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大国若烹小鲜:小中见大的管理智慧-让3个人做5个人的事,领4个人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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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台塑公司总裁王永庆到一家工厂视察,看到3个工人在铺草皮,他们停停做做,十分懈怠。王永庆问其原因,他们说工资太低,一天只有60元,还不够维持生计。王永庆说,假如给你们加一倍工资,能否铺更多的草皮?3个工人立即回答,说那样他们可以做3倍的工作。而结果3个人竟做了原来3倍半的工作。王永庆只多付了60元钱,而工作成果却是原来的35倍,生产出210元的价值,双方各有所获,何乐而不为呢?后来,台塑公司总管理处就选定几个单位试行绩效工薪制度。

    几个月后,每个试点单位产量都倍增,人的智力也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那么,这就出现了我们标题的问题:让3个人做5个人的事,领4个人的薪水。

    这是一道最简单的数学题,连小学生都能告诉你正确答案。但这又并不简单:什么样的3个人才能做5个人的事?什么样的5个人做的事3个人就能完成?这3个人领得又是什么样的4个人的薪水?

    一般的企业总是5个人做5个人的事,大家的工作分量不是很重,领的薪水也合乎所求,员工做起事来没什么精神;而管理差一点的企业,5个人做3个人的事,领的仍是4个人的薪水,一方面造成公司资源的损失,另一方面,员工也会因为一样是上8小时的班,领的薪水少而不开心。

    所以,如能仔细地规划,将工作分类,职责细分,让3个人能够做5个人的事,那么公司即使发4个人的薪水也划算得多。员工领的薪水越多,激励作用越大。

    现在人们挂在嘴边上的“双赢”,说的也许就是这种情况吧。

    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把工作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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