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收废品的,是一对夫妻。男人秃顶,黑红脸膛,不善言辞,人却细致,收来的乱七八糟的废品,他像宝贝一样,分类规整。女人干练泼辣,每天骑着三轮车在小区里转悠,谁家有要卖的废品,扒到窗户口招呼一声,她便麻利地提着麻袋和秤跑上楼去。五十多岁的人了,身体却很好,爬上爬下,身轻如燕。
女人自来熟,我们小区的邻居互相都不认识,她却见谁都打招呼,大兄弟大妹子地叫,热络得像自家亲人。她的衣服很时髦,却不搭调,宽T恤,哈伦裤,脚上却是一双运动鞋。她说,都是闺女穿剩下的,扔了可惜。
小区车棚的角落里,有一间小房子,他们收来的废品,都暂时存放在那里。门上斜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女人的名字和手机号,她竟然叫张爱玲。此张爱玲当然非作家张爱玲,她粗糙、俗气、爽朗、热情。虽然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却始终乐呵呵的,饱经风霜的脸上,笑容灿烂如菊花绽放。
家里一柜子过期的报刊,留着占地方,我喊她来收。她看到那些旧杂志,欣喜不已,一本本拿起来细细摩挲,嘴里咋咋呼呼地惊叫:“都还是新的呢,按废纸卖太可惜了。要不,五毛钱一本我收了吧。等春节带回老家去,给村里的孩子们看。”
我爽快地说:“要这样,我不要钱,白送你。”她犹豫了一下,接受了,欢天喜地地抱走了那些书。
第二天,我们正吃午饭,有人敲门,打开,她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一袋小米。她说:“自己家里种的,给孩子熬粥喝,可香了。”我推辞不肯要,她急了:“你那一大摞的书呢,比我这个贵重多了。做人要知恩图报。”
那次母亲忽然打电话说头晕得厉害,可能是高血压犯了,要我赶紧回去。老公上班未归,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人帮忙带孩子,我只好自己带着女儿,急慌慌地出门。她正好骑着三轮车经过,看我着急的样子,问怎么了。我说了情况,她热情地说:“你要是信得过我,就把孩子交给我,我帮你带。”我心急火燎,也未多想,便把女儿交给了她。
带母亲到医院检查完,天已黑了。路上接到老公的电话,问起女儿,我说收废品的阿姨帮忙带着。老公一下就急了:“你了不了解就把孩子给人家了?现在拐卖孩子的人多着呢!”
我的心也揪起来,赶紧往回赶,进小区就直奔他们放废品的小屋,没人。我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浑身发抖,脚步打颤。艰难地走到单元门口,却听到身后有人叫我:“才回来啊?赶紧地,孩子都饿了。”
我扭回头,果然是她,怀里正抱着我的女儿。我一把把女儿抢过来,抱在怀里,泪流满面。她诧异地问:“怎么了这是?”我惊魂未定:“吓死我了……”
她明白了:“怎么?怕我把孩子抱走啊?”又自嘲地笑,“我可没那个胆。我们乡下人没那么复杂,邻里之间互相照看孩子,是很正常的事。你们啊……”
她叹息着,走了。
整个冬天,我蛰伏在温暖的家中,很少出去。春天来临的时候,我带女儿在小区花园玩,忽然看到骑三轮车收废品的,换成了一个男人。我向旁人打听她,对方说,她回老家了。
她只是一个卑微的小人物,去留当然很少有人在意。她的工作当然也没有多重要,一离开很快会有新人代替。我却常常想起她,想起她带来的那些粗糙的温暖,在这个信任缺失的社会里,她的热忱和忠贞,更显得弥足珍贵。
最富足的职业
我在书房枯坐,为一篇马上要交的稿子苦思冥想。电脑进入屏保状态,茶已是第三泡,淡而无味。偶一转首,从书柜的玻璃中看到自己,披散着一头乱发,睡衣皱巴巴地挂在身上,面色黯淡,目光焦虑……我被自己吓了一跳。
窗外忽然响起明快愉悦的口哨声,是《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悠扬的旋律诱得我的心蠢蠢欲动,我知道,是小区的花匠老汪上班了。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才发现天光早已大亮,阳光像顽皮的孩子,争先恐后地跳进我的怀里,清凉新鲜的空气携带着桃花的芬芳,一起扑面而来。草地上,老汪正躬着身子给花草烧水,旁边的玉兰树上,挂着一只鸟笼,里面竟是两只小鸡崽,在快活地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老汪是我们小区的园艺工人,是个痴迷花草的人。他每天在园子里,侍弄那些花草。浇花、栽树、修枝、剪叶、割草、施肥、养鸟、吹风……我在书房里待闷了,也爱跑到花园里散步,久了就和老汪熟了。我喜欢看他像打扮自己的女儿一样精心修整草坪,认真地给树捉虫子,钻到花丛下面松土,弄得一身水一身泥的,他却开心得像个孩子,吸着鼻子叫:“你闻你闻,泥土的芳香,多纯粹的香!”
我探出头去和老汪打招呼:“有喜事啊?口哨吹得这么俏?”
他快活地叫:“快出来!看看我去年栽的这棵小桃树,本以为活不了呢,你看,居然开花了,而且开得这么好,密密匝匝的,真是好样的!”
我被他感染了,迅速换衣洗漱跑出去。春光正好,阳光像镶了钻,映得一园子的花花草草熠熠闪光。桃花、樱花、海棠、玉兰、牡丹,赶趟似的开着,一园子的姹紫嫣红。老汪蹲在那株小桃树下,眯着眼睛左看右看,像欣赏自己待嫁的小女儿,目光里是无尽的欢喜与满足。
老汪说:“你知道最好的职业是什么吗?我告诉你,就是园艺师。你看,守着一园子的清风、阳光和空气,闻着草香、泥香、花香,听着鸟鸣、虫叫、水响,不必为职称级别劳心费神,不必为名气利益殚精竭虑,多舒服惬意的日子!你知道那些花是怎么开怎么谢的吗?有些花开得不事张扬,谢得也悄无声息。有些花开得惊心动魄,谢得触目惊心……一种花一个性格,草木本有心呢。”
不断有赶着上班的人,西装革履,手里拿着牛奶面包,步履匆匆地从身旁经过,他们目光专注心无旁骛,并不曾将目光在这姹紫嫣红的园子里停留半分钟。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职业,也许是私企老总,要赶着去开一个重要的会;也许是高级白领,正为不佳的销售业绩犯愁;也许是像我一样的作家,为一篇没有写好的小说郁闷……
我们这些表面上光鲜体面的职业,其实远不如一个园艺工人更舒服自在。我们总是在忙,为理想或者欲望,为名誉或者金钱。我们或流连于酒店歌厅,或辗转在写字楼间,或蜗居于一室之内。于是,忽略了欣赏一朵花开的浪漫,淡忘了一个季节转身的美丽,疏忽了一场雨后空气里泥土的清香。
而事实上,老汪的职业才是最富足的职业,原始、本真、纯粹,属于他的,是天地无垠,是空气醇香,是花草芬芳,是时光静美。
作为一个日日埋在书房里为文字绞尽脑汁的人,我十分羡慕他。
粒粒生香的日子
从外面回来,到小区门口,阵阵香味袅袅娜娜地缠过来,脚步被嗅觉引诱着,一步步寻过去,果然还是那家“粒粒香”小吃店。店里清雅干净,整洁有序,老板娘幸福地挺着大肚子,笑眯眯地冲我打招呼:“还是扬州炒饭,多放葱花不要姜。”我笑了,好久没来,她还记得我的口味。
大概两年前吧,他们在小区门口开了这家店,卖炒饭盖浇饭。店很小,连个店名也没有,只在门前竖一个牌子,写着饭菜的品种。店里只能放两张桌子,但收拾得十分干净,饭菜味道也好。尤其是扬州炒饭,洁白的饭粒被金黄的蛋液包裹着,火腿红润,青豆青翠,玉米鹅黄,虾仁鲜红,盛在青花细瓷碗里,一碗的姹紫嫣红,仿佛盛着一碗色彩绚丽的春天,让人不忍下箸。待一入口,粒粒生香,浓郁绵长,唇齿留香。
开店的是一对年轻的情侣,男孩是厨师,有着羞涩安静的笑容,刚从厨师学校毕业,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借钱开了这家小店。女孩兼收银和跑堂,不漂亮,但笑容明媚、声音甜润,像秋阳下的雏菊,系着碎花围裙,有邻家小妹的亲切和温暖。后来才知道,女孩家境很好,父母不同意他们的爱情,但女孩子一直坚定地和自己心爱的人站在一起,为此甚至舍弃了父母安排好的安逸的工作。
两个人都很上进,早上我出门锻炼,天色尚早,他们的店门已经开了,女孩儿弯着腰在店里抹桌擦地,男孩儿买菜回来,往店里一趟一趟地搬运。女孩儿要去帮忙,被男孩儿拒绝。男孩说:“你歇着,我来。”女孩儿便跟在他身后,也一趟一趟地跑,不时拿着毛巾给他擦汗,很恩爱的样子。晚上我出去散步,常见他们在店外的路边摆上桌子吃晚饭,都是很平常的菜,土豆丝或者麻婆豆腐,卖相却很诱人,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筷,甜蜜得撩人。
他们就这样起早贪黑地为他们的未来努力着,渐渐地,他们的生意好起来了,我去吃饭的时候,要排很长时间的队了。他们的店也做了醒目的牌子,有个很诱人的名字,叫“粒粒香”。
后来,有段时间,小店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我很疑惑,生意这么好的时候怎么停了?到再见他们的时候,两个人更显亲密恩爱,年轻的脸庞被幸福滋润得红润可爱。一问才知道,他们结婚了,出去度蜜月。
没过多久,他们又盘下了旁边一家鲜奶吧,打通了两间店铺,重新装修了店面,添置了桌椅,新雇了两个店员,仍然主营炒饭和盖浇饭。我建议他们增加品种,可以吸引更多的客人。男孩羞涩地搓着手说,能把一样做好就很好了。女孩儿在旁边笑着,摸着鼓得很高的肚子,一脸的满足和幸福。
每次看到他们,我就觉得,我们每个人,哪怕平凡普通犹如微尘,只要努力踏实上进,生活一定舍不得辜负你。就像他们小店的名字一样,再平凡的日子,也能被翻炒得粒粒生香。
一个邮递员
她应该有四十岁了,长相普通,面色发黄,长发用一根黑色的橡皮筋简单地束在脑后,干涩,枯黄。瘦削的身体裹在绿色的制服里,制服也很旧了,上面有磨损的痕迹和洗不掉的顽渍。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女人,会有一副非常甜美水润的声音。每天,不管我手头的活儿有多忙乱,心情有多烦躁,只要一听到她在外面喊我的名字,我的情绪会立刻被这个声音激活。有一次签名字时,我夸她的声音好听,她没说话,只抿嘴轻笑,很羞涩。这样如怀春少女般的羞涩笑容,在她这样的年龄,似乎有些不搭调,但在她身上,却是自然流露的质朴和纯真。
她很敬业,不像之前那个邮递员,常常把信件往楼道里一扔了事,或者我没在家时,把我的汇款单直接扔进窗户里,连名都不用签。她每次来,总是把我所有的信件汇款单都集放在一起,整整齐齐的一摞,然后让我一个一个签名。若遇上我外出不在家,她会在我的门上贴个纸条,告诉我有单子来了,明天在家等着她。
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了,她突然敲门。我很意外,请她进屋,她不肯,坚持站在门口,搓着双手,为她的打扰感到抱歉。她局促了半天,才不好意思地开口,问我能不能订份报纸或者杂志。她说是单位硬派下来的任务,完不成要扣奖金的。说完她又赶紧解释,不用太为难,实在不需要的话就算了。
我没有推辞,订了她推荐的那份刊物。其实我和那家刊物很熟,编辑经常寄杂志来。但我是个不会拒绝的人,尤其是她。我不知道她的奖金会有多少,但我想,她家里或者有一个正读书的孩子,也许父母身体不太好……总之,普通老百姓的小日子里,需要那份奖金的地方很多。
有好几次,她后面跟着不同面孔的年轻人,说是熟悉路线。我问她,你呢?要换新工作了吗?她抿抿嘴角,解释:家里那口子,出了车祸,躺床上不能动,需要人照顾。想换个上班时间短点儿的工作,好照顾家里。我吃了一惊,原来她的背后,是这样的家境。
但几次之后,跟的人不见了,仍然是她在跑。我问,跟你的人呢?她还是一笑,说,吃不了这个苦。她没说有多苦,但我知道,我们这条线,她每天要跑两趟,报纸、邮件、包裹、汇款单……她每天早晨五点就要出来送报纸,寒暑不断,风雨无阻,法定的节假日,无论长假短假,她都只能休息半天。
我说,那你家里呢?她的目光黯淡了一下,马上又明亮起来:他好多了,现在都能自己坐起来了,也许用不了多久,就能下地走路了。医生说他以后可能干不了重活了,不过没关系,他还能帮我做饭。到时候,我下班回家,桌上有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等着,多美!你不知道,他做饭可好吃了……
我注意到,说起丈夫,她仍像个小姑娘似的,用的是“他”。对他的意外受伤,她没有丝毫的怨天尤人,嘴角反而漾起骄傲甜蜜的笑意。她的生活一定是不那么如意的,人到中年,诸事繁杂:伺候老人,照看孩子,爱人受伤,工作繁忙,收入微薄……一家的重担都压在她的肩上。可是她,不抱怨,不灰暗,生活给的一切,她都坦然接受,且认真咂摸,嚼出香,品出甜,面对生活,笑颜如花。
蘑菇西施
菜市场有我不少点头之交,我每天去买菜,他们每天守着摊子,一来二去,便熟了。他们不知道我叫什么,我自然也不清楚他们姓甚名谁,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见面时默契地点点头,给对方送上一个亲切的微笑。偶尔在挑菜或者找零的时候,我们还会聊聊上涨的物价、空气里的雾霾,交流一下育儿心得,切磋水煮鱼的几种做法。
我不怎么喜欢吃肉,平日基本以素食为主,所以常去买蘑菇和豆制品。卖蘑菇的是一个相貌清秀的女人,遗憾的是,她的脸上竟有一大块青色的胎记,从左面颊一直延伸到耳根后面。虽然容貌不美,但她的蘑菇却非常紧俏。她在菜市场没有固定的摊位,每天早上来,不到中午两大篓子蘑菇就被抢光了。她的蘑菇通常会比超市便宜一些,也不像别的摊贩给蘑菇淋水,湿漉漉的一捏一把水。她的蘑菇新鲜干爽,不管做汤还是清炒,味道都极其鲜美。
卖菜赚的就是个辛苦钱,起早贪黑,风吹日晒,冬天北风肆虐,夏日骄阳似火,能承受这份辛苦的,必定是家境贫苦为生活所迫。我有次和她聊起来,她说儿子在重点高中读高三,成绩很好。老公在小区里当保安,活不重,还能照应家。她种蘑菇好多年了,虽然辛苦,但干得时间长了,有感情,每天按部就班地过着,也挺好。家里还有婆婆,前年摔了一跤后就瘫在床上起不来了,全靠她端屎倒尿地照顾……
我暗想,果不其然,她虽然没说家境有多窘迫,但顺着她的话往深处想想:儿子要读大学了,正是花钱的时候;老公当保安,薪水自然不高;婆婆瘫痪在床,天长日久地照顾一个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她种蘑菇卖蘑菇,也是为了贴补家用迫不得已吧。人到中年,生活不易啊。
以后我去买菜,只要看到她在,就一定去买几斤她的蘑菇。
后来有一次和旁边卖豆腐的大婶聊起来,说到她的状况,豆腐大婶笑说:这你可想错了,她是我们整个市场里最富的。她家在郊区,前两年赶上拆迁,分了五套房子呢,还赔了一大笔拆迁补偿款……她有多富你想得出来吗?
我惊讶不已。在这个以炫富为荣的时代,像她这样守着巨额财富,依然保持本真坚守内心,安分守己兢兢业业地卖她的蘑菇,得需要多大的定力啊。
再去买她的蘑菇,和她开玩笑说,没想到身边还有位深藏不露的大富翁。她笑,平静地说:什么富不富的,不过是赶巧了。虽然手里有了点钱,可日子该咋过还得咋过。种蘑菇卖蘑菇十几年了,真不干了干嘛?天天喝茶打麻将?不习惯。再说,我对那些蘑菇都有感情了,以前是为了谋生,现在则单纯地只是为了爱好。看着一茬茬的蘑菇长出来,收割,卖掉,出现在家家户户的餐桌上,让许多人享受蘑菇带来的美味,不是件很幸福的事吗?
这世界上,有钱人很多。但有了钱后仍然能坚守自己,享受这种单纯的快乐的,却很少。她不漂亮,也不年轻了。但因为这份坚守,因为这份朴素的快乐,我把“蘑菇西施”的美称,送给了她。
保姆蒋姨
每天带女儿去小区花园晒太阳,于是认识了保姆蒋姨。她五十多岁了,清瘦,微驼,头发花白,脸上的皱纹纵横四海。婴儿车里推着一个一岁左右的男童,背上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里面装着水壶、奶瓶、湿巾、纸尿裤、纸巾、玩具。那孩子很闹人,不肯往车里坐,也不肯让坐着抱,她便只好抱着走来走去。胖嘟嘟二十多斤的宝宝,她瘦弱的臂膀抱一会儿,便显吃力,额头冒汗,气喘吁吁。
我以为她是孩子的奶奶或者外婆,看她太累,便想替她抱一会儿。没想到她竟慌忙拒绝:“不要紧不要紧,我能行的。”她紧张地四下望望,小声说:“要是让宝妈看到,会以为我带不了宝宝,那我这份工作就保不住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她是保姆。她说,家在农村,但田地都被工厂占了,当时每亩地赔了五万元,她家四亩多地,二十多万元在手里握着,觉得像个富翁了。可是后来大儿子要在城里买房,张口就要走了十万。剩下的钱她牢牢攥在手里,不敢花,就怕将来有个病啊灾的,那是他们老两口养老活命的钱。她还有个小儿子在读研究生,全靠她和老伴打工供着。老伴在一家工厂里看大门,她出来做保姆。这家人挑剔不好说话,但工资高,她一个月能赶上老伴干两个月。所以,这份工她做得战战兢兢,丝毫不敢马虎。万一哪点做得不好被辞了,儿子的生活费都是个大问题。
我说:“你儿子都是成年人了,应该让他自己养活自己,你还准备让他啃到什么时候啊?”
她摇头叹息:“没办法,大学毕业后他也找过工作,但他那专业工作难找,就想继续读研究生。明年研究生就毕业了,儿子说如果还找不着好工作,还要继续读博士。他还处着一个女朋友,出去吃顿饭看场电影,哪样不花钱?他今年都28岁了,将来结婚要买房,办婚礼摆酒席,得多少钱才够啊?不敢想……反正我和他爸也就这点劲,啥时候使尽了也就心安了。”
她长叹一声,有泪从眼角溢出来,她用手抹了一把脸,那张脸,干涩,黯淡,核桃皮般皱着。那双手,粗糙,干裂,指节都变了形,都是长期劳作的结果。
我心里一阵悲凉,这就是我们的父母,他们含辛茹苦养大了孩子,苦心费力地供孩子读书,孩子大学毕业了,要接茬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他们咬着牙砸锅卖铁,供。孩子创业要钱,谈恋爱要钱,买房要钱,结婚要钱,生孩子要钱……只要孩子需要,只要自己还有一把力,他们就无怨无悔地奉上自己的所有。年轻人啃老的确是诟病,但仔细想想,如果没有父母的成全,他们上哪儿去啃?父母心甘情愿地把一把老骨头奉上,孩子便心安理得地食肉啖血,敲骨吸髓……
这些话,当然没法和她讲。
没过几天,在小区里散步时又遇到蒋姨带的那个孩子,但抱孩子的,却不是蒋姨。问起来,宝宝妈妈说,蒋姨年龄大了,手脚不灵便,给宝宝洗澡时摔了一跤,扭伤了腰,回家养伤去了。
我心头一颤,不知该替她庆幸还是悲哀。她终于可以停下来歇一歇了,但生活的重担是否能被儿子接过去,还是个问题。
保安的骄傲与谦卑
蛇年春晚小品《你摊上事儿了》,孙涛把一个保安的善良、固执和敬业演绎得淋漓尽致。而他那一句铿锵有力的“我骄傲”,也随之热成了一句流行语。但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保安,在面对刁蛮难缠的业主时,能保持这份骄傲与执着。
在我住的小区里,一共有20个保安。保安是个不需要多少技术含量的活,不要求学历经验,只要身体健康、耳聪目明即可,当然每个月拿的薪酬也有限。所以保安也是个流动性很强的职业,隔段时间,总会在小区里遇上新人,还是那身灰色的保安服,面孔却是新的。
他是小区里干得最久的一个保安,我搬来这个小区五年了,别的保安都走马灯似的换,只有他一直在。他左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几乎覆盖了大半边脸,这使他本来还有几分英气的脸变得丑陋凶恶,面相不善。谁家的小孩要去折小区花园里的花,大人只要说声“疤脸叔叔”来了,孩子立刻吓得噤若寒蝉。
他很敬业,常常看到他在小区里转圈巡逻,不厌其烦地把敞开的单元门关上。他的嗓门粗大响亮,经常听到他在楼下粗声大嗓地吼:谁家的被子晾在健身器材上了,赶紧收了;某个牌照的汽车占道了,下来挪挪;自行车统一都放进车棚里,放在楼道里影响大家通行……
他粗劣高亢的声音,招得大家都烦,邻居们私下里纷纷抱怨:好不容易把孩子哄睡了,被他一嗓子吼醒了,再这么吼下去投诉他;我妈本来睡眠就不好,现在被他吵得神经衰弱了;他不就是一保安吗?怎么搞得好像比我们业主还牛?
后来有一段时间,忽然听不到他粗声大嗓的吼叫了,也看不到他在小区里巡逻。和邻居聊天时提起来,我才知道,他因为停车和业主发生争执,被刁蛮的业主打了。我不由在心里叹息,干这个活,拿这份微薄的薪水,也不容易。表面上看,他们很威武很骄傲,一个小区几千号人都归他们管着,外来人员进出由他们把关,车辆停放由他们安排,每天一手拿着对讲机,一手拿着警棍,在小区里吆三喝四,耀武扬威。可事实上,他们的内心很谦卑,他们通常出身卑微,家境普通,文化不高,靠着这个工作养家糊口。而总有那些狂妄自大、财大气粗的业主,时不时地给他们找点麻烦:不按规矩停车,从楼上抛撒垃圾,养的宠物随地便溺……一旦发生争执,都是他们的责任。
后来又看到他,依然拿着警棍在小区里巡逻,不过头上还包着纱布。我出去散步,看到他一边挪草坪上的电动车,一边和旁边的小朋友轻声说话:“小花小草也有生命啊,压着它们会疼的。”
他声音温和,动作轻柔。原来外表凶狠的他,还有一颗如此柔软的心。我和他聊起来,说到被打事件,他无奈地笑笑说:“得罪人的事,总要有人去做的。大家都不讲规矩,那还不乱了套?”
我想问问他,内心是否依然骄傲,却终究没问出口。
爱到深处才犯贱
见过这样的母亲:在小区门口,前面是衣着时尚、妆容精致的女儿,踩着七寸的高跟鞋,步履匆匆急不可耐;后面是头发蓬乱衣衫随便的母亲,趿着拖鞋一路猛追,左手提着一兜食物和保温饭桶,右手抱着女儿的衣服,边追边喊:“你吃点东西再走啊,我刚烙的葱油饼,还有这鸡汤,你爸煲了一上午了……”
女儿停下来,恨恨地一跺脚,一脸的不耐烦:“吃什么吃?就知道吃,我减肥呢。”
母亲终于追上来,把手里的大衣往女儿身上套:“外面风大,你穿那么少,冷!”女儿个高,母亲矮够不着,只好踮起脚尖,拼命地把大衣往上披。女儿狠狠一推,把母亲推了一个趔趄,几乎摔倒,语气愈加厌烦:“你烦不烦啊?冷不冷我自己不知道吗?真啰唆!”
见过这样的父亲:在商场,十六七岁的儿子,一身名牌,一脸冷漠;五六十岁的父亲,亦步亦趋,一脸谦卑。儿子选中一款配置高端的笔记本电脑,对父亲下命令:“就这一款了,掏钱。”
5980元的价格,让父亲有些咂舌。父亲讨好地恳求儿子:“能不能换个便宜点的?爸今天没带那么多钱。再说,你学习用的,没必要买这么贵的吧?”
儿子立刻暴怒:“便宜的和贵的能一样吗?你懂不懂啊?算了,不买了。”一转头,拂袖而去。父亲慌忙拉住儿子:“好好好,就买这个。我让你妈送钱来……”
见过这样的女人:在车站,男人拉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女人涕泪横流一路狂追苦苦哀求:“我求你,别走好吗?你让我做什么都行,只求你别离开我……”
男人转身,一脸的无奈和厌倦:“别跟着我了,没有用的,感情是强求不来的。我不爱你了……”女人追上来,扯着男人的衣袖不放,泪如雨下:“你说,我哪点做得不好,我改,我都改还不行吗?我做饭,我洗衣服,我不打电话缠你,我不查你的短信,你和别的女人暧昧也没关系,只要你不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
男人厌恶地甩掉女人的手,像甩掉一团恶心的鼻涕:“你有点自尊好不好?怎么那么贱?”
可不都是贱吗?父母为儿女,披肝沥胆,耗尽心血;在爱情中沦陷的一方,对另一方,俯首称臣,肝脑涂地。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里,吴秀波饰演的“落魄叔”Frank,前妻嫌他窝囊没本事弃他而去。而他,在前妻婚礼的前一天,还贱贱地跑去为她取婚纱。才情卓绝的张爱玲,在胡兰成一次次背叛她,甚至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调情,依然心甘情愿地,用自己的稿费资助逃亡中的他。
少时听戏,戏里有词:父母心贱贱如狗。年少不解,直至成年,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才知道,如果你爱一个人,爱到愿意为她舍弃自己的生命,那么,贱一点又算什么呢?
所谓的贱,不过是爱到深处,情不能已,自轻自贱,浑然不觉。所谓的贱人,就是爱得比别人深,因此更愿意把自己埋到尘埃里,心甘情愿地付出所有,无怨无忧。
爱到深处才犯贱,可惜的是,这样的贱爱,常常会被对方辜负。
你到底有多笨
作家杨绛先生在她的书《我们仨》中,用她温婉细腻的笔调,描绘了一个可爱朴实的钱钟书先生。他不会打蝴蝶结,分不清左脚右脚,拿筷子只能像小孩子那样一把抓……有一次,杨绛晚上把煤炉熄了。早起,钱钟书照样给她端上早饭。杨绛吃着吃着,忽然诧异地问:“谁给你点的火呀?”钱钟书这才得意地笑着回答:“我会划火柴了!”——读到这里,不禁莞尔:原来,聪慧过人的钱钟书,竟然一直都不会划火柴!
投资天才巴菲特也曾坦言,他不会开收音机,不会发动汽车,甚至不太知道该如何开灯。穿衣也极马虎,总是皱巴巴的,领带常常太短,鞋子也磨损得厉害,头发用手随便一撸就出门。就是这样一个笨拙邋遢的男人,却拥有着照相机式超常的记忆力,大脑如同一部百科全书,投资分析的本领无人能出其右,只要他一开口,便如同灵魂附体,才思敏捷,冷静机智,立显大师风范。
这是天才们的笨。一方面,他们天资聪慧、才情超群,在属于自己的领域里,成绩斐然、登峰造极。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晓人情、不通俗世,生活中的寻常小事,于他们而言,困难系数不亚于解答哥德巴赫猜想。他们的笨,是因为太专注于某一项事业,而忽略了另一些技能的发展。然而也正因为这笨,思维不为生活琐事所羁绊,才得以天马行空神游天外,创造出各种奇迹。
也见过普通人的笨。在医院产科,初为人父的男人,怀抱着粉团般初生的婴儿,表情欣喜却姿势笨拙:双臂前擎,身体僵硬,额头冒汗,喘气不均……不是在抱,而是捧着,捧着举世无双的稀世珍宝。护士教了几遍,如何左臂弯曲,右手托住婴儿的背和臀部,右臂与身子夹住婴儿的双腿……男人愚笨懵懂如听天书,张着一双骨骼粗大的手,紧张得大汗淋漓,仍然不知该如何下手。旁边的产妇虚弱地躺在床上,娇嗔责备:“怎么那么笨啊?”
也有聪敏智慧的男人,平日处事沉稳干练,与人理论头头是道,但一遇上心仪的女人,就像被点了穴,所有的才情瞬间凝固,拙嘴笨舌,行为呆滞,思维短路,内心忐忑,倒茶碰翻杯子,喝水呛着喉咙,走路左脚也会踩到右脚——多囧的事都做得出来,真不是一般的笨哪。
这样的笨,自然是因为爱得太深。爱得深,才会忐忑不安,才会手足无措。但我以为,一个人一辈子,总得笨那么几回,始见内心真性情。太聪明了,未见得就真的好。《红楼梦》里最聪明的人是王熙凤,但她最终的结局却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苏轼亦有诗云:“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
词典里“笨”的意思,是不聪明,不够灵巧。但《说文》里的解释却是:笨,竹里也。即竹子的内部。竹是雅致之物,古人常用竹子来形容君子,而竹子的内里,是虚的,有虚心谦和之意。如此说来,所谓笨,倒是素心如竹,大巧若拙了。
懒的境界
最近,小姑子成了最忙的人。忙什么?相亲。上午约了A在公园溜冰,下午与B在茶室品茶,晚上又转战西餐厅,与C共进晚餐。回来后亦不厌其烦,和我们分享相亲的过程和细节,分析每个人的脾气性情、家世人品,并加以提炼,以便选出各方面都相对优越的男人,好进入下一轮。
我是个懒人,想到一天要见N个男人,用喝杯茶、聊会儿天的工夫,通过他的言行举止,试图捕捉到一些蛛丝马迹,并以此来判断这个男人是否可以托付终身……这个烦琐复杂的过程,不亚于一场噩梦。所以我想,婚姻带给人的最大益处,就是不需要再耗心费力去找结婚对象了。
小时候曾经和奶奶生活过一段时间,奶奶是个清瘦勤快的老太太,每天踮着小脚,抹抹擦擦,所到之处必纤尘不染。亦谆谆教导我:小孩勤,爱死人;小孩懒,惹人不待见。受她老人家的熏陶,我也手脚勤快卖力干活,唯恐沾上那个“懒”字。
是从那时起,对懒这个字,弃之如敝屣。少年读书时,从不睡懒觉,天不亮即起,梳洗、做饭、背书、打扫卫生,一应事情都自己解决,无须父母操心。成年后,虽然从事的是无人管束的自由职业,但在心里给自己上了弦。偶尔偷懒一次,便觉得像犯了罪。
后来,看电影《青蛇》,张曼玉慵懒地扭着水蛇腰,风姿妖娆地说:“一到了冬天,我们就懒懒的……”那一刻,忽然觉得懒是件很美好的事情。是啊,何必那么勤快?冬天里,懒懒地伏在太阳底下,沏一壶茶,晒暖品茗,岂不雅哉?假日里,不必兴师动众跑去旅游,就在床上赖着,发发呆,做做白日梦,和身边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些闲话,岂不美哉?下雨天更好,沐着细雨,慢慢地散步,闻着空气里清新的青草气息,逗逗路边的流浪狗,岂不快哉?食物也不必精工细做,就用最简单的方法,水煮、清蒸,保留食材的原汁原味。衣服也不要名贵的霓衣华裳,就穿纯棉的,贴身、舒适,怎么躺也不怕褶。
懒人的情感生活通常比较稳定,因为懒得频繁换恋人。已经从陌生到熟悉花了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和感情,已经彼此了解适应了对方的性情口味,已经见过双方的家长,已经努力改变自己去适应对方……如果再换一个人,这一切岂不是要重新再来一遍?好不容易结婚了,当然懒得再去离婚。离婚更是件伤筋动骨的事,房子、孩子、存款、债务……桩桩件件都要算好分清,多费脑筋啊。而且,离了还要找新人,那么,之前恋爱到结婚到婚后,所有的程序也都要再重来一遍,累不累啊?
懒人的生活也比较简单,因为懒得伪装说谎,懒得费尽心机去揣测别人的心思,懒得去耍心眼使计谋钩心斗角,索性甩掉复杂的计谋,抛却烦琐的雕琢,简简单单,坦坦荡荡,不遮不掩以真面目示人。所以,懒人更易与同事、朋友、邻居相处,因为没有人爱和工于心计、玩弄手段的人来往,而更喜欢与心思明净、内心单纯的人交往。
明代洪应明的《菜根谭》里说:“从静中观物动,向闲处看人忙,才得超尘脱俗的趣味。遇忙处会偷闲,处闹中能取静,便是安身立命的功夫。”人生能达到这种境界,幸福自然如影随形,不离不弃。
唯愿世上多痴人
痴是令人敬重的一种品格。什么是痴?是热爱,是投入,是迷恋,是癫狂,是深陷其中不能自已,是心神皆醉忘乎所以。这世上的痴,有许多种,花痴、书痴、情痴、戏痴、诗痴、棋痴、石痴……虽然痴的方向不同,但所有的痴,大抵都是对某事某物或某人极度的专注和迷恋,爱到不能爱,甚至愿意为这爱,舍弃一切,包括生命。
张国荣在《霸王别姬》中,把一个戏痴程蝶衣演得出神入化。他沉醉在戏里不能自拔,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演戏。他翘起兰花指,眼波流转,风情无限,他迷恋他的霸王如痴似狂,他嫉妒段小楼的妻子菊仙,他为了唱戏戒掉鸦片,最后就连游行,都要仔仔细细地化妆。他的生命里只剩下了戏,为了戏,痴狂到执拗。他说,不疯魔不成活……他是一个简单纯粹的人,他不像段小楼那么容易屈从现实,接受现实,他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和真理,至死不悔。
《红楼梦》里有个痴人叫宝玉。你瞧他,自己被烫了手,反而问那位烫了他的姑娘疼不疼;自己淋得落汤鸡一样,反而提醒别人快避雨;黛玉葬花,他也不知道是谁,就哭恸在山坡上……他痴,他癫,他疯,却恰恰都是真性情的流露。而写出《红楼梦》的曹公,自然也是一痴人。他穷困潦倒到举家食粥酒常赊,却依然以惊人的毅力,穷尽毕生精力,将《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为后人留下一部无法超越的艺术瑰宝。“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若没有曹公的这份痴狂,没有他如此浓墨重彩的一笔,我们的文学史该是怎样的单调苍白?
国学大师吴宓也是一痴人。他对《红楼梦》里的林黛玉一往情深,常自比怡红公子或紫鹃,而他所爱的女子,则比作林妹妹。他曾发表过《论紫鹃》一文,说“欲知宓者,请视紫鹃。”因为紫鹃对黛玉,忠诚无二,体贴入微。抗战期间,昆明有个湖南人开了家牛肉馆,馆子取名“潇湘馆”。这可惹怒了吴宓,愤然找上门去,强烈要求老板将招牌取下。老板当然不愿意,虽然是卖牛肉的,可谁规定了不能取名“潇湘馆”?双方争执不下,吴宓怒之所至,将馆里的锅碗瓢盆一通猛砸……最终还是有人出面调解,将“潇湘馆”改为“潇湘”才算了事。
痴是一种气概。他们痴得特立独行,癫得潇洒脱俗,疯得激情四射,狂得孤标傲世。他们怀着一颗原始纯真的初心,于滚滚红尘之中,辟一方心灵的净土,把一片痴心倾情抛洒。行走在这跌宕沉浮的人世间,因为有了他们的痴,才给我们留下了返璞归真的温润,删繁化简的率真。
愿世人多痴癫,少钻营;留率性,去虚伪,那样我们的生活空间就会更简单一些,纯粹一些,也会离幸福更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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