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道德概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几种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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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为了把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更好地为培养人、塑造人服务,在教育过程中就要处理好教师与学生的人际关系,要处理好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领导、教师与教辅管理人员的人际关系。与此同时,教师还要处理好教师与学生家长的人际关系,处理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关系。总之一句话,教师要根据教师的道德要求,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人际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运用群众的力量,才能在整体上提高教育效果。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之间关系的特点

    师生关系作为教育过程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人际关系是民主平等的,这种新型的师生关系主要表现为教师对学生的关怀热爱和学生对教师的尊敬信赖,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尊师爱生”。具体来说,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会性。师生关系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从根本上说,它的发展方向、发展状况决定于社会制度,必然受到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的制约。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师生关系也随之变化。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决定了师生都是社会的主人,彼此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他们各自有着独立的人格、做人的尊严和法律上予以承认的权利,师生平等已经成为现实。教师受国家的委托,肩负着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的重任;而学生来校学习,也应当自觉地致力于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师生关系是目标一致、完全平等的同志关系。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师生关系的本质属性。

    二是指令性。师生关系的最初确立,一般说来,并不是师生双方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是依据学校主管部门的分配和指令而结成的。这就是说,在师生关系建立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不是教师个人的主观意愿和情感,而是教育事业和学校工作的客观需要。因此,为了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就不能单纯从个人的情感出发,而必须自觉地从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克服主观上存在的障碍和客观上存在的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科学的态度去主动接近学生,了解学生,自觉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

    三是长久性。师生关系一经确立是不能随意中断的,一般情况下,这种关系至少要持续一个学期,而班主任与学生的交往则往往要保持数年。这说明,师生关系不是一种短期的、偶然发生的关系,而是一种长期的、持续发生的关系。学生在校期间,这种关系会对学生产生重大的影响;学生离校后,这种关系也还会在他们身上继续发挥作用,给他们今后几年、几十年甚至一生的发展留下深深的烙印。因此,作为教师,一定要重视师生关系,审慎地对待和处理好师生关系,决不能在这个问题上随随便便,马虎大意,掉以轻心。

    四是差异性。师生关系,尤其是中小学的师生关系,一般说来,不是同龄人之间的关系,而是成年人与青少年之间的关系。因此双方必然在思想、道德、知识、能力等各方面的水平和成熟程度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一方面为教师承担培养和教育学生的重任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也给教师了解学生、与学生在心灵上互相沟通带来了困难,甚至会造成师生之间的某些矛盾。因此,教师一定要善于正确分析师生差异,恰当处理师生矛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现代社会中,学校已不是学生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教师也不是学生获取信息的唯一源泉。因此,学生在某方面超过教师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已成为一种趋势。这种客观情况就要求教师既要看到学生有不如自己的地方,又要看到学生有高于自己的方面。这样才能正确、全面地理解师生之间的差异和矛盾,掌握处理好师生关系的主动权。

    五是可控性。在师生关系中,教师处于教育者、组织者和管理的地位。教师怎样对待学生,反过来会影响到学生怎样对待教师。因此,决定师生关系发挥水平的主要因素是教师,而不是学生。教师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自觉地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来建立师生关系,使之成为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的重要外部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师生关系是可控的,可以通过教师的调整不断得到完善。

    二、教师与学生关系的矛盾及其原因

    社会主义学校应该提倡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但是,不民主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教师不热爱学生,不尊重学生人格,缺乏道德责任感与民主作风,主观武断,过分维护教师权威,对学生严而无度,简单粗暴,体罚等等,都会造成师生关系的矛盾。因此,在师生关系中常常存在以下消极心理。

    一是冷漠心理。教师对学生不关心,上课来,下课走,只管教,不管学。教师与学生交往少。师生在心理上有一种冷漠感、疏远感,仅仅维持一般的工作关系,学生对老师敬而远之。

    二是猜疑心理。教师常常怀疑学生有意捣乱,怀有恶意;学生则猜测教师处处盯着他,想整他。学生考试分数不高,怀疑教师扣分过严,教师家访,猜疑教师向家长告状等等。

    三是对立心理。师生关系紧张,冲突不断,双方都容易被激怒。教师动辄发脾气,呵斥讽刺,处罚,甚至打骂学生。学生也常为一点小事同教师顶嘴,吵闹,甚至有意作弄教师,惹是生非,使教师难堪。

    四是失望心理。由于失望,学生对一切都假装满不在乎,分数不及格也好,教师的训斥处罚也好,写检讨、请家长来也好,都抱无所谓的样子,以此来掩饰自己内心的痛苦。教师则认为学生无可救药,自己无能为力,产生放弃态度。

    五是逆反心理。这主要是学生对教师反感所造成的。教师的话学生偏不听,不许做的事,他偏要去做;要他去做的事,他却偏不去做,与教师唱反调。

    六是庸俗心理。教师不讲原则,谋取个人私利的思想严重。如考前漏题,对学生作弊不闻不问,打照顾分。与学生拉拉扯扯,要学生为自己牟私利等等。

    师生关系中要消除这些不良心理,教师的努力起决定性作用。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努力加强自身的修养,讲求原则,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消除自己和学生的各种消极心理,缩小师生问的心理差距,建立起亲密的师生关系。

    三、教师与学生关系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

    1.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保证教育过程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教育过程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以及人的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受教育者的积极参与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向他们传授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体力,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才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师生双边活动的过程,是师生共同参与、合作的过程。因此,它的顺利进行不仅取决于教师,也取决于学生,是以二者的积极性为前提的。而这两个积极性能否充分调动起来,在很大程度上又受到师生关系的制约。对于学生来说,凡是和他们关系好、感情深的教师所给予的教育影响,即使是严厉的批评,他们也认为是老师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因而能够愉快地接受。如果师生感情相体,关系不好,那么同样的教育影响,学生给予的反应往往是不理睬、不相信、不行动。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参与教育过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样的道理,师生关系好对教师也是一种激励,它会促使教师更加努力地工作,并以工作中体会到一种特殊的幸福而愉快;反之,教师就会感到内心不平衡,从而影响其积极性的发挥。这一点已被教育实践充分证明。所以我们说,没有良好的师生关系,教育过程往往只是一个空架子,很难产生预期的教育效果。这一切说明,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2.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师生关系不仅仅是一种人际关系,同时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因素,是一本活的教科书。它对学生在思想、道德、心理和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是任何有声教育所不能代替的。

    第一,良好的师生关系有助于学生自尊、自爱、自强不息,形成主人翁意识。一般来说,如果师生之间是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彼此相互尊重和信任,那么学生每天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往往就会感受到一种做人的尊严,从而对自己充满信心,乐于施展自己的才能,愿意参与教育过程。他们能够经常意识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人,是班级的主人,进而激发起主人翁的责任感。这种意识如果能够不断地得到强化,最终就会作为一种思想品德植入学生的精神世界,成为他们参与学校生活和参与未来社会生活的一种准则。可见,良好的师生关系可以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良好的师生关系有助于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感的培养。教师热爱学生,学生对教师有着深厚的感情,这本身就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这种道德情感会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气氛,不断地对学生进行陶冶和感染,使他们渐渐懂得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应当是一种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的关系,而不应当是一种相互利用、相互欺诈、相互倾轧的关系,这样,他们就会逐渐形成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正确认识和信念,从感情上不断扩大爱的范围,学会把自己的爱奉献给别人,懂得应该把个人同他人、同集体、同祖国紧密联系在一起,进而更自觉地把对祖国、对社会主义、对人民的爱落到实处——努力培养自己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可见,良好的师生关系可以为学生爱的升华奠定比较牢固的感情基础。

    第三,良好的师生关系有助于学生形成比较完美的性格。学生每天都在班级里生活,师生关系对于他们性格的形成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源。如果师生关系好,学生就会心情舒畅,情绪乐观,积极稳定,感到生活的乐趣、有希望,从而对人、对己、对周围环境抱有一种积极的态度。比如,关心集体,助人为乐;主动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认真负责,不怕困难;相信自己有能力、有价值,能够经受失败和挫折的考验,等等。这些特点经过不断强化,就会被逐渐地固定下来,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倾向,成为学生性格的一部分,如热情、诚恳、与人为善、乐观、有毅力等等。可见,良好的师生关系还可以为学生健康性格的形成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第四,良好的师生关系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的效果。如果师生之间心理相容,感情真挚,学生对教师就会更尊重,对教师的教学也更易于接受。当一个学生来到集体之中,亲身感受到有一种轻松、愉快、亲切的气氛在师生之间洋溢的时候,他就会保持积极的情绪和强烈的求知欲望,思维清晰,反应敏捷,获取知识当然也就能够比较迅速和有效。即使学习上遇到了困难,他也愿意动脑筋、想办法去解决,因为他把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看作是一件愉快的事情。由此可见,良好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学生智力的发展,能力的提高,创造性的增强和学习自觉性的激发;有利于学习效果的提高。

    综上所述,师生关系是一种无形的、潜在的教育因素,它制约着学生接受教育的程度,影响着教育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正如赞可夫所说:“就教育工作的效果来说,很重要的一点是要看师生之间的关系如何。”因此,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意义十分重大。

    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一、教师与教师之间关系的矛盾分析

    (一)教师之间关系的一致性

    在社会主义学校里,一般来说,教师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广大教师都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繁荣而共同努力工作。就其实质来讲,教师之间的关系是根本利益一致的同志和朋友关系。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目标一致。每位教师都以“三个面向”为出发点,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的培养目标,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正是教师们这一共同的愿望和目标,为教师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形成“教育合力”奠定了基础。

    2.教师是非标准一致。党和国家为教育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这些方针和政策,是评价一个教师教育质量高低的依据和标准。正是这统一的质量标准,使教师们拥有了共同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教师之间认识容易形成统一,步调容易达成一致。

    3.相互依赖性强。学校教育是群体性的教育活动。教师虽然在工作和学科教学中有所分工,但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每门学科的教学质量都直接影响其他学科的教学质量,每项工作都关系到学校其他工作。例如,数学课提高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必须有助于提高其他学科的教学质量;班主任加强了学生的理想教育,形成了学生良好的学习动机,对学生学好各门课程都会有积极的作用。这种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作用,要求教师之间团结协作,携手共进,从而密切了教师之间的关系。

    (二)教师之间关系的矛盾性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教师之间是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同志式关系。但并不是说,教师之间就没有矛盾,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对学校的冲击,使教师在人际交往中也会时常产生隔阂和矛盾。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劳动分工而产生矛盾。教师劳动的分工是由学校的性质、任务以及教育对象全面发展的要求所决定的。只有在内部分工不同的教师集体共同努力下,才能完成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任务,因而分工带有必然性。但是,分工又可能造成教师之间的矛盾。每个教师都有自己专门的任务,这就容易造成一种错觉,似乎一个教师工作的成绩完全是由于自己主观努力的结果。因此,在对工作进行评价时,往往容易过分地肯定自己的贡献,而忽视或否定其他教师的作用;或对其他教师的工作采取不闻不问、不关心的态度,这就容易造成教师之间的矛盾。

    2.因个性差异而产生矛盾。教师集体一般是由不同年龄、不同专业、不同阅历和工作经验的教师组成,加之每个教师的兴趣、爱好、需要以及道德修养等的差异,在教育实践中,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在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存在认识上的分歧。而这种分歧常常会导致教师之间产生隔阂或造成不团结的现象。

    3.因以往积淀下来的有些不良习气影响而产生矛盾。由于受旧社会知识分子“文人相轻”的坏习气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观念的影响,一些教师片面地追求个人威信,有意无意地贬低或损害其他教师的威信,甚至为了个人利益。挑拨离间,互相拆台。这种坏习气的不良影响,还在继续侵蚀着部分教师的灵魂,影响着教师队伍的团结。

    4.因不能正确地对待竞争而产生矛盾。改革开放,需要在各行各业中引入竞争机制,竞争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显著特征。竞争就是要打破吃大锅饭的传统心理与做法,重新调整利益分配的格局,使每个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作贡献。但是,有些人片面地理解竞争,认为竞争就是排斥他人,抬高自己,这样自己才能独占鳌头,取得优势。特别是遇到提升、评职称、加薪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这种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现象就更加突出。这种做法带来了教师之间的不团结。

    5.因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不同而产生矛盾。由于教师之间在知识、能力、道德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学生对教师就会形成不同的印象,从而形成学生对教师评价的差异。但是,由于学生知识经验的局限,对教师的评价不可能完全做到正确、客观,这就容易使有些教师产生误解。尤其是不太成熟的教师,容易在教师之间产生猜疑,怀疑别的教师是不是在学生中搞了什么小动作。有时即使学生的议论是对的,也因有的教师放不下架子,不但不反省自责,反而迁怒于人。这种种因素都容易造成教师之间的不团结。

    二、教师发展个人才能的意义和要求

    (一)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发展个人才能的道德意义

    1.教师维护集体利益的道德意义。社会主义社会是与公有制相联系的,在这种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道德关系,其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灵魂和核心,是衡量个人行为和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它要求教师把集体作用摆在最重要的位置,要关心集体。这正是集体主义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师徒不同于历史上各个私有制社会师徒的显著特征。

    要培养社会主义的一代新人,教师个人修养如何关系极大,但教师集体的力量则始终属于首位。对一所学校来说,因为教师个人有进有出,而教师集体才是学校积累起来的精神财富的保存、传播、继承和发扬者。正如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的那样,没有一个真正的教师集体,教师工作起来就会感到很吃力。这就说明,如果在教师集体中,每个教师能够相互学习,彼此帮助,尤其是青年教师,就能大大缩短成长的时间。从这个意义上讲,教师集体又是青年教师成长的摇篮。苏霍姆林斯基还说,如果教师集体本身缺乏求知欲,那么教师的任何语言和教诲都不能唤起学生的求知欲。为了培养学生集体,我们就要培养自己——教师集体。不难看出,教师集体是教育学生的重要力量,所以教师集体的作用是巨大。如果在一个学校里,教师只顾个人利益,相互关系不协调,该通气的不通气,该联系的不联系,各行其是,各搞一套,就必然会破坏教育工作的一致性,使学生无所适从。教师之间的“内耗”,必须带来教育质量的下降。因此,必须把集体作用放在首位,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是教书育人事业的需要对师德提出的要求,是教师的基本行为规范。

    2.发挥教师个人才能的道德意义。教师发挥个人才能的道德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是教师充分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和途径。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产品还未达到极大地丰富,在生活资料的分配上,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劳动者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把劳动作为谋生的手段,劳动者只有通过自己的劳动,才能获得物质利益上的满足。教师作为劳动者,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劳动报酬的追求。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教师要想充分实现个人利益,就必须付出自己的劳动。一般来说,付出劳动的多少,与获得利益的多少是成正比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竞争机制的引入,大锅饭的打破,为教师个人才能的施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天地,为勤奋工作的教师获得更多的个人利益创造了条件。

    第二,是振兴教育事业,实现“四化”的需要。“四化”需要人才,人才需要教育,教育需要教师。教师充分发挥个人才能,其目的是为了振兴教育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也就是说,教师充分发挥个人才能,对于提高民族素质,实现“四化”有密切的联系。同时,教师充分发挥个人才能,在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过程中,使自己的劳动得到社会的承认,并得到相应的报酬,来满足自己正当的物质、文化需要,从而充分实现个人利益。

    (二)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发挥个人才能的道德要求

    1.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学校里,教师集体利益和教师个人利益是辩证统一的。个人利益的实现和个人才能的充分发挥,必须依靠集体事业的发展,以集体利益和集体奋斗为前提;集体又是由个人组成,没有教师个人也就没有教师集体。集体主义原则要求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把社会的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使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自觉地使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要使每一个教师真正认识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就要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在实现集体利益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个人才能,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使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辩证地统一起来。

    2.正确处理个人奋斗和集体奋斗的关系。教育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它一方面需要教师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和巨大创造力,为集体的奋斗和创造作出贡献;另一方面又要求每一个教师把个人的奋斗和集体的奋斗统一起来,把个人奋斗融合于集体奋斗之中,只有这样,教师个人的聪明才智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的自由。”教师的个人奋斗只有依靠集体的奋斗,才能从集体中吸取知识的营养,受到集体教育信念的鼓舞,使自己的工作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学校教育的实践也证明了,只有集体才能提供每个人发挥才能的舞台;只有集体才能为每个人的才能提供必要条件;只有集体才能排除不利于个人才能发挥的阻力和障碍。集体主义能够使人们主体性、能动性更持久地发挥,当一个教师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为个人,而且为包含着个人的集体而奋斗时,不论遇到什么情况,顺利还是挫折、成功还是失败,都会以更大的勇气奋力前进。总之,教师的个人奋斗既要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能和创造力,又要依靠集体的力量才会取得成功。

    3.正确处理好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的关系。荣誉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人们履行社会主义的道德行为和义务的肯定和褒奖。学校荣誉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是鼓励学校中每个成员奋发向上,为达到其更高目标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每个教师都有维护它的义务。为了鼓励教师个人为教育事业建立功绩,教师个人的荣誉和自尊心无疑要受到保护和尊重。但是,教师个人荣誉总是离不开学校和其他教师的贡献。所以,教师要恰当地估价自己的成就,把个人荣誉看作是学校荣誉的体现和组成部分,学校集体荣誉是个人荣誉的基础和归宿。在这种原则指导下来积极争取个人荣誉,这是教师维护学校集体荣誉的一个重要方面。教师要正确地处理好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的关系,必须树立校荣我荣、校耻我耻的荣誉观。严守学校纪律,关心学校前途,反对个人主义,自觉维护学校的团结和荣誉,在集体成就中实现个人价值,把“学校光荣我光荣,我为学校添光荣”变为自己的自觉行为。

    教师与学校其他人员之间的关系

    一、教师与学校领导的关系

    (一)教师与学校领导的关系及矛盾分析

    在学校集体中,教师除了要处理好教师之间的关系外,还要处理好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的关系。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具有相同工作目标的同志关系,另一方面,学校领导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对学校工作担负着领导责任,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关系又是上下级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教师和学校领导由于各自在教育活动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强调的利益范围不同,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角度不同,常常会产生矛盾,产生矛盾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认识上的不同而产生的矛盾。教师和学校领导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出发点是不尽相同的。教师往往更多的是从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班级、自己的学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在学校领导面前,他是班级利益的直接代表者,总希望学校领导的决策符合这一利益,因而往往把是否有利于本班的利益作为衡量学校领导决定是否正确、公正的标准。而学校领导在考虑问题时,则主要从整个学校工作的全局出发,因而常常不能完全照顾教师个人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各持己见,就会产生矛盾。

    2.由于职责不同而产生的矛盾。教师和学校领导的职责是不同的。作为一名教师,一般只对一门课、一个班级或几十个学生负责。作为学校领导,他既要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负责,还要对上一级领导机关负责。对于这种必要的分工合作关系,如果双方不能正确加以理解和认识,缺乏集体主义精神和主人翁态度,就可能产生矛盾。

    3.由于作风和态度上的问题而产生矛盾。从学校领导来看,学校领导正确认识领导和教师的关系,尊重、信任和关心教师,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如果领导缺乏民主,不能以身作则,就可能导致与教师关系的恶化。从教师方面来看,如果教师工作责任感不强,对学校领导安排的工作挑肥拣瘦,敷衍应付,消极对抗,对领导者工作中的失误袖手旁观、幸灾乐祸,过分计较名利。这些都会导致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发生矛盾。

    (二)处理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关系的要求

    作为教师,要正确地处理好与学校领导之间的关系,就必须按照教师道德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1.服从领导,支持领导工作。学校领导是学校集体的代表,是“教师的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处于指挥者的地位,对办好学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教师必须正确对待学校领导的工作。首先,要自觉地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关于工作的正确安排,主动接受领导对自己工作的监督和考查。其次,要真心诚意地支持领导,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积极为领导开展工作出主意,想办法。在具体工作中,当领导者的意见与一些群众发生矛盾时,若领导的意见、办法对,就要站在领导一边,全力支持领导,耐心做好持不同意见的教师的工作;若领导者的意见不对,就要向领导提出改正的建议和办法。绝对不能置工作损失而不顾,甚至为讨好领导干部而阿谀奉承。

    2.协助领导,勇挑重担。由于领导工作是做人的工作,这就决定了教师劳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即使领导做出了正确决策,实行起来也会遇到很多困难。这就要求教师要有勇挑重担的精神,积极主动的做好实际工作,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把领导正确的思想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教育成果。

    3.理解领导,体谅领导的实际困难。在日常工作中,学校领导经常会遇到一些难于处理的事情,尤其是涉及评职称、提干、加薪、评选先进等个人利益问题时,教师要理解领导的难处,设身处地的去体谅领导。对领导的要求不能太高、太急,任何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十全十美的人并不存在。因此,教师对领导不能求全责备,要善于发现领导的长处,维护领导在群众中的威信。即使对领导有意见,也要把问题摆在桌面上,平心静气地和领导交换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领导和教师之间的亲密关系。

    4.监督领导,关心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是教师集体的共同责任。每个教师都有义务对学校领导不符合党和人民利益以及不符合教育规律的行为,提出善意的批评意见,真心诚意的帮助领导总结经验,提高领导水平。对领导搞不正之风,严重危害集体利益的行为,要敢于斗争。特别要强调的是,教师监督领导工作,关心学校发展时,应具备一种挫折心理,也就是要能经受挫折或失败的考验。当自己正确的动机受到怀疑,正当行为受到指责时,既可以向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又要冷静沉着,正确对待,不要灰心丧气,消极悲观,感情用事。

    二、教师与教辅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一)教师与教辅管理人员关系的分析

    1.教师与教辅管理人员关系的一致性。在一个学校中,除了教师和学校领导外,行政人员、后勤人员也是学校集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办公室人员、图书资料人员、党政工团干部、教务、总务后勤工作人员等的支持和配合,学校这部“机器”就不可能正常运转,教师的教学科研任务也不可能顺利完成。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教辅人员的管理下渡过的,他们所进行管理的本身对学生也是一种教育。教辅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水平对学生潜移默化地产生着影响。教师必须对教辅管理人员的作用有客观公正的认识,在与他们交往的过程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用结协作,形成“教育合力”,实现教育目的。在社会主义学校里,无论教师、领导和教辅人员,都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培养“四有”新人,其目的和出发点是一致的。在学校,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分工不同,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这种一致性和平等性,是教师与教辅管理人员关系的本质和主流。

    2.教师与教辅管理人员关系的矛盾性。教师与教辅管理人员的关系,除了从主流上、本质上看具有平等性、一致性外,还有矛盾性的一方面。之所以如此,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因相互缺乏理解而产生矛盾。在学校一部分教师中,对学校教辅管理人员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认为自己的工作最重要、最辛苦,而不尊重学校其他教辅管理人员的劳动;一部分教辅管理人员,对教师劳动的性质及复杂性缺乏了解,因而在为教学服务、教师服务方面不能做到及时、主动、热情、周到。由于相互之间缺乏理解,在住房分配、奖金发放、表彰先进等方面就容易发生矛盾。

    第二,因相互配合不利而产生矛盾。在学校一部分教师中,存在着不尊重、不平等的对待教辅管理人员的观念,不了解教辅人员工作的困难,往往对教辅人员提出过高的要求;有的教辅管理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不高,缺乏为教学服务、教师服务观念,认为自己的工作低人一等,不能做到主动地与教师配合。这样就容易造成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之间的相互指责,相互埋怨,造成相互之间的矛盾。

    第三,因教师个人需要不能满足而产生矛盾。教师的需要,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学校教辅管理人员在考虑教师合理需要时,可能由于学校教育经费的紧张,办学条件差,无法满足教师工作的需要;也可能会与考虑全局而使教师难以如愿,从而使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之间发生矛盾,特别是对教师的不合理需要,往往因缺乏耐心的解释工作而发生冲突。

    (二)处理好教师与教辅管理人员关系的要求

    在学校内部,教师不仅要搞好与学校领导、学生、教师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必须处理好与教辅人员之间的关系。教师在处理和教辅管理人员的关系时,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尊重教辅管理人员的人格。教辅管理人员的工作关系着教师们的切身利益,是最容易受到非议的,同时也是非常辛苦的工作。作为教辅管理人员,一方面要克服世俗的偏见和自暴自弃的心理;另一方面要树立服务为荣的观念,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的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质量育人的“三育人”要求服务好;作为教师要理解教辅管理人员的心境,尊重教辅管理人员的人格。与此同时,教师还应教育学生尊重教辅管理人员,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

    2.要体谅教辅管理人员的困难。以教学为主是学校工作的一条普遍规律,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因此,作为教辅管理人员,应该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使教师能够集中精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但目前教育经费短缺,教辅管理人员不可能完全满足教师在教育、科研、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对此,教师应通情达理,体谅教辅人员的困难。

    3.平等协商,相互配合。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因此,要搞好学校工作,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之间,必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交往,增加r解,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一旦两者发生矛盾,要尽可能地通过平等协商的方法解决,不能感情用事,激化矛盾。

    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家长关系的分析

    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教师与学生家长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人际交往活动。实践告诉我们,教师和学生家长的相互关系既存在着一致性,又存在着矛盾性,这种一致性和矛盾性存在于教师和学生家长关系的全过程中。

    (一)教师与学生家长关系中的一致性

    从根本上说,我国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家庭的相互关系,是建立在互相信任和培养教育好青少年一代共同任务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在有关学校教育工作的目的、任务、内容的认识上,教师和家长有着一致性。正是这种一致的认识,为学校和家庭的协同工作奠定了基础。

    这种一致性首先表现在教师和学生家长的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种利益的一致为他们互相合作、共同履行教育者的天职,担负起培养教育后代的责任提供了先决条件。其次,在培养目标上双方主观认识上是一致的。在对于把学生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的问题上,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思想主张是相同的。他们一致主张并且殷切希望学生通过多方面的教育,能成为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对社会、对人民有所作为的有用之才。第三,在对学生总的教育方式要求上也趋向一致。一般来说,教师和学生家长在这一方面都趋向严。这个“严”字,既有传统的严师出高徒的教育观点,又有教育活动本身的要求。严,就是在教育中要极端的认真负责,要高标准、高目标、高要求。教育活动不讲严,教师就无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当然也就谈不上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育目标。

    综上所述,我们看来,教师和学生家长关系中的一致性是客观存在的。必须指出的是,这种一致性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共同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学校和家庭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支持基础之上的。教师和学生家长在彼此密切而经常性的联系中的一致性,对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一个重要的积极因素。

    (二)教师与学生家长关系中的矛盾性

    诚然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和家长是影响学生思想的两个最主要外因,他们都是塑造和净化学生灵魂的工程师。在对于学生施加教育和影响的过程中,在教育目的、要求以及主观愿望上,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的一致性,有力地维系和推进着学校教育和实施教育保持同步发展和大方面上的一致。但是,教育是一项培养人的整体工程系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际上,在这个整体工程系统的运作过程中,教师教育和家长教育并不总是趋于一致的,而是有矛盾的。教师和家长如不正视这种矛盾,不加以科学地克服或解决,势必使学生处于十字路口,犹豫不决,不知听教师的好,还是听家长的好,以致无所适从。这样,教师和家长对于学生的教育不仅没有形成合力,反而相互抵消了。因此,教师要在自己艰苦的创造性的劳动中努力克服或排除这种矛盾性,使之转化为一致性和学生家长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使这种相互合作而彼此愉快的关系成为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积极因素。

    一般地说,教师和学生家长关系中的矛盾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缺乏应有的联系,有些教师甚至不知道学生的家庭住址和家长的姓名、职业等情况,直到学生毕业,教师和学生家长还从未见过面。这就使得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缺乏共同的了解和沟通,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不能很好地结合,造成了脱节现象。第二,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缺乏信任感,相互埋怨,互相推诿、责怪,尤其是当学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时,有的教师责怪家长对其子弟管教不严,或者教育不得法,不配合学校做思想教育工作;而有的家长则埋怨学校教师教育不严,教学质量差,没有尽到责任等等。第三,在教育的具体方法上,教师和学生家长也会产生矛盾。有时,教师或学生家长对教育学生花了大量的精力,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不见效果,这样双方就都可能产生一种焦急心理。或恨铁不成钢,或望子成龙而不能如愿以偿,于是,互相埋怨。更多的是由于职业和所受专业教育的不同,在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教育方法上,教师和学生家长也会不尽相同。即使在同一教育对象身上,教师和家长的态度与方法也不尽相同。即便对同一教育对象,教师和家长常常采取的是不同的教育态度和教育方法,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使他们在交往关系中存在隔阂,产生矛盾。第四,在对学生的评价问题上,也会引起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说,家长比较了解自己子女在家里的表现,而教师则对学生在学校的表现比较清楚。所以,教师对学生的印象和评价同学生家长对自己的子女的印象和评价,有时并不一致。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是根据学生在校内的表现,而有的学生在校内和在家里的表现并不是一致的。这样,了解自己孩子在家里表现的家长,有时会不同意教师的看法。他们在看到了教师对其子女的评语时,很可能持怀疑态度,甚至会惊讶地问道:“我的孩子怎么会是这样的呢?”

    以上四种情况是教师和学生家长关系中矛盾性的主要表现,这种矛盾性伴随着一致性同时存在。当一致性的因素优于矛盾性的因素时,教师和学生家长就能处于良好、和谐、互助的关系中,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就能共同携手,紧密合作,顺利向前发展,在培养教育人的过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当矛盾性的因素占主导地位时,教师和学生家长在思想认识和交往中就会形成障碍,阻碍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结合,不利于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教师与学生家长建立和保持一种良好的合作互助关系,在教育人的一系列问题上达成共识,形成一致,克服矛盾,是教师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教师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的重要性

    教书育人是一项十分艰苦而又细致的创造性的工作。这一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青少年作为社会的成员,在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中,在不同的场合和时间里扮演着多种角色。比如,在学校,青少年以学生的角色接受学校的教育;在家庭,他们则是家庭中的成员,是以子女的角色接受父母养育;在社会上,他们是公民,因而要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每个社会的人,从呱呱坠地时起就处在教育的环境中。家庭教育作为学校和社会教育的起点,是塑造人、培养人的第一个环节,是奠定人品德的基础,是学校教育的必要补充。而具体地对每一个家庭来说,决定着家庭教育质量的高低或者这一教育的成败,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方面取决于家长(父母亲)对子女的教育思想、教育手段和教育方法;另一方面取决于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作用的家长本身行为。实践证明,成功的家庭教育在这两个方面总是做得好的,并且能够较好地处理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因而能够对学校教育起到一种积极的推动作用;反之,则是消极的影响。教师在培养人的活动中,不仅要用自己的学识品行去影响学生,教育学生,教会他们如何做人,如何做学问,而且还要善于争取和利用社会、家庭诸方面的积极因素为教书育人服务,做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努力创造一个健康优美的育人环境,科学地使每个教育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

    1.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这是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接轨的有效途径之一。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和互补作用。家长在培养青少年的大教育圈内,是一位不可忽视的重要教育者。我们每个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到学生家长在教育活动中的这种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根据家庭教育所具有的及时性、针对性、隐蔽性和权威性,积极主动地与家长取得联系,与家长配合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2.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是教师全面了解学生、研究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举措。青少年由于年龄特征和社会经验所限,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都未成熟,其思想性格诸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可塑性,缺乏自身人格的一致性。因而,他们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会表现出不同的思想行为来,这是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足,学生在学校的思想表现行为,一般都与其家庭情况及其家庭教育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了解和掌握这些情况,并根据这些情况在教育活动中不断改进和提高教育方法,这对教师来说非常重要。它有利于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便于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教师与社会各界的交往关系

    一、教师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各行各业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教育也不例外。教育处于经济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已被人所认识。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的劳动对于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特别是在“知识爆炸”、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更加拓宽了教师的用武之地。教师的活动已不仅仅限于学校的三尺讲台和教科书中,他们的教育活动已由学校走向社会的各行各业,与社会各界发生了广泛的联系。这就表明,教师的劳动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巨大的影响力。因此,作为教师本人,不仅要对教育过程负责任,而且要对社会负责任。今天,我们正处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正呼唤着高素质的劳动者。经济要腾飞,科技要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必须依赖于教育,教育则需要依赖于教师。可见,新的历史时期,教师的任务更加艰巨而光荣。要承担并完成时代赋予教育的使命,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教师就要用自身创造性的劳动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努力工作,这种努力就是要多培养人才,培养好人才。因此,教师在教书育人和参加社会活动中,要同社会的许多方面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广交朋友,从而使自己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地接触,进行交往。这样,教师的教育活动就同社会的方方面面形成一个网络。同时,社会各方面对教育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作用于个体的受教育者,这又使得社会对教育的影响和作用呈现复杂的局面。因此,为了向社会学习并吸取积极因素,抵制消极因素,教师必须正视客观现实,积极引导,科学取舍,主动与社会各界进行广泛的联系和交往。

    二、教师在社会交往中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各行各业都要重视职业道德建设,逐步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在与社会各界进行广泛的联系和交往中正确处理对与社会的关系,积极创造有利于培养“四有”新人的社会环境,杜绝和抵御社会不良环境和因素对学生的影响,这不仅是教育学生的需要,也是教师的道德职责所在。因此,教师在社会交往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

    在社会交往中,教师不能做有损于人格、国格的事情,要识大体、顾大局,积极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际道德,不做违法乱纪,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或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事情。比如,正确处理好同社会各界的工作关系,在彼此的联系和交往中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正确处理好同亲戚朋友的关系,尊老爱幼,礼贤下士;正确处理好同街坊邻居的关系,和睦相处,友好往来,等等。

    (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1983年在给全国“五讲四美,为人师表”先进代表大会的题词中写道:“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是我国老一辈教育家毕生从教的深刻体会和总结。今天,对我们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师德规范,有着十分重要的启迪作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实质就是要求教师在各方面都要成为学生和社会上的人们学习和效法的楷模。因此,作为人民教师必须努力用社会主义道德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培养自身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在日常的教育活动和广泛的社会交往活动中,以自己的人格和道德情操,以及思想、学识等方面良好的修养去影响人。

    (三)择善而从

    在生活和交往中吸取精神营养。教师虽然在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各方面有着较好的修养,但他们并不是完人。为了更好地在社会上起到“师表”的作用,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教师仍然要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见贤思齐,不断完善自我。教师和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的联系和交往中,要放下“先生”的架子。有甘当小学生的姿态,不仅要向自己的学生学习,还要善于向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们学习。“三人行,必有我师”,这话讲的正是这个道理。教师应该善于学习别人的优点,并善于吸取别人的先进经验来丰富自己的知识,改进自己的教育方法,做到取长补短,教学相长。

    社会生活是一座宝库,蕴藏着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每时每刻都有闪光的思想和行为。教师要善于在交往中吸取这些精神营养,并身体力行地发扬它,从而施之于人。这就要求教师要走出校门,到人民群众中去,拜人民群众为师,发现和学习他们身上最朴素、最鲜明、最生动、最富有价值的优秀品质。教师可以借助家访、社会调查、假期旅游、各种座谈会以及走亲访友等活动,从日常生活和广泛的交往中善于发掘美好的道德情操,并精心地提炼加工使之成为闪光的“珍品”,奉献给自己的学生和社会。

    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热忱为经济建设服务

    社会公德和法规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前者具有传统性、广泛性、民族性的特点;后者具有法律性和约束性。它们要求全体公民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因此,作为塑造人类灵魂的教师要以教师的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作为社会上的公民,教师要做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的楷模和表率。

    1.严于律己,身体力行。首先,当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严于律己。身体力行,自觉以社会公德和法规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教育的职责是培育下一代,塑造人的灵魂,这一职责本身就是要求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教师只有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为学生树立榜样,在社会上为人师表,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好教师,才能赢得社会、学生及其家长的信任和尊重。其次,所谓严于律己,身体力行,就是要求教师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仅在学校要做学生的表率,而且在社会上要做维护公共秩序、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楷模。这是社会主义教师忠诚正直、实事求是、光明磊落的崇高品德的具体表现。

    2.遵纪守法,言传身教。遵纪守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对全体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教师是人之师表,应当在遵纪守法方面成为学生和社会的模范。所谓遵纪,就是遵守纪律,即遵守业已确定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准则。遵守纪律,是教师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在学校教育中,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积极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自己要首先做到,从而实现“言教”和“身教”并用,更使“身教”重于“言教”。在社会交往中,教师要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用自己“师表”的行为影响世人,真正做到品行端正,尊老爱幼;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坚持真理,敢于斗争。所谓“守法”,就是要遵守法律、法令、法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制定的一切法律、法令、法规,不仅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而且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神圣而不可亵渎和违反的。“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因此,教师要做守法的模范,使自己成为守法的优秀公民,为学生树立“守法”的榜样。这就要求教师首先要知法,要增强法制观念,要认真学习法律基本知识,懂得什么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什么是民主和集中,什么是自由与纪律,特别要反复学习和贯彻执行我国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教师法》,以及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合格人才,发挥了教育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教师在新的历史时期肩负的任务更加光荣而艰巨。热忱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成为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一,教师要提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思想认识,立足本职,在培养人的活动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的劳动者和可靠接班人。在工作中,教师要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创造和利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教师要热情向群众宣传共产主义的道德情操、理想和信念,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面向”的教育思想,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三,大力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在条件允许走出校门,使教育和科研积极为工业、农业,以及第三产业服务的有利时机下,教师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投身到科教兴农,科教兴企等经济建设活动中去,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当地的农业和工矿企业服务。

    总之,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用自己的知识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提高我们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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