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获奖者佳作B卷-彼岸无缘千年海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上学记

    文/琚峰。

    我最早的上学经历,大概要追溯到我三岁时上过的奶奶家边上的一个黑幼儿园。说它是黑幼儿园绝不为过,在我的记忆当中,那个地方是一个漆黑的小屋子,可能是因为当时哭得厉害,所以我感觉我在屋里什么都看不见。唯一的知觉是能听到外面水壶烧开,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身处这种环境其实是很让人感到绝望的。看又看不见,听到也只有那一种滚烫的声音。根据现代的心理学,小时候所受到的苦痛遭遇,会对以后的人生产生巨大的不良影响。因此我长大知道这个规律之后,每次想起小时候进过的这个黑幼儿园,总是担心得要命,生怕身上落下了什么毛病。现在看来所幸问题不大,可能是这种黑幼儿园的遭遇还不够惨痛的缘故。

    正儿八经上幼儿园是在四岁的时候,父母送我去那儿的时候我没怎么哭,毕竟长大了一岁嘛。对那个幼儿园,我的印象也并不十分深刻。只记得每次早晨入园的时候,都要检查手指甲,剪得干净的,就给个绿牌,稍微有点长的,给黄牌,若是又脏又长,便给红牌。我挂红牌的次数非常多,与我得小红花的次数差不多成反比。

    仔细想想,我还记得那个幼儿园里的两个女老师。其中一个很温柔,笑起来蛮漂亮的,姓什么不记得了。另外一个很凶,姓马,印象中她就像是长了一张马脸,马脸上还有一脸麻子。这让我想到,儿童的记忆方式总是很有趣,比方说有一件事,我奶奶每次给我洗澡的时候,都要一边用毛巾抹我的身体,一边用一口方言教导我一定要说普通话。我那个时候不理解普通话是什么意思,所以当奶奶说到“普通”

    两个字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会浮现出一串“葡萄”。或许是我奶奶发音不标准的缘故吧,总之那几年,每当有人跟我提普通话,我必须得先想到葡萄,再通过葡萄理解这个所谓普通话的含义。

    八岁之前我几乎都是同奶奶生活在一起的。我的父亲是一名建筑工程师,母亲是普通公务员,两人都没感觉教育和陪伴幼儿是多重大的一件事儿,所以他们在我八岁之前都将我寄养在奶奶家。不过后来我也很能理解他们,父亲当时工作繁忙,母亲的单位又在十几公里之外的郊区,都无暇照顾我,才出此下策。

    八岁之前的我害怕父亲,因为我数数数错他就会骂我,首先是我的智力和熟练度都没有达到那个程度,再是一种父亲给我的压迫感,导致我经常从1数到10都会数丢。一丢就急了,一急就更数不好。我小时候就尝到过这恶性循环的苦果。

    八岁之前的我依恋母亲。原因我倒也不知道,只好暂且用弗洛伊德的恋母情结来解释。那时母亲晚上下班后偶尔会来奶奶家看我,她来了我就舍不得她走,或者要她带我一起走,于是她就每次都想出各种各样的招数骗我,然后偷偷溜走。写到这,我想起来了我童年里两件关于鞋子的痛苦记忆。第一件是在幼儿园里,有一个装满了塑料球的游戏池,我每次穿两只鞋进去玩一次,出来时就会只剩下一只鞋在脚上。第二件就是我母亲的一次招数,那天晚上她答应带我一起走,可是要我先洗澡,我兴奋地洗了个澡,当我擦干身上准备穿衣服时,母亲已经提着包准备开门离开了。我急了,想要跟上去,可是发现找不到鞋子。其实鞋子早就被母亲藏起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那时为什么没有鞋子就不敢下地,大概是小孩子对某种秩序的不敢触犯吧。要是换作现在的我,就是赤脚也要追上去,不然被人耍成这样也太丢脸了。

    我没有幼儿园的毕业照。我也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幼儿园毕业的了。多年之后想起来,我才猛地发现,原来是我的幼儿园生涯快要结束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天天吊水吃药打屁股针,就没有去学校了,所以毕业照也没有拍成,对毕业的记忆 则是一点也没有。

    我们家整体受教育的程度不是很高,但是在我父亲长大的那个村子里,就算得上高学历家庭了。我爷爷的父亲也就是我的曾祖父,是从邻近的一个县城跑到这个村子上的。他是个木匠,做木活儿为生。一辈子没啥成就,最大的功绩也就是传下了造成我的基因。

    我的爷爷是村里的会计兼厂里的工人。当时好几个上海商人来到这个村子上,开了一间工厂,生产什么我不知道,只是那个厂非常有钱,而且非常赚钱。我的爷爷在厂里当工人,识几个字,算术不错,能给厂里记账,因此受到的待遇算是很好的了。我的爷爷年轻时在厂里的时候,出差去过很多地方。后来市场经济繁荣以后,国有资本的厂子倒了,爷爷还总是跟我提那时候他们有多辉煌。

    我的父亲读完了初中,由于成绩特别突出,就直接去读了中专。在那时读中专比念高中牛多了,几年读完国家包给分配工作。于是我父亲,因此错失了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

    接下来该到我了。我现在是高三,从学前班算起我已经上了将近十三年的学了,在我们家估计是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了。可是仅仅用一个年数来表示一个人的文化程度,那也太有失水准了,因为两个人可能同样是上了十三年的学,一个人成了文人,另一个人却还是个文盲。我夹在这两者之间,所以我打算从我的小学说起。

    我念小学时,没什么突出的,就是成绩好。数学每次都考一百分,犯了错老师都不好意思揍我。不过话说回来小学的课程确实也没有什么难度,课上认真听,回家写几题作业,考试基本上就拿到优了。

    小学期间我读的书大都是科普类,从《十万个为什么》,到《十万个未解之谜》。

    我有时不明白为什么书名都要起以“十万个×××”开头的,也许是这个数字比较吉利吧。我当时有一本动物百科的书,每天晚上都翻来看,各种各样的动物有各种各样的名字,长着各种各样的形状,真有趣。我想,现在我之所以能够一边追求文学艺术一边还散发着浓浓的科学理性气质,怕是小时候就埋下了根吧。

    后来科普类的书买到近一整箱的时候,我就突然不读它们了。接下来我开始读的书,是儿童文学。那时大概是五年级。五年级才读儿童文学,好像是带点发育迟缓的意思。所读的书中,现在我只记得一个女作家叫作伍美珍。之所以去读这些书,原因也是非常明了。因为班上一个我很有好感的女生喜欢读这些书。所谓爱屋及乌,我喜欢那个女孩,就得拼命地去喜欢她所喜欢的东西。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有了这种意识。

    我在阅读方面最早的启蒙就得算上面提到的书了。不是那种书名说出来特别吓人的,也不是什么传世经典的好作品,所以我也算不上根正苗红。不过也好,对我这样的人来说,走野路子才会格外有干劲。如果当时我那么小,就让我读什么《悲惨世界》,我早就对世界失去信心,对阅读失去兴趣了。这里插一句,其实我到现在还没读过《悲惨世界》。

    六年级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年份。因为在这一年,我第一次名正言顺地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我写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我还第一次遭到了来自那个女孩的拒绝。关于喜欢与拒绝的部分就不提了,就说说情书是怎么回事。

    那个女孩是隔壁班的,是我在排练艺术节小品的时候认识的。跟我一起排小品的还有我一个哥们,他跟我一起喜欢上了那个女孩。当时我们两个稚嫩的孩子的对话大致是这样的:“你看那个女孩怎么样?”“不错哟。追她试试。”

    我本来是不会写情书的,或者说我本来是不会考虑到有表白这种事情的。事情还是出在我那个哥们身上,他有一个姐姐,他姐姐比他大一岁,但是已经谈过恋爱了,所以他姐姐教唆他去写情书给那个女孩。我这哥们心眼好,觉得他自个写了不告诉我,有点不太好,于是就大方地邀我一起写。

    我一听情书这种事,就激动了,连夜写了出来。第二天我把情书带到学校里,准备跟哥们一起送给那女孩的,结果他却还没动笔。我于是不得不将情书夹在一本书里,等哥们写好一起送过去。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写情书的这个消息走漏了,班上的女生趁我下课上厕所的时候翻开了我写的情书。情书的开头好像是诸如“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被你深深地打动了”这类的,总之是十分煽情并且语句多处不通顺。当我从厕所回来看见她们的犯罪行为后,气得抓起情书就又跑回了厕所, 在里头躲了一个下午不肯出来。当时的我真的是愤怒至极,情书不仅没送出去,还被人看光了。好比脱光了去澡堂洗澡,水突然停了,没洗成澡还被人看了裸体。

    初二之前的大部分时间,我花在玩网络游戏和谈恋爱上。许多个日日我在电脑面前度过,许多个夜夜我在广场草坪上的女朋友身边度过。虽然这种日子现在看来有些混沌,可是那个时候却感到充实得不得了。我从来没有怎么后悔过那些玩掉的时光,大部分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说教对我来说一点也没有启发。

    我也不承认这个道理,依我看,是少壮不玩耍,老大徒伤悲。

    初二以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开始认真念书了,恋爱也不谈了,游戏也不玩了,整天不是写作业,就是读各种书。这个时期我读的书以中国古代文学居多,连《千字文》《今古贤文》都能背得烂熟,《诗经》《论语》《老子》《庄子》,看不看得懂也不管,反正就是要看,像是跟自己死磕。

    之后有个姑娘跟我提《傲慢与偏见》,我特地去书店买回来看,看了几天发现比《道德经》还难懂,两男两女搞来搞去不知道搞什么名堂。我不信外国文学的书就这么无趣,一冲动就去书店买了一摞老外写的小说,我记得没错的话,大概是有《基督山伯爵》《红与黑》《王尔德选集》《契诃夫选集》这么几本,一股脑读了一通,发现事实上这些小说比中国古代翻来覆去讲同一个道理的那几篇破文章有意思多了。于是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初中毕业之前,我大量地读书,阅读量比之前翻了几倍。即使还是无比庞杂,但是我读书终于算有了一点选择性,最初读的书并不是给我影响最大的书。那时给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造成触动的书应该是王小波和鲁迅的杂文集。小说方面比较喜欢海明威。这些到之后的变化都不算太大。

    初三的下学期之所以有大量时间读书的重要原因是我提前被重点高中录取了。

    每年的那个时间,学校都会组织一场考试,选出一百名优秀选手,去参加重点高中的提前招生考试。由于当时我已经染上了不写作业却要读书的恶习,本来对这个考试不抱期望,却神差鬼使地还是考进了前一百名。这已经很出乎我的意料了,我根本也没想过去参加重点高中的提前招生考试,因为觉得去了也是白去,浪费时间。

    可是我当时的那个女朋友,成绩特别好,也是一百名优秀选手中间的,她一定要我陪她一起去考那个重点高中,加上家庭压力,我综合考虑了一下还是去考了试,结果没想到就通过了,我那个女朋友却没过。其实通过的原因也能够想明白,我初中的数学特别差,考的是个位数,幸运的是那次考试,数学非常难,难到一种伤感的境地,几乎没有多少人能高过二十分。剩余的科目语文英语,考的分比较高。

    就这样通过了考试。

    既然被重点高中提前录取了,我在学校就更加肆无忌惮了。语文课看书,数学课看书,政治课看书,历史课看书,只有英语课的时候,才掏出耳机戴上,听几首歌曲放松一下。我的初中大致就是在这样一种圆满的状态下结束的。

    在写到我的高中之前,我想起来我的初中还有两件必须提的事情。第一件是计算机和网络。

    因为从小就爱玩电脑游戏的原因,便一直对计算机和网络的知识比较感兴趣。

    初一时对计算机系统和常用软件的操作已经非常熟稔,对计算机硬件维修知识也略知一二,我那些不太会玩电脑的并且被我指导过的同学,大都以为我是计算机高手。

    其实我只是玩得比较熟练而已。

    真正学习计算机,是到初二。我从网上买到编程教科书,自学了一个半月的C语言,刚刚有些眉目时,学校里的计算机老师突然告诉我,有一个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的存在。她跟我讲的时候是在一个中午,学校里人都走光了,就剩我呆呆地杵在那听她神乎其乎地讲,她说拿奖了就可以保送大学,我想天底下哪有此等好事,就问了许多问题,直到确认真的有人被保送到大学并且我也有可能被保送的时候,我才心满意足地回家吃冷饭。

    因为比赛要求的语言限制,我开始一边听老师讲课一边自学Pascal语言,教材是小学版还是中学版的,总之内容简单易懂,半个暑假就差不多掌握了。那段时间我算是刻苦发奋地学了计算机,直到初赛那天。初赛在本校组织举行,许多人挤在一个教室里写试卷,我写完了给旁边的人看,最后他们都过了。当然我也过了。

    初赛之后便是大量程序编写和调试的练习,渐渐地我有点力不从心,可能是数学差的缘故,有时一个算法我要很久才能想明白。又因为当时我对阅读的兴趣越来越大,就毅然地做了放弃学习计算机的决定。

    第二件必须提的是电影。我现在差不都也能算半个影迷了,观影的习惯是从初三养成的。主要的起因还是因为初三后期被高中提前录取了闲着没事干,看了不少好电影,尝到了甜头,终于到后来逐渐发现电影世界的美妙。

    一部尤其喜欢的电影是《死亡诗社》,讲的是一个老师带领一群学生反抗传统教育体制,主要体现在老师鼓励他们大胆地追求自己所爱,不要有所顾忌,还用生动的课堂教学让他们懂得诗歌之美,教导他们要做自己,要学会换角度看问题。

    这些学生成立了一个古诗人社,没事就逃个课聚在一个山洞里读读诗,各自的生活都改变了许多。

    生拉硬扯这么多,希望没惹读者你心烦。这就是我关于上学的所有心迹。

    在食堂

    文/董倬诚。

    一、排队

    “吃饭是一门艺术”,这句话是不错的,但鲜有人说出口,因为学校食堂总能把一切艺术家变成近乎疯狂的饕餮。说实话,每个人都曾见到能把食堂拦腰砍断那么长的队伍。那么,现在将这句话更正一下,变成“排队是一门艺术”,或者说,能吃到饭才是艺术之精髓。毕竟,文艺复兴总是在填饱肚子以后发生的。

    学校食堂不久前易主,从此以后打饭速度就由不得人不怨声载道,难得有人不期望天堑变成通途。我也曾困顿于食堂这广阔的斗室里排队打饭。

    选择哪列队伍,堪称一门精华的学问,既不能太长消磨时光,又要伸长脖颈探测过哪支队伍饭菜最好。我涉世尚浅,无人指点,只得看着通往玉盘珍馐的队伍变成盘山公路,又如同黄道吉日的结婚领证队伍。即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若没有艰辛等待,哪有幸福结局。

    队伍长却另有一个层面的好处,就是食堂将能成为闲暇时间的聚会场所。我便常和身列不同队伍却身处同一起跑线的战友开始寒暄,互相谴责这条屠宰场流水线一样延绵不绝的队伍,为两人不同队伍却同病相怜的悲惨境遇而几欲潸然泪下,好像在两岸大山对面遥遥相对,既在目力所及,又不是只手可触,仿佛对山歌一样你一言我一语地聒噪整个食堂,让发自内心的牢骚与客套的辱骂贡献出来,把食堂煮沸成一锅番茄浓汤。

    然而境遇偶尔会变得不同,两列队伍龟行的速度快慢总有差别,每当有好友落在自己身后了,我便难免心中同生愧疚与欢快;而自己远远落后,心中又不免郁闷,顺带怀疑自己当初“无悔”的选择。每个人莫不如此,而人生中事也大多如此,概莫能外:人的负面情绪是杀不死的,无论身处逆境还是一帆风顺。这并非能力问题,而是命运所为。

    后我终于探访得食堂中排队的俗世奇人,乃从而师之。此君唤作致远,后来也成为我的至交。早餐拌面队伍与馄饨队伍毗邻,他便掌握了一手站在卖馄饨的队伍里买到拌面的技巧,故而每次他站在我后面却总能比我先买到早餐,甚比拌面队伍里排队的人更快。从未失手,堪称神乎其技。

    致远私下教导我,要先怂恿打饭大妈为你在饭卡里把拌面与馄饨的钱一并刷掉,这样她就无法抵赖,不得不呈上拌面来;其次,要宛如走悬弦钢丝一样走在左右两列队伍中间,眼神凶狠地大声催促,以显示自己的VIP地位,便可以极早争得一碗战利品。

    经过致远多次演示,传授机要,我终于顿开,决定伸手一试,一扫少年维特的忧伤绅士范儿,勇于争先,积极进取,既买馄饨又买拌面。于是我一马当先排进馄饨队伍里边去,断不迟疑。正当我渴望大展宏图,一试身手攻陷食堂老妈子,夺取拌面之时,倏忽抬头发现打饭人已然变作一青壮年男子,膀大腰圆,穿在身上的厨师装敞开两颗扣子,袖子挽到肩膀上,隐绰可以看到刺青。

    我顿时愕然,不敢妄动。

    “要什么!”此人虽然应食堂规定戴上口罩,我仍然觉得他溅出的唾沫星子里威压重重。

    我不甘出师未捷身先死,迎阵临敌:“我……我要拌面。”

    “不卖!去旁边队伍!”刺青男斜眼蔑视我,手指向旁边队伍一指。

    我自知不敌,收刀入鞘,伴随一滴冷汗从额头流到脚底板,端起一碗馄饨落荒而逃,不敢再犯。君子之仇宁愿来日再报,也不愿折戟沉沙战死留名。

    二十一天以后,我又与致远坐而论道,致远讲到自己新发明了一种融合儒家法家道家精华加诸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七十二变的食堂排队工夫,甚至可不花时间排队而好菜手到擒来,“不是插队”,致远讲得天花乱坠犹如卖大力丸狗皮膏药的,最后补了一句。

    而我却已经不愿意再听下去了,面对这位食堂的功夫大师,我大概知道我们永远不会成为一类人,但我却永远不会知道我们之间究竟谁对谁错:也许是狭路相逢勇者胜,也许是人间正道是沧桑,致远和我来自相同的一个世界,最后走到了不同的两条路上去,这两条未知的路又都通往了不知是对是错的两个结局。故而,我想,灰色与白色之间的差别也可不辨了。

    经过食堂不懈洗礼,我已逐渐变得既不愿意与人寒暄,又不愿意坚决地排进通往美食的长队里,也不愿意为了轻快而去吃一些看上去寒酸的东西,好比自以为清高的软弱文人,只是默然排队,像我这样的,便被称作是“被食堂所厌恶的人”。

    人生其实不免无奈的。

    我的副班长小智,则属于一个“被食堂所憎恨的人”,全因为他每天只在食堂里吃两顿,既免于忍受耐力的试炼,又可以少花几个铜板。如果学校食堂当真是个屠夫,他必定要对小智怒发冲冠持刀相向了。此为后话,暂且不表。

    二、打饭

    谈及饭菜的菜品,食堂当属世上最不济。

    食堂里的稀饭只在早餐供应,其品级与打饭人的技巧有关,故而稠稀不均,有时浓如米饭,有时淡如米汤,令人心中不免惶恐,认为此等琼浆玉液莫不是酿了一条蛟龙于焉。

    而正餐的质量更加令人堪忧,厨师似乎全都酸辣不辨甘苦不分,而且四川来的打工仔居多,每餐必有辣椒,白米饭里可以吃出茴香,我等每每走进食堂都需自备凉白开以防被藏身在饭菜里的各种精彩调味品炸到的不时之需。不同时段打出来 的同一道菜pH值都可能相差甚多,有些酱爆茄子疑似加醋太多酸度过高,可以放进实验室里当盐酸用,一道香干西芹又貌似碱性太强,甚而已强到有了腐蚀性。让人不免感叹人事沧桑世态炎凉吾命将休矣!

    打饭人的技巧也需细细品鉴,若非熟练工,个个打起饭来都如同伟大的美国励志作家盲聋人海伦·凯勒,对我大喊着的菜名无动于衷,对我看见的好菜也视若无睹,真可谓是非不分哉!我便疑心,如若这些打饭人结队去抢银行,抱回来的肯定不是一麻袋一麻袋钱而是柜台里脸上扑的粉一块块往下掉的服务人员。

    然而,打饭人中也有特点突出的,除了我曾提及过的刺青男,还另有一个,被我的同学大饼称作是“火爆大叔”的打饭人。我初识火爆大叔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正是下午放课时,我与大饼结伴去食堂排饭,此一时段正是食堂里队伍最长的时候,我们正在两条相较最短的队伍之间僵持不下,大饼继而运用了他在思想政治经济课上练就的一双具有发展性眼光的火眼金睛,指着左边的一队就若有所思地讲道:“这一队!”

    我不明就里,不过仍旧迎合上去。我悄悄问大饼,此话怎讲,于我看来,两条队伍都相差无异,大饼你是怎么看出它们在发展前景上的不同的?

    大饼略得意,眼中放出欣喜之光芒,让我想到不久前我曾看到过的一只被人舔得发亮的铁餐盘发出的光芒。大饼也悄声对曰:“你看那打饭人。”

    我踮起脚尖,让眼神越过长城长的长队,远在远方的打饭人远比远方更远,已超出我的近视眼目力之所能及,我于是窘迫地问大饼:此人,谓何?

    大饼突然面色肃穆,眼神透过食堂天花板,望向不知名的虚空之中,语气中透出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味道:“此君就是——食堂传奇打饭人‘火爆大叔’!”

    我被这称号吓得踉跄一下,慌忙又问大饼:“此人,为何叫‘火爆大叔’?”

    “哈哈哈,问得好!”大饼用手抚一抚自己的下巴上还没长出来假装存在的胡须,仿佛金城武演的卧龙一样颇为自得地说,“据我研究——前段时间这个大叔刚加盟咱们学校四合集团承包的食堂,从那时起我就发现他的不同之处了:上次我去打饭,喊菜名儿时间慢了八分之一秒,这大叔就呵斥不止,可以看出他对时间流 逝精准的拿捏。虽然态度奇差,但他生气时的打饭速度却是非常之快,有多快呢?

    那比飞机快多了!有人传说他曾一边自言自语骂人一边打饭,打饭速度比其他队伍快一倍,一小时内接待过的人连起来可绕操场二圈!”

    大饼说着就拿手比画出“二”的手势,我表面上目光呆滞,心中却陡然一震,这‘火爆大叔’果然名不虚传,他不仅身在学校,学校里还有关于他的传说,莫不是有真功夫的人,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舆论造势?

    我瞬间领悟:人在江湖,只要有真功夫护身,即使不是品德俱佳,也有人会凭空慕名而来,就如‘火爆大叔’,作为一个打饭人,打出了招牌,打出了精华,打出了人生意义,他的名头为人们所熟知,人们自然会排到他的队伍里去。纵我不往,子还不肯来吗?

    果然,我环顾四周,就在我和大饼闲谈的时间里,这列队伍已经行进了一半,远比旁边的队伍要快出许多,我的心灵更被深深地震撼了。我的眼神也像大饼一样,望向那不知名的虚空,在我滞留于食堂的这些年里,食堂仿佛一本摊开的武功秘籍,已然成为了我等的精神家园。

    远方传来了“火爆大叔”精彩层出不穷的叫骂声,我攥紧手中的饭卡,满怀信心地向那儿走去。因为我深知,社会现在不需要能吃饱饭的人,能吃饱饭的人多了去了,他们需要的是能吃出花样的人。

    十五封未寄出的失恋情书

    文/琚峰。

    第一封。

    亲爱的:

    昨天跟你说要给你写情书是真的,不是说着玩。我会坚持每天给你写,但不保证坚持多少天。

    我很后悔我从前没有认真好好地为你写一些性感的情书,唯一正儿八经写的还被你当成了黄色小说,我很愧疚。倒是你给我留下了不少有意思的纸片,看了几遍我笑了几遍。你真的是一个很可爱的姑娘。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努力是否能挽回你。起初我以为完全是我的那件错事的关系,以为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像我原谅你一样原谅我。可是事实状况似乎不是这样。

    我还不想忘记你。其他一切我都不在乎了。我真的想念你。

    你跟我说过:如果我不爱你了,你还要爱我哦。不管这是不是玩笑话,我是记住了,我会听你的话,继续爱你。

    我有许多缺点,正在努力改正中。我说过我要改变,请你不要不屑。就像我说“你是唯一一个让我心痛又心动的女孩”,你一定要相信我是真的。

    第一封就写到这儿吧。心情糟糕,思路不畅。只能尽量保持着真诚。

    爱你的第二封。

    亲爱的:

    我想起来上一封信竟然少了“我爱你”这三个字,真是大不敬!我该死!

    今天一天没有上课,待在家里,很是想你。听说你过得还不错,我想这样确实还不错。

    晚上我骑车到图书馆去画“我们的故事”,这个画册的名字起的既恶俗又恶心,可是我想不到别的更切题的名称了。这个画册里画的是我回忆中我们在一起时有意思的瞬间。今晚刚开始动工。我画了三页纸,失败了一页纸,总体情况还是非常乐观的。当然这只是我主观上的乐观,实际上我画得很烂,字也写得难看。但我的心是真诚的。

    八点半图书馆关门了,我就跑到你家楼下给你喂猫,你的猫大概是饿坏了,一见到我就叫个不停。我把猫粮倒给它吃,准备离开时忽然一只大白猫来跟它抢食。

    我气得要命,却吓不走那只白猫。于是我只好蹲在那陪它慢慢吃。由于一个竞争对手的存在,你的猫吃得格外香,还发出“喵呜”的声音。

    路上我想到了那天中午,我把猫砂扛到你家,那么大一袋,只要十几块钱,真的很值。你当时好像很感动,晚上给我写了封信,现在我看了那封信也很感动。

    不知道日后你看到这封信,会不会也有感动。

    爱你的第三封。

    亲爱的:

    现在我在图书馆,很安静。我又想你了。我曾经希望有机会能带你来一次图书馆,以恋人的身分坐在一起,彼此能小声说话,就像《蒂凡尼的早餐》里那样。

    说到《蒂凡尼的早餐》我记起来你说你看不懂,不过我相信你一定看了。电影你也看了,还问我其中一幕郝莉睡觉的姿势像什么。——像你抱着我睡。

    我的第一篇童话已经写好了。你一定能给我挑出许多毛病,不知道什么时候你能看到那篇童话。校刊大概是五月刊发吧。一塌糊涂的校刊。

    你曾经说过你是自我的,梦幻的,漂泊不定的。其实我也是这样。但我会努力抓住生命中珍贵的东西,拼了命不让它飞走。

    我好像没有跟你谈过太多的我自己,现在很想这么干,但是感觉一定不同了。

    最后想说点什么呢。我爱你。这是最重要的。

    爱你的第四封。

    亲爱的:

    你好哇。王小波给他老婆写信时总是以这三个字开头。忽然想到,觉得很有趣。

    王小波长得那么丑,还能找到那样好的老婆,也算是一大不解之谜了。

    晚上你们去看电影了吧,看上去很开心。以前你老是不答应陪我去看一场电影,是为了省钱吗?真会持家。晚上我在朋友家里弹吉他,他的吉他弹得真好,不过我一定会超过他的,不用太长时间。我现在已经能弹五月天的《拥抱》了,只是不很熟练,晚上去喂猫的时候我也弹给它听了,不晓得有没有促进消化的作用。旁边小屋里的老奶奶还探头出来看了一次,她说原来是琴的声音啊,还夸我弹得好,真是不好意思。

    晚上回到家,爸爸又不在。这个时间如果能像从前一样和你待在一起,那该有多好。家里没有人感觉空荡荡的。不过我一直是孤独的,所以目前的境况尚可承受。

    无论如何,我在努力。忍着痛尝试几乎不可能成功的事的人是勇士。我知道你一定看出来我是在夸自己是勇士了。

    差不多了,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去画画册。目前完成了快一半了。下午找你送东西的时候你又没答应我确切的时间。能不能明天就送给你呢?我不知道。希望我画了那么久的画册可以让你感动一点点。一点点就够了。

    爱你的第五封。

    亲爱的:

    早上醒来非常清晰地记得两个梦。一个梦很简单已经告诉过你了。另一个梦是这样的。

    我犯了错,你离开了我。之后你回来了,带着你给我生的孩子。孩子长得很可爱,我亲了他一口然后他哭了。接着场景转到了一处类似体育馆的地方,你和你的朋友都在那里。她们都谴责我。有一个女孩说:“给他一次机会吧。”还有一个女孩说:

    “我决不同意。”我走进体育馆,经过她们所有人,来到你身边。不知为什么你赤裸着身子,并且在小声哭泣。我一把抱住你,也哭了。你先挣扎了一会儿,骂我。

    我把你抱得更紧了,你便哭得更厉害。最后你也抱紧我,向我哭诉你的委屈。那一刻我仿佛有了心理学上所说的极端体验。梦就到此为止了。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能从我这个梦里分析出好多东西,但是我没这么做,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不乐意听。

    画册本来打算今天给你的,可是你没有给我机会。我不晓得自己还能坚持多久,爱你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爱你的第六封。

    亲爱的:

    很想把给你写信变成一个习惯,据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二十一天。我才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信写了也不能给你,因为你会觉得被打扰。这种心情我十分能理解,因为我也有不爱理以前的女朋友的时候。

    今天看到你发的微博。你说你哭了很久,心里难受。我真的也很难过。我想问一声你好吗。不介意的话你可以靠在我肩上哭一哭,弄湿了衣服都没有关系的。

    不过这种事肯定只是我动机不纯的幻想罢了。是不会发生的。

    我会一直想念你的,隔着一种遥远的距离。

    爱你的第七封。

    亲爱的:

    原来我一直在错呀。我又蠢又傻,并且自己还全然不知。难怪你讨厌我。

    现在的样子不是我希望的结果,看到你那么难过,我真的心疼。也许那句话是对的,爱你就放手。之前做不到,纯粹是由于我的愚蠢和自私。我以为执着不放弃你就会回到我身边。最后却弄成这个样子,我感觉一切都是我造成的。我犯了错误,还影响了你的幸福。我真是个罪人、恶人。现在你对我,每一扇门都关上了。

    这些道理我现在想明白,大概很迟了。

    对不起。这三个字究竟有什么作用,我也不知道。

    爱你的第八封。

    亲爱的:

    今天累得不行。不想讲话。你的话即使不是说给我听的,每一个字还是会很认真地进了我的耳朵。

    这有点讽刺啊。

    晚上我没去喂猫。它会想我的。就这样吧。

    爱你的第九封。

    亲爱的:

    困的时候想到你,又会清醒许多。

    你现在正在我的隔壁。这么近的距离给你写信,真的很有意思啊。我仿佛听到了你高跟鞋的声音,还有你讲话的声音。你像是在远方。

    你穿了一件非常hot的衣服,叫我兴奋得很。就这样吧。刚刚老师走过来问我在写什么,我说在写日记。他肯定不信。

    爱你的第十封。

    亲爱的:

    终于到家了。躺到床上大概可以一下子睡过去。你也很累吧,要好好休息。

    晚上坐出租车吹风真是惬意得要命。漆黑一片只有车灯和公路两边的路灯,天上没有星星,远处的山影像是天空中被剪掉的一块。路两边有整齐的树,有农田。

    公路仿佛是没有尽头的。我把头伸出车窗外吹风,看到这一切景象,毫无顾忌地大声讲话,想象自己的声音被风带走,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我对你说了许多话,你收到没有?

    往后我也不知怎么办,就暂且先爱着你吧。你是否理解我的幽默感?

    爱你的第十一封。

    亲爱的:

    信纸用完了,可我现在又突然想给你写东西,就委曲求全地用这个日记本吧。

    今天一天都延续了昨天的状态,累到不行。上午的地理课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结果被班主任看到,下课把我叫到办公室里轰轰烈烈地教训了一顿。当时我还没睡醒,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下午最后两堂课,学生会生活部组织了一个跳蚤市场的活动。我在那边给他们拍照片,顺便带了些东西过去卖。没想到我的东西那么抢手,几乎都被买走了,净赚一百多块钱。

    学生会这种组织其实无聊得很,大部分的事情我都懒得干,毫无意义。唯一快乐的记忆就是原来搞活动时有你的陪伴。这让我想到,不论以后我做多么牛的事情,没有你在身边,总是个遗憾。

    前段时间写了几篇情绪化、个人风格极强的小说,写得不好,也很没有意思,除了关心我、想了解我的人以外,还会有谁愿意去读呢?想必连你都不会吧。

    为了使自己不至于觉得人生虚无,我决定去读王朔的一篇小说。

    爱你的第十二封亲爱的:

    你感觉好点了没有?

    昨天晚上你跟我聊了一会,你说你过的不开心,说你喝醉酒没人管,吊水也没人陪。真是心疼。你太累了,身上肩负了太多不该你一个人承受的东西。如果我刚好在你身边的话,不管你乐意不乐意,我都要给你一个结实温暖的拥抱,你得知道不是你一个人在面对这险恶的世界。

    上午有人送了一本书给我,韩寒的《我所理解的生活》。我翻阅了一遍,大都是他在网络上发表过的文章。其中有几篇写得挺好,后来我把这本书拿给你,其实只是找个借口去看你。 可惜你没收下这本书。

    我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外面风很大,远处的路灯亮得很孤惨,我望着它们发了好久的呆。

    最后我想告诉你,不管你遇到了什么,或者当你需要的时候,我都会在离你不远的地方,为你准备着。我也希望你很快地开心起来,生活其实是可以美好的。

    做你喜欢的事情,和你喜欢的一切在一起。这样的生活就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

    爱你的第十三封。

    亲爱的:

    刚刚到图书馆的时候,好像碰见你爸了。说话的声音很像,应该就是他。幸好他没认出我来。

    今天我记得带借阅卡,于是便借了两本书,龙应台的散文和电影发条橙的原着。

    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去看。一想到你思绪就断了。

    你记不记得我们一起散步的那次,中午看到远处屋顶上安静的阳光,听到对面小学的铃声。真美。

    我感觉自个儿现在变得特别煽情了,都不好意思跟你说。在《廊桥遗梦》里,我摘了几句以前的我一定会不屑一顾的话给你:

    “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就是为的这个,弗朗西斯卡。不是为旅行摄影,而是为爱你。我现在明白了。我一直是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的边缘跌落下来,时间很久远了,比我已经度过的生命要多许多年。

    而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

    爱你的第十四封。

    亲爱的:

    我正保持着微笑。我跟自己说,只有笑的时候才准写字。这样你看到的才是正面情绪。我现在笑得要比礼仪课上标准、真诚一百倍。

    Coldplay的《Fix You》中有一句歌词:When you lose something you can’t replace / when you love someone but it goes to waste / when you are too in love to let it go /我想对你说的就是:I’m too in love to let it go.

    今天发生在我们之间最重大的事件就是我给你买了吃的,然后你给我送回来了。鸭膀子送回来我可以理解,因为有H7N9嘛,但是杧果你怎么也不收下呢,难道你突然不喜欢吃杧果了?真的,我就是想让你开心,我以为好吃的会让你开心。

    再说,这样鲜美的杧果生来的使命就是应该被你吃掉嘛。被其他人吃掉,不值。

    爱你的第十五封。

    亲爱的:

    十二点已经过了。越来越想你。

    刚刚给你打了一通电话,无人接听。又是联通冷冰冰的女声。等会我再打一次,你会接吗?

    等待。第二遍。还是无人接听。只要你不关机,我会坚持一直打下去的。原来你就是总故意不接我的电话,真是急死人。还好我意志顽强,你不接我誓不罢休。

    再过一会儿我试第三遍。

    你接了。好久没有听到你电话里的声音。无比想念。我却说不出话来。温柔是不合时宜的。我还好干巴巴地硬生生地找一些蠢话来说。

    我想好了。明天去找你。这些信,你要么看,要么不看。晚安。

    爱你的当这世界改变,你是否还会抱怨

    文/路益深。

    每个人拥有的命运都不一样,每个人承受的痛苦都不一样,既然每个人都没有经历过其他人的人生,那么每个人就都没有资格评价任何人的人生。

    从淤泥里出来的莲花毕竟不多,从淤泥里出来最多的其实还是淤泥。环境改变一个人,环境铸就一个人,很多好不容易从中挣扎而出的荷叶还没来得及开花,就又被其他淤泥湮灭,他们没有招谁惹谁,但这社会就是不允许他们翻身。

    我们每个人终归都是会疲累的,当我们看不到前程,失去了希望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就只有坚持、坚持、坚持、坚持,然后爬起来,继续在社会的迷雾里碰个头破血流。

    人们说,是金子迟早会发光的,但是金子扔到粪坑里,就算还有光泽,但它也已经发臭了。我们常会抱怨,而总有人会抱怨我们的抱怨。的确,我们生活在一个史无前例的幸福和平的年代里,上天也没有捉弄我们的命运,我们有健全的四肢,正常的头脑,比起那些无法鉴赏花的美丽,无法感受太阳温暖的人们,我们的确是还不够痛苦,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要无条件忍受痛苦的理由。

    不知满足是人类的本能,在某些情况下它就是一种优势。因为不满足所以不安于现状,因为不安于现状所以谋思改变,这一路上总会有很多的艰难坎坷,这些痛苦如同大多数人类一样冷酷无情,我们跌倒了,我们摔疼了,我们哭了,我们也许会抱怨世道,抱怨出身,抱怨那些没有理由就是不想让我好过的人们,但至少,我们还会抱怨,所以至少我们还没有麻木。

    我们没曾想过用自己不如别人的身世来博得他人的同情,也不会去想用自己艰难坎坷的经历来获取任何人的怜悯。倾诉之后烟消云散,发泄结束继续起程,我们从来不是会轻易认输的人,所以出于自尊我们不会允许被任何人怜悯,我们会做的,就是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就是撞到了南墙撞塌了南墙继续向前。今天我遭人暗算了,明天我被人排挤了,但说过了,骂过了,抱怨完了,我还是会挺胸抬头毫不畏惧地准备接受下一轮更惨烈的洗礼。

    不要觉得一个人抱怨世道就是在无病呻吟,不要听到有人埋怨社会就说他哗众取宠,虽然这期间身在福中不知福和自作自受者大有人在,但毕竟还是有一小撮的人是真正胸怀大志却壮志难酬而被社会排挤在外的,至于那些抱怨他们在抱怨的人,其实也不过是想说:“他们吃的苦受的累算什么?看看我,经历了这么多风吹雨打雷鸣闪电,不是也没熬出头呢吗,要是他们成功了那才是老天瞎眼……”其实大家都是在抱怨,不要以为你在抱怨别人的抱怨你的抱怨就不再是抱怨而成为说教,就像老母鸡不会因为嘲笑别人家鸡蛋太小而就下出恐龙蛋一样。

    我会可怜弱者,但绝不会可怜比我痛苦的家伙,因为那里面有太多太多的强者在怨恨这个世道,在诅咒不公的社会,并且从没有放弃过想要打破这世俗的枷锁。

    坚强的人从不允许自己被人怜悯,即便沦为乞丐要向人伸手乞讨,也不会让自己的灵魂卑躬屈膝对人弯腰。

    既然还有人在抱怨,那这世上的幸福就还不够完整,既然还有人在愤恨,那这世上的正义就还远没有达成。那些嘲笑我们的人们,你们是否只不过是想让别人哀叹你们那同样不堪回首的出身?是否就是想得到世人的同情借此来消除自己心中的苦闷?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可以来可怜你们,我可以来倾听你们,但是在这之后呢,你们是否又会为了获得安慰而去寻找下一批的听众,或是再去嘲笑那些正面临苦痛与打击而唉声叹气的人们?

    无论你们选择哪边,我都想要告诉你们——在你们做着这些五十步笑百步的荒唐事时,这世上正有一群和你们一样却又不一样的人们抱怨着世间种种却又在努力改变,他们因为抱怨所以有了方向,因为愤恨所以有了动力,他们志愿把这个世界改变成不会再让他们抱怨的世界,而那个时候,你是否还会在这里抱怨?

    在你们做着这些五十步笑百步的荒唐事时,这世上正有一群和你们一样却又不一样的人们抱怨着世间种种却又在努力改变,他们因为抱怨所以有了方向,因为愤恨所以有了动力,他们志愿把这个世界改变成不会再让他们抱怨的世界,而那个时候,你是否还会在这里抱怨?

    彼岸无缘千年海

    文/陈页。

    梦中,我寻找千年的红线,牵引着尘封的情缘。琉纱月影间苍白了你的容颜,樱花笑,雨朦胧,陌上红尘迷醉了双眼,抚一曲断壁的瑶琴,彼岸无缘,恍如隔世,洛魂,为何我又忆起了你,亘古不变的爱意。

    初·微城

    “与君相遇知何处,两叶浮萍大海中。”

    我已不记得在这座城池生活了多少年,这里是蓝海的微城,他叫我七弦。在我睁开沉睡千年的双眼,褐瞳里倒映的便是他的笑颜。他说,我是七弦,是他的后,而他便是蓝海的王,陌泽。

    陌泽一直很温柔,他带我游览蓝海无忧谷的樱花,飞絮楼的蛟龙,暖音阁的琴曲……总是微笑地看着我的欣喜,体贴地问我是否想起过去,与他在一起嬉戏的回忆。而我颇为苦恼的摇摇头,望着绝美的景物心生熟悉,却依旧不曾记起。

    六月末,我静坐在天池旁,轻抚水波,染指微凉,月光下,水面泛冷,绘出我的倾城面容,美妙绝伦。近处传来一曲离歌悲赋,我看向池中央,红衣女子如妖般赤足在银白色天池起舞,她轻轻地唱着,媚惑的舞姿中夹杂着令人迷陷的幻术,眼皮逐渐沉重,闭眼前却看见她那妖冶的容颜上闪过一丝毒辣,她说,星海,你们注定无缘。

    恋·花海

    “海雾初开明海日,近树远山青历历。”

    蓝海上,星光下,蓝纱妙衣女子手扶瑶琴御着银白蛟龙与众魔对战,玉手轻弹,琴弦顷刻间发出绝美幻音,风中肃杀的战意映出女子倾城面容别样冷酷,众魔齐狂,蓝海星宿摇摇欲坠,铁马声起,银发男子紫金战甲带领千万冥兵护身于女子,一阵厮杀,冥天剑血染尽蓝海。她嘴角微扬,止住了千古弦音,望着眼前男子冷峻的面容眼光期盼:“洛魂,你是否会和我一样爱蓝海,陪我守护,天荒地老。”男子温柔地抚过她额间碎发,紫眸宠溺:“星海,自然,天荒地老。”

    这是梦吗,为何女子的面容和我如此相似?星海是谁,洛魂是谁,而我,又是谁?陌泽说,我是七弦,我真的是七弦吗?我不知道。

    我揉着朦胧的睡眼,看着身侧琉璃屏风心生疑惑,蓝玉殿中的言语打破了所有的幻象,我凝视着殿中的两人,银发如丝,你那冷漠的紫瞳似曾相识却不知为谁,“洛魂,我们明日成婚可好。”一句娇弱如水的喃语从殿外传来,陌泽脸上平静如波,风过,你轻扶身姿妖娆的红衣女子温柔地笑着:“星海,一切依你。”我望见她手中的蓝弦瑶琴,胸口一阵闷痛,你便是洛魂?她便是星海?为何她会在天池暖唱后藏我于此?为何她会叫我星海?而我,不是七弦吗?

    身后陌泽拥在我的腰间,淡淡的龙涎香弥漫在四周,他叹了口气,轻诉:“七弦,他们已回冥宫,你又要看到何时?”我望着微城古道两侧如玉般雕刻的樱花,暗自不语。他的指间温柔地抚着我的发丝,神情悲凉中带着恳求:“七弦,你爱我吗?”我歪着头,凝视着他那充斥着爱意的银眸,低喃:“爱,是什么?”他闭眼忧伤,他说,七弦,一切只为你,其实,你才是星海,而她,只是因我而幻化为你的月神,你的妹妹,月染。

    逝·云繁

    “云散月明谁点缀,天容海色本澄清。”

    传说,王母星河孕育了星月神灵,掌管天地,星神占蓝海,月海占天池。世人认为,星月神灵皆王母所生,却不知月染只是拾来的女婴,而我,则是星河与魔尊七绝的女儿,七弦。

    陌泽说,那日,蓝海之战守护虽成,但魔中暗自有人对我施毒梦燃,星河发现时毒已渗入心弦,你为了挽救我的性命,将体内冥丹给我,为此,你失去了万年法力,只愿陪我度过沉睡的千年,待我醒来,娶我为妻。

    我淡淡地质问,目光清冷,若你真为我,为何还要将月染幻化为我替我成婚,他的眼神闪过一丝失落,却依旧微笑着,他说,七弦,莫恨我,这也是王母的旨意,因为洛魂是魔星转世,你只能远离他。

    当你再次带领冥界神兵包围蓝海时,我才知道,千年前你对我的爱只是一场戏罢了。

    我站在蓝海之巅,仰视着你在云端的容颜,远处樱花绚烂,而我脸上胭脂微烫。

    你依旧如初,银发飞舞,仙术在指间流溯;你依旧如初,紫眸冷酷,冥宫在膝下臣服,你看向我,眼神温柔却不达尽处,你说,星海,你为何要骗我。

    我从未骗过你,月染那夜夺走了我的蓝弦瑶琴,我所有的灵力来源生生被她切断,她幻化为我的所有骗了你也骗了我。我的话还未说出,你的冥天剑却指向了我,眼神片刻的恍惚。

    嗜血的剑光刺入了心脏,剑鞘上,残血冷如红霜,我紧紧地接过因化龙而被伤的陌泽,血染红了他的白衣,妖冶心疼,泪滑过,滴落在他的鼻间。我问他,为何,为何要救我。他的手轻柔地擦去我的泪痕,苍白如雪的俊脸一如既往地笑着,他说,七弦,因为我爱你。千年前你被洛魂欺骗时,我早已爱上了令人疼惜的你,我知道,你爱的一直都是他,但他仅仅是为了蓝海的瑶琴而与你在一起,得到它后一统魔界,攻陷蓝海,称霸世界,他是万恶的魔星,是他对你施毒梦燃,七弦,你只能逃离。

    我拥着陌泽逐渐冰冷的尸体,仰天痛哭,魔光冲天,褐瞳转红,血眸如火,空中飞絮着红雨,飘落在你的剑尖,你眉头微皱,看着我的魔性血眸,你说,星海,你无法逃开,因为,这是你的宿命。

    我冷漠的血眸凝视着如今犹如战刹的你,我说,洛魂,千年了,你是否爱过我。

    你的俊脸闪过一丝迟疑,你说,从未爱过。为何我仍看见你的眼角流过一滴血泪。

    就如初遇我时,樱花树下你抚着我的蓝发,我天真地望着你,问你何为魔,你愕然地看着我的单纯,嘴角的暖笑突转悲凉,你说,星海,魔本无情。

    末·蓝倾

    “桑田海水兮如许,泡沫风灯敢自怜。”

    其实,这一切只是早已设好的结局罢了,而掌控者却是你,洛魂。

    传言,血眸之人,魔星转世,拥有看透内心的异能,甚至摧毁世界的魔力。

    我才是世间令人恐惧的天魔,而你却替代了我背负了所有的诅咒,仅仅是因为你是我的亲哥哥,七绝与魔后雪灵之子。你恨星河杀了你的母后,亦恨我夺走了你所有的父爱,包括魔界至宝——蓝弦瑶琴。这场局你已布了千年,但你从未想过,你会爱上不该爱上的我。

    玄天镜中,你沉睡在蓝海的微城,不似于我的千年时光,而是永远的长眠。

    我轻轻地抚摸着无法触及的幻象,血眸如玉般凝视着你的容颜,眼神忧伤而悲凉,我说,洛魂,我不值得你如此付出,若有来世,希望你不曾与我相遇,不曾相爱。

    那场蓝海恶战终究是你败了,蓝玉星宿魔光皆逝,你的剑血染尽了我的琴弦,妖娆绝美。你始终宠溺地看着我眼中的震惊,你说,星海,你要守护好蓝海,连带着我的爱,天荒地老。

    我依旧记得你目光中的爱意,随着你逐渐透明的身影逝去;我依旧记得,因为你的鲜血流入琴弦而让被月染施毒的我唤醒了化魔的自己;我依旧记得,你的眼神温柔,你说,星海,我并不是你的亲哥哥,我的父皇是玉帝,是他逼我恨你,却不知我也会爱,我也会为了爱你而用性命挽救被施至毒的你,星海,千年了,我爱 你,从未改变。

    如今,我独赏星空斗转移,不知沧海桑田,卧听千年情殇泪,一纸涂鸦,君依旧,情未改,痴笑樱花几许梦,暗香浅尝尘世缘,洛魂,彼岸虽无缘,蓝海却如你,我爱它,亦爱你,亘古不变。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