展?还有原本就对卢俊义口服心不服的宋江那群小兄弟,恐怕也会时不时给新寨主卢俊义出点难题,而卢俊义的原班人马却只有区区燕青一个,卢俊义在人力资源使用上必然捉襟见肘运转失灵。试问,处于这般困境中的卢俊义,哪怕享有寨主的名号,又怎不像有芒刺在背?
在我看来,卢俊义正是预计到了以上的图景,深知自己即使在主位争夺战中获胜,也绝不会有好果子吃,所以才表现得那么消极。我甚至怀疑卢俊义有意在配合宋江,演一出双簧。为了证明宋江之荣登宝座是天命所归,所以卢俊义必须去扮演宋江的对手,又必须在夺鼎之战中失败,借以烘托出一种天意。
十字坡上的冤魂
据说唯英雄能识英雄,能敬英雄,所以,即使武二郎害了疟疾,病恹恹地在柴进庄上苦熬时光,宋江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一条好汉。可是,英雄的脾气和个性往往不能按常人的思维去理解,英雄固然常常能够识拔英雄,也难免会因各自头角峥嵘互不相让,乃至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然而英雄又毕竟还是英雄,哪怕是以性命相搏,斗到最后终于知道不过是误会,大水冲了龙王庙,于是“兄弟,咱俩一伙”,便前嫌尽释,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快意中唱响笑傲江湖曲。
这样的英雄会是《水浒》中屡见的。那一回书中,武松为兄报仇,闹出人命官司,主动投案自首,结果发配孟州,和两个押解的公人路过十字坡张青、孙二娘夫妇的黑店时,就演出了这样一场不打不相识的英雄会的好戏。这样的场面作者写来舒畅,读者看来也觉侠气满纸,痛快淋漓。后来《水浒》被拍成电视剧,编导还煞费苦心地为剧情配上了气势豪迈的音乐。于是观众便在一种迷醉中为英雄们鼓掌欢呼,庆幸英雄识英雄,艳羡英雄们的快意恩仇。只是,当此之际,可曾有人想起十字坡上的冤魂?
“冤魂”二字绝非危言耸听。先看看这张青夫妇的来历。张青自述“原是此间光明寺种菜园子”,也算是穷苦大众出身了,可此人却十分暴虐,仅仅“为因一时间争些小事,性起,把这光明寺僧行杀了,放把火烧做白地”。张青和僧众的冲突似乎与鲁达相似,不过,下级军官鲁达再好酒胡闹,把五台山弄得鸡飞狗跳,却从来没想过要对那几个念佛的和尚痛下杀手,对管教他的长老也始终不失礼数,所以鲁达大闹五台山上演的是喜剧,而面对张青的光明寺僧人则就太倒霉了,居然还会丢掉性命!因一点小事就杀了人放了火的张青从此靠“剪径”为生,后遇孙二娘那原来也靠“剪径”谋生的父亲,又是一出“英雄会”,打斗一番,对上“咱俩原来一伙”的暗号后,张青入赘为婿,娶了孙二娘,在十字坡上开了这家酒店。可以看出,虽然张青的阶级出身足够光荣,但其个人品性是很成问题的,即使不以所谓的封建礼法的标准来要求,只是用一个安分守己的百姓的眼光衡量,一般人等也会对张青大感恐惧。一言以蔽之,张青整个儿就是一“流氓无产者”的典型代表!这样一个张青,和“剪径世家”出身的孙二娘结为夫妻,开一家酒店,其酒店的性质还用得着问?果然,书中张青一席话说得明白,这酒店名义上“卖酒为生”,“实是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里卖,如此度日”。我们通常所谓“黑店”,不过以勒索欺诈客人为能事,都是要钱不要命的,最厉害的也不过对不服气的客人来一场群殴,伤几条胳膊断几条腿,可张青的酒店却是钱命都要,誓不留活口,甚至连死尸都不放过,还要做成人肉包子,非将其价值榨取殆尽决不罢休,真是“黑”到家了!
而就是这样的黑店,却似乎很少让《水浒》的读者生出恐惧和厌恶之心,在梁山一百单八将中,我们也一向把张青夫妇和林冲鲁达等同看待,视作勇于反抗恶势力的英雄人物,孙二娘更因其性别,一度被戴上了更多更高的帽子。这样一种结果,若以张青夫妇的行为来对照,委实太让人困惑了。仔细探究,不难发现,原来许多人抱有这样的心理:张青夫妇所开的虽是黑店,只要它只是对恶人下手,以暴制暴,又有什么不好呢?且不说一个恶人是否就应该遭到这样残酷的惩罚,这样残酷的惩罚是否又应该由张青夫妇来执行,就是所谓张青夫妇只对恶人下手的猜测也是严重的误解,是一种对草莽人物的想当然。
十字坡的黑店的确有一些越过常轨的地方,比如张青就立下了三条奇特的规矩,要求孙二娘对三类人网开一面,三类人分别是“云游僧道”“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各处犯罪流配的人”。除了妓女,张青是怕对她们下手毁了江湖上的名声,另两类大概是他认为其中可能隐藏着英雄豪杰,至于这三类人以外的其他各色人等,则无疑全不在怜惜之列。试问,那些不幸没做皮肉生意,没犯过法没被官府流配,又非僧非道的人物中,难道就都是活该送命的“恶人”吗?黑店重点针对的是“过往客商”,如果不对宋朝民众的基本道德水准诋毁太甚,想来这些客商中多半还是以本分生意人居多,却糊里糊涂地断送了生命,你说冤是不冤?其实就是张青拟订的“三不杀”原则,在实践中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循,鲁达是僧人,就差点被孙二娘剥了,还有一个“头陀”,张青回来迟了一步,已被“卸下四足”,至于武松,明明是被差役押解的犯人,应在黑店的“赦免”之列,但因孙二娘见他“包裹沉重”就“一时起意了”。看来,决定杀还是不杀,一是看其包裹沉不沉,二是看是否杀得过,武松之所以不死,实在只是因其精明和勇武,孙二娘起了杀机,却终究杀不过也。
幼时读书,读至此处好生奇怪,想那武二郎讲究恩怨分明以眼还眼,现在他差一点就“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为什么却没有表现出丝毫愤怒?更重要的是,武二郎向来是作者安排的除暴安良的血性男儿之典范,在他身上寄托着弱者们希望扫尽天下不平事的理想,可是现在张青夫妇已明白陈述了黑店杀人越货的事实,他自己的亲身体验也足以证明,在他之前,定有无数像他这样,只是路过此地讨碗酒喝的人,不明不白地做了屈死之鬼。武松也理应清楚,在这样纯粹劫财害命的勾当中,连江湖人所讲的道义也是一点儿都谈不上的,也就是说,张青夫妇所为早已越过了“盗亦有道”的底线,然而,我们那个象征除暴安良的打虎英雄武二郎,怎么对这一切竟是不闻不问毫不怜惜,相反还与张青推杯换盏称兄道弟起来了呢?后来经事既多,渐渐悟出来了,这是一种奇特的英雄观在起作用,在武松、张青这样的人眼里,不安分者敢下辣手者方可称英雄,一个人循规蹈矩老老实实,就是庸夫愚妇,就是群氓之一,天生应该默无声息地供英雄驱策,如果幸乎不幸乎被英雄踩踏到了,断送了老头皮,简直就是活该如此。昔人说“唯大英雄能活人杀人”,意思是英雄自有支配他人生死的权力,被支配者是无权置喙的,读懂了这句话,当然也就读懂了十字坡上这奇特的一幕英雄会。
英雄当然是懂得怜惜英雄的,尽管武松差点成了孙二娘的案头之肉,但一番打斗之后,相互探清了底细,确认双方都是同类人,马上便能换帖子结为兄弟,武松还能谦恭地说一句“甚是冲撞了嫂嫂,休怪!”在这样一种英雄观的支配下,英雄打后相识,喝酒,换帖子,纵谈江湖,都是多么快意的事啊,在这种氛围中,要让武二郎想一想十字坡上的那些无辜冤魂,甚至指望他代这些冤魂向惨剧制造者兴讨伐之师,伸张一下正义,实在是太难为武二郎了。可笑武松在与张青夫妇推杯换盏之际,还大言不惭地劝慰在一旁吓傻了的两个公人,说什么“我们并不肯害为善的人”!
我一直想不明白的还有一个问题:《水浒》流传数百年,读者无数,为什么至今绝大多数读者还在为这一段英雄会而欢欣鼓舞?为什么至今不见有人提醒我们注意英雄会后的冤魂?这是一种怎样的阅读心理和集体无意识?究其实,在绵延数百年的读者群中,多半还是武松、张青们看不上眼的庸夫愚妇,他们难道不知,为这出英雄会助兴增色的冤魂中的绝大多数正是自己的同类,从某种角度说其实正是他们自己?
英雄会的尾声,张青引武松到人肉作坊里参观,“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菜园子张青明显有在新结识的兄弟面前炫耀手段的意思,可惜打虎英雄武松终究见多识广,全无表示,为这样的景象瞠目结舌的倒是我辈读者,我们真不能不佩服张青夫妇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精明:沉沉的包裹到了张青夫妇手中,人肉做成了包子,人皮被绷制,人腿也被腌干吊了起来,想必都各有用场,这些冤魂的价值利用得何其充分!在我之前读《水浒》的人中,倒也有一个特别注意了这几张人皮和五七条人腿,他就是明末清初以批点小说诗文出名的怪杰金圣叹,当年金圣叹批点到这一段时,分别在这两句话后面批了个“妙”字,现在我们自然无法起金先生于地下,向他请教这两句毛骨悚然的话究竟妙在何处,但我有一个基本的判断,这就是:如果我们现在仍然为这段英雄会的故事简单地大鼓其掌,老实说,那几乎可以证明我们的思想和观念还停留在金圣叹的时代。
小衙内之死
我曾在关于李逵的那篇文章中说:“《水浒》虽然处处是刀光剑影,快意恩仇,几乎没有悲悯色彩,唯独那个年仅四岁‘生得端严美貌’的小衙内的死让人心痛。”我原来以为自《水浒》一书流传以来,这只是我一人之感受,近日偶翻周作人的文集《知堂乙酋文编》,突然看到周作人关于李逵杀小衙内的一段话,“李逵在林子里杀了小衙内,把他梳着双丫角的头劈作两半,这件事我是始终觉得不能饶恕的。”自己以为独到的感受,被别人几十年前就说出来了,虽然有些怅惘,但因为这人是知堂,怅惘中又不免掺杂着一丝得意。
有人可能要奇怪了:小衙内之死真值得你这般看重?《水浒》中杀人放火的场面多了,小衙内之死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要回答以上问题,应该先从暴力的分类开始。
两种暴力
我不是一个喜欢暴力的人,但也绝对不是一个印度甘地那样的非暴力主义者,更不主张如耶稣教所教诲的,当别人打你左脸时,你干脆把右脸也送上去。在我看来,世界上的暴力无非有两类:一类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暴力,另一类是毫无必要性的暴力。
所谓“有一定合理性的暴力”,主要是指弱者在凌逼之下不得已的反抗。一个弱者身受宰割,嗷嗷求告,社会却又冷漠地不给他提供一个和平申述的制度通道,在这个时候,难道这个可怜的人还不能夺下宰割者的刀?即使他在夺刀之后,在情绪失控中,又反手给了宰割者一刀,可以称为“暴力”了,但这种暴力,不是仍有相当的合理性吗?只要我们承认,任何人在虐政、恶法乃至别人施加的暴力面前,都有反抗的权利,就不能不认可世界上的确存在着一种“有一定合理性的暴力”。持这种态度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狂热的暴力主义者。读《水浒》的人群中,到了林冲在山神庙杀人那一段,几乎很少有人不拍手称快,其中的多数恐怕都不是一见暴力就兴奋莫名的人,他们之所以把满腔的同情给予“杀人者”林冲,而不是“被害者”陆虞候等人,就因为林冲已经被逼到了绝境,除了挺身反抗,没有任何出路。我们之所以认为特定时空中的某些暴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还因为舍弱者的反抗之外,一些骄横、颟顸而又高高在上的施虐者是无法醒过来的,你只有用暴力来惊醒他,使之改弦易辙。也许有人会以甘地非暴力主义的成功来验证世界上根本不需要任何暴力,其实这也是徒劳的,甘地成功的关键并不在于他始终用和平的方式表达诉求,而在于面对他诉求的对象是有宪政文明传统的英国人。试想一下,如果换上另一群统治者,上不畏天上的“道德律”,下不畏人间的各种成文法和非成文法,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即使甘地绝食至死,又会有什么效应?
所谓“毫无必要性的暴力”,是指你在用非和平方式表达你的诉求时,某项充满血腥、暴虐的行为对满足你的诉求,实际上没有任何用处,但你还是做了出来,这种暴力就是毫无必要性的。可以看出,这种暴力行为与施暴者有怎样的初衷没有任何联系,往往只是施暴者在那一刻“灵光一闪”,甚至是下意识的动作,因此最能见出人性,也最应该受到诅咒。以《水浒》中的情节为例,许多暴力就是毫无必要性的,比如武松上鸳鸯楼杀人,初衷本来是极明确的,就是找陷害他的张都监报仇,如果他仅仅杀掉了张都监、和张都监勾结的蒋门神,哪怕是有勾结陷害武松嫌疑的张都监夫人,我们都还可以说这一暴力有一定的合理性,可武松犹嫌不足,连张都监手下供使唤的下人、使女都一气杀了个干净!试问,如果武松不杀这些人,与他找张都监报仇的初衷会有什么妨碍呢?一点儿也没有!可是他仍然高高扬起了屠刀,这里就完全显示出武松暴虐的人格特征。又比如,我们在《水浒》中常常看到,梁山好汉们攻破了某座城池,捕获了某个贪官,然后将其一门老小数十人口“一个不留”的情节,既有数十人口,想必连那些实际上被奴役的下人也算在内,这样的暴力有没有哪怕一丝丝的合理性?……
李逵杀死小衙内也属于这种毫无必要性的暴力,而且是其中尤其令人不能忍受者。
小衙内何许人也?朱仝因为私放了打死知县姘头的雷横,被刺配到沧州,这小衙内就是沧州知府之子,“知府爱惜,如金似玉”。大概是朱仝仪表非俗,美髯过腹,从外形上看很有“亲和力”,这小衙内偏偏爱和朱仝玩耍,“我只要这胡子抱”,加上知府也看重朱仝,朱仝和知府及其亲子乃建立了一种基于人情之上的很温馨的关系。
一个孩子,无论他的父母是谁,曾经受过怎样的教育,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成长,在四岁这样的年龄段,可以肯定地说,他最多表现出来的是天真可爱的一面,一个成人,只要还没有完全失去人性,就会被孩子的天真可爱而感染,情不自禁地生出一种怜爱之心。朱仝逗小衙内玩耍,买糖果给他吃,考虑到朱仝的性格,这应该都是天性的流露,而不是为了巴结上司。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朱仝在李逵杀死小衙内已成事实无法挽回,自己势必又非得在梁山栖身的情况下,还要一再和李逵拼命。在误失小衙内后,朱仝一句话脱口而出:“若这个小衙内有些好歹,知府相公的性命也便休了。”这句话真让天下为人父母者下泪!朱仝这里所表现出来的,是梁山好汉中稀有的高贵人性,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在前面那篇《水浒中的真英雄》中推举朱仝为真英雄。
对于梁山而言,杀死小衙内且不用说与他们的大计、事业无任何益处,就是在赚朱仝上山这个小目标上,也完全没有必要:他们有足够多的办法,让朱仝与官方反目成仇;即使硬要拿小衙内做文章,也不一定非要让小衙内从这个世界上混混沌沌地消失,比如可以先藏匿一段,等朱仝上山,再交还知府。让人惨不忍睹、而且完全没有必要性的一起暴力事件,李逵在宋江、吴用的安排下,却做得那么轻松随意,整个梁山对此没有丝毫的负罪感,这一切只能说明在这个江湖组织中,人性是一种多么稀缺的东西!
一种集体无意识
一个四岁的知府之子被虐杀了,其实不仅是梁山好汉满不在乎,同样不以为意的还有千百年来读《水浒》的人。一般景仰梁山英雄的读者且不必说了,就是批点《水浒》的“精英”,比如像金圣叹这样的怪杰,像李卓吾等在中国文化史上大放异彩的人物,他们的目光也根本无意在那被劈作两半的小头颅上停留。到了近代,终于有周作人在一篇文章中表示了他的愤怒,但影响似乎也小得很,直至二十世纪末期,人们已经开始用现代技术手段再现水浒英雄的业绩了,可观看《水浒》电视剧的多数人,仍然很少认为小衙内之死是一个多么严重的事件。
这是为什么?
也许,其中透露的,正是中国人的某种集体无意识。
首先,中国人总爱在某种目的正义的眩惑下迷失,因此不愿意去追问手段如何。我们以为梁山好汉反贪官是一种正义的事业,只要是为了这种事业,为了尽快实现正义的目标,选择什么样的手段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问题。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向来众说纷纭,究竟是把目的放在第一位,还是把手段放在第一位,还是目的手段兼顾,各家也有各家的观点,此处我只想指出一个常识,即无论多么正义的目的,在它实现之前,人们实际上是很难预测的,因此多数时候,目的的正义性往往只能存在于主事者的宣传和听从者的想象中。相比之下,手段是否正当,却是当下可以立即检测的,而检测的标准,只要是文明线以上的社会,就容易得到认同。
其次,中国人偏爱株连。不说水浒英雄,一般读者,为什么也在小衙内之死的事件上唤不起悲悯之感呢,无非因为小衙内是朝廷命官的儿子,而在“无官不贪”的氛围中,在痛恨贪官的大众心理之下,沧州知府已经被认定为一个贪官,那么一个贪官儿子的死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呢?这种思维是极其荒谬的。且不说,沧州知府在书中并没有什么劣迹,即使他是个十恶不赦的贪官酷吏,那与他的年仅四岁的儿子又有什么关系?即使伟大的预言家推测,这个小衙内长大之后必然作恶,我们也没有任何权力中止他长大的路,何况世界上又哪有这样伟大的预言家?爱屋及乌,恨屋也及乌,株连意识在中国根基深广,但追寻源头,这大概是不能全怪底层民众的。中国的统治者一向用残忍的、不讲理的“连坐法”威吓人民,老百姓们逮到机会,也对上层官吏及其家属株连一回,也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只是如此一来,虽然官方推行温情脉脉的儒家教化,却也不免被上下株连、互相斗狠所消解,于是中国社会便不能不常常充斥着一种“戾气”。
仇当快意报应尽
题目是从一句宋诗那儿“偷”来的。原诗是“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意思是合自己口味的书很快就会读完,自己喜欢的客人却总是等不到。我借用上联,窃以为可以表达出江湖恩仇的一个法则,这就是:报仇,就要报得干干净净,不留一点儿后患。
“仇当快意报应尽”,这一点于《水浒》中表现得堪称淋漓尽致。杨雄、石秀捉奸,使女迎儿都难逃一劫,鸳鸯楼上的武松,把张都监的使唤丫头也杀了个一干二净,自称“我方才心满意足”,这都是众人皆知的例子。此外,像解珍、解宝兄弟那样,对仇家“一门老小,尽皆杀了,不留一个”,书中也所在多有。
必须强调,以上血腥的杀戮并非我们常说的“除恶务尽”,因为其中糊里糊涂丧命的多数人,恐怕连小奸小恶都算不上,他们之所以遭此大劫,真的只好说是“运气太坏”,不小心碰到了好汉的刀口罢了。
“仇当快意报应尽”,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制造了大量人间惨剧。那么这种观念是怎样产生的?首先最容易想到的是当事人的性格和品行,这没错。每一起滥杀无辜事件的背后,照出的都是当事人内心的暴戾和虚弱。“暴戾和虚弱”,这仿佛有点矛盾,一个有暴力倾向的人,在生活中仿佛总是表现得很强势,其实这并不矛盾,毋宁说正是相辅而相成,因为他知道自己唯一能够仰仗的只有暴力,所以才拼命要用外在的暴虐掩饰内心的虚弱。也只有内心虚弱的人,才会“草木皆兵”地把所有相关者视为潜在的敌人,非尽皆屠戮而不能安枕。细心打量一下就不难发现,《水浒》中竭力追求那种极致的“杀戮美学”的,几乎都是心灵不那么健康的人物,而我推崇为“真英雄”的王进、林冲、鲁智深、朱仝等人,却决不对可怜的无辜者举起屠刀。
然而,将“仇当快意报应尽”观念的产生完全归咎于个人,又是没有说服力的。不论什么样的人物,只要生活于社会中,就不能不受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影响和制约,复仇者一起两起的大开杀戒,也许还可以说这是当事者个人的原因,如果类似的血腥杀戮在一个社会大面积地爆发,那我们必须把目光从个人转移到这个社会中去,看看社会中是否存在滋生和培养这种观念的土壤。
这种对社会的解剖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传统社会对复仇的态度
复仇,在中国的语境中,它指个人绕过官方提供的制度渠道,自行与仇敌了断的一种方式。这是中国自古流传下来的习惯之一,在儒家经典中还被赋予了庄严而神圣的意义。《礼记》中记载,子贡曾经问孔子,有杀父母之仇怎么办?孔子回答说:与仇人不能生活在世界上,应该辞掉官职专门进行复仇活动,并应睡草席枕木头,以坚定复仇的意志;复仇用的兵器应该经常带在身边,这样遇到仇人时,便用不着回去取,可以直接冲上去报仇。儒家经典所论述的肯定复仇的思想和各种规定,对后代有着很大的影响。直到现代,在许多中国人的心目中,“有仇不报,枉为人也”,复仇仍然是一种天经地义毋庸置疑的行为。中国人喜欢把“报仇”和“讨债”连在一起使用,就是表明一个人的“报仇”应该像“讨债”那样自然,是其天然权利。
民间私下的斗杀毕竟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挑战,所以,在经过初期的公开允许阶段之后,官方的法律又不得不对复仇行为进行限制,乃至禁止。据学者对中国刑法史的研究,唐朝以后,民间私下的复仇行为已经为法律所禁止。但众所周知,探究中国社会的实质是不能只看摆在桌面上的东西的,关于“复仇”,只要古代中国还是个礼法社会,就注定无法靠一纸条文,把“仇当快意报应尽”的传统观念从人的大脑中连根拔除。更何况,即使是立法禁止私下复仇,官方仍然为这种行为在制度上开了个小小的“后门”,比如同为杀人,一个人泄愤杀人,和这个人因家仇而杀人,在法律上的定罪是有轻重之别的。
《水浒》中的梁山英雄生活在宋代,传唱水浒英雄业绩的说书人多半在元朝,写定《水浒》一书的作者是明朝人施耐庵,按照学者的界定,在这些人士生活的朝代,私下复仇都是为法律所不容的,而我们透过那种达到极致的“杀戮美学”,却分明看到,传唱英雄业绩的人们,都是认同甚至赞许英雄们“仇当快意报应尽”的。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习俗,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首先是助长了一个社会的“戾气”,冤冤相报,腥风血雨,将儒家精心构造的温情脉脉的氛围破坏殆尽。其次是让那些内心暴戾而虚弱的人滋生了一种虚幻的正义感。上面说过,这些人士在大举屠戮的时候,本来是内心虚弱的,但因为社会对他们的行为很少否定,相反还常常认同甚至赞美,于是他们也仿佛找到了屠戮的合理性,不讲理的蛮横杀戮仿佛成了最符合正义的行动。
如果要问那些滥杀无辜的梁山好汉,他们肯定无一承认自己是在报私仇,而都会言之凿凿地声称自己是在“替天行道”。无他,杀戮太多,虚幻的正义感日益膨胀也。武松在鸳鸯楼一气杀了那么多人,蘸着血在白粉壁上大写下八字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金圣叹对其中的“者”和“也”字大加称赞,说“何等用得好!”我只从字里看见杀人者胸中冲撞的激情,而这种激情是让人非常恐惧的。
洒脱:游民的理想人格
《水浒》中的多数英雄人物都应该归入“游民”阶层,王学泰先生对此早有深刻论述。那么,游民的理想人格是什么?也许可以举出多种,我这里只谈一点,这就是“洒脱”。
洒脱的意思就是拒绝任何观念和事务的牵绊,逍遥自在无拘无束。市井社会中的普通人士是很难做到洒脱的,因为他有家,有老小,有功名观念,还要与人争气,等等。唯游民可以做到洒脱,像《水浒》中的英雄们,多数都没有家庭,没有妻儿老小拖他们的后腿,又因为主张“不动情”,所以即使身边会有两三个女子,但却无法使他们陷入情网而挣扎。对“洒脱”的追求几乎贯穿在游民的一切行动中,这也包括复仇和杀人。梁山好汉不复仇不杀人则已,一操起刀来必干净利落,不留任何后患,所以,江湖社会流传一个词语,叫“快意恩仇”。
《水浒》中充斥着大量的血腥场面,后世读者却少有产生不适的生理反应,这固然可以归功为作者写作手法之高明,是作者前后照应、笔墨渲染得好,但另一点也是不容忽视的,这就是,游民的理想人格对市井社会也往往会有很大的吸引力。市井社会中的人,会受到方方面面的限制,很难像游民那样活得逍遥自在,因此,“洒脱”也便成为他们遥不可及但时时企望的人生理想。游民报仇,可以不管法律规定,不计后果,“仇当快意报应尽”,而市井中人却不能遵此路径,他得先递状子,打官司,以讨回公道,如果碰上个把贪官,还有可能仇未报,反被官人打一顿板子,这样的事情在传统社会中并不鲜见。遇到这样的事,恨恨然的市井中人就只好把理想投射在书中的游民身上,就像深受贪官盘剥的人们常常要从那个清正廉洁百毒不侵的包青天身上去寻梦一样,他们在游民的快意恩仇中,体验着那种拥有“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绝对权力所带来的快感。
这就是《水浒》中的杀戮惊人,人们却并不厌恶,相反还大有欣羡之意的关键。只是,在欣羡游民们拥有“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绝对权力,赞美他们“仇当快意报应尽”的同时,人们可能很少想到,这种权力弄得不好也会伤害到自己,甚至有成为英雄杀戮下的无辜者的危险。
刑讯逼供两面观
刑讯逼供,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黑暗传统。允许审案者对犯人实行刑讯,一直明载于中国各代的法律条文上,只有到了清末,在立宪思潮和西方法律观念涌入的背景下,清政府才从名义上开始对刑讯进行有限的禁止。然而哪怕就是这种名义上的有限禁止,仍然遭到了非难。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赞成甚至喜欢使用刑讯?无非有两种心理:一是认为如果不使用刑讯,那些凶蛮之人就不会老实交待罪行,就会影响办案效率,使案件久拖不决,导致积案;二是怀着一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寄希望于残酷的刑讯能够使人诬服。这样两种心理,虽然初衷有异,动机有好有坏,但毫无例外,都是以犯人受到种种非人的虐待为手段。所谓“三木之下,何求不得?”用犯人的辗转呻吟换来的,是办案者想要的口供。
《水浒》既然是表现一部江湖人物与国家力量抗争的书,就难免要写到刑讯逼供的场景,其中三个人的遭遇最值得玩味。
“硬汉”神话
白胜因为参与劫取生辰纲,宋江因为在狱中装疯不肯招供,戴宗因为私通梁山,给蔡京的儿子蔡九知府送假信,都受到了严刑拷打。宋江、戴宗、白胜后来都上了梁山,按照座次,分列上中下三等。梁山三种等级的好汉,在刑讯逼供面前,表现如何呢?
白胜:劫取生辰纲案发,白胜被捉进官府,白胜先是“抵赖,死不肯招”,“连打三四顿,打得皮开肉绽,鲜血迸流,……白胜又捱了一歇,打熬不过,只得招道……”
宋江:先在狱中装疯,蔡九知府无可奈何,但因黄文炳指点,说他进监狱之初并不疯,于是知府唤过狱卒,把宋江捆翻,一连打上五十下,打得宋江“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宋江初时也胡言乱语,次后吃拷打不过,只得招道:‘自不合一时酒后,误写反诗,别无主意。’”
戴宗:假信被黄文炳识破后,坚不承认,蔡九知府喝道:“这贼骨头,不打如何肯招?”“把戴宗捆翻,打得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戴宗捱不过拷打,只得招道:‘端的这封书是假的。’”
也许会让人有些意外,梁山三个不同等级的好汉,面对刑讯,最后都毫无例外地招供了。梁山好汉向来以“硬”示人,视生命如儿戏,动不动就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而他们面对刑讯的表现却颠覆了这种硬汉神话。怎样看待这一现象?其实并不奇怪,江湖中人视生命若无物可能是真的,在刑场上啸傲“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也许未必都是装出来的,但引刀一快,只是瞬间之事,而严刑拷打则很可能是一波接着一波,短痛可忍,长痛岂可忍乎?这只是人天生的弱点。昔人有诗“慷慨赴死易,从容就义难”,对江湖豪杰,可以改动两个字,即“慷慨赴死易,从容挨打难”。
刑讯下的臣服和道德评价
宋江等三人在刑讯面前都软了下来,是否影响了他们在江湖中人心目中的形象呢?
没有。白胜在牢里受苦,晁盖做了梁山泊主,并没有因为白胜供出了自己,便斥他为“叛徒”,而是张罗着要救他出来享福。张恨水先生曾分析白胜以元老的地位,却在地煞星中位居倒数第三位,原因可能就是那次招供。我以为张先生的说法未必正确,白胜排名很低,实在是其人本领低劣,而江湖又不注重资历的缘故,戴宗的例子就是一个反证,他的招供不是就没有影响他稳稳地坐在天罡星的宝座上吗?而大头领宋江,按说各方面都应该树立表率,可是他的招供在江湖好像完全被人遗忘,宋江也似乎没有这回事一般,继续心安理得地接受兄弟们最隆重的尊崇。
硬汉不“硬”了,却并没有因此就让他的同类瞧不起,这是颇令市井中人诧异的,因为在世俗社会里,如果一个人在某种情况下,其所作所为大大有悖于他平日所张扬的,那是会被判定为一个“风派”人物,立即失掉他往日的威信。但这是江湖社会,江湖中人向来是主张不吃眼前亏的。江湖上,相对弱势的一方,很少有在明知对方是强者的情况下,还要去主动挑衅,但这种不主动挑衅并不意味着江湖上的弱者就会对强者心悦诚服,他只是在等待机会发起攻击。“不吃眼前亏”是江湖中人遵循的又一个法则,明知硬挺下去,除了迎来新一波更为厉害的拷打,自己什么也得不到,为什么还要坚持做硬汉到底呢?“不吃眼前亏”的另一层考量,就是他们希望以暂时的忍耐甚至臣服,换来自己最想要的结果。所以,江湖上流传两句话,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果然,在招供免去毒打之后,三个梁山好汉都笑到了最后。
用今人的眼光看江湖中人对白胜等三人的态度,也许还能看出点积极的东西:到底还是以“义”和“利”打底子的江湖组织,所以还能够“宽容”人天生的弱点。如果是今天所谓的“邪教组织”,像白胜一类人是会被视作不可饶恕的变节者的,不仅难以分享组织的盛宴,相反还会遭到严厉的惩罚。
关于刑讯的两个猜想
本篇开头说过,“刑讯逼供,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黑暗传统”,并且试着分析了赞成刑讯者的心理,在回顾了梁山三位不同等级的好汉在刑讯面前的表现,以及江湖组织对受不了刑讯之苦而招供者的态度后,笔者不禁产生了两个很有意思的猜想:
一是如果没有刑讯,白胜等人会不会招供?这个猜想几乎没有悬念,他们当然不会招。这些人平素以硬汉自居,决不愿意在拷掠面前轻易低下头,用蔡九知府的话说“不打如何肯招?”那么他们所招供的是不是诬服,属于屈打成招呢?显然不是,也就是说,官府动用刑讯,终究还是得到了他们想要的案件真相。如此说来,难道对一个政府来说,刑讯之所以在中国法制史上绵延不绝还有其好处吗?当然不能这样说,刑讯是反人性、反人道的,这是道德评价,但在道德评价之外,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在封建王朝的那种社会环境中,官府依靠刑讯办案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像白胜这一类人是绝对不会轻易招供的,而中国司法实践中,又绝对地重视口供。旧时办案人员当然还想不到,即使没有犯人的口供,依靠完整的证据链也能锁定犯罪事实。即使能够想到,以当时的条件,要想如今天这样,发挥DNA鉴定这样的高科技的作用,构成一条证据链也是不可能的。
二是如果江湖组织对刑讯下的臣服者实行歧视甚至严厉打击,会有怎样的后果?江湖组织不那么讲究纯洁性,这也许是他们还能够宽容白胜、戴宗一类人,甚至宋江还能高坐寨主之位的原因之一。如果相反,梁山高度追求组织的纯洁性,纪律的严明性,那白胜和戴宗的命运恐怕就很值得担忧了。当然,这里还有一个条件,即他们的最高首领很幸运地没有被官府捕获,没有尝到那种非常人能够忍受的痛苦,所以还能够大唱高调,无视人与生俱来的弱点。梁山泊主宋江很可惜没能得到这种幸运,他也曾经屈辱地在官府的拷打之下低下了高贵的头颅,我们固然可以说,梁山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宽容了白胜们,但仔细思考,这应该还不是最根本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这个因素我认为必须归结到梁山这个组织的特点。
梁山虽然是江湖组织,但它实际上也是靠世俗的理想支撑起来的,无论是武松等人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还是宋江竭力依靠招安摆脱草寇地位以封妻荫子,都是很世俗的,而怀抱世俗理想的江湖中人,自然也就能够宽容组织中人一些很世俗的弱点了。如果宋江没有在刑讯下屈服的遭遇,如果梁山对白胜们一律视为变节者,实行歧视甚至清除,那么就可以判定,这个江湖组织已经改变了性质,不再是一个怀抱世俗理想的江湖组织,而是靠一种无视人本能和弱点的教义的支撑,以这种教义对成员严格洗脑,严厉实行“不纯洁者即死”律令的组织,这样的组织当然比梁山更会让市井中人恐惧。
公门众生相
“钱到公事办,火到猪头烂”,这是旧时一句关于衙门的俗话;《水浒》中阎婆惜也说了一句,“公人见钱,如蝇子见血”。这些话都是民众经验之总结,凝结了底层百姓的血泪。《水浒》虽为“讲史”类小说,却也是一部人情书,它对公门里的黑暗虽尚未着力描摹,但连带所及,也真够触目惊心。
不过,最值得玩味的是,作者通过描写这种公门里的黑暗,所透露出的一种让今人莫名其妙的情感,因为按作者的意思,对大小贪官,似乎是“抓大放小”。此话怎讲,且容我慢慢分析。
腐败的两个层级:官和吏
《水浒》以写英雄为主,首先上场的却是大贪官高俅。金圣叹分析作者之命意,说这是表示“乱自上作”,意思是因为上面有了贪官,下面才会造反。这种分析很有道理。不过,纵观《水浒》一书,虽然书中提到朝廷中蔡京、童贯等四大奸臣,与正史参证也有依据,但这些人究竟有多少罪大恶极的劣迹,《水浒》一书却基本上只停留在泛泛而论上,缺乏精细的描绘。即如高俅,书中写了他迫害王进和林冲,溺爱高衙内,但是否贪渎,并未正面描写。再往下一个层次,那个梁中书,是太师蔡京的女婿,为给老丈人拜寿,准备了价值十万贯的生辰纲,被吴用等人称为“不义之财”,但怎么个“不义”法,也不见交待,按现在观点看至多是一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罢了。再往下一个层次,梁山泊攻破了许多城池,破城之日当然要宣布官员罪状,却几乎都是戴上几顶大帽子便匆匆了事,那些知州、知府究竟有多少残害百姓、徇私枉法的劣迹,也渺不可寻。
以上一些奇怪的现象,说明了什么?我以为,可以看出两点:一是间接证明了《水浒》作者的身份,他不会是一个在上层阶级中摸爬滚打过的人物,而只会是一个沉沦下僚的低级知识分子。高层腐败符合他的想象,可究竟如何腐败,他因为缺乏生活体验,只能泛泛去写;二是从一定程度上表明,受儒家伦理教化,学而优则仕的官员阶层中,腐败当然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毕竟还是少数。
高层的腐败,《水浒》写来不见精彩,而大宋朝公门里的黑暗仍然让人不寒而栗,这种黑暗的源头在哪里?主要不在官的身上,而在吏的身上。
通常人们把“官吏”并称,实际上“官”和“吏”是两个层级,有很大的区别。一般说来,“吏”没有品级,无须经过专门的考试和选拔,也不能入国家人事档案,其职责是在各级衙门里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然而正因为这些人是具体办事的,所以和老百姓日常打交道的正是这一类人,也正是他们流品之高下,最能让底层百姓感同身受,所以底层人民总结了一句话,叫“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因为“吏”的上下其手、残民以逞,公门里的黑暗在《水浒》中才表现得那么淋漓尽致。
为了钱,可以直接买断人的性命,有董超、薛霸,有蔡庆、蔡福兄弟,解珍、解宝因被毛太公私藏老虎闹了起来,充其量不过是一起民事纠纷,却因毛太公打通了关节,被孔目、节级等人串通一气,硬生生打入了死牢;看钱多钱少,给监狱里的犯人不同的待遇,前有施恩他爹,后有戴宗;视关系好坏深浅,随便出入人罪,宋江明明是杀人的官司,就因为“本州官吏亦有认得宋江的,更兼他又有钱帛使用”,官府反倒出面对原告连吓带哄,宋江最后只落得刺配了事;深通权术的梁山泊主宋江原本也是小吏出身……
在《水浒》一书中,有官府的地方就不会有公平和正义,而其中最作恶多端最肆无忌惮的,就是这上不了品级的“吏”。这是符合中国历史真相的,而怎样治吏,也便成了历代思想家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旧王朝里,“吏”们为什么会如此无法无天,能量如此之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吏员的出身不像官员,经过考试选拔之正途,因此在官方固然不受重视,哪怕是在民间,老百姓也只是畏惧其势力,而心鄙其人。另一方面,一个吏员,即使既有能力又有操守,也几乎没有一条名正言顺升迁的制度通道。这样,吏员们本来读圣贤书就相对要少一些,古代士人的那种道德使命感也就薄弱了不少,加上在朝野两极都受人轻视,又很难以清正廉洁而升迁,既如此,为什么不紧紧抓住现世的快乐,赶紧大把捞钱呢?这就是吏员们往往容易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的道理所在。
吏治腐败是历代中国政治的毒瘤,为祸于民众甚烈。但细细研读《水浒》,有一点却常常让人困惑不解,这就是一方面,作者对自己因阅历所限,体会不深的高层腐败深恶痛绝,动辄“奸臣当道”云云;另一方面,对于那种实实在在严重侵害民众权益的下层官吏的腐败,作者尽管有切身的体验(否则他在细节描写方面断然不会那么精彩),却很少流露多少谴责之意。这是为什么?窃以为,这实际上是关于腐败认知的民间心理的一种不自然的流露。曾经有学者认为,腐败在中国是有民间基础的,因为中国人痛恨腐败,但常常又视当官发财为自然之理,所谓“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他们之所以痛恨腐败,只是因为自己没有分一杯羹的机会。这种心理在《水浒》中得到了验证,那些下层小吏给底层民众带来了那么多的伤害,在我看来,其对民众的实际危害是远远超过高俅、蔡京的,可是《水浒》的作者对此很少谴责,书中受到侵害的人物也几乎没有因此而对他们发出怒吼,甚至常常还会网开一面,这一切仿佛都在对我们进行说教:一个人只要到了那一步,都难免这般的宽容一些吧。
《水浒》宽容下层腐败的最显著的表现,则是关于贪财英雄的描写。
英雄也贪财?
《水浒》中的英雄和儒家意识形态下的英雄有很大的不同。孟子说,一个人要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才配称为大丈夫,而《水浒》中的英雄,常常最多只能做到“威武不能屈”,这也和江湖社会崇尚暴力美学的趋向相一致。
《水浒》中有很多贪财的英雄,那些剪径的,看见客人包袱沉重便要叫人吃“板刀面”的,堪称比比皆是,更有许多本属于污吏一流,只不过因为后来上了梁山,便也被戴上了英雄桂冠。
先看那个插翅虎雷横。雷横对朋友很仗义,和朱仝争着私放晁盖逃走,待母亲也很孝顺,因为眼看母亲受辱,情急之下,打死了知县的姘头白秀英,这些都是小说非常用力的地方,仿佛其人真是英雄气十足。不过,他从晁盖那儿经常支取银两使用的事实却常被人忽略。
按雷横的身份,略相当于今日一县城中刑警队长,缉拿刑事案犯是他的主要职责;晁盖未犯事前的身份是东溪村的保正,原为官府从百姓中挑选出来,负责东溪村地方治安的头面人物。这样两个人物过往甚密本来是很正常的,从职责上讲,刑警队长要多破案,必须多多倚重晁盖这样的保正,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提供富有价值的破案线索,要想让地方治安保持平静,也必须依赖人脉深厚的保正们。这样看来,明明应是雷横有求于晁盖的,可事实却倒了过来。我们从书中看到,雷横和他手下几十号人到晁盖庄中要吃要喝简直是家常便饭。这样一个颠倒,当然是双方各取所需:晁盖损失一些物质利益,在雷横那儿,换来了做非法勾当却不被追究的豁免权;雷横则以公权,换来实惠。一场典型的权力寻租。果然,后来在雷横捉得疑犯刘唐后,晁盖送了区区十两银子,雷横便轻轻放过,最终酿成劫取生辰纲的大案。从当时晁盖送钱雷横收钱的情景看,这种勾当二人已是轻车熟路,以致鲁莽的刘唐都为此愤愤不平,背着晁盖非要夺回那十两银子,粗人刘唐哪里懂得这种交易对晁盖的好处呢。一个刑警队长,也不过区区十两银子,收了还被人公开追夺,已经够不堪了,可笑雷横兀自对刘唐叫道:“只除是保正自来取,便还他,却不还你。”可以说,在公门中,这样为了钱还不怕丢面子的人,都已经是下下人物了。而以这样的人来负责一县之治安,岂可问乎?
再看那个神行太保戴宗,以一手神行绝技,在梁山上也是响当当的英雄了,但其人在公门中的德行如何呢?宋江发配到江州,因为有吴用的引荐,故意不去孝敬他,于是便当着牢子的面大发雷霆,骂道:“新到配军,如何不送常例钱来与我!”“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死一个苍蝇!”一个小小的节级,因为索贿未能如意,便公然以取人性命相威胁,其气焰之嚣张,真让人瞠目!我们也完全可以想象,戴宗平日如何作威作福。在戴宗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我们要指望和另外一些贪官污吏有所不同,岂不是缘木求鱼?戴宗等人给老百姓带来了多少痛苦,从他威胁宋江一幕中,不是已看得清清楚楚了吗?
在无官不贪无吏不横的社会氛围中,雷横、戴宗们身在衙门,没有做到洁身自好,这并不难理解。而最让人困惑的是,就是这样贪黩的污吏,却是书中极力歌颂的英雄人物之一,后来上了梁山,他们也从未因过去不光彩的经历而付出代价,在众好汉中受到任何轻视。细细想来也并不奇怪,不好色可能是江湖列为好汉的标准之一,但江湖可从来没有推崇过不爱财啊,如果连钱都不喜欢,谁还愿意提着脑袋在险恶江湖上混啊!对金钱的嗜好和追逐,从来都是江湖文化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而就是这样一群江湖好汉,他们聚合在“替天行道”的大旗之下,把惩除贪官救民水火的口号喊得震天响。这真是一个滑稽剧。
“敢笑黄巢不丈夫”
宋江被刺配在江州,一日醉后登浔阳楼,“临风触目,感恨伤怀”,惹动心事,一时兴起,在酒店墙壁上题了一首诗和一阙词,诗曰: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
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这就是后来被黄文炳指为“反诗”的一首七绝。如果相信古人所说的“诗言志”,那么,黄文炳的判断未必全是虚妄。这不仅因为黄巢是谁众人皆知,还因为宋江在那首词里公然宣称“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金圣叹批《水浒》,曾经对此困惑,“写宋江心事,令人不解,既不知其冤仇为谁,又不知其何故乃在浔阳江上也”。的确,探究宋江此前之行事,我等委实不知他真有什么了不得的冤仇。所谓“冤”者,理应是无辜被谤被害也,宋江几曾有过这样的遭遇?黄文炳抓住他的把柄要兴大狱,要算他个人的仇敌了,但宋江写诗时还没有发生呢。而在此前,且不说他私放晁盖,那滔天大罪无人追查,导致他直接吃官司的是因为杀了阎婆惜,这样人命关天的事最后都大事化小了,他究竟有什么冤屈?难道他还把死在自己手里的阎婆惜和苟延残喘的阎婆视为仇人?更奇怪的是,他居然把怨气撒在浔阳江上,声称要“血染浔阳江口”,江州百姓可有任何对不住他的地方?就是官府,在他写“反诗”之前,因为有节级戴宗的法外施恩,宋江的发配生活不是仍然过得有滋有味,还可以到处乱转,喝酒题诗吗?
考察宋江的心事,应该把这一诗一词合而观之。宋江为什么有“血染浔阳江口”这样暴虐的志向,又为什么要笑黄巢不丈夫,无疑是有一种心结的,而正是这个心结,使他把自己和黄巢联系起来。
这个心结是什么?笔者以为就是“科举”。
黄巢这个人,《新唐书》和《资治通鉴》上都说他“善骑射,喜任侠,粗涉书传,屡举进士不第,遂为盗”,都认为黄巢起兵造反的原因是在科举考场上失利,郁闷不平。也许有人会不以这种记载为然,但《水浒》中的王伦,不就是因为考不上秀才,“憋不住鸟气”,才上山落草的吗?也许这还只是小说家言,那么到了近代中国,就又有人鲜活地证实了这种判断,这个人就是“多次到广州考秀才,都没有考上”的洪秀全。
至于《水浒》中的宋江,虽然没有明确说到其是否应举,但据他自己所说,“自幼学儒,长而通吏”,和当时宋朝举国尊崇读书人的社会氛围,很难想象宋江既然是“自幼学儒”,却又不想去博一个科举的所谓“正途出身”,很难想象像宋江这样怀有志向的人,会甘心屈沉下僚,满足于当一个小吏。按我的判断,宋江要么是和黄巢、洪秀全一样,屡考不利,终于失望,要么是对自己文才的自信心不足,连考场都不敢上。
考场上失利的人很少有不怨恨考官偏心或干脆认为其有眼无珠的;即使是连考场都不敢上,也并不妨碍宋江他们有另外一种自信心,即认为自己虽非文曲星,但定国安邦之才还是有的,如果说考场的宠儿是小才,那他们理应是大才。无论是“怨恨考官偏心或干脆认为其有眼无珠”,还是“认为自己虽非文曲星,但定国安邦之才还是有的”,面对社会捧抬考场宠儿却冷落自己,黄巢、宋江们都会有怀大才而不见用的憋屈之感,也就是宋江所慨叹的“名又不成,利又不就”,安能不生起一股愤怒之火?
对黄巢、宋江、洪秀全们与科举制度的这种纠葛,今人多采取同情的视角,认为适足暴露了科举的根本缺陷,证明这是一个僵化的、压制人才的制度。然而,如果我们肯放弃先入为主的态度,不是简单地以今例古,而是回到历史现场,就不得不承认,黄巢、宋江乃至后来的洪秀全们在科举考场上不得志实为一种必然。
如果黄巢、宋江成为科举宠儿
对历史上存在的各种制度,钱穆先生认为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历史意见”,指制度实施过程中有关各方意见之反映;另一种是“时代意见”,指后代人单凭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需要,对历史上已往各项制度的看法。在钱穆先生看来,“时代意见并非是全不合真理,但我们不该单凭时代意见来抹杀以往的历史意见”。如果肯少用“时代意见”,多参考“历史意见”,就得说,今人痛批的科举在当日自有相当的合理性,它是应种种人事需要,经过长期酝酿逐渐成熟的,堪称那时选拔人才的一项先进制度。当然,世界上从来没有一项完美无缺的制度。科举考试只是确定人才的标准之一,它的好处是把这种标准清晰化,避免了许多暗箱操作,缺点是过于程式化,很可能埋没一些真正的人才。然而我们试问,有哪一种选才制度能够保证所有人才都脱颖而出?
今人还常常想当然地认为,科举考场上肯定请托风盛行,考官徇私舞弊严重,揆诸实际,这也是相当不公平的。唐以后,除蒙元政权外,所有最高统治者都十分看重这个“抡才大典”,对考场舞弊行为的惩罚也相当严厉,即使是亲贵也毫不宽贷,虽然不能保证没有漏网之鱼,但不能不说,旧时科举对平民知识分子来说,是进入上层阶级最公正、最有效的方式。就科举的游戏规则而言,固然可能遗漏一些真正的人才,但一个缺乏应对规则能力的人,是很难成为考场上的成功者的。
黄巢们是科举的失败者几乎是一种必然。黄巢、宋江、洪秀全等人留下的文字虽然不多,但从这些不多的文字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对科举考试,他们要么是对其游戏规则十分蔑视,不愿意上心,要么根本缺乏应对规则的能力。这样的人在考场上失利,只能说是科举选才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他们成为考场上的宠儿,反倒才是一件荒谬的事,那对所有寒窗苦读、付出了难以想象之代价的书生来说,未免太欠公平了。
用什么来证明自己
心理学家分析,人都有彰扬自己的欲望,特别是对一个自视甚高的人来讲更是如此。而黄巢、宋江、洪秀全们偏偏就是心高气傲的人物。在他们看来,科举羞辱了自己,他们亟须用一种东西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幸乎不幸乎,旧时代给予知识分子彰扬能力的途径过于狭窄,不能像今人这样,上不了大学,就去商海闯荡,他们往往就走上一条为旧伦理所不容的道路。而要命的是,在黄巢、宋江、洪秀全的时代,秩序失范的现实更刺激了他们的雄心。
绝不是所有在科举中败北的读书人都有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更多的人只是周而复始地读书、再考、再读书,结果老死牖下。有一些人等到了机会,却未必会有足够的胆略。黄巢、宋江、洪秀全正好什么都不缺。
黄巢、宋江、洪秀全们等到了证明自己非凡能力的机会,这于其个人而言,是幸运还是不幸,当然只好让他们自己去判断,这有点像那个鞋与脚指头的比喻。而对于很多不相干的人来说,却往往意味着颠沛流离甚至流血杀身。曾经有一个时期,我们喜欢在黄巢、宋江们身上赋予太多的光环,却很少有人追问: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就必须让这么多并不相干的人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吗?
自视过高的人是不能被随便羞辱的,尽管羞辱黄巢们的是制度而不是某一个人,但他们的怨毒情绪却只能撒向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历史有眼,在让历史学家进行宏大叙事的同时,还留下了他们充满怨毒情绪的片言只语,足够我们揣摩。黄巢据说留下了两首咏菊的诗:
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这后一首的题目就是《不第后赋菊》。读惯古来菊花诗的人们,都会为这样两首充满骄矜和杀伐之气的诗歌而惊诧。只有后来在长安上演了“天街踏尽公卿骨,内库烧为锦锈灰”(出自韦庄《秦妇吟》诗)的人间惨剧后,你才会读懂“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的深意。宋江则还要笑这样的黄巢不是丈夫,因为他的志向更显豁,明明白白是要“血染浔阳江口”的。至于后来的洪秀全,则赋诗宣称自己“手握乾坤杀伐权,斩邪留正解民悬”,手握杀伐权,能够随便进行“斩”“留”是显而易见的,“解民悬”云云,则不说也罢!
当日宋江带领梁山大军擒获了通判黄文炳,质问:“你既读圣贤之书,如何要做这等毒害的事?”然后众好汉“割一场,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生吃对手,即使是在梁山这个江湖组织中,似乎也不多见,宋江对黄文炳的怨毒之深,除了黄文炳这厮总能看破宋江的伎俩,竭力主张严厉镇压外,难道与黄文炳的“正途出身”没有一点关系吗?
梁山泊的“山头主义”
《水浒》一书在很久以前就已享有世界名著的声名,有了多种外文译本,透过各种译本在文字处理上的差异,考察其背后的文化和民族性,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且说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人布克夫人(赛珍珠)翻译《水浒传》,把书名改译为All Men Are Brothers(四海之内皆兄弟之意),这个书名本来是极中国化的,既符“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圣训,也契合《水浒》一书中好汉们极力张扬的“义”字当头的价值观,按说是很不错的,可是鲁迅先生当年便表示了一点非议,他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写道:“近布克夫人译《水浒传》,闻颇好,但其书名,取‘皆兄弟也’之意,便不确,因为山泊中人,是并不将一切人们都作兄弟看的。”
到底还是对中国人情世故有精细体察的鲁迅深刻,他知道看中国书,得从字里看到字外,才庶几不会被人所迷惑,而那位美国人却太相信那些表面的东西了。其实,“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无论是市井还是江湖,多数时候,都只不过说说而已。
梁山好汉自然不会把梁山以外的人视为兄弟,那些人,更可能是梁山好汉的打击、剥夺对象和利用工具;而即使是在梁山内部,也未必始终洋溢着“兄弟怡怡”的温情。
一本辞典这样解释“山头主义”,说是一种“由于斗争历史不同、工作地域不同和工作部门不同而产生的各部分同志间互相不了解、不团结的现象”。持这一概念去观照梁山群雄,“斗争历史不同、工作地域不同和工作部门不同”云云,号称替天行道的梁山大军何尝不是如此?那么他们有一点“山头主义”,又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
“山头主义”的两大表征
梁山大军是由不同的多个山头的武装汇集而成的,粗粗估算一下,就有二龙山、桃花山、清风山、黄门山等多个组织,还有后来加入的将官集团,而即便是晁盖三阮他们,也并不是梁山的最初班底,他们是打破了梁山原大头领王伦的地域垄断,后来而居上的。即使不把汇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暴力和血腥考虑进去,这些来自不同山头和地域的人们,身世、素质各异,观点和立场也千差万别,加之权力分配中必然的不均衡,要让他们万众一心实在是戛戛其难。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儒家一直教导人们去做“喻于义”的君子,而不要做“喻于利”的小人,可是儒家的这种教化是和现实生活严重脱节的,统治阶级中的上层精英们已经鲜有人愿意向“下民”表现弃利就义的一面,又怎能指望下层阶级舍生而取义呢?更何况是在本来就与主流价值观格格不入的江湖社会。是的,江湖社会的确爱把“义”字摆在很高的位置,动辄就是“不要伤了义气”云云,但江湖中人讲“义”的前提是后面有“利”的支撑,“不要伤了义气”的潜台词是:一旦伤了义气,便会对当事双方造成利益上的损害。正如我前面在《晁盖与宋江》一文中分析的,宋江“担着血海般关系”要给晁盖报信,让其逃脱官府追捕,好像是讲义气到了极点,但那实际上也是一笔有望获得丰厚回报的义气投资。
行走江湖,当然得遵从江湖的规则,要把“义”字挂在显要的位置,但如果做起事来却不知义和利孰轻孰重,那多半是要坏事。梁山的两大头领中,晁盖迷信义气,对赚他上当的两个和尚都毫不相疑,结果枉送了性命;而宋江知道“义”未必管用,常常辅以权变,因此总能成功。然而宋江的成功后面,却也有很大的代价,这就是“山头主义”在梁山的隐然成形。晁盖时代,梁山纯以义气相号召,因为单纯,扩张也不迅速,宋江时代,讲求实用,扩张迅猛,却也种下了“山头主义”的祸根。
梁山上的“山头主义”有两大表征:
首先表现为,好汉们对事业的忠诚转移为对个人的忠诚。
大略说来,宋江上梁山后,在这个庞大的组织中间,就有这样几个“山头”:以晁盖为首的,其班底就是昔日一起劫取生辰纲的刘唐和三阮;以卢俊义为首的,可惜其班底似乎只有燕青一人,所以总无法与其他山头争胜,遇事不得不以忍让为先;以鲁智深为首的,其班底是武松等原来二龙山的一批人马,他们声威颇盛,反对招安时一齐上阵,宋江也要顾忌三分;独立派系的,有林冲、朱仝等人;除此之外,像桃花山、黄门山等,因其力量薄弱,无法“自成一军”,于是只好拣最粗的腿抱,似乎都不妨归为宋江一派。
山头主义者往往自成一个小圈子,而在圈子内部,又有各自尊奉的领袖。领袖的地位一般都是自然形成的,要么曾经共过患难,要么当下在权力分配盛宴中有话语权,前者可以说是历史的因素,主要立足于一个“情”字,后者则是现实的因素,主要立足于一个“利”字。在“情”和“利”的双重刺激下,山头主义者对这个领袖的忠诚,常常是超过一切的。燕青在宋江大军征讨方腊大获成功后决意退隐,知道他这个决定的人只能是卢俊义,聪明的燕青也只会把他预见到的险恶告诉给卢俊义一人,因为不论世事如何变幻,在燕青看来,故主始终是他最尊敬最信任,也唯一值得他卖命的人。晁盖在曾头市中了毒箭,书中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描写,“却得三阮、刘唐、白胜五个头领死并将去,救得晁盖上马”,而“燕顺、欧鹏、宋万、杜迁只逃得自家性命”。拼死救晁盖的还是他过去劫生辰纲的原班人马,燕顺等人在他们的“山头”之外,既没有“情”的激劝,又无“利”的诱导,他们怎么可能为晁盖拼命呢?
基本可以判定,“山头主义”是宋江上梁山后才日渐滋长的,那么宋江对山头主义的态度如何呢?从书中所写事实上看,宋江即使讨厌山头主义,而实际上他的所作所为却是在默许甚至纵容山头主义在梁山泛滥。这就是梁山上的“山头主义”的第二个表征:领袖对下属的区别对待和使用。虽然梁山群雄都叫宋江“大哥”,宋江对他们也一律呼为“兄弟”,但兄弟还是有亲疏之别的。排座次中的宋江的“苦心孤诣”,前面已经写过,此处不赘,宋江提议招安遭到群雄反对那一幕也很有意思。在反对的人中,武松是第一个跳出来的,说“冷了弟兄们的心!”李逵是第二个,大叫“招甚鸟安!”而宋江的处置却颇为细腻:对李逵,是大喝道:“这黑厮怎敢如此无礼!左右与我推去,斩讫报来!”而对武松却是仿佛做思想工作般的和风细雨,“兄弟,你也是个晓事的人”云云。谁都能够看出,与表面的一轻一重相比,宋江内心的情感和偏向却正好相反:他呵斥李逵,表明他真正把李逵当自己山头的人。
在对群雄的使用上,宋江一般都能做到人尽其才,发挥各自的长处,但他同时也考虑到了山头主义存在的客观事实。有心人当能注意,梁山上有个传统,在组织一项行动时,一般都会把在上梁山之前就有较好关系,或者曾效力于同一个山头的人编排在一起,这不仅因为彼此熟悉和默契,更因为这些人共过患难,通常不会在危险面前只顾自己。
“山头主义”源于自保的本能
“山头主义”是宋江上山后才日渐滋生的,这不奇怪,因为宋江作为一个山上的第二只老虎,需要建立他强大的班底,也许这正是他对“山头主义”抱着一种默许甚至纵容态度的根本原因。然而当晁盖殒命,偌大一个梁山上,唯他宋江一枝独大时,“山头主义”对宋江而言就是一种离心的力量了,那么宋江为什么不对“山头主义”进行围剿,却使之仍然顽强扎根于梁山呢?
在我看来,这正反映了宋江实用主义者的特点,他采取一切行动都高度服从现实的需要,利者趋之,害者避之。且不说派系林立的梁山,除了以暴力,还能怎样去撼动“山头主义”,而一旦动用武力,宋江又有多大胜算?即使胜了,山头主义没了,区区梁山靠他的班底,又岂能独存?同时,更重要的一点,恐怕还在于宋江知道“山头主义”产生的根源,是人的一种自保的本能,而本能,依靠暴力是消灭不了的。
不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帜,旗帜下人们的诉求肯定都是不一样的,而且组织越扩张,诉求上的歧异就会越多,而人们为了确保自己诉求的实现,避免自己的利益被他人吞没,就会在一种巨大的恐惧中自然结成一个“山头”,形成“山头主义”,这是一条铁律。像梁山这样的江湖组织,就这样陷入了一个发展的悖论:组织很微小时,单纯得没有“山头主义”的困扰,但生存上会受到外界的威胁;为了解除生存上的威胁,就必须加速扩张自己的组织,而一旦组织扩大,又必然形成“山头主义”。组织很微小时,最大的敌人来自外部,而当组织发展到足够庞大时,最大的敌人很可能就变成了自己,因为“山头主义”的肆虐将极大地抵消这种数量上的优势。
宋江理解人因为诉求各异企望结成“山头”自保的本能,他也知道无法消灭这种本能。那么他是不是因此预见了梁山泊必将由盛入衰的结局,方于梁山鼎盛时期,拼命地去请求朝廷招安?这是一个谜团。
从造反到招安
“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我没有考证这句话的来历,据我推测,应该就是人们从《水浒》中总结的经验。因为“从造反到招安”,正是水浒英雄的一条路径。
然而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从造反到招安”,这句话分明表达了一种因果联系,即当初造反时,就是为了最后的招安,招安是目的,造反只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采取的手段,而试观一百单八将,其中究竟有多少人有这样的“深谋远虑”呢?反对招安的武松等人自不必说,吴用跟着晁盖起事,也没有考虑到这一步棋,就是对招安有意沉默的将官集团,他们虽然是认可招安的,可却从未想过,要以“造反”为手段,要挟朝廷招安,因为他们本来就在朝廷这一方,哪里还用得着走“从造反到招安”的迂回之路?
其实,“从造反到招安”,对此胸中早有谋划,并步步为营,稳稳行来的,整个梁山上只有一个宋江。需要“从造反到招安”这样一条路径,以实现个人理想的,梁山上也只有一个宋江。
造反:宋江积累资本的过程
实事求是地说,宋江是一个不甘平淡颇有抱负的人物。他的抱负,在浔阳江酒楼上那一番自白中说得很清楚,“我生在山东,长在郓城,学吏出身,结识了多少江湖好汉,虽留得一个虚名,目今三旬之上,名又不成,利又不就。倒被文了双颊,配来在这里。……”宋江是希望“名利双收”的,这一理想虽然世俗极了,却也是人之常情,并不是一件坏事。可在那样的时代中,要实现这样的理想,却非得先进入上流社会不可,而要进入上流社会,渠道又极其狭窄,以当时的客观时势论,若不能走科举之路,便只好从军,依靠个人军功,逐渐擢升至显宦名流的地位。但以宋江的资质条件,这两条道路显然都不是他适合的:科举之路,我在前面《“敢笑黄巢不丈夫”》一文中已经分析过,宋江恐难如愿;从最低级士兵做起,依靠个人军功擢升,那可是靠一刀一枪硬拼出来的,这就更不是宋江的强项了。
说来说去,宋江要想打通进入上流社会之门,其拥有的资本,除了他个人的权术机诈,大概只剩下一项了,就是他自己说的“结识了多少江湖好汉”。
宋江为什么特爱结交江湖中人,在江湖中人那里,又为什么特爱充当散财童子的角色?回答这个问题,虽然我们还不能作诛心之论,认为宋江一开始想的就是以后的造反,再以后的招安,因为这未免太超越人想象的常规了。然而即使宋江如此作为很大程度上的确缘于豪爽的天性,我们至少也可以肯定,当宋江在不惜财力周济群雄时,其潜意识里未尝不是认定:这些江湖中人以后终究会有些用处的,只不过是什么用处,宋江当时未有清晰认识罢了。这有些像下围棋,高手常常于不引人注意处投下一子,一时半会儿委实看不出用处,哪怕高手自己也只是凭着高超的棋感行棋,未必能准确道出个中奥妙,而随着棋局进展,人们才会为那一子的作用拍案叫绝。
宋江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他结识的江湖好汉的作用有了清晰认识呢?窃以为,应该是在江州劫法场那一役。这一仗的意义在于,不仅把宋江从死神嘴边拉了回来,而且彻底断送了宋江残存的依靠“正途”以挤进上流社会的幻想。但这时的宋江尽管能够意识到梁山这支江湖组织的巨大能量,却还无法使之成为其个人的资本,因为他的上面还有一个晁盖。
从书中可以看到,晁盖死后,宋江明显加大了诱降宋朝将官、四处招兵买马的进程。对梁山而言,多一条好汉,就是多一份力量;对宋江来说,多一份力量,就是多一份和大宋朝讨价还价的资本。如果力量不能积蓄到相当程度,那显然是没有和一个中央政权讨价还价的资格的,大宋朝只会一举荡平之。
宋江一面拼命招兵买马,用很低的身段,劝诱那些勇武的大宋朝将官入伙,一面却又声称自己“非敢贪财好杀,行不仁不义之事”,不过“暂居水泊,专待朝廷招安,尽忠竭力报国”。其言行是很有些尴尬的,因为按照常人的思维,你宋江既然是一心等着招安,决心为朝廷效力,那又何必拆朝廷的台,将其人马拼命往你手里拉呢?其实只要我们懂得造反于宋江只是一个积蓄力量和资本的过程,这些看似奇怪的言行便很容易解释了:关胜、索超们一直在朝廷效力,和宋江带着关胜、索超们去报效朝廷,至少对宋江而言,那效果可是天差地别。
以宋江个人的才具,充其量只能在一个小小的郓城县当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要想打通进入大宋朝上流社会的关卡,比登天还难,但当同一个宋江,背靠梁山这支江湖组织,手里握有卢俊义、林冲、关胜、索超等有上天入地之能的众多豪杰时,不管是谁,就必须换一个面孔和方式跟他对话了。
招安:一次没有分红的入股
接受朝廷招安,对宋江来说,就好比今日的以人力入股,只不过他投身的是一支骁勇善战的队伍。
从觐见皇帝始,到最后讨平方腊止,都可以视为资本的一次运作过程。从这次入股中,宋江似乎得到了他原来想要的很多东西:得睹“天颜”,天子赐宴,加官晋爵,衣锦还乡……这些都不是当年一个小吏可以梦见的。不难设想,如果宋江继续做他的押司,哪怕挤破了脑袋,花光了家产,也不能得到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宋江依靠“从造反到招安”这样一条迂回的路径,总算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这样一条路径,和历史上真实的宋江们所走的,也是大致不差的。
只是,不知宋江是计不出此,还是真的因天子召见、赐宴等恩赏而感激涕零,乃至愚笨起来,别人的入股,资本应该是滚雪球般越滚越大,而宋江却坐视甚至主动使自己的资本——那支他赖以立足的队伍,在资本运作过程中越滚越少。于是,招安对宋江而言,尽管有许多虚荣,最终却成了一次没有最终取得红利的入股:他的酒被人下了毒。
对宋江下毒的人,不管是否得到了皇帝的默许,他对形势的权衡是非常清楚的。他知道,一个资本耗尽,自己早已解除了武装的人,是不会有任何反抗的。否则他只会把先前靠入股取得的一点虚荣也赔进去。宋江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尽管临死时,他还要和惯常一样,拿忠孝节义说事,但他对李逵的一句话就透露了天机:“军马尽都没了,兄弟们又各分散,如何反得成?”他之所以要把李逵也搭进去,自然是怕他在自己身后惹乱子,然而其初衷,恐怕并非怕因此“坏了我梁山泊替天行道忠义之名”,而是和下毒酒的人所预测的那样,怕把先前得到的一点虚荣一并赔光。果然,宁愿被毒死也不再举反旗的宋江,死后被皇帝“敕封为忠烈义济灵应侯”。
宋江接受招安后的这种命运,我在《梁山泊的三条道路》一文中说:“对作者的这种安排,我是颇不以为然的,因为这既不符合宋江好弄权术的性格,更不契合历史的规律”,“宋江安身立命之本,唯在以权术胜,即使接受招安,他难道不知道在身处猜忌之下,保存实力对自己的重要?怎么可能傻乎乎地主动去征这个讨那个,把一点和朝廷博弈的老本赔光了事?从以往历史上看,一个处在困境之中、虚弱的政权对待那些投诚归来的原反叛集团,尽管事实上不能不在内心里着意提防,但限于客观时势,至少在表面上也要表现出相当优礼的态度,更不敢过分凌逼,因为那是有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危险的,弄不好这一力量就会跑到政权的另一边,反为敌助”。但《水浒》一书既然已经是如此安排宋江的人生大结局,那我们且试着寻找可以稍稍释疑的线索。顺着我上面的思路寻找一条线索似乎也并不难,那就是在宋江投诚的时候,大宋朝可能还远远不是一个十分虚弱的政权,或者说虽然政权实质上已经虚弱,而大宋朝的君臣们兀自混混沌沌。因为大宋朝还远未虚弱,所以它敢对一个投诚归来的江湖组织痛下杀手;因为君臣们根本没有觉察到自己的虚弱,它才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这步杀招实际上是在自我毁损。
不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可以看出,宋江当时急吼吼地闹招安,是错误判断了形势。“从造反到招安”,这对一个胸怀“大志”想进入上流社会,而又缺乏“正途”的人来说,的确是一条也许凶险但回报率最高的捷径,可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将“造反”的支票兑现为“招安”的现银,最好的时机应该是中央政权内忧外困,而这个政权又对自己的虚弱有切身之感的时候,在这方面做得最成功的,当推跟随黄巢造反后来又降了唐朝,最后还当了皇帝的朱温,朱温降唐时,正是唐政权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笼络朱温都还怕功夫不到家呢。朱温小名“朱三”,据说他当了皇帝,亲哥哥都不服气,说:“朱三,尔可做天子乎?”看来朱三的哥哥终究是一诚朴的乡下人,他不懂得用理论装扮自己:过去造反的时候,可以打出“替天行道”“官逼民反”的旗帜,后来接受招安,又可以打出“为国尽忠”的牌子,有幸登上皇帝宝座,又何尝不可以说是“天命所归”呢?
可惜,宋江没有等到打出“天命所归”旗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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