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在低处-丁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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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老三丁建民夫妇是半道上让丁建军给“劫”走的。二哥说了,到了镇上,离月亮湾不过是一步之遥,回家是迟早的事,先到二哥镇上的家里坐坐,还有事要说呢,说完了再一块儿回家看阿母。

    丁建民心里清楚,二哥要找他说的事,不外乎就是他那些花花肠子。丁建民显然跟二哥丁建军不是一路人,外人都说他天生老实,说白了就是木讷,做学问他行,要他整出些弯弯绕的事,他还真干不来,天生少那么一根筋。他也不是一个有主心骨的人,谁说什么就是什么,说“不”他都不大会。

    丁建民得亏他老婆何梦丹,否则不知道这号人该怎么活。丁建民就是个书呆子,关起门来研究学问,可以不问窗外春秋几何,有时连一日三餐也可以忘却。人说憨人有憨福,他偏偏娶到了何梦丹。

    何梦丹不是什么高级知识分子,她出身市区,见惯了市民的百相嘴脸,看人一看一个准,精着呢,一点都不比老二媳妇王燕差。丁家三兄弟的媳妇,也就老二和老三的媳妇有得一拼,各怀心思,旗鼓相当,当仁不让。

    丁建民问老婆,二哥叫咱们先去他家,你看去还是不去?何梦丹正描眉呢,画笔停在眉前三寸,皱都不皱,说,去就去,有什么好怕的,他们又不能吃了你。说完,接着描眉。

    对于丈夫的二哥二嫂,这么多年,何梦丹也看透透了。那不过是两个没出息的又精于算计的老鼠精,嗅到什么好的就分外紧张,一点矜持都没有,藏不住事的小丑。这不明摆着吗?老爷子刚去不久,老家传话来,说老太太疯了,身为儿子儿媳的回去孝敬也是应该,这种时候还要把老三夫妇请到镇上的家里去,分明有什么打算,怕到了月亮湾老家当着众多人的面儿,不好说开。

    哼,老二两口子心里那点小九九,怎么能瞒得过精明有余的何梦丹呢?丁建民却说,你想太多了,二哥也是关心阿母,这种时候他能有什么心思啊,是你想太多了吧。

    何梦丹把眉笔一放,转过身来,翘起二郎腿,把裙子下摆稍微扯扯,笑得很有节制地说:“建民,不知道的说你单纯,我只能说你傻。以后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何梦丹平常是这么跟丁建民分析的。在丁家,老大丁建国是个不爱出风头的主,遇事能忍则忍,不能忍呢也尽量不去得罪人,在丁家就跟个隐形人一般,存在,但基本不干扰大家的视线,总结一句,一般不会出来以老大自居,这跟他心里清楚自己不是丁家亲生的种有莫大关系。至于大嫂刘芬芳,山里来的,脑袋就跟山里的疙瘩一样,能想明白的事实在有限,日子是稀里糊涂地过,能过就行,没那么多算计,这种人好对付,对谁都不存在威胁。

    丁建民虽说木讷,但并不代表听不懂人话。他却说老大的日子过得清心自在,挺好的,一家人过日子,哪来的算计哪来的威胁?他又说何梦丹想太多,咸吃萝卜淡操心,闲得慌了。

    何梦丹不跟他争辩,争辩这个没有意义。何梦丹眼里的老二丁建军夫妇,虽然不是什么厉害角色,可也不能小瞧。丁建军什么类型,不用何梦丹分析,丁建民再木也看得出来。他就是摊上了个好阿爸,捡了个现成的公安当当。他命好还好在娶上了一个好老婆——王燕。物地类聚的定律,在他二人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丁建军认识王燕时,王燕已是红卫兵里的精英骨干。她还带头批斗过丁建军的阿母,关键是她的老子厉害,也就是丁建军后来的老岳父,当年可是镇上革委会的主任,大小也算得上远近的一号风云人物,人称“王老虎”。后来不当革委会主任后,他仍然是镇上的一把手,历任镇长和书记。

    丁建军能娶到王燕,也不容易。主要是王燕死心踏地要跟丁建军,否则,她那个王老虎老爸怎么可能看中一个小小的公安呢?王燕在镇上是供销社的一员会计,那可是肥差,跟出身公安的丁建军,倒也般配。主要是,王燕曾经带头跟着丁建军抄了他阿母的家,还批斗过他阿母,所以,他们的婚事可想而知不顺利。

    丁建军的阿爸第一个不同意。心里头的坎怎么能过得去啊。阿母却同意了,说服阿爸的理由是,这是丁建军一生的事,是个机会。

    这些事,都是丁建民告诉何梦丹的。嫁作丁家媳妇这么多年,何梦丹对丁家也是了如指掌,包括那个嫁到海峡对岸金门岛的丁卫红。丁家门内的妯娌,就丁卫红跟何梦丹最合得来。

    丁建民知道老婆何梦丹也是个厉害的角色,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吧。何梦丹说了,老二夫妇精于算计。但他们再怎么算计,也算不出阿爸走得那么急,当然,更算不到阿母会在这个时候,疯了!如果老二夫妇有什么想法,何梦丹建议丁建民估且听着,别拒绝,绑在一条利益链上,没坏处。

    他们从市区坐客车,上午刚到镇上车站,一下车就看到丁建军倚靠在警车旁,等的就是他们。开警车来接他们,何梦丹心里暗笑,这是摆谱充门面,当好人呢,还是想给他们来个下马威?嘴上不说,何梦丹倒也乐于接受。

    到了老二家里,二嫂王燕简直是热情得过了头,一会儿拿两条热乎乎的毛巾出来给丁建民夫妇擦脸擦手,一会儿从冰箱取出冰冻西瓜出来切,连皮都切掉,拿小汤匙连西瓜籽也挖掉,好让三弟和弟妹吃得舒服;直说天气渐渐热了,虽然没出大太阳,但有点水南天的迹象,屋里闷,怕二人热着,把空调也开起来了。反正忙进忙出的,也难为她那水桶一般的身材了,直忙得一头一脸的汗。

    何梦丹私下偷偷笑,告诉丁建民,你看二哥的小日子过得不错吧,你二嫂其心昭昭啊,想尽办法地拉拢我们,我猜他们一定别有所图。丁建民也不否认。

    二哥丁建军把话说开了。建民啊,二哥跟你掏心掏肺地说实话,咱们哥俩才是真正同根同种的丁家人,说起来就该理直气壮,你看啊,老爷子年前走得突然,没留下什么话,有什么也早该交代给阿母了,你说是吧。

    丁建民且听着,听得十分认真。这让二哥丁建民心里有数了,好接着往下说。他无非就是跟丁建民讨论一下,丁家可能有什么财产,比如丁家老宅拆迁后的情况是怎样的,二老的退休金是怎样的。这些问题不能不说,万一阿母也有个三长两短的,再说就来不及了,还可能出乱子,闹出笑话来叫外人看了,多不好,丢老丁家的脸,那可不行。

    丁建民听懂了。二哥话里的意思不单单是要关注老人家留下什么东西了没有,更要留心不能让外人占了老丁家的便宜。那指的不就是老大丁建国吗?丁建国跟他二人不是同根同种,谁都知道。而阿母从来心里就向着老大丁建国,这个也谁都知道。

    是该有个心理准备了,丁建民心里生出许多感慨。

    2

    在丁家,丁建民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恰恰相反,他是丁家里头学问最高的一个,博士出身啊,现在是市区师范院校的教授啊,好听点,那是高级知识分子。这么大份量的身份,在丁家肯定举足轻重。

    这是丁建民自己努力得来的。作为小儿子,他从小还比较得阿爸阿母的偏爱,尤其是阿母。丁建民天生较为胆小,小的时候家里来了陌生人,他就躲着不敢见,更不敢随便跟人搭腔。后来,这倒让阿爸有些嫌弃了,都说“将门无虎子”,怎么这个小儿子丁建民就这么弱呢?还不只是胆子弱,身子骨也弱,头疼脑热是常有的事,没少让他阿母操心,拉扯大这孩子,那才叫不容易。

    阿爸的意思是,丁建民跟其他孩子都不同。就说老二丁建军吧,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哪都敢去钻去闯,出去玩出去打架,回来还是硬挺挺的小男子汉,你都不用担心他会吃亏会叫人欺负,要操心的是他千万别去欺负别人,少给家里惹麻烦才好。可是丁建民呢,即使叫人欺负了,你就是借给他一百个胆,他都不敢还一次手。

    这样的孩子,阿爸阿母能不担心吗?到了上学的时候,在阿母教书的学校里,丁建民有阿母前前后后照看着,倒还好。丁建民没受人欺负,反而很受老师和同学们欢迎,原因是他成绩突出。据教过他的老师说,丁建民是他们遇到的少见的天才,只要是书本上的知识,教什么他就会什么。

    是读小学时候的哪一年,丁建民忘了,反正他还很小。他依稀记得那年的风雨很多,很大,天空时常很暗,人们时常很凶。他就亲眼看到了阿爸和阿母被人拖去,绑着跪着,围起来被一通骂,光骂不够,还打,就跟在黑白电影里看到的敌人打好人一样,那一张张狰狞的面目,到了穷凶极恶的程度。丁建民完全吓坏了,那一次他高烧三天不退,一家人还以为他的脑袋要烧坏了。

    但是,后来风雨停了,他的烧也退了。他要去拿阿母的唐诗宋词来读,可是,哪里还能找到书啊,都叫造反派拿去填作灶火了。阿母小心地问他,李白的《将进酒》你还记得吗?丁建民记得,当场就背出来,一字一句丝毫不差。再叫他试着背苏轼的《水调歌头》,从头到尾也一字不差。阿爸问,乘法口诀你背背看。对丁建民来说,那都小菜一碟。阿爸阿母这才放心了。花奶奶在旁笑得灿烂,说这孩子脑袋好像比从前更灵活了。

    丁建民才不是因为高烧才更聪明的,到底为什么,他不知道,但他心里暗暗下了个决心,就是要离开那个叫人害怕的无法无天的渔村。后来很多次的噩梦,他就是梦见海边风雨大作,风雨里一家人无端被人打倒在地上,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长大后,丁建民明白了,那是他心底里的阴影,这辈子都不可能抹去。

    即使后来阿爸阿母终于得以平反,恢复了正常人的身份,即使他们可以对过往的一切伤害不追究,可换作丁建民,他做不到。他决心要离开那个在他心理布上阴影的地方,最好今生都不再踏足。当然,那只是他小时候的想法。

    这个算不得梦想的想法,他上中学时候就实现了。他当时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市区的第一中学,成为丁家第一个进入重点中学深造的孩子。当时就在月亮湾引起不小的轰动,二哥开着警车直接把他从乡下送到市区的第一中学大门口。他终于离开了那个风雨月亮湾了,虽然不是永久地离开,但只要不用再看到那些虚假的嘴脸,到哪都行。

    在中学,丁建民继续着自己的传奇。他文理通吃,深得老师的宠爱。在老师的安排下,他参加各类学科大赛,拿奖拿到手软,一度成为学校的招牌,还上了报纸。他阿母把他拿了全国大奖后接受采访的报道剪贴下来,跟自己发表的文章放在一起,珍藏。

    丁建民自己承认,学习于他而言,简单,再难也是简单,至于别的,他外行。他跟别的孩子是有区别,比如他不擅长唱歌,音乐课上他只能滥竽充数,希望老师别单独抽查他。这一点上他深感遗憾,怎么有一个会拉小提琴的阿母,他却没遗传到半点音乐细胞呢?

    书法他也不行,写的字只能勉强算清晰,但他是公认的怪才啊,写字奇怪点算不上什么毛病,他只要能把每一张卷子的答案写到最接近标准答案就行了,你管我写得好不好看。题目做不出来,字写得再好看,有个屁用。这就是丁建国自己的理论,或者说,是他自己的写不好字用来搪塞的借口。他倒是半点也不觉得理屈词穷。

    字写不好,这还真是他阿母的一块心病,一度怀疑是孩子小时候那场高烧导致的后果。但是,谁知道呢?阿母只是没料到,丁建民的这个缺陷,到大学后居然神奇般地变了。从他写回来的家书里就能看出来,突然的一手行草,还很有章法。究竟是谁,是什么力量触动了他,丁建民没说,也就没人知道。此为后话。

    体育方面,丁建民就更不行了,从小就体弱多病,三天两头地有个小病小灾,更糟糕的是,他还不爱锻炼。人家男孩子要么篮球场你冲我撞,练出一个匀称的身材,要么绿茵赛场上纵横驰骋,跑出一身铮铮铁骨。他倒好,田径吧,不会,球类吧,不爱,有空就是窝在座位上,一门心思钻研那些物理定理那些化学反应。除了体育课他会去活动活动,其他时间你根本没法见到他锻炼身体。所以,长得瘦嘎嘎的,还好能长个儿。天才嘛,总是异于常人的,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他不会学人家早早的想尝试抽烟,也从没想过交女朋友。一句话,丁建民在学生时代是绝对纯种的优生。

    天才般的丁建民凭借一个全国性的大奖,得到了高校的保送资格,这也是市区第一中学破天荒的成就。就在大家都为丁建民叫好的时候,他的脑袋再一次做出了异于常人的决定。他放弃了保送资格,决定参加当年的高考。

    考也行,上至校长下至看大门的保安,谁不知道这小子是学习天才,保送那是有点屈才了,让他考,说不定还能考出一个惊天动地的高分来。就让他考!就奔着北大和清华去考。

    孰料,上天并不常常遂人愿。丁建民去考了,却是拖着一颗昏沉沉的脑袋进的考场。他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在发烧,在十分艰难的情况下,完成了他人生决定性的考试。成绩出来后,哗然一片。他遭遇了求学以来的第一次滑铁卢,离他的北大清华之梦,远到遥不可及。

    丁建民最后是被省城的师范大学录取的。学校里原本捧他如众星拱月一般的师生,看他的目光都黯淡下去了。丁建民自己反思,是自己才过得意了,才遭此惩罚。他不甘心,但事实就是事实。

    即使考的不尽如人意,但丁建民却是月亮湾几十年来考上大学的第一人。虽然通知书上写的是历史系,而不是他报考的其他系,他最后也认了。

    3

    整个大学时期,一直读到博士,丁建民都没回过一次家。年年假期他都说在攻读这个,攻读那个,实在抽不出空。大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渐渐地感到奇怪。这个家再怎么不好,那也是家,怎么就对一个远游在外的学子没有半点吸引力呢?你暑假长长的两个月可以不回来,春节总要回来吧。没有。

    时间一长,大家算是明白了,他丁建民丝毫也不留恋家。他们谁也不知道,丁建民是根本不想踏上月亮湾那片在他心里已然黯淡的土地。大海再美,会伤人还叫美吗?丁建民其实骨子里早就将月亮湾抛弃了。故乡也不过如此,淳朴算什么优点?淳朴到野蛮不过是一念之间。丁建民多聪明的脑袋呀,他小小年纪就见识过了。他脑袋里可以装进任何他想要学习的知识,但就是装不进宽容。他脑袋里可以取出任何有益的知识来运用,但就是取不出原谅。

    月亮湾过早地伤害了一个天才。或者应该说,月亮湾一度疯狂的丧失理智的人严重地伤害了一个百年不遇的天才。

    上大学后的丁建民,继续保持着他一贯的学习优势,学什么都能遥遥领先。或者换一种说法,原本应该是凤凰的他,落到了鸡群里,与其说是凤凰的悲哀,不如说是鸡群的悲剧。

    历史,大概是丁建民最不热衷的一门课了。他是极不情愿接受这个现实的。刚进大学时还很有抵触心里,觉得老师讲什么都没意思。曾经的天才很是落寞了一段时间,差不多过了一段精神不在场的日子,到底也没有寻求到突破口,如果不是后来遇到何梦丹,天才丁建民很有可能就此沉沦,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教授丁建民了。

    何梦丹是丁建民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名字好听,要论长相,连班花都算不上,很普通,普通到没有什么物质可描述,属于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的类型,因而也没能引起男生们的兴趣,甚至基本没有出现在男生们夜晚卧谈的话题中。自然,她也没能引起青春期的丁建民注意。

    但是,何梦丹却注意到了丁建民。她留意到这个男生,主要是被他身上那种忧郁的气质所吸引了。他跟其他男生太不一样了,不打球,也就没有一身臭哄哄的汗味,一身白衬衣,总是那么素净;不抽烟,也就没有一张口就一床黄牙;他也不喝酒,坐在酒桌边任你是谁怎么讽刺他都滴酒不沾,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他不娘,也没脾气,跟他说话半天也踢不出一个屁;他明明存在班上,却又像空气一样透明,谁都不把他当回事,连他自己也不把自己当回事。这样的男生,不是天才就是奇葩,何梦丹断定。

    何梦丹越观察就越对丁建民有兴趣,开始寻找甚至创造各种机会来接近丁建民。她甚至通过系辅导员的关系查看了有关丁建民上大学前的一些情况,关于丁建民从前那些叱咤风云风云的成长史,不看则已,一看吓一跳——这不是天降奇才吗?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神仙,把他这么个神一样的人物发配到了这里。连何梦丹都为丁建民叫屈。

    何梦丹明白了,丁建民是受了严重的打击,整个精气神都还没回过神来。换作谁,都一样。何梦丹做出了一个只有自己知道,却又着实吓自己一跳的决定,那就是拯救丁建民。其他人没看出来,丁建民再这样沉沦下去,是极度危险的,据何梦丹查阅的相关资料,她基本可以判定,丁建民患了抑郁症,只是病情程度无法判定。

    那些跟丁建民住一起的男生,只会是一帮废柴,他们不把丁建民当作异类就算阿弥陀佛了,哪里知道丁建民是天才级别的同学。

    何梦丹的行动根本不需要掩人耳目,因为她和丁建国都属于被人忽略的类型,换句话说,她或他做什么,估计都很难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比如,何梦丹几乎所有课都坐在丁建民的旁边,离他不会超过一米远。如果何梦丹是个有企图的人,比如说间谍或者杀手,那她真是最佳人选,而且也太有天赋了。

    何梦丹已经开始行动,并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细致部署的,有条不紊的,并且后来证明是卓有成效的。先接近丁建民,至少让丁建民知道班上还有她何梦丹存在。之后是邀请丁建民一起去图书馆查阅老师布置的论文资料。丁建民鬼使神差地没有拒绝,大概也是无聊至极吧,找点事做总比什么都不做强,何况还是跟一个主动约请的女生一起去。后来发展到一起去吃饭,一起去打羽毛球,一起去游泳,一起去看电影。

    越来越频繁的“一起”,终于引起同学们的注意了。男生们直接问丁建民,你跟何梦丹谈上了?

    啊?……嗯……哦……

    “什么叫啊嗯哦?你倒是说个准啊!”男生们不着急,顶多也就是个好奇而已。

    “我也不知道。”丁建民到底是个书呆子。何梦丹对同学们的质问不置可否,是不是谈上了,你们自己看呗。她什么也不避讳,一切都做在了明处,甚至跑到男生宿舍去,送餐饭送水,帮丁建民整理笔记,顺带整理床铺,再把衣物鞋袜也给洗了。

    人家都做到这份上了,你就是再木,也该看出来了吧。丁建民什么也没反对更没拒绝,就算默认了。人家一个姑娘家都不计较,男孩子好意思说什么吗?这就是搞对象,那就算是吧。

    丁建民这才发现,自己真的是寂寞太久了。或者,自己的心从来就是寂寞的。一个毫不起眼的何梦丹,轻易就钻进了他的心里,再无别人的位置了。

    也亏了这个其貌不扬却很有心计的同学何梦丹,丁建民早就灰溜溜的心开始枯木逢春了,萌动之后长出了嫩芽,得到点爱情的滋润就抽枝拔节,直到茁壮成长。何梦丹说什么,他都听。比如何梦丹说,学历史的,不能写一手太难看的字。丁建民就开始练字了,这对一个本质上是天才的人来说,还难不倒他,不出半年,他的一手硬笔字就让教授们看了论文之后赞不绝口了,这也就是后来为什么丁建国的阿母或他的侄女海茵会对他的字另眼相看的缘故。

    再比如何梦丹说,男人要有气魄,要有气场,那就必须练就一副好的体格,不求五大三粗,但是必须得健康,阳光。犹如圣旨一般,丁建民二话没说,开始锻炼身体,从跑步开始,到游泳,到打球,还在何梦丹的安排下有计划有进度,他们的大学生活过得简直是目的明确,有章可循。不出半年,丁建国明显变了个人,原来瘦嘎嘎如病树一般的男孩儿不见了,一跃成为玉树临风、身强力壮几乎赶上猛男的男人。男生们干瞪眼了,女生们也惊吓到了,后悔呀没早发现这个闷声不响的丁建国,原来还是一个很帅的男人呢,最后倒叫那个小妮子何梦丹捷足先登了。

    何梦丹得意的还不仅于此,她的大学追求几乎改了方向,简直是把自己的一生压在了一场赌上,那就是认定了丁建民,学历学位什么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得绑住丁建民,绝不能让自己精心栽培出来的果实叫人给摘了。为此,她再次做出了令自己吓一跳的决定——把自己给了丁建民。

    丁建民上的大学何其不幸,但是遇到何梦丹,又是何其之幸。

    4

    只有自己完完全全地给了丁建民,何梦丹才觉得她是拥有丁建民的,心里才有安全感。

    这事跟别的事完全不同,绝对不能做在明里了,还得滴水不漏,天知地知。为此,何梦丹跑了大半个城市,离大学校园越远越好,挑中了一处临时租处。那时候还不敢到宾馆去开房,那绝对是太有伤风化了。她何梦丹再大胆,也不敢做出那样被世俗所唾弃的事情。

    这事还不能明着跟丁建民讲,何梦丹只怕一说出来,会把他吓退了。于是,何梦丹编了个借口,把丁建民从学校里骗出去,权当是去郊游,再找个恰到好处的时机,水到渠成地把事做了。那才是何梦丹所期望的。

    丁建民是书呆子,而且绝对是书呆子中的极品。当他第一次面对浑身精光的何梦丹时,他都傻了,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能干什么。把个何梦丹羞得,最后不得不放下女孩子的矜持,手把手地带丁建民。

    何梦丹也是第一次,不比丁建民有经验。两个少男少女,就在一种懵懂又慌乱的感觉中,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交欢。事后,何梦丹知足了,放心了。对于丁建民在床上的表现,何梦丹不大懂,不过也不必忧虑,第一次笨手笨脚的男人,并不是蠢,而是能证明他有多纯。床上的事,男人和女人一样,迟早会懂的。

    经过这次,丁建民也变了,一夜之间,长成了真正的男人。

    自此,丁建民更是对何梦丹言听计从。何梦丹认定自己的男人,她希望丁建民不因从前的失利气馁,而要在困境中突围,创造属于自己的成就,重塑自我。

    丁建民的蜕变再一次来临,他开始真正进入大学以来的学习状态,精研历史学。何梦丹这下放心了,每天只要花点心思照顾好丁建民的起居就行,连她的学业都不用操心,因为丁建民是天才,作业他可以做双份,保证不重样;论文他可以做双份,保证不困难;连答辩可能遇到的问题,他都能帮何梦丹想好了。

    何梦丹顺利毕业。丁建民直接保研。何梦丹回市里找了一份工作,她才不愿意去当中学历史老师,而是通过家里的关系,谋得了一份市级博物馆的工作,轻松自由。这样,她就有时间继续经营她与丁建民接下来的日子了。

    即使何梦丹不在丁建民身旁,她也有办法把丁建民的研究生生活和学习安排得井井有条,一直到丁建民读完博士课程。然后,万能的何梦丹还能帮丁建民在市区师范学院谋得一份教学工作。如此已经十分完美,二人几乎是把大学毕业后二三十年内的生活都规划好了,结婚生子,置办房产,一切按部就班。而这一切,基本不需要丁建民操心。他只要作为男人,陪在何梦丹身边,就够了。

    这就是丁建民的日子,过得不温不火,他很知足了。

    至于在二哥家,二哥二嫂天花乱坠地说了一通话,无非就是想要拉拢他一起探询阿爸阿母给儿孙留下什么财物,以免被只有一半血缘关系的老大丁建国占了便宜。对这种事,丁建民真没兴趣,若不是老婆何梦丹执意要看看热闹,他会避之唯恐不及,才不会坐在那听二哥二嫂不着边际的说。

    尤其是对二嫂王燕,丁建民是打心眼里厌恶。别忘了,这个女人年轻的时候,可是带头抄进了他们丁家老宅的,带头暴打他阿爸阿妈的。这个恨,他丁建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除非上天让他失忆。

    也不知道是何梦丹缺心眼儿,还是她故意的,她一边喝茶,一边轻声提起了一件事,那就是她知道老太太阿母那儿,小心地藏着一件东西。

    二哥丁建军二嫂王燕闻风而动,浑身的神经都过敏了一般,不由自主地坐直了身子,二嫂的大半个肥胖的身子基本朝何梦丹倾了过来,竖起耳朵细听,唯恐听漏了,又怕被隔墙的人听了去。

    “什么东西?你见过吗?说不定是很值钱的。谁不知道,阿母可是旧社会的渔霸出身,听说当年打倒渔霸那会儿,有人还从他们那处小洋楼里搜出无数金银财宝呢,哎哟,真是造孽啊,也不知道哪个天杀的把那些财宝给侵吞,要是留到现在,那还不得发大财了?”

    王燕说起这些事,如数家珍,目光锃亮,面色红润,仿佛亲眼见到那些价值连城的财物一般,光是想象就让人兴奋无比呢。她的意思,就是阿母有这样的背景来历,很可能随身藏着一两件价值不菲的宝贝。她可是渔霸的女儿呀,旧时代的大小姐出身呢。

    何梦丹轻描淡写地补了一句:“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我们家建民说了,他见过那样东西。”

    “到底是什么?”

    “一个镂金锦盒。里头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何梦丹说的时候,还伸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大致划出了一只锦盒的大小。这已经足够在老二夫妇的心里引起一场原子核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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