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里淡雾轻笼的早晨,赶去外草塘插秧,我们总是沿河而行;外草塘是个地方,远在二三十里外。沿河而行的队伍,都赤脚走在河滩上,一步一个脚印有板有眼地走着;一般上了年纪的乡下人,都这种不紧不慢的脚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得走到黑,他们天生懂得“欲速则不达”的真谛。唯有我们小孩子,三五成群地冲在队伍的前头,嘴里呵呵地欢叫着,争着抢着那河滩上“沿”上来蛏子。那时候蛏子很多的,谁都没想着刻意去捕捞它,或者到菜市场上出售;大家只是碰巧了,在河滩上捡些回家,吃回把新鲜而已。
蛏子能当作下饭的菜吗?或许无缘做个海边人,不知蛏子原是一种菜,而且在若干年之后价更高,完全可以靠它发财致富的。当年赤脚跑在河滩上的我,还不知蛏字怎么写,还不知蛏子“软体动物,介壳两扇,形状狭而长,生活在近岸的海水里,肉可以吃”。现在我固然明白了,但还是很少吃,并非因为它价高,而是在市场上一见到蛏子,就情不自禁地要怀念故乡,要起感情和遐想,想这生活在海水里的“朋友”,无脚无翅的,如何从遥远的大海来到这儿的呢?单凭这一点,我不可以吃它。
然后,我小时候还是吃的,记得从河滩上捡回来蛏子之后,就在钵头里养上三五天,把它们养得精瘦、养得干净,到了热饭一碗碗上桌的时候,母亲准备好酱油、醋和葱花儿,才将仅剩蛏子的陶瓷钵头端来,放在饭桌上,然后用滚烫滚烫的开水一冲,就叫我们趁热吃。我不知蛏子是否还有别的吃法,若有的话,我家的这种吃法是最为传统和大众的了。蛏子的味道,首推是鲜;现在太多的东西味道“木”到家了,不知现在的蛏子依旧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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