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兹特写集-约翰·杜恩斯先生错爱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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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需要把社会中的人分门别类的话,对一种独特的男子我们会立刻把他们划归在“老少年”的项下;而要写下这些老少年的名字则需要极大篇幅的专栏才够哩。至于老少年人数究竟为什么增长得如此迅速,我们却无法确定。那会是一种有趣而奇异的推测,可是由于我们在此没有足够的篇幅可以用于这方面,我们只能把事实简单交代一下:近几年来,老少年的人数逐渐增加,目前他们正以令人惊恐的速度增长着。

    我们不对细节详加考虑,而只对这一问题作了一般性观察之后,就倾向于把这些老少年再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类别——放荡的老少年和稳重的老少年。放荡的老少年是大腹便便的老汉伪装成小伙子,他们在白天常逛弧形街和摄政街,在晚上常上剧院(特别是由妇女管理的剧院);他们既不年轻又不缺乏经验,却摆出小伙子的纨袴习气和轻浮态度。稳重的老少年则是一些外表整洁、身体结实的老先生。每晚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家酒菜馆里总能见到他们和同一伙朋友抽着烟、喝着酒。

    过去每天晚上从八点半到十一点半总可以见到挺不错的一群老少年围住奥夫利酒馆里的圆桌子。我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看见他们了。说不准在舰队街上的彩虹酒馆里过去有,也许现在还有两个出色的典范人物健在,他们总是坐在最靠近壁炉的分格座位里,抽着长柄樱桃木旱烟筒,烟杆一直伸到桌子底下,烟斗靠在地板上。他们是极了不起的老少年——是红脸蛋、白头发的胖老家伙——总是待在那儿——一个坐在桌子的这一边,另一个坐在对面——气派十足地一边喷烟一边喝酒,个个人都认得他们,而且有的人还想象他们两人都永远不会死的。

    约翰·杜恩斯先生是后面的这种老少年(我们指的并非永远不死,而是稳重)。他是一个退休的手套和背带制造商,妻已亡故,与三个全已长大成人却全未出嫁的女儿住在大法院路柯西特街上。他的脸盘大大的,身材矮而圆得像一只桶,头戴宽边帽,身穿不时髦的上衣,说话声低沉然而自负,那是一般老少年所特有的嗓音。生活有规律得像时钟——九点钟吃早餐——稍微装饰打扮一下——到某酒店去——喝上一杯淡色啤酒,看看报——又回到家里,带三个女儿出去散步——三点钟吃午饭——喝一杯掺水烈酒,再抽一会儿旱烟——午睡——吃茶点——散一会儿步——又上某酒店去——极好的场所——愉快的夜晚。在那儿有法律书籍商哈利斯先生和官服服装商詹宁斯先生(他们两人是像他一样的快活的年轻人),还有律师的书记员琼斯——那个琼斯是个古怪的家伙——极好的同伴——装满一肚子的轶事!——在那儿,他们每天晚上要坐到恰恰差十分钟十二点,喝掺水白兰地,抽旱烟筒,讲故事,以特别有启发性的一种庄重而欢乐的方式使自己过得十分快活。

    有时候,琼斯会提议出半价去德鲁利路或者科文特加登观看一出五幕剧中的两幕,或者一出新的滑稽戏,或者芭蕾舞剧,在那种时候,他们四个人就一同去;一点儿也不匆忙,也不说半句废话,而是先轻松自在地喝掺水白兰地,再为回来时的晚餐定下牛排和一些牡蛎。然后像明智的人那样,等到“蜂拥的人们”已经进了戏院,这才从容不迫地步入正厅后座。杜恩斯先生年轻时也就是如此,除了那位著名的贝蒂老板最享盛名的那个时期,那时,先生——那时——杜恩斯先生记得很清楚,自己向公事房请假,在上午十一点钟就用手帕包了夹心面包片,用小药瓶装上一些酒,跑到戏院的正厅后座门口,在那儿一直等到下午六点钟。终于因为又热又累,戏还没有开演,便晕倒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他被人从正厅后座抬到一个包厢里去,先生,是由当时最漂亮的女人中的五位,先生,她们同情他的处境,给他服恢复剂,先生,次晨又派遣一名身穿钉着银线的蓝色制服、身高六英尺的黑人男仆去问候他,探询他的健康情况——哎唷,我的老天爷!在幕间,杜恩斯先生、哈利斯先生和詹宁斯先生常常站起身来朝戏院四周望望,而琼斯——那个灵敏的琼斯——认得所有的人——指出包厢里那位著名而时髦的某某夫人,杜恩斯先生则听得提及这个名字便刷一下头发,整理一下领带,透过一面极大的望远镜察看上述的某某夫人。然后,完全根据当时情况,或者说她是个“漂亮女人——确实非常漂亮的女人”,或者说“像她这模样的人儿多些就好啦——对吗,琼斯?”舞蹈开始时,约翰·杜恩斯和其他的老少年特别渴望要看看舞台上怎么个光景,于是琼斯——那个淘气鬼琼斯——朝约翰·杜恩斯的耳朵里轻声发了一通议论,约翰·杜恩斯便传给哈利斯先生听,后者再传给詹宁斯先生;接着他们四人全都大笑起来,直笑到淌下了眼泪。

    幕落后他们两个两个地并肩一同走回去吃牛排和牡蛎。喝第二杯掺水白兰地时,琼斯——那个好戏弄人的坏蛋琼斯——常常要说他如何注意到正厅包厢里的一个佩着白色羽饰的太太整个晚上都盯着杜恩斯先生瞧,他又如何偶然瞅见杜恩斯先生自以为没有人看着他的时候,用极度爱慕的炽热的眼光回看她。哈利斯先生和詹宁斯先生听了往往大笑起来,约翰·杜恩斯则笑得比他们两人更厉害,不过他承认过去他可能会这样干的;于是琼斯先生往往去触他的肋部,说他年轻时是个放荡鬼,而约翰·杜恩斯抿着嘴笑笑默认了。哈利斯先生和詹宁斯先生甘愿自称也是放荡鬼之后,他们便和谐地分了手,各自匆匆回家。

    种种天意和实现它们的方法都是神秘莫测的。约翰·杜恩斯已经过了二十年以上这种生活,这期间他既不想改变,也不想变变花样。突然,他的整个社会体系给打乱了,完全颠三倒四了——并非由一次地震引起,也不像读者大概会料想的那样,是因自然界的什么其他可怕的大变动,而是简简单单地由于一只牡蛎的作用。故事经过如下。

    有一天晚上,约翰·杜恩斯先生正从某某酒店回到自己在柯西特街的住处——虽然并没有喝醉,却相当兴奋,因为那天是詹宁斯先生的生日,他们进晚餐时吃了一对鹧鸪,餐后又另外喝了两杯,而琼斯比平时更逗人乐——这时他的眼光接触到一家刚开张的牡蛎店,规模宏伟,橱窗里一盆盆圆形的大理石盆子中放着一层人工培养的牡蛎,此外还有装着牡蛎的一只只小圆桶,桶上标明要发送到地球各地的勋爵、从男爵、上校和上尉。

    在人工培养的牡蛎后面是那些圆桶,在圆桶后面是一个约摸二十五岁的年轻女子,全身上下穿的是一色蓝,独个儿待在那儿——是个了不起的尤物,脸蛋儿多么可爱,身段多么苗条!很难说,究竟是他面前那个橱窗里闪烁着的煤气灯光照在他那通红的脸上激发了那女子的爱笑倾向呢,还是那自然洋溢的轻快精神大大胜过社会礼节颇为专横地规定的那种稳重的举止?不过那女子确实笑了;接着把手指按在嘴唇上,显然想起了自己的举止该怎么样才对,终于像牡蛎害羞了那样退到柜台的最后面去。那种浪荡子的感情猛烈地向约翰·杜恩斯袭来,他逗留不去——蓝衣女子毫无表示。他咳了一声,她仍然不走过来。他便走进店里去。

    “亲爱的,你能替我开一只牡蛎吗?”约翰·杜恩斯先生问。

    “我想我能够,先生,”蓝衣女子带着迷人的开玩笑的神气说。于是约翰·杜恩斯先生吃了一只牡蛎,再看看那个年轻女子,接着又吃了一只,趁她在开第三只的时候,把她的手紧紧握了一下,如此这般地下去,更起劲地去勾引那个女子。一眨眼工夫花了八便士贪婪地吃了一打。

    “亲爱的,你能再给我开半打吗?”约翰·杜恩斯先生问。

    “我来看看能为你做点什么,先生,”蓝衣年轻女子比先前更迷人地答道。于是约翰·杜恩斯先生花八便士又吃了半打,他献殷勤也更起劲。

    “亲爱的,我想你不能设法给我弄一杯掺水白兰地吧?”约翰·杜恩斯先生吃完牡蛎后问道,他的语气清楚地表示他推测她能办到。

    “我去看看,先生。”年轻女子说毕便跑出店门了。上了街,她那金棕色的长鬈发极其迷人地在风中飘拂;后来又回来,像一只用鞭子抽的陀螺那样轻快地在地下煤窖的盖子上绊了一下,手里端着一杯掺水白兰地。约翰·杜恩斯先生坚持要她分享,因为这是一般妇女喝的掺水烈酒——热的烈性甜饮料,而且数量很多。

    因此年轻小姐便在挂着绿色门帘的红色小间里和约翰·杜恩斯先生一起坐下,啜了一小口掺水白兰地,向约翰·杜恩斯先生略微瞅一下,接着转过头去,默不作声地做出各种其他假装庄重、令人失魂落魄的姿势。这猛地使约翰·杜恩斯先生想起自己初次向头一个妻子求爱时的情景,使他更其一往情深了。在追求这种爱情之余,并在这种情感的驱使之下,他试探地问年轻女子订了婚没有,后者否认曾经订过婚——她说她忍受不了男人,他们都是些骗子;于是约翰·杜恩斯先生问这个笼统的谴责是否包括小伙子以外的男人。年轻女子听了把脸羞得绯红——至少她把头扭过去说约翰·杜恩斯先生使她脸红了,可见她确实脸红了——接下来约翰·杜恩斯先生喝掺水白兰地,喝了好长时间,那女子不断地说:“得啦,先生。”后来他回家睡觉,梦见他的头一个妻子、第二个妻子和那个年轻女子、鹧鸪、牡蛎、掺水白兰地和无私的依恋。

    次晨,约翰·杜恩斯先生由于前晚多喝了几杯掺水白兰地,觉得有点儿兴奋;于是一半由于希望吃一只牡蛎使自己平静下来,再有一半为了要弄清楚自己有没有欠年轻女子什么,他又上牡蛎店去。如果说那个年轻女子在晚上显得很漂亮的话,在白天她的魅力就完全无法抵御了。从此约翰·杜恩斯所做美梦的实质起了变化。他买了衬衫饰针,在他的中指上戴了戒指;读起诗歌来;收买了一个蹩脚的小画像画家把他的面孔胡乱画得有点像年轻人,在他脑袋上方画一块帘子,背景中六大本书,远处是空旷的乡下(他把这个说成是自己的肖像)。总而言之,他就如此天翻地覆地“搞下去”,那三个杜恩斯小姐因她们的父亲已使她们无法再在柯西特街的住宅容身,只好搬出去靠菲薄的年金过日子。总之,事实上,他在各方面都降低身份,他的行为十足就像一个老撒拉逊人[1]。

    至于他的年老朋友,也就是在某某酒店里的其他老少年,他逐渐疏远他们。因为甚至当他真的去那儿的时候,琼斯——那个庸俗的家伙琼斯——总要问:“日子定在哪一天?”和“他是否必须戴手套?”以及其他具有同样令人讨厌的性质的问话,不仅哈利斯听得笑了,詹宁斯也笑了,因此他同他们两人都绝了交,单单伴着漂亮的牡蛎店里的那个蓝衣女郎。

    现在来谈一谈这个故事所提供的教训——因为它到底是有其教训的。前面提到的那个年轻女子从约翰·杜恩斯的依恋获得足够的利益和报酬之后,到了事态发展到决定性的时刻,她不仅拒绝不管好歹都嫁给他,还明明白白地断言(且引用她那强有力的话),说她“死也不要他”。约翰·杜恩斯既然已失去他的老友,疏远了他的亲戚,成了大家的笑柄,接下来便逐次向一个女教员、一个女店主、一个女烟草商、一个女管家求婚。被她们全都直截了当地拒绝之后,却为他家的厨娘所接受,他如今就是和她同居,成了一个怕老婆的丈夫,一块纪念老来苦命的石碑和对所有溺爱妻子的老少年的活生生的训诫。

    注释:

    [1] 撒拉逊人(Saracen),原为叙利亚附近一游牧民族;后来特指抵抗十字军的伊斯兰教阿拉伯人;现在泛指伊斯兰教徒或阿拉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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