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开·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获奖者作文范本·B卷-无暇 白日出没的月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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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日出没的月球

    文/王宇昆

    笔名:秀伟君。

    男,出生于1996年3月,山东人,就读于厦门大学。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宇宙里有这样的两颗星球,一个是太阳,一个月亮。

    神特瑞斯的传说中,太阳和月亮本是一对最亲的友人,它们一个炽热,一个冰冷,宇宙之神为了将它们分开,于是把它们送去不同的轨道,从此,它们只好彼此安静地守望。

    我和曾雯柯,大概就如这两颗星球。

    01·你如白日,我如月亮

    我和曾雯柯的所有合照里,她总是像维纳斯女神一样温柔地微笑,露出齐白的四颗牙齿。和大多数学校女生不同,她们会想尽办法把各式各样好看的衣服塞进校服里,然后把校服外套的拉链拉到最低,而曾雯柯从来都只穿暗绿色的像麻袋一样的校服,拉链永远拉到领口最高的地方。

    不管春夏秋冬,曾雯柯永远是那个校服外套,并且从不翻起袖子,土旧的校服穿在她的身上永远是那么落落大方。经常收到男生表白字条的她自然会招来很多女生的嫉妒,身上自然出落的一股古典美人的气质也让她成了大家时不时谈起的话题,而每每红榜前三名的成绩更是让她几乎包揽所有老师的青睐。

    她身上散发出的光芒真实而又自然,如同白日。

    和她相比,虽然我也穿丑陋的校服,但却没有她那般的清纯可爱;相貌平平,缺少存在感自然是大家容易忽视的对象;忽上忽下的成绩更是让老师们一致“恨铁不成钢”。没有那么多的倾慕者,脱离舆论的中心,没有鹤立鸡群的能力。

    我如同那颗灰色的月球,渺小暗淡,无人问津。

    02·当月球遇见太阳

    和曾雯柯成为朋友,是在一次学校的演讲比赛上,我的U盘突然中病毒,早早准备好的演讲稿无法打开,在后台紧张慌乱到无计可施的我陷入了绝望。这时我后背被人轻轻戳了一下,然后就听到了一个轻柔的声音——我可以帮你。

    曾雯柯同样是这场比赛的参赛者,她看到我的U盘坏掉,就插上她的U盘把自己的演讲稿拷给了我,我还在一个劲儿地问她演讲稿给了我她怎么办,而曾雯柯只是给了我一个淡淡的微笑对我说了句“加油”就转身离开。

    后来这场比赛我得到了第二名的好成绩,最后领奖的时候我发现身旁就站着曾雯柯,本次演讲比赛的第一名原来就是好心借给我稿子的那个女生。比赛结束后,我拉住她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曾雯柯对我说这是她的备用演讲稿,当时看到我的稿子被病毒锁住,于是就打算帮我一把。

    为了感谢这个善良的女生,我请曾雯柯吃了烤鸡排,这也算是我们的初识。她的善良和乐于助人让我的心里住进了一个女孩,或许她优秀、自信,但我依旧愿意尾随她,跟着她默默前进。远望白日的月球也试着微微接近,触摸白日的温暖。而幸运的是,曾雯柯就如同这白日般给予我无限的温暖。

    03·月亮转身,白日远望

    和曾雯柯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还因为那个我们两个人都崇拜的男生。那个男生是我们学校学生会的主席,有着超好的口才和卓越的能力,在看过他代表学校出去参加辩论比赛的视频后,我和曾雯珂一致决定把他作为我们奋斗的目标。

    于是为了下一轮的校辩队纳新,我和曾雯珂早早地就开始准备,一起看辩论赛的视频,一起准备辩论面试的资料,甚至一起逃课偷偷跑去现场听主席参加的辩论比赛。大概是因为我们拥有同一个目标,所以月亮和白日成了最亲密的两颗星。

    校辩队纳新,本来说好要一起向偶像迈进的我们却遭遇晴天霹雳,曾雯柯以优异的表现成功进入辩队,而我却因为一分之差惨遭淘汰。那段时间我尽量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可事实上我却比任何一个被淘汰的人都更难受。曾雯柯以各种方式来安慰我,就算表面装作非常淡定平静,可是我心里依旧无法抑制对曾雯柯的羡慕。

    而我无法控制地发现,这种羡慕渐渐催生出了另外一种感觉。

    这种感觉被我确定并被无限放大是在那次我看到了主席偷偷塞进曾雯柯课桌里的那封蓝色的信笺后。那是午后第一节课,所有同学都去上体育课,而我因为身体原因请了假趴在课桌上睡觉,当我听到有脚步声走近的时候,抬起眼皮发现竟然是主席。等到主席离开,我发疯似的从曾雯柯的书桌里找出那封信,然后不管不顾地撕开读完。正如我所预料,主席喜欢上了这个所有人心目中的完美女生,我最终把那封信撕碎然后丢进了厕所的下水道里。

    那一刻,我不敢否认自己的感觉,因为未曾预料的事情骤然上演,我有些承受不来。或许我是有一点羡慕嫉妒她的,而这种不好的感觉催生出我的憎恶,让我变得狭隘计较。

    04·白日的温暖

    我开始渐渐疏远曾雯柯。

    每天上学,曾雯柯会来我家叫我,而我则早早地出发;原本一起去食堂共享的午餐,也被我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我主动申请放学打扫卫生,也是为了不想和曾雯柯一同放学。我的拒绝生硬又明显,本以为会换来对方的无奈退出,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曾雯柯依旧每日准时来我家楼下喊我的名字,就算不一起吃午饭她还是会把我最爱吃的菜打包带给我,就连放学她还是会索性在教室里自习一直等我。曾雯柯就是这样倔强,就算我无数次表明我想要自己一个人,她还是会像妈妈一样陪伴在我身旁。往往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她的智商低到了负值。

    月亮转过身,把背影交给了太阳,但她却不曾想到,太阳的光芒依旧温暖了她的肩膀。

    曾雯柯的坚持让我变得有些愧疚,但是这种折磨让我想狠下心来。我主动提出了绝交,像小说里看过的无数次小女生幼稚的行为一样。国庆节的最后一天下午,我约曾雯柯出来,郑重地在她喝完一杯雪顶咖啡后对她提出了绝交,我像一个杀人犯看着坐在我对面曾经最要好的朋友沉默了好久好久,那个下午被我视作最漫长的苦痛。

    曾雯柯很平静地答应了我,从现在开始,我们变成两个互不干涉的人。分别的时候我看见她缓慢的步子,大风把她的长发吹得有些凌乱,风中她的背影第一次让我看来有那么一些的脆弱和不坚定。

    05·月亮没有了太阳

    和曾雯柯绝交后,我们唯一的联系就是每天早晨那杯温暖的甜豆浆。这是曾雯柯和我认识以来每天都要完成的一件事情。我所在的小镇气候偏冷,曾雯柯知道我有低血糖就在每个清晨在我的课桌里放一杯热豆浆。

    当我逐渐习惯每天早上一个人来到学校时,那杯每天准时出现的热豆浆却还未消失。我和曾雯柯的交集变得越来越少,我依旧是我,曾雯柯依旧是曾雯柯。她仍然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我还是像路人甲一样证明自己可怜的存在感,有时候我觉得或许曾雯柯少了我会变得更加耀眼。

    曾雯柯的生日是主席一手策划庆祝的,我在受邀之列,但矛盾的是到底去还是不去。我特地选择了一个周末跑去曾雯柯所在的小区,想去把那棵山楂树下面的许愿瓶挖出来作为生日礼物,那个许愿瓶是我们起初成为闺密的时候在她家那棵独一无二的山楂树下埋藏的。那时候我们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永远是好朋友。而现在看看,这个愿望最终没有抵过时间的冲刷。

    我在路过她家小区门口的时候在小吃摊看见了曾雯柯的妈妈,这是时隔两年后再一次看见她的家人,彼时她的妈妈还是银行职员,而这天看到的却是阿姨在卖早餐,我惊讶地看着这一切然后特地绕了远道走进小区。

    也是后来我明白了很多事情,曾雯柯的妈妈因公司裁员而下岗,只好开了个卖早餐的摊子,曾雯柯每天为我准备的热豆浆都是她妈妈亲手做的。想到这里,我有些难过。大概是缅怀那段毫无罅隙的时光,脑海里泛起两人的微笑,手里暖和的豆浆曾经温热多少个有些微冷的清晨。

    06·只有月亮能读懂白日

    生日会我还是去了,不仅仅是想要感恩。我看着主席为曾雯柯亲手打理的一切,有些嫉妒,但还是满满的祝福。曾雯柯看到我能来,脸上写满了激动和喜悦,我坐在她的身边,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们一起逃课并排坐在走廊里吃冰糕的时光。

    生日会结束,曾雯柯拉着我和主席跑去沙滩吹海风,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看见喝了这么多酒的曾雯柯在海边呕吐的样子。曾雯柯一直在安静地呕吐,然后整个人瘫倒在沙滩里,双脚被海浪拍打。

    那晚主席趁着曾雯柯昏昏迷迷对我讲述了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情。

    原来曾雯柯其实知道我偷看了他写给她的信,但她却从来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而怪我。在曾雯柯的家庭遭遇风波的时候,她最好的朋友却提出来要跟她绝交,她曾经试着用虔诚让她的好友回心转意,发现依旧是徒劳,但知道好朋友身体不好,于是还是把每天一杯热豆浆的习惯保留了下来。

    “现在她的家庭很拮据,我们应该更加爱她不是吗?”主席的一番话竟然让我哽咽。

    后来我提出送曾雯柯回家,在搀扶她打车的时候,我意外发现了她不管春夏秋冬都只穿长袖只穿校服的原因。曾雯柯的左手只有四根手指,做了那么久的朋友我竟然从来不知道。我搀着曾雯柯左手的手有些颤抖,她大概是发现了,然后笑着对我说:“这就是我为什么总穿长袖校服,我的秘密还是被你发现了。”

    我们选择了步行回家。

    “知道为什么我特别想和你做朋友吗?因为我觉得你身上有我原来的影子。因为我左手的缘故,我从来不敢在别人面前翻起袖子,小的时候因为这个我被人嘲笑,所以长大了我一直紧锁这个秘密,你是第一个发现它的人,主席都不知道呢。”

    “曾雯柯,我要转学了,就在后天,这是我参加你生日会的一个原因。”

    告别之后,我原路返回,晚上十二点,我在马路上哭了好久好久,像当初我提出绝交曾雯柯背对着我哭着回家一样。那晚我想了好久好久,我想起我们曾经的样子,一起簇拥像从来不会分离的两颗星球。

    而如今,真的要分别了。

    07·白日出没的月球,温暖一直都在

    白日和月亮的友情是银河系里最唯美的存在,就像我的照片里永远都能找到曾雯柯那动人的身影。它们之间虽然有距离,但起码彼此会坚持地守望。

    转学的那天,我和曾雯柯互换了许愿瓶,我保存她的愿望,她保存我的愿望。我们像当初那样信誓旦旦。或许有些誓言并不意味着天长地久,就像月球和太阳有自己的轨道,而庆幸的是我的世界里曾经有温暖的阳光照射。

    东升西落,日夜更替,就像我和曾雯柯相互陪伴走过了很多个四季,但终究要目睹分离和告别的仪式。

    只是我感谢,有这样一个和我那么相似的女孩教会我成长、教会我拥抱阳光。

    万水千山

    文/许畅

    笔名昭昭。

    女,1998年6月出生于浙江衢州,就读于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每当灯泡觉得孤独时,他就开始想他那个万山重叠、翠色逼人的小山村。

    灯泡原名沈遇安,随遇而安的遇安。

    他跟我关系不错,我没事爱拽着他一起去吃大排档。在我们看来,一个冷寂的冬夜能嘻嘻哈哈地去吃大排档已是一大乐事了。我们最常去的那家有个很拉风也很响亮的名字:皇家大排档。

    老板是个胖子,姓黄。常客叫他黄老板,但我们背地里都喊他黄胖子。他的店跟我们学校后门就隔一条街,每当晚上黄胖子开始热油、爆辣椒时,整个学校都是那勾人的味道,诱惑着我们赶去。锅里弹跳着的火红辣椒,油爆的金黄里脊,大口大口的碳酸饮料。调料粉和人身上一股子汗臭味混杂。黄胖子的围裙满是斑斑驳驳的汤汁油渍,像一张色彩怪异的地图。我们总是看到他一面用右手抖着锅子,一面把装在盘子里油光闪闪的钱塞进兜里,皱纹都露出笑容。

    虽然我们是他熟到不能再熟的常客,可是他对我们一点也不客气,我们也拿他没辙,因为这一带没有比他家的大排档更好吃的了。难怪他说他年轻时的梦想是当五星酒店的掌勺。现实这么近,梦想那么远。

    我们大家都吃得很欢快,而灯泡总会显得有些木讷,像是溶液中不合时宜的沉淀。他一直坐在断了脚的塑料凳上摇着易拉罐,然后在自己的速写本上写写画画。把易拉罐俯身放在耳边,据说会有好听的气泡破裂的声音。这时,黄胖子会把油腻腻的大手叉在背后,溜到灯泡身后偷偷瞄他的速写本。黄胖子的眼神不是很好,看画的时候眼睛眯成一条缝。

    我们理解黄胖子对灯泡的欣赏,虽说那不过是一堆连颜色都没有的明暗深浅。我曾经抢灯泡的速写本看过,他都画特别细微的东西并且和他的记忆穿插交织,纵横的写意。灯泡画得很专注,黄胖子拍着他的肩说:“真是个干大事的人。”黄胖子其实不太会说好话,这已经是他的最高褒奖了。他们的交流从来不需要用语言这么单薄的方式。

    这个干大事的人经常抱怨这里不够辣、不地道,不如他自己做的。有时抱怨得太大声让黄胖子听见了,他就扭着肥胖的身躯,抄着把铲子来找灯泡,仿佛无比委屈却又中气十足地喊:“臭小子,滚过来把话说清楚!”灯泡嘴拙,每次都是大家齐心协力把黄胖子哄高兴了,然后给我们去个零头。其实我们都晓得,黄胖子在我们里面最喜欢灯泡,对他有一种潜藏的关照。我们问他为什么,他也只是笑笑:“他让我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你从来就没老过,我在心里说。

    上个月灯泡送给我一瓶他自己做的辣椒酱和一大把粉条。辣椒酱装在空的水果罐头瓶里,里面的辣椒剁得很碎,火红的汁水如同血液,炽目而诱惑。他用筷子尖蘸了蘸辣椒酱,享受地闭上了眼睛,那是一种难以描述的满足的神情,是深深的迷醉和眷恋。他走后我也悄悄用筷子尝过那瓶辣椒酱,天哪,泪流满面的我拼命地灌凉白开。事后我气势汹汹地找灯泡理论,他却对我说:“为了照顾你我还少放了一点辣椒哩。”

    喝了碳酸饮料的典型后果是开始找厕所,当我起身时,灯泡仿佛如释重负,终于找到一个借口离开烤制熏烟和兴奋叫嚣的人群。他低头说:“我也去一下。”尔后迅速地跟着我,撇下了一干人等。我们在大排档后门的小胡同里穿梭,周围有一圈密密匝匝的树,这一侧的路灯被人打折了,因此从我们这一头向外看,那是一圈发光的树。离开了喧闹的大排档,灯泡明显自然活络起来,撒泡尿都带哼着调调的。

    晚上很凉,但是我们吃了那么多火辣辣的食物反而觉得很舒服。不想回去,灯泡就别提了,更不想。我们走了很久,找了段短墙,耷拉着双腿坐在上面晃悠。两人无话。

    “早知道把速写本带上了。”

    我甚至知道灯泡现在在想什么,肯定又是他的村子,他养的一条叫乐乐的土狗,他那高中文凭却是全村最有文化的父亲。那个一条河流平衍了两岸的家乡早就在他的身上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欸,对了,你觉得黄胖子这人怎么样?”

    “不错啊,是个看上去很凶其实心肠很好的人。”

    “那么……”我觉得这两个人在某一方面的共通让我觉得可怕,“你不怕变成黄胖子这样吗?”我终于问出了我想问的话。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拼杀,偏安一隅碌碌一生。

    “不怕。”他回答得很果断,“我不会留在这里。”

    有一只不知什么颜色的猫,突然蹿过短墙。不会留在这里,即使这里再繁华再美好。

    “阿晔。”他突然叫我。

    “嗯?”

    “下雨了是吧?”

    “应该是吧,我说刚才头顶上怎么突然觉得有点凉,还以为是鸟屎。”“我最喜欢下雨了。”他缓慢开口,“我最喜欢略带溽热的雨天。我小时候总喜欢跟着大人去看戏,回来的路上有时候会下雨。小路会很泥泞,可是我一点也不怕。我偏要往泥泞的路上踩,那种感觉……怎么说呢?”他搓搓手,“很爽。”

    他的世界也可以说是过度贫瘠,除了家乡和画画,他找不到其他东西来填充。沈遇安,随遇而安。可他却对土地充满了习惯式的依赖,灯泡不是那种行走在路上的人。或许因为我们都觉得灯泡这个人很怪,所以或多或少都对他保持距离。他感到孤独了,一如年轻时的黄胖子。

    灯泡住不惯高楼,我已记不清取笑了他多少回了。他说:“我就是觉得不踏实,而且有种被囚禁的感觉。”我想他说的是这城市中的繁华温情吧,他读不懂。他嫌城市里的风太过干燥,刮得人脸生疼开裂。如果赶上沙尘暴,灯泡就窝在家里病恹恹地作画,如同一尾失水过多的鲇鱼。我去过他租的房子,简单狭小,有趣的是我还发现他的窗檐下吊了一块蜜色的腊肉。

    “你明白吗?”

    又是这句话。我记得他说爱听雨落山涧的空灵鸣响。他跟我们形容那种声音是灵魂世界的震颤,而后他也是不停地反问我们:“你们明白吗,你们明白吗?”

    我没有回答他,这个我们应该明白不了吧,毕竟我们这儿与他的山村隔了那么远那么远的距离。

    “欸,你为什么不理我啊?”

    “你这个傻瓜。”我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回答道。

    接下来无话,我无所事事地抠着砖缝里的青苔。毫无征兆地,整个胡同顷刻融入黑暗,停电了。我唾了一口,黑暗使我们无法辨别方向,更何况是这样一个百转千回的巷子。我问灯泡怎么办。

    他跳下矮墙,转悠了一会儿,说:“不是你带我来的吗,你应该认识吧?”

    我指了指公厕说:“我就认识这个。”

    “你这个傻瓜。”他不知道怎么来骂我,就盗用了我先前埋汰他的话,真是世态炎凉啊。

    “跟着我。”他扶着墙转过去的刹那,我听见他这样说。

    漆黑的街道,不知何处传来的水声发出寂静悠长的回音,发光的树变成了瘆人的巨大阴影。偶有穿堂风过,气流在巷子里奔跑,发出尖锐的哨声。他担心我害怕,于是大声地给我讲他的故事:“离家那年,我才十二岁,不知道这压根儿是两个世界,只是看着列车窗外呼呼倒退的行道树心里发憷。”说起这一切,他笑了笑,发出轻微的呼气声。灯泡是个美术特长生,家里条件并不好。我有时候调侃他:“你家有灯泡吗?”灯泡此时就会很一本正经地回答我:“当然有,它是我家唯一的家用电器。”

    我扯着灯泡一步一步往前走,他的步子并不大。这是一个山里人的踏实和稳重。“可是现在,”灯泡的眼睛亮亮的,“我想回家了。”你在这流光溢彩的都市里手足无措,我知道山脉围合之处才是遗留了你的心的地方,而我们对你的异样看待又何尝不是因为你的不同?

    “你还记不记得一次美术作品课?”

    我当然记得。那次美术作品课的主题就是家乡,而且大家都对灯泡的画作满怀期待。那次,灯泡画的是一张直达的火车票。他解释他的作品,他一毕业就要回家,一刻也不想停留。

    “听。”灯泡突然停顿了。

    我们的名字在这个巷子里回荡。当他们簇拥着黄胖子拿着借来的破手电晃晃悠悠地照向我们的时候,我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束光芒更亮了,若要真说有,也只有灯泡能跟它媲美。黄胖子一上来就给了我一拳头:“死哪儿去了?这么晚还敢带着遇安乱跑。”我眨眨眼,突然就想笑了。原来在这里还有一个人是真心地对灯泡好,并且理解他的。

    我跟黄胖子说灯泡要走的时候他正在炒年糕。锅子把年糕高高抛起,又华丽地接住。铁铲翻动,油烟机轰鸣。“灯泡这周六回家。”我冲他喊道。“你说什么?”他没有转过头来看我,把火开得更大了。“我说灯泡要走了。”“什么?”我看他是装聋作哑。我悄悄离开了。

    他这是不愿意接受灯泡要走的事实。

    灯泡走的时候我去了。我给了他一个拥抱,勒得人喘不过气来的那种。他身上有股花生的味道。然后他突然取出那块我似曾相识的腊肉和辣椒酱,他把腊肉塞给我,并叮嘱我一定要挂在窗檐下。接着他又把一玻璃瓶的辣椒酱放在我怀里让我转交给黄胖子:“你就说我谢谢他。”灯泡的神色略显复杂。

    “嗯。一路顺风。”

    在我印象里他是笑着离开的,整个人就像一个发光体——灯泡。

    他在过检票处时又转过身来冲我挥手,我也拎着腊肉挟着辣椒酱拼命地挥手。

    万水千山,只为他永恒的执着。

    万水千山,心在哪里,归宿就在哪里。

    The truth that you leave

    文/郭书琴

    笔名:三百。女,1998年8月生于湖南岳阳。

    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月20日日记。

    当他真的就那样离开的那天,我恍然身在梦里,找不到出口,也不知道该回头。

    其实从来都没有谁在离开,只是我思绪荡啊荡啊,飘飘忽忽的,就看见他不见了。

    但那也是不明确的。

    因为,毕竟我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你离开了,还是我走远了。

    景绣从小就爱做一个梦。梦里,她穿着漂亮的连衣裙,手里牵着一个好大的气球,在草地上跑。那草地可大了,她跑呀跑呀,身边就会多一个人,和她一起跑。

    梦里的景绣可不在乎那么多,她笑眯眯地一把牵住那个人的手,和他一起跑在这片好大好大的草地上。

    可是梦醒了,景绣又常常会撑着脑袋想:那人是谁呢?

    景绣今年十八,高三理科生。

    高三的生活很苦闷,景绣常常会做着做着手下的物理题就走了神。偶尔偷偷斜瞥一眼,窗外校园的林荫道上好多学生背着画板从那儿经过。于是景绣眯着眼仔细瞧一瞧,就更走了神了。

    那画板真大,背在学生背上想不打眼都不行,还有他们手上的画箱,里面现在装着的,会是水彩,还是碳笔呢?

    景绣撑起脑袋,手里的水性笔无意识地在试卷上戳出一个又一个黑点,她却愣愣地看着窗外林荫道上的学生们,不说话。

    ……

    她想画画。

    她抿抿唇,收回目光,再望向桌上的试卷,觉得它真是单调又无趣。

    ……我想画画。

    皱起眉头,景绣捏紧了手中的笔。脑子里这个念头还依旧不停回荡吵得不行。她觉得自己必须得做些什么,让自己重新专心起来才行。

    ……我想画画。

    可是你不能画画啊,蠢货!

    景绣把自己的头发都揉作一团,烦闷地在心里吼着。

    于是世界忽然一下子就安静了。原本吵吵嚷嚷着要画画的声音没了,好像什么东西也一并没了,周围忽然有点灰白。景绣愣了愣神,平静下来,松开揉弄自己头发的手,重新拿起笔。趴在桌子上,她一个字一个字仔细地读着卷子上的题目,双眼却平白无故地空洞。

    她又想起她小时候。

    她小时候就喜欢画画,她会仔细地铺平大大的白纸,然后一丝不苟地拿出画笔,咧开大大的笑容,在爸爸妈妈的赞赏和鼓励下,画出一幅其实并不好看的全家福或者其他一些什么。

    其实画得不好看吧,可是景绣现在去翻自己小时候的照片,觉得那时候的她眼睛简直在发光。

    下课铃声很快响起。老师吩咐没做完的拿回家去当家庭作业,还另外多加了一张测验卷。景绣低头看看自己还没做到一半的卷子,觉得今天作业可能多得够呛。

    可是也不怎么在意,景绣收拾收拾东西,看看窗外日光正好。

    十一点五十嘛,该回家了。

    背着书包走在刚刚自己才看过的那条林荫道上,那些背着画板的学生早就已经走了。景绣眯起眼睛,想象自己背上的书包变成了画板,手上拎着黑色的画箱。她就像那些学画画的学生一样走过这条林荫道。她就是一个学画画的学生。

    晃神片刻便醒了。

    景绣恍然发现自己已经走过了那条林荫道,梦醒了,正午的阳光却依旧那么刺眼。景绣抬头望一望天,也花了视线。

    ……

    她想,她为什么不是艺术生。

    她想,就算她并不是艺术生,她为什么不可以画画。

    ……

    果然嘛,就说自己不应该抬头去看天空的。

    景绣抿了抿唇,面色如常,继续向前走去。

    正午的太阳,怎么可能不刺眼?

    景绣又想起从小就常来自己梦里的那个人,她很多次牵起过他的手,肆意地奔跑,在阳光下奔跑。那种感觉,可比现在在阳光下做梦要好得多了。

    景绣嘟囔。

    可是她又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是男是女,不知道他多大了。只是好像景绣从小到大,他都没有变化。

    真是……忽然有一点小小的不安涌上心头。

    景绣脑子里还在胡思乱想,一边却也加快脚步回家。

    要是有一天……他走了,怎么办?

    到家了。景绣和父母一起匆匆吃完饭,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白色和米色编织的小小空间,景绣像是终于觅得一丝宁静,呼了口气,躺到床上。

    这是她最喜欢的放松时间。

    闭上眼睛,景绣小声地哼起钢琴曲来,哼的是一首叫作The truth that you leave的曲子。她觉得调子很好听,听得多了,也偶尔自己哼一哼。

    景绣小声到有些不清楚的哼唱,透过窗帘偶尔渗进来的一点点阳光,还有放在床底下,很干净,看起来像是常常被人擦拭的画板和画箱。

    她其实是想学画画的。

    啊……就算自己压抑了那么久,可还是掩不住的,脑子里会钻出这个想法。

    景绣有些泄气,也有些愣神。哼到一半的调子停了,她撇撇嘴,放任自己的思绪满天飞,有些失落、有些后悔。

    是什么时候开始不被允许画画的呢?大概是开始上高中的时候吧。

    景绣仔细回想着。

    高中,就因为学业紧而被父母明令多干些正事,别整天不务正业。

    可是她当时不明白,画画怎么会是不务正业呢?

    后来高二啦,她想学画画,她想做美术生,父母却固执地认为走纯文化才是好路子。威逼利诱,骗着她做了纯文化生,又骗着她学了理。

    其实学文学理没关系的吧。景绣呆呆地回想着,从床上坐起身,又趴下来往床底看。

    ……反正自己不介意那些。

    眯着眼睛从床底下拖拽出自己的画板和画箱,景绣伸手摩挲着画板上的布料。阳光还在呢,就是照不到这上面而已。

    她忽地一下子又想起梦中的那个人。她牵着他的手奔跑,好像从小时候就是这样,伴随着景绣的笑声,他们两个跑啊,跑啊……

    只是最近很少再梦见他了。景绣望着自己的画板出神。偶尔也会想着,万一哪一天,他走了,会是怎么样。

    妈妈的呼唤一下子打断了景绣的思绪,她一边匆匆忙忙地把画板画箱重新收回床底,一边应着妈妈。

    “唉,妈。”

    妈妈一下子推开房门进来,看见景绣蹲在地上,愣了下,也没说什么。

    “对了,景绣啊,过两天妈妈帮你把那些画板啊画笔啊什么的扔了吧。你高三了,应该要专心搞学习才是。等到你考上大学了,还要画的话咱们再重新买,好不?”

    明明没有拉开窗帘,可景绣却觉得自己是正对着太阳的,被光线耀花了眼,所以她看不清妈妈的脸。

    只是眯着眼睛看着看着,景绣觉得好像已经过了很久,再不回答妈妈的话就不行了,于是她点点头,说:“嗯。”

    妈妈重新关上门离开。景绣低头,埋下脑袋。

    再买啊……再买的话,跟原来的也不一样了吧。

    她这样想着,忽然有那么一点点鼻酸。

    她吸了吸鼻子,不说话,又开始小声地哼起那首Thetruththatyouleave。

    她又梦见了自己在那片草地上,好大好大的草地。

    她穿着自己最喜欢的那件连衣裙,手上牵着一个好大的气球,在草地上跑啊、跑啊,却没有笑,像是在等谁出现。

    可是他没来。

    景绣像是忽然知道了他已经离开,愣愣地停下脚步,抬头望着天空。

    思绪纷飞,她不自觉松了手。手上的气球飘啊飘啊,就飘走了。

    他走了。

    ……

    她知道的,他不会再回来了。

    想念

    文/林浩文

    笔名:林秦羽。男,1995年生于浙江,现就读于上海某大学。

    地理盲人,多重性格。爱睡觉,爱小说,更爱玄幻。文风多变,善于乡土。时常以“老夫”自称,因某些个人因素被同学戏称为“红豆哥”。

    第十五、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我和红豆是铁哥们儿。情节推理可得,我和红豆成为朋友的经历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早在高一军训时便已耳闻班中有一化学奇才叫周动的连竞赛都拿满分,内心崇拜不已,日思夜想着一睹其尊荣。军训时排队洗碗我常排在一个相貌奇特者之后。其人头大无比,走路时脑袋摇摇欲坠,且生有两片敦厚老实看似少言寡语严密谨慎的嘴唇。他在第一次洗完碗转身之后向我扑面而来,眼中闪烁着理科班强者特有的呆滞目光,我骇得用双手死抠住油腻的餐盒,内心升起一阵惶恐,感觉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于是我认定他必然是传说中的强人周动,否则对不起他的头型。事实证明我错了,那头大者后来排座位坐在我的前面,我才知此人是周动的密友,也是化学强人,绰号头大。后来发现头大的头并不大,是一个完美的球体。看来头的体积大小与聪明与否并无绝对关系,关键是要用最少的皮肤面积包住最大的脑容量。

    就在这样连环扣的关系中,我们认识了。按照俗套的小说情节,这句话将会在后面展开浪漫的描述。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这句话我从小就印象深刻,初见此句是在《舒克贝塔历险记》一书中。当时我完全不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觉得那本破破烂烂的连环画印错了字或者作者的精神错乱。因为在我看来,打架的大都是熟人,而面对陌生人时,我们往往谦和有礼。由此可见人真的是奇怪的生物,我们渴望与陌生人拉近关系,同时又擅长和熟悉的人天各一方,我们似乎永远也不明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如《围城》所言一般,“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所以在我看到“不打不相识”时,脑海中浮现的全是我的幼儿园同窗为争夺一块糖互相撕扯衣服的场景,于是我严肃地摇头,还感叹了几句不法书商对少年儿童成长造成的不良影响。然而在我对此句的理解停留在表层十余年后,终于成功践行了这五个字的含义。

    高一时红豆坐在我的正前方,这使得黑板成为我的盲区。我起初很隐忍地选择在屁股下面垫两本字典以增加高度,后来发现字典棱角分明,且表面积小于臀部,长期坐下去会使我的健康受到不可预知的伤害,于是我选择了在沉默中爆发。我常拿一支笔猛戳红豆的脊梁骨,以警告他低下高昂的头颅。

    红豆每每剧烈地抽搐一下之后发出一声“哎呀”的惨叫,用极端无奈且隐约愤慨的眼神睥睨我,长叹一声:“真暴力呀……”厚厚的嘴巴越发地厚,也抿得更紧了。

    大多数时候我不会被他楚楚的眼神打动,反而会将手指轻按在他的脊梁上,背上一段“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在个别情况下,短到可视Δt无限趋近于0的时间里,我会为自己恶劣的行径小小地忏悔,并语重心长地对红豆说:“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自己看不见黑板备受煎熬,却忘了隔三差五地戳你后背的行为给你幸福童年投下了巨大的阴影。我对灯发誓我再也不敢了,请你相信我。”每当此时我会将一手置于字典上,另一手虔诚地举起,喃喃地羞愧地发出誓言。起初红豆将信将疑,后来他总是先充满鄙夷地“哎呀”一声,旋即艰难地抬起脑袋搜寻灯管的准确位置。其后的场景实在是少儿不宜,那短命的誓言在红豆痛苦的“哎呀”声中灰飞烟灭。开始有同学小心翼翼地告诉我,班里的灯管确乎是坏得更快了。

    这样的打打闹闹反而使我们成了好哥们儿。然而不久后换座位了,红豆调到距我根号十三个桌子远的地方。我的身后是一个古怪的仁兄,他瘦得像一只螳螂,然而吃得却很多,他在连续吃完两个煎饼果子之后还要说“我依然感到肚饿”。如果他只是肚饿的话我也没什么好说,可是他还有一些奇异的爱好,诸如在众人正在奋笔疾书之际大喝一声,或是在晚自习上模仿Vitas演唱Opera 2中最为凄厉的一段。所以刚换座位时我的日子无比凄惨,不仅要忍受这位老兄,还要克制戳前排同学后背的冲动。因此我对红豆的欺侮不仅没有被时空所阻断,反而必须更进一步才能发泄心中的郁闷。事实上,我对他的欺侮只表现在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文明层面上,但我的暴力不知怎的还是被广为传颂了。对此我愤愤不平地大喊一声:我真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打红豆了!我悲哀地看到听众中有人心有余悸地瞥着班里的灯管,好像它们下一秒就会粉身碎骨荡然无存。

    红豆酷爱篮球,他将化学与篮球视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件事,如果哪一天舍弃其一,便会坐立不安、心情郁闷;而且,他的价值观因此变得扭曲,常常以一个人是否喜爱篮球和化学来判定其好坏。虽然我不喜欢篮球,但所幸对化学还保有一丁点气若游丝的热情,才没有遭到红豆无情的鄙视。他的密友(那位仁兄)是一个活生生的典范,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世界上还真有与红豆臭味相投的人。

    红豆以及整日与他厮混在一起的乌合之众在拥有同样的令人匪夷所思的兴趣之余,喜欢的球队却各不相同。他们以此来打赌,如果谁支持的球队输掉比赛就要请剩下的人吃雪糕什么的。我觉得这不可理喻,谁输谁赢关他们何事,何必为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球队争得面红耳赤。倒是门口的小贩常从他们那里小赚一笔,看到他们一行人走过便会两眼放光。他们也算为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做出了贡献,值得肯定。

    当然当然,以上有调侃的成分。毕竟他们都是很优秀的栋梁之才,未来会大有作为。切不可因为我的几句玩笑毁了前途。

    与红豆渐渐熟起来后我敏锐地观察到,红豆的口头禅是“哎呀”。他会用这简单的两个字表达所有的情感。而他说这两个字时也非常特别,仿佛经年不用的废旧水管,有好长时间气体冲撞的声音,余音袅袅,让人难忘之余不禁咀嚼着回味。

    于是我常常“哎呀”,红豆对此非常无奈。他表示无奈时会不自觉地说一个“哎呀”,我发现他的这个生理缺陷之后便会逗他,他每说一个“哎呀”,我就紧跟上一个,他因为无奈就会再说出一个“哎呀”……这样他便无法控制地说下去,有时太无奈了会变成“哎呀呀”。于是我们哎呀来哎呀去的,场面十分失控,然而又其乐无穷。

    我很喜欢用纯蓝色的中性笔芯,有一次买到了一款带有乌龟贴画的。我做事一向豪爽,鄙夷那些扭扭捏捏的小女子作风,于是一口气买下二十支。这样一来,我拥有了六十个乌龟贴画。如此之多的贴画扔了实在可惜,于是我秉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为乌龟们找到了好的归宿——红豆的水杯。日积月累,我的行为引发了贴乌龟的狂潮,大家纷纷慷慨解囊,为红豆集齐了九九八十一张乌龟贴画,这使得红豆的杯子上充斥着五颜六色的乌龟脑袋,摸起来凹凸不平。我安慰他至少可以防滑,但他依然对着杯子发出“哎呀”声。我为他不懂得欣赏美而愤慨,威胁他要贴更多的乌龟。他可怜巴巴地说贴满了没地方了,我镇静地说我要贴在杯子的内表面。红豆一口气说了五个“哎呀”,表情怎是“无奈”二字了得。

    现在红豆去深造了,虽然只走一周,我还是对他无比怀念。我只能每天和后面的螳螂同学研究模仿红豆的“哎呀”声来消磨时光。我不止一次地幻想下一秒钟红豆就站在班级门口,手里捏着贴满乌龟的杯子,喊上一声“哎呀”,告诉我们他终于回来了。

    看来一个人是真的会想念另一个人的,过去我以为这只发生在琼瑶笔下的热恋者之间。可我发现这种思念是不无好处的。因为人的“围城”特点,很容易忽略那些存在于身边的人或事,丧失了珍惜的能力,平添了无用的悔恨。平时我要写红豆,总是无从下笔,想起来的只是一段虚无缥缈的笑声;可他一走,我就变成了倚马可待的大文豪,像个老太太一般想起了许多生动的细节。于是在收到红豆要回来的短信时,我不免有些遗憾,这意味着我灵感的源泉即将枯竭。转念一想,珍惜现在所有,不才是我唯一能做的吗?与其等到一切结束,才为那些快乐的日子写一个伤感的墓志铭,不如在此刻,将笑声刻成唱片,在未分离时就开始珍藏。只有如此,我才可以在很老很老的时候,坐在一把摇来晃去的椅子里,对着一张装满我们十八岁笑脸的老照片露出没有牙齿的牙床,与那些黄金般的日子相视一笑。

    晚安曲

    文/不日远游

    原名沈佳英。女,出生于1992年4月,白羊座。浙江湖州人,现就读于杭州某大学。

    喜欢邱妙津、托马斯·特朗斯特罗默、张国荣。

    第十五、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我没有想到多年以后,我又拾回那个习惯,每天晚上入睡前与人道晚安,醒来的一刻在手机上写早安。日子一天天过去,好好坏坏的每一天,当夜晚降临,我就开始期待手机屏幕上时间变成00:00那一刻,截屏下来,对她说Nighty night。有时候我误以为我回到了十七八岁,初次在心里装下另一个人,晚安早安,思念换来的浪漫。我都以为,那只会是少年情怀下所会做的事了。

    我把那些00:00的时刻截屏下来,专门建了一个相簿:Nighty night。相簿里有七八张照片的时候,我把它们给小初看,她说:“集满整个屏幕可不可以召唤神兽?”我说:“集满整个屏幕很容易啊。”她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在心里想,对我来讲,神兽不就是你吗?我此刻无边无际遥不可及的心愿,不都是你可以轻易决定的吗?

    她说那句话的时候,我还想,这件事情能做多久呢,一个月、半年、一年,还是更久。我迟早得停下来,是要等小初说“不要发了”那一天,还是等有一天我又会承认,和“不可能”三个字连在一起的,往往是“不值得”。

    而相簿早已经集满好几个手机屏幕了。有时候我想问她会不会等。但我对自己说别问了。这层关系变得暧昧太容易,但我不敢想,那之后是什么。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我们都不是十七八岁了。

    有一晚聊着天,小初突然讲:“你从不和我说晚安。”于是后来这么多凌晨时分的Nighty night也显得顺其自然。

    你不知道这样胆战心惊的我,就像我不知道那样若无其事的你。

    我初次关注小初,是两年前,我在电话里听到她的声音。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有两个声音可以这么像。后来这两年,我必须一刻不停地提醒自己分清楚幻觉。我想,一生真是幻觉重重,她说话的语气与曾经的少年情人一模一样,连说话方式都那么像,甚至那一头黑色头发,多年以前,我曾经埋藏其中,掩耳盗铃般躲避棱角分明的世界。甚至她们都喜欢捏着我的下巴,对我说:“来,给爷笑一个。”

    只不过时日长久,我会明白,我不是在爱一个影子,我只是爱那些落在她们身上的属性。世界把我带到小初面前,就像十七岁的时候世界把我带到十一面前是一样的,我永远会自觉地走向她们,七拐八拐的路,最终会走成她们的星座。“遇到某些人,分分钟变傻逼”,大概就是讲这个意思。

    小初射手座,我想我面对射手座,大概是智商低。

    我们的朋友圈子并不同,只是交集还蛮多,刚好到可以勾肩搭背彼此取笑的程度。微博微信上也时常留留言、点点赞,我比较闷,更喜欢网上说话,觉得思考反应的时间也多一些。有一回她突然搂着我的肩说:“我们俩什么关系啊?整天微博上@来@去的。”我听到这种话,总觉得走在一个走也走不过去的尽头里,怎么没有路了?那次她大概是要我陪她去做点什么事情。我如果说不去,她会在我身边拉着我的胳膊跳来跳去,说:“不行!你必须去!”我有时候就不大弄得明白,我答应的到底是谁,因为从前十一也喜欢对我说“不行不行,必须必须”。我从来无法拒绝,不知道是觉得欠着十一,还是本身对小初这样命令的口气无抵抗力。

    期末时候,追随室友去自习室复习,撞上小初她们。日子久了,选的自习室固定下来。整个复习月,十多个人在自习室里朝夕相对,愁眉苦脸地背书。我到得晚,她到得更晚,我惯于走神,想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进教室的,隔段时间环视一下教室,某一次她就出现在某个角落里了,我安下心来,转身继续看书。不管是从前的十一,还是现在的小初,在她们与我生命交集的时间里,我总在人群中一再左顾右盼地寻找她们的身影。当我想起她们,我就看到了在人群中回头的自己。这两年,我走在路上碰上小初那帮朋友,眼睛就开始自觉搜索小初,小初是黑色的,大家都花花绿绿,我就能轻易找到她,打招呼,然后放心地擦肩而过。有时候人群里没有小初,也没有人会告诉我小初在哪里,她们不知道我在找小初。

    我记忆里,她的衣服多半是黑色的。松松垮垮的黑色毛衣,牛仔裤,旧的帆布鞋,那些随意的气息,其实谁都看得出来,是很精致的。她像每个射手座那样,拥有超好的人缘,男女通杀,与谁都玩得很好。我爱上的人,身边都太多人,我原想心满意足当个观赏的人,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有一些时候世界小得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时至今日我能说服自己,我只是她们的一段路。但是为什么,她们在每段路上,都能全心全意呢?我回过头去看小初,她明明在人群中,她黑色的毛衣让她显得很瘦,那一刻我觉得她没有在参与,她在游离。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小初身上是藏着旧事的。

    有时我想,这样的日子,再有一年,也就结束了。幸而这故事无从开始,我也不用花更长时间去忘记。我想起她,也无从想起更多。

    未料到有晚安曲。

    小初多半会回复我,慢慢变成了每天从晚安之后开始一场聊天,她发过来的字句和多年前的十一如出一辙。好多年过去,我以为我老得再也体会不出聊天的乐趣了,没想到还能这么嘻嘻哈哈地说话,像十七八岁那样,因为手机上一行字就独自乐呵地对着天花板笑。时常我说着说着就会对她讲:“不说了,会说完。”小初说:“搞不懂你们文艺青年,聊个天还像电视剧,要分集。”小初不知道,我害怕越来越了解,我怕知道得太多。原本我只是想做你的观众,怎么还会有这些夜晚?

    关上手机的时候,离我们说晚安的时刻,又已经过去不少时间了。一次我问她:“你是夜猫子吗?”小初回复我:“不是,想起别人的时候,才会睡不着。”

    “那你一定是经常想别人。”

    “别人就一个人。”

    “那绝对是男人。”

    “是啊。”

    “哇噻!”

    那一刻我想起在人群中黑色而疏离的小初。我早该料到她藏有往事,这平常极了。但那一刻我同时看清楚自己的处境,我将听一个故事,虽然我并不想听。

    就是那晚她与我说她的从前。我问的第一句话是:“为什么不可能?”天下的爱情故事说起来,真是平常极了,只有圈住的人,才时时刻刻想不通。那男生去了国外,不会再回来。

    那晚我听了好多软弱的话,我没想到我会面对小初的这一面。我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

    “小初,他有那么好吗?”

    “没有,但再也没有他那样的人了。”

    我看着这行字,在黑暗中闭上眼睛,我想起十一,想起离别她后这些年,我所有这些寤寐不宁的日子。但我回复她:“会有相似的人。”

    “你骗人。”

    “小初,我一直都觉得,除了不爱,没有什么不可能,你们之间,未必就这么结束了。”

    “你骗人。”

    那晚她不知道说了多少句“你骗人”。我想起《苏州河》的开头,小初不会知道,这句话对我来说,算得上一句情话了。小初,毕竟我还可以让你孩子气一回。

    她最后发来一段话:“这么些年来,我都不知道,我是在用想象维持对他的爱情,还是在用他维持想象的能力。”

    小初,我也是用这么些年,才会懂得你这句话的意思。

    对我来说,好多奢望,在这个晚上也结束了。

    而晚安曲在继续,我手机上的截图也越来越多了。我真想知道它们哪一天会结束。那一天,她会不会不习惯。小初把“爱你”当口头禅挂在嘴边。我说:“和你混在一起,才发觉‘我爱你’是可以随便说说的。”她说:“怎么会?我认真的。”我不知再说什么,我知道她说的是友情,但对我来说,“爱”始终是一个很重的字。

    “你爱不爱我?”

    “爱。”

    那是我深爱十一的时候,那也是这些晚安曲里时常会出现的对话。我写完这些字,又到00:00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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