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时交往纪实-优秀共产主义者的崇高品德和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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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刚刚诞生一年,我们面临着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进行抗美援朝伟大斗争的紧要关头,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爱戴的党和国家优秀领导人任弼时同志却永远离开了我们。弼时同志和我在战争年代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把这些终生不忘的经历写下来,是我多年的愿望……

    1931年初,湖南省委遭到了敌人的破坏。省委常委刘建中同志脱险来到浏阳,与我一起去平江找到在湖南省苏维埃工作的省委委员李宗白同志。为适应当时紧急形势的需要,经商议,决定由我们和李孟弼同志共4个省委委员组成了中共湖南省委办事处,统一领导湘东特委、原湘鄂赣特委所辖各县委、省苏维埃党团和16军党委,并设法向中央请示。恰在这时,我们从报纸上看到了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毛泽东同志领导红军粉碎了国民党对苏区的第一次“围剿”,在龙冈一带活捉了敌“前敌总指挥”张辉瓒。办事处便决定派我去找毛泽东。这样,我就来到了中央苏区。于7月间第一次见到了弼时。

    我过去只是在党中央的刊物《布尔塞维克》上面读过他的文章。我来到中央苏区的时候,弼时才到不久,担任苏区中央局委员兼组织部长。在中央局的会议上,他听了我关于湖南省委办事处工作情况的汇报和请示。会后,弼时向我介绍了中央苏区的形势和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他态度和蔼可亲,循循善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央局听了我的汇报后,认为湘鄂赣边区形势比较好,干部比较多,在王首道的提议下,决定派我到湘赣省委工作,任省委常委、省苏维埃副主席兼党团书记。后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湘赣省军区,委任我为军区总指挥。

    那时,王明“左”倾路线在苏区占据统治地位,湘赣省也不例外。由于我们水平所限,当时并没有认识到王明“左”倾路线是错误的,在组织上也积极执行来自中央局的指示。但毛泽东的路线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在湘赣边区的党组织及军队的广大干部中有很深的影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就常常在某些问题上,对当时中央局的方针、措施表现出消极状态甚至抵触。湘赣省委在一年半多的工作中,统一了湘赣边的领导,深入发动群众,巩固发展了苏区,壮大了红军,取得了不少成绩。可是,1933年春,中央局却认为湘赣省委是“机会主义动摇”。

    我们来湘赣时,曾从中央局带来有关“AB团”的很多材料,加之左娜、龙贻奎等叛逃后带领敌人进攻苏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打“AB团”的问题上,犯了扩大化的错误,给湘赣省的党和群众造成了损失。这使我们对肃反工作逐渐产生了怀疑,从而与中央局的矛盾变得尖锐起来。1933年4月,中央局派陈洪时(后来叛变了)和吴德峰、方维夏来湘赣,由陈洪时代省委书记,吴德峰代保卫局局长,方维夏任裁判部部长。他们来后,便撤销了王首道、甘泗淇和我的党内外一切职务,并对我们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在批斗期间,逮捕了袁德生,后又将其杀害。我因为向陈洪时等讲了“中央局对湘赣的情况不了解”,陈等就指责我“反对中央”。加之,我是省苏维埃党团书记,没有执行国家保卫局逮捕袁德生同志的命令,并曾经按照党的政策,放走了一个俘虏团长,就对我加重处理。

    中央局原是任命刘士杰为省委书记,因遭到在中央苏区的湘赣边干部的反对,便改派弼时为湘赣省委书记,刘任副书记。他们于5月到湘赣。尽管那时我和首道已经受了严重处分,但弼时对我们却倍加关怀,并分配我们做些工作,如推销公债、扩大红军等。后来,在青黄不接、军粮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弼时在王震等同志的提议下,让我代理甘泗淇(已重新分配任省苏维埃国民经济部长)的后方委员会主任职务。但刘士杰不肯就此罢休,又在《红色湘赣》上发表一篇文章,把我和首道同志写成反革命分子,接着把我从前方调回,开除了我的党籍,给首道同志严重警告处分,还召开“同志审判会”审判我,以消除我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随后,将我拘留在省裁判部,派法警刘南田同志看守我。嗣后,刘士杰趁弼时到前方时,主持召开省委会议,决定召开公审大会,以“反革命罪”将我送交省保卫局。但是,由于我坚决反对他们的判决,以及我在干部、群众中还有些威信,刘士杰等人心虚理亏,没有敢立即逮捕我。公审大会后,甘泗淇同志连饭也没吃,就骑着马跑到前方部队,向弼时等同志汇报此事。弼时立即表示不赞成这样搞法。随即赶了回来,纠正了这一错误判决,并亲自找我谈话说:“把你判到保卫局是错误的。”如果不是弼时纠正这一错误,我哪里还能为党和人民奋斗几十年!

    由于省裁判部已经召开过公审大会,刘士杰又深得中央的信任(弼时后来也说过他那时并没看清刘的本质,对刘是放任了),任弼时当时也受到“左”倾路线的排斥,处境维艰,因而他没有可能完全改变当时的局面。裁判部还是判了我一年零两个月的徒刑,把我关进了“劳动感化院”。当湘赣省政府把我的案件报告中央政府时,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名义,复电表示:“判张启龙一年两个月徒刑不为轻。”谭余保同志接到电报后,搞不清是什么意思,就去问弼时。弼时告诉他:“是说判重了!”我后来才知道,弼时同志作为中央局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又是政治局委员,被派到湘赣当省委书记,就是因为他对“左”倾路线有所抵制。而且他在湘赣当省委书记时,也被当时的中央批评为“有右倾机会主义”,还受了严重警告处分。

    由于王明“左”倾路线的危害,整个苏区的形势日益恶化,湘赣苏区也不例外。我被关了不足两个月,敌人就打到离“劳动感化院”两里远的地方了。在这紧急时刻,弼时并没有忘记我。他及时地查问:“张启龙现在在什么地方?”当他得知我在“劳动感化院”时,就下令把我放出来,调回省级机关。我回到省里后,弼时对我说:“现在保卫局的工作很忙,你到保卫局去帮助他们做些工作。”我说:“我曾经被判到保卫局,蒙你纠正了这一判决,现在又要我到保卫局工作,我认为不合适。”他没有坚持,把我另行分配到省优待红军家属委员会当主任。过了不久,他又诚恳地劝我去保卫局帮助工作,并说明了必要性。在那紧张的战斗中,弼时同志如此果断地命令释放我,而且分配我工作,这充分说明了,当时王明“左”倾路线虽然占据着统治地位,但他尽可能地进行抵制,表现了他对同志的关怀和爱护,使我受到了莫大的安慰和鼓励。

    1934年8月,战斗在湘赣地区的红6军团作为中央红军战略转移的先遣队突围,开始了西征。弼时在王震的支持下,亲自决定让我随军长征。留在湘赣的省委书记陈洪时原来就想置我于死地,我如果留在苏区,就很可能被他害死。这是弼时有意保护我。长征中,弼时每次看见我,都鼓励和安慰我,关心地问我身体如何。红6军团于1934年10月与贺龙同志率领的部队在贵州印江会合后,决定建立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我被任命为湘鄂川黔省革命委员会的总务处长(相当于秘书长)。我还先后两次担任过红6军团的供给部长。我们这支部队离开湘赣后,用了两年多时间,历尽千难万险,到达了甘南的徽县、成县一带,在弼时主持的红二方面军党委会上,恢复了我的党籍,并决定由我担任红6军团的统战部长。一次,弼时在路上碰到了我,对我说:“现在你做统战工作,衣服要穿得整齐一点嘛。好好工作,你是能做出成绩来的。”寥寥数语,令我倍感亲切。

    长征结束后,弼时调到中央军委工作,后来又到八路军总部工作,还到莫斯科任我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负责人,我们有几年时间没有见过面。1940年初,他回到延安参加中央书记处的工作。当时我在马列学院工作,经常受到他的教诲。例如:毛泽东作《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那天,他便勉励我好好学习毛泽东的这一重要报告,并在马列学院贯彻执行。我在中央管理局工作时,在毫无拘束的气氛中,他耐心听取我的汇报,采纳我的建议,果断地改变了当时管理局不合实际的做法。我在中央党校四部当主任时,他曾专门找我谈了整整3个半天。他详细了解我参加革命以来直到他去湘赣前的全部经历,主要是秋收起义后,依靠群众,开展游击战争,建立苏区根据地,实行土地革命等情况。他还和我仔细讨论了湘赣省委工作时期的经验教训,谈得非常融洽。他说,过去对我到湘赣前的经历很不了解,并再三鼓励我将这一段战斗经历写出来。我说,四部100多学生正在整风,没时间写。过了不久,肖三专门来党校四部找到我,说弼时派他来帮我写湘鄂赣那段经历,我又以工作太忙,婉言推辞了。

    1944年,弼时在中央办公厅召集在湘赣工作过的同志开座谈会,讨论了湘赣苏区历史发展的过程和经验教训。我参加了这个会的前段。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发表一些不同看法和批评意见。弼时耐心地听取了各种意见,并最后做了总结。后来,我看到了弼时的总结发言稿,深受教育。他的发言,通篇充满了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充满了实事求是和严于自我批评的精神。他对于湘赣边区历史的回顾,对前后两届省委工作得失的评价,对经验教训的总结,令人悦服,的确是运用马列主义理论总结历史经验的范例。

    我对弼时同志始终怀着深深的敬意,因为在他的身上充分体现出了一个优秀共产主义者对同志、对革命事业极端负责的高尚品格和风貌!

    (张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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