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获奖者佳作B卷-穿越拉普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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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客传

    文/姜羽桐。

    我生在南方的一座城池里,就是到了六月就没完没了下雨的样子。先祖是齐国有名的大夫庆封,也就有人叫我庆轲。坦率讲,我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总觉得有点土里土气的味道。现在我能够回想起来的小时候,大多是穿着开裆裤追着我们村里最漂亮的丫头阿丑跑,绕着村东头的大柳树桩玩过家家。我以为,等我长大了接我爹的班,把家里几百亩地改到我的名下成为方圆有名的地主是最美好的未来,要是再娶了村长的女儿阿丑做妻子那就是老了以后可以讲给我孙子听的故事。我常常和阿丑偷偷跑去镇上,蹲在一群乞丐旁看他们饿着肚子说着各国风情,嬉笑怒骂。

    街道上人来人往,总有小孩子不小心弄丢了母亲握着的手,手上紧紧攥着一串糖葫芦,大声哭泣在喧嚣的人群里。天黑以后,我和阿丑沿着河边的青青垂柳往家走,夕阳摊浮在水里像一只放了好多糖的荷包蛋。她有一身漂亮的花布格子小衣,在经过一大片泥塘的时候,阿丑轻轻提了裙裾,胖乎乎的小腿迈过清澈的水面。我提着一柄杨木削成的短剑,大摇大摆地跟在她后头。在暮色四合,眼前升起炊烟的迷蒙景象里,我会怀疑这一切都不那么真实。

    “阿丑,你长大以后让我娶你吧。”

    “不要。”

    “阿丑,你长大以后让我娶你吧。”

    “那你不许一个人偷偷跑出去玩,把我丢下。”

    “嗯,我保证。”

    “那说话算话,拉钩,骗人是小猪。”阿丑朝我伸出她含在嘴里的那只胖嘟嘟的指头。

    等我把阿丑的样子小心拼凑起来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盯着箐芜眼睛看了好久,箐芜早就扭过头去看墙壁上的题字。我慢慢理顺思绪,坐直身体,这样尴尬的场面并不是第一次发生。酒楼下是一条小溪流,岸边一路开着桃花,天气微寒,空气里剩留着三月特有的冰霜味道。燕太子丹将箐芜交给我做侍女已然是好一段日子的事了。我和她面对面坐的时候,在她那双眼睛里越来越看清楚阿丑小时候的模样,这也总让我失神。箐芜叫来酒保,打上一壶北方特有的烈性酒,封好口跟着我出了门。

    总能碰到这样干净清澈的午后。三月份,莺飞草长桃树花开的季节,天空与土地隔着多远的距离,空中飞过的鸟儿都能尽收眼底。箐芜跟在我后头,低了头慢慢地走。她穿着的翠绿色筒裙,束缚着她的步伐,看不到她的鞋。然而她的脸上是不离笑容的。

    在前方不远的巷弄里大约是住着这个国家里最好的乐师高渐离,他的双手能敲打出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音节。在每个晴朗的日头里,人们打他门前路过时,他就坐在窗口的席子上,击打出空灵悠扬的声音。他又是高昂着头颅的,眼珠里掺杂着淡漠的光,眉稍嘴角总藏着点刻薄的笑,有几分癫狂的意味。而很有意思的是,每每高渐离敲起音乐的时候,他门对面的一位狗屠便跟着大声唱起来。箐芜给我形容的场面常常是让我笑得无法收敛的:在对面传来空旷的音乐时,狗屠就站在流着肥油的案前,一只手执了锋利的剔骨刀,一只手背在身后时不时伸出来挥舞着。我们不知道他的名字,便只能很冒昧地用狗屠来叫他。狭长的石板街上站着这样的一位屠夫,高兴的时候或者是不高兴的时候就大声唱歌,歌声任意随性,从来没有做作的地方。而往往这时候,高渐离就会低了头笑骂一声:“这厮忒无礼了些。”

    和高渐离一起喝酒,他推开窗,冲着狗屠叫上一句:“有酒,喝不喝?”楼下这个高高壮壮的大汉就傻滋滋地摸摸后脑勺,憨憨地叫着:“就来就来。”高渐离举着酒杯顺势骂上一句:“夯货。”狗屠话不多,不多时就见他拎着烧鹅或者牛肉上了楼。他是杀狗的人,我却从来没见他吃过狗肉。也是一个怪人。箐芜坐在桌案下,做些换盏添酒的事。她不说话,只是收敛了裙裾抿着嘴笑。

    “你不走?”高渐离半眯了眼,看了看箐芜。

    “不走了,能去哪里,我早晚是要去碰见他的。”我笑笑,摇摇头。

    “也好,等你回来的时候我怕是没机会见他了。”高渐离起身,对着我的方向俯低身子,“你真的觉得这样是对的,或者说值得?”

    “值得。”我轻轻地说。

    “先去找他吧,你需要他的一件东西。”高渐离食指蘸了酒在桌上写了“桓”字。

    “快了,我没有多少时间等下去了。”我点点头,高渐离在这场屠杀游戏中看得比谁都清楚。

    高渐离便不再说话,坐在筑前打起音乐,之前一语不发的狗屠借着酒意唱将起来,他的声音粗粝悲昂,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怀着这样的感情唱歌,却也或许明白了高渐离看重狗屠的缘由。我抓着筷子敲击着酒盏给他们俩打节奏。箐芜在我身旁闭着眼睛,纤长的睫毛柔顺地微微颤动,她放在裙摆上的双手悄悄地缠绕着,像是在附和狗屠的歌声。她是个能歌善舞的姑娘。

    箐芜说,高渐离也只有在骂狗屠的时候眼睛里才没了淡漠的颜色。这世上恐怕只有这狗屠的歌才配得上高渐离的筑,虽然在整个故事里他连名字都不能留下。

    在所有我和箐芜说话的时间里,最为强烈地出现在我脑海里的,往往是大片的柳絮飘过门前小河时的莽莽画面。浑浊的天空下站着双手遮住眼睛的人们,灰褐色的土地上有畜生的脚印往远处去。空气中飞扬着白色的柳絮,像一场迷蒙的雨。

    所有我认识的人都在这灰暗的苍茫中被涂去了样貌,什么都不能剩下。仿佛隔着淡红色雾霭和一个女子说话,她看着前面,和我一句话也没有。浓雾滑入,脖颈以上我只能看到她侧面有点婴儿肥的小耳垂。不知道为什么,我常常相信那就是箐芜。

    “太子丹今天来过了,找你找得很急。”箐芜跪坐在我面前,因为低着头说话,我可以清晰地见到明灭的烛光在她脖子上摇摆,把纤细的茸毛刷上一层淡淡的金黄色。

    “他有说什么事吗?”我紧接着追问一句。

    “没有,他只是说要找你,”箐芜仿佛觉着这个回答不怎么好,她抬起头像一只优雅的天鹅,又轻轻地加上一句:“赵国败了。”这是夜里最黑的时候,窗格朝着北的房子看不到月亮的轮廓,只是落在庭院里的清凉寒光与屋子里暖色的烛火掺杂在一起明晃晃的。

    我坐在席子上,把离开家时阿爹留给我的剑取出来。我想起故乡的那条河,河边的柳树林,水里的野鸭子,夕阳将落未落时候的河面颜色。和阿丑背坐在大树下,她扎着漂亮的辫子,告诉我她最爱吃的是糖糕。身边飞着田野里的虫子,是透明的翅膀停留在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夏天的时候有蝉和青蛙蹲在青草蔓蔓的田沟里叫着。我渐渐明白柳絮飞过河塘的画面,其实是我脑海一直记挂的故乡的风景。而我总不能忘记在我背着行囊离开的时候,阿丑站在秋天的落叶里朝我看的眼神,那双因为年纪小想哭却不知道为什么而哭的眸子。背离了自己原本安定的生活,追逐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而离开,是我到现在都不能解释的事情。

    箐芜看着我,还是那样安静地坐着。我用麻布一遍遍擦拭剑身,我喜欢看上面的花纹,冰凉凉的像水一般。好久时间没有抽它出剑鞘了,剑柄处稍稍有了锈迹。

    我低头捻了布头细细蹭着,箐芜一句话没有,只是有阴影落在我肩头上。然而不多久,她到底是哭了,把眼泪一点点淌下来。

    “哭什么。”我伸手刮去她脸上的珠子,捏捏她有点婴儿肥的下巴。

    “我知道你要走了。”箐芜倔强地抬起脸看我,那盈盈的双眼就这样看着我。

    “是,我又要走了。我要去一个让我离开的地方,那里有一个了不起的男人,”

    我伸手摩挲箐芜脖子上戴着的那枚紫红珠子,在烛光下散着乳黄色光晕,“我也要了不起。”

    “是,我知道。”她又把头低了。

    天空渐显出鱼肚白,厚实的云重重压下来,落在屋脊上四周一片暗。我也是 时候去找一个叫桓齿的人了。我相信宿命。

    徐夫人匕首确实是把杀人的利器。它被摆在做工考究的木匣子里,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花纹的雕饰,柄端上简单缠绕了点粗布是唯一的装饰。我丝毫不怀疑这把匕首可以“噗”地塞进人的胸腔,刀尖挑开肋骨滑入血肉,被杀者来不及呼吸最后一口空气便倒在土地上,嗅着青草的香气。何况匕首上涂了剧烈的毒,寒凉的刀身上布着一层绿莹莹的光。那个男人若是以这种死法想来不会太痛苦。

    狗屠起身走过来,伸手攥过匕首在空气中比画几下,以他脸上的表情想来是不很满意的。果然,狗屠拧着乱糟糟的眉嚷嚷起来:“比我那把剔骨尖刀轻了不少来,不趁手不趁手。”

    然而这次高渐离倒是没有反笑狗屠这厮。他朝我看过来,轻轻叹了口气:“我早知道有这一天,没有旁的话,只是你保重。”我听见箐芜在我背后急促而慌张地退了好几步。

    “去见那王是我等了好久的。”我想了想,“我可以改变这个时代。”

    “我从来不觉得你们之间非得有个你死我活的选择,但你要去便去了,以后只我和这厮喝酒了。”高渐离大笑着指着狗屠,“我若杀人不用利刃,用我这手上的乐。”我点点头。

    狗屠走的时候是醉醺醺的,他什么话也没有,呼哧呼哧喘着大气,看了我几眼,临出门还是回来朝着我肩膀重重拍了一下。在他走下幽暗的楼梯时,我见到他的肩膀一耸一耸的。

    在街上,箐芜捧着匣子和我一起往回走。天上下着毛毛细雨,店家的酒幌子在竹竿上飘摇,空气中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身旁三两行人匆忙用袖子遮了头跑过去。我和箐芜就这样走着,雨水落在地上发出淅沥淅沥的响动,眼见的都是蒙蒙的水雾,脚下的鞋子沾了水湿漉漉地走不快。

    “如果你杀了王会怎样?”箐芜头也不抬,照旧是低了头看着步子匆匆往前走。

    “我会死。”我压低了声音。

    “你活着好不好?”箐芜的声音里有着哀求的调子,让我不忍去看她那双熟悉的眼睛,尤其是在秋天的绵绵雨里,“我那么远来找你。”我双手握住她的肩膀,感觉到颤抖,她沾了雨丝的头顶在我胸口上痛到无法呼吸。

    我抓起匕首在袖子上重重地揩了几下,去掉上面绿色的毒汁,“我不死,我把王带回来。”

    她朝我仰起头,倔强地弯曲着小拇指,“别再说话不算数了,好不好?”

    “好。”我低低地说。

    秦国的官员穿着节日的盛装站在王殿里,他们垂下手,弓着身子匍匐在王座下。

    我回头看到秦舞阳站在大殿的廊檐下瑟瑟发抖,他脸上惶遽的表情让我不相信这是个敢十二岁杀人的壮士,他的怯懦怕是会在这里送掉他自己的性命。我提着桓齿的首级,一只手持着燕国督亢地图,我必须使劲儿抓住地图中心部分,我心里明白那里藏着什么。在宫殿下脱掉鞋子的时候,我看到对面宫殿的琉璃瓦在日光的照射下金灿灿的,一群大雁扇着翅膀掠过王宫,带来一股新鲜粪便的屎臭味道。

    我低下头,依照礼节亦步亦趋地往前行,在眼睛的余光里端坐着一个服饰华丽的男子。这时候有人取了装桓齿首级的木盒子呈献给秦王,大殿里寂静无声,官员们屏住呼吸向上看去。不多时,我听到一阵尖厉的笑声,身旁的众人纷纷弯腰向他们英明的王致礼。

    “使臣,桓齿是谁杀的?”秦王饶有兴趣地向我问过来。

    “王,臣杀的。”我把腰弯得更低了。

    “好壮士!抬起头来寡人瞧瞧。”

    我站直了身子,双手高高捧起地图,在空荡的大殿中高喝一声:“王!燕国呈上督亢地图。”我仿佛看到站在大殿下的秦舞阳颤动的身体,吼出的这一声让我浑身的血液都在逆流着,心脏疯狂地搏动着。我偷视着眼前的秦王,他身材不高佝偻着背,面貌不好,但在我很长时间里都知道这是个雄才大略的王。我走上前为他翻看地图,他坐在离我不到一米距离的案台后,甚至他王冠上流苏的纹络我都可以看清。

    “大王,请看这里。”我用手指着一处,秦王果然很感兴趣地凑上来,他俯着身子来看。在视线里,秦王的身影一点点放大,一点点靠近,我安静得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呼吸的响动。我推开地图卷轴,右手执着匕首,左手顺势揪住秦王的衣襟。

    只等着我把刀尖抵到秦王的咽喉上就可以结束了。然而这毕竟是我曾经万分看重的王,不会那么平庸地束手待毙。他拼命往后一扯,我的左手上只剩下他的半只衣袖。

    我跳起来去追他,踩在王座上朝他扑去。

    宫殿里又安静了,几乎所有的人都愣在那里,他们不能够想象这是怎样疯狂的一件事情。我紧抓着匕首要揪住秦王,他拖着长长的剑绕着雕刻着图腾的柱子跑,我未必要杀他但我要抓住他,我答应过箐芜就不能食言。就在这一刻,突然有一堆瓶瓶罐罐对着我砸过来,慢动作一样在我眼睛里闪过来,我下意识侧身躲去。罐子在柱子上砸了个粉碎,遍地的碎渣子。而此刻,刚才沉默围观的众人开始高呼:“王负剑,王负剑!”我知道,自己已经晚了,秦王回头一剑将我砍翻在地。他真是了不起王。

    我瘫坐在地上,双手摸到的都是温热的鲜血,红彤彤地沁到地砖上。我将血涂抹在脸上,我闭着眼想箐芜,想燕国高远的秋天,想高渐离,想狗屠。离开燕国已经是深秋,大群大群的候鸟往南飞,易水边上有高高的芦苇遮天蔽日,在苍茫的旷野上站在箐芜。她伸手将一件灰色大氅披在我身上:“这衣服针脚很密,你仔细穿个三五年也是有的。”我见到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悄悄滴下泪来。

    就像我脸上滴下的温热的鲜血,还有廊檐下被砍翻的秦舞阳流出的血。

    秦王的宝剑其实没多久就落了下来。我只是想,我心爱的姑娘会在河边唱着我最喜欢听的歌。

    村子里住过一位教书先生,常常拄着拐杖围着河畔闲走,留一把灰白相杂的胡子。他家屋子前就是一株长得极大的老柳树,老先生傍晚时就喜欢坐在门前的空地上喝酒,醉了嘴里就胡说八道。阿爹见他有些学问就把我送到他家和他认字,为此没少受他的藤条抽打。四月份寒食节来的时候,老先生总是领了我到河边的柳树下,他认真地从树上折了柳枝,细细地插到泥土里。我靠得他近,听见他嘴里嘟嘟囔囔说着:“惜留,惜留。”

    “先生,什么叫‘溪流’啊?”我便问他。

    “呵呵,惜留也就是留不住了。”老先生从手腕上褪下一串紫红色的念珠戴在我手上,牵了我的手慢慢往回走。我抬头看他,夕阳恰好落下来,停在他的肩膀上模糊了我的视线。

    我违逆阿爹的意思执意离开的时候,正好是飘着柳絮的季节。阿丑跟在我后头,她扎着我喜欢的羊角辫,还有花布裙子。我让她回去,把那串紫红色念珠放到阿丑手心里,有鸟儿哗啦哗啦从头顶飞过,像是下了一场雨。我避开脚下的水塘往前走,背对着阿丑,后来我听到身后噼里啪啦仿佛珠子碎落在地上声音。

    “你骗人,说话不算数!我们拉了钩的,你是小猪!”我仿佛见到阿丑气嘟嘟皱起的小脸蛋,还有她的那双漂亮的大眼睛。

    也只是个爱情故事。

    穿越拉普达

    文/程琛。

    路易斯送走琼后回到小镇广场上看孩子们踢球,忽然肩膀被撞了下,他回头一看,果然是约瑟夫那帮讨厌的家伙。约瑟夫是班上最高的男生,父亲是校里的领导,没人想去招惹他,路易斯一言不发,只想离开,又被约瑟夫拽了回来。

    “嘿,伙计,别紧张。”约瑟夫不怀好意地笑着。

    路易斯的目光掠过吉姆、杰森、莫妮卡,最后又落在约瑟夫身上:“有何贵干?”

    “我听说你和琼约会?”约瑟夫笑着将胳膊搭在路易斯脖子上,个子整整高出了一个头。

    “所以?”路易斯紧皱眉头。

    “没什么要紧,聊聊天而已,不要放在心上,我的意思是,你最好放弃,我会得到她的。”约瑟夫笑得愈发张狂。

    “路易斯,不要怪我们没提醒你,没有约瑟夫得不到的东西。”吉姆搂着莫妮卡在一旁嬉皮笑脸地帮腔。

    “走着瞧?”路易斯耸了耸肩,挣脱开来,头也不回地走开,身后约瑟夫嘲弄的言语时不时灌入耳畔,“你会后悔的,伙计。”约瑟夫叫喊着,旋即消失在广场上空。

    路易斯回到家后就将自己关进顶层阁楼里,阁楼上只有两扇不能打开的玻璃窗,窗外的晚霞照亮了昏暗的空间,尘埃洋洋洒洒许久未打扫过了,路易斯被呛得咳嗽两声,远处先是响起一阵轰鸣,伴着微弱的煤油光亮驶近一辆慢悠悠的蒸汽火车,滚滚浓烟从火车头上的圆筒口中向上空翻滚。铁路沿着草原间的夹道铺设,火车刚通车不久时,总有一批好事的家伙来瞅瞅这新鲜玩意儿,好奇却也望而却步,生怕巨大的火车头将自己碾碎。后来铁路边上树起了一块白色站牌,上面用墨汁歪歪斜斜地写着:拉普达。

    下午时分路易斯就是领着琼到这儿来享受两人相处的时光,四下里没有人,只剩下阵阵微风像海浪一样拂过。琼披散着的金色长发时不时落在路易斯手上,蒸汽火车的巨大车头出现在远处的旷野上时琼下意识地挽住路易斯的胳膊,“真可怕的大家伙,不是吗?”琼说道。

    “不要怕,有我在。”路易斯顺势揽住琼的肩膀,他的脸上呈现出一副慷慨赴死的神情,他觉得他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可是总有些讨人厌的家伙来搅局,比如约瑟夫,还有他的跟班儿们。事情发生在开学初,琼的父亲因为职务调动全家一举搬迁来拉普达定居,自然而然琼也进了这所学校,说巧不巧,她的位置正好在路易斯前边,上课时垂落着的金色长发时不时将路易斯的心思驱赶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一同盯上琼的还有约瑟夫,也就是从这天起他俩成了死对头,或者更具体地说:情敌。

    事实表明,琼对路易斯的兴趣远远大于约瑟夫,这让路易斯欣喜不已,欣喜的代价就是经常被找麻烦,比如故意把嚼过的口香糖黏在路易斯的座椅上,使唤他值日,尽是些老套的手段,路易斯只能沉默,他可不想惹上麻烦。

    这大概是个特殊的日子,路易斯到学校后隐约发现周围的同学课间时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嘀咕着什么,这使他有种不好的预感。果不其然,放学时分,老师走后便有同学自发地把起风来,教室前后的门都被闩了上,正当路易斯不明就里时,琼的吃惊表情已将他拉回神来,旋即他注意到了与琼面对面站着的约瑟夫,手上是一束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玫瑰花,好事的孩子围着他们看,连窗外也挤满了人头。

    红晕渐渐爬上琼的脸颊,她抿着嘴唇微微低下头,发梢也随之垂落,约瑟夫 得意地笑着,仿佛是为了羞辱路易斯一样,他看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居高临下的味道。

    “安静,安静。”约瑟夫朝周围人喊着,这场告白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次个人秀。

    “琼。”约瑟夫轻声唤道,“抬头看着我。”

    琼挣扎了几秒,还是抬起了头,仰视着约瑟夫,没有开口。

    其他人全都隐形了一样,世界上只剩下了琼与约瑟夫,当然还有进退两难的路易斯。

    “答应我,做我女朋友。”不是询问,是一种命令式的口气。

    此刻起哄声口哨声四起,琼的双颊更红了,路易斯的脸色更白了。

    约瑟夫见眼前的女孩没有反应,紧接着将玫瑰花移到琼的手边,鲜艳的红色花蕾娇嫩欲滴。

    这场闹剧的收场就是老师闻声而来,一时好事人儿四散,约瑟夫也在其中,留下手无足措的琼和路易斯被带到办公室问话,然后路易斯送琼回家,自己到家时已经很晚了,母亲责备了几句,继而问他今天在学校过得好吗,路易斯想了想,说好,然后度过了这莫名其妙的一天。

    事后约瑟夫找过琼,据同学间的谣传,约瑟夫被不留情面地拒绝了,这才让路易斯松了口气。

    再见到他们时是在新一周的伊始,路易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约瑟夫搭着琼的香肩从路易斯面前款款走过,还不忘嘲笑般地睥睨着他,仿佛在宣告他才是胜利者。路易斯努了努嘴,没有说话,愤愤走开,一早上的课都是恍恍惚惚地度过,任凭谁上前搭话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放学后他没有按时回家,而是悄悄溜到铁路旁,倚在白色站牌的底部看蒸汽火车伴着轰鸣由远及近继而远去,巨大的噪声撞击着路易斯的耳膜,留下空荡荡的回音。

    他不记得自己是何时睡着的,朦胧中有人在呼喊自己的名字,旋即猛然惊醒,背后一身汗,路易斯刚扭过头就望见了琼的面孔,凑得很近,挂着错愕的表情,随之咧开嘴笑了,轻轻地说:“你果然在这里,跟我想的一样。”

    “嗯哼?找我做什么?”路易斯挠了挠后脑勺,向远处飘去的目光消融在夜色中。

    “不只我在找你,镇上的人都在找你,这么晚了还没回去,大家可急坏了,尤其是你妈妈,生怕你遇着什么意外,哭成了泪人儿了。”琼着急地说。

    路易斯一时语塞,回过神来,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忙不迭起身,朝琼说道:

    “那快回去吧,我们一起。”

    琼没有应答,只是乖巧地跟随着。

    “我说……”路易斯迟疑地开口。

    “什么?”

    “我不见了,你……担心吗?”

    “当然,我们很担心你。”

    “我不是指这个,你知道。”路易斯瞥了她一眼。

    琼闷声低着头不说话。

    “哦……好像前面有人,看见那灯火了吗?”路易斯转移话题。

    “快过去看看吧。”琼说。

    提着煤油灯的是吉姆的母亲,一个瘦弱纤细的女人,她看见路易斯先是一愣,马上上前将他揽入怀里说道:“小甜心,大家都急坏了知道吗,上哪儿去了。走,我先领着你们去你母亲家看看,这个可怜的女人,你可要好好向她认错。”

    路易斯痴痴地点头,一路沉默。

    路易斯家的门口已经堵满了邻里居民,人人都摆了副吊丧的神情,机械式地安慰着他的母亲路易斯不会有事的上帝会保佑这个孩子的。直到路易斯出现在众人视线里人群中方才爆发出又一轮喧杂的议论声,所有人都自觉地给路易斯让路,他会心地注视着琼,接着低着头朝母亲走去,她从啜泣中抬起头,久久地怔住了,路易斯一下子扑进她怀里,似乎这一切都圆满了,围观的人群纷纷流露出心满意足的神态,仿佛都是他们祈祷的功劳。路易斯甚至看到了约瑟夫,还有他的跟班儿们,那几个傲慢的家伙,正远远地注视着路易斯,面无表情。

    虚惊过后拉普达的居民又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一如长此以往的岁月。

    路易斯度过了个难熬的学期,虽说约瑟夫不再找他的麻烦,但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尤其是他俩成双成对出现的场合,路易斯简直想逃开这个鬼地方。

    转折发生在学期结束后的长假尾声,路易斯在二楼还没睡醒,迷迷糊糊察觉到家中有人造访,紧接着是母亲热情招呼的声音,直到琼温柔的声线飘进路易斯的耳畔时才使他顿时清醒过来,心急火燎换好衣服匆匆下楼看见琼正笑意盈盈地同母亲聊天,母亲见路易斯下楼,忙招呼他过来,说:“琼今天是特地来同你道别的,还不快跟人家聊聊。”

    “什么?道别?琼要到哪儿去?嗯哼?”路易斯迷惑地望向琼。

    “我们一家子又要搬家了,虽说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但还是挺舍不得你们的,尤其是你,路易斯。”琼轻声说。

    “搬家?再也不回来了吗?”路易斯紧张兮兮地问。

    “很难说,至少可以说,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会见不到的。”琼说。

    “哦不,那可真糟糕,你说是吗,妈妈?”路易斯懊恼地揉着头发。

    “琼是个很好的女孩,大家都很喜欢你的。”母亲慈祥地说。

    “那什么时候离开?我去送你?”路易斯迟疑地说。

    “今天傍晚,要提前到隔壁镇上去乘火车,你能来最好了,当然你愿意的话。”

    琼说。

    “可以吗,妈妈?”

    “当然!你当然可以。”

    “太好了,琼,我们现在出去玩吧,没多少时间了。”路易斯神采飞扬地说。

    “好的,谢谢伯母的款待,一直以来麻烦你了。”琼起身说道。

    “不要紧的,哦……路易斯,回来时注意安全。”

    “没问题。”

    “你说,我们还会再见面吗?”路易斯沿着穿越拉普达的铁路一直朝远方走去,旁边就是琼。

    “时候到了,自然会见面的。”琼笑得像只温顺的猫崽。

    “什么时候?我怕我会等不及。”

    “不告诉你,嘿嘿,你要一直等下去哟。”

    “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个事。”

    “嗯哼?”

    “你为什么会同约瑟夫好上呢?难不成你真的喜欢那家伙?可为什么今天不让他来见你最后一面。”

    “嗯……秘密!不准问!问了我也不会告诉你的!”

    路易斯会心一笑,忙说:“那就不问了。”

    远处的火车缓缓地开,黑腾腾的蒸汽滚滚上涌,琼不知何时已经环住了路易斯的胳膊,两人站在铁路不远处,看轰隆隆的大家伙在面前驶过,谁都没有动容,这趟火车即将驶向远方,路易斯未曾见过的远方,它也将带着琼一同离开,离开路易斯,离开拉普达。

    站台上路易斯与琼紧紧相拥,琼的父母拖着行李在车舱等着琼,真正离别的时刻来了,琼与路易斯只是安静地看着对方,似乎都在等待对方开口,但谁也没有等到。琼轻轻叹了口气,趁着路易斯愣神时吧唧一下亲在他的嘴唇上,淘气地说道:

    “这是初吻哦。”旋即转身跳进车舱内,不再回头。

    路易斯目送着火车远去,从站台到再也见不到踪影的铁路尽头。

    回家的路上天已经暗下来了,四下里静悄悄的,如同每一个寻常的往日,他却感到无比的失落,想说的话没有说出口,渐渐烂在了心里,他意识到再也没有说出来的机会,于是无可奈何的像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

    田间静极了。

    “爸爸,我们什么时候回去,这里真荒芜,什么都见不到。”女孩焦躁不安地坐在火车座椅上,淡金色的长发随意地披散着,约莫二十岁前后,窗外是不断后退的大片麦田。

    路易斯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望着窗户出神,迟愣数秒后回过神来:“嗯?我们去接你妈妈回来,好久没来这儿了,怪想念的。”

    “家乡吗?你经常提起的拉普达?”女孩问道。

    “是啊,在这儿我还遇见了一个此生难忘的女孩,在比你还小的年龄的时候。”

    路易斯说着说着就笑了。

    “你不怕母亲吃醋吗?哈哈。”女孩笑道。

    火车缓缓慢了起来,路易斯提起行李等待着车门开启,站台上的女人身着长裙戴着一顶白色草帽,她的手压住裙摆不至于被风吹起,淡金色的长发微微扬起。

    车门开了,女孩一眼认出母亲,笑靥绽放在她的脸上,路易斯也笑了,他说:

    “因为那个人,正是你的母亲。”

    迟来的幸福沿着南下的铁路一齐穿越拉普达,穿越三十年的光阴,找到了他们。

    前女友

    文/琚峰。

    在镜子刚喜欢上我的时候,她曾对我说:“你不能有太好的前女友。你要是有的话,就一定不会再有多喜欢我。”她又说:“前女友跟以前的女友的概念是不一样的。人只会有一个前女友。”而我的那个前女友就是她。

    现在我闭上眼,可以在两秒钟之内勾勒出她的轮廓。瘦削的脸,浅红的唇,深棕色并透着明朗的眼睛。她的长发是乌黑的,泉水一般地向下流淌。我甚至闻到了那发间洗发香波的气味。不论时间过了多久,我总还是觉得她真的像一面擦拭干净的镜子,清清亮亮的,映着一切我想看见的东西。

    再多给我几秒,我当然也能记起她最爱穿碎花的裙子,爱喝芦荟味的酸奶,总说稀奇古怪的成语,逻辑混乱时要靠其他人来帮助思考,安静时温软得像只猫咪,还喜欢在她家楼道的黑暗中拥抱我。

    我对她的记忆实在过于清晰,以至我不能肯定那些都是真的。但第一次见到她的那晚,我是记在日记里的,绝不会弄错。纸上有这样几行字: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一日。天气没注意。心情忧伤。

    早上八点钟起床,玩了一天电脑游戏。晚上跟朋友一起吃饭,过后在广场遇到了一群朋友的朋友。我们一起坐在草坪上聊天。那群人中有一个好看的姑娘,我好像有点喜欢她,却没鼓起勇气跟她说话,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的名字后来是经朋友得知了的,可同时也听说她正喜欢着另一个男孩。我因此放弃了对她的追求。再见到她竟是在两年后了。我们同在一所高中。那时不仅我知道她叫镜子,她也知道了我的名字。那时她也没有喜欢着任何人,于是她很快就喜欢上我了。进展顺利,恰到好处,好比在黑暗中开门,钥匙一下就对准了锁孔,精密无误地咬合。门便开了。

    对于我们没能共同拥有的那两年,她一直比我还耿耿于怀。

    在成为我女朋友后的第三天晚上,镜子就义无反顾地跟我逃了一回课。学校的门卫大爷前列腺有毛病,尿多,隔十几分钟就要去一趟厕所。我们算准了时间,趁他不在时溜了出去。

    那天晚上的天空特别黑,月光特别亮,洒在她的脸上,特别美。我带她去了城区的沿河公园,就是那个适合年轻人发展爱情的地方。河边人很少,路灯也恰好没亮,大概是坏了,漆黑一片,只有远处的住楼灯影憧憧。

    我看气氛差不多对了,便不再扯闲淡,停下脚步,侧身一把抱住她。她一点躲闪的意思都没有,我于是又实实地吻了她的唇。河风吹得我微微发抖,我看见她的眼睛在黑暗中平静地眨着。松开后,她拉住我的手,冲我笑。忽然我想起从前的那些姑娘,在第一次被我吻过之后,她们都会惊慌失措,甚至轻声啜泣。而这些反应在镜子身上一个都没有,她自然得就像耳畔徐徐吹动的风,从这时起,我才开始发现,她是不同寻常的。

    借着幽清的月光,我们找到一条木长椅坐下。后来我又独自去过几次那里,发现长椅表面添了许多刮痕,破破落落的。也许那刮痕是本来就有的吧,只是因为那晚太暗,眼睛太专注于镜子,没有注意到罢了。当时她靠在我的肩上,好像有一团火在向我燃烧逼近。

    “你究竟为什么喜欢我?”她的呢喃低语,缥缈得就像黑夜森林里飞舞的萤火虫。

    “因为你是镜子啊。”我说。虽然恨透了回答这类问题,但这句话确是来自我内心的,除了真诚以外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形容词来形容它了。

    她笑了。接着干脆躺下来,头放在我的大腿上,蜷起身子,开始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什么我是小蛇小猫小兔子啦,我会扭会爬树会蹦啦,诸如此类。如果一个正常人像这样跟我说话,我一定有一拳捶晕他的冲动。对她却没有,因为她是镜子。我想,对她我仅有温柔。

    她说:“你也不要太喜欢我。因为说不定哪天我就走了。我最终总是要走的。

    我的前世就是一只鸟,喜欢飞,让翅膀闲着我会受不了的。所以我的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她的神情是认真的。我感到她的身体里有一种清晰的野性,一种躁动的欲望。

    我被这种东西深深地吸引了。从前有人告诉我,我会厌倦于一成不变,只有飘忽不定的东西才能使我着迷。她身上就流动着这样难以捉摸的血液。可是那时的镜子只知道她是属于远方的姑娘,却不知道我的心是永远向着远方的。

    我的书柜里至今还保留着镜子送给我的两本英文书。一本是雷蒙德·钱德勒的《漫长的告别》,另一本是海明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它们各自都被我读了好几遍,除了作品本身精彩以外,当然也是有其他原因的。

    镜子爱读日本文学,大约是川端康成、渡边淳一一类。她经常向我转述她读到的故事,我却少有耐心听的时候。有段时间她似乎是读得疯魔了,连说话都学起日本人的腔调来,称呼谁都是××君,客套话少不了,骂起人来便说“你这人太不地道了”,还非要我承认,在三米之外就能感受到她身上的那种日本文学里特有的忧伤与厌倦的气息。一时间我积怨过深,无处排遣,几乎要提笔写一篇《论我的女友与日本如何有不解之缘》了。

    让我欣慰的是,在日本文学之外,她还钟情那个写《小王子》的法国飞行员。

    因此她多次怂恿我去考飞行员,说是在几万米的高空可以看到不一样的世界,等我看到了,回来能说给她听。我以视力太差为由没有去参加飞行员招生,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认为这世界就这个鸟样子,从哪儿看都一样。搞不好最后还会像那个飞行员一样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这我可不愿意,我还想要在地上陪她度过许多快乐时光。

    从前每天晚上我们互通电话时,她常常要我用狐狸、玫瑰、水井之类编故事。

    我的想象力有限,所以总让狐狸咬着玫瑰花扑通一下掉进水井。这时她便要打断我:

    “停,你听我编。”于是狐狸爱上了玫瑰,玫瑰爱上了水井,水井等待着狐狸。我觉得她的故事听上去很美妙,可惜我从来不知道结局——因为尽管不情愿,我却总是在这种美妙的催促下睡着。

    镜子说她的嘴巴是全身上下最重要的器官,并要我简述其原因。我想了想说,它肩负着两件巨大的使命。一是接吻,二是吃东西。

    她曾掰着指头跟我数过,她最爱吃的水果有杧果金橘西瓜荔枝香橙山竹,最爱吃的小吃是城西的馄饨城东的面疙瘩城北的烤肉和老城区的酸辣粉。她说的这些东西我都记下来了,并都偷偷地去吃过了一遍。

    但是在记忆里,我只陪她去吃过一次酸辣粉。那家店在城区的一条小巷里,甚是偏僻,人却很多,真是粉辣不怕巷子深。我偏偏是个吃不得辣的人。一碗粉条才吸进去两三撮,鼻尖和额头上就已沁满了细密的汗珠,还要忍不住直吸凉气。镜子则飞快地吃掉了一碗,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吃完后她对我说:“你不如我。”

    我早就辣得说不出话来,没有同她计较的力气,只是点头,简直有些神经衰弱的意味。她嫌我吃得太慢,便为我倒来凉水,又坐在我身旁,用纸巾一点点地擦我脸上的汗。她说千万不要因此觉得她是个多温柔体贴的人,她只不过是不忍眼睁睁地看着我体内的盐分流失却无动于衷而已。当时人声嘈杂,天花板上的电扇嗡嗡地转着,搅动浑浊的空气。她的那只纤纤细手,捏着纸巾,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白亮亮的。我一直忘不了这个影子。

    镜子的家在这个城市最早的一家理发店楼上,对面是一所小学,每天下午两 点钟会准时响起少年先锋队队歌,让人想起飘扬的红色国旗和升旗台旁的高大梧桐树。一天中午我在她家醒来,又听到了这首激昂的乐曲,使我的血液又流动起来。

    彼时,她正在隔壁书房弹着钢琴。

    在我睡着之前,我们躺在一起,望着天花板。她掰着我的指头,要我从头开始数那些以前的女朋友。她们的容貌渐渐模糊地呈现。隔壁班短发戴眼镜的,特容易吃醋,三个月;运动会拿过跳高冠军的,腿又长又白,可是连海明威是哪国人都不知道,三个月;重点高中那个成绩很好并且家教很严的,两个月……数完后,我跟镜子说,她们我一个都不爱。不是不愿意,是喜欢不起来。

    她忽然深情地望着我,说:“只要你现在喜欢我,就行了。”接着她跟我讲了她过去的故事。她真正地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当年她喜欢的那个男孩。他很好,他抽烟、喝酒、打架,浑身上下充满了提前来到的男人气息。他给她写情书,推开了她少女的心门。她毫无保留地喜欢上了他。

    镜子说也是在一个下午,她家没人,他连电话都没打,就醉醺醺地来敲她家的门了。他在那个下午吻了她。她说在后来的两年里,她总没能忘掉那股呛到她的酒味儿,那股不顾一切冲进她鼻子里嘴巴里的酒味儿。

    听她说这段的时候,我心里满是醋意。不仅吃现在的醋,还吃过去的醋。我想我当年为什么不把她抢过来,那样他后来就不会有机会离开她了。

    我抱着镜子,却不能告诉她我嫉妒。我嫉妒他在她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了她,又在她最脆弱的年纪刺痛了她。这一刻我妄想占有她的全部;可我纵是再有力量,也无法回到过去,弥补那些失落的时光。

    我又想起来了。她的右边嘴角有一颗痣,左肩也有一颗痣。对她身体的记忆并不十分容易抹掉。

    如同大多数美好的爱情故事一样,我们的结局也不是翩然到老。终于是应了 镜子的谶言,她成了我的太好的前女友。

    事件的起因是我一时头脑发热,同另外一个女孩暧昧不清。所有人骂我都骂得很对,我是一个不知轻重的浑蛋。是我毁了一切。

    镜子真是一个坚强的女孩,至少比我坚强多了。她跟我说分手。我在那个雨夜边哭边把雨伞踩得粉碎,像个赖皮的孩子,游戏玩输了便不愿意面对。回家之后我毅然同那另一个女孩说清原委,断绝关系,并写了一封信向镜子认错。可是她已经不信我了,她不原谅我。

    我在沉默中度过了一个月。时间也许能够拯救一切吧,我这样想。一个月后,我带着一叠情书和一束鲜花去她家。楼下的理发店顾客寥寥,学校里还在放着少年先锋队队歌。

    她开门了,我看到的是一张苍白枯槁的脸。我突然意识到,我不能抱她了,也不能再带给她爱和快乐。她问我:有事吗?

    我把厚厚的每天一封写成的情书连同花一起递给她。她皱眉收下了花,说:

    谢谢。可是你写的这些东西我是不会看的。

    我好像唤了一声她的名字,忽然觉得遥远;她的眼里尽是陌生和冷漠,好似远远地就朝我挥动着盾牌和尖刀。我找不到话可以说了,她也不愿再看见我的脸。

    她说:没有事,就再见吧。门于是轻轻地在她身后关上,挡住了我热诚而痛苦的目光。这门,大概永远不会对我敞开了。

    如今时隔一年,高考也已经结束,镜子依然是我唯一的前女友。我没有干干净净地忘掉她。不过我明白我们再也没有可能。生活中有许多东西是人力不能挽留的,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济于事。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走,然后带着关于她的记忆继续活下去罢了。

    听说她现在在另一座城市,希望她过得好吧。每当我想她的时候,我就打开窗户,望向窗外。我总是想,吹到我脸上的这阵风,一定也吹过她的裙摆,拂过她的长发,裹挟了她呼吸的味道。这样,我便了然了一点活在世上的意义。

    致家长们

    文/路益深。

    敬爱的那一大帮家长:

    这些话我本来是想等到十年或者二十年以后再对你们说的,因为现在即便是说了,在你们听来也和放屁没什么两样,但是有句话叫“是可忍孰不可忍”,你们侵犯我的原则与尊严,所以有些话我还是不得不说,这是被你们逼的,我别无选择。

    其实大家的立场已经很明白了,你们的意思就是尽全力阻止我学美术,而我就是要不惜一切代价考美院——不过这只是你们自己这么想罢了,因为我从来没有说过我要上美术学院。我只不过是学了几天素描而已,你们就编出这么一大堆故事,而且还非要让我都这么认为,然后再把我给劝回来,你们这么有才怎么不去拍电影啊?

    先不说我没想过上美院这事,就单说说你们不让我上美院这事——我想学美术到底有什么不好的,至于让你们大动干戈三番五次地向我发难?在你们眼里是不是除了重点一本毕业证就再没有好玩意了?是不是我学了美术就成了不良少年或者罪犯了?是不是只有钱才是这个世界的王道啊?

    答案是:是的。

    有句话倒是常听你们说起:“高考就是对平民百姓最大的公平。”这句话本身是没错的,但实际上它还是错了。先不说高考本身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公平,光是说提出这句话的人,他就有问题。

    没错,高考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确实是最好的生存之路,很方便,很通畅,没有那么多的岔路和大坑,你考上就是考上,考不上就是考不上,高考就是这么直白,没有任何起伏。但是高考并不是适合所有人的,就像世界上不可能存在十全十美一样,高考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从而被所有的人接受的。至于说高考不适合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我受不了这样的苦,不要对我说“要是连这点苦都受不了还能成什么大事”,因为我认为如果受得了高考的苦,那么这世上就没有什么苦是不可以忍受的了。二、我从心里否认高考,因为高考考的东西对我来说百分之九十都是在我后半生不会用到的,比如说物理化学,我发誓高考完了我下辈子都不再碰这俩玩意。

    然而呢,这点道理大家都是明白的,大家只不过是都不在乎你学的这些东西到底能不能在今后的生活中产生作用罢了,大家要的,都只是你考上一个名牌大学,然后拿到毕业证即可。就算你是学土木工程的以后去当医生也没关系,反正有了份光鲜的工作能挣钱就足够了。这就是你们的想法,我相信我没有说错。但这种想法我无法认可。

    无论什么职业都是被这个世界所需要的。要是没有清洁工,过两天你出门就得被垃圾堵死;要是没有搬砖的,都是工程师你造个房子给我试试;要是没有送外卖的,你死懒的赖在家里还不得饿死;要是没有马里奥大叔,你家厕所堵了谁给你去通?这些不起眼的小职业明明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可是你们却贬低它、看不起它,你们仗着自己读过些书,识几个字就自以为了不起,以为自己的工作光鲜照人,那些打工仔们就是垃圾、废物、不知上进,那些学艺术的就是不好好学习想走邪门歪道,那些爱动漫的就是不务正业没事瞎扯淡。我真的很想笑,可是却连苦笑都笑不出来。这个世界是从什么时候起,成了金钱至高无尚了?甚至连文学艺术这些亘古辉煌的东西都成了垃圾。

    我想,你们一定是要说:文学艺术不是垃圾,不想让你搞只不过是因为你学不成的,那不是普通人可以玩的东西。那么我想问,你怎么知道我是普通人?你们以为自己是谁,可以预见我的未来?说实话我真的不想把这封信写的跟议论文那该死的文体似的来举例论证我的观点,但我还是不得不说:爱迪生小时候被老师们认为是低能儿,结果他成了世界最伟大发明家——都不是“之一”;凡·高活着的时候穷的连裤衩子都穿不起还拿枪干掉了自己一只耳朵,但他死后他的任意一幅画都价值连城;贝多芬连听觉都没有照样是历史上伟大的音乐家创作名曲无数;就说中国的杜甫,活着的时候没人看得起他,甚至小孩子都欺负他,结果人家是“诗圣”。

    那么现在我不被你们任何人承认,谁能保证说我以后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文学或者艺术家?你们敢保证吗?你们当然敢。

    其实你们也并不是一锤子敲定我就真不能学那些玩意了,只不过你们觉得那是人生路上的一条弯路,走这条路会很辛苦,所以你们想让我考上大学以后再玩它,拿它当成一个兴趣爱好就行了。可是你们又怎么懂我呢?

    我当然知道你们是为了我好,可是你们是不是忘了,难道我还会不对我自己好吗?你们是为了我好,我也是为了我好,可是你们不了解我,而我了解我,那么到底谁应该听谁的还不清楚吗?

    说到这我不得不讲一个故事,这是三姑父一年前来初中往一中拉学生时讲的:

    有一个少年来到一个分岔路,岔路口坐着一个老人,老人说:“你走左边那条路吧,那条路好走。”可是少年说:“没关系,我还年轻,应该经历一些苦难来磨炼自己。”

    于是他走了右边。在经历了很多艰难坎坷后少年终于走了出来,他又来到一个岔路,那里也有一个老人,也对他说了相同的话,可是少年说:“没关系,我还年轻,经得起这些磨难。”于是他又选择了右边。然后同样经历了很多苦以后他又来到岔路,又见到老人,又听到了相同的忠告,又选择了相同的路线去经历苦难……不知多少次以后,少年变成青年,青年变成大叔,大叔变成欧吉桑,欧吉桑终于走不动了,经历不起了,然而他发现他这一生都在苦难中拼搏,没有任何值得回忆的事情,他终于后悔了,于是他成了下一个岔路口的老人。

    这个故事虽然很直白,道理却很深刻,当时三姑父给我讲完我就铭记于心从没忘过,并且还时不时拿出来回味回味,因为我觉得:“世界上原来还真是有自虐狂这种人啊!”

    可是三姑父却以为我忘记了,之后又给我直接或间接地回忆了两次,第一次是在几个月前劝我不要走动漫之路时,第二次就在今天下午我学素描归来之时。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回来时把画板放到屋里,就听见他对客厅里的你们之中几位讲着这个故事,后来你们还大声讨论:“开学以后就不让他学,他爱咋办咋办,咱们只要盯着他文化课,不让他干别的就行!”“对,咱们就不同意,他自己成不了事。”“就是,学什么美术啊,瞎闹,实在不行就把他那些玩意全砸了。”这明显就是他们在私下策划对付我的方案,可是我真的很想说:当时我就和你们隔了一个半米高的沙发,距你们还不到三米远……我虽然是个傻子,但我又不是白痴也不是二百五,你们这分明就是故意说给我听的好不好?做人不可以这样的,怎么能连自己家人都算计呢?

    我知道,你们一定又想说,我这样的性格将来在社会上是吃不开的。虽然我很想辩论,可是你们一定会说,我还没进入社会,所以不知道社会什么样。或者是,我把社会想的太理想化了,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我想说,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你们怎么知道我理解的社会是什么样的?

    哥哥们说我迷恋动漫已经到病态了,我不否认这点,但我想说我很清醒,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虽然我爱动漫爱到了发疯,但其实这也不过是逃避你们世界的一个方法罢了。我以前常说人绝对可以改变环境,但我至今也无法否认环境更能改变人这个事实。我今天的所有性格、思想、观点都是我所处的环境造成的,虽然我不想解释其中原因,但我还是要说,我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并不是我的错,并且我也从没认为自己错了,更没认为自己选错了路,我甚至很庆幸我所经历的一切,是它们造就了今天的我,让我真正找到了我的所爱和我的方向。但是我不是那个自虐狂,我是个极怕麻烦的人,除非对于以后真的有莫大的帮助,否则我才不会去经历什么痛苦磨难,我会躲避这些,但不是逃避,我敢于面对,更敢于拼搏。我不需要你们支持,也不需要你们理解,因为有人会支持我,有人会理解我。

    小逝和industry都说过:毕竟有毅力的人不多。而事实上,“毅力”是我最引以为傲的一个优点——从前。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变得连自己的话都可以不去遵守——要知道我是最讨厌放鸽子的人的——但是我希望我可以重拾曾经的自己,我相信我现在找到了如同我当年那样向往的梦想,所以我一定可以做到——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不管有多长、多难。

    小时候我是个特别爱吹牛的人,但是有一次牛吹爆了,结果把自己搞得很糗,自那以后我就真的不吹牛了,所以接下来我说的话绝对不是瞎扯。

    今天是我学素描的第二天,可是我的技术已经追上或是某些意义上已经超过了几个学了一年的家伙了,甚至连老师中的老大王新江都吃惊地赞叹我的进步神速。

    不过事实上,我只是觉得自己是正常的发展速度,而别人没有这样的速度的原因很简单——目的不同。

    学素描对于他们来说是上学,而对我来说是磨炼自己的地方。

    这下就不得不说说我学素描的原因了。其实我学素描真的不是为了走艺术生考美院,只不过是因为朋友吃货告诉我素描是基础,不管画什么都与素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我现在缺的就是整体构图能力和立体感,所以我想学学素描而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我的漫画画功。因为这封信是公开的,所以我就不说“我一定要成为中国最伟大画师”这样装×的话了,但是有一点我要说明,那就是我真的不喜欢素描,对那玩意没兴趣,不仅累还很枯燥,拿笔的方式我也不喜欢,所以说我真的只是为了我自己的画技才去学素描的,才不是为了考什么美院——那玩意有什么好考的,我又不画三次元的东西。

    我记得我那天刚去学的时候,王新江问我:“以前学过吗?”“没有。”“哪个学校的?”“一中的。”“学理的?”“嗯。”“多少名啊?”“54。”

    他惊,然后又问:“班里?”“年级(54啊!)”于是,他和他的小伙伴们都被惊呆了。

    说实话54这个名次真的不高,在我们这个小县城里考这么多,也就上个普通一本吧,还得说是运气好的,但是这个名次却把他们吓了一跳,再加上我的神速进步,我简直都成他们心中的传奇了。那天王新江问我:“这么好的成绩学美术干什么啊?”“为了梦想啊。”我知道如果我问那些与我同画班的高二高三学长学姐们这个问题,他们一定会回答“为了升学”,所以我也就没问。其实我真的觉得挺悲 哀的,王新江也是玩艺术的,现在我来他这学习,他知道我文化课分还不低后竟问我来这的理由,难道艺术真的向金钱低头了吗?简直是不可思议。

    而这就是我和那帮人的本质区别,我为了磨炼自己主动来学习,我全身心地投入进去,因为这是我的选择,而他们,他们为了升学才来学这个也许他们并不喜欢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这和上学没什么区别,既然上学他们都不爱上,那学画也不爱学喽,所以能偷懒就偷懒,期盼着早点下课回家。我们之间有着这样质的区别,所以我进步神速只不过是对于他们而言罢了,其实我的进步真的没什么。

    你们总说我学习有天赋,比别人都强,如果浪费就可惜了。可是你们是不是太天真了?我从来不相信天赋这东西,如果想学的话谁都可以学会,那帮人如果肯下工夫怎么可能输给我这个新手?京介说过:“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天才的,把别人努力换来的成功当作是天才之作,这是对被赞许者的一种侮辱与贬低。”所以我不是天才,也没有人是天才,我们只不过是在努力着而已,仅此而已。

    一条路,无论什么路,我觉得只有是自己选的才能走的长远。

    人生最宝贵的就是前二十年光阴,你们现在都已经没有了,而我还剩下三年。

    我真的很后悔自己开化得晚,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年的美好时光,但我不后悔,就像我之前说的,是过去造就了现在的我,所以我现在站在这里把握我最后的三年,我会把最后的三年完美地绽放给你们这群凡人看,我会证明我是对的。

    但是,一个人在他成功之前不管他说的多有道理都和白说一样,这也就是我最初不愿意写这封信的原因。可是这条规则只存在于你们的世界,我们二次元有我们的规则,我们维护着另一套法律,所以我最后还是决定把这信写下来,不是为了你们,是为了我,还有我身后的那一群伙伴们。

    这个社会是什么样子的,我真的不太想说,如果你们真的想说我不懂那我就不懂好了,只不过我想让你们教教我。教法很简单,回答我一个问题就好——我的老爸老妈,我问你们,如果我没有考上大学,我还是不是你们儿子?我的各位姑姑姑父,我问你们,如果我没有考上大学,我还是不是你们侄子?我的各位哥哥,我问你们,如果我没有考上大学,我还是不是你们弟弟?我的那些“朋友”,我告诉你们,就算考上大学我也不是你们朋友。

    无论你们给出什么样的回答,我都有一套完整的说辞等着你们,只是我不想看到你们回答“不是”,因为那样我就会下“家也是社会的影子”这样的结论,不过我也挺希望你们这样回答的,这样的话我们就趁早划清关系,大家干干净净互不打扰也好。

    我是一个固执的人,绝对的固执,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拆了南墙接着走,所以你们也不要劝我,也不要对我说教,我什么都懂。

    我们是人,就应该有人性,你们有没有我不管,反正我得有。父母把孩子莫名其妙地带到这个世上就得对孩子负责,孩子也同样得对父母负责,这是人性的一部分,所以说不管老爸老妈怎么回答我都得伺候他们后半生才行,要不我就不是人了,我不能向某些“人”学对不对?所以,今后就算我真的败了,输得一塌糊涂,我要饭也会照顾好我爸妈——这是责任,只是责任。

    但是,等到有一天,我有了女儿的时候——这里顺便提一句,虽然也想过不结婚的,但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狗屁说法),所以我还是决定,如果将来不能娶那谁的话,就去日本找一个好了,如果到时候真的没有合适的,就不用结婚了,不孝就不孝吧,无所谓。但是我喜欢女儿,所以将来我可能会领养一个女儿,或者领养一大堆女儿,那个时候——我会对我的女儿(们)说:“随便去做喜欢的事情吧,什么都不要怕,什么都不要顾忌,只要问心无愧,就算哪一天输得连裤衩子都穿不起,我会养着你(们),养你(们)一辈子!”于是,我还决定领养个儿子,我死后好让他继续养着我的女儿(们)。我觉得,这才应该是爱,只要她觉得快乐,怎么样都行。

    我真的很幸运,我遇到了很多很多了不起的家伙,他们一个一个地改变着我,使我前进、坚强,他们和你们不一样,虽然他们并不像你们那样纯粹为我好,但他们才真的是我的朋友,真的朋友。既然如此,我还是点一下名好了——当然排名不分先后——三个了不起的妹子:钟天,王驰,栾竹。我从小的死党:二涛,张震,老贾。

    我的那个团伙:根根,赢杰,小郭,远航,林麟,增辉,刘宇硕。新结交的了不起的让我十分信任与诚心佩服的家伙的团队:小逝,industry,吃货(今后还续)。

    他们都是我生命中宝贵的财富,他们还在引领着我,支持着我,理解着我。

    我并不是说你们完全是错,也并没有否认你们的说法,其实我也从没有想过不参加高考,也没有想过不上大学,只不过我觉得那些不重要而已。你们都说看动漫是不务正业,那我现在就用一句动漫里的话答应你们,那句话,是桐乃说的:“无论哪一边,我都不会放弃,因为如果放弃,我就不是我了。”我不会放弃文化课,不会放弃高考,这是我的保证,我相信,今时今刻我已经会严格遵守自己的约定了。

    精神病人

    文/王家明美。

    (1)我来看看心理医生

    原本在我想象里,咨询室应该是一偌大的或木头色或纯白色的房间并像个筛子一样漏满阳光,窗帘厚重。坐在办公椅上的医师戴着高深莫测的眼镜,从叠放得一丝不苟的文件堆中抬头莞尔:“请进吧。”当然,他一定是又高又帅还死命的温柔,一个微笑就使得原本龟龟缩缩的访客缴枪弃械。

    后来我觉得,即使有这样的男人,早被来倾诉空虚内心、寂寞难耐的富豪少妇包养了,剩下来的一定就是那种——从桌上苏醒张大嘴打呵欠,一口塞满菜叶的黄牙:“先去挂了号。”

    曾经在全市着名的精神病院附近塞了红灯,向右望正对上高楼攀着窗框向外眺的几双眼睛,虽然距离颇远还是能看到滚圆的眼黑里泛滥的憎恶。

    这让我想起有个叫格雷·贝克的记者做过的采访。事情的起源是某运送精神病人的司机中途让三名患者逃掉了。为了不丢掉工作,他把车开到一个巴士站,许诺可以免费搭车,然后把乘客中的三个人充作患者送进了医院。

    格: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时,你想了些什么办法来解救自己呢?

    甲: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格:你是怎样证明的?

    甲:我说“地球是圆的”,这句话是真理。我想,讲真理的人总不会被当成是精神病吧!

    格:最后你成功了吗?

    甲:没有。当我第14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护理人员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针。

    下面是对乙的采访:

    格:你是怎么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我和甲是被丙救出来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报了警。

    格:当时,你是否想办法逃出去呢?

    乙:是的,我告诉他们我是社会学家。我说我知道美国前总统是克林顿,英国前首相是布莱尔。当我说到南太平洋各岛国领袖的名字时,他们就给我打了一针。

    我就再也不敢讲下去了!

    格:那丙是怎样出去的?

    乙:他进来之后,什么话也不说。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

    当医护人员给他刮脸的时候,他会对他们说谢谢。第28天的时候,他们就让他出院了。

    正如曾风靡的一句话:“没准儿我们才是精神病,而精神病人才是那少数的正常人。”其实让一批人来评判一个人是不是精神有病是个非常恐怖的事情,心理医生是一批想象力丰富且怀着救世悯人大慈悲的家伙,他们可以在你一句“我没事”

    里找出三四个层面的意思,比如社交障碍、自我认知障碍、抑郁焦虑。万一你说:“我精神有病啊铁定的。”人家没准大笔一挥写下完全健康,反正挂号费也退不了的。

    《精神病人的世界》就是一本很值得一看的书,里面描写的每个“患者”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价值观,不过不为世界所融难与大流搅和。最令人战栗的是家属们宁愿相信一面之缘的医生也不愿听血浓于水的亲人自我申辩,于是被最亲近的人用一种惊恐、同情乃至看兽一样的眼神鞭打。

    我想这是为什么他们有着类似的眼神,不是痛恨不是抱怨不是绝望,而是麻木。

    (2)我去看了心理医生

    刚开进这家看起来很像医院的医院时,总觉得像是来难民所捐助物资的。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只不过抽血验尿也能和心理咨询搁在一层罢了,高一点的几层被不锈钢栏杆封得很紧密,上书:“二病区(精神病康复)”。我登时就打了个寒战,这哪是什么难民所,这是小型拘留所。说到精神病我又想打个岔了,不过我本身是个精神健康的正常人——虽然每个精神病患者都会这样重申。如果你怀疑我,恭喜你完全可以胜任心理医生职位,只不过别长太抱歉了,以免继续惊吓下一批少年。

    心理医生这称呼并不是用来显得自己有多文雅高贵,而是免除“精神病医生”

    这样令人惊悚的叫法。可惜这医院完全没有理解这一点,就像赤裸裸地将“精神病隔离区”印刷成血红色大字,将精神病诊断与心理咨询室搁在一起。你站在门口就能领受到四面八方的眼光,似乎恨不得你现场发个病冲到验尿区喝得酩酊大醉。也像我妈听说我想去看看心理医生时别扭的眼光,嫌弃却小心翼翼地问我:“你受什么刺激了?发什么精神病?”

    今天我遇到的这大哥全程戴着口罩,感觉心理疾病能通过飞沫传染似的,大概怕是在大马路上被认出来被抱着大腿倾诉或蒙着脑袋乱打。我走进他办公室的时候他第一句话倒是坐下吧,当时左边还有一家子陪老爷子来咨询的,几张相似的脸刷拉拉地把类似感同身受的目光往我脸上贴,我就特想问问大哥有没有多余的口罩防身。

    “人那么多不太好吧。”我暗示他。进了这神经科就觉得自己神经有点抽搐。

    “没事!有什么事!”大哥大手一挥,摆出个大雕展翅的姿势。

    “有事。”我翻了个白眼,意淫他口罩后面的是青菜叶还是菠菜叶。

    “行吧,我们换个地方。”他略不耐烦地将抽屉里一串钥匙取出来,哗啦啦地甩。

    所谓的换个地方就是到了对面同样简陋的“心理咨询室”,虽然隔壁就是精神病诊断,也比方才的“神经系统神经科”好听些,也不用再毗邻着血味尿味夹杂的化验窗了。

    大哥一屁股坐下:“说吧,你啥病。”

    所有对于心理医生的崇敬一瞬间支离破碎,我压下心里无数个卧槽,挤出一抹笑来:“我知道有啥病找你做啥。”

    “那你来了就是觉得自己有病嘛。慢慢说,给你一小时。”他有点不爽,拿出手机作势要计时。

    “我人格分裂!”我胡诌,特想在他说要挂号前拍屁股回家。

    “哦……”他一副了然在胸的样子,“为什么呢?”

    “我要知道我找你做甚。”我把最后两个字从脏话拧回来感觉硌得慌。

    “你平时有没有……那种觉得你不是你的情况?”他终于开始套官方话了,但这话外的意思过于直白了,精神病也知道回答是或不是分别可以带来什么。

    “要是我觉得我是你,我就多说点靠谱的。”我一旦说了是否,他捏着笔的手就要写第一句宣判词了。

    “你心情开朗些嘛。要积极一点。我觉得你哦,就是有点消极了,要知道啊,人生是充满乐趣的,你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比如啊……”他开始用极其不文艺的话解释一个似乎极其文艺的话题,我鸡啄米一样点着头,适时地露出一副“太有道理了”的表情。

    然后他又问了一大堆跟星座分析性格测试一样谁都知道该选哪个项能拿到想要结果的问题,见差不多了(虽然连十分钟都没有到),他就把我妈叫进来说:“先挂号把。做个心理测试。”然后扭回了神经科。我妈这一挂号跑了好几趟交了不少钱,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我站在验尿处,看里面几个护士一手端着金黄的试管另一只捏着一块奥利奥大声地笑。看着看着有个大妈拍了下我的脑袋:“来来来,心理测试。”

    一走进那个又湿又窄又闷的房间我就看见了刚才那个老大爷,正口头回答着“父母死了没,离婚了没”的问题,像是要参加非黄昏恋勿扰。拍过我的大妈扔给我三份调查问卷,嘴上嘬了根牙签说:“填了。”我一瞬间对她很有好感,第一是她愿意剔牙拒绝菜叶,第二是她觉得我的文化水平还是能看得懂字的。

    看到心理问卷的时候我知道我绝对是错怪大哥了,他的本科文凭还是带给他优势了的,这几张纸质的东西绝对比他的毕业论文逊。我觉得花了一百多买了三张纸真是枉费我省钱买OG的盗版,不禁开始狂躁。

    最后的结果就是轻度焦虑,大妈还诧异我为何那么快填完了所有,我没有告诉她那老大爷的回忆录实在让我不得不提前离席。

    推门出去的时候看到老大爷的家人们塞住了门口,还朝我友好地点点头。我头皮一阵发麻,正拽着我妈要回家又被大哥拦住了,他和颜悦色地跟我妈说:“她就是有点消极了,要知道啊,人生是充满乐趣的,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比如啊……”我觉他的口罩又出现了第三层意义——挡住对于烂屏台词抽搐的脸。

    “我们还要接洁洁呢。”我杵杵我妈,她似乎听得很认真。洁洁是小我一轮的亲生妹妹,还在上幼儿园。可惜大哥完全忽略了“精神病者”的发言。

    “我们还要接洁洁呢,接洁洁呢,洁洁呢,呢。”我对着大哥发连环炮。

    “要积极啊!”他还在临死挣扎着,然后终于说出正题,“要不配点药吧。”

    我们走了。转身时我突然想起今天不是星期五啊,哪儿有中午接孩子的,这谎话编的很砸。于是我又开始焦虑了,回头又看到那一家人对我焦虑的目送。我的确要认真考虑一下口罩的事情了。

    家

    文/姜羽桐。

    你要相信,一个心里有家的人,他再坏,也会存着那么一点的善。

    雨被晚风打斜了,劈头盖脸地浇下来淋湿整个队伍。阿良跟在一个大高个子后面,把头欠着,肩膀深深地塌陷下去,像要低到泥沼里似的。他握了握拳头,发现实在没什么力气,又颓然地垂下去。

    “这啥子鬼天气哟!”柱子把头窝在草帽下,嘀嘀咕咕嘟囔了几句。

    “就你话多!给老子闭嘴!”一个颇为壮实的中年汉子扭过头睃了柱子一眼,然后撸起被雨淋得湿漉漉的袖子。

    “班长,这雨怕是快停了。”赵祥抱着把被油布裹得严严实实的大刀,抬头瞅了瞅天空。部队像一条疲倦的蛇蜿蜒着向西碾去。石青色的天壁隐约透出一抹异样的红,像是被雨晕染开来一般,淡淡地扩散在整个暮色里。

    “嗯。”中年男子点了点下颔,便不再说话。雨水揪着他的虬髯稀稀落落地滴下去,沾湿胸口的襟子。

    阿良垂着头,紧抿着下唇跟在人潮中向前迈去。他的背脊唐突地隆起着,像只虾蜷缩着身子。

    蓦地,从柱子口袋里传来几声银圆碰撞的声音,虽然不大,但还是让阿良觉得背脊发冷。他缓缓地直起身子,瞅了柱子一眼。柱子这时抖了抖大衣,把帽檐转到右侧挡雨。似乎感觉到阿良的目光,柱子抬起头和阿良对视了几秒,然后咧开皲裂的唇角,露出烟黄的门牙。

    阿良没说什么,用力握了握拳头。顺势又松开了。

    部队撤出城市的时候,许多人都红着眼睛像狼般充满怒火,堆压在心头的愤怒与挫败感,一下子积蓄到崩溃的最高点。士兵们或三五成群,或成编制地沿着马路的电轨寻找发泄的地方。因为战争,街上已无行人,只剩下一间间斑驳凌乱的商店还在坚守着城市里最后的阵地。

    班长领着柱子、阿良还有赵祥四个人向大部队靠拢。天空阴霾,浓厚的雨云疯狂地积聚着,整张天幕仿佛被人戳破了胆汁,干瘪地塌陷下去。这时候,许多士兵扛着步枪,用枪托砸碎街道两侧透明的橱窗,疯狂而难以平息。

    身后忽而传来尖锐的枪鸣声,阿良忍不住回过头去。一个年轻的士兵倚着石柱,把枪支在下巴底下扣动了扳机。那么鲜艳的红色顺着衣领淌到石板上,还有白色的什么东西从头颅里咕咕冒着。整个人瘫软下去,嵌满泥土的手指无力地垂落在大腿上。那双眼睛半闭着,脸上因为恐惧、惊惶而拧在一起五官分外狰狞。

    阿良的身子刹那间俯了下去,死死地扯着赵祥的胳膊,用手猛烈地捶击着胸腔想把那团火辣辣的东西吐出来。他涨红着脸孔,双眼圆睁着望着死者。生死在战争面前本已不是多么鲜明,无数条生命啾啾哀鸣着脱离躯体,飘浮在城市上空。他们透过城市上空满满的硝烟战火,俯视着地上的战友一个个离去。平静而悲伤。

    阿良见过许多人的死。他们就像安睡了一样软软地倒下去,再不曾醒来。在这个瞬间,他突然想到自己的死法,或许就像这样的离开吧。

    娘,我想你了。

    没多长时间,阿良他们四个人就像别的士兵一样狂乱地砸开橱窗,把眼睛里 看到的东西全部捣毁。他们嘶鸣着,低吼着,像群逃离森林的怪兽撕开一切。阿良的喉咙已经沙哑,但他还是声嘶力竭地吼着,仿佛不这样不足以销毁他心里的惊骇恐惧。他不断地想起那团鲜红的血,还有那白花花的东西。

    “哗啦哗啦”,一个悬挂着东洋女人广告的商店被柱子一下子击碎,玻璃碎渣四分五裂地迸溅开来。柱子一个猛子扑进去,在杂货店里死命地敲碎所有脆弱的东西。满地都是碎片。“谁!”柱子突然大叫了一声。班长和赵祥也冲了进去。

    一个男人半抱着瑟瑟发抖的女人蜷缩在角落的柜子后面。他们怀里抱着一个五六岁女孩子,穿着粉红色花布袄,闭着眼睛躺在女人怀里。四个人支着枪对着男子,门外不时响起轰隆隆的炮火与某处坍塌的碎裂声。

    “别,别开枪!我有钱,都给你们!”男子哆哆嗦嗦地从身后抽出一只绸缎袋子,沉甸甸的都是银圆。他壮着胆子颤抖着站起来,把钱放到班长面前的柜子上,又低着头折回去抱着女人,两个人缩成一团。

    班长拿起钱袋揣进怀里,挥了挥手,柱子他们几个便往外走。蓦地,班长脚步顿了顿,转过身子望向那个睡着的小女孩。他把钱袋掏出来,摸出一把银圆,递给柱子几块,又递给阿良几块,等他想给赵祥的时候,赵祥已经出去了。班长叹了口气,把钱袋又塞给了那男人。男人没敢接,钱袋“啪嗒”一下掉在地上。

    “我们是兵,不是贼。”班长无力地说完这话,领着柱子出去了。

    阿良把手心里的银圆放到袋子里,替那面色苍白的男人掖好。他把手伸进怀里,摸索了一阵,然后紧绷着的面孔舒展开来,笑了笑。阿良握着两块皱巴巴的糖块伸过去,他轻轻地掰开女孩儿的小手,把糖果塞进去。那对男女一下子哭了起来,眼泪顺着枯黄的面颊淌下去,沾湿女孩儿漂亮的睫毛。

    窗外飞过几只小雀,透过这些小生命可以眺望大半个天空,乌黑发臭的味道弥漫着。阿良脸色变了变,他死咬着双唇,跑了出去。

    路两旁的榉树极为高大,笔直地撑上去,叶子偶尔摔落下来,在风起时飘得老高老高。阿良坐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呜呜咽咽地哭起来,背后被炸碎了一半的屋檐孤零零地立在天空下。

    阿良分明记得,那女孩儿的手没有一点温度,冰冷僵硬地握着。那分明是个死去多时的躯体,她再也不会懂得糖果的香甜。当他把糖塞到女孩子手里的时候,他突然想掼自己一巴掌:糖果、战争、小孩子、死人。这是个多么残忍的讽刺!

    “战争啊。”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声黯然的喟叹,轻飘飘地笼罩整个城市。

    阿良狠命地站起来,把保险栓“哗啦”一下子拉起来,抱在怀里走下去。

    阿良看见一个军官模样的人跑到队伍前头说了几句话。然后传来命令,停止前进,就地构筑工事。赵祥把刀插在泥地上,打着赤膊躺在地上,双眼没有纵深感地对着天空。就在一个小时前,雨水止息了,乌黑的云也渐渐散去。等到黄昏,天空里已经不大能看到雨云了。太阳没有出来,只是硬生生地刺出几根光线弥补黄昏的微光,淡淡地连成一条线,沿着远方的青黛色的山棱线此起彼伏地蔓延着。

    “都歇歇吧,好好休息一下。等到明天……”班长像被凭空掐断的蜡烛一般,突兀地止住了话。是啊,“明天”,这个触手可及近在咫尺的名词如今也变得这么奢侈了,生命真的就这么不值钱吗!

    阿良他们几个点点头,靠在土丘上喘着粗气。渐渐地,他们几个,或者说很多士兵脸上都变了颜色。眼前通红通红地张开着光,像只大嘴把满世界的东西都吞噬下去。阿良和赵祥相互搀扶着爬起来,他们的脸上抽搐了几下,一下子苍白了许多。周围传出几声撕心裂肺的吼叫声,几个士兵死死按住身旁泪流满面的战友,显得那么力不从心。有的士兵双手深深地插进湿软的泥地里,因为挣脱不了被按住的身子,只能歇斯底里地用头撞着地面,涕泪混杂。磕破的头渗出血来,沾着乌黑的泥土,褐红色的鲜血触目惊心。

    赵祥拾起刀,用尽全身的气力狠狠地掷在岩石上。所有人都知道,那不是夕阳的余晖,那是燃烧的火的颜色,此刻它腾烧在自己刚刚撤出去的城市里。烧掉被自己砸碎的物什,烧掉那些死去的士兵,还有那些活着的生命。付之一炬。

    阿良转过身去,望着北方,“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他磕了三个头。又磕了三个。

    娘,也许我回不去了。我不能。

    是夜。班长、阿良、柱子还有赵祥四下躺着。柱子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银圆,向上抛起,接住,再抛起……来回数次。赵祥一个骨碌翻过去。柱子看见了,冷笑了笑:“你以为你不拿,别人就不拿了吗!”赵祥只是侧躺着,不接话茬。

    月光不是很好,几乎看不见。阿良望着望着,突然想要是能看见家多好啊。娘,我把您的糖给了那可怜的孩子。我知道药苦,所以带了糖给您。谁知道抓壮丁,我连药都没能给您送回去。这样想着,阿良突然流下泪来。

    清凉的晚风从岸边吹过来,带着海水咸湿的味道,像极了风干后的眼泪。

    那么多的生命,就这样永远地消失了,哦,永远啊。柱子撇过头,正好看到阿良的眼泪从下巴尖划出一道明亮的弧线,垂落下来。“哟!这么大的人还会流泪呢……”

    阿良像只豹子似的,一个翻身跨到柱子身上,抡起拳头就要砸下去。班长坐在地上,吓了一跳,想扑上去已经来不及了。柱子吃了一惊,嘴半张着还没来得及合上……“我想我娘……”一滴清泪沾染了影影绰绰的月色,重重地砸在了柱子额上,凉凉的。那只拳头停在空中,阿良像是死了似的直愣愣地倒下去。

    “我们写家书吧。”班长攥着一叠纸,面无表情地说着。听得出来,营地周围时不时响起纸张的沙沙声。柱子神色一暗,他知道,“明天”大概真的近了。俄顷,他又笑了笑,起身拍了拍赵祥、阿良,“嘿,起来,写家书了!”

    认字儿的只有班长,于是大伙儿围在一起说着心里想说的话。赵祥一语不发,支颐坐着,目光呆滞。“祥子,祥子!来啊!”班长招呼着。而赵祥只是抱着刀,一动不动。

    “真想家啊。”班长双手背在脑袋上,把三封信摊在膝盖上,嘟囔了一声。

    “是啊,这打仗、死人,什么时候是个头!”柱子倚着战壕,点了根卷烟,吐了吐碎烟草,“做个老百姓,平平安安的,比啥子都强哟!”

    阿良想起老屋门前的那棵大榕树,小的时候经常爬到那上面乘凉,可凉快啦。

    爹那时候还在,他是村子里最好的猎手,再狡猾的狐狸狍子都跑不出他的手心。娘呢,她总是坐在门口,绣着阿良的藏蓝色小褂儿。阳光灿烂,从树隙间流下来,停在他的眉毛上暖暖的。小鸟欢快地叫着,家里养的母鸡咯咯迈着步子从庭院里走过,翅膀扑棱扑棱的……后来,阿良又想起了那对男女,和他们手里早已死去多时的女孩儿。他想,如果没有这场战争,就不会死人,就不会离开家,离开娘。甚至离开这个世界。阿良不是怕死,死早已经微不足道了,只是他怕娘等他,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凌晨的时候会有人来,柱子你到后面把信交给他们,他们会把信带出去。”

    班长在柱子和阿良之间看了看。同一个村子里出来的兄弟就只剩下柱子和自己了,都这么多年了。柱子抬起头,眉头紧了紧,他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什么。

    我们是英雄吗?我想不是,我们都儿女情长。但我们又有那么点儿像个英雄,你说是吧。

    天还没来得及破晓,连贯而猛烈的炮火便倾泻到阵地上,炸开的尘土铺天盖地看不清彼此的脸。飞鸟一声惊鸣,振开翅膀腾地射出了草地,没入被雨水冲洗得碧绿的山林间。日本兵扛着旗子,跟在坦克后面冲向阵地,整片土地上弥漫着炸弹的硝烟味。还有被炸焦的肉味,让人心里想呕却吐不出来,如同将“死亡”吃进了活着的躯体里。

    “柱子!怎么还没去送信!愣着干什么!把信送出去!”班长铁青着脸叫了一声,“祥子,我们得干掉那个铁家伙!”班长指着轰轰驶来的坦克吼着,声音已经不大听得见,都被淹没在这枪炮声中微不足道了。

    “哎!知道了!”柱子一把抄起信,起身便跑。倏地,他又止住了脚步,低着头从战壕里爬过来,一把将阿良揪了下去。“阿良!你替我把信送下去!送到一个穿布褂子的人手里!快点!”

    阿良迷迷糊糊从他手里接过信,又被柱子踹了一脚,“你快去!不想信寄不出去的话就跑快点!”赵祥扭过头,目光柔和地看了柱子一眼,转过头又打掉一个日本兵。

    太阳渐渐升起来了。赭红色的光在战场上显得分外的不祥,这光色冲破冲锋声、哀鸣声、呻吟声……照在那些年轻、稚嫩的脸庞上,照亮那些充满着决然表情的士兵的脸。

    阿良撒开脚向后跑去,他不敢停留,他知道他要把这些信都送出去。身后的子弹尖锐地划破空气,发出咻咻的声音。阿良奋力地跑,他欠着头,把信揣在怀里。

    只是,他并没有看到有个穿着老百姓衣服的人,一个也没有。

    他站在土坡上,回过头去看他的阵地。炮火更加密集了,鬼子一个个哇哇叫着扑上来,明晃晃的刺刀把太阳的光反射地亮了起来。阿良面如死灰,他想到昨天晚上班长看他和柱子的那眼神,还有柱子那不同于往日的举动!不!这绝不正常!

    想到这里,阿良一把揪住一个往后退的士兵,“求求你了,帮我把这信寄出去好不好!”阿良匆匆说完这话,把帽子往地上一掼,“柱子,你浑蛋!跟我玩心眼儿,老子不收拾了你!”阿良哭了,泪水直直地滴下来,他提起枪又冲了回去。

    “兄弟!你回来!前面的人都死光了……”

    生命其实没那么伟大的。

    赵祥抱着重机枪,90度角来回地扫射着,他的赤膊上流着道道血痕,应该是被击穿了个洞。然后,就在眨眼的工夫,阿良亲眼看见赵祥倒了下去。自然而然地,突如其来地。

    班长抱着炸药包匍匐着往坦克驶来的方向爬去。一枚炸弹落下来,班长的一只腿硬生生被扯落下来,刚刚从战壕里探出头的柱子被这巨大的气流又吹倒在地上。

    草地上,班长鲜红的血涌出来,灌溉了他身下的这片土地。

    柱子拎着手榴弹扑了上去,被日本兵用机枪把胸膛打了个窟窿,一句话也来不及说就倒了下去。趴在赵祥的身边,睁着那双喜欢瞥人的眼睛,没了颜色。

    阿良从土丘后头冲上来,他刚刚站稳了身躯,一枚流弹击穿他的头颅。如同他当初猜想的一样的死法,阿良仰面倒了下去。

    娘,儿子想你。

    班长,我懂,我们是兵!不是贼!柱子,你早就知道今天没几个人会活下去,对吧!班长让你活下去,你又交给了我。可我还是回来了,我很蠢对不对?那几枚银圆你都放在信里寄给你母亲了,是吧!

    赵祥,我知道你的父母兄妹都被鬼子杀死了。咱兄弟几个一块儿走吧,路上也有个伴。

    天空蓝蓝的,我望见金色的霞光透析过层层浓云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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