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空间与社会:古代洛阳都城空间演变研究-古代洛阳建都朝代及时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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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关于古代洛阳建都朝代的现有学术观点

    洛阳是中国古代史上少数几个多次做过都城的城市之一,其建都情况与都城建制及其层级颇显复杂。由于客观的复杂性,再加上各种主观原因,导致了洛阳建都朝代多种说法的产生,据笔者所见,有关洛阳古代几为都城的争论,目前已形成了7种主要观点,并且在诸说中实际上还有多种见解。

    一、九朝说

    这一说法始见于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的《洛阳县志》。修纂者武攀龙在该志序中首次提出了洛阳为“九朝都会”的说法:“志史属也。志其地理山川,风物政事,文献一邦。大略多舆之合,洛九朝都会地。在唐则丽正殿说书韦机两京有记,在宋则龙图阁直学士宋敏求有志,两君子去古未远,博采兼收,自足垂范百世。”在古汉语中,“九”有“多”的意思。从序中看,武氏所言“九朝都会”并非确指,实际是一种较为宽泛的说法。对此,民国时期李健人在《洛阳古今谈》中解释说:

    “言洛阳历史,尽人皆知为九朝都会,为吾国历史上之古都也。考诸史籍,建都于洛阳者,不只九朝,所言九朝都会者,仅言其梗概而已。”《洛阳古今谈》是第一部通史性的洛阳都城史研究著作,也是民国时期一部集大成的洛阳史学巨著。经过李健人的解释和提倡,“九朝都会”、“九朝古都”的说法,进一步广泛流行开来。

    1983年,陈桥驿在《中国六大古都》的序言中将传统的洛阳“九朝古都”泛指说法确指为9个建都朝代。他说:“洛阳始建于西周初期,自东周以来,先后有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炀帝)、唐(武后)以及五代的后梁、后唐等九个朝代在这里建都。”限于文章的体例,作者对此说法没有予以具体说明。曹尔琴在1986年撰写的《洛阳从汉魏至隋唐的变迁》一文中,特为“九朝古都”注解,云:

    “历史上先后在洛阳建都的王朝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武周、后梁、后唐。”冯天瑜、周积明在1988年撰写的《中国七大古都》电视系列片文学脚本中写道:“洛阳‘处天地之中’,从东周起,历东汉、曹魏、西晋、北魏、后梁、后唐七朝,隋炀帝与唐代武则天也曾从长安迁都于此,洛阳因而有‘九朝名都’之誉。”《中国七大古都》电视系列片由北京、河南、江苏、陕西、浙江五家电视台联合摄制,并聘请谭其骧、史念海、陈桥驿为顾问,播出后受到观众赞赏,并流传国外。借助现代传媒工具,“九朝古都”一说更加流行和普及。

    韩国磐在1992年发表的《古都洛阳与丝绸之路》一文中,也持九朝说,他写道:“盖自周代而后,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唐、后晋,皆曾以洛阳为都城,故洛阳号称九朝古都。”与陈桥驿不同的是,韩国磐的九朝,是将后梁改为后晋。

    “九朝都会”或“九朝古都”的说法,产生时间最早,影响的范围也最大,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直到20世纪80、90年代后才逐渐受到其他各种说法的挑战。

    当然,这种挑战,更多是对确指意义上的“九朝古都”而言,对泛指的“九朝古都”,人们则表现出相当的认同。如,主张十一朝说的韩忠厚,认为“洛阳仍应以‘九朝古都’称谓为好。‘九’为阳数之极,不是实指为九个朝代。用此称谓并不影响洛阳为我国建都朝代最多城市之一的历史地位。”李学勤在为《九都洛阳历史文化丛书》所作的序言也说:“在中国古文中,‘九’有‘多’的意思。洛阳被称为‘九朝古都’,这一提法至今家喻户晓,名扬中外,已成为洛阳的代称和其悠久历史地位的象征。”

    二、十朝说

    1987年,史念海在《中国古都研究》第一辑《序言》中提出。他说:洛阳“先后有十个王朝和政权建都,历时八百一十多年。”此“十个王朝和政权”是在“九朝说”的后面加上后晋”。但在随后的研究中,作者放弃了“十朝说”。

    三、十一朝说

    最早提出洛阳是“十一朝古都”的是谭其骧。他在1982年发表的《中国历史上的七大首都》提出“自东汉至五代定都洛阳的共有周、汉、魏、晋、北魏、隋、唐、武周、后梁、后唐、后晋11朝,共计880多年。”其后,他在1991年出版的《中国七大古都》序言中再次重申了这一观点。

    李先登也持“十一朝说”,但十一朝与谭其骧不同。在1983年发表的《豫西地区与夏文化》一文中,他主要是根据偃师二里头遗址发掘后获取的考古资料,在“十朝说”的基础上加上了夏朝:“二里头遗址乃是古代最早的洛阳所在,洛阳城市的位置,大致有一种自东而西逐渐推移的趋势。那么,洛阳就是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都城之一,洛阳不仅是‘九朝古都’了,而应是‘十朝古都’甚或‘十一朝古都’了。”作者在这里较早地提出了洛阳始都于夏的观点。

    崔静一、郭顺祥等在1985年编著的《洛阳历代城池建设》主张的十一朝又有不同。他们认为:“历史上作为国都,除却那些短暂都洛的王朝外,在洛阳建都的有商、东周、东汉、三国魏、西晋、北魏、隋、唐、五代梁、五代唐和五代晋等十一个朝代,历九十一帝王,历时达一千二百九十五年。”十一朝说中的另一种见解是1995年韩忠厚在《洛阳建都朝代考略》一文中提出的。作者对建都朝代认定标准有自己的一些见解,所提出的十一朝说既与谭其骧、李先登、崔静一等的不同,也与九朝说和十朝说有一定的区别。他写道:“洛阳是我国著名的历史古都,先后是夏、商、周、汉、曹魏、晋、北魏、隋、唐(含武周)、后梁、后唐等王朝的都会。”

    四、十二朝说

    十二朝说产生于明末清初。顾炎武在《历代宅京记》卷7-9《洛阳》中,以周、汉、后汉、魏、后魏、后周(即北周)、隋、唐、后梁、后唐、后晋、后周十二个王朝为定都洛阳的王朝。

    当代学者赵芝荃也持十二朝说,与顾炎武不同的是,他是在十朝说前加夏、商二朝,作为十二朝。由黎承贤、韩忠厚等主编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洛阳》也持这一观点。

    五、十三朝说

    有三种说法。最早提出洛阳是十三朝古都的是史念海,在《中国古都概说·五》一文中,他将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梁、后唐、后晋,以及秦末受封河南王的申阳在洛阳建立的政权、隋末唐初李密分别在洛口、金墉城建立的魏政权、王世充在洛阳建立的郑政权等两大王朝交递之际称雄诸国的都城列为建都洛阳的十三个朝代和政权。

    1994年,苏健发表《洛阳为十三朝古都新论》一文,认为:“建都在洛阳的共有夏、商、西周、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含武周)、后梁、后唐、后晋十三朝。”其列举的十三朝与史念海不同的是,去掉了两大王朝交递之际称雄诸国的河南王、李密及王世充,而加上了夏、商、西周三个朝代。

    第三种说法见于1994年史为乐所著《洛阳究竟为几朝古都》一文。他认为“以洛阳作为都城的朝代包括夏、商、周、汉、魏、晋、北魏、隋、唐、武周、后梁、后唐、后晋13朝,洛阳应是十三朝古都。”十三朝的说法,都是作者经过专题研究后得出的。其中,史念海的十三朝,主要是在作者原来提出十朝说的基础上,增加了作者所说的三个“两大王朝交递之际称雄诸国的都城”,即“项羽所封十八诸侯的都城”中的河南王(秦末申阳)和“隋唐之际称雄诸国的都城”中的魏(李密)及郑(王世充)在洛阳的建都。而苏健和史为乐的分歧则主要体现在对“周”和“武后”都洛的处理上。十三朝的提出,影响很大,现在一般学界和政府部门都基本采用了这一说法,只是对十三朝说包含的具体朝代尚有不同。

    六、十五朝说

    孟令俊持有这一观点。他在《十五朝都洛述略》中写道:“本人依据事实和考古发现,认为有夏、商、西周、东周、西汉、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武周、后梁、后唐、后晋十五个王朝在洛阳建都。”

    七、十八朝说

    李振刚、郑贞富在所著《洛阳通史》一书的《概述》中提出:“洛阳自古帝王州。从黄帝开始,帝喾、夏、商、西周、东周、西汉、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郑、唐、武周、后梁、后唐、后晋等18个朝代在此建都。”与十五朝说相比,十八朝说主要是增加了传说时代的黄帝、帝喾,以及隋唐之际王世充在洛阳的建都。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各家观点中所说的建都指的是国都(首都),不包括古代史上在洛阳建立的陪都。陪都,按惯例,大家都是单独计算的。

    由上可见,学者们对洛阳几为都城的说法,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愈来愈多的趋势,且都有一定的历史依据,而非向壁虚构之词。但古代洛阳建都朝代经过众多学者长时期的研究,至今仍然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其原因,除了对一些史实的认识有不同的理解外,主要还是学者对有关古都的定义,特别是有关古都的具体判断标准看法各不相同,所以,怎样科学地制定一个具体的判断古都的标准,就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第二节 关于古都的定义及其判断标准的讨论

    在古都研究中,怎样界定古都的定义,根据这个定义,又怎样制定出一个具体的判断标准,都是有必要讨论的。因为,概念上缺乏共识,是以往研究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分歧和争论的重要原因。所以在对洛阳建都朝代考察以前,先就这一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作为本文讨论的基础。

    一、学术界对“古都”的定义

    在现代汉语中“都”或“都城”一词含义相对简单,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地,通常是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古代所言“都”或“都城”,其含义有一定的复杂性。《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释名·释州国》:“国城曰都。都者,国君所居,人所都会也。”又称“京师”。《公羊传》桓公九年曰:“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

    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据顾炎武考证:“《诗》毛氏传:‘下邑曰都’,后人以为人君所居,非也。三代以上,若汤居毫,太王居邠,并言居,不言都。至秦始皇始言:‘吾闻周文王都丰,武王都镐。丰镐之间,帝王之都也。’而项羽分立诸侯王,遂各以其所居之地为都。王莽下书言周有东都、西都之居,而以洛阳为新室东都,常安为新室西都,后世因之,遂以古者下邑之名为今代京师之号,盖习而不察矣。”由此观之,古代对“都”或“都城”虽未赋予概念意义,但却表达出概念的基本实质,其含义还是比较明确的,即天子所居之地。

    不过,古代人对“都”或“都城”一词的运用有时也表现得相当宽泛。在他们的意识中,只要与“都”或“都城”有关联的,就可指为“都”或“都城”。如,古部族中心聚落,无论其筑城与否一定有其祭祀之地,相当于后来的先君宗庙,古人都称作都。顾炎武《历代宅京记》是我国第一部辑录都城历史资料的专书,所录37个都城(不含陪都),就包括了伏羲、黄帝等所居的大邑,而没有注意到他们和后世帝王的区别。

    古都是历史上各朝代、国家或政权的都城。杨宽认为:“都城是每个朝代的政治中心。当每个新王朝创建的时候,开国君主及其辅佐大臣,总是把都城的建设作为其首要的政治任务。从选定地点,制定规划,到具体施工,建筑完成,都是按照他们的政治意图和既定方针来进行的,都是为了适应统治阶级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需要。

    因此每个都城的建设,必然对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和影响。”史念海在《中国古都和文化》的自序中写道:“作为一个古都,在当时都应是其王朝或政权统治地区的政治中心,也许还是经济中心或文化中心,其历年较为长久的,在传统的文化上更具有重要的地位。”他认为:“古都的定义应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自广义言之,作为一个独立的王朝和政权,不受外来的控制,其都城已成为政治中心,就皆应视为古都。但由于作为保护和研究的对象,就要受到一定因素的制约,因而还应有狭义的定义。这就是说,古都不仅是独立的王朝或政权的都城,并且还应该具有较为长久的而不是过分短促的年代,其遗址的现在地理位置应是确切的而不是推论的臆定,还应是距现在有关的城市较近,而不是相离很远的废墟。”陈桥驿在《论绍兴古都》一文中对古都的界定,与史念海稍有不同,他写道:“第一方面,在历史上,朝代有大小之分,建都有时间长短之别。汉、唐、明、清都是版图广阔的大朝廷,而五胡十六国、五代十国,都是地方性小朝廷。

    ……但不管长乐府和兴王府只是一个地方政权的都城,也不管他们建都的时间都很短促,而事实是,他们都曾一度作为一个独立政权的都城,因此,称它们为古都,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第二方面,一个现代城市要获得古都称号,还必须符合另一种历史事实,那就是当年的古都所在,是不是落入现在这个城市的境域之中。”陈桥驿定义与史念海不同的是,他不认为建都时间长短是判断古都的应然条件。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历史上国家(王朝或政权)的政治中心所在的城市可称之为历史上的都城,而以今天为时间坐标回溯历史时期的那些都城,则称作古都。两者是一个对象的不同侧面和阶段。由于史念海、陈桥驿从历史和地理角度对古都进行界定,符合古都既是一个历史文化积淀综合体,又是一个具有复杂空间结构的地域综合体的客观事实。因此,史念海、陈桥驿关于古都的定义已逐渐为古都学界多数学者所认同和接受。

    二、古都的判断标准

    史念海、陈桥驿提出的古都定义为古都确定了通用的定义,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判断古都的标准在内。但在研究实践中,学者们对于什么算做古都,如何判断古都,意见不一,历来颇多争议。加之古代历史的纷繁复杂性,导致学者们统计出的古都数量相差颇大。因此,如何以史念海、陈桥驿所提出的古都定义为基点和指导,制定出一个具体的判断古都的标准就显得尤为必要的。

    国家是都城建设的主体,有“国”才有“都”。要制定一个具体的判断古都的标准,首先要弄清楚古代国家的含义。这是以往研究古都标准时经常忽视的问题。

    国家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时代、不同政治背景的人对国家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对都城的判断,实质上首先取决于研究者对建都的行为主体——国家或政权性质的判断。在现代政治学理论中,国家是一种在相对固定的地域环境中维持各种社会集团的社会组织形式。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权组织、国家主权,其中主权是最重要的基本要素。这主要是针对现代的国家。古代的情况有一些特殊性,需要具体分析。古汉语中“国”之本意,据《说文解字》:“国,邦也。”“国”在周代文献中最基本的用法只是指称在其内部拥有某种政治联系并相对自治的、由土地、人民构成的社会——政治单位或其中心区域,并不涉及有关地域的主权特征,被称为“国”的社会——政治单位最常见的是作为商周时期地方势力的诸侯国,但有时具有主权国家资格的商王朝或周王朝本身也可称为“国”。正因此,它还可以更一般地指不同时期中对于一定的地域和人口有实际管辖权的各种社会——政治实体,当然也包括早期的一些政治实体,而不论它们是不是国家。这就说明,古时之“国”与今日之“国”作为国家通称之含义显然不同。严文明把我国古代国家形态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古国—王国—帝国,分别对应黄帝至夏朝建立、夏商周王朝和秦统一至清。王震中和台湾学者许倬云的见解略同,只是提法不一样。古国阶段,是城邦、万国林立的时代,性质上属前国家时期,不在本文研究范围,姑且不论。就是在后两个阶段——王国、帝国时期,古代国家也并不总是表现为一种形式,种类颇多,性质也不一样,有中央王朝、地方王朝、宗主国、封国(诸侯国)、邦国、方国、附庸国、属国和与国(盟国)等。其间独立自主权是很不一致的,有的有完全的独立自主权,有的只有部分独立自主权,甚至处于半独立状态。而有的“国”其实是地方政权,不具备独立自主权;相反,有的地方政权却具有国的属性。有鉴于此,对于“国”的概念,就不能定义的过于狭窄,而应采用一个包括广泛的认识,主要是看其是否具备一定的独立自主权,是否能对国家实行有效统治,而不必拘泥于国度大小、时间久暂、政权性质及名义上的隶属关系。这一标准可称之为主权标准,即把古代具有独立自主权的国家建立的都城都看作古都。

    这一标准其实还是依据现代政治学理论对国家的判断标准。因为,所谓古都,是以今天为时间坐标回溯的,所以,它是有一定道理的。

    根据这一标准,古代具有“国家”属性的政权可以划分为5类:正史承认的中原及内地的王朝与国家(包括统一的中央王朝和南北分治时期的王朝、偏安王朝);具自主权或基本自主权的诸侯封国、方国、属国、与国;军事割据政权与国家;农民起义政权;边疆少数族政权。相应地古代都城的类型可以划分6类:统一的中央王朝都城;南北分治时期的王朝或偏安王朝都城;诸侯封国都城;军事割据政权都城;农民起义政权都城;边疆少数民族都城;陪都。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古代都城都曾受过一定程度的破坏。上述六类古都保存的状况也大不相同。根据古都的保存程度和现存状况,古都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古都城市,它是历史上的都城与现代城市在时空上的双重结合。在时间上,现代城市与古代城市之间有一定的沿袭传承关系。在空间上,古代都城遗址必须在现代城市范围内,也就是“可以称为古都的现代城市,在地理位置上必须和当年的古都重合,或部分重合。”二是古都废墟,根据遗存状况,又可分为古都遗址和古都遗迹两个亚类。三是文献中的古都。

    这类古都仅见于历史文献中,尚无遗址、遗迹发现。辨析并明了古都的这三种类型,是必要的,这有助于我们对研究对象的整体把握和深刻了解,从而为制定具体的判断古都标准奠定基石。

    除了“国”,“都”与“城”的关系也需要搞清楚。建都是一个国家(王朝或政权)建立其政治中心所在地的重大的政治行为。但政治中心所在地并非完全等同于都城。比如,历史上皇帝的一些离宫别馆,在一定时期,曾发挥过政治中心的作用,像西汉文帝、武帝时期的甘泉宫(林光宫)曾为文帝、武帝等较长期处理朝政的地方。清代承德避暑山庄,在康熙和乾隆统治的一百多年间,实际上已成为清政府的第二政治中心。但我们却不能因此说甘泉宫、避暑山庄就是西汉和清朝的首都或陪都,因其并未建都立名。再比如,成吉思汗建立的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国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城邑作为都城,当时作为统治中心的“都城”功能是驮在马背上到处移动的,因此,蒙古国尽管是一个独立的政权,但我们却不能将其统治中心称为都城,因其并未建都立城。“都城”实际上是由“都”与“城”结合在一起,构成的一个具有双重含义的复合名词。都城的内涵,“如同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带有国徽的一面,象征着作为国家政治中心的特殊意义;另一面则反映其作为城市与社区的普遍意义。”我们对都城的理解,应着重于都城的功能与作用,而不必拘泥于城池、宫室的建筑形制及建筑物的构成情况。一些学者往往按照现代都城所谓的“四个中心”(政治中心、军事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的标准来判断古代的都城,这显然有失偏颇。不仅古代,即便是现代,完全合乎这个标准的都城也不是很多。建都对历朝历代来说,首先都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行为。就中国古代而言,都城选址及其建设在政治、礼制上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其他的因素。论者常引《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孔颖达疏“小邑有宗庙,则虽小曰都,无乃为邑。为尊宗庙,故小邑与大都同名”来解释古代都城,在我看来,这段文字实际上表达了中国古代对都城政治、礼制功能上的一种认知。按照现代政治学的观点,都城区别于非都城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前者具有作为国家或区域政治管理与权力中心的功能。这种功能包括核心功能和叠加功能。核心功能是国家政权通过各种政治制度、设施或行为,实现对国家治理的功能,其中包括政治功能、卫戍功能和国际交往功能等。核心功能是都城的本质功能,也是都城价值的主要体现。叠加功能又称次生功能或衍生功能,它是都城在发展过程中,基于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与需要,在核心功能之外逐步叠加上去的其他功能,如文化功能与经济功能等。从中国古代都城发展看,其主流就是各时期社会组织——即国家的物化形式,即政治城市,城市的政治、军事功能一直占主导地位,文化功能、经济功能则不断增强,但也只能服从于政治统治。这是贯穿古代都城发展的一条主线,也是我们制定古都判断标准时要抓住的一个主要参数。

    既然建都是一个政权确立其政治中心所在地的重大的政治行为,那么,除了实施这一行为的主体者外,自然还应当有行为对象及其结果,即其所建都城这座城市的功能条件如何。都城功能的发挥需要一定的功能承载设施系统,即为保障都城各项功能实现所提供的基础性或服务性设施,包括城市规划建设、标志性建筑等。一个不具备或基本不具备一定功能条件与要求的地方,自然缺乏“城市与社区的普遍意义”,因而也就称不上是“城市”。都城功能发挥如何,往往是与其承载设施系统的建设联系在一起的。由此观之,在确定一个政治中心是否是都城时,不仅要看建都者是否是一个独立的、不受外来控制的王朝和政权,而且也要看这个王朝和政权是否在其所在的中心城市通过各种政治制度、设施与行为,实现着对国家或所控区域治理的功能,还要看这个城市是否具备实现都城功能的基础性或服务性设施。概言之,既要有建都之独立主体,又要有建都之名,还要有建都之实,这是判断一个王朝和政权在某地是否建都和其所建的是否是“都”的总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可以把古都最基本的判断标准,概括为两条,二者缺一不可:

    第一,从建都行为主体看,其建立者必须是独立的王朝或政权。这个王朝或政权(1)具有一定的独立自主权,其建立或发展不隶属于其他王朝或政权,名义上的隶属可以除外;(2)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政权机构,包括中央和地方政权机构,且应是实体,而不是虚设;(3)有一定的实际上的而不是名义上的国土疆域,并且中央政府能对此进行有效管理;(4)有明确的国号、帝号、年号等,具备作为一个王朝的基本要素。

    第二,从都城建设及设施看,其所建的都城必须有一定的都城功能承载设施系统,主要是:(1)有作为权力象征和权力运作的政治、公务性建筑,如宫殿、中央衙署办公设施等。早期都城还应设有宗庙社稷。这些建筑可以是新建的,也可以是利用已有的建筑;(2)有一定的城市规划和相应的城市功能分区,具有相当数量的城市居民,并从事着非农业生产活动。仅有统治者的办公、生活设施或军队,而没有大量的城市居民,这个地方只能算是离宫别馆或军事城堡;(3)有一定的都城管理制度;(4)有京都的名份。都城应有京或都之名。在古代,正名是必需的。由于性质与具体情况不同,历朝历代关于都城的称呼也不一样,有过各种名称,如称京,称都,称国,称邑,称京师、京辇、京城、京华,又称京阙、京畿、国都等等。无论何种叫法,他们都有明确的京都之名份。都城功能承载系统的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时代越靠前,其建设相应简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都城功能的叠加与强化,都城功能承载系统的建设自然越复杂、越完善。事实上,古代都城或多或少都存在着设施与管理上的不完善性。然无论如何,上述三条是保证都城功能实现最基本和必备的。

    也有学者认为,城建规模的大小,不能成为判断古都的应然条件。我认为这种看法失之偏颇,不能绝对化。等级制度是中国古代城市结构的重要特征。由于中国古代城市的主要社会功能是作为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中心,不同的政治地位自然就形成了不同等级规模的城市。中国古代建筑设计思想,始终被严格的政治等级制度所制约。因而,无论是先秦时期,还是秦汉以后至明清时代,与同时期的其他城市相比,都城建筑都是当时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城市,其功能承载设施系统也是最完备的。

    至于建都时间长短的问题,我赞成陈桥驿的意见,它并不能构成判断古都的应然条件。其一,尽管有学者将建都时间的“长短”列为判断古代都城的关键性标准之一,但对这一标准却并无明确的界定。换言之,并没有建立起得到公认的判断古代都城状况的时间指标体系。何谓“长久”,何谓“短促”,研究者显然有着各自的理解,据此对古代都城状况做出的评判,自然不可避免地带有较为强烈的主观色彩。

    换言之,以时间的“长久”或“短促”来界定都城,实际上是建立在研究者主观认知水平之上的一种评判。这种评判即便是正确的、符合历史实际的,也不可避免地带有研究者的主观性;在有些情况下,其结论也可能因之而产生随意性。其二,从历史上看,的确有因立都的政权如昙花一现,而立都持续时间很短,如不超过一年的都城。但也有因为统治者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在选择和调整都城城址过程中的变动而造成立都时间较短的情形。还有的都城,如与历史上的其他都城相比,其持续时间可能不长,但与本政权所立的其他都城相比较,并不算短,在其所建的所有都城中,其立都时间仍占有相当的比例。都城的选择与迁移总是以一定的政治要求和政治目标为前提的。一个地方能够长期成为都城,肯定有其政治功能上的明显优势,而一个地方作为都城时间极短,只能说明其政治功能存在一定的内在缺陷。都城存续时间的长短,并不等于该政权对都城控制程度的高低,也不等于它对国土政治控御力度的大小。因此,很显然,立都时间的长短,不能成为确定是否建都的应然条件。关键还是要看其是否真正发挥了都城的功能与作用。

    以上都是较重要的几个方面。细细说来,判断古都的标准可以提出许多,然其建都行为主体是独立的王朝或政权和所建的都城必须有一定的都城功能承载设施系统,应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二者缺一不可。这样才能尽量减少失误。本文将依据上述的定义和标准,对古代洛阳建都朝代及时间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第三节 古代洛阳建都朝代与时间之一:国都

    中国古代都城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由不同规模、级次、职能的都城体系,它是以国都(首都)为主核心、以陪都(包括别都、行都、留都)为副核心的都城序列的有机组合。这是中国古代都城制度的一大特点。这里,我们首先讨论古代洛阳所建的国都。

    一、古代洛阳所建的国都

    洛阳建都朝代的各种说法或见解,看似纷繁复杂,但仔细考察,各家彼此接近或共同的见解还是有的,如,各家对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梁、后唐等9个朝代在洛阳建都的史实基本无有争议。当下产生争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上:在国家产生之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古史传说时代的政治中心能否称之为都城?洛阳最早建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被认定为夏都和商都的二里头遗址和尸乡沟商城遗址均在今偃师市境内,与今洛阳市区并不重合,能否计入洛阳的建都朝代?西周初期是否有迁都之举?它在洛阳设置的是国都还是陪都?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它与东周是否应当分计?西汉后晋等时间较短的建都是否列入洛阳的建都朝代?武则天在洛阳建都,改唐为周,在统计时是否应并入唐朝?河南王(秦末申阳)、魏(李密)和郑(王世充)等能否看作一个个独立的朝代?以下分别讨论之。

    (一)古史传说时代黄帝、帝喾的政治中心能否称之为都城?

    据文献所记载的传说,我国传说时代的三皇五帝就有了自己的都城。现代考古也发现了一些可能与这些传说有关的城邑遗址。但远古传说的三皇五帝之都,实际上是部落中心或酋邦的大邑,只是后世把他们看作帝王,故称其所居的大邑为都城。

    正如史念海所说,这些“远古传说的都城仍不应与三代的都城等量齐观”。因为都城是国家的产物,只有当社会发展进入文明社会或称作奴隶社会之后,国家出现了,才会有都城的产生。尽管现在有学者将我国文明时代的时间向前推移到黄帝时代。

    但依据早期文献及现代考古资料总体所反映的夏政治活动和制度的诸多情节看,夏仍是我国可辨认的出现最早的一个国家。而黄帝、帝喾所处的三皇五帝时代,大致相当于我国考古学文化的龙山时代,其社会发展尽管已具有国家的某些特征,但总体上看,仍处于前国家时期复杂政治组织的古国阶段,既在早期文献中很难找到能表明其具有国家特性的明确材料,也未发现对于国家制度能够自明的考古学证据,实际上并未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国家,其政治中心所在地也不完全具备后来国都的性质,由此,所谓“都城”也就无从谈起,只能算是都城雏形。

    (二)二里头遗址和偃师商城遗址能否计入洛阳建都?

    古代许多文献都记录了夏、商曾在洛阳周围建都的史实。不过,由于历史的久远,夏、商都城早已湮没于地下,其具体地望难于确指,建都年代不易明了。因此,后代学者对这些记载不敢确信无疑,置之或然。夏、商在洛阳附近建都的最终确认缘于上世纪5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分别在今偃师二里头和距二里头遗址6公里的偃师尸乡沟发现的夏、商两处城邑遗址的支持,且与历史文献相吻合。因而,尽管目前学术界对这两处遗址的具体情况尚存争议,但二里头遗址作为夏都与偃师商城作为商都的都城性质已得到学术界的公认,其中,多数学者还认为二里头遗址为夏都斟鄩、偃师商城即商都西亳。现在的问题是,有的学者认为这两座都城所在的位置与今洛阳市区并不重合,因而不应将其计算在洛阳的建都朝代中。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古都与今城市的关系除了重合度外,与之相关联的还有一个继承传递性问题,二者应当联系起来综合考虑。也就是说,现代城市在地理位置上与古都遗址重合或部分重合仅是一条原则,在具体研究时还要考虑传统观念的影响和行政区划的改变以及历史都城与城市演变的沿袭传承关系。

    从沿革地理上看,偃师与洛阳一直存在着或合一或邻县的关系。偃师地名始于周武王伐纣之后,东周时属畿内邑。秦始皇十二年(公元前235年),在今偃师地域,设偃师、缑氏两县,为三川郡属县,三川郡治在成周城。西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改属河南郡,郡治在今洛阳。西晋时偃师并入洛阳县,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缑氏县亦并入洛阳县,县衙就设在建春门外的绥民里(今偃师首阳山镇保庄村附近)。由此,洛阳和偃师合而为一。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534年)恢复缑氏县,以后,偃师也复置,与洛阳分置。但由于其最近洛阳城郊,故在唐开元元年(713年)以后至民国,偃师县一直隶属河南府,直至今日,偃师仍是洛阳的辖县。

    从传统观念看,偃师也一向被认为与洛阳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曰:“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河济”即黄河、济水交汇处,“泰华”即华山。“伊阙”即洛阳南之龙门,“羊肠”一地有异说,谭其骧认为在洛阳东北,显然这是洛阳所处的位置。《史记·夏本纪·正义》引臣瓒曰:“斟鄩在河南。”“河南”指的是汉河南,其县治在东周王城,又说:“《尚书》云:‘太康失邦,兄弟五人须于洛汭’,此即太康居之,为近洛也。《周书·度邑》云:武王问周公:‘吾将因有夏之居’,既河南是也。”由此可见,夏都斟鄩在当时是被视为在“河南”境域,也就是今洛阳的。偃师的主体部分与今洛阳中心市区共处在伊洛平原上,夏都斟鄩与商都西亳都建立在伊汭洛水北岸。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云:“汤受命而王,应天变夏作殷号,作宫邑于下洛之阳。”所谓“下洛之阳”,即偃师一带。洛水在偃师以东、巩义西部注入黄河,偃师正处于洛水下游之阳。从这些记载不难看出,当时的人,是把位于洛水下游的今偃师和上游的今洛阳看作是一个统一的地区,即同属于古代洛阳的范围。二里头遗址和商城遗址实际上是古代最早洛阳之所在。

    正因此,汉魏洛阳城虽然距洛阳市15公里,与今洛阳市区不重合,但在传统研究中,早已被认为属洛阳范围,其与周洛邑城、隋唐洛阳城被公认是一个古都的传递。偃师二里头遗址和偃师商城的情形与范围洛阳城有诸多相似之处,只是在时间上被考古发现证实的相对晚一些而已。现在,我们把夏都斟鄩与商都西亳计入洛阳建都朝代,自然是名正言顺的。二里头遗址是迄今为止可确认的中国最早的王朝都城遗址,它也是夏王朝覆灭前的国都。因此,理所当然地也就成为洛阳古都的开篇。

    (三)西周初期是否有迁都之举?它在洛阳设置的是国都还是陪都?

    西周初期营建洛邑成周,先秦古籍每有记载,尤其是《尚书》中的《康诰》、《召诰》、《洛诰》、《多士》等篇,以及《逸周书》等,记载十分简明、清楚,对此学者一般都没有异议。然而,尽管学界普遍同意洛邑成周具有都城性质,却对洛邑成周都城性质的具体内涵没有达成一致的分析和认同。特别是1965年在陕西省宝鸡县出土的《何尊》铭文中的“惟王初迁宅于成周”一语如同击水之石,再次引出了成王是否迁都洛邑的争讼。比较有影响的是“迁都”和“营洛”两说。主张“迁都”说的学者认为成王时就把都城从丰镐迁到了洛邑成周,并非至平王时始行东迁。

    由此成王时成周已成为正式的国都或京师。主张“营洛”说的学者,则认为没有迁都洛邑成周事,洛邑成周在西周二百多年间只处于陪都的地位。诸说之外,日本学者伊藤道治认为,周都过洛邑,后还都宗周,这一说法,大致与司马迁观点相同,似可归纳为“迁都还都”说。对西周洛邑成周都城性质的判定,直接影响到我们对洛阳定都朝代与时间的计算,故有进一步研究之必要。

    笔者在研读有关文献并分析诸家观点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各家观点固然都有其分析的依据和言之成理的逻辑,但是,上述大多数观点都没有将西周初期营建洛邑成周及成王“迁宅”这一现象上升为制度的认识逻辑,而拘泥于现象本身,难免片面其辞。如果系统地分析相关的文献材料和考古发现并加以综合考察,西周初期营建洛邑成周及成王“迁宅”,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只有从西周王朝实行的都城制度认识这一现象,才能得出比较令人信服的结论。

    笔者认为,西周实行的是一国三都并存并重制度,周王有时在洛邑成周,有时在宗周丰镐或岐周,洛邑成周和宗周、岐周三都并存、并重,三者只有功能结构上的差异,不存在地位上的主次差别。这种多都并存并重都城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从战略发展因素、地理环境作用和“天命”思想诸方面考量的结果。兹申论之。

    1.西周实行的是一国三都并存制度

    学者们在研究夏商都城制度时已经注意到了夏商国家实行的是数都并存制度。

    有关西周都城制度,也有学者认为其实行的也是数都并存的多都制度。惟对西周一代究竟有几个都城,实行的是几都并存制度,说法不同。

    晋人皇甫谧《帝王世纪》谓:“太王避狄。徙邑于岐山之阳,南有周原,故始改号曰周。王季徙程。暨文王受命,徙都于丰。武王自丰居镐,诸侯宗之,是为宗周。

    及武王伐纣,营洛邑而定鼎焉。周公相成王,以丰镐偏处西方,职贡不均,乃使邵公卜居洛水之阳,以即土中。于是遂筑新邑,营定九鼎,以为王之东都洛邑,成王既卜营洛邑,建明堂,朝诸侯,复还丰镐,故〈书序〉曰‘成王既黜殷命,还归在鄷’。至懿王徙犬丘,平王即位,徙居洛邑。”是说自太王至平王,周人王都有六:岐周、程邑、丰邑、镐京、洛邑、犬丘。今人常征则在六都之中,去洛邑,另加穆王迁郑,仍为六都。曲英杰去程、郑、犬丘,凡四都。卢连成则认为西周都城有七:岐邑、丰、镐、郑、莾京、□、成周。上述都邑中,程邑属先周时期,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故而不论。都城性质上比较明确的西周都城有岐周、丰、镐,成周、莾京、郑、犬丘、□则较多歧见。

    岐周是太王迁居周原后建立的一处早期都邑,西周铜器铭文把它称作“周”。

    《史记·周本纪》云:文王“伐崇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西都丰,明年西伯崩。”可见,文王迁丰以前仍以岐周为都。先周自太王迁居岐周到文王迁丰前,实行的是一都制。

    文王迁丰、武王都镐以后,岐周并没有衰落,依然保持着西周京都的显荣地位,近年来,周原考古的发现进一步证明,该遗址自武王灭纣以前一直延续到西周晚期,且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宫室宗庙始终未废,一直是西周王室诸侯贵族顶礼膜拜、进食祖先的聚集圣地。汉儒郑玄等有关岐邑在西周时期只是周公、召公的采地,已失去作为京都地位的说法与西周金文资料和周原地区发现的考古资料相悖。“终西周之世歧邑一直是周王室政治宗教上的核心所在”。对此,学者基本是没有歧义的。岐周的失重和湮没大约在平王东迁前后,因戎人入侵,而毁于战火。

    文王灭崇,迁都丰邑。武王灭商,都镐京。据《竹书纪年》载,文王迁于丰邑的次年,“使世子发营镐”。营建镐京是由文王始议。《诗·文王有声》云:“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武王成之。”是说镐京的占卜规划当属之文王,建设并完成则当属之武王。武王继位后迁都于镐。镐在沣水东岸,与丰京一水之隔,相距不过十里,历史上一向丰镐并称,或谓二者是周都之双城。马正林指出,“丰、镐近在咫尺,隔水相望,可以说它们是一个城市的两个分区。”由此可见,文王晚年,出于东进中原的需要,已经建立了两都制度,旧都岐周为周先公先王宗庙所在,是周人精神上及宗教上的中心,新都丰邑为东进中原的指挥中心兼行政中心。

    文献和考古资料都表明,历代周王经常在丰京朝见诸侯,举行礼仪大典,处理国政,西周时期的丰邑仍享有京都的地位,在西周史上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所以,《雍录》说:“武王继文,虽改邑于镐,而丰宫原不移徙。每遇大事,如伐商作洛之类,皆步自宗周而往,以其事告于丰庙,不敢专也。”整个西周时期,丰京和镐京同为西周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实际上是一座都城的两个区域,相互配合发挥着都城的作用,被周人尊称为“宗周”。丰镐为西周都城,自武王至幽王,历时300余年。平王东迁后,丰镐遭到破坏,逐渐被废弃。

    成周洛邑是武王克商后逐步建立起的一座都城。《何尊》铭文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成周地位的第一手资料。《何尊》铭文已为学者所熟习,兹不赘引。从文字学上看,将“迁”释为“迁”是大多数学者的意见,关键是此处迁字的语义。从《何尊》铭文的内容来看,是说成王在天(太)室山举行福祭后,又在成周的京室诰训宗小子,并赐贝于何等事,通篇全无初始营洛的气象。由此而论,“迁”字即使有营造之义,也不能以此求解《何尊》之铭。对本文讨论较有关系的两点尤应引起重视:一是成王对武王遗志的继承,二是周初的受命思想。从《何尊》铭文可知,武王克商之后,确有迁都成周,居“中国”治天下之意,这一计划在克商之时,即已廷告于天。《左传》桓公二年:“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杜预注:“九鼎,殷所受夏九鼎也。”

    孔颖达疏:“鼎者,帝王所重,相传以为宝器。戎衣大定之日,自可迁置西周,乃徙九鼎于洛邑,故知本意欲以为都。”武王将象征王权的九鼎迁至洛邑,显然也是要把都城建在这里。《史记》等亦有类似记载,金文与文献互证,武王确有迁都洛邑之意。而《周本纪》又有武王“营周居于洛邑而后去”,似言武王已开始建设洛邑,并为之起名曰“周”。曲英杰据令彝铭文中之京宫推测宗庙及附属建筑物和王宫等乃至宫城,在武王时当建成。又据《卫世家》所记管蔡、武庚欲攻成周推测成周城的营建在武王时已初具规模。如果确如《周本纪》所云的话,《何尊》铭文通篇全无初始营洛的气象是合乎情理的。而成王居于成周正是要“如武王之意”,“述武王之志,建都洛邑”,继承武王“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乂民”的遗志。《尚书·召诰》也说:“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时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孔颖达疏引《正义》王肃云:“旦,周公名也。礼,君前臣名,故称周公之言为旦曰。王者为天所字,代天治民。天有其意,天子继天使成,谓之绍上帝也。天子设法其礼合于天道,是为配皇天也。天子将欲配天,必宜治居土中。故称周公之言其为大邑于土之中。”是说成王要居住成周以受天命,治理天下,与《何尊》所记相符。其类似之处,都以居中国(成周)与受天命相提并论。天命只能降于居住“中国”的王者,这是周初的受命思想。也是后来中国古代数千年政治上争正统观念的思想渊源。《逸周书·度邑》记载武王对周公说:“予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四方赤宜未定我于西土。”“赤宜未”当是“亦肯来”之误。“天室”就是河南嵩山,亦称“太室山”,既是夏人兴起之地,也是传统的通天圣山,被认为是“天下之中”的标识。此话是说得天命后还必须依“天室”,求得天的保护,才能获得真正的天命,获得对天下统治的法理性正统地位。这样四方诸侯才愿意到西土来接近我们。而成周就是这样一个近天室的地方。

    成王要继承武王遗志,要居天位治斯民,居中国治天下,却又不以成周为都,而且来了又马上要走,显然于理不通,与《何尊》代表的周初的受命思想也相悖。结合《尚书·洛诰》的研究,成王对周公说:“予小子其退,即辟于周,命公后。”周公答曰:“其自时中乂,万邦咸休,惟王有成绩。”彭裕商认为此文中的“周”即指成周,成王在成周就天子之位,故周公才能说“其自时中乂”,成王在成周治天下。

    《史记·鲁世家》记载:“成王七年二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丰,使太保召公先之雒相土。其三月,周公往营成周雒邑,卜居焉,曰吉,遂国之。”这里的“国”显然意指国都。同书又载说,周公在丰,病将殁,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

    可知周公病殁时,成王是在成周治理国事。史为乐引《吕氏春秋·长利》等文献指出,成王主要住在成周。这就说明成周确是当时的国都,成王也确实把都城迁至成周。

    据《何尊》铭文,成王五年“初迁宅于成周”。成王以殷礼在此举行元祀大典,并将九鼎正式安置在新都,史称“成王定鼎于郏鄏”。郏鄏,是洛邑的另一名称,因洛阳北邙山古称郏山,故有此名。成王迁居成周前,洛邑不叫成周,而是称新邑,为了与原先二都区别,成王命名镐京为宗周,新邑为成周,“言周之王业始曾于是,以记开国之盛也。”成王定鼎,标志着洛邑成为西周的又一国都。由此,周王朝实际上已从早先的两都制变为岐周、宗周丰镐、成周洛邑的三都制。

    据《逸周书·作雒》载,成周洛邑的主要建筑有王宫、太庙、宗宫、考宫、路寝、明堂及大社等。王宫,为周王行政之所及其附属建筑;太庙为后稷庙;宗宫为祖考庙,即周文王庙;考宫,为考庙,即周武王庙;路寝,为周王居处;明堂,为周王会诸侯之所,位于城南,武王时所迁入之九鼎应置于明堂之中;大社,为祭祀社稷之坛。见于铭文者还有京宫、康宫、司徒宫、成周大庙等。古代都城,尤其是上古都城,除建有宫室以外,必建有宗庙。《左传》庄公二十八年云:“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周王室还在成周驻有精锐的成周八师,设置了一套庞大完整的中央政权贵族官吏机构。据昭王时期的作册令彝铭文记载,这套官吏机构的设置内容是:三事、卿事僚、诸尹、里君、百工。史为乐引《吕氏春秋·长利》、《史记·鲁世家》指出,成王主要住在成周。成王之后,历代周王也常居成周,活动频繁。目前虽然我们还缺乏历代周王居洛的具体时间,但从已发现的西周载有“王在成周”、“王在周”等铭文的青铜器已有50余件,证明周成王、昭王、穆王、恭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宣王、幽王等10位周王都曾往来东西都之间,并在洛邑进行祭祀、朝会、赏赐、册命、册赐及征伐等重大政治、军事、外交活动。终西周一世,洛邑成周作为西周都城的地位不曾稍降。童书业评论说:“成周乃发号施令之所,又为王宫太庙所在,八师驻焉。周王及大臣屡次前往,又有冢司徒之官,其即东都无疑也。”其评论简洁切要。杨宽也指出,成周的营建在西周乃至此后我国的历史上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在具体政治作用上,东都比西都还重要得多。

    历史文献中没有周王都莾京的记载,但从已发现的西周金文中统计却有20余次关于莾京的记录,且时间跨度为整个西周,即西周早期、中期、晚期都有,说明莾京是周王活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场所。莽京内筑有大室、莾宫、学宫、湿宫、上宫等重要宫室,设有历代周王的祖庙,同时也是西周王室及公卿贵族习礼学射的重要场所。莾京所在,有丰京说、镐京说、蒲坂说、豳地说、范宫说、镐京附近说、秦阿房宫附近说、旁于岐周说等八种观点。莾京的性质,王玉哲认为是丰镐的扩大,刘雨、卢连成等考证为西周的一个别都。西周时期,康、穆、昭等周王常常在举行祭祀先祖、册命诸侯大臣等大礼之后,在莾京以酒宴飨诸侯王臣,有时接着在辟雍举行渔礼,或举行习射之礼。由于灵台辟雍在太庙之中,而太庙和灵台辟雍都在丰邑,所以莾京也在丰邑,在丰邑的宗庙附近,是宗周的王宫、宗庙区。因此,莾京实应为丰镐的一部分,不应视为西周丰镐附近的一处别都。

    文献和金文中有关周王都郑、奠的说法最为纷杂,其地望在考古学遗址方面也没有得到确认。古本《竹书纪年》:“穆元年,筑祗宫于南郑。”又《太平御览》卷173引《纪年》:“穆王所居郑宫、春宫。”《事类赋》卷1引《纪年》云:“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汉书·地理志》臣瓒注引《纪年》云:“周自穆王以下都于西郑。”若干西周中期青铜器,如三年疒壶、大簋、免尊等,铭文亦有“王在奠(郑)”的记载。通常认为郑、西郑、南郑是同一地方,有人认为所视方向不同而称南、西;也有人认为《纪年》上“西”字误读为“南”。郑之地望,古代地理学家多举《汉书·地理志》的记载,将其与汉代的郑县相联系,认为就在今陕西华县一带。唐兰根据对金文的研究首先指出可能在今陕西扶风县至凤翔县一带,尹盛平、卢连成则直指今凤翔县境内,以至秦都雍城故地附近,其说可从。但是问题之一,郑地的性质和地位究竟怎样?问题之二,穆王以下是否皆都于郑?

    先说第一个问题,我认为,郑地在穆王甚至在宣王以前都是属于周王直辖的“奠”地,而非都城。长期以来,一些学者在研究大簋、免尊铭文中的“王在奠”时,常常将“奠”与“郑”合二为一,认为这里的“奠”就是“郑”地,致使一些问题说不清楚。李学勤在对郑作了专门研究后,将“奠”与“郑”分开,认为郑是一地之名,“奠”是“甸”的通称,郑不等于奠,是若干奠之一。裘锡圭也认为“畿甸之‘甸’,其本字可能就是‘奠’,是由于被奠者一般都奠置在这一地区内而得名的。”这是很正确的意见。我们知道,“奠”在早期是周王直接控制管辖的地带,有的在都城之内或附近,也有的可能较远。奠的历史很长,在殷商时期它是商王用来奠置被征服或臣服国族的方式。延续到西周,它进一步发展为西周王朝控制地方的一种地方组织形式,是用来奠置特定人群的专区(奠地)。位于关中平原西端的“郑”地,应就是这样性质的一个“奠”。根据宜侯失簋等西周铜器铭文,郑地早就存在,并有宗族以之为氏,其早期居民就是郑姜伯鼎等铜器多次提到的姜姓郑氏宗族。从三年疒壶、大簋、免尊以及免簋铭文看,“郑”地的治安与宗教等行政职能,是由周王直接任命官员,统一管理的,这些官员包括管理土木建筑之事的嗣工(免簋)、管理郑田的穿(穿鼎)、管理善夫、官守友一类的师晨(师晨鼎),以及郑嗣徒函父(永盂)、郑牧马受(牧马受簋)等,从而成为西周地方行政的一个特殊层阶。从金文来看,郑地的城市结构以王室财产为中心,包括王宫、宗庙、各种园林,如文献中提到的“祗宫”、“郑宫”、“春宫”等。与之并存的还有贵族宗族的宅院,以及一些行政管理的政府设施和大量的手工作坊及其工匠的住所。在郑地被称为“寰”的地带,即城邑外围,还居住着属于王室或者宗族的一些农耕人口。这说明,经过早期的发展,到西周中期,郑地可能已经发展成为一座关中西部由周王直接任命官员进行管理的重要城邑,成为西周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一环。在此背景下,也许与穆王对西北的兴趣有关,穆王常常莅临,并在此建设了祗宫等,而祗宫按照《左传》昭公十二年马融注的说法,其性质就是一座游观之宫。郭沫若在考释作于懿王时的《免卣》铭文“王在奠”时指出:“盖自穆王以来,于西郑设有离宫别苑,王则时往就居也。”这种推断是有根据的。总之,奠是周王直接管辖的地带,郑地是周王在关中西部的重要城邑,因此,金文中“王在郑”是很正常的事情,穆王在这样一座重要城邑上盖上一些宫殿而住之,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不能视为迁都之举。

    更何况,有证据显示,穆王虽有在郑之举,但常往来于宗周、成周。《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共著录穆王时及其近是者二十器,其中王在宗周者二器,在莾京者四器,在大室及康宫者各一器。穆王在郑,只是暂时举动。

    次言第二个问题。弄清了第一个问题,就可以理解第二个问题穆王以下是否皆都于郑了。答案是否定的。主张穆王以下均都西郑的古代学者,曾认为郑地既然是周王室活动地,就不可能再封予郑桓公。其错在不了解西周地方组织形式“奠”地的复杂性。如前所述,西周“奠”地最初和殷商的奠一样,是王的控制之地,被用来安置被征服者或臣服者。随着西周中后期国力的衰落,周王直接控制的地盘越来越少,都城附近甚至都城范围内的奠地也就成为了分封的对象。记录周王室在郑地活动或政府行政活动的铭文中,除了大鼎可能作于厉王十二年外,其他均不晚于西周中期。这说明西周中期以后,郑地对于王室的重要性明显下降。与此同时,在郑地有财产的井氏宗族也似乎衰落,其土地、人民均处于被其他宗族并吞的状态,在此背景下,宣王将郑地分封给郑桓公,是完全可能发生的。而文献又有懿王由丰镐迁都犬丘的说法,我们先不论懿王迁都是否属实,仅就说懿王由丰镐迁都犬丘,就已说明懿王并未都郑。如此,穆王以下均都郑地的主张自然是不能成立的。

    所谓懿王都犬丘,迄今未见有金文记载,文献记载则相对简单。《世本》:“懿王徙于犬丘。”《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槐里,周曰犬丘,懿王都之。”《史记·周本纪》索隐引宋忠曰:“懿王自镐徙都犬丘,一曰废丘,今槐里是也。”犬丘在今陕西兴平东南。皇甫谧对此有异议,他说:“镐在长安南二十里。然则犬丘与镐相近,有离宫在焉,懿王暂居之,非迁都也。”他将懿王的举动与当地的离宫联系起来,可为一说。昭、穆之世大举征伐乃西周由盛转衰之始。共王以后,自懿王之世,西周丰镐屡受戎狄所侵。懿王七年西戎侵镐,十三年翟人侵岐,懿王因“戎狄交侵”,被逼出镐,暂时避居犬丘,也是可能的。但既是避居,自是临时驻跸,为时不会太久,一俟形势好转,仍回镐京。文献与铜器铭文都显示,以后懿王常往来于宗周及成周。

    公元前841年,镐京发生国人暴动,逐厉王,可知厉王仍都镐。显然,所谓懿王都犬丘不能被视为迁都之举。

    有关昭王居□的记载,主要见于□尊、□卣、麦方尊、□尊、□卣、旂尊、旂觥、旂方彝诸器。□地所在,诸家考证甚多,郭沫若认为在山东潍县境内,陈梦家认为是镐京京观的一部分,唐兰初说在湖北孝感,后说在镐京附近,最后确定在陕西凤翔,卢连成考定在古汧渭之间,在汧水、渭水相会的地方,即今宝鸡、凤翔、眉县交界地。诸说中以唐兰晚年和卢说近是。从铭文看,□地设有行宫,昭王及其后妃多次在此册命、赏赐臣僚,并举行祀月的祭祀活动等。又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非子曾为周孝王“主马于汧渭之间”,知它还是周王室牧马之地。综合分析,□地的性质似属周王的游观之地,并且只此一代,周都丰镐并未因此废弃。

    至此,我们可以明确西周实行的多都制度是一国三都制,丰镐、岐周和成周三都并存。《何尊》铭文中的“迁宅”,其意应是迁移,而不是迁都。所谓“迁宅”,无非是把洛邑成周作为与丰镐和岐周并立的政治中心,周天子可以根据形势需要选择居处以备事急,而丰镐和岐周仍然保持作为旧都的地位。三都在建设顺序上或前后相继建立,或同时代建立,但在西周时期,在时间上基本是并存的,三都的使用期贯穿于西周时期。我们知道,夏商都城也是实行数都并存制度的。西周三都并存制度无疑是夏商都城制度的延续,但西周三都并存的时间更长,其间也没有发生像夏商时期那样频繁的徙都现象,在都城设置上显示出由夏商不稳定的数都并存走向长期稳定的三都并存发展趋势,这应是西周都城制度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

    2.丰镐、岐周和成周三都并重(多头制首都制度)是西周三都并存制度的基本特点

    在西周丰镐、岐周和成周三都中,学者对前两都的地位基本无异议,普遍认为岐周一直是周王室政治宗教的核心所在,丰镐自始至终居全国政治中心地位,而成周洛邑则以控制东方和军事征伐性质为主在三都中居于呼应、补充、配合等辅助性作用的陪都地位。这一观点很值得商榷。

    首先,西周营建成周着眼点是便于统治天下,是从天下疆域的角度谋划的,并非仅仅是着眼于东方。武王、周公营建成周的用意,文献和学者们都有一些论述。

    《逸周书·度邑》载武王语曰:“予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志我共恶。”又云:“我图夷兹殷,其惟依天,其有宪令,求兹无远。虑天有求绎,相我不难。自洛汭延于伊汭,居阳无固,其有夏之居。”从这段话看,武王度邑选定洛邑是为了牧平殷乱,定周室,宁天下,洛邑的方便之处在于可以更好地禀受天命,求天相助。而且此地为夏人故居,基础很好。洛邑为武王、周公等择中,主要是因为这里有利于依天室、禀受天命、四方入贡、朝会、役王事,周室施政布命也较方便。《何尊》记武王所谓“宅兹中国,自之黴民。”《史记·周本纪》记周公所说“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尚书·洛诰》所云“和恒四方民……勤施于四方。”《康诰》所谓“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都能说明此点。

    这里,我们尤其应该注意“四方”这一概念。在周人的观念中,“四方”与“天下”具有内在的联系和相通处。“天下”即西周王朝的政治统治疆域。“四方”即“天下”的四个方向。与“四方”相关的地理概念是“四土”,即四方的土地。根据学者的研究,西周政治疆域有一个形成发展演变的过程:灭商前先有西土,武王灭商后得到东土,成王、周公时形成天下之中的“中土”。以此为基础形成包括南土、北土在内的四土(四方)概念。因此,周人所谓的天下、四方、四土,其含义指的都是整个西周政治统治疆域。在营建成周洛邑上,周人屡屡强调“天下”、“四方”,显然说明了周人的着眼点是全局性的,着眼于整个西周政治疆域的统治,想以此为东方的统治据点来加强对四方的控制,而非仅仅是为了控制天下四方之一的东土。

    其次,营建成周洛邑,适应了周室上升为中央政权后强化天下四方统治的需要。

    杨朝明说:“周人本僻处西方,在克殷之后,为了便于统治东方地区,客观上需要周人的政治中心东移。”从近期目标看,营建东都是为致政成王作准备和镇抚殷顽民。

    从长远看是“为了确立周王朝统一的统治四方的中央政权。”曲英杰说:“以此为天下之中,想以此为东方的统治据点来加强对四方的控制。”诸说意思都差不多。

    西周营建成周洛邑最重要的原因是因强烈意识到了洛邑独特地理与文化优势对于周王朝政权巩固的特殊意义。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尝云:“昔唐人都河东,殷人都河内,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的确,洛邑地处伊洛盆地,近处东邻虎牢,南对伊河,北靠邙山,西接函谷。远处东连江淮,南抵江汉,西达关中,北通幽燕,伊、洛、瀍、涧四水流贯其间,为中原水陆交通枢纽,向被视为天下之中。如此则东西两都遥相呼应,泾渭河洛连接渭河平原与伊洛盆地,王畿千里,东西并立,表里山河,可以将周代统治中心由关中延向中原,执一中而控全局,又可对殷商遗民实施有效的监督,达到了武王、周公的预期目的。

    对营建成周洛邑的远大政治目的及实际的影响,杨宽总结为四点:第一,集中迁移殷贵族到成周东郊以便加强监管以巩固新建的周政权;第二,两都并立,京畿连成一片形成统治四方的政治中心,加强了全国的统一;第三,成周成为征收四方贡赋的中心、粮食财物和积储的中心,从而形成了全国的经济中心;第四,成周是举行四方诸侯及贵族“殷礼”的地方,殷礼是集合内外群臣大会见和对上帝祖先大献祭的礼仪,具有对群臣奖励、督促和考核的作用。成周洛邑在西周政治经济生活中能够起到如此重要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作用,显然就不能视之为居于呼应、补充、配合等辅助性作用的陪都。

    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周王朝规划建设的本意,还是从建成后的实际作用来看,成周洛邑都发挥了全国政治中心的作用,它与丰镐、岐周的地位是并重的,它们都是西周王朝统治全国的政治中心。这种三都并存并重的关系,构成了西周都城制度的基本特点。事实上,周人及稍后的古人在观念上也没有把洛邑视为下一等的都城。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载:“昔成王合诸侯城成周,以为东都。”《史记·周本纪》载:“平王立,东迁于洛邑。”《正义》曰:“即王城也。平王以前号东都。”周人以成周洛邑为东都,以丰镐为西都,仅仅是以两座都城在地域方位而言,并没有高低上的区别。《诗·王城谱》云:“周公摄政五年,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既成,谓之王城,是为东都,今河南是也。”孔颖达疏:“周以镐京为西都,故谓王城为东都。”共王时的《克钟》铭曰:“王在周康刺宫,王呼士曶召克,王亲令克遹泾东至京师。”此“京师”当指洛邑。《汉书·地理志》说:“昔周公营雒邑,以为在于土中,诸侯蕃屏四方,故立京师。”这就是说早在西周初年,成周就称为京师了。此“京师”与镐京之“京”意思相同。《公羊传》桓公九年说:“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

    我们论证统治中心,应看当时人建都目的和其实际发挥的作用,不应仅仅根据其在建都时间上的先后,更不能因为现代一个国家一般只有一个都城,就一定要将古代都城也分出个首都陪都或主都辅都来。尤其是“中国早期国家的特点之一就是作为政治、军事统治中心和工具的都城往往不只是一个,也不是仅仅只有一个中心,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中国很早就形成了一个范围广大的政治疆域,中国古代都城以政治军事统治功能为主,囿于当时统治力量分布、交通、地理环境等多种原因的限制,为了有效地实现对全境的控制,设置分散的若干个地位相当、功能不一的都城是十分必要和必需的。”

    3.丰镐、岐周和成周三都虽然地位相当,但功能不一,实际上存在着某种职能分工

    西周初年的“宅于成周”,绝非是一般意义上的迁都,所谓“迁”并非遗弃旧都,只是将旧都一些功能分散到了新都,是都城功能的部分转移,原都邑仍然存在,继续发挥着都城作用。西土的宗周(丰镐)、岐周、中土的洛邑成周,三足鼎立并存、并重,地位相当,唯功能不一,呈首都功能分散叠加特征。

    具体来说,三都皆具有全国政治统治中心的功能,但与丰镐和岐周二都相比,洛邑成周还具有全国经济中心的功能,在整个西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十分特殊的地位。岐周、宗周(丰镐)位于西土,距东部广大地区路途遥远,且有崤函之险与东方相隔,四方贡物中转十分不便。洛邑居于天下之中,是四方贡物汇聚的理想之地。《史记·周本纪》指出:“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很清楚,洛邑成周作为东方财赋的集中地,不仅是对周围“郊甸”征发人力物力的中心,而且是对四方诸侯及被征服夷戎部落征收贡赋的中心,其在西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中枢作用,是岐周和宗周(丰镐)所不能比拟的。此其一。其二,洛邑成周还具有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洛阳居天下之中,且具有悠久深厚的文化积淀。古人对于“天下之中”的信仰与崇尚源远流长。这里所说的“天下之中”既是地理上的,又是文化上的。

    自武王以靠近周人所崇拜的天室(嵩山)的洛阳为天下之中,并由周公建成时,便使以上地理上与文化上的“天下之中”合二为一。《易经·系辞上》:“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河图》、《洛书》是中华原始文化的主要标志,具有文化本原的地位与价值,也为周人所熟识与认知。史传《周易》就是由周文王演绎而成。在建设洛邑的过程中,周人建设了宗庙、明堂等一系列具有文化意义的建筑物。焦循曾说:“《周书·作雒》言周公作明堂之制,是明堂在东都,而镐京之明堂,无有明文。

    概明堂之设,所以朝诸侯,颁政令,祀天帝,非诸侯所有。未制礼乐,仍依侯制,无明堂。既卜天下之中,营王城,建明堂于此。而西京不朝诸侯,无明堂也。”《诗经》中有《清庙》、《维清》、《维天之命》、《天作》、《时迈》、《般》诸篇,据考证,皆为洛邑告成祭祀典礼所作乐歌,其中,文王庙祭文王奏《清庙》、《维天之命》和《维清》;武王庙祭武王奏《时迈》与《般》;明堂则奏《我将》。其他如《瞻彼洛矣》、《裳裳者华》、《桑扈》、《鸳鸯》、《彤弓》、《吉日》等都作于洛邑或在洛邑宗教祭祀场所中演唱。洛邑文化在西周最重要的文学范本《诗经》中,已得到了明显的昭示。洛邑建成后,周公在这里长期居住施政,制礼作乐,建构起一套完备的政治制度和“郁郁乎文哉”的文化体系,奠定了周王朝“八百年,最长久”的基业。

    洛邑作为西周都城,“首善之地”,确实发挥了其人文荟萃之所,德政王畿象征、文化辐射之都的作用。故《左传》桓公三十二年云:“昔成王合诸侯,城成周以为东都,从文德焉。”洛邑居中而王的都城选址,注重法度的都城布局,象征教化的礼制建筑,代表了德政、王道等文化象征意义,使人们具有强烈的精神认同感和文化归属感。后世也多将洛阳看作是“有德则易以王,无德则易以亡”的“德政”之都。

    其原因盖在于此。其三,洛邑成周所具有的军事中心功能也较其它二都显著,就其对东方的控制力度而言,也远远超过岐周、宗周。在西周两大集团军中,成周八师就是以成周为大本营的,他们分守在以成周为中心的许多战略要地,构成南北两条防线,并与宗周防线相衔接,成周八师与西六师两大集团军布防结合成一个整体,形成周王朝完整的军事防御体系。武庚和三监叛乱,周公在此“作师旅,临卫政殷”,又东征“熊盈十有七国”。自西周初年至恭夷以后,周王朝凡用兵于经略东方和开拓南土皆以洛邑为基地。如昭王南征发布命令,派遣先行部队,或实战演习,均在成周或其附近举行。懿王在成周令敔追击入侵的南淮夷等。西周建都是以都城设置的调整来完成地域结构形势调整为原则的,在此原则指导下,洛邑作为近制殷遗,远治四方的政治中心,成为西周东南军事防线的中心和东征南讨的根据地,军事功能显著是理所当然的。许倬云曾分析西周三都的功能说:“丰镐最初也许是经营东方的指挥中心,渐渐变为行政中心,而岐山的京,则始终保持其宗庙辟雍,为周人精神上及宗教上的中心。后世因为在克商之后召公营作洛邑,号为成周,渭水流域的旧地遂号宗周”。古代都城迁徙,新都往往沿袭旧都名号不变。西周第一个都城岐周在西周铜器铭文和甲骨刻辞中往往被称为“周”。镐京在西周铜器铭文中被称作“宗周”始于成王时期,与洛邑“成周”称谓的正名大致同时。在此之前,武王所都镐,在早期西周铜器铭文和甲骨刻辞中一直都被称作“嵩”。这种称谓的变化,反映了成王和周公在平定殷武庚和三监之乱,翦灭东夷集团的反叛,以及新建洛邑后,为了更牢固地直接控制关中平原和洛阳盆地千里肥饶的王畿之地,而决心让原有的旧都和新建的新都均要发挥统率人民、统率地域的核心作用的意图。原有的旧都“嵩”(即丰镐)改称“宗周”,仍将其作为政治中心,乃有不忘祖先,宗依故土之意,天下“诸侯宗之,是为宗周”,其作为具有宗教神圣作用的圣都地位继续保留不变。新建的洛邑,改称“成周”,表示王业已经成就,“周道始成而王所都也”,在其理念中,直至定都洛邑,兴周大业始完成。一国而三都,王威所及范围大大拓宽了。

    我们知道,司马迁在写完《史记·周本纪》之后,曾感慨地说:“学者皆称周代封居洛邑,综其实不然。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

    至犬戎败幽王。周乃东徒于洛邑。”司马迁这个疑问几千年来没有被人们注意,也没有得到令人信服的回答,而现在何尊铭文恰好清楚地回答了这一问题:“王初迁,宅于成周,复禀武王丰。”正是武王、成王时期营建了成周洛邑,西周形成了一国三都并存并重的都城制度,周王室根据形势的需要分别在不同的都城统治天下四方,所以,无论是成王“迁宅”到成周也好,还是“周复都丰镐”也好,它们都是在西周都城制度下,周王根据形势需要选择居处的正常行为,并不存在“始迁都后还都”的事情,从而使司马迁几千年的疑问焕然冰释。

    西周都城设置,之所以会产生三都并存并重的现象,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由于政治、军事、经济形势和地理环境的作用。西周王朝在继承夏商统治疆域的基础上,成为拥有“天下”广阔政治疆域的统一王朝。由于早期国家的统治力量还很有限,还没有能力在全国建立起中央集权的政治统治,实现中央权力对“天下”政治疆域的直接统治。同时,在早期国家中,由于地理环境在政治军事中的重要作用,一个都城是不能完全控制广阔疆域的,所以,需要在最重要的地点,建立几个都城,以强化对四方疆域的有效统治。从历史地理角度看,在西周国家地域的形成过程中,都城的统率作用是其核心力量。由于当时国家的主要力量集于都城,尚未分解出其它形式的力量,因此,对国家地域中关键部位的控制和守卫要依赖都城的设立,而国家地域在结构调整、方向性扩张时,也都需要进行都城设置的调整。在这种以都城设置的调整来完成地域结构形势调整的建都原则指导下,作为以政治功能和军事功能为主的都城,自然就充当起获取政治权力的工具和实施政治、军事统治的堡垒作用。这样,都城城址的选择自然要本着政治军事形势的变化与需要而确定,空间上表现为都城位置的移动,功能上表现为原有都城功能的部分转移。西周的丰镐都城就是在周东进灭商准备和实施阶段建立的。许多学者都曾指出,西周(包括夏商)政治疆域的扩张形式是以“点”带“面”,通过军事进攻与占领在紧要地点设置政治军事性质的“点”,通过这些“点”来实现对周围及更大范围的“面”——区域的控制。这是正确的。在早期国家地域体制中,都城地域最为重要,组织最为严谨。因此,都城作为最重要的点,其建制和分布与在地域空间的扩张相辅相成。西周都城建置与分布作为一种战略性的空间经营,因而也就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

    当一个都城不能有效地对日益广阔的政治疆域实行控制时,就依赖地理环境,在最重要的地点,尤其是所谓的“天下之中”,建立都城,取得地理上的优势,王轮换巡视居住在这些都城中,依靠都城自身的强大力量辐射四方,以此实现对天下的有效控制,三都并存制度就是在这样的政治大背景下横空出世的。周人本僻居西方,灭商之前,国土囿于今关中一隅,都城丰镐位于此时的国土中心关键点的位置,尚可发挥“均统四方”的作用;但灭商之后,国土向东大为扩展,拥有天下四土,丰镐就不再是国土中心了,因而必须寻找一个新的“天下之中”建都施政,以适应扩张了的天下疆域,客观上需要周人的政治中心东移。对此,周初的政治家是很清楚的。

    武王甚至为此而夜不成寐:“呜呼!于忧兹难,近饱于恤,辰是不室。我未定天保,何寝能欲?”他选择居天下之中的洛邑作为新的都城,希望以此来控制四方诸侯,以达到有效控制天下政治疆域的目的,《何尊》铭文记录的“宅兹中国,自兹乂民”,再明白不过了。钱穆曾将周初封建喻为棋盘布子。其实西周的都城设置,又何尝不是如此。西周营建洛邑后,旧都不废,就是因为丰镐是其整个政治疆域棋盘上的关键棋子之一。这里处于关中四通八达交通的枢纽位置,号称“天下辐凑,并会而至”,尤其是横贯关中东西的交通干线在此横跨渭河,使其控制着东进逐鹿中原的重要交通线,不仅可以作为夺取中原的据点,而且足以担负起控制关中的重任。而洛邑则是其统治中原,控制四方的中心。这里地处西周政治疆域的中心,便于对四方的治理,诸侯方国纳供职道里均等。如此,先是岐周、丰镐,而后是成周,由西向东,随着政治主攻方向的需要和疆域的扩张而陆续布都,连成一线。西周王室利用这几处都邑,从宗教、宗族、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方面,牢固地统治着王畿地区,并由此而驾御四方的诸侯,有效地统治着全国,也推动了西周二百余年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当西周末年,镐京被犬戎攻陷之时,洛邑成为周平王迁都首选之地,这个棋子再次发挥了关键作用。

    其二,出于政治宗教和政治法统的需要。以往人们一般都认为,武王决定建都洛邑,主要目的是一谋朝贡道里均,二谋庶殷控制之便。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

    《逸周书·度邑》记载有武王灭商并选定了洛邑城址后对周公说的一段话:“予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我图夷兹殷,其惟依天室,其有宪令,求兹无远。

    虑天有求绎,相我不难。自洛汭延于伊汭,居阳无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过于三涂,我北望过于有岳,丕愿瞻过于河,宛瞻于伊、洛,无远天室。”清道光年间出土的天亡簋也有“王祀于天室”的记载。有学者指出,该天亡簋铭记载的即是武王东土度邑后的定宅典礼。林沄的研究进一步表明武王多次强调的“依天室”的目的就是为了“依天”,便于就近取得天命之眷顾,才能“定天保”。而这个天室,如前所说,它就是位距洛邑东南70公里的河南嵩山。在周人的观念中,上帝百神都住在天室山上。《国语·周语上》载有“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之语,融指火神祝融,而崇山即指嵩山。由此,嵩山还具有作为沟通天地之通道的功能。上帝鬼神在天室山之上,而周王之都在天室山之下,有利于摈迎上帝鬼神下临王都宗庙佑助周王,更有利于周王用上帝神权的幌子去统治天下,巩固统治地位。因而,武王主张建立洛邑,是有非常浓厚的宗教色彩的政治计划。也正是出于这种政治宗教的需要,周人在兴建了新的都城丰镐和洛邑后,仍然继续保留岐周的都城地位,因为那里是周人的龙兴之地,也是周人宗庙和祖先茔葬之地。在天命神学宗教占统治地位的西周,对周人而言,这些地方具有特殊的意义,是尤为重要的。

    要之,西周实行的三都并存并重制是西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和地理环境在当时的政治军事中的重要作用及政治宗教文化有机结合的产物。

    这里有必要谈一下多都并存并重制与多都制的关系。

    一般来说,一国以一个首都城市为原则,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首都的功能被分散而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首都城市的现象并不罕见。众所周知,现今仍有少数国家按照经济性和政治性或三权分离原则建立一个以上的都城。如荷兰的法定首都是阿姆斯特丹,但实际上这里仅是荷兰的经济与文化中心,国会、中央政府、最高法院、各国使馆等机构均在海牙,海牙为事实上的政治首都。城市规划学家阿诺德曾经指出:“一个国家的主要城市或城镇,一般说来是政治中心。但有时,一个国家被认为有两个首都,一个是政治中心,一个是经济中心。”其它如玻利维亚的苏克雷与拉巴斯、瑞士的伯尔尼与苏黎世、巴西的巴西利亚与圣保罗、厄瓜多尔的基多与瓜亚基尔、摩洛哥的拉巴特与卡桑布兰卡等,均属这种模式。有的国家甚至存在三个首都,如,南非行政首都为比勒陀利亚,是南非中央政府所在地,位于南非北部;立法首都为开普敦,是南非国会所在地,位于南非西南端,议会开会期间,政府各部移至这里办公;司法首都为布隆方丹,位于南非中部,是全国司法机构的所在地。这种双头制或多头制首都制度,是政治与经济功能分散叠加的首都模式,被称为“功能分散叠加的‘双头首都’模式”,它与现代民族制度以及联邦制度相适应。

    多都制是我国古代都城制度的重要特色。一般认为,多都制必然有个主辅之分,或说一国不可能同时有两个首都,只能有一个首都,另一个应该叫陪都或别都、辅都之类。西周岐周、丰镐和成周三座都城的建立与存在,说明这种认识显然是不全面的。事实表明,所谓多都制,在历史上,不仅有首都和陪都之类型,而且还有多都并存并重(多头制首都制度)这样一种类型。作为古代都城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形态,这种多都并存并重(多头制首都制度)的关系,在后来的一些学者看来,应该属于首都与陪都或主都与辅都的关系,而在当时人看来,它们并无显著的区分。王莽建立东西两都时,其诏曰:“昔周二后受命,故有东都、西都之居。予之受命,盖亦如之。其以洛阳为新室东都,常安为新室西都。邦畿连体,各有采任。”这一认识应该说是十分到位的。唐代以长安、洛阳为东西两都,在唐高宗看来,“两都,我东西宅”,不分伯仲。宰相李林甫对唐玄宗说:“长安、洛阳,陛下东西宫耳,往来行幸,何更择时。”苏頲《幸东都制》亦云:“设为二京,况称于帝宅,东幸西顾,乃其常也。”这种多都并存并重制(多头制首都制度),在形态上与我们通常所认识的陪都制度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它是很难完全用首都与陪都或主都与辅都的关系来涵盖和解释的。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一种都城制度,是我国古代前期国家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的实际需要与政治宗教文化有机结合在地理空间上的反映,与“点”“面”结合的区域控制制度相适应。在这里,我们把它称为“多都并存并重制”或“多头制首都制度”,以区别于多都制的另一种形式——首都—陪都制。因为古代多都制度的复杂性往往超出一般的观念框架,使习惯上的学术概念范畴确实难以包容古代多都制度的具体内容,而暂时又无法确立更为合理的科学术语,故用“多都并存并重制”(多头制首都制度)的概念表述方式,留待以后进一步完善。多都并存并重制(多头制首都制度)情形下,各个都城的功能往往有一定的分工,其功能和作用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就其核心功能而言,可能存在政治中心和军事中心的不同侧重,就都城的经济和文化等叠加功能看,也可能出现与核心功能分离的现象,即作为政治中心的都城,不一定必然都是经济、文化中心。都城功能的分离和分工,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文化中心的不一致,空间上的政治中心分布与经济、文化中心分布的不对称,在历史上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多都制下都城地位职能发生互换,并存并重的国都或首都降为陪都,陪都升为并存并重的国都或首都,在历史时期也都曾发生过的。例如,唐前期东都洛阳都级的变化。因此,判断一座都城的性质,还要根据其在不同时期发挥的作用和具有的不同地位而定。

    总而言之,西周实行的是三都并存并重制(多头制首都制度制度),洛邑是其中之一。这样一来,将西周在洛邑成周的建都计入洛阳建都史也就名正言顺了。

    西周洛邑成周问题即已解决,随之相关的西周和东周是分开计算还是合并统计的问题也可迎刃而解。有学者提出将西周、东周在洛阳建都事合并统计为周王朝,我们认为不大妥当。西周与东周虽然其脉相连,前后延续,但已时过境迁,东周不是西周的翻版,这与西汉与东汉的关系以及东晋与西晋、南宋与北宋的关系颇为相似。

    (四)西汉、后晋等时间较短的建都是否列入洛阳的建都朝代?

    据《汉书·高帝纪》,汉高祖刘邦于公元前202年二月甲午,在汜水之阳即皇帝位,旋即“西都洛阳”。五月,刘敬“求见,说上曰:‘陛下取天下与周异,而都雒阳,不便,不如入关,据秦之固’。上以问张良,良因劝上。是日,车驾西都长安”。从“西都洛阳”到“西都长安”,西汉都洛仅仅3个月时间。因此,有学者认为西汉“西都洛阳”,时间短暂,属临时性、过渡性的都城,主张不应计入洛阳建都朝代。此说似有道理,实际则值得商榷。既然西汉建立于前202年2月,5月才“西都长安”,那么,这3个月西汉都城在哪里?一个被广泛认可的独立王朝,在这3个月中,竟无自己的政治中心?

    据《史记》等记载,刘邦即皇帝位后,最初是以洛阳为国都:“天下大定,高祖都洛阳”,而且是“高祖欲长都雒阳”。这是因为洛阳古都规模宏大,其他城市很少能与之相比。他曾说过:“吾行天下,独见洛阳与是耳。”刘邦都洛后,入居洛阳南宫。顾炎武《历代宅京记》引《舆地志》称,南宫始建于秦,同时兴建的还有一座北宫。“自高帝迄于王莽,洛阳南北宫、武库皆未曾废。”洛阳宫遂成为刘邦的现成宫室。在这三个月里,刘邦在洛阳展开了卓有成效的政务活动:“置酒南宫”,隆重庆功,纵论三杰;斩杀为项羽叛汉的故临江王驩于洛阳;为防后患,“使使赦田横罪而召之”;“五月,兵皆罢归家。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复之六岁,食之一岁。”后世对刘邦在洛阳的政务多评价较高,特别是“兵皆罢归家”一项,论者认为,它表示了刘邦“结束战争状态,恢复和平生产的决心。大批出身农人的兵士的复员,使农耕经济复苏得到了最基本的条件。”凡此说明,洛阳作为西汉初期的国都确实有了国都的正常职能,是一个比较稳定的全国中枢。

    西汉开国之初,以洛阳为都,有其特定历史背景。刘邦将领多为东方人,他们希望定都洛阳而不愿西入关中,除了他们强调的“洛阳东有成皋,西有崤渑,背河向伊洛,其固足峙”的地理形势外,还有一种更为微妙的文化心态,即“周王数百年,秦二世即亡,不如都周。”洛阳是两周的都城,而关中原为秦朝的统治中心,秦的暴政使天下百姓深恶痛绝,西汉代秦而兴,迁鼎新都有其合理性,具有继承周文化的象征性意义。因此,刘邦在“欲与周室比隆”的思想影响下,决定以洛阳为都。后来刘邦听从刘敬、张良的劝说,最终移都西安,则是西汉君臣对洛阳、西安综合比较后的一次迁都行为,实质反映了西汉立国基础的变化,即从对周文化的继承转变为对秦文化的延续。从刘敬、张良的劝说词和《史记·高祖本纪》云:

    “天下大定,高祖都雒阳,诸侯皆臣属”,《汉书》载扬雄的说词:“天下已定,金革已平,都于雒阳,娄敬委辂脱挽,掉三寸之舌,建不拔之策,举中国徙之长安,适也”,足可证明,不管是当时还是后来的人都认为洛阳是刘邦时的西汉都城。我们不能因为西汉都洛时间短促,就将这一段历史事实抹掉。

    后晋石敬瑭都洛是应当统计在内的。天福元年(936年),石敬瑭在洛阳称帝,建立后晋,定都洛阳。天福三年(638年),迁都开封,后晋都洛近2年。有学者提出,石敬瑭在天福二年(937年)三月即出洛东巡开封,实际都洛只有5、6个月,时间短暂,不应列入洛阳古都。这与西汉初期的短暂都洛有一定的相似处。在正史中,后晋被视为一个独立朝代,其建都迁都时间过程亦记载甚详。据《资治通鉴·

    后晋纪二》,石敬瑭出洛是“托以洛阳漕运有阙,东巡汴州”,其所下的也是巡幸诏书,并未有迁都之说,其出洛后也并未取消洛阳的都城名义,晋之宗庙、社稷仍留在洛阳。直到天福三年五月,石敬瑭才行迁都之事,并特下迁都诏书。迁都诏特意对上次巡幸诏书中讲的“按巡”一事作了说明,称正是通过按巡更加发觉了开封的长处,于是决定迁都:“爰自按巡,益观宜便,俾升都邑,以利兵民。汴州宜升为东京,其洛京改为西京。”一“升”一“改”,其意不言自明。因此,后晋石敬瑭应视为在洛阳建过都城。

    (五)武则天在洛阳建都是否应并入唐朝?

    武则天建周定都洛阳是不应单独计算的。唐朝建都长安,称洛阳为东都。高宗时武则天临朝听政。光宅元年(684年)改东都为神都。天授元年(690年)九月自立为帝,改国号为“周”,直至神龙元年(705年)退位,中宗复辟,恢复“唐”之国号,复改神都为东都。武则天虽公开称帝,改换国号,又在洛阳建七庙,立明堂,但她同时又以李氏中宗为皇嗣,以后中宗复位,李唐王朝继续存在。所以,武则天以周代唐,显然不是改朝换代,武周当然也不是独立一代。《唐大诏令集》卷三十《睿宗令明皇总军国刑政诏》说“我国家运光五圣。”唐德宗时沈既济说“开元天宝中,上承高祖太宗之余烈,下经四圣治平之化。”这“五圣”、“四圣”包括武则天在内。唐代也将武则天称“天后”、“圣后”。因此,旧史《旧唐书》、《新唐书》虽然把武则天视为帝王立传于本纪,但仍都将其划入唐代序列。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也把武周列入《唐纪》,不视它为另一个朝代。这样的处理,自然也是符合实际的。

    事实上,唐朝洛阳的都级建制是十分复杂的。除了武周神都外,其东都建制,也经历了一个陪都—与长安并为唐都—首都—再次与长安并为唐都—陪都的过程。

    大致说来,唐初沿袭隋制,洛阳曾有一段时间称东都,在名义上处于陪都地位。然唐初执行“关中本位”主义,加之隋炀帝以洛阳为东都极奢侈之欲,故洛阳成为其暴政之一大象征,因此,唐初君臣对洛阳采取贬斥态度。在几经反复后,终在武德六年(623年)废掉了东都之制。显庆二年(657年)高宗诏改“洛阳宫为东都,洛州官吏员品并如雍州”,洛阳不仅成为唐之东都,且位同长安,合称“东西宅”,高宗在此后26年中先后7次幸洛,前后居东都达11年。显庆五年(660年)唐高宗因病不理政事,由武后代理国政,至天授元年(690年)武则天改唐为周的30多年中,东都洛阳一直是唐王朝的政治中枢。这一段可称之为洛阳与长安并为唐都的阶段。自天授元年至神龙元年(705年)武则天以东都为神都,洛阳正式成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处于首都地位,时间有16年。此时的长安虽习惯上仍称“京师”,然已形同陪都,仅备临幸而已。神龙元年唐中宗复辟,洛阳都名亦复旧。然他仍都居洛阳亦有1年。其后唐玄宗开元年间也5次居洛,累计近10年。唐朝实际又恢复了二都并行制,故李林甫说:“长安、洛阳,陛下东西宫耳”。极具唐职官特点的洛阳分司制度也在这一时期形成了几乎与长安百官体系一一对应的中央职官体系,东都留守也有较充足的权力。从唐中宗复辟到玄宗开元年间,可称为长安、洛阳第二次并为唐都的阶段。开元以后,洛阳地位下降,沦为陪都。唐末昭宗自长安迁都洛阳,至唐亡,洛阳又再次成为国都。这也是统计洛阳建都朝代应当注意区分的。

    (六)河南王(秦末申阳)、魏(李密)和郑(王世充)等能否看作一个个独立的朝代?

    何谓朝代?据时下最通行的《辞海》的解释是:“指整个王朝,也指某一个皇帝的一代。”《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建立国号的君主(一代或若干代相传)统治的整个时期。”《新华词典》的解释是:“封建社会一姓帝王世代相传的整个统治时期为一个朝代。如汉朝、唐朝。”《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解释是:“1.封建社会某一姓帝王统治的一代或若干代相传的整个统治时期。2.泛指某一历史时期或时代。”

    按照词典的解释,河南王(秦末申阳)、魏(李密)和郑(王世充)似乎都应该算作一个个朝代。类似的情况,还包括人们不常提起的新莽末年的更始帝(刘玄)都洛阳、安史之乱中的大燕(安禄山)都洛阳。但仔细分析后,尽管它们的情况有些不同,但它们都不能算作独立的王朝,在定都洛阳的王朝和政权中,都不应占据一席之地。

    先说秦汉之际的河南王申阳,其都洛的时间不长,自公元前206年二月至次年二月,历时一年。纵观申阳在秦末及楚汉相争时期的活动轨迹,他先是率义军攻陷三川郡,并将之献于项羽,随后接受了项羽的封号,是项羽所封的18诸侯之一,受统于项羽。刘邦东向中原与项羽争天下时,申阳降汉,依附刘邦。在河南王任上,他既未建国号,也未改元,更未称帝,缺乏作为一个王朝的基本元素,充其量只是项羽之下的一个地方诸侯政权,所以,他不能计入洛阳建都之中。

    更始帝(刘玄)、魏(李密)、郑(王世充)、大燕(安史)的情况与河南王申阳有所不同,这几个政权的共同之处是:建都洛阳;制定国号;改元;称帝;实际控制区域都不稳定,所处时代是多个政权并存时期。不同之处是:建立的主体不同,更始帝(刘玄)、魏(李密)是农民起义建立的政权,郑(王世充)、大燕(安史)系当朝叛将建立的政权。时间长短不同,更始帝(刘玄)政权存在三年时间,定都洛阳只有5个月时间;李密的魏政权先是都兴洛仓,后移都金墉城,前后历时1年零7个月;王世充的郑政权都洛阳2年零1个月;大燕政权,都洛阳分两个阶段,先是安禄山父子为帝洛阳1年零10个月,后史思明父子据洛阳1年零7个月,前后相加共3年零6个月。

    中国古代存在代际割据现象,在旧史所谓两大统一王朝之间,其实有相当一段时期都会出现群雄称王称帝,竞相建立政权。秦汉之际、两汉之际、隋唐之际、元明之际、明清之际,无不存在多个分立政权,新的统一王朝建立者的首要任务,就是尽快剪灭割据群雄。不过,这些割据者大多数都是规模有限的区域性政权,往往还称不上是全国政治中心之一,新王朝开基后更成强弩之末。另一方面,统一王朝末期常发生大规模农民起义,建立政权,这也是形成代际割据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他们的力量不够集中,各支义军多互不统属,且流动性很大,缺乏大片而稳定的根据地,因而农民军政权都城对地方的有效行政控御也就比较差。有鉴于此,具体到更始帝、魏、郑等,我们说这几个政权同样也不能在洛阳建都的王朝或政权中占有一席之地。因为它们既不能算作独立的王朝,也不符合古都的判断标准。其理由分述如下:

    首先,就更始政权而言,它存在于莽汉易代之际,在其最盛时期的更始元年至二年,其范围几乎占据了故西汉之大部分疆域,可谓一个准一统的政权。但更始政权前后只存在近三年,与之并存的还有公孙述、李宪等割据政权,从严格意义上说,更始政权也只是当时并存的地域性政权之一,其控制地区(包括直接和间接控制区域)缺乏稳定性,统治松散,不能视为一个独立的王朝。另一方面,更始政权在定都长安前,可以说是有政权而无国都,一直是战时流动政权,都城是战时都城,随战事的发展而不断移动。虽然先后有都南阳、洛阳的举动,但这两地都算不上实际的都城,因为实际的都城必须是比较稳定的全国中枢,确实发挥了国都的作用,而更始政权无论是都南阳,还是都洛阳,都是仅有五个月,就匆匆离去。据《后汉书》记载,更始元年(23年)九月更始军拔洛阳,十月更始帝“北都洛阳,以刘赐为丞相。”更始二年(24年)初“申屠建、李松自长安传送乘舆服御,又遣中黄门从官奉迎迁都。”在此之前,更始帝已“以司直李松行丞相事,先入长安,松以兴为长史,令还奉迎迁都。”因“更始诸将皆山东人,咸劝留洛阳。”更始帝颇为犹豫。这时郑兴上书更始帝放弃洛阳而都长安:“议者欲先定赤眉而后入关,是不识其本而争其末,恐国家之守转在函谷,虽卧洛阳,庸得安枕乎?”意谓天下大乱之际,关中地势险要,易先据关中,后定赤眉。更始始不再犹豫,“曰:‘朕西决矣。’”二月,更始自洛阳西渡长安。可见,更始原本就无确定的建都洛阳之意,他是打算把长安作为新都的,所谓更始帝都洛,只是把它作为一个过渡的、临时性的中转基地,并没有将其建设成为更始政权都城的打算,这与西汉初年刘邦都洛,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以,不能把所谓更始帝都洛视为一种建都行为。

    其次,李密、王世充崛起于隋末唐初之际,分别于617年和618年在洛阳建立“魏”、“郑”政权。与更始政权一样,这两个政权也只是易代之际群雄并起、割据纷争时期出现的地域性政权或政治实体,当时梁师都、刘武周、郭子和、薛举、李轨、李渊等,小则据有一城一地,大则跨州连郡,称王称帝。“魏”、“郑”政权存在的时间、控制的地域,都是极其有限的。势力范围最大的郑政权,极盛时期也不过是控制了河南一地,而且控制范围缺乏稳定性,在与其他地域性政权纷争抗衡中不断盈缩,见“唐”优“郑”弱,荣、汴等州县官吏率相降唐。后期其统治范围甚至仅限在洛阳城内。这说明他们仅仅是地域性政权,而非独立的王朝。从都城承载系统看,李密先都的洛口,只是当时一个规模颇大的仓城,后都的金墉城则是一个具有军事城堡性质的攻占戍守要地,显然不具有“城市与社区”的意义,不能视为都城。王世充为都洛阳时期,唐郑战争围绕着洛阳城展开。原来繁华都市洛阳实际上已变为称雄割据的军事城堡,城内人们“掘堑筑垒而守之。”“中外离心”,“政令不一”,洛阳城都城承载系统全面崩溃,很快被唐军攻破。

    再次,大燕政权是安禄山、史思明在安史之乱中于天宝十五年(756年)在洛阳建立的政权。在其发动叛乱之时,同时代占据主导地位的唐朝立即对其进行了讨伐和围剿,大燕政权仅仅存在了三年多的时间便被消灭,实际控制的区域极小,影响也十分有限。其在唐王朝中央政权统治区域内建立的大燕政权,缺乏政治法理基础,根本未能与它所要推翻的中央政权形成长久的抗衡或对峙的态势,更无法与唐王朝处于同等地位,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割据叛乱政权,根本不能被看作历史上的独立朝代。

    要之,自夏以来,古代洛阳尽管在其历史上有过19次为都的经历,然而,能够算得上是朝代者,只有夏、商、西周、东周、西汉、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梁、后唐、后晋等14个王朝,换言之,古代洛阳历史上曾经有14个王朝在此建都,洛阳称得上是“十四朝古都”。

    二、古代洛阳所建国都时间的统计

    关于古代洛阳的建都时间,不同的建都次数和朝代数量决定了时间的不同,同样的定都次数和朝代数量,也会由于计算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据笔者所见,目前关于古代洛阳所建国都时间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

    史念海认为“十朝”建都洛阳的时间是810多年。他没有进一步说明这十朝在洛阳建都的具体时间。

    谭其骧认为“十一朝”建都洛阳的时间“共计880多年”。他同样也没有给出这十一朝在洛阳建都的具体时间。崔静一、郭顺祥等在《洛阳历代城池建设》称十一朝建都时间约为1295年。具体是:商都400年;东周都515年;东汉都164年零8个月;曹魏都45年零2个月;西晋都51年零3个月;北魏都40年8个月;隋都13年零6个月;唐都44年零10个月;后梁都4年零1个月;后唐都12年零11个月;后晋都1年零11个月。

    赵芝荃认为“十二朝”建都洛阳的时间是1134年(不包括夏),他说“汤都西亳约为二百年。加上东周至后晋在洛建都的九百三十四年,共计一千一百三十四年”。

    史念海认为“十三朝”建都洛阳的时间是889年,具体是:东周都515年;河南王(秦末申阳)都1年;东汉都167年;曹魏都46年;西晋都47年;北魏都42年;隋都15年;魏(李密)都洛口1年,都金墉城1年;郑(王世充)都2年;唐都26年;后梁都5年;后唐都14年;后晋都3年。苏健在《洛阳为十三朝古都新论》中认为“十三朝”“建都时间和都居帝王难以准确统计,大约建都时间为1529年,保守说也有1400多年;都居帝王有96个,保守说也有90个。”史为乐在《洛阳究竟为几朝古都》一文中写道“自周以来,洛阳为都城的时间共890多年。若加上夏和商初的一段时间,洛阳作为都城的时间近1000年。”孟令俊认为“十五朝”建都洛阳时间是1650年,具体是:夏94年、商400余年、西周295年、东周515年、西汉不到一年、东汉165年、曹魏46年、西晋51年、北魏41年、隋15年、唐30余年、武周15年、后梁4年、后唐13年、后晋2年。

    上述观点都有一定的依据和道理,但是根据本文所述,古史传说时代黄帝、帝喾的政治中心不能称之为都城,应当舍去。二里头遗址和偃师商城遗址分别是夏、商王朝都城所在,应当计入古代洛阳建都史中。西周和东周在洛阳的建都不应合并统计而应分开计算。西汉、后晋虽然在洛阳建都时间较短,但它们有充分的理由列入洛阳的建都朝代。武则天建周定都洛阳应计入唐朝之内,不应单独列出。河南王(秦末申阳)、更始政权、魏(李密)、郑(王世充)和安史大燕只能算作一个个建都洛阳的政权,而不是独立的朝代,故不应列入洛阳建都朝代之中。这样一来,我们根据文献和考古资料对古代洛阳所建国都的时间作如下分析和统计:

    夏朝:都于斟鄩(偃师二里头遗址),自太康始建至夏桀亡国。古本《竹书纪年》云:“太康居斟鄩,羿亦居之,桀又居之。”今本《竹书纪年》曰:仲康“帝继位,居斟鄩”。又曰:“少康自纶地归于夏邑。”《初学记》卷八引《帝王世纪》云:

    “(禹)曾孙帝相迁帝丘,子少康中兴还乎旧都,复禹之迹也。”《通鉴地理通释》亦说“少康中兴复还旧都”。这里的“夏邑”、“旧都”显系指太康故都斟鄩。“此后虽然文献有帝宁居原和老丘、胤甲居西河的记载,但考古发现证明斟鄩并未被废弃,直至夏桀,夏王朝仍以斟鄩为都。”据《竹书纪年》记载,胤甲之后的孔甲曾“田于东阳萯山”。《吕氏春秋·音初》亦有类似记载。萯山,据《水经注·河水注》引《帝王世纪》说“即东首阳山也”。按《元和郡县图志》卷五和乾隆《偃师县志》卷三,首阳山在今偃师北首阳山东站一带,距二里头遗址不足10公里。孔甲田猎于此,其都城自当在此附近。如此,按文献记载,有夏一代,至少有6王居于夏都斟鄩。从考古学上看,据《夏商周断代工程年表》,夏代年表为公元前2070—前1600年。依据C14测定,二里头遗址文化遗存各期放射性碳素断代数据,除了两个有明显误差的排除在外,其余7个数据经树轮校正,二里头遗址的绝对年代在公元前2000-前1600年之间,其文化遗存前后延续近400年,中间没有中断、废弃的现象存在。以此推算,自太康始建,直至夏桀亡国,夏朝应有15王立都斟鄩,他们是太康、仲康、相、少康、予、槐、芒、泄、不降、扃、廑、孔甲、皋、发、癸,都城积年近400年。

    商朝:都于西亳(偃师商城遗址),自商汤灭夏至仲丁迁嚣。《夏商周断代工程年表》将商代前期年表定为公元前1600—前1300年。如前所述,偃师商城的”宫城”始建于其商文化的第一期早段(大体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的偏晚阶段),至第三期时转向衰败并最终废弃。依据夏商周断代工程公布的C14测年数据,偃师商城始建和使用年代近200年。史载,自商汤开始,历外丙、仲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凡5世9王皆都于西亳,到仲丁迁都于隞。各王在位的年数,按《竹书纪年》、《史记》等的记载,汤13年,外丙3年,仲壬4年,太甲12年,沃丁29年,太庚25年,小甲17年,雍己12年,太戊75年。9王加在一起,其在位年数为190年。这个数字和C14测年数据及偃师商城的三期7段的文化分期具有一定的吻合关系。如此,则偃师商城作为5世9王的商都西亳经历了近200年的时间。笔者认为,其作为国都的时间应在第一期和第二期早段,从第二期第4段(相当于二里冈上层一期)开始,商王仲丁由偃师商城迁都嚣(郑州商城),偃师商城进入了衰落期,偃师商城降为陪都(详见下节)。据C14测年和遗存情况,偃师商文化各期的年代第一期(1、2段)约为公元前1600-前1560年;第二期(3、4段)约为公元前1560年-前1500年;第三期(5、6、7段)约为公元前1500-前1400年。以此计算,偃师商城为国都的时间大约为70年左右(一都独尊的1、2段为40年左右;作为主都的二期3段时间,取3、4段的平均数是30年左右),余为其陪都时期。

    西周:都于洛邑成周,自成王五年四月至幽王十一年(前771年)西周灭亡。

    《夏商周断代工程年表》将公元前1042年定为成王元年,则成王五年就是前1038年,至前771年幽王身死国灭,西周在洛阳建都共267年。

    东周:都于洛邑,自周平王元年(前770年)迁都洛邑至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年)秦昭王灭周,共计515年。

    西汉:都于洛阳,自汉高祖五年(前202年)二月建都至是年五月迁都长安,实际历时3个月。

    东汉:都于雒阳,自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十月定都至献帝初平元年(190年)二月董卓挟献帝迁都长安止,计164年4个月,再加上建安元年(196年)七月献帝迁返洛阳,八月被曹操迁帝于许昌的1个月,共计164年5个月。

    曹魏:都于洛阳,自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十二月曹魏定都洛阳至魏元帝咸熙二年(265年)十二月元帝曹奂禅位,共计45年。

    西晋:都于洛阳,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自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十二月西晋建立、定都洛阳至惠帝永安元年(304年)十一月,张方挟持晋惠帝往长安,计38年11个月;二是自惠帝永兴三年(306年)五月还洛至怀帝永嘉五年(311年)六月前汉攻占洛阳,俘怀帝迁至平阳,计5年1个月,二者合计44年。

    北魏:都于洛阳,自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年)十一月迁都于此至孝武帝永熙三年(534年)七月元修兵败西奔长安,共计39年8个月。

    隋:都于洛阳,自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三月营建东都至恭帝皇泰二年(619年)四月恭帝杨侑被王世充逼迫退位,共计14年1个月。

    唐:都于洛阳,可分为四个阶段。其一是自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年)十二月设置东都至睿宗载初九年(690年)九月武则天改唐为周,为洛阳与长安并为国都阶段,计33年10个月;其二是武周天授元年(690年)九月武则天称帝,改唐为周,至中宗神龙元年(705年)正月中宗复辟,复以洛阳为东都,并于次年(706年)十月迁回长安前,系洛阳为首都时期,计16年1个月;其三是自中宗神龙二年(706年)十月至玄宗天宝元年(742年)二月改东都为东京,是洛阳与长安再次并为国都时期,计35年5个月;其四是自昭宗天复四年(904年)正月被朱全忠胁迫由长安迁都洛阳至哀帝天祐四年(907年)三月被迫禅位朱全忠,唐亡,系洛阳为首都时期,计4年2个月。以上合计89年5个月。

    后梁:都于洛阳,自后梁太祖开平三年(909年)五月由开封迁都于此至郢王凤历元年(913年)二月郢王朱友珪被杀,梁末帝朱友贞在开封称帝,都开封,计3年9个月。

    后唐:都于洛阳,自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年)十二月由开封迁都于此至废帝清泰三年(936年)闰十一月废帝李从珂自焚,后唐亡,计12年11个月。

    后晋:都于洛阳,自后晋高祖天福元年(936年)闰十一月建都至天福三年(938年)十月迁都开封,计1年11个月。

    第四节 古代洛阳建都朝代与时间之二:陪都

    中国古代王朝除建立国都(首)做为政治中心之外,某些朝代还因特殊的需要而设立陪都。陪都是在首都之外另设辅助性都城以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一种政治性制度,是我国古代都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特点。陪都有时又称行都、留都、别都。行都含有必要时朝廷前往暂驻之意,旧指临时的首都;留都一般是在迁都之后对旧都的称呼;别都则是指首都之外的另一都城。陪都往往是因首都的主核心功能存在某种缺陷,为弥补这一功能缺陷的需要而设立的。陪都虽然是在首都主核心的主导下,发挥着呼应、补充、配合等辅助性作用,处于副核心地位,但从古代陪都设置很早,历代承此不辍,从而形成一种颇为独特的陪都制度来看,作为副核心的陪都是不可或缺的,只有首都、陪都主副核心一同构成强有力的双都轴心,才能在整个城市轴心体系中发挥真正的核心和主导作用,决定中国历史演变的方向和进程。与此同时,由于陪都既具有都城地位而又与王权适度疏离,拥有相对宽松自由的优越的生态环境,往往成为大批失意或闲适文人的首选之地,由此形成一种迥然不同于首都颇为独特的文化精神。

    关于古代洛阳的陪都建制,历来有“八朝陪都”的说法,即西周、西汉、北周、唐、后汉、后周、北宋、金。近来亦有学者认为有新莽、北周、后汉、后周、宋、金等6个朝代在此设置了陪都。古代洛阳的陪都建制是否如上所言呢?

    根据文献的相关记载,结合考古发现,笔者统计考证,古代在洛阳所建的陪都计有商、新莽、后赵、北周、隋、唐、后梁、后晋、后汉、后周、宋、金等12个朝代。现将各朝在洛阳所置的陪都及时间情况分述如下:

    一、商之西亳

    关于陪都制度的起源,传统的主流看法都将西周初年洛邑视为陪都制之滥觞,如清人王士性即说:“两都之制,始自周家,后世间效为之。”上节中我们已经说明了这种看法不太合适。近来亦有学者提出陪都远在夏代即已出现。有关夏代的陪都,考古学上还未能得到确认,故难以断定夏代是否有陪都制度。从考古资料来看,我国最早的陪都应从商都西亳开始,准确地说,应从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二期算起。

    自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发现后,学术界即围绕两城的年代、性质及相互关系展开讨论,遂有了“郑亳说”和“西亳说”之争。随着讨论的不断深入,学术界已公认偃、郑二城都是商前期具有王都气象的都城,二者具有一定的并存关系。在此背景下,一些学者相继提出了偃、郑二城同为亳都的两京说。从文献记载和偃、郑二城考古的现实看,两城无论在建造年代、城址性质和布局、功能诸方面都有很多相近之处,因而两京说的提出包含有很大的合理性,值得重视,它也使“郑亳说”与“西亳说”争论的焦点,由两城何者为都邑之争深入到何者为国都何者为陪都之争。

    然两京说的提出,是以偃、郑二城在年代上大致同时为前提的,有学者进而认为在两京并存时期,郑州商城一直是主都,或首都,而偃师商城则一直是陪都。另有学者则主张偃师商城是主都,或首都,而郑州商城则是陪都。这些说法均有值得商榷之处。

    首先,我赞同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同为早商都城的观点,但二者始建年代又有先后,偃师商城应略早于郑州商城。理由是:第一,夏商断代工程将偃、郑二城基本认定二城是商灭夏后建立的,由此确定为商汤灭夏的共同界标,本身在理论和方法论上便是不妥当的。“从理论上讲,不可能同时有两座都城作为王朝兴建或灭亡时间的统一界标”,偃、郑州二城也不能同为“商王朝建立的界标”。“界标只能有一个,多了就没标准了”。既认为“夏商周断代工程”的正确性,又认为商人在灭夏之前就开始营建郑州商城的观点似乎就是矛盾的。第二,从偃、郑二城的规模和当时的形势看,也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兴建两座都城。“经过考古勘探和发掘证实,郑州商城是一个由宫城、内城和外城组成的‘城郭’制比较齐备的古代都市。内城周长约6960米”,“从城墙的规模看,郑州商城的内城比偃师商城的大城还要大三分之一多。”“从宫殿区的规模看,郑州商城是偃师商城的8—9倍。”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同时营建如此规模巨大的城池,不仅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调动相当数量的人力和物力,更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而我们知道,夏商之际,经过连年战争,社会经济遭到很大破坏。商灭夏后,又连遭旱灾。在此情形下,商汤不太有能力役使数十万、上百万甚至几百万的民工,同时营建两座都城。何况,在史书中,商汤向被认为是“仁政”之君,他在灭夏后的“北亳之会”时还告诫诸侯群臣:

    “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不道,毋之在国,女毋我怨。”可见,商汤在营建宫室和都城的时候,必然要考虑经济因素和民众的承受能力,特别是偃师商城周围的夏遗民的民心向背问题。而在灭夏后,尽快在原夏王朝统治的中心地区确立商王朝政治、军事优势,及时建立一个控御天下,统治四方的中心则是必要的和可能的。根据考古发现,偃师商城的营建过程先是宫殿和宫城的城墙,稍后出现了小城,又经过一段时间才建了大城城墙,再往后才有改造部分宫城城墙和修补大城城墙的行动。可以看出,偃师商城的建造是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逐步建设,其面积也小于夏二里头遗址。这种情形恰恰符合商汤建国初期的政治形势、社会现实和财力状况。“夏王朝的灭亡与偃师二里头宫殿区大型夯土建筑的废毁是同步的”。因此,在商王朝建国伊始只能有一个都城,即偃师商城。第三,从规划的角度看,郑州商城的年代也要比偃师商城为迟。偃师商城先有宫城、小城,到第二期时由于宫城、小城面积偏小,始扩建了大城,并对宫城进行了改扩建,但扩建后的城市规模仍然比不上郑州商城。郑州商城规模一开始就比较大,其外更建有规模庞大的外郭城,就规划的预见性而言,当是总结了偃师商城的扩建经验而力图“一步到位”。

    偃师商城发现于1983年,其城址由宫城、内城和大城组成。根据考古学者的发掘和研究,其文化遗存可以分为三期,分别相当于二里头四期、二里岗下、上层。

    城址的发展和布局的变化大致与此相同,可以分作连续发展的三个阶段。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一期,是城址的初建阶段,建造并使用了小城、宫城及宫城内第四号宫殿;偃师商城文化第二期,是城址的兴盛期,在小城基础上扩建为大城的外城圈并形成大城,城址规模急剧扩大,与此同时在宫城内新建第二、六号宫殿,宫城内部布局发生变化;偃师商城文化第三期是城址走向衰落阶段。尽管新修宫城内的第三、五号宫殿并对城垣及重要建筑进行修补或修缮,但不久即已沦为一般性聚落。发掘者还把上述三期细分为7小段,把宫城建设推定在其商文化的第一期第一段(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晚段),即“最初的宫殿和宫城应属商城的第一批建筑物”。

    其中第4号宫殿“始建于一期之初,是偃师商城最早的一座宫殿”。小城的始建推定在第一期“第1、2段之际”,“至迟在第2段的偏早阶段”,其大城建于第三段。

    根据对偃、郑二城最新碳十四年代测定表明,郑州商城是在二里冈文化期建造的,其建成年代为将近公元前1500年,而偃师商城宫城和小城的年代相当于偃师商城一期,约公元前1600年,早于郑州商城约100年左右。偃师商城正是商汤灭夏后所建的都城,也就是文献所载的“西亳”。偃师二里头夏代都城的性质,目前在学术界已成共识。二里头文化三四期之交是夏王朝的年代下限,二里头第四期文化则应是夏王朝灭亡后夏遗民的文化。作为迄今所知规格最高、可能作为夏王朝王权社稷象征的1号宫殿基址在第四期被毁,稍小的2号宫殿基址则在整个王都衰败后仍继续使用,似与文献中“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的记载暗合,这一历史变革,正反映了汤武革命和商王朝的建立。考古发现与史实符合,偃师商城是商汤灭夏后建立的第一个都城,是商汤之“西亳”,时间上早于郑州商城约100年左右。

    商汤在灭夏后营建新都西亳,这是与当时国内形势密切相关的。从政治地理上看,商人崛起于东方,鲁西豫东是其根据地和大后方。成汤之时,由东向西,一举灭夏,一下子成了天下共主,领有了夏朝的疆域,其势力甚至达到了黄河上游的氐羌地区。诚如《诗经·玄鸟》和《殷武》所说的:“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州。”“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作为夏朝一方国的商,本都于今山东曹县。在此情形下,如果仍都东部旧地,显然是过于偏东,不便于对新拓广大地区实施有效控制。而伊洛地区居“天下之中”,在此建立新建的商王朝的都城,既便于统治全国,控制四方,又便于就近镇抚夏遗民。豫西一带一向是夏人居住的中心区域,《史记》、《汉书》等不少史料都有“禹都阳城”的记载,阳城或即今河南登封告成镇。以后禹的子孙后代大都活动在河洛一带。禹子启都夏邑,可能在今河南新密新砦。太康以后都斟鄩,即二里头遗址。

    《诗经·殷武》说:“天命多辟,设都于禹之绩。”即按上天的意旨,商汤仍设都于禹的旧都区域,既以为变革统治之标志,也表示承受天命,承接夏的统治。这从政治宗教传统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从自然环境上看,偃师一带,北依邙山,南临洛河,地势平坦,自古以来就是东西交通的孔道,南北交通也颇便利。汉魏时期由洛阳东去的大道位于偃师商城之北。而西亳所在尸乡沟一带,地势高亢,距离洛水不远,不易遭受水患,且东西地面空旷,便于农耕和交通,同时城的东南角为一古河道,也便于供水排水。从经济条件上看,商汤灭夏后,商地曾有七年大旱,商汤为此曾亲自祷告上天。可见此时商族经济之困顿。而偃师一带地处伊洛平原,依山傍水,物产丰富,其自然条件和生产水平比较优越,作为夏都所在,其状况自然比商地要好。所以,商汤建都于此,也有发展生产,使国家富强的考虑。

    其次,从时空变迁的角度看,我认为,在商前期,两城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存在着明显的动态变化过程,偃师商城经历了由国都到陪都的变化,而郑州商城则经历了一个由陪都发展为国都的过程,并非如有学者所言的无变化状态,而偃师商城地位的变化又与郑州商城的兴建及发展有直接的关联。

    偃师商城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建设过程,其动态变化反映了商王朝早期统治策略的变化,并直接导致了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都城性质的演变。

    初建时期(即第一期,二里头四期)的偃师商城规模不是很大。城址中首先建造了宫城,形制呈正方形,四周有宽2米的宫墙环绕,面积达4万平方米。此后,宫城又被更大的夯土城墙所包围,面积扩大至80万平方米,这就是所谓的小城。初建时的宫城从小城规划看,“宫城”恰恰位于小城中轴线上,坐落在小城中央偏南高地上。府库和铸铜作坊分别位于城的西南和城外东北靠近河流的地方,说明其有严格的规划设计,与军事城堡或离宫别馆不同。虽然在初建时,城邑规模不大,但其小城的规模与夏都二里头遗址的规模比较接近,也符合刚灭夏时的实际情况。遗址中最早的陶器包括二里头文化和商文化的混合特征,显示出商族人强行侵入该地后逐渐与土著文化的融合与发展,也显示出夏王朝向商王朝的过渡。作为都城,偃师商城拥有都城所必具备的宫殿宗庙,有府库和铸铜作坊,具备了行使都城核心功能的条件。而在此时,郑州商城除了先商时期不多、为数规模不大的宫室等夯土建筑和相当于二里头四期晚段和二里冈下层一期的、为数尚不多、规模也不大的夯土建筑外,尚未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这表明,那些先商时期和相当于二里头四期晚段和二里冈下层一期的夯土建筑的存在,主要应是成汤灭夏前占据郑州后,把郑州作为重要的军事重镇留下的遗迹,在灭夏后依然继续作为军事重镇而被使用。这或许昭示着两城性质上的差异。这一时期可称为偃师商城一都独尊时期。

    进入偃师商城文化第二期(二里岗下层阶段),偃师商城步入兴盛期。小城发展为有另一重夯土城墙环绕的大城,面积约200万平方米,城址规模急剧扩大,呈不规则的长方形,有五座城门,城墙外有护壕。城内宫殿和府库业经多次重建和扩建,宫城内布局也发生了变化,在小城外东部则又出现另一处府库。宫殿和府库的重修和扩建,显示了商王朝经过长期稳固的发展,力量已相当强大。同期遗址中出土的器物,其商文化特征鲜明且系统性极强,也证明了商文化面貌的成熟。也正是从此时开始,郑州商城逐步开始了城市建设。不过,“虽然筑起了雄伟的城墙建筑,但作为都城存在的必要条件的政治活动场所——宫殿,且仅有C8C10周围的附属建筑C8C9和C18C15周围的T62内的夯土台基,两者均为小型夯土建筑台基,并不具备构成都城必要的大型宫殿建筑条件。”此亦可表明此时的郑州仍是作为军事重镇而被继续使用。又据郑州商城北大街商代宫殿遗址发掘资料,该遗址存在着从洛达庙晚期到二里冈下层和二里冈上层等连续地层和遗迹单位,表明对它的使用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但洛达庙期和二里冈下层偏早的遗物较少,二里冈下层二期到上层一期、二期的遗物较为丰富。考古发现证明了我们认为偃师商城是这一时期的国都,郑州则是拱卫都城,抵御夷族西进的军事重镇的观点。有学者推测,除了成汤,大约太甲之后直到中丁的各王,均往返于偃师和郑州之间。准此,称这一时期的郑州实际具有陪都的地位也不为过。郑州商城之所以会在这一时期开始改扩建,显然与当时政治军事形势有关。据有关文献记载,夏王朝从开国到桀灭亡漫长的五六百年时间当中,东夷族始终是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商汤灭夏建商后,东夷族也是商王朝在东方的一支劲敌,直到殷末还曾是“封克东夷而陨其身”。成汤灭夏定都偃师商城,这样做虽然贴近了原夏朝的政治中心区域,便于新王朝统治,但从对付东方的夷人势力来说,则新都的位置又偏西一些。因此,商人在建国立都后并没有忘记对东方的防御。随着商王朝的政治局稳定,夏遗民已完全臣服于商统治者,而东方的威胁逐步增大。此时商王朝的国力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于是,原来已有一定基础的郑州商城地位也就逐渐凸现。故而在建都偃师三四十年后,也就是偃师商城商文化第3段(相当于郑州商城二里冈下层一期偏晚阶段或下层二期),偃师商城进入繁荣期的时候,郑州商城建设遂被提上议事日程,并开始了建设工作。这一时期可称为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主陪都时期,其中,偃师商城为主都,郑州商城为陪都。

    进入第三期(二里冈上层阶段),偃师商城进入了又一个发展期,旧的宫殿扩大,新的宫殿出现,府库也被更新。但是此后不久,到第三期中段,宫殿区和城内主要建筑物被废弃,商城开始衰落为一个普通的聚落,至第三期晚段(二里岗上层晚期)被完全废弃。商王朝在此的统治由极盛迅速转为衰落,这种变化,应是与商王朝政治中心的转移有直接关系。经过多年经营,郑州商城此时已步入繁荣期。这一时期郑州商城遗留下来的遗迹、遗物也最为丰富,四面城墙的使用和维修,外城投入使用;宫殿区内有大批夯土台基及多处大型水井、蓄水池、输水管道;铸铜、制陶、制骨作坊继续使用并新建了紫荆山北铸铜作坊;发现有用于祭祀的窖藏坑,出土有成双成对大型铜方鼎和其他青铜礼品等。凡此种种,表明郑州商城已经具备了作为王都的条件。一般认为,二里冈上层一期约为相当于商王仲丁时期。此时商的国力还处在太戍盛世的继续期,商人的势力向西、南、北三个方向发展较为顺利,而在东方受阻,与东夷的一支蓝夷在今河南杞县一带形成长期对峙局面,据《竹书纪年》记载:“仲丁即位,元年自亳迁于嚣。”“仲丁即位,征于蓝夷。”《后汉书·东夷传》也有“至于仲丁,蓝夷作寇,或畔或服”的记载。此时位居河南东部平原西端的郑州商城经过多年的发展,不仅有高大的城墙作依托,而且后有偃师商城西亳之支撑,在对东方的战争中,自然拥有地利之优势,于是,商王朝的政治中心就由偃师商城移至郑州商城。这一时期的偃师商城虽然没有失去商都之位,其城市建设在经过一个短暂的沉落后,又曾经历了一个不长的中兴阶段,但很快就衰落下去。

    到其商文化的第7段已沦落为一般的聚落。而郑州商城的繁荣及使用年代则又继续了一段时期。这一时期可称为郑州商城主都,偃师商城陪都时期。

    综上所述,偃师商城是商王朝灭夏后建立的第一个都城,史称西亳。在偃师商城商文化第3段以前,是偃师商城一都独尊时期;偃师商城商文化第3段则是其为主都,郑州商城为陪都时期;从第4段开始,二者的地位发生换位,郑州商城是主都,而偃师商城则沦为陪都。

    依据夏商周断代工程公布的C14测年数据,以及《竹书纪年》等文献的记载,偃师商城作为商都时间近200年。根据上节的讨论,我们知道偃师商城作为国都的时间是大约70年,则作为陪都的时间大约应在120年左右。

    二、新莽之东都

    自商朝后经周秦西汉,各代均未在洛阳设置陪都。然顾炎武在《历代宅京记》卷七《雒阳上》条谓:“《大事记》注《舆地志》云,秦时已有南、北宫,更始自洛阳而西,马奔触北宫铁柱门;光武幸南宫却非殿。则自高帝迄于王莽,洛阳南、北宫、武库皆未尝废。秦虽都关中,犹仿周东都之制,建宫闻于洛阳。”如此,似乎秦和西汉时,曾设陪都于洛阳。顾炎武的说法,影响了许多人,以致今天还有学者以此为据以为秦曾以洛阳为陪都。事实上,无论秦还是西汉,均无陪都之制,自然也就没有秦或西汉以洛阳为陪都的建置。秦灭东周据有洛阳后,置三川郡,秦王政十一年(前236年)削吕不韦封地,置河南、洛阳二县,归三川郡领辖。西汉时改名河南郡。可见洛阳亦无陪都之名。周秦汉后明确洛阳都城地位和称号的,实是在王莽的新朝时期,那就是新莽的东都洛阳。

    王莽是西汉元帝皇后之侄,他以外戚身份逐步取得政权。公元8年,王莽废孺子刘婴,自立为帝,改国号为新。王莽上台伊始,便开始策划迁都事宜。首先是在经济上承认了洛阳在全国的中心地位。始建国二年(10年)他下诏“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五都即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均在关中以外地区。接着,始建国四年(12年)二月又“以洛阳为新室东都,常安为新室西都。邦畿连体,各有采任。”由此洛阳取得了“东都”的名号和与长安并列的地位。第二年,王莽又采取措施,欲使洛阳取代长安,成为其唯一的国都。“是时,长安民闻莽欲都雒阳,不肯缮治室宅,或颇彻之。”于是,他以符命为根据,正式宣布“定帝德,国雒阳”,并预定在三年后,即始建国八年(16年)正式迁都洛阳。不久,王莽又将这一时间加以提前。天凤元年(14年)正月,王莽宣示天下,“予以二月建寅之节行巡狩之礼”,在北巡狩礼完毕后,“即于土中居雒阳之都焉。”但在群臣的反对下,王莽又推迟了这一计划,“更以天凤七年,岁在大梁,仓龙庚辰,行巡狩之礼。厥明年,岁在实沈,仓龙辛已,即土之中雒阳之都。”迁都计划定在公元20年实施。与此同时,他积极着手迁都之准备,“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之雒阳,营相宅兆,图起宗庙、社稷、郊兆云。”在洛阳进行礼制建筑的规划和施工。又立太子为“新迁王”,使洛阳实际具有了代表王权正统的地位。王莽的迁都计划还未来得及真正付诸实施,由于内外矛盾,农民起义爆发,地皇四年(23年)九月王莽被杀,新莽政权灭亡。自王莽始建国四年二月定洛阳为东都,到地皇四年九月,洛阳作为新莽的“东都”,历时12年7个月。

    史称王莽“法古”“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元始五年(5年)太皇太后下诏,也说王莽“天下和会,大众方辑。《诗》之灵台,《书》之作雒,镐京之制,商邑之度,于今复兴。”西周实行的是一国三都制,与王莽的“东都”规划无多大关系,然说“商邑之度”确与之有一定联系。但王莽的“东都”规划决不是一种单纯的复古,它反映了自西汉末年以来,随着关东地区经济地位的上升,最高统治者希求在当地寻找一个能够领导全国经济运行的都市为国都的政治意图。王莽的“东都”计划虽未完全落实,但它为此后东汉定都洛阳,全国政治经济中心东移奠定了基础。

    三、后赵之南都

    后赵的建立者是羯族人石勒。他于319年自称赵王,建都襄国(今河北邢台)。

    328年石勒与刘曜在洛阳决战,灭前赵,占领洛阳,遂于331年称帝,都邺(今河北临漳)。建平二年(331年)九月“以成周土中,汉晋旧京,复欲有移都之意,乃命洛阳为南都,置行台治书侍御史于洛阳。”石勒的继任者石季龙虽是一介武夫,但对南都洛阳建设颇为重视,在位期间,曾三次役使数十万人修葺洛阳城,又“徙辽西、北平、渔阳万户于兖、豫、雍、洛四州之地。”自高祖建平二年(331年)九月石勒建洛阳南都,到石鉴青龙元年(350年)正月石鉴被杀,后赵灭亡。后赵以洛阳为陪都南都的时间计19年4个月。

    四、北周之东京

    557年宇文觉建立北周后,仍以长安为都。北周统一北方后,大成元年(579年)二月,周宣帝“行幸洛阳”,下诏曰:“河洛之地,世称朝市”,“我大周感苍昊之精,受河洛之锡”,“备尝游览,百王制度,基趾尚存。今若因修,为功易立。宜命邦事,修复旧都。”于是,开始了大规模营建洛阳的举动。“发山东诸州兵,增一月功为四十五日役,起洛阳宫。常役四万人,并移相州六府于洛阳,称东京六府。”“河阳、幽、相、豫、亳、青、徐七总管,受东京六府处分。”次年五月周宣帝死,周宣帝皇后之父杨坚“入总朝政”,辅佐幼主,据《周书·静帝纪》,杨坚当天即“大赦天下,停洛阳宫作。”周宣帝营建的洛阳宫,“虽未成毕,其规模壮丽,逾于汉、魏矣。”这样,从宣帝大成元年二月到大象二年(580年)五月,北周以洛阳为陪都东京计3年3个月的时间。

    五、隋之东都(东京)

    开皇元年(581年)二月,隋文帝代周建隋后,继续以长安为都。开皇元年“八月壬午,废东京官。”废除了北周时在洛阳设置的六府官署,改“置东京尚书省。”不久又废了东京尚书省。次年又废北周时设置的洛州总管一职,“置河南道行台省。三年废行台,以洛州刺史领总监。”这样,在隋文帝时期,洛阳的东京名号也被停止了。究其缘由,似与隋文帝当时实行的“关中本位”国策和力行节俭,与民休息政策有关。然正如其子隋炀帝后来所说,对洛阳“自古皇王,何尝不留意,所不都者盖有由焉。或以九州未一,或以困其府库,作洛之制所以未暇也。”于是,隋炀帝于文帝仁寿四年(604年)七月杀父即位后,便于十一月至洛阳,并以洛阳为东京。大业元年(605年)三月派尚书令杨素、纳言杨达、将作大匠宇文恺营建东京洛阳,迁都洛阳。《隋书·宇文恺传》云:“炀帝即位,迁都洛阳。”《隋书·

    地理志》曰:“河南郡旧置洛州。大业元年移都,改曰豫州。”《两京记》说:“炀帝登北邙观伊阙曰:‘此龙门邪,自古何为不建都于此。’苏威对曰:‘以俟陛下。’

    大业元年,自故都移于今所。其地周之王城,初谓之东京,改为东都。”故《隋书·礼仪志》说,炀帝“既营建洛邑,帝无心京师。”据《隋书·炀帝纪》,隋炀帝在位十五年,留在东都洛阳的时间合计有5年多,而留在长安的时间仅有1年2个月,不及留在东都洛阳时间的1/4。隋炀帝的东都洛阳已经成为隋王朝的政治中枢。这样,自文帝仁寿四年(604年)十一月至大业元年(605年)三月,洛阳为隋朝陪都时间仅仅只有5个月时间。

    六、唐之东都

    唐朝洛阳都级建制十分复杂,反映在洛阳陪都建制上,就是增设废省,因时而异,其以洛阳为陪都,计有2次:一是在唐初武德年间。武德元年(618年)五月,李渊建唐,都长安,沿袭隋制,仍以洛阳为东都。但很快在唐“关中本位”主义政策下,于武德四年(621年),平定王世充后,废东都。其年十一月,旋又改为东都。武德六年(623年)九月再降东都为洛州,唐初短暂的东都之制结束。唐太宗即位后,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开始对洛阳的地位与功能予以调整,有意恢复东都建置:“洛阳土中,朝贡道均,朕故修营,意在便于百姓。”贞观五年(631年)下诏在为自己所毁的隋东都紫薇宫旧址重建洛阳宫。六年(632年)改洛州为洛阳宫,并设置了洛阳宫留守一职,唐太宗本人也先后三次东巡洛阳。然因唐初国力正待恢复,担任“将作大匠”的窦璡“于宫中凿池起山,崇饰雕丽,虚费功力,太宗怒,遽令毁之。”太宗终未复建东都于洛阳。这样,在唐初,洛阳仅作了5年的陪都。

    二是开元以后到唐末昭宗迁都洛阳。自唐中宗复辟,尽管洛阳与长安又恢复了以前的两都并行体制,但其都级地位的下降已成不可逆转之势。天宝元年(742年)二月玄宗诏改“东都为东京”。在此之前,自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之后李唐皇帝再无巡幸东都之举。肃宗上元二年(761年)又短时“罢京”,洛阳被停用“东京”名号,旋又恢复。洛阳东都名号的改称及其旋罢旋复事件的发生,表明此时洛阳的都城地位已大不同前,长安洛阳两都之制亦多次被不时实行的三都、五都制打破。

    原来拥有较充足实权,既是洛阳百官之长,又有干预山东地区军政事务权力的东都留守,也变成了以地方性事务为主的位尊职闲之官。天复元年(904年)正月唐昭宗被朱温挟持由长安迁都洛阳,长安西京之制结束,洛阳再次成为唐之国都。自天宝元年二月至天复元年正月,唐以洛阳为陪都有162年。这样,有唐一代,以洛阳为陪都的时间应有166年6个月。

    七、后梁之西都(西京)

    后梁以洛阳为陪都的建置,分两个阶段:其一在梁太祖朱温时。梁太祖开平元年(907年)四月朱温篡唐在开封称帝,建立后梁,定都开封,其即位诏书说:“古者兴王之地,受命之邦,集大勋有异庶方,沾庆泽所宜加等。”“用壮鸿基,且旌故里,遵令典,先示殊恩。宜升汴州为开封府,建名东都。其东都改为西都。”朱温以宣武军节度使起家,为了摆脱唐朝旧势力的控制,即以其根据地汴州为开封府,升为首都,又称大梁,而将唐末首都洛阳降为陪都,因洛阳在开封之西,改称“西都”,又称“西京”。两年后,因指挥作战的需要,后梁又迁都于洛阳。开平三年(909)正月,朱温下令,迁太庙神主于洛阳,留下儿子博王友文为东都留守,朱温自己则离开开封,到了洛阳。到洛阳后,享太庙,祀圜丘,大赦,定都洛阳。这一次后梁以洛阳为陪都计有2年。其二在梁末帝时。乾化二年(912)六月,朱友珪杀死其父朱温,即皇帝位于洛阳。七月,以均王朱友贞为开封尹东都留守。乾化三年(913)二月,左龙虎统军、侍卫亲军都指挥使袁象先率禁兵数千人突入宫中,逼杀朱友珪;然后,派人赍传国宝诣开封迎接朱友贞。朱友贞说:“大梁,国家创业之地,何必洛阳!”于是,即帝位于开封,史称梁末帝。这样,后梁复以东都开封为首都,西都洛阳为陪都,直至龙德三年(923年)十月,后唐攻占开封,后梁亡。洛阳在后梁一代为陪都12年3个月。

    八、后晋之西京

    后晋的建立者石敬瑭是唐明宗的女婿,唐末帝清泰三年(936年)他引契丹兵攻入洛阳,灭后唐,自立为帝,改元天福,建后晋王朝,仍以洛阳为都城。天福二年(937)三月,魏州天雄军节度使范延光“反形已露”,石敬瑭准备迁都大梁,又怕引起范延光的怀疑,于是,诏托以洛阳漕运有阙,而“汴州水陆要冲,山河形胜,乃万庾千箱之地,是四通八达之都。”于是,从洛阳出发,东巡汴州,留前朔方节度使张从宾为东都巡检使,守卫洛阳。四月,石敬瑭到汴州。五月,敕权署汴州牙城曰大宁宫。六月,范延光据魏州,张从宾据洛阳与河阳,相继反叛。七月,平定张从宾之乱后,诏东都留守司百官悉赴汴州行在,造成迁都的实际局面。天福三年(938年)七月,平定范延光之乱,十一月,石敬瑭以“汴州水陆要冲,山河形胜,乃万庾千箱之地,是四通八达之都”的理由建东京于汴州,复以汴州为开封府,以东都洛阳为西京。至此,又恢复到后梁初建时的情形。后晋既迁开封,在洛阳则设西京留守,作为国家大典的郊祀也依旧在洛阳举行。从天福三年十一月至出帝开运三年(946年)十二月契丹灭晋,洛阳为后晋陪都9年1个月。

    九、后汉之西京

    开运三年(946年)十二月,契丹攻陷开封,俘后晋出帝石重贵,后晋亡。次年(947)二月,刘知远即帝位于太原,六月,至新安,西京洛阳留司官前来迎接,遂至洛阳,入居宫中。汴州百官奉表来迎,刘知远遂至大梁,下诏,改国号为汉,并因袭后晋旧制,“复以汴州为东京”,以洛阳为陪都,称西京,其郊祀活动也在西京洛阳。自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947年)五月定都开封,到隐帝乾祐三年(950年)十一月后周代汉,后汉一代洛阳为陪都3年6个月。

    十、后周之西京

    后周承后晋后汉制,继续以开封为都,称东京,以洛阳为陪都,号西京,郊祀活动也在西京洛阳。广顺三年(953)九月,后周太祖郭威准备祀南郊,广顺三年(953)九月,后周太祖郭威准备祀南郊,因为自后梁以来,郊祀常在洛阳,有些疑惑。执政说:“天子所都,则可以祀百神,何必洛阳!”于是始筑圜丘社稷坛,作太庙于大梁,遣宰相冯道迎太庙社稷神主于洛阳。十一月,太常请求按洛阳的样式,筑四郊诸坛,从之。十二月,神主至大梁,郭威以下到西郊迎接,衬享于太庙。至此,开封完全取代了洛阳的政治地位。《旧五代史·职方考三》云:“洛阳,梁、唐、晋、汉、周常以为都。唐故为东都。梁为西都。后唐为洛京。晋为西京,汉、周因之。”自后周太祖郭威广顺元年(951年)正月至恭帝显德七年(960年)正月,洛阳为后周陪都9年。

    十一、宋之西京

    北宋建立后,因袭前朝都制,以开封为京师,称东京,以洛阳为陪都,称西京。

    宋初太祖赵匡胤又欲定都洛阳,并为此做了不少准备,修缮洛阳城,建太庙,后虽未果,然却奠定了洛阳在北宋一代的特殊地位。此后,北宋又相继设置了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但都有名无实。北宋一代洛阳西京留守府机构庞大,配置精干,且致仕官员多居于此,故东京、西京仍并称东西二京,洛阳实际成为北宋文化之都。

    从太祖建隆元年(960年)正月北宋建国至靖康二年(1127年)十月北宋灭亡,洛阳作为北宋的陪都共有167年10个月。

    十二、金之中京

    金朝后期,金宣宗迫于蒙古压力,于贞祐二年(1214年)将都城由中都(今北京)迁至汴京(开封)。为加强抵御蒙古军队自西北进入中原的防线,金朝开始提升洛阳的行政地位。兴定元年(1217年)八月升洛阳为陪都,称中京,置留守。金天兴元年(1232年)蒙古攻洛阳,惨烈的金中京保卫战历时一年多才告结束,蒙古军队进占洛阳。自金宣宗兴定元年(1217年)八月至金哀宗天兴二年(1233年)六月,蒙古军占领洛阳,洛阳为金之陪都计15年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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