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密码:贵州省余庆县创新社会多元治理模式-生态建设促人与自然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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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西南的云贵高原上,贵州的母亲河乌江由西向东奔流不息,用她那甘甜的乳汁滋润着广袤的大地。在乌江流域中部,宛若镶嵌着一颗光彩照人、鲜艳夺目的绿宝石——余庆县。

    “山清水秀人朴实”,这是前往余庆考察和旅游的各级官员、专家、学者和游人发出的共同感慨,赞美余庆是云贵高原上的“一颗绿宝石”。

    2007年6月初,各方人士对余庆的赞扬得到了中国政府的权威回应,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的全国第三届生态市(县)建设现场会暨2007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余庆县政府领导从国家环保总局领导手中接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铜匾。余庆县成为生态经济的响应者、实践者、受益者。全县人民经过艰辛努力,将昔日满目疮痍的山川再造成秀美河山,阔步迈向人与资源、人与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的既定目标,获得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桂冠。

    余庆县是贵州省中部一个偏僻的农业县,却闻名全国,近十年间获得50多项全国性荣誉。其中,在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同时,还被授予“全国生态环境监察示范单位”称号。是什么原因使余庆这个边远小县在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取得如此耀眼的成就?

    “生态余庆”的谜底在于县委、县政府树立绿色、环保、低碳发展理念,立足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立足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深化生态治理,着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到57%,初步建成秀美宜人、山川如画的绿色生态余庆,建成遵义红色旅游、黔东南原生态旅游的连接带,建成绿色文化走廊和经济走廊。如今,“青山、碧水、蓝天”已成为余庆的代表色彩和知名品牌。

    余庆最大的优势在生态,最大的特色是绿色,最诱人的资源是空气。按照“政府推动,多元投入,市场运作,产业兴园”的发展思路,以苗夫公司为平台,采取“茶园+苗木”“桃园+苗木”“景区+苗木”等发展模式,把白泥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园、茶园、桃园与旅游景区、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打造一批集生态农业、科技推广、成果展示、休闲旅游、居家旅游、生态疗养等为一体的农业主导产业园区,使之成为余庆农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现代农业发展的加速器、农业功能拓展的孵化器。余庆人民成为“生态余庆”的建设者,人与自然和谐的参与者,生态经济的受益者。

    第一节 顶层设计

    余庆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地理优势明显,自然资源丰富。境内有乌江、余庆河、觉林河等67条大小河流蜿蜒流淌,滋润着这片肥沃的土地。境内繁茂的天然针叶林、阔叶林、针阔叶混交林纵横交错、连绵不绝,构成乌江流域的绿色屏障,成为长江防护林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场、池塘星罗棋布,平畴沃野,青山环护,流水潺潺。别具一格的黔北民居掩映在苍松翠竹丛中,薄雾缭绕,炊烟袅袅,鸡啼犬吠,蛙鸣虫叫,活脱脱展现梦幻般的当代桃花源。

    根据第二次土地详查资料显示: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62970公顷,其中林地面积92699.7公顷,耕地面积46798.72公顷,草地面积5683.6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7227.02公顷,水域面积3627.39公顷,未利用地面积69933.5公顷。矿产资源主要有钒、煤、硫铁矿、磷、陶土、高钙石灰岩、重晶石等;生物资源主要有药用植物200余种,野生动物资源300余种,森林树种194种。

    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全县粮食、油菜、烤烟、生猪、茶叶和林业等传统支柱产业保持稳定发展;苦丁茶、红金橘、西瓜、早熟蔬菜、中药材等新兴产业初具规模;正在形成建材、电力、化工、印刷、冶金、粮食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化肥生产为主体的工业体系。一批名、特、优、新产品日趋成熟,走向市场。丰富的物产,吸引着四面八方的拓荒者前来播撒希望的种子,收获丰硕的果实。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余庆县焕发出勃勃生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对人与资源、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缺乏科学了解和正确认识,曾一度以向自然索取、透支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GDP增长和一时的经济繁荣。2003年以前,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滥采滥挖现象愈演愈烈,对森林资源的人为破坏和对环境的毁损,加之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由于缺乏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经意间导致农田中的泥沙、营养盐、农药及其他污染物,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土壤浸润、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进入水体而形成农业面源污染及乡镇企业、工业污染等环境问题日趋突出,大气与水质污染加剧,导致生态系统失去平衡,大自然的惩罚随之而来,风、沙、旱、涝、霜、雹、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频繁光顾,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和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主要障碍。

    余庆县委、县政府在总结汲取历史经验教训和现实遇到严峻挑战中逐渐清醒过来,深刻认识到开发建设绝不是开荒建设,破土动工绝不是破坏施工;生态环境特别是喀斯特生态系统遭到人为破坏后,在短期内根本无法修复,是对子孙后代的犯罪。负责任的党委和人民政府,绝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只顾GDP增长和一时的经济繁荣而以破坏生态环境、消耗有限资源为代价。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现实问题,催使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余庆要发展,生态要建设,环境要保护”的共识。

    2003年,余庆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扬长避短,准确定位,决心走一条统筹兼顾、人与资源、人与环境、人与自然协调、可持续的和谐发展道路,适时作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战略决策。这一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顶层设计,明确了余庆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顺应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顺应民心,得到全县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参与。

    余庆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生态建设的目标和建设生态余庆的路径:通过大力营造工业原料林(含以株折亩的四旁造林)、大力发展并做大做强茶叶产业、果树基地、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措施,确保森林覆盖率稳步恢复、提高,规划到2013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5.61%,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57%,2016~202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这一目标。

    2003年4月,余庆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论证和作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正式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把着眼点放在科学规划、超前建设,全面推进、高标准实施上。坚持将“举生态旗、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建生态县”的战略决策付诸实施。2003年6月,余庆县被批准为全国第八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从此拉开了大规模生态建设的序幕。

    在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过程中,余庆县委、县政府以坚持基础建设为主导,以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为根本,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关键,依靠科技进步,依靠人民群众,发展新型生态农业,充分发挥余庆自然优势和农业优势,经过3年艰苦努力,到2007年,全县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478元,综合经济指标位居遵义市前列。

    余庆县将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坚持以理念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先导,自2012年10月起,大力实施“兴林富民”发展战略,由政府部门规划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逐步形成区域特色明显、主导优势突出、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格局。为确保造林质量,县林业局派出技术人员,分片包乡镇,深入到各村组、各造林点一线跟踪检查指导,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造林作业设计、造林施工、抚育等环节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

    在2013年实施的工程造林中,突出集中连片、规模造林。县、乡镇林业部门为进一步激发农户造林的积极性,实行技术人员带头创建标准示范点的做法,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全县共创建10个标准示范点,面积1000余亩,以点带面,推广科学造林技术,充分调动起了广大农民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为了达到工业原料林造林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的要求,余庆县重点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投资营造工业原料林基地,实现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使林业专业合作社走向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现代林业发展路子。

    余庆县坚持林业资源与市场需求对接,按林业生产自然规律办事,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合理开发、科学利用林业资源,加工增值,增加效益,增加收入,帮助脱贫致富,不仅没有破坏生态环境,反而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林业产业、建设生态的积极性。为了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2010年,余庆县调整林材经营加工规划布局,将原有32户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整合为7户,将非商品材来料加工企业调整为25户;鼓励7户既经营又加工企业达到规模大、木材综合利用率高、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工艺水平高的要求。2013年,为适应新形势下旅游发展的需要,再次调整规划布局,又审批了8家以旅游商品、高档实木家具、工艺品、微根雕、玩具等对资源消耗量不大的特种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填补了旅游工艺品、特殊材种精深加工等特色产品的开发利用空白,充分利用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旧房木材等资源。2013年与2003年相比,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分别由129万亩、370.9万立方米、54.6%增加到135万亩、462.6万立方米、55.61%,实现“三个同步增长”;林业产值由2410万元增加到80126万元。

    第二节 统筹实施

    余庆县生态示范区建设把重点放在农村,科学规划,统筹实施,整体推进,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发展生态农业,将生态农业建立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基础上,开辟农民增收的“绿色通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强力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遏制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趋势,初步实现“举生态旗,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建生态县”的战略构想。

    一、生态农业

    余庆县立足山区农业县实际,树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使两者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走以人为本、生态文明、和谐发展之路,按照“山上林、果、茶,山下粮、油、菜,水里养鱼、虾,庭院喂畜禽”的发展思路,以“四个依托”为载体,强力推进生态农业经济发展。

    1.依托科技引领。一是智力培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业科技入户十百千工程”(着力打造十大科技兴农示范园,培育100个科技兴农示范村,塑造1000个科技兴农示范户)和“科技致富二传手培训工程”,先后建成市级科普示范村13个,县级科普示范村61个,科普示范点275个,科普示范基地16个,培养扶持科普致富带头人350人,科普示范户8800户,使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003年前的39.3%提高到2013年的45%。二是引进高新科技。坚持走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路子,实施“丰收计划”、实现跨越式发展。先后从省外及韩国、日本、美国、以色列、新西兰等国引进11个优良蔬菜、水果品种。结合余庆自然环境条件,经过科学培育和种植,已有9个蔬菜、3个水果和2个茶叶产品获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使全县果蔬走俏国内市场。白泥镇上里社区引进的番茄“红宝石”、苦瓜“大元帅”等品种,亩收入达10000元。龙溪镇从河南引进的桃子“红不软”品种,亩收入达5000元以上。三是引进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对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培植方面取得成效的,采取“以奖代补”办法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创新技术、打造品牌,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技术水平。四是引进有效载体。引导和引入龙头企业参与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园建设,使企业成为农业科技的开发中心和推广基地,成为科技创新的有效载体和主体。

    2.依托资源优势。一是立足特色优势,走精细化之路。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水改旱,推广优质水果、速生蔬菜等“万元田”、“千元院”经营模式,培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亮点。松烟镇黄文江4亩地实现4.3万元的净收入,首次实现“万元田”的梦想。据统计,全县已有5300多亩年收入万元以上,37048户庭院经济收入千元以上,共计收入7450万元。二是立足生态养殖,走标准化之路。按照“地上栽树,林下养鸡,鸡吃虫草,生态放养”的思路,探索出“林+鸡”“林+鹅”“猪+藕+鱼”等多种绿色生产经营模式。白泥镇具木冲生猪养殖示范小区农业结构由“粮——果”生产模式调整为“粮——畜——沼——果”生产模式,户均存栏生猪15头,家家户户建有沼气池,沼气用作燃料和照明,节约了能源,农民享受到低碳生活;沼液用作肥料追施果蔬,节约了成本,农民走了有机种植之路。全县建成畜牧规模养殖场220个,发展各类养殖大户5200余户。三是立足品牌效应,走龙头带动之路。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名牌发展战略,以优质绿色、有机农产品开拓市场,推动绿色产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项目资金支持等方式,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全县37家省、市、县级龙头企业、190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已形成一批品种对路、档次较高、无公害的产业精品,蔬菜已走上港、澳、上海等地百姓餐桌;“大凉山”精米,构皮滩绿茶、苦丁茶获“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春夏秋冬”小叶苦丁茶获2008年中国(北京)国际茶业博览会特等奖,黔龙牌吴茱萸获“中国地方特产”称号。四是立足生态优势,走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之路。依托余庆是“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色小康县”和构皮滩电站“高峡平湖”的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的品牌优势,打造龙家镇黄金榜、白泥镇金橘园等一批“黔北民居”群,着力构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加强区域合作,联合毗邻的湄潭县、凤冈县共建“西部茶海”,打造“百里生态茶园观光长廊”,构建生态旅游精品线,把余庆建成乌江旅游胜地。

    3.依托项目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抢抓中央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和实施工程项目,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据统计,全县山塘水库及烟水配套工程总蓄水量达7208万立方米,渠道总长2789公里,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保灌面积16万亩,人均保灌面积0.55亩;沼气池3.1万口,覆盖24529户;公路通车里程达1510公里(含机耕道);农村电网改造达98%。二是突出抓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培育松烟至白泥百里景观生态农业长廊;二龙至大松建设有机无公害十里生态茶叶绿色经济带;在松烟、龙家、敖溪镇建设现代农业烟草经济带;在大乌江镇一带建生态乌江鱼养殖、大乌江风景名胜区和红色旅游带;在龙溪镇以苹果桃为主建万亩高产、高效、生态、观赏现代农业果园区;在小腮镇以生态林为主建10里畜牧规模生态养殖长廊;在白泥大坝建万亩蔬菜产业园区。三是突出抓好工业示范园建设。扶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现已规划建成工业园区2个,龙溪工业园区已有余庆县双鑫塑料加工编织厂、余庆县农家人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入驻。松烟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已有银梭米厂、大凉山米厂、官仓米厂等入驻生产、经营。四是抓市场体系建设。全县已有各类市场20余个。其中,黔中果蔬检测批发交易中心是全省县级较大规模的集果蔬集散、检测、批发和交易于一体的果蔬市场,架起了连接农民与市场、农村与城市的桥梁,成为余庆县及周边县果蔬的集散和批发交易平台,每年运向香港、澳门和广州市场的蔬菜已达6000余吨。

    4.依托模式创新。一是种养循环模式。稻田养鱼模式,鱼既可以吞食各类危害水稻的害虫,又可以通过排泄供给稻田养分,一举两得;“畜禽——种植”循环模式,将畜牧业与种植业结合,把家畜粪便还田,向农田提供有机肥,培育有机作物,既保护环境,又降低生产成本。二是“秸秆——家畜——沼气”循环模式。支持畜牧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建沼气池,推广“猪——沼——粮(菜、果、茶、药)”立体种养模式,打造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广秸秆饲料,秸秆气化或固化,促进清洁能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随着农村沼气池的普遍建设和配套使用,推广使用农家肥、生物肥、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种养业和庭院经济发展。目前,全县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达13.34万亩。启动1.95万亩生态型农业示范区和4.95万亩有机茶示范园区建设。利用科技进步不断优化种植结构,改良品种,加大绿色水稻种植力度,确保做好科技推广到位、防治措施到位、农业增效到位、农民增收到位。在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推动下,生态农业地位不断巩固和加强。三是林果和农作物立体套种循环模式。积极探索林、果、药、蔬菜兼作模式。在桃、梨、柑橘、葡萄、猕猴桃等果园套种红薯、花生、蔬菜、辣椒、绿肥、大豆等农作物,提高土地、空间、阳光的利用率。特别是果园套种绿肥,不仅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抑制杂草生长,有效改土培肥,还可作为牲畜饲料或添加剂,一举几得。四是在种植业上,帮助广大农民树立绿色、有机、无公害种植理念,发展“公司+协会+农户”的订单式生态农业,做到诚实守信,严格按照绿色、有机、无公害标准种植,按时、保质、保量按订单供货。要求公司在订单价格的基础上,若市场价格走高,执行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走低,执行订单价格。让利于民,化解农民群众的市场风险,消除广大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订单农业的后顾之忧。余庆县优质大米、蔬菜、烤烟和特色苦丁茶等按与商家的订单种植,给种植农户带来了实惠,坚定了广大农户走生态农业之路的信心。

    余庆县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发展道路,通过大力宣传动员和政策推动,逐步形成农村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氛围。各级政府转变发展理念,使农业生产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农民树立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消费观念,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全县围绕低耗、高效、优质的目标,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一是突出打造“百里景观农业长廊”,建成优质稻基地12万亩、优质油菜基地6万亩、优质烟叶基地9万亩、优质干鲜果基地5万亩、商品蔬菜基地6万亩、有机油菜籽基地0.5万亩、茶叶基地15万亩。二是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支持发展各种涉农中介组织,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已发展县级以上龙头企业37家,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90个,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三是积极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应用现代农业知识,科学规范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完成了吴茱萸GAP认证。余庆县制定的苦丁茶标准成为贵州省级地方标准,生产的小叶苦丁茶获国家原产地域保护。“大凉山”精米品牌2005~2008年连续四次获中国稻博会金奖。四是建成了全国最大的现代烟叶工场松烟镇友礼村的“白沙·藏宝烟叶烘烤工场”,全省县级规模较大的黔中农副产品暨果蔬生产检测批发中心。正在建设中的白泥现代高效观光农业示范园区主攻都市树艺产业已见雏形,建成后将成为余庆人民旅游休闲的首选地和天然氧吧。建成了白泥现代生态农业蔬菜科技示范园区,园区已成为供港澳有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目前,基本形成了绿色、有机、优质食品基地镇、专业村、示范户的发展格局。

    余庆县加大对生态农业协调、指导和扶持的力度,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构,综合职能部门将发展生态农业纳入议事日程,将生态效益、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靠制度规范促使各级干部改变片面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和环境保护的做法,转变为自觉发展生态农业。近年来,为了扶持发展生态农业,县政府先后出台了“获得国家级龙头企业奖励50万元”,“创国家级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奖励10万元”等扶持、激励政策,并通过优先立项给予资金、人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的投入;引导农民走“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道路,全面实行科技、资金双扶持,重点发展“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生态农业跨越发展。

    二、生态林业

    山川秀丽,林木葱翠,是余庆县生态建设的一大成就。各级政府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强化生态林业工程的支撑能力,走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一是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在集中实施退耕还林的2003~2005年间,累计退耕还林5.33万亩,其中生态林4.81万亩,经济林5246亩。工程涉及全县10个乡镇,59个村(社区)。二是积极组织发展民有林,在房前屋后广植竹木,栽花种草,美化庭院,使村前寨后、公路两旁郁郁葱葱,展示出一派山清水秀的亮丽风光。2009年,构皮滩镇新坝村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龙家镇光明村高寨被评为“黔北第一寨”花园式新农庄。三是减少人们在生产、生活上索取木材、木炭对林业资源的掠夺和破坏,政府和有关部门引导城乡居民在日常生活和工程建设中,使用煤、电、天然气、沼气、砖、水泥、钢材、铝合金、塑料等能源和材料,大量替代木材,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兴建沼气池,改灶节材,以煤、电取暖煮饭已经遍及全县,省柴节煤灶普及率达95%,使森林得以休养生息。四是加强森林资源的执法综合管理,通过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资源监测四大体系管护队伍,提高了全县森林生态系统的安全系数。五是在城镇改造扩容时,注重绿化美化工作,以县城为样板,全面推向乡镇和村寨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用于城镇绿化的树苗达2.4万多株,建成绿地面积111.8公顷,县城绿化率达36.4%,人均绿地面积达9.1平方米。近年来,构皮滩镇被列为遵义市的绿化试点镇。松烟镇、龙溪镇分别获得一等奖、明星奖。六是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环境绿化活动,做到义务植树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全县近三年义务植树90余万株,美化了生态环境,水土得到涵养与保护,生态林业成了水土保持的“奠基石”。

    三、生态水利

    生态水利是对水资源科学利用的一种途径和方式,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开发水利、发展经济,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服务。生态水利是一个长期的、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生物科学技术的支撑,要以雄厚的经济实力作基础才能实现。生态水利的终极目标是建成自动化生态水利。生态水利是抵御洪涝灾害、提供人畜饮水安全保障和确保农作物丰收的关键,因此被称为农业丰收的“保护神”。

    余庆县水资源丰富,全县人均3044立方米,远远高于遵义市、贵州省的人均占有量。但分布不均,利用率不高。谁能想到,前些年余庆农村不少农民群众深受缺水的煎熬。“天晴三天喊渴,下雨三天成涝”。农民家中水桶、水缸成为必备的挑水、储水用具,有的农家准备了20多只水桶。用农用车从外面拉水进村的成本,高达每立方米60元以上。生活在大乌江镇箐口村、箐口街上及走马坪、梁子上一带的村民,一年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需要到外地拉水。住校学生没水洗脸、洗澡,厕所没有水冲。龙溪镇苏羊村岩村坝、石墙一带流传“提起吃水愁断肠,洗脸水用来洗衣裳,洗了衣裳喂牛羊,婚丧嫁娶水更难,挑水劳力一大帮”的顺口溜,就是余庆农村干旱缺水的写照。遇到大旱年,各级政府把向灾区送水作为大事来抓,连遵义、凤冈等地的洒水车都调来向干旱灾区运水。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2001年,在“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中,余庆县委、县政府看到一些村寨严重缺水,就连群众饮水、洗衣、洗澡都成困难,更不要说农业生产用水、确保农民增收致富了。解决群众饮水安全的现实问题,被提到县、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形成“九龙治水”的局面。仅仅五六年间,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管理不松,各计其功”的原则,全县投入各类水利建设资金4.97亿元,其中治理病险水库投入9700万元,投入人畜饮水工程4500万元;投入烟水配套工程8000万元;治理山塘等小型水利投入3000万元;林业部门为营造水源涵养林,退耕还林项目资金也投入水利900万元,修建了一批山塘;各部门支持水利建设,投入骨干水库建设资金1.06亿元;农业综合开发投入3500万元,石漠化治理投入1500万元。

    多年来,余庆县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关注民生,重视水利,兴修水利,加大水利投入的势头一直不减。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整治小水利。截至2013年底,全县拥有中型水库3座,其中一座在建,小(一)型水库11座,小(二)型水库38座,山塘337个,总蓄水量1·18亿立方米,渠道总长1287公里,有效灌溉面积12.6万亩,保灌面积7.64万亩,饮水工程项目195处,解决了11.2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饮水安全达87%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9%。

    2013年,余庆县遭遇50天的大旱,由于水利建设得到加强,抗旱结束,正常库容还剩35%,加之政府引导农民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望天田”改种荞麦、高粱上万亩,农业损失并不大。没有调洒水车向旱区送水,出现“大旱来临不惊慌,大灾之年不减收”的景象。在遵义市召开的抗旱及秋种工作大会上,分管市长表扬了余庆县。

    余庆县在抓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整合供水资源,建立完整的工作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城乡供水科学运行机制。目前,除白泥镇由县城镇供水公司供水外,其余8镇1乡建立了10个供水站。在县水利局的领导和供水总站的统一管理下,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轨道。2010年,供水总站固定资产达2400万元,年销售收入达400万元,主要输水管道达167.8公里,相当于余庆到遵义的公路里程,是1984年的17倍,受益人口达8万多人,是1984年的16倍。乡镇供水为提高余庆县城镇化水平、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构建余庆和谐家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生态畜牧

    余庆县在创建生态示范区过程中,将当今循环经济的先进理念引入农业经济,以高效利用、循环利用有限的资源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梯次使用为特征,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经济运行模式,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融为一体,实质是发展生态经济。

    树立了农业循环经济理念,余庆县立足县情,找到了农业循环经济的链接点——畜牧业,把畜牧业作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在调整农业结构时,重点调大、调优、调强畜牧业,通过发展畜牧业,扩大饲料和农作物种植面积,广泛推广使用农村沼气,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大幅提高,有机肥大幅增加,沼气清洁能源大面积使用,降低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成本,大幅度减少了碳排放。到2013年年底,全县生态畜牧业总产值达5.78亿元,农民手中现金的30%来源于养殖业。同时,畜牧业转换成能源、有机肥的间接经济效益上千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民是现实的,发展生态畜牧业获得了经济实惠,改善了生态环境,在生态畜牧业、生态经济、农业循环经济的道路上越走越欢。

    五、生态旅游

    1983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首次提出生态旅游的理念。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将生态旅游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

    余庆县靓山丽水、生机盎然。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和丰富多彩的人文景观,发展生态旅游前景广阔。县委、县政府把生态旅游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列为重点产业来抓,采取多种开发建设和经营方式,先后开发了大乌江风景名胜区、花山朝阳洞、方竹水库和团结湖风景区、白泥和龙家观光农业等绿色旅游景区,成功申报了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编制老林河、玉笏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提高了余庆生态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贵阳、遵义、重庆等地游客慕名前往,带动了餐饮、交通、酒店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由于认真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加强了旅游环境管理和提高了服务质量,几年来,旅游环境达标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

    六、生态村庄

    生态村庄是传统种植、养殖方式与现代农业科技有机配合,采用原生态种植、养殖方式,种植有机蔬菜、有机作物,养殖无添加家禽、牲畜。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家禽养殖、牲畜养殖使用无污染的水源,农作物施用有机肥料,使用经过厌氧发酵处理的沼渣、沼液。不种植转基因粮食和蔬菜,不养殖转基因家禽和牲畜,不追求产品产量,注重自然营养。不施用农药、化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营造村庄内部可持续的生态循环种养链,营造生态文明宜居环境。

    余庆县是“四在农家”新农村建设的发源地。“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创建活动的深入持久展开,近年来着力打造“四在农家”升级版,使余庆县广大农村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通过生态农业、特色产业、外出务工,富裕的农民已不满足传统的生活习惯。龙家镇光明村高寨组率先开展“四在农家”创建活动,自创建国家级示范村以来,全县建立了生态示范村10个,占村总数的15.2%;建立生态农业示范村30个,占村总数的45.5%;建立生态示范户2.98万户,占总农户的44.5%。生态工程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60%以上,省柴节煤灶普及率达95%,新建沼气池5600口,推广“猪——沼肥——粮”、“猪——沼肥——菜(茶、果)”等生态模式的耕地达1.25万公顷,占农耕地总面积的26.7%,农民人均收入从2003年的2336元增加到2013年的6931元,生态村建设成了农民奔小康的“助推器”。

    生态村庄建设促进了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按照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对农业和农村生态系统的物质流向实行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对农村土、水、种、肥、药、电、油、柴、粮等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统筹考虑,推广使用沼气池,对农业生产物质特别是猪粪、沼渣、沼液的循环利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形成良性循环经济生态链,真正实现“吃干、榨净、回归大地”,逐步使农村向“家居环境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方向发展,从而实现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社会和谐。同时,政府积极引导富裕了的农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深入持久地开展村庄整治和“四在农家”创建活动。

    “房前屋后果飘香,畜舍厕旁沼气藏;温室拱棚蔬菜旺,冬闲变忙奔小康。”如今,余庆县农村以发展沼气工程为核心,打造生态家园,带动养殖业、种植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模式已全面展开。一幢幢宽敞明亮、生活设施齐全的黔北民居取代了传统旧屋,庭院周边花红叶绿,庭院、连户路全部硬化,电话、电视、现代家具普及到各家各户。生态示范村的建设和逐步普及,改变了余庆县农村的面貌,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变,初步实现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资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七、生态城镇

    生态城市是一种趋向于尽可能降低对能源、水、食物等必需品的需求量,尽可能降低废热、二氧化碳、甲烷、废水排放的城市。生态城市的概念是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首次提出的。这个概念立刻受到全球广泛关注。生态城市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余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城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和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妥善处理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人与环境、人与资源、人与自然的关系,提高城镇品位,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境界,为人民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在生态城镇创造理想条件。

    首先,按照“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园林型城市建设目标和“绿色生态、适宜人居”的现代城市发展理念,对县城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和改扩建,完成了对旧城的全面改造,形成了围绕“一河两岸”、河滨公园、中心花园为支点,向中华路、乌江路、香港路、翠屏路、兴隆路、文峰路、子营路、梓桐路、同心路、桂花路、法院街、天湖大道等辐射,大力营造香樟、桂花、梧桐、柳树、碧松等绿化树种,实行乔、灌、草立体栽植,逐步实现点、线、面、环相连的绿化布局。城区绿化面积达113.9万平方米,绿化率达35.6%,建城区人均绿地面积9.1平方米。建成了外向型的郊区休憩、度假、旅游区:在城区建成了河滨公园休憩区;城效建成以团结湖、方竹水库等县级自然保护区为中心的旅游休闲度假区;在白泥大坝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有余庆特色的生态农业观光带,形成通往城区的生态绿色通道。

    通过城市布局调整,把污染企业全部退出中心城区,扩大环境容量,拓展发展空间。通过大力推广使用液化气,城镇气化率达70.3%,减少了城区烟尘污染,空气清新宜人。昔日破旧的城区,如今展现出以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融、商贸、生态为特色的花园城市、绿色城市新面貌。2006年3月,遵义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在余庆召开,市领导和各县(市、区)领导、城市规划管理人员对余庆生态园林型城镇规划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2013年以来,余庆县进一步加强公共绿化建设及管护,不断提高城镇园林绿化、美化品位。一是县政府新区广场绿化6000多平方米;二是改造天湖大道行道树绿化工程及法院街行道树绿化工程,栽植天竺桂及金桂400余株;三是改造前方大桥绿化工程7000多平方米,栽植桂花树130余株;四是帮助构皮滩镇规划建设了飞龙路人行道绿化工程,栽植桂花树287株。五是帮助建设了花山至飞龙湖旅游公路行道树绿化,栽植桂花树1100余株。加大修枝整型力度,聘请修枝整型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有公共绿篱进行专业管护,恢复了公共绿篱的美观性和观赏性,采取切枝保杆及毒签防治技术,对河滨广场两岸被天牛危害的400多株柳树进行了有效防治。

    在搞好县城生态建设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功能”的原则,以中心镇为示范,以特色镇为亮点,以完善基础设施为前提,结合余庆的生态优势,突出山水园林特色,大力发展生态城镇,探索出符合余庆实际的山区农业县村镇建设发展之路:结合城乡一体化进程,大力开展小城镇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增强中心镇的综合功能和带动辐射作用。近3年间,全县共投入城镇建设资金近亿元,加强和改善了中心城镇的基础设施,进一步推动了城镇化发展。

    目前,余庆县生态城镇雏形已形成,县城、构皮滩、松烟、大乌江等镇先后获得遵义市小城镇建设一等奖;龙溪镇被评为贵州省小城镇建设先进镇。全县基本实现“让百姓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新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的目标。

    第三节 林业体制改革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有林业体制对生产力的束缚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林权落实不到位,归属不清、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经营机制不灵活、产权流转不规范,导致造林难、育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兴林难、产业发展难,制约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6年12月,余庆县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搞好改革,县政府、县林业局组织调研组深入村民小组、山坡林地及农户家中,摸清林地性质和林地、林木权属情况,摸清山林经营管理现状,了解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想法和意愿,全面掌握林业体制的第一手资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召开林业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制定了《余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余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加强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林权制度改革各阶段的工作。

    2007年10月,余庆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并荣获一等奖。截至2013年,全县已完成林业体制改革面积118.97万亩,占应改革面积的96%。发放林权证45562户,核发林权证51728本。林权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集体山林权属不清,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实现了“还权于民”的目标。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让农民吃了“定心丸”,赢来了林业加快发展的春天。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完成后,余庆县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在林权证抵押贷款、森林采伐、林业产权交易等方面的改革创新获得了实质性进展。如今,这一系列改革有效破解了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带来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严格按计划采伐,限额采伐。将省下达的采伐计划指标实行一次性分配,不再随意增加和调整采伐指标,进行公示,公开透明,接受群众民主监督。

    二是坚持稳定队伍,为森林管护提供组织保障。对基层林业工作站、执法大队、森林公安派出所等执法单位,优先保障人员、经费,限制随便调动林业干部。

    三是坚持制度创新。将林业体制改革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办法》《林业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等制度,用制度引导林业产业发展,发挥林业在发展农村经济、新农村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是坚持奖惩并举,完善监督机制。在电视、报纸、村务公开栏和各个林区公开举报电话,实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对举报乱砍滥伐行为属实的有功人员,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让人民群众的监督无处不在。

    五是坚持综合执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检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2013年,全县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18件,其中滥伐林木案47件,滥伐材积171.7立方米,罚款22.3万元;滥伐林木857株,责令补种树木4285株;违法占用林地案13件,占用林地面积1.7万平方米,罚款17.4万元;违法野外用火案1件,过火面积7.2亩,林木损失折款1·4万元,罚款0.1万元;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4件,猎捕数量47只,罚款0.1万元。通过严格执法,增强了群众保护森林的法制意识,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二、配套改革

    1.建立林木采伐管理机制。2009年,余庆县制定了《余庆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林木采伐指标的分配基础、分配方式、采伐类型、指标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了以森林数量和林分年龄为主导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有效缓解了采伐指标分配矛盾。同时,按照“分类经营,分区实施”的原则,开展人工商品林按小班面积控制采伐试点,通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将资源培育、采伐管理等森林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不仅考虑林业产业发展,同时兼顾生态效益,在两者之间找到了平衡点,不仅巩固了林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而且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过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使余庆县林木采伐、木材加工经营、木材流通秩序等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和规范,不仅满足了农村生产生活用材(柴)和新农村建设48个示范点、800多户农村危房改造自用材的需要,还生产商品林材积2.28万立方米,产值达1025万元。

    2.建立林农合作组织。林权制度改革调动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广大农民自发组织起来,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依托林业资源自主创业,从事育苗、种植、花卉培育、林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等,加快了林业产业发展的步伐。

    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推进了林业向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农民发展林业产业再不像以前无计划盲目种植,而是统一品种、统一标准、统一收购、统一品牌,实现山上建“绿色银行”,“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的愿望。在各个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下,全县已巩固优化茶业基地5万亩,红金橘基地1.8万亩,苹果桃基地1.5万亩,各种干鲜果基地10万亩,初步形成小叶苦丁茶、绿茶、板栗、红金橘、苹果桃、梨等新兴后续特色产业。同时,结合“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群众利用林地大力发展林业专业村,已建立以生产优质梨为主的明星村、以生产苹果桃为主的红军村、以生产绿茶为主的二龙村、狮山村、以生产苦丁茶为主的春景村、以生产柑橘为主的满溪村等专业村。

    余庆县人民政府把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深化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主要载体和抓手,制定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政策,以林业专业化合作为基础,以优势林业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简化登记程序,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截至2013年12月,全县在工商注册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达36家,入社农户数2120户,成员5750人,经营总面积逾10万亩。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把分散的林农有机结合起来,将分散经营的林地有序集中起来,使农民从单家独户生产走向合作经营,把农村劳动力、林地、技术、信息、资金等林业生产要素流动重组和整合,实现林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提高林业生产的整体效益,有效地解决了林业体制改革后山林小户与规模经营的矛盾,林业生产总值由2003年的2410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8.0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由15%提高到50%。

    3.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林业资金投入不足,缺乏融资渠道一直是我国林业发展的难题之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余庆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行贷款,服务林业”的原则,加强林业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先易后难,先运转后完善,推行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制度,为林业投入开辟了新渠道。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全县林业资源抵押贷款累计发放9000多万元,创历史新高。

    ——成立机构,制定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县林业部门成立了“森林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森林资源交易登记、流转、抵押、贷款等工作,明确专人具体办公。制定了《余庆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及贷款管理办法》,对抵押物的确认和评估、审批权限、收费标准等作了具体规定,使抵押贷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严格审查,防范风险。在贷款审查中,注重把好四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核抵押物产权证明;二是规范抵押物的调查评估和抵押登记;三是严格执行贷款的审批制度;四是与贷款发放银行联手审查。

    ——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主要程序:一是申请,由需贷款的林农提出书面申请,经协议银行签署意见后,向森林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出具必要证件;二是审核,森林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后,在对资信进行评估或确证的基础上,对项目情况进行核实和审查,对提供抵押的资产(林权证)进行直接评估或由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三是审批,森林资源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和权限审批项目和金额;四是签订合同,贷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由森林资源交易中心为贷款人依法办理林权证抵押登记;五是发放贷款,合同签订后,银行对贷款人正式办理贷款审批发放手续,并向森林资源交易中心送交放款通知。

    ——分别情况,区别对待。银行对经营规模较小的林农,实行小额信用贷款,在授信额度内随到随办,不需抵押;对经营大户的山地开发,低产林业改造和造林基地建设等大额资金需求,则实行抵押贷款。

    ——便民惠民,合理收费。森林资源交易中心以现行市场利率和运行成本为依据,充分考虑客户利益,按微利原则,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和收取办法。评估、登记费合在一起,一次性收取。

    ——跟踪检查,及时还贷。森林资源交易中心和贷款银行对贷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敦促诚实守信,对到期贷款及时催收。

    余庆县在明晰林业产权的基础上,创新林权抵押贷款制度,逐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范围和规模,有效地解决了林农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实现“林农得实惠、林业得发展、金融增投入”,多方共赢。

    4.规范森林资源流转。余庆县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机遇,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把推进林地流转作为加快林业发展的关键来抓,有效地提升了林地规模经营水平,促进了现代林业的发展,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林业持续实现“三个同步增长”。

    2008年,余庆县制定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余庆县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对森林资源流转政策、程序、要求作了明确和规范。

    据统计,全县林农以林地林木流转或入股方式发展林业的有1500余户,面积达5万亩以上。龙溪镇老羊坡村民组将49.5亩采伐迹地以15万元的价格流转给张劲松发展林业产业;松烟镇二龙村将2200亩受灾林木清理后的林地和受灾退耕还林地流转给松烟村村民况小忠等10余户有资金、懂技术的大户发展绿茶产业,既使灾后森林植被得到及时恢复,又带动了当地林业产业的发展。

    2007年以来,全县规范森林资源流转面积12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8.55%。流转宗地3万多宗,流转资金129万元。森林资源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将林业经营的长周期分割成若干个短周期,加速资金周转速率,实现林木资源快速资产化,降低了林业经营风险,提高了林业资本经营水平,促进了林业经济平稳发展。

    5.开展森林保险。为强化林业保护体系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林业生产经营者抵御风险的能力,激发农民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余庆县积极推进森林保险工作,按照“政府引导、林农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兼顾林农缴费能力、兼顾财政补贴能力、兼顾承保主体风险承受能力“三个兼顾”和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两低一保”的运行模式,逐步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据统计,全县投保面积达11.78万亩,保费达335.34万元。

    第四节 创新营林模式

    余庆县发展林业重视理念创新和科技创新,从各地实际出发,由政府部门规划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因地制宜,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营林造林质量、优化林木结构为目标,积极探索多种营林造林和林业经营模式。

    一、工业原料林基地模式

    2012年以来,余庆县先后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原料林发展的意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庆县工业原料林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和《余庆县2013年工业原料林造林补贴办法》等政策规定,掀起了工业原料林造林热潮。全县完成春季造林35577亩,其中工业原料林34343亩。建成10处千亩以上规模工业原料速生杨树林基地,10处200亩以上规模工业原料速生杨树林基地。发展了民丰、鼎丰等6家林业专业合作社,鼓励参加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造林面积1.09万亩。扶持速生杨树造林大户20户,造林面积6712亩。

    余庆县为达到工业原料林造林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重点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投资营造工业原料林,实现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使林业专业合作社走上产业化经营的道路。

    二、中幼林抚育模式

    按余庆县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方案,实施中幼林抚育间伐试点涉及白泥镇下里村的三个小班,面积430亩。中幼林抚育模式坚持“去劣留优、砍小留大、去密留稀,保留均匀、严禁‘开天窗’”的原则,科学确定间伐树木,伐除被压木、病腐木、多头木、断梢木和病死木,有效杜绝只顾眼前利益“抽壮丁”式的择伐;抚育后保持伐后郁闭度在0.5以上。

    三、林下种植模式

    余庆县除完成设计由青林种植有限责任公司在白泥镇上里社区金星点上利用流转的90亩阔叶林试行林下种植天麻外,又在白泥镇明星社区杨柳田杜仲林下示范种植200多亩太子参和远志,在大乌江镇新场村六合工业原料林下种植150亩太子参和烤烟示范点,在花山乡洞水村牛角尖和龙溪镇小河村马郎河两处利用2011年采伐后闲置的伐桩种植茯芩示范点两个,示范面积500余亩,利用伐桩2000多个,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四、林下养殖模式

    在龙家镇新坪村坪上村民组引导林下家禽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蒋贵华、王龙强等16户林农,利用房屋四周的林地发展林下养殖3万多只依莎蛋鸡,政府和林业部门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扶持,鸡苗每只补助4元,建圈舍每平方米补助50元。合作社饲养的依莎蛋鸡盛产期每天产蛋2100个左右,产蛋率70%~75%,定点销售给遵义老谢氏蛋糕食品厂,月销售收入20万元,产品销路好,效益好。构皮滩镇村民樊成投资200万元,流转花山乡回龙村1500多亩林地,拟发展林下养殖1万只以上土鸡、山羊,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结束,正在修建圈舍。

    第五节 林业制度保障

    一、征占用林地管理制度

    余庆县在强化林业依法行政意识,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的同时,积极支持国家建设事业发展,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提出合理建议,主动做好征占用林地指导、审核、监督和服务等相关工作,满足国家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余庆县地方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交通、水利、水电等项目建设呈激增态势,均涉及征占用林地,给地方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增大了征占用林地管理压力。县林业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协调业主,使征占用林地管理步入正轨。一是分别向余庆县西部新城、玉笏大道、省道305线茅坪哨至芝州段改造、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浪水湾景区等项目业主,及时送达关于办理项目征占用林地手续的函,协调业主与具有资质的林地可研、查验单位洽谈,完善征占用林地相关合法手续;二是对部分建设工期较紧的重点项目,在林地征占用可研及查验单位进场、林地、林木补偿到位、权属无纠纷、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后,特事特办,可边报建边使用;三是超前安排采伐指标,在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后,积极、主动与业主单位配合,及时为林木所有者办理林木采伐手续,以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四是加强施工单位进场后的使用林地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批准使用林地范围、面积使用林地,对违法使用林地和采伐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

    为了拓展余庆县生态旅游空间,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保护原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余庆县《贵州余庆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拟建)总体规划》已通过国家级评审,《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尚义察汗淖尔等85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贵州余庆飞龙湖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飞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正在筹建管委会。管委会参照公务员管理副县级事业单位执行,内设综合处:负责行政、人事、财务、档案、后勤等日常工作;科技处:负责湿地科研、科普、监测等;产业处:负责湿地公园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开发和管理;宣教处:负责宣传、传播、交流、教育培训等;保护处:下辖飞龙寨管理站、浪水湾管理站、坪桃管理站,负责湿地公园内的资源调查及管理、建设规划、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制定自然资源保护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湿地公园内的安全保卫、护林防火、社区(村)共建共管工作。

    二、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1.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余庆县实际的低产低效林改造标准,挖掘发挥余庆县自然优势和林地资源优势,促进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到2013年12月,共批复低产低效林改造申请面积16227.3亩,其中绿茶15073.5亩,桃、桂花等1153.8亩。

    为切实搞好低产低效林改造工作,科学合理地选择适当方法和途径改造低产低效林,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提高效益。到2013年6月,共受理低产低效林改造申请101宗,核实101宗,批复同意改造85宗,合计面积9124.9亩,其中绿茶8183.4亩,桃、桂花等941.5亩。

    2.合理安排各乡镇采伐计划,县林业局预留不超过10%的采伐指标,主要用于解决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地方公益性事业征占用林地、各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林木采伐指标。要求各乡镇林业站切实做到:一是将本乡镇2013年度森林采伐木材生产计划指标分解下达到村,同时报县林业局备案,并在乡镇、村和乡镇林业站政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在指标分配过程中实行阳光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六个优先”(申请自用材采伐优先、申请灾害木清理优先、申请抚育采伐优先、申请采伐属家庭实际困难优先、申请采伐承包到期解决管护报酬者优先、同等条件下申请时间靠前优先)原则进行分配和审批,不得简单地平均分配,杜绝在森林采伐指标分配和审批过程中搞人情指标,暗箱操作,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乡镇林业站和县林业局各相关股、所、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和规范森林采伐服务工作质量,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简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办理程序、简化木材运输证的办理手续、规范育林基金征收,简化各种审批办理程序,降低办证成本,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方便林农和经营者。

    3.扎实推进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加强责任落实。全县共签订县长责任状1份,乡镇责任状10份,村长责任状68份,组长责任状1829份,校长责任状106份,家长责任状43334份。为使包保成员单位切实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签订县级成员单位包保责任状27份,各乡镇成员单位包保责任状182份。二是强化宣传和火源管理。为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县人民政府及时印发了森林防火通告和禁火令2.4万份。在全县主要林区、交通要道、车站及客运车辆和村寨张贴公告,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2013年上半年共排查火灾隐患208起,发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清理206起,其余2起正在整改中。全县及时制止农事违规用火56起,利用村规民约处理2起。四是加强重点时段管控。在元宵节、清明节和高火险天气重点时段,在重点林区进行设卡守护,严防死守,消除火灾隐患。在白泥镇、小腮镇等重点林区设卡守护,设卡11个,两个镇党政领导亲自带队,出动干部163人,车辆11台,对重点时段进行围堵,确保森林资源平安。五是抓队伍建设和安全培训。建立县级半专业义务扑火队2支、65人,成员单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27支、560人;乡镇组建义务扑火队10支、442人;组建村级扑火队69支、1875人。开展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和防火演练,重点培训《森林灭火紧急避险的组织与实施》《森林防火安全知识》《众志成城铸丰碑》,扑救森林火灾基本方法、扑救安全知识、指挥员和扑救人员手册等内容。六是职能整合,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把森林防火职能划拨到林业公安派出所,加强了依法治火的力量和力度。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大了松材线虫病监测和防治力度,对全县50个固定样地进行重新设置,对重点防治区加大监测力度。在实施好测报网点及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同时,防治工作注重于“防早、治小”,以较小的代价换取全局工作的主动,切实推进防治工作向“预防为主”转变。

    强化检疫职能。树立国家林业局提出“抓检疫就是抓重点、抓检疫就是保资源、抓检疫就是促和谐”的思想,规范外来引种审批行政许可,实现《森林植物检疫证书》电脑办证;经过多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摸清了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家底”;掌握了辖区内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情况;履行法律法规,加强源头管理,产地检疫率达100%。

    三、生态环境监察制度

    随着国家“十五”期间开工建设的大型水电工程项目及贵州西电东送标志性工程构皮滩水电站在余庆境内开工建设,2003年,余庆县相继被贵州省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首批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明确生态环境监察试点的主要内容是水利水电建设生态环境监察,监察的重点区域是构皮滩水电站环境影响区。生态环境监察试点的执法重点包括:要求业主在电站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循环评报告书,将与环保的有关条款列入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承包者的环保目标和责任,划定责任区域,落实生态环保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对重点实施工程的环保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对污染源和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及噪声等进行治理,废渣要倾倒在划定的弃渣场或作无害处理。

    2003年11月8日开工建设的构皮滩水电站位于余庆境内乌江干流河段,是贵州省历史上最大的水电站,装机5台,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超过长江上的葛洲坝水电站,总投资138亿元,年发电量96.67亿千瓦时,总工期9年2个月,设计2009年首台机组发电,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防洪及其他综合利用。因工程规模大、调节性能好、技术指标性能优越、地理位置适中,成为向广东送电的外区电源中条件最好的站点之一。

    构皮滩水电站是乌江干流梯级电站第5级,距上游已建乌江渡水电站137公里,下邻思林水电站。电站控制流域面积4.33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226亿立方米。电站水库调节库容31.54亿立方米,是具有较高年调节能力的水电站,也是乌江水电基地规划中最大的水电站。水库淹没耕地3.87万亩,迁移人口1.76万人。电站由大坝、泄洪建筑物、电站厂房、通航建筑物等组成。大坝为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232.5米,水位630米。工程明挖土石方938.25万立方米,洞挖石方223.02万立方米,填筑石方58.34万立方米,施工期间砂石系统、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废水日平均达4.55万立方米,工程建设区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46.95万吨,移民安置区新增水土流失量25.3万吨,除回填综合利用外,约有400万立方米的弃渣堆放在弃渣场。

    工程业主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施工单位主要有:葛洲坝集团公司、水电八局、水电十四局、闽江工程局、武警水电二支队、水电九局、水电十一局、构皮滩水电工程八九联营体、贵州江电实力有限公司、中铁五局、中铁十一局等;工程监理单位主要有: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南咨询公司、二滩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余庆县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与构皮滩水电站工程建设同步跟进,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监察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余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为保障生态监察试点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完善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组织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余庆县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生态环境监察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并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二是在县环保局设立了生态环境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三是成立构皮滩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生态环境监察现场执法活动。由此,形成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机制,为搞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提供了组织管理体系保障。

    2.制订工作方案。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县政府出台了《余庆县构皮滩水电站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在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生态环境监察范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提供完备的法律法规依据。

    3.订立管理办法及制度。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构皮滩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国家环保总局对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构皮滩水电站施工区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构皮滩电站生态环境监察职能部门试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确保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同时,制定了《构皮滩电站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计划》《构皮滩电站生态环境监察档案管理制度》《构皮滩电站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程序》《生态环境监察移交、移送制度》和《构皮滩电站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实施方案》等,完善了构皮滩电站生态环境监察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处理等相关制度和规定。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克服新手多、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少的困难,余庆县环境局不断派人参加国家环保总局、贵州省环保局、遵义市环保局举办的培训班,鼓励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购置了监察车辆,配备了手提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声级计等办公和取证设备,使环境监察执法技术手段得到加强,为搞好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提供了技术设备保障。

    5.加强宣传引导。构皮滩水电站工期长、工程量大、施工强度高、占用场地大,进场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13家施工单位,由于工程业主和大部分施工单位在以前承建的工程中没有环境监察介入,在进入现场监察之前,提高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的环境意识、增强依法保护生态的自觉性成为能否顺利打开环境监察工作局面的关键。2003年12月,余庆县环保局及时召集工程业主、全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构皮滩水电站工程指挥部召开了构皮滩水电站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会议,要求业主在电站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循环评报告书,对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及噪声等进行及时治理。同时,将国家和地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文件汇编成册,发送给业主和各施工、监理单位,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中国环境报》《贵州日报》等报刊相继对构皮滩水电站生态环境监察情况作了跟踪报道,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向外发布构皮滩水电站环境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将信息公开,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促使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的生态环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工程业主乌江水电站开发公司主动提出“建设安全优质绿色环保水电站”的目标和口号,并在建设工地制成永久性巨幅标语。

    6.环境监察成效。通过认真分析研究构电站建设的具体情况,首先选准易于实施监察的突破口,摸清了各标段承建单位、工程内容、工程地点、施工工期和工程监理单位等基本情况,加大现场执法力度。环境监察大队每月进入施工现场监察不少于2次,由点到面、由浅入深,跟踪监察,逐步扩展到全面监察。对施工区出现的生态毁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调查、早处理,使生态环境监察由被动管理向积极预防转变,将生态环境监察真正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做到工程建设与生态恢复、环境保护同步进行。由于发现问题苗头就及时向业主和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严格按环评报告书的要求整改,切实做到及时跟进生态恢复和环境污染治理。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施工单位具体落实并承担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施工过程环保的日常监理、环保监察部门实施全面监控的环保管理体系运转自如,电站建设过程中没有发生一例环境违法案件,最低程度地减少了环境影响区的生态损坏,最快地实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生态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了植被保护。工程业主与所在地政府密切配合,实施封山育林、禁止砍伐森林、保护野生动物等措施。对施工区实行封闭管理,在出入口建立检查站,进出工地车辆必须有通行证,防止盗伐林木流出工区,使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有效保护了工程枢纽区和水电站周边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破土面积,在施工准备阶段,对采石场、弃渣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施工场地逐个进行现场核对和优化,获得生态保护最佳方案,对不符合景观要求、植被保护要求的予以调整、优化,严格控制了临时工程占地面积。

    ——加强了水土保持和绿化。按照“谁丢弃谁清理”的原则,施工单位对公路两旁、乌江两岸和河道中的弃石弃土进行了全面清理,工程业主对公路两旁及边坡进行了加固和植树、种草,绿化、美化。江边岸坡开挖前,先修砌挡土墙或围堰,以防止施工中产生的石渣掉入江内,其他明挖工程,也都设置了相应的挡渣设施。为防止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工程业主对工程建设开挖渣料地方进行认真规划,所设置的3个弃渣场均采取工程与植物措施进行保护,2006年以后,随着工程进展陆续开始迹地恢复。电站建筑混凝土骨料全部利用开挖渣料,避免人为新增水土流失。为减少水土流失,施工道路、营地、施工场地等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边坡防护工程处理,采取移植灌木、种草、液压喷播种草、三维植被网、挖沟种草、土工格室种草、骨架种草等措施,对遭受施工损坏的植被和生态系统进行全面恢复和重建,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逐步完成了生活营地和枢纽区的绿化和美化,为施工和管理人员营造了适宜工作与生活的环境。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改造和完善了马鞍山和烂泥沟砂石系统的废水处理设施,使生产废水实现达标排放。健全规范了环境管理制度,各营地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及场地抑尘和绿化。为保证施工和管理人员饮水安全,业主出资购置设备,对生活用水进行净化处理,确保饮用水达标。为防止施工粉尘污染,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作了详细规定,各施工单位建立了各自相应的环保监测手段与防护措施,工程业主硬化了施工区所有路面,购置了洒水车,实行定期清扫,定时洒水降尘。导流洞洞挖等工程施工,充分利用各种通排设施除尘、排风、通气,保持空气清洁,尽可能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为施工人员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对生活垃圾按要求分类存放、集中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保持了生活营地及生产区域的环境卫生。

    余庆县经过探索与实践,建立完善了科学的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和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健全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实践总结出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全国水利水电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提供了新鲜经验。

    四、执法综合管理制度

    1.建立执法综合管理机构。一是建立财政全额拨款执法机构余庆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简称“执法大队”,副科级),隶属县林业局,以林业局名义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执法大队下设3个正股级单位,即陆上执法中队、水上执法中队和综合科,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工作。执法大队人员总编制为18人,设大队长1名,指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队长2名,科长1名。二是建立财政全额拨款执法机构余庆县森林植物病虫害检疫防治站(简称“检疫站”,正股级),隶属县林业局,以林业局名义行使执法工作。人员总编制为5人,设站长1名。负责查处全县林业植物检疫案件。三是建立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执法机构余庆县林业公安派出所(简称“林业派出所”,副科级),隶属县林业局、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林业刑事案件的查处并以林业局名义参与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人员总编制为5人,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指导员1名。四是成立余庆县林业局法规宣教科,主要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查和监督工作,承办林业行政案件应讼工作。

    2.组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余庆县取得《国家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证》或《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共89人,现在执法岗位79人(其中实施林业行政执法岗位46人、林业行政许可岗位14人、林业行政管理岗位8人、其他岗位11人)。

    3.明确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在法律、法规、规章界定的范围内,行政处罚事项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及毁坏林地;违法运输木材及林副产品;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乱捕乱猎陆生野生动物及破坏生存环境;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经营、加工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非法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毁坏林木、苗木;非法生产、经营、推广、运输林木种苗;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森林防火期违规用火及森林火灾;森林植物检疫案件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案件。

    4.综合行政执法情况。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林业行政处罚以保障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目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林业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在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仔细、规范地做好案件查处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做到实施处罚主体合法,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清楚,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完整,案件统计和备案及时。由于严格按程序、规范办案,认真仔细地取好证、办好案,确保了办案质量,办理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无一件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行政执法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林业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行政合力抓。制定了《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林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为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利用植树节、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日、安全宣传月、森林防火期、法制宣传日等,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四是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适应新形势下林业执法工作的要求,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每年组织林业执法培训不少于2次。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全体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5.综合行政执法成效。

    ——理顺了执法体制,形成了管理合力。实现了管理与执法职能的相对分离,结束了多头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的执法混乱局面,解决了执法扰民问题。

    ——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实施综合执法,林业行政执法实现了“六个一”:执法主体单一,执法人员管理统一,财物管理统一,基础建设统一,机构编制统一,执法职责权利统一。解决了多头执法职能交叉、职责不清、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环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提高了执法质量。

    ——统一了处罚标准,维护了法律尊严,树立了执法权威,做到了“五个统一”:统一执法机构,统一执法管理,统一处罚标准,统一审核把关,统一法律文书。

    ——磨砺了执法人员,提高了队伍素质。通过抓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建设,业务学习,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精通业务、执法严格的高素质林业干部队伍,适应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林业工作发展的需要。

    ——强化林业行政处罚监督,提升了执法质量。按照《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规定,明确专人对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2013年上半年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30件,在审查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滥伐林木案12件,占案件总数的40%,滥伐蓄积63.35立方米、滥伐材积44.32立方米,罚款5.37万元,滥伐林木189株,责令补种树木955株;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9件,占案件总数的30%,没收木材44.82立方米、活体树1株、树兜35个;无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木材案2件,占案件总数6.7%,没收木材34.9立方米;非法占用林地案2件,占案件总数的6.7%,占用林地2268.8平方米,罚款2.26万元;其他案件5起,占总数的16.7%。经专人监督结果显示,所有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无一件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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