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乱斥责一通只能起坏作用。只要是属于“出气”一类的、于事无补的话,当领导的都不该说。况且,又有谁是无罪的呢?《圣经》上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
有人把一个犯了罪的少女带到耶和华面前,要求用石头砸死她。耶和华说:
“可以,但只是没有罪的人才可以砸死她。”于是,人们面面相觑,都悄悄地走开了。
在下属认错之后仍大加指责是不高明的。不论真认错还是假认错,认错这件事本身总不是坏事,所以你先得把它肯定下来。要知道,1000个犯错误的下属,就有1000条理由可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作解释、辩护。下属有能力自我反省,在挨批评之前就认错,实在是已经很不错了。当下属说“我错了”时,而当领导的还不能原谅他,那实在不能说是个高明的领导。
对于能认错道歉的下属,特别是有些极轻微的错,第一次犯错误和不小心犯错误等,只要稍微提醒他一下即可。“痛打落水狗”之策对待犯错的下属来说是不对的。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得饶人处且饶人,不但是一种管理策略,也是一种人生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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