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常主客关系的思维模式,自我是独立于其周边或周围世界(客体)的主体,中心(主体)与周边(客体)的关系在这里被看成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实体(一个是作为主体的实体,一个是作为客体的实体)之间的关系,认识的作用就是在两个实体之间搭桥。海德格尔深刻地指出了这种观点的局限性。海德格尔主张主体融合于客体之中,人寓于世界之中,人生就是“在世”,当我在说“我”之时,就始终意味着要把“我”这个存在者看作是“我在世界之中”。这是人生的基本方式。至于主客对立和主体概念,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乃是人生在世的一种“变式”,它是在海德格尔所谓“繁忙”实践的基础上由于理论认识而产生的。由此可见,把自我看成是孤立于周边或周围世界的主体概念,不是基本的。海德格尔批评康德,认为康德表面上似乎放弃了笛卡尔的孤立的主体概念,似乎看到了自我不仅是一个“我思”,而且是“我思—某物”,但康德并没有对这个“某物”加以深刻的规定,他未能把这个“某物”进一步理解为人生在世的“世界”,未能理解到自我存在的样式由世界来规定,世界的中心就在“此在”本身之中。[1]
注释:
[1]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43节。
二、“万变不离其宗”剖析
1.没有独立于周边的不变之“宗”
通常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意思是说,存在着一个脱离不断变化的周边而独立自在的中心。事实上,没有一个这样亘古不变的“宗”。周边不断变化,其所形成的中心也随之有所改变。当周边变化的速度较慢、幅度较小时,中心变化的速度也较慢、幅度也较小,人们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轻易地看出中心的变化,于是误以为有不变之“宗”。例如中国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传统从孟子(假定以孟子为天人合一说的开端)经董仲舒到程朱陆王,历经两千余年而变化不大,人们便由此而产生了所谓天人合一是中国思想传统的不变之“宗”的误解。但细察之,不仅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本身,在孟子那里和在董仲舒那里以及在程朱那里和陆王那里,都各不相同,而且到了明清之际,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天人合一的思想传统从整体上遭到了挑战。魏源公开明确地驳斥天人合一的根本原则。梁启超等人提倡西方近代哲学开创人笛卡尔的主客关系思想和康德的主体性原则,从“五四”运动德赛二先生的口号之提出直至当今中国哲学界对西方主客关系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主体性的讨论与召唤,凡此种种,都是对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的冲击与破坏。处当今科学昌盛、市场经济繁荣之世,还想原封不动地维护这种“宗”,是绝对不可能的。这个例子说明,周边因素的变化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暂时地、相对地稳定在某一范围之内,与此相应,它们所形成的中心(“宗”)的变化也可以暂时地、相对地稳定在某种限度之内,但这里要强调的是,此中心仍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而且更重要的是,周边因素不是与外界隔绝的,它们无止境地向外扩张、延伸,不断地与外界接触、冲突,以至于突破原先相对稳定的范围,这时,原先相对稳定的中心也随之突破限度而发生根本性的转变,这“宗”也就明显地被打破。
2.独立自在之“宗”的理论基础——抽象的同一性
寻求抽象的同一性,是“万变不离其宗”的理论基础,它在西方传统哲学中已经根深蒂固,西方传统哲学自柏拉图到黑格尔都以寻求同一性为哲学的最高任务。按照这种思想,孟子的天人合一与董仲舒的天人合一以及程朱的天人合一、陆王的天人合一,都可以通过认识从中抽象出同一的(普遍的、相同的)东西,这个同一的东西便是不变之宗。例如前面说的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以缺乏(至少是轻视)主客关系和主体性为其主要特征,这主要特征在西方传统哲学的形而上学看来就是不变的同一性(普遍性、共同性)。但是尼采早已指出,现实中并无绝对同一的东西,同一性乃是出于生命或生活的需要,通过认识而把现实中变动不居的东西加以静止化,把现实中千差万别而有相似之处的东西,加以等同化的结果。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从孟子到董仲舒到程朱陆王,在现实中是有变化、有差别的,前面所说的主要特征不过是它们之间的相似性,相似性属于差别性而非同一、相同或等同,那个主要特征在孟子那里和在董仲舒那里,在程朱陆王那里,决非同一的。但我们的认识所具有的抽象作用却可以把它们的变化、差别“削齐拉平”,使之成为静止不变的“宗”。尼采认为,认识为生命、生活所必需,不宜完全否认。但单纯的认识达不到或者说把握不住不断变化生成的现实和每一个别性的现实。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周边的变化,中心一般地也会变得距离原貌越来越远。如果说在开始时,中心的新貌与旧貌的相似之处还比较多,那么大体上越到后来,中心的新貌与原貌的相似之处越少。我们通常会把这些具有相似之点(即平常所说的“共同特征”)的新旧中心的体系冠以一个通名来概括它。例如用“天人合一”这个通名来概括原来的孟子的天人合一和后来的董仲舒的天人合一以及程朱陆王的天人合一。通名的概括性和固定性也助长了“万变不离其宗”的思想。但是现代语言学告诉我们,通名所界定的范围从来不是绝对清楚明确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天下乌鸦一般黑”,但我们并不能担保将来不可能出现一只白色的乌鸦。
3.中心变化的滞后性构成“宗”的概念
前面说道,中心随周边的变化而变化。但周边的变化与中心的变化并不是等速的,周边比中心更敏感,中心的变化速度总是比周边的变化速度要缓慢一些、滞后一些。
语言哲学家蒯因(W.V.O.Quine,1908—2000)根据他的“整体论的检验理论”,认为在整个知识或信念的体系中,居于中心的是逻辑规律和本体论命题,中心以外的周边依次为普遍的自然规律和关于感觉经验的命题与物理对象的命题,中心的命题是普遍性最强的命题,距离中心越远的命题越少普遍性。由于最边远的东西同经验的接触最直接,它们之间的冲突首先引起调整、变化的,是距离中心最远而距离经验最近的关于感觉经验的命题和物理对象的命题,其次则引起普遍的自然规律的调整、变化,最后才引起居于中心的逻辑规律和本体论命题的调整、变化。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其一,即使居于中心的逻辑规律和本体论命题,也不是不可以修正和调整的,即是说,逻辑规律和本体论命题这样的中心也可以随着周边的变化而变化。其二,距中心愈远、距边界经验愈近的东西,其变化的速度愈快,愈靠近中心的东西,其变化速度则愈慢,而中心则不轻易因周边的变化而变化。但说“不轻易”,并不是说中心根本不变。联系到本章的主题来说,这就是,不能认为有不变之“宗”。
如果可以把蒯因的“整体论的检验理论”推而广之,则其基本精神也可以适用于本章所讲的整个中心与周边的关系。
构成一个事物之中心的无穷尽的周边因素,其与中心的距离总是有近有远、有直接有间接,这不只是指空间距离,更主要的是指作用、影响之强弱。越是边远的东西(较远、较间接的东西),其变化虽必然影响中心的变化,但一般说来,其对中心的影响不是很轻易的。例如人生就是一个由无数层次的周边构成的有中心的体系或网络,越是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越是经验事实性的东西,或者说,越是外在的东西,越居于边缘的地位;越是属于思想、精神方面的东西,亦即所谓内在的东西,越居于中心。前者较实际,其变化速度较快、幅度较大,后者距离实际较远,其变化速度也较慢、变化幅度也较小。这也就是人们所谓“万变不离其宗”的一个理由。一般而言,一个人可以比较轻易地由着蓝色中山服而改为西装革履,但脑子里的旧观念却不能轻易改变,便是一例。人们在面对一个在实际生活方式上变化很大而思想精神上却变化很小的人的情境时,往往说此人是“万变不离其宗”。殊不知,实际生活细节上的变化时刻都在隐隐约约地使一个人的思想精神做重新调整,这种重新调整可以是很缓慢的、很不明显的,但在长期的重新调整之后,也可以发生迅速的突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就是为什么长期的实际生活环境上的改变可以使一个人在思想精神上发生根本改变的原因。
周边与中心的变化速度之不等,说明了周边的灵通与中心的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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