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蜷缩在沙发上,体内的瞌睡因子就丰富,就哈欠连连,就没心没肺地想睡大觉;对吵架对夫妻问题一点反省的表示都没有。这又是老婆最最忌恨的。所以老婆在这种临时性的小分居时,就装出内急的样子,频频去卫生间。因为从卧室到卫生间,必须经过客厅,她由此来监视我的动态。
有几次我明知道那是对老婆的伤害,但还是迷糊过去了,结果导致两个人的战争级级升温。这也不能全怪我,电视机在她卧室里,音响又不能听(吵架期间停止一切家庭娱乐活动),让我傻呆呆地坐或躺在沙发上,不犯困才怪呢。
现在我懂得用什么来压制瞌睡了。我抽烟。平时晚上在家只能抽三支,吵架期间全线开放。这对我而言,倒是个福音。于是我默在沙发上,头脑低得快夹在两腿间,埋头革命加拼命地抽烟。那样子既好像失去了理智,又好像我在作沉痛的反思。
那天我一直开着换气扇抽着烟,等待老婆有过几次监视后,可以舒舒服服地睡觉了。但是奇怪了,我都抽了半包烟了,老婆一次都没去卫生间。短时间内吸了大量的烟,我幸福得头直昏,坐不住了,就躺下去了。
躺下去后我就想,都知根知底的米面夫妻,还吵个什么劲呵!
第二天早晨,老婆发现客厅的换气扇开了一夜。我也不知道我会这么蠢,要知道老婆看电视都得关了卧室的顶灯才看得安心的。换气扇转了一夜,问题还能不严重?如果说昨晚的别扭闹得没有名堂,那么今天老婆要小题大作的话,理由就相当的充分了。
我不禁哑然苦笑,昨晚是装痛苦,今天看来得真痛苦了。
然后非常意外,真的非常非常意外,老婆像彻底忘了昨夜和换气扇的事,她说昨天有个节目蛮好看的,叫“特别行动”。我忙装出洗耳恭听的样子。她就希望我这样。她说话,我是耳朵;她想出气,我是沙包。
她说有个大学生,毕业分配后被闲置在某个仓库里,闹得整个人灰扑扑,长年不笑,也不知道笑为何物。某天他去单位食堂打饭的途中,碰到了一位阳光女孩。在他回头一眸时,这个穿红毛衣的女孩冲他微微一笑,顿时他私人的天空阳光灿烂。
这以后的每个清晨,每个黄昏,他总是等候在最初相遇的拐角处,默默地跟随着她,护送她到小路尽头的那所学校门口。能天天和她默默地走过那段泥泞而又阳光灿烂的小路,是他莫大的幸福了。
可那个大学生忽然被外调到上海工作。当他在第三年那个明媚的春天回到原单位时,那条阳光小路的尽头,等待他的却是一片废墟。因为城市扩建,那所学校不知搬了,还是被别的学校合并了。
他大病了半年多,写下了太多思念她的文章。他的故事正好是某电视台“特别行动”节目组所拍的素材。于是节目组就找到了他。到那个节目现场直播时,那个大学生被请到直播现场,而那个阳光女孩是否找到?她是否会接受他的那份感情?
这便是这个节目扣人心弦的地方。
他们找到了那个阳光女孩。
她一直不知道自己生命中曾经有过一个他,她已经结婚了……
老婆叙述到这儿,眼里也起了泪花。她说她要是那个女人,会幸福得死的。我附和她道,那是,不过你好像不可能了吧。说出这句话,我就知道自己嘴笨,放在肚里就行了,何必去捅马蜂窝呢。
不过今天特别,她竟朝我嫣然一笑说,我也有个“特别行动”,从今天开始,你到我们公司门口来等我,然后我们就像大学生与阳光女孩那样一起回家。不过今天是周末,我们先找一个有情调的地方吃饭,然后去看那部听说很煽情的电影《怦然心动》,过一过两人世界,重拾感情的旧河山你看怎么样?
说完,她静静地等着我的回话。
那我呢?儿子小宝急了,因为他母亲的计划里没提到他。
老婆说,我让外公去接你,你就在外公家过夜吧。
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儿子小宝一连说了六个不要。老婆说,听话,今天你在外公家睡,明天我和你爸爸带你去动物园怎么样?儿子小宝还是不肯。我说先吃肯德基再去动物园,怎么样?小宝这才“也!”只要有肯德基吃,还有什么不肯的。
那就这样说定了。
走在去老婆她们公司的路上,我还在找感觉。真的,今天我一直在找感觉,找我和老婆恋爱时的那种感觉。我看看早春二月的夕阳,看看大街上漂亮的人流,和城市绿化带所透出来的春意,努力想看出七八年前那份诗意和兴奋。但我一点感觉也找不到。
我居然想不起来我们恋爱时的情形了,哪怕某个经典的细节。怎么会像恋爱这样激动人心的事情,我都会忘得一干二净呢?干净得就好像我们根本没有恋爱过一样。而从心里跳出来的“画面”,都是结婚以后彼此的伤害,吵架闹别扭,摔碗打孩子,有几次都闹到要离婚了。要不,就是枝枝蔓蔓的无趣而奈何的家庭生活细节,像放电影一样过了一遍。
为了找感觉,上午我还给老婆办公室去了个电话。我还没有开口对方就喂--那声音又嫩又脆,拖得长长的细细的,感觉来自十七八岁的女孩之口。我说麻烦你叫蒋爱娥接电话。她顿时换成粗糙的声音问,伍智,什么事?
原来接电话的就是我伍智的老婆蒋爱娥。原来她的声音还那么嫩得可以,那是恋爱时才听到的仙乐,距今已经相当遥远了。结婚之后,她什么时候用这种嫩得可以的声音跟我说过一句话啊!
想到这儿,心里就有些愤愤然,用这么嫩的声音接电话,想骗谁还是怎么着?
走过一爿花店时,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买了一朵玫瑰花,提着它潇洒地出了花店。外面天色尚早,让熟人瞧见了多不好意思,还道我在外面养小蜜呢。走出十来米远,我将花小心地放入黑皮包里,又怕挤坏了它,就不敢把包夹在腋下了,而是小心地托在手里。
那份小心,就像老婆生产那天,从护士手中接过小宝似的,手臂都有些僵硬。于是就觉得好笑,恋爱那会儿都没有送过蒋爱娥玫瑰,现在都老夫老妻了,倒干出十七八岁时的行当,是不是吃错药了?
胡思乱想间,我就来到了她们公司的门口。我看了下时间,下午四点三十八分。距老婆下班还有二十二分钟。其实我下班也是下午五点钟。但我想既然老婆想搞点小情调,总应该像恋爱那会儿提前十分钟来等她吧。所以我请了个假,早四十分钟就出来了。从我们公司到老婆她们公司有三站不到二站多点路,一部公交车还到不了,所以我步行,以为要半个小时,实际才走了十八分钟。
不好意思到她们公司大门口等。一个大男人傻乎乎地侯在那儿,还不让人好笑?弄不好老婆又要闹脾气了。于是我就在马路对面的书亭边,买了张近期的“南方周末”报纸,一边胡乱地看报纸,一边等着老婆下班。
从头到尾,再从尾到头,报纸很快就翻完了。时间尚早,我又回到书亭的窗口。因为买过报纸,看书亭的胖女人微笑着,用一种少有的宽容的目光看着我,这儿那儿地乱翻报刊。但任何事情都有个度,包括微笑和宽容。胖女人的脸渐渐起冰了。适可而止,是任何事情的最佳结局。我知趣地离开了书亭的窗口。
坚持最后五分钟。终于听了对面楼群里传来的铃声了。终于看到如潮的人流从大门里涌出来了。我目不转睛地梳理着每个出来的女人,尤其是穿雪白羊绒衫的女人。那件雪白羊绒衫是我们结婚那年冬天我出差到北京买的。就为这产地上海却从北京买来的羊绒衫,老婆幸福地埋怨了我很久。我没有看到我老婆。人都走光了,又过了会儿,我看见管传达室的大爷,过来把大铁门关了,上了锁。老婆还没有出来。我穿过马路,穿过大门旁的边门,进去找我的老婆。
管传达室的大爷,劝我不用进去了。没人了,都走了。大爷肯定地说。我不信,我坚持要进去,上午的电话里,我和老婆就约好在这里等的嘛。我进去了,老婆的办公室果真上了锁,没人。
难道我刚才看走了眼,让老婆从眼皮底下溜过了。
我回到大门口,天仿佛眨眼之间就黑了,而且黑得很深,以至于霓虹灯打扮得十分迷人的大街上,望过去有种深入大海的感觉。我退回到传达室,往家里挂了个电话,没人。这说明老婆还在外面,不是在大门口,就是在附近的什么地方。
于是,我拔腿就往大街上跑,围绕她们公司的四周,寻找伫立在春寒料峭的晚风中的老婆。再次回到大门口时,我又渴又饥,心里不仅失望,而且怨气十足。换了往日,这个时候我早已在温暖的家里,说不定已吃上一口热饭了。
我又挂了个电话,家里还是没人。
我站在她们公司的大门口,有路灯的地方。大门两侧的围墙外,几株高大的法国梧桐在灯影下看着很古怪,像挥舞着长臂无声呐喊的疯子,那是数十年修枝的结果。站了会儿,我就蹲了下来,双手自恋式地环抱着自己的身体,因为冷。体内的饥饿和漫天的寒风,是使我冷的主要原因。去他妈的“特别行动”!我不等了,我要回家。我起身挺了挺身子,但又迅速缩拢着,走上回家的路。
说不上为什么,我一步一回头。我本该往东拐到学府路口,在那儿乘三路车到八码头转九路车回家的,但我好像失去理智似地向西走了很长一段冤枉路,才醒悟过来。于是我再折回往东,再次从老婆她们公司前经过时,我眼睛一亮,看到了那团雪白的人影。
别人家的夫妻都心有灵犀不点自通,你看那些娱乐节目里,同一个题目出给完全隔离开的夫妻,答案竟一字不差。而我和老婆好像月老点错了鸳鸯谱,每次约会,说好几点钟在那儿,却总是找不到人;等终于找到了,已经没有约会的心情。想不到共同生活了七八年,还是一点也没有长进。
我想我要是一开始就在大门口等,或许早就等到了,或许这个时候早在某个有情调的地方吃开了,来点野味,再搞点酒,该有多滋润啊。老婆肯定在附近找了半天了。这样一想,就觉得自己的错来,今夜的错再加上昨夜的错,情节应该算很严重了。
脚步越来越快,我跑了起来。我看到昏黄的灯光下,老婆和我刚才一样冷得双手环抱着蹲在地上。我脱下皮夹克,想给她点惊喜,不,是意外(这时候不可能再有惊喜了),便从后面将皮衣披在外面穿着雪白羊绒衫的老婆身上。
我打了个冷颤。这个冷颤,以至于我的声音有些变形。我叫了她一声:爱--这个称呼,还是当年谈恋爱时用过的。结婚以后,我就回到“爱娥”的称呼上。两人闹别扭时,她就冲我指名道姓地吼,你个伍智、无知、无耻,爱我爱我爱你个头!于是我也不示弱,就大声道,蒋爱娥,你给我听好了……现在,就在我脱皮夹克的那一瞬间,我好像又回到了过去美好的时光,爱便脱口而出。
你说什么?她直起身来问道。
我低低的用听上去十分内疚的声音说道,爱,我们走吧。
谁啊?她转过身来,我们都呆了。
怎么是你?我们异口同声道。我定了定神,问你怎么会在这儿?她说我怎么不可以在这儿!我说,子涵,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我是说这么巧在这儿碰到你,我还以为是我老婆呢。
伍智,你怎么还是这德性!她气鼓鼓的,丢下这句话就走。
等她格得格得地穿过马路,我才突然想到我的皮夹克还在她身上呢。我拔腿追了上去,边追边喊子涵我的衣服。子涵听到我的声音,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跑了起来。
我追上子涵,一把拉住她的手,我们停在一家时装专卖店的玻窗前,她别过头去,为了不让我看到她的脸;但商店玻窗里打出来的灯光,恰恰暴露了她不想让我看到的秘密。
她的眼里满是泪,水晶般闪射着光芒的泪珠。
我的心被蜜蜂蜇了一下。
在“大世界”的小包厢里,我点了几样小菜,要了王朝干红,加伴侣。子涵始终微低着头,不让我看到她的眼睛。我有很多话要说,但我只问了她一句,而且在一刻钟之内连问了三遍。
你还好吗?
她微低着的头更低了。我不知道她这是表示肯定呢,还是不愿意回答我的话。如果是后者,那说明她过得不好。这些年来她在哪儿?她是怎么过的?是不是就像老婆蒋爱娥所说的,去了南方那个很开放的城市?
子涵是我初恋时的恋人。在我的心目中,是这样的;但我不知道在她心目中,她是否也把我当作她初恋的恋人。子涵很漂亮,她的漂亮是那种冰雪型的,是每个钟情男子都希望拥有它,珍藏它。但正因为是冰雪型的,当你接近她的时候,你感到那般彻骨的寒冷,你甚至不能不怀疑自己是否有力量融化它。
当年我就是在这种怀疑中离开子涵的,我追求了她三年。追求她时,很多男子也在追求她。她对谁都很高洁很冷。我和她单独在一起时,我常常在她这种特质前面舌头打结,说不成话。不知道为什么,我见到她就紧张,人就成了一具丧失灵魂的躯壳。
所以每次约子涵出去,就一同约上她的小姐妹蒋爱娥和她的男朋友。蒋爱娥的男朋友是个有趣的人,讲话特风趣幽默。有了他,再加上子涵和蒋爱娥两个小姐妹的笑笑闹闹,我才不觉有负担。
后来,蒋爱娥和男朋友吹了。但那个男的还是去找她。他一去,她就叫子涵或我或我们两个人过去。我追求子涵三年了,我的年纪已经不小了,我托蒋爱娥探她的口风,她说她还不想这么早定终身。
一个秋风飕飕的夜晚,我终于鼓足勇气问她,你要我等到几时?她冷冷地说,等到我想嫁人的时候。我彻底失望了。我觉得她的话,就是拒绝我的委婉说法。我和她分手之后,我去找蒋爱娥,我脆弱地在她面前流下了眼泪。
我背叛了子涵,我和蒋爱娥在距那个秋风飕飕的夜晚不到一年的时间,就结婚了。蒋爱娥送请谏过去,才知道子涵去了南方一座相当开放的城市。
后来听说子涵做了二奶。做了一个很有钱也很有年纪的男人的二奶。蒋爱娥告诉我这个消息时,还展开想象的翅膀,向我描绘二奶的幸福生活。没有办法,现在的社会就这样,做二奶都有人羡慕。但我觉得无聊,蒋爱娥轻佻的语言,多少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
也有人告诉我,说他到南方出差时,在某个高级宾馆里,曾经见到过子涵,身上衣很少,脸上妆很浓,一见男人眼神就飘,看样子像在从事那种职业。
我不相信子涵是这样的人。但中国有句老话三人成虎,我只有将那个冰清玉洁的子涵,深深地埋在心谷的最底层,把坟筑在心上。有些东西是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改变,不管她现在怎么样,她依旧是我初恋时的那个冰雪女孩;而我们相识的那几年,也依旧是我一生中最最幸福的日子。
今天当我看到子涵无言的眼泪时,我知道我的感觉没有错,她依旧是我心目的那个冰雪女孩。她脱下皮衣要还我,但我按住了她。我说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吧。于是我把她带到了“大世界”,她就像个乖女孩,一路听话地跟着我。
从子涵包里突然传出来的手机声,惊了我一下。子涵瞄了眼来电显示,就把它掐了。她取出女人家的家当,又补了一下妆。补完妆她才抬头朝我微笑了一下,眼睛红红的。
她说她一直没离开过这座城市,爱娥应该知道的。
我愣住了,爱娥不是说她……原来老婆知道……我捉起酒杯,倒进嘴里。我又倒了杯,又捉起来喝;子涵也捉起酒杯说,来我们一起喝。不是说酒可以浇心头之垒吗?但我越喝心越沉,我看看她,又看看餐桌上的手机,我说我打个电话。
从子涵手中接过手机,我按了我家的电话号码。
电话铃响了一下,就有人接了,是蒋爱娥。我说你在哪儿?蒋爱娥就在电话里吼,你个死鬼,你说你往哪儿打的电话?你死到哪儿去了。接下去的话快得密不透风,连我插句嘴的余地都没有。她说她今天特地请假去做了个头发,做完头发,一看快五点钟,就紧赶慢赶赶到她公司门口,连我个鬼影子都没有看见。她原话就是这么说的。她想她会不会听错了,是在我公司门口等,又紧赶慢赶赶到我公司门口,还是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她忽然话风一转,劈头问我你跟谁在一起?
这是谁的手机?
是不是那种肮脏的乡下妞?
她在电话里那副振振有词的样子,我想都想得出来,我顿时心火骤升;她当年跟我说子涵做了二奶不就是这样子吗?我吼道蒋爱娥你给我听好了,你他妈的嘴巴放干净一点!我一字一顿地说完话,就把手机掐了。我本来想叫她出来的,但现在不想了。
子涵傻傻地盯着我看,眼睛直直的,亮亮的。
这双眼睛让我想到我包里的玫瑰,为了这双眼睛我应该把花送给她。我小心地从包里取出玫瑰,理了理皱了的透明包装纸,起身捧给对面的子涵。我说,送给你的眼睛。子涵咧嘴笑了,我第一次看到她笑得那么甜,一直甜到我的心里面。她说你真逗,玫瑰可有刺的呵,我的眼睛接受了你的花,还不都瞎掉?但她还是不问原由地接受了我的花,尽管她知道这花原本不是送给她的。
第二瓶王朝干红我们只喝了一点点,子涵就说不想喝了。不知怎么的,今晚的葡萄美酒格外醉些。我说还早呢,要不,到上面去舞几曲。子涵左手挽住我的手臂,右手提着单枝玫瑰说,听你的。
舞厅里一片朦胧,就像月光如泻的荷塘,我们就像两条重返水域的鱼儿,欢快地畅游在荷塘中。子涵优美的身子,在美妙音乐的抚摸下,慢慢地变软,芳香四溢;她一点点靠近我,或许是我在一点点地靠近她,最后她就像一块温软薰香的白玉,佩挂在我的脖子上。她的头轻轻地贴在我的胸前,她高高盘起来的头发搔得我脸颊痒痒的。我滚烫而干渴的嘴唇碰到了她的香额,有一刻我的心头滚来滚去的,都是想亲吻她的念头。
从“大世界”出来,我打的送她回家,我们在她那幢高楼漆黑的楼梯口分手,我都没有过份的举止。她伸出手来,和我的手再次相握在一起,都很冷。她说外面冷,你快回去吧。走了两阶楼梯,她又停了停,说,谢谢你的花。我一直站在底楼的暗处,听子涵她上楼的脚步声,清晰而又零乱;最后被关进一扇重重的门里面,消失了。
外面好冷,这个世界真的好冷。
我回到的士里,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我像小偷那样偷偷地开门进去,见客厅沙发上的被头和早晨我走时一个样。我只脱了鞋子,和衣缩在了被头里。黑暗中,我张了张卧室的房门,又侧耳细听了良久,都不见有动静。
我放心地睡下了。
我是被一阵救命般的电话铃声吵醒的。我越过沙发扶手,抓起话筒,听到了儿子小宝的哭腔声。昨天老婆制定的“特别行动”中,有关小宝的内容,是让他外公接回去过一夜,第二天即今天星期六,带他去吃肯德基上动物园玩。现在他在外公家又哭又闹,骂我和他妈是骗子,大骗子,天都亮了还没有去接他,分明把他丢在一边,自己去吃肯德基了。
我一看时间,才清晨六点零三分了。我说小祖宗啊,肯德基哪有介早开门的,你省点力气好不好,我马上去接你。我去敲卧房的门,没有反应,一开,里面整整齐齐的,老婆根本就没在家过夜。我忙打电话过去,是我丈母娘接的,我说爱娥不是在你那儿过夜吗,让她送小宝过来好了。
电话那头显然愣住了,丈母娘自言自语道,阿娥?我忙喊姆妈,爱娥买早点去了,我过来接小宝。我骑着上班时间擦得锃亮锃亮的自行车,不无沉重地骑在去丈母娘家的路上。丈母娘的疑问,三两句话就能搪塞过去的。问题是昨夜我打过电话之后,老婆上哪儿去了呢?小姐妹家,这也不是不可能。但结婚之后,她从未在外面过过夜,就是结婚前,我知道她只在子涵家过过一个夜,况且昨夜我是和子涵在一起的……会不会她外面有男人了?!
我从丈母娘家接了小宝,来到延安路上那家肯德基店。小宝要了圣代、汉堡包和薯条,我要了鸡块和汉堡包。吃肯德基你别想填满肚子,吃到感到不太饿就行了。否则,吃一顿起码一二百块钱。
从肯德基店出来,小宝就开心了。他开始吵着要妈妈了。我们骑过延安路南山路,骑过江滨公园时,我看到那片泛青的树木和草地,林子东南角应该有一张石椅,坐在那儿能够看到辽阔的江面,目光沿江向东,白茫茫的远处就是东海了。
我扭头朝坐在后面车架上的小宝说,当年你妈妈就是在那张石椅上,决定嫁给你老爸的。小宝喊,老爸豆腐干,你说什么我听不见。我高声又把刚才的话说了遍。小宝就开始摇了,吵着要下来,去看一看那张石椅是什么样的。
这时候我们已骑过了江滨公园,但六岁的儿子不知哪根神经搭牢了,非要下来不可,摇得我根本没法骑了。我只得跳下车,调转头,一个下坡拐入了往公园的歧路。
公园里到处都是钻石般的寒露,我带儿子小宝穿过那片小林子,竟看到老婆就坐在那张布满寒露的石椅上。我愣住了。小宝挣脱了我的手,也不管草叶上的露水会打湿他的裤子,离开草坪间的石径,斜着穿过草坪,以最短地距离跑向他母亲,他喊着,一下子就扑进母亲的怀里。
我来到老婆的面前,万分内疚地诚惶诚恐地压迫着嗓子,低低地喊了声:爱……娥……老婆抚摸着小宝的头,别过头去,但我却看到了她含泪的眼睛。
那寒露般的钻石,从她的眼角滚落下来。
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去了动物园。
在小宝找小石子袭击水池中成双作对的鸳鸯时,老婆蒋爱娥以异常平静的口吻,告诉我当年的一个事实。那年的那个黄昏,在江滨公园的那张石椅前,她不只是等我一个人,而是在等两个人。一个我,一个吹了的男朋友。
说是告吹了,但那男朋友仍穷追不舍,让她心里很茫然。她真的难以割舍那份饱满的初恋感情。但她得对我有个交待。于是约了两个男人,说好五点钟在那张石椅见面,过时不侯;其实她四点不到就守在那儿了。她决定哪个男人先来,就嫁给哪个男人。结果迟到三分钟的我,还是比那个男人先到了。
其实在她心里,她是希望那个初恋的男人先来的。事实上,那天如果那个男人在赴约的途中,没有碰到了那个与父母走散了而拼命哭泣的小女孩,如果他不带小女孩去找城市警察,她先等来的也应该是那个男人了。
这也是她最近才知道的。
那天我们从动物园回家,我主动拎了篮子去菜场,我回来时,客厅的沙发上已经没有被头了。我的被头已经被老婆抱回卧室了。这意味着我今天可以回卧室的大床睡了。
岁月是条陈旧的河,日子又回到从前的轨道上。
我一直等待着老婆提问我那天晚上我的事情,但她始终没有问。她没有提问我,我也就不好问她那个晚上她的事情。那个晚上她是怎么过的?在哪儿?和谁在一起?有几次我把话题都引向那个特定的日子了,她却一脸麻木不仁的神情,就好像我们的婚姻生活中,从来就没有过那么一天。
那晚她总不至于整夜就坐在那张寒冷的石椅上吧?!
我像发寒热症一样,有时候发疯似地想知道她那一夜的经历,有时候又想她就是上了某个男人的床,那又怎么样呢?我知道她坐在当年定终身的地方,是在凭吊爱情,抑或反省婚姻?!
我曾经背着老婆去找过子涵,但她根本就不住在那幢楼里。
电视里的那些煽情节目依旧火爆,但她再没有那么激动了,再不提那些克隆的阳光女孩般的情事。我们的生活按照传统河流的流向,无梦地缓缓地向前流去,明天与今天与昨天都缺乏新意,但也说不出有多大不满意,或多大满意。反正就是这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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